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房地产营销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2-07-30 11:48:19

房地产营销方案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1

(一)利于企业减轻税负,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房地产成本主要由建安成本、地价、税收成本构成。近年来,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渐加大,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企业降低内部的各种成本费用已越来越难,此时企业的外部成本——税收,其大小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控制和节约税收成本支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许多企业只将注意力集中于取得和销售环节的税务筹划上,面对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日益紧缩,企业销售量逐步萎缩的现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空置房处置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利于企业盘活资金,缓解楼盘滞销带来的资金压力 随着楼市调控措施“国八条”的出台及限购令的推广,买卖双方陆续陷入观望,楼盘普遍性滞销。一方面,房企无法通过销售加速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在银根收紧的境遇下,房企面临难以从银行贷款的尴尬,融资困难,使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在目前无法“开源”的情况下,通过对空置房处置进行税务筹划,为企业“节流”,适当缓解资金压力,非常必要。

(三)利于企业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般而言,房地产行业都存在适当的空置率,可是空置率一定不能太高。因为积压时间越长,空置房存在的问题就越多,比如户型过时、土地可使用年限减少,累计折旧不断增加,因此,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进行空置房的处置,引导企业资源的充分利用、合理配置,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

二、空置房处置税务筹划具体操作分析

(一)不同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商品房的大量空置,是由许多因素造成的,但不可否认价格过高是其中的主要因素。房价远远超过了社会大众的基本承受能力,消费者买房的积极性被抑制,造成潜在的市场需求无法转化成实际的市场需求。开发商应在政府与银行各方面支持下,适当降低房价,以消化空置房,盘活资金。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直接降低房价过于敏感,房地产企业更乐于采用形式多样的促销手段卖房。从实践来看,促销可以扩大销售数量、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它也是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所需的一种重要手段。房地产开发商可通过多种促销的方式,比如可通过现金折扣促销,在财务报表当中冲减公司当期的房屋销售额度,进而减少征收税基。根据我国营业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将销售价款与折扣数额分开在不同的发票上,则无论该企业的会计怎样处理,都必须以全部营业额(包括折扣额)缴纳营业税。只有将销售价款与折扣数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才可扣除折扣额缴纳营业税。基于此,笔者建议在房地产开发商折扣促销过程中,一定要将价款与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之上;此外,还可以许诺为客户赠送装修、家私等支出,对于发生于竣工验收日后的装修、家私等支出的税务核算方法可采用:“以支抵收,屏蔽支出”的方法,即先由售房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将拟投入的装修、家私等支出作为售价的抵减,降低售房价格以少营业税支出,而且不必外购商品,索取发票和组织施工,买方掌握装修自,从而减少公司所涉及到的营业税费和土地增值税负;同时,也可以采用赠送房屋购置后的一体化劳务服务,将这部分的支出冲抵部分房屋销售收入。进而争取到税务筹划的最佳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税务方案。

[案例1]H房地产企业现有一批共10000平方米空置房,该小区的地产费用总支付金额为5000万人民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区房地产价格最高可达8000元每平方米,其中的营业税率为5%、城市建设税率为7%、企业所得税率为25%以及3%的教育费附加。现该企业可有两种方案销售该批空置房。方案一:如果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对其进行装修后再出售,则其售价可达9000元/平方米;方案二:可按每平方米让利1000元/销售,则合同签订时的价格应当是8000元每平方米,同时公司协助购房者和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按1000元/平方米进行装修的委托装修合同。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使用1000万元对所有房屋进行装修,这笔费用由房地产开发商来出,可作为开发成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按照20%加成扣除的方法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方案一的各种纳税情况:销售额=9000×10000=9000(万元),营业税=9000×5%=4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450×10%=45(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总额=(5000+1000)×(1+20%)+450+45=7695(万元),增值额=9000-7695=1305(万元),增值额率=1305/7695=16.96%。从以上数据可知,虽然土地增值额率﹤20%,可房屋售价9000元/平方米超过了政府规定最高售价8000元/平方米,因此公司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1305×30%=391.5(万元),所得税=(9000-5000-1000-450-45-391.5)×25%=528.375(万元),应交税金总额=450+45+391.5+528.375=1414.875(万元),企业税后利润=9000-5000-1000-1414.875=1585.125(万元)。

方案二: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8000元,没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因此可将房屋看作是普通的居民住宅,同时该房地产的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小于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则方案二的纳税情况为:营业税及附加=8000×5%×(1+7%+3%)=44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8000-5000-440)×25%=640(万元),税后利润=8000-5000-440-640=1920(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如果选择方案一,公司可按照20%加成扣除的税收优惠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如果选择方案二,则可以有效的调整房地产促销表现形式,通过中间协调,可使购房者和一些装修公司订立装修合同,这样一来房屋的销售价格就会下降到普通的住宅标准水平,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的税务筹划可节约税款1414.875-440-640=334.875(万元)。因此,方案二的税务筹划方案比方案一更有效。

(二)出租业务与投资业务的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可以采用租赁或者投资的方式对公司尚未销售完的房屋进行处理,增加公司的盈利水平,防止房地产资源的浪费。但如何选择才可以更好地实现空置房的存在价值,给企业带来最大的效益。根据相关规定,若是将暂时没有销售完的房产进行出租,则房地产公司要缴纳结构复杂的多种税负,如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如果将没有售出的房产作为投资,参与利润分配,那么公司只需缴纳一项税费,即企业所得税,而无需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税负,另外,如果公司得到的投资利润是税后利润,那么企业所得税也无需再缴纳,通过这种投资方式,房地产公司不仅可以获得投资项目带来的投资利润,而且可以减少税负。

[案例2]某房地产企业2010年在市区开发了一栋价值12000万元的房产,公司只销售了部分房产,考虑到目前房地产面临的大环境,公司准备将未售出房产进行处置,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直接出租,公司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3000万元;方案二:对外投资,协议为与被投资方共担风险,预期每年可分得税后利润2000万元。房地产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采取出租方式的纳税情况:

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0×5%×(1+7%+3%)=165(万元);房产税=3000×12%=360(万元);印花税=3000×0.1%=3(万元);所得税=(3000-165-360-3)×25%=618(万元);则,该房地产公司税后净利润=3000-165-360-3-618=1854(万元)。

方案二:采取对外投资方式情况:

根据规定,该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行为暂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且无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即该公司投资业务每年带来的净收益为700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采取投资联营方式,不用缴纳房产税、营业税等,加之方案二中房地产企业获得的是税后利润700万元,且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一样,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的税务筹划可使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提高146万元(2000-1854)。因此,方案二的税务筹划方案要比方案一更为有效。

(三)出租与承包经营的税务筹划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出租的,采用从租计征法,税率为12%;房产自营的,采用从价计征法,税率为1.2%。这样造成了两种计税方法下的房产税负水平不公平。另外,房屋租赁还要按租金收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针对这一情况,如何从税收筹划的角度选择合适的业务方式,以获得较大的收益,对房地产公司是不可忽视的。

[案例3]某公司准备处置市区一栋价值2000万元的空置房,根据房产所在市的规定,以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时,一次可减除的比例为30%,现有两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直接出租,则每年的租金收入为400万元。方案二: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将该房产作为一个营业部,自负盈亏,营业部经理由承租人承担,只每年向公司缴纳400万元的承包费。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直接出租应缴纳的税款: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00×5%×(1+7%+3%)=22(万元);房产税=400×12%=48(万元);印花税=400×0.1%=0.40(万元);税负总额=22+48+0.40=70.4(万元);净收益=400-70.4=329.6(万元)。

方案二:承包经营应缴税款:房产税=2000×(1-30%)×1.2%=16.8(万元),净收益=400-16.8=383.2(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方案二的经营方式,采用从价计征法,税率低,税种较简单,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的净收益大于方案一,这是因为税务筹划节约出70.4-16.8=53.6(万元)税款,此时,该公司对该项房产宜采用自营方式处置。

(四)分解租金的税务筹划 一般而言,房产税额的多少由租金的多少决定。而实际操作中,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关注到这一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赁价格除房屋租金,还包括水电费,这样就得多交房产税。基于此,公司应当将水电费从租金中扣除,由承租人缴纳;即使约定由出租人缴纳水电费,在租赁合同中也应明确为代扣代缴方式,以减少公司承担的房产税金额。

[案例4]某公司将空置的房产出租,签订租赁合同时,有两套方案可选择。方案一:每年包括水电费及物业费等40万元在内的的租金收入为300万元;方案二:每年的租金收入为260万元,另外在合同中将水电费、物业费列为代收代缴费用,与租金收入分项目在合同中载明。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按300万元的租金订立合同,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5%×(1+7%+3%)=16.5(万元);房产税=300×12%=36(万元);印花税=300×0.1%=0.30(万元);税负总额=16.5+36+0.30=52.8(万元)。

方案二:按260万的租金、40万的代收代缴费用订立合同,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60×5%×(1+7%+3%)=14.3(万元);房产税=260×12%=31.2(万元);印花税=260×0.1%=0.26(万元);税负总额=14.3+31.2+0.26=45.76(万元);共节约税款52.8-45.76=7.04(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方案二将租金中的水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收费项目,进行分解,针对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用进行分别收取。与方案一相比,在不影响企业收入的基础上共节约税款7.04万元,该项房产租赁合同宜采用方案二。

综上所述,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控日益紧缩的背景下,开发商应看清空置房积压的严峻形势,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借助于税务筹划,进一步挖掘其内部潜力,合理处置空置房,才能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参考文献: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2

【关键词】房地产营销 营销观念 房地产市场 营销现状

一、房地产营销概念

(一)房地产营销的目的是满足消费者对房地产商品和劳务的需求。明确了企业应以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企业为导向,以生产为导向的观念。作为房地产企业应该通过市场了解消费者对房地产产品和劳务需求,并以需求为导向,变被动为主动,适时地满足他们的需求,以此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

(二)房地产营销的中心是实现商品的交换,完成销售活动,一切营销活动、营销策略都是围绕交换展开的,顺利地交换是实现产品价值、产品在生产良性循环的重要环节。

二、营销理论

(一)“4P”营销理论

1964年,美国营销专家鲍顿提出了市场营销组合概念,它是市场营销人员综合运用并优化组合多种可控因素,以实现其营销目标的活动总称。这些可控因素后来被美国营销学学者麦卡锡教授归并为四类,提出了著名的“4P”营销组合策略。“4P”是市场营销组合中的四大基本要素,即产品(Produot)、价格(Prioe)、渠道(Place)

和促销(Promotion)。他认为一次成功和完整的市场营销活动,意味着以适当的产品、适当的价格、适当的渠道和适当的促销手段,将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投放到特定市场的行为。

(二)“4C”营销理论

1990年,在企业追求“顾客满意”营销策略过程中,美国营销专家劳特朋教授提出了以“顾客”为中心的“4C"营销理论。”4C"理论重新设定了市场营销组合的四个基本要素:即消费者(Consu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和沟通(Communication).它否定了从企业的角度来决定销售渠道策略,强调当今的企业首先应该把满足顾客需求、不断追求高度的顾客满意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努力降低顾客的在购买过程中的货币成本和其他成本,并充分注意顾客购买过程中的便利性,应以消费者为中心实施有效的营销沟通。

三、我国房地产营销现状

准备项目的策划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对项目所处的宏观环境、区域环境、竞争对手和潜在客户的调研和分析阶段,提出项目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的建议。

第二、在前面分析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开发方案的设计,一般会有多套产品方案以供决策。接下来,对各套方案进行财务和投资分析,结合开发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操作实力,优选最为适合的项目开发方案。

第三、在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细化项目的营销推广策略和执行方案。在以上整个流程中,”4P”方法成为主流的研究方法,这种从开发企业角度出发的4P理论,更多的考虑了开发企业在项目的利益和销售策略等,客户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而且给了开发企业一些违背商业道德的机会,尤其是一些不良的开发企业,利用这些机会,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在一些项目的实际房地产项目营销工作中,也会因为这些仅从企业角度考虑的营销策略,导致了目标客户对项目的不认可,影响了项目开发的进度,从而导致项目陷于滞销和被动的境况。

当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高档住宅的需求在稳步增长。但我们必须同时看到,由于居民的收入水平不一,对住房的需求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伴随着对高档住宅住房需求的增加,各地存量住房交易也较为活跃,适应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低价住房仍供不应求。遗憾的是,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并未全面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市场需求的差异,不顾当地的经济实力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甚至毫不顾及企业自身的资源条件,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不进行科学的市场定位,盲目兴建高档公寓别墅、办公楼和商业用房,最终导致诸多楼盘滞销,而适应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低价位住房却出现结构性短缺。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3

房地产销售计划书【一】房地产行业一直就是带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之一,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不过也产生了很多的泡沫,为了让我们今后更好地销售,现将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如下:

在房地产市场营销中,制订出一份优秀的营销计划十分重要。一般来说,市场营销计划包括:

1.计划概要:对拟议的计划给予扼要的综述,以便管理部分快速浏览。

2.市场营销现状:提供有关市场,产品、竞争、配销渠道和宏观环境等方面的背景资料。

3.机会与问题分析:综合主要的机会与挑战、优劣势、以及计划必须涉及的产品所面临的问题。

4.目标:确定计划在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和盈利等领域所完成的目标。

5.市场营销策略:提供用于完成计划目标的主要市场营销方法。

6.行动方案:本方案回答将要做什么?谁去做?什么时候做?费用多少?

7.预计盈亏报表:综述计划预计的开支本文来源。

8.控制:讲述计划将如何监控。

一、计划概要

计划书一开头便应对本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建议作一扼要的概述,计划概要可让高级主管很快掌握计划的核心内容,内容目录应附在计划概要之后。

二、市场营销现状

计划的这个部分负责提供与市场、产品、竞争、配销和宏观环境有关的背景资料。

1.市场情势

应提供关于所服务的市场的资料,市场的规模与增长取决于过去几年的总额,并按市场细分地区细分来分别列出,而且还应列出有关顾客需求、观念和购买行为的趋势。

2.产品情势

应列出过去几年来产品线中各主要产品的销售量、价格、差益额和纯利润的资料。

3.竞争情势

主要应辨明主要的竞争者并就他们的规模、目标、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市场营销策略以及任何有助于了解其意图和行为的其他特征等方面加以阐述。

4.宏观环境情势

应阐明影响房地产未来的重要的宏观环境趋势,即人口的、经济的、技术的、政治法律的、社会文化的趋向。

三、机会与问题分析

应以描述市场营销现状资料为基础,找出主要的机会与挑战、优势与劣势和整个营销期间内公司在此方案中面临的问题等。

经理应找出公司所面临的主要机会与挑战指的就是外部可能左右企业未来的因素。写出这些因素就是为了要建议一些可采取的行动,应把机会和挑战分出轻重急缓,以便使其中之重要者能受到特别的关注。

房地产销售计划书【二】在已过去的20**年里,做为一名房产销售人员,我所在的销售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提前完成了全年的销售任务。这一年全球的经济危机蔓延,房地产市场大落大起,整个销售团队经历了房地产市场从惨淡到火爆的过程。为了以后在这个既充满了机遇又充满了挑战的房地产行业更好地销售,现将销售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自身业务能力训练

在20**年的房产销售工作中,我将加强自己在专业技能上的训练,为实现20**年的销售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行销售技巧为主的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确保自己在20**年的销售工作中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团结积极的工作热情。

二、密切关注国内经济及政策走向

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仔细研究国内及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为销售策略决策提供依据。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政策,对20**年的市场到底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政府是否还会继续出台调控政策,应该如何应对以确保实现20**年的销售任务,就是我必须关注和加以研究的工作。

三、分析可售产品,制定销售计划、目标及执行方案

我在20**年的房产销售工作重点就是***公寓,我将仔细分析可售产品的特性,挖掘产品卖点,结合对市场同类产品的研究,为不同的产品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计划和任务目标及详细的执行方案。

四、针对不同的销售产品,确定不同的目标客户群,研究实施切实有效的销售方法

我将结合20**年的销售经验及对可售产品的了解,仔细分析找出有效的目标客户群。我将通过对工作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总结归纳出完善高效的销售方法。

五、贯彻落实集团要求,力保销售任务圆满达成

我将按计划认真执行销售方案,根据销售情况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计划,修正销售执行方案。定期对阶段性销售工作进行总结,对于突然变化的市场情况,做好预案,全力确保完成销售任务。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4

【关键词】房地产;营销策划;理念;前期项目研究;生态

0引言

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是房地产企业为了达到营销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营销活动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1]。具体来说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取得较为理想的推广和销售效果,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各种营销策略,如产品策略、定价策略、促销策略、渠道策略等,依靠营销手段使其具体化,对各种可利用的资源优化组合,制定计划并全面贯彻执行的过程。

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统筹所有房地产销售及宣传推广工作。一个新建楼盘的营销工作一般分为前、中、后三个时期,前期工作包括土地判断与评估、楼盘开发定位、市场可行性研究、建筑策划、建筑设计、营销组织体系整合等;中期工作包括楼盘形象包装、楼盘市场推广、楼盘工程建设:后期工作有接盘交付使用、余房销售、物业管理。每一个过程紧密相连,但又截然不同。新建楼盘想要获得理想的销售目标,必须具备全局性的营销观念,进行“整体营销”、“全过程营销”。因此房地产营销策划不但包括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市场调研、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等经济活动,还应包括实施阶段的产品定位、租售计划、促销(促租)、租售工作及租、售后的服务等经济活动[2]。

1房地产营销策划理念

理念是营销策划的灵魂,房地产营销便是各种理念的复合。当前房地产营销策划的主导理念一般包括:

1.1人本理念

中国儒家的仁爱思想和西方的人文主义思潮为房地产营销的人本理念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基础。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使开发的房地产商品适应消费者的需要,从而促进商品房的销售,获取利润,加快资金链的循环。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围绕消费者的愿望、需求和价值观念展开,这是房地产营销理念的根本所在。

1.2生态理念

随着工业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全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人类生存不断遭受挑战,这在客观上了要求房地产开发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这不仅是为目前的人类提供更加适宜的生存空间,也是为子孙后代的永续发展创造条件。

1.3科技理念

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房地产开发也迅速地现代化、产业化和规模化。表现为,建筑材料从传统的砖瓦转向混凝土、防水卷材、幕墙等各种新兴材料;建筑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代化施工设备得到了广泛应用;建筑功能走向多元化,给人们提供了更加多样便捷的服务。

1.4投资理念

投资不动产愈来愈成为一种投资保值手段。特别是在我国,近年房地产投资更是成为投资热点。当然楼市也存在风险,投资需要谨慎,要时刻注意宏观政策的调整,避免投资受损。

江苏徐州“枫林名门”项目,整体规划紧扣流行的文化、生态理念,努力创造一个布局合理、环境优雅、服务完善、生活方便、绿意盎然并具有现代化建设风格的居住小区。24.5%超低建筑密度和高达31.6%的绿化率,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绿树成荫,共同构建集休闲、赏景、养生于一体的“类自然”的生态环境,为业主精心营造一个宁静、舒适、时尚的国际化社区生活。

2房地产市场营销注意问题

房地产商品的非标准化,加之不正当利益的驱使,导致了营销的非标准化。房地产开发陷入了一些误区,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的房地产营销被严重扭曲[3]。因此在房地产市场营销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2.1房地产的商品属性

房地产是一种商品,开发商建设商品房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并盈利。因此,要从商品的视角去看待房地产,作为一种商品,其价值的实现必然是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而交换得以实现的最关键因素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在做房地产策划时要注意,营销具有相对现实性,任何营销策划都必须建立在高质量商品的基础上。消费者是圆心,开发是半径,营销是圆弧。按照消费者意愿去开发,适当引导市场适应自己开发的商品,才是房地产营销的基础。

2.2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区域关系

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地产有其特殊的市场群体,是不完全竞争市场,需要具备营销的前提才有可能热销。制约热销的因素很多,诸如总量因素、区域因素、社会因素、区域因素、文化因素、需求因素和购买力因素等,需求量大、实际购买力不足也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最大症结。

在现实的房地产营销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营销短视”,比如:价格短视,为了求得短期财务利润最大化,忽略了房地产长期的增值空间;节奏短视,整个楼盘同时上市,结果剩下“死角房”无人问津;效应短视,片面运用营销策略,过度迷信技巧,项目有组织无计划,前后矛盾。

产生这些偏差的原因在于:开发商过度关注成交消费区域,忽略了客户培养区域,难以产生恒稳的市场效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要正确处理好营销导入区域、发育区域和运作区域的的关系。导入区域,包括广告、包装等对外宣传手段,主要用来集聚人气;有了早期较好的宣传,可以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如何培育潜在的购买市场及制定怎样的销售方案将是营销方案的核心;再好的方案需要专业营销人员认真全面的执行,这也直接影响到销售业绩。

2.3正确的认识和看待房地产营销策划

营销策划要注重创意,但是策划的灵感与创意一定要忠于主题,切忌天马行空。在客户最终选择产品的因素中,性价比是竞争胜出的关键。没有哪一个因素是绝对第一重要的,同样也没有哪一个因素是可以被忽视的。这就要求策划的各个细节环环相扣,在尽量面面俱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广告、工程进展、设计优化、物业管理、价格变动等,都要规范布局、互相协调、目的一致,保证营销的整体性。

适当地为自己包装,本无可厚非,但夸大事实,推行策划迷信,则会使房地产营销策划误入歧途。事实上,目前不少策划人所做的策划方案远远低于高水平营销策划的要求,他们推出的更多只是概念和卖点,对销售的促进只起相对作用;另一方面,卖点的收集和增加,让楼盘的形象有所改变和提高,同时也使楼盘的成本不断攀升。营销策划虽然在市场竞争中已日趋重要,但如果片面地利用策划替代市场的潜力开拓,认为“一策去百病”,将是一个很严重的认识误区。

房地产营销策划不是一本洋洋洒洒的策划方案文本,而是结合所在楼盘,贯穿市场营销意识,寻找总结出的一种如何把握楼盘市场推广的行为方式。高水平的营销策划不仅可以减少房地产项目在配置资源时的交易成本,而且可以有效规避营销风险,是一种周密而详尽的房地产市场运作谋略,是房地产营销战略与战术的恰当运用。“市场如战场,策划如指挥”,高层次的市场竞争已成为策划智谋的较量,稍有松懈,就会从房地产市场的顶峰跌入谷底。我们既要反对盲目迷信策划,又要避免走上“策划无用”的片面思维。

2.4营销策划与销售

营销策划与销售紧密呼应,营销策划的最后工作就是销售策划,销售情况是验证前期所有策划工作效果的标准。因此,应该将销售纳入统一的总体策划思路中。策划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项目成交,优化项目品牌。要想提高策划对项目销售的帮助程度,必须强调销售对策划的反馈,强调销售对策划思路的理解与配合。市场与信息的变化是永恒的,策划与销售二者互为表里,彼此修正,相辅相成,这才是真正高效且科学的营销思维方式。

3房地产策划发展方向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居民消费热点。同时,房地产营销观念和方法开始逐步走向一个更高的层次,房地产策划营销观念的广泛传播过程实质上就是市场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

首先,开发商由重视营销策划和概念打造转移到重视前期研究和产品定位。多年来,大多数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把重点放在营销策划上,市场的热点也在营销策划上,营销策划在很大程度上已被视为项目致胜的关键。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项目前期市场研究和策划越来越受到重视,市场机会发掘、项目竞争优势分析、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开发策略、规划设计指导思想、经济测算、营销方案等均在项目前期得到细致研究,以慎重制定更加高效、快捷的营销策划方案。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5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法及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尽可能取得涉税收益,整体上实现纳税人最合理、最优的涉税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由于在开发及经营过程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所以运用税收筹划这种新的理财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和风险,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而且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本文主要以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税金为例,对税收筹划实务进行分析,恳请大家赐教。

一、相关借款利息的筹划实务

由于目前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的开发资金来自金融企业的借贷,具有资金量

大、借款期限长、利息费用多等特点,所以可以利用合适的利息扣除方式对借款利息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前的利息费用,将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并可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这样,就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项目,降低增值额,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增加净收益。另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后的利息费用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费用很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假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和70万元时(设贷款利率5%),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筹划过程如下: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由于10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万元扣除,计税依据将增加20万元,造成多缴税款;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1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计税依据10万元,合理降低税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利息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是企业在该扣除项目纳税筹划时的首选。

二、利用建房方式的筹划实务

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但这种方式下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第一,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合作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指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可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实现共赢。案例:华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繁华地段拥有一块土地,拟与富民公司合作建造办公用房,资金由富民公司提供,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对富民公司来说,分得的办公楼不含土地增值税,会降低购置成本。即便将来处置,只就属于自己的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华富公司而言,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节约大量税负,降低房地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样就实现了房地产企业和购置方的双赢。

三、改变销售模式的筹划实务

一是,针对纳税主体的新设分立。即房地产经营企业设立独立销售公司,负责房地产销售,这种分立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案例:大华公司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如果采用两种售价:第一,若以15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万元,增值率为28.48%,应纳99.7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净赚232.75万元。第二,以14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6.96万元,增值率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税,净赚233.04万元。第三,如果大华公司设立独立销房屋销售公司,大华公司将住房以1400万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出,当开发公司卖给销售公司时,由于其增值率为19.97%<20%,免纳土地增值税。当销售公司以1500万元售出时,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1500×5.5%=82.5万元,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82.5=1250万元,其增值率为16.67%<20%,免纳土地增值税。最终从集团角度看,销售时只增加营业税等税金:1400×5.5%=77万元,获利润1500-(1167.5+77)=255.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255.5-232.75=22.75万元。

二是,针对开发企业对独立销售公司的销售方式上,也可以采用以下销售模式来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第一,开发企业采取无偿或收取极少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房地产,并可协商开具销售清单,由于这种方式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可以尽量递延,同时这样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基本无代销收入)。第二,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销售及管理费用转嫁到销售公司,使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甚至不交。当然,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等有费用扣除限额的扣除项目,应事先商议确定由开发企业承担(开发企业的收入多,抵扣的限额就大),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费用应超标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第三,对于客户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尽量与客户和银行协商,开立指定代收专户,将客户按揭还贷的部分定期先存入专户,然后分期办理转账日再确认收入并纳税,这样,一方面银行可以沉淀资金,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控制收入和所得实现时间。

四、优化收入结构的筹划实务

随着居民生活水准的提高,逐渐对房屋的装饰、装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装修费用在房款中所占比重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如果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略加变通,将经营收入分散,就能节省不少土地增值税,增加企业收益。在实际操作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设立一家装饰装潢公司,专门为购房户搞装修。具体可与购房户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地产初步完工时签订的销售合同,另一份是与装饰装潢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就销售合同上注明房款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装修合同上注明的金额属于劳务收入,应征营业税,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样就使得经营收入分散,税基和税率减少,可节省税款。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个性化装修商品房,售价为毛坯房10000元/㎡,外加装修1500元/㎡,而精装修房则为11500元/㎡,其中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为7000元/㎡。方式1:按11500元/㎡签订售房合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1500×5%=575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75×11%=63.25元/㎡,土地增值税=7000×50%×30%+(11500-7000×50%)×40%=1450元/㎡;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11500×3%(假设税率为3%)=345元/㎡。方式2:按10000元/㎡签订售房合同1500元/㎡签订装修合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0×5%+1500×3%=545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45×11%=59.95元/㎡,土地增值税=(10000-7000)×30%=900元/㎡;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10000×3%(假设税率为3%)=300元/㎡。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方式1比方式2企业需多支出税金583.30元/㎡,而购房者则需多缴纳契税45元/㎡。另外,企业在营销实践中常许诺为客户赠送装修、家私等支出,对于发生于竣工验收日后的装修、家私等支出的税务会计核算方法可采用:“以支抵收,屏蔽支出”的方法,即先由售房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将拟投入的装修、家私等支出作为售价的抵减,降低售房价格以少营业税支出,而且不必外购商品,索取发票和组织施工,买方掌握装修自。还有对于销售时收取的维修基金,应尽量从销售收入中剥离出来,建立维修基金账户,这样可以降低名义销售收入和相关税金。另外,根据工程承包公司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适用不同的税率的规定:若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否则,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可以用收取的转分包管理费的方式取代原先收取工程居间介绍费,可以降低适用税率,达到节税效果。

五、置业房地产大修理支出的筹划

置业房地产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进行置业投资时所购入的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由于这部分房地产在使用一段年限后,会发生一些大修理支出,这些支出经常金额较大、大修理时间较长,所以按照规定发生的支出必须区分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己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此规定(一)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筹划操作性。案例:长青公司为改善办公条件拟斥资140万对原值500万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原计划工期2005年10月至12月,该办公楼折旧年限为20年,已使用6年。那么该笔费用能在2005年度所得税前抵扣吗?方案一:一次支出法。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140÷500=28%>20%,按照规定该项支出140万无法直接计入本期费用,只能以折旧形式在以后年度抵扣,同时加大了房产税的税基,使房产税税赋加大。方案二:分次分期支出法。计划工期2005年3月至12月,分3月至4月、6月至7月和2006年1月至2月三个工期,分别支出40万、40和60万。这样,首先增加了当年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第一、二期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40÷500=8%<20%,第三期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60÷500=16%<20%,两年修理支出均可以费用化,减少所得税支出140×33%=46.2万;其次,由于修理支出不记入房屋原值,可以每年少交房产税140×(1-10%)×1.2%=1.51万,获税后净利1.51×(1-33%)=1.01万,假设以后折旧年限不变,则获税后净利1.01×14=14.14万;再次,增加了净现金流量,假设公司投资回报率8%,方案二下,维修费用冲减2005年、2006年所得税费用折现为:80×33%+60×33%×0.9259(一年期复利现值系数)=44.73万,而方案一下累计折旧折现140÷14×33%×8.5598(14年期年金现值系数)=25.19万,增加净现金流量44.73-25.19=19.54万。可以看出,筹划效果非常明显。

六、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筹划选择

商品房住宅开发项目中,因公建配套、营销策略等需要,一般都附属设计有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为业主、租客提供休闲、娱乐及商业服务的配套设施,通称“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权属应当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约定明确,合同未作约定的,“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开发商。“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不单独核算,而是通过“开发成本”科目并入可售房产总成本内核算,竣工验收计入“开发产品”并随房产销售收入的实现,结转销售成本。“配套设施”虽由开发企业管理控制,但无偿提供给小业主或租客使用,开发企业推迟办理或不办理其产权登记,会计核算上反映为产权不明的账外资产。采用此法,配套设施成本不仅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而且可以足额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开发商账面既不反映“固定资产——配套设施”,也未反映空置的“开发产品——配套设施”,在产权不明的管理阶段,更谈不上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问题。因此,既不存在视同销售的税收问题,也不存在房产税的问题,开发企业总体税负最轻。

七、不同住宅项目分别核算的筹划

即通过对不同住宅项目分别设立建筑成本项目来核算,以降低土地增值税。案例:大华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5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销售额为10000万元,豪华住宅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1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000万元,豪华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万元。(1)不分开核算时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为(15000-11000)÷11000×100%=36%,适用30%的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5000-11000)×30%=1200万元。(2)分开核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增值率:(10000-8000)÷8000×100%=25%,则适用30%的税率。应纳税额:(10000-80000)×30%=600万元,豪华住宅增值率:(5000-3000)÷3000×100%=67%,则适用40%的税率。应纳税额:(5000-3000)×40%-3000×5%=650万元。普通住宅和豪华住宅应纳税合计:1250万元,分开核算比不分开核算多支出税金50万元。因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为25%,超过20%,还得缴纳土地增值税。进一步筹划还可通过适当销售价格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大华公司在销售建造的普通住宅中,可采取不同的销售价格。方案一:售价为2057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613元/㎡,增值额为441元/㎡,占扣除项目金额的27.7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应缴土地增值税133元/㎡,营业利润为311元/㎡/㎡。方案二:售价为1927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606元,增值额为321元/㎡,占扣除项目金额的19.99%,未超过20%,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利润为321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几种方法,房地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但其前提应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税,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危素玉.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2).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问题;对策

一、引言

房地产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当前,房地产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房地产行业越发关注市场营销策划问题。通过科学有效的营销策划,能够准确向消费者传递营销思想,满足消费者的根本需求,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整体效益。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房地产在策划营销层面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基于此,思考突破问题困境的发展路径。

二、房地产营销策划内涵认知

房地产营销策划并非是单一性的工作,而是系统性工程,其包含了房地产全部的销售及推广工作。为实现预期销售推广目标及效果,结合房地产实际状况,通过优化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合理编制方案并统筹执行的过程即房地产营销策划,从实现阶段上来看,其包括前中后三个阶段。而为实现楼盘营销效果及效益,则需要在营销理念上具备全局性特征,推动“全程营销”或“整体营销”。诚信经营与以人为本属于其营销活动的基点,而具体方案的选择与策略应用,则决定着营销策划的成效。

三、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中存在的现实性问题分析

当前,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存在着较多的现实性问题,具体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缺乏准确定位。在开展营销策划之前,需要对市场状况进行深入客观的调查,对客户需求与市场条件等进行充分了解,从而为策划定位提供科学依据。然而在多数营销策划活动中,多缺乏对调查活动的关注,或所推行的市场调查不够充分,导致市场分析缺乏可靠性与准确性,无法保障营销策划方案实施的效果;其二,过于侧重形式而缺乏文化内涵。在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中,很多开发商受市场变化因素、消费者心理因素及投资因素等影响,缺乏对营销内涵的关注。多会选用一些广告来吸引消费者,然而这种宣传与推广,并没有对企业文化及产品理念进行深刻表达,其整体营销效果并不突出。而一些公司在品牌宣传中,过于“流行化”,将一些网络语言不合理的应用于推广之中,在营销方案中没有将消费者需求、企业文化与产品特色结合起来;其三,广告依赖性过于突出。房地产策划者多会选择“猛烈”广告攻势,然而其成本较高,且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广告所带来的传播收益出现了下滑,仅仅依赖广告无法实现其预期效益。

四、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的发展性路径思考

(一)准确定位,表现产品属性优势

在营销策划中,为提高定位准确性则需要以充分的市场调查为前提。考虑到房地产商品的特性,消费者在购买行为中多不存在冲动性购买状况,其对产品的价值及功能更为关注。为此,开发商在开发前期,需要充分做好市场调查,以建筑行业发展实际与未来经济预测为条件,对产品进行合理定位。在营销策划中,需要以消费者心理需求为落脚点,在营销策略上不应过于关注广告效应,还应分析宣传策划成本及其收率比。如以社会精英阶层为营销对象,在营销策划时,则需要避免选用通俗文化来宣传,宣传理念应贴合其群体整体特征,以实现营销策划效果。

(二)体现产品文化差异,关注文化营销

在开展房地产营销策划时,需要积极打破思维框架,选择产品独特点作为卖点,并充分分析目标群体的整体特征,植入与目标群体相符的文化元素,关注文化营销以提高营销效果。如房地产与某名人故居相毗邻,则可以选择该部分为宣传重点,重点营销其文化氛围,并将该房地产文化优势与其他卖点相结合,体现房地产产品的独特性,从而更多吸引受众。这种方式也多应用于学区房营销领域。

(三)营销策划应关注品牌价值

在营销策划中,需要充分关注并提高企业品牌价值。企业品牌集中体现了企业文化、企业价值与企业服务等内涵,也是与其他同类产品相区分的重要标志。在房地产营销中,不应仅局限于产品物质层上的文化宣传,还应关注企业价值与企业文化层面的内涵宣传。以相关楼盘为立足点,将企业文化与企业服务理念等融入到楼盘营销活动之中,努力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根本上赋予品牌更高价值,从而增强营销策划的生命力。

(四)关注营销策划人才地培养

在房地产营销策划中,人才属于十分关键的因素。优秀的营销策划人才,不仅可以降低营销成本,还可以选择更为优秀的营销策略,挖掘更深层次的市场价值,为企业发展带来效益。通过强化营销策划人才培养,提高营销专业性,定期安排讲座或培训,提高营销策划人员的内在素养与整体技能,还可与其他房地产企业之间建立交流机制,通过相互交流及学习,提高营销策划的实际水平,从而为企业效益实现提供人才支撑。

五、结语

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下,房地产行业为实现生存与发展,提高整体效益,其对营销策划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当前,房地产营销策划仍存在着较多的现实问题,如缺乏准确定位,文化内涵缺乏与过于依赖广告等。为提高房地产营销策划水平,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发展路径。实践证明,企业只有充分调查,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产品文化价值与品牌价值,方可实现高质量的营销策划,并带来相应的营销效益。(作者单位: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高丽君

参考文献: 

[1]惠叶婷.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营销的理论与实践[J].科学与财富,2014,(2):99-99. 

[2]赵工浩.浅析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的创新营销[J].房地产导刊,2014,(1):23-23.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7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促销策略; 纳税筹划

金融危机过后,房价出现了爆发性上涨,2010年1月以来,政府就出台多项政策更加严格调控房地产市场,来稳定房地产的价格,购房者多持观望态度。一方面为了筹集资金;另一方面为了在同行业内拥有竞争力,各大房地产企业竞相推出了各种促销策略,包括广告促销、精装修房、降价促销等等。这些促销策略会带来多大的税后收益或损失是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税收成本是影响税后收益的一个重要因素,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理选择和运用纳税筹划策略,尽可能地“节税”以提高税后收益。因此如何在这些促销策略下做好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广告促销的纳税筹划策略

房地产企业希望通过广告传达所售楼盘的有关信息,希望客户前来购买。一个好的广告不仅能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而且能增加房地产企业的品牌价值。所以房地产企业各年度的广告支出是一项庞大的费用。

广告费用的纳税筹划重点在于在遵循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据实扣除费用的额度,对于有扣除限额的费用应该用够标准,直到规定的上限。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因此,广告费的纳税筹划还应注意法律对广告费税前扣除所要求票据的具体法律形式。

(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合理分配,减少税收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为业务招待费不能转列,也不能递延到以后年度,所以房地产企业应当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因此,企业应加强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使其控制在税法规定的最高限额内。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出现超标而面临纳税调增的问题,可以考虑招聘一些员工进行相应的人员促销策略,使广告促销的费用在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最高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税法规定限额内的广告费和宣传费由员工促销费用进行转化。员工促销发生的宣传费用实际上是员工的工资薪酬成本,可以在税前进行全额扣除,以最大限额进行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预算的准确性和有关票据内容、形式的合法性,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

(二)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减少税收成本

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作为扣除计算标准的,如果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为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房产项目的销售权交予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将一次营业收入分解为两次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获得双倍提高。同时,土地增值税通过两次拆分,可以将每次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下,就能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策略的前提条件是一次销售的土地增值率达到20%以上(即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因为两次销售需要按照每次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为了获得双倍扣除,却因此缴纳更多的税款,得不偿失。

假设不考虑其他税种,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解收入后能达到最大扣除率的前提下,增加的营业税税额和减少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孰高孰低就是影响企业决策的因素。转让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如何制定,如何找到营业税税额和土地增值税的平衡点,可以参照以下公式:

又因为30%是土地增值税缴纳税款的最低税率,为了简化运算,本文使用30%税率进行计算,所以30%(79%R-C)>5.5%XR时企业有成立销售公司的可行性;可得出:X

综上,得出当0.62

二、精装修房的纳税筹划策略:分立定价,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房地产企业纷纷打出精装修房的策略,来吸引购房者的目光。精装修房的纳税筹划关键在于在遵循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房”和“精装修”是该合并还是该分开来纳税,以此尽可能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房地产按总的价格作为房产销售收入,并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虽然装修部分的成本可以作为扣除项目,装修价格最终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没有增值额,但根据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因此,这部分装修收入在预征时要按一定的预征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若房地产企业仅按毛坯房的价格作为房产销售收入,并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对于装修的价格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果房地产企业将装修工程原价转包给外部的装修公司,房地产企业装修工程的营业额为零,则也无需缴纳装修部分的营业税。从中看出分立定价可以使企业有效规避装修部分的预缴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具体可以这样操作:首先,当房产项目初步完工但没有开始装修前,和购房者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其次,和购房者签订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最后,与外部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工程转包合同。

例如:某房地产企业销售精装修房,总销售面积为 100 000平方米,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5 000万元。方案一:以5 500元/平方米销售,其中含精装修成本500元/平方米;方案二:以5 000元/平方米销售,另外,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装修价格为500元/平方米,并按此价格将装修工程转包给装修公司。

方案一: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3 025万元(55 000 ×5.5%);假设预交比例为1%,预缴土地增值税为550万元(55 000×1%);此方案纳税合计为3 575万元(3 025+550)。

方案二:应缴纳营业税2 500万元(50 000×5.5%);预缴土地增值税为500万元(50 000×1%);因转包给装修公司,不需要缴纳装修收入的营业税;装修工程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因此,无需预缴土地增值税;此方案纳税合计为3 000万元(2 500+500)。

方案二比方案一减少纳税575万元(3 575-3 000),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降价促销的纳税筹划策略:降低土地增值率,提高税后利润

降价促销是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一种促销方式。房地产企业降价促销房产,销售额会随之下降,流转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会相应地减少,随着销售收入的减少,企业所得税也会相应地减少。也就是说降价促销一方面会产生减少企业营业利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又会产生促销和节税的正面效应。所以,降价促销可能减少开发商的利润,但由于降价促销可以薄利多销和节税,由降价而减少的利润用增加的销售量和节税额来弥补,相反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

降价促销的纳税筹划,关键就在于在遵循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控制房产的营业额和土地增值率,以获得降低营业税税额和免征土地增值税或适用土地增值税低税率待遇的可能,同时将降价后减少的税收支出与减少的税后利润进行对比,权衡得失,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

房地产企业,应按营业额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和按土地增值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降价销售降低了营业额,直接减少了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而且由于降价,使土地增值率降低,可能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或适用较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计算。税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政策,适当减少房产销售价格,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购房者,使购房者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而且可以扩大销售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税后收益。

例如:某房地产企业建造一批普通标准住宅以2 460万元出售,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 92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23万元。该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率为:(2 460 -1 920-123)÷(1 920+123)=20.4%,税法规定,应该按照30%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2 460-1 920-123)×30%=125.1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为:2 460-1 920-123-125.1

=291.9万元。

现由于举办降价促销活动,将该批住宅的出售价格降低为2 41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也相应地降低为120.5万元,则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2 410-1 920-120.5) ÷(1 920+120.5)=18.1%。根据税法的规定,该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税后利润为:2 410-1 920-120.5=369.5万元,比降低价格前增加了77.6万元(369.5-291.9)净收益。可见,降价的损失被因降价而导致增值率下降进而获得税收减免所补偿。

【参考文献】

[1] 翟继光,张晓东.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8

关键词:房地产营销 校企合作 课堂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职教育永恒的命题。高职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和其他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更加强调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提出了政府、学校、企业三位一体进行高职办学的新方向,校企合作教学成了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教学改革方向之一。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与省内多家知名房地产企业开展了校企合作,各企业对校企合作教学积极性普遍较高,教学参与良好。企业参与教学的主要是该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房地产营销”,“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等。

本文以“房地产营销”课程为例,介绍校企合作教学的前后过程。

一、“房地产营销”课程在教学改革前的困境

“房地产营销”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核心课程,本课程在教授房地产营销基础理论的同时,帮助学生掌握房地产营销所需的必要技能。但该课程仅仅依靠课堂内的理论教学和少量情景模拟还是不够的,主要原因有:

1.学生在课堂内的课内实践效果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查与策划实训”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存在较多抄袭、怠工的现象;实践方案设计仍不够合理,且实践成果质量不能得到很好地检验。因为房地产营销”是一门软科学,学生实践成果质量缺乏客观有效的评价标准,更多的只能是从其文字组织、排版等表面形式上进行判断,不能做到深入判断学生的技能水平。

2.学生不太喜欢创造性思维活动,缺乏练习和实践的动力。本课程的实践技能更多的是在熟悉房地产营销环境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系列创造性思维,需通过文字、图形等进行恰当的表达。

面对教学困境,房产教研室在讨论研究后认为,只有设法从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引进企业项目并以企业的实践标准来衡量学生成果着手,才能有效解决上述难题。之所以如此思考,是因为房产教研室和省内多家知名企业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房产教研室为许多房产企业输送了大量的房地产专业人才,各企业对学生评教较高,义乌坐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设置了5万元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就是很好的证明。

二、校企合作开展“房地产营销”课程的教学举措

发挥校企双方各自的专业优势是校企合作教学的一个指导思想。“房地产营销”课程的实践教学主要有两部分构成:阶段性的课内实践及为期一周的停课实训――房地产市场调查与策划实训。合作教学举措有:

1.科学设置课内实践项目,增强实践项目的可操作性

课内实践是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掌握专业技能的一次课内练习。课内实践项目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会影响学生对营销技能的掌握程度。在校企合作教学前,本课程的课内实践项目有3个,经企业讨论后认为有必要再增加另外2个,以突出营销能力的培养,增加的两个分别是“房地产案场销售”和“房地产定价、调价”方案。对考核形式也做了改进,如“房地产促销方案”原本是上交电子稿的,改为上交纸质稿,纸质稿设计成具有固定格式的文本下发给学生,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拷贝抄袭以及让学生更深入思考促销方案的合理性。

为了让实践项目更加具体,教研室和企业商讨后认为选择广厦学院附近的某个具体楼盘并以此为对象开展实践效果会更好。因为该项目的营销环境是具体的,且学生对学校附件的区域环境比较熟悉,考虑问题时会更加仔细、合理。

在每一次课内实践指导开课前,校内专任教师都会和企业专家进行沟通,明确本次实践指导的任务和重点,协商制定成果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实践指导的教学质量。学生课内实践任务上交之后,企业专家也会分担少部分学生的成果评价任务。这些学生基本上是专业学习上比较优秀的尖子生。

2.创新课内实践指导方式,增加企业专家实践指导机会

新学期开始上课之前,“房地产营销”课程都会编制授课计划,在授课计划里要列明课内实践课的开设时间和地点。在编制授课计划时,校内专任教师会和企业专家联系,协商课内实践指导的大致安排,并由企业专家承担一定比例的实践指导课时。因为“房地产营销”是3节课连上的,每次实践指导企业专家一般承担2个课时,剩余1个课时由校内专任教师在企业专家指导的基础上完成。但有时在开设实践指导课的关口,发现企业专家工作比较忙,不能从外地赶到广厦学院过来,为了减少企业专家来校的时间,房产教研室采用了远程视频教学的方式,通过“好视通”视频会议软件,企业专家在办公室内就可以为身在广厦学院某机房的学生进行指导。指导过程中,学生和专家可以实时互动,也可以把实践成果当即传给企业专家,企业专家可以一对一指导交流,也可以将该学生的成果放置于机房的投影上再点评指导,让所有学生都能参与。远程视频实践指导在效果上可能没有专家来校指导那么好,但作为一种应急手段,也确实减少了专家来校时间,从而让学生有更多接受企业专家实践指导的机会。

3.设置停课实训激励环节,提升学生实践积极性

“房地产市场调查与策划实训”为期一周,期间其他所有课程都停课。该实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模拟营销策划公司给广厦学院附件某一楼盘制定营销策划方案,具体环节包括 “走访楼盘周边及现状了解”、“市场调研及报告撰写”、“楼盘营销策划操作实务与技巧讲座”、“营销策划方案PPT制作”、“PPT展示以及互动交流”、“撰写实训总结并上交资料”等几个环节。

在13房产1班的实训中,从行业实践出发,企业专家与校内教室共同设计了实践环节,并制定了成果评价标准。企业专家还具体参与了实训指导,包括讲座、策划方案PPT制作,以及学生汇报展示时现场打分和成果评价。值得一提的是,在和义乌坐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沟通后,将坐标奖学金的一部分专门划出来用于奖励本次实训先进小组,收到了良好效果。先进小组由企业专家和校内专任教师共同对各小组的调研报告和策划方案PPT的质量以及汇报时表现按一定权重打分后协商确定。

4.双管齐下,完善尖子生的培养

企业参与尖子生的培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布置具体任务让学生完成从而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二是通过竞赛指导,提升学生的实际问题应对能力。学生参与企业任务主要是在企业指导下参与东阳、义乌两地的房交会资料发放,完成现场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由企业用于企业经营。竞赛指导是由校内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完成的,如12房产1班的几名同学在“2013浙江省大中专学生市场营销大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就是校企合作指导的共同结果。

三、校企合作教学成果分析

“房地产营销”课程校企合作教学已实施了两年,但真正深入合作则是本次在13房产中实施的。整体上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可以从对学生的座谈会以及问卷调查中看出来。13房产1班期中教学检查显示,近80%的学生希望能开设更多的实践课,说明校企合作开展课内实践指导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也有多学生提到希望能多开设远程视频教学指导课,多接触企业信息。

房地产市场调查与策划实训后发放的30份调研问卷显示(2人一份):有29份认为跟企业合作以某具体楼盘为对象开展实训效果良好,认为坐标奖学金用于奖励实训的激励效果不错的有23份,并认为自己有比平时更努力和想获得坐标奖学金的分别有25和23份,共有20份问卷认为企业专家指导效果良好,另有20份认为企业支持力度较大。

另外,企业专家在实训成果打分以及策划方案汇报现场打分时多次表示,学生的专业素养很不错,很出乎他们的意料,有的还让他们感到“耳目一新”。

从以上调研结果和专家评语来看,校企合作开展“房地产营销”课程教学确实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学生反馈回来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校企教学衔接不够紧密,专家讲座和指导有时候会“跑题”;企业专家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繁忙等原因,教学准备不够充分,和教学计划有出入,指导过程简单、指导面不广等。另外尖子生培养上也存在参与实践项目困难,与学院校学生管理上存在冲突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只能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不断修改完善,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法。

四、结论

校企合作通过多方式、多手段开展““房地产营销””课程的实践教学,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并有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但校企合作教学也会产生一些新问题,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教学组织设计,做好校企衔接,才能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从而达成校企合作教学的真正初衷。

参考文献

[1] 张竞超.校企深度融合实现多方共赢[J].科技向导,2013年第05期

[2] 黄岩.职业教育中企业校区的发展策略[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12月,第12卷第6期

[3] 陈家颐,万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的动因与路径研究 [J].黑龙江高 教研究,2013(1)

[4]王松.基于制度变迁对我国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 [J].教育与职业,2013(3)

房地产营销方案范文9

摘 要 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缺钱”一直困扰着房地产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房地产信贷逐步收紧、上市房企重大资产重组或再融资方案一直搁浅。在此情况下,加快产品销售、加速回款成了回笼资金的重要措施。本文对房地产行业销售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的几点典型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 房地产 销售与收款 内部控制

一、加强房地产企业销售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权益融资、开发贷款、销售回款、建筑商垫资成为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几大资金来源。在当前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下,以权益融资、开发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日益艰难,建筑商垫资也会加大开发成本,所以房地产销售与回款成为项目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销售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也成为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中的重中之重。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中常见问题

(一)市场变化预测不准确、销售政策与策略运用不当、销售渠道管理不当。房地产销售过程时间跨度大、周期长,是其他商品销售过程中所罕见的。从获得土地使用权时起,直至楼房建成竣工交房,整个房地产建设过程中每个时间都是销售时间。部分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建设前没有做好市场预判,没有做好客户定位工作,盲目拿地,产品设计闭门造车,营销推盘策略失当,导致无法积累有效客户,进而导致开盘失败。部分房地产企业价格策略运用不当,同一产品价格前高后低,导致老客户满意度降低,影响楼盘销售。部分房地产企业推盘策略运用失当,销售初期将适销产品全部或大部分销售完毕,推盘节奏失衡,没有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推广策略脱离了项目及产品实际情况,导致销售费用的投入产出比降低,使销售费用的投入收效甚微。部分房地产企业销售渠道管理不当,没有结合项目与产品的实际情况选择策划公司及公司,使销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房地产企业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及时准确,产生销售合同违约风险。部分房地产企业制定销售合同文本时,销售部门与运营部门、设计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合同中的交房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符,交付的产品与销售合同中的承诺或附图不符,导致客户投诉赔款乃至引发诉讼。另外,部分房地产企业设计部门没有得到营销部门的市场反馈,或对反馈的信息理解有误,导致设计的产品与市场需求脱节。

(三)房地产销售过程存在舞弊行为,导致企业利益受损。部分房地产企业定价标准及折扣政策控制形同虚设,审批手续不健全,存在越权审批行为。退房及更名业务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容易造成内部员工与外部人员勾结进行炒房投机活动,影响公司声誉。在销售房源控制管理过程中,利用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可能导致部分优势房源被内部人保留不推出销售,从而使得公司利益受损,此种行为还存在政府管制风险,目前很多地方都已实现网上公示,凡未定义为保留房的,网上显示为可售状态的房屋,开发企业不得拒售,如果由于内部人保留导致被投诉很可能产生政府管控风险。营销费用管理不善,没有按权责进行采购及审批,使内部人员利用制度缺陷进行牟利。

(四)房地产销售回款不力。绝大部分开发商采取先认筹后交纳定金及房款签约的模式进行销售。房地产客户一般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的形式支付房款。部分房地产企业片面追求认筹额及签约额指标而忽视了销售回款率。有的房地产企业没有明确的分期付款政策,为追求签约率,对客户赊销的审批比较随意。部分客户交完认筹金或定金后迟迟不来签约,占用了销售资源的同时影响资金回笼。部分房地产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权责不明确,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信息不沟通,应收账款的会计监督相当薄弱,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或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财务部门及销售部门没有专人负责对应收账款定期、定向的清欠,没有专人负责与按揭银行对接督促放款,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定期清查制度。部分房地产企业的房源销售给内部员工及公司关系户,对此部分客户的房款催缴不力。

(五)销售收款环节内部控制形同虚设。部分房地产企业销售收银员由销售部门人员担任,财务部没有进行监督,或由财务部出纳兼任销售收银员,没有明确的稽核机制。部分房地产企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客户房款。收取其他人代购房人支付的房款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而导致诉讼。收款环节与签约环节没有充分信息沟通,客户可能携带大量现金购房而产生资产安全风险。收款环节缺乏稽核制度或执行不严,而产生收银员截留资金的舞弊风险。

三、完善房地产销售与收款环节内控的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应该在企业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根据项目投资决策所确定的经营指标,以市场调研、土地价值、项目价值等方面的客观分析为基础,对项目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项目开发计划、经营目标(成本、财务)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形成项目策划报告,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权责最终由决策层审批后,向下指导设计、工程、营销、成本管理等工作,使各部门各环节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房地产企业应按照招投标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甄选策划公司及销售公司,这两个合同的价款可能与工程、设计合同相比非常低,但合同的性质非常重要,属于企业重大业务与事项,需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销售部门应根据项目策划报告在策划公司与公司的协助下编制完善项目营销总案、年度营销推广总案并按照流程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上述合同及方案按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原则,由营销部编制,主管营销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审核,最后由管理层集体决策审批,使各项业务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防止短视行为,损害企业整体利益。

(二)销售部门作为销售风险管理的主导部门和责任部门,应根据已审批流程规定,严格把控各种形式(宣传推广、现场展示、销售口述、合同文本等)的销售承诺,符合产品交付条件及法律法规要求;对销售环节及交付前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客户投诉隐患问题进行审核检查,预防并消除潜在风险。销售用图、交楼标准、社区规划模型需由设计部最终审核确认。销售部部应与设计部、项目管理部会稿,拟定《项目购买风险提示》,在销售现场公示,或在签订合同时请客户签署,与合同存档;

应成立销售风险检查工作小组,小组主要由销售部、项目管理部、项目设计经理、法务人员组成,项目开盘前、交付前需必须进行风险检查,检查中发现可能引起销售风险、延期交付、严重质量/交付问题等重大客户投诉风险的,销售部需制定预案,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三)销售相关的重要合同、营销总案、年度推广总案、价格方案、折扣方案等按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原则,由营销部编制,主管营销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审核,最后由管理层集体决策审批。防止短视行为,损害企业整体利益,使各项业务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销售费用应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按权责审批。

(四)应把销售回款率(额)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并加大权重,与公司签约时,佣金必须以回款额作为计提基数。售房合同中应明确收款条款。销售部、营销部、公司应分别建立销售台账及应收账款台账,台账中除常规内容外,还需包括认筹后未转定金,缴纳定金后未签约的客户。按揭银行的选择应引入竞争机制,应优先选择利于销售、放款快的银行合作。财务部及销售部应关注公司与按揭银行工作对接情况,有问题随时协调,防止扯皮。交房前应关注客户是否已经缴纳全部房款及相关费用,对未全部缴纳相关费用的客户,按合同约定,原则上不交房。对恶意拖欠房款的,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及违约金并提请诉讼或仲裁。

(五)收款员无论是由财务人员还是销售内勤担当,财务部都必须履行培训及监控职责。财务部应协同销售部、法务部联合起草销售收款及结算的细则,明确签约、收款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对所有销售人员、收银员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避免法律风险。销售会计需对每日收取的款项进行稽核,同时关注销售价格是否按照经审批后的价格执行、销售折扣是否按权责进行审批,防止款项错漏及文档缺失。

总之,现阶段房地产行业销售是“龙头”,资金是“血液”,销售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是防范“龙头”跑偏、“血液”流失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