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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核心

时间:2024-04-01 10:58:25

税收管理的核心

第1篇

【关键词】分散税源  ;零散税源

一、零散税源管理的现状和方式

(1)零散税源的基本情况。2014年上半年,从化市国税局辖区内正常经营的零散税源户共有12875户,其中绝大部份是个体“双定”户,占该局总经管业户的70.56%;同期零散税源税收收入974.45万元,占该局税收收入总额的1.04%(具体情况见图1)。

图1  ;从化国税2014年上半年零散税源户数及税收贡献

零散税源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大,以2014年上半年数据为例,共办理了零散税源户开业登记1101户、注销或认定非正常673户,流动比例达61.12%。

(2)在管理方式上实行代征协管。自2004年12月起,在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从化市国税局成立了一支由政府领导、税务部门业务指导的协税护税队伍,负责从化市范围内所有个体小规模纳税人及其它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税收的代征和协管工作,有效解决辖区内边远山区小额、零散税源的管理问题。2014年上半年,从化市协税护税队伍共协助税务机关处理相关涉税事务98363户次,代征代扣税款482.05万元,具体工作情况详见表1。

表1  ;2014年上半年代征工作日志汇总表 (单位:项、万元)

(3)对现行核定定额进行优化。为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个体工商户数量大幅增长的形势,简化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流程,从化市国税局在广州市局征科处的指导下,对定额核定管理试行优化措施。一是优化定额核定指标。在沿用广州市局现行的电脑核定定额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结合从化地区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核定系数进行了优化,实行以纳税人生产经营方式、经营面积、经营路段为三大核心要素(三大要素实行对应取值)的计算办法,把计算机计算结果确定为新开业个体户首次核定定额,确保定额核定的公平、公开、公正。二是再造定额核定流程。从实施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集约化管理的目标出发,前置核定管理权限,再造定额核定流程。新开业户定额核定流程由以往的“新开业――实地调查――电脑计算――集体核定”调整为现在的“新开业――电脑计算――初步核定――后续核查”模式。办税服务厅在为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的同时,可立即根据其报送的资料进行电脑计算和初步核定,协税护税队伍协助税源管理分局在一定时期内对新核定业户进行实地核查和数据采集,重点核查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复核和监督是否正确选择电脑计算参数。即实行“先核定后核查”,在提高定额核定效率的同时,又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图2  ;定额核定新旧流程图

二、零散税源管理的问题和不足

在目前的征管模式下,对零散税源户的管理已经呈现出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税法遵从度低,认识及宣传不到位。一方面由于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一般文化素质不高,对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不按规定领购、使用发票等情况普遍存在。以2013年为例,从化市国税局全年认定非正常户161户次,其中个体税源户104户次,占65%。该类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依法正常的税收执法行为往往不理解、不支持配合,甚至出现抵触情绪,容易产生征纳矛盾。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内部对个体工商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和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与辅导,也是导致其纳税意识薄弱及税法遵从度不高的重要原因。

(2)纳税人数量多,未能抓住管理重点。个体工商户一般经营规模小,随着商事登记、简政放权及优化调整行政审批等一系列惠民措施的落实,纳税人开业登记相对容易,伴随而来的是纳税人户数和日管工作量的剧增。广州商事登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至6月30日,从化市国税局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同比增幅达30.14%。税务管理员日常工作都是实地调查、定额核定、定额调整等,没有突出重点,有效加强税源风险管理工作。

(3)占用人力资源,未形成专业化管理。目前,由于从化地处山区且征管面积大,纳税人经营地分散,从化市国税局个体税收管理员只能把大部分时间用于日常管理事务中,没有办法腾出时间和精力对这类税源结构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税收风险处置管理更是难以深入推进。

(4)协税护税机构职能单一,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从化市协税护税机构自2005年开始运作以来,对加强边远地区零散税源管理、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日常管理和统计数据来看,该队伍的日常主要工作仍然停留在协助税务机关催办税务登记、申报提醒及催报催缴上,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协税护税力量未能充分发挥。

三、零散税源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税法宣传工作

零散税源尽管税额不大,对我们的税收收入计划影响非常有限,但由于其具有点多、面广等特点,其工作的好坏特别是这类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地方的税收环境。为此,对做好零散税源的管理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观,不管税额大小,只要有纳税行为就必须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彻底摒弃那种以税收收入多少来衡量管理力度的做法。二是加强零散税源户的税法宣传工作。零散税源纳税人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且地域分布广泛,其管理重点之一在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因此需要加大对零散税源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力度,让他们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征收、优惠以及处罚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对涉及减免税和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更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辅导,避免纳税人因误解税收政策而产生征纳矛盾。

(二)调整管理重心,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局今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对这部分税源管理也应与时俱进地调整到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的管理方式,改变以往那种没有重点的粗放式管理。一是对这类纳税人进行合理分类,并且根据不同的类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按照目前从化市零散税源户的特点,我们认为可以依据纳税人是否达到起征点、是否使用发票等主要指标进行有效合理地分类,并且因应不同的类别特点确立不同的管理重点。二是建立相应的工作质效考评指标体系。针对零散税源的特点,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工作引领作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我们认为在目前国家对小微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减免的政策环境下,对这类纳税人管理的重点应由过去的“要收入”转向提高他们的纳税遵从度。因此,税务部门的管理重心应该重点放在如何提高这类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率、自行纳税申报率、建帐率等方面,并通过纳入绩效管理的考核范围,全面提升他们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风险。

(三)顺应改革发展,实施集约化管理模式

随着国家对小型微利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起征点的不断提高,零散税源税收收入规模将进一步缩小。同时,年初该局已经进行了定额核定的集约化基础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下一步实行集约化的管理模式打下了基础。因此,需要对现行的属地管理模式进行调整。一是定额核定的集约化。依托现有的信息资源,将原来的先实地调查再进行核定的工作模式,调整为由一个部门依托现有的无纸化影像系统等信息资源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零散税源户,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参照相关的纳税人信息进行计算机核定。二是后续管理的集约化。将目前由多个分局负责零散税源管理的职能统一调整为由一个部门来进行集约化管理。鉴于目前从化地区已经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协税护税网络,并且协税护税的力量已经成为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因此,从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和专业化管理考虑,可以分步实行集约化管理,以提高工作的质效。三是风险管理的集约化。按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管理要求,构建起一个以区局税收风险团队为工作主导,零散税源的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协税护税队伍积极配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税源风险防范能力。

第2篇

1.会计核算执行力度不够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就会改变企业原有的分散管理资金的现状,从而实现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由于企业的会计制度还很不健全,主要是我国企业各个部门的资金收支并没有全部纳入核算管理,导致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不力,进而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力度不够。

2.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的政府部门并没有执行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监控工作,即使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一定的控制,但是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的。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还是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因此,我国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也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之中的主要问题。

3.不同企业会计核算不统一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不同企业的会计工作不统一,在会计核算这一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有的企业在实行会计核算的时候,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的支配权并没有改变,但是各财务审批事项是由单位负责人来进行,这样资金就会移到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进行全面的管理。然而,由于现在企业的会计制度都比较的落后,并且原始的会计制度就不统一,这样就导致会计核算的过程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进而就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出现。

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意义

传统的税收制度对会计核算还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是它的执行体系还不够完整,并且不能够真正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这样不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所以,这种税收制度也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有关财务方面的完整信息。因此,为了满足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实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在需求上也对我国现阶段企业的会计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企业中进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已经是势在必行,并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模式

1.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

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首先应该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第一,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建设。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分类,对财务资金再次进行设计和分类,进而对财务资金进行统一分类。当然,财务统一收支结算的模式应该以企业的总收支分类为基本依据,建立财务资金支付体系。但是,这种会计体系能够较好地解决财务分散模式下的会计账目无法进行有机整合的问题。第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效率。目前,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标准化和数字化,进而将财务数据库系统和相关的应用服务程序紧密相连。同时,财务管理软件能够对会计科目进行批处理,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实现终端的数据共享,从而加强现行税收制度下结算的高效运行。

2.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人员管理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结算的会计人员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而需要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及人力资源配置,选拔优秀人才。企业应该加强人力资本的开发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吸引综合素质更高的会计人才。然后,可以根据职位的要求将会计人才进行有效的分配,以促进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运行。第二,划分人力资本级别,铺设晋升道路。企业的财务结算中心是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模式,结算中心的性质决定了现行税收制度下管理人员职位等级的划分。第三,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为了进一步保证企业会计结算体系的有效运行,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管理制度。良好的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还能够让会计人员全面的接触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较快地熟悉预算、核算、结算、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

3.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

企业还应该实行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第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对于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而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应该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从而能够增强原始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现代的会计信息取得、存储、传输等功能都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网络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二,保障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企业会计结算中心还应该加强实行电子账务加工,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性。首先,加强对会计信息的计算、分类和检查等处理。其次,强化数据存储和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等风险。最后,优化数据的传输方式,防止会计信息数据被修改。

四、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建议

1.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

提高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首先就要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进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一般需要包含所有部门的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主要是将各类不同的各项资金核算在该企业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贯彻和执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制定出科学且符合实际的标准,为提前会计核算做好准备。通过提前会计核算,可以使核算细化到各个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具体的项目,从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有利于企业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实行。

2.转变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实行企业会计核算,应该转变传统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进而促进会计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目前,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的支付和会计核算。当然,这不仅仅是记账的职能,更应该是具有核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的职能。通过核算各个企业部门的会计预算情况,可以监管和控制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进度。还要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的事前控制,会计在收到部门核算的支付申请后,应该及时确认相关信息,然后才进行支付。因此,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要彻底的改变传统的观念,真正做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转变。

3.建立健全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因此,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监督制度等。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4.加强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

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为了避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出现重复现象,进而提高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要求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更加真实有效地反映企业的成本管理。同时,加强对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成本的控制,从而促进企业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因此,现行的税收制度下的企业核算要求加强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五、总结

第3篇

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围绕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在这场变革中,顺义地税局以发挥信息技术增值效能为抓手,对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开发初衷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贯穿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依托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目前,顺义地税局各项征管工作主要基于核心征管系统(新系统)而开展。该系统以数据集中化和网络化为主要特征,切实改变了以往信息相互分割、数据重复处理、涉税流程不畅等现象,在开发设计、管理理念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对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然而,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以及税收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不同的需求对象对税收数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核心征管系统中通用统一的查询统计功能难以完全满足基层多样化的查询需求,特别是具有部门或地域特色的一些数据统计与分析,往往需要税务干部手工进行操作。其次,核心征管系统与发票管理等系统之间相互独立,数据关联性不够,制约了数据的整体使用效率。再者,核心征管系统的查询受到现有网络带宽及服务器资源的限制,在支持全市系统用户同时使用时,速度会受到影响。此外,面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税务机关在运用信息化做精管理方面需要加大研究力度。基于上述情况,为了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顺义地税局自主开发了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使其成为核心征管系统数据查询功能的有利补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基本功能及应用效果

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以oracle为核心数据库,利用oracle的快照机制建立了每天定时刷新的快照,将市局后台数据及时更新到本局查询服务器上,以达到与核心征管系统的数据同步,并且将全部查询过程建立在本地服务器上,保证了查询的速度。

(一)基本功能介绍

1、税收快报鉴于计划统计部门每日要对大量的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辅助查询系统中设计了税收快报模块。运用此模块可方便地按税收合计、税收收入、其它收入、区级收入口径统计税务机关每日、每月以及去年同期实现的税收数据。在此基础上创建两级链接,将税收快报数据分为税务所级和逐户级,还可随时详细的查看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时,还添加了征管行业、国家标准行业、经济类型等查询条件,为使用者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查询功能。

2、税费查询税费查询模块中建立了房土税源登记、企业申报方式、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房土变更、个体户税款入库方式、企业基本财务指标表、退税情况统计表、减免税统计表等八种查询功能,可为用户提供更为详实的数据。

3、逐户入库统计表逐户入库统计表包含了六项内容,即最终主管部门、所属街乡、不含个体经济、上年同期对比、入库大户、重点户查询。此模块的统计口径与核心征管系统中综合查询的口径相同,可在一行显示纳税人所有税种的入库信息,为统计、分析人员提供更为直观、全面的数据。

4、净入库逐户统计表该统计表用来统计税款的净入库数据,内容包括税务所净入库、街乡(主管部门)净入库、不含个体经济净入库、上年同期对比、入库大户、三级重点户、按税种查询入库大户七项内容,其数据的统计口径与会计账的统计口径相同。在统计纳税金额时,多数部门是按税款的净入库数据进行计算的,此模块将税款的入库数据、账务的调整和更正等数据进行综合,计算出净入库数,大大提高了数据统计工作效率,满足了有关部门的特殊需求。

5、税收管理员查询税收管理员的查询模块涵盖了逐户统计表、净入库逐户统计表、连续未申报、无缴纳税款、申报与入库不符、企业申报方式、申报未入库、逐户同期对比八项内容。该查询模块以管理员为基础,可为管理员提供及时有效的管户信息,便于税收管理员直观了解管户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监控。

6、评估查询针对目前纳税评估系统查询模块尚未完善的现状,为解决评估选案的问题,增设了评估查询模块,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支持。

7、计会统报表日常工作中计会统计报表所含数据量大,涉及的类别较多,在掌握这一特点的基础上,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中添加了计会统计表模块。该统计表模块包括分税种同期对比、登记户数分行业统计表、镇(地区、办事处)完成情况表、直单位税收完成情况表、私营税收情况统计表(按街乡、行业)、个体税收情况统计表(按行业、街乡)、各税务所税收完成情况表(净)。应用此模块有效缩短了制表时间,同时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8、稽查电子台账此模块将稽查部门登记的手工台账转变为电子台账,目前包含稽查审理台账和稽查台账两类,提高了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便于案件管理。

9、征管查询征管查询模块的适用范围较广泛,可用来统计各税务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申报情况及税源变更情况,包括未申报、申报未入库、申报与入库金额不符、分局间转入户统计表、无缴纳税款户、征期内无税申报、征期后无税申报、征期后有税申报、税务所间转户等。

10、发票查询现有发票系统只能对发票库存及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户进行统计,发票数据与入库数据之间无关联,不利于发票比对。针对这一情况,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建立了发票查询模块,此模块可用来统计发票的核定情况与发票的销售情况,同时在发票核定数据与纳税人的入库数据之间建立了关联,促进了“以票控税”作用的发挥。

(二)应用效果

经过一年多的使用与完善,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深化了核心征管系统回放数据的应用,满足了不同对象的数据查询需求,拓展细化了查询系统的功能,成为核心征管系统的有力补充,支撑了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其应用效果主要体现在:

1、提高了工作效率。作为日常工作中重要的查询工具,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将全部查询过程建立在本地服务器上,对复杂的查询建立了中间表,依托内部网络资源优势,保证了查询的速度,使繁杂的数据统计工作得到了改善。以计统部门的《镇、地区、办事处税收完成情况表》为例,以往在网络条件好的情况下,至少需要两三天才能完成,个别情况下还需要加班加点,现在应用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轻点鼠标即可实现。

2、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的另一个优势在于能够提供准确的查询结果。为了做到这一点,开发人员在开始编写系统查询语句前,仔细征求了相关科室、税务所的查询需求,对可能用到的表及表与表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反复研究。在语句的编写过程中认真与核心征管系统及会计账数据进行了比对,同时仔细研究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所涉及的约束条件。经过严格的设计流程,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中创建的统计表全部符合不同对象的要求。如:辅助查询系统中入库统计表的数据口径与核心征管系统查询的数据口径完全一致,净入库统计表提供的数据口径与会计账上反映的数据口径完全吻合。

3、满足了不同的查询需求。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不仅满足了业务科室、税务所、管理员及稽查部门等用户的需求,还根据区级财政及镇财政所对地税报表的需求制定了完整的报表,满足了各方面的查询需要。

4、提高了税源管理水平。为了进一步推动税收征管工作,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一是对核心征管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等有关数据进行了整合,将发票的核定情况、使用情况与税款入库数据相关联,有助于异常情况的发现;二是增加了税收管理员查询模块,将税收管理员与其所管辖的纳税户进行关联,建立统计表,使税收管理员能够全面地掌握其管户的入库数据、申报数据、发票数据,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监控工作;三是添加了评估系统选案设置,便于评估人员开展工作;四是建立了稽查电子台账,按照稽查部门的要求,可随时生成电子台账,便于查询和管理。上述功能的完善,进一步丰富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手段,促进了税源管理更加全面、深入、细致。

三、对税收工作的启示及今后完善的方向

随着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的深入应用,其作为核心征管系统有力补充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同时也逐渐显现出该系统自身的特色,推动了税务机关的各项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迈进。上述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管理工作中人力难以解决的大量细致而具体的工作,使管理从粗放走向精确,从模糊走向清晰。总之,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对于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而言,今后仍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1、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利用信息技术有效推动税收工作的根本在于对工作实际需求的准确把握。今后要加强对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应用情况的调研,整合、优化查询语句,继续完善数据查询、统计功能,使该系统更加科学、实用,促进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增加个人所得税模块,充分应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回放的数据,与核心征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通过个人所得税未申报、未入库查询设置,及时发现异常;二是增加交换数据模块,做好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工作,应用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查询、比对相应的数据,增强税源监控的实效性。此外,根据实际的业务需要,增加票证查询、税务档案查询、征管“五率”查询等设置,使新系统辅助查询系统功能更为丰富。

2、加强数据挖掘

数据挖掘(DataMining)就是从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声的、模糊的、随机的实际应用数据中,提取隐含在其中的、人们事先不知道的、但又是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目前,税务部门内部集中了大量税收数据,如何最大限度的实现数据的使用价值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当前要加强对数据相关性的分析与研究,根据现有系统数据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合理的推断与假设,在考虑一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数学模型,通过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分析、预测,提高数据的使用效能,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税收工作。如,配合发票、税控装置的管理,在辅助查询系统中建立发票的使用情况与税款入库数据之间的数学模型,为管理者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对重点税源户历年纳税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建立纳税曲线,根据曲线的变化趋势预测企业税收情况等等。

第4篇

                                                                蒋勋

近几年来,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推进,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大局稳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效果,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乡镇财政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国家对农业实行财政补贴,打破了乡镇财政收支的原有格局,乡镇财政收支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怎样做好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也就成了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就此浅谈一点看法。

一、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一)、乡镇财政的收入大幅度减少。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由农业四税、工商税(含屠宰税)、乡统筹等税费收入构成,其中农业税收占乡镇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税改后,乡镇收入来源由税费并存制转变成单一税收,特别是国家取消了屠宰税、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将在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实施大幅度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严控土地征用等措施后,乡镇将只剩下为数极少的工商税、契税等几个小税种,乡镇财政收入来源将所剩无几,乡镇财政可支配收入大量减少。

(二)、乡镇财政支出范围产生了变化。税费改革后,原由乡统筹开支的乡村道路建设、乡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小学教师工资、计划生育、农村医疗卫生、民政优抚等公共支出项目上划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原村提留开支的村级组织管理支出上划到乡镇管理,国家出台的对"三农"的转移支付及财政对农户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负责具体落实。

(三)、乡镇财政债务失去偿还来源。乡镇债务的形成由来已久,县乡财政实行分税制时,乡镇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使乡镇承担了应由国家承担的教育、卫生、兴修农田水利、道路修建养护、农村救济等事项,而乡镇财力却受到经济条件和政策性的限制,必然导致了乡镇债务的形成,乡镇为完成财政收入考核目标,买税、贷款垫税、借贷或担保贷款发展乡镇企业等都加剧了乡镇债务增加,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使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缩小,乡镇本身已无力偿还历年累计形成的债务。

(四)、乡镇财政职能趋向淡化。由于县乡财政"分灶吃饭"的基础本来存在其先天性不足的一面,随着农村金融体制、税务管理体制、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等的调整,以及乡镇七所八站改为县财政供给,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收入萎缩,支出范围缩小,乡镇财政的职能逐渐淡化。目前,乡镇农税征管人员大部分在履行为数不多的农村工商税收代征职责,乡镇财政由已由收支管理转向对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

农村税费改革虽然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根本目的,但它也是一种资源的重新配置,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资源的重新配置,即政府退出一部分资源,以政府收入减少和农民负担减轻为标志;二是县、乡两级政府之间的资源的重新配置;三是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的重新配置。后两个层次资源的重新配置,主要需通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改革来完成。这就要求重新划分县乡两级的财权和事权,改革现行的县乡两级财政管理体制,重新构建新型的基层政府财税体制。由于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自求平衡的能力比较弱,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乡镇财政运行管理的条件和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愈来愈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根据事权的变化来调整乡镇财政的管理体制。笔者认为,在乡级政府没有取消前,仍应维持乡级财政预算,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改革趋势应是财权和事权更趋于集中在县,缩小乡镇财权和事权,淡化乡镇财政职能。

三、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设想

本着从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出发。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对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的管理体制,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在保持乡镇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代编、收支上划、帐户统设、集中核算、自求平衡"的管理办法。

预算代编。即在乡镇政府没有取消前,仍维持乡级预算,但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代编乡镇财政预算,报县级政府批准后,按法律程序由乡镇人大审议和监督预算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县级政府报告,再由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执行。

    收支上划。即取消乡镇金库,将乡镇一级的收入和支出全部上划到县级管理。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统一缴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开设的帐户,其中应上解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县级国库。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支出重新核定,对经常性支出标准实行县乡一体化,统一财政政策执行,统一财政资金运行。通过清理、核实乡镇各项债权债务,建立偿债准备金,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制定消化乡镇财政债务还债计划,并不再赋予乡镇举债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乡镇乱举债的漏洞,逐步消化乡镇债务。

    帐户统设。即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帐务,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并相应取消乡镇财政和乡镇各单位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帐户,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在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帐户。乡镇所有工资性支出通过县级国库拨到"工资专户",专门用于乡镇人员工资的发放。工资以外的其他支出,由乡镇财务联络员按规定到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列支,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分户核算。

    集中核算。即乡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缴入县国库,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对工资性支出,根据年度预算,县财政局按照县编办、人事部门核准无误后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额,每月从县国库直接拨入"工资专户",直接进入县财政在当地银信部门开设的个人工资专户,委托银信部门统一工资。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费等支出,实行报帐制,建立公务费支出备用金制度,先由乡镇财政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报县会计核算中心,由县会计核算中心根据规定的额度拨付备用金,由乡镇按规定使用后到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对各乡镇资金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由乡镇财政部门、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审核监督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确保村级资金专款专用。对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会计核算中心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直接拨付供应商。

    自求平衡。在核定收支基数和体制后,乡镇不能编制赤字预算,不能超预算使用,在年度决算时能有赤字。

    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对乡镇实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后,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乡镇财政的工作重心将转移到支出管理上,这就需要建立一系列与变化后的乡镇财政职能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来保证新体制的运行。一是不再直接向乡镇下达财税收入任务。年度预算仍划分县级收入和乡级收入,但乡镇年度财税收入任务,由县级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完成,乡镇政府及财政所负责财税工作的协调及税收的具体征管,县对县级征收部门按预算确定的总任务建立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乡镇政府由于招商引资,利用当地资源等开辟新的财源而新增的收入,在超额完成年度财税收入任务的前提下,县对乡镇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超收分成奖励办法。二是要根据乡镇收支规模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和各项开支标准,规定和完善财务审批程序,统一财务核算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三是调整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和职能,实行乡财政管理与农税征管职责划分,保留少数财政所人员负责乡镇财政财务和对农补贴资金管理,并负责推行和完善"村帐乡管"制度,确保财政对村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对财政所实行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其余财政农税征管人员主要转向负责农村税收征管,并划归地税系统管理。四是建立县乡财政网络。为减少"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成本,在县乡财政间建立局域网络,开发"乡财县管"专用软件,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和票款核对,减轻财务联络员工作量,减少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财务监督水平。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县级政府设立财税工作办公室,对财税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隐瞒收入及擅自改变支出用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财政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经济责任。

第5篇

一、税收征管考核体系的完善历程

伴随着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管理理念的变化,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年之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以收入任务为中心,实行“一票否决”,正所谓“一俊遮百丑”,这种考核制度,使税收法制精神无法全面贯彻落实。为此**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始进行“十率”考核;**年8月,总局印发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重点考核“七率”;**年6月,总局修订印发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改按“六率”考核。随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全面实施,税收考核实现了由单纯考核收入任务,向收入任务与征管质量考核并重、征管质量考核为主的转变。税收考核重点的转变,充分体现了依法治税的要求,较好地保证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

二、当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的不足及因素分析

(一)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覆盖面较窄,不利提高征管质量

现行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侧重于结果的考核,而对于各类程序事项、与税收管理直接相关的其他情况未纳入考核,不仅不利于依法治税精神在税收管理全过程的贯彻落实,而且还不能完全反映经济税收关系、税收执法水平。在这样制度安排下,各级税务机关关注的是税收收入计划是否完成了,纳税人申报的税款是否都入库了,而较少关注纳税人应纳的税收到底是多少,是否都如实申报了,税收状况与经济水平是否相适应,税收执法过程是否规范、适当等。这样必然放松对执法程序、税源管理等非考核指标的要求,从而不利于税收征管质量全面、协调、可持续地提高。

(二)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不合理、不科学

目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在设置上存在混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职责情况,造成“纳税人感冒,税务人员吃药”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如现行“六率”中的登记率、申报率。因为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履行的质量好坏属于纳税人自身的责任,从法理上讲纳税人违法登记、申报的行为,应由纳税人自已承担违法责任。而现行考核制度则将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转化为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理。不可否认,基层税务机关确实承担着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的义务,但并不能因此将纳税人的责任,转化为主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这样的考核制度,已经扭曲了基层执法行为,造成了少数基层机关为应付检查,征管工作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如对于登记率,只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才予以统计,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予统计;为保证申报率,少数地方非正常户认定较为随意。

(三)受多项因素影响,税收征管质量也表现出无奈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与否,受多项因素影响。首先是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当期招商引资任务,在一无厂房、二无设备的情况下就注册登记,表现出登记户数的虚增。少数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借优化经济环境之名,出面干预税务机关清理欠税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等。其次是现有国税机关干部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业务素质上都难以适应税收政策、征管体制的发展变化。再次是部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低,不主动申报办理涉税事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征管质量。

三、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全方位推进征管质量上台阶

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和社会满意的要求,从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内部管理效率、社会满意度和增强可操作性角度出发,科学设计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力求从多角度、多侧面全面反映税收工作的真实状况。

(一)以征管基础业务为考核重点,科学设置征管质量考核体系

税收征管工作千头万絮,将所有的管理事项、管理环节都纳入监督考核,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必须将税收业务中最基础、最广泛,对征管质量影响较大的事项纳入考核,才有可能取得"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效果。经过比较分析,税收征管质量指标体系应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法制七类指标。在各类别下增设明细考核指标,具体为:税务登记类下设设立税务登记率、登记准确率、变更税务登记准确率、停复业登记准确率、注销户手续完备率,用于反映税源管理情况;认定管理类下设税种认定核批准确率、非正常户认定准确率、一般纳税人认定调查准确率、增值税税收优惠调查准确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审批调查准确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调查准确率,用于反映日常认定管理事项;纳税申报类下设准期申报率、逾期申报限改率、逾期申报处罚率、零(负)申报率,用于反映纳税申报总体情况;税款征收类下设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延期缴纳税款到期入库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罚款入库率、单位(千万元、亿元)税收收入欠税弹性系数率、新增欠税率、清理欠税率、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处理准确率、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用于反映税款征收总体情况;发票管理类下设发票行政许可调查准确率、供票资格认定调查准确率、发票代开准确率,用于反映发票使用基本情况;税务稽查类下设案件准期查结率、协查案件按期回复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反映稽查总体情况;税收法制类下设税收保全措施准确率、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准确率、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准确率,用于反映基层常见税收法制事项。通过设置、分解、落实、考核上述指标,实现对征管"关键点"的有效监督与控制,进而对税收管理总体行为加以规范,从而保证税收征管总体质量的提高。

(二)以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外部满意为重点,科学设置征管效率考核体系

以规范内部管理与优化税收服务为重点,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思路,税收征管效率指标体系应包括宏观征管效率、微观征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水平三类指标。宏观征管效率下设可比宏观税负率、资产税收贡献率、人均GDP税收产出率、税收经济弹性、宏观数据一致性系数,用于反映该单位整体税收征管效率;微观征管效率下设人均管户数、人均查处案件数、税务人员结构比管理、稽查机构与行政管理机构的比率、人均入库税收收入、人均征收成本、单位收入成本、人均工作效率、单位纳税成本,用于反映具体征管单位及人员征管效率;社会满意度水平下设户均查实投诉率、待批文书按期回复率、综合满意度调查、税收公平性调查,用于反映税务部门在当地社会影响情况。通过三个层面的效率考核,在总体上对于每个单位的征管效率进行综合控制,从而为征管决策提供依据。

(三)努力提高“人”的素质,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

第6篇

一、人机结合,强化对执法过程的考评,促进执法规范

(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评议考核。该局以应用省局执法责任制软件为契机,运用软件所具有的过程控制、自动考核以及标准化的追究程序,实现执法责任制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减少了考核中的人情因素,实现考核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通过自动考核,规范了该局干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该局执法责任制质量和效率。**年1至10月,剔除按规定应撤消的过错信息外,该局共产生过错信息总量23条(其中工作差错21条,执法过错2条)。由于执法责任制软件对税收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税务人员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该系统记录的过错行为也呈逐月下降之势。从产生过错信息总量来看,7、8、9三个月份分别是3条、1条、0条。

(二)是进行人工检查,全面考评。在运用执法软件进行日常评议考核的基础上,通过执法检查、大要案审理、税务调查研究、行政复议、应诉等执法监督手段,进行集中考核评议;收集基层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定期向基层税务机关、相关职能处室、通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实施动态管理;通过督查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应对措施落实到位。该局通过人机结合,形成了分级管理的立体化执法监督机制。

二、围绕执法结果,考评执法手段及行为,促执法到位

(一)是围绕组织收入,考评税源管理手段到位情况。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户源、税源、票源“三源”管理又是组织收入的中心。为更加科学地检验征管绩效、“三源”管理的到位度,该局结合省局《税收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将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指标细化为“三源”管理指标,围绕“税务登记、逾期申报、税款催缴、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征收、欠税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减免税和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政策性退税审批、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减免税和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政策性退税审批、发票管理、金税工程”等十个方面,细化设计成六种表,采取相对数和表格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评议考核,检验“三源”管理各项手段运用到位的情况,既解决多做多错的问题,充分保护和调动税源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又简化考核方法及程序,方便基层考核,规范了基层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评析案件,强化责任意识。今年上半年,该局将2003年以来经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77件案件作为评议对象进行评议考核。采取案头评议方法,调取涉案企业稽查案卷以及户管资料、涉案年度征管资料,查找执法轨迹,对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执法行为作出评价,做到一案一议、一案一评、一案一核实。通过解剖已发生的纳税人偷税等税务违法案件,该局查找出了基层单位在日常税务管理中存在着征管查各环节之间的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对企业财务核算日常管理不够到位、一般纳税人认定把关不严、税情监控流于形式、普通发票管理不到位、评估不够及时、评估质量不高、注销税务登记把关不严、税务稽查力度有待加大等八个方面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成因分析,对发现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税收征管、防范执法风险的十项建议,通过书面和会议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通报,增强风险意识,进而强化责任意识。

三、坚持“四式”考核,确保考评效果

(一)是“现场式”评议考核。通过定期召开现场会的形式,组织全市基层单位法制工作人员现场观摩先进单位好的做法,现场讨论交流,总结好的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开展执法评议考核。该局今年在丹徒区国税局召开的执法评议现场会上,他们不掩盖问题,公布了执法检查不亮证、新旧税务文书混用、税务处罚不当、定额依据不充分等30多个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对基层执法人员触动很大。

(二)是“检查式”评议考核。该局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突击检查的方式,集中组织人员采取计算机和实地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税务执法主体资格、税务执法文书的使用传递、税款抵扣、稽查选案、审理、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看执法文书使用是否得当、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依据是否明确等。通过“检查式”评议考核,先后发现税务文书传递不及时、清缴欠税未加收滞纳金等问题,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的同时,还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例会式”评议考核。该局确定基层单位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为评议考核日,要求基层单位所有科室负责人参加,先由各科室自评、互评,然后进行综合考评。并通报当月执法监督情况,重点指出各单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记入《执法责任制考评台帐》作为下步执法监督的重点。“例会式”评议考核通过与各科室负责人当面认定问题、现场研究对策、及时督查督办的方式,使问题得到及时、尽快解决。

(四)是“暗访式”评议考核。该局不定期向特邀义务监督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列举正确执法方式程序以及不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由其深入各基层单位现场了解调查,以无记名方式对照填写调查问卷,并反馈至市局。特邀义务监督员还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以办理税务登记、咨询税收政策等方式,暗访各办税服务厅,站在纳税人的位置感受国税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工作的开展,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看税务人员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以言代法、态度蛮横或违法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

第7篇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市、镇区、村(居)三级协管的工作架构。

(一)成立市税务协管领导小组

1、市税务协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有关业务科室科长组成。

2、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保障开展税务协管工作的经费来源;组织和指导各税务协管中心(站)的工作开展;定期召开会议对税务协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综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督管理;制定有关税收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税收业务培训。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陈锐康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丹、马致远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指导工作。

(二)镇区税务协管中心

1、成立镇区税务协管中心,归口镇区经贸办管理,具体办事人员由各镇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配。

2、税务协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和监督各税务协管站在国地税部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协管工作;拟定税务协管站的日常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工作业绩考核等办法;建立健全辖区内个体工商业户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协管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负责本镇区税务协管员的招聘、考核和录用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协税范围:各镇区的税务协管中心(站)管辖范围内的各类零星税源、部分个体工商业户(具体指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业户、年营业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其他业户)。

(三)镇区属下村(居)委会税务协管站

1、各镇区原则上要求在属下各村(居)成立协管站,经济欠发达、纳税户较少的镇可在几个村(居)委会设立一个协管站。协管站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2、税务协管站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税务部门清理无牌无证户和漏征漏管户,对本村(居)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户进行日常巡查,调查了解经营户的税务登记证件办理情况和纳税记录情况,对于未办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须督促其尽快办理。

(2)协助税务部门核实纳税人应缴税额,认真记录经营户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提供给税务部门作为核实应缴税款的依据。

(3)协助税务部门对欠税户进行催报催缴,对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未及时缴纳税款的欠税户,由税务部门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委托税务协管员上门送达,并由协管员督促纳税人按时缴纳税款。

(4)对辖区内纳税户的异常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动态掌握个体工商业户搬迁、经营面积扩大或减少、经营方式或范围发生改变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部门。

(5)协助税务部门派发有关税收宣传资料,传递各类涉税文书。

(6)对税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7)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3、税务协管中心和协管站在行政上由镇政府(区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管理,在业务上接受税务部门管理和指导。税务协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要求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思想好、作风正、责任心强。被录用的税务协管员必须接受岗前业务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持证上岗。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镇区税务协管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镇区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

2、成立税务协管中心,确定村(居)委会税务协管站的站点数目和分布设置,落实好税务协管机构办公地点和设备配置等有关工作。

3、考核录用税务协管人员。

4、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纳入税务协管中心进行协管的纳税户范围,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税务协管中心。

5、对税务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二)正式施行阶段

1、各镇区税务协管中心(站)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正式挂牌。

2、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清查无牌无证户、漏征漏管户,督促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3、对本镇区个体工商业户进行跟踪巡查,掌握其规模和经营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做好对各项税费的催报催缴工作,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

(三)时间安排

非经济欠发达镇区必须在12月底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铺开;经济欠发达镇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确定实施时间,条件成熟的,可在12月底前铺开这项工作。具体时间要求是: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从*年10月26日起至11月20日完成;正式施行阶段从*年11月21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零星税源、部分个体工商业户的税务协管工作。

三、经费保障

税务协管中心(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协管工作,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为充分调动镇区、村(居)委会的积极性,落实税务协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与协管工作绩效挂钩的经费供给机制。

(一)对由税务协管中心负责协管的纳税户所涉及税款的市级收入部分,实行市、镇、村(居)三级分成,分成比例为:11个欠发达镇,市、镇、村(居)按2:3:5分成;其他镇区,市、镇、村(居)按3:3:4分成。上述分成比例一定两年(即*年至*年),分成款由市财政局按季度定期拨付。属村(居)委会分成的收入主要由镇区税务协管中心统筹用于协管中心和协管站的经费开支,开支中包括委托银行扣缴税款的有关手续费等。税务协管中心前期准备阶段所需要的经费由各镇区自行解决。

(二)经税务部门授权代征税款、持有《委托代征证书》的税务协管中心,代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款,可由税务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计提代征手续费,作为税务协管中心(站)办公和人员工资等开支的补充经费。

四、监督管理

(一)税务部门要按照具体税务协管业务流程,加强对协管员的监督管理。不得交予税务协管员税收执法权(处罚权),不允许税务协管员越权从事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二)税务部门对税务协管员在巡查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纳税人利益,向税务部门提供虚假生产经营信息,导致纳税人不交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要按照相关条例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实行清退。

(三)税务部门要以各税务协管站协管范围内个体工商业户的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年度税务登记增长率、年度纳税申报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对税务协管站和协管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检查考核。

第8篇

20*年*国税工作奋斗目标: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并重,实现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更好提升,努力打造“诚信国税”;组织收入与发展经济并重,实现税收贡献和职能作用的更好体现,努力打造“有为国税”;创新管理与夯实基础并重,实现管理效率和征管质量的更好提高,努力打造“创新国税”;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并重,实现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更好推进,努力打造“和谐国税”。

20*年*国税工作总体要求:巩固、完善、发展、提高。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全局上下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全年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源监控,深化联动分析,税收收入再上新台阶

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局下达的国税收入任务和县财政收入盘子,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继续重视县域经济发展,管好核电纳税大户,严格税收计划管理、提高税收分析质量、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强化欠税预警机制,确保国税收入和经济的协调平稳增长。一是年初将税收收入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目标考核,坚持每月税收收入通报分析制度,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围绕县财政收入盘子,及时与财政做好对接,确保县财政预算收入目标的实现。二是坚持做好每月、每季的税收收入预测与分析,重点关注政策调整对国税收入和税源发展的变化。进一步重视税收宏观分析和税收微观分析,进一步深化“五方互动”的税收联动分析机制,围绕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指标,开展税收总量与经济总量、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商业增值税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零)的比对分析;进一步加强行业税负分析以及重点税源企业和全县四十强企业的税收分析,努力挖掘潜在税源。三是加强重点税源、重点环节监控,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全面掌握税源的规模与分布、税基的构成与变化。四是严格纳税申报制度,继续实行征期重点提醒催缴,进一步加强外来租赁经营企业管理,严防走逃企业发生和失控发票产生。建立欠税防范体系,加强与镇(区)、工办、劳动、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对欠薪、资不抵债企业实行重点跟踪,及时掌握其应收应付情况,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二、坚持以精细管理为目标,依托科技支撑,夯实管理基础,征管质量再有新提高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完善征管、增进效能为切入点,深入推进税源一体化管理,不断深化管理创新,积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使实征税款不断接近税款应征数。

1.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县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建立税源管理工作台帐,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做到“五清一会”。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内部通报制度,细化量化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办法相关指标。三是继续签订税收管理员履行工作职责承诺书,有效落实税源管理责任。

2.强化流转税管理。加强增值税管理,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尝试建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式辅导核算管理办法,提高增值税申报质量。围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高平均税负率和降低零负申报率的目标,加强对低税负和税负异常企业的预警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抓好消费税和机动车辆税收征管。

3.加强小规模以下纳税人管理。围绕提高实际征收率,提高小规模以下纳税人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小规模以下纳税人管理。一是加强户籍管理。抓好税务登记各环节的管理,加强与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工作联系,发挥好镇(区)工办的协税护税作用,加大对漏征漏管户、无证经营户的清理力度。二是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选取重点行业建立小规模纳税人保本销售额监管办法。三是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作用,促进个体定额的公平、公正;抓好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和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完善集贸市场征管。

4.抓好所得税管理。一是强化税基、管好税源。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管理,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源分析和实地核查,有效防止税源流失和税基侵蚀。二是完善《企业所得税监控管理办法》,选择房地产等重点大户、长期微利申报和零负申报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辅导,开展评估和稽查。三是加强行业平均利润率预警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四是抓好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继续做好税收协定执行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积极开展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和情报交换工作。五是认真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辅导培训,对内外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清理,对可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统计调查,确保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和过渡。同时,继续抓好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5.严格出口退税管理。贯彻落实新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制度,制定出口货物函调系统操作实施办法。加强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项发票管理,探索建立预警评估工作制度。完善征退税环节之间的联系与配合机制,严防借权、挂靠和“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等违规经营、违规退税行为的发生。

6.加强发票管理。落实好新的《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增值税进销项凭证审核和“四小票”核查,重点是海关完税凭证的核查。认真落实增值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严格票、表比对。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同时,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报税、认证等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运输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的推行。

7.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以信息中心监控分析为中心,集CTAIS系统操作监控、征管辅助系统预警监控、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结果监控为一体的全方位监控机制。二是加强征管数据的加工处理和征管质量指标的监控分析,积极探索拓展征管数据的增值应用途径。三是充分发挥我局已开发应用软件的征管辅助作用,进一步提高综合征管软件运行维护质量。四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

三、坚持以发展经济为根本,拓宽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诚信服务再作新贡献

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牢牢把握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立足于“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目标,进一步拓宽服务平台,优化纳税服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我县打造“一城三地”,实施滨海开发作出新贡献。

1.用好政策服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引导和促进我县内资企业利用新法实施给予的税率下调、税前扣除放宽等诸多税收优惠来提升企业竞争力,要深入分析两法合并对我县内外资企业和经济税源的影响。同时,关注税制改革动向,跟踪增值税转型和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的发展趋势,增强管理的前瞻性。二是在继续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主动宣传并辅导落实好支农惠农、促进增加就业和再就业、促进科技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支持节能减排、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三是建立健全纳税人减免税管理“一户式”台账,加强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的政策辅导和跟踪服务。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政策规定,继续关注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企业出口额的影响,在我县财政可承受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局争取出口退税指标,在严防出口骗税前提下,加快对出口企业审核审批和办理退税。

2.搞好宣传服务。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继续通过*门户网和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告栏等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进一步增强办税透明度。二是加强税法宣传,结合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开展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依法治税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结合县法治办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全年不少于四次到镇(区)召开税收知识辅导培训会或分类企业座谈会;积极开展税法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3.抓好管理服务。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全程服务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大厅值班长工作制等,严格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继续开展“星级服务窗口”评选和办税服务厅满意度调查,实行“服务明星”亮牌上岗,积极倡导主动服务、文明服务、耐心服务和熟悉税收政策、懂得业务流程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完善“四卡六访一指南”,建立走访企业台帐及情况反馈制度,了解企业服务需求,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落实农民办税方便卡的推广,使税收征管更好贴近“三农”。四是积极做好“两个减负”工作。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对需要税收管理员下户进行调查、核查、检查的事项进行清理、整合,对税源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归并,进一步推动税收管理员工作减负增效。完善税银一体化管理,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税入库一体化。简并相关报表,简化办税手续,利用“一户式”储存管理进行信息资料统一采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资料报送。完善和扩大网上退税预申报,尝试推出退税审核分类管理,对信誉好、规模大的企业采取以计算机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法。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网上办税指南和相关办税表式下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

4.做好参谋服务。一是围绕上级局布置的重点调研课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报送2-3篇调研材料,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与各镇、开发区的联系制度,排出重点联系企业名单,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征求镇(区)、企业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为镇(区)和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继续在每季末局长办公会议上对本季度联系镇区、重点企业情况进行交流专议,积极研究落实镇(区)、重点企业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加以反馈。三是继续每月向各镇(区)反馈国税收入情况和规模以上企业纳税情况;每季对各镇(区)的税收经济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简析材料后送各镇(区)。

四、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基石,增强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考核,规范执法再创新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作用,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的作用,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防范执法风险,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1.发挥纳税评估作用。一是加强对数据指标的评估分析,把生产规模大的低税负企业列为重点评估对象。二是开展多税种联合评估,针对征管薄弱环节加强纳税评估,尤其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转换期纳税情况进行重点评估。三是选择税负异常、现金交易多、征管难度大的代表性行业开展行业评估建模,根据省局推广的产品评估模型,选择符合我县税源特色的行业及产品模型进行推广实施。四是尝试建立评估前、评估后税负率监控制度和纳税评估结论复核复审制度,继续抓好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清单管理系统的运用,建立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选案和移送的协调管理机制。

2.提高税务稽查质效。一是深入开展典型性、行业性专项整治和打击各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加大税收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虚开、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可抵扣票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恶意偷逃税收的案件。二是完善和落实“一书三卡一回访”制度、“税务稽查预告办法”,实行税务稽查统一调帐制,促进税务稽查程序的规范化。定期召开税务案件分析会,重点抓好稽查定案管理系统的进一步推行,保证涉税案件的查处质量。三是继续加强与地税、公安的办案协作,对重大案件和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检查,并加大税务案件复查力度。同时,认真抓好两级案件审理,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3.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一是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综合征管软件操作,实行税收执法考核结果通报。二是严格税收执法监督,重点是对工作效能、履行职责和执行政策的效果进行监督。按照省市局要求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过错责任追究。三是完善工作商议协商请示回复制和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证,深化四项工程,提高综合素质,国税队伍再展新形象

按照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谐发展国税事业的目标,深入推进四项工程建设,更好培育团队精神,积极敬业争先,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国税形象。

1.继续深入开展国税党建工程,党的先进性作用有新的发挥。一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更好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各党支部要按照规范化党支部、星级党支部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双争”活动。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将党建工作与各项国税工作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落实。三是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学习贯彻新《》和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签订党员目标管理承诺书,推出《共产党员组织活动记录卡》,深化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社区党组织和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的双重管理机制,继续在办税窗口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开展评选“模范示范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继续深入开展国税人才工程,队伍综合素质有新的提高。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总局下发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忧患意识”的20*年党组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落实县局党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争当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和廉洁型班子,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对复杂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总揽全局能力。二是加强中层干部管理。积极推进中层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自觉践行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办法,通过述职、测评、考核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价。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实行中层干部“岗位意向选择,组织衡量聘任”办法,促使中层干部更好履行“一岗两责”。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新一轮全员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积极落实我局20*年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全员教育培训与部门专业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培训与测试相结合、考试成绩与考核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十一五”税收干部培训课程、“五五普法”知识读本、计算机操作技能等的培训,尤其要抓紧抓好“六员”培训复习计划的落实,组织参加好省局“六员”统一考试。继续推进学历教育和人才库建设。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办法和干部职工轮岗锻炼办法,不断优化组合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继续加强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9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征管考核

征管质量考核涉及面广,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特别是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摆上位置,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使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实施和管理,有专人负责、常抓不懈,同时应建立部门和科室分工和协作的运行机制,保障考核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考核组织。

为加强征管质量考核的力度,我们成立了征管质量考核

领导小组,市局“一把手”亲自挂帅,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形成主要领导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专门抓,相关科室按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市局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考核工作按工作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征管、计财、法规、稽查等,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一方面有效缩短了检查评比的时间,另一面也便于工作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责任追究,实施奖罚制度。

为使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考核工作高效有序地进

行,我们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定了《**地方税务局征管质量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一是规定经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或考核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单位,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考核结果列入“一把手”年终政绩、业绩的考核评价;二是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大了考核分数的比重,对问题严重的作为征管工作重大失误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对基层单位的考核结果实行与年终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赏罚分明。

(二)结合实际、完善办法、合理规范考核

统一考核标准是实施征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标准不统一,考核结果就会不公平、不公正,考核工作就会流于形式,最终达不到考核的预期效果。近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本着既方便纳税人办税,又有利于地税机关执法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征管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了征管质量考核操作程序,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1、因地制宜,完善征管制度。

为加大统一征管工作的力度,近年来,我们因地制宜地

制定一系列征管制度。如:为加强税源户籍管理,制定了《**地方税务局税户籍管理办法》,明确了户籍管理的职责,建立了分工明确的片管制和日常巡查制;针对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纳税意识淡薄等情况,我们在全省率先推行邮寄申报,制定《邮寄申报管理办法》,目前农村非分局所在地的邮寄申报面达到70%以上;对个体工商户中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准确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等情况,我们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管理办法》,对城乡结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纳税定额较小的个体户全面实行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今年上半年,根据各地办税服务厅服务标准、内容、形式等不规范统一,我们制定了《**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统一规划实施方案》,使服务内容、标准、形式等达到在全市范围内统一。

2、结合实际,统一考核标准。

统一征管质量考核标准,要结合基层征管工作的实际情

况制定。如:针对征管质量“六率”考核中,各率的考核标准不一,税务登记率考核中,存在多人一证、一人多证、证证不符、证册不符以及长期只造册纳税不进行纳税登记的“口袋户”等情况;申报入库率考核中,存在非正常户或注销户认定手续不全、申报税种或项目不全、提前征收税款、积压税款、改变纳税期限、隐瞒欠税等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一,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征管质量考核标准实施办法》,使考核标准做到高度统一;上半年,我们结合税源普查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效果,制定了《税源普查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对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的征管资料“十有”,我们制定了《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改变了有的地方对资料的收集实行分类管理的方式,统一按户建档,一户一盒进行管理。

3、规范操作,完善考核办法。

规范征管工作操作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严肃

认真、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就是要求在考核评比过程中,一切操作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反馈真实问题,体现真实考核结果,禁止弄虚作假。严肃认真就是坚决不允许对考核工作应付了事,严禁走过场。公平公正就是对考核对象的检查评比要一视同仁,做到方案公开、检查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为此,我们制定《**地方税务局征管质量检查实施方案》、《***地方税务局征管工作目标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同时改变考核方式,以日常检查考核为主,逐步减少大规模的集中、拉练式的检查,代之以长期的、分散的日常考核,并形成制度。如我们规定基层分局实行一月一考核,县(市、区)局实行一季一考核,市局实行每半年一考核。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效实施考核

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

到位,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异,逐步推进,使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既突出重点,又兼顾整体;既有“刚”性指标,又有“弹”性指标。

1、明确目标,全面落实考核。

为全面落实征管质量考核,在考核工作中,我们根据征

管改革、征管“六率”、税源普查、征管基础等征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对各项工作的考核指标进行分解细化、量化和硬化,层层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使考核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到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如对征管质量“六率”考核,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六率”考核工作开展达标活动,对一些重要基础性指标,确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规定税务登记率必须达到100%,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按期申报入库率必须达到95%以上,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等。对目前正在开展的征管业务软件推广的各项工作,我们将考核内容分推广办公室工作职责、信息采集工作职责、数据录入工作职责、技术保障工作职责、业务培训工作职责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进行细化、量化,使考核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突出重点,逐步推进考核。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税收征管

工作也同样有它自身的运行规则。因此,征管质量内部考核也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抓住了重点,就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使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税收工作的发展要求。如2000年,征管质量“六率”考核摆上了征管工作的重要位置,为此,在前几年的征管质量工作考核中,我们紧紧围绕征管质量“六率”这个中心,狠抓内部的征管质量的考核,先是在比较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固定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考核税种主要是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主体税种为主,后来逐步扩大考核范围,不断完善和补充考核内容,到现在对所有的固定纳税户都纳入了考核范围,考核税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到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使征管质量一年上一个台阶。今年,省局提出全省地税工作应以征管改革为“总抓手”的工作思路,我们结合实际,把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重点调整到以征管改革为重心,强化内部考核,以此推动征管改革稳步实施。

3、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兑现。

落实比布置更重要,不抓落实,各项制度就如同虚设。

在征管质量内部考核中,我们做到制度一出台,就狠抓跟踪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如:2003年,我们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农村邮寄申报,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狠抓了考核落实,有效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的效果;为规范税收征管执法,我们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了《**地方税务局违反税收征管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基层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与工资或奖金挂钩。**、**、**、等地税局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考核兑现,有的还实行风险金制度。在一次检查考核中,有的个人一次性扣发工资奖金达到2000余元,此举对税收管片员的触动较大,有效增强了干部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四)以考促管,建章立制,有力推动考核

征管质量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

效途径和手段,要通过考核,达到以考促管,规范征收管理,实现征管效率的最优化,使征管工作逐步提高到良好水平。

1、源头控制,狠抓征管基础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税源户籍管理办法,对纳税人依法实行全面登记,并对纳税户全面推行亮证经营。与国税、工商部门建立了定期联系和信息交换制度,定期进行比对,确保税源户籍管理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二是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把管户与管事结合起来,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对纳税户在城区按街道或路段进行划片管理,在农村按行政区划划分管理,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对纳税户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业、注销以及非正常户的管理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了漏征漏管户;三是为便于掌握税源状况和征收管理情况,建立和完善“一总四细”征收管理台账和分类管理的税源动态监控台账。

2、发挥优势,狠抓征管软件应用。

发挥计算机应用税收征管的优势,扩大征管软件的应用范围,提高征管质量考核效率。一是建立起适应征管质量内部考核的计算机处理环境,将原有纳税人的征管资料,按照征管工作内部考核的要求重新进行分类整理,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的征管数据标识,逐步实现考核所需数据的自动提取,满足考核时即时查询的要求;二是建立人机结合的内部考核机制,实行人机互相补充,保障考核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3、规范管理,狠抓日收管理。

一是完善征管工作制度和办法,通过狠抓征管工作内部考核,对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征管办法,增强其操作性,从而达到以考促管的目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行业税收征管制度各地不统一、不规范。制定《建筑安装税收征管办法》、《房地产税收征管办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税收征管办法》等;二是推行“以票控税”实行有奖使用发票。我们在总结2003年有奖使用发票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全市范围内扩大有奖使用发票的范围,到目前为止,已有6个县(市、区)地税局推行了有奖使用发票,范围扩大到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进一步巩固了以票控税的成果,通过对多行业实行以票控税,强化了税源监控的力度。全民索票意识日益增强,发票使用量不断增加,预计全年使用量比去年可增加40%以上,年增加地方税收达560万元。三是强化税收执法“刚”性,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如对纳税人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进行处罚,对纳税人欠缴税款定期进行公告,督促纳税人缴纳欠税。

二、主要成效

(一)有效地促进了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

原来,有的地税干部认为,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抓税收收入,完成上级的税收任务,就万事大吉,完成任务一俊遮百丑,一好百好,年度工作考核也偏重于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片面强调收入任务第一,淡化了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完不成税收任务也无所谓,不从征管质量上下功夫去挖掘税源,而把抓收入与抓征管对立起来,思想观念上陷入了误区。现在地税干部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强调抓收入的同时,更注重抓税收征管质量的这个过程,从思想观念上意识到了只有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才能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才能促进税收收入更快增长,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有效地提高了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通过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征管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税

收征管法》和实体法。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征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征管办法,简化审批手续,强化征管措施,税收征管行为不断规范。三是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进一步统一了税收政策、统一了执法口径、统一了操作程序,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为纳税人创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通过狠抓内部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了税源监控,加强征管基础建设,降低了征纳成本,优化了纳税环境,征管质量显著提高(见下表)。

2001——2004年征管质量变化表

考核指标

2001

2002

2003

2004

登记率%

85

90

98

98

申报率%

83

92

97

99

入库率%

86

90

96

98.5

滞纳金加收率%

56

78

93

95

欠税增减率%

25

10

-7

-16.5

处罚率%

11

20

52

55

2001年,**地税局代表市局参加全省地税系统征管质量检查,获得全省第一名。2002年,**区地税局代表**市局参加全省地税系统征管质量检查,获得全省第三名。

(四)有效地防止了税收流失。

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建立了以税源监控为核心的征管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了能够有效挖掘税源、严密控制税源的行业税收征管体系,对应征、入库、欠税、罚款、滞纳金加收等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强化了执法“刚”性,加大了稽查打击力度。落实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较好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促进了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今年1—9月份,全市组织地方收入61841万元,同比增长30.2%。

(五)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地税人员、以税谋私的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通过建立人机结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减少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在廉政建设上增加了一道坚固的反腐防线,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几点体会版权所有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地税征管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而征管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又决定着全局工作的成败。今年以来,我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特别是市局一把手,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新的眼光、新的思维、新的起点重视和支持税收征管工作。举全局之力抓征管,把征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已在市局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共识。狠抓征管质量内部考核,严格考核兑现,不留私情,并从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保障,为征管一线的同志做好工作,树立了坚强的信心。

(二)建章立制是搞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规范征管工作的出发点。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不断寻找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税收征管工作制度,使征管工作不断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迈进,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执法是搞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关键。在税收执法方面,既存在税收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又存在税收执法难的问题,从我们地税干部自身来讲,少数地税机关和税务干部越权执法、滥用权力,管理松散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只有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促进地税干部严格执法,依法办税,规范执法行为,这才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