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政府法制机构与原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动因、问题及对策

摘要:考察行政机构的发展历史可知,组织形式多样的政府法制机构已伴随新中国走过了70年。在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之所以政府法制机构会与原司法行政机关整合为新的行政机构,是基于行政机构与法治发展进程的契合、大部门制改革下行政职能的优化配置等动因。然而,新机构在承接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后,却会在职责定位、组织机构法治化、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领域衍生出新问题。为调适好政府法制机构这一板块的职能,夯实新机构统筹法治建设的基础,首先应对原“司法行政”概念作出修正或扩展,并将新机构界定为与原司法行政机关相区别的新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应当从组织与编制的法治建设、行政复议局的重构以及部际关系中合法性审查的适度转让等方面去增强机构改革后的容许性。

关键词:
  • 政府法制机构  
  • 机构改革  
  • 司法行政机关  
  • 新中国70年  
作者:
黄学贤; 李凌云
单位: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刊名: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32-1846/D。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2014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