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组织管理创新集锦9篇

时间:2022-09-05 08:51:34

组织管理创新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1

文章从管理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三个层面分析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存在问题,认为法治文化的缺失、公民意识缺乏,政府权力的法治化约束滞后、政社关系不顺;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激励机制等因素是我国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需要健全公民结社法规,简化登记审批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强化组织监管制度,推广注册志愿者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关键词:

法治新常态;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法治化路径

“新常态”一词是同志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出,并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从九个方面对当前经济新常态的特征进行了概括。意指通过改革,破除传统的不适应的思路与模式,形成一种新的符合规律性的长期稳定的发展趋势。“新常态是符合发展规律的趋势性、常态化的发展路径选择。”[1]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决定了社会管理的新常态,也赋予了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机会与紧迫性。我国社会治理已迈进制度化、规范化的法治新常态阶段,传统管制型、随意性、单向度、封闭式、垄断性、行政化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甚至不能适应新常态的发展,必须进行社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法治新常态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指的是以法律为依据,用法律的精神、法律的眼光、用法律的方法与手段管理一切事务的一种状态。法治化是我国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必由之路,然而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法治化面临着不少问题,如何破解,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本文拟从社会组织管理理念、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三个层面进行思考与探讨。

一、法治新常态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社会治理迈进制度化、规范化的法治新常态。“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己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2]这高度概括了“法治”的二个基本要件:一是制定的法律必须是“善法”,这种“善”不仅仅是法律本身所体现与追求的诸如公正、平等、公平、正义、效率等的精神价值与法律品格,还包括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结构的合理性、法文的一致性、程序的正当性以及执行的可操作性;二是“善法”必须得到普遍的服从。体现法律地位的至高无上性与效力的普遍约束性,任何人,不因其财产、种族、血缘、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差异,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例外。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的管理创新就是依据社会组织运行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态势,运用法治的精神、思维、手段与方法,对社会组织从包括管理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以实现社会组织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过程。法治化之路是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必然。

(一)法治化是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要求与保障

法治化是纠正社会组织失灵,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外在要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本质就是纠正社会组织失灵,实现社会组织良性治理。社会组织是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有效纠正,然而社会组织同样也存在社会组织失灵(也叫志愿失灵),萨拉蒙将其概括为社会组织募款不足、社会组织的特殊主义、社会组织的家长制作风、社会组织的业余主义四个方面[3]。社会组织的失灵,仅仅依靠社会组织自身无法克服,需要通过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从社会组织以外的方式予以纠正。通过鼓励企业的社会责任、构建普惠式的税收减免、开辟专项的社会慈善税种等措施为社会组织筹措资金拓宽渠道;培育公民的志愿精神、弘扬社会公益文化、完善组织财务制度以克服社会组织的特殊主义;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推进社会民主治理变革、提升组织者领导能力以避免社会组织的家长制作风;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提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强化公民的职业教育以克服社会组织的业余主义,等等。这些社会组织失灵的纠正措施远非社会组织本身所能实行,需要通过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需要从理念、机制、体制层面,用法律的方式、手段、思维进行制度化的规范与革新。法治化是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目标的内在要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目标,就是要形成良好的社会组织治理与善治。“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4]。法治是治理与善治的基本要素和内在要求,通过法律的规范与治理,才能有效地调节与规范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创造并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将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以规范的形式加以约束,赋予其以稳定性、合理性、合法性根基;才能防止治理的行政化、形式化、边缘化与随意性。法治化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创新是一系列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管理流程的再造等,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只有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推进,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社会组织的潜能、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使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成果具有确定性和维持性。

(二)法治化是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

非法治化手段导致了我国聚积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用法治化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社会问题频发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严酷现实,一方面一些传统的社会问题,如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贫富分化、城乡分割、青少年犯罪、失学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问题甚至更为严重或者更显性化;另一方面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或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流动人口、老龄化、拆迁等问题。社会问题的积重难返与我国非法治化的社会管理手段有着直接关系,政治性、行政性、人治等非法治化手段的运用,使得我国社会公共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度的压制,社会组织缺乏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实空间,管制式的社会组织管理难以及时有效回应社会需求。而且,传统家天下文化、缺失社会公益意识,法制化滞后、欠缺全民激励,导致了我国社会组织面临诸多发展困境。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解决诸多社会问题的关键,诸多的社会问题既为社会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意味着其黄金机遇期正在到来。必须要从制度层面、运用法治的手段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规范与转变政府职能,约束政府权力,破解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困境。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体制改革释放越来越多的公共维度与自由空间,以法治化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巩固这些成果的前提与条件。这些公共维度与自由空间是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基础,如目前成为热点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民生等等领域,社会组织不仅可以、而且应该大有作为。但是如何确保社会组织的充分有序参与,如何保证公共维度与自由空间不被随意地侵犯或剥夺,如何保障这些改革得以深化、巩固好这些成果,目前仍存在不少观念、体制、机制方面的诸多约束与限制。只有通过法治化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保护公民权利、拓宽参与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才能巩固与拓宽社会的公共维度与自由空间,为我国社会组织拓宽生存的空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暴露的管理问题需要以法治化的方式进行改革与创新。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使得传统的管制型、单一化、单向度、封闭式、垄断性、行政化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常态的发展,导致了诸多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如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亟待提高、缺乏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社会公信力不足、资金运行缺乏透明度、财务制度不健全、社会组织运行的行政化官僚化等。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需要用法治的手段从理念、管理体制、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二、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法治文化的缺失,公民意识缺乏

我国缺乏法治的文化传统,这使得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失去思想基础与文化的根基。历史上以家庭为单位、基于血缘与宗亲、满足于自给自足的传统自耕型小农经济,形成了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与差序有别的熟人社会,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权力的高度集中的家国同构的封建专制体制,国家成为一族一家甚至一人的国家,人治色彩与官本位意识深厚,权大于法、情大于法、人大于法,广大民众缺乏“作为社会主体的社会公众的主体性与自我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法律的自觉认同和尊重”[5]。在这种历史传统中,社会受到极度压制与排斥,社会组织缺失其存在与发展的现实基础与文化土壤,民众被限制在极度狭小的私人空间中,被剥夺了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的权利。这导致民众法治文化缺失,志愿、平等、热衷公益的公民意识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以来非法治化的治理一直是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政府主导的法治化演变模式使得我国法治进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传统的人治文化与官本位意识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公民的法治文化难以短期内在社会层面生成并根植于民众内心,自由平等的公民意识没能在社会上得以普遍弘扬。

(二)权力的法治化约束滞后,政社关系不顺

权力的法治化约束滞后,政社关系不顺,使得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失去政治基础与制度保障“。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6],政府权力的法治化是权力制约的基础与前提,只有规范约束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明确行政职权的界限,才能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组织应有的空间。通过法治化的权力约束,使公共权力与政府行政得以有效运行,社会组织作为政社关系的纽带与桥梁才得以良性发展。然而我国一直以来对政府权力约束的法治化滞后,传统高度集权造成的唯权是从与官本位,社会公共空间受到严重压制和挤压又导致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的丧失,因而呈现出明显的“强政府——弱社会”状态。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发展的需要,政府有计划地向社会释放了部分权力与公共空间,社会组织的合理存在有了部分合法性基础,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思维与方式仍然具有典型的管制型色彩,政社关系缺乏法治化的规范,社会组织呈现出严重的附属化、精英化、营利化、离散化特征,社会组织在社会需求的合理性空间中、在政府管制式管理的夹缝中艰难地异化发展。

(三)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性建设滞后,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匮乏问题突出,这使得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失去组织基础与体系保障。首先,1982年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但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支持有待完善。其次,现有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依据位阶比较低,目前具有最高法律位阶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也只是行政法规,缺乏更高位阶法律的保障。再次,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管制性特征明显而服务性不足,严重阻碍了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社会组织较高的准入制度、非竞争性组织生存、双重管理等,导致了社会组织的精英化倾向,造成了大量适合社会市场发展需求而又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草根社会组织长时间、无序、非法地游离于政府管理体制之外。最后,我国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特惠制而非普惠制,大量社会组织缺乏正常的渠道获得政府的税收补贴和支持。而税收优惠递减的不合理融资捐赠制度,使得社会组织的生存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此外,社会组织的监管制度、评估制度、参与激励制度等也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

三、法治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实现路径

(一)培育法治文化,塑造公民意识

“仅仅拘泥于法律的文字(法律实证主义)和正当程序的正规性,但违背社会上广泛持有的基本价值和伦理规则,是建立不起法治的”[7]。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全社会形成懂法、遵法、守法、用法、护法、普法的意识思维与行动逻辑,让法治文化成为民众的生活方式与基本信仰,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法治化提供思想基础与文化土壤。培育社会的法治文化,就是要通过教育、引导、熏陶、启迪甚至行政手段,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权利、维护权利和敬畏权利的意识。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牢记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以法律为准绳协调、规范与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管理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创新,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组织管理与创新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使法治的意识、法治的精神、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信仰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的始终,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管理状态。社会组织管理的法治化推行需要塑造独立自由的人格、自觉关注公共利益、致力改善公共生活、富有奉献与公共理念、理性节制的公民意识。“假如没有公民意识,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就可能沦落为一场每个人对所有人的战争”[8]。公民意识激发社会民众对公共事务的主动关注与积极参与,强调作为公民身份的独立性与自治性,主张主体间关系的协调、平等与宽容,是维系个人与国家间关系以及社会组织得以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与强大动力,使人们彻底摆脱对国家、政府的依附。

(二)加强权力的法治化约束,规范政社关系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9]。政府权力的法治化约束需要从两个维度完成,一是以法治的方式框定政府的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政府权力的调整与改革,二是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应正视政府权力的弊端与不足,进而以法治的方式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重视社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构建多维度多元民主协作参与主体关系。应通过政府职能改革的深化,明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责任,实行政社关系的彻底分离。运用制度规范政府职能,使其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四类职能上来,公民个体、社会力量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可以调节的,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情,原则上应由政府之外的力量进行解决,一般不要通过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手段。社会组织应当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优先选项,而不应只是解决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最后选择与补充。加大减政放权的力度,促进社会自治。“培育成熟的社会自我治理是政府应有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政府的责任”[10]。通过公民参与自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可以逐步构建起以公民为主体的新型公共管理的架构,形成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和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增权,扩大社会的公共空间,优化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从而形成一个政府行政能力强大、社会组织充满活力的局面,最终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互为信任、相互依赖、通力合作、相互制衡的理想社会境况。

(三)健全结社法规、改革管理体制、建立激励机制

首先,改革与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一是简化登记审批制度。探索按行业性质为标准的分类登记审批制度,简化登记审批流程,适当调整进入条件的限制,降低准入门槛。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社会组织业务指导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与权力界限,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培育社会组织的自治理能力。三是打破垄断局面,建立社会组织的良性竞争机制。政府应解除社会组织之间竞争的法规限制,由社会组织的业绩决定其生存与发展的命运,激发社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四是建立信用等级制度。由独立的第三方根据社会组织的贡献以及社会的反馈与评价等指标,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全面、客观地评估,据此作为社会组织获取捐赠、税收减免等的重要依据,并决定社会组织的合法性生存。五是强化组织监管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年检、审计、财务、社会捐赠使用等活动的全方位、多元化监督,增强组织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其次,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一是明确鼓励社会捐赠的税收政策。通过减免税条件的界定、完善社会捐赠的细则,规范捐赠税收政策,形成民众和社会捐赠公益和公共事业的价值导向,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和资金保障。二是建立注册社会工作者制度。要求社会组织成员进行注册登记同时还要每年坚持一定时间的社会服务工作,这样才能够建设一支以注册社会工作者为骨干规模庞大的社会服务队伍,为社会组织和社会事业的更好发展创造组织条件和人员保障。三是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设立社会服务的“时间账户”,把参加社会服务的公民参加服务的活动次数、累次时间记录在案,在其自身需要社会提供帮助的时候再从中提取这一“时间储蓄”,并优先得到他人相应的服务,以此作为对参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奉献行为的尊重和认可,鼓励更多的公民参加社会服务。四是建立受益者社会服务回馈机制。对享受社会服务的公民造册登记,动员和组织其在适当时候参加公益活动,并根据实际规定其从事社会服务的最低时间。对有能力却不服从安排的受益人,应采取有效手段(如曝光)进行制约。

四、结语

“社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11],是政府善治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传统管制型、行政型的社会组织管理已远不能适应法治新常态的发展,必须要以法治化的手段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发展与水平的差异,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必然面临不同的问题与情况,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法治化之路也应因地制宜、差别对待。应采取理论探索、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的原则,通过改革与试验,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稳步推进,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组织管理法治状态。

作者:谭玉龙 吴湘玲 单位:河池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再生,白彬.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J].中国行政管理,2015(3):38-42.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65:199.

[4]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1):20-32.

[5]姚建宗.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421.

[6]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侯健,范亚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42.

[7]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M].韩朝华,译,上海:商务印书馆,2000:203.

[8]爱德华•希尔斯.市民社会的美德[G]//邓正来.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41.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25.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2

关键词: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创新;概况

中图分类号:F82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05-91 3X(201 6)09-01 32-02

由项目管理实践发展方向分析,项目管理正逐步渗透到一般管理领域,且克服了传统管理方式的局限性与缺陷。如将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与技术充分应用到各项工程建设中,将大大提升其管理水平。项目管理组织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质量,为此,相关企业、部门必须对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创新,且对现代工程管理内涵加以扩展,达到调整与转变工作重心,实现工程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一、组织创新的概况

组织是围绕完成计划和目标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的一系列活动或过程,满足计划、目标需求的组织结构的建立为组织的核心任务。组织创新过程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组织学习过程。组织创新一般可分为广义与狭义2类,如图1所示。组织创新广义方面是指,创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文化等,而创新企业流程等方面则可归纳到狭义。以国内文献来讲,郭韬则认为“组织创新是指组织中管理者和其它成员为使组织系统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满足组织自身内在成长的需要,对内部各个系统及其相互作用机制或组织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机制的调整、开发和完善过程。”该定义包含以下内容,其一,组织管理者与其他成员都为组织创新活动的主体;其二,组织内所有子系统与其互相作用机制、外部环境互相作用机制为组织创新对象。本文以组织设计与组织变革作为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创新的重点,在新理念、新方法与新模式的共同作用下对组织设计及变革起到指导作用,实现工程管理单位组织结构更加合理化,确保工程管理水平提升,推动工程建设事业迅速发展。

二、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创新策略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作为工程建设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提高其管理水平,才能实现企业迅速发展,才能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组织创新作为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为项目管理水平提升贡献着极大的力量,为此,必须重视组织创新,选取科学有效措施,建立与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组织结构创新管理

组织管理理论认为,建立与实施组织活动主要是为目标实现提供服务的,如共同目标缺失,则组织意义将不复存在。这就要求必须做好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创新中,要求明确一个主管领导,为转变企业管理模式提供服务,且做好公司企业流程重组及建立、完善质量体系与信息支持体系工作。同时将企业改制办公室、文化领导小组等设置到企业内部,为塑造企业文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本文以扁平网络管理组织模式为主分析,伴随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组织创新力度越来越大,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企业必须紧跟时代步伐,选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实现组织结构创新。此种组织管理模式,要求必须将原有上下等级打破,降低层次,进行扁平化、开放式管理,也就是达到组织形式网络化,该组织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能够确保信息通畅。因其具有较少管理层次,将大大削减中层管理人数,这也是组织层次成本降低的要求。同时,能够大大加快决策、执行实施速度,实现柔性化管理。

(二)组织信息管理创新

企业颞部信息流通不畅是其转变信息管理方式必须克服的问题,这就要求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前提条件,对现有资源技术加以充分利用,进行知识管理信息传递系统的建立。该系统必须满足并行操作、外部系统接口充裕等要求。为此,本文基于IT技术,在其中心进行专门项目IT组设立,在IT管理层人员的领导下,各级人员需向项目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在工程项目IT执行阶段,需合理制定相关执行计划,进行相关文件编制,做好此系统成本估算工作等。在完成项目后,需将IT系统去除,对项目电子文档进行归纳、整理,做好备份工作,且将电子系统、文档等资料交给业主。如智能化设计环境中可视化技术的应用,在工厂设计环节通过Smart Plant Reveiew能够全面检查三维模型,在设计环节即可扼杀失误。且利用此方式对设计方案加以优化,进而对施工等各项需求加以满足。同时,区域不同情况选取协同工作的CAD方式,在互联网可通过FTP协议传送三维CAD模型,针对一个模型利用Working Share等方式即可通过所在不同地域的设计人员对其进行设计、修正,并向服务器及时反馈。

(三)集成管理与协同决策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财务管理等为企业协同办公平台的主要成分,利用分析整合企业所有信息,可实现信息共享、连接畅通。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创新中,往往都会建立企业集成管理系统,以此实现企业资源有效利用的目的。其具体方式如下。

1.文档共享。何时何地工程企业都能进行文档存储、创建,且实现信息共享。在此过程中,一般会设置相应的权限,根据权限进行各类文档的应用。其主要功能为将一个多样性的知识信息网提供给各个员工,此网中员工可根据自身职务类型进行知识查询,且能够实现知识积累、经验分享的目的。

2.人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建立,能够对任职者的素质需求加以明确,且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如招聘、绩效考核等。作为企业协同办公平台的重点,人力资源管理需协同其它模块共同工作,以此对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全面了解,实现绩效考核动态化,及共享信息、交流畅通。

3.客户信息。作为一种商业策略,客户关系管理是所有现代企业经营效益提升的重要构成成分。其中客户关系管理的前提条件为人和业务流程技术,工程建设企业利用共享信息达到分类管理的目标,且进行客户信息跟踪、维护等系统的建立。

4.工作流管理及采购管理。管理流程的建立应与国际管理环境相符,系统管理中的业务流程可包含工程需求、邀价、开标等内容。以此设计系统全过程管理流程,实现科学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材料量多、设备较大,其采购涉及范围较多,如生产、供货、型号、运输等方面。为此,通过标准化采购管理,能够对所有设备、材料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准确、及时跟踪,如签订定单、制造、运输、存储等。采购业务管理的目标应以促进工程施工进度为主,以此提升施工效率。

(四)建立知识管理系统

一是企业知识库的建立。一般可由两个方面理解企业知识库,其一企业数据集合由企业数据库系统构成;其二数据仓库技术的发展基础为数据库系统。作为数据管理方式,数据库系统前期以事务处理为主,经过长期发展,此类数据库内日常业务数据量越来越多。在知识库内,知识门户的作用也愈加重要。大多数企业知识管理的入口为技术开发,进行该企业内部网络地建立。利用此网络能够进行信息地快速传送,且能够进行网络会议、网上协同计算地应用。如图2所示。

二是知识管理机构设立。为满足知识经济发展需求,要求实现企业知识专门化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企业知识管理战略制定是知识主管的主要任务,需制定企业知识管理实施策略。做好推广知识管理工作,帮助员工对其知识角色加以确定,并提问于员工,对知识对团队行为、管理流程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同时分析知识管理内容,在对组织管理内知识需求各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此对企业发展理念、计划等加以确定。除此之外,还需设计好知识管理系统。在知识创造、共享与使用环节,对组织机构体系完善程度如何加以确定,避免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3

论文摘要:无论企业,政府还是第三部门,当今世界的组织都面临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双重挑战,市场和国内外环境的迅速变化对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顾客导向,快速反应,资源协同以及信息技术等,而传统的组织结构在此环境下面临挑战,亚待更新。

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下,创新对于组织不仅仅是选择,更是必然选项,在此过程中创新的含义也在不断丰富。相较于产品、服务、技术、工艺创新而言,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在不断上升,但其实施绝非轻而易举,信手拈来,创新的过程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因而对创新实行管理是必需的。作为技术管理(MOT )的手段之一,创新管理通过整合市场,技术,组织三者的变革进而改善组织的效率和竞争力,它为企业管理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

1传统视野下的组织结构

组织的结构简而言之是指组织要素的结合方式,是组织的基本框架,要素相同而结合方式不同的组织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因此结构是组织的基本属性并影响到组织的效率和有效性等多方面。组织结构有两个核心要素,即层次和结构。结构的不同主要是由层次和幅度的差异决定的。自工业革命以来,历史上主要出现过简单结构、机械官僚型结构、事业部型结构、专业官僚型结构、特殊任务小组等几种典型的组织结构模式。

无论定义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的体系有多么完善,若缺少与之相匹配的利于创新的组织条件,企业的整套创新体系都难以发挥作用。创新决非易事,它要求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都要有利于技术变革的产生,强调三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匹配,而等级制度严格,部门间缺乏联系,以及自上而下的信息单向沟通渠道都难以适应创新的需要。

2创新管理视野下的组织结构

20世纪50年代晚期,研究人员汤姆·伯恩斯和乔治·斯德克针对组织结构作了大量研究,他们以企业所从事业务的性质对组织结构具有重要影响为出发点,概括了有机式组织和机械式组织的特点,认为越是非程序化,不确定的业务就越要求组织相应具有更强的灵活性。机械式组织适合稳定的环境,而有机式组织则更能适应环境多变的需求,由于创新不仅是研发部门的任务,它已成为整个组织各个部门包括生产、营销、采购、行政及其他职能部门共同的需求,这点促使组织更为广泛地向有机式转化。

相关研究还包括组织结构和环境的关系,环境的变化程度和组织结构的有机结合之间同样具有正相关的联系,环境越是复杂多变,对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就越高,这一点可以从一些企业努力减少产品进人市场的时间当中看出。同样,生产流程特征、公司的规模、历史以及公司战略也是决定组织结构的诸多自变量。

进入70年代,关于组织结构的广泛争论则逐渐倾向于认为组织应该是一种“权变”模型,书本上所谓的最优组织结构在实际中是不存在的,一个组织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其结构的选择和自身的经营特点之间找到了最合适的匹配。例如,对于沃尔马、星巴克这种在世界各地提供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来讲,机械化的高度集权组织结构,对于保证其产品质量和规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而此种结构显然不能,也无法复制到从事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生物药品研发的高新科技企业中来。

一个实例:网络结构传统观念下,组织通常被视作一个单一的实体,是一种目标导向的系统性安排,但是在现实当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以某种方式和其他企业进行联合,具体形式包括供应链、产业集群、合作学习联合会、产品开发联盟等。从某种程度讲,对于增强创新能力的迫切需求是这些新变化产生的主要动因。

网络结构的优势之一,是为解决资源限制性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途径,企业无需具备创新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尤其是专业技术,而只需知道哪里有这些资源以及如何获取,此即所谓的集成创新。信息交流技术的迅猛发展时期也更加便于形成网络结构,这成为未来组织发展的特点。当然,网络组织中各个企业之间同样存在着匹配性的问题,由于企业之间存在着磨擦,缺乏沟通交流,部分资源无法实现共享等情况,其合作的结果有时未必能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共赢局面,因此这种合作的风险也是相当高的。尽管如此,网络组织毕竟还是为推动现代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次有益的新尝试。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4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 社会管理 政府管理 社会自治

【中图分类号】D422.2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管理模式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相互适应的一种管理形式。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管理创新的关键就在于将多种组织的资源重新结构并有效调动,产生级差的组织收益。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影响下,中国农村社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化。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不仅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局。以农村基层组织为载体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对于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有效化解农村快速变动中的各种矛盾,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开创农村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必将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当前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有的“乡政村治”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在当前农村社会实践中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暴露出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层权力过度集中,组织机构失调,社会管理职能缺失。由于我国从上至下的垂直等级式的管理模式,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政府也一直是自上而下来分配资源,一些基层政府甚至会强行推行某些政策。这就使得大多数的人、财、物等重要的权限仍然掌握在县级政府手中,乡镇政府和县政府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甚至会发生利益矛盾。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一部分,很难真正发挥其职能。近年来,我国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及其相应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原本试图通过取消农业税和加强转移支付来促使乡镇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治理型”向“服务型”转换。但是,后税费时代带来的却是乡镇财政的空壳化。乡镇政府在支付了人头经费和维持自身简单运转必需的经费后,几乎没有剩余。大量的乡镇收入锐减,无力承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的支出。由于缺乏充足的财政保障,乡镇政府一味注重向上级跑钱,而对自身的服务职能却不予重视,因此农村基层组织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

村民自治机制不规范,农民利益诉求渠道缺失。按照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律规定,村委会作为农村社会的村民自治组织对村庄事务行使自治权。但是,村民自治作为一种理念性的制度在实际社会的推广过程中却遭遇到了种种困难。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上至乡镇政府、下至村民都缺乏对于自治精神的充分理解,这就导致“乡政村治”格局中各个主体之间缺乏合作精神,乡政与村治之间的冲突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冲突导致了村民自治的推行阻碍重重。在当前农村社会中,公共决策机制大量地采取了基层政府集权的方式,某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则演变成了村官自治,农民和社会民间组织不能充分地参与其中,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因此,集权的基层政府在做出公共决策时往往缺乏民主机制,民众被排除在决策机制之外,基层政府做出的决策也就缺乏了真实有效的需求信息,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较大,针对乡村社会的决策制定也就缺乏了科学性。①

社会管理主体单一,无法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农村社会进行行政性管理和控制,多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很少有多方主体参与、共同治理的实践。在当前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尽管旧的农村村社正在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行转换,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发现,旧体制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惯性影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新的社区与之前的农村社区相似,仍然由政府计划安排,然后由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委员会为社区农民提供公共物品或者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而单一的政府管理主体无法满足社区人们日益增长的各种公共需求。

农村基层组织经济职能缺失,农村经济无法有效对接市场,农村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激发。当前的农村社会中,乡镇政府逐渐成为悬浮型政权,一些村级组织或者热衷于捞资源以自肥,或者热衷于制度上墙之类的形式化工作,村级组织与村民相安无事便是成绩,村级组织已经游离于村庄社会之外。而农民的独立创业能力是相对较差的,小家小户的经营方式要实现农民的增收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种分散的农民也很难适应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农民、农业无法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村经济发展乏力。②

另外,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庄经济分化强烈,农民中的“能人”走向城市或者在农村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而大量的农民则在新农村建设中失去了既得利益。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在失去了宅基地之后,只有少部分农民能够在城市生活中找到新的谋生之道,大部分农民在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之后,就意味着失去了土地带来的生活保障,面对劳动力市场对于专业性、技术性人才的用工需求,村民的就业难度是越来越大的,生活压力也随之加大。农村社会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而农村文化道德建设的滞后也导致为富不仁的现象不断出现,乡村内部的矛盾不断激发并得不到有效的化解,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团结稳定。

以农村基层组织为载体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

农村基层组织是连接政府与农民之间的重要纽带,国家的规划管理目标需要农村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地进行协调,而中国农村社会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同样也需要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协调。农村社会的管理创新需要在农村社会配置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体系来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从而引领农民顺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③

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理念与管理行为创新。一是基层政府转变观念,实现政府管理权与群众自治权的有效衔接。乡镇政府要改变高高在上的旧观念,把自己从“管理型政府”改变为“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既是农村经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更应当是农民利益的维护者与捍卫者,应当在农村与上级政府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管理型政府可能会过度推崇自己的行政权力,而忽略了农村自治组织的权利的行使。服务型政府强调要肯定人民的主体地位,否定“官本位”,要求增强为官的服务意识。因此,乡镇政府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现代政府观念与意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村民自治组织提供服务和制定规则方面,为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的行使留下更多的空间。另一方面,无论是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成员都应当提高素质,充分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

二是规范、创新各种社会管理行为,理顺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无论是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还是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行为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以规范其行为,明确哪些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哪些属于不合理的干预。村民自治组织当然要充分发挥自治权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但是自治组织也必须要接受正常的乡镇政府管理行为。当前的社会管理行为应当是一种参与性、服务性的管理行为,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综合各种行政、经济、法律、道德、科技等多种手段进行创新,尽最大可能保护农村社会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机构创新。当前我国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把国家行政权力上收到乡镇一级,在乡镇以下实行村民自治,包括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妇代会、村民兵连等组织。实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实现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机构创新。一是以党委领导为先导,把握社会管理的方向。首先要加强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途径和保证。从内容上来看,主要从解决经济能力建设、政治能力建设、文化能力建设和社会能力建设的问题。而从管理上来看,主要是要加强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等的建设问题。④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点都集中于村一级,因此我们应当相应地巩固党在农村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而首要一点就是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农村社会管理建个好支部、选个好支书。

二是在政府指导下进行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要实现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在政府指导下积极培育有组织的社会主体,从而提高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站在培育现代社会结构的高度,我国应当立足于大力培育、积极地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培育一个良好的公民社会,这项工作在广大农村社会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社会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利益格局被打破并重整,过去那种单一的依靠政府权力强力推进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社会的发展和需求。因此,乡镇政府应当改变改变旧的观念,积极进行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增加新组织成员。

三是整合资源,扩展农村组织功能。目前农村社会中的农民组织基本上只是具有单一功能,如村委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提供社会服务的各种民间公益性组织等。这些组织形式众多,但是功能单一,无法有效地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对此我们可以进行资源整合进而扩展农村组织的功能,使其更能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如广西桂平市南木镇的金龙村就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该村的村委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资源合并,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两种资源整合后,有力推动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该村已有将近一半的农户参加了专业合作社,获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而对于那些不愿入会的农民则可以通过村委会的集体决议实现承包地的调整,避免了和农业专业合作生产之间的矛盾。⑤

农村社会组织的职能不仅仅体现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对于农村社会组织要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职能。农村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序上可以代替市场和政府解决很多社会问题,农村社会管理中还存在着一定的空白领域,如农村社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问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市场又不能够兼顾社会公平,而农村社会组织则可以在这些领域完成市场或政府不能做或者不愿做的事务,农村社会组织产生于农村基层社会之中,相比政府对于农村社会的宏观管理而言,能够更多地关注农村社会中的微观领域的社会管理问题。

农村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创新。社会管理的创新应当坚持走法治化路径。当前我国关于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是不完善的,有关农村社会管理的立法更是缺乏。社会管理如果只是拘泥于一个不完善、僵化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创新是不可能的,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实现法律制度创新,修订相关的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的顺利进行。

首先要通过统一的法律制度使乡镇行政管理行为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有机衔接起来,尤其要注重从法律制度上合理划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各自的权限,这是促成乡镇政府行政行为与村民自治有机衔接的重要环节。⑥农村社会管理法律体系的完善应当注重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农民工的就业、农民工子弟的教育、农民利益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应当重点关注。作为农村社会管理新主体的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立法也应当加强与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属性、职能和权限以及和相关党政机关的关系亟需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⑦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为农村基层社会组织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我国可以尝试建立统一的社会组织法,可设立专章对于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设立、财产、责任和监管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农村社会管理的机制创新。从当今农村社会管理的机制层面来看,需要构建通畅的利益表达和沟通机制、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机制和社会稳定维护机制以及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等。从本质来讲,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就要调节农村社会复杂的利益关系,顺利解决农村社会中的利益矛盾和冲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而和谐的发展。

首先要建立农村社会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大力改善民生。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应当紧密围绕民生进行。对于农村而言,除了构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大保障体系之外,农村基层组织要和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在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的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上着力关注民生问题。其次要完善利益诉求与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基层组织要注重把自己的工作与群众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决不能对群众意见不闻不问,冷漠无情。在农村基层组织中要落实完善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群众制度,认真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建立完善的和行政投诉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表决制度等,让农民的利益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得以顺畅的表达。同时对于农村社会矛盾要及时妥当地予以解决,建立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的矛盾调解机制。

综上所述,在农村基层组织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管理创新应当走的是一条协同之路:政府主导、市场着力、社会自生的共建,在农村公共场所内,通过社会治理主体的结构优化,实现包括乡镇政府、乡村社会自生组织和农民等多元利益主体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础之上进行对话协商、协调互动,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实现相互监督与制约的有效机制,达成一定共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种协同之路也使得乡村社会充满了活力,能够自主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焕发出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并且能够有效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从而实现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有效实现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保障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顺利建设。

(作者单位: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本文系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路径研究―以三化协调发展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3-GH-019)

【注释】

①夏小莉:“‘合作共治’―农村基层治理的优化模式”,《中国集体经济》,2011年第10期。

②杨丽,王名:“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肃宁实践及其启示”,《探索》,2012年第4期。

③刘锐:“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农村基层组织”,《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4期。

④昂永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稳定的若干思考”,《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9期。

⑤谢舜:“市场逻辑下农民组织化发展的实践路径”,《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⑥王彩萍:“转型期乡镇基层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的路径思考”,《丽水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5

关键词:企业;组织资本;财务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企业组织资本对财务管理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扩展了财务管理包含内容。在企业组织资本影响下,财务管理由传统的管理有形财务资源向包含无形财务资源在内的方向转变。另一方面,组织资本的形成和增加提升了财务管理运行平台,优化了财务管理内部结构,促进企业改进财务管理方法,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从当今发展趋势来看企业组织资本的财务管理创新包含以下几点内容。

一、建立组织资本价值评估系统

价值评估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从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资本价值评估系统首先应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现代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较多主要包括市场价值法、收益现值法和账面价值法等,其中前面两种方法能够体现组织资本因素,不过不能独立用于评估组织资本价值,而账面价值法无法反应组织资本价值。组织资本不同于其他资本它是以企业实体为基础,而且拥有独立的价值,一些资不抵债的企业仍然能够在市场上出售正是这个原因。

如何较为准确的评估组织资本是人们一直关心的问题,尤其在理论界争论比较激烈。经过综合的研究分析对组织资本进行评价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同时考虑整合和分拆价值。组织资本的评价应该从组织资本各个要素出发最后进行整合,以此反映其整体价值。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市场上有些支离破碎的企业能够销售较好的价钱,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该企业单项组织资本用有可观的独立价值。因此,这就要求评估企业组织资本时除了重视整体价值外,拆分价值不容小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这种情况采取的处理方法为:采用合理方法确定企业组织整体价值,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各资本组成要素的重要程度并赋予一定的权重,最后对不同组成部分分配不同的价值。

(2)注重预期、可持续和内生性。财务管理基本的时态特征为“预期”,因为财务管理价值主要体现在未来资金流量和收益的预测上。因此评价企业组织资本时应重视各组成要素的预期性,并且保证这种预期效应具备可持续和内生性质。一个各方面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可能会凭借政府优惠政策获得较大效益,不过我们应该清楚政府的优惠政策不是内生性的体现,而且这些优惠政策具备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根本谈不上可持续,所以对组织资本价值评价应将这个因素排除在外。

(3)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评价方法科学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对于组织资本价值的评估更应该注重这方面的考虑。经过实践证明采用期权定价法较为合理,即将公司股权确定为现行价格,将无违约债务价值当作执行价格,并以公司为标的物的期权。接着使用布莱克·舒尔茨模型分别计算期权处在涨、跌状态的价值。将其带入公司价值计算公式(公司价值=(无违约债务价值-公司看跌期权价值)+公司看涨期权价值)进行计算,然后从得出的结果中减去人力资本价值和按照传统方法得出的资产价值,最后将结果看作是公司组织资本价值。

二、建立包含组织资本预算管理体系

1.组织资本预算注意事项

预算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基本保障,因此为了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很多企业对预算管理非常重视,不过其开展的预算管理建立在传统基础框架上,缺乏对价值驱动因素的财务管理资源的全面分析,未将组织资本资源中的各种泛财资源纳入其中。

(1)建立组织资本预算系统。组织资本能够促进和提升企业战略的实施,而财务指标则是企业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然而组织资本资源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比较模糊,所以确定两者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比较困难。因此,可以假设财务指标和组织资本效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组织资本预算系统,专门负责管理和控制组织资本各资源要素。

(2)量化和描述组织资本各要素。对组织资本各资源量化是建立组织资本预算管理子系统的基础,组织资本资源要素包含很多内容主要有组织文化、客户关系、组织信息、组织知识以及组织战略等,其中不同的要素有着自身的特征和内容,例如,组织战略包含战略措施保证制度、战略清晰规划度和战略规划契合度等。将组织资本纳入预算管理系统不但需要对组织资本各要素进行描述,还应进行合理的量化。一般采用赫斯克特和科特提出的利用文化力量指数代表组织资本品质指数,即将各要素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分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指数,指数越低,品质就越高,当指数值为1时,说明该要素品质比较符合企业战略要求。

(3)组织资本预算管理

对组织资本预算管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分析各要素具备的品质特征、确定组织资本的资源要素、定义和描述不同要素的品质指数等。管理时应从全局角度出发,分清管理工作的主次,注意弱势要素的对整体的影响。

2.建立组织资本创造价值机制

建立组织资本创造价值机制主要包括组织资本的生成、评估和管理机制三方面内容,其中组织资本生成机制包含制度、组织和理念等要素。制度规定了组织资本在企业战略中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组织将重点放在了团队的建立上,理念的主要目的是树立组织资本价值观。组织资本价值评估包含评估方法和制度、评估主体和目标等,其中评估目标包含市场交易和内部管理两方面内容。管理机制包括编制组织资本预算、对预算进行监控以及预算考评等内容。

三、总结

合理配置和运营财务资源是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其最大目标是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企业中存在很多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财务资源例如企业组织资本。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企业组织资本的财务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为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6

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了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八点意见,重申要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实践中来看,在社会管理格局的四大体系中,目前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缺少社会协同,最大的难题是无法突破社会协同,最大的任务是如何增强社会协同。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核心任务,应当是在如何增强社会协同的基础上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而增强社会协同的关键,在于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协同主体在社会管理、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我国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它们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征,活跃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44万家,此外尚有24万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大量未登记但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草根组织”和在华活动的境外社会组织。据我们的调研估计,全国各类社会组织的总数,应当在300万家以上。

尽管存在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但客观地说,我国社会组织近年来的发展无论在数量上、速度上、活动及影响上,都是相当显著的。但是,由于受到管理体制的束缚,由于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由于各级党政部门协调支持不够,也由于社会组织自身的自律和能力建设不足,我国社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功能还远没有具备起来,难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改革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登记、协调监管、分类指导、重点支持的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新体制。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各司其职、严格把关来限制社会组织,目前这种体制已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一是要建立统一直接登记的行政体制;二是要建立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监管体系;三是要针对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别建立分类指导的制度形式;四是要按照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建立重点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二,健全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社会组织相关法规仅三个,存在法律位阶低、相互协调差、实体规范少、政策不配套、制度有盲点等问题,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规范。在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应加快社会组织立法工作:一是要从法律上明确社会组织财产的公益属性并加大保护力度;二是要尽快创设并出台社会组织基本法,形成社会组织领域统一的法律规范;三是要加快修订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个行政法规;四是要针对行业协会、涉外组织等特殊类别的社会组织做出更加明确和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7

一、创新组织设置形式,将“支部建在楼上”,把党员教育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新的经济社会领域。

在上海,经规划部门认定,具有写字楼功能的大楼、大厦入驻的主要是金融、贸易、中介服务等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楼宇已经成为上海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楼宇经济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也越来越大。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例,全区50多幢重点楼宇上缴的税收2003年、2004年分别占全区税收总量的39%和43%以上,在楼宇中工作的企业占全区企业总数的85%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区从业人员总数的65%以上。因此,加强楼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上海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客观要求。

1999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党工委针对辖区内楼宇大量涌现,在楼宇内工作的党员不断增多,但楼宇内企事业单位因所有制、经济形式、行政隶属关系、用工制度不同而存在建立党组织难、开展党的活动难、党员教育管理难等问题,在嘉兴大厦建立了上海市(全国)第一个楼宇联合党支部,以此作为“一级组织”对分散在多个经济组织的党员进行管理。2002年8月,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在中华企业大厦又创设了上海市第一个“党员服务点”,作为多个经济组织的党员共同参与的活动平台。这种以属地党组织牵头,以楼宇为单位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点的工作模式,后来被统称为“支部建在楼上”。目前,上海的浦东、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黄浦、卢湾、静安等楼宇数量较为集中的10个中心城区,都把建立楼宇党支部作为加强“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组织载体来抓。至2004年12月,上海中心城区797幢商务楼中,共建立楼宇党组织694个,凝聚管理的党员12068名,入党积极分子599名。受“支部建在楼上”成功经验的启发,一些能够覆盖多家“两新”组织的“开发区支部”、“经济园区支部”、“商业街支部”、“商贸市场支部”等区域性基层党组织不断建立,从而有效改变了以单位为主要单元、按照体制内党组织垂直管理的传统模式,为广泛吸纳分布在不同经济组织、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构筑了一个包容性强、开放度高的组织体系。

二、创新工作载体,建立党员服务中心,为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党员提供一个覆盖全市的“铁打的营盘”。

党员服务中心是在楼宇党建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社区党员分布广、流动快、自主性强、需求多元等特点,建立的区域性、开放式、专业化的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载体。上海市党员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3月。次年11月,上海市决定在全市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至2005年7月,上海市各区县、街道、乡镇共建立党员服务中心240家,基本实现了上海市党员服务网络在行政区域上的全覆盖。党员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全部采用专兼职结合方式,在资源占有上85%采用共享的方式,从而创建了具有上海特色的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运行模式。为了使党员服务中心更具象征意义,更具包容性,更具可拓展性,上海浦东新区梅园新村街道党工委从2003年9月开始以“阳光驿站”作为社区党员服务机构的名称,并以全新的工作理念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就组织建设而言,“阳光驿站”实现了其流动党员“接纳地”、“两新”组织党组织“孵化器”的功能。以“阳光驿站”为依托构建的开放型组织,为流动党员提供了组织挂靠和管理,为“走过路过”或组织关系不在本社区的流动党员提供了过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活动的方便,解决了流动党员找组织难和过组织生活难的问题。同时,“阳光驿站”还不断吸引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成为党的工作的支持者,直至成为党的新鲜血液,为在“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集聚力量,创造条件。在运作机制上,“阳光驿站”十分强调区域性、开放式、社会化和专业化,以接近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方式,在商务楼宇、经济园区、中介机构、高档住宅区以及各种市场等“瓶颈”领域建立党员服务联络点,把体内建党和体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能够辐射到社会各个角落党员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不断扩大党员教育管理的覆盖面。作为操作平台,“阳光驿站”又充分利用其稳定性、包容性的优势,广泛地整合社区现有的行政资源和上级党组织提供的各类资源,并通过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充分挖掘和调配社会性、区域性公共资源和党组织、党员的自身资源,从人、财、物等方面为“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和资源保障。

三、创新党务干部选拔机制,采用社会招聘、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情况日益复杂的党员教育管理配备“职业化”的党务干部。

党员服务中心(点)作为单位党务工作向社会化党务工作过渡的载体,无论是为党员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还是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手段提供党员联络和沟通服务,抑或是精心组织和策划党内活动,都需要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因此,要提高其工作的水平和层次,客观上要求淡化行政色彩,走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运作的路子。事实上,早在2001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就开始扩大选拔视野,积极探索职业化的党务人才支持机制,以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薪酬设计,公开招聘了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党务干事,优化了党务工作者的队伍结构。2003年8月,浦东新区又率先采取出资购买党务岗位,实行社会化配置、契约化管理的方式,面向全国招聘了7名党务工作者。这7名党务工作者作为上海市首批“契约式”党务干部,被分别派往陆家嘴、张江、外高桥、金桥等开发区综合党委工作,从而成为上海市区一级地方党委首次以“员工派遣”方式配备的党务干部。2004年5月,静安区又以同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3名有党群工作经验的楼宇工作者,以解决楼宇党建工作任务重的难题。在上述两区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2005年上海开始在全市推广这种“职业化”党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6月,上海市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67名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他们依托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这个专业化操作平台,按照区域网格划分重点做好“两新”组织党群工作。以此为基点,上海开始逐步建立党务干部人才遴选、储备和输送机制,以推动基层党务工作岗位的职业化进程。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8

【关键词】共青团组织;社会管理创新;协同参与模型

一、中国共青团组织发展的问题研究

(一)政府对共青团组织制度性限制太严。虽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政治环境相对宽松,但是共青团组织在实际的组建过程中,仍然会受到政府极大的限制和阻碍。在共青团组织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双重管理体制也使得共青团组织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得不面对多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和压力,这也就在无形中增加了其运营的政治成本,限制了其活动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二)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够为一个组织的建设发展提供正确的活动方向和指南,也能够提供权威的、必要的政策性保护。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共青团组织在组织构建、具体运营等环节没有比较权威的法律作为指导和依托,在遇到与政府,企业等权力边界模糊,甚至相互冲突的时刻无法有效的向相关法律寻求帮助,更无法在实际开展活动中运用已有的法律来解释和推销本组织的架构和理念。

(三)缺乏专业的共青团组织管理人才。共青团组织都是在其建立公共服务理念、社会责任感等主观意识催动下而成立并发展起来的。另外,组织者或建立者往往是某一领域的优秀人才,但缺乏管理经验。其成员很多本身对于其所从事的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又比较的薄弱,没有专业的方法和理论来引导和支撑起项目的开展,同时,由于资金的紧张,也无法聘请专业的人才来有效的开展活动。

二、中国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对策:培植参与型共青团组织

(一)参与型共青团组织的优势

1. 符合正和博弈,效用扩大。社会治理无法跟进社会发展的步伐,社会管理未能满足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日益突显。而培植参与型共青团组织,强化共青团组织的参与角色和参与主体定位,明确共青团组织参与职责,首先,有利于多主体,多角度合力解决问题,增进社会和谐;其次,有利于共青团组织在参与过程中积累经验,完善共青团组织运行机制,同时为提高其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提供了机会,极大程度地促进了共青团组织发展。

2. 符合政府和社会管理发展趋势。社会力量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不断得到提升,中国社会的管理模式向多元主体,多向合力的趋势发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由高度一体化向良性分化转变。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明确致力于对治理模式和公民参与机制等做相应的调整,以消除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存在制度性的障碍。

3. 多方力量间的相互监督与制衡。在共青团组织发展进程中,要克服以往由政府全能主义带来的各种问题,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既要避免重蹈政府主导的全能主义社会管理和共青团组织发展不独立带来的政府边界过大、社会发展不完善等缺点,同时也要吸取“一头独大”的经验教训,建立一种相互监督和制衡的社会管理模式,促使政府、共青团组织、社会协调、健康地发展。培植参与型共青团组织,形成共青团组织监督与被监督的权力与义务相结合的关系模式,能使共青团组织更好地融入社会管理事务,更好地实现发展目标。

(二)促进参与型共青团组织发展的保障性对策

1. 国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为共青团组织的存在、运转、活动提供政策性和方向性的支持。而政府对参与型的共青团组织应该起到一个监督和帮助的作用。基于这种关系,原有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对共青团组织的活动起到有效保障作用,也无法有效地实现这种监督帮助的关系。因此需要在现行共青团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制定和修改。

2. 政府放松对共青团组织的管制。随着共青团组织的壮大,这就会造成好的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恶的结果”,从而阻碍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壮大以及开展的正常活动。为此,首先应该简化共青团组织办事程序,其次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共青团组织进行专项管理,再次可以考虑以抽检与定期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评定组织的独立活动能力,在此基础上差别化精简办事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这样,既符合政府本身的改革方向,也方便了共青团组织的办事流程,有利于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壮大。

3. 公共舆论作用的发挥。公共舆论是政府以外的重要力量来源之一,包括诉求的集中形成、强大细微监督作用、推动促进作用等。要形成对政府的舆论压力,促使政府下定决心将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让渡给社会及共青团组织。政府与共青团组织的活动目标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公共舆论集中反映的民意对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形成直接而巨大的压力,从而迫使他们进行行为的改进。因此,最后还要对政府、共青团组织进行监督,保证他们在法律体系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障协同参与模型正常运行。

4. 政府对共青团组织的监督。政府应该对共青团组织进行一定的合理监督,以保证共青团组织的公益性等基本属性。要审核共青团组织管理结构,保证共青团组织的自愿性、独立性,确保共青团组织性质不发生偏离和改变,要审核共青团组织活动内容的公益性,确保共青团组织活动内容的非营利性等。

参考文献

[1] 杨晓梅.论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多元主体中的作用[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01).

[2] 万江红等.近十年中国民间组织研究综述[J].江汉论坛, 2004.

组织管理创新范文9

关键词: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

近年来,我国公共服务改革不断深入,并在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等方面有所突破。然而,由于认识、经验和条件的局限,公共服务在提供方式、服务范围、服务效果上的缺失和不周全,依然是中国各级政府面临的长期挑战之一。因此,如何从我国基本国情和现阶段实际出发,探求创新公共服务的组织与管理办法,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一个亟需探索的课题。

我国现行公共服务模式是伴随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逐步形成的,因此它既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色彩,又有一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特征。目前公共服务在组织提供和管理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总量不足,二是配置不均,三是表达不畅,四是效率不高。尽管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的总体供给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远远不能满足人口增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对公共服务改善的实际需要。从公共服务的效率原则出发,我们应该通过公共服务组织与管理的创新,力求用最少的人力、财力、资源取得最优质的公共服务。

一、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

公共服务的内容具有公共物品、自然垄断和外部经济等特征,因而是市场难以有效提供的,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应对公共服务的结果负责。而公共财政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者职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政府分配行为。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规范、公正、透明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得到广泛认同,以人为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理念已逐渐融入政府财政关系建设之中,但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仍然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首先必须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其次要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大部分由国有部门和城市居民享有,非国有部门和农村居民不同程度地被排除在多项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之外。当前,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新阶段提高中国人类发展水平和公平正义程度的现实需求。因此,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迫切任务,就是缩小和消除以往存在于国有与非国有部门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别待遇,让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包括国有和非国有部门、城市和农村在内的所有企业和居民。

二、推进公共服务组织方式创新,区分公共服务生产和供应

如何使公共服务更有效率?这始终是一个困扰政府管理的实践问题。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把公共服务的生产提供视为一个整体,在组织管理模式上遵循政府运用公共财政直接举办的方式。推进公共服务组织方式创新,关键在于区分公共服务生产和供应。

所谓公共服务的供应,就是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实际是一系列集体选择行为,表明政府的责任和承诺,包含一系列的数量、质量的要求,即提供哪些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数量和标准,资金来源和投入方式,服务行为的规范,以及采取什么样的供应组织方式等。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而公共服务的生产,则是指公共服务的具体生产过程,也就是把一系列的资源投入转化为具体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过程。

创新公共服务组织方式,一要完善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快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观念,借助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要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二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生产,社会公益组织、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慈善团体等各种非营利社会组织,可以大有作为。

三、广开言路,完善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制度

公共服务,是对公众的服务。公众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公众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公众的愿望是否得到实现,是衡量公共服务是否成功,政府工作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比如许多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通常的做法是由政府部门提出,向社会公布和承诺。这种方式固然有效果,但如果采取向群众征集实事的方式,通过有针对性的回应和参与进行选取,将会比纯粹由政府单方面的安排效果更好。因此,畅通公众需求表达渠道,使政府能够准确地知道公众需要什么,需要多少,是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公民的需求表达,在西方已经完成了制度化过程,可以说,它们已经拥有了健全严整的机制设计来吸取民意、体察民情。而在这种状况下,民意收集问题,仍然是西方政府最为关注的课题,政界和学界也都在持续地对这一问题进行关注和探讨,以期不断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和民主性。反观我国,在制度化过程仍未完全完成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将民意的收集和汇总摆在突出位置。一方面,要继续建立健全相应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公众的参与和政府对人民的负责;另一方面,也要探索各种非制度途径,如公众论坛、网络投票、大众传媒、公民调查等等,充分吸取西方的经验,通过各种渠道汇集民意,以保证政府所做,恰是民之所需,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

四、推进公共服务管理手段创新,完善绩效评估和监管制度

显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财政投入问题,也是制度问题。应大力推进有关制度改革,否则,再多的财政和资金的投入也不会有效率,甚至只能是助长浪费和腐败。

首先要完善绩效评估制度。伴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扩展和深化,绩效评估正不断得到加强,呈现出形式多样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成为各地加快政府改革与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内容之一。当前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评估指标的制订要兼顾各项绩效,做到客观全面,转变一味追求经济指标的评估习惯。二是加大社会公众的评估分量。要加快转变传统的单向性、不平衡性的评估方式,特别重视培养多元化的绩效评估主体,尤其是要加大外部公众即公共服务对象的评估分量。三是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注重绩效评估结果与激励机制以及问责机制的结合,通过内部竞争压力与外部导向强化绩效意识,提高政府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