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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2-24 03:51:03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1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1年,对市区45条主次干道进行了整修;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城市万元生产总值新水量21立方米,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2.5%,城市节水总量2200万立方米;城市燃气气化率达到97.2%以上;新购公交营运车辆445部,公交车保有量达3500台,新辟公交营运线路10条,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2011年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

(二)提高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1、道路施工推行精细化管理。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2011年对纬二路、英雄山路、经十一路、省府前街等市区45条主、次干道进行了改造、整修。道路施工推行精细化管理,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实行夜间施工,错时错峰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控制扬尘,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做到少扰民、不扰民,得到了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充分肯定和赞誉。负责纬二路、英雄山路改造施工的局属市政建设企业受到市政府表彰。建立了道路快速施工机制,在省府前街、纬一路等改造整修中尝试快速施工,工期大大缩短,质量明显提高。结合道路整修,以“拆、清、透、绿、亮、美”为整治方针,进行了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市区道路状况明显改善。

2、加快实施河道截污,城市排水能力大幅度提高。实施了东、西洛河和工商河北园大街以南河段截污工程,对黄台南路、羊头峪东沟、西圩子壕等7条河道进行了清淤及河岸修复,完成了全市33条排洪河道的“双保”任务,开展了“创模杯”河道管理评比活动,通过系列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功能大大提高,河道水质由污浊变清澈,水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将河道截污与城市防汛、河道综合整治相结合,建设中水处理站,完善沿河污水管网,进行防汛排涝整治,解决了部分河段滞洪、低洼地区易涝问题,改善了市民居住生活环境。

3、建立完善市政设施发现机制,市政设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我市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多年来对道路不平、维修不及时,井盖井箅丢失、损坏不能及时更换等热点问题,创新市政设施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发现机制,组建了3000人的市政设施志愿者队伍,聘用环卫工人担任市政设施信息员,强化人工巡查;成立了快速抢修队;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盗卖收购井盖雨箅行为,建立了井盖井箅数据档案,强化长效管理;路灯“三率”达到100%,完成了16条主次干道路灯改造任务,对全市238条主次干道和106个居民小区路灯设施进行了安全普查。

4、积极发挥城市运转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公共产品的保供能力。加快完善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质量,基础和先导作用不断增强。完成了历时3年的市区19个低压片区改造工程,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居民的水压的、吃水难问题;自来水户表工程改造安装12万余户,解决了贸易结算总水表与居民户内套表水量差额均摊水费的问题;全市新建中水工程13处,日增加污水处理7.7万立方米;完善公交线网,加快装备更新,全市公交车保有量3377台,人车比2.56,居全国前列;积极做好BRT车辆和相关道路设施及运营管理等准备工作,美国能源基金会将我市确定为国内首家“BRT项目推广示范合作城市”;新增供热面积14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368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43%,居全省首位。优先发展天然气,合理发展焦炉煤气,不断优化天然气供气结构,科学发展燃气用户,城市气化率达97.2%。

5、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调度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了统一调度、监控、指挥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完善12319热线服务中心、基层工作站、快速反应队伍“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和落实受理人、责任单位、回访制度“三落实”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风建设,打造了市政公用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热线全年受理来电30余万件,处结率95%以上。市政公用企业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落实服务制度,提高了服务效率。

6、引入市场机制,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根据市政府安排,供水行业初步实现了原水、制水、供水的分离,水源、制水、供水分别移交市水利局和国资委,我局由管理企业转变为行业监管,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完成了两个水质净化厂与光大集团的资产转让工作,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于1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组织了公交总公司与威立雅公司关于BRT合资洽谈,成立运营公司,并准备签订特许经营授权书;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制定了公共建筑、住宅供热分户控制改造试点工作意见,并在76个单位进行试点工作;探索东部城区供热运营新模式,组建新管网公司,我局予以授权经营;完成了龙力热电、黄河路桥改制和北郊热电债转股的前期准备工作。

2011年,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二是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改制步伐还需加快,体制、机制性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协调解决市政公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二、2012年主要工作打算和安排

(一)排水截污(防汛)。2012重点对兴济河、北全福河、柳行河实施部分河道截污。开工建设污水净化三厂。加强城区排水系统改造,结合河道截污,继续调查城区排水管网现状,建立排水管网档案。加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完善现有管网系统,逐步将背街小巷排水管道全部接入主管网,实现日处理污水万立方米;加强防汛调度系统建设,强化市、区、街三级城市防汛职能,完善应急抢险机制;实施低洼地区改造工程,解决排水不畅和积水问题。加强排水泵站改造工程,提升城区排水能力。探索排水管理机制,理清市、区排水管理职能及主、次干道排水管理范围,制定落实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理体制。

(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改造整修道路条;加强市政设施科学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市政设施档案;继续开展城区井盖、井箅专项整治,完善井盖、井箅数据库;加快井盖井箅防盗、防破损、防噪音改造;建立、完善市政设施破损、丢失发现机制和市政设施快速抢修机制,逐步实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技术先进、程序规范、职能协调的市政设施管理机制;探索研究市政设施维护市场化,推行以费养事试点;推行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引入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

(三)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根据北园大街工程进展,做好BRT车辆和相关道路设施及运营管理等准备工作,适时开通我市首条BRT线路。对具备条件的公交专用道探索采用物理隔离措施,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研究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公交优先使用道路系统的规划和管理,增设公交车专用导向车道,试行公交车辆信号优先。科学规划建设公交路网,加快建设停车场站和枢纽站。新增公交车部,万人拥有公交车达13标台;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维修管理,从严治理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杜绝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完成1699辆出租车营运到期车辆更新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当星级驾驶员、争创星级线路”和“星级管理、星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打造公交优质服务品牌,以公交优秀促公交优先。

(四)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联合有关部门调研论证,制定我市供热补贴“暗改明”实施意见;制定我市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方案及实施办法,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逐步推开;建立适应供热商品化的收费体系,依法建立供、用关系。加强供热经营运行监管力度,对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特许经营;协调市物价、财政等部门,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适时调整供热价格;推进国有供热企业改革。按照市长办公会要求,做好供热企业移交市国资委的相关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供热市场准入、定价和安全运行机制,整顿和规范供热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供热企业的监管。

(五)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信息调度系统,拓展12319快速发现能力,探索建立12319公共服务热线与城市照明、公共交通及供水、供气、供热监控管理和城市防汛等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联动机制,实现对市政设施部件、事件的实时监控、调度、处理及内部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反馈,提高12319快速发现和有效处置能力,健全城市管理信息化体系;编制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以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为目标,认真借鉴上海、杭州等城市“数字城管”管理运行模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科学编制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2

一、部分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主要经验

(一)平台建设规模化。重庆市从2002年开始实施“金融兴市”战略,将全市各类分散的政府资源全面整合,组建了“投”和渝富资产公司。通过划转、授权和专项资金注入等多种方式,目前平台资产总额达3000多亿元,获得银行2500多亿元授信和1000多亿元贷款,四年累计投融资1700亿元。天津市城投集团2004年成立,市政府陆续注入经营性资产,2007年又成立了金融城司,目前集团总资产1700亿元。合肥市组建了四大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截止2007年底四大集团总资产500多亿元。杭州六家政府资产经营公司总资产1000多亿元;石家庄发改委管理的投资公司通过股权信托融资80亿元,又从银行贷款50亿元,仅融资资产就达130多亿元。实力雄厚的投融资平台为政府开展全方位投融资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支撑。

(二)依托部门专业化。杭州市政府设立了六个政府资产经营公司,都是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接受不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每个公司为政府打理着不同领域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各有侧重。杭控公司侧重投资先导性、关键性、基础性产业,城司主要方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司主要构筑城市交通网,工业公司负责工业项目股权管理和经营,商业公司管理商业资产,旅游公司经营旅游资源。宁波主要投融资平台有三家,柳州、石家庄、唐山组建了多家投融资平台,分别隶属政府不同部门,各地政府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赋予每个平台不同的职责和主营范围。通过这种细化模式,充分发挥依托部门的优势,实现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明晰化,做到了权责清晰,控管分明;特别在项目谋划过程中,有利于对口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有利于促进投资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三)运营管理规范化。为了推动各投融资平台高效运营,各地都逐步加强了对平台的规范化管理。重庆市采取了三大保障措施:一是界定三个投资领域,关系地方经济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领域,市场信号缺失、市场机制尚不能完全发挥作用的领域,纯公益项目;二是构筑“三步”防火墙,财政不为投资集团作融资担保,投资集团之间不互保,集团之间专项资金不能交叉使用;三是投资集团资产负债、现金流投入与资金来源实现“三大平衡”。柳州、武汉等其他城市也都建立了积极有效的保障机制,保证平台正常运转和资金良性循环,避免过度负债出现大的融资困难或信用危机。

(四)筹资渠道多元化。各地投融资平台的筹资手法多样,方式先进,成效明显,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重庆在集团成立之初明确五项资本来源:一是国债注入;二是财政性规费注入;三是土地储备收益权注入;四是存量资产注入;五是税收返还。随后,投资集团利用银行、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充分吸纳各类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每年总额超过400亿元,2007年超过550亿元,占全市基础设施投资的30%以上。其他各地除了与银行合作申请贷款、发行地方建设债券之外,纷纷开展融资创新,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信托、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石家庄股权信托融资80亿元,唐山和沧州信托融资各40亿元。

二、构建地市级投融资平台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学习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创新投融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原则,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整合运作各类资源,最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利用效益;科学谋划,合理确定赢利模式,确保平台有收入、有利润,形成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融资职能;规范运营,建立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平台企业监管,确保平台主体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直接与间接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效统一,逐步形成“融、投、增、还”的良性循环,为城市建设提供持久的动力。

(二)平台管理部门的定位

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形成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原动力(财政之外),长期稳固地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平台各主管部门应在市政府和相关决策委员会的统领下,充分发挥其部门优势,共同助推平台建设和发展,形成“部门+平台”的合力。

财政部门和资金管理办公室侧重管“融”,包括政府融资规模、平台融资规模、融资体系建设、融资办法制定、融资方案审定等方面,监管平台资金的进出,防止投资过度膨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平台主管部门侧重管“投”,包括投资项目筛选、投资业务管理、日常重大事项审定等,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和调整全市投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鼓励、限制和禁止类投资项目;平台主管部门依据其所管行业提出具体项目建设计划,管理平台投资行为。国资部门侧重管“值”,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所有人代表授权平台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重点项目稽查等部门侧重管“查”,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审查项目操作程序、财务规范执行、施工工程质量、投资规模控制等各个方面。这样就形成了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业务”,国资部门管“资产”,审计稽查部门管“监督”的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专业化筛选、指导和管理项目,对口争取项目和资金,有利于平台公司的发展壮大,同时部门之间有所制约,避免决策失误和管理“真空”,有助于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宁波市三家主要投资平台公司、合肥四家投资集团公司、柳州多家投资平台公司等多个平台公司都是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资产,主管部门按行业管理业务。河北省《关于省级投资调节类和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冀政[2004]22号)规定,国资委管资产,主管部门管业务及党群,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省科技投资公司等公司也是这种模式。

(三)完善投融资公司的建设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从投融资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将不具有投融资功能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赋予投融资功能和公司制的管理方式,发挥融资和投资导向作用。投融资公司通过国有资产划转、专项资金拨付、规费注入、特许经营权、土地储备运营以及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得到完善和扩大,充分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融资职能。

1、投融资公司定位

根据“有进有退”的原则,以做强做大做精主业和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建议对各平台主业进行归类管理,充分发挥优势,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产业平台公司,为政府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政府经营性资产、股权性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国债资金以及投入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性资金等资产和资金的整合、管理及使用,储备土地并进行整理及运营,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的建设投融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等,为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融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平台公司,整合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市政公用设施资产以及经营性城市公用资产,从事城市公共事业的筹资、投资、建设、管理和营运,储备土地并进行整理及运营,搭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水系建设平台公司,主要负责运营水利资产,开发建设水利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及产业进行投融资;交通设施建设平台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和一般干线收费公路、场站的建设和经营,以及按市场机制模式运作的交通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市外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城镇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融资、投资、组织建设、经营管理,其所属地方净收益用于我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金或建设资金,为我市道路工程建设进行投融资。担保平台公司:适时组建或在现有担保公司基础上壮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较大规模的专门担保机构,完善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建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积极鼓励国有投融资公司及其他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资产重组。某公司非主业资产符合另一公司主业发展需要的,双方可协商,通过收购、资产(股权)置换、互相持股、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重组,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平台管理

(1)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相结合,把决策委员会依法选择经营者及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权限按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研究制订决策委员会、主管部门、经理层工作规则,理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2)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以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深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逐步科学规范的经营效绩评价体系。按照有机统一、分类对待的总要求,准确、客观、科学地对经营者业绩作出评价,重视对企业盈利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充分考虑平台承担政策性、公益性项目的因素,确保考核评价落到实处。

(3)人员身份

为将平台短期发展和长期发展结合起来,矫正国企领导人及员工的短视行为,使其长期行为和利益与企业所有者利益休戚相关,引导其不但关心企业的现在,更关心企业的未来,建议将平台全部改制为企业,所有平台现有人员和到平台工作的人员改变原有身份,统一为企业身份。实行年薪制,适度提高基薪标准,积极探索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等有效的奖励措施,通过多种形式激发国企经营者的活力和潜能。

3、财务管理

平台所属行业和业务国家有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按上级同类机构财务制度执行;没有上级同类机构的,按市财政部门认可的财务制度执行。

(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3

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提高驾驶员业务水平,关系到运输市场发展的大事。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0年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精选,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1为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行车安全,以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的,按照机场局及有关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市二0__年驾驶员安全培训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方针,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以培训质量为基础,促进驾驶员素质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立安全行车动态管理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和考评使我局驾驶员达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进一步规范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学时和培训记录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安全培训,为安全行车有效监管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机场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协调组织驾驶员培训,汇总上报培训计划。

四、培训范围

全体驾驶员

五、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安全知识手册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学习材料。

2.车辆安全驾驶技能及安全驾驶理念、安全驾驶习惯培训。

3.车辆基本日常保养、维护培训。

4.观看事故录像并进行分析。

六、培训方法

1.采取集中培训和组织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自发通知之日起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学习,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根据成绩进行奖罚。

2.结合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我局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专项培训,开展有特点、有针对性的训练比武活动,加强领导,活动中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七、培训时间

1.每位驾驶员培训时间每月4个学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间。

2.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初定为6月14日,地点312会议室。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大力宣传驾驶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引导广大驾驶员提高培训的自觉性和工作热情,办公室要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二)组织实施。驾驶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法律专家、交巡警等交通安全专业人士对车队负责人、驾驶员、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并作好培训登记工作。办公室必须在9月29日前把三季度驾驶员安全培训统计表上报分管局领导。并示情况进行抽查。

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21、总则

1.1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政工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政工人事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政工人事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2.3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政工人事部提交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政工人事部开展培训工作。

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

政工人事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

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4.2

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4.3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

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

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

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

年度、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2.4.10

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

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

积极配合政工人事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

本部门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5.5

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2.5.6

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3、培训方式与内容

3.1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3.2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总监级(含)以上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审批,总监级以下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必要时,公司需同参加外训的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合同。合同的具体格式见附表。

3.3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上交到政工人事部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

否则对外训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且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4

依据公司员工的不同级别和岗位,员工的培训内容分类如下:

3.4.1

总监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3.4.1.1

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

3.4.1.2

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1.3

国内外专家主讲的有关专业的讲座、研讨会等;

3.4.1.4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培训。

3.4.2

部长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

3.4.2.1

公司的重大改革;

3.4.2.2

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2.3

综合技能的提高培训;

3.4.2.4

参加政工人事部组织的有关专业方面的培训、讲座等。

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3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查处取缔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开业的驾校和培训点,或已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驾校超越许可范围擅自设立的培训点。

(二)查处取缔各种超越许可范围和脱离属地监管的跨市(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设立的招生派出机构、机构。

(三)查处采用虚假广告和虚假信息招揽学员、欺骗误导学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查处取缔非法擅自挂靠的教练车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教练车,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新增的教练车。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5日至25日)。市交通、工商部门对本市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摸底,结合本市驾培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11月26日至30日)。召开全市有关单位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各市检查整治(12月1日至31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的重点驾校、重点内容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取缔。

(四)检查验收总结(20__年1月1日至31日)。在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迎接省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市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检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市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上路检查和上门检查,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各自的职责联合进行检查。检查将深入到驾校、教练场、培训点、招生点、报名点、代办点等源头部位。查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教练车标识。交通稽查要积极配合交通运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到源头检查,并上路检查教练车,查看教练车是否贴有教练车标识。

对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开业的驾校和培训点、或已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驾校违规设立培训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查处取缔。正在培训的学员,由违法行为人全额退款,学员自主择校。

对驾校超越许可范围和脱离属地监管的跨市(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设立的招生机构、机构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进行查处,所招收的学员一律不予办理培训记录等有关单证领取使用手续。

对采用虚假广告信息招揽学员、欺骗误导学员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查处。

对非法擅自挂靠的教练车,由交通运政、稽查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进行查处。

对未贴全省统一教练车标识的教练车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新增的教练车等违规行为,由交通运政、稽查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进行查处。

对查处的驾校和培训点以及乱设点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在、网站上予以曝光。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市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支持,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提高专项整治效果。

(二)加强社会监督。市、县都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跟踪报道,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市交通局投诉举报电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查处行为,通过典型案件的曝光,揭露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提高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四)坚持整治与规范结合、查处与疏导结合的原则,对查处的驾校、培训点、教练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格条件,能够列入当地驾校规划的,应当列入规划,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要进一步完善进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监管大厅驾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适时启动网上招生报名工作。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4

[关键词] 新建住宅 供配电 税收政策

一、前言

长期以来,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规制。城市配电网“最后100米”的建设管理游离在公用配电网之外,建设标准低、容量配置低、设备质量差、维护管理差、到户电价高等问题普遍存在,并随着每年大量新建住宅小区建成而不断累积,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威胁到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政府有效实施公共管理,损害电网企业形象。很多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解决这些问题,但各省政策出台标准不统一,各地对政策的理解也不一致,影响了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财务管理和税金缴纳,亟待统一规范和管理。

二、政策出台及实施情况

(一)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及实施情况

1、南方电网供电区域政策出台及实施情况

据调查了解,南方电网供电区域现已出台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包括:云南省、广西南宁市、海南三亚市。其中,云南省在昆明市2007年试点经验基础上2012年出台全省办法,广西南宁市2009年出台办法,海南三亚市2011年出台办法。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统建统管的模式,由供电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统一负责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维护。由于政策实施需出台配套的收费标准,目前仅云南昆明、曲靖、文山以及广西南宁、海南三亚等五个城市正式实施。

截至2013年6月1日,五个城市共受理项目561个,投运161个,收取费用57.75亿元。根据昆明供电局统计数据,其从2008年开建的第一批工程完成竣工结算的12个工程中,已经有6个项目出现亏损,有资金结余的6个工程也不足以支付供电设施以后的运行维护费用,有四分之一的新建住宅项目在建设期就已经出现资金缺口。

政策实施取得成效:一是解决了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供电企业按照规定的容量配置和技术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提高了供配电工程质量,且设备材料质量得到保证,设施和通道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二是提高了小区供电可靠性。设施建成后,统一由供电企业维护管理,优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环境,提高小区用电安全和电能质量,保障了电网可靠运行。三是提高了优质服务水平。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提高了电力故障解决的响应速度,避免临时用电、到户电价高等问题,同时,有利于防范“临电”小区的产生和现有“临电”小区的改造。

2、国家电网供电区域政策出台及实施情况

据调查了解,目前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重庆等近20个省市已出台政策。上海出台时间最早,起初因开发商提出供电配套工程收费无标准、结算价格畸高等问题,2000年物价局与电力工业局共同出台文件,明确市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实行统一建设管理,并确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40元,2002年政策扩展到市郊区,2007年收费标准上调为每平方米165元,并扩大到全市范围。江苏2005年出台《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因仍不能对隐蔽工程、设备选型、线材质量实施有效管控,难以确保工程质量,2009年物价局出台文件,确定了供电企业统建统管模式及收费标准。

上海市政策出台后,实施情况较好,小区电力故障和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政府、小区居民、开发商对政策都非常支持,上海电力公司每年受理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项目300余个,收费30-40亿元。江苏省政策出台之初,开发商曾因收费标准高(每平方米230元),向价格部门提出质疑并申请公开定价依据,2012年江苏省收费标准下调为每平方米190元后实施情况较好。

(二)相关税收政策出台情况

据调查了解,目前共有5个省市出台了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配套费纳税问题的文件,但纳税标准不统一,其中上海、辽宁、江西三省市明确视同供电贴费,不缴纳营业税;昆明市实行工程建设结余转后期维护部分纳税,随着新营业税出台税务局要求应全额纳税;而2013年7月出台政策的重庆市实行收取的建设价款扣除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建筑业申报缴纳营业税;其余大部分省市对如何缴纳营业税商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已经出台政策省市的相关文件如下:

1、《关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收取的住宅供电配套费纳税问题的批复》(沪地税流[2004]106号),对市电力公司统一向用户收取的住宅供电配套费,视市电力公司为“建筑业”总承包单位,各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对市电力公司按总包单位征收营业税。本市电力公司收取的住宅供电配套费,其性质与供电工程贴费一致,按财税字(1997)102号文件的规定,不应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市电力公司收取住宅供电配套费后委托施工单位实施住宅供电配套工程,不能将市电力公司视为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的总包单位,应由各施工单位在提供住宅供配电工程劳务,取得市电力公司支付的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时,按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2、《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7]298号),对全省供电系统收取的供电配套工程费,应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02号)文件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仍应准许其使用地税发票。

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日前关于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函[2009]15号),鉴于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工程费用与供电工程贴费性质相同,对省电力公司及其供电公司统一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的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工程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4、《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有关税收政策的批复》(昆地税一字〔2008〕3号),同意昆明供电局对其按规定收取的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按以下方式核算后缴纳营业税:昆明供电局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向房地产公司收取工程预付款,并按规定将供电设施工程分包给设计方、设备供应方、施工方,分包方缴纳相应的营业税等税金;工程总款扣除支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为维修费用,维修费用由昆明供电局向房地产公司提供税控建安发票,并按照发票开具金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税金。

5、《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营业税征管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13〕95号),供电单位作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其收取的建设价款扣除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建筑业申报缴纳营业税。对主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项目,供电单位取得的建设价款在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所需使用的建筑业发票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对非主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项目,供电单位取得的建设价款在其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所需使用的建筑业发票在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或代开。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分包单位取得分包工程款在其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所需使用的建筑业发票在其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或代开。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由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政策出台没有全国统一标准,部分省市起步较晚,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特别是相关税收政策尚不明朗,下面对政策涉及的法律关系、收费性质及用途、产权归属、维护管理、收费标准等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从法律关系层面统一政策制定,保证配套政策标准统一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管理涉及的法律主体包括:政府、供电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界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制定政策的一个重要前提。根据相关法律及各地实践,政策可按两种法律关系制定:一是行政法律关系。将供配电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确立政府与供电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供电企业根据政府授权,负责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二是民事法律关系。以政府对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收费行为实施管理为依据,制定政策明确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中供电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和小区业主之间的民事关系。法律关系不同,导致供电企业在建设管理、费用收取、设施产权、维护管理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不相同。目前,上述两种做法目前都存在,若按照行政法律关系制定政策,则可一揽子彻底解决建设管理、费用收取、设施产权等问题;若按照民事法律关系制定政策,小区供配电设施属全体业主所有,房地产开发商代业主建设供配电设施,供电企业还应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小区业主签订合同明确各方在建设管理、收费及使用、项目招标、产权归属、维护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解决收费主体合法性、收费标准确定和产权移交等问题时,程序要求比较复杂。

建议:按照行政法律关系制定政策,以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管理为依据,明确供电企业作为政府授权的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主体,开发商向供电企业支付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等费用,并在政策中明确供电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设施建成后产权归属以及设施维护管理等问题。

(二)统一明确收费性质及用途,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

收费性质直接关系到收费标准的出台、收费用途、税费缴纳等。目前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对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性质未做明确统一规定,已出台政策中,云南称“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于供配电设施建设,建设费剩余部分征营业税;南宁称“建设维护费”,92%用于供配电设施建设,8%用于维护,收费总额征营业税等;上海称“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按照财税字[1999]102号文件规定,收费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因收费性质不甚明确,各地收费名称、用途各不相同,实施中容易引起房地产开发商的质疑,并影响到维护管理费用的收取和税费缴纳。

建议:按照行政法律关系制定政策,将小区供配电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借鉴山东省通过《物业管理条例》地方立法明确供配电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做法,将其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明确供电配套工程费由供电企业收取并专项用于小区供配电设施投资建设,一揽子解决供配电设施建设、产权、税费等问题。若按民事法律关系制定政策,将供配电设施作为小区共有设施,建议以政府对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收费行为实施管理为依据,明确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供配电设施建设,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同时,借鉴上海市关于住宅供电配套工程收费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规定,明确该项收费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应明确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确保该项政策的可持续性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未作明确统一的规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归属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定性不一致。存在小区供配电设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或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设施两种情况,由此导致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供电企业或者小区业主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根据公司关于用户资产接收的财务分析,接收用户资产对公司有利有弊。二是产权归属及资产移交方式不同。目前,南宁、三亚以及上海、江苏均接收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资产,南宁通过与开发商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接收,三亚在政策中规定设施建成后产权属电网公司,上海、江苏在与开发商签订的《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中,明确供配电设施建成后产权属电力公司。云南目前尚未明确接收新建小区供配电资产。上述做法,由于供配电设施建成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如供配电设施权利归属小区业主,这些协议的法律效力存在瑕疵,且供配电资产移交也存在现实困难。

另外,政策规定了供电企业收取费用后,负责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改造,对小区用户实施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该项规定使供电企业面临两方面新问题:一是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范围增加,需投入的人、财、物等成本增加;二是政策规定与物权法有关业主可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的规定不一致,造成事实上的维护管理责任不清晰。

建议:按照行政法律关系制定政策,在政策中明确供配电设施为城市基础设施,产权属供电企业,纳入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解决维护管理费用问题,同时积极争取电价政策支持,为资产重置提供资金来源。

(四)制定可持续和联动的收费标准,为后期维护改造提供资金来源

收费标准是政策实施的关键,是供电企业和开发商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目前,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收费标准差异大。房价低的城市收费标准一般相对较低,最低每平方米90元,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都无法满足;最高每平方米198元,也难以覆盖供配电设施全部维护管理费用。二是测算收费标准的费用构成不同。部分省市仅测算了建设费用,没有测算后续维护改造费用。(详见下表)

建议:在制定收费标准中,除测算建设费外,按照政策规定的维护管理期限足额测算后续维护管理费用,将后续维护费纳入现有定价中与统一收取,并在政策中明确后续维护管理费占收费总额的比例,保障后续维护管理资金来源;现有定价无法满足维护管理需要的,积极争取电价政策支持,或者明确供电企业按照收取的维护管理费确定免费运维期,超越免费维修期供电企业提供有偿运维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中,为避免其占房价比例过高引起开发商抵触,建议按不同区域住房及配置要求等制定收费标准调整系数,使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参考文献]

[1]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费有关税收政策的批复[S](昆地税一字〔2008〕3号)

[2]关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收取的住宅供电配套费纳税问题的批复[S](沪地税流[2004]106号)

[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S](辽地税函[2007]298号)

[4]云南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S](公告第39号)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5

一、整治目标

全市所有农村小菜场完成名称登记,场内固定经营户有照率达___%;所有农村小

菜场实施了相应的提升改造,场容场貌整洁、设施布局规范;所有农村小菜场有相应的市场管理制度,并达到初级星级市场管理标准;所有农村小菜场基本符合市局下发的《××市小菜场整治标准规范(试行)》,并通过各县区“十小行业”整治办公室验收。

二、整治标准

根据《××市小菜场整治标准规范(试行)》,结合各地试点工作实际,原则上应把握以下标准:

(一)规范市场名称登记。

_.登记的范围。凡是纳入乡镇政府发展规划、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市场举办单位、有一定的市场设施,且固定经营户在__人以上的小菜场都应进行市场名称登记,并纳入农村小菜场整治的范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小菜场按临时交易点对待)。

_.登记的名称。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中心农贸市场原则上按照农贸市场予以登记,对规模较小的村级农贸市场应按照小菜场予以登记。

_.登记的条件。有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开业的批准文件;有市场举办单位提出申请;有土管、建设、消防等部门出具的同意开业的书面意见(或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土管、建设、消防等部门实地检查,形成同意开业的会议纪要)。

(二)规范经营者主体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除自产自销)都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实行了亮照经营(或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公示)有照率达___%;。

(三)规范商品准入制度。所有食品经营户都建有相应的索证索票和台帐(或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做到所有上市食品可“追根溯源”。

(四)规范市场基础设施。所有小菜场按照《××市小菜场整治标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小菜场实施(或完成)了相应的提升改造,确保场内区域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秩序整洁有序。

(五)规范市场管理制度。所有小菜场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人员,有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宣传栏,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整治程序

各地要按照“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市场响应”的总体要求,结合前期试点的成功经验,在推进过程中原则上应把握以下程序:

(一)建立组织机构。以县区为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工商、贸粮、农业、建设、药监、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小菜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商局),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拟定小菜场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县(区)农村小菜场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指导、督促、推进农村小菜场整治工作。

(二)抓好摸底调查。通过向市场举办单位发放《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市场经营户调查表》,在全面摸清辖区小菜场基本状况的基础上,根据辖区每个小菜场的具体实际,以工商所为单位拟定每个小菜场的具体整治意见,并在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十小办”汇报的基础上,建议乡镇政府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整治方案。

(三)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召开市场举办者会议、全体经营者会议,在统一市场举办者、经营者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提出小菜场整治的措施和要求,并督促各市场举办者组织实施、落实整改。

(四)全面推进整治。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整治、后验收”的要求,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已完成整治的小菜场逐个进行验收,确保辖区内所有小菜场年底以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具体要求

农村小菜场整治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广大农民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农村小菜场整治作为履行监管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在推进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结合:

(一)小菜场整治与星级市场创建相结合。要以农村小菜场整治为契机,根据小菜场的区域、规模和软硬件条件,协助各市场制定创星规划,并督促各市场按照星级市场的要求落实创星措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小菜场不创星、不规范的状况,通过整治力争使所有小菜场无星变有星、有星变高星。 (三)小菜场整治与实施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地要按照“边整治、边建制、边巩固”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市场建立、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已整治的小菜场全面纳入常规式管理,实行市场日常巡查制、商品定期抽检制、检查结果

公示制。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6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顺畅、高效的流通体系,以提高连锁经营效率和增强连锁经营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提高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加快连锁经营企业资产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推动连锁经营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连锁管理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供应链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力发展集中配送;打破部门、地区封锁,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

(二)发展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初步确立连锁经营在现代流通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中的主体地位,连锁经营销售额、连锁经营企业数和门店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2010年,全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数达到3万个,销售额达到760亿元,销售额年均递增15%左右,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达到2户—3户,销售额在20亿元—50亿元的连锁经营企业达到5户;培育3户—5户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订连锁经营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规划。通过向社会提供城乡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等信息服务,引导连锁经营企业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企业市场发展战略,扩大销售网点,推进城乡连锁经营网点的合理布局,满足消费需求。

(二)稳步推进城乡连锁经营发展。积极、稳步推进连锁经营由经济较发达地区逐步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乐山市等大中城市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鼓励企业创建企业品牌,发展特色经营,拓展市场范围。积极引导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向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中心镇拓展。在城市,加快发展社区商业。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是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针对我省大部分城市社区商业发展滞后、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的现状,通过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城市社区新建和改扩建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餐饮店、洗衣店、美容美发店、家政、维修等各类便民、利民的商业网点;鼓励企业采取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建设面向社区商业网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采取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形式推进粮食连锁经营,发展粮食连锁经营网点;逐步形成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在农村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工程。针对我省农村商业设施和有效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大力开拓二三级市场。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基层供销社、个体私营商业网点资源推行农用生产资料连锁化经营,加快发展生活资料的连锁经营。采取超市+基地、超市+农户等方式扩大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利用统一配送优势组织适销对路工业品供应,适时供应货优价实的农资商品;发展遍布农村的农资放心店和便民连锁经营超市,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三)加快发展大型连锁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快连锁经营企业改革步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鼓励实力雄厚、规范化程度高的优势连锁经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强强联合、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规模经营效率;推进连锁经营企业与国内外企业的合资合作,学习和借鉴外资连锁经营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发展,扩大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重视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强化总部的统一采购功能,提高统一配送比重。支持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自有的配送中心。引导连锁经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配送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逐步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商品配货电子化、物流功能条码化和配送过程无纸化,并建立自动补货系统为连锁经营提供安全可靠的高效配送体系。加快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财务、劳动、人事等环节中的运用。引导企业在抓好销售时点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客户关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在抓好硬件开发的同时注重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鼓励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再造企业业务流程,提高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引进连锁经营人才。商务主管部门可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举办专业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连锁经营方式,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满足连锁经营发展的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员工业务培训。

(六)推进连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陆续发生多起因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不善、盲目扩张等原因导致连锁经营企业倒闭、引发供货商聚集要求偿还货款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认真分析经营环境,做好市场调研,对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市场定位等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引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企业经济效益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连锁经营健康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凡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其直营门店(分支机构)在省内市辖区(不含县、市)开店的,统一在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该企业其他直营门店(分支机构)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不变;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由有关部门对其直营门店统一办理专项商品经营许可手续。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烟草专卖、质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在办理连锁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卫生许可、专项商品经营许可等手续过程中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审批程序、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进行公示,严禁在收费标准之外以任何理由乱收费。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简化、优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探索网上年检,切实为企业提供方便。

(三)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3]3号)规定,落实国家对连锁经营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连锁经营企业应按规定向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审核、批复。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办法后,省财政厅要制定统一纳税后所属地区间财政利益调整办法,妥善处理好地区间的财政利益分配关系,确保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以利于连锁经营的发展。

(四)改善行政监管方式。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加强协调,减少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强化总店的管理责任并把监管重点放在总部和配送中心。

(五)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要求加强商品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对与物流配送中心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国家对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的建设贴息。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连锁经营企业开拓城乡市场予以必要的支持。加快推进社区商业建设,积极开展创建部级、省级示范社区工作,鼓励连锁经营企业进入示范社区新建或改扩建各类便民、利民的商业网点,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纳入试点,对其延伸经营网点到农村,在县城建配送中心店、乡镇建连锁超市、村社建连锁“农家店”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国土、电力部门对连锁经营企业的重要项目依法给予用地和电价优惠。

(六)改善金融支持环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融资环境。商业银行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连锁经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要按照区别对待、调整结构的要求,在严把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中小连锁经营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正常的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大力发展社会担保体系,解决连锁经营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财务制度,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提供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大力推动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7

会议期间,与会同志实地参观考察了玉溪市红塔区出水口生态公园、聂耳文化广场和红河州建水县旧城改造、蒙自县文化中心、新天地步行街、垃圾处理场等市政设施规划建设情况,亲身体验和感受了两州市在推进城乡建设方面的一些新进展和新变化。红河州、玉溪市分别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全面介绍了2州市推进城乡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楚雄州和大理市、景洪市、瑞丽市、腾冲县、富宁县等县(市、区)以及官渡区官渡镇、新平县戛洒镇、大理市喜洲镇等也对当地的城乡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向大会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各地推进城乡建设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光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光荣同志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城乡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全面总结了经验,分析了形势,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城乡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光荣同志的讲话,总揽全局、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推进新时期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的来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经过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这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是一次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务实高效、成果显著的会议,是一次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会议。下面,我就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文件材料较多,内容十分丰富。会议出台了《****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2012年)》和《****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012年)》,同时对省人民政府拟制定出台的《关于又好又快推进城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此外,在会议讨论中,与会代表特别是各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实际,畅所欲言,重点就学习贯彻光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出了一系列很有参考价值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将充分吸纳与会同志在讨论中提出的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并正式出台2个《意见》,用于指导全省城乡建设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第二,要抓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是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科学的规划是最大的节约,规划的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当前,我省城乡规划不全面、不系统、不合理和不完善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不容忽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认真贯彻落实光荣省长的讲话精神,坚持规划先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富规划”、“穷建设”的理念,在认真研究总结我省“六个层次”城镇建设中不同类型规划问题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地做好我省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科学指导城乡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抓紧启动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更好地指导全省城镇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昆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工作,同时抓紧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步伐。三是在尽快完成滇中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加快滇西、滇东北、滇东南、滇南等城市群规划和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区域性城市规划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四是抓紧开展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适应发展需要的可以不动,继续执行,对已不适应发展的要及时修订。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五是抓紧边境口岸城镇、旅游小镇等各类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有条件的小城镇要探索性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六是积极开展试点,适时启动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七是积极探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新机制和新路径,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权威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广泛运用行政的、市场的、社会的力量,大力推动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要抓好城乡的各项建设。城乡建设的实质是为经济社会构建发展载体,为城乡居民创造生活空间。一是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建设现代文明城乡的重要标志。要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强城镇道路、通信、能源、供排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二是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区域服务机构调整搬迁与资源整合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城乡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起与城镇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资源的合理利用结合起来,自然景观的恢复保护与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生态良好、资源节约的城镇绿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大对各地传统民居建筑风格的提升、推广和重要历史性建筑的保护、修复,继承和发扬传统优秀建筑风格,挖掘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突出城镇建设的特色。五是培育产业支撑。要结合当地实际,培植特色产业,研究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为城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要抓好城乡管理工作。城乡建设工作,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城乡管理与民生息息相关,具有“多、杂、细、碎”等特点。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观念,下大力气抓好管理工作,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环境。一是严格市容管理,搞好市容市貌整治和绿化美化建设,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中村”和城郊接合部的脏、乱、差治理。二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废物处理等各行业的应急预警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加快推进“数字化城镇”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化。四是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收入的征缴、使用和管理,确保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

第五,要抓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配套,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水平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我省还有90多个县没有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对环境造成重大威胁;全省的垃圾处理场不到40个,许多县城的垃圾处理场不符合规格,简单填埋,影响地下水和周边环境。为切实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了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五年规划,并将出台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的《意见》。今天,省人民政府还将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紧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一是明确任务。到2012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有合格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和垃圾清运设施,污水收集率平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增化学需氧量(COD)的削减量达到相应标准,再生水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二是搭建投融资平台,搞好资本运作。目前,省和国家的补助,只能解决1/4左右的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为更好的推动资本运作,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也应配套部分资金,努力使各级人民政府的投资达到30%左右或以上。资本运作要以州、市为单位搭建投融资平台,并且按照“肥瘦结合”的原则,将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捆绑,实施统一招商或由现有企业建设和经营,通过规模效益和行业互补效应增加招商引资吸引力。条件具备的地区,也可以县为单位组建投融资平台。三是政府规划,各级支持。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2个5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抓紧完成好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把国家、省、州(市)和县(市、区)配套的资金作为资本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来推动。另外,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四是理顺价格,适当照顾。省人民政府的意见初步确定,年内各州(市)可将污水处理价格提高至0.8元/吨,今后逐年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各地要把握好时机,加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既要确保不对价格指数产生大的影响,又要保障运营企业的利益,还要充分考虑对困难企业和群众的补助、减免,逐步理顺价格机制。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在即将下发的两个《意见》中,特别强调这项工作的责任在州(市),县(市、区)的责任就是在州(市)的安排下抓好落实,提供服务,保证配套。

第六,要抓好体制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推进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要按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应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城乡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投融资能力,推进市场化进程,有效破解筹融资难这一发展瓶颈和难题。一是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要把城市看成一种资产,把城建当作一种产业,凡有回报的城市建设项目均可推向市场。要根据“谁投入,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企业愿意投资的,就放手让企业去经营;能引进外资的,就大胆地吸引外商来投资。要敢于拿盈利项目招商,敢于把优质资产变现,敢于多方融资经营,逐步开放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市场,实现城市建设从单一投入向多方投入,从以政府投入为主向以企业投入为主转变。二是建立完善资本市场,提高资本运作水平。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运用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方式,将现有市政公用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三是深入推进公用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搭建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推行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垃圾经营管理一体化,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跨区域经营专业化集团,大力扶持具备条件的水务公司、垃圾处理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资产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发展各类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搭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制度,通过按规划、分步骤审批供地,集中行政资源、分步分片招商搞建设等办法来推动城乡规划的实施,让政府在土地出让中受益,更好地实现以地生财、以财建城。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8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为*绿色食品生态城市和中国食品名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主要是以整治为手段、以公正为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安全为标准、以发展为目的,通过整治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大幅度地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普遍达到“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标准要求,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大幅度地提升,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有力促进我市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国食品名城”新形象。

(二)具体目标

1、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上

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力度,对农药、兽药、饲料实施有效监控,杜绝销售、使用国家要求禁用的农药、兽药、饲料,切实规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药、兽药使用行为。通过整治,使农产品(包括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率明显降低,使农产品其它方面的安全性指标达到标准。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

全面提高大、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促进大型食品企业的健康发展,引领全市食品经济的迅速提升;把所有中小型食品加工场所纳入监管视线,从根本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性需求。杜绝使用非食品原辅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卫生环境得到全面提升。畜禽的私屠乱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上市肉品达到票证齐全的要求,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3、在食品市场流通环节上

通过整治,使大小食品商店、城乡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促使食品经营业主按照有关制度规范经营;每个业户采购食品要达到索证索票、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货台帐;杜绝在市场和店铺当中出现“三无”食品、过保质期食品、劣质食品;市场、商店等场所销售散装食品行为要按照“两罩一套一帽”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帮助和促进食品经营主体达到市场准入的标准,经营食品的行为达到规范。

4、在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上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得到全面推行,《卫生许可证》发放合格率明显提高。餐饮消费行业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营业操作卫生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大型企业食堂能够按照要求进行供餐管理;城乡开办酒席场所、农村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全面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有较大提高。

三、任务分工

(一)整顿农业投入品的市场销售秩序

1、清理整顿农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农药、经营国家禁用农药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2、清理整顿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兽药、经营国家禁用兽药行为。(责任部门:牧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3、清理整顿渔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渔药、经营国家禁用渔药行为。(责任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4、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为载体,净化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广电中心)

(二)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业的药品使用行为

1、指导管理种植户正确使用农药,做到科学规范使用农药。(责任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广电中心)

2、指导管理养殖户正确使用兽药、渔药,做到科学规范使用药物。(责任部门:牧业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广电中心)

(三)清理整顿饲料市场

规范饲料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查处向饲料当中添加违禁药物现象。(责任部门:牧业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工商局)

(四)深入开展药物残留监测工作

对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按计划实施药物残留监测。(责任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

(五)加快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步伐

加强对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

(六)清理整顿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

对全市小食品加工点、小豆腐坊、小粉坊、小熟食加工点等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有步骤、有计划地促其整改,不具备食品安全条件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明确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通过培训使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普遍了解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从业人员每年经过健康体检;生产设施设备有所改善、生产工艺更加趋于科学合理;生产原料的采购及管理水平有所加强。由质监局牵头协调卫生、工商形成一个具体办法,整顿标准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广电中心、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对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依法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按照本系统的监管要求,促使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

(八)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辅料添加剂的监管

制定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制定使用非食品原辅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管措施,并落实该措施。(责任部门:质监局)

(九)全面开展实行生产许可(QS)工作

规定的28类的相关食品,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期间内完善生产条件、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取得相关证照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

(十)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整治

对涉及食品加工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帮扶措施,根据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逐步达到标准,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工商局)

(十一)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行业

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加强对屠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于2007年下半年,对每个畜禽屠宰厂进行验收检查,对达到标准的屠宰厂换发《畜禽屠宰加工许可证》,对拒不整改或不达标的屠宰厂要取消其屠宰资格,由当地政府在社会公开出让屠宰权。坚决取缔非法屠宰黑窝点。通过整治,促进定点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肉管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

(十二)对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整治

1、整治城乡食品超市、食品商店、蔬菜商店、调料商店、粮油店等食品经营店铺的经营行为,促使其按照规范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杜绝“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劣质食品上市销售。积极扶持“万村千乡”连锁店的发展,加强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公安局)

2、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的小食杂店、食品超市进行整治,促使其经营规范化。(责任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

(十三)建设完善农村集贸市场

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把农村集贸市场的改造完善纳入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改善集市面貌,达到集贸市场的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实施,使我市乡镇街的农村集贸市场得到全面恢复并完善。(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肉管办、牧业局、财政局、城管大队)

(十四)加强城区室内市场的监管

对红旗大市场、*市大市场、东五道街批发市场等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卫生局、水利局、肉管办、公安局)

(十五)对街路两边及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进行彻底整治

重点清理整顿昌盛街、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点等主要街路和学校周边等场所附近的食品摊点小店的销售行为。(责任部门:城管大队,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的监测工作

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充分利用检测设备,对上市食品执行有效监测。(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卫生局)

(十七)加强肉品经营销售的管理

1、对销售畜禽及其肉品的经营者,指导并规范业户经营肉品行为,符合管理规定要求后,办理《肉品经营许可证》,消除无证经营肉品行为。(责任部门:肉管办)

2、严厉打击经营销售未经检疫的畜禽和肉品,打击经营注水肉、病害肉、药物残留超标肉、有毒肉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肉管办,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八)加强水产品经营销售的管理

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防止有毒水产品、劣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上市销售。(责任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九)整治酒类市场

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的生产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防止假酒、劣酒上市销售。(责任部门:发改局、质监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二十)整治食用盐市场

以食用盐、小工业用盐、食品加工酿造用盐等为主要对象,严厉打击违法加工、储运、销售私盐的经营行为,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盐市场,彻底整治盐业市场秩序。(责任部门:盐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二十一)整治陈化粮市场

规范陈化粮流通秩序,杜绝陈化粮进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卫生局、粮食局、建设局、教育局、广电中心)

(二十二)整顿餐饮业的经营行为

1、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标准,促进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地提升。(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肉管办)

2、采取帮扶和教育整改等措施,促进食品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肉管办)

3、整顿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同时,要对学校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卫生局、肉管办)

4、整顿规范建筑工地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卫生局、肉管办)

5、整顿规范大型企业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卫生局)

6、整顿规范食品外卖、送餐、送盒饭、销售饭包等即做即食的食品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城管大队)

7、深入规范农村自办酒席行为,整顿农村自办酒席场所。(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卫生局)

(二十三)对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报导

加强宣传报导力度,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整治工作给予及时全面地报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广电中心,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继续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06]26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到位。要重点抓好“三个网络体系”的建设。一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实行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社(组)长层层对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二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协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利用乡、村、社三级计生网络体系,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促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促使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畅通;三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动员经营者参与“万村千乡”连锁店活动,为农民提供安全食品。(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搞好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解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杜绝以罚代刑、一罚了之的现象;对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要督促、教育、帮助其整改,促使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牧业局、肉管办、水利局、发改局、盐务局,配合部门:公安局、广电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六)充分发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的作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预案”的培训演练、抓好“预案”的落实,使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培养和树立应急处理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发挥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食安委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七)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

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付,并做到逐年增加。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在食品安全工作上投入足够的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食安委办、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二十八)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对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组织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部门:市食安委办公室,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

1、研究制定并下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07年1月前完成。

2、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精神,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使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于2007年2月完成。

3、动员部署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召开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动员大会;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发改、盐务、水利等部门要采取电视宣传、会议宣传、发放宣传单、组织培训等多种有效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培训行政相对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此项工作于2007年3月完成。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4月)

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发改、盐务、水利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对涉及本部门食品安全职能所管辖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清理登记,并对详细情况登记造册,认真分析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彻底摸清本辖区内种植、养殖户情况,摸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摸清食品流通企业的情况,摸清食品消费企业的情况,为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整治阶段(2007年5月至2007年10月)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的要求,服从全市整治工作大局,责任部门要负起牵头的责任来,配合部门要承担起配合工作的责任来,积极采取帮扶整治措施,坚决克服重视罚款收费、忽视整改教育的错误工作理念,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实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好转。

3、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实效、不走过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普遍达到“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目标要求。

(四)组织验收阶段(2007年11月)

1、验收检查的内容

(1)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肉管办、发改、盐务、水利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要具体,可操作性要强。

(2)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肉管办、发改、盐务、水利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系统,实事求是。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方案”和“总结”要贯彻体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06]26号)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精神。

(4)建设、教育等部门的“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5)广电、财政、城管等部门把涉及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07年工作计划,以及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总结。

(6)对以上各乡镇、各部门的“方案”和“总结”与实际工作比照,进行核实。

(7)现场抽查涉及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的企业,检查各部门工作是否到位。

(8)抽查的范围包括:农药商店、兽药商店、渔药商店、农产品种植业户、畜禽产品养殖业户、水产品养殖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食品加工厂、小作坊、食品商店、超市、小食杂店、市场、繁华路段、主要路段、酒店、饭店、小吃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村屯自办酒席场所等,预先准备多套抽检方案,由政府临时选定。

(9)现场检查上述被抽检场所的经营管理状况,看这些场所有无监管部门所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有无真实完整的经营管理记录,有无合法证照,有无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记录,人员、场所、设备是否符合管理基本要求。

(10)现场检查上述场所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有无经营销售违禁商品行为。

2、验收检查的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与分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市食安委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检查组,邀请省、长春市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目的就是要把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出来,便于强化整治效果。

3、检查情况汇总反馈

将实际检查情况汇总后,反馈给相关部门,立即完善相关工作。

4、跟踪督导

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看是否及时进行完善整改,看整改效果如何。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主抓,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抓,并将人员名单报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通力合作,统筹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服务于建设*“中国食品名城”的高度上来,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市政施工经营管理总结范文9

为贯彻落实《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年度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突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民生改善和城乡一体化,为实现“转型提升、建设提升、开放提升”,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奠定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大力创新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

实施“接轨、融入长三角”战略,构筑大开放的交通格局,在旅游、市场等方面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各城市之间合作;创新招商管理体制,大力实施选商引资;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积极提升对外贸易与合作,优化出口结构,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积极推进溪口发展卫星城市试点

制订溪口发展卫星城市试点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和卫星城市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卫星城市规划体系,年内启动卫星城市城乡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修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条块管理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卫星城市发展的行政管理体系,赋予溪口镇部分市级社会管理权限;不断完善推进溪口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完善有利于溪口发展的财政体制;推进人口集聚,开展户籍制度及配套改革。

(三)大力创新总部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加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总部经济的认定机制,设立总部经济扶持专项资金;引进总部经济企业,扶持发展现有企业总部,大力培育本地优势产业企业总部;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制订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引导民营投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企业优势集群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积极培育现代营销主体,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完善重点企业经营状况监测和服务体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完善8718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和农村住房制度改革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扶持发展农业规模化、特色化、一体化经营的政策;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各种经营方式“走出去”;完善镇村规划,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置换、流转和退出机制,引导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严格落实宅基地复垦工作责任制。深化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年度目标。

(五)积极推进文化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参与发展文化事业,推进新华书店、国有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传媒等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繁荣文化产业和市场。全面完成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深入推进医改5年计划和3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和补偿标准,城镇职工医保不低于90%、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0%,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补助提高到人均每年200元以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和补偿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订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民办医疗保健机构,加强与周边城市医疗机构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

(六)积极推进社会建设体制改革

完善促进民生改善的体制机制。推进充分就业市创建活动,引导镇(街道)村(社区)参与建设,力争全市80%以上城镇社区达到充分就业标准;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制度;创新社会救助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公共廉租房建设;开展以村企合作方式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用房试点,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

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制度改革;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平安社区和社会综治创建机制。

(七)积极探索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制

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开发申请专利技术和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引进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的研发机构,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总部;大力引进高技术研发人才和总部经济经营人才,推动人才政策向企业倾斜。

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制订闲置工业用地回购政策,逐步建立低效建设用地退出机制;探索实施城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政策,制订城市商务(商业)综合体土地出让管理办法。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金融产业化培植;扩大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创新农村融资环境;大力推广专利权、股权、商标权、收费权等抵(质)押融资产品及农户小额贷款卡业务,推动融资租赁及农村“两权一房”抵(质)押等融资业务发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等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八)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省、市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制订改革方案,建立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行政运行机制;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准确界定职责,合理设置机构,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深化完善乡镇机构,实施强镇扩权改革,增强镇(街道)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推进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完善联合审批会审会办工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外包。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6月上旬)。组建相应的工作领导组织,根据市进一步扩大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年度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2月)。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改革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及时启动,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和通报督查,及时开展工作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协调有序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对全市年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试点实施工作领导

市里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承担政策制订、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行政“一把手”要负起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并要指定专门科室和联络人员做好试点相关工作。

(二)细化落实工作任务。

根据《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年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试点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要求,联系实际,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要积极研究相应的政策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