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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12-07 14:42:31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1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

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

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6 加强与外部控制的联系和有效衔接,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分别运用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侧面对税务机关“两权”运行进行监督,这两种不同的监督控制机制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外部控制的沟通、联系和衔接,更好地发挥两种控制机制的合力作用。税收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外部控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内控的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外部控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2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执法责任意识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之初,不少税务干部对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基本要求认识不深,因而对推行工作有一定的抵触和抱怨情绪。为此,我们把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在推行工作刚刚起步之际,我们围绕税收执法责任制选定若干主题,在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大讨论。发动国税干部进行深刻的思考和热烈的讨论,起到了统一思想和自我教育的良好效果。二是适时在**国税网站开辟了推行工作论坛,及时、宣传相关制度规定,解答问题,为国税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学习交流提供网上平台。三是在各类培训、会议上有侧重地安排有关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讲座,对参会、参训的各层次国税干部进行重点的教育培训。如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我们再次对参会的市、县(区)局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将参训范围扩大到各级中层以上干部。

有力的教育和引导,促进了我省广大国税人员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依法行政的理念、执法责任的意识在全系统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为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扫除了思想上的障碍。

二、完善制度规定,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必须以各项税收执法权力的合法、有序、高效运行为前提。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们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路,着重进行了两项管理创新的试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税收业务重组,整合各类税收征管要素,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执法岗责体系;二是研制开发税务工作流管理系统,把日常税收执法、管理活动转化为由计算机自动处理的工作流,将每个岗位置于“工作流水线”之中,初步实现权力通过流程分解、执法通过流程控制、岗位通过流程衔接、任务通过流程分配、效率通过流程提高。

同时,我们加强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省局制定下发了《**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原则、内容和整体框架,对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评议和过错追究等四个环节均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年总局“两个范本”和“两个办法”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国税机关结合实际对相关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了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的有机结合,使税收执法权力进入公开、透明的良性运行轨道,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手段创新,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实践让我们逐步认识到,要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水平,充分发挥执法责任制的作用,必须进行手段和方式上的创新,必须探索实施自动化的考核追究。**年底,我省芜湖市国税局作为总局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始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在总局领导的亲自关注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在此基础上,在总局对软件已作多次修改完善的前提下,我们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经过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年12月1日,我局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以省集中模式全面上线运行了该系统。随后,我们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推动了系统自动化考核追究的正式实施。目前,系统运行平稳,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广大税收执法人员和各级纪检监察人员,基本上人人都会用,人人都在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发挥制度功效

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税收执法责任制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研究制定了《**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101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省各级国税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据统计,**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累计实施行政处理454人次,经济惩戒120余万元。

实践表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推进我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规范了执法行为。税收执法责任制促使税收执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处理执法事项,从而有效遏制了滥用权力、随意执法的现象,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的执法行为为例,系统上线后第一个月,我省国税系统应予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总数为8192条,今年8月份已减至606条,下降了92.6%。

二是提高了征管质量。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明晰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加强了各个执法环节间的有机衔接,客观上起到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效果。我省国税收入从**年的216亿元扩大到**年的351亿元,年均增收53亿元,年均增幅达22.4%。宏观税负由**年的5.4%上升到**年上半年的7.4%。税源管理方面,截至目前,全省40多万户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全部纳入综合征管信息系统。漏征漏管户逐渐减少,欠税余额大幅度下降,截至**年8月底,全省欠税余额比**年末下降了近78%。

三是加强了队伍建设。一方面,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给税务干部带来了压力,严密的监控,严格的考核,严肃的追究,促使广大税务干部必须自我加压,自我提高。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以来,我省国税系统学业务、比技能的氛围日趋浓厚,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越来越成为大多数国税干部的自觉行为。统计显示,目前,全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比**年提高16个百分点,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另一方面,税收执法责任制对税收执法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不廉行为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3

关键词:税收 税收执法 纳税服务 关系 建议

自从新的《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一文,使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加强,税收执法进一步细化规范,对税务机关来说,“在服务中执好法,在执法中服好务”已成为各级部门共同追求的工作目标,税务机关如何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已成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核心。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执法中体现服务,服务中蕴含着执法。这两种行为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既存在着紧密联系,又存在着不同之处,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和谐经济的发展。

1、现阶段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实际状况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的影响,注重严格执法,轻视优化服务,税收服务理念在很长时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国外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1 注重执法权利,轻视纳税服务

在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税务部门强调执法监督,实行严罚,致使有些税务人员在征管工作中监管职能膨胀,征收税款时工作方法简单、态度恶劣、不尊重纳税人,凌驾于纳税人之上,忽视了纳税服务,影响了征纳关系的和谐。

1.2 执法的职责与职权和纳税服务存在“串位”现象

由于对执法和服务的两种行为理解不到位,致使税务机关既不能正确行使税务机关所具有的执法与服务的双重职能,也不能正确认识纳税人所具有的管理相对人与接受服务者的双重身份。把本属于执法范畴的工作运用服务手段来处理,或者把本属于服务范畴的事情采取法律手段来对待,造成职责与职权在履行过程中的缺位或越位。

1.3 缺乏统一机制,服务不够规范

较之税收征管完善的《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程,纳税服务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统一的体系和运作机制,致使各地税收服务领域和范围比较狭窄,工作要求参差不齐标准不一,服务效率不高。

1.4 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仍然较低,执法、服务满意度差

有些税务干部政治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服务意识;有些税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工作中满足现状,不求进取,对新政策不及时学习,知识更新慢;有些税务干部法制意识淡薄,对税收法规政策吃的不透,对相关法律的掌握不够全面和准确,工作中;还有些税务干部创新意识差,工作中,思维方式僵化,工作方式简化,常常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2、正确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关系的建议

2.1 充分履行行政职能,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详细地规定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首先,要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各级税务部门必须学会换位思考,和纳税人要建立一种和谐的征纳关系,为纳税人服好务,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其次,要尊重纳税人的保密权,税务机关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通过保密措施来增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感;再次,要尊重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对纳税人的陈述、申辩要充分重视,对的意见要采纳,错误的意见给与足够的解释和及时的纠正,要做好服务工作。

2.2 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执行税法,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要以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基本准则,以公开、公平、效率为立足点,建立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体系。科学设置专职税收服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实施效果评估,完善监督制约;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内部管理,通过完善一窗式纳税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坚持政务公开,实行限时服务承诺等措施优化执法和服务水平,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规范征税纳税行为,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检查准入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3 不断加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实践探索,建立更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加大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培训,把税收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强化礼貌服务。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道德水准和个人修养;细化纳税人的类型,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实现服务个性化、多样化和全方位化,通过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供给、服务需求的调节,使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完善差异化税收服务形式,平衡纳税人服务需求的困难;鼓励各级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上大胆创新。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手段,优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和创新税收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考核和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和量化对服务的管理考核,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和方法,畅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纳税服务进行科学的监督评估,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从而保证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失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2.4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

无论是税收执法还是纳税服务,关键要看执法者的素质。只有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税收队伍,才能确保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机制的顺利运行。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培训造就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人才,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建立服务型的税收文化。通过优化和重组,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模式下的岗责体系,将税收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个岗位的整体合力。

综上所述,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有机整体,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实际工作中,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用服务的理念和手段去严格税收执法,又要用法治的理念处理好纳税服务事项,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到在税收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税收执法,确保税收职能的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2]行政执法基本知识.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4

一是要加强党的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好,领导班子成员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60%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比例逐步增长,县局争取1名干部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班子成员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地税各项事业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和完善党组(支部)会议制度,对于涉及本系统、本部门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本部门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以及本系统本部门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等重大事项时,应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三是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广泛收集党内外人士的意见,认真开文秘杂烩网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强群众满意。

二、带出一支“好队伍”,努力营造全南地税人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平台,着力打造学习型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终身学习的理念,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全程学习的习惯,使学习成为税务干部的自觉行动。使干部职工由注重学历教育向注重能力素质教育、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了什么、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形成领导带头学、精心组织学、带着问题学、交流互助学、制度保证学的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学习使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税收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实现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

二是要以开展争做“五型”党员干部活动为载体,创新学习方法,深入开展“六个一”(即:每日一题、每周一学、每月一课、每季一读、半年一训、全年一考核)学习活动和省局组织的“两基”考试。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好2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撰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向全南地税人和各级报刊杂志报送各类信息和调研文章。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三个服务”学教活动,全面兑现服务承诺,规范涉税事项,推行城区“一窗式”、农村“一站式”服务模式;完善“延时服务”、“假日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查前告知”、“稽查准入”等各项服务制度,努力实现“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程序零障碍,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规定之外零收费”的“五零”要求;制作管理员服务联系监督卡分送给纳税人,加大与纳税人的联系,竭尽全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深层次的税收服务。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党员干部要在税法宣传中,结合日常税收征管,宣传好税收法律法规,做到既是税收征管员,又是税法宣传员,把国家税收政策及时传达到纳税人,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法;加紧星级办税厅建设,继续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三、建立一套“好制度”,不断增强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好的计划,好的目标,必须要有一套好的制度作保障,要实现“创新地税、数字地税、人文地税”的全南地税基层建设品牌新的跨越,我们要在依法治国总体框架下,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要以规范化和地税文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建立健全并运行一套“好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地税工作,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南县地方税务局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全南县地方税务局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办法》、《全南县地方税务局基建房地产税收管理办法》,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制度,推行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税收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方针,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分析。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问责责任制》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全面落实《税务人员“六公开”、“六不准”》、《干部廉政目标责任制》和《诫勉谈话制度》。全面兑现《优化税收环境公开承诺制度》。

三是完善以岗责效能、竞争上岗为核心的考核、激励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岗责能效体系,继续推行《全南县地方税务局岗责能级管理办法》,定岗定责,按工作才能、工作性质、工作职责修订好岗位、能级系数,使岗责能效体系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努力营造“多劳多得、做好多得、有能有位有才就有得”的干事创业和谐氛围。进一步完善人才竟争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竟争是岗制度》,逐步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实施好《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制订一套科学高效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效保障。

四、创建一流“好作风”,努力形成全南地税人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地税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世界,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辩证的思维方式;组织地税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激发献身地税、富民兴赣的豪情壮志;教育干部牢记“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组织地税收入,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聚财培源和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倡导“为税清廉、文明执法、诚信服务、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风尚,教育干部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注重细节,精益求精,争创一流业绩;深入开展苏区财税干部精神等优良传统教育,始终保持地税干部旺盛的斗志和坚韧的品格;加强廉政教育,使广大地税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抵制腐败行为的自觉性、廉洁从政、从税。

三是开展爱祖国、爱地税、敬业奉献和艰苦创业教育,建立元旦、“七一”、国庆升国旗、唱国歌制度;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到井冈山、瑞金等革命红色圣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洗礼;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到监狱敲警钟、下工厂尝辛苦、进军营强纪律、学企业提效率、访贫困知满足”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

四是开展规范地税干部行为方式教育。注重干部心理状态的研究,关心干部的心理健康,通过推行规范化建设、心理知识讲座和咨询辅导、谈心交流等形式,引导地税干部保持健康的心态,形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做到热忱执着、乐观自信、沉稳平和、心胸开阔、奋发有为。增强地税人员“地税兴我荣、地税衰我耻”的集体荣誉感,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利益。

五是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从警示教育入手,在全县地税系统开展以“十个一”(即:发一个倡议、读一本助廉书、诵读一批格言、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提一条建议、签订一份承诺书、召开一个报告会、举办一次座谈会、建立一批示范户、表彰一批先进)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建立起“父母教育儿女、妻子警示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家庭廉政机制,努力使地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做到“三个管严管住”、确保“三个不失控”即:在政治上管住自己,政治上经得起各种考验;在思想上管住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在小节上管住自己,不因小失大;确保在思想、组织、行为上不失控。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勤政廉政,干净干事,其家庭成员廉洁意识和自警意识得到增强,推动“崇尚廉洁、远离腐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

五、作出一流“好业绩”,彰显全南地税时代风采。

20*年是我局三年规划由“数字质量年”向“创新跨越年”发展的最后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和全省、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全局,围绕“收好税、带好队、执好法、服好务;抓基层、建文化、求规范、树品牌”二十四字工作目标,狠抓“三大工程建设”(人文力税、管理强税、服务兴税),力争实现“四大创新跨越”(人事教育机制、行政效能机制、规范化建设和地税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创新地税、数字地税、人文地税”的全南地税事业新的跨越,为和谐全南科学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努力完成3500万元地税收入任务。

(一)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创新人事教育机制有新跨越。一是建设学习型组织,引导干部由注重学历教育转向素质能力教育,由学了什么转向学会什么,由要我学转向我要学,形成“五个学”,继续完善“六个一”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的考核激励,评选学习标兵,以激发干部职工的学习的潜能和能动性,提高学习效果,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年内应考人员“两基”考试合格率达到98%。

二是巩固提升基层建设成果。围绕抓好基层打基础、夯实基础促基层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充实业务力量,硬化基础设施,丰富基层内涵,按照省局提出的新一轮基层建设目标,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确保基层建设“六好”达标率100%,力争进入全省基层建设先进行列。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5

基层国税干部工作在税收各项工作的第一线,是税收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是国税干部队伍的基石,是税收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和根本。加强基层国税干部队伍建设是国税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成税收任务的根本保证。只有治好队,才能收好税。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一、明确基层队伍建设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1、从提高基层国税领导班子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发挥基层国税班子的领导作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全面覆盖的良好局面。要培养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基层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税收工作的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要发挥基层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同心同德,努力奋战,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2、从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入手,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税部门的工作宗旨,也是国税干部基层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实现这个宗旨,必须要从提高基层国税干部的整体素质入手,始终认真抓好教育、学习和培训,从规范日常的一言一行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引导税务干部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依法征税、规范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水平。

3、从强化税收法制建设入手,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要以强化基层国税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为抓手,把学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经常抓、抓经常,通过“六员培训”、“能级考试”等手段,不断提高涉税执法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行政处罚,严禁、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制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明确基层执法岗位职责,加大对重大执法过错、管理失职和不作为行为的追究力度。

4、从完善税收服务体系入手,不断强化基层干部依法文明服务的意识。要在落实“三项服务主体、六项服务内容、十项服务制度”的基础上,以文明办税“八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与纳税人办税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税收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和办事标准,推进阳光作业,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要充分利用国税内外网站、税法公告会和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落实好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办税服务、环境服务、援助服务等各项纳税服务,把形象与实效、大众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结合起来,实现纳税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切实把依法文明服务落到实处。

5、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入手,努力塑造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塑造部门良好形象的有力手段。要坚持以人为本抓教育,重点抓好党纪法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队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着力构建约束、监督的制度体系。坚决查处勒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干部的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促进干部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从政。通过教育、制度、监督体系的建立,切实提高基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队伍建设不断健康发展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是开展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教育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对党和国家税收事业负责,对纳税人负责,对手中的权力负责。防止,。二是加强随机教育。在日常教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税收工作新形势和人员的思想变化,开展随机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思想稳定,心态良好。三是搞好针对性教育。采取个别谈心、重点走访的方式,解决问题,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四是把教育向八小时外延伸。建立全方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把思想政治工作的触角不断向外延伸。及时了解干部的消费、生活、娱乐、社交等方面的动向,发现其中消极的因素,及时教育纠正。依托组织、家庭、社会的力量,从各方面监督干部,保证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2、依托社会载体,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开展税收执法工作的有力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内容,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要全面加强国税干部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育队伍主体精神,为有效开展税收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根本要求,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主要目标,推动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落实税收工作主题,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精神文明创建在推动税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以实现基层国税分局税收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以扎实的工作和严格的管理为基础,全面提升和促进基层文明创建工作的协调发展。要继续大力开展争创先进集体和争当先进个人活动。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档次。

3、构建国税文化,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国税文化是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积累的各种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等的总和。要把国税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相互结合起来,以国税文化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和载体,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与税收管理相结合,渗透到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大力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国税干部职业道德规范,使全体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把个人的价值实现与税收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要教育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要大力弘扬团队精神,促进国税干部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相互帮助,和衷共济,增进团结。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国税干部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干部的工作活力

1、强化执法责任意识,修订完善岗责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岗责体系,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制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实施意见、操作办法及考核评议办法,完善税收执法检查和责任过错追究流程,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使制度、机构、岗位、人员有机结合,使之既能体现对各税收执法流程和节点的严密制约,又能切实体现规范执法和防范执法风险的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地保护广大干部。要注重个人表现,把政治表现、工作完成情况等与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干部既干好本职业务工作,又遵守职业道德纪律,从而把广大干部的精力吸引到工作上来,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表现上来,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要加强对税收执法岗责体系落实情况的考核,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案件审理、日常考核等现有形式,检查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的分解落实情况,提升以法治税工作水平。

2、实行绩效管理,倡导激励和竞争机制。要全面做好对干部的绩效管理,做到工作量的指标细化,质的指标有标准,对计算机难以监控的执法事项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控,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严格考核标准,落实奖惩兑现,真正把绩效考核和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好人好事应给予肯定、奖励和表扬,激发干部学先进、赶先进的自觉性。基层国税部门应全面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紧迫感。

3、严格责任追究,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加强综合监督网络建设,做到时时处处有监督。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国税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考核制度、廉政责任、岗位交流、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群众举报等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充分挥机关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使干部自觉接受约束,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对存在苗头性问题应及时进行教育纠正,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已经发生的问题坚决按纪律处理。对重大税务违法事项责任追究实行跟踪监督,既要严格追究责任,又要实事求是、把握尺度,防止挫伤干部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制定群众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同时强化纳税人监督,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夯实队伍正规化建设基础

1、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管理。一是抓好基层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着眼于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制定关于理论学习、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班子抓大事、议大事能力,形成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理。要加强对征管人员、稽查人员、一线税收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他们直接负责纳税审批、税收检查、纳税人认定等工作,手中具有一定权力,要严格管理,加强监控。三是加强重点岗位管理。要针对权力集中的岗位、要害岗位和特殊岗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点管理,对各岗位工作情况应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6

关键词: 税收 高效率 模式

自1994年国地税改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财政收入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依法治税等方面得到了突出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现有的征管工作仍存在问题,例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源不清、漏征漏管、纳税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为此,笔者就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征收管理模式进行探讨。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执行力度,建立新型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

工作实际中,由于存在纳税人信息失真情况,决定了税务机关必须具有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系统。这样的信息系统应包括税收的预测、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优惠政策管理、税收资料的收集储藏特别要有纳税人银行信息资料和信用资料的储存。目前,虽然我国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的进步,金税工程的实施对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巨大促进作用,但很多工作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仅有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也有助于实现征纳平等和征纳互信。为了避免征纳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税收问题,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法宣传,进行纳税辅导,减少纳税人受处罚的几率,减少纳税成本,进而减少了征管成本,从而提高了征管效率。

二、优化职能分配、均衡职能配置

在机构设置时要考虑征纳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执法权力。特别注意如何避免机构设置和业务活动的繁杂或重叠。在日常检查中要注意减轻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的干扰;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建立了税务系统内部监督、专门监督、纳税人日常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同时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金税工程”的数次提速,使信息化建设取在短短几年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笔者认为,分税制不是分机构,机构分设固然有助于分税制的贯彻落实,但这绝不是必然条件。当前,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仍按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推进,这一工作思路决定了国地税机构重组合并势在必行。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

首先,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其合理使用。税收法律法规赋予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控制,目的是使自由裁量权能够有效地运作,同时防止其被滥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近年针对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自由裁量权条款制定了更加详细的裁量标准,此举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税务行政效率,实现了自由裁量的公正,自由裁量权得到了控制。其次,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从以下方面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确认执法岗位,按照执法环节、工作时限、工作顺序、合理的确定不同的执法岗位,按照一权多岗的分权原则,使每一个岗位和人员都不能有完整的税收执法权力,以形成同事之间的权力制约。二要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系统的岗责体系,即每一个执法岗位均按照重要程度,内容多少等进行考察、论证,科学确定工作标准和权责权限。三要明确责任追究形式,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是实施岗位的科学控权,对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以最大限度的消除执法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重大的执法过错。五是要更加严格的实施责任追究。根据考评结果,对存在执法过程人员,根据其过错责任的大小,进行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以确保执法质量和效率。六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监督意识。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把进入关,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未通过认证制度的要调离执法岗位。探索实行能级管理,按能定级。同时大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依法行政成为税收执法人员永远秉承的意志。七是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公开办税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各级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稽查部门要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媒体上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章受罚情况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公布,供广大群众查询监督。

参考文献:

[1]刘桓,姚君.构建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6).

[2]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6.

[3]李方旺.美国税制和税收征管的特点及启示.税务研究.2007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7

关键词: 税收 高效率 模式

自1994年国地税改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财政收入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依法治税等方面得到了突出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现有的征管工作仍存在问题,例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源不清、漏征漏管、纳税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为此,笔者就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征收管理模式进行探讨。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执行力度,建立新型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

工作实际中,由于存在纳税人信息失真情况,决定了税务机关必须具有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系统。这样的信息系统应包括税收的预测、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优惠政策管理、税收资料的收集储藏特别要有纳税人银行信息资料和信用资料的储存。目前,虽然我国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的进步,金税工程的实施对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巨大促进作用,但很多工作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仅有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也有助于实现征纳平等和征纳互信。为了避免征纳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税收问题,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法宣传,进行纳税辅导,减少纳税人受处罚的几率,减少纳税成本,进而减少了征管成本,从而提高了征管效率。

二、优化职能分配、均衡职能配置

在机构设置时要考虑征纳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执法权力。特别注意如何避免机构设置和业务活动的繁杂或重叠。在日常检查中要注意减轻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的干扰;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建立了税务系统内部监督、专门监督、纳税人日常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同时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金税工程”的数次提速,使信息化建设取在短短几年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笔者认为,分税制不是分机构,机构分设固然有助于分税制的贯彻落实,但这绝不是必然条件。当前,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仍按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推进,这一工作思路决定了国地税机构重组合并势在必行。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

首先,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其合理使用。税收法律法规赋予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控制,目的是使自由裁量权能够有效地运作,同时防止其被滥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近年针对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自由裁量权条款制定了更加详细的裁量标准,此举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税务行政效率,实现了自由裁量的公正,自由裁量权得到了控制。其次,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从以下方面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确认执法岗位,按照执法环节、工作时限、工作顺序、合理的确定不同的执法岗位,按照一权多岗的分权原则,使每一个岗位和人员都不能有完整的税收执法权力,以形成同事之间的权力制约。二要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系统的岗责体系,即每一个执法岗位均按照重要程度,内容多少等进行考察、论证,科学确定工作标准和权责权限。三要明确责任追究形式,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是实施岗位的科学控权,对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以最大限度的消除执法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重大的执法过错。五是要更加严格的实施责任追究。根据考评结果,对存在执法过程人员,根据其过错责任的大小,进行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以确保执法质量和效率。六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监督意识。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把进入关,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未通过认证制度的要调离执法岗位。探索实行能级管理,按能定级。同时大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依法行政成为税收执法人员永远秉承的意志。七是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公开办税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各级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稽查部门要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媒体上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章受罚情况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公布,供广大群众查询监督。

参考文献:

[1]刘桓,姚君.构建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6).

[2]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6.

[3]李方旺.美国税制和税收征管的特点及启示.税务研究.2007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8

一、规范税收执法文书

税务文书是税务机关为规范征纳双方税务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专用凭证和书面证明。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执法中会大量地、频繁地使用,同时也最容易忽视细节,须从文书的设计、选用、制作、送达等诸环节加以规范。

(一)文书设计要统一规范。文书设计要适应两种需要:一是从法治、规范、效率的原则出发,设计制定统一、规范的税收征管执法文书,以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需要,并及时加以补充修订。二是文书主要内容的设计,应充分应用税务代码,文书种类、使用概念和使用方式等方面的设计应适应信息化管理和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程序的需要。

(二)文书选用要准确无误。税务文书的种类很多,选择使用文书必须准确、无误。文书选择必须与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事实相符。《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税务文书主要有9种,加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和税务行政许可等适用的文书有30多种。这些文书都有具体的法定适用对象、适用环节和适用情形,必须根据具体执法事实、情形,选择相应的、准确的税务文书,保持执法行为、程序、事实和税务文书的一致性。

(三)文书制作要仔细严谨。文书制作直接反映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一是文字要严谨。制作填写式税务文书应首先熟悉、了解全部栏目以及各栏目中该填写的内容,不能漏填错填,摘要填写简明扼要、完整准确。制作叙述式税务文书,文字要规范、严谨,援引法律依据要正确、具体,做出的结论或意见要准确、明了,既要叙述事情的过程,又要分析判断,讲明道理。二是数据要准确。税务文书中的数据包括日期、税额、罚款以及相关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等。制作税务文书的日期必须准确、无误,不得遗漏,有些文书还应当填写具体时间;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文书,其间隔日期还必须符合法定期限。各项目数额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吻合,大小写一致。数据书写应工整、规范、符合撰写要求。三是手续要完备。税务文书制作完毕经核对无误后,制作人、审批人须手写签名。只有各项内容齐全、手续完备的税务文书,才能送达。

(四)文书送达要合法有效。送达税务文书必须按照法定方式、对象和手续进行。一是必须按法定方式送达。《征管法实施细则》法定的送达方式有5种,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在选择送达方式时,应视受送达人的具体情形,选择恰当、有效、快捷的方式。二是必须送给法定对象。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受送达人必须是法定、特指的对象。按照有关规定,送达人必须具有税务行政执法资格,且须2人(含2人)以上负责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人代表、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有人的,可以送交人签收。当法定代表人不在时,应该与财务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取得联系,并由其签收文书,以此来保证文书送达的合法性。三是必须履行法定手续。送达税务文书必须使用《送达回证》,做到“一书一证”。《送达回证》由送达人写明送达文书名称、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并签名后,交由受送达人或规定的其他签收人签名或盖印并记明收到日期。当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社区、居委会、村组等基层组织代表或其他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后,交被邀请的见证人注明身份并签名或盖章,以明晰送达人、受送达人及见证人的责任,维护和保障税务文书的法律效力。

二、严格税收执法程序

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税务行政执法程序最重要的原则和特征是程序法定。其中,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严格法定程序。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受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税务检查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前,不按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或者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发出,或者未等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的法定期限届满,就发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因此,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其所享有的法定权益,防止违反法定程序现象的发生。二是公开办税程序。这是一个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约束力的重要制度,将税收执法依据、执法信息、处理决定、执行裁决等公开,对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具有重要作用。三是遵守时效制度。《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对时效均有规定,对税务机关提高行政效率同样提出了要求,所以,税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效期实施处罚。程序性制度对规范税收行政执法权起着重要作用,我们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应该严格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以达到依法治税的目的。

三、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税务执法人员是否真正履行执法责任,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应通过税收行政执法监督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进而推动税收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1.从法律上强化执法监督。《税收征管法》第十条、十一条、二十条对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做了法律规定,但是对税收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不明确。因此,从法律上要进行规范:一是在适用标准和适用幅度上做出可操作性规定;二是为了从根本上堵塞权力不受监督制约的漏洞,对税收行政执法权力也要合理进行分解,以制约权力的滥用;三是对有弹性的、模糊的特殊规定则是越少越好。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使用权限要法定。税收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首先应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过法定权限越权使用。二是使用动机要纯正。税收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授权的目的,“自由裁量权意味着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做事,而不是根据个人意见做事。三是使用程序要规范。税收自由裁量要以法定的程序进行使用,即要根据法定的审批权限、法定的文书、法定的手续来行使。四是使用后果要适当。要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和客观事实,体现公正、公平,做到合法、合理,以经典的判例为比照,预见性地进行使用,使得税收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对税务管理相对人起到确实有效而适当的效果,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司法审查。

2.从管理制度上强化执法监督。一是执法行为要制度化。要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和能级认证制度》等,使之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考核性,从制度上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二是执法责任制要精细化。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工作制度、业务流程、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人员与岗位、岗位与责任、责任与权力、权力与利益的全方位精准对接,从而使税收执法责任清晰化、具体化、法治化,实行税收执法的合法、公正、及时、准确。对不履行职责或执法不当的行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便更好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三是执法检查要经常化。在每年抓好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的同时,要积极推进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经常化。要建立健全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督促落实,讲求实效,做到税务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与日常税收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四是外部监督要日常化。要建立外部监督网络,在人大、政协、纳税人、新闻舆论等单位中常年聘请特邀监察员进行日常监督,做到税法公开、政策公开、征管制度公开、税务人员纪律公开、税务案件查处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税收执法责任制论文范文9

【关键词】地税系统;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科学管理

一、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胜利召开,指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我国权力运行比较注重自律机制建设,重在思想和信念教育,强调权力行为主要依靠公职人员的自律来约束,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却不够完善。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约束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我国的权力运行正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具体落实到税务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提出2012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继续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是淮安市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专司淮安地方税的征收与执法,与纳税人的利益关系密切,若能通过借鉴相关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理论,建立与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将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理论引入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必将能够有效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提高执法水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江苏省淮安地税局部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现状

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的实践和探索在促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连续十年无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年被评为“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新华日报》、江苏省委研究室《调查与研究》相继报道和转发了相关经验。

(一)责任主体深度参与强化了干部的执法意识

一方面,分类排查,梳理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风险。围绕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两个重点,对税收执法行为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备案,对内部行政行为潜在风险进行排查,提交党组民主审议。另一方面,分类管理,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层级考核体系,内容涉及征收、管理、稽查、行政等部门,部门之间共同参与、权力合理制衡、条块分层控制,通过指标比对和考核,基本实现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由上级部门单向监控向多层次相互监控制约的转变。

(二)信息技术运用提升了科技防腐能力

依托现代管理技术,积极开发税务监管软件,提升内部监控水平,实现“以机器管人”,先后研发了网上办税、网上申报、税库银联网、企业财务报表数据采集、综合查询分析、行政办公管理等6大软件系统,建成了“电子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就能办理95¥以上的涉税事宜,使所有办税事项按照岗责要求定向、限时处理,提升了监控效能。

(三)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推进了标准化管理

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流程再造,实行过程控制,明确136个岗位职权,制定行政类规范25个、流程35个,业务类规范24个、流程90个,将每个岗位的工作依据、权限、标准、责任和追究等进行细化量化,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60多条,完善制度100多项,增强了廉政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部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同时,在网站上对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内容涉及收费标准、办税时限、处罚标准、办税指南等33个大项,主动公开250条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公开手段的电子化率达100%,有力推进纳服、征管和稽查系统的标准化管理。

(四)推行权力分解达到以权制权

通过权力的下放、分解、制衡,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新机制,税收征管上,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分离,避免因权力集中、权责脱节而导致的腐败问题。选人用人上,做到推荐权、考察权、任用权相分离,坚持群众推荐、基层考察、组织任用,形成公平竞争。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项目安排上,实行“立项、审批、招标、实施”相分离,接受全局人员监督。

(五)内外监控渗透效应提高了税收执法成效

建立岗位质量标准管理、执法责任追究、社会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等12大类工作分解为55项指标,建立集“流程、责任、业绩、质量、评议、检查”为一体的量化考核制度体系,实行全面量化考核。严格社会外部监督,聘请了209名人大、政协、派、新闻单位、企业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几年来,共追究违反内控制度824人,通报批评93人。

(六)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存在的问题

因为受到内外部条件的制约,淮安地税局从机制运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形成规范执法阻力。虽然许多税务干部通过后续教育获得高学历,但是税务干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仍然不高,具备一定业务能力的人数不多,直接影响了税收执法权的规范实施。二是程序缺乏科学性制约广度。事后消极被动制约监督居多,事前积极主动制约监督过少,没有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进行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三是权力分解不合理提高执法风险。决策、执行、监督权力分离不够彻底,行政执法岗权力相对集中,决策失误责任不能量化,导致决策者风险提升,失误责任不能有效追究,不能有效发挥决策主体内部成员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作用。四是信息整合度不高影响深度。信息资源尚未实现有效的整合,各类系统平台多而杂,提供的信息零散,未能对其他部门的外部信息进行采集和共享,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存在难度,影响了功能的全面发挥。五是责任追究缺失弱化力度。制度层面上,缺乏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难于从法律上找到依据,操作层面上,工作阻力较大,往往由于追究难而导致难以真正落实。

三、完善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监控理念,突破部门利益局限。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通过创新理念,完善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反腐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地税机关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要敢于突破个人和部门利益局限,充分尊重和相信纳税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勇于突破传统,打破常规,创新思路,大胆变革,主要是破除有罪推断,先入为主的观念,破除以管理者自居、唯我独尊的观念,破除以堵为主忽视预防的观念。

(二)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动机关职能转变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优化公共服务为方向,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规范的严格监管,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手段,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加强规范化管理,使政府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快捷、高效,优化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减少审批层级,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使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双向减负。

(三)突出权力制衡,推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一方面强化权力运行从上而下的纵向制约与(下转第214页)(上接第212页)监督。分级准确定位税务部门的权责,明确权力和权利边界,严禁越权行为,自觉维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抓好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的权力制约,认真落实“一岗两职”的规定。另一方面强化权力运行的横向制约与监督。通过优化流程、规范程序,重新配置权力,构建全系统岗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项评估,对税收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的权力进行集中或分解,加强后续管理,形成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业务流程。

(四)坚持制度创新,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的长效机制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以制度管干部,靠机制促落实,用机器来把关”,制定“监督制度执行的制度”,将工作重心放在对税收权力运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管理上,将监督直接切入到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税务干部上,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明确岗位责任和惩罚措施,确保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大胆地进行组织体系创新,依据专业化、流程化、系统化的理论,突出专业化职能,要通过制度创新,改变过去领导管人的状况,实现制度管人,按章办事。

(五)加大监督力度,发挥监督的约束功效

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进行权力分解,完善控权手段,将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注重责任的落实。健全外部执法监督机制,将所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地税机关的办事流程公之于众,增强税收执法权的透明度,使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执法的依据和执法过程。建立多渠道的纳税争议解决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畅通纳税人申诉和投诉途径,完善评议-反馈-整改的机制,形成权力制约合力。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团体的监督,依托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机构等,为纳税人权利救济提供服务和帮助,减少权力寻租,完善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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