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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11-10 11:05:30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意见》(浙委[*]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委(*)23号),促进党政“一把手”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进

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监督意识,认真执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报告人: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市党政机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

(1)思想作风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2)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3)廉洁自律的情况。包括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等;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重视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报告时间。年度总结报告应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报上级党委,并抄送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年度总结报告,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后一式三份报省委,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1)报告人应根据报告内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写出总结报告,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错误。报告材料一般在3000字左右。

(2)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对市、县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进行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所属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下一级党政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派主要负责人。对省、市党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总结报告进行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的中层干部、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与会人员以书面形式对报告人的报告内容和德、能、勤、绩、廉及现任岗位胜任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可视情通过适当方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3)民主测评会议可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年终或年初召开的干部大会进行。市、县召开年度总结报告大会,上级组织部门一般要派员参加,并负责测评统计工作。省、市党政机关部门的年度总结报告大会,组织部门应加强指导并可视情派员参加,负责测评统计工作。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民意测验,也可同时进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的民主测评可与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各市、县和省、市机关部门召开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会,应提前15天向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

(4)加强年度总结报告的审核。党委、纪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的审核。审核工作还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把党政“一把手”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对年度总结报告与群众评议意见和组织掌握的情况有重大出入及其他不正常情况的,由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5)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民主测评的情况,如实地向报告人反馈,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2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实践和难点分析。

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把其放到事关全县经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形成了以管干部促班子、抓班子带队伍的管理模式。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去年县委出台了《*县县管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原则、范围及程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应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四个方面作了规定,形成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实践的情况来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以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和赶超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一实绩考核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定量指标较少,而且缺乏主客观条件的分析与比较。还存在考评体系不全面、考核方式不完善、考核结果运用不合理等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难”:

1、实绩考核的具体指标明确难。现行干部政绩评价方式,以定性为主,方式单一,指标笼统。经济等硬性指标相对容易量化考核,而精神文明等软指标不容易量化标准;同时由于考核人员不固定,使考核人员对实绩考核的标准上掌握不一致。因此在考核软指标上往往会以偏概全,考核硬指标有时简单化。同时在具体考核中还没有针对不同职务级别、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加以区分,没有对被考核对象个体进行细化。考核偏重共性指标,忽略个性指标;偏重显绩指标,忽略潜绩指标;偏重短期发展指标,忽略长远发展指标,这势必会难以分清一个单位的干部与另一个单位的干部、一个层面与另一个层面的干部谁优谁劣,一定程度上影响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2、班子成员之间的实绩区分难。现行考核工作中对“绩”的评价内容设置无明确指向,并且多采取谈话测评的方式评定,“一绩多用”、“多绩一用”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无法准确区分班子成员对某项政绩的贡献大小。在干部实绩考核的评定上,经常出现正副职等班子成员之间,实绩分不清的情况,同一事项往往是正副职之间或副职与副职之间共同努力的结果,造成同一项实绩多人重复使用的情况发生。此外,由于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基础不同、人员的素质有差异,有时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

3、重点工作与创新工作界定难。在年初填写《*县县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任务书》时,要求把两者分开填写,但往往两者相互交叉,难以理清,同时一些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受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造成年底考核两项指标重复使用。

4、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难。由于目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可比性、准确度等都还不尽如人意,必然影响到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基本依据的可靠性,有时一些地区或单位在研究讨论干部的奖惩时,不是以实绩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而是搞平衡、搞兼顾,使实绩考核结果运用大打折扣,挫伤了部分干部的积极性。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的建议对策。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1、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以引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为方向,突出实绩考评的导向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在导向,其中起核心作用的在于考核导向。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干部就会相应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政绩。政绩考核评价制度直接影响着干部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直接约束着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有效解决当前干部政绩评价中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在于创新政绩评价机制。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数字政绩”、“面子政绩”等等,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考核内容不够全面以及考核方法不够完善等有很大关系。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的政绩,必须坚持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于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应遵循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始终把党管干部的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始终。二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核“德”,又要考核“才”,二者不能偏废。三是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实绩考核要看是否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否体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看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四是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群众公认作为考核的根本标准。要把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作为考核干部德、能、勤、绩的重要标准,这样不仅能有效考核干部政绩,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

2、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以公开、公正、公平为依据规范考核程序,突出实绩考评的准确性。

实绩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特点。为此,要完善考评操作体系,规范考评办法,坚持用辩证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评价干部。

一是坚持“三个统一”,将实绩考实考准。一要统一考核原则。实绩考核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相结合,年度定期考核与日常动态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把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将可以量化的评价指标科学量化,在重点考核实绩指标的基础上,以客观评价为主,民主测评为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价分析;坚持扩大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把社会评价、群众评价和领导评价与年度考核统一起来;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让“想干事的干部有机会,能干事的干部有舞台,干成事的干部有地位”,真正发挥实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切实为全县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要统一考核方法。一方面要处理好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的关系,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使干部实绩考核更科学、更合理。另一方面要注意运用辩证的方法看待干部实绩。正确分析干部取得实绩的主客观因素,防止那些因客观条件好而主观不努力的干部“坐享其成”;正确分析干部个人在整个工作完成中的作用和因素,防止“大锅饭”。同时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过程中,对得票低的原因由考核组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分析,着重看是否因干事创新出现失误或得罪人造成的,还是不干事造成的,公正评价,防止单纯看票,为客观公正合理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三要统一考核标准。根据各镇、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和《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在内容上,既体现共性目标,又体现各镇、各部门的个性特点。既有定量指标,又有定性指标,既分清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又注意两者的统筹兼顾,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二是做到“六个步骤”,确保考评不走样不变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主要分“六步走”即考核预告、实绩公示、实绩述职、实绩复核、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六个步骤。其中实绩复核指在年度目标终了时,各镇、县级机关部门和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县委考核办上报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县委组织部收集整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单项考核的结果后,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同时,按照考核办法对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定性考核。综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的总和得分得出领导班子和个人的综合考评结果。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档案,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班子和个人单项考核的结果与每位县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实绩考评结果分别记录在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调整处理的重要依据。

3、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以科学合理、简便易行为原则完善考核方法,突出实绩考评的科学性。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体系要体现以下要求:一是前瞻性。在思路上体现前瞻性,要保持考核体系的相对稳定,每年度可作相应的微调,但不宜大幅调整。二是科学性。要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各项指标凡是能定量的一定要量化,不能定量的要在定性上有范围和说明。三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制定要具有操作性,简便易行。

(1)以引导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为目标,准确客观设置考评指标。

一是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设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体系由定性和定量指标构成。定量指标的主要特点是全面、量化、可比。全面,是指在考核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情况指标的基础上,增加考核可持续发展情况和行政执行成本指标。量化,是指全部指标都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可以用数字来反映,具有可测性。可比,是指全部指标都具有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

在指标的设置上,由“D+D”和“G+G”,即“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构成,总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定量考核占总分的60%,定性考核占40%。定量考核指标,镇领导班子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各镇千分制考核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考核指标为主,重点考核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农民增收、开放型经济四大指标。县级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及签订的责任状,市对口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和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情况三个方面。定性考核指标,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团结状况、工作思路和创新力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是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设置。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实绩考核,主要考核领导个人在领导班子中的贡献度,即重点考核领导干部个人的目标任务完成率。由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大部分组成,总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定量考核占总分的60%,定性考核占40%。其中,个人目标的完成率,根据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完成情况,在党政正职工作实绩公示后,根据个人的工作实绩真实性评价和工作实绩综合评价测评情况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工作真实性评价的得票率=100%-(不完全真实的得票率×50%+不真实的得票率)

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的得票率=100%-(一般的得票率×50%+较差的得票率)

个人目标完成率=(工作真实性评价的得票率+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的得票率)/2

(2)以引导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为目标,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方法。

目前,干部考核使用最多的方法是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以及研究数据报表、查阅资料等。这种考核方法的好处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了解掌握干部的主要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但是干部思想深处和一些深层次的东西却难以了解和考核准确。

今年,县委组织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和《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五种实绩考核办法,即实绩法、比较法、记录法、评议法和梳理法,以进一步提高实绩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实绩法:实绩法主要是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分。乡镇领导班子实绩,主要对基本目标任务、重点目标任务加分项目和单项考核加分项目等三个方面按照一定的权重量分。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实绩,主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签订的责任状,由县有关单位组织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市对口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对口部门进行考核并在全市范围内排序,由考核组根据排序情况赋予相应的分值,对个别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县级机关评价,由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评价,满分100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由考核组综合考核测评情况进行评价,满分100分。三者总分之和的平均分即为领导班子定量考核得分。

领导干部个人的实绩定量考核主要在班子实绩考核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把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得分乘以个人目标完成率(以测评方式得出),再按60%计算后即为个人的定量考核得分。

二是比较法:可分为纵向比较法和横向比较法,纵向比较,即对各县级机关、镇、村在全市范围内的排名情况作综合比较。横向比较,即对县级机关、镇、村在县域范围内的考核排名。纵横比较后再对实绩考核的总分进行加减分,进位的适当加分,退位的相应减分。

三是记录法:主要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实施过程记录,进行动态考核。主要记录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难题和完成情况;来信来访情况;社会对班子和个人的反映情况;在突发事件等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等内容。记录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组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是评议法: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性分析,其中领导班子重点评议团结状况、工作思路和创新力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领导干部个人重点评议工作实绩、工作创新、工作作风、政治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其中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一把手”责任制的考核。评议法中主要运用群众评价、县领导评价、考核组评价等几个方面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是梳理法:为加大对基本目标任务的考核力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总分初步形成后,再对必须完成的基本任务和单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多完成一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加分;每少完成一项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适当减分,真正体现“吃苦的人吃香”,“实干者得到实惠”的要求。

4、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突出实绩考评的实效性。

要按照规则在先、奖罚分明、能上能下的原则,把政绩评价结果与领导班子的奖惩、调整和领导干部的升迁、降免紧密联系起来,做到褒有章、贬有据,以事实为依据,凭实绩用干部,充分发挥实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机制。

(1)科学合理地设置考评评价主体。要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多元设置考核评价主体,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群众纳入到考核评价的主体体系中来。一是上级考核评价。上级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对考核评价对象负有领导、管理、监督的重要职责,是必不可少的考核评价主体。二是同级考核评价。同级领导与考核评价对象工作职责比较接近、工作关系比较密切,对考核对象政绩取得有一定的鉴别权。三是下级考核评价。下级是考核对象实绩的主要施行者和落实者,具有发言权。四是群众考核评价。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实绩最为关心,感受也最深,实绩判断的标准是群众的口碑。上级、同级、下级、群众四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主体的建立,能克服考核主体单一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

(2)正确运用考核评价结果。一是考评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首先要完善干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采取发放“成绩单”等适当形式,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即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总分、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核得分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总分、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核得分分别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增强干部考核工作透明度。其次要把实绩考评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直接把实绩考评结果转化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领导班子按照实绩考核的得分,分为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再次要把实绩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形成激励机制。对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3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

素质和理论水平。

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

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

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办案的速度和质量,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坚持严审、快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起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检察院要严审快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司法局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民事调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把好第一道防线。民政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的和谐稳定。政法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发展、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为实现北镇的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三、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

形象。

政法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警风警纪的教育工作。广大干警

要廉洁执法、遵章守纪,坚持执法为民、廉政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要深化干警的警风警纪教育,不准出现违规、违法、违纪现象。要树立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的思想,塑造良好的道德风尚。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市政法委要成立警风警纪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汇同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公、检、法、司、民部门的警风警纪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批评教育,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通过上下齐抓共管,使政法队伍风气正、纪律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干警的自身形象得到进一步端正,使政法机关的面貌焕然一新。

四、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正确处理好政法各部门之间

的关系。

公、检、法、司、民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

委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形成共识,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上要尽职尽责,在整体工作上要目标一致。要树立顾大局、识整体的思想,克服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倾向,政法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常沟通、常联系、常研究,共同为北镇的发展、稳定做贡献的新格局。

五、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要求,政法各部门要明确

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总结。为了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市政法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公、检、法、司、民各部门班子成员以上的领导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前段工作的情况汇报。在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政法委主要领导对下段工作要进行安排和部署。每季度市政法委邀请市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和结果要进行总结通报。政法各部门每月要向市委、市政府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通过汇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对有关重大事项共同负责,政法各部门的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涉及全局性有关问题的处理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事先予以请示报告,经过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未经请示,造成影响,出现后果的要追究组织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考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政法各部门工作

的考核制度。

为了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促进工作,市委政法委要成

立政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市几大班子和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考核活动。一是对公、检、法、司、民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内容,看班子的核心作用,看班子的团结和凝聚力,看班子的威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果。对工作突出或不胜任的班子成员,要向有关领导、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公、检、法、司、民各部门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有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称职的要提出调整意见。三是对政法各部门主要工作指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的考核。对考核的情况要进行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及时通报。政法各部门的干部提拔任用,领导晋级,政法委要参与测评考核,要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否则不准提拔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年中有考核,年末有总评。对中层科、所、队、室的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中层领导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次诫免,两次“亮黄牌”,三次停止工作。

八、总结经验,争先创优,继续坚持完善政法工作的总结表彰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4

一、参加对象和范围

1、市、县(区)、乡各级干部和直属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2、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的部分省属驻武单位:市安全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我市公路总段、我市供电公司、我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各级干部。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从3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分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查找问题、集中整改;考核总结、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提高认识阶段(3月至4月)。

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安排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在学习教育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3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贯彻市上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以上工作3月20日前完成。

(二)强化学习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领导在市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等文章。学习的主要书目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要把学习教育同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采取个人自学和中心组学习、理论辅导、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三)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月下旬举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各县区在4月上旬都要分别召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会,分别由专家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并将报告会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大讨论或学习交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就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的原因、如何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开展1—2次大讨论或学习交流活动。此项工作在4月上旬完成。三是组织开展一次正反典型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推广宣传一批作风优良、勤廉兼优的党员干部典型,通过举办报告会和运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典型、树立榜样。同时,要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和有关音像资料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此项工作在4月中旬完成。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集中整改阶段(5月至7月)。

主要任务是:采取对照检查、征求意见、谈心交流等方式,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着重抓好六个环节的工作:

(一)自我对照检查。5月中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理论学习,分别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我检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二)广泛征求意见:5月下旬,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走访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邀请基层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进行座谈,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之间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听取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三)深刻剖析原因。6月上旬,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根据对照检查及征求意见、谈心交流、群众评议中查找和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在找准、找实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

(四)制定整改方案。6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要突出重点,抓住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让群众见到实效。

(五)进行集中整改。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6月—7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集中整改工作,并采取整改承诺制、挂牌消号制、跟踪督办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7月底,组织开展一次社会不同层面参加的问卷调查,听取社会各界对干部作风存在突出问题整改的意见建议。

(六)健全完善制度。把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注重从制度上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将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和自查,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作风投诉制、群众评议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节约型的人民满意机关。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至9月)。

主要任务是:强化督促检查,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总结工作,研究部署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自我总结提高。8月上旬,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有效,看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看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得到落实,看作风建设成效是否明显。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总结报告。

(二)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8月下旬,针对全市作风建设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情况进行视察或评议,并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评议结果靠后或群众满意度测评达不到80%的要限期进行整改。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5

一、近年来我县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㈠开展年度考核评价

按照县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县对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采取分层评价的方式进行。分层评价考核主要由群众评价考核、县领导和组织部评价网考核,以及工作实绩评价考核等三大部分组成。其中群众评价考核占总分的 20%、县领导和组织部评价考核占总分的 20%,工作实绩评价考核占总分的60%。

群众评价考核是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主要程序为:一是进行述职报告。通过召开县管领导干部述职考评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二是民主测评。通过发放统一的民主测评表,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好”、“较好”和“一般”三个等次,并规定评价为“好”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被评价总人数的30%,同时对每个评价等次赋予一定的分值进行量化评价。

县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考核是指由相关县领导、县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具体分为三种方式同时进行操作:1、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全县各乡镇、县属部门正职领导进行评价打分;2、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分管或联系的乡镇、部门的副职领导进行评价打分;3、县委组织部对全体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打分。

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是指由县委考核办牵头对县属部门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工作实绩考核主要分为目标考核、综合评议、督查项目和获奖项目等四个大项。目标考核又分为职能工作和共性工作两部分,职能工作考核根据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主,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项打分考核。共性工作,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活动或重大项目为主;综合评议由县领导评议和社会评议两部分组成,由县考核办制定评议办法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是采用百分制方式对各考核对象职能履行、服务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按不同权重进行折算后计入考核得分;督查项目是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相关职能单位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扣分;获奖项目,也称加分项目,是指对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单位进行加分。部门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总分最后按 60%折合为本单位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得分。

㈡开展定期考核评价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我县对县管领导干部考核除了开展常规性的年度考核外,还多形式、多方位地开展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根据不同县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考核,主要分为任职考核、回访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四种。其中任职考核是对经民主推荐提出的拟提拔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回访考核是对提拔到某岗位任职一段时间(大概在1年左右)的县管领导干部,县委组织部对其岗位胜任度、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的考核;届中考核是对在某岗位任职达2-3 年时间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的考核;届末考核也称换届考核,是指在换届前对全县县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定期考核的主要程序为:1、提前3天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张贴考核预告;2、进点考察。采取测评、谈话等方式了解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3、考核组对考核采集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此同时,考核组还向县纪委、县机关党工委及被考核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征求意见和建议;4、考核组对各种考核信息进行汇总,最终形成考核对象的书面考核材料。

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探索

按照浙组部《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县在宣传部、教育局、建设局等三个试点单位通过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及综合评价等六个环节对相关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1、民主推荐。考核组通过召开会议投票和找个别谈话等两种方式进行拟考核人选的推荐,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核组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研究提出拟考核对象建议人选,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确定考核对象;2、民意测评。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及德才表现,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所设置的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进行,同时在民主测评表中还设置了体现相应部门特点的项目和内容;3、民意调查。主要 了解对考核对象工作成效、服务水平和公众形象的社会评价,采用的是考核公示和抽样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并将考核公示 5 与抽样问卷调查结果相互印证;4、实绩分析。主要是通过内部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上级评价和自我评价等四种方式来分析考核对象的工作成效,其中内部评价主要是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分析考核对象完成目标任务、行业(系统)管理、机关(行业)党建等方面的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主要由县委组织部定期收集,一般包括重要的统计数据、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党风廉政建设等材料,上级评价主要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考核对象贯彻落实上级决定部署、工作思路、完成重要工作和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考核,自我评价主要是通过考核对象工作总结的方式进行;5、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考核对象“生活圈、社交圈”等相关情况。个别谈话的谈话提纲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的综合情况进行设置,与考核对象本人谈话采取了考核组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6、综合评价。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考核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作出评价,并形成对相应考核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报告和考核评价材料。

二、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1、对县管领导干部考核指标的设计还比较笼统。如开展定期考核评价中,对县管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只设置了“德、能、勤、绩、廉”等共性指标,而缺少体现部门特点的个性指标;2、对群众考核评价中评价等次的比例限定设置还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导致不同单位领导干部之间的群众考核评价成绩缺乏一定的对比性;3、对工作实绩的考核还不能完全体现个体差异性,导致同一单位不同领导干部间的工作实绩考核缺乏可比性,同时也影响了不同单位间县管领导干部综合性成绩的对比。目前我县对县管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都统一按照所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 60%的比例进行折算,而在现实中,不同单位有不同的工作基础和工作环境。另外,60%的统一折算,也不利于区别同一单位不同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工作努力程度。

二是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1、目前在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操作过程中,在参照样本的选定上还存在“简单量少”等问题。如在民主推荐和民意测评工作中,参加推荐和测评的人员基本确定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范围内,这导致人数少的单位在推荐和测评环节中样本收集“量”的缺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测评结果的科学性;2、考核方法还存在“面窄单一”等问题。在整个考核工作中,目前采取的主要办法还限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等几种方式,对民意调查、个别访谈、会议座谈等方式的采用还很少,在考核时间空间上基本还限定于“八小时内工作圈”范围,而对“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了解还不多,影响了考核信息收集的完整性;3、由于在考核中普遍采取提前 3天张贴考核预告的方式,容易导致一些单位出现“拉票”、“打招呼”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三是考核工作的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准确地了解识别一个干部,要建立在掌握全面情况、拥有大量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而目前,我们对领导干部考核信息的管理还不够完善,缺乏系统的分析、整理和归档,这样,不利于了解干部的成长过程和全面信息,不利于比较前后任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也影响了干部考核责任制的落实。

三、完善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思考

完善县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方向是,从考核导向上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从考核评价办法上既要进一步扩大民主,提高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公开程度,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又要避免繁琐,做到简便易行;从考核指标设置上要增强针对性,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从制度体系上要充分整合考核资源,强化体系配套,不断完善县管领导干部考评评价的整体功能。

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考核评价导向。

核评价工作对于县管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考核哪些内容,如何评价一名干部,将直接影响到干部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政绩。因此,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关键是把“两观”的要求细化为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转化为县管领导干部的工作追求和目标,制定全面、规范、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改进和完善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及时调整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标准,进一步优化考核方法,特别要重视考核评价领导是不是重视打基础的工作,是不是善于破解积累性的难题、矛盾,是不是关注民生、民意,是不是重实绩求实效。引导县管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体现到实际工作中,有利于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县管领导干部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真正干出经得起时间、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在干部队伍中形成甘于奉献、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

㈡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评价的针对性、有效性。如果考核指标“大一统”将非常不利于考核评价千差万别的领导岗位上的干部,无法将干部的个性特点刻画出来。同时,由于部门不同、职责不同,考核的内容和对象既有统一性、共同性,又具有差异性、特殊性。因此,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必须实行分类考核和个性化考核,突出部门特点,合理制定指标体系。

要通过制定县管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根据部门分类、职位分类,科学合理设计县管领导干部考核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为县管领导干部“量身定做”考核评价标准,为准确、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打下坚实的基础。共性指标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性指标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照实际工作分别确定指标内容。同时,对部门进行分类,也可以从管理型、服务性等职能来划分。职位分类除了区分正职、副职外,对副职还可按照分管工作的职能来分类。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民主考核结合起来,在分类基础上实行“同类比较考核”。每年年初要求各部门上报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工作责任目标,汇总后设计指标体系,年终跟踪工作进度,在每年年底县管领导干部的民主考核中考核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㈢不断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完整、真实地分析评价县管领导干部。

一是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评价县管领导干部德才素质主要是“定性”,评价县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主要靠“定量”。“定性”上要考核了解内部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评价。“定量”上要重点分析民主测评的优秀率、民主推荐的得票率、民意调查群众的满意度。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的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绩。

二是改进考核评价技术手段。要对县管领导干部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就必须尽量减少和防止主观因数的影响,使考核能真正按照标准,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衡量干部,从而体现服务干部客观实际的结论。实绩分析环节需要依据科学的理论和数理分析,制定具体的量化办法,合理设置权重,采用图表等直观的表达方式,突出量化可比性。

三是扩大考核参与对象和考核项目。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环节中,要重点突出“群众信任度”这一总体评价,将参与推荐和测评的人员扩大到工作服务对象、相关“两代表一委员”。在考核项目上,不仅要注重考核县管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也要注重对考核对象心里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的考核;不仅要注重县管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工作圈”情况的考核,也要注重“八小时”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等方面的考核。

㈣强化经常性考核,全面、客观、历史、辨证地考核评价县管领导干部。

一是建立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制度。在完善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要重视定期分析领导班子的运行状况,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经常性考核和日常管理。研究出台“定期分析制度”,每个季度明确几个重点部门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双向约谈、走访谈话、征求分管领导意见等形式,了解领导班子在一段时期内的动态情况,分析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反馈。定期分析制度是对突击性考核的有益补充,有助于全面、跟踪考核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水资源管理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节水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乡镇、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含享受待遇的科级干部)。

三、考核原则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扩大民主、注重公论的原则;

5、以考促建、奖罚分明的原则。

四、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标准

“节水型”领导班子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占领导班子考核总分的25%。既:在领导班子考核总分中,自身建设占20分,工作实绩占35分,节水工作占25分,干部群众满意程度占20分,节水工作考核的分值比重仅次于经济工作。

考核工作以《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节水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完成的得满分,完不成的同比例扣分。主要内容包括:

1、节水管理措施(15分)

包括节水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制及规划体系、参与机制建设,看是否建立了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统一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

2、节水经济措施(30分)

(1)调整经济结构(10分)。重点考核按照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发展的思路,合理调整一、二、三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耗水、高效益产业的情况。

(2)关井压田(15分)。重点考核贯彻执行“三禁”政策,落实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移民各项措施的情况。

(3)健全相关经济机制(5分)。包括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节水激励机制、改革节水投入机制的情况。

3、节水工程措施(30分)

(1)农业节水工程(15分)。包括日光温室建造、滴灌节水工程、经济林滴灌节水工程、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棉花膜下滴灌工程、管灌工程建设情况。

(2)生态环境工程(10分)。包括城市绿化喷灌滴灌工程、林草节水灌溉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绿色生态长廊工程建设情况。

(3)城市节水工程(5分)。包括用水器具节水改造工程、城镇供水及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4、节水科技措施(20分)

包括对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吸收和开发,重点考核农村推广高效输配水、田间节水灌溉、生物节水和农艺节水等技术,城市推广城市管网检漏防渗、公共建筑节水、市政环境节水等技术的情况。

5、节水宣传措施(5分)

包括通过开展群众性节水宣传活动、制作节水宣传板、张贴节水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普及节水知识、营造节水氛围的情况。

五、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标准

“节水型”领导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占领导干部考核总分的30%。既:在领导干部考核总分中,工作实绩占40分,节水工作占30分,干部群众满意程度占30分。主要参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进行专项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照每个等次的计分参数计算出总分。

六、考核方法及等次评定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7

一、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办法

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2003年,我市抓住被省委确定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针对过去考评办法突出政绩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民意测评两个百分制考评办法,建立完善了一套切合实际、全面客观的干部考评体系。一是实行定量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考评指标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民主测评要素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不同档次标准分值。对市级领导、基层单位领导等8个层面的测评主体,实行定量考核,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综合分析,提出评价意见。其他难以量化的指标,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二是科学评价政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考核评价内容重新进行了设计,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在乡镇领导班子实绩考评中,我们不仅运用当年的绩效考评结果,而且运用以往的考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实绩分析,既看财政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情况,又看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是否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既看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等发展质量和效益,又看安置就业、社会事业进步、改善人居生活质量等成果;既看班子取得的成效,又看干部个人作用的发挥,全面、客观、历史、公正地评价班子和干部的政绩。三是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专门考评机构,除绩效办外,又吸纳了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参与,对考察对象任期内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评价性意见,增强了考察评价主体的权威性。同时,运用计算机自动处理系统综合分析,确保了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在坚持以往差额选任、任前公示、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等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是实行立体考察制。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既考察本班子的情况,又考察系统所属单位和部门的情况;既考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又考察班子队伍建设情况;既听取本班子成员的评价,又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级主管领导以及市直职能部门的评价;既对本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又对所属班子和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就班子考察班子、了解情况的渠道狭窄、由少数人评价少数人的问题。二是推开行政正职公开推荐。为有效解决在科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上存在的“在少数人中选人”问题,我市扩大初始提名权范围和选择面,赋予市委委员和市级四大班子成员每人一票的同等推荐权,在全市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重要的岗位,推荐权扩大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层次。之后由组织部门依据民主推荐结果、绩效考评结果、岗位需求情况、全市干部队伍整体情况等六项要素,按1:2比例确定提名人选,通过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最终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几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共选任了17个单位20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三是推行任职试用期制。明确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市委派出考核组对试用期干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真正将那些能力强、素质高、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上来。四是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市委主要领导分别组织召开集体反馈会议,将领导班子以及科级干部的考察评价、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排名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反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先后对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59次考察结果反馈,接受反馈的领导干部达到241人次。五是实行了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程序和方法,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是改进了拟任人选的介绍形式。常委会票决前,将拟任人选的个人照片、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竞职演讲制作成录像,向与会常委作介绍,使常委们能更加直观地审察拟任人选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对拟任干部有了更感性、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党内法规性文件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8

一、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

我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开展群众评议,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情况。包括“书记带头大走访”、“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完成全委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3)承诺践诺情况。包括长远承诺进展情况,年度承诺兑现和即时承诺落实情况。(4)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包括坚持经常联系群众,落实各项民生工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等情况。(5)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包括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业务技能、遵守法纪公德、弘扬新风正气等情况。(2)立足本职履责情况。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创新意识和工作完成等情况。(3)承诺践诺情况。包括承诺内容确定和公开,承诺事项兑现等情况。(4)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包括经常走访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等情况。对委党总支书记的评议还应包括组织推动和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

二、评议方法

群众评议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党总支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群众评议活动,同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结对共建单位群众代表、领导联系点群众代表、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等参加。

三、评议时间

2012年元月10日—18日。

四、方法步骤

评议前,要对党员领导干部答复处理网友留言和群众来信来访、民主生活会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梳理,并在会上进行通报。评议时,第一步:党支部书记和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的党员领导干部简要介绍参加及组织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第二步:评议人员当场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步:党员领导干部对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第四步:会议主持人对群众评议情况进行小结。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群众评议活动情况,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群众评议活动外,还应指导点评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党总支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两节”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每人选择1-2个基层党组织,指导点评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指导点评时,既要肯定取得的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评议活动,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推动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五、组织领导

开展群众评议是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支部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名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推动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总结范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的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平时考核由考核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第三条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群众公认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法院、市检察院,秦皇岛开发区,党的关系在我市的部分垂管单位。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列入上述考核范围(不包括垂管单位)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市人大、市政协的县级领导干部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县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部门领导班子,还要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情况。

第七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尝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对党政正职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四)工作实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取得实绩的情况,以及工作过程中所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的情况。

(五)廉洁自律。主要是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情况;坚持“两个务必”,遵守中央、盛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情况;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情况等。

第八条坚持以实绩为核心,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结果、反溃

第十条考核准备。包括拟定考核实施方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等。

第十一条召开述职会议: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同时作个人的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本人的述职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有的也可以进行书面述职。述职报告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领导班子或个人的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由考核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民主测评包括~测验和民主评议。

~测验应根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档次,由参加~测验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参加~测验人员的范围应与参加述职测评会议人员范围基本一致。

民主评议由考核组主持,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由考核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一般包括:

(一)考核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的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党组织的有关人员。

(二)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

(三)考核对象本人。

(四)

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四条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

(二)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三)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五)征求意见。采取面谈或发函的方式征求上一级分管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考核组在考核对象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工作结束时,应就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与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或个别交换意见。

第十六条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并向考核机关报告考核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四)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情况,包括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二)~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三)考核组对评定档次的建议。

第十九条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委决定。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时,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应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工作实绩要进行定量分析,要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部、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一)优秀: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的,评价为优秀档次。

1、考核目标完成得好。县区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排位靠前;市直单位和垂管单位全面完成考核目标,并在主要工作方面有突破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2、班子团结协调,干部精神状态好;

3、群众公认程度高。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较好得票率之和一般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在60%以上;党政正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之和一般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在60%以上。

(二)一般: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的,评价为一般档次。

1、考核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一般,比上年进步不大;

2、班子存在一定问题,整体作用发挥一般;

3、群众公认程度一般。县区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在20%以上;市直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在30%以上。

(三)较差: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较差档次。

1、考核目标总体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2、班子不团结,问题较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差;

3、群众公认程度低。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较差得票率在30%以上(或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在50%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

4、年内主要工作出现较大失误,且造成严重后果。

(四)较好:除优秀、一般、较差外,其他为较好档次。

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完成差的,实行一票否决,一般降低一个档次。

第二十三条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一)优秀: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者,评价为优秀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组织领导能力强,在班子中能起到骨干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分管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成效显著;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做到清正廉洁;

6、群众公认程度高,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之和一般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在60%以上。

(二)基本称职:经考核多数项目达到下列情况者,评价为基本称职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组织领导能力一般或驾驭全局能力较弱;

3、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基本完

成目标任务;

5、基本做到“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但在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6、群众公认程度一般。县区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率之和在20%以上;市直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率之和在30%以上。

(三)不称职:经考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称职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3、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4、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自身存在以权谋私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5、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

6、群众公认程度低。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或基本称职、不称职率得票率之和超过50%),经核查确有严重问题。

(四)称职:除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外,其他为称职档次。

对受纪律处分的县级干部档次评价,按照现行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考核结果运用

(一)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二)对优秀、较好的领导班子,市委、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对一般、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市委有关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一)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二)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机关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调整其领导职务。

(三)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1、免去现任领导职务。2、责令辞去领导职务。3、降职。

领导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四)年度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单位及本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六章考核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负责人和考核人员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核人员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考核人员还要实行一定范围的地域回避。

第二十八条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三十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孝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或情况。

(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第三十条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党委、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县、区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直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县、区委根据本办法结合县区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三十五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