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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范集锦9篇

时间:2023-10-12 09:45:45

地震灾害防范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1

[关键词] 地震;防震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TU98文献标识码: A

面对近几年地震频发现象的发生,作为城市规划工作者,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不仅全社会的防震减灾、灾难分担和保险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的巨灾之损、设防能力、防灾规划与防灾标准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地震的危害

地震是地球上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地震产生的地震波可直接造成建筑物的破坏甚至倒塌;破坏地面,产生地面裂缝,塌陷等;发生在山区还可能引起山体滑坡、雪崩等;而发生在海底的强地震则可能引起海啸。余震会使破坏更加严重。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主要有建筑物倒塌,山体滑坡以及管道破裂等引起的火灾,水灾和毒气泄漏等。此外当伤亡人员尸体不能及时清理,或污秽物污染了饮用水时,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爆发。在有些地震中,这些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能超过地震带来的直接破坏。

二、防震减灾规划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防震减灾规划是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障。防震减灾规划,应从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入手,加强灾害预警机制,完善防震减灾指挥功能和工作功能,树立“全民防震减灾观”增强“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观念,还要有“有大震、早震”的思想准备,只要把震情危害分析透,做到科学有效的应对,那么,我们就会实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现实目的,就会大大促进和谐社会的安全、少灾、稳定的健康发展。

三、如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规划的手段减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影响。应对地震的办法和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监测、地震预报、工程抗震、社会防灾、震后救灾、恢复重建、平息恐慌等。具体的规划手段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国家所颁发实施的有关城市防震减灾法规和规定更体现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城市的理念。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就有对城市规划区总体防灾要求、工程防灾土地利用、城市防灾减灾要求和措施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做好防震减灾规划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和支撑。

(二)加强防震减灾的监测和预报

地震预报,特别是临震预报问题,至今仍是世界上的一大难题。当前地震预报仍是探索性的,而社会和公众对地震预报要求却是任务性的。同时,增强群众的防震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使大家都能正确认识和鉴别地震异常,积极为地震预报部门提供更多的异常信息,预测和预防结合,争取把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些才是防震减灾规划中地震监测和预报的核心和前提。

(三)安全的场地和抗震的建筑是防震减灾规划的关键

城市规划中用地部分重点是合理评价和梳理城市用地的场地地震破坏效应,进行城市用地防灾适宜性评价及规划,为城市用地选择和功能布局调整提供依据;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和避开不利的场地进行建设,可大大减轻地震灾害。同时,通过提高建筑物的防震抗震水平,也是可以有效减少地震灾害的。

(四)在防震减灾规划中要重视城市避灾绿地的建设

地震及频繁发生的余震对灾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数百万的灾民需要在废墟上进行避难安置,灾区需要搭建帐篷和临时性住房等避难住所。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灾害和困难,反思城乡规划中的防灾避灾系统规划与避灾绿地建设问题,有助于将来此类灾害发生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健全避灾场所、城市避灾绿地建设的法律法规

健全城市避灾场所规划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避灾场所面积总量与布局的合理,特别是在城市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密集区、用地有限的山地城镇,要强制性规划开放空间作为避灾场所,健全城市避灾体系,完善避灾绿地内的应急救援设施,避灾场所的选址应防止受次生灾害影响。

2、制定城市避灾绿地规范标准,加强避灾绿地体系技术研究

加强避灾绿地规划研究,针对城市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城市规模、城市形态和布局特点,研究相应的避灾绿地体系规划内容。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立城市防灾避灾绿地面积指标,充实与完善城市避灾绿地体系规划,预留城市避灾绿地、避灾通廊、救灾通道、构建层级配置合理的城市避灾绿地体系。研究各级避灾场所,避免公园绿地设施设置标准,加强避灾绿地在平时和灾害发生时使用功能相互转换的研究,制定城市避灾公园绿地规划规范和城市避灾公园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3、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建设各级避灾公园绿地

由于各级避灾绿地的功能、规模、服务半径等具体要求不同,对于大型的长期避灾公园,小型的紧急避灾绿地应采取不同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方式。大型的长期避灾公园可积极利用城郊及城市组团间绿地进行建设,小型紧急避灾绿地可结合服务半径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状况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城市避灾绿地可以新建,也可以选择现有公园绿地按照避灾设施要求进行改造。

(五)利用规划手段应对次生灾害的发生

地震灾害包括直接灾害、次生灾害和三次灾害等。因建筑物工程 设施倒塌而引起的火灾、水灾、煤气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和放射物扩散等对生命财产的威胁称次生灾害。由次生灾害引起的或因抗震防灾体制不健全,人们防灾意识淡薄、指挥系统失灵而造成社会恐慌动乱,使震灾加重称三次灾害。 城市是各种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的地区,地上地下各种管网密布,地震次生灾害尤为突出,国内外历次大地震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所以利用规划手段应对次生灾害尤为重要。

震前预防:震前预防规划是人类控制和减轻次生灾害的首要一环。是指从地震预警到地震结束之间人们所采取的紧急行动。震时所能采取的防止次生灾害和保证要害系统工作连续性的一系列紧急行动和方法。震后救治:这是防止次生灾害蔓延扩大,减少损失的最后规划对策,其重点是制止次生灾害的蔓延,迅速抢救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并有效地治理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环境破坏。

四、结语

地震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但痛定思痛,面对巨灾,在当前的科学技术尚无法准确对地震做出预测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从防震减灾规划入手,城市规划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系统、科学的完善城市防震减灾规划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举措,可以大大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和人员伤亡,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及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能力,非如此不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2

一、提高认识,增强队伍素质

为搞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同志多次召开本科会议,组织大家学习政治业务,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向大家反复宣讲和强开展地震灾害防御工作的现实意义,动员大家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投身到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中去,目前责任,攻坚克难,励精图治,不辱使命。并且开展了“爱岗敬业、我为地震灾害防御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大家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经过热烈讨论,纷纷写出爱岗敬业和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感受,写出决心书,表示要在工作中争先创优,无私奉献。

二、强化宣传,营造防御氛围

为了使全社会重视地震灾害防御,共同构筑灾害防范战线,一是开展多渠道宣传。该科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沙市防震减灾网站的互联互通优势,及时在网站上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科普知识,向社会公众传递防震减灾的重要活动、工作动态等,让社会公众从网络上了解地震知识。在市人民广播电台用现场访谈的形式宣传地震知识次,在市报连续刊登地震科普知识期,向相关单位、部门发放震情通报期。在做好常规宣传的同时,全科人员走向街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向社会公众宣传地震科普知识和防、抗、救知识以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让防震减灾知识进百家门、入百姓心。并且,利用防灾减灾日等契机,创新宣传手段,对各房地产商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向广大干部群众和建设项目业主宣传抗震设防的重要性,使干部群众和建设项目业主了解抗震设防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据统计,先后组织有关单位观看《直面地震》、《地震揭密》等防震减灾科普音像片人次。同时发放了《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两本地震科普读本册,共发放防震减灾宣传材料余份。

三、严格监管,推进抗震设防审批

减轻灾害,震灾预防是重点。做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严格各类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所在。同志在工作中,努力把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加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地震综合防御能力。一是严把抗震设防要求提出的管理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以及《长沙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长沙市等个项目进行备案审批,确保监管面达100%。

四、加大力度,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该科还会同市发改委、建设局等认真落实《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大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力度,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的重要内容,对等个建设场地依法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3

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全县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全县的地震监测和应急反应能力,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地震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法制、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全力做好地震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台网维护管理,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观测资料质量。依托现有监测手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准确地向市地震局报送监测资料,定期向上级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报送电磁波资料300份,报送会商意见42份。及时掌握震情,对省市提出的震情预测意见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加强台网监测管理,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确保工作人员在岗、仪器设备正常、数据处理准确,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及时、准确、连续、可靠的观测数据。

(二)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减灾意识

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统筹宣传资源,5月12日在县城东大街、文化广场举行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摆放地震科普知识版面20块,悬挂防震减灾宣传横幅3个,发放地震知识读本5000本、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材料10000份。通过赠送《防震减灾图册》、分发地震知识宣传材料,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全民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和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三)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抗震自救能力

联合县消防中队在实验中学、东关小学等城区学校进行应急演练,制订了较为科学的演练方案。演练前,对老师学生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疏散集合地点、疏散顺序和注意事项,要求师生一切行动听指挥;演练中,各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到达规定的位置,完成各自的任务;演练后,组织开展讨论,总结成绩,寻找差距,不断丰富地震灾害的“实战”经验。演练活动是对我局《地震应急预案》的又一次检验,不仅落实了应付自然灾害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赴震区开展调查工作

6月3日18时1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北纬37.99度,东经103.56度)发生5.0级地震,震源深度15公里,我县震感强烈,距我县最近的居民点为南湖镇南井村,直线距离约26公里。地震发生后,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第一时间派出现场工作队赴震区开展调查工作,没有发现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财产损失情况。

(五)开展“百村万户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县委、县政府“百村万户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动员会后,县地震局根据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早部署、早安排、早启动、迅速成立“三同”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组,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迅速进驻重兴镇扎子沟村,正式拉开以“送政策、访民惰、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的活动序幕。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政策,按户走访、联户座谈,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送到村干部手中,将强农惠农政策进到农户家中。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连续奋战圆满完成驻点村309户的走访民情工作。召开驻点联系村党员干部和村民大会、座谈会3次,填写调查表309份,送出《惠农政策汇编》手册309份,撰写民情日志近35篇,掌握了民情民意100余条,走访调查入户率达到100%。

(六)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无行政执法错案发生。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协调处理案件,党务、政务及时公开,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工作作风扎实,办事效率显著提高,无工作作风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工作成效

(一)严格依法行政,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地震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推进当地防震减灾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地震行政许可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关。逐步健全执法队伍,有计划的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法规大众教育机制。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县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操作手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完善了地震应急管理制度,落实了地震应急工作职责,加速推进了地震应急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县镇村三级干部和防震减灾成员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地震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和镇都成立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民政、卫生、消防等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本建立应急组室,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有专人负责。全县18个镇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部分村社配备地震安全员。

三是地震规划管理逐步完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与省市地震工作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组织力量,全面科学地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工作。加快探索县级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新机制,稳步推进县镇地震预测、减灾等基础性工作,督促协调发改、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四是地震灾害应急基础与灾情速报体系基本形成。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地震安全排查鉴定工作进行了排查,并组织多部门协同开展了地质灾害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活动,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进行险情排查。加大“三网一员”建设力度,健全县、镇、村三级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建设,加强各种应急通讯设备、设施、通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完善地震灾情速报制度,规范灾情速报程序,确保及时快速上报震情与灾情、应急与救援等动态信息。目前,全县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村社地震安全员达60余人,专兼职地震灾情速报人员28人。

(二)把握震情趋势,监测预防救援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严谨的作风,严密监视震情的发展变化,及时捕捉和研判前兆异常信息,积极开展地震趋势判定工作。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联系紧密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

二是地震灾害预防能力不断增强。县抗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强化防御措施,做到“地下搞清楚,地上建结实”。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一体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关,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加强对各类重大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电网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抗震设防整体水平。全面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结合新农村小康农宅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加强在场地选址、规划设计、工程实施等环节的抗震技术指导,提高农村整体防震减灾能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学得会、受教育、得实惠。

三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加大。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和监督检查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的各项工作。加强和推进“三网一员”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震情监测、短临跟踪和震情研判工作,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进一步完善使用功能,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应急启用正常。

(三)坚持群测群防,社会防震减灾力量逐步形成

一是群测群防措施更加科学。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对地震的监测和预防,因地制宜的开展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在现有7个观测点的基础上,计划新增4个观测点。每个镇确立了1名灾情速报联络员,筛选培训了10个宏观监测员,大范围收集地震宏观前兆异常信息,使防震减灾知识逐步深入人心,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普遍增强。

二是地震科普宣传深入人心。坚持以“科技三下乡”、“防灾减灾”活动周等大型活动为契机,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地震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认真开展科普周、7.28地震纪念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科普活动,鼓励地震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创作,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技能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

三是地震应急队伍发展壮大。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了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依托县消防紧急救援队,组建了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民政、建设、卫生、电力等成员单位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队,各镇组建了以基干民兵为主的突发事件工作队,基本形成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抢险救灾等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四)及早安排部署,地震突发事件处置科学合理

坚持“超前谋划,及早安排”的原则,修订下发了《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出台了《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契机,与县扶贫办一道对全县农村住房进行摸排,建立了农村住房情况工作台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居纳入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有计划地分步整改。二是抓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定了地震灾害应急演练方案,组织消防、公共卫生、学校等方面的应急演练3场次。通过预案演练增强了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处置能力,检验了应急联动和协调配合能力,熟悉了响应程序,为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积累了“实战”经验。三是加强地震应急保障能力。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的原则,购置了发电机、GPS定位仪等设备,确定了以广场、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开阔场地为主的应急避险场所6个15万平方米,不断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工作打算

我局在防震减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广大群众的地震忧患意识比较淡薄,群测群防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专业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工作人员少,而且来自不同的岗位,需要进一步培训提高。三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地震应急装备的配置、保障物资的储备、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日常的业务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的地震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市地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科学的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抓好防震减灾法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防震减灾成员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的意识和指挥调度能力,提高全县防震减灾法规大众教育的普及率。

二是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地震观测数据的处理与汇交共享,做好地震群测群防的建设和运行,抓好地震异常及时落实、上报,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4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小编分享地震应急预防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 监测报告

4.1 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 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 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 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 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 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 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 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 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 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指挥与协调

6.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 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 重大地震灾害

6.2.1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 恢复重建

7.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 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 保障措施

8.1 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 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部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 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 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 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 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 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大陆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 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 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 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 附则

11.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 预案实施时间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5

实践表明,动员全民力量,开展群测群防科普宣传,无疑是防灾减灾的最有效“法宝”之一。2008年12月27日通过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地震灾害群测群防是集群众动员、宣传科普为一体的综合性预防与互动举措。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是群测群防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的质量影响整个群测群防工作成效。目前,群测群防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内容设置不全面,主要偏重于灾前预测,灾害防范的内容相对缺失。建立一种群测与群防双效合一的体系,成为新形势下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体系建设思路与模式。这种模式应是一种广义上的多元化公众参与,包括参与主体和功能的双重多元化。将多元主体融入群测群防宣传体系的同时,完成了自身灾害防范知识的学习、巩固和传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种参与人员层次结构与参与渠道交叉的网络式宣传管理系统,对七八十年代群测群防体系的体系结构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挑战和突破性改变。它要求我们通过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路径的建设,使群众在接受群测群防知识时,自觉地将对灾害预测、预防、自救和协助救援的理解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和与人交流中。这样不仅自身能发挥群测群防员的职能,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周围人群加入群测群防队伍,真正依靠群众力量。这样“扎根深、普及广、出成效”,能显著提升群众防灾救灾意识、技能和灾害心理承受能力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架构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以治理理论为框架,从群测群防的困难与变革出发,探索性地提出多元主体参与下的网络化治理结构及其实现途径。

一、建立网络化治理的群测群防宣传体系的必然性

(一)当前群测群防宣传体系的问题与困难

群测群防是通过确定灾害监测站点,发动区域内群众直接参与灾害宏观监测,及时捕捉异常信息,预警自救。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专群结合灾害预防方式。目前各省市县地质部门均建立了多个地震灾害监测点,发展群众监测员,并逐渐与水利、畜牧等部门合作,借助相关部门的监测资源,汇总信息,综合判断预警。这种宏观、微观监测相结合的防灾手段充分整合了各种资源,兼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手段,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地震预警的准确性。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和对地震灾害应对要求的提高,现有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体系存在不可忽视的操作困难,也是目前群测群防体系面临的难题。首先,群测群防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预设的宣传和防范目标不能完全实现。一方面,新媒体时代信息沟通方式革新,人口流动性强,如何利用即时信息平台、摒除谣言、准确信息、解决观测点分布及观测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成为现存群测群防宣传和防范工作必须面对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如何保证群测群防人员为灾害防范作出的贡献与收入匹配,以稳定并不断扩大人员队伍,进而提升宣传和预防效果。其次,从地震灾害的应对要求来看,群测群防不应仅限于对遴选出的群测群防人员进行预防知识教育,而是应当以全体民众为对象,包括震前预防、震中自救、震后心理恢复等全方位的知识普及。这样才能实现全民防灾减灾,灾害损失最小化的公共价值追求。由于目前的群测群防体系通过自身的动态调整以应对上述因素的制约,地震灾害群测群防效果大打折扣,对震后救助和人民生活恢复都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因此,在信息化飞速发展、公民社会逐渐崛起和地震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建设一个覆盖全面、参与多元化、机动性强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网络,对改善现有宣传体系、转变公众防灾减灾思想、协助解决群测群防体系存在的问题,具有必然性、紧迫性、现实性。

(二)网络化治理:一种合作治理的创新模式

1.概念解析与治理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网络化治理由于具有促进社会组织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优势,被迅速应用到公共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并逐渐演化为主流的公共事务合作治理模式。

网络化治理的标志是依赖伙伴关系、协议和同盟完成公共事业,平衡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并提升公共价值。虽然已经过20年的研究,但学者们对于网络化治理的定义莫衷一是,认为尚未形成一个网络化治理的一般性定义。学者Keith G. Provan 与 Amy Fish将网络化治理定义为拥有特殊资源的自然组织形成的、能够使特殊资源作用最大化的结构关系,是一种治理机制和途径。学者Scharpf与O’Toole强调了网络化治理的多元性,认为网络化治理是重新构建网络关系,动员和组织行动,达成横向的多边协调。Agranoff和McGuire的定义突出了网络化治理在管理中的优势,提出网络化治理的治理者必须具备不同于单一组织治理的能力、技术和知识。综合上述定义可知,学者们强调了网络化治理当中的必备因素:多元利益主体、网络横向和纵向的层次结构、资源利用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6

日本是一个多火山地震的国家,处于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的碰撞挤压带,且地形构造复杂,多为山地和丘陵,是个岛国,人口密度大,且经济发达,单位面积资产密度高。无论从自然地理还是人文地理的角度来说,如果发生强震,面临诸多的不利因素,日本这个国家将会有极大的损失。但是由于他们对地震的研究与重视,具有相当丰富的应对地震灾害的经验,使得“地震之国”面临强震却比一般国家的人员伤亡等都要少,该国在地震防范与减灾方面有哪些独到之处呢?

地震的前兆与预报

虽然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强度等具有随机性,人类还无法控制,但自然灾害发生和发展的过程都具有自身的规律,理论上是可以认识和预测的。日本该国在地震可预测性之一灾害前兆的预测和预报这一方面就为地震的防范树立了新概念。该国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和健全了相对完善的地震监测与预报网,多次地震预报的成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地震的减灾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

震前的应急预案

日本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本身国土上多火山地震,为了降低地震带来的威胁,日本政府对地震高度重视,结合本国地形构造复杂、人口密度大、单位面积资产密度大的国情实际,制定出了许多较为完善且合理的应急预案。一但发生地震,有关部门可以在30分钟内自动算出受灾规模,根据地震监测数据,政府可以迅速启动相关预案,做出及时且较准确的救灾措施,有效的减轻地震所带来的损失。

国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日本本国社会经济基础雄厚,政治稳定,一般有足够的物力和财力来对本国国民进行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较强的防震减灾意识,使日本国民在面临地震时,一般都会保持相对的冷静,懂得应急措施,清楚防灾紧急通道,在灾中自救和互救意识比较强。在日常时候,日本国民有防震的准备,家庭或公司通常都备有地震应急包等应急设施。较强的防震减灾意识,使得日本国民在面对地震灾害时,有效的降低了人身的易损程度,有效的降低了人员伤亡。

建设防震减灾工程

日本具有较发达的经济基础和科学技术,使得日本在建设防震减灾工程这方面为世界树立了榜样。该国的房屋建设一般由相关部门严格的检测与规划、地理专业的地质堪测、建材的抗震合格性三大部分组成。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建造,有效的提高了日本房屋的抗震强度,能对地震灾情起到明显的“缩小”作用。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7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区地处澜沧江、南汀河等深大断裂带上,地理位置特殊,地质构造复杂,孕震能力强,地震发生具有震级高、震源浅、烈度大、余震多、波及广、损失重等特点。自1900年以来,全区受市内发生2次7级以上大地震和相邻州、市、县(区)发生多次地震灾害的影响,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区地处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城市,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意义深远、作用重大。近年来,历届区委、区政府科学领导,奋力拼搏,真抓实干,通过着力实施“城市立区”等四大战略,先后建成和在建的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不断增多,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随着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居住人口迅速增加,社会财富快速积累,同等破坏力地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也随之成倍增长,防震减灾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举措,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日益建立。但是,当前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薄弱,无地震监测手段和设备、监测预报水平较低,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不足,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够健全、应急救援装备不足,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推进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10项重大措施,不断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夯实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报和应急体系。到2015年,全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农村房屋建设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大工程地震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技术水平;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有较大提高;地震预报水平有新提高,地震速报能力由60分钟缩短到30分钟,速报后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超过30分钟;逐步建立全区防震减灾应急组织指挥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确保震害发生后,能够快速、高率、有序地组织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全区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争取达到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三、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一)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村(社区)要明确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建成1个以上具备一定规模、场地的宏观观测群测群防点。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安排群测群防工作经费,保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的稳定,确保管理、措施、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工作。依托省、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信息平台,依法及时接收和处理地震监测预报信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认真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主动把握地震趋势动向,切实为党委、政府提供地震监测预报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地下流体综合观测站、数字地震台、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基准站、GPS站建设等项目支持。依托市地震部门建成的地震监测分析预报系统,争取建设区地震监测手段和网络系统,提升地震前兆监测的科技含量,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一)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加强地震小区划工作成果在城乡防震减灾规划中的转化应用,为城乡规划地震安全服务,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予以合理避让。

(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省标准DB53/276-2008《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等抗震设计规范,制定完善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各环节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各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消除管理盲区,使抗震设防管理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新扩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以及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发改、建设等部门要将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要件严格把关,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全方位监督,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库、输变电线路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本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三)开展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排查和抗震加固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未采取抗震措施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建重要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水利、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要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改造和加固措施,使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切实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四)全面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统一规划的农民自建房屋抗震设防的监管,大力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把抗震防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在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中,认真编制实施村寨抗震防灾规划,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新建民居抗震设防质量的指导管理,编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抗震设计方案,严格按照抗震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建立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指导,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坚持监测、预报、科研相结合,认真分析全区地震地质环境和地震活动特征,不断加深对地震活动成因和地震前兆机制的认识。积极学习应用地震预报新技术、新方法,搞好震情监视和跟踪,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地震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和应用,为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技术,增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成效。加强减震与隔震新技术应用、地震应急能力评价与地震灾情响应决策技术研究等项目推广,促进地震科研和防震减灾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科技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区、乡(镇、街道)两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区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把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纳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具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并接入省、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指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车辆、应急通讯等设施的良好运行,提高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完善军地、部门、区域间地震应急工作协调联运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将地震应急预案建设落实到学校、医院、村(社区)、企业等单位。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发改、民政、教育、安监、地震、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依托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切实加强地震应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设施良好运行,提高实战能力。加强卫生、交通、公安、消防、人防、通信、广电、电力、水利、矿山、危险化学品、市政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到2015年末争取每个乡(镇、街道)发展地震救援志愿者达1000人以上。加强各类救援队伍的人员培训,提高地震抢险救援能力。

(四)提高地震应急救助保障能力。要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城乡规划中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活动场所和新家园行动计划、旧村旧房改造等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险)场所规划和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备。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应急拨付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通信、广电、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通信、广播电视(电台)和电力供应。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救助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认真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创建示范活动为载体,利用科技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科技三个乡、“防灾减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法律和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部队“六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辟专栏,播放地震科教片,举办知识讲座,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识别地震谣传的意识,提高防震减灾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把防震减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100%。加强防震科普宣传设施和平台建设,力争到2012年前建成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要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对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完善地震信息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区防震减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兼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区长和区人武部部长兼任,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省、市属驻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事机构于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联系地震工作的副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报区防震减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包括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灾情速报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是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相关会议制度。乡(镇、街道)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防震减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二)切实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对省、市、区列入防震减灾规划的项目,要足额配套项目经费,认真做好项目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把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军地相互协调支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8

关键词:档案安全;档案保护;档案保护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G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1)05-0141-04

“中原地区长期处于历史舞台的中心,和平时期是首善之区,战乱时期是必争之地,许多史实在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性和引领性作用,司马光所言‘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就是生动的现实写照。”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不仅馆藏丰富,而且价值极高,因此各级档案工作者肩负着重要的档案保护责任。只有有力保障所藏档案的安全尤其是档案实体的安全,档案工作者才能不负历史重托,为中华文明的传承做出贡献。以河南省为例,从我们长期持续不断的、全方位的实际调研看,档案保护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1.可能发生的危害档案安全的灾害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种,自然灾害主要有气象水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人为灾害来自于人的活动或失误所诱发的灾害,如水浸、火灾(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核事故和环境污染等[2]。我们通过对河南省地理地质环境、水文气象环境等诸因素的分析及对河南省发生过的重大自然灾害进行的全面系统统计调查,发现河南省内发生过和最易发生的危害档案安全的主要灾害有水文气象灾害如洪涝灾害、大风和沙暴、各种地质灾害以及人为活动诱因引起的灾害。调研结果呈现出的结论可谓是灾害频发。

1.1水文气象灾害

1.1.1洪涝、冰雹

由于河南省的主要水系分属长江、黄河、海河、淮河四大流域,其中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在河南境内是举世闻名的“悬河”,黄河使河南成为我国历史上洪涝灾害频发的地区。地区降水量的变差系数揭示,由于热冷空气在河南境内频繁交替使得河南降水量的变差系数值高达20%23%,是全国高值区之一,安阳与信阳竟高达26%,新乡、南阳和驻马店次之,为23%-24%,这说明河南省雨季相对比较集中,汛期多暴雨,很容易造成洪涝灾害。据统计,河南省从1971-2000年这30年间共出现暴雨281次,暴雨多集中于7~8月份,平均每年都有因暴雨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件。

洪涝对档案制成材料的损害是致命的,档案馆(室)都很注意防洪防涝,但是洪涝灾害发生后档案库房的潮、霉对档案的危害比洪涝灾害本身对档案的直接危害要大得多。关于洪涝灾害危及档案馆的事例河南省至今无据可查。但据统计,1998年洪水灾害期间,湖南全省有8个档案馆、136个档案室被淹。虽然被淹案卷只有1313万个,但是受潮案卷和磨损案卷分别是5619万个和1516万个。可见一旦发生水灾,档案事业所遭受的灾难是触目惊心的。因此,档案保管机构工作人员已充分认识到,洪涝灾害除了具有季节性、阶段性的特点外,还具有持续性、强突发性、同步性和叠加性等特征。在预防和减轻洪水灾害对档案库房和档案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还要预防洪水所带来的潮湿、霉变、虫害等次生危害对档案的破坏,以及洪水与其他自然灾害(如地震)同时发生所造成的巨大危害。

1.1.2大风、沙尘暴

风力大于8级(17米/秒)时不仅能够对档案库房造成结构性破坏,还能够折断林木、摧毁通讯、电力等设施,导致交通电力中断也可能危及档案安全;而当风力达到9级的时候(20.8~24.4米/秒),能够损害烟囱和屋顶,破坏档案库房、损坏内部设施,从而对档案造成危害。统计数据表明,河南省各地每年可出现8级以上大风1天以上,兰考、杞县、长葛、平顶山、舞阳、方城、汝阳、伊川至渑池一线以北地区每年可出现10天以上;而郑州、原阳、平顶山以及永城地区每年的大风天气都在20天以上;鹤壁是大风区的核心地带,每年有30天以上的大风日。因此大风是危害河南省档案安全的自然灾害之一。

沙尘暴天气是大风搅动大量尘沙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或等于1000米的一种自然灾害。由于河南地区广范分布黄土,再加上河南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燥少雨,沙土地在干燥大风的情况下必然发生。尤其在沙丘、沙地分布广泛的豫北、豫东的广大平原,是河南省沙害最严重的地区,每年平均出现2个沙暴日。豫东地区流传的民谣“沙土随风起,日月失光辉,天昏地暗,路断人稀……风后变成一堆沙”即是沙害的生动写照。这种天气使得空气中悬浮的粉尘量增加。粉尘是危害档案的大敌,它破坏档案的纸张材料,影响字迹清晰度,降低纸张的机械强度,造成照片档案的严重损毁,危害磁性档案载体和光盘质量,因此这种自然灾害对档案制造材料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

1.2地质灾害

1.2.1地震

河南的整体地理构架由秦岭纬向构造带、新华夏系以及豫中北西向构造等共同组成,境内分布着太行山前断裂带、聊兰断裂带、华北断块南缘断裂带、秦岭北麓断裂带(东段)等27条主要活动断裂带,土地面积的80%都属于抗震设防区。全省地理环境几乎都属于中等地震强度和频度地区。从地震破坏强度看,全省大部分地区处于6度破坏区,还有部分7度区和少部分8度区。从历史记录上看,河南省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二十九次、6级以上地震七次。新中国成立后,1959年7月3日和12月14日,在潢川、固始附近分别发生5级和4,9级地震;而2003-2009年7年间,河南及其邻省共发生有感地震71次(年平均达7.43次),4级以上地震共七次全部发生在河南省境内。中强震两次,一次是2006年4月9日发生在位于聊兰断裂带西侧范县境内的里氏4.6级地震,这次地震的震感面积大约10000余平方公里,导致236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213万余元。笔者注意到,范县在最近七年间共发生地震17次,平均每年都要发生2.4次有感中强度地震,2010年1月15日这里又发生了4.2级地震。另外一次发生在河南省内的中强震是2008年3月10日在河南封丘、长垣、兰考交界的里氏4.8级地震。河南省最近的一次地震是2011年3月发生在周口市太康县、扶沟县、西华县交界的4.3级地震。

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人们对地震危害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地震不仅能导致地面震颤使档案库房、装具坍塌倾斜、文件散乱、计算机损坏或数据丢失、管道断裂等,还能够引发火灾。因此档案部门应做好防震抗震工作,增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意识。

1.2.2山体滑坡、泥石流

豫西南山区还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山体滑坡主要分布在豫西黄土丘陵地区,且相对集中于各主要黄土源的源边地带。而豫西地区由于高差变幅大、地形复杂,地形坡度陡(一般山坡为25°~50°,最陡可达70°以上)、花岗岩广泛分布等原因,极易造成泥石流。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频发,几乎每年都对河南的部分地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伤害到居民的人身安全,因此地处河南省豫西南及豫西山区的各档案机构应提高警惕,防范此类山体灾害对档案库房以及档案的危害。

1.3人类活动诱发的灾害

危害河南档案安全的人类活动诱发灾害主要有环境污染和火灾。

1.3.1.环境污染

相比较而言,河南省城市大气污染一直比较严重,有88%的城市大气悬浮微粒超标,61%的城市大气降尘量超标,很多城市出现过不同程度的酸雨。据国家气象局监测,郑州市2003年发生的ph值低于5.6的酸雨21次、2005年发生19次、2006年发生18次,是河南省酸雨发生最频繁的城市之一。另外,2006年南阳市共发生酸雨36次。环境污染对档案安全的隐患不容忽视。

1.3.2.火灾

档案馆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和库房设备因素等三个方面。自然因素往往是由雷电、地震、火山爆发和飓风所引起的,人为因素包括有意放火和无意放火,库房设备因素包括电路老化、短路、电器故障、燃气泄漏等。“我国90%以上的火灾是由于防火措施不力、违章犯规、装修失当、管理不严、渎职失职、体系不全所造成。”

2.河南省综合档案馆应对灾害能力调研分析

2.1调查问卷设置

为了确保档案安全,我们从档案库房设备、灾害发生与档案损毁情况、防控灾害问题三个方面设计调查问卷,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河南省内八个地市的综合档案馆防治灾害的能力进行了调研。其中,库房设备一项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河南省地市级综合档案馆档案保管条件包括库房温湿度的检测控制能力、火灾的应对能力、库房内危害档案安全的其他设施进行调查,选项包括空调类型及数量、温湿度探测仪器类型、灭火报警设备类型、灭火剂类型、库房供热供水管道设置情况等。灾害发生及档案损毁情况一项是为了了解河南省地市级综合档案馆曾经发生过的灾害及其对档案造成的损毁情况。该项列举了部分灾害类型以便于供被调研单位选择,例如地震能使档案库房建筑物倾斜、坍塌,即便建筑物没有损伤,也有可能危害档案柜架。为了更便于被调研者回答本问卷,课题组尽量将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一一列举,并要求被调研单位明确填写因灾受损的档案数量。其他的灾害有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管爆裂致使档案损毁、洪水引发档案被淹、因火灾损毁、电器电线故障导致档案损毁等项。档案部门防控灾害问题一项的设置目的,是从档案馆应急预案制定、人员防灾减灾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以及对受损档案的抢救修复能力四个方面了解被调研单位在防控灾害、减轻灾害对档案损失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2.2调研情况分析

被调研的八个单位都认真、翔实地填写了该档案馆的基本情况,使我们能够详细了解被调研综合档案馆库房建筑、馆藏案卷的基本情况和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得到了科学合理的可信数据,有利于我们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被调研的八个地市级综合档案馆库房建筑的时间跨度为24年,完成于1985年的最早建筑至今已使用了25年,2009年3月的最新建成者使用时间是2年。这八家综合档案馆建筑的平均使用时间是13.6年。如果按50年的使用寿命设计的话,这些综合档案馆都是年轻建筑。库房结构属于自重轻、利于抗震的框架结构,因此这几家档案馆的库房建筑都能够满足基本的防震要求。

从调研情况看,各档案馆的库房设备配置不尽如人意。从温湿度的调控能力上看,虽然被调研单位都配置了温湿度探测仪器,但有三家档案馆没有配备空调等温湿度控制设施,因此不具备温湿度的调控能力。有的档案馆库房面积很大,可是配置的空调却只有数台,造成温湿度调控能力不强。只有最近5年内落成的两家档案馆配置了中央空调,才使温湿度调控能力有所加强。

配置的防火设备水平较低也是调研中发现的较突出问题。调研结果显示,虽然八家档案馆都配置了灭火报警设备,但其中一家档案馆的灭火报警设施已坏,且未购置新设备。《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虽推荐乙级档案馆的档案库房应“采用水喷雾迷惑系统或非卤代烷气体灭火系统”,但只有三家档案馆采用了气体灭火系统:其中两家采用的是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一家采用的是EBM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其余五家档案馆只配置了消防栓、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备。而泡沫灭火和干粉灭火设备灭火后在档案上留有残留物,对纸质档案损害较大,而水对纸张更是致命的。因此国家档案局编制的《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明确指出,为切实保护档案,档案馆对干粉、泡沫灭火设备不予考虑。

2.3档案馆灾害发生及应对灾害的准备情况

实际调研结果表明,最近十年内,河南省没有因灾害而导致档案损毁的事件发生。正因为如此,只有一半的档案馆准备了去污、修裱等受损档案的抢救措施,只有一半的被调研单位设有防控灾害的专项经费。可见档案馆长期居安思危,对灾害发生的警戒意识不强。

3.应对策略

通过对河南省内可能发生的危害档案安全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实地调查及对省内具有代表性的档案馆灾害防控能力的调研,我们发现,河南省频发的灾害对档案库房和档案制成材料都是严重的威胁。因此河南省的档案部门必须强化防控意识,优化防控设备,完善防控制度,认真切实地预防危害档案安全的灾害发生,确保档案安全。

3.1强化防控意识

我国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2010年的舟曲泥石流仿佛就在眼前,因此我国政府将每年的5月12号定为国家“防灾减灾日”,并制定了国家综合减灾战略目标。国家档案局长杨冬权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将包括全面完善、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在内的“三个体系”建设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落脚点。河南省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河南省又是文化大省,档案信息存量大,重要档案数量多,河南省建立档案安全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强化防控意识,并应努力防范自然灾害,杜绝人为灾害的发生,档案工作者必须强化防控意识,有足够的应对灾害发生的知识储备。

3.2优化防控设备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河南省档案机构存在重视库房建设而忽视档案防护能力的问题。河南省各档案机构应当加强档案库房内保温、隔热及防潮、防水、防光线照射、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和防盗等能力建设,选择合理的防火灭火设备,预防和应对危害档案安全的灾害发生。比如,灭火设备应安装灭火报警装置,区别配置建筑灭火器和档案灭火器。建筑灭火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I40)的规定,档案灭火器推荐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3.3完善防控机制

档案部门应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对工作人员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培训,设置防灾减灾物资、人力准备和包括档案库房重建、受损档案抢救的灾后恢复机制。

完善的应急预案包含应对灾害发生的具体措施和降低人员及档案的受损程度的防护措施。档案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针对档案工作所制定的《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并依此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办法。

地震灾害防范范文9

(一)地震灾害情况

上个世纪以来,中国大陆87%的7级以上地震发生在西部地区。新疆地处欧亚地震带,强震活动居全国首位,二十世纪以来,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百余次,平均每年发生一次6级以上地震,每7-8年发生一次7级以上地震,每100年发生2-3次8级以上地震。全区近60%的面积,包括80%以上的绿州、70%的市、县和绝大多数重要经济区,处于地震多发的高危险区。自1996年以来,新疆发生破坏性地震34次,造成327人死亡,数千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5亿元。

(二)防震减灾“十五”发展概况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十五”规划的实施,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有效推进,防震减灾能力显著提高。

——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及各地、州、市(县)防震减灾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形成了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体系;自治区及部分地、州、市相继颁布了防震减灾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依法行政不断推进。

——“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取得可喜成果。在“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的支持下,基本完成了8个前兆综合观测台站、56个测震台站、1个功能台阵、1个流动数字地震台网、147个强地面运动观测台站以及防震减灾中心等地震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了新疆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地震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实施了乌鲁木齐市活断层探测及危险性评价示范工程;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集地震监测预报、科学研究、应急指挥和科普宣传为一体的防震减灾综合楼。通过项目实施,大部分地震观测台站实现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共享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全区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监测能力普遍提高0.5级,大震速报和定位精度明显提高。在地震预报实践方面,年度地震危险区的预测更加趋于准确,在短临预报的科学探索与实践中取得多次有减灾实效的预报。防震减灾科学研究继续深入,部分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全国继续处于领先水平。

——地震应急能力不断提高。组建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的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已初具规模。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已在全区逐级展开,各项措施不断完善。

——震害防御工作全面推进。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效推进,部分地、州、市出台了配套管理办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了政府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逐步规范,城市和重大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及其监管能力有所提高;在自治区领导的关注和全社会的支持下,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和震区恢复重建工作实施规范,成效显著,并在全国取得很好的示范性作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地震谣言及造成的社会影响显著减少。

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地震监测能力不能满足地震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的需求,尚有许多监测盲区。地震监测和地震前兆观测的台网布局密度分别为0.34台(项)/万平方公里、0.62台(项)/万平方公里,与全国平均水平〔地震观测1台(项)/万平方公里,地震前兆观测2-3台(项)/万平方公里〕相比有很大差距,达不到应有的观测密度,严重制约了我区地震预报能力的提高。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震害防御水平和能力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部分法律法规及相关措施得不到落实;社会防灾能力和公众防灾意识整体水平不强,宣传教育缺乏整体规划和应有的经费支持,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震害防御科技支撑与积累不足,对城市和重大工程建设起关键防御作用的基础探测资料和数据信息缺乏。三是地震灾害作为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预警和抢险救灾机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地震灾情获取能力不足,紧急救援队、志愿者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储备等问题有待落实,各级政府实施地震应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未来地震形势及灾害估计

根据2006-2020年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规划方案:乌鲁木齐至乌苏、库尔勒至库车、喀什至塔什库尔干列入全国24个重点监视防御区,未来存在发生6-7级地震的危险性。研究认为:2020年前我国大陆可能发生10余次7级以上强地震,甚至有发生8级左右特大地震的可能,强震活动的主体地区是大陆西部。依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年),我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奎屯、博乐、伊宁、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和阿图什等重要城市均位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高烈度区。这些城市人口密度大,经济总量大,囊括了自治区绝大部分重点经济发展区和国家能源接续基地。这些区域或邻近地区发生6级以上地震,将造成建筑物的大面积破坏和数以百(千)计的人员伤亡,同时严重威胁着重大建设工程安全和城市化进程,输油(气)管线、水利、交通、通讯等重要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都可能遭受强烈地震的破坏,造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停滞和社会功能的瘫痪。

(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防震减灾的需求

防灾减灾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发展目标,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的需求主要是:对地震灾害事件可以预期,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地震应急与救灾反应系统快速有效,把应急状态控制在局部范围,减少灾害对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冲击或影响,缩短恢复周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给社会生活、经济运行、能源安全、重点项目造成的中断或迟滞;公众生活环境更加安全,有充足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可供选择。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5号)精神,**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指导思想的统领下,要把握以下要点:

——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的需求和社会发展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把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工作的根本任务。

——防震减灾事业是面向全社会,造福百姓的公共服务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的关注和支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去,理顺投资渠道,完善社会防御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各级政府必须全面部署和履行防震减灾工作。地震、建设、民政、国土、经贸、水利、电力、交通、能源、化工等行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进行统筹部署,并列入行业规划,发挥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履行职责,强化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的战略,采取有效的措施,实行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综合管理。

——积极推进科技发展和创新。以自然科学技术为支撑是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要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引进和留住人才,优化人才资源,人才强业,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合作和交流,进行地震灾害、机理、规律和监测预报、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开发。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具备综合防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乌昌地区及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中心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各类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公共设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农村民居全部采取抗震措施,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预警机制、救灾保障与联动机制完善,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生活和医疗救助;首府城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中心城市有避难场所;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紧急处置设施;建成地表观测、空间观测和地下观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系统,形成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强震多发区有效的监测能力,地震短临和临震预报有所突破。

2.**发展目标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和农牧区率先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中乌昌地区、天山北坡经济带、南疆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带,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和农牧区以及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生命线工程全部达到;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其它城镇达到70%、农牧区达到80%;全区其它地震烈度在Ⅵ度以上的城市、城镇60%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整体提高全区地震监测能力。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消除监测盲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监测能力提高到1.5—2.0级,周边地区提高到2.5—3.0级,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3台项/万平方公里;在强震多发地区建立地震预报试验场,开展多学科、大密度、实时分析的预报探索;发展空间对地观测、城市深井综合观测和流动跟踪观测。

——水库、油(气)田、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建筑群,都要按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

——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危险区预警判定等办法,及时向社会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

——显著提高城乡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城市一般建筑要全部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要全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抗震设防。地震烈度Ⅵ度及以上的农牧区新建房屋全部采取抗震措施。继续推进城镇抗震安居工程。推进地震预测群防工作和基层乡(镇)“三网一员”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加强基础性研究。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引进人才和智力,积极开展跨国界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利用新疆地震多发的地缘条件,在防震减灾基础研究和地震中短期预报中有所推进和突破。

——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和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教程和“五五”普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40%。发展1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震救援、应急预案和社会动员机制,落实措施,定期演练。大中城市和重要工矿企业要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应急避险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救灾物资储备覆盖全区70%以上地区,震后24小时内灾区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3.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烈度Ⅵ度以上的城市、县城(镇)和农牧区全部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与5年前相比有显著提高。

4.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市、城镇和农牧区全部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中乌昌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遭遇6级左右地震时,震前有一定程度的预报(预警),人口稠密地区人员伤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一,房屋倒塌不超过5%,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并引发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

(三)发展战略

1.把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地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我区大部分城市处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的高危险区,尤其是乌鲁木齐以及地、州、市中心城市大多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并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不断提高城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重大建设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城市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救灾与恢复能力的建设;地震部门要加强城市地震监测,改造城市范围内地震监测台站,开展深井综合观测,消弱城市发展对地震观测的影响,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2.依法加强城乡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通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做好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居住环境的地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震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要向农村扩展,逐步加强村镇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与服务。

3.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供适用的公共产品

在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设施水平的基础上,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协调发展。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充足适用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产品。

4.加强科技创新,为防震减灾提供基础支持

根据新疆特殊的强震活动背景,以地震观测技术和地震科学基础研究新技术、新成果为依托,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结合新疆监测区域大、地形复杂的特点,大力发展和应用空间对地观测。通过推进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和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的建设,逐步发展数值预报,显著提高地震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经验性预测到物理预测的过渡。通过地震区划技术攻关和区划图编制、参与重大工程和新型复杂结构抗震标准研究及生命线系统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我区地震灾害预防的科技支撑。通过地震灾害现场信息系统、灾害动态监测和共享技术平台的建设以及地震现场救援技术开发,提高我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5.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和科普基地、科普网络建设;对重点监视防御区和人口稠密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地震、民政、宣传和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的形式推进广大农牧区的地震科普宣传力度。要逐步在城市建立地震灾害信息制度,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公众科学有效地防御和应对地震灾害。

三、**主要任务

**我区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有重点地提高城市、重大生命线工程和农牧区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救援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1.整体提高全区监测能力,消除地震监测盲区。提高重点监视防御区台网布局密度,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到1.5~2.0级,周边和地震监测盲区的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到2.5~3.0级,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3台项/万平方公里,并实现观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在强震多发区建立地震预报试验场,开展多学科、大密度、实时分析的预报探索;在城市发展深井综合观测,改造现有观测台站;发展空间对地观测,包括GPS观测、卫星及卫星遥感观测;发展综合流动观测,弥补台网布局不足,强化主要发震构造的定期形变综合观测和对预报区的短临异常信息的跟踪观测;按分片组网的方式,对全区有人值守综合观测台站进行优化改造,改善台站的观测、工作和生活条件。在整体提升新疆地震监测台网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以场求源”的科学思路,应用高新观测技术和综合立体观测系统获取的高精度、大动态、高分辨率观测资料,构建地震综合预测技术平台,提高短临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水库、油(气)田和重大工程等建设,要按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台网。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应依法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并依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形成专业与专用相结合、整体与局部互补、资源共享的地震监测网络。

3.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在全区观测环境状况调研的基础上,按《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并与当地规划和建设部门建立备案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地震监测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努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

1.继续深入开展地震预报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保持地震预报实践的先进水平。在积极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的基础上,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研究、判定未来五至十五年地震趋势,及时提出灾害预测意见。

2.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和行政管理能力,完善经费投入渠道,协助政府制定、落实相应的防御工作措施,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3.坚持地震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科学家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4.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办法,及时向社会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适时适度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等预警信息。地震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和建议,为政府建立和完善预报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提供依据。

(三)高度重视城市地震安全

1.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在“十五”乌鲁木齐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城市震害预测和防御对策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中心城市开展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开展重点城市及主要地震活动构造带和强震多发区的地震构造探测、大比例尺活断层地质填图等工作,建立新疆综合防御对策基础资料库,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确定以及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2.依法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地震部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的法律、法规,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从源头上加大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力度。

3.各级政府要按照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要求,对城市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开展抗震能力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构)筑物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重点监视防御区要适时推进地震保险试点。

(四)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1.各级政府要建立地震应急协同响应系统,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程序,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协调联动运作机制,建立定期应急检查、演练和培训制度;建立多部门、多层级、多信息源协同的灾害响应信息平台,构建地州市、县(市)、乡(镇)三级灾情速报系统以及基础数据收集渠道和数据库更新机制;研究编制城市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规划建设方案,并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2.加快推进我区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的建设,提升专业救助能力和水平。在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基础上,增添专业救助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力争在**期间将其发展为国家紧急救援队西北分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救援力量。

3.民政部门要加强地震多发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震后灾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供给。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组织好伤员抢救、转运、救治、疾病预防和可能的疫情控制。红十字会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建设、水利、电力、煤气、水务、热力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恢复和保障设施功能,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转。

4.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等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五)实施城乡抗震安居示范工程

1.在继续做好自治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在**推出的“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及国家财政补贴专项,构建我区农牧区房屋抗震设计、政策扶持和引导体系。

2.建设、地震和民政等部门,要继续开发推广适合我区农村特点具备抗震性能的经济适用房,逐步将农村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指导和服务,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定管理体系。

3.各级建设和地震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向各族群众宣传抗震设防基本知识,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民居示范技术,把抗震知识普及到乡村和农户。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六)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地震、宣传、教育、科协、新闻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的政策和相关措施,编制宣传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广泛、有效的开展。加强基层宣传员的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中心城市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纳入学校课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区“五五”普法教育内容。

(七)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1.地、州、市地震部门要制定辖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推进基层乡(镇)“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三网”合成“一网”,设一个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地震多发区的乡(镇)应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发挥基层群测群防体系、学术机构和个人爱好者在地震短临信息监测、灾情信息速报和地震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2.研究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

四、**重点项目

(一)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和地震预报试验场建设

地震观测网络是支撑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基础,其能力和水平对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提高新疆地震台网的监控范围和能力

按新疆五大强震活动构造带(阿勒泰强震构造带、北天山强震构造带、南天山强震构造带、西昆仑—帕米尔强震构造带、阿尔金强震构造带)的区域分布特征,以国家重点监视防御区(北天山乌鲁木齐—精河—新源、南天山东段库尔勒—拜城、南天山西段阿克苏—乌恰)周围重要发震构造的加密观测和消除地震观测盲区为主,兼顾边邻、省际和沙漠边缘、腹地台网整体布局以及提升地震台网的监控范围和能力的需求。新建25个无线传输区域数字测震台,15个前兆综合观测台,使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2.0级,全区80%的区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密度提高到0.50台项/万平方公里,重点监视防御区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台项/万平方公里;结合我国环华台网在我区周边国家的建设,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改善我区台网在边邻地区的布局不足;发展抗干扰观测和深井综合观测,改善现有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噪声背景受城市建设的影响,提高城区台站观测质量;选择适当的区域布设小口径功能台阵,通过核监测地震台网侦查技术,提高边邻地区和无人区等布设地震监测台网有困难地区的地震监测能力。

2.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建设

新疆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北天山强震构造带和南天山强震构造带,部级三个重点监视防御区就在这个区域内,在天山建设地震预报试验场既具有科学实践意义,同时又有预报实现的减灾现实意义。试验场跨越南、北天山主要发震构造和有相互作用关系的主要构造,在试验区新建30个综合观测台站,同时对试验区的主要发震构造开展GPS、流动重力、水准和卫星及卫星遥感观测,通过多学科、大密度的关联布网,形成对重要震源区应力场和地球物理场的高分辨率模型。发现可能的物质迁移和应力传递,从而对发震机制作出解释,对地震前兆及物理模型进行检验,以期获得较为明确的短临前兆指标,建立地震数值分析预测系统。

3.流动观测系统建设

为弥补台网布局不足、强化对新疆主要发震构造带和年度地震危险区及预报区的跟踪观测,要建立应急流动观测系统。主要包括30套组网便携数字地震仪、30套短临前兆观测与分析仪器和形变测量仪器(GPS、重力仪、精密水准观测仪)及运载车。

4.强震台网建设

在城区、规划发展区和生命线工程,建设不同场地(土层)条件的强地面运动观测台站,对典型建筑群布设强地面运动观测台阵,积累强震观测记录资料,为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和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供地震动参数,为城市和重要设施的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及地震烈度速报提供信息。

5.地震信息网络、汇集处理与应急体系建设

(1)建设地震信息网络基础平台,包括地震信息网络管理、数据传输、信息服务与共享、政务信息传递与等。

(2)建设地震信息汇集处理系统,包括分片组网的信息汇集与处理、地震现场的信息汇集与处理、各地、州、市、县(市)地震信息的汇集与处理、新疆地震观测台网中心的信息汇集、建库与处理。

(3)构建各地、州、市应急系统,形成全疆应急指挥网络体系。

(二)新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乡地震安全工程

未来15年,新疆三个部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北天山西段(乌鲁木齐-乌苏)、南天山东段(库尔勒-库车)、南天山西段(喀什-塔什库尔干),包括了天山北坡经济带、南疆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带和大多数中心城市。这些区域有发生强烈地震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总量、社会财富和人员密度高度集中,潜在地震风险不断增加,城乡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已刻不容缓。

1.城市地震安全基础调查、探测与震害综合防御工程

国内外大量震例表明,城市地震灾害主要是由位于城市地下的断层活动所引起。通过开展区域地质构造、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了解活断层的分布和危害性,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依据,可以大大减轻城市地震灾害。因此,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城市减灾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实施的乌鲁木齐活断层探测示范项目其成果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另外,不同时期的抗震设计规范和地震区划图,其结构物抗震能力有所差异,近年来高层建筑和重大工程设施等新型工程结构大量涌现,一些抗震技术、措施和新材料的使用尚未经受大地震的检验,日本阪神地震和我国台湾集集地震的震害充分表明,新型工程结构的地震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实施地震安全基础信息探测与调查,完备城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基础信息,建立城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技术支撑系统,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公众需求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建(构)筑物和生命线系统抗震信息库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城市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

2.城市强震应急救援响应与联动工程

针对强震的毁灭性、突发性和易引发次生灾害的特点,加强我区城市强震应急响应和多部门、多体系的联动协同能力,充分整合资源,提高政府对强震的应急处置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地震灾害监测评估系统,包括地震应急信息报送系统;重大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灾情监测系统;数字化地震现场信息调查评估系统;地震灾情遥感信息获取与处理系统。

(2)建立地震灾害预警协同响应系统,包括三维电子地图、灾情环境平台、震害快速动态评估、城市应急联动协同响应、地震紧急救援决策调度等系统。

(3)建立地震紧急救援系统。在目前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震救灾能力建设,争取发展成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西北分队,并承担国内和国际紧急救援任务;发展志愿者队伍;在我区重点城市,与相关行业协作组建灾害紧急救援分队,不断壮大专业协同救援力量。

3.农村抗震安居示范工程

继续开展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通过对全区农村民房类型和震害调查总结,开展农村民房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技术方法研究。在遭受6级地震房屋不倒塌的原则下,提出适用不同经济水平、地震背景、不同房屋类型和民俗特点的房屋抗震技术和建造图集。在全区选择典型地区有代表性的农村,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农村工匠培训、网络服务,组织开展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同时,建立技术规范和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防震能力评价;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开发;示范区地震环境调查与评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实现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网络服务。

4.城市地震监测与强震观测系统建设

在乌鲁木齐及重要城市建设综合深井地震观测系统和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探索解决城市地震观测的抗干扰、断层破裂运动特征和地震烈度速报等问题,强化城市地震灾害的监测与速报,提高城市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5.提高全区防震减灾综合素质工程

在重点监视区基本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全面增强公众防灾意识。根据地震活动背景分为三类区域实施:一类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公众基本掌握自救互救技能;二类是地震多发区:基本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公众基本了解自救互救技能;三类是少震弱震区:初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公众基本具备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编译符合新疆特点的系列宣传图集和手册;建立全区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和网络;组织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创新工程。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防震减灾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的公益事业,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震减灾的基本矛盾是地震灾害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与防震减灾能力不足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薄弱,短临预报水平低;二是城市潜伏较高的地震灾害风险;三是农村建筑基本不设防;四是社会和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不足。为了有效保障本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与监管

1.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制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

2.制定农村建房抗震管理办法,逐步将农村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3.继续推进防震减灾技术标准和地震计量工作的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

4.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教育纳入自治区“五五”普法。

(二)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政策,健全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地、州、市地震工作机构及人员配置,特别是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要在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2.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调整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使贫困地区能够达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

3.制定鼓励和扶持农牧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的优惠政策,并把农村建房纳入管理体系。

4.充分发挥非盈利组织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社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群测群防工作,尤其是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

5.根据国家地震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适时在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市推行政策性地震保险和商业保险并举的地震保险制度。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加大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力度,按照事权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贫困地区应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地、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的事权范围内,应积极推进我区防震减灾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着眼本行政区域人民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编制本级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实施防震减灾专项项目计划,提高专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四)人才强业战略

人力资源建设和人才培养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措施。要坚持从政策上、制度上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在体制上、机制上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创新的环境。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培养各类人才。注重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机制。改善队伍总体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五)防震减灾国际合作

加强防震减灾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地震综合国际预报实验室、天山地球动力学,蒙古阿尔泰山地球动力学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地震观测资料共享、地震预报研究、震害预防以及国际救援等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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