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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分析集锦9篇

时间:2023-08-27 15:04:23

公司经济分析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1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有赖于一大批管理先进、经济效益优良的企业的推动。本文对区域内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希望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区的科学发展。文中的数据由笔者根据CSMAR数据库的数据统计整理得到。

一、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概况

目前,广西共有上市公司26家,其中位于北部湾经济区6地市的上市公司共有11家,占广西所有上市公司总数的42%。截至2010年12月31日,这11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场价值(股权市值+净债务市值)约为997亿元,占广西上市公司总市场价值的48.1%;资产总额约为421.5亿元,占广西上市公司总资产的38.5%;2010年实现净利润总额为15.73亿元,约占所有广西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30.6%。

从分布行业看,11家上市公司分属于8个行业(按照证监会分类标准),其中食品制造、交通运输、生物药品制造各有两家上市公司。从分布地域看,在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集中在南宁和北海两市,其中公司地址在南宁的共7家,在北海的4家。目前,尚无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的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

二、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财务分析

(一)盈利状况分析

2006年-2010年间,北部湾经济区11家上市公司中,只有5家能够保持5年连续盈利,6家出现过亏损,也就是超过一半的公司盈利状况不理想或者不稳定。尤其在2008年,无论是亏损面还是亏损额都非常严重(如表1所示)。

表1 2006-2010年北部湾经济区11家上市公司利润统计表

年度 净利润总额(单位:元) 盈利公司数 亏损公司数

2010年 1,572,632,126.34 9 2

2009年 1,297,599,814.44 7 3

2008年 -1,366,939,412.97 5 5

2007年 535,321,235.96 9 1

2006年 288,369,220.17 5 5

2010年11家上市公司ROA的均值是5.46%,处于正常水平,但ROE均值17.63%则偏高,主要是一家公司ROE异常高值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除了2010年ROE值为正数外,2006年-2009年ROE的均值皆为负数,表明11家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状况不佳。

(二)融资及负债状况分析

1.股权融资情况

2007-2010年间,除了皇氏乳业在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融资外,11家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均未发生配股融资;2家公司在2007年采取了非公开增发融资,筹集资金约5.43亿元。股权融资数量不多,没有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2.债务融资情况

由于11家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在2007-2010年的股权融资金额十分有限,因此我们重点考察其债务融资情况,主要分析两个指标,即资产负债率和流动负债比率。在11家公司中,一家公司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大于1,为了不影响整体分析的效果,已将其数据剔除。表2和表3是其余10家公司的统计数据。

表2 2007-2010年资产负债率均值统计

资产负债率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平均值 0.604 0.652 0.605 0.622

表3 2007-2010年流动负债比率统计

流动负债比率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平均值 0.797 0.788 0.700 0.739

最小值 0.377 0.343 0.214 0.271

最大值 0.999 1.000 0.995 1.000

从表2可以看出,2007-2010年间,10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比较稳定,波动不大,但平均水平超过60%的负债率略为偏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各公司股权融资有限,因此债务融资较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上市公司相对容易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和供应商的信赖。

再来观察表3所反映的各公司债务融资的结构,在这里主要考察的是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2007年到2010年该指标的统计数据显示,流动负债是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负债的主体,平均水平超过总负债的70%,有的公司甚至在年末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全部为流动负债。这样的负债结构风险较高,因为样本公司大部分并不是商贸企业,长期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如果筹资以短期资金为主,在一定时期可能会因资产周转时间长而出现偿债困难,是较为激进的融资结构。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本部分重点分析的是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投资活动现金流。在北部湾11家上市公司当中,由于一家公司暂停上市等待重组,2010年无任何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因此,将其剔除出样本,以其余10家公司的数据作为分析对象。

通过对10家样本公司2010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投资活动现金流进行对比,得到如下结果:9家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正值,1家ST公司为负值;8家公司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负值,2家ST公司为正值。其中,5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超过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其余5家公司则是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少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从以上数据可以分析得出:一是样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整体较为正常,能够产生正的净现金流;二是大多数公司仍然处于积极扩张阶段,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为负值,但ST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甚理想,正处于收缩的状态,后续状况堪忧;三是50%的样本公司的长期资产的购置资金可以由经营活动带来的净现金流支持,扩张速度较为保守理性。

再来观察样本公司2010年的自由现金流情况。这里的自由现金流=(净利润+利息费用+非现金支出)-营运资本追加-资本性支出。根据数据统计,2010年有2家公司的企业自由现金流为负值,这两家公司均为ST公司,其中1家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也为负值;其余8家公司自由现金流为正。这说明除了2家ST公司,2010年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普遍较好,基本能够满足内部投资的需要。

(四)股利分配情况分析

股利分配既关系到股东的投资回报,也关系到公司后续资金的筹集,是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双方都非常重视的问题。考虑到股利分配具有一定滞后性,即当年的股利一般是对上年收益的分配,因此我们统计的是从2007年1月到2011年5月期间,北部湾经济区11家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见表4),对应的收益年度则是2006年-2010年。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样本公司多数采取现金股利分配方式,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一般同时结合现金股利分配。有3家公司在5年中从未分配过股利,并且每一年度不分配股利的公司也占到半数以上。一方面是部分公司盈利状况较差,无法分配;另一方面一些公司要顾及未来发展,采取投资优先的策略,也无法分配股利。

表4 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情况统计表

年度 分配现金股利

公司数(家) 分配股票股利公司数(家) 采取混合股利公司数(家) 不分配股利

公司数

2011年 4 1 1 7

2010年 5 2 2 6

2009年 5 1 1 5

2008年 4 1 0 5

2007年 4 0 0 6

北部湾经济区11家上市公司中,有3家公司在5年中每年均分配了现金股利,表5显示了这三家公司每年的分配情况。可以看出,桂冠电力和五洲交通的股利分配额较为稳定,可以认为采用的是固定股利分配政策,这也符合公用事业行业的特点:发展较为成熟,经营稳定,因此利于采用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表5 三家上市公司5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名称 2011年股利

(元/股) 2010年股利

(元/股) 2009年股利

(元/股) 2008年股利

(元/股) 2007年股利

(元/股)

南宁糖业 0.35 0.3 0.065 0.39 0.66

桂冠电力 0.05 0.11 0.13 0.12 0.178

五洲交通 0.11 0.08 0.06 0.07 0.07

三、分析总结

上文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融资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股利分配情况进行了分析。综合各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上市公司尽管处于一个充满生机和希望的大环境中,但是当前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实力,才能有力促进经济区的发展:一是要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二是要控制好财务风险,使筹资结构和资产结构能够更为匹配。同时,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合理制定投资与现金流管理策略、股利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蒋爱先.基于核心竞争力的广西区域上市公司发展路径探析[J].特区经济,2009(10).

[2]邓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资本市场发展路径探究[J].东南亚纵横,2009(09).

[3]侯隽,许连宝.北部湾经济区:GDP突破2000亿元“雁群效应”形成[J].中国经济周刊,2009(10).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2

同志们: 今天上午把大家集中在一起开会,主要是传达一个紧急通知和集团公司总经理__同志在11月12日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讲话精神。受国际金融风暴的严重影响,集团公司的经济形势现在已变得异常严峻,张国建总经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必将对我们今后的各项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在座的同志能集中精神认真听,认真记,会后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贯彻。

本次会议共有三项内容,下面首先请公司党委副书记__同志传达集团公司《关于应对市场变化强化经营管理 保障集团公司平稳发展的紧急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面,请公司总经理同志传达集团公司总经理在11月12日集团公司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刚才__书记和__总分别把集团公司的紧急通知和__总经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给了大家,形势分析和具体要求都说的非常清楚,我就不重复了。针对本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三点:

一、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做好此次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非常严峻,受美国金融危机剧烈影响,作为基础能源产业的煤炭业也受到严重的冲击,集团公司当前形势不容乐观,虽然暂时还没有显现的特别厉害,但是据有关专家分析,煤炭行业将会在明年第二季度步入严冬期,而且还没有专家能估计出来这个严冬期到底会有多长,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虽然我们属农业行业,看起来和集团公司的煤炭主业关系不大,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公司还在依靠吃集团公司经费补贴维持着正常运转,并且任何企业的发展也都不可能游离于市场之外,随着经济环境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万一再次出现90年代末期那场令人寒心的亚洲经济危机,集团公司经济形势急剧恶化,我们势必也要受到严重影响。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各单位领导干部会后一定要把深化形势任务教育当作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认清当前形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仅要把集团公司当前形势讲清讲透,还要把我们公司有关改制的形势讲清,政策讲透,措施讲实。要正确认识当前公司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引领干部职工全面看形势,既要看局部,又要看全局;既要看现状,又要看趋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足够的认识,对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理清思路,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能麻木不仁、心,切实把这次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出实效来。

二、扎实做好公司当前各项工作,积极应对严峻形势的挑战

总经理的讲话中,对广大矿区干部职工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去认真抓好抓实自己手头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当前的改革改制工作顺利完成,这就是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形势的最好方法。

首先我们要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

现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急剧变化,集团公司的经济形势已经非常严峻。这次经济危机是全球性的,我们怕没有用,躲也躲不掉,我们只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加快发展,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金融危机带来的一切负面效应,越是在困难的形势下,我们越要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只有依靠我们齐心协力加快发展才能破解难题,应对挑战。我们要按照公司的总体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其次我们要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我们公司的农业生产管理模式改革还没有完全完成,改制工作又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公司改革改制的特殊时期,我们更要规范和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单位党政正职要切实负起责任,从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开始,落实基层领导办公会制度和党支部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一定要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同时公司将出台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的渎职失职及因个人独权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责任,以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各单位领导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从新的管理模式下如何加强内部控制和优化业务流程的角度去思考这项工作,努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去堵塞各种管理漏洞,要确保各项工作不留后遗症,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最后我们还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集团公司领导在多次讲话中都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由于我们公司还是长年依靠吃经费补贴生存,暂时还没有盈利能力,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我们要具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坚决遏制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不该花的钱不要花,能省的钱省着花,要学会精打细算过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在外部形势恶化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齐心协力从内部挖潜,才能共同度过难关。

三、进一步加强稳定工作,确保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3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法经济学分析;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260-01

1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概述

1.1 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

(1)国外学者的观点。

“公司社会责任”一词起源于美国。早在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在其著作“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中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他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有道德因素在内。但对于“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具体界定,学界迄今尚未达成共识。韦翰尼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具有的那种超出其业主或股东狭隘责任观念之外的,替整个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琼斯福・马可圭那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它责任。

(2)国内学者的观点。

新《公司法》第5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至此,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在我国得以确立。但是目前,法学理论界对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尚无定论。

刘俊海先生指出:“所谓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台湾学者刘连煜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经营的某一事项符合社会多数人之希望,为满足与实现该期望而放弃经营该事项的营利之意图。”卢代富先生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指的是,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

1.2 公司社会责任的基础

(1)思想基础。

19世纪末期,社会本位思想兴起。法律设计也矫正了过去过于强调个人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的偏颇,以庞德和耶林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任何法律应为社会利益存在的主张。在这种环境下,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正是对传统公司法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的修正和补充。它将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重,强调公司内部之间以及公司与社会之间各利益主体利益的协调,追求社会整体利益至上。可以说,社会本位思想就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奠定了社会思想基础。

(2)公司产生过程的本质要求。

从公司产生的过程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地也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专事海上贸易的规约公司。这种公司存在的历史使命就是为当时政府的重商主义服务,从而方便本国国民从事海外贸易活动。由此可见,公司自形成之初,就是服务于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公司天然地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之重任。

(3)社会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实力急剧扩张,创造了巨额财富,并实现了对各领域的渗透和扩张,但在此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为了追逐利润而无视环境污染;提供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逃避税收;排斥公平竞争;恶意违约,普遍缺乏诚信。公司对这些社会问题不能熟视无睹,不能将营利作为其追求的唯一目标。作为社会中拟制的人,公司应当考虑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正义的要求。

2 对公司社会责任存在必要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2.1 交易成本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交易成本是指市场机制运行的费用,即当事人双方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时,搜集有关信息、进行谈判、订立契约并检查、监督契约实施所需要的费用。按照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当公司的交易成本超过其他竞争者完成同样一笔交易的交易成本时,该交易就会转而通过其他组织完成,理性而现实的经济人总会通过“用脚投票”来淘汰不尊重市场规律者。正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公司为其长足发展和利益,将不得不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以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必要的。

2.2 制度安排下成本收益的博弈分析

公司是否愿意承担和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是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是在既存制度框架下权衡后的理性选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并不是单纯出于道德或自愿而采取的利他行为,而是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后所做出的利己行为。虽然一些公司标榜自己的“社会责任”,但实则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因为从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来看,其没有动力无私地、纯粹地承担所谓的社会责任。

2.3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之利

(1)有利于公司民主化。

公司社会责任的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强调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司决策与管理的参与。如果公司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管理充分体现了有关公司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意志,那么这个公司即实现了公司民主。世界上一些发展较好的公司,如通用,海尔,就十分注重在公司与员工、消费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其提供优秀的服务,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以此来支持和优化自己的经营环境。

(2)有利于提升了公司的形象。

公司参与社区福利活动、积极解决相关社会问题即相当于一种无形的广告,在人们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社会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认同。这将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盈利。

(3)有利于获得政府支持。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换取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公司的社会参与将会帮助政府摆脱困境,减轻政府来自于社会公众的压力,如减少失业、缓解通胀压力、治理污染等。公司承担了一部分有利于政府实施宏观政策的社会责任,相应地就会获得政府在政策上的倾斜,对其发展给予支持。

3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构建

3.1 法律鼓励与政策引导并举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二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比已废除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百分之三的扣除额,优惠数额大幅度提高。但是,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借此避税,名义上捐赠而实际上未捐。所以有必要加强对其具体实施的监管,登记备案,接受利害关系人的质询。

3.2 公司社会责任与SA8000标准的应对策略

我们要完善我国与SA8000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消除不合理的劳工问题,保护劳工权益;其次,我们要建立关于SA8000标准的预警机制。政府要发挥职能,建立 SA8000信息中心和数据库,负责收集、跟踪国外SA8000标准的相关措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还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相关对策研究,包括制定我国社会责任国家标准的可行性研究,构建一个符合我国文化传统和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体系。

3.3 加强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诉权保护

很多学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甚至认为公司法规定社会责任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在以后的司法解释及相关的配套法律规范中,应当完善公司违责任法律规制的具体实施措施。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4

关键词:公司理财;影响路径;交互作用

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或者说是一种人类在其中发生相互交往的框架,有时它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有时界定在什么条件下某些人或组织能够从事某种活动。通过不断调整这种制度规则,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可以得到不断提高。公司是在一系列制度约束下为实现既有目标而创建的组织,制度是组织的运行环境和结构框架,决定了组织的运营规则。公司在这种特定的结构框架和运行环境下追求特定的目标,制度与组织的交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

一、制度、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

制度决定经济绩效,而相对价格变化则是制度变迁的源泉。制度及其制度结构决定企业理财的环境,理财决策是从相关的选择集中做出的,即使存在相同的偏好,不同的制度结构下企业理财决策也会不同。

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与经济组织的相互作用是经济增长的要素。诺斯(1989,P1)曾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为激励人们的经济活动,恰当的制度安排促成了有效率组织的产生。在特定的社会制度结构下,创新者利用这种有目的的实体组织可实现财富、收入或其他目标的最大化(诺斯,1993,P100)。而组织活动的经济后果会带来经济条件的变化,经济条件的改变产生制度变化的需求。制度的变迁有两条路径(诺斯,1993,P9):(1)随组织发展中制度所提供的激励结构演进,其中激励结构是指不同的制度环境对交易成本影响的大小;(2)因人类对机会变化的认识与反应反馈为制度的演进。

威廉姆森(2001,P273)认为,经济组织在不同治理结构下的经营绩效取决于制度环境和经济主体的特性。1995年,他提出了一个制度环境与经济组织相互作用的三层次框架,对制度与组织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按照三层次框架,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既受到制度的影响,也受到微观个体特征的影响,其中制度是各种替代参数的集合,它的变化会引起治理的比较成本的变化,而个人则是行为假定的最终实际实施者。如图1所示,产权、契约法、规范、习俗等制度环境决定了“游戏”规则,如果它们发生变化,则会导致经济组织治理的比较成本发生变动,通常表现为经济组织的重组。影响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作为行为最终实施者的个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倾向所导致的交易成本的上升。

可见,无论是诺斯,还是威廉姆森,都是从效率的角度对制度与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进行的解释。组织与市场、组织之间以及组织内部关系的变化,也可采用效率原则来进行解释。效率是测量资源分配有效性的一个标准,效率机制是决定消费者和组织行的一个基本因果机制。经济组织效率目标的实现需要必要的制度环境保证,产权制度、契约法律制度等外部制度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与否,特别是基于产权形成的激励机制。处于经济组织中个体的选择和决策应该受到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限制,规制确保了经济组织参与者的行为与经济组织效率目标的关联。

另一方面,经济组织实际上是由单个的个体所组成的整体,这些个体参与者并不是“被雇佣的劳力”,他们带着个人的价值观、能力、抱负、计划和兴趣加入组织。这些具有不同个性的组织参与者依靠情感纽带,在同一经济组织的互动中逐渐形成了非正式的社会人际关系结构,这种人际关系结构的形成有赖于正式制度的约束,也受到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社会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的约束。风俗、习惯、伦理价值、道德观念等非正式的行为规范内化于行动者之中,约束着每一行为主体的行为,约定了交换的原则,限定了人们在资源配置中各自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也包含着对违规者的惩罚等。可以这样说,强制性的制度的有效性,取决于制度合法性被受控者认同的程度,而在制度合法性的获得上,社会规范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制度影响公司理财的一般路径

这里的制度,指的是公司内部制度和外部制度。制度对于公司理财影响的一般路径,分为三条路线:

其一,公司内部的制度按照公司内部不同层级的委托关系进行制定,不同的制度对于公司运营中的责权利的分配不同,不同的责权利的分配意味着不同的财务关系,不同的责权利也导致了财务活动中各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下诱发不同的理财行为,当然一定的理财活动会形成不同的财务关系,而财务关系的不同又会影响理财活动的进行,两者共同作用,形成不同的理财结果。不同的理财结果,自然会反馈到公司高层,如果没有完成公司高层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高层自然会微调公司内部的相关制度;不同的理财结果,实际上就是资源的不同配置,而资源的不同配置自然会造成不同的经济后果,经济后果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公司外部的制度。

其二,公司外部的制度,比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很多法律法规通过影响公司内部的制度,从而影响公司理财。

其三,公司外部的制度,比如《企业会计准则》,不仅可以影响公司理财,还可以直接影响公司理财的结果;《税法》等可以影响公司的财务关系,进而影响理财结果;公司IPO制度、股票增发制度、债券发行条件等,可以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活动,由于融资约束,进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活动及其他公司理财等。此外,公司外部的制度还可以通过调节利率、价格等而间接影响公司理财。

(一)均衡状态下制度对公司理财的影响

如图3,企业理财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企业的理财活动的结果表现为企业的经济业绩;在既定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理财行为受到国家政治、社会环境、心理等影响着的法律及其他制度安排的影响;而国家政治、社会环境、心理、法律及其他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它们所处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文化传统得以延续的驱动力量主要来自于习惯的力量、好奇心或创造力及习得,其中习惯的力量是指不必依靠理性来贯彻的力量,任何传统必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一力量,否则无以称之为“传统”;好奇心或创造力是与习惯力量几乎针锋相对的力量,它促使人类文化与时俱进、永葆青春,它是人类文化得以延续的另一种驱动力;习得,其实是一种学习的能力,它是所有具有“生命力”的东西的最显著的特征,它不仅是继承习惯所必需的能力,更是创造力产生的源泉。

(二)演进状态下制度对公司理财的影响

如图4,企业理财蕴涵于经济行为之中,文化传统与意识形态作为最基础的制度,无论何人,只要身处其中,都会受到它们的影响;当然公司不能脱离开具体的社会环境,不同的社会环境,其政治经济机制都是不同的;这些都会对企业理财行为参与者的心智结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企业理财行为参与者的心智结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决定了他们在理财行为方面的差异,他们的理财行为又决定了企业经济资源的配置与经营绩效;经济资源的配置,经过价格体系的调节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会形成新的制度环境和新的制度。公司理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化、专业化分工以及协调分工的过程,制度本身也是一个演进过程。

三、公司理财制度建立的基点——交易费用

目前,交易费用已经成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认识到交易费用的存在是新制度经济学区别西方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根本点,交易费用产生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分立,抑或产生于环境的不确定。科斯(1937)最早提供了交易费用的思想,阿罗(1969)最早作为术语使用了“交易费用”,威廉姆森(1975)则对交易费用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社会分工的出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技术知识的不对称分布和个人之间经济交往的复杂性,由此产生了获取和积累知识“制度知识”的必要性。当交易活动的双方以一种特殊的专业化方式通过购买和销售与他人交往时,都必须耗费一定的协调成本(机会成本)。这些协调成本已被阿罗(1969)称之为“运行经济系统的成本”。市场是个人和组织展开合作和竞争的场所,法治为所有参与者制定出一般普适性约束,这两者对于促进个人和组织协调其计划和行为都是必需的,这些制度安排的运作不可能不产生成本。

因为资源的稀缺性,每个人的选择空间都受到其他人的行为选择的限制。现实中,经营一个企业的大部分成本发生在协调活动中,包括企业职工的协调活动和企业与其在市场中交往的各类主体。一个企业的总成本中,大部分是用于管理内部组织、市场调研、技术研发、采购和销售、借贷、获得和使用法律建议以及其他协调活动。当个人或企业保有用于交易的某项资源的产权时,他们必须要为此支付排他成本;而当企业在构想一桩商务交易之前,必须获得大量的知识:存在哪些与该商务交易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它们的质量如何?他们属于谁?得到它们将付出什么代价?哪些个人是可能的契约伙伴?在履行契约业务上能否信任他们?到哪里可以找到他们?要这些契约伙伴支付什么样的价格?还必须掌握哪些必要的环境信息?这些信息的获取都需要付出费用,但这些也是企业成功进行交易活动所必须支付的;接下来,他们需要为了进行商务交易而进行缔约谈判并签订契约,这会进一步耗费资源;当产权被投入交易或与比人拥有的生产要素中的产权相结合,以及人们通过缔约在市场中运用他们的产权时,会持续产生协调成本;最后,他们必须维护契约的履行,并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如果必要,还有可能进行裁决和惩罚,这也是代价高昂的。依靠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些交易成本,但是制度的制订和运作执行需要借助集体行动的组织支持。政府在运用外在制度时会发生成本,这些成本通常会通过税收的形式来收取,而除了政府的成本之外,企业或个人自身因此会发生相应的服从成本,如必须在按政府的规定行事上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保存相关记录、收集文书、填写表格、聘期会计及会计师,还必须向政府机构做出报告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这些规定等,企业所发生的交易费用日益成为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5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政治;国际经济;效应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02

跨国公司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体,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地位日益突出。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扩展,推动着生产经营的全球一体化发展,从而对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产生重要而广泛的影响。

一、跨国公司是国际政治经济化的重要力量

冷战结束以后,两极对立的格局解体,各国间竞争由以军事为主的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的竞争转为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各个国家视跨国公司为其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的重要“板斧”之一。

20世纪80年代,美国乔治敦大学R.S.克莱因教授提出了定量计算综合国力的方程式。综合国力为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乘积。

即:PP=(C+E+M)×(S+W)①

其中: PP是指现实的国力而不是潜力;C(Criti-cal Mass)为基本实体,即人口和领土;E(Economic Capability)为经济实力,即国民生产总值和产业结构;M(Military Capability)为军事实力,即战略核力量和常规兵力;S(Strate-gic Purpose)是指精神力量包括战略目标,即国家根本利益的体现;W(Will to Pursue National Strategy)为追求国家战略的意志,即国民凝聚力、政府领导人的能力和效率、国民对国家战略和国家利益关心的程度。

可见在综合国力的衡量中,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今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各国在增强自己军事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的紧密相关性,可以用经济学中的无差异曲线来分析(见图1)。无差异曲线用来描述对国家的效用满足度相同是国家对经济实力和权力的追求。而跨国公司则普遍视为经济实力的代表。②

图1 经济实力与权力的无差异曲线

假设现阶段,某国的国家效用满足度在A点上,如果现阶段是在冷战时期,那么该国会在有限的国家资源条件下,大力进行军事开发,增强军事实力,从而不得不减少对经济发展的投入,经济实力下降,导致从A点转移到C点上。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今国际社会,该国更加关注对经济的发展,国家效用满足度从A点转移至B点上。

并且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之间存在可转化关系。因此,目前世界各国主要以增加经济实力的方式作为增强综合国力的最主要方式,跨国公司被看做是国家实力的象征,因而导致国际政治更趋经济化。

西方发达国家为了支持本国跨国公司的发展,频频动用政府的力量干涉他国,不仅为本国公司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而且导致了国际政治更趋经济化。20世纪50年代开始,IBM公司以占领全欧洲市场为海外战略目标,但是受到了当地企业的抵抗,尤其以与法国MASHINNW.BULW的冲突最具代表性。不仅IBM公司以低价策略等方式抑制BULW公司的力量,而且美国政府也适时出面对法国政府施压,最终在政府的支持下,IBM公司打败BULW公司,IBM公司实力的强大也增强了美国的综合国力。

一国拥有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也体现了该国在国际政治上的力量。2008年,全球500强跨国公司有153家把总部设在美国,这也充分体现了美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力量。

二、跨国公司是国际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手

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如果把这些国家和地区视为分布在地球上的国土板块,跨国公司通过自己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活动,把整个世界联系起来,形成了“地球村”,可以说,“跨国公司是全球化的引擎”。

根据1997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公司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性增强”。③

跨国公司积极推动了经济全球化。以2001年丰田公司的国际生产体系为例。2001年,日本丰田公司在北美、欧洲、亚洲(除日本外)、非洲、拉丁美洲分别有4家、5家、9家、1家和3家子公司,总共22家子公司;在北美、欧洲、亚洲(除日本外)、非洲、拉丁美洲的产量/出口分别是1088463/156045,219542/168113,374096/71053,77479/2224,17838/16899台车。

跨国公司指数也可以反映跨国公司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跨国程度指数越高,则这些企业全球化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该指数是一家公司国外资产总资产、国外销售额总销售额、国外雇员人数总雇员人数三种比例的平均数计算而来的。从《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可以查到“1990-2000年世界最大100家跨国公司的跨国程度指数”,资料表明,这些公司的跨国程度指数从1991年的51%上升到2000年56%,跨国程度指数提高了5个百分点④。这说明十年间跨国公司增强了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推动了经济全球化。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区域一体化被看成是全球化发展的一个阶段、一个层次,会推动全球化朝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跨国公司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间接也是推动了全球化的发展。

以欧盟为例,欧洲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区域内的对外直接投资,使得区域内比较优势上升,逐步促进了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从1960年到1990年,欧共体国家间的相互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从20亿美元上升到2324亿美元,占欧洲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1%左右⑤。

其中,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瑞典、挪威和丹麦都比较重视在欧洲内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从1975到1990年,法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0%左右流向欧共体国家,从1980到1990年,德国对欧洲的直接投资一直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5%以上,从1980年到1989年,意大利将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0%左右投在欧洲地区。1975到1990年,瑞士、瑞典、挪威和丹麦四国将其每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5%以上投在欧共体国家。到1990年底,上述四国在欧共体国家的直接投资总额约为533.9亿美元,占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总额的58%⑥。除此之外,西欧的小国如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也把欧共体各成员国作为本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之一。

欧洲发达国家不仅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母国,也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东道国。据统计,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比例差⑦几乎都在1%以下,英国为0.9%、德国为0.7%、法国为0.4%、丹麦为0.2%、意大利为0.1%。⑧这些数据表明,跨国公司在区域内的发展,加强了域内各个国家间的交往和联系,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客观上,也推进了经济全球化。

注释:

①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courseware.省略/zsb/zxz/zxz03/zxz032/zxz03202/zxz03202f.htm.

②黄河.跨国公司与当代国际关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382.

③经济全球化,baike.省略/view/9593.htm.

④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编.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86.

⑤根据陆芳.跨国公司与欧盟经济一体化.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整理而得.

⑥根据陆芳.跨国公司与欧盟经济一体化.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整理而得.

⑦对外直接投资比例差指的是一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与该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

⑧陆芳.跨国公司与欧盟经济一体化.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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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卢进勇,等主编.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案例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6

证券市场在我国从诞生到形成现在的规模所经历的时间并不长,还处在市场发展和成型的初级阶段。尤其是在证券市场诞生初期,各类证券公司由于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和适当的引导存在经营混乱等问题,引发了诸多影响证券市场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且证券市场诞生初期缺乏合理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情况。以327国债事件为契机,我国成立了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进行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经过2000年后的大规模证券公司风险事件,使得证券监管结构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风险处置策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风险处置模式。而通过这次大规模的风险处置,有效地稳定了国内的证券市场,解决了发展初期遗留的不少历史问题,初步规范化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积累的风险处置经验。本文将从证券公司的风险表现特征出发,依据经济学原理分析证券风险处置的主要原理。

2.证券公司风险的主要表现和风险处置的内涵

证券公司风险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常见的金融风险,其主要表现是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收益与期望值产生偏差,从而使得公司经营产生损失的不确定性加大。这种情况是由多种公司内因和市场外因引发的,其中不利因素越多,导致的风险可能性就越大。根据现资理论,证券公司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经营风险,这是指证券公司由于日常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问题二产生的风险;第二是制度风险,主要是由于证券公司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制度存在的漏洞引发的风险;第三是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与前两中风险密切相关,财务风险既可能来源于公司财务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也可能由于公司的经营不善引发的财务危机;第四是系统保障风险,这主要是由于证券交易系统出现异常所引发的风险。我国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主要针对上述风险情况,当证券公司出现违法经营活动、风险过大无法自主规避等情况时,证券监管部门会介入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勒令相关公司通过停业整顿、托管、行政重组和破产撤销等方式,控制和解决公司风险,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目标是控制和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稳定,进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配套机制,提高证券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并且研究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模式和处置政策有利于完善证券公司强制退出机制。

3.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主要模式和现存问题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模式主要包括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破产等模式。其中,停业整顿即证券公司暂停其公司的经营活动,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正其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是一种情节较轻的风险处置模式。托管是指在监管部门的批准下,有专业管理机构代为管理公司业务。接管的处置程度则要高于托管,被接管的公司管理层将完全丧失公司的各类职权。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司,且无法通过常规的手段进行风险规避时,可以采用行政重组和撤销破产的模式,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为最优先进行风险处置。上述风险处置方法是我国在多年的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积淀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然而随着风险类型的多样化和风险处置的客观条件的严苛化,使得风险处置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进步,为此需要依据经济学理论对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4.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经济学理论主要包括路径依赖理论、后发优势及劣势理论和金融规制理论。路径依赖理论是一种惯性发展形式的体现,强调了制度变迁过程中对以往制度形式以及变迁历史的高度依赖性。这说明当证券公司发展进入了一定的道路之后,就会一直沿着这种道路发展下去,这就是路径依赖性的体现。然而这种道路既可能是良性的,也可能是恶性的。如果依赖良性的道路,则有益于证券公司的发展;而如果依赖于恶性的道路,则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幅增加。后发经济的优势体现在能够以先前国家的发展经验作为借鉴,从而能够少走弯路,以最优的方法和策略进行发展;然而其也有相应的劣势,即底子薄、基础差,也需要面临先进国家的技术封锁等。因此如何在证券公司发展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后发优势、避免后发劣势是公司经营层面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金融规制是政府干预金融市场以保持金融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是防范金融危机或金融脆弱性的发生的有效措施。金融规制不同于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以及金融市场的内在约束,它是对金融机构的微观活动直接做出限制规定,目的在于防范金融危机或金融脆弱性的发生。广义的规制包括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而狭义的规制仅仅指直接规制。

5.从经济学角度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

5.1政府参与的必要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特点使得国家在面临重大金融风险的时候能够动用整个国家的力量进行市场和经济形势的稳定。对于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政府的参与意味着公共资产的参与,能够有效地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庇护,有效地避免证券风险所引发的资金链断裂。一直以来,政府作为证券市场的产生到后来的发展、改革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客观的决定了政府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的必要性。政府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中的参与,为证券公司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实现了公司经营的有效维稳。

5.2坚持以行政为主导的方式

考虑我国证券法律不完善、市场成熟程度不够的特点,单纯的司法方式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是不现实的。由于司法方式具有一定的死板性,且我国的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仍存在不完善的问题,法律法规的制定无法跟上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这也造成了单纯基于司法方式的证券风险处置难以应付复杂的证券风险情况。行政手段作为一种比较温和的手段,能够有效的缓和证券公司内部、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信问题,以引导和调整为手段调整证券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可能引发风险的经营行为。以行政为主导,辅之以司法手段,能及时有效的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5.3发挥证券市场的后发优势

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各方面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问题隐藏在快速的发展中没有显现,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完善的、健全的。因此,借助于经济学原理中的后发优势,努力学习国外先进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和经验,结合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特色,实现先进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营经验的学习和创新。借助于后发优势,尽快实现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接轨。同时,要警惕后发劣势对证券市场的冲击,预先建立规避机制,不断完善证券风险处置措施。

6.总结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7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破产界限 经济分析 法律经济学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简称《破产法(试行)》实施以来,已经出现数以万计的企业破产案例。但是,却未出现1家上市公司,即使被特别处理的ST或者*ST上市公司,亏损巨大,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也只是“只退不破”。这种现象,使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弱化,“劣币效应”充斥其中。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简称《破产法》)颁行。《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显而易见,我国《破产法》扩大了破产主体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当然被纳入其中,使上市公司通过破产方式从证券市场退出,改变了过去“摘牌”、“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退市方式,确立了上市公司的“资格消亡式”市场退出机制。

一、破产界限界说

破产(Bankruptcy),既是一个法学术语,又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从法律角度讲,破产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强制清偿债务,所进行的一种特别程序。这种程序的适用,在于强制性地让债务人使用其剩余财产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使用剩余的部分财产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后,债务人已经没有剩余财产。这时,发生的法律后果是两个方面:一是债权人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依法全部消灭;二是债务人的主体资格,作为适用破产程序的代价,也依法消灭,并以注销登记为标志。

从经济学角度看,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处的客观的财务状态(the fact of being financially unable to pay one’s debts and meet one’s obligations) ,这种状态的存在和持续,构成债权人的关系风险。一般来说,经济交往和交易本身,构成一种关系利益。世界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大致可归结为列举主义和抽象主义(亦称概括主义)两种体例。前者是对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一一列举,并称之为“破产行为(Acts of Bankruptcy)”,只要债务人有这些行为之一者,即可据以提出破产申请,开始破产程序。后者是将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抽象为一个或几个法学范畴,并称之为“破产原因”,对它们的具体表现不作一一列举,一般将破产原因概括为:“不能清偿(can not pay)”、“停止支付(cease to pay)”和“债务超过(insolvent)”三种情况。 英美法系立法惯常采用列举主义,大陆法系历来采用抽象主义。我国《破产法》对破产界限的立法,也采取概括主义,作者认为,这种立法模式,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二、破产界限的法律分析

破产界限是当事人得以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必须具备的法律事实,是法院决定债务人是否进入破产程序的主要事由。因此,破产界限作为债务人破产或和解的实质要件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概括主义立法模式将破产界限概括为三种情形,分别赋予了严格的法律涵义,现做如下分述:

1.不能清偿(can not pay)

不能清偿,是指因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对已届清偿期而受请求的债务,全部或大部分不能清偿的客观事实状态或者经济状态。

2.停止支付(cease to pay)

停止支付,是指债务人表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从法律角度看,包括:(1)须债务人对到期债务表示停止支付;(2)须是债务人有表示不予支付的主观行为(包括明示和默示行为);(3)须是债务人对债务持续性的停止支付。

3.债务超过(insolvent)

债务超过,又称“资不抵债”,在会计上表现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即所有者权益的代数和已为负值。此时,企业作为债务人,不但亏损了其全部资本金,还亏损掉了负债所形成的部分资产(如融资租赁所形成的资产等),剩余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德国法中,把“债务超过”强制地适用于营利性资合公司,作为这类公司破产的原因之一。

三、上市公司破产界限经济学分析

破产界限是债务人实质上已经具备的法律事由,即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状况。而上市公司破产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破产,涉及社会各方利益,且破产界限直接影响着破产率的高低,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和民事流转的安全。

1.上市公司的破产界限特殊性

在市场经济中,上市公司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本市场融资主体,其筹资行为、信息披露和相关活动,都具有显著的独特特征。主要是:一是其典型的资合性,即上市公司以资本信用为基础,对外开展各种经济活动。

二是股票的高流通性,这种流通性,导致股东权利随股票的交付,而频繁转让或者让度。因此,上市公司的存续与股东的变化、股东人数的增减无关。

三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即股东凭借出资,获得股权和承担有限责任。作为对价,出资人放弃对其出资的直接控制权,而公司取得了独立的财产权利,使得公司与债权人交易时,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基础。

由于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相互分离,从而使出资人的财产,可以免受债权人的无限追索 ,最终形成债权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ness)。这种破产隔离,表面上看,破产似乎与投资者无关。但是,上市公司破产的结果之一是,上市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

四是,由于我国《公司法》对体现上市公司生产能力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的出资比例,大大增加。反映在注册资本中,形成所有者权益,即法人资本。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也以货币形式体现了上市公司的生产能力。

2.资不抵债作为破产界限的合理性

(1)新制度经济学逻辑分析

将“资不抵债”作为上市公司破产界限,具有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法律决定论”的逻辑应然性。 这种判断的分析理由如下:

第一,上市公司作为典型的资合法人,其存在基础是法人资产,并且,以其全部资产对债权人承担独立责任。当出现资不抵债时,上市公司已经丧失了偿债能力,其存在的时间越长,对债权人而言,风险越大。

第二,如果上市公司债务总额,超过其资产总额,那么,倾其全部资产,也不能清偿其全部到期债务,此时,只要这种状况达到法定的标准,应该视其达到破产界限。

第三,上市公司的信用,是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为基础,但是,资产不存,则信用何在?而信用随着资产的丧失而消失的后果,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第四,上市公司有依法持续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法律状况的义务 ,当公司资不抵债的信息一旦披露,其信用将急剧恶化,严重影响债权债务人的利益,此时,衡量企业偿债能力大小的,只在于公司现有资产的多少,有时,最多包括公司可以获得的各种收益在内。对此,学者认为,在公司法人资不抵债时,成员的财产责任已达到极限,法人继续存续,则有滥用有限责任之嫌。

(2)破产界限实然经济分析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镶嵌”在制度结构中,它必然内在地联结制度结构中的其他制度。学者认为,“最有效的制度安排是一种函数,尤其是制度结构中的其他制度安排的函数。”

第一,上市公司破产界限,是我国《破产法》的一个制度安排,它与《破产法》的“重整制度”匹配,突破了我国《破产法(试行)》的破产,就是“清算”、“死亡”传统观念,对已具有破产条件或有破产危险的上市公司进行挽救,帮助获得再生,同时,也赋予了公司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一个选择权,是进入清算还是重整程序。

第二,重整制度与我国《破产法》中“强化破产责任制”,以及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应尽的注意、勤勉义务,与“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累积投票权制度”有机结合,避免了“假破产,真逃债”等法律程序实施结果的外部不经济性。

因此,对上市公司破产界限做出特殊规定,能使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发挥最大法律功效,使各项制度核心功效有机结合,从不同角度激励和约束企业债权债务清偿的市场行为,有效避免法律冲突和法律真空中的利益流失,为上市公司这类资合法人破产中的债权人利益,提供更为切实的法律保障。

3.上市公司资不抵债经济评价指标

由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通过持续披露义务而公开的,所以,通过以下经济指标,更能直观地对其“资不抵债”状况进行评价,能综合反映其偿债能力,使之确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

(1)流动比率指标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不仅表示短期债权人债权的安全程度,同时,也反映公司营运资本的能力,根据西方的经验,该比率在2∶1左右比较合适;

(2)速动比率指标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 / 负债

这一比率,是假定存货毫无价值,或难以脱手兑换成现金的情况下,企业可动用的流动资产抵付流动负债的能力。所以,在检验企业清偿债务能力上,这一比率更为有用。

一般认为,速动比率维持在1∶1比较合适。

(3)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

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本期到期债务本金 + 现金利息支出

该比率主要是衡量本年度内,到期的债务本金及相关的现金利息支出,可由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来偿付的程度,一般要求该比率大于1。

以上指标,都是用于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的,即偿付将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付的流动负债的能力。

通过上述指标的分析,为上市公司是否达到破产界限,提供了数量方面的证据,使之具有定量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结语

我国《破产法》是在1986年出台的《破产法(试行)》了二十年之久之后,作为一部新法律诞生的。这部法律的社会意义和实践意义,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就是其破产界限的明确。本文对于我国《破产法》的讨论,是在其运行和实际操作都需要具体司法解释,同时,需要相关配套立法背景下进行的。

笔者认为,加强证券中介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责任立法,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以及资本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的监管,以及如何避免上市公司破产时,出现“空壳公司(Shell Company)”这样的尴尬,需要明确的上市公司破产界限界定,以及上市公司重整制度,加上相关配套制度的结构化配置。由此,我国《破产法》才会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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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分析范文8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经济学分析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核算。各期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应当保持一致,除了满足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的条件外,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然而。会计毕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法定变更还是自愿变更。其背后都存在着看不见的手的推动,会计政策的变更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从经济学角度来考察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可以更好的理解该行为背后的经济本质,得出有益的启示。

一、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一)理性假设中的会计政策变更行为――追逐利益

新古典经济学中。经济人是指经济生活中一般人的抽象,可以是一个人、一个企业或组织,其本性是利己的、自私的,力图追求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始终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实体。理性“经济人”能够根据不同环境和自身经验来判断自身利益,使自己追求的经济利益尽可能最大化。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面临是否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选择的时候。必然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由于我国准则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规定了限制的条件,因此,理性经济人对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必须在两个前提中进行考虑:

第一,法定变更。这种情况下,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由于认识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强制性,出于制度要求约束下的利益最大化考虑,必然会选择和变更会计政策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惩罚支出。

第二,自愿变更。由于会计信息对于企业的战略发展、市场竞争以及内部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因此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发现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原有的会计政策下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时候,于是便产生了变更会计政策的需求。

(二)契约理论中的会计政策变更行为――降低成本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一系列的契约连接在一起而组成的,连接点是人,西方经济学把人看成是“经济人”,即人是自利的、理性的经济人,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他们会采用各种可能的手段。

契约理论的观点是企业的竞争在相当程度上是契约成本的竞争,企业只有使各项契约成本最低化,才能生存和发展。事实表明,会计在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而会计政策变更是会计发挥这一作用的形式之一。会计政策变更是各个“经济人”博弈的结果。从契约理论的观点出发,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经营者降低契约成本的手段之一。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必然会直接引起一定时期费用、成本、收入、利润、资产价值和国家税收等的变动,并最终导致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经济后果。因此,会计政策变更的本质实际是一种社会利益的调整,对其能否实施有效的控制和规范,不但关系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制度经济学中的会计政策变更行为――适应环境

根据制度经济学,制度效率存在着递减现象,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是由一定的生产力状况和技术水平或性质所决定的,随着生产力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否则制度的效率必然会降低。同时,制度本身也有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以及不断面临被替代的过程,某一特定的制度只能存在于一个特定的时期。有着它自己的“生命周期”。制度的效率“生命”曲线在达到一定点之后,会随着生存时间的递增而同时出现效率递减的趋势。在既定的资源禀赋、技术状况和文化要素的约束集合下,单个行为主体如果认识到,按照既存制度安排,就无法获得潜在的收益,而改变既有的安排,就能获得在原有制度中所得不到的收益,那么。他们将努力谋求选择预期会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制度选择。

因此,以制度经济学理论视角来看,会计政策变更是非均衡走向均衡的变迁过程。在所处社会、技术等环境发生了变换,如会计准则变革、通货膨胀、税收政策改变等。使得制度效率下降,从而产生会计政策的变更,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和权衡之后,发现新政策净预期收益为正,即变迁的预期收益超过成本时,就会产生对会计政策变更的需求,并且这种净预期收益越大,则会计政策变更需求越大,其需求弹性也就越大。

二、启 示

(一)理解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行为具有必然性

根据上述分析,可理解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行为具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利益驱动,另一个是环境适应。

在经济人行为理性的假设下,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时必然会以利益最大化为考虑,这种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下,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法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由于继续采用原会计政策带来的合规性风险,而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提供的会计政策变更空间进行法定条件下的自发变更,则是综合考虑了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关系之后的结果,调整了社会财富,降低了契约成本,提高了企业收益。

同时,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解释,会计政策变更是在社会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下进行的行为,在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会计政策变更便会产生。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这其中在我国市场环境,如监管制度、税收政策、国家宏观政策等倾向也在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上市公司在准则规定的空间之内,适应制度环境的改变,必然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完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监管制度以约束会计政策变更的盈余操纵行为

监营契约界定了上市公司与政府管制机构之间进行管制与接受管制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监管契约以及契约成本问题也就成了我国上市公司自发性会计变更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颜敏,王平心,张永国,2006),然而,由于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制度缺乏对自发性变更会计政策的有效约束,导致企业在利益需求的驱动下,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规避市场监管,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大量存在。因此,必须完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监管制度以约束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笔者结合前者研究认为应当进行以下尝试:建立有多方利益关系人参加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规范会计政策选择披露,扩大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及其变更披露的范围;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发展上市公司外部信息市场、价格市场、资产评估体系,建立经济环境评价体系;重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

必要约束。

(三)完善公司治理以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证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就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通过特定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程序,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强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增加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特别是保持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并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独立董事。与此同时,需要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产权的明晰,在发挥会计准则的激励约束和资源配置作用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企业根据企业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政策,使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尽可能考虑各利益相关方的契约关系。最后,应进一步探索与上市公司业绩挂钩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制定较长期的经理人经营绩效的评价标准,建立报酬和业绩相对称的激励机制,以增强公司管理当局对股东的责任心与忠诚度,减少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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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久利,蒋永红,浅析上市公司非正常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会计之友,2006(2):81

[5]王瑞,论我国企业会计政策的合理选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12):72-76

[6]赵世君,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经济后果[J]国际商务研究,2004(3):29-34

[7]刘斌,熊运莲,会计政策变更、信号传递与成本[J]财贸研究,2008(6):113-119

公司经济分析范文9

关键词:交叉持股 经济增长 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与经济增长、行业发展

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方式,竞争性是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企业彼此交叉持股形成稳定的投资关系虽然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但是这种稳定的股权结构却抑制了资本的自由合理流动,限制了竞争,使得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兼并机制难以发挥优化配置经济资源的作用,阻碍了一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另外,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间的横向交叉持股虽然确立了企业间的长期稳定关系,有效地抵御了来自竞争对手的恶意并购,并从持股对方获得了互补性的资源和能力,实现了规模经济,但是却增大了企业间实施联合行动,共同操纵市场的可能性;同时,同一行业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通过纵向交叉持股,向产业上游或下游延伸产业链,节约了交易成本,但是形成的纵向联合的封闭系统容易诱发企业通过价格歧视等方式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获取超额利润的垄断行为。

因此,交叉持股在形成规模经济的同时,加大了产生行业垄断的可能性,降低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交叉持股与资本市场、泡沫经济

(一)交叉持股引发内幕交易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证券市场是反映一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则指的是有关人员利用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在有价证券的交易中获取利润或避免遭受损失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间在生产和经营上有着密切的利益联系,持股双方对自身及对方企业内部的重要业务往来和财务信息较外部投资者更容易取得。交叉持股上市公司间所拥有的这种信息优势是引起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操纵股价的前提条件之一。企业间的交叉持股关系一旦形成,持股双方出于长期经营的考虑,一般不会轻易出售其持有的对方企业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正常的供需关系就会受到影响。一旦发生持股一方的股份抛售,将很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股票市场的大幅度震荡,严重威胁证券市场的安全。九十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崩溃造成股市崩盘,其国民经济陷入长达十几年的“迷失”和痛苦的调整期的事实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二)交叉持股导致不公正的股价,滋生股市泡沫并增大证券市场系统风险

在成熟的股票市场,股票的价格是股票内在价值的真实反应,在短期受股票供求关系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最终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

但是以培育稳定股东、抵御外部敌意收购、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主要动机的企业间的交叉持股,持股双方并不轻易将其拥有的股份在股票市场进行交易,使得该企业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供给减少,而在现有供求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股价就会上升。在以时价发行股份的情况下,股价的上升增加了持有股份的“未实现收益”,而这种不需交税的“隐形收益”虚增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使得企业的稳定股东利用剩余资金进一步从市场上购入浮动的股份,股份需求量的增加又推动企业以更高的价格增发新股,进而推动股价的继续上涨,最终导致了股市泡沫的形成。一旦泡沫经济的企业链条中的任何一个且出现经营问题,风险便会沿着股权链迅速蔓延至证券市场中的其他相关企业。这种风险传导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在经济衰退期表现得尤为明显。

因此,交叉持股抑制了供求机制在证券市场上的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限制了合理的资本流动,更在证券市场的顺周期效应下,助涨杀跌,引发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风险。

交叉持股与公司治理、财务问题

企业间的交叉持股现象容易使得公司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严重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一) 交叉持股所引发的公司治理问题

1.交叉持股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股份有限公司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业务执行机构,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监督公司业务的执行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这三个机构彼此独立,分权制衡。然而,企业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况下,法人股东在企业中的表决权往往由其指定人——经营者代为行使:在横向交叉持股的情况下,企业双方经营者处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常常按照事先约定达成默契,互不干涉对方企业经营者在自身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在纵向交叉持股的情况下,企业间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即母子公司关系),于是,母公司经营者在代替本企业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同时,也间接对子公司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因此,交叉持股制度形成的长期相对稳定的股权结构使得经营者来自于企业外部的压力大大减少,造成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职能的弱化,从而发生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最终导致企业效率的降低。

2.交叉持股所导致的公司外部治理问题。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在股权结构分散的现代企业中,有效地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提高资本市场抗金融风险的能力,维护证券市场的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交叉持股的制度下,持股双方在不增加实物资产的情况下成为彼此的重要股东,弱化了其他股东对于企业的支配权和控制权。正如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在“公司治理原则及解释(2004)”中所指出的“交叉持股可以被用来削弱非控股股东影响公司政策的能力”。同时,企业经营者代替法人股东在企业中行使表决权,使得企业的控制权长期由经营者实质性掌握,股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经营者服务于股东、维护股东权益的意识淡薄。据一项对管理者进行的调查表明,在英美国家认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企业高层管理者有70%左右,而在日本则仅有2.9%,见图1。

因此,交叉持股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公司治理结构,使得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经营者在缺乏有效约束的情况下长期主导企业,则会常常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作出损害股东利益的决策。

(二)交叉持股所引发的财务问题

1.交叉持股导致的虚增资本问题。“资本确定”、“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并称为公司资本三原则,是对公司法相关条文的归纳总结。其中,“资本充实原则”又称作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应当保有与其资本额度相当的资产,降低股东因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而给债权人带来的交易风险。资本充实原则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则违反了资本充实性原则,其实质是同一资本在企业间的重叠循环,从整体来看,整个社会的财富并没有任何变化。李哲松所说:“如果将相互持股的公司视为一个经济单一体,那么两公司会出现相当于相互持有股份部分的资本的空缺。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保有几乎接近100%的相互持股,那么等于两公司都保有纸张”。

交叉持股引起的资本增值过程如下:假设A公司和B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20×1年均对外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一元,各筹得资金2000万元存入银行,企业其他项目及各项税费忽略不计。这时A公司与B公司的财务状况如表1。

A出资1000万购买B企业增发的1000万普通股,各项工作完成之后,A公司与B公司的财务状况如表2。

随后, B出资1000万购买A企业增发的1000万普通股,各项工作完成之后,A公司与B公司的财务状况如表3。

由以上过程,我们不难发现A公司和B公司通过互相持股,在双方的货币资金没有得到任何的增加或者减少的情况下,两个公司的资本总额却得到了增加。而虚增的资本额又会随着交叉持股公司数量的增加而成倍数扩大,最终导致资本的空洞化。“空洞股份”的存在,使得企业真实股份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重下降,在“同股同权”的原则下,两者同时行使表决权时,企业“真实股东”的表决权和对企业剩余财产的求偿权也随之稀释。另外,虚增的资本容易令与其存在业务往来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实力做出错误的判断,增加了企业的交易风险和偿债风险。

因此,企业间交叉持股虚增了企业资本,造成企业资本空洞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2.交叉持股导致的股利分配问题。由于交叉持股双方互为股东,任何一方要求提高股票分红的要求都会引致对方提出报复性的要求,因此,持股双方为维持相互间稳定的商业伙伴关系,往往会将股利支付长期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使得公司的其他投资者被迫接受“低股利支付率”,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3.交叉持股所引发的融资问题。企业为实施交叉持股战略,往往占用大量资金购入对方公司的股份,这势必造成资金的占用,降低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外,根据融资优序理论,企业融资的优先顺序是:留存收益、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因此,当企业无法通过内部积累和举债筹集资金时,增发新股成为企业资金来源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而,增发新股筹资会造成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于是,当企业以维持长期稳定关系而交叉持股时,企业的股权融资行为就会受到制约,从而无法体现股份制企业的优越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交叉持股犹如硬币的正反两面,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可能形成市场垄断,限制竞争,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我们应当认真权衡交叉持股所带来的正负效应,全面评价企业间的交叉持股行为。

参考文献:

1.白默,刘志远.公司交叉持股的经济后果分析—基于创业板受益公司股价飙升的思考[J].财会通讯(综合版),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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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小忠.日本企业中的相互持股:“稳定股东”和虚拟大股东[J].亚太经济,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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