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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人才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2-07 17:04:03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1

区政协围绕区委严重发展战略,第二次区委政协工作大会以来。围绕民生民利,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职尽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主要奉献。一是围绕中间,服务大局,为加速发展献计着力。区政协具有人才荟萃、联络普遍、智力密集的共同优势,加速发展的人才库、军师团。近年来,区政协注重发扬优势,围绕当时千亿工业强区、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性中间大城市建立中的严重问题,以及人民群众遍及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开展调研观察和协协商政活动,一批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效果推进了县政府科学决定计划,科学理政。上一年以来,区政协围绕全区严重事项先后开展协协商政22次,专题调研和观察51次,构成协商意见、调研申报38份,提出意见建议448条。这些调研申报、意见建议选题科学,调研深化,具有较高价值,区委、区县政府赐与了高度注重和吸纳。本年,区政协又以主会的方式,先后就绕城高速公路、江合高速公路段路口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立、中小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城市商圈建立、基层文明建立以及双福新区、东部新城、滨江新城建立推进状况等进行了调研观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大都意见建议转化为了推进发展的详细办法,对促进的科学发展起到积极效果。二是关注民生,促进调和,为反映社情民意不懈努力。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实行本能机能,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区政协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报实情的关键环节来抓,不时健全工作收集,拓宽信息起原,经过深化开展“政协围绕中间、委员助推发展”政协服务人民、委员联络群众”等主题实践活动,反映了很多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为党政科学民主决定计划供应了有益参考。上一年至今,区政协共搜集社情民意信息近300条,充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亲密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认真履职,热忱协助、支撑并有用监视县政府各项工作。民主监视是人民政协三项首要本能机能之一。近年来,区政协充分发扬民主评断对区县政府各部分工作的民主监视效果,协助县政府各部分更好地开展工作。为加强民主评断实效,区政协采取了先组织评断构成员到有关区县调查学习后召开大汇集中评断的办法,提高了评断的针对性和客观性,为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保证效果。

近年的工作中,总之。区政协全体委员,忠德主席的率领下,围绕发展大局,紧扣发展实践,思富民之路,谋强区之计,献发展之策,为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主要奉献。此,代表区县政府透露表现最真挚的感激!

正处在打造千亿工业强区,当时。推进“一江两岸”区域性中间大城市建立和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变革的主要期间,全区各级各部分要深化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在庆贺人民政协成立周年大会上的发言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充分发扬人民政协效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依托人民政协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大力支撑政协更好地实行职责,聚全区之力、纳全区之策,把县政府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坚持严重问题自动与政协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第一。对国家和当地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科教、文明和社会生活中的主要问题,决定计划之前和就决定计划执行进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商。作为县政府及各部分来讲,坚持严重问题自动与政协协商,推进决定计划科学化、民主化的主要保证。区政协人才辈出,会聚了很多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和一批经历丰厚的老同志,军师团”人才库”区县政府及各部分要充分借助人民政协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依托人民政协团结各界群众,大力推进决定计划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协商于决定计划之前,把政治协商归入决定计划顺序,用准则化、规范化保证政协协商工作的严厉性、常常性和高效性。要不时规范协商事项。凡触及全局性的严重问题、触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文件,都要在决定和经过之前,依照必然顺序自动提请政协进行协商。要不时完善协商方法,县政府全领会、常务大会以及其他主要大会,依据议题约请政协指导或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与,有关主要检查和调研活动,自动约请政协和派、工商联派人参与。要不时加强民主协商的方案性,依据分歧期间县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头自动会同政协确定协商事项,研讨全年协商方案,明确协商的时间办法、内容方式、参与人员、工作步调、目标要求等。

自觉承受政协的民主监视。政协民主监视是人民监视的主要构成局部,第二。有着普遍的代表性、光鲜的党派性等特点,条理高、影响大。区县政府及各部分要自觉加强民主监视认识,切实摆正地位,一直坚持狂妄自大、不骄不躁的作风,积极支撑政协实行民主监视本能机能,自觉承受政协的民主监视。要认真负责处理好政协提案。进一步坚持、健全提案处理准则,保证政协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下落,决不够衍塞责、不了之。对主要的提案,要送区县政府分担指导签订办结答复,保证处理质量;要认真看待政协对县政府部分工作的民主评断。要把评断后果作为审核部分和指导班子工作的主要根据。经过政协的民主评断,协助县政府及部分克制滥用权利行为,避免呈现公共权利部分化,部分权利小我化,小我权利好处化倾向。要自动约请政协监视,持续在政协委员中延聘特约监察员、审计员、行风评断巡视员等,不时稳固和扩展政协特邀监视员步队,充分发扬他行风评断、行政法律监视、廉政勤政建立和财税物价检查中的监视效果。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2

一、大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1.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凡是向外资开放的服务领域,都向内资开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对创新性、示范性强的服务企业,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应适当放宽条件。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要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2.尽快形成“1+x”服务业政策体系。市级有关行业或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对现有的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对需要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的要抓紧研究制定,成熟一项,出台一项,为服务业进一步加速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尽快研究制定鼓励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3.加大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继续每年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物流、金融、旅游、商贸、楼宇(总部)经济、创意信息等六大服务业行业的发展,并根据财政状况和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同时,为了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引导力度,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奖励等多种扶持形式,在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市区服务业关键领域发展、薄弱环节改进,集聚区和规划布局内重点项目的建设,服务业国债项目、重大项目贴息补助的配套以及加强服务业工作、前期研究和推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使用结构,每年年初由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规模,汇总审核有关部门提出的资金使用方案,下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跟踪监督资金到位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评估机制,对各部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需要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4.贯彻落实服务业税(价)费优惠政策。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认真梳理和整合现有的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企业从事国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符合规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所得,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所得,对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的所得,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试点物流企业和从事货运、拆迁、保险、知识产权、广告、会展等企业取得的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对创意产业及其集聚区、新办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和连锁超市、省重点物流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物流、连锁超市等企业在省内设立跨区域分支机构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可由总部统一缴纳。

根据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服务业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车等高耗水行业外)实现与一般工业同价;执行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实现商业用电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

财政、物价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清费减负政策,对涉及服务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并开展监督检查。

二、强化服务业的要素保障措施

5.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在制定年度用地计划时,要根据本地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对列为省、市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项目,在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优先考虑。

鼓励企业“退二进三”。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工业、交通、仓储等土地使用权,符合*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经审批可以通过改变土地或建筑物用途,从事除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住宅项目以外的服务业经营活动。对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可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发〔20*〕87号)执行。

6.努力改善服务业融资环境。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评价依据,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企业的授信额度。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顺利开展,探索逐步扩大收费权、股权质押贷款范围,继续探索农民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制度,银行根据信用等级加大与担保公司合作力度,积极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担保。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与银行资金联动的长效机制。

7.加快服务业人才培育和引进。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计划,通过几年的努力,培养出一批既了解市情特点,又熟悉国际规则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职学校的作用,大力培养服务业急需人才;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服务业技能人才再培训、再教育;选派服务业管理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院校、知名企业接受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按照我市设立的“人才突出贡献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快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金融商务、国际经贸等高级专业人才,按有关规定在住房、子女就学、户籍迁入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

8.大力推进物流业。以构筑大交通枢纽为契机,加快航空、铁路、公路、港口物流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对符合我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经营状况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且成长性较好的物流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补助。

9.创新发展金融业。完善地方融资平台,引导发展创业投资公司,创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进企业债券的发行申请工作。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培育力度;加强金融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入驻我市。对积极扩大信贷总量、积极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的机构予以奖励。推进服务业连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0.精心打造旅游业。加快旅游接待设施、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和海峡西岸旅游市场开发与合作活动,加大旅游推介力度,提高我市旅游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加强旅游网络营销,促进与外地旅游网站之间的链接与合作,建立客源地旅行社信息网络平台。

11.着力提升商贸业。优化城区商业网点布局、加快传统交易市场改造升级和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发挥在外*人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优势,通过*内外市场的互动发展,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商贸流通形式。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和谐社区创建,提高新农村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水平。

12.做大做强楼宇(总部)经济。科学合理布局市、区两级楼宇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加快对城区现有楼宇改造和升级步伐,推动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工程咨询、评估认证、科技中介、产权和技术交易等商务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13.积极发展创意信息等其他生产业。重点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传输设施,加快发展数字电视、无线宽带网络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等信息传输服务业。积极培育信息咨询、数字出版、动漫网络、数字化创意设计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服务于行业信息化改造的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技术共享平台。鼓励发展系统集成、信息工程监理、系统外包等信息技术产业。

四、积极引导服务业领域创新发展

14.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分离发展服务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一、二、三产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分离后的税负如高于原税额,高出部分由各地财政对该企业予以扶持补助,鼓励分离后的服务企业为社会服务,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占地面积较大的服务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如纳税有困难的,按规定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设立初期的3年内可酌情给予减征;其所购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加速折旧。有关部门要对工业企业组建生产业企业给予支持,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相关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15.鼓励服务业品牌建设和业态创新。引导服务企业强强合作和品牌嫁接,实现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的良性互动,开发品牌的文化内涵,注重品牌内容和形式创新,形成一批品牌知名高、竞争力强的服务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开展现代服务业品牌的申报,对获得国家、省等不同级别的名牌企业,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奖励。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商贸营销手段,积极引进大型购物中心、综合百货等商贸流通业态。引导生产领域的服务和政府行政管理的服务实行外包,形成新的业态。

16.着力引导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科学规划布局,突出集聚功能,积极打造一批公共生产服务、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商务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和综合服务业等集聚区。编制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选择一批已有一定基础、符合区域定位且发展前景看好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争取列入省规划布局内集聚区加以重点培育。对列入省重点集聚区中的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和投资贴息补助,县(市、区)也要给以相应的配套补助。集聚区中鼓励发展的服务企业,若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7.推进国有服务业企业改革。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国有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支持社会法人、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事业和文化科技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18.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根据国际服务外包发展趋向,围绕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两种形式,重点发展信息、金融、保险、物流、研发设计、外籍船舶修理等服务外包领域,引进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跨国公司,培育一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努力创建省级国际服务外包重点培育基地。

19.积极推进服务领域标准化。在现代物流、旅游、交通运输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对试点地区和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暂不具备制定标准的服务行业,积极开展服务承诺、服务规范和服务公约等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加强对服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20.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服务业的运行状况,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督促检点任务的完成。每半年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总结部署全市服务业工作,明确服务业发展方向。通过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服务业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和问题协调。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加大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

21.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为改变服务业工作部门分割和交叉管理的状况,进一步理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必须制定既有部门分工负责,又有统筹协调的服务业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配备力量、明确职能,加强对规划、政策、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和年度计划的统筹。年初,由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确定年度服务业重点工作,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有关服务业规划和政策,须经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咨询论证后,提交联席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课题研究,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报告。各县(市、区)要建立服务业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指导本地服务业发展。

22.加强统计考核。建立政府统计与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管理部门服务业统计力量,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健全服务业信息制度,做好服务业发展形势的监测与分析工作。

建立服务业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市政府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考核的权重。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的服务业工作,要定期督促检查。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服务业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检查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绩效。各县(市、区)的服务业工作考核,主要对其服务业发展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定期进行公布。

附件

*市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到位;强化统筹协调,行动一致;紧密各方协作,合力推进;加强统计考评,提高绩效,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制框架

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安排一次专题听取全市服务业工作汇报,就全市服务业发展做出总体部署;每半年听取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或服务业各口的专项汇报,研究协调重大问题。

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建立和完善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为协助召集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信息办、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市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指导协调归口管理的服务业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职能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业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完成统一部署的服务业重点工作任务,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行业协会。组建*市服务业联合会,加强对各服务业协会的工作沟通和指导,充分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各服务业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战略研究、商务咨询、信息交流、标准制定和人才培训等工作,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三、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职责:每年年初制定全市服务业工作要点及成员单位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定期召开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服务业的运行状况;督促检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讨论审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统筹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估;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根据服务业联席会议的精神开展工作。确定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并将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和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服务业规划及政策,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编制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规模,汇总审核有关部门提出的资金使用方案,下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跟踪监督资金到位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课题研究,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报告;建立服务业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服务业工作绩效和各县(市、区)服务业发展状况进行考核;组织实施服务业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项目的综合协调,以及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市经贸委: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创意产业、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

3.市教育局:负责服务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教育行业统计工作。

4.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

5.市民政局:负责全市社区服务业发展和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社会组织的统计工作。

6.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全市服务业财税政策的制订、修改、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企业主辅分离工作。

7.市人事局:负责全市服务业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用地政策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9.市规划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空间规划,“退二进三”实施和指导工作。

10.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

11.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12.市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物流发展,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

13.市外经贸局:负责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协调。

14.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业、新闻出版业等行业统计工作。

15.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服务业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卫生行业统计工作。

16.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住宅与房产业、物业服务行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统计工作。

17.市体育局:负责全市体育服务业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服务行业统计工作。

18.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做好服务业统计数据库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监测分析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旅游业统计工作。

20.市信息办:负责全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及统计工作。

21.市金融办:负责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推进完善服务业企业融资环境。

22.市工商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准入政策及专业市场发展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知名商标认定、省著名商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培育。

23.市质监局:负责全市服务业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服务业名牌产品的认定,推荐服务业省级名牌、中国名牌。

四、统计考评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湖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增强人才工作整体合力,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根据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着力激发两个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加快构建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牵头抓总与各司其职并重。既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又要有效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部门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同时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拓展各自的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开发投入,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人才工作。

2、坚持宏观管理与市场配置并重。既要加强和改善人才资源开发的宏观管理,又要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遵循人才成长、市场经济和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等客观规律,进一步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行政引导,使市场的配置功能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互相结合,各扬其长,相得益彰,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3、坚持党管人才与依法管理并重。既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行政指导作用,又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为主转变,及时将实践证明正确、成熟的人才工作举措转化为政策法规,形成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人才法规体系和政策机制,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4、坚持主导作用与主体作用并重。既要发挥党委政府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主导作用,又要切实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努力形成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坚强有力、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方方面面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主动适应党管人才的新要求、研究新规律、落实新举措、形成新合力,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一)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

1、加强宏观管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要牵头组织制定人才资源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将人才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要牵头抓好人才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统筹和落实,逐步建立系统的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带有倾向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

2、整合工作资源。要健全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机构,落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建立健全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统筹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的整体功能和作用,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3、组织重大活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层次、重点类别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每年组织开展一些重大的有影响的人才工作活动,办一至两件有重大影响的大事、实事、好事,创新载体、组织力量、加强协调、攻坚克难,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重点。加强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4、优化人才服务。要坚持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积极推进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要强化人才激励,加大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要加强沟通和服务,直接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推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1、找准工作定位。深刻认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科学内涵和重要作用,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切实找准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人才工作中的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工作、明确目标、抓好落实、检查成效,努力营造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2、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湖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以及各自的职能与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对职能和职责明确、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听取配合协助部门的意见,共同抓好落实;对职能交叉、职责不够明确的工作,要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3、加强协作配合。按照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要求,加强协作和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多沟通、多协商、多配合。要积极配合协助组织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参与抓好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要主动配合其他牵头和责任部门,协助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确保人员、精力、措施的到位,齐心协力推进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强化舆论导向。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媒体,有计划地开展人才工作的集中宣传,大力宣传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人才资源开发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以及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积极营造“四个尊重”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人才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运用政策杠杆。破除各种体制性、政策,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各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人才发展整体规划,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支持以社会投入及个人自愿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保护社会力量实施人才奖励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在人才开发和激励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3、发挥各方优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配合做好技工人才、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和科技人才等人才资源的开发。积极培育人才中介组织,鼓励中介组织开展人才评价、能力考核、资格认证、咨询服务、开发培训等人才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人才服务体系,为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开发提供便利。

(四)促进主体活力激发

1、强化典型示范。完善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和建设区域人才高地和重点人才基地,着力在全市形成若干个人才工作示范群。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扎实推进“5155”产业英才工程,继续开展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农民专家、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

2、引导用人主体。鼓励用人单位把人力资源建设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使用机制,积极倡导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专家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引导用人单位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完善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构建以业绩为核心,以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奖励制为内容,与人才效用密切挂钩的多元化分配体系,不断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提高人才的待遇水平。

3、激励人才主体。坚持用事业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进一步健全人才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完善人才流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坚持学术无的原则,积极营造尊重特点,激励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保护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主动适应新时期人才工作多元性、动态性、系统性特征,建立健全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开放灵活、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人才工作管理新体制,进一步提升党管人才工作水平。

(一)市场机制

进一步重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和公共服务功能,落实用人单位和人才的自,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和人才引进信息制度,加快与长三角各城市人才网的互联互通步伐,形成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规模经营、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

(二)目标考核机制

把人才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党政领导班子任期工作目标,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有关指标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责任落实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根据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要求,分解落实好各有关部门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根据全市人才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好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这些计划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以此作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考核评比的基本依据。

(四)重要工作议事机制

建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贯彻执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及有关重要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建立健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

(五)督促检查机制

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就明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人才政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职责分工

(一)县委办、县府办

1、负责传达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人才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2、协调安排需要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有关会议。

3、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4、参与全县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5、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加强与优秀人才的联系,负责收集、反馈联系和督办有关问题。

6、组织专家咨询小组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咨询服务,参与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二)县委组织部

1、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

2、牵头制定、完善全县人才政策和具体规定。

3、负责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人才工程建设。

4、协助抓好“新台商”队伍建设。

5、负责或督促指导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指导各类人才联谊会建设和管理。

7、组织高层次人才的学历教育、进修、送培工作,管理全县各类人才培训工作。

8、指导抓好创新型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9、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

10、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11、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建设。

12、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定期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

1、负责人才强县、人才工作政策和优秀人才先进事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典型经验的宣传,研究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宣传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各类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全县政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5、负责全县新闻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四)县委统战部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和使用等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人才政策,调查了解党与党外人才的合作共事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调动党外人才的积极性。

3、了解和研究党外人才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做好党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4、重点掌握和联系一批党外人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

5、参与制定有关党外人才政策,利用统战工作渠道做好人才引进及引智工作。

(五)县发展和改革局

1、参与研究制定与全县科技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相适应的中长期人才规划和人才工作目标。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对全县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3、协同做好人才工作目标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六)县经贸局

1、牵头负责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提出年度培训工作目标,落实年度培训计划。

3、配合做好全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为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牵线搭桥工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和合作。

5、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

(七)县教育局

1、负责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领军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2、实施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做好名师、名校长等的选拔培养工作。

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基础教育给予支持和帮助。

4、对各类人才的培训提供教学点、师资等教育资源。

(八)县科技局

1、协助做好全县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责任制,并做好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3、负责对科技进步奖的组织、评审工作。

4、组织重大科技攻关,促使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九)县财政局

1、负责安排和核拨人才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参与制定、修改、完善有关人才待遇的规定和办法。

(十)县人劳社保局

1、负责全县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全县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的培训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县各类人才宏观统计。

3、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综合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格评审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流动开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人力市场管理等政策;不断完善人力市场体系,拓宽人才服务领域,完善人才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6、管理全县公务员队伍,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及宏观指导工作。

7、负责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等的推荐和服务工作,做好市“211”人才的选拔、奖励、培训和管理工作。

8、负责回国来玉留学人员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管理协调外国专家工作。

9、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机制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县建设规划局

1、负责做好城建系统人才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根据国家房改政策和我县实际情况,负责做好人才公寓建设工作。

3、制定出台外籍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

(十二)县农业局

1、协调做好农业系统的人才工作,研究提出农业人才建设政策意见,调动人才队伍积极性,发挥人才的创造性。

2、牵头开展农民素质培训工作,开发农村人才资源。

3、牵头组织或参与全县农村人才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全县农村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

4、参与对农村人才规划、培养、引进工作的指导。

(十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做好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2、负责推荐县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4、加大文艺急需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

(十四)县卫生局

1、负责做好卫生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卫生领军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高级人才医疗保健措施,做好高级人才体检工作,建立高级人才健康档案

3、负责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五)县科协

1、发挥党委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和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等活动。

2、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与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等任务,组织科技专家、学者开展软课题研究和决策论证,办好“**科技讲坛”。

3、负责开展农函大培训、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农技协服务工作,培养农村实用型乡土人才。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科普工作者、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5、建立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组织,做好科技人员的维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全县人才工作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做到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全县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协调高效,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2、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定期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各自履行职责和人才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向县委人才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3、各成员单位出台涉及全局性的人才工作政策、规定,人才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职能处室和人才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人才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5

一、财政监督统一协调进行的影响因素

(一)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在整个财政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在人们的认识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机构设置上,考虑检查部门的级别层次及独立性对实施检查的影响而情况不一,有的地方从财政部门独立出来,有的地方属财政部门的二级局,有的地方仍属财政的一个科室,在客观上给人们一种误解,认为有审计等部门,财政监督可大可小存在意义不大,只是在原“三查办”基础上换个名,在实际业务开展上,重视违纪查处而忽略计划及执行的检查。基于财政监督的职能,应该看到,财政监督机构是财政的一个综合部门,因为无论在对内或是对外监督方面,都与财政业务息息相关。这个机构的设置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二)财政监督的职能转变还没有全面实现,对其效绩评价有失偏坡。财政监督既包括对财政收入的监督,又包括对财政支出的监督;既包括对经济行为的事后监督,也应包括事前和事中监督。从当前实际运行看,其职能没有全面得到发挥,表现在检查内容上突出会计信息质量,在检查时段上突出事后监督,在检查范围上突出了对外监督,而其他方面的检查时有时无,没有达到经常化、制度化。在人们的观念中还存在着,发现的问题越多越好,罚款的额度越大越好的认识,结果是为检查而检查,使财政监督偏离了为财政管理目标服务的轨道。

(三)财政内部上下级之间“条条管理”的运行机制阻碍了财政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财政各职能科室往往与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机构进行业务联系,一些财政的文件精神、政策变化不能及时反馈到财政监督机构。一些财政改革的具体规定办法不能与财政监督部门沟通,从而造成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使财政监督检查常常处于被动地位。

(四)财政监督机构检查力量不足影响统一协调。财政监督机构应该成为综合性部门,那么,要求财政监督机构要有相应的检查力量,而力量由数量和质量组成,从质量讲,人员及其素质应达到相应的水平。具体说应该熟悉财政的基本知识,熟悉财政的相关业务,熟悉财政的各项政策。在财政监督机构成立后,上级部门组织了相关培训,经常举办财政监督科研活动,部门也组织不断地学习,但受到业务开展的限制,实践学习的机会少,提高的程度不很明显,存在着懂财务的人多,懂财政的人员少;专业人员多,综合性人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机构的整体威信和形象,同时也影响着统一协调进行。

二、加强财政监督统一协调的对策建议

(一)更新观念是首要。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财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做为财政工作人员要树立整体观念、全局观念,这是达成统一协调工作的基本条件。各职能科室应树立积极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工作实现本科室职能的观念。如政府采购管理科室,单靠自身去监督各基层单位按采购目录所规定内容实施采购是不可能的,要借助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的力量。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综合部门就要树立服务观念,协调各职能科室的各项检查,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检查活动。注意收集各业务科室检查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检查信息的上传下达。这样,把各项检查内容融入统一检查活动之中,即有利于提高检查效率,又能避免重复活动给基层单位带来负担。更主要的是要争取领导的支持,经常汇报、及时请示、发挥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制度建设是关键。实现财政监督的统一协调要有良好的机制,健全财政监督工作法规或条例,是当前财政监督工作的有力法宝。作为各级职能机构要积极主动,参照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机关实施的财政检查实行计划管理,由检查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和组织。财政部《财政监督机构工作暂行规定》(财监字[1995]24号)对财政监督机构与本级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的工作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好的解决统一协调问题,应在贯彻上级规定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如“有关业务科室向财政监督机构报送报表、资料的制度”“财政监督机构结合业务机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制度”等等。只有制定出合理科学的规则,才能保证管理秩序的有效开展。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6

上海市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成为全市“政府服务最优、行政效能最高、透明度最大”的示范区。推进电子政府建设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重要动力和必然路径。如何通过政府CIO制度的先行先试,结合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实现系统集成、流程再造、部门协同、服务创新,将对研究和推行政府CIO制度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人事局)联合开展了关于政府CIO制度的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原国务院信息办、原上海市信息委、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意见。通过研究,对浦东新区推行CIO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如下认识:

不可或缺的政府CIO

美国《CIO》杂志对CIO的定义是,“负责一个企业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所有领域的高级官员。他们具备技术和业务过程两方面的知识,通过指导对信息技术的利用来支持企业目标,是将组织的技术调配战略与业务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最佳人选。”政府CIO,是建设电子政府的一个枢纽型、标志性的重要部门或重要职位,主要负责所在政府或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开发、应用及协调发展,并直接参与所在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决策管理。

那么,在区级行政区域试行CIO制度有何意义呢?

首先,有利于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制度创新,在制度安排上加强信息化和业务的协调。信息化是系统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过程,是对现有政府运作方式的重大变革,需要创新的制度安排。建立政府CIO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IT和业务的结合问题,主要表现为三点: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政府业务的结合,各级领导重视和管理制度安排的结合,信息化发展需求和协调联动管理方式的结合。

其次,有利于落实十七大精神,在信息化促进政府改革上取得新成果。十七大把信息化提到“五化”的重要位置。国家“十一五”信息化规划已明确把CIO制度建设列入有待实施的重要举措,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及部分地区也在开展相关研究。上海“十一五”信息化规划也希望有条件的区县先行先试。浦东新区应把握综合配套改革的契机,争取在CIO制度上取得先发效应,带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升。

三是有利于突破体制机制的瓶颈,促进电子政府建设。主要突破三个方面的瓶颈:现有“一门式”审批和在线办理不协调,便民服务与电子政务不协调,以及政务流程与行政效能提升的需求不协调。CIO制度的建立,将使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市民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能够利用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系统和流程,改变目前多头管理、条线分割的现状,真正实现“上网即办理、上网即领证”。

CIO的定位、职责和素质

新区政府CIO制度的建立,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握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着眼于推进电子政府建设,立足于政府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创新,试点设立政府CIO部门和工作职位,探索配套相应的制度安排,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能提升、电子政府建设、信息化与业务结合上发挥促进作用,起到示范效应。

其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政府CIO是部门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重要参与者。把政府部门重要决策所涉及的政策问题、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支撑业务开展所需的流程设计和技术配套结合起来,推进电子政府的建设,促进管理创新。

政府CIO是信息化战略制定者和宣传贯彻者。通过明确信息化战略的目标,制定远景,来明确新区和各部门的信息化发展方向,负责把新区政府制定的中长期信息化规划在本部门组织实施。

政府CIO是信息化的系统和业务整合的架构师。负责设计系统架构和业务整合的标准规范,把握整个流程,使设计的流程效率高、易操作、安全性强。

政府CIO是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牵头管理者。确保项目实施的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评估,从而协调落实战略规划。政府CIO是电子政府建设的推进者和协调者。促进电子政府的过程优化、流程设计和协调管理,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动,加强电子政务与便民服务的衔接。

政府CIO的人员素质则应具有以下能力:

战略规划和参与决策能力。政府部门CIO需根据新区政府有关电子政府的文件,并结合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划与政策,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的设计和再造能力。政府部门CIO需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与业务领导紧密配合,从政府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入手,带动政府部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的变革。

公共管理和整合协调能力。要懂得本部门各业务条线公共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和运作流程,同时还能够通过系统集成和流程设计,加强业务流与信息流的集成。与本部门之外电子政务系统流程衔接协调的能力。

以公众、社会组织、企业和政府其他部门为服务对象,调整综合业务和功能模块搭配结构,设计业务流程,加强联动协调。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组织实施能力。需要CIO能系统地考虑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电子政务的体系、架构、项目建设、实施应用,以及标准化、规范化等问题,保证资源的联通共享。

带领一支专业队伍的能力。政府CIO应组织部门IT专业人才培训,突破电子政务的人才瓶颈,既需要引进有关人才,更需要在业务部门培养一批熟悉电子政务业务操作规范和流程的人员。

IT专业技术知识。CIO作为系统的规划者和项目的组织者、电子和政务结合的评估者,在IT专业技术方面要有高层次的、框架性的知识结构和思路,要能够指导和实施相关外包服务,保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先进性、开放性、操作性和安全性。

试行方式与配套制度

组织结构

可借鉴新加坡的模式,在新区政府领导层设置CIO职位,同时明确一个CIO执行和参谋部门,并在政府部门和功能区域设立部门CIO职位。概括起来其组织结构就是三个层面的金字塔体系——

决策指挥层面:金字塔塔尖,由新区领导负责决策指挥的浦东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法规草案、重大政策、重大协调等,决策成员包含区委区府领导和党政各部门的“一把手”。

规划和协调推进层面:是新区CIO执行部门,直接向决策层负责,既为编制战略规划提供文本和行动计划,又落实规划实施中的跨部门联动协调,负责CIO职位的业务指导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派遣,信息化推进中心和电子政务中心是CIO部门的协助机构。

部门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层面:由各政府部门的CIO职位领导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的推进工作,并加强与其他部门CIO的沟通合作,协同完成任务。这一层面还包含辅助部门CIO的部门信息中心(或相关人员)。

岗位职责

CIO是从事电子政务规划,协调电子政务与业务的领导岗位,要负责单位电子政务的规划,以及上级部门电子政务规划的落实;负责电子政务流程设计与业务部门的互动,积极推进管理流程的创新和软件设置;领导本单位从事信息化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协调本单位各业务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同时协调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的电子政务联动和衔接;负责单位电子政务项目的预算、建设和评估。

运作机制

CIO的主要职能为决策、规划、协调,其配套的运作机制如下:

C I O为所在单位的副职,第一职务为首席信息官,属于领导岗位。其任命参照现有部门副职人事任命程序办理;CIO参加主任(局长)办公会议,参与决策,直接向“一把手”负责;CIO是单位信息化的责任人,除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以外,还要将其在电子政务方面的工作绩效作为主要内容;CIO可配助理,信息单位负责人可考虑作为CIO助理的人选,配合CIO协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网络建设、系统建设、安全保障和功能协调。

设置方式

CIO可作为部门副职设置,可作为公务员,也可作为技术官员。借鉴国际经验,可有针对性地探索如下三种方式:

兼职——由一位部门副职兼任,应经过培训上岗。适合于试点过渡期,建议在有关功能区域和职能相对单一的部门进行。

专职——可在部门中提拔,或由部门社会招聘海内外专职人员担任。建议在有条件的综合部门或功能区域进行试点。

派遣——由涉及部门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派遣,实行双重领导。这种方式在新加坡也被采用,有利于加强政府的集中管理和部门协同,加强专业性和协调性,形成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的网络结构,但存在相关人员的选拔考核制度有待探索等问题。因此,建议在新区综合部门进行个别试点。

集思广益共同推进

要把握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契机,在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先行试点。

建立新区推进CIO制度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建立新区CIO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部门与部门之间协同,形成合力;建立新区CIO联席会议办公室,由新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或纳入电子政府领导机构的指挥范围,负责CIO制度有关试点工作的落实和流程的设计,以及跨部门的协调。

重视研究CIO职位发挥作用的制度。包括参加局长办公会、协调网上办公、负责政府部门电子政务流程设计、负责电子政务推进的跨部门协调、负责配合政府和市民网上互动的流程设计和业务协调、负责配合网上审批的电子并联操作设计等制度设计。

CIO可作为部门副职设置,在国际上有派遣、兼职、专职三种设置方式,考虑到浦东先行试点的可操作性,并考虑到便于与业务结合,建议由一位部门副职兼任,明确其CIO的任命。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7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其他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 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 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实践特色的要求,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着力提高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着力转变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破解难题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技事业的新跨越。

二、整改落实的内容、目标和措施

整改项目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整改内容:针对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着力解决制约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率,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整改措施:

1、出台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修订完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代拟稿)》,报省政府尽快颁布实施。通过《意见》的颁布实施,引导和组织省属科研机构重新分类定位,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需求,推动科研机构分类整合和公益科研业务重组,组建若干个主体科研机构。(廖兆龙负责,政策法规处承办,2009年完成)

2、制定推进区域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根据《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制定促进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包括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以及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政策的实施细则,并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抓紧推进《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条例》、《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立法和修订工作。(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2010年完成)

3、加强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研究改进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的指标评价体系。继续做好科技部组织的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政策法规处承办,2010年完成)

整改项目二: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产业

整改内容:针对原创技术和核心技术缺乏,高新技术产品附加值较低,企业平均规模偏小,知名品牌和规模大的“龙头”企业不多,技术和市场的海外依存度偏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分布不够平衡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平稳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增长25%以上,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到2012年,培育形成3-5个产值规模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群,重点打造2-3家销售收入达千亿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整改措施:

1、抓好重点立项,发展战略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突破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制造、3TNET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广东从电子信息产业大省向电子信息产业强省转变;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强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半导体照明材料研制和产业化;以风能、太阳能等研发和应用为重点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以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示范为重点发展壮大环保产业。(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常抓不懈)

2、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质量,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申报、评审、认定管理程序,健全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2009年,召开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会议。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以上。(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常抓不懈)

3、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推动各高新区开展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按科技部的部署,引导高新区向着“世界一流园区”和“创新型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把广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园区。抓好省产业转移园、工业区等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3年完成)

4、开展省级高新区认定工作。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支持湛江、茂名等市设立省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部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与香港联合建设高新区。搭建珠澳跨境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园区。(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2年完成)

5、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围绕重点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建立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穗深港现代服务业集聚带、深莞惠电子信息走廊,佛中珠先进制造业产业带。进一步抓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和现代服务业工程,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传统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3年完成)

6、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出一批产值超百亿、占据世界产业发展技术制高点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品和知名品牌,进而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用3-5年的时间,培育出一批产值超百亿、占据世界产业发展技术制高点的领军企业,培育出2-4家产值超千亿的高新技术企业。(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5年完成)

7、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做好部级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同时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基地。加强专业孵化器建设,引导重点项目和企业向特色产业基地聚集,引导相关和配套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特色产业基地的竞争力,实现特色产业基地跨越式发展。联合团省委在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内实施“大学生就业孵化科技行动计划”。(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3年完成)

8、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加强省级和部级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立地方性创新基金。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3年完成)

9、扩大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的规模和范围。加强粤*三地科技园区、产业基地的合作,建设一批重点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广州—*—香港高新技术产业走廊”。启动“粤*创新圈建设工程”,打造深港创新圈、南沙粤港科技创新圈、莞港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积极推进粤港招标的改革,力争把招标范围扩大到澳门方面,把招标内容从项目扩大到共性技术平台,打造一批粤*三方的创新联合体。(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3年完成)

整改项目三: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整改内容:针对科技计划重立项、轻管理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健全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计划体系和“开放、公正、规范、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和政策引导类计划等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衔接,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集成。

整改措施:

1、修改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围绕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新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和制定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引导计划配套管理办法,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管理制度化,保障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和公正。(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2、加强科技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年度科技计划要贯彻落实五年工作规划,完成规划布置的任务。在编制年度计划申报指南时,要求各类别计划贴紧科技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细化规划工作内容,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推动规划具体实施。(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常抓不懈)

3、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滚动支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和绩效情况,对能够带动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和产业进步的项目,加大滚动支持力度。加强计划处与各业务处室的协调,保持对重点科技工作的连续支持,处理好中长期研究与短期研究项目之间的关系。(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常抓不懈)

4、逐步建立项目通报和查询制度,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使各处室能够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项目申报情况、立项情况、获奖情况和其他科技信息进行实时查询。加强不同业务处室间的协调配合,解决处室重复立项的问题。(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2009年完成)

5、加强计划项目立项的调研工作。加强调研工作,通过技术路线图研究,了解广东科技发展需求和创新路径,增强组织科技计划的科学性和条理性。(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常抓不懈)

6、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的信用建设。逐步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人员的信用体系,对包括管理人员、承担单位、项目承担人、中介评估机构等进行信用评估和管理,加大对“人”的评估管理,对信用度高,承担项目执行情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优先在各类业务中支持。(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2010年完成)

7、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加快建立包括省外知名专家在内的咨询专家库,2009年起,在项目评审评估时要适当增加省外专家的比例,集中优秀人才为我省科技发展服务。(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配合,2010年完成)

8、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从2009年起,增设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实施。同时,建立健全科技经费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加强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工作。(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条财处、监察室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常抓不懈)

9、加强对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活动的监督管理。成立由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纪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制定《广东省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暂行规定》。(钟小平负责,成果处承办,监察室配合,2009年完成)

整改项目四:加大科技经费投入

整改内容:针对创新投入强度较低,增长较慢,投入不足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开拓新的投入渠道,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创新投入体系。

整改措施:

1、持续增加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争取省财政部门支持,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全省科技经费投入总额及人均水平,力争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李兴华负责,刘庆茂协助,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2、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通过政府政策和资金引导,将风险基金、国外资金等民间资金引入科技领域,从而放大政府资金的作用。(李兴华负责,刘庆茂协助,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3、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争取国家加快批准组建200亿元规模的广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扶持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产业化。近期将由广东先行组建5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继续加强与国开行广东分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合作,用好广东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准备金,加快落实一大批新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项目;积极争取在国内率先组建科技发展银行;在LED照明等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中,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利用买方信贷、租赁等形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新产品消费,帮助解决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加快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华南技术交易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李兴华负责,雷朝滋、叶景图、钟小平、刘庆茂协助,产学研办、条财处、计划处、成果处承办,常抓不懈)

4、全面落实各项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央和省现行的有关科技投入和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用足用活国家现有的鼓励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李兴华负责,刘庆茂协助,条财处、法规处承办,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五:加强科技平台建设

整改内容:针对科技资源多头建设、分散重复、利用率不够高,科研基础条件对科学研究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撑能力不够强,平台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薄弱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基础性公共平台。重点开展面向企业的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已建平台的稳定运行与开放共享、“十二五”平台建设规划预研等各项工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不断加大科技资源的整合力度,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积极争取省财政设立实验室体系专项经费,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扶持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到2012年,建成省重点实验室120家,省公共实验室18家,省重点科研基地25家,形成开放共享的实验室体系。(刘庆茂负责,条财处承办,3年完成)

2、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充分利用广州地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和泛珠区域大型科学仪器网络共享平台,鼓励更多的单位加入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增加入网仪器数量;以科研项目为载体,以制度为保障,促进大型仪器共享;同时加大仪器使用的补贴力度,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刘庆茂负责,条财处承办,省测试分析研究所配合,常抓不懈)

3、加强实验动物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立法工作。加大对实验动物监测行政审批支撑条件的扶持,促进我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依据我省生物医药和生命科学对实验动物发展的需求,到2012年,初步建成实验动物科技服务平台,加大实验动物研究开发和质量监控力度,为我省生物医药的自主创新提供条件保障。(刘庆茂负责,条财处承办,省实验动物监测所配合,2012年完成)

4、加快华南新药创制平台建设。推进省市共建模式,共同出资,联合共建“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改变对科技投入分散支持的状况,瞄准广东省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继续抓好“创新药物的筛选与评价”重大科技专项,每年至少支持1亿元人民币,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华南新药创制平台。(李兴华负责,叶景图协助,计划处承办,3年完成)

整改项目六:加强民生科技工作

整改内容:针对民生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民生科技力量薄弱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通过加强人口与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安全、减灾防灾、人居环境安全等公共科技研究,促进利民、惠民科技事业发展;强化公共安全科技服务力量,提高应对灾害、疾病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的科技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整改措施:

1、组建一批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与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一起,在食品安全预警、应急与监控技术,禽流感监测、预警及快速诊断技术,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实验动物与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安全检测与评价,数据容灾备份,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技术,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等各个领域,争取在2012年达到总数25个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依托研究中心初步培养和壮大各行业应急科技队伍,并形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技支撑网。(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2、加强食品安全、医疗健康等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与省质检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部门合作,加强食品原料安全生产技术、食品安全加工技术、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城乡饮用水安全相关危险因素评估和对策等方面研究开发。针对常见病、多发病,通过先进、适宜防治技术和低成本医疗器械及药物的应用,研究形成成熟、低成本医疗措施、机制和模式。针对影响流动人口健康的主要因素开展干预措施,主要包括流动儿童免疫,外来务工人员伤害控制、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干预等。(钟小平负责,社基处、农村处承办,常抓不懈)

3、深入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县(区)建设工作。加强与省公安部门联动,加强对基层公安建设支持强度以及与省公安厅合作力度,共同推动省级科技强警示范县(区)建设工作,争取在2012年之前总数达到21个。加强预测、预警、监测技术,与危险品稽查检测技术、多媒体公共安全监控技术、人体安全防范技术;火灾、化学危险品泄露、重大中毒、工业事故等人为灾害应急处理和救援的决策支持体系和各项防治技术及设备产品开发。(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4、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重点围绕低碳技术等生物质能转化与利用,研究开发新型生物柴油技术、水生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城市生物质垃圾能源化关键技术与示范、微生物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加强与省经贸委合作,贯彻落实《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计划》精神,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5、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成为具有综合性内容、全方位发展的绿色品牌区域。争取在2012年建设部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8家,部级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2家。(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七:加强农村科技工作

整改内容:针对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整改措施:

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选择与合理布局,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特别支持农业科技共性技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以农业科技为支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经济。到2012年,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00多个;开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20个以上,攻克100项关键技术以上。(张明负责,农村处承办,常抓不懈)

2.健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中介机构,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试点)建设和集成示范,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辐射带动效果好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利带动农民,农村境收、增益。到2012年,批准省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80个左右;通过田园农业科技专家服务行动计划,资助500位农业科技专家深入基层建立科技服务基点,开展“点对点”技术服务;科技下乡活动长效实效性增强,开展农民科技培训10多万人次。(张明负责,农村处承办,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八:加强省部产学研和省院合作

整改内容:针对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长效合作模式和机制仍不够健全、产学研结合财政投入不足、企业未成为创新的主体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全面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加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组织实施产业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快推进省部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广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借鉴省部合作经验,推进广东与中国科学院的全面战略合作。

整改措施:

1、优化产学研结合政策环境。重点贯彻《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细化和落实引导产业发展、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员引进、激励、合作利益分配、产学研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以红股或股份期权等形式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校科技人员。引导高校改革和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体系,激励高校科技人员参与省部产学研结合。继续通过有关会议、论坛,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2、着力推进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的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围绕广东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每年组建10个创新联盟。争取部分创新联盟成为国家产业战略联盟。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新的创新联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3、积极扩大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入驻规模。大幅度扩大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派驻规模,尽最大努力满足企业和高校对特派员的需求,设立特派员助理,在帮助企业服务的同时,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同时鼓励地市科技局和企业派人入驻高校,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4、继续抓好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分类指导和目标管理。新建一批创新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集中引导优势高校与相关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广东设立各类研发机构,鼓励广东企业作为投入主体到高校共建研发基地。(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5、大力抓好省政府与中科院的全面战略合作。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建立省院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机构,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制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形成紧密型的长效合作机制。(陈新、钟小平负责,产学研办、社基处承办,2009年完成)

整改项目九:加强区域协调和市县科技工作

整改内容:针对全省各区域科技发展水平差距较明显,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科技资源较贫乏,欠发达市县科技能力较弱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科技发展的力度,积极协调各市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各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加大对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欠发达地区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实现地区和城乡的协调发展。

整改措施:

1、加强全省科技工作的战略规划。加强对《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2009-2020年)》、《珠江三角洲发展改革规划》《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等战略规划的贯彻落实,抓紧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力求科学规划全省科技发展,协调地区均衡发展。(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法规处承办,省科技情报研究所配合,2009年完成)

2、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建设,加大科技投入的倾斜支持力度,设立东西两翼北部山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东西两翼北部山区的科技项目,带动当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条财处配合,常抓不懈)

3、加强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和轮训。每年组织1-2次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和轮训,加强对欠发达地区项目申报的指导辅导等,重在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的宏观战略研究能力和决策水平。(吴仕明负责,人事处承办,计划处配合,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整改内容:针对创新人才密度较低,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缺乏,以及人才培养能力、吸引人才的优势较弱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吸引海内外创新人才来粤或为粤服务,重点做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服务等工作,切实改变创新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的现状。

整改措施:

1、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人才。依托省部产学研结合大平台,引进全国高校专家教授,吸引高素质大学生和研究生。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建设好广东院士中心,积极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高层次人才。抢抓国际金融危机机遇,启动实施“珠江人才计划”,进行“人才抄底”,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叶景图、雷朝滋、钟小平、吴仕明负责,廖兆龙、刘庆茂协助,人事处、产学研办、社基处承办,2009年完成)

2、强化创新人才的扶持服务。着力扶持杰出青年创新人才,设立广东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每年投入1亿元,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联合基金的作用。加强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创新团队,给予3-5年连续稳定的创新经费支持,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型企业家。(钟小平负责,社基处负责,常抓不懈)

3、完善创新人才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手段,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标准,完善创新人才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创新人才考核评价指标。建立鼓励科技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法规体系。(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法规处承办,人事处配合,2009年完成)

整改项目十一: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

整改内容: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修改完善厅党组议事规则和厅务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张明负责,吴仕明协助,党委办、人事处承办,常抓不懈)

2、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厅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印发《广东省科技厅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和管权。(吴仕明负责,监察室承办,2009年完成)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改造电子政务的软、硬件环境,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更新厅公众网上各栏目内容。(龚国平负责,蔡炎、刘庆茂协助,办公室、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4、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清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工作,确保每项审批项目按时完成。(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法规处、监察室配合,常抓不懈)

5、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机关干部培训,继续举办“机关科技讲坛活动”。清理机关借用人员,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活动,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公务人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等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吴仕明负责,人事处、监察室承办,2009年完成)

6、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认真抓好《广东省科技厅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落实,严格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制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具体办法。(陈新负责,合作处承办,监察室配合,2009年完成)

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抓紧制定《省科技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加强监督检查。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9年起建立廉政承诺书制度。(吴仕明负责,监察室承办,常抓不懈)

三、落实工作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由党组书记、厅长李兴华同志负总责,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有关业务处(室)具体承办。各分管领导要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将整改措施具体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并加强督促指导。各业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扎实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要根据负责整改的内容,认真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保证整改措施有人抓、有人管。

2、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把整改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去谋划和推进,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要把整改工作与推进“三促进一保持”、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整改工作。

政协人才工作计划范文9

一、工作原则

(一)工委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人才工作方向,把“党管人才”原则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二)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才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人才工作合力。

(三)依法科学管理。推进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的特点及成长、开发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务实高效的人才工作领导决策、协调运行、多元投入、政策保障、人才发展、检查考评等机制,实现人才效益最大化。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工委管委领导下,抓好人才强区战略实施,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研究掌握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工委管委提出建议。

3.研究制定并协调实施全区人才发展规划。

4.协调指导全区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5.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6.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委、管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

7.建立全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8.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组织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宏观

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并抓好督促落实;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了解和掌握党外人才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部。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人才工作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文化名家塑造工程”,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开发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经济发展局。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全区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监测,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争取上级在人才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区翻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全区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人才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推动涉侨人才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华侨、港澳同胞及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络、接待等友好交往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负责评选、表彰、宣传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为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牵线搭桥工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社会事业局。负责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联系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卫生人才引进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参与研究制定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农业经济发展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十百千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等阳光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乡村之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申报、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训、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和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和市级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定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工作,组织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负责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科学技术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协助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培训教育等工作,实施重大科技攻关、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程,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人员创新水平;负责联系全区科技工作者,引导科技人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作用;负责评选、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优秀科技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教育局。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群体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名师培养工程”;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工作,人才统计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内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优化本辖区内人才发展环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研究议题

(一)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全区人才工作年度安排和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三)全区人才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制度等。

(四)以工委、管委名义实施的重要人才工程、人才活动和人才表彰奖励。

(五)全区人才资源状况的对外。

(六)其他需要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的事项。

四、工作制度

(一)议事决策制度。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研究全区人才工作重大事项,主要采取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决策。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凡涉及全区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表彰奖励等,拟以工委、管委或工委办公室、管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或组织实施的,须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二)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年初确定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中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终领导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人才工作述职,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各成员单位年度人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成员单位有关人才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优秀项目评选制度。在成员单位中开展年度人才工作优秀项目评选,对评选出的创新力度大、示范作用强、实际成效好的人才工作出色项目,以工委管委名义进行通报表彰。

(四)调研咨询制度。围绕全区重大发展战略涉及人才的关键问题,每年确定重点课题,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研究。成立由人才工作知名专家学者、长期从事人才工作的领导同志和部分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人才智力服务全区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