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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1-06 15:52:40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1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

立足基层,就是要以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本载体,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着力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对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重心下移,就是要求凡是下放以后更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管理事权,都要下放到街道、居(村)委会;凡是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区域投资环境建设的社区管理事权,要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断强化。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管理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

完善机制,就是要对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居(村)委会现有的职责、事权和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调整,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先明责,后放权,做到“权随事转”;先明事权,后放财权,做到“财随事转”。同时,要修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健全网络,就是要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街道、居(村)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企业、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好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对各专项社区管理职能建立系统、有效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三级管理网络,使各项管理能真正到位,全面覆盖,以较小的运作成本取得较好的管理绩效。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是:调整全区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建制,确立全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理顺各专业管理网络的层级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与我区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二、街道管理体制

(一)街道办事处的设置

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方案》。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管委会的派出机关,接受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业务上对应管委会各职能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在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新风。

4、推动街道经济发展,为街道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5、负责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

6、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8、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再就业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等工作。

9、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权

1、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权

(1)街道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实施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工程竣工以及小区验收等事项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其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所在街道参加。

(2)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报建的审核。

(3)街道辖区内社区、村庄以及公益设施的规划编制必须听取街道意见,街道可以对公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规划建设。

2、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方面的事权

(1)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绿化以及街管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拟定绿化规划方案,并在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绿化建设、保养的招标工作,对中标单位的绿化建设与保养实施监督。

(2)协助区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小区内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作业单位的招标,对各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事权

(1)负责辖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的初审和管理。

(2)负责街道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城市六乱的治理,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清理,小区内物业维修施工的管理。

(4)协助区职能部门,分别对街道辖区内违反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房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居民出租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对居民住宅租赁以及逾期未办理租赁登记的住宅房屋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有检查、督修权。

(3)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联系社区内业主委员会,受其委托进行社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招标。

5、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事权

对街道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2)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整改;协助消防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相关证件。

(4)负责辖区内护街队等治安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管理。

7、民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事权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社会救济进行审核、报批。

8、经济管理方面的事权

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9、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权

街道办享受与区职能部门同等的人事管理权。

(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街道机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区域面积、人口、管理事务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推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模式,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精简人员,提高效率。

街道办事处内部设立以下机构:

(1)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宣传、统战、人事工作;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助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社区、村庄建设规划;审核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协助辖区的机关团体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群众性文化活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联、劳动就业和调解工作;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4)经济管理科、农林水办公室(部分街道设置,两机构合署办公)。推动辖区内经济发展,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搞好经济发展、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实施和指导;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村)委会和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和党性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检查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7)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征兵、民兵等工作。

(8)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五)派驻街道机构

根据街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税务所等派驻街道机构。为便于工作协调,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可以成为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的领导成员。派驻机构人员的任免,由区职能部门负责,其中正、副职领导的任免和重大奖惩,事前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六)街道议事协调机构

在街道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就街道辖区内的社区管理事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区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和街道经济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道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和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不配专门编制。

(七)街属事业单位

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司法所、环卫站、“三防”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推广站、林业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兽医站、消毒站等街属单位,其经费纳入街道管理经费统一核拨。

街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居(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者服务站,利用居(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开展工作,业务上与居(村)委会相互协作。

(八)街道机构人员编制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地确定街道机构编制,充实街道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按照*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20~25人,街道党工委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委员一般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和党委办主任等组成。纪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武装部长1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发展需要逐步配齐。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由区编办牵头另行制定。

(九)经费与投资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作为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派驻街道的机构经费列入相应上级职能部门预算计划。

2、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投资项目属于街道投资管理的部分,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列入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具体实施按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穗开管[*]30号)执行。区、街公共设施投资管理项目具体分类方案由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各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农村五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由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外,其他由行政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实施“撤村改居”而成立的居委会,其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由区财政与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分担投资费用。

3、街道对于公共设施的投资与管理,逐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的改革。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设施,采取财政全额拨款建设、维护、管理;对半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采取差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要求管理者向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

4、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前,为体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街财政体制按管委会批准的《*街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以接管前实发数为基数,逐步提高,提高幅度与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挂钩;在实施后,原则上与开发区现行标准统一。

原*街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定额拨款、用人自主、内部分配搞活的原则管理,定额以前两年实际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过渡期内,*街、夏港街范围内应由区财政出资兴建的公共设施部分,分别由*、夏港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业主或者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十)黄陂、岭头农工商公司管理体制

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后,黄陂、岭头两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属社区管理职能的应剥离交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投资体制按照上述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按区《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穗开管[*]35号)的要求进行改革或与区内外企业进行重组。公司原有部分管理人员和机构分流到街道、居委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

过渡期内,黄陂、岭头公司管理体制暂不变,即暂时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其辖区内所涉及公共设施投资由黄陂、岭头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或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三、居委会管理体制

(一)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人员配置及职责

原则上按每300~350户配置1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置居委会人员,每个居委会设置4~5名专职人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属街道事业编制),主任1人(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民政专职1人,治保及城管卫生专职1人,计生专职1人。

(1)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居委内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工作。

(2)治保及城市管理卫生专职人员,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城管工作,组织居民除“四害”,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维护居委会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计生专职负责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居委会的职能

1、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配合街道搞好利民、便民、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

2、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向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以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包括:(1)为失业人员、个体户购买解困房等出具意见证明;(2)代办领取临时流动人口计生证;(3)为居民上大学等有关事项出具意见证明;(4)负责辖地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5)初审申请生育指标和领取生育证;(6)办理相关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手续;(7)优待金、救济金、助养金及遗属补助由居委会专职人员送至领取人家中;(8)代办社会保障救济申请;(9)办理残疾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10)代办失业证的申领及换发;(11)为失业人员和个体户出具证明;(12)办理辖区内单位因装修、维修需开挖路面、临时占用道路的有关申请手续等。

(三)居委会的经费管理

居委会经费纳入所属街道的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以及聘用人员的经费等。

(四)“撤村改居”问题

原则上对于那些大部分土地(占50%以上)已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国家平均标准,或实施整体搬迁,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可供农用耕作的村先行实施;黄陂、岭头范围内的村改为居委会;其他村视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居委会的设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设置一个居委会,一般不跨村设立居委会。“撤村改居”后,原村委会的社区管理职能由居委会承担,原村内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轨道。原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应保留并发展壮大。具体“撤村改居”工作方案由社区管理局牵头另行制定。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2

一、大力加强党建工作,为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龙头性工作,作为全局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作为局党组副书记,我全力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科技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使领导班子成为坚强核心。严格遵循党组议事规则,接受局党组领导,维护党组权威,计划经费安排、人事等重要工作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注重征询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不独断专行。带头维护团结,全力支持其他领导同志开展工作,使领导班子成为坚强核心。

2.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加强了支部建设,根据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调整交流情况的变化,及时增补6名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完善了“一岗双责制”;省科技情报所机关党支部和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二是完善了“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局领导依据行政业务工作职责分工,分别编入各个党支部。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举办了科技局直属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完成了省委党校和省直工委党校下达的培训学习任务。四是开展了“一先两优”评选活动,表彰了30名优秀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树立典型,促进了党建工作,本年度新发展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五是对局直单位的党员思想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六是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和团委、青工委的作用,将广大职工和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执政能力。一是积极主动地挤出时间和有计划地安排时间学习,认真做好自学和参加中心组学习,重点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制定下发《2009年理论学习要点》,部署安排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八个专题的理论学习。三是把的学习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要求各支部进行专题学习,查找差距,改进不足。四是组织开展了“红船杯”学知识问答和参观红军长征纪念展览等活动。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得到提高,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

4.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各市、企业、科研院所等基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科技需求,主动服务,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中注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与局内各处室和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形成发展合力。二是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等精神,认真参加局“五个一”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牢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和按程序办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科技立项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上申报、专家评审、公开招投标等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和文明机关建设。组织开展“保持先进性,服务在基层”的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23件省委、省政府所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基层和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广泛赞誉和好评,多项工作被省目标办评为最佳实事。积极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创建活动,有五个处室被评为文明处室,被评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显著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因工作成绩显著,2009年科技局被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这是多年来首次被评上。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科技工作实现新突破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辽宁老工业基地经过改革脱困和持续调整改造,现已进入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实现全面振兴的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从全局高度和战略高度推进科技工作,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1.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宏观谋划和指导。一是牢固树立“大科技”思想。为了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配置全省科技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我们在科技项目的遴选上采取了与省发改委、省经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共同征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请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组织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地考察;召开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座谈会等方式,初步形成了社会普遍认同的遴选项目新机制。二是认真做好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历经两年的时间,组织协调省直39个有关部门、30多个大学、科研单位和近100家企业,300多名专家编制完成了《辽宁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我局被评为规划制定工作的先进集体,获得了省政府表彰。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协同省发改委制定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三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我们抢抓机遇,通过大力协调和积极争取,2009年省本级科技预算较上年实现了大幅度增长。我们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投入经费3.1亿元用于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共拉动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77.9亿元。

2.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一是全省科技计划提速下达。2009年的科技计划,在经过大量调研、考察、评估、评审和论证的基础上,于7月份下达,较上年又提前4个月,实现“提速”下达的目标。二是科技计划大幅度地向企业倾斜。将科技经费投入的重点和方向转向企业,使企业成为重大项目的承担主体,确保科技计划立项符合市场需求,并以项目为纽带促进社会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2009年,支持企业的科技经费占省本级科技计划总量的64%,依托企业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近300项。三是集中资源办大事、重点项目重点投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集中经费3亿元,组织实施了12个重大科技专项,占资金总额的70%。其中,重大项目10项,经费均在300万元以上,最高达1000万元,重点项目中近百项经费在100万元以上。四是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定并试行了科技重大重点项目任务的合同制度和结题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3.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助推我省科技发展。积极主动地向科技部汇报、沟通、推介重大项目,申请支持。据初步统计,经过全局共同努力,我省共获得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国家主要科技计划项目281项,经费2.86亿元;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经费1.29亿元,项目401项。

4.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组织开展创新资金计划培训工作。承办了2009年国家创新基金东北片培训会议,我省近百家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为实施创新资金计划奠定基础。二是组织实施创新资金计划。安排经费5000万元,支持了一批重点项目和企业。通过省创新资金的前期培育,已在国家创新基金计划中立项74项,争取经费2720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资金工作体系。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了由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和省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创新资金工作体系,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5.加大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积极营造依靠科技实现辽宁振兴的浓厚氛围。精心策划组织新闻媒体对科技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全国和全省科技大会等会议的召开,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中央及省级主要媒体刊(播)新闻稿件350余篇,其中,新华社60余篇、《科技日报》77篇、《辽宁日报》82篇,全省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初步形成。健全完善了信息报送网络体系,建立了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一年来,共向国家科技部、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200余条次,被采用信息150余条次,信息工作跻身国家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先进行列,被评为先进单位。

6.加强科技统计等基础性工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按时完成科技部布置的各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年度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编辑出版《辽宁科技统计》、《辽宁科技统计内参》等报告,为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三、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开展工作,承担任务,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全省科技大会等重要会议的成功召开。积极同科技部沟通争取,筹备召开了部省工作会商会议,在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下,科技部批准辽宁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省”、对辽宁的园区建设、重大项目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筹备召开了省科技工作会议和省科技计划工作会议,对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强调省市联动、加强资源集成,实现重点突破、跨越发展。

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组织完成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27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科技局几年来连续被评为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高度重视工作,办理好包案案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亲自到铁岭等包案地区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全年组织完成17件包案任务,办理其他案件60余件,保持了和谐稳定大局。

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强了网络建设,根据今年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技术联盟等计划,以及相关计划局内分工调整后的需求,组织修改和完善了计划远程申报系统,为相关工作提供平台保障。

不断加强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保密知识竞赛、收看保密教育案例等活动,开展了年度密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局内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进行了自查、检查。被评为省保密优秀档次和省档案管理优秀档次。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目标,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深化培训改革,扩大培训规模,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全面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十五”规划和中央、省、市有关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全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三)培训内容

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摆在首位,认真抓好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同时要根据加入WTO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需要,把培训内容与社会发展、实际工作需要及干部的自身需求结合起来,分类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区管领导干部培训,要围绕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要求,在提高理论素养,培养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加强党性锻炼上下功夫,全面提高领导素质和领导水平。

中青年干部培训,要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统一,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途径搞好培养锻炼,重点是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十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公务员的理论培训以及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十五”规划》有关要求,积极实施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要以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为重点,以政治理论、适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四)培训形式目标

结合本区实际,采取普遍轮训、重点培训、专业培训、学历培训以及其他各类培训形式相结合的办法,坚持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坚持以区委党校为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以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及高校为依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开通国外培训渠道,实施不同层次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五年努力,使全区在职干部普遍接受一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综合专业知识培训。

(五)总体安排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

1、区管领导干部培训。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区委计划每年平均安排80名左右的在职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的学习,5年内共安排400名左右。

2、优秀干部培训。要采取多种措施,抓紧培训年轻干部。每两年举办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时间为3个月;每两年举办一期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培训班,时间为1个月,5年内计划培训120名左右中青年干部和90名左右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根据**区域发展的战略定位,为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运作的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区委、区政府计划每年组织20名左右的优秀干部到国(境)外培训。

3、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目标,依据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法规,5年内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要求,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人数达到270名左右。

4、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根据各类不同专业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强化知识补充和更新,认真实施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培训。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5年内计划对490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训。

5、基层党员干部(农村、社区)培训。要结合培训对象的数量和素质情况,强化实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普及型教育,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5年内计划对3500名左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

(六)组织实施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对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实行条块结合、分级分类培训,确保培训的覆盖面。

1、区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全区干部培训面上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制订好年度培训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制订好本系统干部的培训计划。

2、区人事局主要负责做好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制订好年度培训计划。

3、区委党校和乡镇、街道党校要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创造条件加强软、硬件建设,努力为干部培训提供良好的环境。

4、为了保证教育培训任务的如期完成,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职责: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机关党员干部和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培训;区委政法委负责政法系统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负责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培训;区民政局负责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社区主任培训;区委统战部、区妇联配合抓好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本区域中层及以下干部,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卫生等有下属事业单位的主管局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干部的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好年度培训计划,扎实有效地举办好各类培训班。

5、区财政要把干部教育经费列入经常性预算,并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凡列入区计划内的培训班次和重要培训项目的经费,由区财政局统一安排。

6、实施全区干部培训审批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组织干部培训,要事先排出计划,报送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审批。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4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社区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

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二、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

目标要求:(1)加强街道和居民区两级党组织建设,使街道党(工)委班子的思路、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把居民区党支部建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为群众办实事、受群众拥护的战斗堡垒。(2)加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在年底前,全市所有居委会都要有面积达标、位置较好、设施齐全的办公活动场所。(3)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建设内容,支持发展社区经济。社区服务要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中,增加社区居委会的经济收入,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4)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市街道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城市社区。

(一)社区服务

搞好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街道和社区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社区服务主要内容有以下6项:一是文化娱乐服务;二是家政服务;三是便民利民服务;四是敬老助残服务;五是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六是医疗保健服务。随着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增加,要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

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当前首要的是在辖区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合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一是发挥街道党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服务组织,街道要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二是发挥辖区单位的优势,建立联合服务组织,开展双向服务。三是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求助系统。以城区为单位,建立起城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求助体系网络。通过中介形式,发动社会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开展社区服务要与发展区街经济相结合。要在拓宽服务领域的过程中,创办一些便民服务实体,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的收入,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物质保证。对社区开办的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敬老助残、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公益性、福利项目,城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免收相关费用;对社区开办的家政服务、商业网点等小型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应在用地、用房、税收、收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社区管理

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市容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工作等负有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

市容卫生管理的重点是组织好辖区内卫生的清扫及环境的维护,保持辖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辖区内绿化美化任务的落实及树木绿地的管理(市、区管理的重点道路、广场除外),美化社区环境。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计生宣传、药具的发放及外来人口的管理,完成市区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协助公安派出所抓好治保组织建设、治安巡逻及民事调解工作,加强辖区内治安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民政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做好享受社会救助和保障人员基本情况的统计,生活费、救济金的发放,优抚对象的管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有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的职责。新建居住区不能以物业管理机构简单地代替居委会,可以尝试让物业管理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居委会的工作,协助居委会履行好社区管理职能,共同搞好社区服务。

(三)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的,以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与居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组织法律知识、科普知识、青少年教育、健康教育、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环境保护等系列教育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以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要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味。

(四)社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街道党组织的政治职能有机地融合在社会职能之中,使其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社区党组织要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共同参与,为社区成员解决一些市场不愿无偿解决、政府无法全面解决、居民个人无力独自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发挥好社会职能作用。通过政治整合和政治引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巩固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发挥好政治职能作用。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对社区工作实施全面领导。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配强党工委书记,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知识结构。

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多引导、少说教,多理解、少要求,多分散、少集中”的方法,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要根据他们的特长、志趣和身体状况,安排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要督促和帮助企业下岗党员、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外来务工经商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接转到社区党组织,把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下岗工人、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外出、流动党员应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要求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党组织。对外地来我市的流动党员,应在他们相对集中的大的农贸市场及其它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在街道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或服务站。对企事业单位、机关中的退休党员,街道党组织应积极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转往街道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协助街道党组织,继续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街道职能,理顺条块关系

(1)按照责权统

一、“费随事转”、“事权随着责任转”的原则,将区政府行使的部分权利下放到街道,经费也划拨到街道。对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街道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代表,定期对上述单位进行行风及工作评议,加强群众监督。上述单位负责人考核、奖惩、任免,应事先征求街道意见。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申报、复核县区以上文明单位,须经过街道党工委的同意。

(2)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居委会规模。居委会平房区以300—700户为宜,楼房区以1000—1500户为宜,以便于服务、管理和居民自治。

2、加强街道力量,优化街道、居委会干部结构

(1)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年内将城市区街道党委全部改设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城市区党委的派出工作机构,由区委授权,在社区工作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内其他系统的党组织是组织、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各居民区党支部是领导关系。

(2)结合机构改革,根据街道地域大小、人口多少适当增加街道干部职数。

(3)从机关选派一批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优化街道领导班子的结构。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为每个居委会招聘一名干部。今后城市区提拔的科级干部一般应经过居委会工作的锻炼。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好

(1)市、区(县)政府要把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来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2)城市区政府要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社区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分布、建设的详细规划。制定规划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地点要安排在沿街、沿路的好位置。各区要于**年6月底前将详细规划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将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之中。

(3)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的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的规定,凡新建的住宅小区在城市总体规划时规划有居委会的,必须根据居委会辖区的人口规模,按规定的面积设计建设居委会办公室(30—50㎡)、居民文体娱乐的综合活动室(150—300㎡)、相对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30㎡)和功能较全的健身场等。设计建设标准要高,配套设施要到位,不按规定进行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手续,招标文件中没有公建设施的,建设部门不准进行招投标。

(4)企业和同一开发商在新建、扩建规模较大(300户以上)的居住区,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由企业、开发商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管理使用。在规模较小(300户以下)或由不同的开发商分散开发的居住区中,建设部门按面积提取公用设施建设费,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的建设,由城市区政府负责协调开发商按统一规划负责承建。对公建配套中用于社区服务项目的建设用地,土地部门依规划文件免征土地使用费、附加费,属国有空置土地的,无偿划拨;属旧城改造的,由市、区政府承担拆迁补偿费。城建、供水、供暖等部门免收相关的增容费、配套费、人防工程费。凡配套公建设施达不到“三同步”的,土地房管部门不发放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质检部门不予验收。

(5)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建设要与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对一些现有的居委会,其办公场所产权属政府,但位置偏僻、面积小,不能进行扩建的,可以变卖或出租,按照规划的新址建设。对部分借用的企业用房,其位置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出资购买、置换、补贴或企业赠与的方式将产权明确为政府所有,有关部门免去过户的费用。

(6)从**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投资100万元,用于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建设。新建的社区办公活动阵地经质检部门、城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联合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每个居委会大武口区3万元、石嘴山区4万元、石炭井区5万元的标准补助,用于支付拆迁费等建设成本,建设部门从该居住区提取的公用设施建设费全额返还,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4、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

(1)以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为切入点,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以给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坚持自愿参与、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共建”活动。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社区共建工作联席会”及社区发展、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等组织,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各类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促使共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鼓励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建的制度。通过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等措施,鼓励在职党员和社区内的党员一起为社区建设做贡献。在职党员在工作单位和社区中都要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要主动到居住地居民区党支部报到,并带头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活动。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具体情况,提出适合本人特点的工作要求。同时,要将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反馈到单位党组织,作为加强和延伸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建立以共产党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在共产党员中开展“奉献在社区”活动,发挥“六带头”作用。即带头宣传政策、带头参与社区服务、带头帮扶困难家庭、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创建文明楼院。根据居民的实际需要和社区人力资源状况,组建不同类型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活动。

5、将城市工作的重点向社区延伸,努力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和文化、卫生、体育建设

(1)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群众文化活动要有规划、有安排、有指导、有督促、有考核。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等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城市区政府在各街道建立社区文化站。市、区文化宫、群艺馆、活动中心等要向社区开放。辖区内企业的文化活动场所,要向居民开放,以实现资源共享,使社区各类文化、宣传活动阵地得到充分利用。

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站点的建设。充分利用电教设备,对社区成员进行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普、娱乐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文化占领社区这块阵地,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各区要为街道文化站配备专兼职的文化干部,要有侧重地选聘一些有文艺特长的干部到社区居委会工作。宣传、精神文明、文化广播、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文化干部,特别是市、区群艺馆的干部,要联系街道,定期下到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会应向本单位职工家属聚居的社区派文化干部。要通过文化干部进社区的方法,指导帮助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2)要按照国家卫生部、计生委等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向居民开展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卫生服务站要做为居民区公益配套设施与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同规划、同设计、同建设。

卫生技术人员主要由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一级、二级医院选派,医务工作由选派医院领导,预防保健工作由市、区防疫站、妇幼保健所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对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按市卫生局的统一规划,承担本单位职工家属集居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单列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福利性。

街道办事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方力量,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支持发展社区卫生事业。

(3)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街道办事处要以居委会为基础,把辖区内居民自觉、自愿、自发形成的群众体育队伍组织起来,成立社区体协,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简便有效的群众体育活动。市体委每年牵头组织二次社区体育运动会。

要积极争取利用体育受益金和有关专项资金,逐年在社区投资建设群众体育活动场所,配备体育运动器材。体委要成立社区体育指导中心,向社区派体育指导员,举办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有计划地培养一支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社区群众体育水平。

辖区内各种国有体育场地设施要向社会开放,提高使用效率,使社区居民能就地、就近参加健身活动。要为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切实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各城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把社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有步骤地抓好本地区的社区建设。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履行职责,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依托,作为今后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5

一、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完善制度,增强党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2年3月13日,学生团体联合会在报告厅召开英语协会、旅游文化协会团支部成立仪式暨社团团支部普及计划启动仪式。有层次、有重点的组建社团团支部,以旅游文化协会、英语协会为试点,以点带面,以“党建带团建”为指导思想,采用“二部曲”方针实施团员向党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在以院团委为指导挂号单位的学生社团,其团员的入党推优表考核递呈至团委不变的情况下,另唱响一步曲,即:以分院为指导挂靠单位的社团,其会员属挂靠分院的学生团员,其入党推优表考核直接递呈至分院党支部,并视为分院顶岗锻炼学生;其会员不属挂靠分院的学生团员,其入党推优表考核递呈至院团委。

同时,学生团体联合会带领各社团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团支部制度,加大团支部普及力度,我院27个社团组织当中已有15个社团建立了团支部,其余社团也在组建当中。随着团支部的队伍逐渐壮大,学生团体联合会团支部更名为“联合团支部”,从而更好的管理各社团团支部。

团员发展力度不断加大。联合团支部以团员“又好又快”为发展方针,注重团员质量的同时大量吸收团员,建立工作检查和调度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团员干部考核办法,现今学生社团团员比例达到了95.7%。与此同时,积极引导社团成员向党组织靠拢,现有正式党员10人,预备党员3人,学生党员数达0.65%,因此,正在积极筹建社团党小组。进一步践行社团“党建带团建”方针。

二、坚持团组织活动制度化,实行团支部生活“两周一次”,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为加强学生党员和团员教育,提高学生党员与团员的政治素质,发挥学生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团体联合会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增强团员意识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团员们过好“两周一次”的团组织生活。活动内容形式灵活多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讲义学习党团支部的历史、组织机构及发展方向,时政学习《科学发展观》,爱国教育影片的观看,红色革命基地的外出参观等等。各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充分调动了学生们学习的热情,不断引导他们了解社会形势、党政团政,鼓励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社会、我院发展当中,履行好学生干部职责,充分为学院各种建设添砖加瓦。

其次,定期举行团员代表会议和每月一次的团支部一体化会议,在团干部中开展了共青团工作研讨,调查了解同学们的所思所想所为,敏锐地把握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交换团员思想,提出并解决议题,凝聚了协会成员的团队力,一定程度上统一了思想与步伐,增强团员意识和爱我社团、爱我现代的主人翁意识。也减少了社团工作上的摩擦,开拓了工作思路。

三、严格实行支部工作责任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支部。

我院学生社团引进党团机制,加大了我院发展党员的力度,拓宽了党员培养与发展的渠道与范围,也为我院社团前进发展指明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也对社团成员及时了解党的思想路线方针,增强团的战斗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促进我院高质高效有序的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与形成,养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推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把我当前的政策局势更好的安排社团活动,锻炼自身能力和承担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

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市部分乡镇卫生院

三、主题口号

到基层去、到贫困地区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四、工作步骤

(一) 建立组织实施机构

1、由团省委、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成立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2、服务市团委、卫生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市领导小组和项目办。服务县成立县领导小组,县团委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相关信息情况由市项目办汇总后报省项目办。

(二)志愿者招募选拔确定

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主要招募对象为我省医学专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人数为100名。

1、各相关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手机报、个人邮箱等,以条幅宣传、招贴画等形式,使每一名愿意参加健康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准确、及时的了解相关信息。高校毕业生可从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网站(xuelian.54heb.com)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填表(一式三份)后交本校项目办(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份)。报名时间截止为9月5日,校项目办要认真审核志愿者报名信息,做好志愿者报名情况和电子档案的保存,并将审核通过的志愿者信息(三份纸质版报名表和一份加盖校团委公章的汇总表)9月10日前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逾期未报高校将自动取消高校项目办资格。

2、省项目办汇总各相关高校招募的志愿者信息,经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学历、专业等因素,9月10日前选拔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在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网站(xuelian.54heb.com)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的大学生志愿者与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签订后由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为便于管理,同一高校招募的志愿者主要集中派遣到同一县服务,也可适当考虑本人意愿;服务生源地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县服务。

(三)申报审核服务岗位

1、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各市项目办要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充分考虑各县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健康行动计划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县以及志愿者名额。

2、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岗位类别主要是医疗卫生。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服务岗位采取志愿服务队的形式,尽量相对集中,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时,岗位要切合实际。

(四)志愿者培训、体检及上岗

2、服务市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并做好志愿者信息反馈工作。

(五)志愿者日常管理

1、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服务县项目办、卫生部门、服务单位共同承担。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日常考勤、月考勤上报、请销假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组织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卫生部门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相关保障;服务单位负责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并就志愿者服务情况作出鉴定。大学生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及时了解志愿者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各服务县项目办可从志愿者中选调一名人员到项目办服务,协助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2、省项目办制作《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手册》,用于志愿者日常管理、服务记录和考勤考核。建立志愿者月考勤上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3、省项目办定期编发《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简报》,建立信息平台,为志愿者的工作、生活、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六)评估考核和表彰

省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产生的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的工作三方面进行及时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对其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由健康行动计划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志愿服务鉴定书》,并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2、主办单位将依据对各级项目办、志愿者个人工作的评估结果联合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项目实施单位。

3、省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成果上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

五、经费保障

1、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分别为研究生1700元、本科生1600元、专科生1500元,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具体手续由省项目办到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省项目办负责缴纳。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省项目办负责发放。相关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拨付。

2、志愿者体检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3、志愿者服务地的项目管理经费。服务地项目管理经费每人每年200元,分阶段拨付服务县项目办。

六、政策支持

2、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健康计划志愿者。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健康计划志愿者。在事业单位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各地要对服务期满非本地生源志愿者和本地生源在其他县区服务的志愿者同等对待,不得以“非本地生源”和“未在本地服务”为由,拒绝在当地或原岗位录(聘)用。

3、组织志愿者参加党政机关招录考试。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录健康计划行动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4、对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愿意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符合有关规定的,享有教师特岗计划的有关优惠政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及省内机关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6

一、目的任务

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按照“全面实施,快速启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积极迅速地把党务公开工作开展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的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强化领导体制,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系列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操作规程,在全县逐步形成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内容

按照平党务办发1号文件和县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全面公开。凡属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要列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一)各乡(镇):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及产业开况;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及其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决策、决定;干部推荐、管理情况;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乡)镇党委研究土地征用、计划生育、退耕还林、宅基地审批、村级财务乡镇统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班子自身建设及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务工作考核及被考核和奖惩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重大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等。

(二)县委机关和部门:在做好对全局和中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及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财务管理等普遍性内容的公开工作的同时,县委办公室还要对县委关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县委班子自身建设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办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理、落实情况等;县委办落实县委重点工作及督查情况;县委机关党建、管理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县纪委要对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领导干部述廉、民主测评情况;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重点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情况;“惩防体系”建设及年度廉政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公开。县委组织部要对党组织选举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的意见、问题查究、整改落实等情况;县管干部的提拔任用、任前公示及考察考核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人才库储备及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县委宣传部要对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进行广泛公开。县委政法委要对全县的对敌斗争、反、严打整治斗争、禁毒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重点公开;其他县委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也要进行及时广泛的公开。

(三)其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党组织抓落实情况;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具体事项的办理情况;干部民主推荐、管理、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务工作考核及被考核和奖惩情况;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及竞争上岗情况;评优选先情况;单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重大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等。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7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8

一、报告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定期不定期向市委汇报党建工作。市委将采取调研、座谈、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各党组织党建工作状况,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1、全年工作计划。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根据市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以正式文件向市委报告,同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部门。

2、半年工作汇报。每年7月底之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汇报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同时报送市纪委和市委有关部门。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措施。

3、全年工作总结。每年元月底之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就上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总结报告,同时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部门。内容包括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体会、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主要打算。同时,乡镇党委、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向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报告。

4、其他工作。各乡镇、市直部门和单位、市直企事业单位以及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建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应及时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报告。

二、联系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经常性联系,努力形成党建工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良好互动关系。

1、市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要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内设机构,并确定专人保持与市委组织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动态和信息,了解地方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要求。

3、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也要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对基层干部开展培训,市委组织部门要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4、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负责同志和党务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联系方式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如有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也要将分管领导、相关组室人员的联系方式通报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以便加强工作联系。

5、在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来人调研检查党建工作时,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应提前向市委组织部通报。市委组织部应主动约见,沟通党建工作情况,交流意见建议。

6、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应将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方面的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也要加强与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及时通报在敦单位党建工作情况。

7、中央、省属在敦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双重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涉及干部调整、任免的事项,应当事先与市委沟通,并报告干部的有关情况。

三、会议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等有关会议。

1、民主生活会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一般应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进行。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也可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的安排进行,但事先应报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意。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与市委的衔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应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派人进行具体指导,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向市委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同时向机关工委报告会议情况。

2、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

(1)各乡镇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一般应于党委、总支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在召开委员会前,由党委、总支的主要领导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委、总支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市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各单位党委、总支与市委沟通之后,应及时召开委员会形成决议,并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一个半月前,向市委正式呈报《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请示》。

(3)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委、总支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可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如有必要,市委也可指派组织部门安排专人指导做好大会筹备工作。

3、工作座谈会。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委、总支、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委、总支每年至少要召开二次党建工作座谈会,了解情况,加强沟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并根据座谈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

4、党建工作有关会议。市委要将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建工作与地方党建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召开大型党建工作会议、有关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时,应当通知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参加。

四、责任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建立健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度,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及时成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建立联合支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作用发挥不好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努力达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建工作目标。

五、考核制度

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及反馈制度。

1、考核内容。每年年终市委将按照年初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2、考核方法。要建立对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可单项考核,也可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中央、省属在敦单位的考核,市委每年年终派出考核组,根据全市党建工作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中央、省属在敦单位的考核,由机关工委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计划范文9

多年来,**长途传输局在各级文明委的关怀和指导下,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紧紧围绕通信维护、生产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在狠抓企业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风貌的同时,更要求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去实践;在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更追求制度的落实和效果。多年的实践已使该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体系,形成职工向上,制度健全,工作高效的局面。**年,该局机关被沙依巴克区评为“文明单位”,**年,再上新台阶,又被乌鲁木齐市评为“文明单位”。之后,该局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逐步努力,坚持不懈,于**年荣获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称号。为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该局立足于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努力使全区广大传输职工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提高,该局在不断加大对地、州、市传输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的同时,努力塑造“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团结协作、精心维护”的良好氛围。到***年6月,该局所属的11个地、州、市传输局中,已有奎屯、哈密、阿勒泰、和田、阿克苏、喀什、吐鲁鲁、乌鲁木齐市、伊犁等九个局获得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称号,使全区范围内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数量占到了全部单位的81.8%,其余两个局也都分别获得了地州市级文明单位称号。除此以外,该局还获得多项殊荣。**年,被原邮电部授予传输局全国邮电系统“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的称号;**年,传输局获得了自治区经贸委、宣传部联合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年原**长途传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少中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0**年,传输局党组被区直工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目前,**长途传输局所维护的工作量折合成光缆里程达人均47公里,居全国之首。这一切成绩的取得,应该归功于传输局常年来坚持不懈、扎实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归结起来,那就是对职工做文明职工的教育,对各基层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对全传输系统创文明行业的追求。这一切成为传输局在电信重组、深化改革的历史巨变面前,高效、平衡运转的坚强保障。到****年元月,该局又获得自治区级文明行业。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首要环节,只有机构健全,领导重视,才能推动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早在1994年,该局就已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局内机构和人员大幅调整的现实,及时调整了局“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兆瑞亲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一把手两手抓,在组织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责任。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职能小组,即“生产经营管理组”、“党建、宣教、计生工作组”、“综合治理组”、“后勤工作管理组”,并设了一名联络员(兼职),各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根据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乌鲁木齐及各地(州、市、县)传输局也相应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组织开展双文明建设活动。另外,该局还成立了“文明市民学校”、“计划生育”、“普法教育”、“精神文明考核”、“创建文明行业”等领导小组,乌鲁木齐地区及各地(州、市、县)传输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根据局政研会的布置,各单位还都成立了政研组,由一些关心关注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动态,并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组成,开展企业职工思想政治研讨活动。以上组织机构的建立,有力地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并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制定和落实计划规章

领导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确立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而各项规划、计划、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才能真正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实效。多年来,我局对此都十分重视,高标准,严要求,真抓实干,既有理论上的指导,又有具体措施加以保障,形成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月度安排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几年来,该局分别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九五”、“十五”规划》、《“三五”、“四五”普法教育规划》、《全区电信教育“九五”规划和2**0年规划设想》以及《文明行业(系统)创建规划》,描绘出了工作的远景,激发出广大传输职工建设精神文明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依据“规划”中的目标要求,又制定出每年较为具体的“计划”,通过每年的“计划”,将“规划”中要求达到的内容具体和量化,保证“规划”的届时完成。每年年初,局长代表党组在全区传输工作会议上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提出明确的奋斗目标,使“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任务一起下,两副重担一起挑,两个成果一起要”,成为**长途传输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特色。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拟订局各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并根据传输维护工作的实际制定了《物质文明建设实施细则》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细则》,即“双百分考核细则”,把对通信质量、财务指标的考核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融为一体,每年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并与各局的工资奖金挂钩,有效地保证了两个文明建设并驾齐驱、健康发展。从**年起,我局又将每年一次的“双文明”考核,改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将工作更加细化,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好的方法及时通报各局推广学习,使“双百分”考核不断由纸面上的考核变为各局实在的工作内容。

为使年度计划不落空,该局又将年度计划内容一一分解加以落实,做到月月有计划,事事有计划,一事一计划。并做到计划下达,专人检查,季度考核。我们每月各部室、中心有工作计划,有文明市民学校学习计划,政治学习计划;结合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而制定的计划有:每年五月的民族团结教育月计划,“建党”活动计划,贯彻**精神学习计划以及“三个代表”教育学习计划,学习吴登云事迹计划等等。计划内容的具体,计划制定的详细以及计划执行后的严格考核,成为**长途传输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注重实效的又一特色。该局把这些计划与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实施,并对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考核,考核与资金挂钩。为了防止考核走过场,该局还规定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考核小组的处罚规定。这些考核制度自1994年制订以来,一直沿用至今,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多年来,传输局经过不断制定、修改、完善,出台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度,并编印成册,有针对个人的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规定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标准,有针对每年分配入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入局教育制度”;还有针对中层干部的“干部交流管理制度”,以及行政、后勤、车辆等部门的管理制度,其中“大中专学生入局教育制度”为**电信部门的首创,并被**电信公司向全区各电信单位推广。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明确,避免了推诿扯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该局这样一个外勤单位,常年大量人员出差在外,然而这些规章制度的良好运行,使得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各岗位工作不受丝毫影响。企业良好的管理在改革中显示了神奇的力量,而各种规章制度的确立功不可没。计划和规章的制定和落实,已经成为传输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保障。

三、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说明一个单位能否顺利发展,领导班子是至关重要的。为此,该局着重在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素质方面下功夫。

首先,局领导班子十分注重理论学习。局领导除积极参加区电信公司举办的理论学习班外,十分重视局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把它作为培养教育干部,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的有效途径。并且做到每月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勤,坚持按制度办事。结合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个代表”、**精神教育,该局进行了扎实有效的工作,除了严格按以往制度办事外,专门购置了学习笔记本,人手一册,学习时认真记录,学习后写出心得体会,学习结束时,检查考核;学习采用讲座、讨论、专题发言相结合,通过100多课时的认真学习,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其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查防结合,教育先行。采用宣传栏、出黑板报、听报告、看辅导录相、知识竞赛、学习测试、座谈讨论、编印信息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廉政教育,重点是禁止用公款吃喝,防止,包括下基层接待标准,基建、财务、合同、采供、劳动管理、干部管理等内容。用以规范各级领导及重要岗位人员的行为。为压缩企业开支,反对奢侈浪费,局党组还对通信工具进行了清理,制定了报销标准和配电标准,下发到各单位。去年,该局还出台了《传输局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反腐败的关口和防线前移,将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避免党员、干部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根据中纪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这两年,加大了制度建设和检查力度。一是要求各地市传输局根据本局情况制定廉政建设制度,下发到各分局及关键岗位,二是在“双文明”考核实施细则中增加了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三是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全区的副科以上的领导,分局长和各关键岗位,都以签定责任书形式,约束个人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实践关口前移。四是按照区电信公司监察室的要求,充实和完善了全区副科以上领导的廉政档案,实行专人监督,专人管理。五是监察室全面介入该局合同签订的程序监督,确保各类合同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中进行,六是抓住九月党风廉政教育月的有利时机,安排专题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教育,加大教育的力度。七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实行企务公开制度,并对企务公开,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成立了领导小组。着重抓好企务公开工作。七是进行了效能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该局多年来一直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都广泛征求各党支部的意见,每次都确立明确的主题,党组成员都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后进行反馈,会上充满团结合谐的气氛,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局党组还努力抓好中层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养,及时调整中层干部,配备好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展开。

四、狠抓党的基础建设

党的建设是我们一切工作的中心,区传输局历来十分重视,常年的分散作业更需要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因此,我局有着深刻的认识,传输局机关党委,下设八个支部,每个支部由相关几个科室的党员组成,支部书记则由那些政治上坚定可靠、有敬业精神、工作扎实、群众基础好,年富力强,有影响力,感召力的同志担任。这几年,我们都在库尔勒局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了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及管理才能。多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机关党委的建设工作紧张而有序地顺利开展。首先是进行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在原有支部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对支委重新分工,建立健全基层党的组织。同时该局搜集了大量资料,制定完成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支部工作记录”,并下发到各支部,使各支部在召开会议、发展党员等事务上有据可依,规范操作,同时“党支部工作记录”,则将基层支部的工作细化、量化,便于进行监督检查,进而促进全局党建工作顺序、健康地开展下去。而后,在支部改选基本完成的基础上,**00**年6月28日召开了**长途传输局第一届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机关党委,委员由七位同志组成,对下属八个支部进行统一领导,使该局形成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坚强集体。

多年来,机关党委在狠抓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党的后备力量的培养,机关党委每年都举办了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由各支部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中推荐参加,学习班为每位学员颁发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并聘请了一批多年从事党务工作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授课,通过座谈、讨论等形式,使一批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志受到了深刻的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第二,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教育活动,为此,我局专门下发文件,并要求在全体党员中也开展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教育,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通过100多课时的认真学习,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同时,该局还建立健全了支部和党员的各种台帐,使我局的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第三,重视“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开展,划分了**0个“党员责任区”,确定了17个“党员示范岗”,通过了解,确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后,“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上的党员比以前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律意识和群众的监督意识也加强了。

五、从多方位,以多角度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该局紧紧围绕这一宏伟目标,抓住职业道德、敬业奉献这个核心,结合本局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1、结合时事,抓住热点,统一大家的思想

“三个代表”及**报告发表以后,该局积极组织职工学习,继而布置中心组、党支部和科室的学习任务,为抓好学习落实,该局制定了学习计划,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根据传输企业冬春季节维护工作相对空闲的实际,还举办了两期中层干部理论学习班,使大家深入领会了总书记的“三个代表”作为我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内涵。随着“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向不文明言行告别。该局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义务劳动,由各级领导带头,治理卫生死角,改观环境卫生。为使司机做到文明驾驶,该局组织司机学习交通规划,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不合格的司机进行了调整。通过努力,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劳动纪律得到了明显改善。

爱国主义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该局组织各种活动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教育各族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单位、爱岗位。围绕这一主题,该局组织职工观看了“较量”、“鸦片战争”,“离开雷锋的日子”、“生死抉择”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参观了“红岩魂”、“抗洪精神颂”等大型展览,并组织青年到烈士陵园祭扫,缅怀先烈,继承遗志,珍惜今天的幸福,共创美好未来。

2、进行“苦水精神”的传统教育

“苦水精神”是该局一辈传输人在六十年代创造的企业精神财富,是该局的局魂。它的基本特点是:红心向党、艰苦创业、团结拼搏、忠于职守、精心护线、无私奉献。“苦水精神”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传输人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先锋模范人物不断涌现。被誉为“沙漠红柳”的全国劳模,若羌传输局阿不都热衣木?尼牙孜同志,被誉为“老风口雄鹰”的奎屯传输局托里分局努尔扎提同志就是“苦水精神”培养出来的第二代传输人。每当年轻职工进局,我们入局教育的第一课就是讲企业的“苦水精神”,该局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对广大职工进行“苦水精神”的传统教育,就是要弘扬“苦水精神”,并根据时代要求不断注入新的内容并发扬光大。以便用我们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全体职工,特别是年轻一代,使企业的“苦水精神”代代相传,用企业的“苦水精神”培育出更多的传输精英。

3、利用已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该局自九十年代中期起,陆续创办了《**长线信息》、《工会信息》和《政工通讯》三个刊物,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报导全区上下的新生事物,尤其是《政工通讯》更成为进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基地。近年来,结合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学习,结合“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宣传,“三个代表”、“**”及学习吴登云等等活动,《政工通讯》以该局职工的视角,职工的思想谈出了自己的看法,教育更直观、更可信。前两年,该局购进了一套较先进的摄录像设备,自此该局的宣传手段有了极大的改进。该局自行拍摄了多部宣传通信设施保护以及企业发展等题材的宣传片,分发到各传输局,以多种语言在当地电视台广为播放,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六、坚持狠抓民族团结工作

该局民族职工约占46%,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局党组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问题,认为没有牢固的民族团结,就难以完成越来越繁重的维护任务。

首先,局领导班子带头讲团结。党组一班人带头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多年来各族领导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学习,遇事相互商量,形成了坚强的堡垒。领导深入基层检查工作,总是不忘讲民族团结,倾听民族职工的意见,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由于党组一班人的密切团结和表率作用,影响、带动和促进了各族职工间的团结。其次,是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和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党组一班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在**搞好民族团结是大局,社会稳定是改革开放的前提条件,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特别是随着**通信的超常规发展,通信光缆、卫星、微波的普遍使用,维护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加大,更需要下大力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目前,该局从机关到各传输局的领导班子都选配了不少少数民族干部,我们在举办各类培训班和派人到内地学习时都努力增加民族干部的比例。经过培养和教育,该局少数民族干部进步很快,很多人已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第三,长期坚持民族团结教育,特别是抓好每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几年来,该局每年都专门制定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计划,并通过出板报、办宣传栏、召开联谊会、座谈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该局还购买了《民族团结教育读本》,做到人手一册,经常学,以月促年,该局还组织职工参观了“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展览,观看“阿娜的生日”、“良心”等反映民族团结的影片,并组织座谈讨论,去年5月,该局聘请自治区党校民族理论教研室的束迪生教授进行精彩的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大家深受教育,活动受到好评,该局还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讲座全程录相,发放到全区各传输局,对全局进行一次广泛的教育。今年五月,是第二十二个民族团结教育月,该局制定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专题计划,开展了系列围绕民族团结的四个认同的宣传教育,出板报、开座谈会。通过宣传教育,全局上下民族团结之风已经形成,各民族职工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第四,大力表彰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近几年来,该局先后涌现出很多感人事迹,库尔勒传输局书记、局长资助少数民族特困职工子女上学;伊犁传输局职工买买提奋不顾身跳进湍急的洪水中勇救汉族少女朱爱丽,送往医院及时抢救不留名。该局抓住这些典型事例大力宣传,《政工通讯》、《长线信息》、《工会信息》都从不同角度进行报道。局党组还做出决定,对英勇救人的买买提同志进行晋级嘉奖,号召全区各族传输职工向他学习。几年来,**境内多次发生民族分裂事件,但高度分散的我局各族职工不但无一人参加,而且积极参加联防队、抢修队、忠于职守,确保通信畅通,为促进民族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七、加强职工培训,努力培养人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该局领导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专门就企业人才的培养,制定了《全区电信教育“九一”规划和2**0年规划设想》,并在《文明行业(系统)创建规划》中又作为一项专门内容提出。我局根据全区人员分散,人员出差流动比较大的现实,确立了三条人才培养的途径,(一)逐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二)鼓励职工在职自学、函授;(三)举办各种培训班,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全区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改观,适应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近三年来,该局从各类大中专院校接收的毕业生逐年增加,参加各级各类函授、自学职工达100多名,接受各类培训人员达800多人次,占职工总数的85%以上,为适应维护工作的发展,这几年,该局都组织“技术大比武”活动,通过技术比武,促进广大职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并选送技术熟练的同志参加了西北五省区光缆接续比赛,获得第二名,并又参加了全国电信光缆业务技术比赛,取得较好名次。近几年,该局已先后举办了三届传输局光缆技术大比武活动。通过各种活动,提高了全体职工的业务素质,为企业解决了技术力量短缺的部分困难,为企业今后的生产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全面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为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该局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干,建立了计划生育台帐,积极开展工作。该局在做好本局职工育龄人群管理的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人员的管理力度,做到在签订用工合同的同时,同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每年都与各部门签订计生管理责任书,这两年,还根据企业改革离退休人员年龄结构变化的实际,加大了离退休人员计生工作的力度,分几次入户走访,确保工作不留死角,每年各种计生资料齐全,每月按时参加例会,去年,还制定了专门的计生资料卡片下发到各传输局,统一各传输局计生管理。几年来,该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制度健全,资料齐备,经沙区计生办和炉院计生办检查,我局多年来一直保持了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称号。为此,该局还对有关人员实行重奖,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努力工作。

九、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局容局貌”

该局一向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内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综治办公室设在公安科,由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为防患未然,单位在不同岗位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多年来,该局的综合治理工作在积极围绕传输维护这个中心,抓好防范和侦破破坏通信线路案件的同时,更注重日常的宣传教育和安全保证。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学习“刑法”及其他法律知识,对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综合治理知识考核。二、请沙区公安局及消防局的领导给全体职工上防火常识课,并进行“防火”演练,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三、严格门卫和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四、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杜绝事故的发生。五、建立社会治安“文明小区”,健全文明小区的领导机构,制定17种制度。六、大张旗鼓地进行禁毒宣传教育,采用悬挂布标、出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七、积极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及时成立“四五”领导小组,按照**长途传输局“四五”普法规划,每年都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购买“四五”普法书,聘请专家进行普法知识座讲,每月学习一法,每季进行“四五”普法测试。局党群办对学习的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对测试情况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使广大员工学法、知法、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由于我们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组织严密,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已连续多年获得“综合治理”甲级单位的称号。连续三年,获得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

局容局貌是一个单位的外观形象。1998年10月,该局搬迁到这里,这里原先是一所学校,楼舍老化,而且局院绿化也很落后,我们按照政府“透绿”工程的有关要求,对院内进行了整治。院内三座楼都进行了装饰,院内绿化、美化也都搞完。并响应市委透绿工程的号召,沿街房屋全部拆除,换上了美观大方的铁栏,现在,整个传输局展现在人们面前提一个优美、整洁和现代化的办公环境。**00**年初,该局获得市绿化委颁发的花园式单位牌匾,同年4月,该局又获得乌市卫生红旗单位。

另外,该局的“形象工程方案”已经实施,不仅统一规定了全区通信传输及宣传的规格标准,而且对全区各传输局的局容局貌都做了统一形象策划,如使用统一的色彩,统一的格局等等,目前,**的任何一个地区传输局,都将以一个整齐划一完美的形象展示在人们面前,塑造**传输的崭新形象,创造**传输自己的品牌。

十、搞好军民共建,促进军民团结

在新的形势下,军民共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对于搞好军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自1995年与36344部队结成对子10来,利用该局业务相通的优势,以活动为载体,促进了双方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使得双方之间的军民友谊更加深厚,双方来往更加密切,虽然部队首长换了几在,但军民共建的情意始终没有断。每年双方都开展活动,相互走许慰问,交流信息,增进友谊。并根据该局当前与共建部队、武警部队一大队七中队、预备役通信团等三支部队建有密切联系的实际。分别在春节、八一等大的节庆期间,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分别由主要领导带队,与这三部队召开座谈会,并尽自己的所能解决部队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几年来,该局共向三个部队解决了二十多万元的通信施设和一些用品。**00**年,我局被沙区评为双拥先进单位。**00**年元月,我局又被乌市评为爱国双拥模范单位。

十一、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层出不穷

多年来,该局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已经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热情支持的良好局面,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成果。每年的元旦、春节、三八节都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谊会、联欢会,还举办保龄球、乒乓球、拔河、象棋等广大职工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活动,**00**年,该局组织职工参加了区电信公司举办的首次职工书画展中,有五名同志的十幅作品被选展,一位同志还获得硬笔二等奖,书法三等奖。**00**年5月,我局还参加了区电信公司举办的**电信职工“小灵通”杯篮球赛,在16个参赛队中,区传输局组织篮球队获得第四名的好成绩。**00**年,该局参加区电信公司举办的书画摄影展,我局有****幅作品入选。同时,该局还举办了“我是传输人”征文,共收到征文稿件6**篇。共评出15篇优秀作品。**月份,该局还向南疆巴楚地震捐款,向边坝县大骨节群众捐款达5万元。为一名病危职工捐款5**8**0元。同时,加强员工的文明素养教育。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教育,规范了员工的言行,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修养。每年公民道德建设月,该局都根据区电信公司和街办的要求,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出公民道德建设知识板报,张贴公民道德宣传条幅,制做市民文明公约牌,还组织员工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知识测试。使每位员工受到了文明市民和文明职工的系统教育。

十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企业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