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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集锦9篇

时间:2024-03-01 16:17:47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1

一、认清形势,切实转变执法监管理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严格,监管越来越科学,实行国土资源管用“一张图”,实施常态化卫片执法检查。通过2011年度、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特别是去年我市有二个县市还被行政问责,我们感受很深,震动很大。

(一)适应“一张图”监管的迫切需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高精度全覆盖的“天眼”、国土资源部“批、供、用、补、查”信息监管平台和督查检查验收措施,国土资源监管更加透明,违法用地无处藏,隐瞒不报、压案不查、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只有走快速反应的道路,实时掌握合法用地和违法用地情况,才能打好卫片执法检查这场硬仗。

(二)创新执法手段的迫切需要。传统的土地执法对违法用地早期发现比较困难,形成违法用地既成事实后,处理起来往往非常被动,并且一旦走上法律程序,要经过立案查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等环节,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样不仅增加了拆除复耕整改难度,浪费了社会资源,提高了执法成本,还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按照传统按部就班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已经无路可走,只能创新监管机制,走快速反应的道路,第一时间把违法用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保护干部的迫切需要。台州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建设用地量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违法用地居高不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倒逼”我们必须转变执法监管理念,由土地管理“一家管、大家用”转变为“大家管、大家用”,否则将会有一批干部“倒”在国土资源管理的红线上,并直接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和长远发展。

二、以点带面,全力构建快速反应机制

(一)试点引路。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多次到路桥调研,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商讨快速反应机制创建事宜,帮助理清思路,明确创建的重点。路桥区高度重视创建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建立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区、镇(街道)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均建立了30人以上综合执法队伍;设立国土执法实时监控信息平台和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并与国土执法热线12336联网;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镇(街道)、基层国土所、监察大队捆绑式考核问责制度。区委书记、区长均在镇(街道)月违法用地排名通报上作出批示,镇(街道)领导触动很大,成效显著。

(二)全面推开。市政府在路桥区召开了全市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现场会,各县(市、区)政府、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部分违法用地比较突出的乡镇(街道)负责人等参加。

三、建章立制,推动快速反应机制落地

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以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推动快速反应机制“落地生根”。

只有坚持政府主导,才能增强快速反应的推动力。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明确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多方协同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把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为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当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严格控制在个位数,超过10%的,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超过15%的,启动问责,并对该地全年绩效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扩大中心镇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权限的意见》,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中心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实现中心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权责一致,加大中心镇人民政府土地执法力度。

只有加强部门联动,才能提升快速反应的执法战斗力。各共同责任部门按照市政府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要求,在土地执法行动中通力协作,联合办案,提升快速反应的执法战斗力,共同防范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深化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方案,形成合力,共同遏制违法行为。

(三)只有实行关口前移,才能强化快速反应的防范控制力。为进一步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所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坐标式管理模式的意见》,明确国土资源执法巡查是基层国土所主要职责中的第一职责,实行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行为;实行派驻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员制度,由中心所指派若干名国土资源管理员到驻地外的乡镇办公,及时掌握辖区内国土资源信息;健全村级国土资源联络员制度,在每个村确定一位国土资源联络员,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年终考核;开展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和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落实乡镇和村级干部土地管理职责。通过健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网络,延伸触角,实行关口前移,着力提升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2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针对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认定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到位,不断健全完善土地利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用地管理水平,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整改范围

(一)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督察认定的问题。

(二)2013年新增违法违规用地。

三、整改要求

(一)逐宗逐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违法违规用地,逐案制定查处整改措施,逐宗研究制定处理意见。

(二)“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违法违规问题,均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求,全面查处整改到位。

(三)整改优先。2013年的用地指标首先用于违法用地整改,整改后的节余指标用于新项目建设。

(四)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

四、整改的内容、目标、措施

(一)整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2012年度卫片图斑中新增违法用地93宗,面积1959.4545亩;实地伪变化违法用地36宗,面积505.08亩;督察组巡查和核查发现卫片监测图斑之外(非2012年度)违法用地1宗,面积31.05亩;违法违规占用土地2宗,面积32.55亩。

整改目标:违法用地查处率100%,整改到位率100%,彻底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整改措施:1.对未立案的违法用地,快速启动查处程序。不符合规划的,拆除复耕;符合规划,但属于“制而不止”以及短期内难以完善用地手续的,拆除复耕;符合规划且短期内能够完善手续的,查处到位后完善手续。2.对以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为名违法批准建设用地以及越权批准农民集中安置区用地的,撤销原批准文件,分类查处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对区东部干线(娄蒋路)、区环球传动有限公司等督察局确定的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进行公开查处。

完成时间:2013年7月31日前,所有案件查处到位,拆除类项目,拆除复耕到位;完善手续类项目,8月31日前完善到位。

责任单位:各镇(区),区监察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国土分局。

(二)整改土地整治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要求问题。共17个土地整治项目126.642亩新增耕地不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布局要求。

整改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整改措施:1.今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必须符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入库项目要求。2.将需整改的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有关镇土地整治规划,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后规划修改时调整到位。3.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时变更为耕地。

完成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

(三)整改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问题。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违规办理涉地行政审批17件,违法用地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低。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提高土地执法监管的实效。

整改措施:1.发改、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对违规办理的立项审批核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进行清理,对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撤销相关行政许可批文,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已办理用地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区政府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行政处罚决定全面落实到位。3.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批前共同把关、批中共同审核、批后联合验收的建设用地全程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联动执法和联合查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执法偏软偏松的问题。

完成时间:2013年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区法院、发改委、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

(四)整改土地登记及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督察核查城区储备地块发证9宗,其中8宗用于抵押融资,融资额1.2亿元;1宗收储办证后未用于抵押融资。

整改目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长期整改率100%。规范土地储备和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金融风险。

整改措施:8宗已抵押的政府融资地块在2013年9月底前,由融资公司还清贷款,国土部门注销土地他项权证、土地证。如仍需抵押融资,则必须按市规范的土地收储程序重新办理土地证书。1宗区地产总公司收储但未抵押的地块,以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为主体重新办理土地证书。

完成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融资平台公司、国土分局。

(五)整改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共违规出让土地3宗,面积131.7135亩。其中:工业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未按标准收取出让金的项目1宗,面积4.626亩;未办理出让手续直接登记发证的项目1宗,面积51.7755亩;供地时间早于报批时间的1宗,面积75.312亩。

整改目标:完善土地出让程序,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整改措施:1.在分类纠正到位的基础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建立长效责任机制,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时间:2013年8月底前,问题纠正到位,责任追究到位;9月底前,建立出让程序规范、按批准用途供地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国土分局。

(六)整改违反产业政策供地问题。向灭火器生产项目供地1宗,面积40.0785亩。

整改目标:未执行宏观调控政策问题整改率100%。

整改措施:1.占用耕地为限制类供地项目供地的,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2.将灭火器生产线改造项目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经信部门,加强对技改项目的核准审批,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3.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完成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分局。

(七)整改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共涉及3宗地,总金额1588万元。

整改目标:出让金收缴问题整改率100%。

整改措施:1.因企业自身原因欠交出让金的,向用地单位发催缴通知书或律师函,限期缴纳出让金和滞纳金,无法缴纳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2.属于政府原因导致出让金欠缴的,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缴款时间。

完成时间:2013年9月30前。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区)和用地单位,区财政局,国土分局。

(八)整改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目标: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问题整改率100%。

整改措施:1.政府原因的,督促当地政府尽快完成拆迁或配套任务,并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2.企业原因的,满一年的收取闲置费,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确实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政府有偿收回后重新供地。

完成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九)整改国土部门工作不规范问题。主要是变化图斑及供地材料中发现地块符合老规划,不符合新规划问题。

整改目标:国土部门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率100%。

整改措施:完善供地材料内部会审制度,严格执行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新一轮规划修编时做好衔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完成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

五、工作步骤

本次整改工作从2013年6月13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3日―6月30日)。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督查组。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形势,学习传达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初步情况反馈意见和市政府整改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认真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已经发生的土地违规问题,国土部门要牵头负责,弄清原由,查清根源,分别制定好短期、中期和长期整改计划。对涉及违规审批的项目,该撤销批文的,立即撤销;该完善手续的,抓紧补办;能够及时纠正的,迅速进行纠正;该规范的,立即进行规范。总之,按照“六到位”(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到位,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到位,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到位,该复耕的要坚决复耕到位,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到位,该追究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到位)的总体要求,查缺补漏,不留死角,依法依规全部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整改工作,针对土地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追根溯源,举一反三,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研究出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报批、出让、供应、登记、抵押、执法等工作的科学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迎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整改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纪检监察、组织和国土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全区各个阶段的整改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六到位”的标准,对整改的每一项问题认真进行自查,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于9月2日前报送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上报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全区整改总结,申请并接受南京督察局的指导、检查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立即行动,彻底整改。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逐个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各镇(区)要制定本辖区的整改方案,细化实施步骤,逐宗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将整改方案报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整改反馈意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各责任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充分调动各协同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协同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3

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筑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1、落实班子成员领导责任。主管工业经济、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的班子成员和各片长是其主管范围内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主管工业经济的班子成员负责工业集中区规划区域及镇招商引资落户项目用地的土地管理工作;主管城镇建设的班子成员负责城镇规划区域(不含工业集中区)的土地管理工作;主管新农村建设的班子成员负责城镇(含工业集中区)规划区域以外范围的土地管理工作,各片长负责分工片相关村(社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2、强化村(社区)直接责任。村(社区)干部是所在村(社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是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处置责任。国土资源所要认真执行耕地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化土地利用规划,建立完善基本农田等数据库资料,加强用地计划管理和用地行政许可服务,指导村(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违法用地监管措施并共同落实,会同村(社区)及城管执法中队对违法用地进行巡查处置。城管执法中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村(社区)及其他部门发现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置。

二、扎实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举措

1、规范用地标准。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供地、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指标必须达到相关政策规定标准。

2、规范用地程序。新落户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必须报经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签订合作(用地)协议,二三产业项目须办理联合预审查等报批手续后方可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农业项目须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办理用地手续后后方可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农民建房须按《关于加强村庄建设管理科学推进新型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新型集中居住区建房审批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

3、加强用地监管。主管工业经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班子领导负责结合分工工作实际,制订完善日常巡查、督查监管、查处执法联动机制,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社区)通过排查、巡查发现、制止、上报违建的责任和城管执法中队对违建进行查处、控制并拆除的责任。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4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赴安徽开展“双保行动”调研的工作方案》,现将我市落实“双保行动”和扩大内需项目及其用地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双保行动”工作方案情况二、推进重点工作,抓好实施

(一)***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1)第一批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国家和省直接下达我市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共五大领域21类228个,批准总投资89473.98 万元,其中:新增中央投资29073 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733万元、省级配套和统筹补助资金4353.25万元、地方配套51314.73 万元。(3)第三批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国家和省下达我市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共二大领域3类30 个,批准总投资59831万元,其中:新增中央投资36755 万元、省级配套和统筹补助资金9841万元、地方配套13235 万元。

(二)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年活动行。三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为政府责任目标,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责任人,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四是完成了对2008年度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2008年度省厅下达我市新增耕地计划指标1166公顷(17490亩),通过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全市共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新增耕地625.4275公顷,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建设用地置换拆旧村庄复垦耕地572.0434公顷,全年共新增耕地1197.4709公顷,超计划完成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新增耕地任务,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五是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力度,把补充耕地列入09年度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较好地促进了土地整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申报实施了61个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经省厅确认共479.6601公顷,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

千村整治是现条件下省政府结合安徽省情而实施的重要工程,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4月,我们在全市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要将土地整理与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每个县(市、区)今年都要申报并实施一个省级土地置换整理项目,全面实施 “整地兴农”规划,特别是要在国家、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示范区、粮食主产区及城市周边和干道沿线,做好项目的选址申报工作。要求各地在项目实施中把握好整村推进、连片整治、突出重点、争取资金、集中投入等重点环节,建成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打造一批土地整理与置换相结合的亮点工程、样板工程和惠农工程。在此基础上,我们全力支持全椒县申报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示范县,加强领导,重点帮持,努力打造新亮点,深入开展全市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

(四)积极做好扩内需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五)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推进“双保”目标的完成

自200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项活动,集中力量清理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止了土地违法违规高发态势,取得了一些成果。移送1人。

2、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今年初,我市认真总结去年全市“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经验,认真查找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活动的通知》,在明确创建工作要求,严格创建标准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把创建活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双保”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创建活动由过去国土资源一个部门抓,变成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抓落实,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新局面。

3、努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一是加强对三部委“15号令”的学习、宣传活动。去年我市在开展县、乡、村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中,把15号令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今年初,市长缪学刚亲自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法制、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学习15号令,并提出要求。部分县市在年初举办的乡村干部春训班时还专门要求国土部门的同志宣讲15号令。定远县还邀请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潘海滨局长,向县、乡两级干部讲解15号令实行问责制的有关问题。从而树立各级政府积极参与土地管理的理念。二是强化土地管理考核机制的落实,提高各级政府抓好土地管理的意识。目前,市政府已就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责任书明确的责任对县级政府的耕地保护实行考核。同时,我市定远县还积极探索建立了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工作动态责任考核机制。将土地管理工作与计划生育、招商引资一样,对乡镇政府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通报,对考核列入后进的乡镇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问责。从而提高了乡镇政府加强土地监管的共同责任意识。

4、努力建立土地违法行为的预防体系,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作为土地执法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势积极做好预防工作。一是推进执法监察关口前移,根据省厅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都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加挂了执法监察中队的牌子,赋予基层国土资源所土地执法监管的职责,解决了执法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推进执法监察预防网络建设,全市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执法监察网络,使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有效地减少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减轻了案件查处难度。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执法监察人员和基层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的培训,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举办了三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达310多人。全椒、凤阳、定远县局为提高执法监察信息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今年以来也先后组织执法监察信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六)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为及时全面掌控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我市已全面启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行。对全市一季度土地供应情况进行了分析,一季度全市土地供应总量3345亩,与2008年同期的3060亩相比增加了8.5%,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供应3345亩,与2008年同期的1755亩相比增加了47.53%。从土地供应结构上看,一季度全市工矿仓储用地供应1170亩,同比增加了1.6%,占土地供应总量34.98%;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60亩,同比减少了91.66%,占土地供应总量1.8%;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1440亩,同比增长了90.44%,占土地供应总量43.05%。工矿仓储和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用地同比的增加和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大幅下降,说明了扩内需项目用地的较大需求。

(七)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我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法制意识。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形式,向市民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常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现行土地管理政策,了解自已的权利和义务;开辟国土资源管理专刊,及时将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利用专刊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利用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适时宣传土地管理政策法规。3、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农村长期稳定。近年来,我们严格落实关于征收土地实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凡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就必须从土地补偿费中切出15%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确保每一个符合社保的农民不漏保。

4、严格征地程序,确保补偿及时足额到位。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审查土地征收方案,严格落实征地报批程序及要求,严格落实征地的告知、确认、登记、听证等法定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征地的批后实施与管理,按照上级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和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坚决杜绝人为压低补偿标准或克扣、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现象;三是积极做好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对征地补偿发生争议,及时调查了解情况,依法做好裁决,对农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责成相关机关和单位及时足额予以补偿。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我市计划在三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报批和置换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高能力,适应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二是强化资金保证,保证“双保行动”宣传及办公工作经费,原则上实报实销。三是实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求责任单位制订落实工作的措施和计划,确保专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我们一定要按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省国土资源厅对这次“双保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我市“双保行动”更加深入和广泛开展,做到特色鲜明,效果明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双保行动”,结合宣传动员调研阶段工作具体安排,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指导和督查,落实“双保”任务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开展 “双保行动”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保增长决策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我市用地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管理的重要契机。因此,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积极指导支持国土资源部门把工作做好。二是确立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查,迅速展开面上的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5

加快机制创新 推进节约集约

党的十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更是明确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这些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国土资源管理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精神,推动国土资源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添砖加瓦,就要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冲破当前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重眼前,轻长远;重建设用地,轻耕地保护;重圈地扩张,轻节约集约利用等落后思想观念的束缚,科学处理好当前与长远、保障与保护、速度与效益、建设与生态的关系,使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加快创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管理新机制,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的转型。

就当前土地管理的实际,应着力建立健全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机制。

一是积极有效的土地调控机制。宏观调控主要靠规划、计划、审批和市场等手段来实现。一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与土地利用有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土地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首先考虑是否符合规划,凡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必须要在严守本地区耕地红线的前提下,突出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科学发展的功能,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紧安排建设用地增量。二要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计划,发挥计划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当前用地计划普遍比较紧缺,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要科学编制和使用好有限的用地计划。要在盘活存量用地指标上下功夫,把盘活存量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不能把存量土地只作临时性调剂使用。三要严格土地审批,调控土地供应总量、优化供地结构、调节供地节奏、调整用地布局。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依据规划和计划调控建设用地总量、速度和布局,严格执行《禁止项目用地目录》和《限制项目用地目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门槛,优化供地结构。依据定额标准,核减超标准用地,核消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加快改进建设用地审批方式,简化程序和环节,为建设项目提供优质、快捷的用地服务。四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的基础上,推进国家机关和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部分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地价监测网络,加强数据分析,科学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二是有保有压的用地供管机制。始终坚持“有保有压”的供地原则,推进以“工业向开发区集中,居住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耕地向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不合理建设用地要调整使用”为总体思路的土地利用工作,按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优先、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主导产业建设项目优先、生态建设项目优先、民生建设项目优先的“五优先”供地制度,妥善解决优势产业开发、重点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项目及解决民生问题的合理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坚决不予报批。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加强用地预审管理,落实设计审查,合理核定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切实改变一味按项目投资者要求供应土地的做法。在用地管理上,要从注重审批向批前介入、批中把关、批后监管并重转变。要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缩短开发建设周期,确保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坚决杜绝一方面争取用地指标,而另一方又将批回和推出的土地闲置浪费。

三是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机制。面对“地根”紧缩,土地供需矛盾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要狠抓内涵挖潜,拓展用地空间,致力寻求突破土地资源瓶颈制约的新办法,开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解保护与保障“两难”之困,走“双赢之路”。一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严格规划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在标准上,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行业用地定额标准的同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特别要对交通、工业、城建等占地量大的行业,细化用地标准和控制措施,严禁超标准批地、用地。在项目上,对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要严加控制。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在空间上,适度发展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向天上要高度,向地下要深度,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二要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对城镇建设用地中批而未供、空闲和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可利用土地数据库”,狠抓闲置土地处置 ,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现象,严厉打击炒地行为。对批而未供的土地,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供地,超过规定期限的,宣布文件作废。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对批而未建或建设周期过长的,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收取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土地;对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开发能力的,有偿调剂给急需用地的项目或坚决收回。促使用地大户开展“零地技改”,原地提升发展能力,充分利用多余土地和厂房,实行“一厂多企”。坚持“剩余归公”,对党政机关因搬迁、撤并而腾出的空闲土地,由政府统一收回、统一管理和统一重新处置。鼓励公开交易、合理流动,采取灵活的利益分配办法,促进事业单位将老宅院或超规模用地公开出让,支持企业“退二进三”、“退市进郊”。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在城市中心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加快开发区、城区低效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和再利用,对低效利用土地要限期增加投资、核减用地面积和易主置换,同时建立落后产业退出机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实现“腾笼换鸟”。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空心村”整治,推进农民有规划的集中成片建房,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要大力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的控制标准和激励政策,探寻因地制宜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思路与新方法。

四是打防结合的执法监管机制。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把强化执法监察作为加强监管的一个重要措施来抓。一要完善违法用地防范监管体系。健全市、县、乡三级动态巡查防范机制,落实动态巡查考核监督和登记通报制度,开展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从项目建设初期加强监控,做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把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二要强化违法用地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加强与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从严从紧管好国土资源,切实加大案件处理力度,公开曝光一些重大、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三要实行用地指标分配奖罚挂钩制度。对年度的用地计划指标分配,采取与各地土地管理绩效挂钩制度。对土地管理绩效好、违法用地现象少、用地潜能挖掘多的地区加大计划指标奖励力度;对土地管理绩效差、和违法用地现象高发、发展主要靠粗放式供地的加大惩罚力度,相应扣减当年的用地计划指标;情节特别严重的,采取限供或停供措施。

五是共同参与的责任落实机制。保护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么多年来,国土资源部门一直有种感受,就是费了很大劲也没能很好地管到位。这就是责任机制出了问题,大家的事,总是由一家承担。必须建立共同责任机制,严明责任,严格检查,严格考评奖惩,变“一管多用”为“多管多用”,变“一家责任”为“共同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把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层层量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强化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的职责;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保护耕地共同责任,加快建立相关部门耕地保护绩效考评、失职问责、渎职追究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明确土地权利人保护耕地的义务,通过建立农民耕地保护协会等形式,增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通过构建共同参与的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促进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6

这次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是在全国上下热烈庆祝“两会”胜利召开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省、州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把落实国家和省、州扩大内需政策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处理好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保障之间的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刚才,祝局长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年的工作,具体部署了2009年的任务,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0*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发展的实际,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国土资源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具体要求,我县从20*年开展工作以来,组建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建立了管理制度,落实了调查经费,扎实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下发了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规程、数据库标准、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农村部分的外业调查工作,并通过了省级验收,城镇部分的调查正在进行。同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扎实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共争取到4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382万元,其中:已竣工2个(兴街镇土地整理项目和鸡街乡土地整理项目),正在组织实施1个(*街乡土地开发项目),还有1个已列入省级投资重点项目库(莲花塘乡土地整理项目),计划在2009年秋收后组织实施。同时正在申报鸡街乡海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既促进了投资、增加了耕地资源,又为群众办了实事。

三是执法监察和法制宣传得到强化。我县始终坚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巡查、事前预防,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将各种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连续4年无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好成绩。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组建机构和宣讲团、下发活动方案并将其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乡村干部120人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选派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0人到州上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为依法治理和管理土地资源奠定了基础。

四是耕地保护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健全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到目前,全县耕地面积为38.4万亩,比预定目标增加了0.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变。并结合县情制定了《*县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把土地闸门,确保宏观调控取得成效,从而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几年来组织实施了6个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面积3935.7亩,入库占补平衡指标2488.29亩。加上20*年实施的兴街土地整理项目(已通过省级终验)和20*年实施的鸡街土地整理项目,新补充耕地面积为731.85亩,所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达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的要求。近年来,我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952.77亩,到目前为止,还余占补指标1535.52亩,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得到巩固。全面建立完善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等相关制度,加强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认真维护和巩固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对全县铝土矿资源和兴街镇甘沙坡至莲花塘乡老信矿区多金属矿进行了整合。通过整合和规范,全县矿业权由20*年的69个减少到现在的62个,减少了10%。

六是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新成效。全面建立由县、乡(镇)、村、组四级监测网组成的群测群防体系,健全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应急响应及灾情速报等制度,落实好监测、预报、避险、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灾减灾效果日益明显,成功避让率达100%。全年共预警19次,开展巡查335次,发生地质灾害10起,其中,崩塌4起,滑坡6起,直接经济损失86.7万元,威胁58户232人,未造成人员伤亡。成功预报了小锡板街心地质灾害1起,避免经济损失115万元,安全转移17户61人,被推荐为全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典型案例。同时,县上专门拨付0.5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并争取到省上防治资金30万元用于部分地灾点的治理。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09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面临挑战最严峻的一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从金融领域向其他领域扩散,进一步从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蔓延,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和危害还将进一步显现。要顺利完成今年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保障项目用地的难度加大。我县今年共争取获得国家扩大内需项目19个,需用地4860亩,其中:耕地2805亩,加剧了保护耕地资源与保障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二是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任务加重。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外矿产品市场低迷,全县矿山企业盈利能力普遍下降,生产经营困难,发展活力不足,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更多地需要扶持,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我县矿产资源开局和规模不尽合理,省政府近期又出台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任务更重。三是监管与服务的困难增多。今年,国家将正式实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各地出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力,突破用地计划指标批地,违法用地面积超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足等情况要严格进行问责,土地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宏观调控和日常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另外,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我们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用足用好国家相关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处理好既要严格规范管理,又要积极主动服务这个关系,是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意识到困难和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和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敢决策,相继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性政策措施,国土资源部等11个部、委也适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从规划调控、用地指标、土地报批等方面简化手续,保障各类项目顺利落地建设。这些都为我县破解资源保障难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土地管理机制,全面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动力,创造了良好的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坚定信心、积极谋划、主动应对,只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就一定能够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今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刚才祝局长已经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我着重强调以下七个方面: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研究工作思路、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目标任务的思想基础。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思广益,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逐步建立保障国土资源发展的三个新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要从责任主体、职责、目标、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完善共同责任制度。对内要实行土地和矿政管理的“无缝对接”机制,加强土地和矿政管理之间的协作配合,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从重审批向审批监管并重转化。对外实行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及时发现、巡查监管、违法查处和部门协作的监管机制。横向上,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起来共同管理;纵向上,县、乡人民政府要上下联动管理,共同构建纵横衔接的共同责任机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服务对象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主动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参与排危除险工作,提高我县防治地质灾害的整体效应。

二是建立健全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机制。加快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从空间上协调生产力布局和对资源配置的总体调控。加强统计监测,深入开展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政策。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土地和矿业权市场。

三是建立健全开源节流机制。在开源方面,转变管理方式,严格监督考核,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进一步完善闲置用地处置办法和土地使用标准,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加大地质找矿力度,争取找矿有新的突破。在节流方面,建立完善以规划和行业准入标准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资源节约集约制度。

(二)主动服务大局,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建设用地保障

扩大内需保增长是全县经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要按照“扩增量、挤存量、快审批”的要求,实行双向调节保用地。要统筹安排计划指标,强化年度计划指标管理,积极向上申请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确保拉动内需项目及时落地。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实行专人专责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征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要深化改革,加强协调配合,加快用地审批和供应,适当扩大先行用地的范围,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要积极开展空心村、废弃砖瓦窑、工矿废弃地“三项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增加用地指标,支持经济建设。要切实保证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项目用地指标,提高审批和供地效率,确保项目及时落地,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三)继续抓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进度、严把质量、突出重点,确保8月底前完成土地调查数据的汇总和确认上报任务,按时参加10月全国统一时点的数据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调查工作负总责,对未按期完成调查任务的,将启动问责机制,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项目审批。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有效破解用地难题,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依规报批。规划修编要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的原则,围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需要,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充分考虑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将“十一五”规划及更长一段时期的各类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扩大内需项目、通道经济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规划,并适应预留城市发展空间。

(四)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扶持企业渡过难关

要继续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县级是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开展矿产资源整合的主战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241号)精神,切实加强矿业权管理和市场服务,依法依规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的新立、延续、变更、转让的登记管理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矿业权“规划控制、计划投放、使用有偿、责权统一、合同管理”的投放机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准入管理。三是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入手,认真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利用规划来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资金综合利用水平。四是要督促矿山企业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五是要多方扶持矿山企业渡过难关。要多渠道、高效率保障矿山用地需求,依法取缔各种乱收费项目,坚决取缔设置不合理条件和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矿业权手续的行为。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2009、2010年各类矿山企业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按资源消耗量在产品出售后征收的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扶持矿业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带来的难关。

(五)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全面完成中低产田改造任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优势,充分用好用足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拉动内需的各项政策。3年内全省将整理耕地240万亩,计划完成投资50亿元。我县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和申报组织实施一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形成共同责任机制,按照“政策不变、渠道不乱、部门协调、各计其功”的原则,上下一盘棋,做到项目、资金、标准、面积、标识、成果和组织领导“七个统一”,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高稳产农田建设任务。

(六)认真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处分办法》(15号令)(以下简称15号令)已于20*年6月1日开始实行,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政治责任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今天,已印发给了各位,请大家会后认真学习、领会。特别是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更要学深、学透,掌握15号令的精神实质,把15号令的主要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基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履行土地管理责任,管好用好土地。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联动机制。据统计,15号令实行之前的20*年9月至12月开展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全国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6万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700多人,目前已经给予了党纪和政纪处分的有2300多人,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有300多人。

(七)加强领导,为完成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7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下午好!

当前,全县正在积极开展第二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国土局围绕县委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加速率先崛起、促进社会和谐”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确定了“坚持科学发展、增强保障能力、服务率先崛起”的活动主题,作为国土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如何围绕主题,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好服务,是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我认为,本次学习实践活动,是一次挑战,更是一次机遇。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来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我认为国土部门作为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应以“服务率先崛起”为己任,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搞好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并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四种机制,营造四个环境。

构建四种机制,即:

一要着力构建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要严格落实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的责任机制,构建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切实改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多家用”的局面。

二要着力构建保障发展的开源节流机制。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从源头上引导和控制项目用地。要加大单独选址指标的争取力度,缓解用地指标缺口大的压力。要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在增量上加强控制,在存量上积极盘活,在利用上严格监管,在闲置上尽快处置,走以存量换增量的内涵发展之路。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工作,把土地置换作为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拓展建设用地渠道的重要手段。在坚持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原则下,通过对闲置低效用地进行置换,增强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解决建设用地问题。

三要着力构建执法监察的联合行动和关口前移机制。抓好国务院15号令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月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建立土地违法案件下查一级的责任机制。要通过健全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在土地执法方面的主要职责,明确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要联合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土地执法工作。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和“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的”原则,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四要着力构建干部使用的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事业兴旺,人才为本。在用人制度建设方面,要营造“能者上,平者让”的氛围;要摒弃“只能上不能下”的“官本位”思想,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营造四个环境, 即:

一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国土资源部门既是行政许可的权力部门,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我们要摒弃私心杂念,强化廉洁诚信的观念,能简化的环节要坚决简化,能再压缩的时间一定要再压缩。要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和制约,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强化教育,严格惩处,确保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二要营造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多,条条框框本本多,要好好把握;国土资源管理事务繁多,情况复杂,要认真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凡是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有利于当地环境、生态美好的,有利于当地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文明的,有利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都要大胆去闯去试,千方百计解决好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各种疑难杂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要营造规范严明的法治环境。要着力完善高效便民的办事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统一受理、限时办结、集体会审、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扩大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8

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监管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体系,全面防控违法用地行为。

(一)县级土地监管职责

县政府成立违法用地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发改委、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农业局、水务局、工商局、供电分局等部门及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督察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行动,协调解决查处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做好违法用地的制止、调查取证、处理工作,对发生土地违法案件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建立土地违法案件举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助各部门和乡镇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积极性。县国土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面向社会公开。对群众反映的举报线索,由专人负责记录,由县国土局组织核实并依法查处,查处完毕后向举报人予以答复。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报县违法用地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查处。

(二)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土地监管职责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辖区耕地保护责任人。在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成立土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乡镇长、旅游区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所站队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配合县国土局对违法用地进行制止、查处。

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土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责任。做好辖区内的土地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并及时上报县国土部门。配合县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非农建设和设施农业用地的批后检查,预防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土地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依法管理好土地的承包经营工作,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违法用地当事人上访特别是涉及越级上访人员的维稳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强行制止或强行拆除,负责违法用地后的土地复耕工作。对负有责任的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村组土地监管职责

村委会主任是本村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在各村建立相应的土地监管机制,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对本集体组织范围内土地的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及辖区国土资源所报告。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和县国土部门做好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调查、拆除及复耕工作。

(四)国土所土地监管职责

国土所是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国土所要积极开展辖区内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按要求划定巡查区域、确定巡查周期、明确责任人,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调查取证立案工作,经县国土局批准后按程序处理。对上级督办的重大违法案件或辖区内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国土所要及时调查取证,并在3日内向县国土局和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旅游区管委会)报告。

二、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

进一步强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执行力。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案件联合查处机制

建立由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工商和国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和查处工作情况、研究土地违法形势、协调解决部门配合联动问题、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的措施。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防范和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对于城乡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由建设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共同查处;在城乡规划区外违法占地建设的,由国土部门牵头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的,由林业部门牵头查处。执法牵头单位在土地执法中,可以提请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工商、税务、银行、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协助,被提请协助的单位有责任协助土地执法,根据提请协助办理的事项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各执法机关要与法院、检察院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

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制度。国土部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时,如遇到特殊复杂案件可邀请县检察、公安、监察机关派员参加案件讨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提前介入或与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调查工作。

(二)健全违法用地案件联动执法机制

对未经国土部门依法处理的违法用地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电力和市政公用部门不得通电、通水、通气,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工商部门不得办理登记。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违法用地单位“黑名单”制度,及时通报违法违规用地者名称、项目。国土、监察、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坚持查事查人相结合,增强联合办案的震慑力,确保土地违法案件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两到位”。对已裁定的强制执行案件,由法院强制执行。

三、建立并实行土地监管考核机制

(一)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

县、乡、村三级要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致使一个年度内所管辖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5%的,或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考核机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在全县年终考核时予以降等。

一个年度内,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辖区内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现违法用地3天内未上报,甚至隐瞒不报的;土地执法监管网络不健全,对违法用地不能及时发现的。

2.有下列情形的,给予表彰奖励。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范文9

一、认清形势,创新管理,切实增强对建立全员监管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耕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保持稳定的重要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事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意义重大。抓住了执法监察,就为其它工作创造了条件,营造了氛围,打开了局面。当前,我们面临“两碰头、一忧虑”的局面,如果违法违规用地得不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出现大面积问责的被动局面,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着重大挑战和严峻的考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积极应对,创新管理,勇于改革,以创新推动工作、以改革破解难题,堵邪路、走正道。建立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员监管责任制,既是落实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执法监察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局、各分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执法监察全员监管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划片分区,明确职责,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工作机制

执法监察全员监管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分层级、定人员、包区域”的原则,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建立“分区监管,包片负责,责任到人”的执法监管责任制度,形成由市局、县(市)分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村级执法监察协管员全员参与、全程监管、全面覆盖、全方位执法的共同监管格局。市、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科(股)室负责人,基层国土资源所全体人员以及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等共同参与,实行市局包县区,县局包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按所管辖范围,实行监管责任制。

(一)监管职能

1、检查落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2、立足预防在先,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督查执法监察各环节的工作;

3、按照“有案必查,查案必结,结案必严”的要求,切实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双处理,双到位”落到实处;

4、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上级转办、交办的来信来访件或举报及时交办督办,对重大转办和交办件实行区片领导干部领衔或包案办理。

5、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监督科室严格执行办事程序,依法审查申报内容,对经办事项负责。

6、督察内设机构、二级机构要履行职能,实行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监管,跟踪问责。

(二)监管责任

1、局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分管执法监察副局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负直接领导责任;

3、市局副处级和县(市)局、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监管区片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4、股级以上干部对监管区片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

5、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对监管区片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6、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对本村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有举报义务。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全面推进全员监管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