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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办法集锦9篇

时间:2023-03-03 15:52:59

制度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1

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旱工作,减少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抗旱工作适用本办法。

抗旱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开发、调配、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预防和减少因水资源短缺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活动。

第三条抗旱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尊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抗旱工作要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及其他用水。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抗旱减灾意识;加大抗旱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有计划地开展水源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防止水质型缺水和水源枯竭。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旱救灾和保护抗旱水源及抗旱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抗旱用水、破坏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的日常工作,民政、财政、农业、卫生、环保、林业、农机、气象、电力、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抗旱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抗旱社会化服务机制,从人员、技术、资金投入上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引导、扶持单位和个人兴办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八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要根据辖区内水资源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抗旱工作需要,编制抗旱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在抗旱预案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气象、水利、水文、农业、土壤墒情等信息划定出干旱等级,明确不同干旱等级的抗旱目标、任务、应急抗旱措施和实施方案,确定应急抗旱水源的管理、使用、调配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抗旱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水资源不足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规模,限制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项目。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防止水污染,提高水的利用率。

第十一条农业生产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合理调整农、林、牧、渔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必要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第十二条工业生产应当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用水管理,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三条城镇供水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规划建设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同时安排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要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第十四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协助下建立和完善旱情信息采集和预警系统,及时采集、传递旱情信息,提高旱情预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抗旱能力。

第十五条旱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综合水利、气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后统一,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各类旱情信息。

第三章抗旱减灾措施

第十六条旱情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发出抗旱命令,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第十七条抗旱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权临时指定抗旱应急水源,并对其拥有调度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应急水源的调度工作。

在紧急抗旱期结束后,因应急调水对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经营的水利工程设施造成的损失应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八条在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将抗旱供水方案向主要用水户通报,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抗旱供水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旱灾损失。

第十九条旱情灾害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灾情调查和救助工作。

各级水利部门要坚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组织抗旱服务队,帮助灾区开展抗旱提水、送水服务,采取措施,确保用水秩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情核查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抗旱资金,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使用。

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深入旱灾区,监督监测饮用水源卫生状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林业受旱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密切注视因旱引发的森林火险,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机电提灌提水工作,组织农机维修人员深入灾区抢修提灌机具,保证抗旱需要。

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做好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预报,适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各级电力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农灌电价政策,确保抗旱电力的正常供应。

各级物价主管部门要对旱灾期间出现的物价异常上涨情况依法进行干预和有效制止,确保物价稳定。

各级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刑事或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旱用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偷水、抢水和侵占、破坏、污染抗旱水源。

第二十一条在旱情严重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根据抗旱预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抗旱应急措施:

(一)向因干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开展临时送水;

(二)临时在江河沟渠内截水;

(三)在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的水;

(四)应急性跨流域调水;

(五)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

(六)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七)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八)其他应急性措施。

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应急供水行为,拆除临时建(构)筑设施。

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抗旱应急供水措施,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审批。

第二十二条在旱情严重城市用水出现困难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应急限制措施:

(一)限制或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

(二)限制或暂停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三)限制或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四)限时或限量供应生活用水;

(五)限制城市环境用水;

(六)适当提高水价;

(七)其他限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人民政府裁决)解决。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改变现状。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抗旱经费,及时组织抗旱所需的物资、设备、油电的供应,保证抗旱工作需要。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抗旱预案,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抗旱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根据抗旱工作需要提出抗旱专项经费安排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对遭受特大干旱的区县(自治县、市)从资金、物资、抗旱机具设备及抗旱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及时提供实时旱情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减少旱灾损失的;

(二)积极组织、实施抗旱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三)服从指挥,顾全大局,避免和排除旱灾各种隐患,出色完成减灾任务的;

(四)大力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抗旱减灾效益显著的;

(五)开展抗旱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报告旱情或虚报、瞒报、假报旱情,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有条件组织抗旱而不作为,在抗旱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抗旱款物的;

(四)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服从抗旱统一指挥,拒不执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的;

(二)在水事纠纷中,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

(三)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规定拆除截水设施的;

(四)旱灾期间哄抬物价的;

(五)侵占、破坏、污染抗旱水源,偷水、抢水,破坏抗旱设施,阻碍抗旱活动,拒不执行抗旱命令的。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2

一、建立完善执行职工的有关管理制度

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职工的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勤考核制度等等,并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的具体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认真执行。

二、奖罚办法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XX矿务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管理,严格落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第二条:强化安全联保责任制落实,凡井下出现"三违",除矿上按规定处罚外,队对责任人和联保人,每人罚款100元,停工学习,写不少于500字检查,到全队各班组做检查。

第三条:严格劳动纪律,凡出现早上井、迟下井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当班职工一律取消当班工资,并处以每人50元罚款。

第四条:建立事故违章追查制度,凡职工井下违章,因此而造成事故,不良后果,升井后立即召开追查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仔细追查,并根据是否造成他人伤害,按其医疗费的20%,由责任人负责。

第五条:安全培训学习制度,队规定每周三、周六上午10:00至11:30为学习时间,如无故旷会不学习,每次罚款20元,连续二次取消当月奖金分配资格。

第六条: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日检查、旬验收、月评比制度,凡发现一根锚杆不出丝、螺丝没有紧好、36U卡缆螺丝没有按照要求紧到位,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并停工学习5天;空顶作业,每人次罚款300元,停工学习10天,直至切实认识到顶板管理的重要意义并谈心,作出书面保证方可重新安排上班。对每月评比中第一名班组奖2000元,班长500元,跟班队干800元,最后一名班组罚款3000元,班组长罚款1000元,跟班队干1200元对因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造成次品等外,由该班组承担材料费和人工工资,坚决返工。

第七条: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顶板管理、机电管理等方面的奖罚,为依据,奖罚落实到班组个人,奖出积极性,罚出责任心。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3

一、保安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坚决完成任务。

2、尊重公司领导,关心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3、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热情工作,文明大胆管理,依章办事,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可扣留其工作证,上交有关领导处理。

5、着装整齐,举止大方,精神振作,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6、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及业务技能。

7、积极参加消防、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做公司合格保卫人员。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期间严禁与无关人员在值班室聊天、打瞌睡,认真做好车辆、物资、信件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填写好交接

班记录,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人生安全。

9、对联系业务和会见公司领导的,必须先打电话联系,征得允许后方可入内。

10、见到公司领导(副总以上)和小车进出必须敬礼。

11、提高警惕,加强厂区巡逻、防火防盗。预防突然灾害及其它事故隐患;发现可疑人员及公司员工打架斗殴的,需及时处理或报告,对财务、物资部门重点巡视。

12、完成公司主管以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岗位制度:

进出门管理:

1、员工出入必须佩戴工卡,工卡佩戴左胸前,相片朝前,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的,保安有权纠正或不准进入公司。凡有特殊情况,如遗失、损坏、未能佩戴的,由各部门一把手在

本世纪内30分钟内亲自到保安处登记领入,若部门负责人未能按时到保安处登记领入,经确认是公司的员工,发款50元后,由保安放行。

2、每天22:00登记进出公司人员名单,零班负责统针24:00进出厂人员名单,并报办公室,不含三班倒人员。

3、凡是没在公司住宿登记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内留宿。

4、分公司工作人员凭《贵宾证》进出,要求相关部门经办人提前到保安处办理或办公室通知其人数后在前门发放《贵宾证》并负责相应登记工作。

5、常住及确需经常出入的家属(上幼儿园及以下小孩免办理)凭(家属证)出入。

6、外来基建施工、安装人员、实习人员(一天以上)进出凭《临时工卡》。

7、外来临时维修、施工安装人员、会见公司领导、联系业务、送货、结帐等人员(原则上一天内),凭有效证件换《会客证》进公司,离厂时换回。

8、住公司外的员工家属(包括小孩)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司,探亲家属及偶尔来访的亲朋好友,先电话征得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

车辆管理:

1、公司小车进出凭派车单,保安凭有效《派车单》验证后开门放行,特殊情况电话通知通确认。

2、小车《派车单》批准权限人:#########################

3、货车《派车单》批准权限人:#################,并开箱检查。

4、#############、可随时出车,公司接送小孩、去银行、抢救工伤可直接出。

5、接送小孩时间为:早上7:30分送,中午11:30接,中午13:50送,下午15:40接,下午17:20分接。

6、所有摩托车(含外来人员)一律自东门进出,并停放在车棚线内

7、办公$$$、老宿舍$$$、制药厂、骑自行车人员一律自前门进出,并停放在宿舍$$$自行车棚线内,要求按规定路标行驶、进出公司必须下车。其余自行车(含外来车)一律停放

新车棚自行车区,新车棚停放车辆时,要求停放整齐,不得压线,严禁从草坪上进出。

8、送货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麻木)不准进入生产区,货物很重,用手拿不方便的除外,严禁的士进入公司。

9、货运车辆到后,由保安检查登记,并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车辆进入公司随行人员不得超过2人,并按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

离开货车,更不得进入办公区、车间、仓库办公室(若须联系由保安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原则上只准司机进入公司卸货,严禁货车停入公司后司机在车上睡觉。

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清点值班用品,交接清楚方能换班,未交清事项由上一班保安负责。

2、交接班程序:上班提前10分钟在宿舍$$$前集合,带队齐步走,进行交接班,要求严肃,整齐,头不要东张西望,交接清楚,接班人签字后交班人方能离开

,零班提前15分钟,零班下班后,每人做50个俯卧撑。

例会制度:

1、日例会:各班接班前由班长主持会议,交代每日工作重点及上一班出现的问题。

2、周例会:每周六早上8:10,由队长召集主持全体保安队务会,要求统一着装,按时到会,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及各种制度执行情况,解决和分析出现的各

种问题,布置下周的工作。要求除必要上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参加,无故一次不参加训练罚款20元,量化考核扣5分,超过三次作辞退处理。

训练制度:

体能要求:每半年对全体队员进行体能测试:项目有:100m、1500m、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双杠壁屈、屈臂悬垂、仰卧起坐、俯卧撑,每项为100分,8项平均分低于60分者为不达

标,不达标者或分数最低者,将视为不适应本工作,作辞退处理。

着装制度:

1、上岗讲究警容、仪表大方,必须着装统一,穿黑色皮鞋,要求干净、整洁。

2、冬夏制服不能混穿,值班时佩戴好保安标志及上岗证。

3、会务、值班、培训、会议等场合应穿制服。

4、不管上班还是下班,穿上制服后,两人必须成排,三人以上成纵队行走,要求步伐整齐,不要东张西望,并不得做出有违保安形象的举动。

放行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对出入公司车辆、非公司人员认真登记及物品检查,严格落实公司放行制度,对于会见公司领导和联系业务的,必须先打电话与会见人联系征得允许后,发给其会

客证(交换有效证件),并由保安指定或带到会见领导办公室。

2、辞职离厂员工必须有办公室签发的离厂通知,才能检查行李后放行。有权力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同时向领导或公安报案。

3、非公司车辆进出公司所携带物品必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并由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注明出门具体时间。

4、公司外发加工、修理、任何形式的外发料,保安须凭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批(生产方面的为#####厂厂长签批、制药厂为生产部部长签批;基建方面的为基建部长签字后由相应厂

长签批;办公$$$及后勤为办公室主任签批)的外发加工、修理单方准放行,否则追究相关人的直接责任,对拒不执行规定的有权拒绝放行,报告公司处理。

5、对外来探访人员,正常上班期间,禁止会客,确需探访的经指定指导批准后,保安检查无疑后,交换其有效证件,给其发放会客证,方能到公司接待室处会客,公司外来人员和

没在公司登记住宿员工一律不准在集体宿舍内留宿。

6、封闭区管理从严,车间内任何人,不戴工卡或不换鞋,均有权拒之门外,未经$$$总、$$$总、$$$副总或无以上领导陪同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封闭区。有领导陪同也应作好相

应的登记工作。

7、供应单位因业务关系进入各生产区由厂长负责审批,客人进入生产区由公司审批,各具体经办人提前办好审批手续。

8、如属传染病流行期间,各种制度从严,并做好相应检测、防护工作。

礼仪制度:

1、见到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或小车、外来小车、参观车辆进出应敬礼致意,车间保安每天第一次见到副总以上领导应敬礼。

2、接听电话注意礼貌用语,如:你好,前门保安;你好,########保安,你好#######保安等。如属上级来电,应等对方先挂断电话。

3、进办公$$$所有办公室的门时必须喊报告。

具体工作内容:

一、前门卫:

1、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杜绝来历不明的车辆及人员混入公司,防止财产丢失及意外事故,严格执行公司的放行制度。

2、及时准确传送信件、报刊、邮包及发送公司各种文件并做好登记,及时更换报刊栏报纸,通知栏的通知不准超过三天,并保持干净。

3、负责登记迟到、早退人员并报办公室。

4、对出入公司的小车一律敬礼致意。

5、指引经批准的来客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告之厂内不准吸烟。

6、中班负责锁门(20:00),开灯、关灯,开灯时关好办公$$$所有窗户,不包括卫生间,检查一$$$窗户是否锁好。

7、中、零班值班员负责厂区巡逻,每班不定时对厂区巡逻二次,财务、仓库等处不少于四次,并在各签到表上签字,做好记录。

8、零班2:00关闭浇花的开关。

9、员工上下班时保安必须站立值勤。

10、上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到更衣室,特殊情况必须经班长同意。

卫生制度:

1、每班交班前打扫值班室卫生;要求;窗台,桌面无灰尘、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每周三、五、日零班冲洗大理石台阶、花坛、伸缩门等;不能用水冲洗值班室玻璃窗、门。

3、冬天前门每日中班不定时擦值班室玻璃窗、门;并保持干净、无灰尘;夏天改为零班。

4、车间不定时打扫保安的卫生区域、保证地面无灰尘、脚印等;随时准备干拖把一支备用。

5、每日白班擦大厅门窗玻璃,中班每天清洗拖鞋、鞋架;并保持干净。

6、保安每日白班打扫西门卫生一次。

7、更衣室每班下班后打扫;要求:地面无杂物、垃圾,纸墨必须倾到,套上方便袋,且将物品摆放整齐,每周六擦门窗、柜子一次。

东门的管理:

1、垃圾车出门时要检查垃圾是否装满、非垃圾及每车出门都要登记,并通知前门。

2、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用有效证件换会客证,征得会见人允许后方可入内,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3、两个门只准开一个,非员工上下班、无人、车、走时把门关上;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必须电话通知前门同意后,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4、监督员工车辆按规定停放,保证员工车辆安全,员工上下班前后半小时必须站立值勤。

巡逻内容:

1、范围:车间、办公$$$、宿舍、仓库及厂区其他范围。

2、检查集体宿舍,督促员工遵守“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3、提高警惕,巡逻时佩带好保安用品,遇到不能处理时,及时与领导联系,巡逻时不能做其它无关工作,不能打扰他人休息或私自闯入宿舍。

4、关好公司未关电源、水龙头、门窗及其他事项,并登记厂区有损坏灯具,报维修电工及时修理。

灯具开关

规定随季节变化,每日中班天黑前开启厂区所有路灯及办公$$$霓虹灯和其它所有灯具,中班12;08-12:18关闭霓虹灯、吊灯、灯带及三$$$所有灯具,保留一$$$大厅筒灯和二$$$所有筒

灯,由零班天亮后关闭所有路灯。

5月灯具开关时间:19:30-6:00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4

(一)儿童膳食管理

1.食堂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食堂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2.建立膳食管理组织机构,园长为膳食管理第一责任人。

3.伙食费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每月结算并向家长公布使用情况,每学期盈亏不超2%。成人伙食从账目、食物购入、出入库记录、库存及使用中调料盒,严格与幼儿区分,防止混用。

4.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后勤主管负责每月召开伙委会,每三个月就营养计算结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倾听家长代表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膳食质量及其管理水平,并将会议内容记录在“儿童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册”上。

5.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每月制定膳食计划,根据季节供应情况,每周定一次带量食谱,每季度做一次营养计算,每月计算进食量,保证幼儿进食量及各种营养素摄入量,符合生长、发育需要。

观看幼儿进餐

根据问题调整食谱

营养计算

幼儿、家长、教师、管理者

(二)膳食安全

1.

食堂工作人员及保健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2.

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杜绝交叉污染。

1)

清洁用具专用,面案、菜案、操作台和地面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有固定、专用存放垃圾的容器。有盖,垃圾不能外溢和滴漏。

2)

有防蝇、防鼠、灭蟑的设备。操作间无苍蝇。

3)

室内外存放物品整齐,室内地面无油污。墙壁无明显塌灰,玻璃无泥垢。水池清洁。

4)

盛放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做到生熟分开。

5)

接触生熟食品的人员应分开,接触熟食品之前彻底清洁消毒双手。

6)

加工生熟食品所用的工(用)具分开,并有明显的标记。

3.

库房整洁、干燥、凉爽、通风。库房内物品生熟分开,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离地。并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储藏,不能在同一冰箱内存放。生食在冰箱内存放不得超过2周。不得有过期、腐烂及变质食物。库房内有防鼠、灭蟑设备。

4.

餐具及炊事用具的消毒。

1)

餐具清洗程序正确(去残渣、去油腻、冲洗、消毒、固定地方存放餐具);餐具的消毒设施齐全(清洗池、冲洗池、漂洗池,消毒柜);餐具消毒时,热力消毒120℃,40分钟;蒸汽消毒100℃,15~20分钟。餐具消毒后呈保洁状态,防止使用前的污染。

2)

炊事用具及容器用后洗净消毒。洗刷用具和盛放餐具的容器,要每天进行刷洗消毒。

5.

食品卫生质量。

1)

儿童食品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做好出入库账目登记。

2)

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根据不同产品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3)

食物要保证新鲜洁净,不得加工和食用腐烂变质食物,外买熟食品要加热后再吃。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4)

每餐提供的食品成品均留样。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做好留样记录。

5)

园内开展培养儿童食品加工能力的活动时,不得食用班级内制作的食品。

6.

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教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炊事人员操作熟食时需戴口罩、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禁止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三)合理膳食

1.

编制食谱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根据季节变化合理搭配,品种多样化。

2.

合理的烹调技法。

3.

膳食工作的开展,合理的带量,制定、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记录,由保健医和炊事班长每月最后一天负责盘库。

4.

每季度营养计算,对结果进行评价、分析、改进。

5.

厨房根据幼儿出勤,带量制做及分餐,做到少剩饭(主食量控制在5%以内),最好不剩饭,每日进班查看幼儿进餐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5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 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 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 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6

目前公司的局域网已经建成,各部门的机器也已到位。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加强管理的要求,现将公司局域网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一、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二、对自己所使用的电脑不能设置开机密码,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设置密码后,应交部门负责人一份书面密码说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网已经能正常上网,如无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拨号上网,以前使用调制解调器的员工将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

四、员工上班时间上网,请浏览与工作有关的内容,避免因上网影响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和交友活动。

五、为方便工作中交换文件,请在自己电脑的C/D盘建立以自己名字为名称的共享文件夹,访问权限为可读。

六、为保障电脑内资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务器上,为所有员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夹,请把重要文件在服务器上做备份,规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须把最新的资料备份好,系统管理员会为每人设置好密码,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七、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八、在自己机器上设置好网络打印机,以后打印资料请使用网络打印。

九、公司已经为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关系部及公司员工设置了公司的集团电子邮件信箱,对外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的电子邮件信箱。

十、为防止病毒侵入,保证电脑的安全,必须每台电脑都要安装“病毒”防火墙。

十一、公司的宣传资料、员工的名片上统一印制公司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十二、如果电子邮件信箱出现问题,请找互联网研究所王路瑶协助解决。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7

一、聘用原则:一是服务优质,服从领导安排,在机关评议中满意率必须达到在80%以上,;二是安全行驶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不得出现人员重伤、车辆重度损坏;三是形象上必须达到车容整齐,开文明车,做文明事。连续两次考核满意率达不到50%,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的一名直接末位淘汰。司机在每年度考核结束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用车原则: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在工作日由各自办公室主任自行安排,下班后、节假日期间用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车出镇必须通知党政办公室,根据路程、人员合理调度。到威海市以外地区除书记、镇长外任何人不得带车,需要时由主要领导统一安排。

三、工资待遇:司机在单位工作期间全部购买保险,工资在年终由党委会确定,80%为基本工资一次性发放,20%作为考核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四、考核内容(100分)

1、领导及机关干部评议(30分)

司机以服务为宗旨,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及党政办的工作安排,每月组织一次评议,具体分数安排为:班子成员评议占60%,机关干部评议占40%,年终平均后得分。

2、安全驾驶(30分)

(1)要求司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要求行车,严禁酒后驾车,发现一次扣3分;违反一次交通规则(罚单开至党政办的)扣0.5分。

(2)对出现交通事故的,机关司机负主要责任的,每一次扣5分;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一次扣3分。

(3)除党政办根据要求调整车辆外,车辆必须由司机本人驾驶,如发现由其他人员驾驶,每发现一次扣2分。

3、车辆保养及费用核算(20分)

(1)车辆保养(10分),要求司机熟悉车辆情况,定期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告知党政办公室后定点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发生抛锚影响工作的,每次扣3分。要求司机保持车辆清洁,每天至少清洗一次,如领导或办公室发现车辆不洁,影响形象的情况,每次扣0.5分。

(2)费用核算(10分),车辆实行单车费用核算制,车辆维修由党政办开具维修单,每季度由财政对车辆维修费用汇总。车辆实行统一加油,每月公布里程及百公里耗油指标。

4、司机值班管理(10分)

(1)司机值班由机关支部统一安排,值班车辆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值班期间要求24小时在岗,严禁司机晚上及中午脱岗回家。每发现脱岗一次扣1分。对因值班脱岗造成工作重大损失的,一次扣5分。对党委确定的防汛日及其他紧急情况,要求全体司机值班,要求同上。

(2)司机值班期间请假的,必须自行请其他司机值班,出现缺班每次扣1分。

5、日常管理(10分)

(1)要求司机保持通讯畅通,对党政办的电话要及时接听,如发现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分。

(2)下班后要求车辆准时返回,如不能返回必须由用车人通知党政办备案。对下班后车辆不返回又不请假者,每一次扣1分。

(3)车辆在非上班时间(早、晚)外出时,必须请示党政办备案同意后方可外出。

(4)严禁司机晚上私自开车回家,每发现一次扣1分。

(5)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宿舍卫生。按照值日安排,收拾好司机宿舍卫生,由机关支部抽查,对卫生极差,床被不叠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0.5分。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8

一、机关财务工作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管理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一支笔”审批。

二、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账目,及时准确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财会人员要定期搞好财务活动分析,并向秘书长报告财务执行情况。

四、根据财政预算和单位实际情况,实行财务包干制度。主席年经费60000.00元,副主席年经费30000.00元,调研员、副调研员年经费20000.00元,秘书长10000.00元,专委会主任5000.00元,以上经费根据财政预算调整而调整,当年超支不补,结余结转下年。

五、鼓励单位人员积极跑外跑上争取资金,争取来的资金(不包括列入财政预算的各类专项经费)实行谁争取谁支配的原则。

六、单位人员因公出差,由财务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按出差期限、地点进行概算、经秘书长签批后,预借差旅费。出差返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销清帐。因私一般不得借用公款。

七、财务运行中发生的票据,严格履行会计审核,秘书长审签的报销程序。

八、因公借款必须及时结账,前次借款未清时,不予办理新借款。

九、出差期间严禁游山玩水、绕道旅游、请客送礼,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工作人员办理调动、退休手续时,须先结清财务手续。

制度管理办法范文9

关键词: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创新

一、中小学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

其一,明确地方政府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其能力与责任意识。依照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应将具体管理中小学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全面负责中小学的公共管理工作,激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对管理学校的制度做出适应性的安排和决策,使其更好地回应当地人民接受良好基础教育的需求。面对全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中央政府应根据各地情况,为地方政府发展和管理基础教育提供支持与帮助,加强其行政能力与尽责意识,通过双方的合作来达到基础教育的国家目标。

其二,明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其统筹能力。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对中小学的管理权主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来行使,而不能进一步下放到县级以下的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能力,突出其在处理相关教育事宜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地协调财政、税务、规划等政府部门对教育的管理工作,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中小学行政管理制度。

其三,明确行政管理权是公共管理权力,依法对中小学平等行使。中小学因不同的举办性质而有各种不同的类型,政府在行使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时,必须依法平等地行使,不能有歧视和不公正现象。为此,应该统一对公办中小学和非公办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机构,由一个行政部门统一来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并按照一视同仁、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原则对待不同类型的中小学。

其四,明确行政管理权是有限的法定的,不能侵犯举办者、学校的法定权利。行政管理权是法定的由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的管理权,其特点是有限的强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是强制的,如超出权限范围变成无限的,则是违法的、会被强制的。地方政府在对中小学行使行政管理权时,必须合法,绝不能侵犯举办者、学校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定权利。从行政管理权与法定权利而言,行政管理权应是对法定权利的保障权,法定权利规定着行政管理权的边界。因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明晰行政管理权的法定界限,明确对中小学相关主体权利的保障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定权利。

二、中小学的举办制度创新

其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细化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性与对称性。目前的法律对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比较简略,法定权利仅有一项,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法定义务也仅有一项,即负责筹措办学经费。法律对举办者确定学校的管理体制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这既不利于保障举办者权利,也不利于约束举办者权利的过度使用。法律仅对国家作为举办者的法定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规定了办学经费来源、标准与办法,对国家作为举办者保障办学经费给予了征税、收费等相应的权利,但对非国家的举办者如何筹措经费没有相应规定。这既不利于依法规范这些举办者的筹措经费行为,也不利于这些举办者依法筹措经费,不能为举办者更好地筹措学校经费提供法律依据。

其二,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及其责权。公立学校的举办者是国家,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在代行国家作为举办者的责权,但是法律对于各级政府在举办中小学中的责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与安排。从责任来说,各级政府如何分担作为举办者的投入责任,如何明确各级政府分别作为哪些学校的举办者,特别是如何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对公立中小学承担的举办者责任;从权利来说,各级政府如何行使对举办学校享有的权利,如何分享在确定学校管理体制方面的决策权,如何行使这种决策权等。同时,作为举办者的政府在行使学校管理体制方面的决策权时,如何与作为公共管理者行使的行政管理权相区分,两者的界线在哪儿。这些根本性的问题,都需要法律或政策做出基本的制度安排,从而能真正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承担的举办者的投入责任,为不投入或投入不足提供明确的法律责任承担者。同时为各级政府合理分享对公立中小学的内部制度安排上的决策权提供依据,使公立学校在更好地体现中央利益的基础上照顾到地方的利益。

其三,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资格。从法律的原则规定上,任何合法的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利成为中小学的举办者,但从中小学的性质及设立学校的法律标准来看,这种成为举办者的权利是有限制的,不是一种无限或绝对权利。法律应对自然人或一般组织成为中小学的举办者进行程序、标准、条件等方面的明确规定,从而对权利进行明确的法律限制或规定。这样,既可为那些想成为举办者的组织或个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也可为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行使行政管理权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合理合法地设置和管理中小学提供制度保障,也为这些非公办中小学的长远发展提供一种制度保障。

其四,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形成对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激励。由于教育的公益性质、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国民性质,举办中小学本身不能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如何从制度上激励和吸引非政府的举办者积极举办非公立中小学,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举办基础教育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权利和责任。法律也规定政府鼓励非政府的各方举办教育。这就要求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要尽到鼓励的责任,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对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进行激励。这种激励既可以是非经济的制度安排,如荣誉、名声等,也可以是经济的制度安排,如财政奖励、财政补助等。应该说,政府作为中小学的举办者和非政府中小学的举办者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政府作为举办者没有权力排斥非政府的举办者,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也没有权力对非政府的举办者采取歧视或不公平政策。

三、中小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

其一,通过决策制度安排保障举办者合法利益。学校的决策制度安排最为基本的一点就是要体现举办者的合法利益,保障举办者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对股东利益的保障制度,学校的决策制度安排应有三个基本要素:(1)解决谁有决策权问题,一般应是举办者会议或举办者代表会议作为最高权力组织,由它来决定决策权的分配、行使制度,最为基本的是决定决策权的代行机构方式及组成;(2)解决如何行使决策权问题,一般应是学校董事会或学校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决策制度安排,包括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代表举办者会议具体行使有关学校的决策事宜;(3)解决如何监督决策权行使问题,一般应是学校监事会或学校设独立董事方式,代表学校举办者利益监督代行决策权的机构或个人的决策权行使。现代学校制度的决策制度安排因其举办者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安排,但其基本的安排应使决策权合理配置、高效运行、监督有力,保障举办者合法利益,体现举办者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由此来看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决策制度安排应明确中小学的具体举办者或举办者代表,明确举办者拥有的决策权以及决策权在学校内的具体行使方式,将举办者利益通过决策制度安排内部化,从而保障国家作为举办者对中小学所持有的理念与办学目的。非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决策制度安排首先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合法的决策权安排,其次也应明确决策权在举办者间的分配、明确代行机构及监督方式。具体而言,对于举办者是个人的,其决策制度安排重点解决决策权的科学与民主问题,防止个人过度集权;对于举办者是多人或多个组织合作的,其决策制度安排重点解决决策权的合理分配问题,防止无法做出决策。

其二,通过执行制度安排保障法人利益。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其执行制度应该是继续完善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明确的执行权力以及组阁(安排校内管理权力制度)的权力,改善其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使其充分代行国家对于学校的内部运作权,推动学校发展。非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其执行制度安排也应是完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选任、执行决策以及业绩考核制度,明确校长管理学校事务的相对完整的权力,避免决策者越权和过分干涉校长的执行权。

其三,通过监督制度安排保障成员利益。现代学校的监督制度安排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在决策权上有相应的监督安排,这种监督安排是代表学校成员的利益的监督,从决策上保障成员的法定利益,一般而言采用学校成员(教师、学生)代表进入决策机构享有决策权的方式或专门享有监督权的方式来安排。二是执行权上的监督安排,也就是对校长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安排更多的是让学校成员或代表参与管理,或是落实法律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的安排,保障学校管理权的行使不侵犯教师的合法权利。三是成员权利日常保障上的监督安排,也就是一种常设组织或监督专人,是日常保障、补偿、救济成员合法权利上的监督安排,主要负责对日常管理行为中出现侵权时做出一种迅速反应,发挥权利补偿与救济保障作用。

其四,通过督导评估制度内部化安排保障公共利益。学校制度安排中除了通过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学校举办者制度来保障学校的公共利益外,更为重要的是将社会或公众对学校利益的要求内部化,使学校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过程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和发展的过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安排要体现和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有如下基本安排:一是在决策制度、执行制度与监督制度安排上有公众利益的代表者,一般而言是指社区或家长的代表者在学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上有参与机会。二是在学校运作的过程中有公众参与的机会,也就是学校对社区或家长是开放的,家长能及时获知孩子的教育教学情况,能参与和选择对孩子教育与学习的某些活动。三是社会专门督导机构代表公众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能成为激励和约束学校办学行为的依据,学校形成接受社会专业评估的负责文化与及时反馈的制度。

参考文献:

[1]陈桂生.“学校管理体制问题”引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21(1).

[2]全国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专业委员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c].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97.

[3]顾明远.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d].中国教育学会第16届学术年会,2003.

[4]李继星.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d].中国教育学会第16届学术年会,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