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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法制宣传集锦9篇

时间:2022-04-29 15:19:31

派出所法制宣传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1

一、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多年来,办事处的普法工作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职能部门协调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成立了以办事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和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每年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个覆盖全办事处的工作网络,形成整体推动的合力。办事处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工作面临的特点和任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流动性大和管理困难以及社会治安存在隐患等特点,每年都将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列入整个办事处普法工作的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与全办事处的普法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办事处将普法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逐年调整增加普法经费。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经费落实,保证了我办事处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注重把握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特点,做到学法与用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

在普法工作中,我们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法律企业化”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如汇利日用品有限公司,建厂至今有十年历史,从来没有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少发加班费现象,积极交纳税、水电、房租费等。该厂还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劳动法等教育,2000多人的大厂没有发生过大的事件。

二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大力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守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企业和单位,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务工人员到哪里,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就做到那里,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凤翔厂有员工800多人,我办事处与妈庙派出所、妈庙村委会和工厂的管理层加强沟通,对工人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抓得较紧,预防计划外生育。我们还针对该厂工人因恋爱问题发生事故的教训,召开了工人大会三场,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工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向工厂宣传人性化管理的好处,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该厂劳资关系融洽,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三、注重拓宽法制宣传思路,努力把握宣传时机

我们注重拓宽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宣传的思路,把握宣传时机,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一是利用维稳综治工作中心人员多、力量大的优势,在大型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密集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二是充分发挥维稳综治工作站的作用,调动治保干部、调解员、辖区民警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基层法制宣传工作;三是利用横幅、标语、挂图、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四是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大型活动进行宣传。

众所周知,法制宣传对干部职工、党员队伍和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容易组织,对一般群众存在一定的难度,对外来务工人员难度就更大。原因何在?一是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工作较忙,既没时间也没心思参加宣传学习;二是他们是外地人,当地政府部门不可能强制他们参加学习;三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雇主一般是生意人,重生产效益,很少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宣传活动。这就决定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注重把握法制宣传时机,抓住宣传特性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见缝插针,普法宣传到企业。我办事处利用召开安全生产会、厂商会等机会,向老板和企业管理人员宣传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特别是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对企业的好处,动员企业主动进行法制宣传,并积极提供一些法制宣传资料。在争取企业支持的情况下,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策划和宣传。办事处企业办的同志经常在艺佳制衣厂工人上班前、工作例会、吃饭时间向工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抓住关健机会,组织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企业遇到难题需要我们协助解决的时候,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好时机。*年,一台资家具厂的一名外省女工在一寺庙中被杀,其家属十多人到工厂索赔,厂方要求我们办事处前往协助调解。我办事处和派出所民警等组织该厂工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如何保障人身安全,外出时的注意事项、企业应为员工购买什么保险等等作了宣传,收到较好的效果。今年五月,一工厂两名外来工因恋爱问题发生矛盾,男方将女子割喉杀死,男子自杀未遂。派出所在处理案件时要求厂方配合我们排查矛盾积怨,并对职工开展人生观、恋爱观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法制宣传。事实说明,通过一些特殊的、影响较大的事件,及时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取得的效果都非常明显。

——与各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争取企业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办事处与各派出所、消防中队、村(居)委会经常联合起来到各企业进行交流了解,加强联系,建立工作感情,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厂方遇事需要办事处帮助解决时,办事处全力协助;办事处有工作需要厂方配合时,厂方自然也积极配合。如佳迪玩具厂,凤翔、艺佳制衣厂等,厂方老板与办事处关系都相当好,只要办事处部署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老板立即交待管理人员配合宣传。

四、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办事处紧密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大胆创新、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一系列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特点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和提高了全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法治澳头”、“和谐澳头”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利用企业会议组织宣传。针对外来人员在本地接受各种常规法制教育比较少,组织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比较难的情况,我们与辖区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利用企业开会时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法制教育。

二是利用放电影宣传。采取在公共场所以放映与法制有关的电影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寓教于乐,既丰富了外来人员的业余生活,又使他们受到法制教育。*年共播放宣传教育片8场,今年以来已播放了5场电影。

三是利用室外宣传栏加强宣传。主要是充分利用澳头体育公园文化教育长廊加强宣传。从2004年至今,办事处共悬挂普法横幅、标语600多条。我们在体育公园文化教育长廊定期将有关法律宣传内容张贴在宣传栏上,不少外来人员从中受到教育。

四是利用有线电视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澳头电视广播站在节目间隔期间播放法律知识,号召各单位和全体群众积极参与普法学习。《物权法》颁布后,我们选取了一些条文在电视上宣传,使大家对法律有所了解,让社会群众和外来人员从中受到教育。

五是充分发挥各派出所在普法教育中的骨干作用。每个派出所都有一个法制辅导员,主要是负责学校、工厂的普法工作,他们定期到这些单位进行法律辅导。如南边灶派出所,在中海壳牌项目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数量较多,该所法制辅导员利用公司或施工队集中时间,提前半小时为外来务工人员讲授法律知识。我办事处非常注重对各派出所的支持,2004年至今,办事处逐年增加各派出所经费,4年共增加60多万元,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供了物质保证。

五、注重拓展覆盖面,扩大影响力

我们将法制宣传教育触角向农村延伸、向企业延伸、向社区延伸,真正做到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属地有人管、行业有人抓、基层能落实,努力消除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盲区和“死角”。

——加强对流动性大和不定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针对近年外来务工人员增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在澳头辖区社区内,扩大办事处文化公园的法制宣传栏版块,并由原每季度出一次板报改为每2个月出一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以案说法,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员在空闲时到这里学法,收到良好效果;各村委每月出版一期法制宣传栏,宣传《宪法》、《劳动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各村(居)调委会、治保会不定期对本辖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并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在今年辖区的几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办、办事处调委会、村(居)各调委会、村民小组组成排查小组进行排查,对出租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做了较细致的法制宣传工作,做到维稳与普法相结合。澳头辖区的各有关部门,如国土所、工商所、税务所等,经常在人员流动大、外来务工人员密集的地点进行专业法规咨询和宣传,既方便了群众,又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法律服务。

——通过工厂负责人和员工代表加强宣传。澳头辖区大大小小有工厂20多间,为更好地维护一方治安稳定和保护工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联系和商议,办事处组织了这些工厂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代表到办事处会议室,由办事处法律顾问对他们进行相关法律讲解,发放相关政策、法律等资料,并要求他们回去对员工进行大力宣传。同时,要求每个厂家结合实际设置法制宣传栏和若干名文化程度较高的法制联络员,让员工更方便更快捷更广泛地接受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我们还经常组织人员到各工厂,了解工人的生产生活情况,与管理人员和工人代表交流和座谈,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为他们解决涉法的实际问题。

——对散居村(居)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强宣传。我们通过村(居)的治保、调解干部做好村居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宣传工作。办事处经常组织各村(居)治保主任和调解主任、各厂主管等人,通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今年上半年,我们召开了三次综治工作会议,总结了工作成绩,查找当前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推广了一些单位的好做法,兄弟单位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从而增强了治保、调解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做好散居各村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实践证明,哪个村的治保、调解干部工作到位,做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工作积极,那个村的治安形势就比较好。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2

一、 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此,我们把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以强有力的组织来保障。组成了由所长牵头,分管副所长和消防专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办公室。各社区警务室和各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确定专人分管。为增强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与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把消防安全列入社区警务室的考核内容等形式,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警务室和企事业单位,并实行隐患事故排查责任制,每月不定期开展突击消防检查。与此同时,还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及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根据“清剿火患”战役、“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行动、“第二届亚欧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等内容要求,派出所利用节假日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共举行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10期,培训人员1200余人,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每月对派出所社区民警及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真正让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一位群众的心中,提高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的防火救火意识及遇到火灾该如何及时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这些消防安全宣传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派出所在市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共同采取以广大人民群众、中小学校、重点单位为主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势和传播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要求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密切配合,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消防宣传教育融入到“平安县市”创建工作之中,通过创“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活动,把消防知识送进千家万户;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派出所领导要求社区民警担任辖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不定期的对辖区学校进行消防检查,定期开办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班,提高青少年的消防意识,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带动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利用春季,对辖区建筑工地、工棚、集体宿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派出所每季度在社区的宣传橱窗张贴消防知识宣传内容,通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人们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律制意识。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3

一、着力拓展基层消防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发挥“三个角色”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下辖2个镇和1个街道,总面积为160平方公里。区内有1个消防大队,下辖1个执勤消防中队,区内还有3个派出所,全部建有警务室并落实专职消防协管员。就目前而言,全国各地对于基层消防协管员的定位更多的是仅限于消防检查监督员这一角色,今年来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大队做出大胆尝试,将消防协管员的角色延伸为消防执法监督员、灭火救援战斗员和火灾预防宣传员等“三大员”,进一步扩大防、灭火工作的辐射面。

角色一: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协管员派驻派出所,辅助开展消防执法监督工作,这是“消防协管员”这支新生力量“诞生”的根源所在,也是对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实施立体化、全方位消防监督体系的最重要环节。度假区大队注重督促和指导基层消防协管员严格执行消防执法监督工作职责,积极推进社区和乡镇农村的消防组织、制度、宣传、检查、设施、档案建设等基本工作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消防管理、教育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消防监督管理失控漏管的问题。

角色二:灭火救援战斗员。消防协管员具有熟悉辖区地形环境和水源道路、距离火场近、出动速度快等诸多优势,一旦所在地发生火灾,能闻警而动,快速到达。度假区大队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同时,注重资源整合,把分散的派出所保安消防员、民兵兼职消防员、农村志愿消防员等地方消防队伍灭火力量组合为完整的灭火网络编成,建立了调度和作战网络体系。并重点把各派出所的消防协管员纳入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积极发挥基层消防协管员参与火场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今年7月7日,苏州市光福镇封浜银矿路口一民房发生火灾,派出所消防协管员顾文良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火场,及时带领联防队员对火灾实施扑救,在度假区执勤消防中队到达之前成功阻止了火灾的蔓延扩大。

角色三:火灾预防宣传员。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预防火灾的最直接而有效的做法是帮助广大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度假区大队注重把防火宣传工作纳入消防协管员的绩效考核,在每季度组织对派出所警务室各项工作实施检查时,新增对辖区实施消防知识普及调查摸底工作,并占较大比例。此做法,潜在地促进了基层消防协管员将防火宣传工作引进日常开展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及日常生活交注中,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教育氛围。并通过他们进行消防宣传工作,以及在生活中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消防宣传工作逐渐渗透到工厂、社区、农村……,渗透到辖区各个角落。

二、着力锤炼基层消防协管员的基本素质,狠抓“三项练兵”

苏州度假区大队的工作实践证明:把消防协管员的定位扩延为防火、灭火和宣传这三个职责应该是提升消防协管员效能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成效的举措之一。度假区大队在尝试拓展基层消防协管员工作职责的同时,注重锤炼好基层消防协管员的业务、礼仪和作风,着力提升整体素质和综合本领。

1、狠抓业务训练。一是着力于提升消防执法监督水平。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基层消防协管员做到“三掌握、一增强”,即熟练掌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增强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能力,重点掌握相应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掌握本岗位监督执法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消防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法律文书填写认真规范,能够熟练运用消防监督管理数字化系统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消防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着力于提升灭火救援实战水平。扎实组织基层消防协管员参与两盘水带连接、灭火器使用、人员疏散等基本技能训练,并有计划地安排基层消防协管员参加执勤消防中队的执勤灭火工作,从中积累经验,提升灭火救援本领。三是着力提升火灾预防宣传水平。首先组织消防协管员深入学习和掌握火灾预防的基本常识,并通过开设摸拟消防宣传课堂,让消防协管员具备消防知识授课本领。其次组织消防协管员深入研究开展消防宣传的方式方法,积极交流经验,广泛拓宽渠道,确保能够形式多样的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2、狠抓礼仪练兵。消防协管员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开展工作,其言行举止影响着公安消防部队的整体形象。度假区大队注重深入开展以警容风纪、涉外礼仪、队列训练、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警务礼仪练兵活动,通过整仪容、练姿态、讲文明用语等训练,在着装、执勤、接待群众等方面做到警容严整、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进一步提高消防协管员执法服务水平,树立举止端正、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3、狠抓作风养成。基层消防协管员的编制不同于现役消防官兵,但其属于是公安消防部队的一分子。度假区大队狠抓消防协管员的作风养成,广泛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条令、“五条禁令”以及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基层消防协管员中营造学条令、用条令、守禁令的良好氛围,从生活点滴抓起,严格培养基层消防协管员的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作风。

三、着力提升基层消防协管员的工作效能,强化“三项机制”

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是提升基层消防协管员工作效能的重要保证。度假区大队重视日常管理、工作交流、绩效考评等机制的建设和执行,并取得成效。

1、严格落实日常管理机制。度假区大队积极将基层消防协管员纳入派出所的管理体系,同步开展考勤、考评等工作,确保消防协管员的正规化、规范化开展工作。并注重督促基层消防协管员按照部队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按章办事,不越法,不违规。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4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契机,以“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断通道、截网络”为目标,以严厉打击犯罪、整治毒情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为重点,以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为基础,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在全乡掀起禁毒工作热潮,全力遏制我乡问题的蔓延,切实维护和促进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我乡禁毒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乡禁毒领导小组:

组 长:__*

副组长:__*

成 员:__ __

2015年禁毒工作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彻底澄清吸毒人员的底数;二是严厉打击犯罪;三是吸毒人员滋生率大大减少;四是严重地区和重点场所得到有效整治;五是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评价大大提高。

(一)、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乡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一次禁毒工作,每半年对乡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年终组织人员按照《禁毒工作考评细则》的要求对各村、各单位的禁毒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为契机,采用多手段宣传,开展禁毒警示教育,在全乡形成良好的禁毒氛围。一是在禁毒日当天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7000份以上,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设立禁毒宣传橱窗1个,悬挂禁毒固定宣传标语1条以上,张贴小标语30条以上。三是要加强青少年的禁毒预防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中、小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各学校必须组织全部学生观看禁毒警示教育片三次以上,每个学期要讲授禁毒教育课一堂以上,每个学生要写好禁毒心得体会。四是要加大对新型危害的宣传力度,面向吸食新型高危人群和娱乐场所,组织防范集中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防御能力。五是加强对农村和外出务工人员生产生活集中地区的禁毒预防教育。六是要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项禁毒宣传教育,使其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进娱乐场所、进单位。七是组建禁毒工作志愿者团队。八是确定禁毒联络员5人以上,积极为公安部门打击犯罪提供有用的线索。

(三)、切实加强禁毒防范和禁毒基础工作。一是要彻底澄清我乡吸毒人员底数。各村、派出所要按照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彻底摸清我乡吸毒人员的底数。二是要积极开展“无毒村”的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达到不让滋生的效果。三是要落实“四位一体”帮教措施,各基层党政组织必须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简历“四位一体”帮教体系,积极配合派出所对吸毒人员定期进行尿检,配合卫生院对吸毒人员进行药物维持治疗。四是要加强对艾滋病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各村、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和卫生院对艾滋病吸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和危害。五是要切实抓好社区戒毒工作,各戒毒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基层组织和派出所按照社区戒毒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协议的吸毒人员一律强戒。

(四)、切实加大犯罪的打击力度。派出所要坚持“严打方针”,以“破大案、打团伙、捣网络、抓毒枭、追财产”为目标,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打击任务。一是要重点抓侦查破案,派出所要以摧毁贩毒团伙和贩毒网络为重点,强化专案经营,进行组织打好破案攻坚仗。二是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稽查网络。三是要发挥法律的威力严惩犯罪,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案件的查处力度。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武器,提高办案质量,快侦、快诉、快判案件,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

(五)、切实加强重点整治工作。一是要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二是要重点整治娱乐场所和人口聚居区域,对涉毒问题严重的要实行分级分类整治,结合严打整治活动,适时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一)、强化认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乡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禁毒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明确工作职责。派出所负责人为打击吸毒、贩毒第一责任人,

司法所负责人为禁毒工作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乡党政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禁毒工作,定期听取禁毒情况汇报。(三)、加强检查督促。乡禁毒办要组织督导组对各村、各单位开展禁毒工作检查督导,定期开展调研活动。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5

团派急于发动武斗

1967年4月,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分裂为两个对立的群众组织:井冈山兵团总部(团派)和414总部(4派)。两派在一系列问题上针锋相对。1967年底,两派开始一些小规模的武斗冲突,互相袭击对方的场所和绑架对方的有关人员。1968年1月至4月,冲突不断加剧,4月下旬,团派扣押4派重用的一些原清华干部。作为报复,4月20日,4派绑架站在团派一边的原清华干部陶森,并决定于4月23日在礼堂召开批陶大会。团派决定反击,百日大武斗由此开始。

团派之所以要发动大规模武斗,主要在于:(1)3月24日,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被打倒后,团派急于把他们与4派挂钩,鼓吹杨余傅的黑后台就是414黑后台,团派头目想方设法使中共中央直接过问清华问题。(2)3月27日,北京大学以聂元梓为首的新北大公社挑起武斗,战胜其对立面北大井冈山派。中央小组支持新北大公社,使聂一伙由不利转为有利。团派头目想借用北大的经验,通过决战性的大武斗,逼中央表态支持自己,从而一举压垮4派。(3)4派抓走陶森,“点燃”团派引爆大武斗的导火索。4月21日零时,团派宣布在4派根据地之一及关押陶森的地区―科学馆周围实行宵禁,团派千名群众还举行了抗议示威。同日,团派数次召开武斗会议。对是否包围、攻打科学馆并对其断水断电进行讨论。蒯大富指出,清华两派斗争一年多未见分晓,最后解决总是要伴随大武斗,先下手为强,谁早谁主动。团派作战部长声称,宁可伤亡500人,也要攻下科学馆。尽管会上有些人反对武斗,但还是通过当日夜间包围科学馆的决议,会后,团派几个分部群众经过讨论,拒绝执行此决议。4月22日,为抗议团派头目和某些群众的“软弱”,团派广播台及前哨广播台“罢工”。同日,团派多次召开会议,统一在武斗上的思想和步骤,在深夜举行的总部扩大会议上,蒯大富分析形势,讲明得失利害,“只要我们挑起武斗,扩大事态,就迫使中央表态,于我们更主动”;“清华的问题不只是清华的问题,非中央过问不能直接解决”;没有武卫就搞不了文攻;“再不搞武斗,革命干部从此就要离开我们,战士们也灰心丧气,纷纷不干了”;“我们的队伍就要分裂、”。会上,决定立即实施封锁科学馆、占领礼堂的行动,成立6人组,组成“文攻武卫指挥部”,并对有关头目和队伍做分工、部署。为防止走漏风声,在当夜零点左人占领礼堂并从地下管道运进大批钢管制成的长矛后,会议人员才得以离会。值此之际,团派做好了大武斗出击的充分准备。

双方的进攻与防御

4月23日。凌晨,团派占领礼堂后,又占领新、旧水利馆。清晨,团派保卫组发出封锁礼堂区、指责4派向礼堂偷运480根长矛的1号通告。4派占领旧电机馆,并相继占领动农馆、土建馆、汽车楼。团派决定攻打旧电机馆,这关系到两派在礼堂区的势力对比。从9时至15时,团派出动上百人攻打并占领了4派数十人守卫的旧电机馆,双方动用了石块、瓦片、硫酸、长矛等,约有50人受伤,自即日起,两派在几天内加紧抢占学生宿舍和教学楼等。在抢占活动中,一些人被追打而跳楼致伤。4月24日至28日,两派不断打砸对方的办公场所,破坏对方的广播设施,查抄对方一些教职员工的住所,加强斥责对方的宣传攻势,构建武斗工事和修筑路障等。其中25日晨,团派数百人进攻科学馆,28日晨攻打8号楼,均遭失败。27日,4派被俘人员姜文波(土木建筑系学生)乘看守不备,从2号楼关押点刚逃出,因被追赶而跳楼,头部先触地,死亡。29日中午,团派200多人和四辆卡车去9饭厅抢粮,遭遇4派60多人的拦截,双方用长矛、石块等激战。团派一卡车朝4派队伍冲去,从4派人员谢晋澄(自动控制系94班)身后压过其右胸至头部,谢当场死亡。

至4月底,清华已有60%的人员离校逃难。从4月底至大武斗结束,两派不断从外地、外单位运进武器,并且大力制造、生产各种土武器,如土炮、土火箭、土炸弹、土手榴弹、长矛、燃烧瓶、弹弓车(强弩)、地雷、枪支、匕首以及用拖拉机改装的土坦克和用汽车改装土装甲车等。团派成立了国防工业办公室(“国防工办”)专门负责试制、生产完全用于武斗的武器。

5月下旬,团派攻占材力馆、土建馆等地。4派攻占工字厅等地,并摧毁团派多处工事和路障,破坏团派占领区的电话线路,双方各有人员负伤和被俘。两派各以多种方式表示绝不妥协的决心,如5月5日,4派上千人在天安门广场抬着谢晋澄尸体举行集会和游行,表示一定向团派讨还血债。5月10日,4派在动农馆前再次举行批斗陶森大会。团派文攻武卫指挥部紧急命令,调动四辆土装甲车和200多名武斗人员冲击会场。两派运用砖头、石块、铸铁和钢料制成的试件、长矛、钢枪等进行拼杀。4派投掷了数枚土炸弹。两派有许多人负伤。

5月中旬,4派占领焊接馆、工物系馆和整个主楼等地,团派占领9003大楼、综合机械厂等地。两派各有上百人的队伍向对方有关据点进攻,均遭失败。14日20时多,4派人员孙华栋(无线电系01班)骑车途中,被团派人员绑架至一教楼,遭毒打,内脏被打坏,全身80%皮下出血,左腿骨折,两臂打碎,约9小时后死亡,15日上午,团派人员把孙之尸体送至阜外医院,逃之夭夭。一周后,4派得知前去认领,并于26日抬着孙之尸体进城游行示威,抗议团派暴行。19日,4派绑架团派总部常委陈育延,6天后陈疾病复发,释放。大武斗期间,团派声称4派组成暗杀团要暗杀蒯大富等人,4派指责团派试图绑架或伤害外出的4派头目。

5月30日的大武斗

5月下旬,两派继续攻击对方的据点或要塞。25日、29日团派多次开会,商讨并筹备以武斗“纪念”1967年5月30日团派革委会流产一周年,以雪对4派扼杀该革委会成立之仇,并且确定4派占据的东区浴室为攻打目标。蒯大富等团派头目多次对该目标进行侦察。东区浴室不仅是4派粮仓之一,而且与5、12号楼互为犄角,构成4派在清华东北区的战略要地。占领它,既可控制4派人员就餐的9饭厅,又可威胁5、12号楼,还可切断东区与主楼在校园墙外形成的小道。

5月30日3时(一说3时30分),蒯大富在清华电厂拉断总电闸,作为进攻信号。选择此时是为了“纪念”去年同日同时,团派广播台广播不来清华参加革委会成立大会而致使成立活动夭折的通知,矛头所指,昭然若揭。天亮前,团派的进攻因被东区浴室的4派守军提前发现而未成功。天亮后,团派手持长矛、大刀等200多人的队伍轮番进攻,4派守军拼命抵抗。4时30分,主楼区的4派100多人前去增援,与团派的阻击队在东大操场西边路上遭遇。5时许,4派人员卞雨林(化学系03班)左肩胸中了团派射出的箭矢(体育比赛用箭),约20分钟后死亡(一说箭头涂有氯化钾)。5时后,4派第一次出动土坦克,掩护60余人冲锋增援,在东大操场西北角路口与许恭生(冶金系焊82班)指挥的10多人的团派队伍交战。许在混战和撤逃中被绊倒,4派许多人上前用长矛乱刺,许身上被刺中20多处,腿股动脉和肝脏被刺破,死亡。团派对东区浴室的进攻分为四个梯队:一梯队试图以梯子压上浴室房顶,二梯队在9饭厅屋顶上向浴室投掷石头砖块,三梯队在地面上用弹弓车射击浴室并阻止5、12号楼的4派援军,最后,四梯队在浴室内外燃起大火,致使该浴室完全烧毁。进攻中,团派准备用轻机枪对付4派守军,并试图用土炸药包炸毁前来增援的4派土坦克,因炸药失效(一说4派切断引爆线),未成功。团派头目几乎全部亲临现场助战或参战,其武斗指挥人员在9饭厅数次召开前敌会议,协调攻打步骤。7时15分许,团派使用燃烧弹、汽油瓶、硫酸瓶等从外部火攻浴室。9时许,团派队伍从北边、西边攀梯冲击,把4派守军逼至浴室二楼屋顶,双方展开拼杀。团派人员段洪水(修缮科工人)被刺中头部,摔下死亡,团派有多人在屋顶拼杀中摔下致重伤,其中一人瘫痪。12时许,团派调集数百公斤汽油泼入浴室,塞入大量草垫、木桌椅凳和干辣椒,从内部燃起大火,久攻不下。消防队5辆消防车赶来救火,被团派阻止,大火愈烧愈旺。13时许,经过喊话劝降,使4派守军打着白旗下楼。

在团派攻打东区浴室之际,4派总部采取“围魏救赵”之计,调集大批人员,攻打团派占据的一教楼。4派掷燃烧弹、汽油瓶等,使一教楼燃烧起大火。团派守军拼命抵抗,击退4派的多次进攻。14时,4派总部给、、、陈伯达、康生、、谢富治等人紧急报告,要求制止团派武斗,营救被俘人员。深夜,5、12楼的4派人员被迫撤至4派“中心根据地”―焊接馆。至此,团派控制了清华80%地盘。校内非武斗人员纷纷离校。

5月30日大武斗持续近11个小时,是百日大武斗中两派损失最大、伤亡最重的一次武斗。团派投入300多人,亡2人,4派投入近300人,亡1人;两派共有200多人负伤。虽然东区浴室被攻克,但是仅有21人的4派守军却使团派付出了惨重代价,超出此次大武斗发动者的预想,并使得团派日后再也不敢向4派发动大进攻。

6月,尽管两派基本都处于武斗“休整”阶段,但是,加紧了在城区许多公共场所和重要机关住地进行抨击对方的宣传攻势(如贴大标语),并多次造成两派人员在城区不期而遇的殴打械斗。两派还不分昼夜地出动游击人员,武装偷袭或骚扰对方据点,破坏对方有关设施,例如,炸毁对方生产武器的机床;在对方生产武器的车间悬挂手榴弹;对正在就餐或工作的对方人员进行爆炸恐吓等等。6月19日团派岗哨向8号楼开枪射击,武斗升级,进入枪战阶段。6月30日上午,8号楼的4派人员全部撤往科学馆,与团派队伍在礼堂东面遭遇。双方动用了手枪、手榴弹、长矛、石块等。4派掷出的手榴弹炸伤团派近10人,4人重伤,其中一人腿被炸断,另一人肠子被炸坏。团派总部遂决定武装封锁科学馆,凡有出入者一律开枪射击。4派总部宣布处于“一级备战状态”。

7月上旬,团派头目针对下属武斗人员恐开枪打死人负责之事,多次声明:“打死人由总部负责,不由个人负责。”团派武装封锁了4派校外的惟一通道―东门及周围地区,并用试制的土迫击炮轰炸科学馆,未成功。7月4日2时许,设在闻亭(为纪念闻一多先生而建)上配有探照灯、四周有电网和雷区的团派地堡岗哨发现科学馆后门附近有人影移动,黑暗中,开枪击中4派人员朱育生(土木建筑系房01班),子弹从背部左肩胛打进,从左胸上部射出,科学馆内人员发现朱躺在地上时,朱已死亡多时。7月5时9时许,一教楼西北小土山(原王国维先生纪念碑在此)上的团派地堡值勤人员向科学馆后门开枪,击中正在交通壕中修工事的杨志军(电机系01班),子弹打断右颈部动脉和气管,口、鼻颈部流血不止。杨中弹30分钟左右死亡。7月6日11时多,杨述立(动农系实验员)乘4派土坦克去采购,从动农馆出发,在塑像东侧至主楼的大道上,遭到设在校卫队的团派地堡的射击,穿甲弹穿过铁甲,击中杨心脏大动脉。杨流血过多,死亡。

7月7日4时,针对团派自4月以来时常切断4派据点的输电线,4派人员在清华园外1.5公里远的双清路,炸毁通往清华校内的3.5万伏高压输电线杆多处,致使清华园及中关村95家单位停电4小时之久。16时,4派近百人在天安门前召开“呼救大会”并抬着杨述立尸体,在天安门、前门、北京市公安局和市革委会所在地以及使馆区游行,抗议团派暴行,向中央等有关方面施加压力。

7月9日8时30分左右,团派武斗人员用大弹弓向科学馆四楼(四楼基础上是木制结构)顶层上的广播喇叭支撑木架抛掷燃烧瓶,燃起大火。四楼北、南部先后烧塌,站在礼堂屋顶都感到火势灼人。9时,设在科学馆中的4派电台致电北京卫戍区司令员,紧急呼救。9时许,蒯大富发表广播声明,敦促4派投降。团派广播台喊话劝降20余次,说大火是4派自己放的,是“新的国会纵火案”等。10时许,消防队前来救火。经团派刁难、检查后,12时多才进入科学馆。团派还派自己人化装成消防员,进入科学馆进行“战地”侦察。团派限令消防队须18时前撤离,消防队撤离时又受到检查,团派迅即重新封锁科学馆。

7月16日10时30分,4派从动农馆掘往科学馆的地道(未完工)被团派从掘进端处爆破炸毁。团派从炸塌处往地道内灌水、投手榴弹、俘获一名4派施工人员。此次爆破使4派团部营救科学馆的突围计划最终破产,科学馆内,惨不忍睹。两具尸体无法运出,早已腐臭。20多名伤员伤口感染、恶化。整整100多人在火炎之中,为防止枪击中弹,只能挤在楼道内生活。20多天里,未运进点滴食物和蔬菜,临时掘的一小口水井,远不够使用。

7月18日12时许,钱平华(自动控制系82班)从苏州家中返京回校。因不知东门已被封销,从该门进入,行至西主楼东侧,遭团派9003大楼据点枪击,子弹从左前臂射入,从后臂飞出,横穿胸部,击中主动脉、脊椎及肋骨,肺部穿孔,死亡。

7月上、中旬,清华园内枪声不断,多人被击伤。

宣传队进驻清华

进入7月后,北京市革委会多次召开有关制止武斗、宣传并贯彻中共中央“7・3”布告(关于制止广西武斗的布告)精神的有关会议,准备在中关村召开制止武斗群众大会和派遣宣传队在高校地区进行宣传游行。谢富治指示团派提交关于制止武斗的方案,并向团派头目打招呼说可能要派工人游行队伍进清华宣传。7月6日至25日,团派总部召开数次会议,讨论制止武斗问题。团派一些头目强调:“7・3”布告不适用于清华;团派与4派的武斗有特殊性;团派必须用攻占科学馆的既定事实来取得武斗后的优势。团派总部向市革委会等有关方面提出停止武斗的三个条件:由北京卫戍区正式逮捕4派核心人物;由北京卫戍区派部队进校制止武斗首先要拆除科学馆工事;由中共中央、中央小组和市革委会直接解决清华问题。团派对中共中央及北京市革委会关于制止武斗的指示并未予以足够的重视,至少没有做出应有的预测,更不用说做出切实的响应了。相反,6月下旬以来,势力相对弱小的4派多次(最后一次是7月26日)要求中共中央及北京市革委会派宣传队进驻清华,或对清华实行军事管制,以求真正打破团派在清华的霸主地位,结束武斗,从而结束自己的被动地位。

7月26日17时30分至次日凌晨2时,北京市革委会在北京新华印刷厂召开宣传队开进清华大学的动员大会,市革委会负责人和约有63个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迟群在以后多次讲到:向清大学派遣宣传队是亲自决定的,从落实这个决定到宣传队开进清华园前后用了不到20个小时。

7月27日清晨,北京61个单位3万多工人组成的“工农思想宣传队”(最初称“工农兵思想宣传队”,后称为“工人、思想宣传队”)从各自单位出发,奉命开往两派武斗人员总共600多人的清华大学,进行制止武斗、拆除工事、宣传“7・3”布告等文件的工作。该宣传队的领导实际上由中共中央警卫部队(8341)在京一些单位的军代表担任,他们负有特殊使命。约9时至10时,宣传队各路队伍抵达清华南门、西门(主要队伍在此)及东门。宣传队指挥部要求全部队伍必须于11时开进清华校园。团派上上下下对这突如其来、声势浩大的宣传队,事先毫无所知或准备,把数万人的宣传队讹传成10多万,但他们十分明白,宣传队的开进意味着团派称霸清华的结束。团派作战部部长带队带武器赶至西门阻拦宣传队。后来,由南门等处先进来的宣传队开通西门,才使整个宣传队于中午时分进入清华园。宣传队下属8个团按预先所定计划,差不多同时开赴各自任务所在的方位,以分片包干而不是逐一推进的方式迅速完成了对两派各据点的“分割”和“包围”,发起宣传、喊话攻势,以众多的人势(整个宣传队与两派武斗人员之比约为50比1),把遇到的武斗人员团团围往(实为扣住),进行宣讲工作。同时,宣传队开始拆除工事,清除路障及铁丝网、电网等。

蒯大富扬言“以死一拼”

11时30分,北京市革委会负责人电话通知扬言“以死一拼”的蒯大富(因蒯不在,让人转告):宣传队要开进清华,团派要大力支持宣传队。12时多,接到团派多处据点告急的消息后,蒯大富在静斋召开团派总部会议,决定:1.紧急上告市革委会和中共中央;2.命令各据点抵抗宣传队,必要时可使用武器。团派头目已意识到团派到了生死关头,通过电话以及派小孩穿过宣传队重重包围队伍,把抵抗的命令传达到团派各武斗据点。14时多,蒯大富赴市革委会“告状”,结果与市革委会负责人大吵一通,扬言团派“以死一拼”。晚饭后,在谢富治、吴德、宣传队代表与蒯参加的会议上,谢命令蒯:停止武斗拆除工事,上缴武器,撤出武斗据点;并指示蒯与宣传队代表一起立即回清华实施上述命令。

中午时分,宣传队进入科学馆,查缴4派武器, 馆内人员全被带出,宣传队抵近礼堂时,团派人员引爆地雷。经过谈判,宣传队被允许进入礼堂里,在礼堂里宣传队搜查出一些武器及武斗工具。宣传队又在甲、乙、丙所搜出大批雷管、炸药、长矛和自制枪支等。此后,宣传队在电厂与团派对峙,团派头目下令开启电网电闸,以阻止宣传队进入电厂。

从13时多至深夜,团派用石块、长矛等向静斋后门的宣传队冲击,使许多工人掉进荷花池(即朱自清先生著名散文《荷塘月色》中的荷塘),关押并毒打40多名工人、军代表,并追击甲、乙所和工字厅等地的宣传队。他们还用长矛和手榴弹,连刺带炸,使100多名工人负伤。静斋的团派刺伤、炸伤、砸伤数名工人后,把那里的宣传队赶至礼堂,并同其他团派队伍一起向礼堂的宣传队发起多次猛攻,动用了手榴弹、长矛、石块、弹弓等,造成130多名工人负伤。17时许,团派同时向围攻10、11、12号楼的宣传队发起“突围”,打伤许多工人,把大批工人赶至东大操场,约17时30分,在10号楼一楼道内,王松林(北京第二机床厂副科长)被团派扔出的手榴弹炸死。约18时,从10号楼撤至东大操场南端的张旭涛(北京541工厂工人)被追赶的团派用手榴弹炸死。18时许,撤至12号楼西北面的潘志宏(北京市供电局工人)被追赶的团派用手榴弹炸死。一教楼等地的团派还各自为战,对其周围的宣传队频频出击,用手榴弹偷袭宣传队的临时营地,绑架个别队员,伏击宣传队要经过的道路,又使一些工人负伤。近23时,静斋的团派前往9003大楼增援,退居该楼楼顶的团派守军,冲下楼来,约23时10分,用长矛刺死在三楼一房间小憩的韩忠现(北京第一食品厂工人)约10分钟后,楼外的团派开枪打死李文元(北京橡胶四厂工人)。两支队伍里应外合,又夺回9003大楼,该楼的团派一直到7月30日才被迫由“保护”撤出,这是百日大武斗的最后一个据点。

约20时,与宣传队代表一起返回清华的蒯大富被带至清华园中学一教室,与宣传队主要指挥、北京新华印刷厂革委会主任、军代表迟群等人商讨停止武斗之事,经过争吵,达成四项协议:停止武斗,拆除工事,上缴武器,撤出武斗据点。双方约22时45分签字后,蒯与5名工人代表、1名军代表前往明斋团派广播台广播了上述协议。此后蒯在另一房间召开团派头目等30多人参加的会议。蒯先讲了形势的严峻,又讲了与工人对抗下去的危险:一如全力攻打工人会因工人的死伤大大增加而置团派于死地;二是继续抵抗团派会被工人打得全军覆没;他最后建议:为保存势力以图东山再起,团派必须全部撤离清华,并希望得到中共中央上层的解救。经过两个小时多的激烈争吵,尽管有人提出拉队伍去京效山区打游击,但会议还是决定7月28日凌晨2时30分前,团派全部人员携带武器撤离清华(实际上,团派几个武斗指挥者和个别据点仍未撤离)。团派头目及武斗人马撤至北京航空学院,企图留给宣传队一个难以呆下的“空校”。

7月28日4时左右,团派有一支数十人的队伍乘车往昌平县境内的清华核能研究单位200号,因司机数日未眠,驾车睡着,行至沙河附近,车翻入路旁稻田。当时一团派人员上车时把携带的手榴弹环拉出,以防有人截车。车翻时,手榴弹被引爆,炸死2人,炸伤5人。

1968年7月27日,团派与宣传队的大武斗开始。在这一天的12个小时(正午至子夜)里,宣传队有5人牺牲,731人负伤,其中重伤149(军代表10人,工人139人),轻伤582人(军代表30人,工人552人),143人被抓(军代表34人,工人109人)。宣传队扣留了100多名团派人员。4派据点几乎是全部向宣传队敞开,不存在4派与宣传队为敌的问题。整个百日大武斗致使18人死亡,1100余人负伤,30多人终身残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折合当时人民币已逾千万元。“7・27”大武斗,迅猛震撼了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层。

亲自出面制止武斗

7月28日5时30分,蒯大富在电报大楼致电、、、陈伯达、康生、以及中共中央小组、中央军委:“7・27在黑手昼夜策划下,假借宣传‘7・3’布告,挑动11万不明真相的工人携带凶器,突然包围洗劫清华园,我井冈山战士数百人遭毒打,数千人被捕求救。为避免跟工人再发生冲突,我井冈山战士全部撤出清华,衣食无着,生命安全无保证。清华井冈山生命垂危,形势万分危急,向中央呼救,向呼救,请求中央马上接见。”这一电文显然带有夸张色彩。蒯刚返回北航,北京市革委会就来电话通知他来参加等人的召见,蒯接此通知有所怀疑,担心“黑手”陷害,后由聂元梓亲自通话,才前往人民大会堂。

7月28日3时30分至8时30分,召见北京红卫兵“五大领袖”。这是在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召见红卫兵代表谈话。蒯到会时已近7点。虽然我们至今还不清楚此次召见谈话的全部细节,但根据正式发表的、由五大领袖署名整理的《关于制止武斗问题的指示精神要点》中,可以看出:决心在北京高校乃至全国结束武斗。他明确告知红卫兵领袖们,派遣宣传队是他的决定,不容怀疑或否定,更不容抵抗。在召见之后,蒯大富在很小的范围传达了,毛讲:“蒯大富不是想抓黑手吗?这个黑手就是我,他也不来抓。”这对团派以武力抵抗宣传队进校不啻是致命的批判。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6

【关键词】“礼法之争” 沈家本 张之洞 纲常礼教 近代西方刑法

清末“礼法之争”是指发生在晚清修律过程中,围绕沈家本制定、伍廷芳执笔的《大清新刑律草案》,清廷形成了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杨度为首的法理派长达数年的激烈争论,历史上称为“礼法之争”。双方争论的核心是新刑律的指导思想是传统礼教还是近代西方刑法理论。坚持传统礼教的称礼教派,又称礼派、礼治派、家族主义派、国情派;采用西方刑法理论的叫法理派,亦称法派、法治派、国家主义派、反国情派。

“礼法之争”实质上反映了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资产阶级法律文化的矛盾冲突。实际上无论是礼教派还是法理派,都未能科学地协调西法和国情的关系。清末“礼法之争”距今已一个多世纪,但双方争论的主题却历久弥新,传统法与现代法、法律的国际化与本土化、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矛盾与冲突依然是今天中国法治建设继续思考和亟待解决的课题。因此回顾和反思“礼法之争”,对两派之观点进行反思和评价,对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无启示意义。

“礼法之争”的过程

围绕清末修律产生的“礼法之争”的范围极其广泛,包括修律之目标、立法之宗旨、法律之原理、罪名之废立、罚则之轻重等。其中最重大、最关键的论题是礼教存废以及礼法关系问题。礼法之争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则随草案制定、修改、审核及议决过程而变化,其过程和争论焦点如下:

沈家本与张之洞的论争。1906年,沈家本、伍廷芳“参酌各国法律之旨”,改革原有的诉讼审判方式,拟定《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这是一部迥异于传统诉讼审判原则和制度的新型诉讼法典。该法典因采用公开审判、依法判决、辩护原则、平等原则以及律师制度、陪审员制度等西方诉讼原则和制度而遭到礼教派的批驳。以张之洞为首的礼教派批判该法大率采用西法,于中法本原似有乖违,未尽符合中国情形。该法会造成败坏名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的社会后果。①《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未及公布就被搁置。1907年,沈家本奏定《大清新刑律草案》后,光绪皇帝将它交各部院、各省督抚签注意见。《新刑律草案》贯彻了“折衷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的修律宗旨,同时在刑法的内部精神上贯穿了西方刑法的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和人道主义三大原则。张之洞以学部名义对草案进行了全面的批驳。他认为《新刑律草案》各项条款均背离了“纲常礼教为刑法之本”和“刑以弼教”的立法之本,是败坏纲常礼教,不审国情的立法。总之,他坚持传统社会的“君臣之伦、父子之伦、夫妇之伦和男女有别、尊卑长幼有序”为刑律立法之本。②

1909年,清廷综合礼教派的意见,下达谕旨强调修订法律不能变革旧律中有关伦常的条款,维护天理民彝于不敝实为修律之“至要”宗旨。清廷将《大清新刑律草案》连同各大臣的批驳意见退回修订律馆和法部,要求他们严格按照修律宗旨重新修订。沈家本和修订法律馆在修改中,“于有关伦纪各条,恪遵谕旨,加重一等”,修订后送交法部。法部尚书廷杰在修改稿的正文后面加上《附则五条》,并将这次修改案定名为《修正刑律草案》,宣统元年(1909年)由廷杰、沈家本联名上奏。

沈家本与劳乃宣的论争。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交编查馆核定完毕,更名为《大清新刑律》,由庆亲王奕劻署名,上奏朝廷。但修正后的新刑律草案仍遭到礼教派的攻诘。劳乃宣指出,凡义关伦理诸条,不可率行变革,因此,大清律中的十恶、亲属容隐,干名犯义、存留养亲以及亲属、相盗、相殴等有关伦常礼教的,不能蔑弃,“应逐一载入刑律正文”。而沈家本等人则运用西方法律原理对劳乃宣之观点进行驳斥。最后,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无夫奸”和“子孙违反教令”两条。因为以纲常礼教为核心的传统法律、政治最重视“男女”和“长幼”问题,任何针对此问题的法律修改,都可能触动和改变传统价值之核心。

“无夫奸”之辩论。《大清律例》规定:“合奸杖八十,无夫杖九十,有夫重于无夫。”但在沈家本制定的新刑律草案中并没有规定“和奸无夫妇女治罪”之文。对此规定,以沈家本为首的法理派的解释是无夫妇女与人和奸,欧洲法律无治罪之文。近代外国法学家多数不主张入律,如果把此条加入新刑律,恐怕会遭到外人的指责。此事有关伦常风化,其责任全在家庭和社会教育,并不在国家有无这条法律,实质上主张法律与伦常(道德)两相分离的立法原则。

对此,劳乃宣在名噪一时的《修正刑律草案说帖》一文中进行了全面的批驳。其反驳理由有四点:其一,“法律与道德教化诚非一事,然实相为表里。”“无夫奸”是道德教化问题,而道德教化需要法律维护,因此无夫奸必须治罪。其二,法律、礼教、治安是密切相关的。中西方国家由于风俗习惯不同,法律规定亦不同。在西方国家,未婚女子通奸,父母不以为耻;在中国未婚女子通奸,父母翁姑视为奇耻,就会引起争端,妨碍社会治安。其三,“无夫奸”不治罪会受国人指责,其严重性更重于外国人的指责。最后,中国能否收回治外法权,“非止刑律一端,更非止刑律中无夫奸罪一端”,实际上与包括国家实力在内的各种因素有关,其中收回治外法权的关键是审判的文明程度,而律文是否相同恰恰是其次的。③总之,他赞成旧律区分无夫、有夫通奸,分别定罪,罪行亦轻重不同的立法。他认为新刑律草案规定与无夫妇女通奸为无罪,是“失之大过”的立法,必然破坏中国的伦常礼教和风俗民情。

“子孙违犯教令”之辩论。沈家本认为,子孙违犯尊亲属教令完全属于家庭教育问题,不必规定在刑律中,应广设感化院之类的机构来解决此类问题。④劳乃宣反驳说,把子孙违反教令的治罪之权交给祖父母与父母,实为我国传统教孝之盛轨。⑤而且按照清旧律规定,子孙违犯教令,处以杖刑;屡次触犯,尊长呈请发遣者,将其发遣;发遣后,祖父母与父母呈请释放的,也有释放的案例。同时子孙违犯尊亲属教令并非全是教育问题,《周官》八刑中就有“不孝之刑”,俄国刑法也有“呈送忤逆之条”,如果祖父母与父母对忤逆子孙既没有惩治的法律,也没有惩治的地方,“实为大拂民情之事”。至于感化院一类的机构,中国的国情不允许,因为中国当时有一千多州县,不能同时设立。因此,按照现在的中国情势,必须把此类问题规定在刑律中,这涉及中国的礼教伦常,“万不可删”。

总之,礼法两派就新刑律指导思想和具体条文,以文字互相辩难。最后双方通过投票表决,劳乃宣提案中的“子孙违反教令入罪”被否决,而“和奸无夫妇女治罪”一条获得通过被载入新刑律。

杨度与劳乃宣的论争。在礼法之争中,1910年10月,法理派的另一重要领袖杨度受编查馆委托,就《大清新刑律》的立法宗旨进行阐述论证,重点论证新刑法所依据国家主义取代传统法律依据的家族主义理由。他说家族主义就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国家制度,家族法律只适用于家族制度时代。但是伴随列强侵入,海禁大开,国际观念变得清晰明确,迫使中国由家族主义向国家主义转化。所谓国家主义,就是以个人为本位的国家制度。而一切国家都要经过家族主义阶段,但迟早都要过渡到国家主义阶段。两相比较,国家主义以个人为本位,保护人权,促进国家富强;而家族主义以家族为本位,没有人权,造成国家积贫积弱。因此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实无“并行之理”。法律不能“一方面增长国家制度之进行,一方面保全家族制度之存在”。只有以国家主义为立宪改法的宗旨,才能变中国“四万万人”为“四万万国民”,从而担当起为国家负责之重任。

杨度的演说遭到以劳乃宣为首的礼教派的强烈反对。劳乃宣特意为此创立一套比较完备的立法理论来论证家族主义适合中国历史传统和国情。他认为法律产生于政体,政体产生于礼教,礼教产生于风俗,风俗产生于生计。法律与生计是紧密联系的关系,中国为农桑之国,有其相适应的风俗、礼教和政体,当然亦应实行与“农商生计”相适应的家族法,如果采用欧美的“商法”治理中国是万万行不通的。

礼教派在口诛笔伐之外,还对沈家本、杨度提起弹劾。沈家本在礼教派的弹劾和攻讦下,被迫于1911年辞去修订法律大臣和资政院副总裁职务。

对“礼法之争”的评价

清末“礼法之争”是中国法律近代转型中的第一次大争辩。正因为两派的争辩,使得新制定的刑法并没有完全西方化,也没有固守传统纲常礼教。最后通过的《大清新刑律》以《修正刑律草案》为刑法主体,以《暂行章程》为附属的编制体系。无可否认,《大清新刑律》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刑法典,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但《大清新刑律》具有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与旧律的纲常礼教新旧杂糅、并存于一体的特点,导致新刑律中多数西方刑法文化同价值观与传统礼教文化与价值不相容,所保障的维护国家、社会的统一秩序与维护个人权益不相容。而辅衬新刑律的新价值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由国家培育生成。因此新刑律内部因缺少统一的价值认同而成为法律躯壳,必然充满了中西之纠结、更新与守成之拮抗。而礼法之争的主题(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法、传统与近代的交缠矛盾)成为后人继续思考与探索的重要课题。

以张之洞、劳乃宣为首的礼教派坚持传统的纲常礼教、家族本位,忠君孝亲为新律的指导思想,过去学术界多数人认为他们的观点是保守、落后的。实际上他们的主张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首先,在收回治外法权问题上,礼教派比法理派更切合实际,张之洞认为:“盖收回治外法权,其效力有在法律中者,其实力有在法律外者。”他们赞同“会通中西”的新刑法,但反对盲目模仿西方刑法,删除义关伦常的基本条款。他们强调中国的法律变革无法脱离历史,无法割裂传统。他们更强调变法应立足本国国情、因俗治宜,保持各自的特色,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注意到了协调外来法律文化与本土历史传统在立法改制中的重要性。不足之处是他们没有跳出礼律结合、以礼为主的传统旧律的窠臼,因此而被称为国情派。其次,礼教派认为法律与道德并非毫不相干,水火不容,二者虽诚非一事,然实相为表里。道德入律并非中国独有,即使西方国家也不乏道德规则转变为法律的例证,法律的道德性也为近代西方自然法学派所强调。最后,在国家主义和家族主义的关系上,礼教派并不反对国家主义,只是同时希望保持固有的家族主义,并通过将家族主义扩而大之,修而明之,实现现代的国家主义。这种沟通新旧、兼收并用的态度表明,他们不认为新学与旧学、传统与现代之间是有如冰炭、水火的关系。

以沈家本、杨度为首的法理派适应法律改革的时代需要,注重法律的国际化和近代化,坚持刑法立法的人权、平等、自由等西方法价值取向和西方的刑法编制体系和诉讼制度。新刑法草案对中国未来的法制改革有法教功能,其历史进步性不可否认,但其缺陷和不足也很明显。

首先,法理派也未能科学地协调西方法律与中国传统法律、法律的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法理派在修律中实际上采取“推倒重来”的办法,简单移植西法,忽视了法律的历史延续性和本国国情,使得新订的刑律草案缺乏立法条件和法律实施条件,缺乏对社会的适应性,从总体上来看具有某种超前性。他们在制定新刑律中所追求的是如何移植西方刑法,忽视了中国近代变动中的经济结构所形成的现实基础以及社会关系的实情和法律的依附关系,以致期望以此收回治外法权的追求也完全落空。

其次,在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上,法理派采用的是近代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和做法,即道德与法律完全分离。而实证主义在近代西方只是三大法律派别之一,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也没有成为主流。此外还有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此两派均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民族性。实际上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有着两千余年礼教传统的中国近代社会,断然割裂法律与礼教的联系,实际上就是割裂法律的历史继承性。清末法理派声称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是“法律原理”之内核,亦非普遍真理。他们视礼法这对中国传统范畴同道德与法律这对西方近代范畴为等值关系,实际上就是试图以西方准则法取代中国准则法。法律与道德之分在中国语境中不仅意味着二者之间的分离,更意味着二者出现尖锐对立、冲突的紧张关系。最后,法理派主张国家主义同家族主义不能两立、非此即彼。这意味着,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一种绝对界分,传统的政治思想、制度资源不可为现代所用,需要彻底弃置,而代之以全新的现代思想和制度。

“礼法之争”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首先,我国的法治现代化应与更新传统法观念和塑造现代法律意识相结合。近百年来我们在立法方面采用西方文化,外来因素占领立法领域。传统因素虽然退出了立法领域,却支配了国人的法律信仰和法律适用。西方文化的立法模式未必给社会带来公平和公正,反而导致文本法律与现实法律的两相背离,法律理想和法律现实的二元对立。我们的立法往往过分强调法律的工具性,却忽视了其演变运行的内在逻辑以及法的民族性和历史继承性。因此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应注重传统法律的转化创新,充分培养和塑造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

其次,学习和继受西方的法律必须结合国情从宏观上把握。后起国家为实现法治的现代化,移植西方法律不失为一种捷径。但学习和继受西方法律要经历某种本土化的过程,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统筹安排,变通为用。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绵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讲师)

【注释】

①(清)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5732页。

②李贵连:《沈家本年谱长编》,台湾:成文出版社,1992年,第272~274页。

③张国华,饶鑫贤:《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下)》,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69~471页。

④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83年,第863页。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7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部署,我代表XX派出所,就全力做好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加强城市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噪声和空气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根据分局的统一部署,XX派出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做好除夕、春节期间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做好除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强化宣传发动,积极摸排非法燃放线索。

XX派出所通过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不间断上街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队入户宣传、各村村委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等形式,已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规定,营造了除夕春节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另外,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并及时摸排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确保及时处理广大群众关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并严格落实为举报人保密制度,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二、加强社区管控,落实除夕春节期间管控责任。一是突出社区管控责任。禁放工作实行管区负责制,各社区民警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社区民警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警务助理是第二责任人,确保除夕春节期间禁放各项管控措施执行到位。二是严格禁放区域重点管控。按照《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要求,组织民警加大对XXXXXX禁放区域的巡查管控工作力度。在除夕、春节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时段,组织社区民警、巡防队员、警务助理、消防队等治安巡逻力量参与管控行动,加大打击违规燃放行为的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对燃放人进行批评教育、治安处罚。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力震慑违法行为。联合安监办、环保所等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严查态势,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将加大对各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对在巡查和群众报警发现的在“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场所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以及多次违规燃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将更好的履职尽责,保除夕、保春节,坚决打好禁放攻坚战,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除夕和春节环境。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8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预防交通事故,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建设群众满意城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掀起整治行动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共同参与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区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月8日至月19日

(二)宣传地点:我区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各社区、村出入口。

(三)宣传形式:召开全办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有关宣传材料,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街道对各自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

小寨执法中队、交警雁塔大队第一中队、小寨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固定宣传点和巡回宣传车,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人人皆知,全民支持。

四、责任分工

街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和协调各项宣传工作,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每日汇总、通报街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考核打分。

各包村、包社区科室负责本辖区内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宣传、配合工作。各村、各社区要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委会及各单位出入口张贴标语、通告,发放《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至少悬挂5条活动横幅,设立宣传栏,同时,按照要求对各自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

小寨执法中队、交警雁塔大队第一中队、小寨派出所负责,装备宣传车,在辖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上街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主要道路十字、重点区域周边设立宣传站,摆放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做好咨询和解释工作,减少执法成本,降低群众对抗情绪;负责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做好单位内部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立即动手,在宣传动员阶段,各相关单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集中宣传工作。

(二)小寨执法中队、交警雁塔大队第一中队、小寨派出所要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方案,方案内容要实、形式要多样,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工作联络专人;宣传方案要于月10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派出所法制宣传范文9

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得不平衡,重城市轻农村现象极为突出。近些年,由于城市火灾频发,产生的震动效应较大,人们普遍对大型的物资商场、百货商店、易燃易爆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重视起来,从政府、职能部门到企事业单位领导都给予了倾斜和支持。但从铁岭乃至全省来看,派出所列管的乡镇、街道企业及居(村)民的防火工作却相当薄弱,会议部署得不多,领导过问的少,深入到乡村检查防火工作微乎其微,经费投入了了无几,使乡村经济发展与消防监督管理手段、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暴露极为明显。甚至一部分人,也包括一少部分领导认为街道企业、乡村企业产值不大,损失点也丢不了乌纱帽,农村烧一个、两个柴草垛无大影响,这种认识的偏差,必然导致全局工作的失衡,重大轻小,使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展不大,在某些程度上出现滑坡。论文百事通

二、消防宣传不到位,防火安全意识差。各级宣传部门没有把消防宣传工作摆上位置,无宣传计划,无保证措施,有些乡镇无固定的宣传阵地,仅有的广播也被撤掉,政府职能部门又无力解决,导致农村的宣传仅限于消防部门的季节性宣传和口号标语宣传,少量的消防宣传车只能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屯,偏远的村屯难见其影、闻其声,街道、乡镇企业特殊工种培训极为不力,特别是农村电工,选用时多数未经培训,消防安全意识差,电器线路敷设,多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再加之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摆放不正,老化的电器线路遍布于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中,更为突出的是农村村民防火观念淡薄,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蔬菜大棚的电器线路大多是地爬线,接点穿墙无保护措施,乱倒硝灰、野外用火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的火灾,损失惊人。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不到位,人员量少质弱。虽然铁岭近几年出台了《铁岭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各派出所建立了由教导员或副所长负责,包片民警包责任区的消防分工负责制,较大派出所设立了消防办公室,统一了消防管理薄册,但目前,派出所实质性的消防工作多数未开展起来,消防工作程序不完全清楚,制度坚持不好,记录填写不全,档案管理漏项、法律文书制作不标准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客观上有派出所警力不足,城镇居民居住错综负责,居民居住分散、点多、线长、面广等因素,更主要的是公安派出所现有体制的人、财、物管理与消防关系不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派出所消防工作没有约束力,使派出所领导对消防工作投入的人力少、精力少、时间少,在某些程度上取决于和消防部门关系处理好坏上,致使派出所消防工作典型树不住,工作平平,甚至出现应付现象。

四、防火、灭火组织结构乏力。一方面是经济越不发达地区,防火、灭火工作较差;另一方面,由于村(居)民消防法制观念不强,受利益驱动,村民之间的矛盾激化,导致放火案件增多。但更主要的是农村一少部分领导工作作风不扎实,擅长总结经验,工作浮在表面上,不调查、不研究,决策缺乏科学性,对典型培养缺乏多方面的考察论证,盲目推广,典型的激励作用不大,面上工作平平,使农村防火、灭火组织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群众性的联防队、灭火网络名存实亡。针对派出所消防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对派出所所长分工负责的制约机制。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村)民的安危,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对目前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已到非抓不可的程度。就像总书记讲的,“小洞不补,大洞受苦”。首先要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按照《辽宁省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的行政主要领导、行政区域的第一负责人,把消防组织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工作的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做为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的政绩和条件,进行综合考评,在严格实施奖惩的基础上,建立起派出所所长负总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责任区民警具体抓的第三级消防管理体系。其次是要在提高派出所民警业务素质方面下工夫,采取集中轮训和专业培训的方法,使派出所民警普遍明确消防监督工作程序,熟练掌握火场勘察步骤和方法、防火检查的内容和技术规范标准,保证基层消防执法的严肃性。第三是严格实施奖惩,做到奖惩分明。对消防工作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人员,有领导能力的要充实到领导岗位去锻炼,该立功的立功,该重奖的重奖,对不按法律程序办事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给企业或公民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对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是对有条件的县区可先行试点,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扩大消防事业编制。近年来,铁岭市政府为了加强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给各派出所增配一名副所长或教导员,专抓消防工作,实践证明,效果不明显。笔者认为,可将增加的人员直接做为县(市)区消防科的派出人员,工资关系、人事关系隶属于消防部门,组织关系在乡镇或街道,实行双层领导,这一新生事物一经推广,必将推动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