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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06-25 06:10:58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1

1.1倒挂往来不入“收入账”,随意调剂收入

这是房地产企业最常用的偷逃税手法。主要表现为:一是将预收购房款或当期售房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作为调节利润多少的工具,不及时结转收入,不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收到银行按揭款时,长期挂在“预收账款”等往来账上,不入“销售收入”账,推迟纳税;三是对外投资分回的收益,账务处理上挂在“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不入“投资收益”账,逃缴企业所得税。

1.2税前扣除项目不真实,虚列或高估成本

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发票监管的漏洞,抬高建筑成本,减少应税所得;二是不按项目设立成本明细,将完工与未完工的项目成本混在一起,造成完工项目成本虚增,导致企业账面亏损或隐瞒巨额利润;三是在进行道路铺设、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时,设法高估配套工程成本及其相关费用;四是人为地将开发项目中的自用部分成本缩水,扩大用于销售部分的成本,以减少销售部分的营业利润,逃避相关税收;五是多列利息支出和预提费用,隐瞒实际利润额。

1.3以房抵债、抵费用或弄虚作假不计销售收入,偷逃相关税收

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商品房抵顶银行借款本息;抵顶应分配给投资方的利润;抵顶应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款;抵顶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等相关债务,直接计入往来科目。二是以商品房抵顶应支付的广告费用、电力费用等支出,不计销售收入。三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开具假发票,少计收入或减少应税所得额。

1.4以代收账款或其他名义为由不按规定申报纳税,偷逃税款

主要表现为:一是代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企业收取的费用,如煤气管网费、市政建设费、邮电通讯配套费、房屋交易费、水电增容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电缆安装费、绿化费等。企业往往以代收款项全部付给了委托单位为由,在财务处理上不计收入或直接冲减开发成本,导致营业额减少,偷逃相关税收;二是利用关联关系,非法转移利润;三是自建房屋销售或出租,取得收入不入收入账;四是以工程尚未决算,收入、成本无法准确反映为由,不申报纳税;五是伪造审批手续,假借“委托开发”、“合作建房”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名义,骗取税收优惠等,也都是房地产业偷逃税常用的主要手法。

2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透视

2.1从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来看

虽然房地产业实现的各项税收不管是分税种,还是收入总量以及收入结构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都是由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管理得到强化,成为房地产业税收增长的强大动力得来的,但进一步深层次地分析必将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涉税信息失真,计税依据可信度小,导致房地产税收大量流失;二是纳税人申报意识和申报质量不高。销售收入不实、成本虚列、费用列支不合理,隐瞒、虚报成交价的现象突出;三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投资结构单一,后劲不足;四是税制改革不彻底,制约了房地产业税收可持续增长的规模。

2.2从房地产业纳税人来看

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铤而走险。利益是柄双刃剑,具有腐蚀性,过度地追求往往产生非理性的偷逃税行为。如果偷逃税不被发现,必然大赚一笔,即使被发现了、查处了,也只是补足税款,缴纳少量的罚款和滞纳金而已。收益与成本的巨大反差,助长了部分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的主观故意,并且房地产业所特有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的特点又给偷逃税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一些房地产企业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违法犯罪为代价,在申报纳税、拖欠税款、延迟纳税、偷逃税上大做文章。

2.3从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为来看

政府及部门处于转型时期,为了谋求“地方和部门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当地政府在招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附加一些配套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税费上做出允诺或让步。一方面任意减免地方性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另一方面要求税务部门提供税收“优惠”,支持地方房地产业的发展;二是由于房地产业在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密切”。在纳税上企业总想寻求政府“庇护”,而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也认为企业与税务部门都是自己的两个“钱口袋”,企业发展与税收增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想法影响了税务部门的公正执法;三是在土地管理上呈现两个相反趋势,一方面为了招商引资,各类开发区纷纷以低价甚至免费出让土地,另一方面,为获取资金,政府设法高价出售经营性用地。有人认为房地产是城市的小金库一点也不为过,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大肆开通相关收费,据有关资料统计,一般情况下仅土地出让金就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相反的趋势形成相同的结果,即牺牲国家利益,政府从中得到更多的收益,地方政府在看重并依靠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企业的偷逃税行为淡然视之,造成房地产业税收大量流失。

2.4从地税部门自身来看

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这些部门都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房地产开发信息。一是由于税务部门与这些行政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制度,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给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偷逃税的机会。二是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税务部门限于人力、物力,建筑安装购进的各种材料来源、数量和价格难以查实;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数量、价格和销售进度难以摸清;银行对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支付时间和数额难以掌握的现象十分突出,增加了遏制房地产业偷逃税行为的难度。三是受各种因素的干扰,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偷逃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助长了偷逃税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3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3.1加强部门配合,实现税收管理的社会化

密切与计委、建委、土地、规划、房产、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涉税资料。从计委、建委收集经济适用房、旧房改造等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开发许可等情况;从规划局收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调整等情况;从房管局收集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进度、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许可证发放、房地产产权出租、转让、变更等情况;从房改办、房地产交易(招标)中心等部门收集各种形式的联建、集资、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资料,搭建信息交流整合平台,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协税护税网络和社会监控网络。

3.2强化管理措施,实现税收征管规范化

具体规范包括:①规范加强“可售商品房面积”的审核,通过落实已竣工验收的开发项目实际“可售商品房面积”的真实情况,掌握能够给企业带来效益的商品房数量;②规范和加强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核实审核对象的收入情况、销售单价、结算方式;③规范和加强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审核主要成本项目的真实情况,落实已结转经营成本的正确性;④规范加强成本和收入的配比性审核,验证成本和收入的配比程度,核实成本或收入的真实性;⑤规范和加强期间费用的审核,确认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⑥规范和加强投资收益的审核,确认投资属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还是转让收益;转让收益的计算是否正确等,通过审核,根据税法规定做出补税处理,构成偷税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3加大稽查力度,实现税收治理法制化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如下方法:①销售成本率及利润率配比法。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成本率或利润率为依据,配比当期销售成本或利润,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已售房总成本÷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当期实际销售收入;②当期销售收入比重配比法。以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为依据,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已售房总成本;③单位成本配比法。以可售房单位成本为依据,得出已售房总成本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可售房总成本÷可售房完工面积)×已售房合同总面积÷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当期实际销售收入。④分项目单位数量配比法。以已售房总面积占可售房完工面积的比重为依据,得出已售房总成本,再按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已售房总面积÷可售房完工面积)×100%×可售房总成本]×(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注:前两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房全部完工并全部订立销售合同,款未全部收回时的计算。后两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房全部完工而部份未销售;已售商品房全部订立销售合同,但款未全部收回时的计算)。二是要对稽查案件的检查质量实行跟踪抽查。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将所有的偷税案件办成“铁案”。三是要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税款拖欠不缴的房地产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如房地产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预计收入的利润率不低于15%)计算出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进行结算调整。按此规定,房地产企业想延迟纳税,利用申报亏损躲避税收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了,这就给税务稽查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要对大案、要案严格按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要完善投诉举报网络,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偷逃税者,形成综合治理局面。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2

一、计划概要

针对枣阳光彩产业城一期标铺、家居大卖场、小商品城20xx年需回款3亿元的销售目标,制定如下市场分析及销售计划。

二、机会与问题分析

项目以百盟集团为背景,拥有充足的商业支持力以及丰富的专业市场运作经验。也得到了市场和枣阳人民的一致认可,这点从第一次开盘能达到1400多组认筹中就足以证明。

1.机会与挑战分析

基于襄阳百盟的影响力,枣阳人民对百盟是抱有很大希望、对于百盟产业城的顺利开业也是充满期待的。但由于几年来,XX市先后出现枣阳万象城、汉城等模仿百盟的商业模式先后面世,带走了一批投资户及自营户,但由于他们的不专业、不负责任,也伤害了一批投资户及自营户。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回客户的信心,然他们重新回到百盟的怀抱。

2.优势与劣势分析

枣阳百盟光彩产业城从地段、规模、规划、物流、仓储、办公配套以及政府支持力无论是枣阳还是襄阳,甚至武汉都是独一无二的。但目前在项目整体包装、推广上面,并没有将项目本身大气、航母般的气势诠释出来。对于一个近百万方的超大项目,几个板块同时启动,无论是规划、施工、宣传、策划、人员等都是极大的挑战。在3个多月,103天的时间内完成3亿元的回款不是问题,但目前市场的预热、形象的出街、沙盘模型的制作、各媒体资源的确定、蓄客、各种政策的制定及人员等等工作都没有启动,要完成3亿元回款的目标,在目前看来,困难是巨大的。

3.问题分析

截止到今天,总共认筹112组,离10月28日开盘仅有33天时间,按现在平均每天3、4组的来访量,到10月28日可增加105组新客户来访。70%成交率,可增加74组认筹。加上之前的累计认筹189组。认筹全部认筹也才增加105组认筹,按照70%的转筹率,可完成实际成交132组,50万/套,开盘可完成6598万销售额。这是经过半年时间的准备才达到成绩。如果想在短短3个月时间时间完成近5个亿的销售额,3个亿的实际回款,按目前的来电及来访量显然是不行的。完成的开盘商业地产一般都遵循“销售未动,招商先行”的原则,目前已经签订的商户也是投资客以及自营客比较关心的。公布已进驻的商户信息,不管是对招商、还是对销售,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目标

1.财务目标

一期标铺、小商品城、家居大卖场年内完成销售额5亿元,完成回款3亿元

2.市场营销目标

一期标铺剩余可售近500套,全部销售可完成2.5亿元销售额,可完成实际回款1.5亿元。小商品城以及家居大卖场两个板块须完成2.5亿元销售额,完成实际回款1.5亿元。反推成交套数为1000户,完成认筹1428组,完成来访2040组,按103天的周期,平均每天接待新客户来访20组。分为三个卖场同时接待,每个卖场每天接待新客户来访7组。

四、市场营销策略

目标市场:XX市高收入家庭、个体户、公务员,年龄在35--55岁之间。 产品定位:低风险、低投入、高回报纯商业地产投资项目。价格:价格稍高于市场水平。

配销渠道:

1、通过专业广告公司,对项目整体进行从新包装(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海报、楼书、宣传单张、折页、纸杯、手提袋等等)销售物料的设计制作。

2、通过专业的商业策划公司,对项目定位、推广、营销、各类宣传活动的方案的制定。

3、成立一支精英的销售及招商团队,招商与销售相结合,客户资源利用最大化。

4、服务:提供全面的商业物业管理。

广告:

1、针对10月28日一期标铺的开盘,设计一套新的广告画面及文案,着重宣传超大的商业航母,给客户提供最大的商业保障。

2、针对即将面的家居大卖场和小商品城,设计一套品牌型的广告画面,在逐步更换主题卖场、炒作、认筹、开盘等画面。

五、行动方案

1、10月10日前完成商业策划公司及广告公司的签订。

2、10月10日前完城各媒体资源的整合及筛选

3、10月18日前完成第一批广告画面的设计并制作

4、10月18日前分别完成家居大卖场及小商品城人员到岗经理及以上级别2人,销售及相关人员6人,共计18人。

5、10月20日前家居大卖场、小商品城接待点完成装修以及前期销售物料及道具,交付使用,开始进入前期蓄客期

6、10月30日家居大卖场或小商品城开始接受客户诚意登记(认筹)。

7、11月中下旬视认筹情况确定时间开盘

8、12月上旬家居大卖场或小商品城开始接受客户诚意登记(认筹)。

9、20xx年1月中下旬视认筹情况确定时间开盘

10、11月10日前,一期标铺开始诚意登记

11、12月30日前,一期标铺视认筹情况确定时间开盘

六、控制

按照以上行动计划,每个月都有一次开盘活动。推出的产品过于可能对于自营户有区别,但对于投资户,几乎是一致的的。要想每个板块都能完成开盘的销售任务,且不至于让客户无所适从,我们只能制造产品的差异化,尽量填补不同客群的不同投资需求。

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二)

本工作计划包括宗旨、目标、工作开展计划和计划评估总结,日计划,等五部分。

一. 宗旨

本计划是,完成销售指标100万和达到小组增员10人。制定本计划的宗旨是确保完成指标、实现目标。

二. 目标

1. 全面、较深入地掌握我们“产品”地段优势并做到应用自如。

2. 根据自己以前所了解的和从其他途径搜索到的信息,搜集客户信息1000个。

3. 锁定有意向客户30家。

4. 力争完成销售指标

三. 工作开展计划

众所周知,现代房产销售的竞争,就是服务的竞争。服务分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而我们房产销售也是一种“服务“,所以前期工作即就是售前服务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正是因为如此,我的工作开展计划也是围绕“售前服务”来进行。

1.多渠道广泛地收集客户资料,并做初步分析后录入,在持续的信息录入过程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使自己在对房产销售特点掌握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入体会,做到在客户面前应用自如、对答如流。

2.对有意向的客户尽可能多地提供服务(比如根据其需要及时通知房原和价格等信息),目的让客户了解房源和价格,在此基础上,与客户进行互动沟通。

其次给客户一种无形的压力,比如:房源紧张,价格要上涨,等。挑起其购买欲望.

3.在用电话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实时掌握其心理动态,并可根据这些将客户分类。

4.在交流的过程中,锁定有意向的客户,并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沟通,在客户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希望进一步了解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面谈。

5.在面谈之前要做好各种充分准备,做到对房源,面积,单价等了如指掌。

6..对每次面谈后的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向上级汇报,听取领导的看法。克服困难、调整心态、继续战斗。

7.在总结和摸索中前进。

四. 计划评估总结

在一个月后,要对该月的工作成果、计划执行情况做一次评估,总结得失,为下个月的工作开展做准备。

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三)

在已过去的20xx年里,做为一名房产销售人员,我所在的销售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提前完成了全年的销售任务。这一年全球的经济危机蔓延,房地产市场大落大起,整个销售团队经历了房地产市场从惨淡到火爆的过程。准备明年在中国经济复苏和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背景下,销售工作将充满了机遇和挑战。现制定20xx年房地产销售个人工作计划。

一、加强自身业务能力训练。在20xx年的房产销售工作中,我将加强自己在专业技能上的训练,为实现20xx年的销售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行销售技巧为主的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确保自己在20xx年的销售工作中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团结积极的工作热情。

二、密切关注国内经济及政策走向。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仔细研究国内及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为销售策略决策提供依据。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政策,对20xx年的市场到底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政府是否还会继续出台调控政策,应该如何应对以确保实现20xx年的销售任务,是我必须关注和加以研究的工作。

三、分析可售产品,制定销售计划、目标及执行方案。我在20xx年的房产销售工作重点是***公寓,我将仔细分析可售产品的特性,挖掘产品卖点,结合对市场同类产品的研究,为不同的产品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计划和任务目标及详细的执行方案。

四、针对不同的销售产品,确定不同的目标客户群,研究实施切实有效的销售方法。我将结合20xx年的销售经验及对可售产品的了解,仔细分析找出有效的目标客户群。我将通过对工作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总结归纳出完善高效的销售方法。

五、贯彻落实集团要求,力保销售任务圆满达成。我将按计划认真执行销售方案,根据销售情况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计划,修正销售执行方案。定期对阶段性销售工作进行总结

,对于突然变化的市场情况,做好预案,全力确保完成销售任务。

六、针对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不断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为完成销售任务提供保障。明年的可售产品中商铺的所占的比重较大,这就要求我要具更高的专业知识做保障,我将在部门经理与同事的帮助下,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使销售工作达到销售商铺的要求,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四)

转眼之间又要进入新的一年—20xx年了,新年要有新气象,在总结过去的同时我们要对新的一年一个好的计划.我是一个从事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的工作人员,很多方面都要有一定的要求,这样才能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也对自己制定了房地产销售部个人工作计划,相信我会做得更好。

20xx年是我们××地产公司发展非常重要的一年,对于一个刚刚踏入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新人来说,也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的开始的一年。为了我要调整工作心态、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并做好厂房中介的工作。为此,在厂房部的朱、郭两位同事的热心帮助下,我逐步认识本部门的基本业务工作,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目前各方面的不足,为了尽快的成长为一名职业经纪人,我订立了以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基本业务工作。作为一位新员工,本人通过对此业务的接触,使我对公司的业务有了更好地了解,但距离还差得很远。这对于业务员来讲是一大缺陷,希望公司以后有时间能定期为新员工组织学习和培训,以便于工作起来更加得心顺手。

1、在第一季度,以业务学习为主,由于我们公司正值开张期.间,部门的计划制定还未完成,节后还会处于一个市场低潮期,我会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补充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公司得规章制度,与公司人员充分认识合作;通过到周边镇区工业园实地扫盘,以期找到新的盘源和了解镇区工业厂房情况;通过上网,电话,陌生人拜访多种方式联系客户,加紧联络客户感情,到以期组成一个强大的客户群体。

2、在第二季度的时候,公司已正式走上轨道,工业厂房市场会迎来一个小小的高峰期,在对业务有了一定了解熟悉得情况下,我会努力争取尽快开单,从而正式转正成为我们公司的员工。并与朱、郭两经理一起培训新加入的员工,让厂房部早日成长起来。

3、第三季度的“十一”“中秋”双节,并且,随着我公司铺设数量的增加,一些规模较大的客户就可以逐步渗入进来了,为年底的厂房市场大战做好充分的准备。此时我会伙同公司其他员工竭尽全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做出努力。

4、年底的工作是一年当中的顶峰时期,加之我们一年的厂房推界、客户推广,我相信是我们厂房部最热火朝天的时间。我们部门会充分的根据实际情况、时间特点去做好客户开发工作,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节我部的工作思路。争取把厂房工作业绩做到最大化!

二、制订学习计划。做房地产市场中介是需要根据市场不停的变化局面,不断调整经营思路的工作,学习对于业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业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业务方面的生命力。我会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工业知识、营销知识、部门管理等相关厂房的知识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这方面还希望公司给与我们业务人员支持)。

三、 加强自己思想建设,增强全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团队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我将尽我最大的能力减轻领导的压力。

以上,是我对20xx年的工作计划,可能还很不成熟,希望领导指正。火车跑的快还靠车头带,我希望得到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帮助。展望20xx年,我会更加努力、认真负责的去对待每一个业务,也力争赢的机会去寻求更多的客户,争取更多的单,完善厂房部门的工作。相信自己会完成新的任务,能迎接20xx年新的挑战。

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五)

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与各职能部门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标,具体如下:

1、近期完成桂花苑1#~3#楼的验收工作;

2、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御龙湾1#、2#、5#、6#、7#、8#、9#、10#楼能够在年底前竣工验收,并在绿化等配套工程完成的情况下交付使用;3#楼酒店完成全部土建工作;

3、树立乐富强品牌形象,处理好阳

光花园、桂花苑的客户投诉、维修问题,尽可能的使客户满意。

工作建议:

1、加强品牌及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管理包括成本控制、质量管理、进度控制、供应商管理和投资管理,也包括营销管理、品牌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经过这次全球经济振荡,只有牢牢夯实品牌基础并有一支拼搏进取、反应灵敏和快捷的反应系统,才能更快的走出当前的危机。

2、加强人员培训与学习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对人员进行培养,造就一支精管理、懂技术、善经营、高素质的团队,力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采取创造性的激励办法对人员进行考评,给员工创造各种锻炼和学习机会。

随着全国经济情况的好转局势,我们公司正迈着坚实的步伐,推行不断满足顾客要求并超越顾客的期望理念并建立顾客服务程序,以人为本,关注并认真落实顾客各阶段的需求思想,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管理平台,公司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开发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面对公司发展,工程部将积极推进以项目精细管理为核心的工作体制,将“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结果融入到项目管理中。展望未来,工程部人员正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十足的信心去迎接公司更新的发展与挑战。

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六)

一、 环境分析

1、区域环境

项目位于南部新城三栋数码工业园内,周边主要为工厂,人群较为密集,区域未来发展看好。

2、居住环境

项目所处为工业区,交通存在一定缺陷,生活配套不完善。

3、商业环境

三栋数码工业园区正在高速发展,周边工厂大部分为效益良好的知名企业,未来,工业区将得到持续良好发展,人群和商业配套将迅速增长。

4、竞争环境

区域内目前周围尚未有同类可比性产品竞争,优势突出。

二、 swot分析

1、优势

(1) 房型全部为小户型,并带装修出售,即买即住即租;

(2) 整体总价低,对一般工厂管理层有巨大吸引力;

(3) 位于工业区内,人口密度大,投资价值明显;

(4) 在工业区可属高档公寓,租赁市场前景良好,对投资者有足够吸引力。

2、劣势

(1) 无法按揭,导致非常多年轻购房族客户流失;

(2) 小产权房无证,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购买信心;

(3) 区域相对偏僻,生活、商业配套尚不完善;

(4) 消费者传达率不高,缺乏知名度,应加强目标人群的针对性宣传。

3、机会

(1) 周边工厂均为效益、福利待遇较良好的企业,使得工业人群收入逐步提高,

购买力得到有效的提高;

(2) 当前区域内尚无可竞争楼盘,这就为本案提供了契机。

(3) 无需缴纳相关税费,不计入房产数量,不受调控影响;

4、威胁

(1) 项目所处环境相对偏远,客源局限性非常大;

(2) 工业人群虽多,但对购房有能力者相对较少;

(3) 虽无同类产品威胁,但项目本身缺乏个性,导致一定程度上的客户流失。

三、 目标购房人群

1、35-60岁之间经济富裕有投资意识或习惯的投资者;

2、月入3000以上有购房需求的周边工厂员工;

3、周边有特殊需求的企业主或部分有需要改善高管待遇的企业主;

4、少量周边有购房需求的村民。

四、 营销阻碍与对策

1、阻碍

(1)朝向差、背阴的单位较难消化;

(2)知名度推广欠缺,日看房人较少;

(3)销售渠道局限。

2、对策

(1)结合元旦促销,将部分朝向差、背阴的单位作出足够吸引力的让利,作为特价限时限量单位发售,引爆住宅销售热点,带旺其他单位,促进销售。

(2)制订针对性宣传,加强知名度,以广告炒作带动销售;

(3)利用公司优势,同时将放盘给中介公司,借此多一种宣传以及销售途径。

五、 营销推广方法

考虑到项目投入、总价等方面相对比较低,不适合投入大量宣传费用的原则,同时结合元旦,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三种主要的针对性营销推广方法:

1、短信营销

短信作为最直接的营销方法之一,长期以来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

。发送前最好加入周边工厂管理层、企业主以及来访过的客人电话,直接将优惠信息及楼盘信息传递给目标客户。

短信内容:元旦促销限时钜惠

接收人群:周边企业主、管理层、投资者

2、dm单直投

传统的派单模式虽然局限性较强,但是对区域的宣传是最到位的。 dm单内容:元旦促销限时钜惠,团购优惠活动接收人群:周边企业主、管理层、村民、商铺店主。

备注:加入团购优惠内容,主要是考虑到dm单的局限性,借团购之名行宣传之实,借有意识投资的人带动更多有潜藏投资欲望的客户。

3、媒体投放

选择最佳的投放媒体,才能创造最佳的宣传效果,媒体投放

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七)

一、 20xx年度存量解读

依照公司的销售要求,结合目前经济环境与房地产销售工作计划楼市近况,xx新城在15年度主要面临残酷的市场环境与项目整个区域地段弱势的两个重大问题,同时加上前期项目的众多问题,销售任务的完成将变得更加困难。目前剩余商品房(商铺+住宅)情况

商住楼住宅剩余 119套 合计面积:13916㎡ 均价:1950元/㎡ 共计:2700万

商铺剩余面积 7585.87㎡

均价:4100元 共计:3110万

公寓楼住宅剩余 183套 合计面积:24942㎡ 均价:2500元 共计:6235万

商铺剩余面积 3578.83

均价:4100元 共计:1460万

合计:住宅:302套 面积:38858㎡ 总金额:8935万

商铺:面积11164.7㎡ 总金额:4570万

二、20xx年度目标解读

我司在市场的黄金时间,推出商铺的总体量为8271㎡,到目前为止,在将近1年办的时间内完成销售680㎡,占总推出体量的8.2%。15年度商铺部分要完成销售任务指标必须具备2个条件:

1、前提:15年度市场能迅速回暖,项目及加工区能初步具备雏形,让市场看到希望与信心,商铺部分的销售将有望突破。

2、靠大量增加商铺部分广告推广及招商费用进行销售推广(正常这种体量的商铺推广在所需的广告及招商费用上是普通住宅的2-3,一般为总销售额的3—5%)。

考虑到目前市场前提未能具备的情况下,靠大量投入广告成本来进行商铺推广,将存在极大的风险。建议在15年度商铺部分不能作为项目推广的重点,只能尽量利用目前现有的社会资源来达成销售,非常乐观的估计,如能完成总体量的15%,预计销售金额700万,已是相当大的突破。工作计划

综上所述,15年度集团任务必须主要靠住宅推广来完成。而目前住宅总剩余销售金额为8935万,因此要完成任务目标必须建立在二期开发的基础上,否则必须重新衡量。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3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之所以勇敢地站在这个讲台上,是基于自己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我具备清正廉洁、诚信为本的优良品质,这是前提。我信奉诚实、严于律已的处世之道,多年的销售管理工作经历使我养成了为人正派、严以律已的优良品质,具备了成为一名部门领导者的前提条件。

第二,我具备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这是基础。从入司工作那天起,我就时刻以高标准来鞭策、激励自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无论什么工作,干就要干得最好,我自信自己的能力,任何工作,只要努力奋斗,我就一定能成功!多年来,我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带领的销售处同事们勤学善思,接受新生事物快,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较强,从1999年起,我们与各级领导共同策划,创新营销手段,在设计上我们在怀化首家设计错层式住宅,成功地推出了住宅项目——世纪花园及公司首个商业项目——银河电脑城,通过此两个项目成功地推出,大大地提升了__这一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为公司的后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及品牌保障。

第三,我具备从事部门管理和部门领导的知识和能力,这是关键。大家知道,本次我竞聘的房产事业部副总监,主管的是房产公司的销售工作。因此我自信这一关键中我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是我系统学习了房地产销售管理知识。我是公司目前首位获得“全国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员工,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掌握了系统的销售管理理论知识。

二是我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中层管理经验。我做过销售员,熟悉销售流程;做过销售处主任,主持并参与了公司不同阶段不同项目的前期定位及营销策划工作;2005年4月至7月,在房产事业部总监休假期间,本人过总监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产、供、销全过程的管理方法,学会了站在全局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

2000年,由本人主持销售的第一个商业项目——银河电脑城,通过成功的招商工作,销售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于2001年顺利开业,她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9年——2002年,曾连续3年获得销售处个人销售第一名;

2001年,本人所带领的销售处获取了全省房产销量第一、销售额第三的好成绩;

2002年,本人领导的销售部门,在世纪花园7#楼开盘当天即取得了85的销售率,创下了__乃至于怀化房地产界的销售奇迹;

2003年,本人在×××项目负责项目营销工作,由于项目扎实的前期工作,为冷江项目后期的良好销售打下了坚实基础;

2005年4月至今,本人担任房产事业部总监助理、湖天一色项目总监兼任营销一处主任期间,由本人筹划、主持的金滩春天、湖天__商业广场、世纪花园南苑楼、世纪体育用品中心、湖天一色酒店式产权公寓等多个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我知道,过去的十二年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房产事业部还存在有以下几点不足:

1、营销渠道开发的比较窄,没有形成网络,与竞争对手相比没有绝对优势。

2、置业顾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3、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还有待于提高。

如果我能够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在这次竞聘中能有幸当选的话,我将会在总监的带领下,牢记“一个原则”,实现“两个转变”,抓好“五项工作”。

牢记“一个原则”。就是当好参谋助手,服从集体决议和上级领导决策。在工作中,我将尊重总监的核心地位,同时要主动为总监献计献策,真正为总监当好参谋助手。

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实现自

身角色的转变,即由一名中层干部和具体项目管理工作者向组织领导者角色转变。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与全体员工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二是实现思维方式的转变,即从“正确地做事”的思维方式向“做正确的事”、主动开拓工作新局面的思维方式转变。围绕销售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有安排,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五项工作”。首先要优化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优化的前提是对现有流程进行梳理整顿,做到标准化。有效的运作流程应该包括了岗位责任、权限配置、信息传递通道、业务流程、决策机制等,实际上是规范化的内部运作机制。主要是规范目前总台的工作流程、交房流程、项目运作流程等,加大执行力度。

第二提升员工的工作意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要从分析员工的需求层次开始,员工的满意度可以从文化氛围、成长空间、收入水平、福利环境等几个方面去测量。我们要做的工作实际上也就是三点:建立健全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三开拓发展。我们要从发展入手,拓宽销售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第四提升服务。树立以客户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经营理念。

1、在房产事业部中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先是对房产事业部全员进行礼仪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考核,使全员掌握基本的礼仪规范;其次是对总台及置业顾问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房产事业部各形象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改变服务观念,提升公司形象,力争让每一个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要处理好重大投诉事件。每一次投诉,都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鞭策,一定要按照公司的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不躲避、不推诿。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五加强管理。没有科学的管理企业就不会有生机,不会有活力。因此,要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培训计划,加强纪律监督,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考核力度。使每个员工都做到纪律严明,形象良好,谈吐适度,为公司创造更加完美的形象,使房产事业部成为一个更加团结,更具战斗力的一个集体。

“空谈误事,实干兴邦”。我虽然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搏大精深的施政纲领。但我深知事业如山,同时我也清楚自己还有不适应这个职位的另一面。但我相信有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的帮助、支持和配合,我有信心、有能力出色地做好这项工作,当好房产事业部的副总监。

坦诚地说,我关注竞聘结果,渴望参与成功。但我更重视参与的过程,因为对于我来说,参与的过程有时可能比结果更为重要。我想无论竞聘成功与否,都不会改变我对事业的执著,更不会改变我对在座各位的尊重与热爱。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4

税务稽查、管理对策

一、我市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动向

目前,我市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企业有1083个,其中××市区774个,市直属企业144个。正常运行的公司约有60-70家。从调查分析的情况看,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有以下几个趋势。

(一)私有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成为该行业的主流。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责任居多,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80%左右。非国有企业的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较低,主观偷税和非故意偷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二)市区内房地产开发的重心转移。主要转向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大中型工业企业、院校搬迁等方面,而且时间和项目比较集中。

(三)新项目开发地向市区边缘转移。主要表现为由市中心向市区边缘、由大城市向小城市发展。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相关规定的不断规范,我市原有易开发资源萎缩,现有的可开发资源多集中在旧城改造项目中,由于开发成本过高,关系错综复杂,相当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始选择地价相对便宜的城乡结合部或经济较发达,有卖点但房地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的小城市、县级市的区域,谋求进一步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

(一)项目运作的程序

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会计核算特点:

1、收入核算

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2、开发成本核算

(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

(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

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三)税金的计算特点

房地产企业在税金计算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有:

1、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或预收定金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月末按“预收帐款”贷方发生额的5%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对出租开发产品的出租收入,按5%交纳营业税,同时按规定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或房产税。

2、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及缴纳情况

根据国税发【2003】83号文规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不低于15%)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在进行结算调整。

三、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及分析

(一)隐匿收入

1、“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滞后。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帐款”或“其他应付帐款”科目中长期挂帐不作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的延缓销售收入实现,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

2、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销售面积不属于企业纳税申报中必须填写的内容,但该数据却能直接及时反映出企业销售的进度,为初步估算销售收入实现的状况提供依据。所以企业有关人员有意识隐瞒、不肯如实提供实际销售面积,增加税务人员核算企业收入的难度。如高原房地产公司在3302项目中,未将与住房一起出售的小房面积2000多平米并入销售面积。

3、以物易物隐匿收入。在大额费用支付中常用其开发的商品房抵顶其所欠施工款、材料款、广告费、职工福利等费用,而在商品房“销售收入”中却不记载,造成了税款的流失。例如冀盐房地产公司1996年6月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市供热公司,抵顶了应付市供热公司的240万元热力集资款,造成少缴营业税及附加38.6万元。

4、假代建、真开发。即:开发商以土地所有方的名义报建,所需资金由开发商“借给”对方使用,实际操作却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方以转让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取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二)虚增成本方面

1、利用成本核算特点虚增成本。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销售成本的方法是以每平米的单位造价×销售面积的金额来结转成本。由于项目开发周期跨度一般在1年以上,企业开发项目中的单位项目较多,对口的施工单位、供料商多,项目开发早期财务不能及时的取得各项目的“工程结算单”,所以在会计核算单位造价时往往使用以预算造价计算单位成本的方法。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利用这一特点,自行加大早期单位平米的计划预算造价,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关系单位虚开发票,虚增企业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行业较多,一个项目的开发包括设计、建筑施工安装、加工业、建材商贸、房屋销售业、广告、物业管理等诸多部门。不仅使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日常处理票据的工作量大、成本核算也容易混乱,也给房地产企业虚增成本带来了可乘之机。

3、以收据支付工程款、材料款偷欠税款。

4、房地产商自用房产、出租用房产不及时从“开发成本”结转至“固定资产”,而是混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直接转增“经营成本”。例如冀盐房地产公司将自建自用的办公楼成本243万元,直接混入项目开发成本中,未结转固定资产,虚增经营成本。

(三)超标准列支费用

1、利息支出问题。

(1)未在成本对象中分摊借款利息。由于房地产公司借入资金量大,利息支出较多。部分企业财务处理为将其作为财务费用全部直接在税前扣除,影响了当期的税前利润,造成纳税滞后。

(2)高利率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超国家规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扣除费用;同时往往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销售费用列支问题

(1)销售人员的人数以及提成工资未如实纳入企业正常人员工资管理,而是直接混入其他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人员的人员数量随意性大,工资支出较多,造成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计算不准确。

(2)虚增费用。由于对销售费提取比例税法尚无明确规定,各公司取费标准不一致,一些房地产公司通过支付销售费的形式,将收入进行转移隐匿;或将一些“灰色”成本(如无票支出、非法支出)以费的形式支出、转帐,挤占税前利润。

(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超支。超标准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混入“会议费”、“销售费用”等其他科目中,减少“业务招待费”等明细科目的账载金额。

四、检查的方法和技巧

(一)项目检查法

以房地产企业已完工或阶段性完工的开发项目为检点。从项目开始到结束,针对项目的完税情况,全面审核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开发周期较长项目,分期作为检查的重点。

(二)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法

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是保证检查质量,提高检查效率的最基本的保障。房地产企业纳税检查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有:企业基本情况表、开发手续情况登记表、项目部分会计科目汇总表、开发成本明细表,项目销售情况一览表,通过以上表格数据的登录,可以全面掌握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提高稽查分析、定性的准确性;同时可以为下一次检查提供数据参考达到数据共享,提高检查效率。

(三)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分析法

掌握所采集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有利于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中所存在的疑点,为进一步检查提供依据。

如开发手续情况登记表中反映的规划面积、施工面积、土地面积、合同造价可以同项目销售情况一览表的数据对照,看企业提供可销售面积与规划许可证之间反映的面积有无差距;建筑安装许可证的合同造价与实际合同和实际支付施工费的差额。

开发成本明细表同项目部分会计科目汇总表、项目销售情况一览表对比,看房产交易费、维修基金支付额与帐面销售收入是否成比例,销售面积是否一致,测定企业实现收入与帐面收入是否存在差额。

(四)整体测算法

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数据多,金额大,特别是成本方面的纳税检查,检查人员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有一定难度,因此通过整体测算,分析企业成本构成比例的合理性,找寻检查突破口。

从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正常的成本支出比例为:

(1)各规费支出的依据和比例土地契税【土地局按土地评估价格的4%】;土地出让金【土地局按土地评估价格的40%收取】房屋产权交易费【房管局按房产证面积以3元/㎡收取】;配套费的内容主要包括(由各政府及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大体包括:人防基建费【无人防工程的开发项目。人防办按房屋售价的2%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73元/㎡收取】、墙改费【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5元/㎡收取】、公共建地费【针对小规模插建项目,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50元/㎡收取】、渣土处理费【城管局按总土方面积以5元/㎡收取】、热力集资费【供热公司按总建筑面积,住宅楼50元/㎡、写字楼100元/㎡收取】煤气、天然气集资费【煤气公司按3000-3500元/户收取】、规化验收费【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2元/㎡收取】;房屋产权交易费【房管局按房产证面积以3元/㎡收取】;代收业户维修基金【房屋价格的2%】

(2)通常建安成本比例。目前我市房地产项目的工程造价一般掌握在:多层住宅(4-6层)造价为550-650元/m2,小高层住宅(7-17层)造价为980-1100元/m2,高层造价为1400-1500元/m2。其中土建、安装大致占总造价的75%和25%。

(五)实地核实法

针对房地产公司的检查必须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现场实地盘点、掌握项目建设及销售入住的情况,分析判断账面可能存在的疑点。

(六)帐内检查与外调相结合法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关系单位较多,一个项目的开发包括售地单位、施工企业、建材商贸、销售公司、广告公司、物业管理等诸多部门,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日常处理票据的工作量加大,成本核算也容易混乱;因此对于与房地产公司帐载金额大且业务往来频繁的的单位,进行重点外调核实。

(七)对往来帐户的检查

房地产企业的往来款项较多,一些不易走账、性质相对模糊的业务,企业财务人员常在往来科目中列支。因此有针对性的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付款”进行重点审查,对往来账向挂帐时间长且金额大的业务重点核实原始凭证、询问形成原因,常常能发现其中的涉税问题。例如在对冀盐房地产公司检查中,企业在“其他应收款”中支付职工旅游补助81800元,在“其他应付款”中支付盐务局90人奖金分红1134000.00元,长期挂帐。经核实企业未代扣个人所得税共计230193元。

四、关于对房地产行业税务检查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增强房地产业税收检查的针对性

(一)从行业特点出发改进税务检查的方法,由单一的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检查与开发项目检查相结合。房地产企业应以单位项目作为检查的重点。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往往都在一年以上,通常以一个纳税年度作为检查时限范围的方法,不能适应房地产业的具体情况,检查的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如果以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为切入点进行检查,则能比较全面地把握其项目开发的过程,容易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二)拓展和完善调查取证的渠道和方法。为更加准确、全面掌握开发项目的数据资料,可以到计委、建委、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调查落实其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的确权时间和相关数据。

(三)规范和细化取证资料文书的制式和填写标准。由于各行业情况不同,税务检查所需收集、掌握的证据资料也不尽相同,结合行业的特点,规范和细化取证资料文书的制式和填写标准,以及取证文书的保管和调阅制度。通过此举不仅可以做到取证数据资料的共享,减少下一次税务检查的工作量,提高检查的效率;还可以将企业开发的相关资料存档监控,防止事后擅自更改情况的发生。

(四)延伸检查范围,提高检查质量。房地产企业涉及单位多、往来资金数额大,加之目前企业偷漏税的手段更加隐蔽。切实做好延伸检查工作,已成为税务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和方法,它不仅可以提高检查深度和广度,还可以有效地震慑偷逃税款的行为的发生。

(五)规范和加强对二手房转让销售的纳税检查。由于二手房的买卖活动零散,交易方式灵活,单位交易额较小,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的特点。税务检查人员应首先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检查,搜集发现房屋买卖人员的相关资料及交易额,同时依靠公安及房管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偷逃税款纳税人的处罚,堵漏增收,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五、关于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对可售面积的单位预算造价的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与和认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使成本结转的随意性得到控制。

(二)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票据领、用、存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实情况,特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对外收据,如预收房款收据、代收各种集资款收据应视同发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和缴销,并健全领、用、存制度。

(三)完善对预收款监管的手段,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通过现场实地的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特别对售楼部加强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多角度对预收款进行监控,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争取多方配合,争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房管局、土地局、建委、招标、规划、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系,对部分涉税地数据资料做到及时沟通,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底数和规模,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地针对性。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5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的,应以其当期销售收入,扣除当期相应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售房产(已结转为当期销售收入房产)已预征的所得税额+当期预征所得税(未结转为当期销售收入房产已预征的所得税)

二、销售收入的确认

(一)企业应以工程项目合格验收之日,或者首笔房地产使用权交付之日,或者办理首笔产权转让手续之日,或者首笔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之日较早者为房地产销售开始。企业自房地产销售开始,应根据当期实际房地产销售收入、相关成本费用,计算企业年度实际应纳税额。

(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具体可根据销售方式的不同,按以下原则确定:

1.采取一次全额收取房款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1)以房产使用权交付买方之日;

(2)开具发票之日;

(3)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或权利)之日;

(4)实际收讫价款之日。

2.采取分期付款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以实际付款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付款方延期付款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采取以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置换房屋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对方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4.采取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方式销售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余额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5.采取委托方式销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的,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方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于收到代销方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采取包销方式委托境内企业销售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包销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包销方延期付款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4)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过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的,应按基价加按超基价分成比例计算的价格于收到代销方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按月或按季为结算期,定期结算已销售房地产清单。已销售房地产清单应载明售出房地产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

(三)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取得的预收款,应按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季预征企业所得税,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后,再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并相应计算应退补税额。

三、成本和费用的扣除

(一)企业销售房地产所发生相应成本费用的确定,应以收入与支出相匹配为原则。

(二)企业在进行成本和费用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成本、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和销售成本可以按规定在当期直接扣除。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成本是指已实现销售的房地产成本。

企业应根据当期销售面积以及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定当期房地产销售成本。企业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销售成本按下列公式确定: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总可售面积

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可售总成本是指应归属于可售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费,拆迁补偿费,七通一平、勘察设计等开发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用设备,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以及企业为直接开发建设工程而发生的其他间接费用。总可售面积是指国家规定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确定房地产项目可售面积证书中明确的面积。

(三)企业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结算的,可以按中标价格、工程合同造价或预算成本(孰低原则)与实际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间的差额预提,并归集、分配到相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四)企业发生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有些是在售后继续发生的,可在销售房地产时进行预提。配套设施建设全部结束后,应进行结算。售后发生的配套设施费预提比例,可由企业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执行。售后发生的配套设施费预提比例,按本期结转销售收入的相应面积与公共配套设施的受益面积进行分摊。公共配套设施受益面积是指因开发房地产产品而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受益对象的面积。当期可预提的公共设施配套费计算公式为:

当期可预提的公共设施配套费=施工合同金额或公共配套实施施工预算金额×本期结转销售收入的面积÷总受益面积

公式中“施工合同金额或公共配套实施施工预算金额”按从低原则计算,企业须将施工合同、配套实施施工预算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企业售后继续发生的其他应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对象的费用,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进行预提。

(五)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以其实际发生的费用配比计入开发成本。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作为财务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六)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以租赁方式取得房租收入的,应按当期实际租金收入,扣除租赁房屋的固定资产折旧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与当期其他经营利润合并计算企业当期应纳税额。

企业采取先租赁后售出房地产的,原在租赁期间实际已经计提的折旧,不得在售出时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七)境外企业与企业签订房地产包销协议,为企业包销房地产的,其包销业务应属于境外企业转让我国境内财产的性质。境外企业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益,应按税法第十九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包销业务是指:境外企业与企业签订房地产包销协议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且境外企业在销售房地产时使用本企业收款凭证。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代销、承销性质的业务,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2号)的规定执行。

(八)凡按合同规定投资各方分配房产的,企业应首先归集房产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费用)后,再根据合同规定的房产分配方法,划分双方房产的成本、费用。双方各自销售房产时各自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特别管理事项

(一)房地产企业发生下列行为后,应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次年4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作出专项说明。

1.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2.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3.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5.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6.将开发产品无偿借出使用

(二)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房地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者实际取得利益权利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行为确认收入的方法和顺序是: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收入额;

2.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3.按成本利润率确定收入额。房地产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

五、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经中介机构审核后的《涉外房地产企业基本情况表》及其附表(见附件1、2、3、4、5);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纳税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四)项目立项书;

(五)联建及房屋分配协议;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6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7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财务处理

    由于房地产企业的临时性设施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并且临时性设施均不构成最终开发产品实体,也没有分摊占地面积的土地成本,根据收入与费用匹配的原则,应进行分期摊销,因此,对于临时性设施的建造成本,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会计处理是:

    借:开发间接费—项目营销设施(售楼部/样板间)

    贷:银行存款或借:前期工程费——临时设施(工地上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设施)

    贷:银行存款

    将来开发产品销售时,作为共同成本予以分配转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

    1、所得税的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在结算计算成本时,项目基建临时设施可通过“前期工程费——临时设施”核算,项目营销设施可通过“开发间接费——项目营销设施”进行归集。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六条(一)项以可否销售原则确定计税成本对象规定: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因此,对于这些临时性辅助设施不作为计税成本核算对象出现,应作为过渡成本处理。

    2、临时性设施的房产税处理

    (1)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处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财税地[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基于以上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性建筑物不征房产税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临时设施必须为基建工地服务,二是必须处于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临时性建筑物归基建单位使用,则须从基建单位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因此,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是免征房产税的,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或者这些临时性房屋是基建单位自已出资建造,只要基建工程结束以后还在使用的,就应该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售楼部、样板间的房产税处理由于房地产企业为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样板间不构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因此,应当自建造完毕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于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的缴纳,应按自用原值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由于会计核算中,对于售楼部、样板间的成本费用归集在开发间接费核算,仅包括了建造成本,没有包括土地成本,无法确定房产计税原值,在计算房产税时就要首先纳税调整。

    案例:2011年6月,A房地产公司取得某市一宗土地使用权后进入立项开发,先期投入建造的临时设施包括有项目基建用房1000㎡建造成本120万元,售楼部2000㎡,建造成本340万元,样板间200㎡建造成本50万元。请分析基建用房、售楼部和样板间的财税处理。

    分析:(1)财务处理建用房1000㎡建造成本120万元,售楼部2000㎡,建造成本340万元,样板间200㎡建造成本50万元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开发间接费—项目营销设施(售楼部/样板间)3900000贷:银行存款 3900000借:前期工程费——临时设施(工地上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设施)1200000贷:银行存款 1200000(2)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A房地产公司项目施工期间,基建用房1000㎡暂不用缴纳房产税,但是项目结束,基建用房未拆除的话,就必须缴纳房产税了。而售楼部2000㎡、样板间200㎡临时建筑显然不是为基建工地服务,而是为A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服务,不符合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应当自建造完毕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对于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的缴纳,应按自用原值计税。由于会计核算中,对于售楼部、样板间的成本费用归集在开发间接费核算,仅包括了建造成本,没有包括土地成本,无法确定房产计税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因此,在对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计算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假设售楼部占地面积3000㎡,土地成本1200元/㎡,则售楼部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成本为3000×1200元/㎡=360万元,房产税计税原值为340+360=700万元,年均缴纳房产税700×(1-30%)×1.2%=5.88万元。假设样板间占地面积450㎡,容积率低于0.5,则样板间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成本为200×2×1200元/㎡=48万元,房产税计税原值为50+48=98万元,年均缴纳房产税98×(1-30%)×1.2%=0.8232万元。

    3、售楼部、样板间的增值税处理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以后再出售。

    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售楼部一般使用会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属于固定资产。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后,原售楼部变成了持有以备出售的存货。再看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因此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作为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扣除。

    (2)单独建造临时售楼部,项目完成后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006号)第九条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和企业所得税不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企业所得税中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应计入开发间接费,土地增值税开发间接费并没有包括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基于以上分析,单独建造临时售楼部不论是小区内还是小区外都属于固定资产,所提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间接费扣除。

    (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临时使用;项目移交物业公司,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三款: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基于以上规定,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属于固定资产,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后,原售楼部变成了公共配套设施费。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作为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扣除,原售楼部变成了公共配套设施,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扣除。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8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房地产个人工作总结1时光飞逝,转眼间,上半年已经过去了,经过这半年的工作,为此作以下工作总结,也为下半年的工作能更顺利的展开。

实践活动中提升行政效能,创新推进项目建设和房产营销等工作,全县城乡房管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顺利完成了“双过半”目标任务。现将20_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如下。

一、20_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房地产固定投资完成___亿元,同比增长26.54%;商品房销售面积106.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14%;新引进和裕欧景、阳光欣城、银河春天三期、美茵庄园、金控金融中心等5个房地产项目,到位县外资金___亿元,同比增长17.58%。

(二)公租房项目建设有力有效。20__年312套公租房续建项目主体封顶,目前正进行项目总平施工和配套设施建设,预计年底竣工;20__年100套公租房续建项目,预计20__年6月底竣工;20__年新建118套公租房项目正有序推进、正常建设。共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49户(其中新增3户),发放租赁补贴___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3%。

(三)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20__年计划启动第一批5个项目的改造工作。现已启动的赵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包括赵镇爱国巷、团结巷和五星巷棚户区3个区域),总占地面积24.95亩,拆迁户数308户,总拆迁面积12095平方米,计划投资___万元。上半年全县签订征收协议87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3%,预计全年能够完成308户,完成目标任务154%。

(四)城市营销力争突破。上半年,通过异地巡展、营销活动、媒体推广以及借势节庆开展营销活动等,有效提升了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了“金堂首届迎春灯会”、“教育金堂、财富金堂”走进西昌、“情系中江客户联谊会”、“成都品牌房产走进青海”等主题营销活动;借势油菜花节、菌博会、铁人三项赛等节庆赛事活动,加大城市宣传力度;以三星片区为试点,在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主流媒体上大篇幅的宣传三星片区区域价值、发展前景以及我县人居环境、旅游资源和交通优势;借助成都电视台《小刚刚刚好》、《深夜快递》等栏目平台以及成南高速立柱广告、成德南高速跨线桥广告对金堂城市形象进行了宣传;利用金堂电视台、《新金堂》、《魅力金堂》等宣传平台,持续推广城市形象。

(五)市场监管和项目促建并举并进。把严格市场监管与优质政务服务统筹起来。大力推行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系统,提高开机率;积极探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方式;加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销售现场、合同备案、促销广告等进行严格监管,对成阿新城项目违规售房实施了行政处罚,对责令整改缓慢和拒不整改的锦绣香江、星岛国际、华地财富广场等项目作出关闭项目网签的处理。同时,加大对开发企业的政务服务力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协调召开房地产联席会议4次,到房地产项目现场解决问题6次,协调解决了金山国际、恒合时代城、鹭洲城邦、润利鑫项目、维罗纳等项目的用电、用水、阻工、市政道路建设等影响项目建设和销售问题,并协助鹭洲城邦、华尔兹、胜业望园、希望未来城、恒合时代城等项目办理报规报建手续。

(六)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新增物业管理区域11个,面积65万平方米。推动62个100户以上农集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其中9个农集区聘用了6个物管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处置长效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物业管理各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上半年,调处华泰小区、森林小区、金沙小区等纠纷35起,回复涉及物管的信访件55个,按时办结率达100%。

(七)产权产籍管理逐步完善。按照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共办理产权证登记10551件,归档10551件。其中新建房屋初始登记519件,转移登记4459件,抵押登记4075件,其他登记1498件。同时,房屋信息查询利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防止房屋信息泄露,确保房屋信息使用安全。

(八)确保全县房屋住用安全。重点开展了学校、幼儿园、医院、电影 院、市场等公共场所房屋住用安全检查。对全县7家单位玻璃幕墙使用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铁人三项赛、龙舟节等重大节庆临时建筑物安全检查任务。对全县城乡居民用房进行安全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84份,并督促整改到位,无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九)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县委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用“找准两个载体、抓好三个结合、坚持四个走访、着力五个解决”的活动方式,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第一阶段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问题管理,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行政效能,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房管干部队伍。深入开展“走基层”、“五进”等活动,做好了联系服务群众、企业和对口帮扶等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

(一)房产市场执法力度不够。部分销售项目现场公示系统未按时开机,公布信息不及时,存在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预售资金监管不够严格。主要原因是:侧重于强调政务服务,市场执法失之于软;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协调性、联动性不足,合力不够。

(二)项目促建任务落实较慢。对于房地产项目促建确定的任务,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过程中,主动服务意识较差,配合解决问题力度不够,甚至落不到实处。特别是项目协调用地、用电和设施配套等方面落实较慢。主要原因是:部门本位意识较重,服务意识较差,有安排无督促,有任务缺落实。

(三)棚户区改造搬迁和资金压力大。搬迁进度较慢,项目资金缺口大。主要原因是:搬迁群众对搬迁补偿和安置期望值过高影响搬迁进度,改造地块商业开发价值小。

(四)物业小区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物业小区不断增多,居民维权意识增强,加之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导致物业小区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主要原因是:物业小区管理是综合性工作,除属地管理外,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较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小区矛盾纠纷的解决。

(五)城市营销创新不足。城市营销与相关部门联动不够,营销方法和手段上贴近市场、贴近对象方面还不够,针对西北地区市场的团购仍未实现实质性突破。主要原因是:在营销方法和手段上不够大胆,接地气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稳中快进、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全域开放”的工作基调,争当“四个标兵”,奋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千方百计确保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房地产项目招商力度,积极引进知名房企提高项目打造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综合体、纯商业、纯住宅等房地产项目连片发展,提高宜居水平,推进我县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稳定企业和购房者预期,尽力缓解经济波动引起的下行压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在把好工程质量、专项资金和建设过程安全“三关”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20__年300套公租房项目分配安置和加快续建、新建公租房项目建设。通过在具体操作中设定不同的收入、住房申请条件、采用市场定价、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方式,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廉租房住户审查不合格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调为申请公租房,有效解决保障房类型单一、“只进不出”等问题。

(三)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深入研究项目实施的稳定风险和可行性,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和融资力度。充分借鉴“曹家巷改造模式”以及其他先进地区的经验和有益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切实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20__年7月上旬,在完成赵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已启动区域的模拟搬迁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模拟搬迁协议签订工作,确保全年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深入推进城市营销。突破传统房产营销模式,谋求更加贴近市场、更加合理有效的办法深化城市营销和房产促销工作。重点以优惠促销、资源团购为切入点,突破新疆、西藏、青海在内的西北市场的团购渠道,实现城市营销效果的化。通过在新疆、阿坝、凉山等地异地巡展,进一步巩固市场;积极筹备。

(五)加强房产市场和物业监管。完善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建设、工商、税务、城 管、银监等部门联动,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中介服务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业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流程,重点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广告、公示系统在线情况等监管,确保我县房产市场有序运行。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充分落实县级部门、辖区乡镇政府、社区(村)管理责任,通过以奖代罚的方式,激励各部门各乡镇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制定物业企业准入机制,严格物业企业资质备案及合同备案制,实现退出备案率达100%。

(六)加强项目促建服务。以推动部门联动落实促建工作任务为目标,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促进房地产项目加快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积极协调各部门落实解决房地产项目在筹备、建设、销售、交房、办 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同时,加强尚缘国际、成阿新城、水城学府等问题项目的稳定风险管控,积极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解决项目遗留问题,切实降低维稳压力和行政风险。

(七)高标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认真落实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各项具体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房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用好“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解决机制,实行台账管理、问题管理,大力解决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等,着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房管干部队伍。

房地产个人工作总结2不知不觉中,20__已接近尾声,加入__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已大半年时间,这短短的大半年学习工作中,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和经验。20__是房地产不平凡的一年,越是在这样艰难的市场环境下,越是能锻炼我们的业务能力,更让自己的人生经历了一份激动,一份喜悦,一份悲伤,最重要的是增加了一份人生的阅历。可以说从一个对房地产“一无所知”的门外人来说,这1年的时间里,收获额多,非常感谢公司的每一位领导和同仁的帮助和指导,现在已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现将半年工作做以下几方面总结。

一、学习方面

学习,永无止境,这是我的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以前学生时代做过一些兼职销售工作,以为看似和房地产有关,其实我对房产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来到这个项目的时候,对于新的环境,新的事物都比较陌生,在公司领导的帮助下,我很快了解到公司的性质及房地产市场,通过努力的学习明白了置业顾问的真正内涵以及职责,并且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二、心态方面

刚进公司的时候,我们开始了半个月的系统培训,开始觉得有点无聊甚至枯燥。但一段时间之后,回头再来看这些内容真的有不一样的感触。感觉我们的真的是收获颇丰。心境也越来越平静,更加趋于成熟。在公司领导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我渐渐懂得了心态决定一切的道理。想想工作在销售一线,感触最深的就是,保持一颗良好的心态很重要,因为我们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物,要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以一颗平稳的、宽容的、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和生活。

三、专业知识和技巧

在培训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的那段时间,由于初次接触这类知识,如建筑知识,所以觉的非常乏味,每天都会不停的背诵,相互演练,由于面对考核,我可是下足了功夫。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从接电话接客户的措手不及到现在的得心应手,都充分证明了这些是何等的重要性。当时确实感觉到苦过累过,现在回过头来想一下,进步要克服的困难就是自己,虽然当时苦累,我们不照样坚持下来了吗?当然这份成长与公司领导的帮助关心是息息相关的,这样的工作氛围也是我进步的重要原因。在工作之余我还会去学习一些实时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技巧,这样才能与时俱进,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

四、细节决定成败

从接客户的第一个电话起,所有的称呼,电话礼仪都要做到位。来访客户,从一不起眼的动作到最基本的礼貌,无处不透露出公司的形象,都在于细节。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更需要细心和耐心,在整个工作当中,不管是主管强调还是提供各类资料,总之让我们从生疏到熟练。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两位专案也给了我很多建议和帮助,及时的化解了一个个问题,从一切的措手不及到得心应手,都是一个一个脚印走出来的,这些进步的前提涵盖了我们的努力与心酸。

有时缺乏耐心,对于一些问题较多或说话比较冲的客户往往会针锋相对。其实,对于这种客户可能采用迂回、或以柔克刚的方式更加有效,所以,今后要收敛脾气,增加耐心,使客户感觉更加贴心,才会有更多信任。对客户关切不够。有一些客户,需要销售人员的时时关切,否则,他们有问题可能不会找你询问,而是自己去找别人打听或自己瞎琢磨,这样,我们就会对他的成交丧失主动权。所以,以后我要加强与客户的联络,时时关切,通过询问引出他们心中的问题,再委婉解决,这样不但可以掌握先机,操控全局,而且还可以增加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增加客带的机率。

五、展望未来

20__这一年是最有意义最有价值最有收获的一年,但不管有多精彩,他已是昨天它即将成为历史。未来在以后的日子中,我会在高素质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还要广泛的了解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动态,走在市场的最前沿。俗话说“客户是上帝”,接好来访和来电的客户是我义不容辞的义务,在客户心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这里的工作环境令我十分满意,领导的关爱以及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给了我工作的动力。同事之间的友情关怀以及协作互助给了我工作的舒畅感和踏实感。所以我也会全力以赴的做好本职工作,让自己有更多收获的同时也使自己变的更加强壮。总之,在这短短半年工作时间里,我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与进步,但离领导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六、总结半年来的工作

自己的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在工作方法和技巧上有待于向其他业务员和同行学习,20__年自己计划在去年工作得失的基础上取长补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依据20__年销售情况和市场变化,自己计划将工作重点放在中重点类客户群。

2、针对购买力不足的客户群中,寻找有实力客户,以扩大销售渠道。

3、为积极配合其他销售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销售的宣传的造势。

4、自己在搞好业务的同时计划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及销售实战来完善自己的理论知识,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再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5、加强自己思想建设,增强全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团队意识。

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我将尽我的能力减轻领导的压力。

6、制订学习计划。

做房地产市场中介是需要根据市场不停的变化局面,不断调整经营思路的工作,学习对于业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业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业务方面的生命力。我会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工业知识、营销知识、部门管理等相关厂房的知识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7、为确保完成全年销售任务,自己平时就积极搜集信息并及时汇总,力争在新区域开发市场,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额。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踏实工作,充分发挥个人所长,扬长补短,做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能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为公司再创佳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房地产个人工作总结320__年已经过去,新的挑战又在眼前。在20__年里,有压力也有挑战。年初的时候,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完全复苏,那时的压力其实挺大的。客户有着重重顾虑,媒体有各种不利宣传,我却坚信青岛地产的稳定性和升值潜力,在稍后的几个月里,房市回升,我和同事们抓紧时机,达到了公司指标,创造了不错了业绩。

在实践工作中,我又对销售有了新的体验,在此我总结几点与大家分享:

一、不做作,以诚相待,客户分辩的出真心假意。得到客户信任,客户听你的,反之,你所说的一切,都将起到反效果。

二、了解客户需求。第一时间了解客户所需要的,做针对性讲解,否则,所说的一切都是白费时间。

三、推荐房源要有把握,了解所有的房子,包括它的优劣势,做到对客户的所有问题都有合理解释,但对于明显硬伤,则不要强词夺理,任何东西没有完美的,要使客户了解,如果你看到了完美的,那必定存在谎言。

四、保持客户关系,每个客户都有各种人脉,只要保证他们对项目的喜爱,他们会将喜爱传递,资源无穷无尽。

五、确定自己的身份,我们不是在卖房子,而是顾问,以我们的专业来帮助客户。多与客户讲讲专业知识,中立的评价其它楼盘,都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度。

六、团结、协作,好的团队所必需的。

自己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

1、有时缺乏耐心,对于一些问题较多或说话比较冲的客户往往会针锋相对。

其实,对于这种客户可能采用迂回、或以柔克刚的方式更加有效,所以,今后要收敛脾气,增加耐心,使客户感觉更加贴心,才会有更多信任。

2、对客户关切不够。

有一些客户,需要销售人员的时时关切,否则,他们有问题可能不会找你询问,而是自己去找别人打听或自己瞎琢磨,这样,我们就会对他的成交丧失主动权。所以,以后我要加强与客户的联络,时时关切,通过询问引出他们心中的问题,再委婉解决,这样不但可以掌握先机,操控全局,而且还可以增加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增加客带的机率。

现今我已来工作半年多了,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本人的销售套数为69套,总销额为6千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增加各方面的知识和对青岛各个地区的了解,不但要做好这个项目,更要跟着公司一起转战南北,开拓新的战场。

在此,我非常感谢领导给我的这次锻炼机会,我也会更加努力的去工作,去学习,交出自己满意的成绩单。

房地产个人工作总结4本人自20__年_月_日加入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营销策划部文员,转眼20__年快接近尾声,在即将踏入20__年之际,我感慨良多。回首过去,在各位领导的悉心关怀与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短时间内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虚心学习、忠于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本人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学习,努力适应工作。

这是我初到中山的第一份工作,面对是全新的工作环境,但庆幸的是在以往的工作经验中我积累了一定的销售文员工作经验,使得销售统计工作在短时间内即可上手。除此以外,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与环境,我自觉加强学习、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现已基本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心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一)认真细致做好销售统计工作。

自入职接手销售统计工作以来,我认真仔细地核对每天的成交数据,严格按照销售报表工作要求制作每期的报表,所制作的销售报表出错率越来越少,基本上每月报表出错率不超过三次,个别月份甚至还取得了零次出错的好成绩。

(二)积极主动做好文案管理工作。

大半年以来,除了销售统计工作之外,部门日常文件的收发工作也很重要。期间主要完成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资料录入和文档编排工作:对营销部涉及的资料文档及有关会议记录,我在认真做好录入与编排打印工作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领导安排,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各项请示、报告、协调单等文件的草拟工作。

2、档案管理工作:对于营销部日常文书档案按相关工作标准进行规范化的分类管理,再运用平时维护与定期集中整理相结合的办法,将档案进行分类存档,并做好收发文登记工作;

在20__年12月18日公司行政人事部例行的文件检查中,营销部获得了92分的良好成绩。

(三)做好保密的工作。

营销策划部日常的决策内容是直接影响到公司利益的关键。故在日常会议或文件传送过程中,凡涉及到公司机密内容的,我均做到了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决不外泄公司机密,因为我明白:这是职业道德中最基本的。

(四)协助财务部发放景三、四期二标段房产证工作。

在20__年11月至12月初期间,逢周一至周五整理景三、四期二标段发放房产证的清单,以短信形式通知业主前业领取房产证,并协助财务部进行 房产证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500多户业主领取了房产证。

(五)做好部门物料申购、发放工作。

在物资管理方面,我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做好部门每天的物品申领、发放、登记管理工作;再根据部门工作需要认真做好部门每月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每月25日前)递交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六)做好部门日常文件会审及传阅工作。

对于日常部门需会审的文件,及时递交会审部门并密切跟进会审进度,以确保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审,不耽误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相关文件的传阅工作。

三、主要经验和收获

在公司工作的半年时间以来,在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我得以完成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此同时我得到了以下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才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份内的工作做好。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工作实践不够全面,我在20__年工作中仍存在以下的不足。

(一)日常工作中与其它同事的沟通欠缺,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充分。

(二)对公司的发展史及企业文化不够深入了解。

(三)岗位专业知识不充足,实际工作中走了一些弯路。

五、20__年度工作计划

针对20__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更好地完成下一年度的工作,我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多学习房地产相关专业服务知识。

(二)加强对本岗位知识的学习,以便进一步地提高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物资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部门会审文件的跟进力度。

(五)认真制作各类销售报表,仔细核对相关数据,以保证报表的正确率。

(六)更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历史与企业文化,使自己更好地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

(七)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以利于工作的更高效开展。

房地产个人工作总结520__年地产综合办公室围绕本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后勤管家、督查检查、协调服务三个作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地产综合办公室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地产综合办公室配合地产公司领导参与、修订、拟定了地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了各类文件和报告的文字工作的起草,较好的完成了地产公司各种会议记录、整理和会议相关决议的实施工作。

认真做好地产公司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和督办工作;按总公司领导指示为实现地产公司档案的规范化,10月份办公室积极与市档案局联系学习档案的管理方法、规范流程、拷贝电子文件等,逐步实现了所有文件资料统一归档,方便各部室查阅。地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__月底最终装订成册。

2、地产公司的各类印章、证照是地产公司管理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凭证。

地产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在年检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缺少物业管理资质),办公室积极与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年检证照的手续,认真准备办理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办好了地产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的年检工作;同时完善公司印章管理工作,按董事长要求对地产公司印章设专人管理,并制定了详细的印章管理制度及使用流程,对所有文件、材料必须有领导签字才能盖章,未出现印章管理失误现象。

3、落实地产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地产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领导要求,6月底地产公司与市人才中心、新入职员工签订了三方人才派遣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已办好每位员工各类保险手续、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体现公司的规范性,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4、切实抓好地产公司企业日常管理、福利工作。

按照预算审批制度,组织落实地产公司办公设施、宿舍用品、劳保福利等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在7月初为地产公司员工宿舍和工地安装了空调,使大家在炎热的夏天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和住宿环境,同时发放了防暑降温费。并按照季度时间表发放了每季度的劳保费。

5、为加强地产公司办公网络的管理,保证办公网络畅通无阻。

对各部室办公设备进行了及时清理维护(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使办公系统得以运行正常。

6、为加强公司环境卫生、安全防盗的管理。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房屋、水、电、门窗的日常维修工作。在10月底根据__公司党政联席会上董事长要求的要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综合办公室组织全体员工利用一周时间把西郊办公院内空地杂草、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同时协调西郊电厂更换并配齐办公楼和宿舍楼灭火器,强化公司内部环境卫生工作,安排值日表及时清扫及维护办公区域卫生,为公司员工提供了一个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

7、做好地产公司及其他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好车辆管理和食堂质量管理的后勤工作。

落实好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中的协调及会后的总结工作。地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3月初召开、在4-10月份多次召开各项招标会、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做好会场布臵、食宿安排,较好的完成了接待及会务工作。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实行用卡加油,用车前填写用车登记表,10月份按董事长要求对每一位公司驾驶公车员工签订了严禁酒后驾车的通知(包括私家车辆)并存档,严格要求自己,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在食堂质量管理中,按照餐费标准坚持营养、健康、卫生、节约的原则,保证员工吃的健康、吃的卫生。

8、及时有效的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临时工作。

在6月份,综合办公室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供电局落实项目工地临时用电相关事宜(缺少相关手续),最终在8月初接通临电。在项目工地由于违章施工挖断临电两根一万伏电缆,施工单位隐瞒真相造成了中水电和项目工地断电3天,得知后积极协调供电局抢修并和供电局、中水电达成了谅解,在抢修工程中充分体现了国有公司的优越性。在7-8月份办公室积极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通讯运营商、__有限电视网络公司联系咨询项目楼盘销售电话和楼宇宽带连接、楼宇有线电视进入优惠政策及办理的相关程序。

地产综合办公室由于人员少、工作水平差(包括本人)工作量大、责任重、涉及面广,为保证高质量的完成日常工作,办公室全体员工没有怨言,迅速开展工作,较好完成各项任务,也受到了公司领导的肯定,同时也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们地产综合办公室人员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办公室负责的一些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办公室的行政职能不明细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仍不是很顺畅,在明年工作中要加强综合协调作用,争取做到各个部室之间的协作配合。

2、办公室每位员工对自身的岗位职责不是很清晰,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标准未能达到公司要求,在未来要通过加强员工学习,认真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使员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激励与自我发展。

3、地产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尚未建全,各项培训工作没有全部开展。

明年地产办公室要从建企业文化入手,逐步推进。先从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开始学习,对地产公司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学习培训,再争取让业务部室和各专业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房地产售主管工作总结范文9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商品房销售

第三章房地产抵押

第四章房地产租赁

第五章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和房屋所有权与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致的原则。

房地产交易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依法保护房地产权利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范围内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

工商、建设、规划、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及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买卖(含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下同);

(二)赠与、继承、划拨;

(三)产权调换;

(四)以房地产合资合作、作价入股,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五)因收购、兼并或合并企业,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六)房屋拆迁中,房屋所有权人以产权调换形式获得的期房权利转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权属证明文件与标的物不符的;

(三)权属证明文件被注销、吊销或其他原因失去效力的;

(四)属拆迁冻结通知书确定的时效范围的。

第八条同幢房屋分割转让的,各房地产权利人按相应比例占有土地使用权。

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

配套使用的房屋附属设施、附属设备、共用部位不得单独分割转让。

第九条房地产转让应签订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人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应持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和书面合同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办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

对符合转让登记条件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转让登记手续;对不符合转让登记条件的,应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房地产转让,与转让人具有共有关系的房地产权利人、与转让人具有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依次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地产转让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书面合同签订前三十日通知共有权人或承租人。

对涉及共有关系的房地产转让,转让人在申办转让登记手续时,应当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并对其真实情况负责。

第十一条房地产转让,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如实告知房地产权属、质量安全现状和有关抵押关系、共有关系、租赁关系等情况。

第十二条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申办转让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申报房地产交易价格,并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房地产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议定。

第二节商品房销售

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商品房现售,按国家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当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四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二)持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拟预售的房屋属多层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属高层的,已建房屋面积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附有专业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签订了监管协议;

(七)涉及房屋拆迁的,已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书;

(八)拟预售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权;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行小区建设的,预售人可以分期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五条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地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关具体事项可以委托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项目进行核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预售人的名称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栋号、房号、楼层、用途、建筑面积。

准予预售的商品房总面积不得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商品房总面积。

第十七条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向预购人提供下列资料或其复印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

(二)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商品房预售面积预测报告书》;

(五)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六)商品房的结构、户型、装修标准;

(七)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八)预售商品房价格、付款方式和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第十八条商品房预售,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十日内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预售人承担。

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预购人的权利:

(一)已交付价款及预购商品房的;

(二)已交付价款未交付预购商品房的;

(三)未交付价款及预购商品房的,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序。

第十九条商品房预售时,预售款应当由预售人委托设立预售款专用帐户的商业银行代为收取,预购人凭银行缴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发票。

代收预售款的商业银行有监督预售款的义务。

第二十条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代收预售款的银行向预售人划款。未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代收预售款的银行不得直接向预售人划款。

工程监理机构和代收预售款的银行对预售资金监管不当,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预售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个预售项目只能开设一个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多个预售项目应当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第二十一条预售人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必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书面告知预购人;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进行抵押。

第二十二条预售人改变已经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或改变已预售商品房的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须经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委托原测绘机构对预售面积进行重新测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手续。

非因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对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或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作变更审批。

经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预售人改变已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涉及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权益的,预售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预购人,与预购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变更或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预售人未经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建筑容积率或改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户型、结构、装修标准、环境整体布局,损害预购人权益的,预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并由预售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预购人未解除合同的,可不承担所购商品房改变后所获增值部分的价款。

第二十三条预售人转让已部分预售的在建商品房项目的,应自批准转让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知预购人。预购人在被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回已付购房款及其利息,预售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预购人愿意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到期未提出异议的,原预售人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预购人和项目受让人应当向原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转让在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人,应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停止预售商品房并公示项目转让情况;受让人未换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第二十五条预购的商品房在合同登记备案后交付使用前可以再转让。

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预购人应当书面告知预售人,再转让双方应在原合同上记载有关合同权益转让事项,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让。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补充约定,再转让人应与再受让人签订补充条款。

第二十六条预售商品房项目竣工后应经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预售人应在预售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回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预售人应自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为预购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属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对具备登记条件的,有关权属登记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因预售人的原因,致使预购人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超过六个月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未约定的,预购人可以退房,并要求预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房地产抵押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向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以跨区、县(自治县、市)的多处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应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抵押登记申请。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抵押合同涉及的房地产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是否可以设定抵押关系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确认的内容为准。

第二十八条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房地产设定抵押,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设定的抵押权无效。

第二十九条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时,该抵押权为不可分担保物权。

第三十条抵押已出租的房地产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出租已抵押的房地产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贷款购买房地产并以拟购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购买者、金融机构、开发商应当共同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十二条尚未到期的抵押房地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抵押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债务人可以提前清偿债务或由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

债务人无法提前清偿债务或抵押人不能提供其他担保的,拆迁安置取得的房地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十三条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抵押人如需对房屋翻建、扩建或改变用途时,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对抵押合同的内容作相应变更,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应当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书面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书面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给受让人造成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

转让房地产的价款低于其担保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房地产。

第三十五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二)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公益目的的房地产,但以用于非公益目的的房地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除外;

(四)已出售给他人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现房;

(五)法律、法规禁止抵押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房地产租赁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租赁,是指出租人基于房屋所有权将其房地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地产租赁包括房地产现房租赁和商品房预租。

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预购人以预售(购)房的租赁期权让渡给预租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包括以在建的商场、铺面、市场摊点或办公用房向社会公开招租和以在建商品住宅、公寓楼预约出租。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联营、承包、入股等名义让渡房地产使用权的,视为房地产租赁。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得租赁:

(一)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

(二)共有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地产用途的;

(四)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六)权属有争议的;

(七)违法建筑;

(八)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的;

(九)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尚未竣工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房地产租赁双方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用途,房地产租赁双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和租赁合同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

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九条租赁期内,承租人与他人互换房地产使用权或转租房地产的,必须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到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十条以营利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已竣工建设项目的空地出租的,出租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

土地收益收缴的具体标准和办法,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出租公有住房,应当执行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公有非住宅、私有房屋出租,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事项,但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有住房使用权及被拆除公有房屋使用人的安置权利,在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后,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转让,原租赁关系同时终止,由受让人与房屋所有权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抵押人出租已抵押的房地产,应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书面告知承租人。

第四十二条租赁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所在地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

第五章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四十三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须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资质初步审查意见,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四十五条申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初审,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章程;

(二)有三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

(三)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五)房地产专业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初审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资质等级证书。

符合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核发资质证书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资质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变更或终止,应自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四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机构承办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并经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未按规定申办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给予转让价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交易活动、退还预售款,并处已收取的预售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或者将未经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行为所涉商品房交易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预售人未经规划、土地房屋、建设、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建筑容积率或改变商品房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五十三条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赔偿购房者已支付的有关税费等损失。

第五十四条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超越执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或者取得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预售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的,由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挪用款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注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中,不遵守法定期限及程序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中因工作失误给房地产权益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房地产交易合同、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