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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杂志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ISSN:1000-8284

  • CN:23-1048/C

学术交流杂志

学术交流 2013年第11期杂志 文档列表

学术交流杂志马克思主义研究
5-8

马克思生态学思想的重构——评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的生态社会主义理论

作者:许婕 单位: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省生态经济与生态文明研究基地; 哈尔滨150040

摘要: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探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蕴含的生态学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是否存在生态学思想有着各种误读。约翰·贝拉米·福斯特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全面分析,指出马克思的生态学思想是一贯深刻和明确的:马克思的生态学思想形成的前提在于马克思丰富的生态学、地质学知识等自然科学基础,马克思生态学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生态思想的成熟标志是新陈代谢断裂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内所蕴含的深刻完整的生态学思想,对于解决全球生态危机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9-13

马克思国家观的人民性之维——从马克思青年时期的辩论和批判说起

作者:张爽 单位: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哈尔滨150080

摘要:马克思国家批判理论始终以人民为关注的对象。通过对普鲁士政府和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重新确立了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强调人民是国家的基础和目的,人民是国家革命的根本力量,人民的自由联合构成国家。马克思国家观的人民性之维提示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要关注人民,在经济上惠及民生,在政治上推进民主制度,在文化上提升人民理论能力。马克思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就体现在其人民意识之中。

14-17

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构建的原则与方法

作者:温丽娟; 王瑜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北京100732;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济南250100

摘要: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的构建,必须遵循公正性原则、适度弹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的顶层设计应作为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构建的前提,用制度框定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关键,抓手是建立健全马克思主义教育的监督考评制度。

学术交流杂志哲学研究
18-22

论伽达默尔对人性关怀的深入拓展

作者:杨琦 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长春130012

摘要:人的问题总是和时代的问题相生相连。传统理性主义的无节制扩张,催生了现代工业社会里人的异化和社会的异化。而非理性主义似乎又无力安抚人的精神。伽达默尔着力打造一个“合理性”的理性,既不同意非理性主义,也批判传统理性主义。他旨在伸张那种“人的精神的理性方面”,并以人的具体实践作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伽达默尔认为人在审美意识和历史意识中产生的异化,是由于否定了人的有限性和历史性,而人拘禁于肉体维度的这种有限性是无法更改的。在承认人的有限性的基础上,人才能突破历史现实的局限而寻求永恒和超越。伽达默尔发掘了语言的思辨性张力,并通过重启教化、实践智慧等概念来标识人的自我超越路径,与其他现代人本主义哲学相较,这当中既包含着个人因素,又蕴藏着社会历史的力量。伽达默尔的理论契合了人性关怀的主要致思方向,但相比于其他现代人本主义哲学家,他对人的存在、人的价值与人的自我超越有着更深入的开拓性理解,这些构成了他对人性关怀理论的一次超越。

23-25

资源与视角:传统教化论的当代审视

作者:王司瑜 单位: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哈尔滨150080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道德建设存在着在教化内容上落后于社会需要,在道德教化方法上重视形式、忽视受教化者内化成效,在道德教化施行上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等主要问题。对比之下,我国古代重视道德教化在治国安民中的重要作用,重视系统性的官方、社会、家庭“合力教化”,重视教书更强调育人等经验值得当今社会道德建设借鉴。要在国家层面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加强对民众的人伦教育,发挥合力育人功能;增强社会道德建设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介,实现道德教育载体的多样化。

学术交流杂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研究
26-29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作者:黄利文 单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南京210007

摘要: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提升党的威信和形象,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着力转变工作理念、工作重点和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解民情、体察民愿的科学工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诉求渠道,确保所作出的决策、所开展的工作顺应民心、切合民愿、反映民声、体现民意;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关键所在,多办顺民心、合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事好事,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信赖,使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

30-33

群众路线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执政的集中体现

作者:林梵 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 广州510650

摘要: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形成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一系列执政思想。群众路线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执政的集中体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的新论断,科学揭示出党的群众路线与党科学执政的密切关系,科学揭示出党的生存与群众基础之间的密切关系,科学揭示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确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科学揭示出中国共产党执政与执政目的的关系。在理论上进一步科学回答了依靠谁执政、为谁执政、怎样执政和执政的目的性问题。因此,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科学执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致力于:在思想上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握执政规律,转变执政方式,深入群众、深入实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得以实现;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成为人民群众拥戴的贴心人。同时,建立并完善保障机制,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化、长态化、规范化。

34-38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三维视阈

作者:孙华玉; 宋富华 单位:厦门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福建厦门361024

摘要: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历史经验及教训的基础上,在党的十三大初步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和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思想,从而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民主的形式、民主的层次、民主的渠道、民主的功能和作用的认识。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调动各个协商主体参政议政、科学决策的积极性,密切中国共产党与各派、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人士之间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9-42

海洋公共管理:政府的角色定位与实施

作者:刘丽; 张轩 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部队政治工作系; 上海200433; 空军上海后勤训练基地学兵六队; 上海200120

摘要:海洋公共管理,作为异于传统海洋管理的新模式,其管理的公共性要求顺应时展,促进我国海洋管理方式的变革。政府作为管理主体,要求其在新模式中进行角色转换,重新寻找更加科学合理的定位,以促进海洋管理的发展及完善。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各级政府海洋管理部门及涉海行业管理机构皆需以公共性原则为管理理念,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规则制定者、利益协调者及生态监管者的角色,以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学术交流杂志当代法学理论新视野
43-46

我国行政强制立法问题三论

作者:邓志宏 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哈尔滨150080;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哈尔滨150001

摘要:行政强制是典型的侵益性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法要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保障行政管理效率之间寻找平衡。制度的设计涉及行政强制的原则、方式、设定权、实施主体与程序、执行制度等多个方面,面对行政强制案件复杂多样的现实,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立法进行研讨和思考。行政强制法规定了行政强制的设定权,未对规定权限作出限制,不意味着下位法不能对上位法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只是下位法的规定要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不得超越上位法的规定;行政强制立法对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进行了不同层次的设计,法院可以介入行政强制执行领域,但其不能违背监督、制约行政权的定位;应当由相对中立的第三方对已经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适当审查后再实施,法院有I必要对行政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查,可以对审查程序进行分类,分为书面审查程序、简易审查程序及一般审查程序。

47-50

论法官适用合法行政原则时的能动与克制

作者:林菲菲; 王壹 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长春130012; 吉林大学法学院; 长春130012

摘要:合法行政原则不仅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官裁判行政案件时进行推理论证的权威性的出发点。虽然法律原则不具备法律规则特有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的逻辑结构,但法律原则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能够在个案中加以适用,法律原则可以弥补法律漏洞,克服规则裁判的不足,并能经由个案裁判保障公民权利。通过检索并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田永案和何小强案。以合法性原则在这两个案件中的适用为线索,揭示了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官以合法性原则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和进行论证说理的工具,极大地提升了权利的救济空间,同时法官通过对权力的尊重,为法律原则在诉讼中的适用划定了的边界。通过对这两个案例的研究,可以观察法官在个案中是如何运用法律原则进行裁判并保障权利的实现,进而揭示法官在司法裁判中适用法律原则时表现出的能动与克制。

51-55

论雇佣犯罪中受雇人实行过限的认定

作者:袁力; 李婧 单位:北京建筑大学文法学院; 北京100044; 杜伦大学法学院; 英国杜伦DH13LE

摘要:雇佣犯罪中受雇人的实行过限,是指受雇人的行为超出了雇主的授意范围,在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并达到刑罚制裁的程度。对“超出”的理解是正确认定实行过限的关键,刑法理论对此有未经同意说、预谋范围逾越说、实质规则改变说、未预见说、构成要件异质说等不同学说。对受雇人行为是否超出雇主授意范围的界定,应当在判断雇主授意是明确还是概括的基础上运用未预见说理论进行分析,即雇主在授意时,是否可以预见受雇人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不能预见,则受雇人的行为成立实行过限,反之,则不成立实行过限。

56-59

国内外森林保险法律保护的差距及建议

作者:张博; 贺艳 单位: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哈尔滨150040

摘要:科学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们普遍意识到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要素,然而,森林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生态破坏屡见不鲜,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森林资源受到了极大的重创。因此有关森林保护的研究日渐进入学者们的视野。通过对国内外森林保险法律保护进行研究,分析、比较、鉴别国内外森林保险法律保护上的差距,进而提出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森林保险立法,政府加大对森林保险的扶持力度,并提供具有林业和保险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

60-64

古代中国人身买卖契约中私权保护问题——兼与古罗马“买奴文契”进行比较

作者:武航宇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沈阳110034

摘要:当代中国买卖契约的私权保护方面,存在立法与实践的冲突,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根源上考察“本土契约实践”与“西方契约实践”的差异,并提出解决方案。从契约实践和契约法律发展的角度来看,作为西方契约制度与观念源头的古罗马,其普通百姓具有“维权”意识,并且是“依法”来保护自己的私权不受侵犯,假使自身权利受到侵犯,要通过法律的确定性规范来维权。而古中国民间在买卖契约实践过程当中蕴含着“私权意识”,国家法律对于民间契约实践只是进行指导性的规范,并没有通过立法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为了保障“私权”不受到侵害,在买卖契约的实践过程中,当事人会约定一些预防性的保障条款,同时“公力救济”在后台保障“契约实践”的顺利进行。通过探究两国人身买卖契约中的私权保护问题,可以为当今契约立法及实践提供一些借鉴。

65-69

从笞杖刑的废除看现代法治文明

作者:于常青 单位: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 银川750021

摘要:笞杖刑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五刑的一部分,由最初的鞭扑之刑不入五刑,到西汉文帝废肉刑定笞刑,及至东汉出现杖刑,隋朝笞杖刑正式确立再到清末修律废除杖刑,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以鞭、扑、笞、杖、脊杖、杀威棒、延杖、裸杖等不同形态存在于各历史时期的笞杖刑,在反映社会现实的古典文学作品中都能找到它的影子。从反映时代现实的文学作品中透视笞杖刑的历史发展过程,不仅会加深人们对这些古代酷刑形象化、生动化的理解和认识,对现代文明法治也会有一定的启示。在人类要求进步、文明的现代法治社会中,作为古代封建专制时期刑罚报复主义下的产物.笞杖刑必然会被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