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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1-19 12:06:32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1

近年来,丹江口市紧紧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立足上下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跟进预防,切实强化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全程监督,努力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取得良好的防范效果。

管好钱 用好钱

移民工程资金的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千家万户,涉及移民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很大,管理环节较多,程序要求严密。该市将移民资金使用安全当作移民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协助工程建设指挥部紧扣移民规划管理、资金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重要环节,采取风险排查、应对防范、过程监控、预警纠偏等措施进行全方位监督,并着力构建移民搬迁安置资金风险防控体系,由市纪委、监察局联合检察院、审计局、移民局共同查找出170余个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库,做到设点布防、专人负责、严格监督、加强防范,确保移民资金审批程序化,使用规范化,保障有效化。

严格资金管理。该市对移民资金遵循权责统一,计划管理,专款专用,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四专”、“四制”,即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监督检查;移民资金拨付会签制、移民代表监督制、移民政策执行公示制、定期跟踪审计制,明确移民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由市长审批,各移民搬迁责任单位根据移民工作和工程进度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由市移民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签批,移民局统一行文拨付。各乡镇办(处、区)移民资金兑付实行行政一把手“一支笔”审批制,移民站按审批意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移民迁建单位或发放给移民个人,确保“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批钱”,基本形成了移民资金规范操作、运行安全、通畅便利的管理机制。

严格资金使用。坚持“统一管理,逐级审核,规范动作,按合同支付”的办法,对移民资金的拨付和结算,由市移民局依据经批准的移民搬迁计划、经费包干合同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对完工项目及时进行资金结算,并协助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组织业主、施工、监理对资金的拨付、收入、支出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各移民站负责对拨付的移民资金单独建账管理和核算,凡是移民资金不能单独建账的,要分明细账户按有关移民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坚持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将移民资金用于与移民无关的项目,不准随意调整移民工程项目,不准截留、挤占、挪用移民资金,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严格资金监督。该市对移民资金管理实行“四监督”,即移民资金使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接受市预防职务犯罪协调领导小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坚持“五公布”,即公布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布定期跟踪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情况;公布移民代表对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公布移民资金使用中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公布移民搬迁安置重点对象回访情况,使移民资金真正起到服务移民、帮助移民、保障移民、造福移民的特殊功效。

“房子质量,容不得半点马虎”

加强项目监督是保证移民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成的根本保障。该市政府为把移民工程建成“一流工程”,建立起“移民工程指挥部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出台《移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移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现场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移民工程质量监管步骤环环相扣、工作环节步步相连、管理内容紧密衔接的管理规范,努力做到不让制度沦为“一纸空文”,以管理的规范化实现工作过程的规范化。同时,严格实行移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责制,强化施工监管,把握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口,规范签字权力,适时开展巡视、暗访、拉网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纠正偷工减料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移民工程建设市场,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施工漏洞。

2012年3月,该市检察院抽调检察干警参加市纪委、监察局组成的移民工程建设质量督导组,重点对库区移民搬迁的乡镇、村和企业、单位移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内容为“四查”,即查资金计划,看是否严格按计划管理;查资金拨付,看是否按项目和工程进度拨付,是否通过建行审查预决算;查资金流向,看资金与账目是否相符;查资金使用效果,看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工程建设是否经济合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注意发现问题,把握时间节点,增进工作实效。当地群众反映,在丹江口165个农村移民安置点和5个迁复建乡镇的工地上,总能看到督导组工作人员马不停蹄地奔走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各个细节展开询问、查看和督导,为严把移民工程建设质量操碎了心。

2012年6月,该市督导组工作人员在对某移民乡镇移民房屋质量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事先设计图纸施工,立即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掌握情况,进行责任界定,落实补救措施。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2

20*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开展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等监管监督部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促进科学发展的首要目标,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检查,积极提供服务和保障,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把专项检查、巡回检查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起来。要针对中央投资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内容新、时间紧迫、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等特点,以检查中央投资项目为主线、以资金流向为重点,特别是要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投向,坚决防止盲目铺摊子、乱上项目,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楼堂管所项目,坚决防止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攀比;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防止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等行为;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国家开发银行政府类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加强对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建设用地,坚决纠正违规办理用地手续和立项审批手续、违规发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行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点是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提高市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比例。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多发高发和查处不力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政府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地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双三十”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纳入省级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的30个重点县(市、区)及30个重点企业工作进展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年度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行政问责,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发展。强化和改进挂牌督办措施,严肃查处违反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产业政策、规避环保审批、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批挂牌督办,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办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腐败开展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一要建立监督检查沟通机制,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抗震救灾资金的筹措划拨和援建进度等情况。二是强化对援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采取紧密跟踪资金流向的措施,针对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等环节,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要加大对规划重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与受援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沟通,并适时赴当地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监督检查的无缝隙对接。

(二)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各地2007年以来涉及提高容积率、更改规划、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督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严肃处理和纠正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继续加强对中央关于城市住房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规划、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中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为全面落实住房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三)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逐步推动建立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分别监管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推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和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案件。

三、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开展监督检查

(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保障经济繁荣稳定。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督促、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农资市场、建材市场、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治理和整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对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导致市场秩序管理混乱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积极参与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委、粮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清查品种、数量、质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及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强化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事故瞒报及、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保障调查处理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下半年,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2007年以来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要努力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生产安全。要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 农网工程;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20-0129-02

农网工程任务繁重,均呈现资金投资量大、工程质量要求高、计划完工时间紧等特点,农网施工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现就农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作如下分析。

1 安全保证体系及监督体系情况分析

1.1 安全保证体系建设问题

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结构方面,供电局配置相应组织结构和岗位,成立了农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协调解决农网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同时成立了农网工程办公室负责对农网项目进行专项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以保证农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安全保证体系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2008年地震后恰逢全球经济震荡,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灾后重建资金、扩大内需资金、农网项目急剧猛增,这种超常规的工程规模对分局工程管理带来了巨大冲击。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来说常规性的大修、技改、资本金项目,管理基本可以到位,但在这种大规模项目的快速下达许多管理细节无暇顾及,工程管理人员配备偏少,带来了一定管理风险。

2)农网工程管理上因点多面广,安全管理捉襟见肘。

1.2 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设问题

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两个系统构成了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对安全生产而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起内因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起外因的作用,就是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有效。但基层单位安全督察方面人员配备偏少,安全管理人员无法做到现场100%到位,带来一定安全管理风险。

2 农网项目实施关键环节安全分析

2.1 施工前期手续办理,安全风险预控方面

基层单位严格施工单位施工手续办理工作,抓好“现场勘查、工作许可、安全技术交底”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工作票实行“双签发”,杜绝了施工单位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

在实际安全管理执行中,施工单位还存在前期施工手续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是标准化作业卡中危险点分析不到位、工作票中接地线位置表述不清楚等,加大了施工安全风险。导致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有几个方面问题。

1)施工队伍均为电力系统外人员对于系统内相关规程规定不熟悉、不清楚。

2)项目所在地运行单位,既供电所,在施工单位前来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审核上,把关不严。

在2010年改造升级项目的安全督察中,该问题突出,下面以《凤凰乡花庙村配电工程》督察情况为例:农电科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督察中发现,施工队当天工作为电杆组立,按工作性质按要求办理了《电力安全施工作业票》以及《标准化作业卡》。从表面来看只是单一的农网低压电杆组立,因此工作票以及标准化作业卡危险点分析均只分析了倒杆和人员指挥,但现场实际情况恰恰低压电杆组立都紧邻原有低压线路及电杆,组立过程中距离近,不满足《电力线路部分安全规程》表3-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要求:既10 kV及以下安全距离为0.7米的规定。立杆过程中必然将碰触带电线路,当出现这种问题时施工人员联系供电所人员对该段低压线路停电再行组立,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暴露出几个问题。

1)供电所人员办理开工手续随意,现场不熟悉,未能正确履行《电力线路部分安全规程》中2.2.11.1条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规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以及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施工人员对电力施工安全防控意识薄弱,从工作负责人到工作班成员均未正确履行《电力线路部分安全规程》中2.2.11条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规定,对电力相关规程规定不熟悉、不清楚,冒险施工。

2.2 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控制方面

农网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建设方的安全监督及保证体系的现场安全监察;二是中标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督察。基层供电局作为建设方采取安监科、农电科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项目安全指导、现场督察工作,同时各供电所派出安全人员驻守现场进行安全指导、监督工作的方式,确保每个项目工地督察到位,最大程度减小施工安全风险。中标公司方面也派出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管控。

一般来说外包项目的初期施工中现场管理较混乱,各种违章情况严重,以《东林乡张家坪村配电工程》违章情况为例:

该项目当日计划实施工作为1社组立低压电杆,计划组立数量27基,农电科管理人员为掌握真实现场情况,根据施工计划未通知施工人员及供电所前往现场检查。现场情况为:张家坪1社无施工人员,经询问村民由于青苗赔偿问题未进行组立电杆,施工人员已到5社工作。赶到5社后,现场正在开展电杆组立工作。组立方式使用树木叉杆且未捆绑风绳,工作负责人未穿红马甲,参与工作的民工均未佩戴安全帽,工作负责人变更未履行手续,工作计划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供电所安全人员未在场,农电科管理人员当即责令停工。这个现场暴露出以下问题。

1)工作计划随意调整,相关手续未办理,脱离安全监管。

2)工器具配备不齐,使用树木叉杆立杆,同时为追求进度不使用风绳,冒险作业,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3)劳动保护用具配备不齐,请用民工均无安全帽。

4)供电所与施工队缺乏有效沟通,现场安全失控。

综上所述农网项目施工现场暴露的安全风险主要是习惯性违章,监护不到位、工器具不合格、计划调整随意性大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队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侧重于追求施工进度,而忽略现场安全风险控制,对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特别是施工队如遇村民阻拦等情况,为避免办理相关计划变更手续,随意调整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不齐备且脱离了安全监管,增大了安全风险。

2)施工队与供电所缺乏配合协调,施工计划未及时告知,导致供电所安全督察人员未到位的情况。

3)施工方施工现场部分工器具不齐备、不合格,给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

2.3 废旧拆除安全控制方面

废旧拆除工作由于农网电杆运行年限长,电杆老损严重存在断裂的安全隐患,加之施工人员不重视,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2.4 农网项目涉及村社搭车收费方面

农村电网改造涉及面较广,而农村用户对政策法规不了解,极易发生乱收费现象。为此基层单位农网工程严格控制供电所及农电员工个人乱收费的问题,未发现有供电所或农电员工个人借农网建设与改造、户表改造工程等名义让农户出资、义务投工投劳现象,以及其他乱收费现象。但是通过日常农网工程验收以及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村社组织或村干部以农网工程名议让农户出资、义务投工投劳的现象。村社和施工单位应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这种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3 农网项目实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处理方案

3.1 施工前期手续办理,安全风险预控方面

在实际安全管理执行中,暴露的施工单位对于系统内相关规程规定不熟悉、不清楚;供电所工作手续许可审核把关不严的两个问题,采取了以下两个方法进行管理。

1)针对施工单位对规程规定不熟悉的情况,组织施工单位开展了工作票、标准化作业卡以及安全规程专项培训工作并考试。

2)供电所工作手续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基层供电局对各供电所的工作流程进行明确,严肃现场勘查工作,制定现场勘查流程,供电所、施工队共同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结束后,施工方向供电所办理工作手续。

3.2 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控制方面

农网项目施工现场暴露的习惯性违章,监护不到位、工器具不合格、计划调整随意性大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控制措施。

1)安监科、农电科及中标公司农网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开展农网外包施工安全施工专题分析会,明确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资料报送、工程进度管控、工程协调、工程质量控制各项流程,坚持每天与中标单位召开工程例会,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作票双签发,制定标准化作业工序、工艺卡,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安监科、农电科以及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对施工项目加强安全指导、现场督察工作。

3)供电所安全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组织外包公司制定了管理流程,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提前一天向供电所上报施工计划,供电所签字确认,并安排人员,确保每个项目工地督察到位。

4)责令施工方更换不合格工器具,购置劳动保护用具(如安全帽、各类药品等)、施工工器具(如立杆机、紧线器等),减小施工安全风险。

3.3 废旧拆除安全控制方面

将废旧拆除作为安全风险中的重要环节进行控制。严格要求施工队伍制定了《废旧拆除方案》上报审批,同时供电所指派专人全程监察,同时现场核量足额回收。

3.4 农网项目涉及村社搭车收费方面

日常农网工程验收以及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村社组织或村干部以农网工程名议让农户出资、义务投工投劳的现象,增强了宣传工作,一是协调政府对农网项目不得乱收费的情况向各级乡镇下发了相关文件;二是项目开工前在涉及改造的各村社张贴村社盖章认可的开工告知书,告知书对农网项目不集资的事项进行了明确。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4

一、抓好学习,提升综合能力

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执法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核制度,根据省厅培训计划,及时合理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培训,做到监察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大队按计划上报培训人员,定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法》、《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大队负责组织专题学习。全年组织外出学习2-3次,主要学习在环境监察大队队伍建设、环保联动执法机制、环境受理办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强化作风建设,树好队伍形象

积极参加局部署的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认真完成。主动为企业服务,对新建建设项目积极组织现场监察。与环境监察人员签订廉政责任状,定期开展“环保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意识,实现岗位廉政监督的有效预防。

三、突出重点,规范现场监察

做好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5家通过验收。督促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督促企业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组织演练。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排查和监察,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名单附后)。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仪器安装率达100%,数据传输率达95%,有效传输率大于80%,并及时在重点污染源信息系统中公开相关信息。

四、全面申报,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排污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对排污企业的申报数据认真核查,严格按月或按季进行核定、征收,做到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定期对国控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组织开展对医药制造企业、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安排专人接听环保热线反映的环保热点问题,坚持做到快速查处,及时反馈。加大环境案件办理和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环境控制和监察工作;做好夏秋两季的秸秆“双禁”工作;配合生态科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察工作;加强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5

一、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整体自身素质

1.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环卫局(物业)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王荣书记元月5日在中国共产党白碱滩区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的题目为《抢抓机遇、变革创新、文化引领、率先赶超、全力推进白碱滩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报告材料和刘爱民副区长的题目为《以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区建设管理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报告材料、白碱滩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2年工作安排与运行计划、政府有关文件、维汉语文明用语。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提高了工作水平。

2.我局认真召开了周例会。各岗位工作人员汇报了一周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难题,安排了下周工作计划。另外,局长智秀华安排了环卫局和物业中心下周工作重点和工作步署。

3.我局开展各类责任书的签订与自检自查活动。为提高环卫局(物业)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切实预防工作中出现不良作风及影响,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2012年环卫局(物业中心)岗位责任书》和《岗位行政效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为解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不足和问题,局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对症下药,认真填写自检自查表,及时预防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测评工作。严格部门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完善与其他各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责任书。并签订了相关环境卫生责任书。

二、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合作力度

1、环卫局坚持日常(每天)巡查、增强市容监察办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我局按照市容监察岗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容监察岗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细化了全天候来回巡查的区域、健全了环卫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了环卫问题点的处理率,确保做到环卫监督抓紧抓细抓透抓严。

2.市容监察办对城区内“三横八纵”主要道路、公厕、精品街、卫生死角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环卫局为了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力度,指导鑫塔物业公司完善月突击计划。市容监察工作人员根据此计划,将卫生死角和城区固定保洁区域有效结合起来进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使环卫局市容监察工作更加有效统筹、规范管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82余起,处理率100%。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6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7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1、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1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政办〔〕158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2、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乡镇、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县监察局反馈。

2、边查边改。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16号、政办〔〕89号、政综〔〕126号和政办〔〕158号文件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表)。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对各乡镇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各乡镇的自查报告、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和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重点监察大樟溪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县直有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县环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送县监察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县监察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县监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是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溪流水环境安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县监察局要加强与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8

铁腕治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拆除燃煤锅炉xx台,削减散煤x万吨,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x户,x家建筑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x%以上。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报告材料,提纲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报告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夯实环保责任,为环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打下基础。

一是年初将环保目标责任书以县政府名义分解下发,夯实了各镇(办)、部门和企业的任务;二是对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直接责任人;三是起草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环保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对全县各部门、镇(办)、企业环保目标任务进行了半年督办。

(二)加强环境监管,强力推进各项任务。

1、铁腕治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拆除燃煤锅炉xx台,削减散煤x万吨,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x户,x家建筑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x%以上,x家汽修企业完成整改,8家加油站完成有机挥发性气体治理,x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冬防期间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PM10和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减少xμg/m3。完成了铁腕治霾半年目标任务,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水污染治理强力推进。一是开展了列斜沟河入xx考核断面研判工作。针对考核断面超标问题,我局邀请x名专家进行了研判,通过一周的考察,提出了城东污水处理站未运行,污水处理厂出水连续超标、超出设计进水量、进水水质较差、运转不正常、存在溢流、排放口与考核断面过近,列斜沟河长度较短等三方面问题,我局已将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县政府;二是完成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并报省政府审批;三是创新防治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了政府主导、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企业实施、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督办。采取定期督办,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项目。重点督办3家企业和2家畜禽养殖业污水减排项目。

3、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成立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和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健全了组织机构;二是编制印发了《xx县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xx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召开xx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治理进度。20xx年初,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xx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保一争二”,在中省市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代字营镇西埝村片区居民环境废矿渣及“三小”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市环保局组织了招投标会议,项目已交由我局实施,于x月x日开工建设,我局积极督促项目进展,目前项目进展顺利。20xx年计划申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x个,申请治理资金xx万元,目前正在积极申报中。

4、污染减排效果显著。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减排方案、计划和措施,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审定报市环保局批准后实施;二是按照市环保局批准的减排计划,我们做了认真的分解,落实了减排的具体工作方案;三是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分项实施,认真督促落实。今年减排主要承担单位是:xx县xx公司、x公司、xx县xx公司等。上半年减排数量年底认定;四是完成了禁养区的划定工作,编制完成了列斜沟和双桥河水体达标方案。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我们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为前提,严格环评审批,坚持“四个不批”的原则,从源头上对新建项目进行控制,杜绝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企业扩大规模的环评补办和审批进行专项检查。建立了环境管理审批程序,并将全程服务与工作融为一体。上半年,已审批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环评xx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xx个;对市、县级重点项目主动捕捉信息、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共审查预审重点项目xx个。

(四)深入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我局在县域生态保护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宣传省市精神,宣传生态文明,增强县镇两级特别是群众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宣传,精心指导,申报的x家省级绿色文明单位和2家市级绿色文明单位已通过验收,并被命名;三是积极指导开展生态镇村建设工作。我们在全县各镇村成为市级生态镇村的基础上,指导各镇村创建省级生态镇村,20xx年申报省级级生态村x个。并且结合全县五创一争,开展了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报告二

20xx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明确工作思路,精心安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狠抓措施落实,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20xx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共听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00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环境问题整改等多次进行研究部署、现场督查并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制定出台了《xx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xx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印发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增强了全县各级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xx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00个乡镇和00个相关部门签订了20xx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具体任务、压紧压实了工作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和历次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部署会、推进会和督办会,进一步完善了定期会商、信息共享、问题交办、调度预警、挂牌督办等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县环保督察整改办梳理整合了各级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和两轮复查复核。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00项问题中,2017年应完成的00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上报市整改办销号,目前后续监管和巩固成效明显;要求2020年完成的00项长期整改任务已取得较好的形象进度,正在按年度计划抓紧推进落实;00起信访案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反映问题没有出现回潮反弹。省级环保督察涉及我县的00项问题中,00项问题已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申请销号,其他11项长期整改任务正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整改。今年西北督察局两次督察调研和省级专项督导检查反馈我县的00项问题中,00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其他00项正按计划加快整改。

(三)紧盯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治理,洛门供热站提标改造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县中医医院燃煤锅炉“煤改气”正在加快推进。xxx等3所学校的00台锅炉正在拆除。加强城市扬尘管控,全面排查了00个新建、续建工地,督促重点项目工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360度全方位降雨模拟装置或全场地自动喷淋设施,加强了xxx等主次干道湿法机扫作业力度,xx项目等建设现场已落实了洒水冲洗、渣土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强化煤炭市场管控,完成了煤炭一级配送市场“三防”设施改造提升,建成规范化煤炭二级销售网点00家,限期清理整顿洛门等地临时售煤点00家,抽检煤炭市场和供热站点煤炭样00批次,全县基本形成以一级市场为核心、覆盖各乡镇的洁净煤销售网络体系。强化低空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安装和清洁能源改造00多家,完成全县挥发性有机物和油品储运、销售单位排查整治,印发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靠实了秸秆禁烧监管责任。加快“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制定印发了《xx县违法生产粘土砖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实施方案》,已拆除00家企业00座炉窑并严格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

(四)保障流域达标,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河长制落实,县河长办印发了xx县总河长令第1号令,结合三级河湖长巡河行动对全县六大河流三条沟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全覆盖、巡查常态化。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xxx河道清淤平复已累计投入机械00台次、完成河道疏浚00公里,xxx等3处泥石流和滑坡治理项目加快推进,xxx河堤防工程即将完工。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现有污水处理厂经过整改目前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xxx医院污水处理站已开工建设,xxx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完成了00处已拆除采砂场“回头看”,拆除了违规采砂点及违章建筑,全县00家机制砂厂已完成场地砂化和防风抑尘网、废水沉淀池、冲洗喷淋、危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建设,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评审和公示。持续强化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城区水源地周边生活垃圾、尾菜、废旧农膜等集中清理;xxx镇区水源地建成了事故应急池等环境应急设施,力争00月底通过引洮工程实现镇区供水;其他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经全面排查均无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五)突出生态治理重点,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风险源防控,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设施建成投运,城区医疗机构全部落实医疗废物第三方集中转运处置,完成油气输配销售、废机油存储回收等持久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清理排查,建立了固废危废处置全程监管台账。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启动县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全面排查了00处自然保护地现状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滩歌林场持续开展矿点植被恢复,完成矿区建筑设备拆除。加快矿山修复治理,编制印发了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排查政策性关闭及历史遗留矿山00家,开展00家持证采石企业规范化建设,落实了建筑用砂石料和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公开出让,督促各矿山企业扎实开展边坡治理、复绿植草等生态修复治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完成造林绿化及补植2万亩,初步确定了25°以上坡耕地造林地块,进一步扎牢绿色生态屏障。

(六)把牢农业农村主轴,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建设。

(八)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三)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治理方面。

(四)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全面加快各级环保督察和历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全力配合保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是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五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六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和风险管控。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9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工程建设。为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新乡市一是组建各级工作机构。市、县、乡三级政府均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水利部门都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二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县(市)区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项目村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年底进行考核;三是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市政府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一把手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个项目村都要确定县、乡、村三级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四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市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市领导、县(市、区)领导经常深入到项目工地,督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计

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好坏,规划设计是基础。为合理确定工程布局和工程形式,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充分发挥建设效益,各县(市、区)以2012年农村饮水现状普查为依据,对区域内所有饮水不安全村庄,按照“先安全、后方便,先集中、后分散,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水源条件、村庄布局和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类排队,逐片规划,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做到适度规模,集中供水,以求投资合理,效益最佳。由于上级下达投资计划与项目村人口数量相联系,项目村人口数量决定投资额,所以在确定项目村时,新乡市要求县(市、区)水利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设计所需资料进行全面调查搜集,在综合分析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型式确定工程规模,再根据工程规模对上报人口作适当调整,以防止项目实施时资金出现缺口或大量结余,使项目资金能合理有效使用。

三、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为保证工程质量,各县(市)区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建立质量监管体系,完善质量监督机制。新乡市每一批项目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水利局都要组建项目法人,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或管理处,由法人对项目招标和建设管理负全责。项目建设中重点把好以下四个关口:一是把好材料设备进口关。对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水泵、压力罐、机电设施、管材、水泥等实行招标采购。材料采购要有技术人员把关,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要求和卫生标准,严禁伪劣产品进入。二是把好施工队伍关。对打井、管网施工、设备安装等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均实行招标制,严格审查参与投标者的资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选择技术力量强、业绩优良、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对由群众投劳完成的土、石方工程也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指导。三是把好质量监督关。实行业主监督、监理监督、政府监督和项目村监督等多层次质量监督。严格实行监理制,工程关键环节由监理单位跟踪监督,不允许出现挂名监理。每个项目村都实行技术责任人制度,施工期间全程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每项工程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部分县市的项目村还派人到现场进行跟踪监督。四是把好验收关。每个单位工程竣工后,县(市)区水利部门都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先由县按照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方案规定进行自检,再由市组织逐村复验,最后由省组织抽验,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监察,促进项目建设

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市政府经常组织督查组,不定时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在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时,将市监察局列为成员单位之一,专门制定了《新乡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行政效能监察方案》,对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实行效能监察。市监察局在项目建设期间多次深入建设工地,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督察。明确要求对完成任务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对因组织领导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以及资金配套不到位,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将依照行政效能监察方案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污染区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期间,个别县由于工作不力,影响了工程进度,受到了市监察部门的查处。在饮水安全项目实施中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有力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对项目实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后几批项目实施过程中,全市都能按时或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积极探索,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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