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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集锦9篇

时间:2023-09-27 09:37:14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1

近年来,我国煤矿因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析原因,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一些煤矿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未能及时进行隔水、填平等彻底治理;一些关闭废弃矿井的井筒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充实填死;一些煤矿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一些煤矿的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部分煤矿井田范围或井田附近地面河道被挤占,泄洪不畅,河岸决口。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1.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2.煤矿企业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3.建立雨季巡视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煤矿企业都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5.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

6.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煤矿企业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8.煤矿企业要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9.煤矿企业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10.煤矿企业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

11.煤矿企业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12.煤矿企业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可靠有效,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三、认真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3.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的重点: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煤矿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

14.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安全预案,并在当地汛期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一并简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四、建立健全预防暴雨洪水的应急救援体系

15.煤矿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

16.煤矿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7.各主要产煤地区要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大型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

五、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监督监察

18.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煤矿企业。

19.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暴雨洪水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督促企业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及时消除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的各类隐患。

20.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预防暴雨洪水的日常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成立预防暴雨洪水领导机构,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跟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有关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21.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煤矿企业雨季期间落实预防暴雨洪水措施情况实施重点监察。对雨季期间未落实预防暴雨洪水措施、存在暴雨洪水引发淹井事故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2.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监管工作,督促其达到关闭标准要求;及时整理相关水文地质和开采技术资料,并归档备查。

23.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没有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煤矿企业,要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雨季前,要认真研究部署预防暴雨洪水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2

【关键词】矿井水 预测预报防治技术 措施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煤矿都是地下开采井下作业,煤矿井下工作场所客观条件制约很多,水、瓦斯、顶板、煤尘问题提出的改火,以及运输、机电等都可能成为矿井事故的原因,如果预进方法防和处理不及时,严重的甚至会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大矿集失。特别是煤炭整合之后,一系列的小煤矿生产管理问题尤为突出。矿井水害一直是制约我国煤炭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地下水涌入矿井, 不仅造成生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导致多种环境负效应, 而且还威胁着大量煤炭资源不能开采。随着相关学科的发展和新方法、新手段的应用,防治水技术必然会向新的高度迈进。

一、矿井水的来源

1、采空区积水。在井田内如果有大面积的采空区,或者周边有其它煤矿的大面积采空区及古空区,可能存蓄地下水。在矿井顶板岩石冒落导水裂隙带或地质构造等不同沟通渠道的作用下,可对下方的煤层矿井产生不同程度的突水。矿井开采中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对全井田进行补充勘探,进一步查明水文地质情况,补充完善采空区、老窑及其周边小窑积水情况,有无越界开采的情况,以便准确地指导矿井设计、施工和生产。

2、大气降水。大气降水通过不同成因的基岩裂隙及松散堆积物孔隙在裂隙沟通的情况下进入矿井,成为矿井突水的间接,且重要的补充来源。矿井涌水量受降水的季节变化影响,具有明显的动态变化特征,且有延后特征。

3、含水层地下水。井田矿井顶板冒裂带将沟通其影响高度范围内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使地下水进入矿井,成为矿井突水的主要来源。在开采过程中也不排除在特殊构造部位( 如隐伏断裂构造) 的越层补给。

二、矿井水的防治措施

1、矿井地下水灾害的防治

(1)灾害性水源的防治:对于渗漏严重的水库、河流等,应进行铺底或河流改道,在矿区建库蓄洪。调节控制雨季区域性的洪水流入矿区的洪峰水量,减少洪流入渗晕。

(2)灾害性通道的防治:地表防治,采用塌陷的回填,或围堤筑坝;地下防治,采用浅部截流或帷幕注浆;井下防治,是避开岩溶发育地带,控制大出水点的流量,修水闸墙或水闸门,井下注浆等。

(3)人类采矿活动:人类采矿如在浅部采用长壁全冒落法进行开采,地表形成大的积水坑而使涌水量激增,此时采用其它采矿方法则有可能减少或避免涌水量增加。采矿方法不当破坏原有阻水构造,隔水层,冒落连通其它含水层及地表水体,引起灾害,故应正确规划人类自身的采矿活动。

2、构筑防水闸门和水闸墙:为了使井下局部地区的涌水不致波及其它地区或拦截水源,将开采区与水源隔离,避免矿井受突然涌水的袭击,此时应在井下适当地点构筑水闸门或水闸墙。水闸门一般设置在可能发生涌水需要堵截而平时仍需运输或行人的巷道内,如井底车场、井下水泵房和变电所的出入口等。对于大水矿井必须设计密封式泵房,以保证矿井全部淹没而泵房与变电所安然无恙,仍可照常运转、排水,以至恢复矿井的正常生产。

3、注浆堵水:注浆前期应该用物探方法查明下伏含水层顶部的岩溶、裂隙的分布情况;然后选择适当的注浆工艺使其封闭,并充当隔水层的作用,进而加大了隔水底板的厚度至大于临界厚度值。对于断层较多、裂隙发育完全的碎裂底板,必须采取超前探测水,之后实施注浆,从而封闭了导水裂隙,加大了底板岩层的强度。当掘进或回采过程中遇到个别断层或陷落柱突水时,可在查明具体情况后进行局部注浆堵水,从而达到安全开采的目的。

4、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提高矿井抗灾能力。所属整合矿井应该按照技术改造设计完成排水系统施工工作,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改造,逐步形成完整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防治水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防治重大突水事故发生。为了确保各矿技改安全,坚持“预测预报、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搞好采掘工作面水害管理。要求整合矿井必须采用“有掘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进行掘进钻探相步结合,有效防治重大突水事故发生。

三、几种预防预测技术

1、采煤工作面底、顶板突、溃(淋)水预测预报技术

(1)底板突水预测预报:底板突水预测预报一直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点之一。研究工作基本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对底板突水机理的试验与理论研究;二是研制和开发用于底板突水的预测预报技术,包括用于信息获取,信息处理及信息解译的仪器、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2)底板突水预测预报技术:基于突水机理研究形成的各种理论大多都有各自的一套突水预测预报方法。根据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一般都认为含水层的水压和保护层强度是确定能否突水的主要原因。因此研究重点放在了矿压、水压的变化及在它们联合作用下断层、裂隙等的力学性质及形变方面,即采动应力场和渗流场藕合分析。

(3)底板突水机理:研究底板突水机理研究是预测预报技术重要的基础工作。该研究可分为3类,即现场写实分析法(经验法)、数值模拟和物理模拟法(相似材料模拟法)。近年来,较有影响的研究工作主要为: 突水灾害发生的力学机理研究、采矿对断层的扰动机理及力学模型、矿井突水的自然水力压裂效应、煤层底板突水形成机制的非线性动力学模型、应力与裂隙网络渗流藕合模型、高压水流沙层突水机理研究等。

(4)顶板溃水溃沙分析及预报:顶板溃水溃沙是与底板突水不同的另一类灾害类型。它主要是指沿一些强导水通道, 或因采矿扰动而使地表、第四系水、沙或充填于岩溶洞穴等中的水、沙同时溃人矿坑而造成灾害事故。

2、水文地质条件探查技术

水文地质条件探查是包括矿床水文地质在内的一切水文地质工作的重要基础。常规的、传统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查工作是在相应的普查、初步勘探、详细勘探阶段或普查、详查及精查阶段进行的。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煤矿床水文地质条件探查工作较以往不同的是出现了两个较大的转变: 一是研究对象从大到小,即从区域、矿区到采区、工作面的转变;另一是研究工作从地面到井下的转变。

3、带水压安全开采技术

带水压安全开采技术简称为带压开采技术。它是指当煤层底板隔水层承受较高水压时,在不进行或很少进行降低水压的情况下确定能否安全采煤的技术。该技术的重大进展在于:对突水系数进行改进,建立了带压安全开采的安全水压预测模式,并已经实践检验,投人使用。形成了带压开采工作面评价技术,即“五图、双系数、三级判别法”。

4、矿井水“排供结合”及净化处理技术

随着人们对水资源可贵性认识的不断深人,煤矿防治水技术由单纯的防排水向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即从单纯的破坏水资源来换取煤炭资源向两种资源的共同开发和利用发展, 由此而形成的主要技术有:矿区排水与供水相结合技术(排供结合技术);矿区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度,合理调配技术;矿井污水净化处理及再利用技术;截流与疏供结合配套技术;矿区地下水优化管理技术。

四、结束语

矿井水灾害作为矿井常见灾害中最为危险的一种,不能掉以轻心,要通过积极完善制度和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矿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标准作业化规范施工;通过成立专业的处理机构来强化基础设备和技术的投入,建立良好的统筹协调机制,确保防范措施落在实处。只有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力量储备,才能够较为显著的降低资源整合后矿井的水灾害风险。

参考文献:

[1]煤炭工业部.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80.

[2]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86.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3

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和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召开这次防治水工作及技术研讨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20__年以来典型水害事故案例,学习讨论即将颁布实施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研讨交流水害预防、治理、救援及防治理论等方面的新技术和经验,展示煤矿防治水新技术及设备仪器,部署煤矿防治水工作。这次会议在雨季之前召开,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单位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了认真筹备,做了大量工作;与会煤矿防治水专家认真总结防治水工作,积极撰写论文,相信这次会议对防治水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提高水害防治工作水平。

一、防治水工作成效显著;但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工作。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中央领导同志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经常研究水害防治工作。20__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及加强防治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出台相关防治水规章制度,开展防治水专项监督检查,使防治水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特别暂行规定》、《山东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安全监察规定》和《煤矿老空水防治十项规定》等;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重庆市为切实吸取水害事故教训,制订了《重庆市煤矿水害防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全市煤矿开展水害基本情况调查,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安徽省把国有煤矿周边小煤矿列为防治水监察的重点,按照“大矿自保、小矿自律、政府监管、国家监察”的原则,严禁矿井之间超层越界开采,防范透水事故。

(二)煤矿企业防治水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

大部分煤矿企业都能够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保障防治水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有效遏制了水害事故的发生。河南省郑煤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防治水技术管理部;山东省肥城矿业集团吨煤提取5元、华恒矿业公司吨煤提取5.4元专项用于煤矿防治水,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了防治水重点工程、防治水钻探、物探设备和监测监控仪器装备到位,为防范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研院校主动承担防治水技术攻关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科技学院等单位承担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矿井老空区探测与水害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项目;中国矿业大学承担了“十一五”973计划“煤矿突水机理与防治基础理论研究”;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在煤矿井下随钻测量定向钻进技术研究方面也有重大进展。相信,这些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必将大大提升水害防治水平。另外,一大批科研院校的专家针对企业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一起研究攻克生产中防治水技术难题,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好转做出了贡献。

(四)防治水工作成效显著

20__年至20__年全国发生水害事故122起、死亡518人,每年平均数比前3年平均数(下同)减少48起、201人,分别下降44%和43.7%,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7.4%。其中发生重大以上(10人以上)水害事故11起、死亡190人,同比减少2起、101人,分别下降26%和51.5%,占全国重大以上事故的16.7%和14.8%。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从事防治水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向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对所有奋战在煤矿防治水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管监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在总结防治水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防治水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仍需加强。一是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20__年以来,已发生13起、死亡216人。20__年在奥运会之前,广西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6人。今年3月21日和4月4日,湖南省和黑龙江省分别发生1起透水事故,死亡13人和12人。二是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和未遂事故。20__年8月17日,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因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堤决口,溃水淹井引发事故灾难,致使172人死亡;与其相邻的新泰市名公煤矿也因洪水淹井,造成9名矿工遇难。20__年7月2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因洪水淹井,造成69人被困,经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全部生还。三是淹井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月8日,河北省峰峰集团公司九龙矿发生陷落柱突水,矿井被淹;3月25日,中煤平朔煤炭公司三号井工矿发生老空透水事故,透水量约28万m3,最大透水量达5000m3/h,矿井局部被淹;4月18日,国投新集公司板集矿(基建)井筒发生突水涌砂事故,矿井被淹,当班入井622人,621人安全升井,1人死亡。

分析近两年水害事故原因,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水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基础工作薄弱,水害防治措施不到位,部门监管、监察仍有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治水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部门、单位和煤矿企业对水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防范意识差,未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水

害防治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防治水机构弱化、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二是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一些矿井缺乏必要地质报告和基础图纸资料;一些矿井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与实际误差较大,无法科学指导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一些矿井井田内或井田边界老空区积水不清楚;一些矿井没有对井田水害情况开展预测预报工作。

三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探放水措施;一些矿井虽然进行了探放水,但未将水害彻底根治;一些矿井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起不到排除隐患作用;一些矿井根本不进行探放水,盲目掘进,导致水害事故;大部分老空透水事故都有明显的透水征兆,未及时撤退井下作业人员,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

四是一些企业在防范自然灾害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重视不够,防洪体系存在漏洞,防洪设施不牢靠,特别是对中小水库、河流管理薄弱,一些河道、河堤不稳固,承载能力低,禁不起洪水的冲击;对井田内报废的井筒没有彻底充填,留下重大隐患。

五是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漏洞。一些地区对防治水工作不重视,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发生事故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导致同一地区的透水事故接二连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从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要有紧迫感、责任感,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将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颁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为契机,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颁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是在原煤炭工业部下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84年颁发)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86年颁发)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法律责任。正式实施后,国家局还要安排宣贯和培训等工作,希望各位专家、同志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雨季前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治水工作,并抓好落实。一是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二是煤矿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三是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四是煤矿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二)全面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一是煤矿必须具有井田地质及水文地质测绘报告、建井设计、建井竣工报告以及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煤矿图件应当建立数字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煤矿没有地质报告和必备图件,必须尽快绘制完善。二是要加强对古井老窑和周边矿井的调查研究。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的资料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为防治老空水害提供详实的资料。三是任何矿井在废弃关闭之前都必须编写和提交闭坑报告,闭坑报告(包括图纸资料)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是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三)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针对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导致透水事故多发的状况,一是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二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三是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四是在探放水过程中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五是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四)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

一是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二是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三是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四是所有煤矿在雨季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

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

(五)加强防治水监督监察工作力度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治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必须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关闭。

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受老空水、地表水、承压水或溶洞水威胁的煤矿,在雨季前开展一次专项防治水监察,对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未遂透水事故,也要彻查原因,追究责任,通过事故教训,全面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4

1、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危及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加强与周边相邻单位和当地政府的信息沟通,当矿山或尾矿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居民和相关单位进行预警。

2、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建立汛期巡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矿、滑坡、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人员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启动的标准、范围、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应当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凡没有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汛期应当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

6、非煤地下矿山、凹陷露天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应当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查明当地水库、水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树木和障碍物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要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来临前,应当组织力量对防排水设施、蓄水设施检修、清挖、泄流,保证在汛期有可靠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畅通。位于地表河流、洪水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矿坑、尾矿库、工业场地等应当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分洪设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

8、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定期对供电、防排水、防雷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在汛期前应当进行防排水试验,保证汛期各种防汛设施可靠运转、发挥作用。

9、非煤地下矿山应当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矿(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设防水矿柱。已经破坏的防隔水矿柱应当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10、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矿山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矿区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面积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情况。

11、非煤地下矿山对地面采空区裂缝应当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矿后形成的塌陷坑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关闭废弃的矿井井筒应当充实填死。

12、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通风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通风系统可靠,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13、企业应依法做好停用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并落实人员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汛期安全渡汛工作。

三、认真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附近的矿山、尾矿库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可能与矿区联通的采矿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提高井口标高的措施;违法违规开采安全防水隔离保护矿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关闭废弃矿井是否充满填实;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及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固;露天矿边坡是否稳定;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

15、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并在当地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

16、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汛期前应当进行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尾矿库垮坝等涉及企业外部人员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对接。

17、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8、各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按规定储备必备的抢险物资和装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发挥作用。

五、加强汛期防灾监督管理工作

19、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有关矿山和尾矿库企业。

20、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汛期可能导致引发事故灾难的矿山和尾矿库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督促企业和协调有关部门治理,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和尾矿库汛期防灾的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成立汛期防灾组织,落实所需物资和救援人员,跟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对未落实汛期防灾措施、存在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隐患的矿山,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2、对未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的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依法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汛期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部署汛期防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矿山和尾矿库发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全力抢险救灾,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5

关键词:矿井水害;现状;防治措施;中祥圣达

1 引言

虽然国内外煤矿防治水工作在不断地探索前进,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进行了试验研究,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矿井防治水理论、对策、方法、手段和管理制度。但许多老矿区浅部煤炭资源已近枯竭,深层煤炭资源开采遇到了高地压、高水压的开采环境,矿井水防治成为严重的工程问题和地质问题,有待于深入研究和解决。下面以中祥圣达煤业为例通过对矿井的水害防治工作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一套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2 现状分析

矿区的断层构造比较复杂,矿井东部何庄正断层(F14)、西南侯家沟正断层、南部边界的刘庄正断层(F33)、北中部胡沟正断层(F19)和中部任村正断层(F32)为大的断层构造。,在采动影响和高水压作用下,这些大小断层构造的存在,将为中祥圣达煤业发生底板突水提供导水通道,成为矿井水害的重要隐患之一。

二1煤层底板太原组石灰岩为直接充水含水层为,距二1煤底板10m左右,该含水层导水性及富水性不均匀,在区内出现西部富水性较弱,东部较强的表现。该矿水文地质报告中表明,太原组石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与寒武系上统石灰岩含水层存在水力联系即二1煤层底板直接充水含水层,多次发生地下水突出造成淹井事故。矿井观测孔数据表明,在不间断疏排水的情况下,最大水压为1.35MPa,因此,该含水层水对矿井威胁最大。

目前,矿井处于兼并重组后的复工复产阶段,下一步将进入井下作业。因此,需要不断搜集、观察、研究和总结矿区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分析研究区域和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受水害威胁程度,制定切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评价矿井防治水工作。

3 组织机构

3.1 矿井排水工程

矿井排水能力应当考虑正常矿井涌水量,同时应当备有突水情况下应对最大涌水量的能力。

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不仅有助于井下出水能够及时排出,进行安全回采,而且有助于增加矿井的抗灾能力。中祥圣达煤矿的二1煤开采时,将采用对L7、L8灰岩疏干的防治水方法,特别是雨季汛期时,短期的水量将会很大,因此必须保证矿井的排水能力。

(1)加强泵房、线路系统维修和水仓的清理,保证矿井的最大排水能力和电力供应。

(2)在工作面低洼的部位建筑临时水仓,并安装足够的排水泵,以防底板出水在低洼积存隔断通风。

(3)增大主井的排水能力,并保留副井现有排水设备,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3.2 防治水机构设置

为有效防治水保证必须成立权威的防治水机构和过硬的防治水队伍。中祥圣达煤矿要继续保持以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及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形成防治水的组织和施工体系,其组织结构和职责如图1所示。

3.3 防治水设备与人员配备

水文地质器械和设备主要包括钻探机械、物探设备、注浆设备等。钻探机具主要为井下长孔钻机,要求钻孔的能力为大于300m,供井下巷道超前探查导水陷落柱使用。注浆设备注浆终压约为静水压力的2.5倍。选用YZB-300/200型注浆泵2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其流量Q=300L/min,压力P=20MPa。物探设备要配备直流电法仪或瞬变电磁仪,满足矿井底板含水层的物探以及矿井采空区、老窑、巷道积水的物探工作。

人员配备:矿井要成立煤矿水害技术中心,挂靠在生产调度室和防治水办公室。

3.4 防治水预案

防治水预案是针对煤矿出现险情时而预先准备的防灾方案系列,即出现的险情不同启动的防灾预案也不同。

要根据上述的预案条款,划分出初级防灾预案、中级防灾预案和高级防灾预案。

要根据险情的程度划分预警级别:初级预警(蓝色)、中级预警(黄色)和高级预警(红色)。根据出现预警级别,应该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治水预案。不同级别的预案包含的内容量也不同,预警的级别越高,预案所含的内容越多。由于各煤矿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同,即设防的含水层不同,预警的级别也不同。同样的险情,不同的煤矿的预警级别也就不同。在同一个煤矿因出现险情的程度不同,预警的级别也应不一样。

4 结 语

不同类型的矿井水害后果都非常严重。通过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要不断地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多专业、多部门、 多单位加强配合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矿井防治水管理考核办法,可以对实际的矿井水害防治提供有效的参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的开展,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6

[关键词]煤矿 地质灾害 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325-1

0引言

中国是世界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煤炭这种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能源,如果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环境问题的话,加上煤矿地质灾害具有群发性、衍生性、区域性、滞后性等特点,导致煤炭开采过程中发生一些地质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先了解其特征,这样才能做到有效预防。

1诱发煤矿地质灾害的因素

诱发煤矿地质灾害的因素多种多样,它不像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那样,可以根据地质情况针对灾害可能多发地段,采取避让原则进行事前预防,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在明知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进行煤矿开采工作,所以易于产生并加剧煤矿地质灾害。

1.1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煤矿开采后经常出现的一种地质灾害。煤矿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破坏了矿体周围的原始应力,使应力重新分配,以达到新的平衡,在这个过程中,岩层和地表产生连续的移动、变形及开裂等现象。

1.2滑坡

煤矿开采产生的矸石堆积于地表,破坏了斜坡的原始平衡,以致产生滑坡、崩塌灾害。

资料显示,我国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每年接近3万起,平均每年近800人因灾害失去生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人民币。

1.3矿井突水

矿井突水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也较为常见,它直接影响煤矿的生产、效益和安全,具有来势凶猛、瞬间涌水量大、造成损失严重等特点,也成为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

例如:“1・30朱仙庄煤矿突水事件”由于淮北矿业集团及朱仙庄煤矿对水害预防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该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3.34万元;早在1984年开滦范各庄煤矿发生特大型“突水”淹井事故,最大水量高达12318m3/h,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亿元以上。

2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2.1提高认识,着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都要从思想上重视煤矿安全生产,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国家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的关系;落实主体责任,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2.2开展矿区地质情况调查

矿区地质情况是发生各类地质灾害的地质背景,由于开采活动导致灾害加速,导致灾害程度增加。

所以要充分调查矿区内地形地貌、构造特点,了解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规律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2.3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是煤矿重要的地质灾害之一,不容忽视。

因此,针对可能发生的滑坡地质灾害,我们可以构建抗滑工程,利用挡墙、抗滑桩等措施进行预防;同时也要注意排水工程的建设,由于水是形成滑坡及崩塌的重要作用因素,在进行地表排水时,主要以拦截和旁引为主,用截、排水沟将地表水引入天然沟谷。

此外,还要加强地表监测,做好矿区内一些不稳定斜坡的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并完善监测制度,切实做好滑坡的预测预报工作,减少滑坡带来的损失。

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预防可以说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一种人为的地质灾害,所涉及的因素很多。所以我们要因地制宜,根据矿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和防治方案,通过加强预测预报、采用先进的采煤技术、开展预防地质灾害知识的培训及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等,来预防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发生。

2.4矿井突水的预防措施

矿井水的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表水的汇水、渗漏、疏水情况,掌握当地历年的降雨量对矿井充水的影响。

当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的地表水可能渗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填堵裂缝和陷坑,以减少地表水渗入井下。

在矿井边界必须留设防隔水煤柱;巷道靠近断层时,要加强观测,坚持“超前探水、边探边掘”,在断层两侧留足断层隔水煤柱;开采到钻孔附近时,应制订预防钻孔通水的措施。

3结束语

煤炭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煤矿在开采过程中,会产生众多类型的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所以,我们要加强对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在制定预防措施时,应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到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制定一套完善的、科学的制度,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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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7

【关键词】煤矿;水害;现状;治理

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煤炭开发投资公司控股、与滕州市合资经营建设的中一型企业,位于滕南煤田北部,地处西岗镇境内,坐落于枣庄矿务局柴里煤矿之北,枣庄市泉上煤矿之南。井田南北长2.1~2.9Km,东西宽2.3~3.6Km,面积7.306平方公里。

1.曹煤公司主要水害现状

1.1 顶板砂岩水

3下煤层顶板砂岩为3下煤层的直接充水含水层。对矿井充水有一定影响,但不构成水害隐患。

3下煤层顶板砂岩厚度15.59~56.59m,平均32.01m,由数层中、粗、细、粉砂岩组成,泥岩、钙质胶结。该层砂岩以孔隙、裂隙水为主,富水性不均一,在构造裂隙发育地段,中、粗粒砂岩富水性强。砂岩水常沿原生裂隙和采动裂隙泄入井下,在裂隙发育地段巷道滴、淋水明显增加。采面涌水多以顶板滴、淋水和老塘涌水形式出现。

根据勘探抽水资料,原始水位+34.5~+36.8m,单位涌水量0.001~0.056L/sm,渗透系数0.117m/d,水质类型SO42--Ca2+、K+Na+型,PH至7.7,总矿化度1200~2000mg/L(本矿226孔为1364.23mg/L),总硬度25.02~59.77度。

3下煤层顶板砂岩水以静储量为主,巷道揭露和采动后易疏干,不会构成水害隐患。

1.2侏罗系水

侏罗系仅分布在井田西部田岗断层附近,厚度0~56.5m,岩性以紫红色砂岩、紫灰、紫红色砾岩为主,砾岩厚度为0~37.2m。据邻矿混合抽水资料,单位涌水量0.00156~0.287L/s.m,渗透系数0.507~0.00234m/d, 水质类型HCO3-、C1-K++Na+、Ca2+型。上部PH值7.77,总矿化度2964.3mg/L,总硬度83.45度。该含水层受Q下水补给,基本不受大气降水影响。321①工作面和323①工作面均有一部分在侏罗系下部,当时开采时并未发现涌水量较其他地方大。但因侏罗系含水性不均一,不能说明其它地方的侏罗系不含水。

1.3 第四系水

曹庄井田第四系分为上下两组(Q上、Q下)。Q上厚27.1~40.5m,一般含砂四层,多达五层,少至一层,砂层总厚约3~15m,原始水位表高为+33.75~+45.18m,单位涌水量0.071~2.705L/s.m。Q下一般厚18.3~70.5m,为含水砂性土,一般4层,主要由轻粘土质砂、局部中粗砂层和砾石层组成,固结性强、富水性弱,原始水位+36.2~+39.5m左右,平均单位涌水量0.18 L/s.m,渗透系数1.66m/d,水质类型HCO3--Ca2+或HCO3-、SO42--Ca2+、K++Na+型,PH值7.66,总矿化度364~612mg/L,总硬度11~15.5度。由于其与粘性土相间分布,因而对矿井充水影响很小,采动疏降后,底部砾石层易疏干。因此,第四系水对矿井安全生产不构成威胁,但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留足防水岩柱。

1.4 露头水

第四系下组水会沿3下煤层露头渗入,但因第四系上、下组无水力联系,下组为弱含水层,易疏干。露头水不会构成水害隐患。

1.5断层水

井田内断层比较发育,其中田岗断层为导水断层。其余已揭露的断层均不导水或导水性很弱。田岗断层将三灰和奥灰抬高,并可能使各含水层导通或间距缩短。

1.6 老空水

3下煤层开采时,工作面最下部有岩石集中泄水巷,工作面与泄水巷之间有泄水孔连通。老空水均流进泄水巷,经水仓排到井上。老空水不会构成水害隐患。

1.7 陷落柱水

曹庄井田在生产过程中,仅在304工作面后部发现2处陷落柱,无水。

虽然已揭露的陷落柱无水,在水患方面对3下煤层开采没有影响,但开小槽煤时是否仍然无水,是否还有尚未接露的陷落柱,如果有,其导水性如何,均不可定论。

1.8 封闭不良钻孔水

本井田内1960年以前123队施工的钻孔封孔质量较差。封孔不良钻孔的存在,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潜在的威胁,它可成为含水层间水力联系的通道,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不导水,由于采动和矿井排水影响,有可能使封闭不良钻孔受扰动而成为导水通道。

2.水害防治思路

2.1持久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超前防范水害事故

以往发生的水害事故,几乎都是对于水害排查不到位造成的。我们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对于避免水害事故的重要性,更加全面、负责、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查找水害事故隐患的根源,彻底加以治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2持续抓好汛期防治水工作,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1)建立“雨季三防”超前防范制度。对地表采动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治理;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在可能和井下有水力联系的低洼地点,设置防洪站,保证随时排除积水。同时,对排水沟及时巡查维护,保证河道畅通,防止河水倒灌。

(2)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3)建立雨季巡查制度。在汛期,煤矿要安排专人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可能威胁矿井安全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加强雨季汛期井下涌水量观测。

(4)建立灾害性天气撤人制度。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以及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时,必须立即撤人。

(5)建立雨季汛期联系制度,保持通讯联系,互相随时告知水情,便于掌握际情实况,有的放矢地解决出现的水患威胁。

2.3做好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确保防治水工作万无一失

准确、及时地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积水情况以及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情况。

2.4建立曹煤公司水害联防机制

及时互通情报,分析、研究、预测、部署矿井防治水工作,协调平衡各矿存在的问题,签订安全互保协议,与周边相邻矿井及时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通报。建立地企共建水害安全防线,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2.5抓好井下探放水管理工作,是实现矿井防治水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严格探放水审批制度,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探放水设计和现场施工一定要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探水距离,加强探放水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抓好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6加强水情水害预报,服务生产

根据煤矿年、季、月度采掘生产接续计划,定期逐头逐面地进行水情水害预报,认真排查水害隐患,按照“及时、可靠、全面”六字标准,预先分析水害特点,提出处理措施,做到人员、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 “六落实”在水害预测预报方面,重点分析现有采、掘工作面上、下、左、右、前、后等全方位的老空水、断层水和含水层水等水害威胁。针对存在的水害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更好地服务生产。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8

关键词 煤矿区 地质灾害类型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D161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地质灾害泛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的各种危害或严重危害,一般可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地质灾害按照成因可分为两类:(1)自然地质灾害,即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地质灾害,常见的有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龙卷风等;(2)人类活动影响诱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当今社会人类活动已经触及我们生活的空间的各个角落,甚至是宇宙太空,人类的活动已经大大影响了地质环境的正常发展,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地质灾害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煤矿赋存、生产大国,煤炭在较长时间范围内依然是我国主要依赖的能源矿产。然而,煤矿的开采在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煤矿区的地质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通常表现为破坏性的、难以修复的地质灾害,严重制约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摸清煤矿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并做好防治措施。

二、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及防治措施

煤矿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多种多样,总体表现为突发性和缓发性两类。前者为突发性的,通常有矿井突水、露天矿滑坡、瓦斯爆炸、煤尘、岩爆等,突发性灾害一旦发生必然会造成矿井工人生命危险;后者为缓慢的、长期的量变引起质变的地质灾害,通常有地表沉降、建筑物变形、土地荒漠化等环境灾害,缓发性灾害的发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灾害发生或过程中及时发现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可以减轻灾害程度。

(一)矿井突水。

矿井突水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煤矿区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下水源补偿丰富,随着开采水平的不断延深和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水压逐渐升高,突水威胁愈加严重;(2)工作人员的突水危险意识低;(3)预测方法落后,野外采集和数据处理存在一定的局限;(4)防治措施不够完善,对于一些突发的现象不能及时判断和处理。

矿井突水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际操作中应该在地面防水和井下防水两个方面进行防治。

地面防水主要以修建地面防水设施,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直接渗入矿井井筒,防治方法如下:(1)合理选择井筒位置;(2)井筒附近修建排水沟;(3)渗水时堵塞通道;(4)强制矿区附近有潜在危险的河流改道或新建人工河道等。

井下防水主要防治地表水、老窑积水以及含水层中的地下水在水压力作用下,通过薄弱地段流入井下,主要防治方法有:(1)边开采边探测小窑老空、积水旧巷道、充水断层及含水层的位置,并在开采前及时放水;(2)留设防水煤柱;(3)疏水降压;(4)注浆堵截水和注浆加固改造底板;(5)设置防水建筑物等。

(二)露天矿滑坡。

滑坡是斜坡岩石在重力、水以及其外部营力的作用下,沿岩层结构软弱面形成的岩石破坏现象。当岩体应力超过其强度时,导致岩体破坏,即形成滑坡。滑坡产生原因主要是岩体自重应力、构造力、渗透力和震动力综合作用的结果。露天矿滑坡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露天矿开采现场,一般来说年代较老的矿山发生滑坡的危险更高。

露天矿发生滑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岩石本身具有结构软弱面,抗风化、抗氧化能力弱,其成为地表水、地下水、裂隙水的通道;(2)水流作用软化岩体边坡,降低岩体的强度;(3)露天矿爆破作业震动对边坡稳定性产生影响。

边坡滑坡的主要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进行分层回采;(2)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边坡稳定性检测;(3)及时进行地表水和层间水的疏通,减轻岩体内外部的水压;(4)人工加固边坡,增强边坡的强度,改善边坡的稳定性等。

(三)瓦斯爆炸。

瓦斯爆炸是由瓦斯和空气混合后,在一定条件下,遇高温热源发生的剧烈的氧化反应,并伴有高温及压力(压强)上升的现象。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和器材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爆炸后通常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一般认为瓦斯含量达到5%-16%之间(氧含量应高于12%),遇到高温火源就可能引起爆炸。我国煤矿中,瓦斯爆炸发生的几率较大,必须严格控制瓦斯浓度和火源才能降低其发生的几率。

瓦斯灾害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开采前及开采过程中必须进行瓦斯抽放,以减少瓦斯浓度;(2)杜绝明火火源、火花、高温物体的存在;(3)利用先进的瓦斯监控设备严格检测;(4)加强员工培训,保证以上三个方面完全落实才能将瓦斯灾害降到最低。

(四)煤尘爆炸。

煤尘是煤矿开采过程中形成的悬浮在空气中的煤粉,这种煤粉不仅污染井下的空气,危害工人的身体健康(形成尘肺病),达到一定浓度和一定温度时同样会发生爆炸。其通常与瓦斯爆炸共存形成链式反应。

预防煤尘爆炸的主要手段是向煤层中注水,在开采工作面喷雾洒水,及时通风,同时杜绝一切明火存在于工作面及巷道内。

(五)岩爆。

岩爆又称矿山冲击,这是因矿坑周边和顶底板围岩,在受到强大的地壳应力作用而被强烈压缩,一旦因采掘挖空出现自由面,即有可能产生岩石地应力的骤然释放,导致岩石大量破裂成碎块,并向坑内大量飞落、喷射、爆散的现象。岩爆灾害的发生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对施工设备和财产造成损害,并危及人的生命安全。

岩爆灾害的发生究其根本原因是岩体的地壳应力的减小,形成自由面,通常与矿井工作面的深度有直接关系,地壳的压力随着深度的增加而增大,岩爆的可能性就更大。

岩爆是一种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其防治手段应以预防为主,主要有以下手段:(1)矿井开挖前期应进行地质构造与应力预测的研究,以选择合适的挖掘地点,避开高应力区等危险地带;(2)根据岩爆发生的机理,依据岩体地应力和岩石力学参数,预测岩爆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供解决方法;(3)运用爆破、注水、钻孔等卸荷措施,使地应力得到合理分布,以防止岩爆现象的发生;(4)加强安全监测,及时预报,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岩爆灾害应急救险的教育。

(六)地表沉降、建筑物变形、土地荒漠化等灾害。

富煤区地下煤炭的开采造成地下形成大面积的“空洞”,煤层上部的岩层由于应力发生变化而发生变形,在地表反映为凹陷,形成地表沉降。地表沉降与煤层开采的深度、开采范围、煤层厚度等因素密切相关。地表的沉降通常具有滞后性,且变形范围比开采范围大得多。地表沉降同时造成多种衍生灾害,引起地表建筑物的倾斜、变形、地表开裂等。地表下沉同样会导致地表潜水位的下降,从而使大量植物死亡,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矿区易造成土地荒漠化的严重后果。

地表沉降的预防与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鉴于煤矿开采地表沉降的无法避免性,应大力投入地表沉降机理与防治措施的研究,提出适合于不同矿区的开采方式,降低沉陷幅度;(2)煤矿开采前应对地表建筑物进行评价,对于有重大意义的建筑物应该适当的设置保护煤柱;(3)对于以变形的建筑物则采用积极的加固保护措施;(4)恢复沉降区的地面标高,及时铺垫,尽量恢复基本农业需求,植树造林恢复生态环境。

三、总结

煤矿区各种地质灾害并不是相互独立的,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种地质灾害的都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待,在生产过程中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努力把握各种地质灾害的成因机理,做到有备无患。同时,煤矿生产单位也应该具有社会主义责任心,早发现,早预防,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区人民和谐的生活环境,保证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闫荣荣,张雪梅.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融资多元化模式探索.中国矿业。2010,19(增刊).

[2]李永利.浅谈现阶段我国多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科技资讯.2011,2.

[3]郭维君,崔晓艳,肖贵元,等.矿山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防治对策研究.金属矿山.2010,410.

[4]衣昊鹏,姜震.矿山地质灾害原因及防治措施.科技创新导报.2010,4.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范文9

关键词:煤矿生产 技术管理 生产安全 关系

1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

1.1 技术管理贯穿整个煤矿安全生产过程

就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而言,其技术管理贯穿整个煤矿安全生产过程,我们通过运用各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来实现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由于煤矿的生产技术是支持整个煤矿生产工程的基础,技术管理保证生产过程中各方面的安全,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开展,故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技术管理贯穿整个煤矿安全生产的过程,那么技术管理在矿井开拓和开采设计这方面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就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而言,主要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择等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实施,而设计又与煤矿地质勘测密不可分,地质勘测的精确、全面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生产的安全与否,所以技术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2 技术管理是消除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企业如何做到安全生产,科学合理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其有效的技术管理也是消除煤矿生产中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在整个煤矿生产的过程中,由于水害、火灾、瓦斯爆炸、煤尘事故、顶板事故等事故灾害一直威胁着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或者技术管理不够到位、管理力度不够大,在煤矿生产的过程中,对事故隐患的排除不够及时,那么很可能由一些危害性质小的隐患发展成重大危害事故,从而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工作人员的伤亡。因此,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是安全生产的前提,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2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2.1 加强地质勘测管理

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那么生产之前的地质勘测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地质测量是指利用地质勘测设备,对目标区域进行详细勘测,通过勘测的方法完成目标区域地质数据的统计,绘制出相关数据反映的平面图。地质测量不仅是地质学的系统分支,也是煤矿施工进行前的必要步骤,更是是矿床勘探的基本技术之一,其目的是运用勘测设备对矿区的规律进行测量分析,其规律主要表现在位置、矿产量及矿产前景,是节省人力、物力的重要技术之一。而从煤矿工作的角度看,煤矿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危险性的工作,因此这个行业对于相关安全的要求也很高,要保证煤矿工作的安全,应进行严密的地质测量工作。

因此,要加强地质勘测的管理,我们可以利用GIS系统来对煤矿事故进行遥感预测,运用这个系统是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也是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的良好措施。运用GIS系统可以实现多种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一是GIS具有图形处理的功能,在其功能中,会将所施工区域的立体地图如实反映出来,给工作者展示出一个视觉可见的矿井结构,系统会通过图中物质的属性和空间系数有效分析,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决策数据。二是系统的数据库,强大的数据库包含有:地质灾害的预测、处理方法的数据库、法律数据库、事故案例数据库、各自救援数据库等等。这些颇为全面而又强大的数据库的建立,能为预测以及救援措施提供有效的帮助。三是拥有远程预测功能,它可避免数据库中数据僵化,对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分析,通过远程功能,我们也可以咨询相关的地质专家,通过他们的分析而使预测信息共享,对进一步完善GIS系统有所裨益。四是系统的动态预测功能,动态预测是指模拟矿井动态过程所产生的后果预测,例如危险源动态预测、瓦斯灾害预测、热害预测等动态数据的分析,在地质活动的动态基础上,通过模拟出相关的技术环节,实行动态模拟计算,从分析数据上有效得出预防地质灾害的措施。五是系统的数据连接功能,通过VisualBasic6.0调用SuperMapObjects5.0开发平台提供的组件,运用SuperMapobjects对象和其他VB对象的方法和属性完成将GIS与井下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救援数据库连接;实现了井下重大危险源分布在地图上的显示功能,并能动态模拟各区域相应灾害的避灾路线、影响范围及灾害处理措施,引导人员及时逃生,同时指导救援人员及时展开救援工作,这为减少和预防煤矿灾害事故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并能进行有效的救援。

2.2 实现“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是指,构建完善的通风系统,防治瓦斯、防治煤尘以及防灭火工作,要做好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首先就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体系不仅要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也应该尽可能地完善,在安全生产技术的管理过程中,要重点抓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批关和隐患处理关。在通风技术的管理中,通风系统的建立应该由专家评定,要将通风设施进行合理利用,做到合理供风、配风,并且要对生产加强相关方面教育,从基层人员做好通风系统的爱护和维护,保证矿井的整个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在防治瓦斯爆炸的技术管理中,不仅在地质勘测时要多运用信息技术来检测可能出现瓦斯爆炸的区域,同时也要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进行定期的检测,从最大力度上保证人员的安全。对于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应该加强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意识的培训可以引用相关火灾案例、可以培训火灾事故相关的法律制度、运用事实和法律的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警惕性,让火灾的发生机率得到有效扼制。再者应对火灾应急演练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要涉及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路径的选择、逃生中应对各种突发性的因素、以及逃生唯一出口被封时如何快速进入避难室等。

在通风技术管理中,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优化是为了提高井内工作人员的空气呼吸质量,也是为了预防矿井内事故发生扩大的重要性措施,其优化的原则应遵从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在每个矿井的操作中,应对每个矿井的通风系统建立独立、健全的系统配置,在通风系统的进风井口位置的选择上,应选择在粉尘、毒害或高温气体分布较小的位置,在进风和回风井和诸多联络巷中要砌立起永久性挡风墙,并且针对各个采区的不同,要在各个采区建立起回风道,回风道应在每个采区都有单独、完整的设立。在矿井的通风机运用上要合理,在原有的抽出式通风中可以运用多种手段来对其进行优化,也可以通过购置最新的通风机产品来达到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作用。

加强防灭火工作就是要加强火灾的应急预防性措施,首先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通过系统软件分析和人为分析结合的方式来执行,运用GIS系统对地质情况危险源动态预测、瓦斯灾害预测、热害预测等动态数据进行分析,通过这些比较全面的测量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导致火灾发生的各种因素,并且能够针对于此制定出有效、合理的应急预案。再者,应加强应急演练的工作,如对人员的灭火器的操作进行培训,培训灭火器的使用要领,对于不同灭火器的性能和适应火种的情况加以强化培训等。另外,应对火灾发生进行模拟演练,演练的过程中要注意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指挥能力,使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有组织地在现场迅速撤离,而对于各种突发性情况模拟要考虑充分,通过演示详细全面的突况,加强人员的应变能力,使得最大程度上在火灾发生时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3 融入新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新的、有效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虽然仍处于研发阶段,但是,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在原有的煤矿生产技术中做调整,比如改进采煤工艺、运用新的设备、新的材料,通过这些方面的考虑来努力改善井下工作环境。在部分企业中,由于采煤技术和设备都较为落后,因此煤矿生产的安全性也无从谈起,其事故的发生率很高,在20世纪末,我国就对这些技术和设备落后的煤矿企业做出了大力整顿,但是,目前仍有这些企业的存在。所以,要融入新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就应该通过政府干预,加大对技术和设备落后的煤矿企业的整顿,通过采取强制性措施让企业运用更新、更合理安全的采煤设备和技术,保证整个煤矿生产安全进行。

参考文献:

[1]瞿芳彬.浅谈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