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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标识集锦9篇

时间:2023-08-24 17:15:08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1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12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屠宰分割贮存及加工一体化企业,大量分割动物产品调运和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2

一、整治工作目标

(一)规范保健品企业生产。市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卫生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保健用品必须经具有国务院规定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批发证,不得夸大保健功能;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预警系统和危险性评估系统。

(二)加强保健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凡经营保健品的企业、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

(三)加大对保健品广告的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品广告审查率达到100%;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品功能、疗效,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四)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我市保健品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二、整治工作内容

以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药品经营企业、保健品专营店和保健品广告宣传为重点,严格审查保健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加强保健品标准备案工作,重点整治保健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行为,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不实行为。

(一)整治保健品生产环节。对所有保健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一查实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情况和已获批准的保健品的生产情况。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和监督,对保健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通过公示符合《规范》要求的保健品生产企业名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保健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

(二)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

(三)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四)查禁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10月22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宣传部署工作,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所有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在册,并根据情况确定整治重点,相关监管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抓好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生产企业要监督其规范行为,限期整改,对市场上不符合要求的保健品或假冒保健品要集中进行整治。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经验,并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市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整治力量。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金安区、裕安区、叶集试验区和*开发区整治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以上四个区的指导和协调,可以采取市、区联合的方式对中心城区保健食品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保健品注册前的资料审查、广告监测和查禁名称与药品相同的食品等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整顿未获得卫生许可和不符合《规范》仍在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企业,规范和整治保健品委托加工行为,整治流通市场保健品标签、说明书,从严查处标签、说明书内容载明未经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宣称对疾病具有预防、治疗作用、保健品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假冒保健品和假冒、仿冒保健品标识、标志、商标及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的整治,打击对保健品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保健品市场秩序;质监部门负责已备案的保健品企业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凡普通食品中含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部公布的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在标准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以及与药品同名的食品企业标准应予取消。

(三)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保健品监督管理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联合督查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要制定统一的监督抽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保健品进行监督抽查。各地卫生、工商、质监部门每半年要将本地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标准备案情况、广告审查情况以及监督抽查结果送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3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创新安全质量管理方式,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工程质量保持稳定;对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合同履约监管,逐步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市场主体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建筑市场发育尚不成熟,市场主体诚信不足,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埋下了隐患。这些问题要结合本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文件精神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个阶段的工作:一是对2012年以来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在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三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的目标是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

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强化内、外部监督,会同发改、监察等部门建立业主内控机制,落实业主责任;并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督体系,聘请特约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资格审查方式,推行资格后审,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监督,防止招标条件设定不公正、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完善开标、评标监控和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评标专家承诺和后评估制度,对专家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制定招标机构执法手册,加强动态监管,防止串标或虚假招标;四是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五是发挥信用信息的制约作用,公示投标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有效规范企业投标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一是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内部责任约束机制。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和生命线。要督促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首都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建设单位是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监管;施工单位是质量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细化管理措施,科学组织施工。同时要推行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坚决制止“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严防质量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对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的管理。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落实旁站监理制度,监督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要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格落实100%见证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贯彻政策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对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控,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并做好后期管理服务工作。要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并与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挂钩,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

四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协管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开展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等专项治理,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一方面要建立工程质量倒查机制,对于发现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倒查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保证质量安全,加强市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企业无证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4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as well as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is give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the Suggestions for the industry is discussed.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空间和外延在持续扩大。南宁市作为广西的首府城市,为打造首善之区,满足城市快速增长的交通需求,市政工程建设更是如火如荼。市政工程作为一项目惠民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各项建设和市民的正常生活。近年来,虽然我市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有了提高,但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给部分市民的正常出行带来不便,给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如何改善和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市政工程概述

市政工程,是指为城市的生产与生活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的统称,它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与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热力等多个专业工程,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础。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相比,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

(1)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工程施工目标高,要求严,政治性强。而且由于它事关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质量标准高,多数程要求“争市优,创国优”。

(2)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只能在其使用过程中显现。

(3)市政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政府的目标、交通的限制、便利市民的要求,对工期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工期只能提前,不准退后,往往是开工急,工期短,任务重。承包人常常倒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容易出现片面追求进度与数量、不求质量、不讲效益的情况,增加了质量控制的难度。

(4)市政工程所涉及的专业种类多。涉及到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电器、绿化及供水、供电、电信等工程且资金来源渠道不一,需要跨行业、跨部门协调。

(5)施工场地狭窄。市政工程一般在市内的大街小巷进行,场地狭窄,常常影响该工程实施地段的环境和交通,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不便,并增加了市政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难度。

(6)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杆管线交叉矛盾复杂,交通干扰等影响因素多。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铸就了市政工程在城市建设中的特殊地位。

(7)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不确定性因素多。市政工程项目复杂,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周边社会关系等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材料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中的问题,其不确定性程度高。

二、市政工程质量问题成因分析

(一)无序低价中标普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近年来,市政工程基本上采用最低价中标和合理价中标等方式招标,中标价和上限控制价相比,下浮比例普遍在20%―30%之间。无序低价竞争使得少数工程中标价甚至低于成本价。过低的中标价,驱使施工企业不惜通过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施工获取利润,使得监督监管防不胜防。

(二)质量标准不完善,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随着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不断扩充,有关的质量检测标准也应该随着设施而不断地完善,否则,会造成质量检测标准滞后,无法适应不断更新换代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除此之外,权、责、利落实不到位,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找不到责任人,影响施工质量。

(三)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淡薄

由于市政工程项目的特殊性,一般市政工程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过渡产品,建设主体过度追求工期而忽视质量。参建各方在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流于形式,没有严格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对工程材料、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检测报告和验收结论与工程实体质量明显不一致,甚至涉嫌出具虚假报告。

(四)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体现在:一是建设规模急剧扩张,政府监督工作量增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督经费和人员不足,监督模式没有完全跟上形势的发展;二是监管方法落后,监管效率有待提高。由于监管力度、深度不够,使监管没有完全覆盖到位,惩戒力度过轻,违法违规成本底,致使违法违规行为频发;三是检测和处理系统处于非系统化状态,建章立法比较零散,检验评定、监督评价、行业自律、奖优罚劣工作相对薄弱。这些都削弱了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三、提高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政府监管部门从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着手,不断摸索,逐步走向工程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应该说,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对的,但具体实践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在当前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有待提高的情况下,一旦企业管理、政府监管出现缺位,就容易发生瘦身钢筋、桥梁倒塌、路面崩陷等事故或事件,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业的资质信誉、政府部门的作为能力面临拷问。

针对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政府监督部门应积极应对,转变监督工作模式、完善监督措施,创新性的提出构筑由参建企业检验评定机制、政府监督评价机制、公众评议投诉处理机制和行业协会创优评先机制组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监督指导、企业自控负责、行业自律协调、社会参与监督的各负其责的工程管理制度,共同实现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市政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生产主体责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是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合格、优质的产品是参建主体共同做出来的。要在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中大力倡导工程建设领域公共利益至上的主流价值取向,从分发挥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承包人、劳务队组以及工程产品用户)提升工程水平的主体作用。

建设责任主体单位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

要建立并完善企业自查自纠、监理旁站巡查、业主组织验收及记录备查制度,制定防范和打击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行为的有效措施,一定要保证企业质量检验评定工作的真实、有效。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原材料送检、荷载试验、检验评定、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检验数据的取样、测量及核查的过程要有录像或相片留证,要有专职人员见证,要留专门记录备查。

(二)不断提升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评价工作的监管效能

工程质量是做出来的,但是监督管理具有巨大的引导、制约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检验评定工作基础上,按一定频率进行抽检、对比,验证和复合参建各方的工程验收成果,给出监督评价意见,为行政审批和执法处理提供依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评价的工作目标是,充分发挥参建各方的主体作用,保证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结构安全和安全使用功能,坚决遏制质量事故的发生。

政府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引导从业人员工程建设领域公共利益至上的价值方向和行业规范。要通过部门的监督执法督促参建各方自查自纠,同时要相信市场具有一定的平衡自净功能,监管部门无需事事都管、点点到位。监督管理的关键在于监管部门要制定出监管的统一标准,并且强而有力地实施贯标检查。要制定出市政工程建设中的禁止性规定、限制性要求和鼓励性做法以及量度性标准告知参建各方:划出雷区,谁踩上了政府就把谁干掉;划出红线,谁违规越过了,社会公众、媒体就去攻击谁;划出绿线,让参建各方明白什么是允许的行为;还要划出黄线,那是鼓励从业人员创先争优的黄金赛道。要集各部门、单位及百姓之力,在立法、立项、设计、采购、招标、建设、监督、验收、保修、宣传等各个环节实行大联动,引导正确的价值方向和行业规范。

(三)完善工程评议投诉处理制度,引入社会监督

市政工程是临时、流动的工地,每一条路、每一座桥都是通过工人手工加工制造出来的一件工艺品,其质量受到操作工人技能、施工工艺、作业环境、施工管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允许有偏差的,少数存在问题的工程流出社会是可能的、常态的,因此,公众对产品的评议、投诉是反映工程建设质量的最直接、敏感的一个“晴雨表”。尤其是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或投入运行不久便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使工程项目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受到影响,给市民正常出行带来不便, 极易引起市民对政府的强烈质疑和不满情绪,也有悖于政府大力修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路网交通体系,改善市民交通出行环境的决策初衷。因此,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理解市民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强烈关注,并进一步完善、强化并落实投诉管理制度。

一方面要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流程,适时启动强制训诫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并根据一些经常发生投诉的案例和各地的经验,及时出台技术标准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技术措施和制度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

另一方面要做到及时有效、公平公正的处理评议、投诉,要引导市民用正确的方式、正确的途径,以最少的人力、物力代价获得最好的问题解释效果。

总之,工程投诉处理机制需要充分关注并利用社会力量,加强沟通、协商、理解,引入社会监督,平衡强势弱势群体利益,圆满处理工程利益争端,避免诱发公共危机。

(四)依托行业协会开展创优评先工作

行业协会有着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是沟通政府、企业、市场三方的桥梁。要依托协会的力量,在行业内广泛宣传贯彻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科学评估和学术交流,为各项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制定法规、标准提供基础数据。在完善工程评议投诉处理制度引入社会监督的条件下,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优势和社会公信度,委托协会开展城市建设精品工程、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等创优评先工作,与政府行政管理形成良好互补关系。

(五)大力推进市政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信用记录管理,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市场准入清出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完善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为抓手,不断推进建设市场、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机制和企业资质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市政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和不合格品信息,利用停工整改、不予验收备案、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载入诚信记录、暂停投标、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等各种行政手段,扶优治劣,促进从业单位及人员规范行为、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才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资源,构筑更为强势的监管平台及其防腐防线。

参考文献:

【1】蒋天益.浅析市政工程管理的质量控制【J】.建材发展导向,2011(3).【2】周友发.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浅析【J】.中华民居:学术刊,2011(7).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5

[关键词] 质量管理 标准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 作用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赢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的关键。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也是积极建设,提高其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的提高。由于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水平以及生产控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企业的产品标准制定存在一定的不足。企业多会通过降低标准来提高产品的合格率,以此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通过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与管理保障企业产品标准制定符合相关法规,以此避免企业降低产品标准等情况的发生。

1.标准监督的重要性

标准监督是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与管理,是有效预防企业降低产品标准以提高成品率的重要手段。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注重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在注重自身综合成本的压缩。这就导致了一部分企业为了提高成品率而降低产品质量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在这一情况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化标准监督管理成为了保障市场经济规范性、公平的关键。通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管理有效避免企业降低产品标准的情况发生,避免了产品质量与设计标准不符造成的隐患。

2.标准监督在产品质量监督中的作用

2.1标准监督对产品质量监督的促进作用分析

标准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促进产品质量监督质量的提高。通过对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与管理能够使企业产品标准更加科学的对生产环节进行控制,有效提高产品的质量。同时,通过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还能够提高企业对产品标准的认识、促进企业针对产品设计进行相关的改进,提高企业综合技术水平。标准监督工作的科学开展,还能够强化对企业标准的管理,通过规范企业标准实现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利用标准监督工作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对企业产品综合控制与监督的力度,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产品的掌控。标准监督管理能够起到预防性质量控制的作用,通过对企业标准的审查、监督、复查等工作流程强化企业对自身标准的完善理念,使企业能够认识到标准管理工作对产品质量预控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质量预控工作的开展。

2.2以标准监督提高企业标准编制水平

促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通过对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能够使企业认识到标准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促进企业提高标准编制水平。并以此为基础,促进企业产品控制工作的科学开展。企业标准编制水平的提高为企业产品质量控制奠定了基础,有效地减少了标准编制过程中错误的发生。其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标准编制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避免了企业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由于概念不清、理解不深等因素造成的标准编写错误,有效地提高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例如:在保健食品企业产品标准编写过程中,生物制品与植物制品的微生物检验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生物制品按照植物制品微生物检验标准进行标准的编写,将很难控制产品的质量,造成事实上产品微生物超过国家相关标准,但为超企业标准的情况。通过对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有效的避免了这一情况的发生,提高了对产品质量监督的力度,有效的保障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2.3标准监督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企业质量标准管理的规范化,促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企业标准的规范化管理对产品质量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产品质量监督的工作量,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管理工作的完善,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标准的监督能够提高企业对标准的认识与理解,促进企业标准规范化的实施。通过企业标准规范化实施,为企业标准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促进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标准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促进企业标准格式的统一、促进企业对标准号的管理,这一工作的有力开展使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等监督时能够及时的调取数据库中的企业标准进行标准比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的工作效率,避免了企业标准不规范造成的检验标准差异。

3.标准监督发展展望

通过近年来标准监督工作开展的综合与分析可以看出,标准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其已经成为现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由于部门间职能的交叉,使得一些行业的标准还归属与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造成了质量监督中工作的一些麻烦。随着我国相关职能部门的整合优化以及机构调整。标准监督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其将在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4.结语

综上所述,标准监督对产品质量监督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其通过对企业监督力度的强化,为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企业标准的规范化奠定基础,其是我国现代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新的工作重点。

参考文献:

[1]陈磊.标准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J].质量信息,2009,3.

[2]刘正和.产品质量监督中标准监督的重要性[J].质量管理资讯,2006,12.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6

关键词:广州市水务 安全生产 标准化 研究

前言: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一方针下,为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完善行业的特殊性、个性问题的法制、职能建设集中体现在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笔者认为,广州市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应当体现在完善广州市水务行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设;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科学化;分析水务行业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建立行业预防机制的标准化几方面。众所周知,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作长期以来都是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历史上多次抗击特大洪水的成功经验体现出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随着2008年水务局的成立,水利工程的主战场也从农村水利建设走向集城市供排水和农村水利建设一体化的“一龙管水”的道路。特别是为迎接2010年广州市亚运会的到来,广州市市政府近年加大了对水务工程特别是城市水务建设投资。据统计,2009年全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项目完成181项,进度51.92%,全年生活污水处理量(十区城区)是68457.5万吨,水浸街治理工程已完成128项。2010年城市水务建设计划投资145.87亿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8.4亿元,投资再创历史新高。工程到处开花,伴随的是质量安全责任重大,如何在保质保量抢工期的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广州市水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笔者所在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09年开始正式运作,至今已接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书190份,涉及工地450处,2009年至今,完成省市综合性、专项性检查32次,经常性工地检查1100余次,查处问题并开出整改通知、整改记录单290余份,极大地加强了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地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机率。期间,笔者有幸起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8日施行),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谈对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广州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设是安全执法检查的依据和力量之源:目前我市水务工程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却无章可循。为什么这么说呢?水务行业工程安全管理目前依照的仍是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颁布实行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该规定虽然明确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却没有负责执法的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监督方式、检查内容等具体规定,笔者考虑,这一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水利工程投资不大,工期不长,质量问题就是安全问题,管质量的也顺便管安全,所以安全生产管理没有形成独立体系。另一方面是水利行业安全监管仍依赖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自我监督、自我调控,没有明确施工中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督部门作用。2003 年,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路提出,国民经济各领域建设发展的焦点集中“民生、民心”工程上,作为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领域,首先在学术领域研究方面有了很大的飞跃。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并逐渐形成了一门单独的学课研究领域。如华南理工大学就率先在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开设了安全工程课程。在此学术风潮推动下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机制、风险识别也得到了更广泛的实践运用,安全生产不再是依附性的管理方向,并迫切需要从旧有的质量、卫生、环境管理等体系中解放出来。各行各业也需要建立一支专职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来面对日益庞大的项目管理目标。同时,长期以来仅靠合同牵制的施工、监理各方为追求经济效益、建设单位为抢工期等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比比皆是。更别说其中还存在的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运气好的不出事,运气不好的在以前施工单位花点钱也就偷偷了事,可现在要面对的是全社会的监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甚至牵涉到对行政政府部门的作为和不作为的界定,也就更加需要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专职的安全监督队伍行使政府职能,监督参建各方。因此就迫切需要立法出台来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相关内容。2009年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之初,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去了工地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能做什么、对违反安全管理行为能采取什么具体措施。为尽快上手,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参照相关部门如建委、市政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并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制订我们自己的检查表,加强对工地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一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整改记录单、发整改通知书、局部停工、开会沟通、上报水务局通报。通过这些努力,短期内在水务行业形成一个监督管理的程序系统。可是作为一个监督机构,没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规程做后盾,没有了行业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就没有了长期工作的力度,管不到家管不到位、效果大打折扣。并且一度成了救火队、投诉箱,也就谈不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管理思路。有鉴于此,为体现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为适应近年来城市水利发展要求,迎接广州市亚运会的到来,广州市水务局党委下决心在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都没有对应出台新的水务或者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前提下主动、积极开展广州市水务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研讨工作,弥补这一制度上的空白。今年年初,市水务局开始组织拟定《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办法》,目前已施行。该办法不仅明确了广州市水务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构成与职责、工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具体安全监督管理内容与标准,更进一步将安全监督管理成果作为整个工程中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必不可少的组成评价部分,结合安全评价、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目标落实等具体内容有机的对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内容进行一体化监督,在这个办法出台后的一系列实施细则也会采纳其它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好的经验。

二、 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科学化。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是保障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长期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战略要求。分级负责是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水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县)水务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属地管理是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市水务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水务工程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各区(县)水务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各区(县)水务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于市属工程和区属工程投资都逐年增加,“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形成“谁收益,谁负责,谁说了算”的局面,通过具体管理责任的化分,进一步提高“齐抓共管”的成效、理顺责权事不分的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另一方面,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单位也比较多:按行业有建设口的、市政口的、城管口的、街道的,按行政管理又分为区一级的、市一级、省一级的,每一次的监督检查都有很好的建议意见甚至整改要求。检查组走后,谁具体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整改?除此之外,工地事故谁负责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谁负责总结经验?平时工地上有投诉谁去处理?这些工作就不可能靠市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跟踪,各县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就需要明确一个部门来承担责任,只有责任在彼,才能力争在日常管理中面面俱到:有跟进、有督促、有落实。

三、 分析水务行业生产安全风险,建立行业预防机制的标准化是预防风险、控制事故,落实安全生产零伤亡的有效措施:

(一)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就是一种项目风险的管理: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其管理客体的事故隐患与风险管理一样具有一、不确定性 二、产生损失后果的特点,所以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就是项目风险的管理。

(二)在确定水务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基础上对所有安全风险因素的进行识别并制定预防机制标准化的应对措施。首先明确经常发生的安全因素,然后根据每个工地个体不同,施工技术重心不同再制定各个工地安全管理计划。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工地的主要目的是零伤亡事故的目标落实、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目标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地上比较多事故问题也集中在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方面。以前我们更多侧重于安全教育政策,侧重于三级人员教育、施工面的现场形象管理,其实这都是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回避风险、控制损失。笔者思考,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所有可能的风险进行判断、归类和鉴定,为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以此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这种风险识别一方面可以采用感性的认识和经验进行专家打分,另一方面采用对各种类似项目的资料和风险记录的客观统计反复对照现场确定风险类型,最终形成一个标准化管理模式。其实各种具体风险标准管理都可以在操作规程中找出标准方法,比如触电中电线拖地的情况,那么按规定架高1.5米即可。基坑或者工作井围护,按标准设置上栏1.02米高,下栏50-60CM的围栏,踢脚石设置18-20CM来防止高空坠落。所以预防机制标准化工作的重心是初期判定风险类别。工程的安全隐患究竟会不会造成事故谁也不能肯定,因为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我们可以统统归于安全隐患的范围,在这里我们称为安全风险因素。但是我们却可以预期各种风险出现的机率,比如4-10月在广州的防汛期就需要考虑的防洪排涝问题,那么就容易引发电焊时的触电环境管理、建筑特坍塌等问题。同时水务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种类虽然多但也有范围性:比如没有多少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爆破案例也少之又少。尽管初期识别分析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但解决办法、应对模式却可以长期适用并推而广之,是可以在水务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中应用的。并且只有通过这种类似于事前安全评价方法PHA的预防机制的建立,通过对单一水务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方案的系统性的识别、判断、分析研究,将工程的共性安全风险和特性安全风险识别,并拟订标准化应对方案,适时讨论修改,管理者才能真正掌握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督计划,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的全面控制。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7

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纪检监察部门同志来给大家上课,通过这一课,大家应该都有深刻的体会,希望大家把这些体会落实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认真努力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下面,我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在兰考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就弘扬正气,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正能量,以下作简要讲话。

一、市场监督管理改进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一段时期以来,在我范围内发生了几起涉及到市场监管的事件。事件、事件、致死人事件等一些重大安全责任事件被陆续曝光,工商、质监、药监三部门相关责任的官员和执法人员为此已经受到或即将受到严肃处理。事件的影响之广、问责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从这些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如何弘扬正气,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正能量,十分值得深入思考。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大事件的连续曝光,明白无误地显现了两点:一是政府和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期望更高、标准更严。二是问责时代已经来临,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的广泛性,更容易成为社会各界问责的对象。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系统的实际状况究竟怎样呢?总体上来说是好的,但并不完全值得乐观,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畏难情绪程度不同的依然存在。少数干部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感到难以履行,对所承担的责任感到难以接受,甚至存在埋怨、抱怨情绪。这一方面是由于职能广泛,“摊子”铺得大,力量跟不上;另一方面是由于工商执法手段有限,能力跟不上。在“齐二假药”案件中,一位工商干部曾经委屈地说,我们经常去查,但我们只能查外包装标识,至于产品本身我们没有力量或能力去查。这样的认识在我们的执法队伍中也有存在。

二是消极情绪仍未彻底消除。实际工作中,少数干部对优化职能服务与严格依法监管的关系把握不准、处理不当,认为监管执法会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会影响地方对工商部门的满意度,会对工商工作造成被动,故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

三是麻木情绪不容忽视。对监管执法所担负的重大责任有的认识不清,浑浑噩噩;有的认识到了,意识到了,但是行动不得力,抓得不到位。重登记、轻监督,重收费、轻管理等传统观念仍在作怪。少数分局对监管工作不重视,执法人员平时不认真监管,为了应付检查,搞形式,做表面文章。如无照经营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对十四种重热点行业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不知道各位分局长是否心中有数,每年检查了几次,每次检查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每次检查的记录、处理结果是否保存归档,这些情况让局党组很难安心和放心。在这里我提醒大家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有自我保护的防范意识。

四是收费规范意识未有改观。有的同志对收费缺乏认识,没有把收费与管理相结合,为收费而收费,只收费不管理,当事人一看到工商干部就觉得收费的到了,好像工商部门就是收费的,从心里就没有把工商管理当回事,监督管理又怎么能到位呢?

三、弘扬正气,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正能量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全面做好市场监督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弘扬正气,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正能量,而这一切的关键,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既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发展,又不断提高群众对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正气,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正能量,我们要认真学习在兰考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为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一)强化职能使命感,切实履行市场监督职能

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窗口登记服务(许可)、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商品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直接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只有具备公仆精神,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获得群众的支持、拥护和满意。我们要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您放心”,要心里装着群众,以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方向,以群众的满意作为追求的目标,开展工作要处处为群众着想,而不能考虑自己的私利。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公仆意识,积极服务好广大群众,让广大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满意我们的服务,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

(二)要求实效,坚持从落实中看作风

党的群众路线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民务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我们要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上,力争做到少化钱,多办事,在群众心目中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好形象。

(三)不惧风险,激发正能量

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8

市场监管局工资高,待遇好。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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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文9

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管的难点之一,因此,各地药监部门都在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云南省昆明市园中药材专业市场是一九九六年获国家“三局一部”批准保留的全国十七个中药材专业市场之一,是云南省和西南地区重要的中药材流通聚散地。云南省各级药监部门都把园市场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经过各方多年努力,现已成为一个较为规范的市场。在本文中,笔者结合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的经验,就打击假劣药品与药品标准提高及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与GAP的实施、药监部门监管与市场自我管理问题、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1打击假、劣药品与药品标准提高及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

销售假劣药、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中西成药等问题是各地中药材市场中广泛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药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和经营者识别假、劣药材有一定困难,监管者检验鉴别的手段相对有限;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销售假、劣药可能获得超额的利益。在我们药品监督管理过程中,总结出一些经验,同时也发现,现行中药材质量标准偏低,有些质量标准难以对假劣药材进行规范和控制,是制约打击假、劣药工作的主要因素。此外,尽快推行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将会促进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的效率。对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也存在一些中药材经营者接受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冲抵药材款而导致,因此,依法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也有其必要性。

1.1打击假、劣药品的几点经验在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我们逐渐摸索出一条打击假、劣药的有效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严格的出入库检验制度;(2)药监、主办者、经营者、消费者四方并举,共同打击假、劣中药材;(3)强化周末、节假日的市场监管。在中药材经营中,进货和入库是杜绝假、劣药流入市场的第一道防线。我们首先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合格优质药材,不购买假冒药材和变质失效药材。在入库时,还必须建立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核对、严格检查,坚决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材。打击假、劣药需要各方的参与,因此,我们建立了药监部门、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四方共同参与,一起抵制假冒、伪劣药材,确保药材质量的机制。首先,我们对市场内经营的药材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查处。其次,市场主办者方面,市场质检室的工作人员每日从市场随机抽取药材进行检测化验,发现质量问题就立即暂控,并作好台帐记录,随后,我们进行后续处理。第三,药商协会对假、劣药的查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药商协会发现经营者经销有质量问题的药材时,会立即向市场质检室报告,经市场质检室鉴定确有问题时,交给我们进行处理。除以上三个方面之外,我们还鼓励消费者举报假劣药信息。各地中药材市场中,常会出现一种现象,经营者平时遵纪守法,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由于监管机关休息,监管力度相对较弱,便有大量违法行为出现,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假、劣药的销售。针对这一现象,官渡分局在周末和节假日都坚持派出人员到市场进行巡查。特别在重要的节日期间,他们更是所有人都随时保持待命状态,一有情况发生,立即投入工作,通过这种方式,有效抑制了市场内假、劣药的销售。

1.2打击假、劣药品与药品标准提高和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在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药监部门的努力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中药材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制度,使得对中药材的来源缺乏有效控制,而且,由于药品标准较低,部分国家药品标准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些中药材难以进行有效鉴别,这些原因加大了监管难度。因此,提高药品标准,尽快实施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从制度上控制假、劣中药材进行入市场,是当前中药材市场监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2004年2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国家药监局计划从2004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实施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实现国家药品标准的检测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中药材质量标准的提高。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为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所制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其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上市药品质量控制的水平,并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有效。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截止2002年12月1日,我国已完成全部上市药品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取消了地方标准,实现了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这一目标。然而,随着医药产业和药品检验技术水平的发展,我国早期制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已严重滞后于药品生产现状和药品检验工作发展的实际,一些药品标准已不足以控制药品的质量,难以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亦给一些假冒、伪劣药品扰乱市场、危害百姓生命健康以可乘之机。特别是目前对地方习用药材标准的问题,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解决措施,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难以执行。因此,尽早启动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特别是早期制定的国家药品标准的提高,切实加强国家标准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体现国家药品标准的法律效力已迫在眉睫。由于中药材的特殊性,其鉴别、检验手段更为有限,因此,其质量标准的提高更具有重要意义。中药材专业市场是中药材流通的重要渠道,其经营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质量标准是控制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中药材仅有国家标准635个,其中《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534个品种,部颁标准收载101个品种,数量明显偏少。为从源头抓起,在国家药监局提高药品标准计划中,计划在《中国药典》(2005年版)中增加一些品种,并将尽快制定全面的中药材国家标准。中药材国家标准的建立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执行的中药材标准,以及拟申请中药材批准文号的品种为基础。随着中药材质量标准提高工作的完成,中药材市场的质量监管将会有更充分的依据,工作效率也会有很大提高。因此,这项工作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是另一项有助于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实施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管理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药品监管体系,减少假、劣中药材进入流通领域。把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作为市场准入条件,可以带动中药材的标准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中药材监管体系。

2 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与GAP的实施

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这是FDA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对质量要求很高,不允许有次品或不合格品进入市场,而且药品大多实行的是破坏性检验,即一旦对某一药品进行了检验,该药品就不能再次使用。因此,对药品的质量管理实行的是事前监督方式,即通过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条件的严格控制使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我国对化学药品、中成药和生化制品的质量管理已先行一步,制定了GMP,并强制执行。今年6月30日以后,所有不符合GMP要求的企业都必须停止生产。在中药材生产方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于2002年3月18日制定了GAP(GoodAgriculturingPractice,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2002年6月1日起实施。但目前,还不是强制性标准。在该规范中对与中药材生产相关的产地生态环境、种质和繁殖材料、栽培与养殖管理、包装、运输与贮藏、质量管理、人员和设备、文件管理等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GAP正式颁布后,得到许多中药材生产企业的支持,自2003年11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接受企业的GAP认证申请以来,白云山中药厂成为首家通过GAP正式认证的企业。GAP的出台表明中国正在规范中药材产业,它将从中药材的生产过程保证中药材质量。GAP的推广实施有助于中药材质量的整体提高,并在中药材经营者中逐步建立质量至上的意识,从而减少药监部门消耗在假、劣药处理方面的精力,以便投入更多的力量用于帮助和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良性发展。

3 药监部门监管与市场自我管理问题

中药材市场监管中,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当事人,即:药监部门、市场主办者和市场内的经营者。有效调动主办者和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我管理,可以使药监部门的监管工作更容易地开展,促进监管效率的提高。市场主办者因开办市场而受益,应该对市场内全部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当然也包括配合药监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在园中药材专业市场成立了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市场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内中药材的质量问题。此外,在该市场内,还设立了药品质量检测室,录用药学专业人员担任检验员,聘请云南省中医学院两位副主任中药师为技术指导,进行中药材检验,严把质量关。与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相关的另一方,是市场内的经营者。在药监执法实践中,建立了市场内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市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一个经营者都知道自己的责任,确保做到合法经营。在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药商协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药商协会由市场内经营者自发组成,负责市场内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工作。当药商协会发现经营者经销有质量问题的药材,立即向市场质检室报告,经市场质检室鉴定确有问题的,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药商协会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药材质量进行自纠自查,发挥经营者自我管理的功能,与药监部门的行政执法相互补充,促进行市场的规范经营。

4 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问题

加强监管和促进发展这两者之间并不是矛盾的。国家药监局提出“监、帮、促”的工作方针,在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上,“监”主要体现在针对市场上出现较多的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药等问题加强监督,遇到违法事件严格处罚,决不手软;“帮”主要体现在为市场内经营者提供药事法规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守法经营;“促”是对药材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即通过对药材市场严格的“监”和热心的“帮”,促进药材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在执法过程中,合理地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达到较理想的监管效果。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督管理,最基本的内容是对其经营的药品进行监督管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中药材市场内最突出的问题是超范围经营。《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是,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之下,有少数经营者不遵守法律规定,超范围经营,为客户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甚至生化制品和血液制品等,其中尤以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问题较为多见。针对这一现象,我们把打击和制止市场内经营者超范围经营问题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核心工作来抓,通过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严禁中成药、西药、、、医用毒性药品、化学制剂、放射性药品及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入场销售。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现在已基本解决了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单纯通过行政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方式容易使经营者产生对抗心理,得不到经营者的配合。在前些年,每遇到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现场检查时,经营者不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拉下卷帘门,望风而逃的现象。在发生违禁药品被查时还发生过聚众围攻执法人员的现象。面临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市场内的经营者不了解相关药事法规,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是造成违法经营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我们结合中药材市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题目,为市场内业户开设了大量讲座,共举办各种培训班30期,培训营者2500多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水平,逐步形成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市场内的违法现象大大减少。经营者也逐渐开始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在遇到有大宗药材交易时,卖主还主动帮客户抽取样品送请市场检测室检验。为了促进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要求市场内经营者合法经营的同时,鼓励通过始终如一地保证药品质量,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来树立诚信经营的形象,形成文明经商、诚实信用、恪守承诺的商业道德风尚。为此,我们一方面通过讲座和培训来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另一方面是推行经营者售货证明卡制度。售货证明卡上载明售货单位、门牌号、货物名称、等级、数量、价格等事项,是消费者投诉的凭证和经营者的信誉保证。通过多年的努力,园中药材专业市场取得了很大的改观,这也印证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问题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促进中药材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