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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08-04 17:09:21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1

一、人员调整制度。各乡镇和包村部门在确定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选时,原则上要把那些熟悉党建知识、热爱农村工作的年轻后备干部和已从实职岗位退居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选派为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包村部门要及时同乡镇党委沟通,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二、驻村工作制度。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每月到村上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离开派驻乡镇、村3天以上要向乡镇党委书面请假。条件成熟的村,可由乡镇党委任,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挂职村党支部副书记,以便于开展工作。

三、学习培训制度。派驻期间,指导员统一纳入乡镇干部学习培训规划,参加乡镇党委组织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同时,要积极指导并督促执行好所驻村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

四、交流反馈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指导员工作情况汇报,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县属涉农部门主要领导要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的指导员工作例会;乡镇主要领导要参加乡镇组织召开的指导员工作例会。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要向所派驻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五、工作帮扶制度。派出单位要按照“干部作代表,单位作后盾,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要求,明确联系领导,并把指导员派驻村及乡镇作为挂钩联系点,单位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并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乡镇领导要同党建工作指导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并指导开展农村工作,加强同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六、约访群众制度。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走家串巷入户,做到“五必到五必访”,即:自己所驻村召开决定重大事项的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必到;村里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村里重要经济活动必到;村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必到;村干部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必到和村里的困难户、示范户、党员户、村民代表户、老干部户必访,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为方便联系,各指导员要将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及电话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或制成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户,随时接受群众的约访。

七、廉洁自律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派驻期间伙食费用自理,在农户家搭伙用餐要按所驻乡镇的有关规定交伙食费,不得扰民。要严格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用公款吃请;不得收受所驻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不得在所驻乡镇、村廉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不得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要自觉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自觉执行各级组织的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下村后擅自返回,经教育不改的,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考核奖惩制度。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由日常管理、年终考核和群众评议三部分组成。

日常管理。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以乡镇为主,派出单位搞好协助,县委组织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指导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每位指导员一般每年要走访所驻村农户一遍,平时要详细做好工作日志或民情日记,以备检查考核。

年终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职责和派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级选派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组织考核,乡镇驻村干部转为指导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考核时,先由党建工作指导员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工作总结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核。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总结、自评和乡镇党委的考核意见一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属部门下派指导员的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审定。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 多党合作;发展特点;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模式的产生绝不是偶然,是近代中国在引进政党和政党制度后,在经历了多党制、两党制、一党制模式的实践失败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崭新的政党制度模式。回顾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过的60年的发展道路,研究和分析它曲折的发展历程,吸取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十分有益的。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发展过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萌芽于民主革命时期,形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时期为其发展阶段,在反斗争扩大化及“”中,这项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曲折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是这一制度趋于成熟的时期。派数十年来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历程,是顺应历史和时代的要求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光辉历程。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这是对中国共产党和派合作历史所作的正确评价和科学总结,也充分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发展多党合作的坚定方针和真诚愿望。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形成过程(1940~1949)

1940年开始实行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雏形。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明确提出了“三三制”原则。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党委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在候选名单中共产党占三分之一,以使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均能参加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按照这一原则,经选举参加抗日民主政权的,以阶级论,有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地主和资本家;以党派论,有共产党、员及派和无党派人士,许多开明绅士和著名学者被选进政府和民意机关。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不同的阶级联合起来对付汉奸和反动派的政权。它开创了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权机构中共产党人和党外人士合作的优良传统。

1948年春,人民军事战线的胜利进军,的顺利进行,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的迅猛发展和各派政治态度的重大变化,使全国人民、各派都把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身上,这为召开新政协准备了群众基础和政治基础。在这种情况下,4月30日,中共中央《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对此积极响应,并在随后筹备新政协的过程中,公开表示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由此,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格局,为建立新中国奠定了基础。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重要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纪年、国旗、国歌等决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80人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当选为政协主席,、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选举产生了由63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当选为主席,、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新政协的这一阵容,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又能体现共产党同各派和各界民主人士的团结合作。新政协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格局的形成。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合作制度的顺利发展时期(1950~1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有步骤地实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共产党推动和组织各派、各民主人士及工商业者积极投入、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思想改造和“三反”、“五反”运动,对于尽快地恢复国民经济,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进行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初步显示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

1953年6月,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对并举。总路线公布以后,中共与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更加密切。各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建设事业和统一战线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和决定,参与了国家事务的管理,调动成员和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人们参加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服务的实践。同时帮助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各派在这些方面的工作,对于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全国人民的团结,发扬人民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均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党的政策正确,由于派有高涨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我国仅用了3年的时间就顺利地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对此,邓小平曾作了高度评价:“我国各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我国的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派的基本群众中,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旧知识分子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原私营工商业者也大都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派作为这部分人民群众的政治代表,其性质必将发生变化。共产党及时总结这一变化,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各派已经基本上成为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正确地分析了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时代特点,深刻地总结了苏联一党制的弊端和我国多党合作的经验,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9月,中共政治报告正式明确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中共处理与各派关系的基本方针,并宣布“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

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阐述了八字方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的产物。各党派互相监督就是互相提意见,作批评。有派的监督,对我们更有益。八字方针的确定,反映了共产党对派的信任,极大鼓舞了派的政治热情,更加坚定了和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信念;也反映了中共与各派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标志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曲折发展时期(1958~1977)

1957年下半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1957年反斗争严重扩大化,一大批派成员被错化为分子,并且给派戴上了“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使多党合作受到严重损害。1959年到1961年的暂时经济困难时期,中共中央和明确肯定派大有进步,采取措施纠正“左”的错误,各派动员广大成员为克服三年困难做出了积极贡献。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以后,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开展的对统战工作中所谓“投降主义”、“修正主义”的批判,造成了理论和政策是非的颠倒,进一步发展了“左”的错误。中,、两个反革命集团将“左”的错误推向极端,他们肆意践踏中国共产党对派的方针政策,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派工作,知道大量冤假错案,残酷迫害派的领导人和成员,使中国共产党和派的合作受到极为严重的破坏。各派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在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经受了严峻考验。尽管如此,始终不同意取消派,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尽力保护了一些派人士和其他党外著名人士。所有这些,使派在“”期间没有被完全摧垮、一些派人士得以幸存,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派组织和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和发展保留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日益成熟与完善时期(1978~至今)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邓小平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重新确立,作出了重大贡献。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现代化建设是全体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事业,这个大工程需要调动亿万人民的积极性,通过几代人的奋斗拼搏才能完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抓住历史契机,在党内了一系列冤假错案,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了共识;在党外重新确立了多党合作的机制,恢复并推动了各派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这些举措,对调动全体中国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化解矛盾,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1979年6月,邓小平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的任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阶段状况的根本变化,我国的各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是在派性质上的拨乱反正。各派的工作重点也由过去的“关门改造”,转变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国的各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在政治报告中,把“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与贯彻了26年的中国共产党对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结合起来,发展成为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新方针。

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和政治协商的形式和方法,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92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

1997年9月,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把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要“继续加强与派的合作共事”,“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表明我们党对这一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也表明多党合作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加强。标志着多党合作制度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十分重视多党合作,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穿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在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号召在新世纪新阶段,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 深入研究多党合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综上所述,我国的多党合作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既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派的共同选择,更是由中国的国情和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所决定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色,也突出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的特殊国情的政党制度,是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从1949年正式形成至今已有60年的历史,在这60年中有过辉煌,也有过挫折。总结我国多党合作60年的发展特点对深化认识这项制度意义重大。这项制度在我国发展的特点主要有: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特点,也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与派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根本特点,也是我国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邓小平曾深刻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整个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国家整个政治制度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就决定了作为政治制度组成部分的多党合作制度理所当然地也要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派的自主选择,这种选择不是一劳永逸,共产党要保持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就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从而保证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派也要自觉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帮助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共同和推进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

(二)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是多党合作的法律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主义生活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我国的政党制度已从执政党的主张和参政党的意愿,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载入宪法。这就意味着共产党和各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也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在法律面前,不论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党,还是处于被领导地位的党,都是平等的,都应平等相待,相互尊重。避免了过去多党合作曾经出现的人为因素的干扰,为多党合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后,由于种种原因,既经历了丰富发展的时期,也经历了遭受严重挫折的时期。建国初的几年里,中共与各派通力合作,尤其是在土地革命、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 “五反”、思想改造等五大运动中,中共主要领导人与各派人士,通过座谈会、全国政协秘书处工作会议等形式,共商国是,使中共与各派的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密切。1953年,当中共正确地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各派顺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拥护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宪法,积极主动地配合中共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各派已开始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正式提出了共产党和各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八字方针”的提出肯定了派存在的客观历史必然性,明确了中共与各派平等合作的友党关系,加强了党际监督,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从1957年至1976年多党合作制却经受了严重的挫折。由于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使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明显减弱,十年浩劫期间,多党合作制度更是名存实亡。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上,正式提出了新时期中共对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十六字方针”是对“八字方针”的丰富和深化,是进入新时期之后,中共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科学认识和分析,标志着中共与各派的合作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1990年2月,中共正式公开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多党合作制度走向完善。在理论上深化了对多党合作的认识,最为关键的是,它在规范化和制度化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纲领的重要内容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多党合作形成了越来越丰富与系统的制度保障。从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来看,是一个根据国内国外发展的具体形势而不断调整发展的过程,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特点。

(四)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领导地位,派主动接受领导,共商国是,参政议政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初级阶段的政党制度,它符合中国国情,也是历史条件决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任何政党都无法取代,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核心地位是经过千百万的共产党人经过几十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的,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在我国,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以外,还有八个派,这八个派作为参政党,各派的性质己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由资产阶级政党变成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社会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些派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的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人士和劳动者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他们特殊利益的代言人。

派在中国是以政党的面貌出现,它完全具备政党的特征,有自己的党员组织机构和党的纲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各派主动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在派的和章程中都有明确体现。拥护中国共产党这一点, 反映了各派的本质特征,派是我国的参政党,是与中国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在总体目标上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之内的联盟。派不是“ 在野党” , 更不是“ 反对党”。各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制约下通力合作, 一些派成员在我国各级政权担负一些比较重要的领导职务。目的是调动各党派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发挥所各自联系的阶层的和集团的优势,共同为社会主义祖国出力献策。不存在你上台我下台,所谓轮流执政的问题,绝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导致平分领导权的问题。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与派长期合作的过程,也是不断积累经验的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已经有60年的历史,认真总结60年来的基本经验,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两条主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符合我国国情、同我国的国体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 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我国多党合作的正确方向。否则,削弱或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势必造成国家政治生活的混乱,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这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要加强党同派的政治协商,加强同派的联系,经常同派沟通,交换意见,在保持关于重大问题的一致性方向的同时,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勇于接受派的监督。同时要切实尊重派享有的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放手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和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来。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同时,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派的作用。如果不是这样,而把派当作摆设,不去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对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建设十分不利,更不利于党的自身建设尤其是廉政建设。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各派与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共同召开各种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300 余次,做到了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派通过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三十年来,在多党合作制度的基础上,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物,其中7142 人次获全国性、国际性荣誉称号和奖励。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是发展先进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原则

总结历史经验,阐明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多党合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他为中国共产党处理同各民族党派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重要准则。各派与共产党既有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也有自身特点和具体利益上的差异性。如何处理对待和处理共产党和各派之间的差异和分歧,是关系多党合作能否顺利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过去党在这个问题上,既有经验,也有教训。1957年未能正确对待这种差异和分歧,把派中存在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致使反斗争扩大化,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较好地处理了这个问题,在多党合作中形成了亲密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着眼于多党合作的长远发展,深刻总结半个多世纪多党合作的实践经验,明确指出,要处理好共产党同各派之间的差异和分歧问题,关键是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三)和谐的党际关系,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得以成功的关键所在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党际关系的基本建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我国和谐的党际关系模式,这种和谐的党际关系模式蕴涵着我国政党制度的和谐结构。首先是平等――独立的法律结构,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共产党和各派是亲密的友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组织上是独立的,行动上是自主的,并且互相监督。其次是执政――参政的政治结构,即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政权并负责组织政府,处于执政主体地位;各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再次是民主――协商的运行结构,即中国多党合作制运行的最大特征是民主协商,协商和民主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实现方式。正是由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和谐的党际关系为基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积极的政治社会效应。

(四)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是我国多党合作具有光明前途和旺盛活力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派共同创立的新型政党制度。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既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也是包括派成员在内的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完成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历史使命,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派保持先进性和广泛性,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样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在新的世纪,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在多党合作中都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

(五)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是搞好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保证

“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派和无党派人士关系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同各派长期共存,不是采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政党之间的激烈竞争方式共存的,而是通过合作的形式共存,采用协商的方式共事,这既是长期共存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长期共存的重要内涵,它使我国政党制度克服了多党制国家因竞选争夺执政权互相倾轧带来的政治动荡。中国共产党同各派实行互相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肝胆相照”是指要互相坦诚相见,“荣辱与共”指的是共同的事业把中国共产党和派的命运联系在一起。“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则生动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派之间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同各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就是共同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而奋斗。“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肯定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派合作的战略意义,明确了合作共事的重要方式,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派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2]《邓小平文选》(1975~1982),1983年版,第172页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3

一、进一步完善农组和选派工作机制

(一)完善了农组和选派工作相关制度。镇党委完善了农组和选派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农组和选派工作。明确了农组及选派工作重点,对党建工作重点管理村完善了整改帮扶措施。完善了镇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村和联系选派村,建立了联系社区和党员中心户制度、帮扶贫困党员制度。

(二)完善了党建督导机制。为充分发挥机关组工干部支持参与村党组织共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镇党委在原来四人的基础上,增加聘请了一名“五老”同志为村级党建工作督导员,实行联系村制度,坚实按月指导、按季督查、按年考核制度。

(三)完善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镇党委在推进和谐社会进程中,立足镇情、村情、民情,开展“五个一”大力实施党内关爱工程,并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党内和谐,体现党内关爱。一是完善离任村干档案。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已颁发离任村干证书(或镇党委已下发文件确认)的离任村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镇为单位按年完善并更新离任村干档案。二是建立党内关爱增补长效机制。对文件确认的13名离任村干部,在基础上,按每年10元每月增加补助。对参加养老保险的8名离任村干部,按年240元予以补助;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5名离任村干部,按每年480元配套予以固定补助。并将根据财力情况,建立增补长效机制。三是完善离任村干部特别救助措施。对离任村干部因突发性灾害、事故或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和农村老党员,年末按程序确定为救助对象,并根据困难程度按200元、500元、1000元三个标准给予救助。在离任村干部配套政策中规定,离任村干部配偶因突发性灾害、事故或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适用本办法,离任村干部直系子、孙在上学,参军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四是完善定期帮扶制度。对离任村干部,除每年在“七一”和春节分两次开展离任村干部慰问活动,实行镇班子领导结对联系制度,规定除集中组织慰问外,每年联系人要不定期到离任村干家中看望,掌握具体情况,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要实行定期帮扶制度,落实脱贫项目和资金,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期体现党内关爱、帮扶和激励。

(四)完善和建立了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干部激励机制。全面组建了村党员议事会;坚持村第一书记、书记述职诺廉制度,今年元月在全镇11个村的第一书记、书记中开展了述职述廉测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制订并全面落实《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就下一步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将探索邀请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参加,坚持村级财务“一年一审计”制度,“一季一例行检查”制度,并根据群众和在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村级财务情况“随时对相关村进行确认检查”制度。为巩固成果,我镇正在探索建立村干关怀激励机制。计划从开始推行,在县委政策规定原则内,允许各村在集体经济充裕、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下,对村干给予交通、通讯每月补贴50-100元,对部分经济基础较差的村,镇党委政府将考虑适当给予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对村干的关怀和激励。

二、进一步深化第四批选派工作。

镇第四批选派村有5个,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选派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采取得力措施,探索出了一条锻炼干部与发展农村经济、加强组织建设相结合的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一)落实选派工作职责。在3月4日前,5名选派干部全部到村报道,镇党委安排专人联系,并就工作和生活进行了安排。明确了书记、镇长、人大、政协、副书记,每人联系一个选派村。每季度一次,由分管副书记或组织委向党委会集中汇报全镇选派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切实做到了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机关单位和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有力地促进了选派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建立选派工作机制。制发了选派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村选派工作重点,建立了选派干部教育管理办法,实行定期听取选派工作汇报制度、个别谈心制度和党政班子定期研究选派工作制度。完善选派工作目标考核工作。3月11日上午,召开了选派工作推进会,全体第三批、第四批选派干部参加会议,会上,认真总结了第三批选派工作成绩,部署和安排了第四批选派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坚持加强选派干部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树立选派书记的先进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开展深化“双向承诺”活动。六名选派书记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一方

4月农组和选派工作汇报第2页

面在选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上向党支部和镇党委作出承诺;另一方面,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为民办实事、好事上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并建立了科学定诺、组织审诺、公开承诺、认真履诺、民主评诺相关长效机制。在选派村受到了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四)选聘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县委的安排和部署,镇、村领导高度重视选聘工作。选聘生刘文奇同志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自动化系研究生,9月被组织选派到该镇溪河村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近半年来,刘文奇同志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重点开展了溪河社区文明创建、农业气象服务站、组建溪河社区志愿服务站等相关工作。为执行县委要求定期开展选聘工作交心谈心活动的要求,及时掌握其工作动态、工作体会和要求。元月26日,选聘工作镇、村联系人镇人大等相关同志深入到刘文奇家----金盆村新屋组开展家访工作。了解到他家基本情况,基础差,父母亲身体多病,当场帮助协调解决了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要求刘文奇同志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家庭三者关系,争取在选聘工作上更上一层楼。

三、进一步狠抓“载体”建设

(一)以“双向承诺”为抓手推进载体建设全面展开。坚持以承诺为抓手,切实推进农组工作载体建设,重点开展了“双向承诺”的评议和“双向承诺”工作,各村党组织和选派书记的专项承诺工作,并在3月12日全镇农村工作会议上签订了村党组织和选派书记双向承诺目标责任书。规划“双培双带”、“党员创业”示范基地12处,在规模和特色上,在示范带动作用要求更加明确。全镇357名无职党员设岗履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文明等事务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开展了流动党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泉州流动支部明确了专人联系,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党员中心户”带动作用明显,全镇50名“党员中心户”每人都就近联系了5至10名党员,定期开展了学习培训、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并定期开展了公益活动,桃阳村、司空山村、联庆村广泛开展了党员义务植树活动。

(二)组建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在条件成熟的司空山村、联庆村、桃阳村、溪河村、石咀村等农村社区依托农民书屋,全面组建社区志愿服务站,按照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乐于为群众服务、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的条件,招聘专、兼职社区志愿服务者。并出台制度,制定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镇党委安排一定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目前,司空山村、联庆村、桃阳村、溪河村、石咀村对照条件,共推荐社区志愿服务者10名,镇党委即将对人选开展考察和聘任工作。

(三)深化城乡结对帮扶工作。继续深化机关单位党组织、

党员与村级党组织、党员的结对共建工作,进一步推进选派、帮扶单位与选派、帮扶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逐步构建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长效机制。一是设立了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先进集体奖。坚持把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村、单位和机关党组织建设考核内容。每年在全镇范围上开展评比和表彰工作。在今年的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会议上,对农村社区结对共建中取得较大成绩中心学校授予了“农村社区结对共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是加强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继续强化机关单位和党组织、党员与村级党组织、党员的结对共建工作,逐步完善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制。三是推动县直选派、帮扶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组织6个选派帮扶单位与司空山村等6个选派村党组织签订了结对共建承诺书,率先开展了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统筹城乡发展,让干部经常受教育,让群众长期得实惠,共同建立干部人才共育基地和机关党员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基地。

(四)狠抓重点村治理工作。镇党委启动了整顿农组工作重点管理村罗铺村相关工作。坚持把整顿工作与罗铺村实际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因村制策,找出工作落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成立组织、选准切入点、找准关键点等方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为抓好整顿工作,该镇党委专门下发文件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重点管理村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为成员。坚持以整顿党支部班子、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思想整顿与组织整顿相结合;坚持走访群众,找准落后原因;坚持深入调研,制定整顿工作计划,确保整顿工作有序开展。针对罗铺村班子涣散的问题,坚持把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作为整顿工作的切入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针对该村位置偏僻,经济发展落后等原因,坚持加强农组载体的推进,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业,发挥党员在茶叶种植、高山蔬菜的种植上发挥引领作用,推进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4

第二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即将期满,在这最后阶段,我们召开全区选派工作季度例会,既是贯彻落实市里工作部署的需要,也是当前全区选派工作形势的需要。今天上午,大家分别到了查塘村、梅林村和浯村三个选派村,观摩学习了这三个选派村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希望大家能够互相交流,互相借鉴,对今天的所见、所闻、所感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切实加以消化吸收,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最后阶段的工作。下面,我就全区选派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两年多来全区选派工作的简要回顾

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选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第二批选派干部紧紧围绕“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克服困难,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使选派村的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广泛而充分的肯定。

一是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两年来,全体选派干部在抓好任职村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同时,围绕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着重建立和完善了村“两委”工作规则、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村级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村级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两年多来,各选派村紧紧抓住村级换届选举的机遇,加强“两委”班子建设,通过“两推一选”,使培养的村党支部书记继任人选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通过认真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11个选派村共建立各级示范基地3个,树立示范户17户,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2人,发展农民党员45人,通过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普遍开展和岗位评星制度的实施,有效的激发了无职党员的激情。

二是选派村的经济社会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全体选派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这一主题来开展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致富奔小康的生动实践,切实感受到了选派工作的成果。特别是去年来,各选派村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采取辅导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和进组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政策、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帮助农村党员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努力形成了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共同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两年多来,各选派干部到岗后充分发挥其信息灵、路子广、办法多的优势,根据各村的实际确定了本村4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法,引导农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我区的其它贫困村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村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截止目前,全区选派村的4万元专项资金已普遍投入使用。在用活4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之外,选派干部想尽办法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经过两年多来的多渠道发展,各选派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得到明显改善。两年多来,全体选派干部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选派单位的帮扶和个人的努力下,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事业,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两年多来,选派干部共争取资金160余万元,选派单位帮助解决资金10余万元,修建村级道路17.34公里,开挖灌溉沟渠5.9公里,新建村部3个,修(改)建村部3个,11个选派村中,集体经济年创收超过5万元的村有8个。

三是选派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体选派干部做到牢记组织的重托,在农村艰苦的环境中扎实工作,锻炼成长。两年多来,选派干部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直接与农民群众朝夕相处,交心谈心,增进了与农民朋友的友谊,进一步增强了对农民群众的感情。两年多来,选派干部通过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进步,减少了书生气,增加了乡土味,从过去不适应到逐步适应,从不熟悉农村工作到现在了解农村,从过去触及不到农村基层矛盾到现在比较善于化解矛盾,驾驭农村复杂局面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加强,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显著提高,发展经济的本领明显增强。两年多来,全区选派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有7人次,有4人被提任为镇党委委员,有5名干部享受了副科待遇,并先后有一批同志受到各级、各部门的表彰。

四是全区选派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两年多来,我们按照省、市选派工作要点特别是全省选派干部“深化提高”年培训班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领导和指导力度,努力把全区选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首先严格执行省选派工作十四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选派干部“六抓”,坚持选派干部在村出勤工作抽查月报制度和选派干部工作双月报制度,及时了解选派干部的工作、思想动态,对选派干部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其次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通过先后培养和宣扬各种不同类型的典型,促进选派工作整体均衡发展。第三加强对选派干部综合能力的培养,为了让选派干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多方面掌握农村工作的本领,尽快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需要,区选派办采取到市直选派干部培训班插班、集中办班、召开现场会、以会代训、外出参观、互相观摩等多种形式,对选派干部进行了任前培训和任中培训,两年多来,累计培训100多人次。目前,全区11个选派村总体工作有了明显变化,7个后进村村级组织建设步入了良性化的发展轨道,4个村村级各项工作进入全镇先进行列。

两年多来,全区第二批选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仅仅是阶段性的。从我们平时掌握和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各选派村工作进展和成效不平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离省、市委的目标要求、离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创业激情不足。少数选派干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不能把到村任职当成机遇来开拓,而是当作任务来应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工作干劲小,各方面的能力提高也相对缓慢。二是工作标准不高。少数选派干部对一些工作不能按照建成示范村的要求来推进,而是以一般化的标准来衡量,抓工作不深入,重点不够突出,缺乏针对性,还有的创新意识不强,不注重创特色、出经验。三是统揽全局能力不强。少数选派干部主观上想干事,但个人综合能力不强,在村内只是一般的委员的角色,达不到第一书记要主持工作的要求,面对村内复杂矛盾,解决问题能力和抓落实力度不够,致使该村工作成绩平平,没有突出的地方。四是自我要求不严。少数选派干部身子沉不下去,联系群众不够深入,不能坚持吃住在村,出勤率较低,还有的日常言行举止较随意,不注重在点滴之中维护形象,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在今后半年时间内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阶段选派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二批选派干部的任期仅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选派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最后阶段工作至关重要。最近,省委组织部专门发出了《关于抓紧做好今后一个时期选派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06]45号),对今后一个时期选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大家一定要对照要求,进一步深化对选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选派工作“六句话”目标任务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工作标准,再使一把劲,再努一把力,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选派工作各项任务。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冲刺阶段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经过两年多来的实践,相信大家对选派工作的重大意义已经有了深刻认识。实践已经充分证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既加强了组织、发展了经济、富裕了农民,又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农村稳定,深受基层和群众的欢迎。选派工作越到后期要求越高、任务越重,当前,选派工作已经进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开展的崭新阶段,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如何确保选派村新农村建设达到预期目标,时不我待,任务艰巨,我们必须按照省委“六句话”的目标要求,充分抓住最后半年多的时间,全力以赴,绝对容不得半点松懈。希望全体选派干部在最后时期能安下心、沉住气、定住神,更加自觉地肩负起重任,更加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最后的时间,扎实工作,力求使选派出现真变化、群众真满意,为三年任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突出重点,努力在冲刺阶段取得更大的成果

最后阶段时间很短,但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相反是大有可为。当前,每位选派干部要按照“狠抓巩固提高,确保善始善终”的要求,在对照“六句话”的目标任务全面进行“回头看”,认真查缺补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和水平,努力争取更大成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经常性工作。首先是抓好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指导性,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各选派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学习研讨,努力掌握讲话的精神实质,特别是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把选派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其次抓好中央、省一系列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学习。这些长效机制文件的出台,是在总结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解决当前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对于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选派村要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学习宣传贯彻好这些文件,特别要尽快制定出台一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提出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要通过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落实现有制度,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制度,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是以落实“三个一”为重点,扎实推进选派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工作的主题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各项工作都要服务于和服从于这个主题。广大选派干部要紧紧围绕全省选派干部“深化提高年”培训班上段敦厚部长提出的“三个一”要求,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化对选派工作目标任务的理解,结合本村实际,振奋精神,提升标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选派村的新农村建设打下较好的基础。在研究制定一个规划方面,要以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为指针,以区“十一五”规划为基础,以区委建设新农村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讨论,让规划真正得到群众认可和自觉遵守。在选准一个优势产业方面,要立足自身优势,找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找准经济发展切入点,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完善,使主导产业真正具有广泛性、示范性、带动性,努力培育特色,形成“一村一品”。同时要继续抓好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在建立健全一套管理制度方面,着力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落实《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和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办事。同时,充分调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广大农民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宜工则工、宜农则农,争创殷实家业,特别要注意吸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家乡创业。

三是以争创党建工作“先锋村”、“先进村”为动力,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建水平。年初,市委组织部提出在全市开展争创党建工作先锋村、先进村活动,并进行了周密部署。所有选派村都要以此为动力,主动采取措施,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要进一步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要求,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目前,各地已经确定并上报了继任书记人选的名单,而且绝大多数人选在去年换届中已经走上村里的领导岗位,下步还要继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领办发展项目等方式积极为继任书记人选搭舞台,使其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检验,迅速成长起来,确保选派干部离任后,选派村工作有人接、接得上、干得好。要进一步抓好村级班子后备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为民服务全程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使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和发挥,为选派村村级组织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同时,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为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造经验、树立典型。

(三)加强领导和指导,努力把选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全区第二批选派工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选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落实责任,投入更多的精力,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第二批选派工作最后阶段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要坚持不懈地对“六抓”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继续认真执行选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越到后期越要严格,要确保选派干部吃住在村,确保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不参与原单位的工作,确保选派办的工作力量,让挂职干部着力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有关镇党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选派工作各项政策规定,近距离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选派干部扑下身子抓好最后半年多的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指导帮扶。特别是镇党委书记和分管书记要认真履行“责任人”的职责,既要经常过问,又要实地督促。各选派单位要继续把选派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份内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发挥职能优势,继续制定支持选派村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认真落实选派干部的各项待遇,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选派干部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参政党理论建设

思想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而理论建设是思想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才能思想上稳定,行动上步调一致。尤其是在当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充分认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这项制度载人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充分表明了这项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更加完善地表述了我国派的性质和地位。

既然派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参政党,肩负着“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重任,履行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那么就有必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党建理论。因为:一个政党要行动、要实践,就要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南,指明前进的方向;也要依靠正确的理论,来引导成员明辨是非,凝聚力量,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所以,理论对于行动来讲至关重要,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建理论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同时,作为多党合作格局中的参政党,要与中共风雨同舟,就要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这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把派建设成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与进俱进、奋发有为的参政党,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派具有共同的使命,共同的责任,就是要努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事业的核心力量,而派作为参政党,需要协助共产党做好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参政党要履行好职能,发挥好作用,就必须重视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参政能力。

2.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坚持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面对西方政党制度和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各派要从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战略高度,自觉抵御西方敌对势力政治意识、价值观念的渗透,牢固树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同时,要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切实解决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这些都给派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提出了新的考验,也迫切需要派必须加强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系统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为多党合作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3.加强参政党的理论建设,是派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这是派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要破解这个课题,首先要十分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参政党建设水平的提高,既取决于政党实践的创新和发展,又取决于理论研究所能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因此,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迫切需要对加强自身建设一些问题的研究。例如:如何正确认识参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与中共合作共事能力;如何发挥界别的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如何把握成员思想动态和工作特点,不断提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这些都要通过理论研究作出正确回答。

二、民建加强理论建设工作的主动性

一个政党成熟的标志之一是建立了自己的理论,理论建设是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早在1949年8月24日,针对美国政府发表的美国与中国关系的白皮书,民建发表了《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的声明,当时,主席两次写信给民建领导人黄炎培先生,指出“民建此次声明不但是对白皮书的,而且说清了民族资产阶级所以存在、发展的道理,即建立了理论,因此建立了民建的主动性,极有利于今后的合作。”

民建作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政治格局中的参政党,建立、完善和发展自身的政治理论,意义重大。民建中央名誉主席孙起孟指出:“理论认识的一致性,是政治一致性的基础,是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根本保证。”成思危主席在民建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的建党理论目标,他强调:理论是指南针,理论是主心骨,理论是粘合剂,它使全体成员形成共同的政治理念,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整体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民建中央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会的理论建设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理论研究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并发动各省级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每年明确重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成果表彰,这些都激励着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为实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巩固、制度上健全、充满活力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目标而努力奋斗。

2002年以来,民建江苏省委认真落实民建中央有关理论建设的要求,明确提出了“面对实际、面对基层、面对发展”的工作方针和“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的工作目标,注重发挥“以专委会为主、市级组织为辅、课题组参与”的整体作用,通过整合会内优势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每年理论研究的成果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既有重点又有特点。6年多来,我会共收集理论研究文章138篇,其中:有18篇获民建中央表彰的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一、二等奖,占获奖论文的11.3%,有44篇获民建省委表彰,为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会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逐步形成了“五个一”的工作特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一个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省委理论建设工作由一名副主委负责,理论研究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22人组成,按《工作简则》办事,按规定程序操作,按明确要求落实,力求规范有序。6年多来,省理论研究委员会召开了12次全体会议,理论研究工作坚持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交流,年末有总结、有表彰,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结合会务实际,形成了一个学习研究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良好环境。通过构建学习型专委会,调动各位委员学习理论、研究理论的主动性,并注重运用“抓重点带一般”、“抓两头带中间”、“抓课题组带‘单干”’等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的成效。例如:民建江苏省委课题组撰写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参政党的能力建设》一文,被民建中央评为2004年度优秀理沦成果一等奖;并在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召开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统一战线”理论研讨会上作大会交流,收录在《探索求实创新》论文集中;还在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主编的《调研参考》第38期上刊登。

三是认真总结思考,形成了一批有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较好的研究成果。理论研究来自于实践、高于实践、又指导工作实践,坚持把实践中的经验、体会,通过思考和总结,提升到理论的高度,撰写出具有较高质量的理论研究论文,并努力运用理论研究的成果来指导会务工作的实践。2007年,民建江苏省委结合民建七大以来的工作实践,撰写了《继承传统谋发展与时俱进铸辉煌》一文,被民建中央评为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有些理论观点得到了采用。

四是努力发掘人才,形成了一支老中青三结合的理论研究骨干队伍。省理论研究委员会在成立之初仅有10名成员,经过各级组织的培养、推荐,现在发展到22名成员,既有热心于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市级组织领导、机关干部,又有一定理论研究能力的骨干会员,体现了新老结合、专家学者与骨干会员相结合,老同志的模范作用,带动了中、青年骨干的工作热情,不断为理论研究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是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一股由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实践创新的新气象。理论研究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归纳和经验总结,把来自于工作实践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论认识,实践创新推动了理论创新,理论创新又为会务实践服务,不断运用创新的理论来指导新的工作实践,助推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例如,2005年,我会结合民建成立60周年,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开展新时期如何加强参政能力建设等理论课题的研究,激发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谱新章的工作热情,取得明显成效。我们每年把理论研究论文,编辑成《参政党理论研究论文汇编》(一)至(五),发给各级组织和骨干会员,有利于相互学习交流,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三、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需要把握的特点

参政党的理论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

一要把握政治方向,突出一个“政”字。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党建理论和爱国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引领下,结合派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统一认识、指导实践,保持理论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加强合作研究,突出一个“合”字。参政党理论建设作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理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多党合作制度的大框架下开展理论研究,共同有责任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重点加强对多党合作理论、政治协商方式和工作思路创新等课题的研究,共同谱写多党合作事业的新篇章。

三要注重共性特性,突出一个“特”字。参政党的理论研究工作要注重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共性与特性相结合,只有把共性问题研究透彻了,才能把特性问题凸显出来。例如: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问题。其进步性就是集中体现在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其广泛性体现在所密切联系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有了进步性才能凝聚广泛性,而有了广泛性才能实现进步性,两者相互相成,相互统一。又如: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两大基本职能,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时,各派都能共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积极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而民主监督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相比,显得比较薄弱,时冷时热,时紧时松,存在着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甚至有的流于形式。有关内部监督问题,2008年下半年各派中央都相继设立了监督委员会,通过了有关《监督条例》,这标志着各派中央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如何贯彻落实好《监督条例》,还需要明确制订《实施细则》,各派有着不同之处,需要在理论上开展特性研究,提出符合本党派特点的思想和理论,真正把民主监督和内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参政党理论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为把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开展,并能取得成效,必须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6

    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1]

    (一)关于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新论述

    2005年2月4日,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他提出:“要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研究多党合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多党合作的新机制新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2]同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意见》,一方面对民主党派职能的履行,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使程序和制度更加完善。同时还对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意见》中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二)关于政党关系的新论述

    胡锦涛指出,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胡锦涛第一次把“政党关系”列为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五大关系之一;第一次把政党关系界定为互相促进关系;第一次提出关于如何实现政党关系和谐的“四个既要又要”等理论,认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总之,从“长期共存”到“互相促进”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理论的新发展。

    (三)关于参政党建设的新论述

    中国共产党作为多党合作格局中的领导党、执政党,既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支持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2005年2月,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各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3]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的中国共产党五大能力建设相对应,胡锦涛同志在这里提出了民主党派的四大能力建设,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关心及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关注。此后,胡锦涛同志还陆续提出了关于参政党建设的一系列理论观点。2006年1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4?2007年12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主要领导人座谈时,进一步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意义、目标、原则和方法,并且在2010年制定了《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这是中国统一战线历史上中共中央首次专门就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颁布《纲要》,其所具备的里程碑意义令人瞩目。

    二、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的特点

    从上述多党合作思想新论述的简要描述中可以看出,胡锦涛根据中国特殊的中国国情和历史特点,在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大框架前提下,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使多党合作思想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

    (一)民本性

    以人为本是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最为本质的特点,又是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的理论归宿。这在胡锦涛论述参政党作用时,表现的较为突出。胡锦涛认为民主党派在新的时期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民主党派的发展有利于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也大有裨益。胡锦涛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同心协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造福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事业,也是需要全国各族人民为之团结奋斗的伟大事业。他指出参政党要进一步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协助党和政府全面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扎扎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  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09年1月22日胡锦涛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发挥好参政党作用,最主要的是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积极贡献。面对来自国际国内的严峻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重大考验。[5]由此可见,从决大多数人

    民利益出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处理政党问题的出发点,是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的重要特点。

    (二)实践性

    实践性主要指理论来源于实践及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理论的实践性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即理论是否揭示了实践对象的内在本质及其运动的规律性,二是理论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耦合性度,即这一理论能否直接转化为与实践耦合的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是新时期中国具有较强实践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胡锦涛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科学地分析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政党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为和谐政党关系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创立了坚实的理论和决策依据。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反映和总结。其中每一个观点的提出,每一个实质性内容的形成,无不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经验和教训的总结,都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比如,他指出了民主党派发展的实践基础,认为民主党派的发展是由客观实践所决定的,不是人们的主观意志所能够改变的;认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历史足以说明双方可以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会得到更加和谐的发展。另一方面,胡锦涛之所以在新的社会时期发展其多党合作思想,目的并不在于形成一种空洞的理论,进行一些不切实际的说教,而是为了找到指导具体实践活动的理论。 (三)创新性

    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是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党关系学说基础上的创造性成果,是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总结。然而它不单单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简单继承,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做了重大的发展,体现了鲜明的创新性特点。比如,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上,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在实践中相互结合。同时,对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具体规定,从而把人民政协理论以及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再如,在民主党派性质内涵的创新上,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从而为民主党派不断发展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奠定了基础。胡锦涛通过对已有政党理论的创新,为民主党派做了准确的定位,这对于我们党确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对于民主党派团结其内部各种成分和力量,对于我国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确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6]

    三、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运用到中国具体实践的成果,它不仅在理论上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多党合作学说的内容,而且在实践中为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多党合作学说的内容

    多党合作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根据不同国情、历史条件和革命实际,提出了无产阶政党与国内其他政党实行多党合作的思想。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学说中国化,不仅在革命和建设中实现了多党合作,而且成功地进行了制度创造和政治实践。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多党合作基本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胡锦涛同志着眼于国际格局的新变化和我国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主义政党观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与党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执政理念相结合,就我国的多党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政策和观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

    (二)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

    一种制度的完善既是实践的需要,也必须在理论上做出必要的论证,这样才能使制度得以完善和发展,从而实现高效、顺畅地运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历史和  实践发展的必然需要,这是这一制度得以确立的客观依据;然而,为了使这一制度能够长期顺畅运转还必须做出理论上的论证。 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是我国新时期多党合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论述,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胡锦涛论述了完善多党合作的必要性,阐明了多党合作存在的必

    然性,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形成和建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其存在的客观依据。因此,中国将在较长的时间里采取这样一种政治制度模式来解决中国的政党问题;对完善多党合作可能性的分析,讲述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是能够形成的,条件是具备的,从而论证了多党合作的可行性;对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的论述,为多党合作制度运作机制的确立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为多党合作的正常运转作出了贡献。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7

关键词:参政党理论重要性

在多党合作实践中产生、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政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以派建设与参政规律为研究方向的参政党理论,则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是一个亟待加强和进一步完善的领域和学科。为什么要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如何认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我们在学习与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一、参政党理论建设似乎是一个新的命题,实际上在我国政党制度形成期间,这一课题就已经提出来了,最先提出这一课题的就是新中国的缔造者。

1949年8月24日,正在第一届人民政协会议筹备期间,在《人民日报》上读到中国民主建国会发言人针对美国国务院《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发表的严正声明《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当日致函民建负责人黄炎培说:“民建发言人对白皮书的声明写得极好,这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教育作用当是极大的。民建的这一类文件(生动的、积极的、有原则的、有前途的、有希望的),当使民建建立自己的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8月26日,又给黄炎培写信指出:“民建此次声明,不仅是对白皮书的,而且说清了民族资产阶级所以存在发展的道理,即建立了理论,因此建立了民建的主动性,极有利于今后的合作。”

的这两封信函在中国政党合作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派理论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派思想理论建设的要求和方式,并把建立派理论的重要意义提升到建立派主动性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战略高度来认识。1994年,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著文重温的这一重要论述,感慨万千,他说:“在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参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后,重温的指示有了较之过去清醒得多、深刻得多的认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派理论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他指出:“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基本性能,是一个政党能否保持和增强生命力的关键所在。”这位曾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写进《宪法》作出贡献的老一代党派负责人,一直不忘的指示,长期坚持思考和研究派理论建设问题。《孙起孟文稿选编》中有7篇讲到理论建设。孙老深有体会地说:“派的理论建设并不难,其实质就是把派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使之带有条理性、结合性,上升到理论。这种理论事实上派已经在做,只是还没有把它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工作还不系统,还不够自觉,与实践本身相比还落在后面。”这一点是十分中肯的。

客观地说,真正意义上的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开始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宣布各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并把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各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派工作获得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邓小平非常重视派参政的制度化建设。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一位派成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派的),专门拟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

根据这一批示,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经与各派协商,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14号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国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和共同行动准则。这一文件科学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其中最大的理论贡献是首次提出“参政党”的概念,确立了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党”地位,赋予了各派“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这就为参政党理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14号文件的指引下,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参政党建设不断加强,参政党理论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包括参政党建设,以理论创新引领多党合作事业的创新,经过同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充分协商,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5号文件)。这两个5号文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科学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对派性质、地位、职能、作用等重大问题的表述,对支持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引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指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和遵循的重要政治准则,这也是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准则;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各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确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我们准确认识参政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论依据。两个5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是我们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中应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的指导原则。2006年7月10日,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支持各派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使他们始终成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这一重要讲话,对派建设寄予厚望,为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二、参政党建设的核心是思想建设,思想建设的根本是理论建设。

这项工作已受到各派的高度重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5月30日,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民建中央第一次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理论是指南针,理论是主心骨,理论是粘合剂,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加强本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指出:“要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从参政党的性质、地位、特点出发,对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能进行理论研究,形成规律性认识。”2004年7月4日,农工党中央在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中发出了《关于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意见》,对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并发出了研究计划和选题,先后在上海、重庆、四川、湖北等省市建立了参政党理论研究点,以此推动对参政党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2006年10月23日,九三学社主席韩启德在九三学社理论研究和社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要在新形势下完成多党合作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行动上的坚定。”他提出“参政党的政治纪律也应该是理论研究的一个课题”、“参政党理论研究必须解决学风和文风问题”。我们高兴地看到,从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颁发以来,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2006]5号文件的热潮中,各派都加强了理论学习与理论武装,都对思想理论建设作出了安排,采取各具特色的研讨活动,以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工作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各派在学习和研究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宣传参政党理论和实践,扩大了社会影响,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9月,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在民革中央编写的《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的序言中提出:“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宣传参政党的理论与实践,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了解中国的参政党,也是中国各派的一个重要任务。”《中国的参政党》一书,以参政党的独特角度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着重介绍和研究参政党的性质与政治地位、政治主张与政治优势、基本职能、作用和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内涵、途经与方法等,这本书体现了很高的政治把握能力、深厚的理论功底、鲜活的资料运用、深刻的切身感受、娴熟的语言特征,书中有很多启迪读者的精彩论述,例如关于派为什么要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十大根本理由”的论述等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在《参政党研究的力作》一文中高度评价《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称赞它是“第一部由参政党所写的系统阐述中国参政党理论的专著”,“填补了我国政党制度研究的空白”,可以说当之无愧。由此也说明参政党内确有理论干才,可以担当起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任,他们在研究和宣传方面的独特优势,往往是“旁观者”所不可替代的。

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一个政治性、实践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开门科研、联合攻关。2003年11月29日,作为派联合党校和理论研究基地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了政党制度研究中心,联合各派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中国特色的政党理论特别是参政党建设理论,先后出版了《多党合作与参政党建设调研报告集》、《中国派建设理论》、《中国参政党新论》(郑宪等编著)等著述。2006年4月25日,湖北省八个派省委会与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成立了湖北省统战理论研究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已出版《参政党理论研究论文集(第一辑)》,目前已在筹备第二届年会和编辑出版论文集第二辑。在这样的研究中心和专委会里,各派和相关部门、理论专家密切配合、团结合作、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呈现出和谐科研的新气象。参政党理论研究的活跃开展,正是我国宽松和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政治环境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体现。

三、2007年10月15日,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和谐,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国内各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进一步表达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各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真诚愿望。

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这是为全面推进执政党建设的伟大工程提出的要求。这一点,对于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参政党来说同样适用。这正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重要指示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各派与共产党一样处于相同的历史背景和国内外环境,面临着同样的战略机遇期和各种风险的考验,担负着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任务,同样需要研究参政党参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特别要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和进步性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好地担当起“参政为民”的重大政治责任。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8

一、主要做法

㈠吃透上情,把准县情,精心组织实施选派工作

一是吃透政策,统一思想。县委在认真研究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等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县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锻炼干部、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选派干部工作,制定了《关于从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村级任职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选派对象、条件、选派干部到村级任职的类型、任职时间、选派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对选派干部的待遇、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县委组织部成立选派干部到村级任职工作办公室,负责选派干部的日常跟踪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选拔优秀干部。为真正把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村级任职,县委明确要求选派干部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感强,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选派方法采取在县、乡(镇)机关部门干部职工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派出单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县委“选派办”审批,乡镇党委发文任职,从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对选派对象进行层层把关、筛选,严把选派干部入口关。

三是加强培训,为选派干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好基础。针对选派干部长期在机关工作,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实际,县委“选派办”就农业农村知识、法律法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知识,对选派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帮助选派干部掌握农村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㈡建章立制,严格考核,为选派干部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证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要求选派干部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的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4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审批,5天以上的须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县委组织部审批。

二是建立实绩考核制度。对选派干部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平时考核结合不定期的工作检查进行。年度考核方法:选派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按选派干部总数的30%安排(不占派出单位及县乡考核指标),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派出单位参与,乡镇党委和村党(总)支部具体负责,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按照程序及时调整,由原派出单位重新选派。任期考核:选派干部任职结束前,乡镇党委会同派出单位,对选派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含在岗情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㈢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为选派干部能力提高创造工作环境

为避免出现选派干部只挂职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难见效果的现象出现,切实加强了对下派干部的管理。

一是强化下派干部履职意识。为了使下派干部安心在基层工作,免去了下派干部原任职务,及时把下派干部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明确下派干部任职期间,不得随意调动工作,选派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准把选派干部抽回原单位工作,选派干部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求明确给下派干部进行分工,给他们定责任、压担子。制定了下派干部在工作中的“四有”标准,即有思路、有措施、有目标、有行动。以此督促下派干部深入农村,真抓实干。

二是保证下派干部在村工作时间。要求下派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建立由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选派干部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由乡镇党务副书记审核选派干部考勤和组织部审核的三级联审验证考勤制度,强化了下派干部的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下派干部的分类指导。在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听取村“两委”班子对下派干部的评价,征求干部群众对下派干部的意见建议,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对有能力有思路的选派干部,重点在强化他们扎根农村工作,干事创业上提要求,定标准,让他们在农村工作的大舞台上施展才能,实现抱负。对有能力没经验的,请优秀的村干部讲经验、谈体会,为他们传经送宝,让他们尽快掌握农村工作的要领。对只有热情没有思路的,及时组织他们到发展好的村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开阔视野,拓展思路。

四是强化选派干部的理论学习。针对下派干部忙于村务工作,荒废学习的情况,要求下派干部每天学习半小时,以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形式,督促下派干部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促进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五是明确选派干部的管理责任。选派干部以各乡镇党委和村党(总)支部管理为主,选派单位协助管理,由各乡镇党委负责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我县自2005年9月开展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㈠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大批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到村任职,给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加强了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大多数是党员,党性较强,党务工作相对熟悉,到村任职后,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开展“云岭先锋”工程和农村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大了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选派干部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昼访夜谈,知百姓难,解百姓忧,千方百计、扎扎实实地为下派村办好事、实事,帮助农民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了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㈡提高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市场经济的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次选派到村任职干部文化和知识水平都比较高,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部分都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知识,通过他们的辛勤工作,提高了村级组织的整体素质,村级组织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服务广大群众,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下派干部充分发挥个体优势,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所在村经济、社会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帮助“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引导农民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创办龙头企业,搞活市场流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㈢培养锻炼了干部,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争相到基层经济建设主战场去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一些偏远困难村的村委会年久失修,房顶漏雨,四面透风,有的村没有电、没有自来水,到村任职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都比较差,还有一部分到村任职干部家庭有着这样那样的困难,但都能够认识到在艰苦环境中工作、在困难条件下创业是磨练自己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好机会,自觉克服生活、工作和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地为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做贡献。一方面,到村任职干部到农村服务,深入群众,熟悉农村,培养了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下派锻炼,使选派干部汲取了群众智慧,经受了艰苦环境的锻炼和考验,成为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能力上合格的干部,在农村艰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锻炼下不断成长。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不跑上层下基层、不看关系看政绩”的干部队伍建设导向。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9

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一些同志也流露出一些担心,即担心执政党的一些干部包括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意见》的学习不够重视,贯彻落实缺乏热情,担心《意见》的学习贯彻在一些单位形成派的“一头热”,或在一些地方形成仅在中共统战部门和派等统战圈内的“自拉自唱”,形不成执政党各部门贯彻《意见》的“合力”及全社会的“大合唱”。这种担心,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多党合作事业的与时俱进,我国政党制度的完善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要靠中共与各派及无党派人士的共同努力。而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起着领导和主导作用。如果中共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意见》缺乏深刻理解,甚至存在种种认识误区,必然会影响《意见》贯彻落实的力度。

14号文件颁布以来,多党合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不必讳言,也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首先是中央、地方和基层工作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上热、中温、下凉”。中央对政党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召开和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超过180次,仅2004年高层协商就有8次,其中,同志亲自主持参加的就有7次。效果很好,派和无党派人士都很满意,也深感参政党责任的重大和提高参政能力的紧迫性。省一级做得也比较好。但越往下,虽然有些地方和单位做得不错,但总体上看,重视的程度是层层递减。其次是地区工作的不平衡,各地的工作状况往往受当地党政领导干部对多党合作重视程度的影响,工作状况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或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还带有相当的“人治”色彩。再次,是工作内容进展上的不平衡。如,有些地方,参政议政工作开展较好,而民主监督工作相对薄弱。这种不平衡状况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化水平还不够高,在实际操作中随意性较大。二是执政党干部队伍新老交替较快,一些干部对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不大了解,不大重视,不大会做,甚至存在种种认识误区。针对上述情况,这次中央制定的《意见》,突出了制度建设的主题,着力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但是,制度要靠人来执行,对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认识深浅不同的人,贯彻落实《意见》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工作力度肯定不同。因此,贯彻落实《意见》,除需要对文件精神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外,尤其要抓好执政党党员干部的学习,使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走出种种认识误区,提高自觉加强政党制度建设能力。

一是克服“作用下降论”

一些党员干部认为民主革命时期,共产党需要凝聚力量,争取人心,统一战线确实是个法宝;建国初期,共产党内缺少治国理政的经验和知识,派人才荟萃,多党合作确实重要;现在,我们是执政半个多世纪、拥有6800多万党员的大党老党,共产党内人才济济,多党合作的作用下降了,统一战线也不那么重要了。这是一种认识误区。实践证明,统一战线不仅是夺取革命胜利的法宝,而且也是执政兴国的法宝,作为统一战线重要载体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作用不仅不会随着共产党执政时间的推移而削弱,而且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二是克服“与己无关论”

有些党员干部包括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成员,认为学习贯彻《意见》是统战部门的事,是派的事,与己无关。这也是一个认识误区。坚持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意见》的制定颁布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落实《意见》,也绝不只是中共各级统战部门和各派的事,需要执政党、参政党及无党派人士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执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努力。首先各级党委要带头学习《意见》,担负起组织领导贯彻实施《意见》的责任。《意见》专门规定了“党委要把多党合作和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多党合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派工作中的问题;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要求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要带头做派工作,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我国政党制度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部门要研究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并规定了有派的基层单位的中共党组织加强派工作的任务。总之,首先执政党党内要形成党委领导,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创造性贯彻落实《意见》的合力,党员人人关心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自觉提高多党合作能力,才能使《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克服“恩赐论”

有些党员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特别是对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及照顾同盟者的利益,看作一种恩赐,与非中共干部相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架势,对派内部事务指手画脚,甚至包办代替,这是非常错误的,是早就批判过的一种狭隘的宗派主义倾向,而且带有官本位的封建朽味。如前所述,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内在需要,是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是加强我国政权建设的客观需要,绝非什么“恩赐”。《意见》特别指出非中共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产党员与非中共人士,“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要保证党外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还要保证他们的“知情权”。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党的执政方式高度,提出“中国共产党对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要靠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要善于通过广泛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派的共识”。强调要支持派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强调要照顾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党委负责人要同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交知心朋友。执政50多年来,派的成员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他们中的很多人,是统一战线成员,又是统战工作者,还担负着凝聚本党成员和所联系群众,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的工作。共产党人确实要认真落实上述《意见》要求,与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进行亲密友党的真诚合作。

四是克服“自找麻烦论”

有的党员把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特别是派对共产党的政治监督,看成是自找麻烦。民主监督绝不是多此一举,更不是自找麻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也绝不是摆设或权宜之计。这种政治监督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是执政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治政的需要。这是按规律办事,政治学的重要公理就是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这是防止公共权力异化变质,使执政党跳出历代统治者掌权后,因腐化堕落而导致人亡政息周期律的需要。《意见》在共产党要自觉接受监督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化规定,我们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要为派进行政治监督提供条件,为他们提意见、批评和建议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制度保证。现在有些人不大敢讲诤言,不愿发表不同意见,这与我们执政党有些领导干部不愿意听真话,害怕听反对意见有关。、都讲过“唱对台戏”的问题,这种“对台戏”是社会主义的补台戏,不是拆台戏。能听到各种不同意见,我们作决策才会更正确,考虑问题才会更周全。讲,不仅要认真听,而且要主动寻找和创造条件恳请人家发表不同意见。记者问三峡工程总指挥,“谁对三峡工程的贡献最大?”老总回答“反对派的贡献最大”,就是这个道理。

五是克服“高枕无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