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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3-01 16:21:26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1

随着教育产业化的办学理念在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教育资源的竞争越发激烈。抢占生源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生源根本谈不上发展。今年在学院七届五次教代会精神的指引下,高职院招生办以年初制定的招生计划为重点,积极落实完成招生计划。为保证年初计划顺利的完成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扩大教育市场和合作办学情况

为保证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同时也为更好的发挥我院在矿业学科的特有优势,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扩大教育市场,拓宽办学领域,我们先后到内蒙古教育厅、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鸡西矿业集团及所属建井处、地测处、租赁站及城市规划局等多家企事业进行调研,发现企业科技人才极大短缺,大量技术人员需要在职提高,考虑到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和我院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我院先后与上述单位签定人才培养协议,满足了企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今年我们重新在佳木斯建立了办学点,同时在巩固以有函授站的基础上,我们积极联系新的合作伙伴,我们去牡丹江职工大学联系合作办学,得到了对方的认可,而且对合作办学很有诚意,下一步工作是根据牡丹江地区的实际需求设置招生专业,与牡丹江职工大学的合作将为我院在牡丹江地区的招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人招生计划落实情况

05年省厅批准我院成人招生计划为1470人,比04年增加22.5%。我院实际共录取本、专科1923人,超计划30.8%。2006年我院成人教育拟招生1800人,其中专升本计划招生800人,专科计划招生1000人。今年我院成人高等学历专升本新增专业:金属材料工程、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城市规划。专科新增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应用俄语、物流管理、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供用电技术、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

三、高职6个专业及成人的招生策略及宣传情况

根据近几年成人教育生源变化形势,今年我们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好时机,加大招生工作力度。

一是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企业互动,先后跟鸡西矿业集团、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内蒙大雁矿物局签约定向订单式培养人才协议,为今年普通高职招生开辟了新的途径。今年我院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招生140人,在原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建筑经济管理四个热门专业的基础上,增加了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两个热门专业。为顺利完成今年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我们将在近期着手,带领招办的同志到各高中宣传,招收普通高职学生。同时我们会认真分析往年的生源分布,抓住重点地区、学校,有中心、有层次地开展好招生工作。

二是为保证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巩固已有教学站点的基础上,积极依托煤炭行业和省内工业企业,我们主动出击,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了解他们的需求,送教上门,我们的实际行动使他们深为感动,先后与内蒙教育厅、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鸡西矿业集团及所属建井处、地测处、租赁站及城市规划局等达成共识,为其培养采矿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的专门人才,为他们解决了人才紧缺的需要,同时也为我院今年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开创了好的开端。

三是招生宣传工作方面,我们总结以往经验,变阶段招生为全年招生,为确保生源入口繁荣,我们给自己做了如下要求:一要善于总结,摸索招生宣传的最佳时机、最佳切入点,借助报纸、电视、宣传版、各类招生简章等方式加大对我院普通高职、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我院的影响力;二要进一步理清招生宣传工作思路,力争在宣传形式上有所创新;三要利用好今年我们有高三毕业生的条件,稳定四个长线专业的部分生源;四要在学院营造全员参与招生宣传的氛围,动员全校教职工、学生共同参与招生。目前,我们已在普通专科计划下来的最短时间内,制作了普通高职专科的各类宣传简章,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到学校,我们的策略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走一个学校,就把这个学校的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是龙头,宣传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我们将积极充分准备,为今年及以后的招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我院下设教学站已23个,但发展不平衡,有的明显生源不足,要根据今年招生情况,进行调整、巩固和提高。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做好普通高职专科的宣传工作。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2

自*年开展"*"普法工作以来,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广东省计划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同志在党的*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计划职能转变,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积极落实国家计委制定的《全国计划、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在普法、参与立法、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机关工作特点的法制建设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国家计划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至今年6月底止,广东省计划系统建立了法制工作机构47个;专职从事法制工作人员62人;举办各种普法培训班117期,参加学习和进修人员达6091人次;完成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11件,(其中已出台的8件、完成起草的3件),规范性文件139件(不含*、*、*、*以外市);部分市计委还建立了案件审理和举报投诉制度。现将全省计划系统"*"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制订普法规划(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年开展“*”普法后,省计委按要求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黄伟鸿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党办、监察、人事、法规、办公室等处室的领导当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同时发文要求各地计委也相应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各市计划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均由计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工作网络。在成员有变动和缺额时,能及时调整和补充,保证机构的健全,为全省计划系统"*"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几年的工作中,各级"*"普法领导小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分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困难。(二)制订普法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认真衔接国家计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计划工作的特点,*年省计委制定了《广东省计划系统法制宣传第三个五年规划》(*-2年),对五年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同时,还相应地制定了普法年度计划。各000市计委也结合实际制订了普法规划和计划。在制订规划、计划的过程中,省、市计委都能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国家计委的普法规划与我省的普法安排相结合;二是学习计划工作专业法规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知识相结合;三是五年的长规划和当年的短安排相结合;四是学法、守法、执法、立法相结合。由于注意抓好规划、计划工作的"四个结合",确保了普法工作既符合上级计委的要求,又切合当地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二、深入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省计委和各市计委均按照年度普法学习的计划,认真抓好法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增长法律知识。一是组织学习改善宏观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对外开放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普及学习《科技进步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预算法》、《审计法》、《税收管理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二是抓好与计划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劳动法》、《价格法》、《统计法》、《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暂行规定》、《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规定》、《人口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三是组织干部学习地方普法要求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宪法》、《刑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基本完成普法学习计划目标。我省计划系统"*"普法学习宣传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一)领导带头学法省计委党组的中心学习组,把学习基本法律和计划部门的专门法律法规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学习、交流、讨论;*市计委每年都编制领导干部学法目录,领导带头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制理论;*、河源等市计委的领导班子学习中心组,每月定期集中一次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开展学法专题讨论,谈学习心得体会,还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高等院校、市委党校的专家到机关授课辅导,为推动干部、职工学法起表率和先导作用。(二)材,坚持自学和面授教育相结合全省计划系统统一采用国家计委编印的《计划物价干部职工常用法律读本》作为学习法律知识的教材,对普法学习所需的资料,做到人手一册。各地在全面自学所要求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有组织地学习普法的重点教材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知识讲座、选派骨干参加学习培训、结合实际问题学习有关法律条文等办法进行。省计委精心组织了两期普法培训班,各市计委均选派了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加学习,合计达120人。(三)注意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省计委积极通过开展墙报、组织参观学习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拓视野,提高大家对普法学习的兴趣;*、韶关、茂名等市计委则采用法律知识征文、办好宣传橱窗、黑板报、有奖测验等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宣传效果;惠州、云浮市计委通过集中请专家讲课、收看法律教育录像片、参加宣判大会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四)抓好干部学法考试我省计划系统大多数部门将每年的学法考试作为检查干部学法情况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省计委自1997年开始至今,除分别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的《宪法》、《行政诉讼法》等15个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复议条例》的年度学法考试外,还单独组织机关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四个常用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三年来,除因公在外人员,在职广大干部都参与了普法考试,据统计,每年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占应参加考试总人数的96%以上,合格率达到了100%.各市计委每年都参加当地普法办组织的考试科目,参考率都在90%以上,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三、坚持学用结合,抓好法规规章配套工作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我省计划系统行使计划管理权的一种普遍而重要的方式,同时,还为省、市人大和政府代拟有关计划管理的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对有关部门代省、市草拟或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计划部分提供立法建议的职责。这些规则都是有关行政行为的依据,其合法、适当与否直接决定依之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严把这些规则的出台关,是我省计划系统贯彻依法行政的主要举措。(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使计划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抓好普法学习宣传过程中,省计委、*以及*、*、*经济特区计委利用当地人大、政府拥有立法权的有利条件,坚持在配合参与立法上下功夫,并力求做到既注意把握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又注意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需要,推动计划系统的法制建设步伐。省计委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向省政府、省人大提出有关项目的立法建议,并主动协调各单位关系,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草拟工作。其中已出台的包括《广东省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暂行规定》、*市计委制定的《*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市购买商品房申办蓝印户口的暂行规定》、*市计划局起草出台的《*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市计委制定的《*市人口管理条例》和《*市投资管理办法》和*市计委制定的《*市重点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市区人口计划管理规定》等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完成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广东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经济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条例》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3件。(二)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据、程序、内容合法各市计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围绕资金筹措与使用、项目建设与管理、产业发展政策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主动地起草或提请市政府涉及计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发文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如*市计委制定的《*市经济和社会调节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办法》、《*市重大科技攻关和工业性试验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和《*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议管理办法》,*市计划局起草制定的《关于*特区进口自用物资额度管理的暂行规定》和*科技再开发基金管理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对各种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我省计划系统都坚持严格把关,做好协调,注重实效,合理合法。四、落实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省计委成立了以黄伟鸿主任为组长的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编写《广东省计划委员会执法责任制手册》,明确计委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职责,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工作程序,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市计划局及*、*、*、*等市计委结合"三定"方案的工作职责,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分解到岗到人的逐级责任制,并落实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奖励,同时还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二)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省计委对负责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执法检查,既注意协调管理,又及时通报情况,每年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都要检查各专业处室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部门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心的作用。中山市计委在执法检查中重点加强对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市计委在3年内共为该市国债项目争取国债资金1.4亿元),*年市计委与人大代表一起视察、检查该市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进展情况,落实国债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今年又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对使用1.24亿元国债的三大项目(东河水利枢纽工程、中顺大围、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国债项目的建设依法有序地进行。*、肇庆、韶关、揭阳等市计委在投资项目管理上,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专业性法规,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理顺建设项目中政府与企业的行为。在统筹投资资金使用、外来人口入户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计划安排等行政管理中,严格遵循国家、省的政策和自身制定的规章办法,做到程序合法、制度透明、服务高效、监督有力,使计划管理有序进行。(三)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我省计划系统在机关内部管理中,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文明办公、重大事项督办等制度。省计委带头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关单位的会文,均认真依法提出意见,省计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把好法律关,依据《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市计委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一律佩戴胸证,明确机关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实施监督。湛江、茂名、梅州、江门等市计委制定了《市计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市计委机关财务开支审批有关规定》、《效能监察方案》等规章制度,对保证计委各项工作的落实,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五、对“*”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一)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我省计划系统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学习,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加大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了计划管理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转变、调控手段向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九五"前四年国民经济年均递增10.2%,基本实现了规划目标,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二)依法加强计划管理,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几年来,我省加强了投资管理和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度得到更加有效地执行,*抽水蓄能电站、京珠高速公路广东段、珠钢项目等一批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更加规范。"九五"期间,全省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如广梅汕铁路、京九铁路广东段、虎门大桥、沙角电厂c厂投入使用,改善了我省的交通、能源紧张状况,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对薄弱环节通过制定法规,依法加强管理。(三)依法实行审批制度改革,增创计划体制改革新优势*市计划局在全省率先实行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自筹资金项目审批环节、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审批事项、改革审批方式、加强审批监督等,探索了依法进行审批管理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新途径,初步收到良好的成效。全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审批制度改革,省计委根据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调整。其内容包括:取消一部分项审批事项,克服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弊端;对保留审批的事项,依法进行规范;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和审批后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管。此外,还努力规范行政管理程序,使计委机关管理活动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四)用法律监督手段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成效显著通过普法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从参加学习法律知识逐步转变到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维护国家法制,执行法制,依法管理,充分发挥法律的监督作用,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几年来,我省计划系统在政府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和招标、入户指标安排、毕业生分配计划安排等重要行政事务中从未发现违纪行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明显提高。我省计划系统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相当部分市计委只能抽出兼职人员负责法规工作,在各方面工作任务集中发生时,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就难免受影响;二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我省部分边远山区市计委属下基层单位的学习培训费用难以落实,导致普法进度参差不齐;三是依法行政方面,立法质量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权还须进一步明确;四是对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典型单位和人物的宣传不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法制建设任务将会更加繁重,尤其是机构改革完成后,省体改委、省粮食管理局的职能并入省计委,法制工作的范围更宽。为此,我省计划系统将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搞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3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二、奋斗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四、工作职责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六、奖励与处罚1、奖励(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2、处罚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5)44号文件执行。(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4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恒忠、芶文清、李星海,纪检组长陈建敏,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凃继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人员变动时,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郫县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注重具体实施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划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经费保障到位。我局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均预先落实好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等工作所需开支落到实处,对一些未考虑到的普法开支也及时予以列支,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一)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

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健全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二)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是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股室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二是举办各种法制讲座,邀请省市领导、大学教授等专题讲授《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国土资源规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决定》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等,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组织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条例》、《保密法》、《档案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扎实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一是结合每年“12·4”法制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4.22”地球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每年我局都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配合县法制办开展专题宣传、参加法制竞赛,取得良好效果。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群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基本国策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6月25日,我局在全县各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十四个,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国土资源报、农民实用手册、资源与人居环境、《城乡规划法》宣传解答、基本农田保护知识问答、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等资料的方式,深入宣传国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认真开展了县、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500本,组织召开培训会12场次,培训3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了《郫县国土资源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和《成都市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成府发[]7号)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坚持“查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联合监管、动态巡查、发现、月报、问责、报告、预防和查处共同责任等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土地问责制,积极推行土地联合办案和移交制度,落实案件查处逐级上报备案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力度,维护了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并要求各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各项工作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三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四是公开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五是公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六是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七是公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职责、招待费情况;八是公开土地和矿产使用权招拍挂情况;九是公开本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挂牌亮证服务;十是公开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

四、主要成效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5

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1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

2012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23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全省面向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的普通专升本计划数为4650人(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鉴于我省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5所左右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就读并组织考试。凡报名参考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对应参加指定的一所本科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2012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等5所院校。

三、普通专升本考试

201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负责,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

四、工作程序

1、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201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招生简章一般于5月7日前。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本科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一般于2012年5月7日至18日期间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3、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9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10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原则上应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可安排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4、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择优录取。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5、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能上报备案。

6、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复核备案通过的学生由举办高校发放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7、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五、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12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确无法实行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本科院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入学后,由本科院校持专升本录取名册和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批件到省教育厅办理本科学籍电子注册手续。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七、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普通专升本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要正确宣传普通专升本政策,积极协助举办高校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制定周密方案。各举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周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工作预案。

3、严格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校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禁超计划或游离于计划外录取。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举办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

4、严格责任追究。各举办高校的主要领导是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普通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举办高校,将停止其普通专升本工作。

5、优化专业结构。从2013年起,对举办高校就业率不高或第一志愿报考率低的本科专业,我厅将逐步不再纳入普通专升本的招生专业范围。

各高等学校应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201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省教育厅将在厅政务网焦点专题“2012年专升本”栏目公布(网址hbe.gov.cn/list_item.php?itid=487),本文有关附件及表样可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be.gov.cn)下载。各举办高校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

附件:

1、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2、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

3、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

4、201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

5、2012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6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市委发[20*]39号)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统[20*]7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杭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是“五五”普法内容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杭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市依法统计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统计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素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改革和建设,确保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市委发[20*]39号)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统[20*]74号),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统计这条主线,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统计法制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尤其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统计“五五”普法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一工作中心,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着力做好为群众释疑解惑工作,依法做好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工作。

———坚持求实创新,不断进取。根据新形势下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形式,拓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学以致用,普治并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普法推动执法,以执法强化普法,大力推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政府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遵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2、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要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3、强化依法治理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普法的根本目的。要结合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健全政府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治理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对象、内容与要求

(一)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与统计活动和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有关的全部人员。重点对象是:

1、领导干部,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政府统计干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其他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乡镇(街道)、村统计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包括兼职统计员)。

(二)内容与要求

1、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主要通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和现代统计知识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明确自身在监督管理统计工作中的职权、义务、法律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

2、政府统计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主要通过学习:《宪法》、《统计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违纪为耻的观念,树立统计信誉就是生命、统计信誉就是旗帜、统计信誉就是责任、统计信誉就是力量的理念,依法做统计,依法管统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主要通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做好政府统计工作。

四、方法与步骤

我市统计“五五”普法采取自学、函授、辅导、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在自上而下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和面上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推开组织实施。时间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年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规划,主要做好组建统计“五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编制统计普法工作经费预算,征订或编写统计普法辅导材料,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同时,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至20*年3月底)

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各项制度,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每年明确一个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五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期间,市统计普法办将对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1、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政府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自学;⑵组织函授教育;⑶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⑷举办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⑸举办统计执法培训班、研讨班;⑹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法;⑺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⑻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2、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自学;⑵单独或者协助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举行统计法制讲座;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统计法制讲座;⑷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

3、2009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自学;⑵组织函授教育;⑶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⑷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⑸统计继续教育;⑹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法;⑺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周、5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科普宣传以及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⑵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制宣传设施;⑶在各级政府统计信息外网上开设统计法制宣传专栏。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09年年底前制定《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并在20*年第一季度,针对前三年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属于统计普法重点对象的,都应参加当地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杭州市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其中市、县(市、区)两级领导干部由市统计普法办以省统计普法办名义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省统计普法办核发《浙江省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4月至12月)

20*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和各部门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的统计“五五”普法教育总结、抽查验收工作。20*年5月,市统计普法办将对全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国、全省、全市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年6月至*月,市统计普法办将迎接省统计普法办和市依普办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7

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我局根据五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实际,以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素质为目的,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针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我局五五普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局综合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狠抓实施落实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

“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局里明确规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局长办公会上,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几年来陆续分章节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2、明确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局里要求法制部门负责人要参加局长办公会,并参与全局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全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对镇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每年财政局长在人代会上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重要文件,法制部门都参与了决策过程,保证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开展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科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几年来我局先后邀请了县司法局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知识。同时为巩固和保障学习的效果,我局积极组织相关考试,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行政法知识测试》,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了表彰,不仅极大的提高了人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依法理财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3、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或区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组织了《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集中辅导,全体人员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4、办好法制宣传橱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我局利用宣传橱窗、标语专题宣传《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法规。创新宣传形式,着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财经法规,交流法制工作动态,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制观念。

5、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配合县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和县工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配合县国土房管部门开展“4.26”世界产权日和县公安机关开展“6.26”国际禁毒日、“7.13”反宣传日、配合县卫生局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县财政部门的“12.4”税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日。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的12.4的全国税收宣传日,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会计法》、《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发动,大力宣传,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通过办板报12期、宣传栏12期、张贴标语100张、悬挂横幅20幅等形式,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通过各种宣传的形式,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几年来,我局人员较为全面地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面向社会宣传财经法规

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1、组织人员上街宣传。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财政局联系的高坪乡政府以展板卡片、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几年来,相继进行了《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发放材料近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逾六十小时、投入工作人员过百人次,有效地普及了财经法规。

2、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公民普法。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站和政府采购网向网民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网上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政资金拨付暂行办法》、《财政监察工作程序》、《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为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供了方便,也为我局的法制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一是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等会计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认可;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组织人员持续宣传《政府采购法》,特别是对采购的内容、范围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宣传,这些工作为完善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局结合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量化分解,确定了执法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落实到各科室和各执法人员,完善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发到各相关科室,要求在工作中予以落实,实行了严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科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有力的保证了执法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理财,我局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1、为了认真推进依法理财,我局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各项工作的基础。

2、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相关配套制度,对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并认真制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相关制度和法律文本,为规范实施听证奠定了基础。为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参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我局相继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明确了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内容、监督方式、违规责任;对原从事会计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实施程序进行重新修订,有力的促进了行政许可的高效便民办结;保证了实施行政许可每一环节、每一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制工作重要内容,我局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财政集中核算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协助县府出台了**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合法,由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文件的规范合法。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审核:一是审核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符合财政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二是审核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做到文件规定的执法行为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着力避免权力滥用、越职权执法。三是审核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作决定,否则就是不合法。我局还将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局法制处作了备案。

(四)开展检查监督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我局认真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专项资金检查、票据稽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维护了财经秩序。通过实行社会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构建起社会化的检查跟踪监督机制。

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学习、工作的热情高涨,部门的工作职能得到明显转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逐步提高,服务内容也更加丰富,从技术,信息到政策,法律,已经扩大到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乡村干部、群众对财政部门的法制建设、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工作成效都基本满意。财政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有了良好的改变。

当然,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照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少数干部和群众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还有待于提高,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不断深化,普法教育与行政执法都面临着机制创新,基础设施的改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法制教育工作仍是相当长期的艰巨任务。当前我们着重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圆满完成“四五”普法任务;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8

街道给力——统计服务动力之源

说起统计所的定位,不可不提北京市始于2006年的“撤科建所”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这一年,和平里统计所应运而生,由东城区统计局直接管理,街道则由原来的直接领导改为协助管理。

隶属关系的转变,让一些统计所人员难免产生寄人篱下之感。不过在和平里,大家依然是“一家人”。曾经分管统计工作的王品军也没把统计所当外人。除了感情因素,他更看重长远的效益:“统计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隶属于统计局直接管理肯定有利于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人员队伍的素质上去了,在服务区域发展方面才能有更大的作为。”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王品军深感和平里统计所已经进入了“三顺”的良好状态:一是和东城统计局队的关系顺;二是和街道办事处及其内部各部门的协作顺;三是和辖区内各调查单位的沟通顺。

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孙书振对此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平里统计所能做到今天这样“顺势、顺心、顺利”难能可贵,为全区基层统计所树立了一面旗帜。王品军不无欣慰地说:“街道支持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为街道服务——和平里街道办事处与统计所已经进入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境界。”

眼界决定高度,良好局面的形成源于街道工委、办事处对于统计所职能的深刻认知。“如果说统计局是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统计所就是我们街道社会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王品军一语中的。

他详解道,和平里街道辖区面积5.02平方公里;共有20个社区,户籍人口12万,外来人口近2万;各类法人单位近四千家,且聚集了12家中央党政机关及一大批新闻出版类、能源环保类等国有企事业单位。“辖区面积大、人口密集、单位数量多,这些因素都反映了管理的难度。要实现对地区事务的精细化服务管理,首先要分析日益多元化的需求,而统计数据及其分析就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为此,近年来和平里街道在经普、人普等大型统计调查及日常统计工作中对统计所工作的支持毫不含糊。如无偿提供近百平米的办公用房、普查期间的专用电脑以及支付聘用人员每年九万元的工资等。王品军告诉记者,街道的重视同时体现在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资源调度等无形的方面。每逢大型普查,办事处领导均要求街道要举全街之力配合统计部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二经普”期间,为了做到应统尽统,办事处主任亲赴工商税务部门协调遗漏单位查找事宜;在“六普”开展的各阶段都能看到街道领导的身影,现场督导工作、慰问普查员、与普查对象面对面地沟通,这些行动让忙碌的统计人感到街道与他们同在。

如今,王品军早已把配合统计所开展工作视为街道的分内事。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既然都是为了服务于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街道当然要支持!”

统计发力——助力街道科学发展

对于和平里统计所的发展蓝图,王品军亦有着深入的思量。“与东城统计局队领导多次沟通后,我们结合地区实际,确定了‘紧紧围绕发挥统计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确保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服务辖区社会管理和服务驻区企业发展’的长期发展目标。”不难发现,服务作为“重头戏”,为统计所发力指明了方向。统计所的表现同样不负众望,已陆续为街道捧回了“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基层统计所”、“第一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部级先进集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部级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统计队伍建设虽不在街道的管理职能范围之内,王品军却十分关注统计人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统计为街服务的工作质量。”他尤其看重统计所长的作用。“一名优秀的统计所长至少要做到四点:一是具备统计专业知识;二是要有大局观,业务开展紧扣中心工作;三是要有人格魅力,方方面面做好协调才能更加得心应手;四是要配合好街道分管统计的领导。”

出色的队伍必然造就出色的业绩。“统计所为我们加强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已经成为地区政府的参谋助手。”一句肯定也包含了王品军对统计价值的深切认同。

“统计所为街服务之所以做得好,主要是紧贴街道服务和管理的需求,很对街道管理者的胃口。比如,‘一经普’后,统计所的专项分析报告有史以来第一次反映了和平里地区经济发展的全貌与特点,对辖区经营单位的构成、分布、产业结构、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情况都进行了细致和有针对性的分析,为我们了解地区发展的全局和把握动向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又比如,统计所根据‘六普’数据撰写的地区老龄化统计报告,有数据、有分析、有预测,对我们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很有启发。”谈起统计为街服务的效能,王品军打开了话匣子。

相互借力——合力为明天

“撤科建所”改革以来,统计所与街道办应建树一种怎样的关系,一直是双方共同面临的课题。在采访和平里街道统计工作的过程中,记者深深感到了一个“和”字。惟有和谐,才能相互借力、形成合力,从而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基层统计离不开街道的支持,王品军对此分析道:在调查对象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加强的今天,没有社区居委会的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入户难的问题就很难破解。“借助东城区已经很成熟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可以有效提升准规模单位查找、统计登记等统计工作的效率。街道的资源配置能力对于普查动员、配合统计执法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王品军同时强调,随着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深入推进,统计的贡献力将更加凸显。他拿出一本《和平里商务新区专项规划(2011年~2030年)》说道,这份由街道牵头完成的规划也凝聚了统计人的很多心血。“借助‘二经普’和东城区楼宇调查,统计所对本地区商务楼宇情况可谓尽在掌握,包括楼宇分布、特点、建筑规模、招商情况和楼宇单位经营情况,这些都是规划制定不可或缺的重要数据。统计所提出的北二环和安外大街相结合的倒‘T’字型经济发展带的观念也获得了专家的认可,被正式写进了规划!”

办事处科普工作计划范文9

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 /> 蔚轿弧⒋胧┑轿弧⑼度氲轿弧⒐ぷ鞯轿弧?/p>四、工作职责

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

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

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

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

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

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

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作用。

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⑵群工部(工会、团委)

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

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

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

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

⑶党政办公室

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

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

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⑷职校

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

⑸电讯中心

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

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

⑹劳保科

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

⑺财资部

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

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

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

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

⑻保卫科

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

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⑼企管部

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

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

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

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

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

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

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

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

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

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

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

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

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

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

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

六、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

(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 

(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

2、处罚

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XX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

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

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

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

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