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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2-08 10:18:24

全球经济论文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1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2

一、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已做出的回应

如果将经济全球化定义为经济增长要素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日益突破国界限制的过程,那么,经济全球化已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历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决定了该生产方式之下的经济必将是全球性的,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50年前即已做出深刻的论述。然而,经济全球化规模的扩大和进程的加快则是最近几十年中的事情。从下列数字,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状:1997年世界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合计已达6.7万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增加到16.6万亿美元;国际金融市场年金融交易量已达500万亿美元;作为经济全球化载体的跨国公司目前已有4.45万家,其设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多达27.6万家;1990年国际直接投资额为2430亿美元,1996年这个数字已增长到3600亿美元。

既然经济全球化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已得到蓬勃的发展,那么,以国际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经济法就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事实上,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也一直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可以说,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早已做出、而且正在不断地做出回应。这种回应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国际商法统一进程的加快

经济全球化首先意味着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人的交易的增多。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预期利益,除了其他方面的努力之外,就需要为商人之间的跨国交易设立规则,特别是推动世界范围内商法规则的统一。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国际商法的统一进程已取得快速发展,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商人通过自己的机构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法规则;第二,一些国家制订出与多数国家相一致的商事法律规范;第三,国家以国际公约的方式制订出相当数量的统一商法规则。

关于商人自己的立法,可举出国际商会近几十年来所主持制订的各种商事惯例。国际商会是1919年由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等国的工商界领导人发起建立的世界各国工商业者的国际团体。推动国际商事立法的发展是国际商会的重要功能之一。1936年国际商会就编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此确定了若干国际贸易惯例规则。1953年、1967、1976年、1980年、和1990年,国际商会根据实践的需要对该《通则》分别做了修订,而目前适用的则是最新修订的2000年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被公认为是最重要的商人自己的立法之一,在实践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国际商会还于1933年编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51年、1962年、1974年、1983年和1993年分别做了修订),适用于跟单信用证支付;1956年编订了《托收统一规则》(1967年、1978年做了修订),适用于所有商业单据和资金单据的托收。这两项惯例规则已成为国际支付领域中最重要的规则,被各国银行所广为采用。国际商会的上述造法实践的意义,在于将商人们于实践中所形成的习惯做法确定化,便于更多的商人采用这些规则,从而使这些规则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成为统一的商事规则,以便利商人们所从事的跨国交易。

国际商法统一进程加快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国国内商事立法的趋同。众所周知,世界上不仅存在着各具特色的三大法系,而且,每个法系之内的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各不相同。但就商法而言,直到最近一、二十年,最重要的差别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把法律规范的性质作为划分法系的标准,就可能划分为两大集团,即‘资产阶级的’或‘资本主义的’法和社会主义的法。……如果采用这种二分法,以下基本法律原则最能表明资本主义这组法律制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然要受到某种规定的限制和约束);强调个人自由并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对政府权力的行使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宪法上审查和制约。”社会主义法与资本主义法的上述差别,可说明为什么商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时期的不发达。在实践中,为了克服这种差别所带来的对外商业交往上的不便,社会主义国家往往寻求“国际惯例”(其实是西方国家惯例)的适用。然而,这种情况在过去的十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已经纷纷选择了资本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越南等国也从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这种制度的改变或改革所带来的法律上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这些国家的商法向西方国家的商法的靠拢。十几年前,一位同中国商人交往的美国商人或律师还可能因为中国法律中缺乏“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而心怀忧虑,而今天他们则可以从中国法中看到他们所熟悉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国际商法的统一还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近几十年来大量的国际公约的制订。仅在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货物运输方面,已制订的国际公约就有:1964年4月在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1974年制订的《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1980年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78年制订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80年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等。当然,这些确立国际商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影响范围并不一致,有些公约至今尚未生效或仅在很小的范围内发生效力,但是,它们在国际商法统一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则是不应忽视的。

(二)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弱化

规范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法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这部分法律规范在过去几十年间所发生的变化,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呈弱化趋势。所谓管理的弱化,是指国家对商人的跨国交易的限制在不断放松。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二战结束后所缔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以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作为其核心宗旨。经过50多年的努力,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非关税壁垒措施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各国市场的准入条件也逐渐放宽。多数发展中国家已从排斥外资的立场转为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者前去投资。

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弱化,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商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要求市场规律突破国家疆界的限制(其实是各国的管理措施的限制)而在全球范围内发挥作用;二是各国政府认为扩大的对外经济交往从总体上是有益于本国的发展的。国家管理的弱化还有一个比较具体的原因,即冷战的结束导致西方发达国家重新设计其因政治原因所实行的出口管理制度。

国家管理的弱化并不当然意味着管理措施的弱化。事实上,由于管理的弱化是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自由化为原则的,因此,对于妨碍经济自由化的行为,甚至需要采取以前未曾采取过的、或者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如知识产权的关境保护措施。

(三)国家之间在经济领域中彼此约束的加深

国家对商人的跨国交易的限

制的放松,可以是单方面的行为,也可以是协议行为。国家通过协议确定彼此在对外经济活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本来可由一国自行决定的事情须受其他缔约国的约束。近几十年来,国际条约所涵盖的国际经济领域不断扩大,而且其调整的经济关系也趋向具体,使得国家之间的彼此约束不断加深。例如,最初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涉及国际货物贸易的政府管理问题,而且主要是规定关税问题,对于非关税管理措施只做了笼统的规定。但在随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总协定条约体系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至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世界贸易组织条约体系已从国际货物贸易扩展到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在贸易管理措施方面,已具体到反倾销、反补贴、政府采购、许可程序、海关估价、动植物检疫、技术标准等各个领域。目前,几乎所有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已置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类规则之下。一国已不能任意确定其关税水平,也不能任意行使配额、许可等进出口管理措施,除非其准备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国际法后果。某些国家可以在经济区域化、经济一体化方向上走得更远。欧盟成员国之间已取消了商品、资本和人员流通上的限制;一些成员国甚至已放弃了货币发行权。

国际经济法在以上三个方面所出现的变化,无疑是对经济全球化所做出的积极回应。这些变化既是经济全球化力量推动下所产生的结果,也是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如果没有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就不会产生今天这样的国际经济法;而如果没有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经济全球化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水平。

二、决定国际经济法未来走向的几大力量

未来国际经济法的走向显然将受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趋势的影响。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的斗争、妥协将决定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在这一过程中,商人的力量、国家的力量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将是对未来的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决定性作用的三大主要力量。

(一)商人的力量

在当今世界,商人力量的代表者应该是那几万家跨国公司。它们有足够的力量引导世界经济走向。据统计,目前跨国公司的年生产总值已占西方发达国家总产值的40%,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约占全世界贸易总额的60%.跨国公司还控制着75%的技术转让、80%以上的对外直接投资。全世界100个最大的经济实体中,有一半以上是公司,而不是国家。1982年,世界200家大公司的销售量占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4.2%,到1995年,这个比重已达28.3%.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因此,商人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量。为了追求最大的商业利润,商人将力求冲破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限制,将价值规律推向全球。正如一位外国学者所说的那样:“全球化是一个将近1000年前始于地中海,并随着15、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而取得了决定性大发展的过程的继续。它不过是重新恢复了资本主义那既是国际的,更是跨国的原始使命,这就是把疆界和国家,传统和民族统统踩在脚下,迫使一切更加服从惟一的价值规律。”

为了更好地实现其追求的目标,商人们也将推动国际经济法向有利于经济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构造新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方面,商人自己可以做到的是编撰统一的商事规范并使其得到普遍运用和政府的承认,而其他方面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创设,商人则必须借助国家的力量,推动国家创设他们所需要的法律规则。可以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商人将主要推动国家在以下领域充实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一是要求政府赋予其更为优惠的投资条件。他们不仅有能力迫使发展中国家赋予其更为优惠的投资条件,“即使在北方,政府也无法控制跨国公司。如果某项法律有碍于他们的扩张,他们就威胁要离开,而且立即付诸行动。他们跑遍整个地球,自由选择到最好的地方去,那儿有最便宜的劳力、几乎不受法律保护的环境、最低的税收、最多的资助。”在跨国公司的这种撤走资本的压力之下,政府有时不得不做出让步。

二是要求政府进一步放松对商品、资金和人员流动的限制。尽管在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之下,商品国际流通的限制已大大降低,但无论在关税方面还是在非关税措施方面,政府的管制还依然存在,所以,商人将继续对政府施加压力,以使商品进出口的政府限制进一步减轻。与商品的国际流通相比,资本的国际流通所受到的政府限制可能更为严格,特别是在直接投资领域,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产业领域的限制,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的产业领域,通常都禁止外国资本的进入。然而,由于资本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所以,对于商人来说,对资本流通的限制将是最不能容忍的限制。因此,在未来的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商人将以推动政府削减资本流通障碍作为主要的努力方向。事实上,世界贸易组织有别于原先的关贸总协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将资本市场的准入问题纳入多边谈判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在确立各成员国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开启了相关领域的资本准入的谈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更是直接涉及了直接投资问题。尽管这两个协议还都不是专门规定国际直接投资问题的协议,但是,这两个协议的签署已传达出明确的信息,即资本市场的准入问题将归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范围。

三是要求政府对本国商人的海外利益给予更为严格的保护。商人所要求的对其海外利益的保护将体现在货物贸易、技术转让、直接投资等各个领域。例如,随着世贸组织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商人的知识产权国外保护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其他发达国家很可能步美国的后尘,以类似“301”条款之类的机制来保护本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又如,认为在外国受到“不当的”反倾销、反补贴指控的商人,也可能会求助本国政府通过外交手段寻求“公平的”或更好的结果。此外,在一些传统问题上,商人也会推动本国政府迫使外国政府做出新的让步,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众所周知,在外资国有化的补偿标准问题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越来越多的场合接受了发达国家的“充分、即时、有效”的补偿标准。在其他方面,例如在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管辖豁免问题上,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主要是经济发达国家)也可能迫使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做出新的让步。

四是要求本国政府对来自国外的竞争加以限制。来自国外的竞争可分为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两类。对于来自国外的不正当竞争,一国商人自然可以要求本国政府依法加以保护。一国的反垄断法、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协议都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法律依据。问题在于,对于来自国外的正当竞争,商人也可能寻求本国政府予以限制。在这里,我们需要将商人加以区分。有国际竞争力的商人希望市场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不怕来自国外的竞争,并希望能够不受限制地竞争于其他国家的市场;而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商人则希望以国界挡住外来的竞争。他们将推动本国政府在各种借口之下采取貌似合理、合法的措施(如环保措施),将强有力的竞争者挡在国门之外。可以看出,缺乏国际竞争能力的商人将是经济全球化的拦路者;在他们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法律规则当属国际经济法演进过程中的一股暗流。

(二)国家的力量

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制订者,但国家在制订国际经济法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商人的利益,反映商人的意志。经济全球化要求尽量扩大市场规律的作用范围,尽量减少政府对国际商业交往的限制。在最近一、二十年当中,政府的确在向市场力量让步,其表现就是政府对国际商业交往的管制的放松。

然而,国家对经济全球化也不能采取完全放任或一味支持的立场。这是因为:

第一,市场经济除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等优点之外,还同时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和置后性等缺陷。资本扩张可带来经济发展,但不一定带来综合的社会发展,因为资本扩张的目的是高额利润。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财富在大量增加,但财富的集中程度也更为提高。据统计,1960年全世界20%的最富有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占人口同样比例的最贫穷国家的30倍,而30年后,这一差距已扩大到60倍。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今天,我们的社会就像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社会一样,正面临着同样一个问题,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过度放纵。……例如:在金融与工业产业部门的数量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存在着走向寡头政治结构的强烈发展趋势。在加强本地区全球竞争能力的借口下,进行区域或全球范围的公司联合兼并;政府放弃对劳动岗位的管制,削减甚至逐步取消社会福利纲领,与此同时,大规模的失业成为今后15年以至20年内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促进本国公司的竞争能力被说成是创造劳动岗位的最佳途径;对受社会排挤的居民越来越冷漠;在保护竞争能力的借口下,越来越频繁地要求推迟或者干脆废除生态保护决定。”第二,经济全球化还对国家权力的行使带来挑战。在相对封闭的社会中,一国的政治、经济的稳定,主要受国内因素的影响,而经济全球化则使维护国内政治、经济稳定的工作变得更加艰巨。例如,当今的“通讯革命……打破了国家对信息的垄断,穿越国界,使人可以听到和看到外国人是如此以不同方式行事的。它也使富国和穷国之间比50年前更了解它们之间的差距,刺激人们进行合法的和非法的移民。这些变化使社会甚至整个国家都越来越难以控制本身的命运。”

第三,在世界范围内,本来就缺乏政府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的机构和机制。经过近100多年的实践,政府已建立起国内市场调控制度,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政府可通过各种措施来纠正市场经济的缺陷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而在国际社会中尚不存在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有效调节的机构和机制。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必要的政府控制,经济全球化将意味着很大的社会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使各国政府强化了这种意识。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也会积极探求建立某种有效的调控机制,以减少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考虑国家力量对国际经济法的走向的影响时,还应该意识到: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影响力,而且各种力量的作用方向也会不同。尽管依据原则、平等原则,每个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立法的过程中均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但事实上,国际经济法总是更多地表达了强国的意愿。同时,“一般说来,国民经济最强大的国家总是要求最迅速、最广泛、最强烈地推进贸易、资本、人员、服务流动的自由化。”尽管从法律角度看,任何国家都没有义务参加经济全球化的过程,然而,如果经济落后的国家不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则会处于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境地。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相应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建过程中,将充满着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三)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当今,无论是在国内社会还是在国际社会,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简称NGOs)都已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力量。《联合国》即已对非政府组织予以关注,该第71条规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得采取适当方法,俾与各种非政府组织会商有关本理事会职权范围内之事件。此项办法得与国际组织商定之,并于适当情形下,经与关系联合国会员国会商后,得与该国国内组织商定之。”经过战后50多年来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扩展和加深。例如,许多人将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主要归功于非政府组织。

在国际经济及相关领域,非政府组织也在、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不能不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影响。例如,在1999年年底世贸组织在西雅图举行会议期间,美国的劳工团体与环保团体曾发动持续的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反对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政策。虽然当地警察向数千名示威群众发射了橡皮板子弹和催泪瓦斯。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使得世贸组织的这次会议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

对国际经济法的未来走向可产生重大影响的非政府组织当首推环境保护组织和工会组织,至少在国际贸易体制方面会是如此。环境保护组织将进一步推动各国政府提高环境保护标准,而这些标准将成为限制自由贸易的屏障。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则将继续推动政府推行最低劳工标准,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制度也将对经济全球化发生影响。已有学者指出:在今后几十年,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世界贸易体制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的挑战将是遏制在环境和劳工标准问题上保护主义的操控。”而这种挑战之后的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不可低估。

三、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已经做出的回应,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未来发展的影响都在提示我们,国际经济法正在走向体系化、完备化。因此,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在过去的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许多学者为国际经济法学在中国的成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同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果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面前检讨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还有什么不足话,我认为其中最主要的不足是我们经常对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与理想中的国际经济法未加区分。因此,我们经常依据我们自己的理念来描述国际经济法,将那些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规则看成是法律规则。“传统理想的国际道义主张诚然是值得称赞的,但在今天这样远非和谐的国际状态下,国家间的协调和合作很难以特定的道德和价值标准来加以规范和判断。合乎实际的选择只能是制定出为大多数国家认同和接受的国际准则,通过促使国际关系走向法制化来规范国家的行为和国际间的利益分配与协调。”当经济全球化使得国家之间、私人之间以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法律约束变得更加广泛而具体时,如果我们不是认真地研究这种在现实中的实际发挥效用的规则,而仍然以理想中的国际经济法作为关注重点,那么我们的研究就会同现实脱离开来。我想以下面几个问题的研究来说明我前面的判断。

(一)关于南北关系与国际经济新秩序

我们常从南北关系的角度来讨论国际经济新秩序问题,这固然是一个正确的角度。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高估了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并对国际经济新秩序抱有过多的期望。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最不发达的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正日益被边缘化。南北互相依赖的神话不复存在,最穷的国家并不被依赖。1980年世界102个最贫困国家在世界商品交换中所占的比例,占世界出口的7.9%,占世界进口的9%;仅10年之后,这个比例就分别降到1.4%和4.9%.与此相反,北美、西欧、日本及南亚和东南亚新近工业化国家这3个发达区域在世界出口中所占的比例从54.8%上升到64%,在世界进口中所占的比例从59.5%上升到63.8%.发展中国家所得到的国际直接投资的数量也在不断下降。1960年世界投资总额的1/3投向这些地区,1980年有1/4,而1990年只有1/5.

南南合作也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实践。到目前为止,发展中国家内部已建立起近百个区域性经济集团,但这些区域集团的内部贸易额通常很小。有人将南南合作举步维艰的原因归结为以下4点,即: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狭小,难以大量吸纳其他成员国的商品;发展中国家难以形成紧密的分工关系;发展中国家之间政治体制、经济政策乃至文化传统的差异阻碍了集团内部经济政策的协调;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很低,在大多数产品上都不具有成本优势,又无法通过发展区内贸易而达到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和提升本国产业结构的目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当中,发展中国家又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相互之间的竞争。“竞争的原则与实践使每个国家都把主要力量用于自我改善,努力使自己能够被西方经济大国与经济活动主体所接受。为了能够更多地获得来自北美、西欧、日本的直接投资,每个贫困的发展中国家都被迫进行反对其他国家的斗争。”这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分裂。一些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几乎被国际社会所遗忘。此外,还存在着石油输出国、群岛国等这样一些具有特别利益和要求的国家群体。

上述现实都将促使我们重新考虑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所一直倡导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与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

(二)关于公平原则

我国的许多学者都认为,在国际经济法体系中,公平原则已取代了平等原则。这些学者们所经常提出的证明就是互惠制的出现。应该说,普惠制确实反映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平等原则向公平原则的过渡的趋势,但以此证明公平原则的确立似乎为时尚早,因为普惠制自身还很难说是一项稳定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普惠制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的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回报,并且不得将这种优惠待遇给予其他发达国家,这冲破了以互惠制和最惠国待遇制度所体现的平等原则,为实现国家之间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创造了条件。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国际社会中所实行的普惠制还远非理想,给惠国与受惠国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稳定的法律基础。从表面上看,普惠制的法律依据颇为充分,既有众多的国际组织决议、宣言,又有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条款;既有给惠国的详尽的国内立法,又有给惠国(集团)与受惠国(集团)之间的双边协议。但是,如果我们能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的角度对普惠制进行一下认真的分析,就会发现,普惠制的法律基础其实是相当薄弱的。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国际组织的决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许多国际组织的决议,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都对普惠制问题作过不同程度的规定,但这些国际组织的决议通常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不能期待这类国际组织所通过的决议之类的文件会实际约束普惠制之下的各方。

其次,我们也看到,像《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这样的具有确定的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也对普惠制问题作了规定。但是,不是说一项法律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可以为人们创设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关贸总协定这类法律文件在规定普惠制问题时,都在使用十分笼统、模糊的语言。而根据这种规定,任何一方都无法向他方提出确定的权利主张。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通过联合国大会这样的机构使得发达国家就普惠制承担确定的义务的话,我们当然也就无法期待发达国家会通过签订有约束力的条约的方式,把这种义务接受下来。

再次,一国的国内立法当然可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但却不能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普惠制所涉及的是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国内立法作为基础。作为权利方,它不可能通过本国的立法来给它方设置义务;作为义务方,义务的内容不应该通过本国单方面的立法来加以确定和变更。当美国宣布某个国家从其普惠制方案中“毕业”时,被宣布“毕业”的国家无法就此提出什么主张,因为其原先的未“毕业”的资格本来就是美国的国内立法所单方面确定的。

最后,国家(集团)之间的条约当然具备法的约束力;而且,由于双边条约对普惠制内容的规定多较为具体,因而这类法律文件应该认为是普惠制作为一项国际经济法律制度而存在的比较确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国际条约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自由同意原则。任何国家不得强迫他方接受自己的意志,任何国家都可以自己决定如何通过条约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和确定自己的义务。因此,在是否向其他国家提供单向的优惠待遇问题上,每个国家仍是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做出最后的决定。

因此,仅以普惠制来论证公平原则的存在,不免是对国际经济法的理想化。

(三)关于联大决议的法律效力

同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学者一样,我国学者通常也都认为联合国大会决议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其实,判断某一国际组织或其特定机构所制定或通过的决议性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性质,首先应考察该国际组织或该组织的特定机构是否具有立法权。如果该组织或该组织的特定机构具有立法权,那么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然具有法律性质;如果该组织或该机构不具有立法权,那么所它所制订的文件当然就不具备法的约束力,而不管这一决议从字面上看如何具备法的特点。那么,如何判断某一国际组织或该组织的特定机构是否具有立法权呢?简单的方法是查阅这一国际组织所据以设立的性文件,即成员国为设立这一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公约。《联合国》第25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因此,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即具有法的效力。而联合国大会是不具有立法权的,因为《联合国》对联合国大会的权限的规定主要是“讨论”和“建议”,也就是说,联合国成员国在制定《联合国》这一国际公约时,无意将联大决议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联大决议基本上只属“建议”性文件,无法对成员国产生法律约束力,很难被视为法律性文件。1945年旧金山制宪会议上曾讨论过是否赋予大会制定对会员国有拘束力的国际法规则的权力,但有关提案都被绝对多数的反对票所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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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政治全球化 文化全球化

“全球化”首先指的是“经济全球化”。不过,随着历史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以及人们对“全球化”研究的发展,“文化”问题也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到“全球化”的研究中,从而使“文化全球化”这一术语及对其的相关探讨出现和流行起来。但迄今为止,在对文化全球化问题的研究中,还鲜有对文化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全球化关系问题的专门论述。而文化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全球化三者间的关系是决定文化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机制,只有明确这一问题才会从根本上认识和把握文化全球化的性质、发展的程度与发展的趋势等。

经济全球化决定文化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对文化全球化的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经济全球化是文化全球化产生的基础

经济全球化是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技术、商品等)和市场机制超越本民族或国家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内流通、配置与组合。经济全球化为文化全球化的产生提供了基础、动力、手段和载体:经济全球化创造了共同的工业化生产方式,确立并形成了共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规则、制度与理念等,使各民族国家具有了产生或者接受现代工业文化的经济基础;经济全球化实现了商品、生产要素等的全球流通,致使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全球化;经济要素、人员、组织等在全球广泛而快速地流动,促使各民族国家文化间的进一步交融;经济全球化中激增的全球问题促使共享价值和意识的增加;经济全球化促进了交通与通讯工具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文化全球化得以产生。

(二)经济全球化的性质决定了文化全球化的性质

经济全球化不仅促使了文化全球化的产生,而且还带动了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内容的全球扩展。经济全球化的性质是由其居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在工业文明时代,经济全球化的性质体现为现代大工业生产方式在全球的扩展。与之相对应,文化全球化的性质体现为现代文化的全球扩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其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受此决定,文化全球化的性质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无论是经济全球化的性质还是文化全球化的性质,对它们性质的判断都是就全球整体而言的,并不代表所有地区都必然是这种性质。

(三)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变化引起文化全球化的发展变化

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生产方式的发展,而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能动的、不断发展的力量,因此,经济全球化总会不断地向前发展。而当经济全球化发生变化,文化全球化也必然会或早或迟地发生变化。由于诸多偶然因素的作用或者其他中间环节的影响,也许文化全球化的发展不可能和经济全球化完全一致,但从长远来看,文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一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

(四)经济全球化格局决定了文化全球化格局

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在经济全球化格局中存在着不平衡性,即由西方发达国家居这一进程的核心地位,不发达国家则处于边缘地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技术、资本等的优势主宰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各民族国家在文化全球化进程中也存在着相应的格局划分,体现为在文化传播力度、广度、影响力等方面的不平衡性。根据中国社科院2009年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09—文化现代化研究》显示,全球文化影响力排名前五位的国家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而这些国家主要是经济全球化格局中的核心国家,而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文化影响力仍然是相对最弱的。这种不平等的文化格局只有在不发达国家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才能逐渐获得改变。

政治全球化制约文化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对文化全球化的作用是通过政治全球化这一中介因素而发生的。政治全球化是指各民族国家间政治交往日益广泛、频繁,相互影响日益加深的历史进程,及在此基础上日益形成有机的全球政治系统的趋势。政治全球化制约和影响文化全球化,并对经济全球化起着一定的反作用。

(一)政治全球化是影响文化全球化的直接因素

经济全球化对文化全球化的作用需经过政治全球化这一中间环节。政治是经济的“保护伞”,一种经济制度、体制和观念如果能够在一个国家确立起来或者能被民族国家所接受,其原因在于得到了相应的政治支持;否则,这种经济的变化一定会被遏制。因此,如果没有各个国家现代化道路的选择和现代化制度的确立,经济全球化不可能在全球顺利推行,现代文化也不可能普遍扩展开来。而为什么有的国家在政治上会支持现代化以致全球化进程,而有的国家不会呢?这主要取决于这些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地位和发展态势。地位较有利、发展态势较为良好的国家会采取支持的态度,反之,则会采取消极乃至抵制的态度。但越抵制越落后,于是,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因此,对于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一些民族国家文化而言,文化的发展程度还取决于其经济、政治的发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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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中国经济;策略。

全球化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军事、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过程。全球化的基础是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化的动力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革命,这为全球化提供物质手段;二是生产关系和制度,资本为了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扩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经济全球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浪潮,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衡量经济全球化的利弊与得失,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提供了哪些机遇,带来了哪些风险和挑战。综合起来说,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就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搞好了会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搞不好则会遭到挫折和损害。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的经济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之后正在积极地走向世界。我们不断扩大开放,发展同世界各国的交往和联系,并通过这种开放的联系成功地促进了自己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应该说首先是利于我们,是我们能够有更多机会吸取国外经济及发展的好的经验和成果,引进和利用技术、资金等国际资源,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素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的,我们在全球化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种种压力和风险;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实力差距很大的全球竞争,同时还要面对同发达国家所主导的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秩序,包括各种不公平乃至苛刻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能否抓住机遇,历来是关系革命和建设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过去我们抓住了重要历史机遇,也丧失过某些机遇。现在全党一定要高度自觉,牢牢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迈出新的步伐。”从80年代兴起的全球化浪潮为中国复兴带来了机遇,中国应抓住这次机遇,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克服困难的原则,主动、健康有序地参与和融入全球经济大潮之中,自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发展经济,摆脱贫穷落后状态,最终实现现代化。

(一)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

我国底子薄,人口多,科技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经济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而关起门来搞建设只会越搞越穷。邓小平说:“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国要使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必须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事实上,在对外开放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显著提高,对外经贸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八五”期间,我国共吸收外商投资1845亿美元,预计“九五”期间会达到2300亿美元。“八五”期间,货物满意额由2808亿美元,增加到3606亿美元。2000年突破了4000亿美元。

(二)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改革攻坚阶段棘手问题的解决。

改革既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又要与国际接轨,遵守国际规则和惯例。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从解决原有经济体制僵化封闭的弊端入手的,经过放权让利、全面改革、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等几个阶段后,现在进入了解决棘手问题的攻坚阶段,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住房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许多做法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有很大出入,达不到国际要求的水平,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对我国的贸易加以封锁和限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要按世界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遵守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与世界各国发展正常的贸易关系,从国际规则的遵守中获得利益。因此,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一定要解决改革中积攒下来的棘手问题。

另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在压力,也会变成改革的内在动力,因为这种压力有助于我们实现政企分开,机构精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经济全球化对于深化改革,完成改革攻坚阶段的任务是个良好的机遇。

(三)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处于相对封闭和较为落后的状况。产品市场主要依托国内,也可称之为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经济。经济全球化必然打破我国经济的自我封闭,促使其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中,其进出口贸易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快速增长的国际贸易也给我国获得了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更大经济空间。我国应不失时机地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尽可能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扩大的投资和商品市场。同时只要发达国家不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采取保护主义的强硬政策,不对贸易自由设置阻碍,只要能够建立起资本流动的合理规定──保护生产性投资,预防如投机之类的负面影响,那么,经济全球化完全有可能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除了有赖于国内经济体制的转变外,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此外,在贸易保护的条件下,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可以享受到许多来自政府政策上的优惠,实际上进行的是不平等竞争,使国内企业对提高自身素质缺乏紧迫感。加之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作用,企业的设立、经营和产出往往不根据市场的需要,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严重,经营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相互开放市场,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必然带来国外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大量涌入,从而对我国国内同类商品和服务行业带来冲击。为了把这种冲击减至最低程度,政府、行业和企业都要抓紧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利用世贸组织允许的过渡期,实现结构优化和素质提高。

(四)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能够学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搞市场经济,我们还缺乏经验,这就要通过对外开放,在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和接触中,考察和总结各国活生生的实践,使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的优点和缺点,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利弊得失,从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可以借鉴和选择的经验。80年代兴起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体制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从体制上讲,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不同,它在政府的作用、企业制度、市场规则、信用制度、贸易方式、国际协调等方面都实施了改造和创新,发展出了几种不同模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今天,我们已经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同于社会制度的思想束缚,认识到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我们应当向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和借鉴有用的知识和经验,汲取别国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但是我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从传统的市场经济开始,沿着西方资本主义老路慢慢地发展到现代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

此外,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提高国际地位,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等都有很大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但是,综合看来,中国并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国。

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名列世界前八名,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属于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对国际社会、世界问题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世界经济事务中,中国现在已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所以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从而也不断地增加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推进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改变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

二、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贸易和投资不断自由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想在一国范围内保持我国经济的自给自足已经不可能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处于世界经济的普遍联系之中。我国的原材料、技术、劳动力和市场的供求状况都有国际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国民经济干预权的削弱正在成为普遍现象。同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种冲击对一些产业来讲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据有关方面分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冲击我国汽车、制药、农业、电信、航空、计算机、金融等七个方面,同时将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形成严峻剧烈的竞争局面。其中就汽车行业而言,汽车工业是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主要表现在:第一,面临缺乏规模经济的冲击。汽车工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只有规模上去了,价格才能降下来。而我国1998年全国汽车产量是163万辆,轿车是50.71万辆,只相当于外国一家汽车制造厂的产量,甚至只相当于外国汽车制造厂一条流水线的产量。第二,面临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的冲击。目前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2000万辆,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几大生产巨头纷纷加大开拓海外市场的力度,中国目前200人拥有一辆汽车,显然是一个潜在的汽车大市场,必然会受到外商的青睐并尽最大可能挤入中国市场,这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产生严重的冲击和威胁。第三,面临关税逐步下降的冲击。目前我国汽车平均关税为80%~100%,尽管正式文件尚未面世,但关税降低20%是起码的,这意味着关税降低后的进口汽车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此外,汽车工业自主开发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竞争优势等都使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巨大的压力。虽然中国的轿车工业可以作为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但保护的时间也只有五年左右,充其量十年。那些规模小、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难以生存。汽车工业进入大规模资产重组将是大势所趋。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的互相依赖空前加强,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世界各国陷入失衡和危机的境地。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有个最好的例证。这就要求我国务必提高经济管理智能,防范经济波动和金融风险的发生。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较为灵活的汇率安排是减轻失衡和外部冲击的有效手段。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的挑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经济组织的挑战,一是跨国公司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面对诸多的贸易、投资等问题,哪个国家也无力单独解决,不得不求助于国际组织。这就使国际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意味着原来国家部分经济管理权利的消失或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显得至关重要。否则,国家的经济就会受到威胁。跨国公司对我国政策和措施有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它们经常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大搞投机活动。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受到国际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使其作用的发挥要困难得多。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加以调整。否则,就会殃及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三)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的稳定带来的挑战。

政治稳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稳定的威胁和挑战加大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为西方的干预主义提供了很多的借口。美国一直奉行干预主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更以各国利益的相互依存为借口,打着“人权高于”的旗子干涉别国内政。美国的一些政客和学者宣称,在冷战后的世界里,国家内政与国际问题之间的区别一直在减少,推广民主、对付动荡及非人道主义、建立集体安全是美国对外政策目标的三项内容。美国必须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本国少数民族、种族和宗教的政府”履行其职责。北约就是以民族问题为借口,对南斯拉夫动武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许多民族和宗教问题,还有诸如、问题等等需要处理,如果解决方法失当,就有可能成为西方干涉我国内政的借口。

2.为西方的经济政治化倾向提供了方便。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集团出于对抗的需要,为了笼络住盟友,将政治问题经济化,竞相对集团内部的成员实施经济援助。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给欧洲和日本进行大量的援助和贷款,帮助它们恢复和发展经济。苏联也用同样的办法使一些东欧国家与它靠近。冷战结束后,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加剧,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发展中国家把经济的发展作为政治成功的标准,发达国家把经济问题政治化,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比如,西方国家为了制止波黑战乱,通过安理会对南斯拉夫实施经济禁运;为了消除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威胁,迟迟不解除对伊的经济制裁。在与中国的关系上,多年来西方更是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压迫中国就范。1989年中国发生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经济制裁。在中国“复关”和“入世”问题上,西方更是漫天要价,把单纯的贸易问题变成了一个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问题,使这一谈判持续了十多年。

美国国会把中国正常贸易关系待遇与人权问题挂钩,每年审议一次,就是要把美国的人权观念强加到中国人民的头上。西方一些怀有“西化”和“分化”图谋的人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中国在这方面必须高度警惕。

此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西方文化日益明显地呈现出一种霸权化的趋向。西方意识形态正有计划有步骤的侵入我国,一些有害的文化价值观念也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愈来愈多地被输入我国。这些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极其严重地动摇着中国人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如,在理论的层次上,他们宣传“人权高于”、“经济自由化”、“政治多元化”等等,抵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层次上,他们把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通过各种手段传播进来,消除人们的意志;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他们给分裂主义分子以国际活动空间,授予其“和平”奖章,提供先进武器,支持其分裂活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反渗透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在各种领域和渠道上表现和展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将始终受到来自西方的威胁和挑战。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策略。

应从总体上明确,我国对外开放的方针不能也不应有任何的动摇。邓小平同志曾一再强调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就必须继续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我们决不能采取消极退缩的做法,而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因此,在这里,我们的策略关注点也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信息网络化是当今全球化四大潮头之一,也是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动力。全球体系得以形成的现代科学基础是微电子学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而推动的信息工业的蓬勃兴起,微电子计算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特别是光导纤维通讯技术的运用,将使世界进入一个信息革命时代。今天,以无线电话、电视、电脑、人造卫星等现代信息手段为主体的传播网络,已使全球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信息整体。这种信息传播、处理的共时性,不仅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通讯化、计算机化和自动控制化的进程,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现实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活动范围和创造能力。根据有关资料,全球互联网的用户每年以高达162%的年增长率递增,几乎可以说已在全球普及。如今,国际互联网络已扩大到155个国家和地区,它使几万亿美元的贸易、投资和金融业务片刻之间就能在国际间完成,这不仅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且加速了经济全球化高潮的到来。正是因为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我国在“十五”计划中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并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事实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也是我们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要对策。我们必须以积极、务实和奋进的态度,把握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信息化给我国带来的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深刻影响,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人类文明进程以及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态势,已不允许我们再次与机遇失之交臂。我们必须正视挑战,形成共识,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努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与未来的重大抉择。

(二)加强我国对外开放力度和快速融入国际市场。

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的体制环境发生变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变为体制性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是全球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规则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各国必须遵守的规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的配置和重新配置变得越来越快,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影响深刻而频繁。适时开放市场,只有市场开放了,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不能马上无条件地全面开放,而是要有条件、有步骤地在适应自身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开放,这样才能产生对贸易双方都有利的效益。同时必须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必须遵守规则并参与规则的制定。还须发展资本市场。任何一个想要让企业家大展宏图的国家,都必须发展其资本市场。

但中国虽然拥有高储蓄率,却只有很小一部分流进了私人企业,流入高科技公司的储蓄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竞争力还处在劣势,因此在准入领域和准入时间上一定要与国家的长远发展相适应。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中国企业是做了很大贡献的。努力搞好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机制转化和结构调整中暴露出来的棘手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要把中国企业的实践经验认真地进行案例研究,上升到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专家学者要深入到企业里,总结中国企业的经验,然后上升到理论。

这些应是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应具有的条件。

(三)努力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和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差距。在面向未来的国际竞争中,面对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必席卷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强化中华民族的忧患意识以及知难而进的顽强斗志,积极创造竞争优势。应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加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包括贸易依存度和投资开放度,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为微观经济主体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宏观环境。拥有标准占领技术高点,现在我们造成财富差距主要的原因是知识差距,就是由于我们现在没有自主创新和自己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少,技术依存度有50%是依靠我们自己国家,50%依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包括标准、品牌,也包括技术、专利等等,这些东西的价值是很难用实物跟它比较的。比如说标准,谁拥有了标准,谁就可以说占领了技术的高点。因此,在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我们必须实行社会塑造与自我强化双管齐下,使我国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得到真正的开发;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方面,我们必须着力于创造知识的创新和应用知识的创新两个层面,真正激发蕴藏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创造潜能,使创新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我国兴旺发达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此同时,我国应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胜利和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几年来,我们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本的还必须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建立实行民主和法治所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规则和形式。我们应该努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超级秘书网

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战略应注意将以下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固然要借助于全球化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尽可能地吸收国外的先进成果,力求实现某种程度的“跨越式”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增强经济发展的坚韧性上下功夫,要认识到我们得要面对的压力和冲击力会是很大的,只有依靠坚韧的努力,才能站稳脚跟,才能以此为基础而寻求发展,寻求“跨越”。这两个方面应该是一致的和统一的。

21世纪,国际竞争和综合国力的较量将会更加激烈,与国际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还很脆弱;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的优势有限,信息化整体水平还很低;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我国也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正视差距,直面困难,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差距和困难中找到发展的潜力、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4.

[2]王东,丰子义,聂锦芳。马克思主义与全球化———《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当代阐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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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扩大化是一对矛盾。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但贸易保护主义使发展中国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收益,同时也指出了在全球化背景下新贸易保护的特点与成因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贸易保护;贸易自由;国际货币Abstract: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 trade protection magnification is pair of contradictory. The economical globalization promoted the developing country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the trade protectionism caused the developing country to pay the huge price. Has discussed the income which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brings, simultaneously has also pointed out under the globalized background the new trade protection characteristic and origin the key word: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rade protection; Trade freedom; International currency 1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全球化的界定,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和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通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加强。而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和生产要素超越国界流动,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的广泛传播,跨国公司作用显赫,从而导致各国经济活动高度相关,世界经济整体化和一体化空前突出的经济现象与过程。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2 经济全球化的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从经济角度看,全球化被视为经济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相互依赖,特别是形成了世界性的市场,资本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在全球自由流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但同时我们在考察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效应时,应该注意到其两面性。一方面,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可以使其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和利用,从而增加总产出和消费者福利。对于单个国家来说,可以更为有利地利用自己具有比较利益的要素,获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此外,经济全球化利益所产生的经济驱动力导致了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这种调整必将促使不同产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转移,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局面,加强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协调。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它可能导致国家的经济及主权受到威胁,加剧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加剧富国与穷国的差距,在世界范围内形成新的垄断以及加深经济被动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竞争过程中,其民族工业面临生存的危机,工业化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整个世界经济的增长。(1)市场利益引导有害产业的转移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经济主体仍关心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使一些发达国家为了经济利润,把有损社会利益的污染产业、色情业及业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发展中国家为了追求数量增长,被迫或不自觉地接受这种转移,致使其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下降。(2)世界各国经济内部结构发展水平事实上存在不平衡。各国经济结构不平衡表现在产业结构存在级差。从目前的状况看,发达工业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存在固有的技术级差。由于这种技术级差的存在,发达国家在转移技术时,一般 都是在这项技术到成熟期时才开始转移。这种级差技术转移的结果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经济全球化潮流推动下,世界市场引导国际产业的转移,由于事实上已经存在着产业级差,必然进一步促使世界各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3 经济全球化下的贸易保护贸易保护最初源于重商主义,以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各国竞相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后来的凯恩斯的贸易保护学说、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都为贸易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自由贸易显得愈发重要,也越来越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但是对外贸易这把双刃剑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在冲击着国内的产业,这点对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尽管当今世界的主流是倡导自由贸易,但是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着贸易保护政策,其中也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3.1 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新特点在自由贸易理念流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所实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发展。(1)贸易保护倾向并没有消除,各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公开转向隐蔽,由固定转向灵活,由单个国家自我保护转向区域集团集体保护,由通过贸易政策保护转向寻求国内产业政策保护等。《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的生效,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诸如对反倾销条款的使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安全、卫生防疫、技术标准等较之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更加多变和隐蔽,从而更能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还要将劳工标准、环保标准纳入世贸组织谈判议题,其目的是打着人权与环境的幌子,借机剥夺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保护其传统产业。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出现则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集团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外则形成统一对外的市场机制,对非集团成员实行贸易歧视。其贸易保护手段主要不是关税,而是诸如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知识产权等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这给集团外国家向集团内成员出口设置了障碍。 (2)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这些非关税措施都是针对特定国家的。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通过各种歧视性非关税措施使国内工业避开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又通过补贴手段促使本国产品占领其他国家的市场。 (3)通过产业政策对一国贸易实施间接保护是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又一特点。这是由于在制定贸易政策上,各成员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共同的国际准则制约。国际准则由国际性贸易准则和区域性经济运行规则组成,它是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而做出的制度性安排。这些制度性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一国借助贸易政策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各国政府或贸易集团便把贸易保护措施转向不受国际贸易规范制约或者制约较少的国内或集团内经济政策,其中产业政策日益成为一国或贸易集团实施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 3.2 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原因(1)世贸组织成立的初衷是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可是各国在世贸中仍是以国家利益为最终考虑因素。从经济全球化的属性上看,经济全球化虽然有贸易自由化的一面,但是经济全球化并不是无视国家的存在,而是尊重国家主权,强调国家利益至上。经济全球化的这种内在属性为一国实施贸易保护提供了政治和伦理基础。从一国政策选择的路径上看,贸易保护是贸易自由的准备阶段,而贸易自由则是贸易保护政策的演进目标。贸易保护对一国来讲,具有双重目标,其一对内是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对外则是迫使别国停止不公平竞争行为,开放市场的有力武器;其二是培养和提高本国产业的竞争能力。其演变趋势是取消保护,最终走向贸易自由。由于经济全球化本身不能消除国家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规律的作用,不能消除一国内部产业之间不平衡的状况,所以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还将继续并存,这种并存性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兼容的。(2)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运行规则和超国家经济组织,是影响一国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关系的外部制约因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扩大和各国之间经济相互依赖性的增强,使得世界市场上的竞争由过去的对抗性竞争走向合作性竞争。对抗性竞争把竞争看作是双方一场一决雌雄的较量,把对手赶出去,自己垄断市场是这种竞争的目的。因此,在对抗性竞争的情况下,竞争中的双方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在选择竞争行动时都有很强的独立性,很少受到约束。而合作性竞争 则完全不同于对抗性竞争,合作性竞争的目的是保护竞争,反对垄断,强调和重视竞争中的合作,并通过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目前已进入各国共同实行自由贸易的公平贸易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分享他国自由贸易的好处的同时,在本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薄弱的经济基础和相形见绌的竞争力,使其难以在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中短期受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考虑各自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参与的方式。但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认识到,自由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融合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去是发展中国家的唯一选择。而全球化作为过程和主流的经济发展方向,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两种力量总是处于不断的较量之中,但是贸易自由化始终是经济发展的趋势。(3)贸易自由上的相对平等性决定了贸易保护上的针对性和歧视性。在经济全球化下贸易自由上的相对平等性,主要表现为市场开放程度的相对平等性。具体表现为在世贸组织内发达国家之间市场开放程度要高于或者快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程度;区域性贸易集团内成员之间的市场开放程度要高于非成员等。所谓平等只是集团内成员之间的平等,但对集团外非成员而言却无权享此待遇。可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虽然整个世界贸自由化程度提高了,但这种贸易自由只是一种相对自由,绝不是绝对自由。贸易自由上的相对平等性必然决定贸易保护带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歧视性。这种针对性和歧视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贸易集团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公平竞争的政策,对外实行歧视性的贸易保护政策。二是发达国家在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仍在不断地针对发展中国家大宗产品出口设置贸易障碍。发达国家推行贸易自由化的领域通常是其具有绝对优势至少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如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等。相反,发达国家对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别通过放慢市场开放程度,开展反倾销调查,甚至上调关税税率等手段加强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公平的贸易保护行为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贸易障碍,不仅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竞争力,而且也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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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活动全球化。生产活动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国际分工正在演变成为世界性的分工:1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变化。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逐步发展成为以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从产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发展到各个产业部门内部的分工和以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分工;从沿着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着生产要素界限进行的分工;从生产领域分工向服务部门分工发展。2国际分工的形成机制在变化。即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向由企业,主要是由跨国公司经营的分工和由地区经贸集团成员内组织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协议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和产品工艺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网络。5世界性的国际分工使各国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世界各国充分发挥优势,节约社会劳动,使生产要素达到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1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它表现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如以1990年为100,世界货物出口值指数从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产指数从86上升到107;世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同期从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间,世界贸易出口量年均增长率为6%;同期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在国际大贸易(货物与服务)中的比重同期从163%上升到188%。3国际货物贸易交换品种多样化。在世界贸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货物从1980-1981年的11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种。在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开始超过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货物种类从1980-1981年的6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种。4发达国家同类货物相互交换增加,主要的经济贸易大国一般既是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也是该类商品的主要进口国。5国际贸易趋同化。

它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贸易撮合(ETM),电子资金转账(ETF)等已在许多国家开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贸易合同标准化。6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正式确立。1995年1月1日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贸易进一步规范化,世界贸易体制开始形成。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组织和法律基础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对所有成员方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囊括当今世界贸易诸多领域的多边贸易体制大框架已经构筑起来。

(三)各国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国际化进程加快。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开始了大规模合并、收购活动,以提高效益。如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买下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在比利时和荷兰的附属机构。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国民希敏寺银行也吞并了一些欧洲其他国家的小银行,以扩大在欧洲的网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很多国家对于大银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态度,1993年以来,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内的大银行之间至少发生过25次合并。2地区性经贸集团的金融业出 现一体化。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可在欧盟内经营不受国界限制的保险和投资业务;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则可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加紧渗透欧洲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将演变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3金融市场迅猛扩大。到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为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际信息的网络化,外汇市场的资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

(四)投资活动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资规范框架开始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投资成为经济发展和增长新支点。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额与年均国际贸易额的比例在缩小,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率高于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贸易额为41,14571亿美元;同期,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56535亿美元,二者之比为160∶1,差距进一步缩小。1991-1996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 第二,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从1985-1990年年均1,55578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46824亿美元。

同期,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45005亿美元增长到2,94732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932%下降到849%;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0554亿美元增长到51469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从1,41930亿美元增长到3,49227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从1,16744亿美元增长到2,08226亿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中的比重从822%下降到596%;发展中国家从24736亿美元增长到1,28741亿美元,所占比重从174%上升到369%。第叁,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中主要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同时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

1995年,德国、法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占当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国家占当年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3%。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1985-1995年,有2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国际借贷资金流动量增长很快,证券股权投资迅速发展。1993年流动金额为8185亿美元,1994年增加为9534亿美元,1995年增加为12,584亿美元。与外国直接投资一样,证券股权投资依然偏向于少数新兴市场国家,1995年亚洲就占了流向新兴市场的外国证券股权投资净流量的53%。此外,外国证券股权投资的来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兴市场的这种投资35%以上来自美国,15%来自日本,11%来自英国。近几年来,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投资者也向新兴国家进行这种投资。

第五,投资自由化成为各国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的目标,国际直接投资规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签署这种条约1330个,涉及162个国家,在5年里条约数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国政府共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约600次调整,其中95%是放松对外资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106项属于趋于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国际社会为达成国际性的投资协议开始行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一次将投资问题纳入多边贸易的体系,并达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出现通过协商建立一个综合性多边国际直接投资框架的行动,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九次会议 对未来多边投资框架进行了探讨,并已达成协议。

(五)跨国公司作用进一步加强。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第一,跨国公司的数目剧增。据统计,1996年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基地的最大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国资产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它们的外国附属企业中拥有17万亿美元的资产(控制了约1/5的全球外国资产)。第叁,跨国公司开始结成新型的"战略联盟"。面对竞争压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资领域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参与全球化经济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结成联盟。通过兼并与收购在国外建立自己的生产设施,以保护、巩固和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1988年到1995年间,全球跨国兼并与收购总额增加了一倍,达到2290亿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国兼并与收购的规模超过1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以协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强联合。1995年缔结了近4600项这样的协定,而1990年只有1769项。1990年以来,跨国公司之间在核心技术(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强了战略性研究与开发伙伴关系。第四,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规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其国家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现了无国界经济。

(六)经贸文化、人才出现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个体化为特征的多媒体网络正在覆盖全球;出现了经济生活和贸易文化的全球性趋同现象;"国际人"开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发展目标形成。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取胜,"国际人"正在成为各个国家、各大公司的首选目标,培养"国际人"、寻找"国际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才战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国际人"战略。他们认为,国际人应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积极肯干,但是不蛮干;人际关系融洽,不以自我为中心;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外语出色,乐意结交外国人;行动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适应并爱上异国他乡;意志刚强,富有忍耐性;深谋远虑,但不优柔寡断;安排、处理好家庭生活关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此外,绿色主义、环保哲学,共同反黑、扫黄、打白(毒)和反腐败,共同致力于发展与和平,共同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均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传统的衡量国家之间经济贸易权益的概念与统计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 1.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进一步加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之间货物、服务、资金、技术和市场高度融合,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上述关系也在加强。 2.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传递障碍在减少,互动性加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下,对外贸易与国际资本流动在各国之间的经济传递中的作用在加强。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与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将影响到发达国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震动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未使发达国家幸免。

(二)经济全球化迫使人们的概念在创新。1大国际贸易概念出现。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虑货物贸易,还要把货物贸易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技术综合考虑。因为,货物贸易与投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两个支点。2将大国际贸易概念与本国经济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密切地结合 起来;"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传统信条已让位于"经济接轨"和"市场融合"。3变被动接受经济全球化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纷纷主动改革本国经济体制,发展开放性经济,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为跨国公司创造投资条件,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活动。4变单边制裁为求得"双赢"。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另一国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贸易摩擦"、"贸易制裁"等以邻为壑的措施,已开始由自我保护的工具变成了双刃剑,在制裁别国的同时也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其上策是通过谈判,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促进双方的经贸发展,取得"双赢"。

(三)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受到冲击,相互协调成为时代主旋律。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传统的国家主权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本是一国独有的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各国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协定、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跨国公司在各国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在减弱。在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主权让与,但它是以对等为原则的。当今世界各国都是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也就不会有让与。经济全球化迫使各国把二者结合起来,出现了相互协调,使它逐步成为各国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基石。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在国际上和各国贸易政策中开始成为主流。

(四)经济全球化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20年来,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特别是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新贸易理论将产品差异、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等工业组织理论引进传统的比较优势框架,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做出了贡献。但它仍然假定企业只在某一个区位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对外直接投资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的各类贸易流动,但仍是以单个企业为依据的投资分析,未推广到国家层次。80年代初以来,经济全球化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其理论模式主要集中于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在这些理论分析中,产品增值链活动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进行,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加工。

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中,企业行为被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总部行为。总部行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信誉、商标等甚至可以无偿转让给远方生产区位的服务,这类行为有时被简化概括为研究与开发。 第二,实际生产行为。实际生产行为又可再分为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所有这些行为都被假定为具有规模收益递增效应。由于总部服务的运输成本极低,企业可以将生产行为从总部分离出去,但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企业将某些生产行为集中在某一区位。在贸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两国均衡框架,国外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企业在两个国家进行活动时,可以将总部行为安排在母国进行,但其实际生产或转移到东道国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既安排在国内,又安排在国外进行(横向一体化)。因此,现在的企业不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且还通过生产的组织进行竞争。这些理论模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了国内、国际经营企业的总格局。这一问题属于理论分析中的国际化生产部分。

一旦国际化生产活动分布格局形成,国际贸易的格局便随之确定。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单纯的贸易行为来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 (五)经济全球化对表明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利益出现了几种变化。第一,在产业内部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 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得;第二,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商品直接出口,变相地进入了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因此,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益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第叁,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下,在计算各贸易国的贸易收益时,上述几个现象不能忽略。

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应予修正。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来源于美国,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各国的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之都有相应的条款和协定。在国际贸易局限于产业间和投资不普遍的情况下,按原产地进行统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贸易国的贸易利益。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第一,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全球化经营,它们生产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出口,按价值链、资本所有,理应属于母国,但却计入东道国的贸易统计。

第二,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因此,原产地统计在不能真实反映货物贸易的同时,也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大贸易关系。 (六)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资本外投。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1996年接受了129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投资了510亿美元,二者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它们在获得世界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个最不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资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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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全球化的界定,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和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通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加强。而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和生产要素超越国界流动,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的广泛传播,跨国公司作用显赫,从而导致各国经济活动高度相关,世界经济整体化和一体化空前突出的经济现象与过程。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2经济全球化的效应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从经济角度看,全球化被视为经济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相互依赖,特别是形成了世界性的市场,资本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在全球自由流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但同时我们在考察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效应时,应该注意到其两面性。

一方面,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可以使其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和利用,从而增加总产出和消费者福利。对于单个国家来说,可以更为有利地利用自己具有比较利益的要素,获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此外,经济全球化利益所产生的经济驱动力导致了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这种调整必将促使不同产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转移,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局面,加强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协调。

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它可能导致国家的经济及受到威胁,加剧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加剧富国与穷国的差距,在世界范围内形成新的垄断以及加深经济被动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竞争过程中,其民族工业面临生存的危机,工业化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整个世界经济的增长。

(1)世界各国经济内部结构发展水平事实上存在不平衡。各国经济结构不平衡表现在产业结构存在级差。从目前的状况看,发达工业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存在固有的技术级差。由于这种技术级差的存在,发达国家在转移技术时,一般都是在这项技术到成熟期时才开始转移。这种级差技术转移的结果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经济全球化潮流推动下,世界市场引导国际产业的转移,由于事实上已经存在着产业级差,必然进一步促使世界各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2)市场利益引导有害产业的转移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经济主体仍关心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使一些发达国家为了经济利润,把有损社会利益的污染产业、色情业及业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发展中国家为了追求数量增长,被迫或不自觉地接受这种转移,致使其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下降。

3经济全球化下的贸易保护

贸易保护最初源于重商主义,以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各国竞相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后来的凯恩斯的贸易保护学说、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都为贸易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自由贸易显得愈发重要,也越来越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但是对外贸易这把双刃剑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在冲击着国内的产业,这点对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尽管当今世界的主流是倡导自由贸易,但是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着贸易保护政策,其中也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

3.1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新特点

在自由贸易理念流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所实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发展。

(1)贸易保护倾向并没有消除,各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公开转向隐蔽,由固定转向灵活,由单个国家自我保护转向区域集团集体保护,由通过贸易政策保护转向寻求国内产业政策保护等。《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的生效,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诸如对反倾销条款的使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安全、卫生防疫、技术标准等较之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更加多变和隐蔽,从而更能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还要将劳工标准、环保标准纳入世贸组织谈判议题,其目的是打着人权与环境的幌子,借机剥夺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保护其传统产业。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出现则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集团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外则形成统一对外的市场机制,对非集团成员实行贸易歧视。其贸易保护手段主要不是关税,而是诸如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知识产权等形形的非关税壁垒,这给集团外国家向集团内成员出口设置了障碍。

(2)通过产业政策对一国贸易实施间接保护是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又一特点。这是由于在制定贸易政策上,各成员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共同的国际准则制约。国际准则由国际性贸易准则和区域性经济运行规则组成,它是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而做出的制度性安排。这些制度性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一国借助贸易政策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各国政府或贸易集团便把贸易保护措施转向不受国际贸易规范制约或者制约较少的国内或集团内经济政策,其中产业政策日益成为一国或贸易集团实施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

(3)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这些非关税措施都是针对特定国家的。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通过各种歧视性非关税措施使国内工业避开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又通过补贴手段促使本国产品占领其他国家的市场。

3.2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的原因

(1)世贸组织成立的初衷是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可是各国在世贸中仍是以国家利益为最终考虑因素。从经济全球化的属性上看,经济全球化虽然有贸易自由化的一面,但是经济全球化并不是无视国家的存在,而是尊重国家,强调国家利益至上。经济全球化的这种内在属性为一国实施贸易保护提供了政治和伦理基础。从一国政策选择的路径上看,贸易保护是贸易自由的准备阶段,而贸易自由则是贸易保护政策的演进目标。贸易保护对一国来讲,具有双重目标,其一对内是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对外则是迫使别国停止不公平竞争行为,开放市场的有力武器;其二是培养和提高本国产业的竞争能力。其演变趋势是取消保护,最终走向贸易自由。由于经济全球化本身不能消除国家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规律的作用,不能消除一国内部产业之间不平衡的状况,所以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还将继续并存,这种并存性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兼容的。

(2)贸易自由上的相对平等性决定了贸易保护上的针对性和歧视性。在经济全球化下贸易自由上的相对平等性,主要表现为市场开放程度的相对平等性。具体表现为在世贸组织内发达国家之间市场开放程度要高于或者快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程度;区域性贸易集团内成员之间的市场开放程度要高于非成员等。所谓平等只是集团内成员之间的平等,但对集团外非成员而言却无权享此待遇。可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虽然整个世界贸自由化程度提高了,但这种贸易自由只是一种相对自由,绝不是绝对自由。

贸易自由上的相对平等性必然决定贸易保护带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歧视性。这种针对性和歧视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贸易集团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公平竞争的政策,对外实行歧视性的贸易保护政策。二是发达国家在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仍在不断地针对发展中国家大宗产品出口设置贸易障碍。发达国家推行贸易自由化的领域通常是其具有绝对优势至少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如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等。相反,发达国家对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别通过放慢市场开放程度,开展反倾销调查,甚至上调关税税率等手段加强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公平的贸易保护行为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贸易障碍,不仅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竞争力,而且也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8

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城市

唐子来(1999)在研究了城市化的一般过程和发展规律后发现,新世纪里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趋势仍然是城市化。与城市化的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当今世界还面临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趋势。城市化、信息化和全球化交织一体,使城市(特别是大都会地区)在全球城市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表现为以下特征:第一,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管理/控制-研究/开发-生产/装配三个基本层面的空间配置已经不再受到国界的局限。第二,各国的经济体系越来越开放,国际贸易额占各国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上升。第三,各种发展资源(如信息、技术、资金和人力)的跨国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第四,信息、通讯和交通的技术革命使资源跨国流动的成本日益降低,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第五,在全球化进程中,空间经济结构重组导致城市和区域体系的演化(城市规划原理,2000)。

受经济全球化影响,城市从工业时代过渡到信息时代,第三产业成为城市发展的后续动力。随着工业化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并逐渐取代工业而成为城市产业的主角,并由它继续推动下去。这种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生产的增加和消费的增加。《世界发展报告》的统计表明,在1960-1980年期间,发达国家在制造业中就业的人数比重一直徘徊在30%左右,制造业产值比重则从40%降为37%;但同期城市化水平却从68%上升到78%。其原因正是第三产业的拉动所致,这段时期的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从44%提高到56%,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也从54%提高到60%。

二、城市发展突破了传统的等级体系框架,正在形成新的城市网络体系

伴随着生产业的快速增长,主要城市的金融服务和专门化服务水平迅速增长,由银行、投资公司、法律机构、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共同组成的金融综合体已经成为各部门的决策中心(Green,1993)。这些大都市金融综合体正在成为日益增长的全球一体化系统的节点(Mitchelson,1994)。传统的城市体系基于国家的框架,分为首都、区域中心等级别,但随着经济全球化下的生产、流通、交换系统的机制的形成,传统城市体系的框架立论基础正在改变。城市作为城市系统的一部分,不是按照传统理论的领土的连续性,而是建构在功能节点(中心城市)以及节点间的轴(商品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之上。

Castells(1996)进一步指出,这种空间的逻辑“以流的空间”为主宰,建立在把生产和管理的战略节点全球性地联系在一起的电子线路上。不过这并非这个社会唯一的空间形式,相反,人们见到“地方的空间”一如既往地作为绝大多数人日常生活领域的组织形式。应当说,主宰当今世界的重要机制是基于“地方的空间”之上的“流的空间”。并且,我们的社会已经演化成为基于“流的空间”的网络社会。Borja和Castells(1996)在《地方与全球》一书中阐述:全球化最为直接和最为突出的地方影响是城市的空间和社会结构。全球经济网络的控制性节点是商务产业(advancedservices)和研究开发活动(researchanddevelopment)最为发达的城市。在全球竞争中,城市必须提供这些产业所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telematics)和相应的人力资源所需要的生活环境。同时,信息技术使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可以分散在全球范围的不同地域,同时仍保持了生产过程的整体性。

正如Batten(1993)所指出的,未来世界城市的发展潜力将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能否把所有有形的实体网络(即基础设施)的节点、密度和效率连接到世界各地;

第二,能否在世界无形的网络体系中发挥人口、知识、资金、货物和服务的全球换作用;

第三,能否创新性和适应性地不断发挥网络中固有的协同作用,并起到超前示范导向作用。

三、城市化的主流转向东亚地区,给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随着经济活动的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从全球范畴而不是国家、地区的范畴认识城市化过程是十分必要的。客观认识“经济全球化”背景,对研究我国城市化政策、制定城市化战略步骤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发达国家的经济重构产生了所谓的新的国际劳动分工。一方面是生产业向大都市集聚,产生所谓的“世界城市”,因而有了“功能以世界城市体系”的提法;另一方面,制造业的转移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机会,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凭借这个机遇迅速崛起,如亚洲四小龙的崛起,相应地城市化进程也大大加快(陈振光,2001)。

根据阿锐基(2001)对20世纪社会、经济根源的研究,资本积累的世界性过程的中心从美国逐渐转移到东亚地区。东亚的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程度,可以从(图1)中描绘的趋向来测定。该图显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明显的赶上资本主义世界经济“核心组织[1]”的人均收入水平的例子。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只有日本的成就非同一般,优先于并带领地区腾飞。到了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80年代,韩国和台湾地区离开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而香港和新加坡地区加上西班牙则离开了低收入群体,稳步进入中等偏上收入的群体。

附图

资料来源:WoytinskyandWoytinsky(1953);WorldBank(variousyears);EconomicPlanningCouncil(1977,1982,1988).

图1从比较的角度看东亚的兴起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组织核心=100)

联合国根据1990年世界各国最新人口普查数据,对全球未来城市化进程进行了分析和预测,详见(表1)。

表1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未来年平均城市人口增长率(%)

地区1970-19751986-19901995-20002020-2050

发达国家1.50.80.80.5

发展中国家3.74.53.82.2

资料来源:“全球城市化展望”,联合国,1990年。

由此可见,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人口都将经历一个持续高速的发展期,从而使世界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其结果是全球特大城市聚集区的数量和分布发生了

显著变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特大城市的数量近几十年大大地增加了。1950年全球800万人口及以上城市集聚区只有2个,全部分布在发达国家;1970年有10个,5个分布在发达国家,5个分布在发展中国家;1990年,增加到20个,其中6个分布在发达国家,14个分布在发展中国家;联合国分析2000年将会进一步增加到28个,其中6个分布在发达国家,22个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四、中国城市化进入加速期,具有后发优势

1998年底,中国城市化水平达到30%,城市化进入了中期阶段,这是一个城市化快速增长的阶段。根据诺瑟姆(RayM.Northam)的"S"型城市化发展轨迹,城市化发展速度在30%-70%之间呈加速状态。在50%时加速度达到最高点。可以预测,2010年之后,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会以每年至少1个百分点的递增速度上升,至2020年达到60%左右的水平。中国城市化的发展长期以来较工业化的发展处于滞后状况,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城市化发展的推动力将越来越大,因此,中国出现加速城市化的过程已属必然。

赵宝江指出,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将存在着较大的发展梯度,这种发展梯度已经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态势。东部沿海地区有可能出现普遍的繁荣,并带动一部分城市率先进入信息城市的行列。

经济全球化为中国的城市化提供了新的机遇,使中国有可能发挥后发优势,进而抢占若干技术制高点,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构造新的城市网络体系。未来中国的城市化将出现难以避免的快速发展过程,导致更多设市城市的诞生。中国有必要建立世界城市和自己的创新中心城市,使之尽快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经济的新节点,并把中国各级各类城市融合到新的城市网络体系之中(顾朝林,1999)。

【参考文献】

1FriedmannJ.TheWorldCityHypothesis.DevelopmentandChange,17:69-83,1986

2CastellsM.TheinformationalCity,London:Blackwell,1989

3唐子来.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城市管理的新议题.城市规划汇刊,1999(3):75-76

4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5GreenM.B.AGeographyofInstitutionalStockOwnershipintheUnitedStates.Annals

oftheAssociationofAmericanGeographers,Vol.83,pp.66-89,1993

6MitchelsonR.L.andJ.O.Wheeler,TheFlowofInformationinaGlobalEconomy:the

RoleoftheAmericanGeographers,Vol.84,pp.87-107,1994

7CastellsM.TheSpaceofFlows:ElementsforanUrbanTheoryoftheInformation

Age,NewMedia:TechnlogyScienceandCulture,No2,1996

8BorjaJordiandManuelcastells,LocalandGlobal:ManagementofCitiesinThe

InformationAge,EarthscanPublications,London,1996

workCitiesVersusCentralPlaceCities:BuildingaCosmocreative

Constellation.InAndersonA.E.,BattenD.F.,KobayashiK.andYoshikawaK.:The

CosmocreativeSociety,Heidelberg;Springer,pp.137-150,1993

10陈振光.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城市体系发展趋势.城市规划汇刊,2001(1)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9

(一)关注并研究价值共识问题,是深化价值哲学研究的客观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以往的价值哲学研究中,我们对主体价值认识的差异性、多样性、相对性、对立性关注并强调得多,而对价值认识的同一性、统一性、绝对性、共通性关注并研究得少,这种倾向忽视或掩盖了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群体达成共识以及价值认识求同存异的可能性,无法保证对价值认识的全面性、客观性、辩证性。事实上,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价值认识恰恰是差异性与同一性、多样性与共通性、对立性与统一性、绝对性与相对性二个方面的辩证统一,缺一不可,二者是互补的,离开其中任一方面,都是片面的、机械的、不完整的认识。只有深刻地把握价值认识两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形成辩证、全面和科学的价值认识。从“存在论”的立场看,无论在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化的现时代,人们的价值分歧如何明显,价值冲突如何复杂化、尖锐化、多样化发展,但透过纷繁复杂的价值世界之现象,我们仍然会看到,价值共识的客观存在———无论在群体或组织层面,民族国家层面,还是在人类社会(国际社会)整体层面,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价值共识,其客观存在的深刻根据在于价值主体(不同层面上的主体)具有共通的情感与共同的生活实践。因此,正视价值共识,重视价值共识,积极探索并寻求达到价值共识的途径、方法与手段,就成为价值哲学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运用价值论的理论、方法与研究范式研究价值共识问题,揭示其存在的根据、现实条件、生成机理、功能、作用与意义,对于我们全面、深刻、辩证地把握价值认识,更加理性地对待价值认识,进一步深化并拓展价值哲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关注并加强对价值共识的研究,是生活实践的现实要求。经济全球化时代,是一个文化多元化、文明多样化、政治多极化的时代,各民族国家、各区域间的价值分歧、价值冲突更加明显并长期化、复杂化、尖锐化。但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全球价值链的形成,各国在资源、能源、技术、信息和资本等方面的依存度不断加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利益相互交织,难解难分,在竞争中谋优势、在合作中求发展成为一种发展格局与趋势。各国在多领域的交流、协商与合作互动中逐步搭建起“利益汇合点”和“利益共同体”。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利益的根本思想,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利益是人们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形成的基础。价值分歧是人们利益分歧和信仰分歧的认识表达,相同的利益关系必然构成价值认识的深厚物质基础。因而,“利益汇合点”的形成和“利益共同体”的搭建必然有助于各国在多元化、差异化的基础上寻求并协商达成一定的价值共识。当今时代是一个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共生共存、竞争合作、共赢发展成为人类的基本生存样态和实践方式,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之间在个性化、多样化、差异化背景下谋求平等而富于建设性的思想对话,在尊重差异与搁置争端中寻求社会共识成为一种实践智慧,而这种实践智慧的理论支撑,就是去发现并找到一定的价值共识。例如,不同文明之间之所以能够平等对话、协商沟通,就在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对和平共处有共同的价值认识(即彼此认可和平共处的价值观)。所以说,在多元化时代,我们既要有对立性思维、差异化思维、求异性思维,又要有统一性思维、同一性思维、求同性思维。研究价值共识问题,无疑是多元化时代,实现“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共存共赢”生存模式的最佳切入点,它在宏观战略层面上将为我们理性智慧地破解各种时代难题提供一种新思路、新思维,它是一种问题导向的、务实的、理性的、辩证的价值思维方式,以“求同”为价值致思方向(异中求同),试图在包容中实现存异,在共识中实现求同,从而凝聚和提炼出彼此价值认识与诉求方面的“共同点”,为和平发展、共存共赢提供价值支撑。从国内情况来看,价值共识的研究更为重要和迫切。在多元、多样、多变的复杂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需要凝聚价值共识。从社会整合理论角度看,当代中国社会由于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所引发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凸显,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给人们的心灵世界带来了多元诉求的精神焦虑,中国社会呈现出的基本态势是多样化与多元性。这一态势一方面极大地激发了社会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焕发出巨大的生命活力;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人们道德的失落、心灵的失序和价值世界的混乱无序。社会多样性与多元化并不排斥统一性、同一性和价值共识的必要性,愈是多样化,愈是需要凝聚一定的价值共识来实现统一、统摄与主导。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矛盾与困境亟待发挥精神因素、文化共识(核心是价值共识)在社会整合中的重要作用,亟待通过国家精神的社会化,将规范、价值和信仰与文化因素内化成为个体的价值自觉,从而发挥消除隔阂、弥合分歧、化解冲突、增强认同的社会整合功能。价值整合是社会整合中最为根本、最深层面也是最为持久有效的整合方式,而价值整合的核心与灵魂是凝聚价值共识,实现价值认同。只有凝聚和塑造一定的价值共识,形成占据社会价值制高点的能够被民众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体系(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增强人们的价值认同,实现有效的价值整合,促进社会团结,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研究价值共识,可以为加快社会转型、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具有远见卓识的处理价值问题的精神智慧与理论支撑。

二、价值共识的可能性与生成机制

价值共识何以可能呢,其生成、发生的机制如何呢?

(一)人类共存共赢的生存样态,反映在价值认识层面,必然形成一定的价值共识。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人的一切认识(包括价值认识)深深地植根于生活实践之中,归根到底是物质生活过程及其现实条件在观念上的反映。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换,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2〕当今社会,全球化问题(诸如气候问题、生态问题、能源问题、资源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粮食问题、国际金融危机等)日益凸显,世界各国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性更加突出,作为“地球村”中的村民,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他人而独立生存,各民族、国家之间有矛盾、有冲突、有对立,也有妥协、有沟通、有互利,共生、共存、共赢成为人们的基本生存样态和客观要求。共同的生存环境、统一的实践方式及其耦合互动的社会行动体系,使各民族国家彼此间的利益联系更加紧密,必然形成一定的价值共识(如对“共生”的价值认识)。再进一步讲,人类的生产、生活、精神与生命是相通的,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共通性(这就是解释学家所谓的精神同质论)。所以,价值认识既具有特殊性(个性),又具有普遍性(共性),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可见,价值共识具有共享性(兼容性)与普遍性。在人类的实践中,社会行动的过程就是一个共识逐步凝聚和重叠的价值认识过程。例如,人类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建设美丽地球家园的共同实践中,必然会逐渐形成对自然、生态的共同价值认识(如承认并尊重自然的价值等)。又如,在当今国际社会舞台上,国与国之间在交流与合作、竞争与博弈的反复交往实践中,认识到国与国之间要健康发展,就必须超越冲突,建立一种共存互惠关系,逐渐凝聚和形成了合作共赢的价值共识,从而使国际交往更加理性化。

(二)全球化实践、世界性普遍交往有助于达成价值共识。价值主体共同的实践活动与频繁而普遍的交往关系是价值共识形成的现实根据。全球化实践、世界性普遍交往使人们打破了传统的民族性、地域性、本土化思维,确立了现代的跨民族、超地域、超时空、全球化思维,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有助于人们从更高更广的层面(世界整体层面)上重新认识、理解和看待诸如资本、技术、人才、市场、信息、资源、环境、创新等问题,并在网络化实践行动中不断强化对这类事物的价值体验与价值情感,形成一定意义上的价值共识。各民族国家在全球化实践中,由于普遍往的作用,加强了人们之间的对话、沟通、协商与谈判的良性互动,消除了人们之间的隔阂与误解,使人们在某些共同面临的问题(例如生态问题、国际金融危机、核威慑等)上更易形成价值认识的交集,达成价值共识。此外,全球化实践、普遍往以及网络化社会生存背景下,不仅要求我们拓展视野,着力于全球化视野的高度关注和研究重大现实问题,而且,由于当代社会问题的复杂性、整体性、相关性与综合性越来越强,迫使我们在研究方法上采取“跨学科方法”甚至于“学科一体化”的研究方法与综合集成方法;在研究方式上采取跨区域、跨国间的国际合作与世界团队联盟方式,这种研究视野、方式、方法,有助于视域融合以及多种认识方式方法的有效整合,有助于构筑价值思维的融通性,使人们从宏观和整体高度形成共同的价值认识,达成一定的价值共识。

(三)日益频繁而紧密的文化交流、碰撞与互动,推动了价值共识的形成。每一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认识都来自于他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方式、政治法律制度、观念文化系统诸因素共同作用、熏染、熏陶和塑造的结果。在当今世界舞台上,各种文化激荡、交融、交流与竞争互动的文化生态园,构成了价值共识形成的社会生态条件。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国家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日益频繁而深入,伴随着资本、技术、人才、贸易等要素的全球化流动与市场化配置,世界舞台上搭建起了一个多元化、立体化、全方位文化交流与对话、碰撞与融合、竞争与发展的大平台,使各民族文化在平等交流、理性对话和深度碰撞中实现了文化的沟通、价值信息的传递、情感的共鸣、偏见的消除,心理鸿沟的弥合。各民族之间的精神交往越来越深入,为不同文化间发掘、发现并欣赏彼此相融相通的文化共同点以及深层的价值共同点提供了极好的土壤与环境。人类文化交流的历史实践表明,文化的多样性、交融性是文化进步发展的动力。在世界性文化交流与对话中,人类的某些价值认识与价值观是可以融合的,是可以找到价值交集的。事实上,随着各民族国家之间经济社会交往的日益密切,文化交流与碰撞的日益加深,各民族国家在文化与价值层面总是在主动地、不断地相互吸收、借鉴、融会与贯通,进而形成一定的价值共识。所以,只要我们以人类现代文明为立足点,以人类共同的福祉为参照系,不断发现、挖掘并提炼那些超越本土文明、引起其他文明价值共鸣的、适应全球化趋势的优良文化因素与价值基因,就能够找到人类的价值共识。例如,人们对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的共同认识,就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国家在文化交流、碰撞与融合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价值共识。在当今的全球化实践中,各民族国家又在更加深入的文化交流与互动中形成了“平等、合作、共赢”等价值共识。可以说,价值共识是人类在文化交流、碰撞、交融、互动的社会文化场域中,不同文化在“包容存异”的多元认知中,不断筛选、提炼和凝聚价值契合点的价值认识过程,是人类价值认识的智慧沉淀。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以及人民主体论的改革观有利于我们达成中国社会的价值共识。当代中国社会,是以人民为主体、人民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人民主体论立场,以人为本,着眼于维护和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价值旨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和价值理念。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开创与发展,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使亿万人民群众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的切身感受中,深刻领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活生命力、巨大创造力与现实感染力。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为中国社会获得广泛而深厚的价值共识的社会基础与现实根据。以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的“中国梦”思想更是以平实、生动、直观而又浪漫的百姓话语形式,全面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价值框架,提炼、凝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共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价值目标与理想,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多样性,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它在利益多样化、价值多元化的复杂社会场域中找到了民族、国家、个人的利益汇合点和价值共振点,找到了各民族、各阶层、各群体多元认识基础上价值认识的最大公约数,使得社会价值、民族(群体)价值与个人价值高度统一起来,构建起了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的一个重要管道(精神价值管道)。价值共识是社会共识的精神支撑与价值指导,人们通常是以价值共识为指导铸造社会共识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这就明确确立了以实现人民幸福为改革开放价值取向的人民主体论改革观原则。这一重要原则的确立,为我们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普遍的价值共识奠定了正确的价值论基础(价值观立场和方法论原则)。我们相信,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沃土,坚持人民主体论的价值立场,各民族、各阶层、各群体通过平等研讨、理性沟通、心灵对话和深度碰撞,就一定能够凝聚并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价值共识。

三、价值共识的作用与意义

人是一种精神性动物,在一定的文化中生活,受制于特定文化,文化的功能是“化人”。一定的价值共识的凝聚与确立,具有重大的实践作用与意义。由于价值和价值观具有凝聚、导向、激励、规范、评价和调控等作用,所以,相同的价值认识(价值共识)的形成,在实践中往往具有指南针、粘合剂、凝聚剂、推动器、规范器、调节器等作用,它为人们处理现代社会各种纷繁复杂的价值关系、价值困惑与价值冲突提供价值智慧与行动指南。

(一)价值共识具有信念意义与规范作用。价值认识不同于事实认识,它是对某种价值现象、价值关系的认识与反映,因而与主体性(情感、体验、信念、意志、需要等)深度相关,往往凝结和体现着主体的强烈体验、情感和信念,具有信念意义。例如,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主义的价值认识(价值共识)就饱含着无产阶级的价值情感,凝结和体现着共产主义信念(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因而具有信念意义。价值共识又是一定的价值规范的基础和灵魂,一定的社会群体一旦达成了某种价值共识,就会强化一定的价值认同,在处理问题时就会采取更加一致的做法,逐渐形成相应的价值规范,并转化为人们如何行动的规则,具体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例如,我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凝结出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价值共识,不仅强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集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认同,而且,这种价值自觉规范和引导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而形成了关于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价值规范与道德准则。可见,价值共识促使人们实现价值自觉,为人们的社会活动提供一种规则、标准与模式,直接规范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社会生活提供一套可操作的价值框架与秩序结构。

(二)价值共识可助推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谋求价值共识的价值思维与方法是一种积极面向未来的、建设性的、高度务实的辩证思维方式。当今社会,文化多元化、文明多样化、世界多极化成为时代趋势与发展潮流。面对社会高度分化、异质化与多样化的发展格局,我们无法也不能消除文化差异与社会矛盾,但我们可以面向未来,立足于共同发展,尊重差异并包容个性,从多元、多样化的客观实际出发,发展一种“求同存异”的同一思维(共识文化),即在尊重各民族文化差异性、文明多样性的基础上,适当关注各种文化、不同文明背后的全球统一性和同一成分(价值认识共同点),以凝聚、发掘和发现“多元”背后蕴含的人类文明与进步的共同精神智慧与价值认识成果。这种致力于寻求价值共识的思维与实践,有助于从世界文明交往的世界历史时代高度找到各国彼此交往与互动的最大公约数与价值联结纽带,为各民族国家的平等对话、合作竞争、互惠共赢搭建一个价值支撑平台。

(三)价值共识有助于人类在尊重差异化前提下推动文明的多样化发展,构建和谐世界。寻求价值共识的思维与实践要求人们尊重个性,包容差异,平等交往,在发掘和发现价值共识的现实实践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整合世界和平、稳定、繁荣与共同发展的各种现实力量,在共存共赢中促使不同文明各自得到充分发展,形成文明多样化的发展格局。大力研究、探索不同民族、国家、不同主体、不同立场、不同文化高度差异化场景中的价值共识,就是要淡化差异、尊重并包容不同文明的价值诉求,以融通性价值思维找到全球化时代不同文明得以交融、对话、沟通、合作与共同发展的价值平衡点与契合点,构建起和谐世界的价值通量(类似于经济世界中起货币功能作用的价值元素),架起不同文明之间实现价值沟通与融合的桥梁,促进人类的共同进步与发展。在不同文明的交往过程中,善于捕捉、发现、发掘、提炼和总结其价值认识中所蕴涵的共通的元素(价值共识),可以形成可持续交往的共同价值和规范(例如共生的价值与规范,和平共处的价值规范等),避免对抗与冲突,和谐共生。可见,价值共识更易于成为世界多极化、文明多样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时代人们的共享价值规范,推动和谐世界的构建。此外,从价值共识出发,还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角度思考全球治理的方案问题。例如,在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倡导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TRIPS),而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恰恰需要的是从共生价值这一价值共识出发倡导与贸易有关的发展问题,可见,肯定并弘扬共生价值这一价值共识,〔4〕无疑为我们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解决国际经济与贸易难题、寻求全球治理的合理方案提供了很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