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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市场集锦9篇

时间:2023-10-10 10:43:22

农村劳动力市场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1

[关键词] 季节性劳务稀缺 农村劳务市场 劳动力自组织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了新的阶段性特征,即农村劳动力供求进入年轻劳动力有限供给阶段,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中年以上的劳动力为主,多以农业剩余劳动时间的形式存在。剩余在农村的中年以上劳动力不仅只是从事自家的农业生产,还可以在农忙时节给一些缺少劳动力的家庭“打工”。这些短期的季节性劳务行为逐渐形成了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了大量自组织现象。农村短期劳务市场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农村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市场化的结果。有关研究对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的现象论述较少,对由这种稀缺而产生并兴起发展的季节性劳务市场更是研究缺乏。下文主要从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现象的产生、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形成条件、农村劳动力自发组织的形式、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发展的前景和启示四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现象的产生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政府加强了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和粮食直补政策,极大促进了西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土地荒芜的情况逐渐减少。这导致在西部一些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区,开始有季节性的出现短期劳动力缺乏的现象。

1.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发生的基础

(1)集体土地分产到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实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户长期拥有了土地的自主经营权,成了独立的家庭经营主体,时期的“生产合作”转变成了农民的原子化生产。土地分产到户在一段时间里适应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解决了“吃大锅饭”没有生产效率的问题。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不能有效地组织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农村劳动力的互助合作关系已经淡化几近消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身是“统分结合”的,在实践中“分”的部分比较有效率和充分,但“统”的方面没有很好的范例和效果。在农村以户为元生产单位的客观现实,使缺乏劳动力的家庭在特定农忙时期内,必须寻找一定的方式解决规模化用工的问题。

(2)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

随着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不断扩大,西部劳动力向东部流动以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不断增强。人口流动是农村劳动力在追求经济收入最大化动机驱使下所采取的一种资源重新配置行为。劳动力自由流动是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表现,从事农业生产收益较低从而追求高收入,是农民选择离开农业的直接动力。收入的差别构成了流动的动机, 人们有向能够获得更高收入的职业或地区流动的趋向。西部一些省市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且长年甚至几年不返乡。他们已经完全脱离了农业劳动生产,成为“有田不种田,有地不种地”的不务“正业”群体。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总体过剩的形势没有改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第二三产业转移仍然是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向。

(3)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的季节性

在西部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的客观限制,加上农民的素质普遍不高,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比较缓慢。由于国家长期以来缺乏对农业生产的充足投入,西部农业生产还是高劳动密集型,对劳动力的需求仍然较大,对劳动力的依赖程度还很大。在西部地区现代化的机械化水平相当低,牛耕在很多地方极为普遍。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季节性的“抢种抢收”十分明显。农忙时节,西部一些农村明显存在劳务稀缺的现象,特别是青中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的种植业农业区。

2.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发生的可能

(1)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规模偏小

在制度上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享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自由流动。在现实中,一些家庭早已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留下老弱人员在家里“照顾”生产,某些地区农村土地“代生产”现象大量出现。“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规模过小,使得家庭中劳动成员难以满负荷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导致家庭劳动成员可利用农闲时间为短期劳务市场提供劳务。”土地规模偏小也就意味着经营土地的收益较少,这也是农村劳动力脱离农业生产的原因之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存在着较大的劳动力资源闲暇。但是农村劳动力整体性的闲暇和局部性的劳动力稀缺是同时存在的。当前“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已经占到较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这些家庭在农忙时节都会明显的缺乏劳动力。

(2)政策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央政府积极扶持“三农”,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投入,开始工业反哺农业。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实施,激烈了家庭主要劳动力没有外出务工的家庭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劳动者的劳动年龄较长,男女都可以延长到70岁左右。当前留在农村的大量中年劳动力年龄都集中分布在45岁~55岁之间,这部分人员自身具有丰富熟练的农业生产技能,并且他们的经济收入都很低,除了从事低效益的农业生产,他们缺少别的增收途径。同时“举家外迁、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的农村劳动力已经占到一定比例”,这些以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的土地就被那些具有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家庭承揽下来。在农忙到来时,这些承揽了更多土地的家庭就可能缺乏劳动力,他们就需要去雇用一些农民为自己“打工”,而那些在农村具有农业生产技能但又缺少增收途径的农民正好满足了这部分需要。

二、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形成的条件及其特征

劳动力季节性稀缺必然促进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的形成。随着这种在西部农村农民给农民打工的方式越加普遍,一种农村季节性的劳务市场正在悄然地形成。形成这种从事农业的季节性劳务市场,就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稀缺的问题。大规模出现农民出卖劳动力给农民的现象是需要一定主客观条件的,这也既是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形成的条件,也是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具有的特征,本文总结有如下四点。

1.传统农村“换工”方式的弱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由时期的共同经营“生产合作”转变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自主经营“生产互助”。前者实现了劳动力的规模化效应,但脱离了生产实际不利于发挥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后者极大的提高个体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但是劳动力以家庭为单位被分散。在农村劳动力外出流动较少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在面临农忙时节的“抢种抢收”,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劳动互助采取“换工”形式,即“今天我去帮你家,明天你来帮我家”,通过这种简单朴素的生产交换实现了劳动力的规模效应。

换工方式存在的条件是劳动力缺口不能过大,只有劳动力缺口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这种方式才能既保证实现劳动力的规模效应,又保证各个家庭都能受益而承担的风险又较小。

但是当前,在一些西部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稀缺的缺口太大,通过简单的换工制不能形成劳务上的规模效应,并且换工的流转周期越来越长,农户承担的时间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大。当前,西部一些劳务输出较多的省市,在季节性农忙时节这种“换工”形式已经不再适应。

2.农村剩余劳动力市场意识增强

当前西部农村劳动者的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基于传统农户之间的信任和支持而形成的生产互助逐渐减弱,而“打工”式的劳动力买卖关系越来越多。“对待在农户生产经营中某些阶段或环节上暂时缺乏劳动力的困难,再依靠过去那种邻里、亲友的互助协作的方式来解决,已变得逐步困难起来。正是解决这种困难的需要,许多农民把解决困难的目光转向了市场,直接推动了农村短期劳务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这种在农村给农民“打工”与在城市里给各种老板打工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就是劳动者一方出卖劳动力和劳动技能,而雇主一方购买劳动力和劳动技能。农村剩余劳动力也逐渐在农村开始“自主”的利用自己的劳动力资源,不仅为自己的农业生产所用,也为其他家庭的农业生产所用,但后者是一种劳动力资源的市场交易行为。

3.农户雇主市场心理不断成熟

市场心理表现为人们对运用市场手段完成交易的接纳和喜好程度。在农村邻里之间生产互助不仅体现了一种生产关系的需要,更是一种社会关系的需要。在农村这样一个熟人化的社区里,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是融合在一起的。特别是在时期,这两者完全同一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学者通常把农村生产关系发生的变化称为“农民原子化”,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农村生产出现了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原子化。原子化的不是农民个体,而是一个一个核心的农民家庭。

以前的“换工”形式一方面满足了生产的需要,同时也完成了巩固改善农户之间家庭关系的社会使命。农户不会去和自家有怨恨的家庭换工,而是选择和自己关系不错的农户换工,这正好说明了“换工”的社会功能。由“换工”向“用工”转化,这意味着农村劳务完成了从传统熟人社区的劳工交换向现代化的陌生人市场式的劳务交易的变迁,说明了农户运用市场完成生产的能力的增强,也表明他们对这种在熟人社区中完成劳务买卖关系形式的完全接受,农村劳务已经由特殊的技术劳务交易向一般性的生产劳务交易转变。

4.劳动力市场组织化程度提高

农村剩余劳动力首先是经历了大规模的低组织化向外流动,形成了农村劳务输出市场,出现了一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农民工群体。当前一些西部地区出现的农村劳务季节性稀缺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组织优化和重新配置。一些家庭存在有劳动力闲置的情况,这一部分劳动力应该得到充分的利用。更重要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组织化程度较低,这与农业生产具有的季节性规模用工相矛盾。农村劳动力整合优化程度较低不能满足规模用工的需求,这必然促进劳务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

农村劳务季节性稀缺也就意味着农村劳务可能是季节性组织化,这在西部某些地区表现地十分明显。这些劳务组织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一般由一个大家“信得过”的群众领袖“牵头”。在农忙时节组织成员内部首先组织起来完成自己的农业生产,再去招揽其他缺人手的农户的“生意”。农忙完成,劳务组织在形式上解体,等待下一个农忙节令的到来又迅速组合。这些组织的重建成本很低,而且几乎没有管理成本,且具有规模小、组织灵活、行动快捷的特点。它们既具备了市场化运作的高效率,又保留了熟人合作的低协调成本,配上内部合理的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其生存能力极强,发展前景广阔。

三、农村劳动力自组织存在的三种形式

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形成的重要条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化的而不是分散的存在,大量存在的有组织的劳动力规模化地频繁的给一些农户雇主打工,推动着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的稳步发展和不断成熟。当前普遍存在三种劳务组织形式,即农户直接雇用型、农户中介雇用型、农户外包承揽型。

1.农户直接雇用型

农户直接雇用型是指农户按照自己的安排,根据自己拥有的信息去直接联系被雇用者,谈好价钱和说明具体从事的劳务,安排好时间和说明其他必要的情况。这种劳动力组织形式中,劳动力是被动的,即是按缺少劳动力的农户雇主的被动要求,无预见性地形成一个劳动群体,解决雇主在农忙时节的农务。这些劳动力之间可能之前没有任何联系,他们被聚集以后只是进行简单的劳动合作,他们之间的劳动分工也是被雇主安排的,可能缺乏有机联系。

2.农户中介雇用型

农户中介雇用型指在农户与其他被雇用者之间存在一个中介者,其本身也具有被雇用的身份。他承担起了沟通农户和其他被雇用者的作用,农户只需要和他谈妥用工的人数、价钱和劳动任务即可,组织劳动者就根据中介者自己的关系网络来自主安排。这种模式中最核心的就是中介劳动者,农户雇主把组织其他劳动力的权利移交给了这位中介劳动者,中介劳动者根据自己对其他劳动力的了解来进行劳动分工。这犹如现代企业的经营模式――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某个特定的中介劳动者承担了“企业经理”的职责,这样整个被雇用劳动力的组织结合更合理和有效率。

3.农户外包承揽型

农户外包承揽型中,农户是和一个已经组织完善的劳务共同体商谈,农户只需向这个劳务共同体组织支付适当的资金,这个劳务组织就按要求完成一项劳动任务,农户并不和这个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直接发生关系。显然这种模式存在的基础是已经存在一个已经组织完好的劳动力群体,他们之间已经达成了去完成一定劳务的内部协定。这种模式中劳动力已经有相当高的自组织化程度,劳动力是作为一个整体在和一定的需求农户进行劳务交易。农户与劳动力自组织群体之间存在一定的交易成本,即谈判成本,但是劳动力之间的协调成本已经急剧减少。

当前这三种劳动力组织形式都广泛存在于西部一些农村地区。由农户直接雇用型到农户中介雇用性再到农户外包承揽型,三种农村劳务组织形式就是一个由完全松散型到有一定组织化再到完全组织化的不断发展过程。这是一种由较低组织化水平向较高组织化水平发展的过程,反映了农户雇主与劳动力特别是劳动力相互之间的不同程度的发展水平,同时也说明了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在形成中的不同成熟度情况。

四、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的前景及其启示

1.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的前景

农村季节性劳务组织在组织形式上已经存在农户直接雇用、农户中介雇用和外包承揽雇用三种,从社会人际关系的角度理解这种形式的演变过程,劳务市场正在经历由熟人模式――半熟人模式――陌生人模式组成的形态发展。农村劳务组织产生发展在特别的农村社区文化中,组织的成员构成本身就是地道的农民,这些组织的规模、形式都受制于各个地区的农业生产实际,具体来说制约农村劳务组织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两个,即农村基本土地制度和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程度。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西部地区的农民收益较低,向外劳务输出可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这不断刺激了广大农民减少甚至脱离农业生产,走上了专业“打工”的生存之路。这样土地的农业生产经营权存在事实性的大规模流转,土地集中化经营比较普遍。特别是在外务工获得了更多的收益之后,这更加坚定了这些农民工在城市自谋生路的信心和愿望。我国农村整体上向城市二三产业输出劳动力的潜力还很大,这也是经济学家常说的农村劳动力仍然严重过剩,从长远来看这个结论是正确无疑的。但是当前西部农村地区季节性出现劳务短缺的现象也确实存在,而且可以预见这种现象随着农村劳动力快速向城市转移将会更加普遍,由小面积的局部的问题演变成大面积的地区性的问题,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将会发展得更好。

2.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的启示

在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中,农业生产的回报率是远低于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在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下,这必然导致劳动力的大规模产业转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的农业经营更加没有了竞争力,农业的产出与投入之比极低,充分说明了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经营的效益低下。当前一些西部地区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是靠外出务工人员来保证,即这些地区的家庭“农民工”的收入占了农民收入的大部分。“农民工”确切来说不是真正的农民,他们已经直接服务于城市里的二三产业,长期脱离了农业生产。“三农”问题的关键还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从长远来看在于高效农业经营,当前能快速提高农民收入的“打工”收入不是长远之计。

当前西部地区广泛出现的农村劳务季节性有组织的交易现象,这对于提高农村生产效率也是有极大启发意义的。农村季节性劳务市场的出现,说明了实现中农村生产关系需要一定的调整。具体而言有以下问题:第一,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已经出现了市场性的劳动力组织,满足农村规模化用工的形式升级了,表明当前农村“分产到户”的经营模式从形式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当前的生产实际;第二,制度性禁止经营权流转已经被事实性的土地“转包”经营所突破,说明当前制度规定的土地经营规模已经不再适应生产形势;第三,农村大量劳动力将继续转移,随之季节性劳务稀缺现象会更加普遍。在生产技术不能快速提高的前提下,农村季节性劳务稀缺的缺口会更大,这表明农村劳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很大;第四,由于受当前农村基本土地制度的制约和一部分农业生产者转移能力弱化的影响,农村季节性劳务组织的规模不会太大,它们的空间活动范围也不会太广,而且这些组织在市场化成长中需要克服众多潜在的困难。

参考文献:

[1]崔传义:进入新阶段的农村劳动力转移[J].中国农村经济,2007(6),P4-8

[2]赵玺玉李宏勋:农村短期劳务市场兴起原因、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02.2 ,P36-38

[3]胡斌:农村劳动力流动动机及其决策行为.经济研究,1996年第9期,转引自:赵玺玉,李宏勋.农村短期劳务市场兴起原因、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02.2 ,P36-38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2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突破劳动力就业的制约因素。根据我国农村产业和劳动力的特点,统筹考虑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意义重大。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现状

1.农村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规模及受教育程度水平

2002年,在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中,户均人口4.13人,劳动力人数2. 76人,占66. 8%,其中东部地区劳动力人数(人/户)为2. 74,中部地区为2. 76,而西部12省区为2. 82。按劳动力负担人口(人/劳动力)计算,全国为1. 50,东部地区为1. 47,中部地区为1. 47,西部12省区为1. 56。地区之间农村劳动力极不平衡,西部劳动力人口远远大于东部和中部地区。

2002年,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为7. 59%,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30. 63%,初中文化程度占49. 33%,高中文化程度占9. 81%,相对于1985年、1990年、1997年,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呈上升趋势,但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教育费用不断增加,使大量农村青少年本来在应该受教育和训练的时候,却过早地加入到劳动力队伍中,从而使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和职业培训,导致农村劳动力生产周期缩短,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

2.劳动力就业结构呈现多元化的就业格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部门就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虽然在农业部门就业的劳动力绝对数增加了,但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却相对下降了,非农产业成为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如果从1978年到2002年农村劳动力在农村不同产业部门中的就业趋势来看,农村工业难以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做出进一步的贡献,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潜力较大,可能成为吸收新增劳动力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但是,农村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也同样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因此,改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任重而道远。

3.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日益狭窄

由于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出现了机械代替以人为主要劳动力的劳动方式,这就相对减少了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把大量劳动力从传统的种植业中驱逐出来,已往必需的劳动力现在成为多余,从而造成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增加,严重缩小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同时,我国现行的城乡劳动力流动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虽然我国的城市化战略几经调整,城乡割据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森严,但“严格控制大城市转移,适当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方针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尤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大量增加,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各大中城市纷纷采取了限制农民进城的措施,客观上为农村劳动力就业设置了障碍,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日益狭窄。

4.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亟需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有9亿多,农村劳动力在4. 3亿左右,农业剩余劳动力在1亿~1. 2亿之间,但是,由于农业就业的特殊性,很难落实就业准入政策以及尚不存在离退休机制,致使农业劳动力的参与率(指就业供给人数占人口总量的比重)极高。我国第一次农业普查统计结果显示,超过或低于劳动年龄的从业人员占全国农业从业人员的11. 11%,其中低于劳动年龄(15岁及15岁以下)的占1. 25%,超过劳动年龄(男性60岁以及60岁以上,女性55岁及55岁以上)的占9. 86%,所以,农村实际劳动力仍是远远超过1亿~1. 2亿的估计,再加上每年还要新增800万左右的农业劳动力,因此,农村劳动力急需转移的队伍十分庞大。

5.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不足和缺陷,加剧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不足和缺陷,突出的问题是市场分割、城乡分割严重,造成就业信息闭塞,组织化程度比较低。这些问题严重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流动,从而延长了农村劳动力寻找就业机会的时间,加大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也进一步限制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成熟。

二、影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制约因素

1.农村劳动力素质约束

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滞留在农业部门谋生的可能性就更大。在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领域,由于市场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比较高,如今,有近一半以上的企业已基本停止招收初中及高中毕业生,因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对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技术不断在升级,相应地要求较高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劳动力,所以,面对劳动力市场的这种变化,低素质劳动力就业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同时,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劳动力素质的差异是形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城镇在劳动力培训体系和基础教育体系方面较为发达,而农村较缺乏技能培训和基础教育的投入,这样形成了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在文化教育、技能素质方面的巨大差异。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进程的推进,企业的技术升级,对高素质劳动力的要求将会增加,农村劳动力将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与素质较高的城镇劳动力进行公平竞争,就业的机会则相对减少。

2.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束缚了劳动力的转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深入,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必然要求。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和城市的转移。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工业部门面临技术结构的升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所以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则大大下降。与此同时,技术进步的要求,农村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吸收也呈现出停滞的趋势。毋庸置疑,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将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程度的不断提高,整个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将日益下降,这将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合理安置就业。此外,伴随着新一轮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农业集约的程度也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逐渐提高,农业部门不仅不能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反而分流出更多剩余劳动力。

3.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度约束

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遗留下来的因素,导致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制约了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使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从而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缺乏竞争力的劳动就业机制,劳动力难以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制约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影响了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水平的提高。现行的一系列制度如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等都广泛地制约着城市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不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大市场。

4.传统的就业观念的约束

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进入到工业社会,甚至信息社会,人们在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观念,以及对待当地劳动力与外来劳动力的态度等方面都受到严重的挑战。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对外来工的排斥、对就业服务的不理解、对现代知识的缺乏等等,影响了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本地劳动力有较强的优越感,不愿与非本地劳动力一起合作工作,这些落后的观念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就业选择。

三、构建合理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制度

1.加强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

建设国家应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极端重要性,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针对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较慢的实际,应该制定中长期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各级政府应设立协调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做好劳动力跨区域流动高峰时的疏导工作,调控劳动力供需总量、供需结构,规范农村劳动力市场。要采取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手段,采取调节工资方式,制定综合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努力减少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市场的直接干预。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特别是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和集体资产管理分配制度,建立农业劳动力离土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把改革城市人口福利体制、城市企业用工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废除一些不合理的城市用工制度和政策,进一步开放并为异地转移创造条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2.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体制,立足农业,依靠农业,努力增加农村就业岗位

基于中国近13亿人口中有9亿在农村这一国情,我们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让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短期内流入城市,主要应立足农业本身,走农业内部消化吸收为主的道路。就我国农村目前状况来看,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还很低,农业内部就业岗位的潜力还很大。大量流动的农村劳动力是由于农业收入低、收入增长缓慢造成的,所以,现阶段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相对过剩: (1)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收益,增加农民收入,降低转移成本; (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为农村劳动力广开就业门路; (3)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力度,开发农村房地产、旅游等新兴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就业容量,把农业服务产业化,作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一领域将为解决农业劳动力就业问题提供广阔空间。

3.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市场机制

继续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调整乡镇企业布局,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中,发展中心乡镇,把发展乡镇与建设小城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保证。乡镇企业的技术选择,应把劳动密集型技术放在重要位置,引导乡镇企业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路子,以提高乡镇创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的发展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世纪80年代以来,小城镇已累计吸纳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占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总量的30%左右。应把小城镇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在小城镇体制、产业布局、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健全劳动力流动的市场机制,从而促进小城镇在吸纳农业劳动力就业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4.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农业劳动力素质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劳动力的流动,也使农业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只能从事那些城市劳动力不愿意干的既脏又累、工资水平低、岗位不固定的工种。对此,必须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就业上具有与城市劳动力相等的竞争能力,使农业劳动力实现真正的转移。我们应建立健全职业介绍机构的职能,同时抓好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的建设,做好农村劳动力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和咨询等服务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培训,做好就业前的培训工作,加强富余职工的培训、城乡劳动力的培训。适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培训规模,扩大劳动力就业,消除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

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路径选择

1.加强制度创新,废除制约劳动力流动的相关制度

要逐步废除城乡劳动力各种不平等的政策,在农村财产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生育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保证农村劳动力在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上与城市劳动力平等,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乡的自由流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大市场,实现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劳动者在此过程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边干边学,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进行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因此,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意义,积极主动地探索如何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特别在土地分配、户籍制度等方面改革的力度要尽可能地大一点,从而有效地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困难。

2.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

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技能决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期趋势。如果农村劳动力的总体素质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难以实现,也就不能按时实现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10%的预期目标。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投入和培训,对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 (1)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文化学习活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科技知识的气氛; (2)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人口的基础素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的投入,减少农村劳动力因为进行人力资本投入而增加的支出,同时,真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3)发挥中心城市、大学、研究机构等在教育和技术培训方面的辐射作用,建立一些中介组织机构作为沟通的媒介和桥梁; (4)对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劳动力直接进行生活补贴,加大奖励力度,鼓励更多的劳动者参加教育和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

3.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人口城市化进程的快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加快我国的人口城市化进程,是彻底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

当前,我国的大城市由于人口迅速增加,已引起就业、交通、居住等方面的尖锐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城市化的建设,通过采取合理的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发展要素输入城镇,既减轻现有大城市的就业压力,又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可以起到加快城市化的发展进程的作用。当前,由于我国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设水平偏低,难以吸收数量巨大的农村劳动力。因此,发展小城镇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扩大就业的途径。作为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中心的小城镇,应当作为我国今后城市化发展的主攻方向。发展小城镇还可以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和就业风险,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改变农民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可以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从而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4.加速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缺陷和不足,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的创造和就业总量的扩大,因此,必须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调控功能,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1)要打破条块分割,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资源在合理流动的基础上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优化配置; (2)加快劳动信息网络和职业培训组织建设,提高劳动力流动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更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3)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健全市场规则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立法规范和执法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有序、高效地运转。

5.大力发展城乡服务业,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

服务业是以满足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为重要内容的产业部门,而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是无止境的。因此,要满足这种无止境的需要本身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虽然服务业的发展受第一、二产业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的制约,但是,仍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经济政策来刺激、引导城乡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挥现代服务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形成一个良好的紧密的产业结构,以促使各部门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参考文献]

[1]张建武.劳动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1.

[2]宋洪远.改革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演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0.

[3]刘燕斌.面向新世纪的全球就业[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出版社, 2000.

[4]周元福.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 2003(3).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3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突破劳动力就业的制约因素。根据我国农村产业和劳动力的特点,统筹考虑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意义重大。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现状

1.农村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规模及受教育程度水平

2002年,在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中,户均人口4.13人,劳动力人数2. 76人,占66. 8%,其中东部地区劳动力人数(人/户)为2. 74,中部地区为2. 76,而西部12省区为2. 82。按劳动力负担人口(人/劳动力)计算,全国为1. 50,东部地区为1. 47,中部地区为1. 47,西部12省区为1. 56。地区之间农村劳动力极不平衡,西部劳动力人口远远大于东部和中部地区。

2002年,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为7. 59%,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30. 63%,初中文化程度占49. 33%,高中文化程度占9. 81%,相对于1985年、1990年、1997年,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呈上升趋势,但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教育费用不断增加,使大量农村青少年本来在应该受教育和训练的时候,却过早地加入到劳动力队伍中,从而使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和职业培训,导致农村劳动力生产周期缩短,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

2.劳动力就业结构呈现多元化的就业格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部门就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虽然在农业部门就业的劳动力绝对数增加了,但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却相对下降了,非农产业成为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如果从1978年到2002年农村劳动力在农村不同产业部门中的就业趋势来看,农村工业难以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做出进一步的贡献,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潜力较大,可能成为吸收新增劳动力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但是,农村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也同样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因此,改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任重而道远。

3.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日益狭窄

由于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出现了机械代替以人为主要劳动力的劳动方式,这就相对减少了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把大量劳动力从传统的种植业中驱逐出来,已往必需的劳动力现在成为多余,从而造成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增加,严重缩小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同时,我国现行的城乡劳动力流动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虽然我国的城市化战略几经调整,城乡割据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森严,但“严格控制大城市转移,适当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方针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尤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大量增加,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各大中城市纷纷采取了限制农民进城的措施,客观上为农村劳动力就业设置了障碍,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日益狭窄。

4.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亟需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有9亿多,农村劳动力在4. 3亿左右,农业剩余劳动力在1亿~1. 2亿之间,但是,由于农业就业的特殊性,很难落实就业准入政策以及尚不存在离退休机制,致使农业劳动力的参与率(指就业供给人数占人口总量的比重)极高。我国第一次农业普查统计结果显示,超过或低于劳动年龄的从业人员占全国农业从业人员的11. 11%,其中低于劳动年龄(15岁及15岁以下)的占1. 25%,超过劳动年龄(男性60岁以及60岁以上,女性55岁及55岁以上)的占9. 86%,所以,农村实际劳动力仍是远远超过1亿~1. 2亿的估计,再加上每年还要新增800万左右的农业劳动力,因此,农村劳动力急需转移的队伍十分庞大。

5.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不足和缺陷,加剧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不足和缺陷,突出的问题是市场分割、城乡分割严重,造成就业信息闭塞,组织化程度比较低。这些问题严重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流动,从而延长了农村劳动力寻找就业机会的时间,加大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也进一步限制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成熟。

二、影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制约因素

1.农村劳动力素质约束

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滞留在农业部门谋生的可能性就更大。在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领域,由于市场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比较高,如今,有近一半以上的企业已基本停止招收初中及高中毕业生,因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对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技术不断在升级,相应地要求较高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劳动力,所以,面对劳动力市场的这种变化,低素质劳动力就业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同时,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劳动力素质的差异是形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城镇在劳动力培训体系和基础教育体系方面较为发达,而农村较缺乏技能培训和基础教育的投入,这样形成了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在文化教育、技能素质方面的巨大差异。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进程的推进,企业的技术升级,对高素质劳动力的要求将会增加,农村劳动力将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与素质较高的城镇劳动力进行公平竞争,就业的机会则相对减少。 

2.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束缚了劳动力的转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深入,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必然要求。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和城市的转移。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工业部门面临技术结构的升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所以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则大大下降。与此同时,技术进步的要求,农村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吸收也呈现出停滞的趋势。毋庸置疑,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将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程度的不断提高,整个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将日益下降,这将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合理安置就业。此外,伴随着新一轮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农业集约的程度也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逐渐提高,农业部门不仅不能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反而分流出更多剩余劳动力。

3.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度约束

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遗留下来的因素,导致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制约了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使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从而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缺乏竞争力的劳动就业机制,劳动力难以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制约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影响了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水平的提高。现行的一系列制度如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等都广泛地制约着城市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不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大市场。

4.传统的就业观念的约束

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进入到工业社会,甚至信息社会,人们在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观念,以及对待当地劳动力与外来劳动力的态度等方面都受到严重的挑战。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对外来工的排斥、对就业服务的不理解、对现代知识的缺乏等等,影响了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本地劳动力有较强的优越感,不愿与非本地劳动力一起合作工作,这些落后的观念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就业选择。

三、构建合理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制度

1.加强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

建设国家应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极端重要性,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针对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较慢的实际,应该制定中长期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各级政府应设立协调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做好劳动力跨区域流动高峰时的疏导工作,调控劳动力供需总量、供需结构,规范农村劳动力市场。要采取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手段,采取调节工资方式,制定综合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努力减少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市场的直接干预。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特别是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和集体资产管理分配制度,建立农业劳动力离土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把改革城市人口福利体制、城市企业用工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废除一些不合理的城市用工制度和政策,进一步开放并为异地转移创造条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2.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体制,立足农业,依靠农业,努力增加农村就业岗位

基于中国近13亿人口中有9亿在农村这一国情,我们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让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短期内流入城市,主要应立足农业本身,走农业内部消化吸收为主的道路。就我国农村目前状况来看,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还很低,农业内部就业岗位的潜力还很大。大量流动的农村劳动力是由于农业收入低、收入增长缓慢造成的,所以,现阶段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相对过剩: (1)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收益,增加农民收入,降低转移成本; (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为农村劳动力广开就业门路; (3)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力度,开发农村房地产、旅游等新兴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就业容量,把农业服务产业化,作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一领域将为解决农业劳动力就业问题提供广阔空间。

3.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市场机制

继续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调整乡镇企业布局,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中,发展中心乡镇,把发展乡镇与建设小城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保证。乡镇企业的技术选择,应把劳动密集型技术放在重要位置,引导乡镇企业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路子,以提高乡镇创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的发展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世纪80年代以来,小城镇已累计吸纳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占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总量的30%左右。应把小城镇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在小城镇体制、产业布局、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健全劳动力流动的市场机制,从而促进小城镇在吸纳农业劳动力就业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4.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农业劳动力素质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劳动力的流动,也使农业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只能从事那些城市劳动力不愿意干的既脏又累、工资水平低、岗位不固定的工种。对此,必须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就业上具有与城市劳动力相等的竞争能力,使农业劳动力实现真正的转移。我们应建立健全职业介绍机构的职能,同时抓好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的建设,做好农村劳动力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和咨询等服务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培训,做好就业前的培训工作,加强富余职工的培训、城乡劳动力的培训。适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培训规模,扩大劳动力就业,消除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

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路径选择

1.加强制度创新,废除制约劳动力流动的相关制度

要逐步废除城乡劳动力各种不平等的政策,在农村财产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生育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保证农村劳动力在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上与城市劳动力平等,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乡的自由流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大市场,实现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劳动者在此过程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边干边学,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进行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因此,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意义,积极主动地探索如何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特别在土地分配、户籍制度等方面改革的力度要尽可能地大一点,从而有效地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困难。

2.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

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技能决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期趋势。如果农村劳动力的总体素质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难以实现,也就不能按时实现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10%的预期目标。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投入和培训,对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 (1)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文化学习活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科技知识的气氛; (2)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人口的基础素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的投入,减少农村劳动力因为进行人力资本投入而增加的支出,同时,真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3)发挥中心城市、大学、研究机构等在教育和技术培训方面的辐射作用,建立一些中介组织机构作为沟通的媒介和桥梁; (4)对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劳动力直接进行生活补贴,加大奖励力度,鼓励更多的劳动者参加教育和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

3.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人口城市化进程的快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加快我国的人口城市化进程,是彻底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

当前,我国的大城市由于人口迅速增加,已引起就业、交通、居住等方面的尖锐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城市化的建设,通过采取合理的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发展要素输入城镇,既减轻现有大城市的就业压力,又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可以起到加快城市化的发展进程的作用。当前,由于我国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设水平偏低,难以吸收数量巨大的农村劳动力。因此,发展小城镇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扩大就业的途径。作为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中心的小城镇,应当作为我国今后城市化发展的主攻方向。发展小城镇还可以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和就业风险,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改变农民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可以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从而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4.加速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缺陷和不足,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的创造和就业总量的扩大,因此,必须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调控功能,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1)要打破条块分割,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资源在合理流动的基础上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优化配置; (2)加快劳动信息网络和职业培训组织建设,提高劳动力流动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更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3)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健全市场规则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立法规范和执法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有序、高效地运转。

5.大力发展城乡服务业,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

服务业是以满足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为重要内容的产业部门,而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是无止境的。因此,要满足这种无止境的需要本身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虽然服务业的发展受第一、二产业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的制约,但是,仍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经济政策来刺激、引导城乡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挥现代服务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形成一个良好的紧密的产业结构,以促使各部门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参考文献]

[1]张建武.劳动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1.

[2]宋洪远.改革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演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0.

[3]刘燕斌.面向新世纪的全球就业[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出版社, 2000.

[4]周元福.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 2003(3).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4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 研究述评 启示

国外文献综述与启示

(一)刘易斯无限供给劳动力转移模型

刘易斯模型是在“零值劳动力”、“工资不变”和“资本家剩余”三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上阐述了二元经济的发展过程:欠发达经济中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以传统生产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很低、收入仅够维持生计的传统部门;另外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超过传统部门的城市工业部门;传统部门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劳动力供给的弹性是无限的,因此工业部门只要支付略高于农村维持生计收入水平的工资,就会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应;二元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一个现代部门不断扩张和传统部门逐渐缩小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通过收入分配向利润倾斜所导致的现代部门迅速的资本积累以及现代工业部门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力和经济剩余来实现的。

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的开创性在于不是停留在对二元经济结构的描述层面,而是由这种落后状态推论出一种发展模式,提出了一整套内容广泛的对内对外经济改革建议。然而,在刘易斯的观点中忽视了农业自身的发展在二元经济中的作用,所以,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为发展中国家指出了一条工业化的道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但是,当与转移来的农村劳动力要素相结合的城市资本供给出现告急,或者说,城市资本聚集的速度小于劳动力要素向城市转移的速度时,就会产生像我国的“农民工边缘化”现象。

(二)费景汉-拉尼斯模型

针对刘易斯模型的缺陷,费景汉与拉尼斯提出了二元经济发展的三阶段模型(John C.H.Fei,1964)。此模型假设由于制度性原因,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是固定的,在此基础上将经济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农业部门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很小),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由于存在“零值劳动力”,因此农业产出水平不会因为劳动力的减少而下降,劳动力的转移不会受到阻碍。

第二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大于零,但低于“制度工资”水平,农业部门存在“隐蔽失业”,在此阶段,如果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没有提高,那么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农业产出水平将会下降,因而可能发生粮食短缺,并引起粮食价格上涨和工业部门工资水平上升,最终引起经济增长和劳动力转移过程缓减甚至停滞。因此,费景汉与拉尼斯认为需要保持农业生产率的同步提高,以此来增加农业剩余和释放农业劳动力。

第三阶段,当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上升到“制度工资”的水平,就意味着整个经济——包括劳动力的配置——完全商品化了,经济发展将由二元的劳力剩余型经济转化为一元的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一阶段,由于农业生产实现了资本化,因此工业部门要想通过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扩大再生产就必须在劳动力市场上与农业部门展开竞争,而竞争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使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大于或等于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水平,结果,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也将加速增长。

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在农村劳动力要素转移的过程中,虽然考虑到了这种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时,会引起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的变化,从而促进了劳动力要素供需机制的形成,避免了刘易斯模型所带来的这种局面:劳动力要素有足够的动力流动,却不能充分地和资本结合。换言之,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可以让劳动力要素随着资本聚集的速度流动(必要的时候还可能出现劳动力要素回流的现象,我国沿海一带的“民工荒”或多或少地可以反映这一点),从而让劳动力要素更加充分地和资本结合。但是此模型有一个很强的潜在假定: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要素已经和土地要素及资本要素充分结合了。这一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合,例如,邓晰隆的研究成果测度出我国2003~2006年度农村生产要素综合市场化程度平均为23.87%(邓晰隆,2007),这足以证明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在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局限性。

(三)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

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决策是根据“预期收入”最大化目标做出的,这种决策主要依据城乡实际工资差距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能够找到就业岗位的概率。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根据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而不是根据实际城乡收入差距作出的,因此尽管城市也存在大量失业,农村人口仍然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造成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严重失衡,使失业问题更加严重(托达罗,1999/1997)。由此,托达罗认为,按照刘易斯模型采取资本向现代工业部门倾斜的工业化战略并不能够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相反应当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以缩小城乡就业之间的不平衡,从而缓解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

从此模型中可以发现:实际上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和城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存在着巨大差异,两种市场的不兼容导致严重的农民工问题,这一点与我国户籍制度限制下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相吻合的。但是,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所提出的“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等构想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是需要以例如“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地承包制度”等关键问题的解决为基础的。

国内文献综述与启示

国内学者对农村劳动力要素的研究较多地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规模不断扩张,城市化水平滞后和城乡工资差距不断扩大,以及沿海出现民工荒的现象出发,首先考察了我国城乡政策制定中特殊的制度背景。我国有关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一直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行限制和管理的政策,而这些都体现了有关城乡劳动力流动政策的城市倾向性,是在城市居民出于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影响政府决策的机制下形成的(蔡等,2004)。农民工进城打工,首先遭遇的就是就业歧视或就业权利不平等。农民工不仅被剥夺了成为城市国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正式职工的资格,而且还从制度上被排斥在城市部分就业岗位之外,这使得农民工只能进入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蒋国保,2005),即便如此,当城市政府面临解决城市下岗工人再就业压力的时候,这些农民工还面临着随时被解雇的命运(余红等,2006)。正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的是城市剩余的工作”,这是现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突出问题——劳动力市场分割。

对于这种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张文龙等从技术和经济性质的层面进行了界定,认为:工资合约的不同性质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最主要标志,把具有平均主义或相对平均主义基本特征的所有合约总称为体制内劳动力市场,把具有工资——劳动边际产品对应的基本特征的所有合约总称为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不同工资合约的性质有所差别,可以称之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张文龙等,2005)。在这种制度性分割下,农村劳动力要以低工资水平和低劳动权益保障为代价,才能赢得在非国有部门就业的竞争优势。由此王德文等认为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因素主要有:户籍以及由户籍制度引发的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有限的城市就业总量;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法制建设和对非国有部门劳工保障监督的缺失。

在深入探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过程中,陈钊、陆铭则认为:城乡分割政策的更为根本的制度因素是城市单方面拥有城乡政策的决策权。人口多而资本少的历史条件是导致城乡分割的重要背景。也正因此,随着城市发展中资本的不断积累,城市的生产活动开始对农村劳动力产生需求,于是城市所制订的城乡政策就逐渐在农村劳动力流入的控制上有所松动。这种政策转变是城市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决策结果,它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福利水平。然而,进城民工在为提高城市人口福利水平做出贡献的时候,却同时承受着来自于城市的歧视,这种歧视也成为导致城乡分割政策形成的原因之一;相反,城乡之间长期沉淀下来的收入水平、文化背景以及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感知差异程度,决定了农民工所感知的最佳城市规模大于城市居民所感知的最佳城市规模的程度。

当农民工迁往城市的数量超过城市居民感知的最佳规模时,城市居民就会感到拥挤,代表城市居民利益的城市政府就会设置各种“政策门槛”排斥农民工的继续进入,这种感知差异也是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政策形成的重要原因(邓晰隆,2008)。所以,要实现从城乡分割到城乡融合的转变,除了随着城市的资本积累而不断地增加农村向城市的移民外,更为根本的是必须改变城市单方面地制订有利于自身的政策这一现状。

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从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的现实出发,分别对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进行描述性研究和制度性分析研究,理论成果丰富,对策建议也具体,但这些研究更多地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狭义地局限在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而笔者认为,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应该体现出三个方面,劳动力要素从农村流向城市,劳动力要素从城市流向农村,劳动力要素在农村与农村之间流动。从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学者更加注重对第一种情况的研究。

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国外的研究成果尽管不能直接所用,但它们为我们理性思考当前农村劳动力要素转移提供了规范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尤其是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对作者的启发甚大。国内学者的研究恰好弥补了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典理论对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现实了解的不足。但是,如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狭义地局限在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那么笔者认为现有的研究成果已经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解决推到了最优求解的极端,但这种结果仍然不能使我们满意,虽然将农地私有化的农地产权人格化改革不可能实现,但是将农地承包权赋予“继承性”是可以尝试的。这些思路将会为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要素在农村与农村之间流动”的领域做出贡献性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刘易斯.二元经济论[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费景汉,拉尼斯.劳力剩余经济的发展[M].华夏出版社,1989

3.托达罗.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4.宋洪远.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问题分析[A].载兆详(主编).转轨中国审视社会公正和平等[C].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蔡昉等.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5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 研究述评 启示

国外文献综述与启示

(一)刘易斯无限供给劳动力转移模型

刘易斯模型是在“零值劳动力”、“工资不变”和“资本家剩余”三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上阐述了二元经济的发展过程:欠发达经济中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以传统生产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很低、收入仅够维持生计的传统部门;另外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超过传统部门的城市工业部门;传统部门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劳动力供给的弹性是无限的,因此工业部门只要支付略高于农村维持生计收入水平的工资,就会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应;二元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一个现代部门不断扩张和传统部门逐渐缩小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通过收入分配向利润倾斜所导致的现代部门迅速的资本积累以及现代工业部门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力和经济剩余来实现的(刘易斯,1989/1954)。

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的开创性在于不是停留在对二元经济结构的描述层面,而是由这种落后状态推论出一种发展模式,提出了一整套内容广泛的对内对外经济改革建议。然而,在刘易斯的观点中忽视了农业自身的发展在二元经济中的作用,所以,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为发展中国家指出了一条工业化的道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但是,当与转移来的农村劳动力要素相结合的城市资本供给出现告急,或者说,城市资本聚集的速度小于劳动力要素向城市转移的速度时,就会产生像我国的“农民工边缘化”现象。

(二)费景汉-拉尼斯模型

针对刘易斯模型的缺陷,费景汉与拉尼斯提出了二元经济发展的三阶段模型(John C.H.Fei,1964)。此模型假设由于制度性原因,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是固定的,在此基础上将经济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农业部门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很小),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由于存在“零值劳动力”,因此农业产出水平不会因为劳动力的减少而下降,劳动力的转移不会受到阻碍。

第二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大于零,但低于“制度工资”水平,农业部门存在“隐蔽失业”,在此阶段,如果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没有提高,那么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农业产出水平将会下降,因而可能发生粮食短缺,并引起粮食价格上涨和工业部门工资水平上升,最终引起经济增长和劳动力转移过程缓减甚至停滞。因此,费景汉与拉尼斯认为需要保持农业生产率的同步提高,以此来增加农业剩余和释放农业劳动力。

第三阶段,当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上升到“制度工资”的水平,就意味着整个经济——包括劳动力的配置——完全商品化了,经济发展将由二元的劳力剩余型经济转化为一元的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一阶段,由于农业生产实现了资本化,因此工业部门要想通过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扩大再生产就必须在劳动力市场上与农业部门展开竞争,而竞争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使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大于或等于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水平,结果,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也将加速增长。

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在农村劳动力要素转移的过程中,虽然考虑到了这种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时,会引起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品的变化,从而促进了劳动力要素供需机制的形成,避免了刘易斯模型所带来的这种局面:劳动力要素有足够的动力流动,却不能充分地和资本结合。换言之,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可以让劳动力要素随着资本聚集的速度流动(必要的时候还可能出现劳动力要素回流的现象,我国沿海一带的“民工荒”或多或少地可以反映这一点),从而让劳动力要素更加充分地和资本结合。但是此模型有一个很强的潜在假定: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要素已经和土地要素及资本要素充分结合了。这一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合,例如,邓晰隆的研究成果测度出我国2003~2006年度农村生产要素综合市场化程度平均为23.87%(邓晰隆,2007),这足以证明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在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局限性。

(三)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

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决策是根据“预期收入”最大化目标做出的,这种决策主要依据城乡实际工资差距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能够找到就业岗位的概率。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根据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而不是根据实际城乡收入差距作出的,因此尽管城市也存在大量失业,农村人口仍然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造成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严重失衡,使失业问题更加严重(托达罗,1999/1997)。由此,托达罗认为,按照刘易斯模型采取资本向现代工业部门倾斜的工业化战略并不能够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相反应当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以缩小城乡就业之间的不平衡,从而缓解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

从此模型中可以发现:实际上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和城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存在着巨大差异,两种市场的不兼容导致严重的农民工问题,这一点与我国户籍制度限制下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相吻合的。但是,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所提出的“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等构想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是需要以例如“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地承包制度”等关键问题的解决为基础的。

国内文献综述与启示

国内学者对农村劳动力要素的研究较多地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规模不断扩张,城市化水平滞后和城乡工资差距不断扩大,以及沿海出现民工荒的现象出发,首先考察了我国城乡政策制定中特殊的制度背景。我国有关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一直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行限制和管理的政策(宋洪远,2004),而这些都体现了有关城乡劳动力流动政策的城市倾向性,是在城市居民出于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影响政府决策的机制下形成的(蔡等,2004)。农民工进城打工,首先遭遇的就是就业歧视或就业权利不平等。农民工不仅被剥夺了成为城市国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正式职工的资格,而且还从制度上被排斥在城市部分就业岗位之外,这使得农民工只能进入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蒋国保,2005),即便如此,当城市政府面临解决城市下岗工人再就业压力的时候,这些农民工还面临着随时被解雇的命运(余红等,2006)。正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的是城市剩余的工作”,这是现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突出问题——劳动力市场分割。

对于这种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张文龙等从技术和经济性质的层面进行了界定,认为:工资合约的不同性质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最主要标志,把具有平均主义或相对平均主义基本特征的所有合约总称为体制内劳动力市场,把具有工资——劳动边际产品对应的基本特征的所有合约总称为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不同工资合约的性质有所差别,可以称之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张文龙等,2005)。在这种制度性分割下,农村劳动力要以低工资水平和低劳动权益保障为代价,才能赢得在非国有部门就业的竞争优势。由此王德文等认为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因素主要有:户籍以及由户籍制度引发的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有限的城市就业总量;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法制建设和对非国有部门劳工保障监督的缺失(王德文等,2004)。

在深入探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过程中,陈钊、陆铭则认为:城乡分割政策的更为根本的制度因素是城市单方面拥有城乡政策的决策权。人口多而资本少的历史条件是导致城乡分割的重要背景。也正因此,随着城市发展中资本的不断积累,城市的生产活动开始对农村劳动力产生需求,于是城市所制订的城乡政策就逐渐在农村劳动力流入的控制上有所松动。这种政策转变是城市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决策结果,它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福利水平。然而,进城民工在为提高城市人口福利水平做出贡献的时候,却同时承受着来自于城市的歧视,这种歧视也成为导致城乡分割政策形成的原因之一(陈钊等,2006);相反,城乡之间长期沉淀下来的收入水平、文化背景以及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感知差异程度,决定了农民工所感知的最佳城市规模大于城市居民所感知的最佳城市规模的程度。

当农民工迁往城市的数量超过城市居民感知的最佳规模时,城市居民就会感到拥挤,代表城市居民利益的城市政府就会设置各种“政策门槛”排斥农民工的继续进入,这种感知差异也是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政策形成的重要原因(邓晰隆,2008)。所以,要实现从城乡分割到城乡融合的转变,除了随着城市的资本积累而不断地增加农村向城市的移民外,更为根本的是必须改变城市单方面地制订有利于自身的政策这一现状(陈钊等,2006)。

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从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的现实出发,分别对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进行描述性研究和制度性分析研究,理论成果丰富,对策建议也具体,但这些研究更多地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狭义地局限在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而笔者认为,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应该体现出三个方面,劳动力要素从农村流向城市,劳动力要素从城市流向农村,劳动力要素在农村与农村之间流动。从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学者更加注重对第一种情况的研究。

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国外的研究成果尽管不能直接所用,但它们为我们理性思考当前农村劳动力要素转移提供了规范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尤其是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对作者的启发甚大。国内学者的研究恰好弥补了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典理论对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现实了解的不足。但是,如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狭义地局限在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那么笔者认为现有的研究成果已经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解决推到了最优求解的极端,但这种结果仍然不能使我们满意,虽然将农地私有化的农地产权人格化改革不可能实现,但是将农地承包权赋予“继承性”是可以尝试的。这些思路将会为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要素在农村与农村之间流动”的领域做出贡献性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刘易斯.二元经济论[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费景汉,拉尼斯.劳力剩余经济的发展[M].华夏出版社,1989

3.托达罗.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4.宋洪远.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问题分析[A].载兆详(主编).转轨中国审视社会公正和平等[C].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蔡昉等.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6

【关键词】濮阳 农村富余劳动力 劳动力转移 对策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破除,农村劳动力向现代工业、服务业转移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在132802万人口中有72135万农民。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

数据显示,至2010年底,濮阳市农村人口259.5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71.1%,其中农村劳动力188.01万人,富余劳动力64.9695万人左右。目前,外出务工人员50.31万人,全年劳务总收入150.93亿元。据统计,2010年濮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076.5元,当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人均2678元,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52.75%以上。濮阳市在河南农村劳动力就业与转移等方面表现明显。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重要途径。实现这种转移,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如果转移速度过快,不仅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还会给城市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带来不可想象的问题和压力。所以,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必须辩证看待。

农村劳动力转移集体化组织化程度低。濮阳市劳动力市场目前发育程度较低,一方面,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机构对这个市场进行专门的组织和管理,特别是乡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服务措施不完善,职能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而已成立的农村劳动力服务组织,也存在办公场地、人员和经费不能落实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输入地与输出地工作相互衔接配合不够,比如说农村就业服务网络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外出务工的信息匮乏,盲目性较大。

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偏低,思想观念陈旧。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职业技能整体素质偏低。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农民工总体受教育平均水平18.4%,很难适应市场用工需求。市场对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用工年轻化、知识化和技能化趋势明显。虽然农民工工资报酬相对较低,但是企业对低素质劳动力的培训成本远远高于直接从人才市场中招收较高素质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成本,农村劳动力就业缺技能的矛盾愈发突出。

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落实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够。尽管目前国内十分重视改善民工务工环境,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但政府及相关部门仍存在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现象,特别是城市用人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对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不够重视;二、对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缺乏政策优惠,影响了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三、现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不够,转移农村劳动力在实现职业和身份转换的同时,缺乏组织依托、保护和制度承认,在社会保障、户口、婚姻、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基本被排斥在城市以外;四、对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工作环境差,权益保障和在外生活状况堪忧。工作环境差、防护措施不健全、私自延长工作时间,这直接影响着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工作安全和身心健康。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显示:25%的农民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天工作12~16小时的占48%,没有休息日的占49%。据统计,我国86%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75%没有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93%存在粉尘超标,职工中有35%接触有害物质,职业病发病率高达16.8%。由于维权途径和手段不畅通,真正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去处理问题的并不多。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策研究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程度,是衡量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重要指标。一般说来,农业劳动力占总就业人数的10%左右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基本迈向了农业现代化。美国目前为3%,而我国则高达66.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客观现象,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个战略性的系统工作。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是实现转移的思想基础。首先,国家应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制定中长期转移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要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领导小组”或“城乡统筹就业协调小组”,吸收发改委、劳保、民政、公安、农业等职能部门参加,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参与,全面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包括规划、安置、培训、维权、劳动保护等。政府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对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工”重新定位。

其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正面宣传。新闻媒体是,要充分发挥其宣传工具的优势和监督的魄力,大力宣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使全社会认识到加快转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业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第三,农村工自身要克服自卑思想。要放弃农本位思想,改变小富即安,小进即满,安于现状,穷家难舍的传统守旧思想,主动参加各种培训、教育,积极投身到转移大军中去,融入到城市、小城镇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施展才华,实施异地二次创业,最大限度地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规范劳动力市场是实现转移的重要条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劳动力就业市场,消除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就业上的被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建设高效顺畅的就业市场信息网络,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一是加快乡县省级劳动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带动整个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实现培训、就业指导、跟踪管理服务一体化,真正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建设成集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社会保障服务和劳动保障事务、就业培训等协调运作的就业服务体系。二是完善信息网络。加快劳动力市场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构建覆盖区域、全国连接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省县乡级劳动力市场区域联网,建立起农村劳动力资源库。三是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推动劳务输出工作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组织化水平。四是进一步与外地建立密切的劳务关系。政府与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要签订劳动力转移供需合同。如豫北南乐县充分利用政策创建濮阳市第二技校,并与浙江省奉化市技工学校、湖南省湘南市技工学院、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联合办学,向当地的劳动力市场输送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五是加强跟踪服务。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要加强跟踪服务,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拓宽境外劳动力市场是实现转移的有效补充。近年来,我国境外劳动力转移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动力的1%,且输出较少,从事职业也较少,多集中在土木建筑工程。相比之下,罗马尼亚人口只有2100万,但2009年国外务工达500多万人次,国内汇款达20多亿美元;墨西哥有10%的人在国外工作,每年劳务输出收入达160亿美元,同时增加国内9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我国劳务输出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我国劳动力资源占世界总量的1/5,而劳务输出仅占世界总量的3%。资料显示,目前中东地区有上千亿美元的巨大劳动市场,俄罗斯远东地区国外劳动力需求达几百万。因此说,向国际市场输出劳动力的潜力是相当大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放宽政策,开辟多种渠道,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如濮阳市张屯村,是有名的出国村:全村640口人70人出过国,收入相当可观。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7

一、威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总体情况及其特点

从市区分布情况来看,非农劳动力比重高的主要集中在市辖区。环翠区占52.8%,高区占68.8%,经区占57.8%,文登占40.6%,荣成占45.5%,乳山占45.1%。

从调查情况上看,威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二)青壮年劳动力是转移的主体。通过招工渠道转移的劳动力,年龄均在18--35岁之间;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均是一些接受新事物快、商品意识强、有一定特长、年轻有文化的人,他们或有组织,或自发的从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有的搞农产品加工运销,有的搞餐饮商贸服务,有的搞建筑装璜,有的甚至跨出国门,从事国际商贸业务。

(四)转移趋向多集中在当地的二、三产业。从劳动力从事的行业上看,工业、建筑业、商业、餐饮业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在这些转移中,以就地转移为主,外出转移为辅。2002年农村劳动力在乡内转移的人数占转移总量的75%,向县内乡外转移的占转移总量的12.7%,向省内县外转移的占转移总量的11.8%,向国内省外转移的占转移总量的0.1%,向国外转移的占转移总量的0.4%。这种向市外、省外转移较少的成因,一方面是因威海市较其它周边城市经济发达;另一方面,也说明威海市农民思想比较保守,“安土重迁”、“守业又守家”的陈旧观念较重。当然,在这些转移的劳动力中,还出现一些季节性转移的农民工。有些农民在农忙时回家种地,农闲时外出打工,土地转包转租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威海市在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城市和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实施的小城镇就业促进项目实施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有关部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步伐,大力发展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深化制度改革,促进了转移步伐的加快

2002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威海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二、三产业向中心镇集中,促进中心镇发展的意见》,与总体方案相配套,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转移的政策规定和改革措施。一是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打破地域壁垒。制定下发了《关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全市以居住地划分城镇和农村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鼓励有一定技能和投资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向中心城市转移,在乡镇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行户籍自由迁移。二是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打破身份壁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钟点工形式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城镇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分区域、分行业、分工种的就业限制,建立了统一的就业准入制度;打破了“临时工”、“农民工”、“外来劳务工”,“正式工”、“固定工”之间的界限壁垒,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对城镇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由过去的计划审批,改为实行备案制度。目前,单位招工和农村劳动者的择业自得到较好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通过钟点工、季节工等形式实现灵活转移就业。据不完全统计,威海市有近万名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从事季节性打工或“钟点工”。三是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打破单一保障壁垒。积极推进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已将1万多名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目前正在酝酿《威海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拟将出台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过渡配套政策。

(二)开展转移培训,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

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各市积极发挥技工校、农广校、职业学校及社会办学资源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一是把培训与就业挂钩。建立起学习、考核、发证、上岗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各类培训学校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与多家集团公司签订用工培训协议,探索“适应市场、依靠社会、服务经济、联合办学、开拓发展”的办学路子。今年,全市技工学校就业培训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1200多人,其中90%以上实现了上岗就业。二是把培训与户籍制度改革挂钩。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城市居民身份—就业后城市社会保险待遇”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农村劳动力在正规技校、职校毕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也相应的取得城镇户口。目前,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求职谋业的“通行证”。三是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挂钩。有些市区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市区对还经过定向或各种适应性转移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工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发给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延伸乡镇管理,确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

(四)拓宽就业渠道,广泛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

三、当前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威海市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影响这方面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矛盾也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足观念陈旧,严重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步伐。一方面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当前,有些领导仍然认为城市经济占主导地位,农村经济在全市经济中所占比例不大,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城市经济上,农村劳动力就业只要过得去就行,有的认为推行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条件还不成熟,应该慢慢来,水到渠成才好;有的认为,农民进城是与城镇职工争饭吃,对城市就业和教育、住房、市政等冲击太大,会带来不少社会问题,应该严格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另一方面,农民的就业观念比较陈旧。有的农民虽然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却把土地作为退路,作为一种就业和生活的保障手段;有的把承包的土地当作一份福利,“脚踩两只船”,既从事非农产业,又经营农业,这虽然增加了抗御风险的能力,却抑制了土地的流转和集中。还有的农民对土地有着浓厚的眷恋心理,宁肯在家受穷也不愿轻易离开土地。这些观念都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四)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全,农村劳动力市场覆盖面窄,运行质量不高。近年来,经过积极运作,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劳动力市场的硬件建设,使城镇劳动力市场基本达到“三化”的要求,形成了覆盖面较广的劳动力市场网络。相比之下,乡镇一级的农村职业介绍机构还处于盲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是管理农村劳动力的中心,在促进其转移就业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威海市的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今年初才有雏形,有些乡镇机构的人员和业务经费还没列入财政预算,为数相当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农村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场所少且布局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信息不畅通、交易成本偏高等问题,信息网络建设、就业培训等正常支出缺乏资金支持,致使农村用工信息不对称,时常出现不法职介组织私招乱雇等违法违章现象。

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开发就业工作的力度。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沟通城乡经济和培育要素市场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和提高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根本措施,也是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思想上把农村劳动力转移流动问题纳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列入日常管理工作程序中,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积极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制订积极政策扩大农业内部就业空间。实践证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向农村的加工业、商贸服务业和第三产业。一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高起点、外向型的原则,走培植与引进相结合的路子,借鉴国内外、省内外的成功经验,立足威海市优势产业,重点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水果业和水产业抓好外向型龙头企业的建设,拉长产业链条,为农民争取更大的就业空间和利润空间。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解决好“瓶颈”问题。一方面,可参照国家和省里的做法,设立“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和调控。另一方面,建立龙头企业发展基金,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振兴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搭建稳固的平台。二要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主导产业的形成与龙头企业的发展密切结合起来,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专业村、专业镇和专业经济带。引导农户按照龙头企业和国际市场的标准进行原料生产,加快发展优质专用和无公害农产品,实现基地建设的区域化、专业化和农产品的标准化,以此带动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三要搞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目前,威海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涉及的领域已从林果、畜牧、蔬菜、水产等传统产业,拓展到运输、储藏、水利建设、资源开发、农副产品加工和手工业产品生产等各个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的载体作用,使其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有效载体。四要在完善其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多在服务上下功夫。各级政府不仅要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必要的扶持,更重要的是要按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使其向自愿互利、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目标转变,以适应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报批、注册、登记等一条龙服务,从政策导向、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舆论等方面给予倾斜。五要刺激劳动密集型生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引导城市劳动密集型生产技术和企业向其原料基地转移。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的发展。继续规范乡镇企业,利用多年以来积累的经营经验,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成为农村产业化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和消化安置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基地。

(三)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流动的配套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按产业登记户籍制度,保证有固定单位、较稳定收入来源及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农民工直接在当地定居;要对取得当地劳动部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地农村劳动力及时转入中心市、镇。取消外来人身份,逐步建立城乡统一、有一定自由迁徙权利的户籍制度,使就业的相对稳定性取代盲目的流动性。二是制定公平的农民工就业政策,构建符合城乡统筹就业要求的就业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性政策,通过严格的用工合同制度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政治生活及社会保险待遇。三是根据乡镇企业及农村产业化的特点,制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根据农民工的需求、承受能力和目前条件,按分类分层保障原则提供社会保障。要尽快把农民工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保项目建立起来,保证农民工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劳动安全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四)建立统一、有力的归口管理协调机构,强化管理服务功能。各级政府要建立规范统一的、跨部门(行业)的、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归口管理议事机构,融协调、管理、服务、教育培训为一体,实行长效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农民流动的管理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力度,研究解决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8

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而且是一些基本的难题。目前,农村大多数劳动力仍然从事农业,收入的源泉也主要是农业活动,而中国的农业又受人多地少之困,难以开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技术落后,人均劳动收入也非常低,扩大农业产量,市场容量又有限,价格下降使农民收入不能提高,遇到天灾,价格上升,产量却下降,收入不能提高。结果城乡收入差距过去一个阶段有拉大的趋势,收入不等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农民增收困难不仅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而且严重制约农村购买力的提高,成为扩大内需的重大障碍,成为今后发展的一个潜在隐患,要把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得到实惠作为农业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放到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农民占我国人口的70%,农民的收入问题事关全局,事关大局。从经济上说,它关系到全国能否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并继续向新的经济发展目标前进;从*上讲,它涉及到新时期工农联盟基础的巩固和全社会的安定,也是在农村落实“三个代表”的最实际的内容,各方面人士都在为农民增收出招,提出了诸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品价格等多种思路,这些无疑都会增加农民收入,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为农民增收,得到实惠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实施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出和发展有自己特色的产品 近年来,党和国家的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名词提到非常多,非常响。但在实际工作中却产生很多矛盾和问题。对于怎样搞好产业结构调整,采取哪些对策来消除不同误解,达到产调工作的目的,我们必须进行认真的剖析、研究,找出症结所在,以至解决办法,才能真正搞好产调。随着市场经济法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的迫切要求,农产品市场正与国内外市场逐步全面接轨,对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则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方法和路子,但是怎么搞,又使得各级党政领导伤脑筋。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在哪里?我们分析发现,难在上上下下的思想观念,软在农村基层领导,弱在各类市场中,广大农民对调整结构的认识误区大致有以下几种:1、不想调。许多人认为产调是政府的事,缺乏参与意识和合作心理,总认为种植粮食,轻车熟路,易搞有保障而我行我素;2、不敢调。怕担市场风险,怕上当受骗,总认为种植粮食作物没有大起大落现象,这种想法缘于前几年产调步子迈得太大,曾经出现“种蒜扔蒜,种桃桃烂”的后果;3、不会调。由于多数农民朋友知识有限,加上没有准确的市场信息,缺乏科学知识,对“怎样调,调种什么,种后怎样销售”缺乏信心和勇气,有的想调而不会调;4、无钱调。有些农民群众对调整种植结构积极性很高,但是由于近年来粮食价格下降,农民收入减少,他们缺乏必要的资金购买良种及肥料而只得放弃产调。 透析以上出现的各种现象,我们发现了农民朋友目前存在的心理状态,同时也折射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怎样调,如何搞,从哪些方面着手,是我们迫在眉捷要解决的问题。引导农户面向市场,发展多种经营,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合理调整区域布局,促进优质农产品主要产区集中。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产品出口。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加快农业科技进行。 (一)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联村承包责任制,搞好土地的有效流转 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落实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自主生产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有效地推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农民确实得到了实惠,生活水平大有提高,但是,&

nbsp;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入,过去的小农经济还远远跟不上时展的步伐,经营规模较小,劳动产业不高,劳动生产力低下,严重制约和束缚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搞好土地的有序流转。造就和鼓励一部分人承包大片土地,实行规模开发和规模经营,改善耕种方式,降低劳动强度。 (二)干部带头调整。一个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模式的开始与推广应用,必须经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密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和科学的市场分析,并通过认真筛选后最终“定夺”取舍,而这一系列活动都离不开各级干部的积极参与。在实践中,只要一个地方的干部一心一意抓产调,而不是从中得实惠,捞好处,这个地方的产调就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结果。 (三)市场引导调整 从产业结构论成功与失败,有一把尺子可以衡量,那就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畅销与滞销决定了调整的取舍,市场变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变化,但市场又有难以预料的地方,它具有“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特色,这一点注定了广大干群在产调中必须围绕市场抓产调,“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否则,就会受到市场的惩罚,那些既能察觉市场当前变化,又能掌握市场前期运行迹名胜,同时还能预测到市场未来变化的人,才能驾驭市场,征服市场,在市场中自由遨游。 (四)群众主宰调整 再好的调整模式和计划都必须由农民群众去落实,去实践,他们才是真正的产调主人,他们一旦真正认识到“究意种什么赚钱”后,就会产生无比巨大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产调的实践中去,从中捞取利润。 (五)流通延续调整 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产业结构调整行为转换为调整效益的唯一重要环节,是对产业结构调整结果进行检验的关键,抓好流通也就是抓住效益,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广大农民的最大愿望就是在家里、地头、场边进行农产品交易,但农副产品销售需要各级干部和农民自己主动闯市场,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大循环,通过流通环节实现农产品的自身价值。 近段时间以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各种配套政策,服务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些政策主要有:资金扶持政策,科技扶持政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农民企业家和经纪人队伍政策,农业社会服务政策等,将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如果有这些政策的落实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真抓实干,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子将越远越宽,步子将越迈越大,农民增效和农民增收将进一步提高。 二、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我国的农业生产体制,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在这种农业生产体制下,农民收入被分为农业土地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可以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剩余劳动时间得到利用,这时的农民实际上具有农民和非农民的双重身份,因此,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还是要实现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减少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实惠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来自于土地产出的收入,即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减少农民,让农民从农业生产的土地上转移出去,到城镇第二、第三产业中去就业。 农民的收入过低,主要原因是中国农民太多,占有资源又太少,均0.1公顷耕地,种得再好,也只能是吃饱肚子或略有节余而已,也就是说,农业这块蛋糕太小了,而分吃这块蛋糕的人又太多了,当然中国农业还有很大的潜力,将农业这块蛋糕做得再大些,对此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但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向外转移的数量太少,速度太慢,大量农民还困守在土地这样的城镇户籍改革,不会造成农村劳动力突然大量流入城市,从而给城市管理带来问题。第一,取得城镇户籍是有条件的,不可能绝大多数农村居民都具备这样的条件,这个条件本身就是农村居民变为城镇居民的障碍,它防止了城镇人口的突然大规模膨胀。第二,这些新的城镇居民有着固定职业和居住场所,说明他们有能力在城镇中生活,而不会成为城镇的负担。相反,他们所经营的事业给城镇带来的税收收入,对于城镇建设本身就是贡献。 (三)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机制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前提。因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变为城镇劳动力,必须首先进入城镇寻找工作,逐渐地变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劳动力,才能最终成为城镇居民。当然,一部分流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会重新回到农村,便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是农村劳动力城镇化的必要条件。 目前,一些城市为解决本市职工的就业问题或因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因部门利益的驱使,对农民进入城市打工,设置了各种障碍,如要求农民工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健康证等各种*,才能在城市打工就业。办理这些*,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对于这些进城农民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同时,办理这些*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如学历、基本工作经历、不良记录、健康证明等。*费用及附加条件成为农民进入城市寻找工作的严重障碍。农民进城打工办理的有关*是需要的,但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同时更要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尤其是禁止城市有关部门将其作为部门创收的来源。 在消除农村劳动力流动障碍的同时,还要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以确保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的流动。各省、市、县、乡(镇)应建立专门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管理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市场需求信息,甚至直接组织本地的农村劳动力向外地输出。国家应通过抽样调查,设立固定观察点,开展重点监控等多种手段,搞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动态变化,根据城市化的要求,确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变的速度和规模,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四)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的能力 大力推进农村职业培训,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重要举措。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教育优势,各部门协调配合,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现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职业培训,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增强其向第二、第三产来转移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减缓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 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各地区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要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农业劳动力资源,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经济和利用劳动力较多的技术,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农民负担较重,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还相当重,大大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在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行农村税费改革,通过税费改革,规范了收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让农民的负担减轻了,但是,这与老百姓的期望值、承受能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必须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从中得到实惠。 (一)走村办企业的路子。办企业的崛起是我国农村改革的亮点之一,也是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凡村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无一不是村办企业发达的村,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依靠集体的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9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以来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任务;并利用秋收秋种之后的农闲时间向全县各级及广大农民推介一批规模大、信誉高、效益好的用人企业,在全县掀起新一轮劳务输出的热潮,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升劳务输出的地位,将其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文明进步的战略措施来抓,列入全县七条工作线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专门成立了就业和劳务输出指挥部,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配套服务、宏观调控”的工作思路,加大投入,完善措施,不断加强与沿海开放城市、国内知名企业的劳务合作,积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输出农村劳动力6万人次,与国内200多家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带回资金1.6亿元,其中,年全县农民人均打工收入就达到了728元,占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8%。今年1—9月份,全县新建劳务办事机构6处,输出农民劳动力16308人,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乡镇和单位对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其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来认识,重说轻干,只说不干,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的农民群众思想认识落后,怕吃苦,怕受累,致富无方,缺乏走出家门、外出打工赚钱的强烈意识。二是劳动力转移规模不大,总量偏小。初步统计,我县农村现有10万富余劳动力,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28.7%。今年,全县劳务输出为1.6万人,与前几年相比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规模、总量小,远远满足不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需要,劳务输出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三是劳务输出质量不高。一方面,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偏低,不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大多集中在电子、建筑、制造、食品等领域,在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等领域还没有形成大的规模,出国打工等高层次的转移还没有完全打开局面。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牛鼻子”,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集中力量,加大措施,做到再宣传、再组织、再发动,努力掀起新一轮劳务输出的高潮。

二、拓宽就业渠道,全方位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为方向,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配套服务、宏观调控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多方开辟渠道,全力推动全县劳务输出工作的快速发展。

(一)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从根本上讲,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发展二三产业,是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今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必须继续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积极培植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实现经济发展和就业岗位同步增加。要继续膨胀复混肥、柳制品和脱水蔬菜等企业的规模,集中新上一批花生、地瓜、淀粉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选择我们的优势资源和产业,大力发展肉类、碳化硅等劳动密集型项目,鼓励引导这些企业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要把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并鼓励其快速发展,以此带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多方开辟劳务市场,努力扩大对外劳务输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新一轮大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增多的机遇,积极开拓劳务市场,进一步扩大输出规模。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对外劳务输出的主渠道作用,多方联系用工单位,寻求和签订劳动合作意向,不断开拓外地劳务市场。乡镇、村街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劳动输出,鼓励长期外出人员积极开拓劳务市场,组织带领乡邻集体外出务工。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和合作渠道的基础上,要积极发展驻外办事处,大力开辟、和地区市场;依托涉外劳务机构,瞄准日本、港澳、东南亚等国家,积极组织务工人员出国打工,并不断开辟农业、环保、咨询等新的服务领域,为扩大劳务输出开辟新的渠道。

三、加强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规模和效益。当前,劳动力市场上出现了“一冷一热”的现象,一方面是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农民工就业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具有专业特长和熟练技能的劳动力供不应求,用工单位在市场上招不满要求的劳务人员。面对这种状况,能不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关键在于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是不是适应市场需要,能不能满足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因此,必须把加强技术、技能培训作为突出重点来抓,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带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要坚持“面向市场、提高层次、突出特色、保证质量、服务就业”的办学思路,降低入学门槛,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农广校和乡镇成教中心等职业教育机构,是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要力量,要围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改进办学方式,调整专业设置,在搞好种植、养殖等农业技术教育培训的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提高学生的就业技术技能,更好地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对经过各类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本着“个人自愿、坚持标准、简化程序、降低收费”的原则,搞好劳动技能鉴定,对鉴定考核合格者及时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二)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对劳动技能的需求,适合培训对象的特点。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分析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市场预测,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在培训内容上,市场需要具备哪种技能的人员,就开展哪种技能培训。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工种、岗位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设置培训课程,保证参加培训人员能够学得好、用得上,调动农民群众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当前,要重点开展家政、餐饮、建筑、制造、电工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随着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适用性。同时,要进行政策、法律、生活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引导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机构、用人企业和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使培训与输出相互促进,加快劳动力转移。

(三)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就是支持农民增收的意识,积极鼓励现有培训单位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层次,并帮助协调解决师资、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困难。要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各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投入机制。今年,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确定:县财政每年将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资金,足额列入预算,专项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到户口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领取政府培训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100元。为此,培训机构也要按照让利于民的原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以此尽快提高农民群众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落实配套措施,完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管理服务

目前农民外出务工,很大程度上还是结伴而行或分散的自发外出,这种盲目、无序的状况,与拓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在新形势下,只有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才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整体优势,加快转移输出步伐。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劳动转移的管理服务,努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体系。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和就业推介,适时组织安排劳务推介大会,尽可能多地吸引县内外用工单位参加,吸纳和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健全完善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及时劳动力资源状况和本地、外地用工信息,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对全县劳动力的基本状况、求职愿望、培训情况、就业趋向等进行调查摸底,扩大与国内外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的联系,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信息指导。乡镇劳动保障所要逐村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管理档案,掌握当地农村劳动力资源分布与就业状况,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

(二)积极发展和规范职业中介服务。各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发展规范中介服务组织,推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要进一步放宽条件,简化手续,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兴办、联办劳务中介机构,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业务。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实力量,完善管理,进一步扩大有组织的劳动规模。支持鼓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从事劳务中介服务,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多做贡献。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职业介绍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制度,坚决取缔各种非法中介组织,严厉打击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等欺诈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改进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在转移输出过程中,特别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爱和支持。要坚持“谁输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考察用工单位、洽谈用工意向、组织求职报告、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录用、专人护送交接”的程序,做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在集中输出的农民工中建立党团、工会组织,团结组织务工人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了解农民工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排忧解难。认真受理务工人员来信来访,定期到劳务输出集中地进行走访,积极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发展进步的根本性措施。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优秀劳务人员和回乡创业人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宣传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宣传劳务输出增收致富的各类典型,将劳务经济吵热、叫响。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树立“外出打工光荣,在家守靠无能”的意识,在全县形成有利于加快劳动力转移的浓厚氛围,增强农民群众转移就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优势。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输出情况,制定落实有力措施,像抓招商引资那样抓劳务输出。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着重抓好中介组织、输出管理、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维护特定群体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农业、建设、计划、公安、计划生育等单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及时沟通交流情况,统筹协调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