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5 10:56:32
导语:在教育法的法律渊源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宗教旅游是指以宗教景观、宗教生态环境、宗教活动以及宗教习俗资源为主要吸引物,以观赏、考察、学习为主要目的,旨在了解宗教彼岸世界,体验宗教活动带来的神秘气氛的一种旅游活动。宗教文化和旅游有着密切的关系,宗教文化为旅游提供了有深厚内涵的旅游资源,比如各种形式的宗教建筑、名胜古迹、节日习俗等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因此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宗教文化自身的传承和发扬。宗教旅游文化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世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中的建筑艺术、雕塑艺术和壁画艺术或庄严瑰丽、或髙低错落、或富丽堂皇、或朴素大方,给旅游者以完美的艺术享受。而宗教雕刻和壁画,同样也历史悠久,灿烂辉煌。因而,进一步开发宗教旅游资源,对发扬和继承宗教文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可以满足旅游者探索宗教文化的心理需求。旅游活动是一种精神满足和审美活动,而宗教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具有精神性、审美性与神秘性等特征。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审美欲望和猎奇心理上有着特殊的功用,宗教场所的设施、氛围,宗教活动乃至宗教人士的生活习俗、节日庆典,在普通大众心里都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宗教建筑、宗教雕塑、宗教绘画与书法、宗教音乐、宗教仪式以及宗教武术、宗教养生等,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髙的审美价值,这些都能够激发和满足人们探索宗教的心理需求。
二、我国宗教旅游资源在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对宗教场所监管过度。宗教场地作为法律允许的特殊的宗教信徒聚集地,国家法律规定应由宗教人员来管理,政府不能干涉宗教场所中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不顾政策法规,把宗教活动场所当作普通景点来管理,这些“越位”行为引起宗教界人士强烈不满。过度的行政千预会使宗教场所失去了原有的宗教特色和吸引力,也会导致宗教建筑在一定程度上的毁坏。
(二)宗教旅游活动场所商业化过度。宗教旅游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旅游,只有保持宗教场所应有的宗教和文化氛围,才能实现宗教旅游的真正意义。如果开发宗教旅游的着眼点错误,以拜金主义为导向,把宗教旅游景点作为一个“榨钱机”,便会导致旅游景点吸引力下降,严重者会导致宗教冲突和矛盾。
(三)宗教资源过度开发。“天下名山僧占尽”,为了清修方便,原始宗教场所大多选择在风景优美、人迹罕见的地方。在大力开发旅游的号召下,由于个别政府对旅游资源开发的观念错误,呈现出“资源过度开发与利用不足”的矛盾情况:一方面很多景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另一方面不少宗教旅游资源深度挖掘不够而逐渐荒废。
三、我国宗教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对策
(一)加强管理体制。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尊重宗教文化的精神本质,因此,必须加强对宗教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规范与管理,要制定或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的程序,并严格落实。一方面要依法保护好旅游业中的优秀宗教文化,另一方面则要严厉清除那些愚昧的、反对科学的、借幵发宗教旅游资源为名出现的精神文化垃圾,通过科学管理来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注重开发特色宗教旅游项目。
1. 开发宗教体验旅游。目前传统的“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纯观光式宗教旅游形式已很难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人们更希望在寺庙亲身体验“禅修”、“静养”,感受博大精神的宗教文化,比如泰国非常流行的“出家”游,就是让那些对宗教有兴趣的旅游者到寺庙来“做几天和尚,撞几天钟”,亲身体验出家的滋味。“出家”期间,旅游者就如同正式出家人一样,一起进餐、劳动、诵经等。 *
2. 开发宗教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是一种文化旅游,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是其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国的宗教文化旅游资源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也极为丰富,如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雕塑、宗教音乐、宗教文学、宗教经义、宗教历史等。这呰宗教旅游资源内涵深厚,博大精深,单纯依靠观光、导游讲解、短时间的体验项目,是无法让旅游者了解宗教文化的深厚魅力的。所以可以考虑建立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展览、表演等。
(三)开发过程中注重对宗教旅游资源的保护。
1. 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有关宗教的法规与政策。我国是一个宗教种类繁多的国家,既有土生土长的宗教,如道教。也有外来的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这些宗教不但历史悠久,且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宗教的问题在我国也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因此,凡是涉及到宗教的问题都应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加以对待,全面正确的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为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宗教的具体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发、利用宗教旅游资源,必须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宗教旅游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
2. 开发过程中注意保持生态平衡。开发和发展宗教旅游,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资源保护,不仅要对游客容量、环境的承受能力做出科学的预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还要注重保护宗教文化和宗教氛围,杜绝伪宗教、非法宗教、过度商业化对宗教场所的侵蚀,维持宗教旅游资源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公安院校;应用
一、 问题的提出
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招生管理、毕业招录等各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意见》强调公安本科院校应根据办学资质,培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层次警务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根据需要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在加强警务能力培养上,应坚持突出专业、贴近实战,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公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上一方面需要总结过去先进的经验,另一方面也需要寻求新的突破,首当其冲的是教学模式的完善和改进。
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在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渐进改革运动中发展起来。美国大学法学院受医学院临床实习培养模式的启发,将临床模式引入到法学教育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真实的案件,亲自参与诉讼活动,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同时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诊所法律教育回应了学生将法律作为社会变革工具的强烈渴望,并满足了当时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1969年,耶鲁法学院获得由福特基金会授权的职业责任法律教育委员会(Council on Legal Education for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缩写CLEPR)的资金资助成立法律诊所,随后,美国大学法学院多采用这种新的法律教学模式。随着诊所法律教育在美国法学院的成功推广,世界各国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也相继推行诊所法律教育。2000年,我国首先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开展诊所法律课程,目前我国开设诊所法律课程的学校已达50余所。随着综合性大学和部分专业性大学如火如荼的发展诊所法律教育,公安院校也开始了积极探讨,一种尝试是在公安院校法学专业中开展诊所法律课程,一种尝试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公安院校中加以推广,在公安院校中发挥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的优势。公安院校要体现突出实战,加强实践的公安教育特色,可以结合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发挥其联系实践、技术性强、更为开放的特色,为公安院校培养高层次警务人才、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和实战型警务人才服务。
二、 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应用的困境
公安院校在专业设置上有公安专业与非公安专业之分,在培养体制上有学历教育与警察教育培训之别。作为应用型大学,公安院校能够发挥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为其人才培养服务,但如何将法学专业领域中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公安院校全面推广,实践中还存有一定的困难。
1.公安院系专业设置无法与诊所法律课程无缝对接。从目前国内开展的诊所法律教育来看,诊所法律课程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模拟式,由老师带领学生进行法律模拟训练;2.内置式,依附学院内部,在老师指导下为相关人员提供法律服务;3.外置式,诊所设置在学校之外,在老师指导下为社会法律需求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1]公安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法学专业有很大区别,无法对诊所法律课程的内容直接移植,必须全面分析诊所法律课程的教学特点,根据公安专业的特色,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借鉴。
2.公安院校设置法律教育诊所机构存在困难。我国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学校多数通过在各法学院、系设置法律教育诊所的方式实现,学生通过法律教育诊所参与真实的案件,完成一系列课程,最终实现诊所法律教育的效果。公安院校作为为国家培养警务人才的专业学院,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院系设置、管理体制与培养模式都服务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的需要。目前,公安院校没有专门的法律教育诊所,实践教学工作一般由公安院校各系部及实验中心分别承担,无论从机构设置还是经费人员角度考虑,短期内在公安院校设置相应的诊所教育机构还有一定困难。
3.公安院校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公安院校的教师具有警察与教师的双重身份,郭声琨部长曾指出,“公安院校教师既是人民教师又是人民警察,一肩挑着学生的未来,一肩挑着公安事业的未来。”公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不仅是传授知识的教师更是培养实战技能的教官。公安院校有效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必须培养大量既有扎实专业知识又有公安实践经验的教师。目前,各地公安院校与公安实践部门建立了一系列沟通交流机制,每年都有教师到专业对口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接受公安实践锻炼,同时也有公安实践部门的优秀警员到公安院校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这种交流虽然成效显著但仍需加强,满足条件的教师数量仍有不足。
三、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应用的完善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关系
中图分类号:G621 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7A-0115-02
当代高职大学生是具有较鲜明的个性特点的青年群体,由于在高中阶段及职业高中阶段懈怠,部分学生在日常行为上对自己的约束较少,对吸烟、喝酒、泡网吧等不良行为不以为然,虽然高职院校学生大都怀着成才的强烈愿望,发奋学习,努力实践。但是也有一些受价值观的影响,脱离实践,在无聊中空耗几年大学生活,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怎样培育和保护高职院校学生健康成才并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就成了高职教育应高度重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实践证明,高职大学生要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就必须提高自我控制和自我驾驭能力,就要注意加快完成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为此,就需要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思想、道德、法纪等方面的修养,按照公民道德等社会行为规范去立身处世,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因此研究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会产生积极影响。
1在高职院校中开展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对外交往日渐加强。可以预见,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避免地更加紧密地与世界融为一体,这种新形势对我国的高职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远大的目标。
众所周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少年强则国家强,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和守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是祖国未来发展强盛的根本保证。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今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体化方向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确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对高职院校学生实行法律基础的教育,也就势在必行。
进行法律教育是培育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当代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需求所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律教育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更要让学生爱法、守法,感到自己的生活离不开法,这样,法律学习才能成为学生发自内心的需要。我们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也应如此,只有满足学生内心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才能落到实处。使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具备相应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精神,只有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才能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杰出人才。
2法律教育在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2.1 法律教育是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
由于当代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学习上面,致使接触法律知识较少,基本与社会隔绝,造成了许多大学生自治能力薄弱,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的法律是培养和传播社会主义道德的有力工具,它把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了法律上的义务。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保护合法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在无形中就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可见道德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因此,在法律教育中结合教学内容运用现实中的真人实例,剖析当事人的人生观,从而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教育 。更具有教育性、现实性,也更具有说服力,能收到良好效果。
2.2 法律教育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心和广泛关注。分析其原因,除了就业机制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各界应对就业压力的措施不够完善等外界因素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内在因素就是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高校扩招以来,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但是,专业过硬、知识面广博的复合型人才在社会上仍然非常抢手。所以,社会上的人才不是过剩,而是时代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及对人才的更合理的利用。可见,加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优化其知识结构,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提升其竞争力。
2.3 法律教育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
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头脑中,偏差的法律观点异常顽固地起着作用,现实生活中已有不少大学生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甚至是人身伤害,但却浑然不知或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案例。当这些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以暴制暴”、“以侵害对侵害”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加。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因此,教育大学生正确处理纠纷,依法维权,关键是培养其法律精神,增强其法制观念。
3高职院校法律教学的现状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定位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而作为“高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教育,也应该从以往法律知识的传授向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转化,使法律教育更具有实效性。然而,在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实践中,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差强人意。
3.1 教学方式以封闭型为主
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因此,高职院校中普遍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也就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主阵地。而这门课程的知识点多,内容庞杂。由于教学课时少,内容多,教师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教学方式,课堂讨论、典型案例、社会热点问题等因为课时限制而不能进行。教师授课只是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堆砌、罗列知识点,缺乏对知识点的深度分析。结果是教师讲授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上,在指导自己行为上很少得以体现,可见封闭型的教学方法导致了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并未培养出良好的法律素质,淡化了法律教育的实效性。
3.2 教学过程“轻权利,重义务”
在当前高职院校的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强调义务本位,注重的是义务和禁令的宣传教育,而不是权利本位的教育。在法律教育中,向学生灌输最多的是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法律意味着约束,意味着义务,忽视了法律作为权利“保护者”的作用。这种教育导致学生认为自己不过是义务主体而已,而非权利主体,其结果是学生消极守法,加强了“我不违法就可以不学法”的心理定势,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法律教育,学生不仅不会自觉接受,而且易形成逆反心理,法律教育自然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3.3 教学缺乏有效的实践环节
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性很强,因此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这也是提高高职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但是从目前来看实践教学环节远远不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视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忽视学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其结果往往是学生为考试过关而学法律,致使学生法律素质并未有多大高,更未能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面对突发问题,不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也不知如何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弊端,影响了法律教育的实效。
4高职院校实施法律教育的途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建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内在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
4.1 营造良好的学校法制教育环境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精神需要建设良好的高校法制环境,因为高校作为一个承担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人才的机构,在法制环境的建设方面有不同的要求,而由于法制建设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目标、内容、主体状态等的特殊作用,对于高校而言,营造良好的高校法制环境,更是责任重大。责无旁贷。
学校是学生受教育的主阵地,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的基础。用法制观念指导高职院校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便于学校教学和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便于保护学校各主体的合法权利。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推行以“依法治校”理念为核心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教师也应在教学方法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大学生的心理特征,使法律知识的讲解系统化、鲜活化。教师讲授方式可以面对当代高职学生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使高职教育在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方法上有所创新,加大法制教育。
4.2 增强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应当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高职院校在梳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时,应该把法律精神融入其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协调发展,更多的考虑到当代大学生的个性特征,培养他们的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等法律精神。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开展一系列文明、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例如:组织学生举行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及法律咨询活动、开办相关网站、校广播站开办法律专栏节目、组织校内治安联防等活动,鼓励学生去“做”,去实践。通过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逐渐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其能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牢固树立起法制观念,自觉的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法律教育的实效。
4.3 完善社会、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的言谈举止,对孩子起潜移默化的作用,俗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存在缺陷,不健全的家庭或不正确的家庭教育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法律精神的形成。因此,作为家长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同时,学校应建立与家长的经常沟通机制,使家长能及时将了解到大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掌握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形成良性的交流,必要时也可邀请家长听取法制宣传讲座以及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等,使家长们了解到家庭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为大学生生活学习提供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
强调法律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依靠其来促进和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新时期高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志和当前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与参与者,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没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就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就会被社会淘汰。因此,法律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课,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常沛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的途径探索》 科学教育家2008年8月第4期
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作者简介:李莉(1964-),女,江西南昌市人,南昌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3-0033-02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1]。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2]。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医学类大专生;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之一,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部分[1]。大学生是我国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他们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社会主义事业现代化的建设,同时也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发展[2]。对于医学类的大学生,不仅仅需要他们有精湛的医术,更要有高尚的医德。医专院校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部分,同样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笔者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探讨怎样提高大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结合医学类大专生所学专业,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医学类大专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上进是其主流,但由于部分学生受社会上各种错误观点的影响,以及受自身生活挫折的经历等因素的影响,心中存在着错误的看法和消极的心理。思想教育的过程就是各种正确的、积极的自觉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不断强化正确的自觉影响,及时纠正错误的自觉影响,以推动学生的思想朝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比如:有部分学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都是讲一些套话、空话、大话,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相反呢,他们认为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反映的才是实话;在面对社会上的激烈竞争、就业压力大的形势以及对自己学历的不自信,认为在中学时已经学过政治了,大学已经没有必要再学了,把专业课学好才是真真在在的。基于以上原因,部分学生形成了轻基础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专业课的习惯。对于大学阶段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缺乏清醒、足够的认识,不能够理解政治类课程对自己成长、大学阶段学习的重要意义,更有甚者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等同于选修课。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有选择性、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了解这门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给医学类大专学生上课时,笔者经常选取关于医德方面的实例,分析医务工作者是怎么走上歧路,让学生们知道:没有天生就是医德败坏、拿患者生命当儿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他们往往是在情与法、义与利之间失去了自我道德约束力,才走进了错误的深渊。而我们现在所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就是教会我们如何在面对是非对错的时候,怎样保持定力。我们根据大专医学类学生的专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让学生认识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性,从而让学生有了较强的学习动力,这样才能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效性。
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实和丰富的教学内容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的关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帮助医学类大专学生正确认识人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和人生观为主,通过课堂上有效的理论学习和生活中的实践体验,帮助医学类大专生形成崇高的理念和坚定的法治观、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习,使学生们进一步提高分辨善恶美丑的能力[3]。
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结合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引用生活当中真实发生的事情为案例来具体讲解,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讲授给学生,以促使学生们的自觉行为,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法律观念;也可采用课堂辩论的方式,以达到思想交锋明辨道理的效果;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也可以采用研究式的教学方法,如“医生医德的培养”等专题,指导学生分组调查研究撰写报告等方式,以达到学生们自主学习,有效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目的。
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性的基础是与学生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有效的沟通
言传身教的作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发挥着巨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能得到学生的青睐,教师不仅要在课堂上把道理讲透、理论讲够、内容讲活,更要在课下与同学们全方位的交流,要了解关心他们。
这样既能增进师生感情,也能帮助个别同学在课堂上无法触及的问题。在课堂上,教师面对的是整体的学生,课下交流的时候是面对一个个的同学,这样可以使老师能有机会了解到学生的具体的问题,从而能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有效的为学生化解烦恼,打开其心结。
教师在课下与学生交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除了面对面的交流之外,也可以通过Email,QQ等进行,这样可以使有些学生把不好意思当面讲的问题讲出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立志修身树德的课程,在医专院校这门课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让学生树立起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法治观念。
参考文献
[1]彭仲生.榜样激励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的运用[J].中国成人教育,2006(9):123—124.
一、艺术院校法律教育
(一)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实效性
“实效性”是指实践活动的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呈现的相关关系,表示了实践活动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是否实现,以及结果与目标二者之间的具体实现程度。如果实践活动的实际结果符合主体的预期目标,则实践活动是有效的,实效性较强;反之,实践活动的实际结果不符合主体的预期目标,则说明实践活动无效,实效性较差。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即是指对艺术院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结束之后,艺术院校学生的法律水平所达到原预期目标的程度,及法律教育结果的呈现程度。因此,艺术院校法律教育实效性所关注的重点便是,如何将艺术院校学生所学习的书面法律知识,内化成为其思想、信仰,从而指导他们的生活、行为。艺术院校法律教育实效性主要体现在学生日常法律教育横向及纵向的效果对比上,没有对比,就无所谓实效。当一个学生具有法律意识,会依法行事,那么其身上的法律教育实效性强;如果一个学生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更不能依法行事,那么可以说其身上的法律教育实效性差。
(二)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目标
目前,我国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首要目标,也是最基本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法律素质的艺术人才。艺术院校进行法律教育的对象是艺术专业各不相同的艺术生,因此学校无法用法律专业学生的标准去要求他们。对于艺术院校来说,法律教育基本能够实现的就是培养艺术类学生的法律常识;其次,艺术院校的法律教育还要在意识层面培养艺术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思维,知法、懂法是基本要求,具有法律意识和信仰是高级要求;最后,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能够守法、用法的艺术类学生,艺术生在职业生涯及艺术创作上遇到更多的侵权问题,正确使用法律武器,能保证艺术类学生艺术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是知法、懂法的升华,达到了守法、用法的实用化阶段。
(三)艺术院校学生的特点
艺术院校学生由于本身艺术专业的特殊性,在其自身的学习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专业的学生都有所区别,具有自己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点:1.个性活波开朗,思维敏捷活跃具有创造性。艺术专业教育在教学方式和思维方式上强调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目的是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艺术人才,因此艺术学生必须思想活跃、个性开朗、表现力强,容易接受新事物;2.感性思维强于理性思维。由于艺术专业学科的自身要求,艺术学生更善于以独特的视角观察生活,更擅长对事物进行审美与判断,具有更为敏感的洞察力和批判思维,具有比较时尚前卫的开放性格和感性化的生活态度等人格特点;3.重视艺术专业课程,文化基础课程薄弱。由于艺术学生从小在专业课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相较于其他非艺术专业学生来说,其对文化课相对不重视,无法扎实、牢固地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导致有些艺术学生知识面较窄,考虑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思维辩证性相对较弱;4.社交范围和程度较广。由于艺术学生接触社会活动较多,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较强,但更加容易接受到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对一些不良现象及不合理现象缺乏理性的思考和认识。
二、艺术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艺术院校法律教育内容和形式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艺术院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来实施的。如此一来,艺术院校粗暴地把法律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的灌输,忽略了法律能力与法律精神的教育,无法真正做到培养艺术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由于我国大部分艺术院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总课时安排过少,课本内容冗杂繁多,而且更加偏重于德育部分的教育,以至于真正的法律教育内容少之又少,学生的法律学习更加无处学起。由于法律课程课时安排过少,许多教师对法律教育内容只能简单地进行知识的罗列与堆积,而关于课程问题讨论、典型案例分析和社会现象探讨等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师生之间缺乏互动式的交流学习,教师难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授课效果弱化。因此,虽然大多数艺术学校开展了法律教育课程,但学生并不能学习到足够的法律知识,无法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那么这样的法律教育是失败的,有悖于法律教育的真实目的。
一、沈阳市分时度假的概述
所谓的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的使用权分成若干个周次,按10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并且通过交换服务系统会员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权与其他会员异地客房使用权进行交换,以此实现低成本的到各地旅游度假的目的。
就分时度假的好处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分时度假相对于旅客而言价格便宜,消费者可以用分割的低廉价格来买到良好的房屋和酒店式的服务,完成一次性价比较高的旅游交易;其次,便于管理,度假酒店不需要自己装修和管理房屋,也没必要花钱雇人看管,管理公司会提供酒店式的物业管理服务;再次,居住方式比较灵活,在拥有一个分时度假时间段后,可以通过交换公司协助交换到其他时间和其他城市使用,获得更大的消费价值。
二、沈阳市旅游资源的现状
1.自然资源现状
最近几年,沈阳市落实了保护文化遗产的任务,着重加强了“一宫两陵”的修缮力度,试图还原其原有的历史风貌,这样的举措也使得文化遗产的申遗成为可能,主要项目包括:张氏帅府、“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四塔七寺”等历史遗迹。同时也大力完善了重点旅游园区,包括棋盘山旅游景区、紫烟薰衣草庄园、爱琴谷等著名景区。还开发了工业旅游产品,包括铸造博物馆、工人村生活馆、中顺汽车公司以及可口可乐公司等具有工业特色的旅游景点。
沈阳在每年4~10月都是旅游的黄金季节。春天可以在世博园欣赏名胜花会;夏天可以在世博园、冰川动物乐园、沈阳国家森林公园游园赏叶;秋天可以在仙子湖荡舟游玩;冬天可以在棋盘山滑雪场、棋盘山冰雪大世界精彩娱乐滑雪看冰灯。
2.人文资源现状
早在七千多年前,就有新乐人在沈阳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由此也开辟出了著名的辽河文化,形成了著名的新乐遗址。目前的新乐文化遗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北运河北岸黄土高台之上,在1977年被首次发掘。这是一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村落遗址,占地面积17.8万平方米,集居地约2.5万平方米,房址密集,每隔3-5米就有一处,其中最大的房址面积约100平方米,座落在诸房址中心,其布局与半坡文化很相似。其出土文物相当丰富,石器有磨制精细的石斧、石凿、磨盘、磨棒、刮削器等,陶器有之字纹深腹罐、高足钵、簸箕形器等。
沈阳市除了新乐遗址之外,还有故宫、福陵、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正规人文景观,随着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引来了大量的外地游客来沈参观。带动了沈阳的旅游业,也使得沈阳旅游经济飞速增长。
三、沈阳市分时度假的建议
1.健全分时度假体系
沈阳市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旅游消费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在分时度假方面的监管力度,完善分时度假体系,防止出现一些假日旅游公司假借“国际分时度假组织”之名,做出欺骗旅游消费者的行为。还应该加强销售和开发过程中的信用理念,把部分旅游景点从人民心目中失去的诚信形象找回来,这就需要政府成立一些信用调查机构,不时的进行暗访,对违纪的旅行度假村进行严重处罚,以此来改变行业面貌。
2.注重自身品牌营销
分时度假想要做大做强离不开品牌的经营,要把自身的旅游品牌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去,增加旅客的安全信心。实现这一点,可以由具有强大实力的大品牌进行介入,发挥其强大的品牌优势,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分时度假的经营规模。这种方式也是今后分时度假的必要发展趋势,旅游区应该在这一步走在行业前列,让竞争对手具有危机意识,从而良性的盘活旅游品牌体系。
3.增加产品创新意识
旅游行业也需要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之下,固步自封无疑会时整个行业倒退。要通过对旅客的调查积极开发不同的分时度假执行办法,以此来满足更多数旅客的需求,可以从中加入其它产业,使分时度假玩法多样化。还应结合旅游自身的资源优势,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性价比最高的旅行方案,比如可以通过打折机票、连锁经营的权限交换以及康乐设施等多项优惠活动来调动起旅客的积极性,让旅客在众多的旅行选择中只选择优惠最多的一家以实现自身盈利。
关键词:任务驱动;旅游客源国;教学模式
据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未来几年内,全球旅游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世界旅游市场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空间,中国出入境旅游也迅猛发展,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在这种背景下,旅游专业的学生掌握丰富的国际旅游背景知识,理解中国国际旅游客源市场需求,就成为培养基本素养和行业工作基础的必须。因此,《旅游客源国》已经成为大多数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开设的主修课程之一。这门课程的重要特点是它具有广泛的知识量和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学习这门课程一方面要掌握旅游客源国的广泛知识,这些只是在学生从事国际旅游工作中非常实用,另一方面要学会通过客源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与我国的外交关系等因素分析我国海外客源市场的情况及其变化的规律。然而,当前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而且以客源国概况的讲授为主要内容,学生在学习中被动接受,又因这部分内容浅显易懂,无法引起学生的重视。学生在学完这门课程后,绝大部分同学对客源国概况只是略知一二,对客源国旅华市场的情况不会分析、判断,远远达不到课程目标。如何让学生能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学会分析实际问题,是笔者在《旅游客源国》这门课程中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的目的所在。
一、传统《旅游客源国》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目标错位,缺乏旅游市场分析
《旅游客源国》的课程任务应该是为中国国际客源市场的开拓和可持续发展服务,教学内容体系是以国际主要客源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为基础,研究中国主要客源市场的发生、发展、变化、特点及分布进行规律性。因此,其教学目标应是通过教学让学生既掌握各旅游客源国的具体情况,又掌握国际旅游客源市场的一般规律,尤其是中国主要客源市场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律。但是很多教材的内容只系统介绍了客源国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政治经济、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等,缺乏对客源国旅游市场的分析,这就导致旅游客源国课程的教学实际上是对主要客源国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业等概况的介绍,以及客源市场一些基本旅游数据的罗列,有些甚至只有对客源国概况的介绍,而没有通过对这些因素或数据的分析,归纳出这些客源国市场尤其是旅华市场的特点及规律。
(二)教材内容陈旧,与不断变化的旅游市场脱节
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国际旅游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可以说每年在客源市场上由于经济、政治或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客源国的旅游市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变化,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是每年都要增加新的内容或更新数据,否则就无法准确把握主要客源国出境旅游及旅华市场的情况。虽然近两年出版的教材已经使用最新的数据,但教材的更新显然还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特别是“旧版新印”现象直接导致了教材对客源国的政治、经济时事概况和旅游业现状发展概况阐述不详细,时效性较差,对客源国出境旅游市场及旅华市场的分析的滞后性体现得更为明显。
(三)教学过程偏重直接灌输,导致学生被动学习
《旅游客源国》课程涉及多方面的知识,与历史、地理、社会、政治、经济、民俗等密不可分,知识点多,信息量大,学生理解起来很容易,但是记忆相对困难,且有些国家的国情容易混淆。目前采取的直接灌输的教学方法往往导致学生被动学习,对简单的知识点不重视,不认真听讲,或者即使对有趣的内容认真听了,课后又忘记,最终教学效果不理想。同时,本课程的教学目标除了让学生掌握客源国的的概况外,还要使学生掌握客源国旅游市场的特点及规律,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培养学生通过政治、经济等因素分析旅游市场的能力。这一能力的培养仅仅靠直接灌输是难以实现的。
二、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及其特点
“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所谓任务驱动,就是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并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产生一种学习实践活动。任务驱动教学法最根本的特点就是“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以教定学的被动教学模式,创造了以学定教、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学习模式。通过实践发现“任务驱动”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及与他人协作的能力。
与传统的《旅游客源国》教学模式相比较,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将体现出以下优势:第一,由于教学目标被分解成为了不同的任务单元,学生对于这门课程应该学习或具备的能力非常清楚,学习目标和目的非常明确;第二,为了完成相应的任务,学生需要查阅相应的资料和最新数据,自然会把最新的内容引入到教学过程中,弥补了教材内容落后的缺点;第三,任务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前、课上都能够主动地学习、交流,教学气氛更活跃;第四,可以通过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不断指导任务的调整,以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三、《旅游客源国》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
下面以第三章东亚太地区主要客源国的第一节“日本”为例对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进行探讨。
(一)任务的设计与分配
1、确定任务
任务的设计要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日本”这一节的知识目标是掌握日本的地理称誉、传统文化的代表、民俗节日、礼仪、禁忌以及著名的城市和景点;能力目标是熟悉日本旅游市场的特征,学会根据日本的经济、人口特征、习俗、中日关系等因素分析日本旅华市场现状、特征及趋势,能够针对日本人的旅游需求特征提出针对性的市场开发建议。 根据教学目标,把任务设计为协作任务,学生分组后分工合作,集体完成具体任务,并制作ppt进行成果展示。
协作任务一:通过收集资料分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政治、经济、文化、风情与习俗、著名城市与景点7部分对日本进行介绍。
协作任务二:查询会影响到日本旅华市场的各方面因素,并分析这些因素对日本旅华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据此提出应对策略。
2、任务小组的成立及任务的分配
任务小组的形式可以对任务分解,避免任务过于繁重,小组成员相互合作和激励,通过对话、交流、协商甚至争论的方式完成学习目标,在这个过程建构起知识体系,可以培养学生的求异精神、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每一小组人数以4至6人为宜,每个小组确定负责人,负责合理分解任务;审查小组学习的系统性,保证任务完成的有效性;并对做任务过程进行记录,以作监督。
基于两大任务把小组平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小组承担任务一,另一部分小组承担任务二,各任务组完成任务后,通过小组间互相评价以及教师的指导,选出本任务组内较好的一组进行课堂展示。分配任务前,指导学生查阅资料的方法,主要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以及学术期刊,比如互联网上的客源国官方网站、地区的门户网站,《中国旅游报》、中国期刊网等。
(二)任务实施
任务的实施包括学生在课后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搜集资料、小组讨论、制作ppt,在任务组内推选进行课堂展示的代表小组,以及代表小组在课堂上展示他们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展示过程中可以采取讲解、讨论、表演、播放音像等方式,力求生动形象地完成任务。
任务实施过程中需要监督和指导。监督工作由小组长和教师共同完成,小组长负责记录任务分配、每个成员的任务进展情况以及其中的问题,随时与教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在进行代表小组推荐时教师查看任务记录,对各组的完成情况进行对比,给出指导、改进意见,并与各小组长共同确定课堂展示的代表小组。
(三)评价补充
承担不同任务的两个代表小组展示完后,学生根据展示情况进行评价和交流,教师根据各小组的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充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任务完成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由各小组根据记录及学生参与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让小组每一个成员对完成每一次任务的情况都非常清楚,对下一次任务的获取和完成的信心就会更大。结果评价由承担同一任务的小组间互评、教师点评相结合的方式给出小组分,要表扬任务完成好的小组。总结包括任务中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并对学生没有涉及到重要知识点进行补充。
四、教学模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以实现任务为核心
传统的旅游客源国教学一般是教师按照教材讲授,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应通过任务的实现过程来组织相关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中,可先对日本的概况、日本旅游业的发展以及日本旅华市场做一个总的概括性的介绍,之后便可进行任务教学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概括的过程中,切忌展开讲的太多,应以满足任务目标的实现为主要标准。比如介绍日本旅华市场的现状,只需介绍其目前的人数、在我国客源国中的排名、可能的一些影响因素作为引子,不能把旅华市场的特征、影响因素等都展开来讲,否则任务就显得没有意义。
(二)增加任务完成情况的展示、讨论环节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特别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课后完成任务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在课堂上作以展示。这样一方面,不仅有小组内的交流使学生学会协作学习,小组间的讨论和对比更能使学生有一种团队精神,对完成任务更有动力。因此,建议每次课时教师讲解1/3的时间,有2/3作为学生展示和交流的时间,给学生以充分的锻炼机会。这种教学过程中学生除了掌握知识点,更能够主动思考、提问和相互交流学习经验。
(三)合理设计任务内容
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能否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任务的设计是关键。任务内容的设计要根据教学目标进行安排,同时也要考虑学生完成任务的能力。因此,在任务设计时不能设计太多的任务,根据重点教学的知识点设计一到两个难易适中的任务,通过小组成员的努力能够实现,又不至于太简单无法引起大家的重视。同时,任务还要在较短时间按内完成,以保持教学过程的连贯性。
综上所述,旅游客源国课程教学在开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因此有必要对旅游客源国教学进行改革,结合笔者前期的教学过程,本文提出了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实践证明,采用该教学模式进行旅游客源国教学改革,学生兴趣高,并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助于实现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黄亚清,陈雪环.任务驱动下的合作学习教学法的构建与实践——以影视作品赏析课程为例[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2):42-44.
[2]银元.《旅游客源国》课程教学建议.职业教育研究[j].2007(7):69.
[3]郑淑晖.浅析小组任务驱动学习模式中的优化控制[j].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7, 27(4): 54-55.
[4]赵广健.任务驱动教学实践研究[j].高教探索.2010(4):78-82.
[关键词]高血压;焦虑抑郁;中老年人;心理干预
[中图分类号]R544.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0)15-0067-02
伴有焦虑抑郁的中老年原发性高血压较多,且大多为顽固性高血压,临床上单用降压药物治疗效果欠佳。笔者采用降压、抗焦虑抗抑郁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来治疗伴有焦虑抑郁的中老年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2008年6月~2009年12月本院门诊患者90例,均符合1999年WTO/ISH高血压诊断标准:不同时间测量3次血压,平均SBP≥140mmHg和(或)DBP≥90mmHg。排除继发性高血压。男48例,女42例,年龄55~80岁,平均年龄(68.6±5.8)岁,平均病程12.4年,均有不同程度焦虑或抑郁症,并符合《中国精神障碍诊断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焦虑障碍诊断标准;焦虑自评量表(sAS)>40分,抑郁障碍诊断标准;抑郁自量表(SDS)总分>41分。
1.2方法90例患者随机分为3组,每组30例。对照组1服用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吉林天风制药生产),每次5mg,每日1次,晨服。对照组2在对照组1的基础上加草酸艾司西酞普兰(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每次10mg,每日1次,晨服。第3组为治疗组在对照组2的基础上另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包括:(1)详细听患者诉说各种症状;(2)耐心向患者讲解高血压病因、情绪对高血压的影响及高血压防治的知识,让患者对疾病有全面的了解,消除顾虑,提高自信心;(3)对症状改善者及时给予鼓励;(4)与其亲属沟通,增加亲情关怀。各组治疗均为12周,观察各组治疗前后的变化。
1.3疗效评定标准显效:舒张压下降≥20mgHg。有效:舒张压下降10~19mmHg。舒张压下降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P
2 结果
对照组1显效5例,有效11例,无效14例,有效率53.3%;对照组2显效9例,有效14例,无效7例,有效率76.7%;治疗组显效15例,有效10例,无效5例,有效率83.3%。各组之间有效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