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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0 16:14:33

制度经济学论文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1

关键词:中华文明雅典文明诱致性变迁强制性变迁

有学者道:“西方人恰如智者乐水,东方人恰如仁者乐山。”果如其乎?中华文明就其渊源、深度和广度而言,只有希腊文明可以相提并论,其他文明难于望其项背。即便希腊文明,中间也发生过断层。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论》,还是荷马的《伊里亚特》与《奥德塞》;其深度与广度难与吕尚的《周易》、孔子的《论语》相比。其行文的构造的缜密程度与简洁程度以及行文所体现的思想深度都难与中华文明典籍中所体现出来的相提并论。

但同时我们对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尤其是希腊文明做一比较大致可以发现其文明差异之处主要表现在:

无论是西方神话还是东方神话,或是法律法典还是政论方面的典籍而言,西方文明一般是反映一个事物的两方面,即使是它们的神都具有两面性;而东方文明在刻画一个事物都基本是以一个角度去刻画的,朱墨分明,线条清楚;尤其是东方文明在刻画正面人物时都是隐恶扬善,尽善尽美。这虽具有一定的正面宣教引导作用,但同时容易使人们丧失对客观事物的全面判断。

西方文明所体现的制度性文明表现于其法律制度的相对发达与其制订的主体的草根性,东方文明所体现的制度性文明表现为道德规范的发达(礼乐的发达)与其法律制度制订主体的上层性。中华文明在二千多年时间里,在社会秩序中起主导作为的更多的往往是道德规范(礼和乐),而其法律的制订往往是出自皇帝的金口玉律。而西方文明在早期便有元老院与平民院之分,还有执政官与保民官之分;其法律的制订、诠释与执行是多个对立统一体博弈之间的结果。

比较西方文明典籍与中华文明典籍所记载的战争可以发现:西方文明所记载的战争的流血程度没有中华文明所记载的战争那么深,即便是炎黄之争,也是灭了千百个邦国,血流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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杵的;西方文明典籍所记载的战争后果基本上不存在把对立面赶尽杀绝,而是在血与火的洗礼之后,最终通过双方妥协谈判之后达成新的政治体制,其所形成的新政治体制生物链更长了。而东方文明典籍所记载的战争基本上都是经过战争之后,弱的一方便不复存在,又形成新的集权政治,其集权的程度更广更深了。

比较西方文明与中华文明中的产业历史,可以发现:中国历来就强调重农抑末,从商之人为贱藉,而工艺被认为是奇淫机巧;而西方历来比较重视商业与工艺的发展的,亚历山大发动战争时便借贷过,其所到之处商人云集。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商业这个产业的性质是开放的,而农业这个产业是相对封闭的;故中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是基于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的农业体系之上的经济体系;而希腊文明及其随后的罗马文明等更多的表现为商业性文明为主导的经济体系。自给自足的农业体系相对封闭,同时也相对稳定;商业体系相对开放,同时也相对不稳定,具有更大活力的潜力。在市场需求十分有限,生产手段十分落后的情况下,相对稳定的自给自足的农业体系可能更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与挖掘;但到了十七世纪中叶,也就是我国的明末清初时,由于海外市场的扩张与生产方式的改善(股份制的出现)以及工业大革命所引致的生产技术的提高时,这种自给自足的农业为基础的经济体系便日益显现出弊端来。在加上明末官僚体系急剧膨胀,管理体系效率十分低下,而生产技术与生产方式仍旧保持原有的模式,故形势便急转直下,一落千丈了。

关于产业源流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问题:虽然就世界整体角度而言,三大产业产生的变迁过程是大致一致的,但为什么中国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一直把自给自足的农业体系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而其他产业是那么的弱势;而西方国家产业之间的差异就没有中国明显,其商业和工业的地位也得到了应有的保持,虽然基督教也是反对高利贷的?比较发现,在早期的克里特文明、希腊文明、罗马文明以及随后的葡萄牙文明、西班牙文明、荷兰文明及其日不落帝国的英国文明那里,它们所处的地域都是十分狭小,大部分地域濒临海洋,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的肥沃土壤肯定有限,故而只能在其他产业当中寻找出路。正所谓: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

但为什么在中国却没有形成比较强大的商业与工业体系呢?要知道,早在春秋战国时,著名的范蠡隐居之后便成了陶朱公的,可见那个时候的商业就比较发达了,可是后来为什么商业会衰落下去呢?当然,这里面肯定有当局者所推行的重农抑末的政策有关,但是否还存在其他原因呢?如果存在,这些其他原因又是什么呢?而当局者为什么要推行这样一种政策呢?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当局者的政策之外,肯定存在另外的原因,其中之一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而言,可以称之为引致性变迁。即我们当时的农业生产体系比较健全,其生产的产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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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自给自足,所以不需要交换,故不能推动商业的发展。商业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对商业的需求,其深化与推进,来自于需求的深化与商业构建能力的提升。一方面,从农业的引致性变迁角度出发(农业自给自足能力的相对发达导致商业需求不足),商业的需求受到削弱;另一方面,从政策的强制性变迁角度而言(当局者对商业的抑制),商业的构建能力受到约束;故而,商业在中国没有取得它应得的地位。

但为什么当局者要控制商业的发展呢?果真如历代当局者所言:商业是农者弃其地,闲游好事之业吗?恐不其然,当局者对于商业发展的控制可能是为了维护自己统治的需要。在春秋时期,管仲便弄了一个“士农工商,无以杂处”,虽然鼓励各行各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加强了对各行各业的监管与控制。到了唐宋时期,便有了坊市制和宵禁等对于商业限制的制度了。商业强调流动性,如果商业相对发达,必将提高当局者的监管难度与监管成本;另一方面用西方学者的语言来讲,中国历朝历代的数字化管理能力比较弱,故而,当局者无论是从成本角度出发,还是从自身的能力着手,都是会限制商业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以利于自己的统治的。但到了十七世纪中叶时,当世界上其他主要国家都在经历革命性的工业和商业变革时,同时在文化领域发生翻天覆地的“文艺复兴”时,中国为什么仍旧保持着原有的发展轨迹呢?为什么既没有上层,也没有下层来推动这一产业以及文化方面的革命呢?原因复杂,其中之一可能是原有生产方式形成的路径依赖所致,因为原有的生产方式在旧有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组织程度条件下是比较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的,故而中国在物质文明上一直以来处于世界前列,故而从上层到下层养成了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依赖性,对新的生产方式所焕发的生命力估计不足;同时,从文化文明角度来讲,中国虽一度在春秋战国时期产生过璀璨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但自从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历朝历代的当局者对思想钳制都很厉害,故而普通民众在公众场合都是莫谈国事,从而只能为当局者唱唱赞歌,要不只能清谈、空谈与玄谈;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西方文明从古希腊来讲,就比较重视对自然规律的研究和利用,有点机械主义(mechanism)的味道,到了十七世纪中叶时,由于培根的试验主义与后来的波普的证伪主义的兴起,大大地促进了其学科研究的科学性与理性的发展;故而最终结果是:中国的孔子可与亚里士多德齐名,但中国未能有人能与牛顿、爱因斯坦齐名。从中可以发现一个由思维差异而引致的文化的差异:中国人在思维上,表达方式含蓄、抽象且跳跃;而西方人表达方式直率、具体且连续(logistic);中国文化更侧重于对人文文化的挖掘,而西方文化相对侧重于理性、大自然规律的挖掘。故中华文明更体现为人性文明,西方文明更体现为物性文明。

关于文明的分类与差异,顾准曾经把世界文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陆性文明,二是海洋性文明;大陆文明下的政治构架都表现为人身依附性很强的金字塔型的结构,而海洋性文明下的政治构架大都表现为相对比较活跃的梯子型的结构。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别,主要是海洋性文明下的人们经常要通过渡海而迁徙或经商,而在大海之中,任何人必须抛弃自己原有的身份,重新达成协议以共渡大海。而大陆性文明之下的文明主要通过地产的控制与配置来维护政治构架的。从而大陆性文明表现为人身依附型,而海洋性文明表现为相互依存型。如此,法律的制订、诠释和贯彻的主体都是不一样的,故而法律强制的对象和内容都不一样,贯彻的好坏程度也就不一样了。据此而言,中国的政治体制历史以来都表现为一种委托制度一般,海洋性文明下的政治制度更象一个股份公司,大伙都持有股权的,故人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就有可能达到整体的最大化;而我们向来的政治体制下的人,都是希冀不干活又希望能多分一点蛋糕的人。故而委托人和人的利益不一致,监管与反监管越演越烈,随着监管成本的上升,最终导致重新洗牌。故我们历史上的政治体制看似集体主义(皇帝是这个集体的最高代表人),但实际上个个都打着集体的旗号各行其是,中饱私囊。所以可谓:名谓集体,实为私人。而海洋性文明政治制度下的人,虽看似追求个人主义,实则每个人都在做好自己的事情,同时把蛋糕做大,也同时更好地划好他们所集体乘坐的这一条船,所以从这方面讲:既为个人,也为集体。

关于人口与土地的关系,我们仔细比较后发现:中国人口快速增长时期始发于宋末年间。人口的快速增加源自两个方面:一个是人口承载力的大小,二是人口需求愿望的提升。人口快速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的生产力所能承载的人口水平比较高,相当于其他国家而言。另一方面,人口需求愿望的提升反映了中国人对力量的判断主要取决于家族人口的多少,还停留在早期判断标准上。这种思想同样是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引致的,因为在自给自足经济体系里,人们所需求的东西都来源于家族内部的供给,故而看不到分工与协作的必要性与先进性。从而人们对力量的判断便主要取决于家族人口的多少。由于政府对其他产业的限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得土地占有细化,精耕细作进一步深化,从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系得以进一步巩固。周而复始,便形成了一个从人口增加到小农经济体系深化,再到人口进一步增加这样一个不利于大生产的恶性循环。但是,西方世界却走的另一条不同的道路。一方面,商贸往来的增加使得他们日益认识到分工和协作的益处与必要性,从而他们对力量的判断主要取决于分工和协作的好坏;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类似中国的限制商贸的政策,从而技术革命和文艺复兴带来的生产方式革命使得分工和协作进一步深化,进而促进了商贸往来,最终形成了统一世界工厂和市场。

关于人的欲望,东方文明表现为内敛型,而西方文明表现为外张型。中华文明向来在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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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克己复礼”和老子的“小国寡民”等思想影响下,一直强调对内在精神世界的自省和对外在物欲的克制;而西方世界在不断深化的分工和不断促进的贸易往来的交往中,越来越重视对物质世界的征服和对物质的占有。从而相对而言,东方世界的精神文明更为发达,而西方世界的物质文明更为发达。

总之,西方文明与中华文明既有很多相同之处,又有许多不同之处。继承自己文明精华之处,同时适当地吸收西方文明的可贵之处,是一个摆在我们整个中华民族一个紧迫且严重的问题。这一问题处理好了,关系到中华民族是否能真正长久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关系到我们国家是否真正能长久地繁荣昌盛,关系到我们党、我们人民是否真正能处于浩浩荡荡的世界历史潮流的前列而不是落后于世界历史潮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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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2册);朱东润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

13.《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1册);朱东润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月第1版

14.《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2册);朱东润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6月第1版

15.《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下编第1册);朱东润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

16.《子史精华》(上下册);【清】张廷玉等;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

17.《中国通史》(上下册);周谷城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8月新1版

18.《繁露集》;戴逸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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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自由、市场与国家》;布坎南著;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

23.《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布罗姆利著;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2

关键词语:交易成本规模经济合作组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废除了制度,,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框架。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如何与国内外市场衔接,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对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为贯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早日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建设合作经济的合理性、必要性,并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阐述建设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农业经营规模与成本费用的角度探讨我国农村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必要性。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总成本构成为转型成本和交易成本(或称交易费用)。转型成本它具体又由三部分组成:活劳动消耗,流动资本消耗,固定资本消耗。

交易成本的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行为所引起的成本支出:完成交易本身所需的成本,如时间﹑精力。交易成本可分为事前成本与事后成本,事前成本包括搜寻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契约成本;事后成本包括监督成本、突发状况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成本构成也应该由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两部分构成。他们的大小都同样与农业经营规模相关。

生产成本的活劳动的消耗,对于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而言,由于家庭成员是以血缘为基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激励效果比较显著,同时在生产时间安排上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相反,大规模经营的农场一般采用雇工经营或集体经营方式,不仅存在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而且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并且随着农场雇工人数的增加或集体成员数量的增加,管理费用也要相应地增加。

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农业流动资本主要体现在化肥、农药、良种和其它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上。一般说,可以在较小面积的农地上投入更多的流动资产,也可以在较大面积的土地上投入更少的流动资产。因而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没有直接关系。

对固定资本的消耗,农业经营规模大小与单位产品所分摊到的成本有直接的关系。固定资本主要体现在机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上,在购买和使用上具有不可分的特点。一般地说,农业经营规模越大,固定资本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在其生产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产量的扩大,单位产量所分摊的成本就会降低;而小规模经营的农产,不仅购买固定资本比较困难,而且利用也不充分,因而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就比较高。

由于以上特点,在使用机械耕作的条件下,大规模农场的成本费用比较小,而小农户的成本费用则比较大。

交易成本,具有不可分的特点,无论农户经营规模大小,其交易成本大体相近。因此,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近年我国出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对农产品信息掌握不完全,而农户要掌握农产品的完全信息,就要花费比较高的信息成本。对小农户而言,他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信息费用。

而在以机械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但生产成本高于大农场经营,而且交易成本也远远高于大农场经营,因此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总成本也高出大农场经营总成本。

如上所述,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成本要高于大规模经营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居于不利的地位。要改变小规模经营农户的不利地位,就要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因此,在当前应当重点推进农户外部的合作,即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达到降低交易费用的目的。

(二)、交易成本和经济规模大小影响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的表现。

1、从事家庭经营的单个农民可以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但一家一户的生产主体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指进入市场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当事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单个、分散的农户既不能接收到全面准确的市场供求信息,又不熟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作方式,进入市场风险增大,既不能有效规避风险,又无法独自承担由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引发的生产经营后果,由此必然导致整个农业竞争能力的弱化。

2、农业现代化建设必然要先经历农业的“工业化”发展,即用现代工业化的理念来发展现代农业,包括用现代工业来装备农业,用现代工业的生产方式来运作农业,用现代管理方式来管理农业,改变农业只生产初级产品的现状,实现农副产品的加工开发增值。而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很难整合信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无法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

3、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逐步联成一体。我国的小规模经营农户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就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就要实行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培育品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否则就很难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而我国人多地少,农户经营规模很小,每户农民平均耕种五六亩地。这样小的经营规模,很难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和大批量生产,从而也就难以扩展国内外市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实现中国农业大的发展,就需要实现规模经营,创新经济组织,让农民走新的合作道路。

4、从农村工作实际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户经营规模较小,城乡经济分离,农业和工业脱节。这使农业生产中效益较高的加工和运销环节基本被排斥在农业之外,农业内部只剩下盈利较少的生产环节。这造成了农业发展过程中投入不足与利益流失、效益低下并存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紧密结合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多种经营,把农民从分散的领域和地域中组织起来,通过规模化生产,牵动农业向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发展,使新经济组织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联合体。因此,在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长期不变的体制背景下,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正确的方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扩大产业链条,促进专业化、提高区域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加快农业第二次飞跃,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

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是新形势下对农村改革的深化,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内在要求。1985年,邓小平提出了“两个飞跃”的重要思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这一科学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规律,为农村经济组织结构创新、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决定了建立农村合作组织的路径

制度变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诺思直接把西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制度创新和变迁,它指出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等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北大的林毅夫教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于个体或群体在寻求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制度变迁,它具有盈利性、自发性和渐进性的特点。农民是实施制度变迁的主体,它较符合农民群体的利益需求,因而其内部合作成本较低;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是由政府凭借其控制的资源组织实施的制度变迁。政府是实施变迁的主体,它必然要符合国家或政府的意志,体现国家或政府的意图。当前土地制度非均衡情况下,较高的交易费用使得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同时存在。

根据这种理论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通过农民自办、官民合办、能人领办、嫁接联办等多种形式改造传统组织,发展民间组织。同时,充分发挥新型经济组织的积累效能,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以此来增强凝聚力,维护合法性,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组建各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另一方面要发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引导和宣传发动,在政策上多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

三、制度变迁理论决定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原则和模式

1、坚持合作组织的建立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政府在农村经济组织建立中应坚持“监控、引导、扶持”的基本原则,减少行政介入,政府不再作为创建主体,政府人员也不再兼任经济组织领导,政府与经济的关系由上下级行政等级关系转变为政府对社团组织的调控行为,逐步退出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还权于民。农村经济组织的组建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平等主体地位与合作意愿,坚持自由进出。只有坚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让农民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自发组织起来,其才可能获得发展,才有凝聚力、生命力。ƒ在实际运行中,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使每一个成员的利益诉求都能得到表达和尊重,一切决策行为,利益相关者均可参与,而且保证每一个成员在组织内能获得与其成本和风险对等的收益,这是一个经济组织良性运转的条件。无论是服务型专业合作组织还是利益代表型组织,其组织宗旨必须坚持为内部成员服务,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使成员获得实惠,维护成员和本行业利益。

2、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与过去的生产合作社混为一谈,它可以是农民生产上的联合如农民组织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组织。也可以是在经营服务领域中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也是现阶段农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的联合或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组织可以采用企业的形式,也可以与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挂钩,把产加销连为一体,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体制。管理制度上国家可赋予农村现有的村委肩负引导宣传合作组织的任务.也可直接从村委会分离出纯粹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组织.农民的组织都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给予其法人地位。总之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契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未来一个时期将得到较大发展,从而大大提高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

四、由新制度经济学得出要尽快建立农村合作组织的相关措施。

第一、清晰产权,变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债权性质为物权性质,赋予农民对农地拥有完整的经济所有权。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越完整越能提高效率。因为市场交易过程存在交易费用,如果所要交换的物品没有明晰和专一的可以自由转让的产权,那么为交换的顺利进行所需的各种费用支出就非常高,甚至高到交易无利可图的程度,所以必须首先明晰产权、④优化产权配置是降低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费用,优化资源配置的首要前提。农地产权制度作为正式规则,通过其强有力的实施机制的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能有效地增强农民交易谈判能力。它能有效遏制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而对收益进行再分配的谋利行为。农民因有独立的经济所有权,而具有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土地权利基础和组织法律保障。所以要从法律上使农民得到了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物权化。

第二、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继续把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起来。我国农民数量多、规模小,近些年发展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生产规模也就相当于加拿大的一个家庭农场,迫切需要进行再合作、再联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推动贸工农一体的农业产业化。

第三、推进金融改革,搞好资金保障。当前,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的投资新机制。发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财政贴息贷款,制定统一的财政贷款贴息标准,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贴息贷款的发放;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等级和生产经营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小额信贷的发放,充分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入股社员参与信用社评估,实行农户信息公开和贷款信息公开,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制定小额信贷相关法律和法规,确立民间专业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机构地位,逐步建立由商业银行以外的专业小额信贷机构为主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

第四、完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要求政府必须从全局出发,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首先搞好引导,结合国家规划指导各地从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搞好协调。协调地区之间的产业布局,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民等内部各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合理调节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主导项目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方式,大力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给予鼓励,财政的支农资金应重点支持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扶持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龙头企业。搞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主导产业覆盖地区交通便利,信息畅通,从而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健全和完善包括市场流通组织、市场调节组织和市场管理组织的市场组织第五.推行普惠性的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合作社的扶持也应考虑这个问题,应对所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合作社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让它们处于平等的发展起点上;对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照顾;对市场开拓力强的外向型企业,在出口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⑤积极为新型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并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执法部门和金融部门对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要给予必要的保护和支持,使它们能够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快速发育。

第六、成立地方各级协调合作社工作的综合领导小组。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培训引导。领导小组应包括农业局、供销社、科协、妇联等与合作社有关的机构组成,由当地分管农业的领导来抓。领导小组的工作重点应是政策导向,为当地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它应负责整合与合作社相关的各个部门的资源,协调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普及性的合作社知识、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合作社干部的能力培养。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并按贡献参与合作社的分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参与组建农村合作组织。⑥对到合作社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县人才交流机构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集体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经县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或劳动鼓励人才落户。

参考文献:、

1、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2、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211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3、詹晶《从交易成本角度论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必要性》载《农村经济》2004.8

34-36页。

4、傅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及问题》载《经济学家》2004.5101

一109页。

5、路剑、李小北《关于农户信息化问题的思考》载《农业经济问题》2005.553

-56页。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3

关键词:反正统经济学;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新制度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12.1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12-41-04

有正统、主流的事物,也总会存在与之可能对立的反正统、非主流的相伴物。作为经济学理论也是如此,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形成之后,诞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他们既有维护这个体制,为这个制度辩护的一派,又有反对和批评这个体制和制度的一派,我们将前者视为西方正统经济学,主要包括:(新)古典经济学以及凯恩斯经济学,而将后者称为西方经济学的反正统,比方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德国历史学派、美国制度学派、激进政治经济学以及后凯恩斯经济学。正统与反正统经济学存在地域和社会性质的区分,同时,按时间特征划分,经济学还存在主流与非主流之分,因此一个社会某个时候的经济理论可以看成是正统、反正统与主流与非主流的某个组合,我国的正统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演化,西方经济学却成为了主流。

近年来,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广泛传播,成为了我国主流的反正统经济学,与此同时,也掀起了对与当今流行的新制度经济学貌似无关的早期美国旧制度学派及其后继的新制度主义的研究,很多都关于凡勃伦制度学派的后继者的经济思想研究,而对制度主义学派的传统研究甚少,对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及其后继者的整体研究显得很少,以及对早期凡勃伦制度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这方面的研究也较少。基于此,本文对这些方面给予系统的梳理,以进一步厘清整个制度主义学派的思想理论及把握整个凡勃伦制度学派的来龙去脉,进而对其理论价值给以简要阐述。

一、早期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及对正统主流经济学的批判

美国制度学派诞生于19世纪末期,在学术界公认的是以凡勃伦于1898年在美国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的《为什么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的论文为标志。该学派作为以反对当时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而产生,是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和具有特质的凡勃伦本人共同作用的结果。

就时代背景而言,凡勃伦正处于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美国经济危机频发、工人罢工普遍、各种矛盾冲突不断且日益激化,如何解决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无法替代的完美的市场经济制度,但贫富差距拉大、阶级矛盾尖锐的社会现实,使得新古典经济学表现为理论上的苍白无力、实践上的束手无策。这为以凡勃伦为代表的制度学派批判正统经济学提供了现实土壤,认为市场并不是那么美好,影响经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基于此,他试图把心理学、社会学、生物学和文化史学等运用到经济学理论当中,通过对制度的演化分析来解释现实经济问题,一脱正统主流经济学脱离实际而无法操作的理论躯壳。

制度学派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与凡勃伦本人有决定性的关系。就学派渊源上讲,有学者认为,凡勃伦制度主义思想的形成,与德国的历史学派存在一定的关系,贾根良等(2007)认为,“老制度学派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尽管这种观点并不完全站得住脚,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德国历史学派对老制度学派的直接影响”;而张林教授(2004)则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性。从凡勃伦个人特质角度看,早年在大学期间,凡勃伦涉猎过哲学、心理学、自然史、社会学以及生物学,这些学科的学习对他后来的经济思想的形成均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凡勃伦在后来的经济思想中的哲学基础——实用主义就是深受实用主义创始人皮尔斯和实用主义哲学家、心理学奠基人詹姆斯等人的影响。这种实用主义哲学坚决反对绝对和抽象,否定脱离人类现实生活的理性主义。凡勃伦所坚持的整体演化主义方法论,其理论来源为达尔文进化论。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对凡勃伦有重要影响的詹姆斯外,摩根1896年关于《习惯与本能》的演讲,对凡勃伦思想的成型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可以说“习惯”、“本能”贯穿于凡勃伦思想的始终,在《有闲阶级论》中,凡勃伦从本能和习惯作为出发点,系统地阐述了制度的演化过程和人行为动机的形成过程。通过经济学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生物学和文化史学等的杂交,凡勃伦提出了经济学的一种新的范式,建立在实用主义哲学前提下和演化方法论基础上的凡勃伦制度主义成为了正统经济学批判者的身份由此产生,凡勃伦在其论文集《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中集体反映了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

1898年凡勃伦在《为什么经济学还不是一门进化科学》一文中批判了正统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假设,认为奥地利学派基本上无力于把经济学视为分类科学的古典传统走向决裂的原因在于该学派与古典、新古典一样,都把人性视为被动的、无生命的、永恒的东西,都坚持在传统快乐主义基础上,把人最多视为一个闪电般的计算快乐和痛苦的计算器。而凡勃伦认为,人性是随着社会制度、文化环境而不断发生变化演进的,是一个在演变的活动中寻求实现和表达的习性和习惯的连贯结构。

在《经济学的先入之见》中,凡勃伦认为将物理学中的牛顿机械力论中关于均衡的理论运用于经济学中不适合,应该将经济的演化观代替均衡观,他认为在马歇尔的著作中会感觉到一种迅速而平稳的运动……但这种运动纯粹是一种想象的、自我平衡的机制,而不是一个积累式演变的过程。

同时,凡勃伦反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体主义的方法论。他认为,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社会结构不可能还原为个体,制度作为社会结构的一种特定类型,不仅是一种约束,而且能够潜在的改变行为者的偏好或目标;个体偏好和倾向要受个人知识和随意的好奇心这一本能和在个体产生前的已有的作为制度的环境的共同影响。

凡勃伦以实用主义哲学作为他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石,对边沁的功利主义和以此为基础的经济学中的快乐主义进行了辛辣的讥讽,他认为,边沁之后的经济学都是有关价值的理论,功力主义者从价值的角度讨论生产,把生产当作评价过程的结果。经济学的研究重心从斯密的生产转向评价,在经济行为中,这种评价过程导致了对最大利益和最小牺牲的追求。生产过程中唯一的动力是金钱所得这种利己主义的动机,生产过程只不过是支出或者忍受痛苦与所追求的金钱所得之间的一个直接的中介条件,在快乐主义的理论中,经济生活的实质性目的是个人利益。他认为在功利主义哲学中,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代数和;政治经济学被发展为一种财富的科学,新古典经济学把经济生活中事物的进程当作一种金钱事件的序列,经济理论成为一种应该发生在“人类自然状态”的完美状态下的理论,这种状态下,金钱数量的交换不会受到干扰和延迟。在这种完美的状态下,金钱动机完美地发挥作用,引导着经济人的所有行为真正地、无差别地、坚定地以最小的牺牲寻求最大的利益。但凡勃伦认为这只是一种科学的想象,一种不符合事实的表达,新古典经济学在人性的快乐主义特征下,把人的发展趋向于完美状态,人性因素被简化,制度也被当作类似的恒量。

二、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继承者们:新制度主义学派

新制度主义学派在二战结束后逐步形成,对于凡勃伦老制度主义的后继者——新制度主义学派,克莱因在1978年,将制度主义学者划分为三代:除了早期第一代的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克拉克、米恩斯等外,第二代有缪尔达尔、加尔布雷斯、艾尔斯等,第三代人最多,包括图尔、布什、霍奇逊、克莱因、塞缪尔斯、米洛斯基、惕尔曼等。而后两代,一般都归为新制度主义学派。“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一词是马克·R·图尔(Marc.R.Tool)1953年在他的博士论文《Discretionary Economy:Political economics gauge theory》第一章中创造出来的。为了与科斯等人的新制度经济学相区别,在美国国内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是芝加哥学派的一个分支,用英文“New—institutioal Economics”表示。张林教授(2001)认为,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中的“新”,其实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对以凡勃伦为首的美国老制度主义者思想的继承和改进。

在时代环境方面,20世纪6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日益严重,后凯恩斯主义正统主流经济学理论无法解决经济中出现的“滞涨”现象,面对这些危机又提不出什么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且该理论学说忽略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因素的考虑,在此时,作为反对凯恩斯主义的新制度主义学派,经过塞缪尔斯和图尔等人的努力,老制度主义明显地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苏剑、郑飞,2008),在旧制度学派理论的基础上“乘机”发展起来,继承了老制度学派的基本理念,而将心理、法律作为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因素。

在研究对象上,新制度主义学派不像老制度学派那样研究由人们的心理活动和社会习惯所决定的制度演进的过程,而是更多地分析某一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作用,更强调制度与结构因素在社会经济演进过程中的作用,更多地从制度、结构方面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并将社会心理、行为动机和思维方式等看成是“制度”的表现,研究对象进入了正统主流经济学所未渗透的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领域,产生了许多比较分散化但都是直面现实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对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时还被称为经济学的“异端学说”。

在哲学基础上,新制度主义学派也是坚持实用主义,但新制度主义学派采用的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其实用主义色彩比早期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皮尔士和詹姆士等人的更为浓厚一些。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更密切地与公共政策联系在一起,将制度安排作为可选择的变量,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公共目标为目标,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艾尔斯、杜格尔、图尔、缪尔达尔和加尔布雷斯等新制度主义者的作品中。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派比凡勃伦老制度经济学派更彻底地主张运用制度演进与整体-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反对包括新制度经济学派在内的新古典经济学以静态的抽象演绎法和逻辑推理,认为“把个体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是不科学的,认为这种方法以其均衡的、静止的分析方法去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没有考虑到社会各个经济利益集团内部的矛盾冲突”。新制度主义学派的学者主张从根本上更新现代经济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他们认为,由于技术不断变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结构处于不断演变的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是个动态的因果过程,因此经济学必须研究变化与过程。

三、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与当代的新制度经济学

一种有价值的理论源于能够解释现实经济现象。“过去的岁月里,在杂志和教科书上所见的和大学经济系的课堂所听到的全是关于主流经济学的内容,而且它变得越来越抽象,尽管他自己不那么说,但一个不争的事是它与现实世界越来越疏远了”,因此有人称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经济学”。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关键在于这种严格的前提条件或者说约束条件与现实情况的背离,是对现实中现存的客观约束条件的忽视,及其存在状态的静止化、固定化。从某种意义上讲,以科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基本的现实出发,对现存的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忽视的对经济绩效有重大影响的“制度”这一因素加以讨论,将制度作为内生变量,来解释现实的经济效率。他的论文《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概括说明了经济活动中交易费用的存在,而这种交易费用又是各种非效率的制度引起的,交易费用的存在导致经济效率受损,这就是科斯定理:只要产权被明晰界定、交易费用为零时,那么无论产权被界定给谁,最终都能实现帕累托最优。从此,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诞生。张林教授(2001)认为,该学派之所以也称之为“制度经济学”,只是因为它也把制度作为分析对象,但其分析方法和基本信念与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没什么两样,这一学派的目的是要把正统经济学视为外生的制度因素内生化,把制度包含进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分析方法依然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不像老制度学派及继承者那样一味批判主流经济学,而是对主流经济学做出了修正和发展,利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范式去观察、研究问题,使得该学派成为了西方正统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除科斯外,还有德姆塞茨、阿尔钦、威廉姆森、诺思、张五常、布坎南等。其中,德姆塞茨和阿尔钦在科斯的基础上创立了产权经济学理论,威廉姆森在科斯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诺思等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总结出了近代经济增长的制度原因以及制度变迁的规律,即制度变迁理论和国家理论;张五常的契约理论以及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几乎全部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的落脚点都建立在“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之上,使得新制度经济学有一个相对统一的理论逻辑体系。这些理论的建立,都是建立在正统经济学的均衡范式下的边际成本——收益分析,而对制度运行的成本分析正是两大不同制度学派的分野所在。

然而,整个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的理论构件是分散的,内部学派众多,又缺乏约束,因而形式上较为松散,也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排挤和压制(贾根良,1990),但不能说没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其主要组成部分为:凡勃伦——艾尔斯的制度演化理论和“技术决定论”;康芒斯的“法律调和论”;密契尔的“商业循环论”或“经济周期”理论;加尔布雷斯的“抗衡力量”、“技术发展必然性”和“国家干预”理论;缪尔达尔的发展经济学、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理论等。然而,上述这些理论之间缺乏一个像新制度经济学那样的根本性的内核,使这些理论没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而“交易”和“交易成本”既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又是新制度经济学庞大理论体系的基础;从整体上讲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的逻辑主线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或简称“制度分析”,而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主线是“交易成本”分析(黄少安,2003),研究的着眼点更加明确和具体,主要局限在对经济问题及其现象的分析上(贾根良,1990)。

也基于此,使得两大学派的研究在内容和形式上大相径庭,处于长期争论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制度经济学派对制度主义的了解和对自己理论缺陷的认识,两大不同制度学派的关系也从最初的“敌对逐步走向缓和”。在1989年以前,新制度经济学家一直认定凡勃伦式的制度主义经济学是“反理论”的,尤其是科斯(1990)认为制度主义是一个沉闷的、反理论的话题,它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一把火把它烧掉的描述性材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流传下来。凡勃伦制度学派经常用有别于主流正统经济学整体主义术语,采用行为主义分析框架,倾向于政府干预主义等来批评新制度经济学过于抽象化和形式化,批判将个人想象得过于理性化而对市场和自发制度的效率普遍有一种洋洋得意的心态(卢瑟福,1999)。针对科斯(1984)对旧制度经济学“反理论”的批判,杜格儿(1990)反唇相讥地认为“新制度经济学虽新但并非制度主义”。此后,尽管科斯(1998)仍然认定旧制度经济学为反理论,但威廉姆森和诺思对旧制度主义学派的态度逐渐变得温和得多,威廉姆森不仅把交易费用经济学建立在康芒斯的“交易”范畴的基础之上,同时还认为康芒斯的理论具有一定的理论雏形,其理论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关键在于他主要采取了敌视而非修正主流经济学的态度而使得最终失去了学术影响力。威廉姆森还认为,科斯对旧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反理论或非理论”的批评“未免过于残酷”(秦海,2004)。同时,威廉姆森在谈到目前当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研究课题时指出,“它需要在社会镶嵌结构和人性这两大背景条件方面加强研究,前者与习俗、道德和宗教等文化要素有关,而后者应吸收认知人类学、组织理论和进化心理学的成果”(贾根良,1990)。与威廉姆森相比,诺斯对旧制度经济学的态度显得更为温和,他在诺贝尔经济学的获奖感言中有关于信仰结构、路径依赖和文化重要性的论述,几乎是关于旧制度学派的价值结构、累积因果和文化演进的等价物,这似乎有正在日益皈依旧制度学派范式的趋势(贾根良,1990)。诺思于1992年获得了以旧制度主义经济学创始人之一的康芒斯的名字命名的“约翰·康芒斯奖”,在获奖演讲中谈到“在1924年康芒斯发表的《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开启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进程”(秦海,2004)。在当代,作为新制度经济史学家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之所以倍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推崇,一个重要的理由就在于他的理论涵盖了正统主流经济学所未容纳的历史、文化、道德等社会因素(张林,2003)。而在诺思与我国学者姚洋的一次谈话中,也对旧制度经济学“反理论”的批判提出了质疑,认为康芒斯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只是在方法论方面存在“问题”(姚洋,2002)。科斯在《我的“新制度经济学”观》中也注意到生物学和文化因素对制度研究的重要影响(1990,贾根良)。总体上来说,两大制度学派的关系逐步趋于缓和,他们之间逐步向理性沟通转变。

四、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的价值

反正统经济学和正统经济学作为一种学术竞争关系而存在,侧面反映了作为正统经济学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缺陷所在,也打破了正统经济学独霸天下的垄断地位,激励着两大学术阵营朝着更加具有说服力和现实解释力的方向发展。同时,从经济思想史的发展来看,只有实现了对不同学派的理论一定程度的综合,把原有理论的精华和新理论结合起来,发展成一种新的解释社会现象的新学说,才能成为经济学的主流。凡勃伦、康芒斯的制度主义分析,为新古典范式下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制度,提供了思想的火花。新制度经济学的诞生弥补了作为正统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对“制度”因素忽视的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制度经济学中三大理论:产权经济学理论、威廉姆斯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和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都可以在制度学派找到理论源头。从今天的角度看,凡勃伦制度主义就是演化经济学思想的来源,凡勃伦是现代演化经济学当之无愧的先驱。在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眼中,制度经济学就是等同于演化经济学,其原因就在于,凡勃伦创造性的把达尔文进化原理“移置”到社会经济现象中,在他们看来,制度经济学与进化经济学是等价的,并于1965年成立了自己的宣传阵地——演化经济学会。该学派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认为该制度并非是一种天然合理、尽善尽美的制度而是有缺陷的,同时提出了一些经济改革和政府干预思想,还对垄断资本主义的弊端进行了揭露和批判,这在《有闲阶级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凡勃伦制度主义学派及其后继者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和庞杂,很多理论观点在今天都一直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比方说缪尔达尔的积累因果循环、结构主义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理论等发展经济学思想,在今天,对我们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仍有很大的理论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凡勃伦.科学在现代文明当中的地位[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 黄少安、张卫国.新、老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比较——从“本能、习惯”到“交易成本”[J].江海学刊,2006,(06):53-60.

[3] 徐桂华、魏倩.制度经济学三大流派的比较与评析[J].经济经纬,2004,(06):13-17.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的基本内容是用经济研究制度现象。现在已有人把它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并列为经济学的三大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广泛,内容涉及 政治 学、 法学 、 社会 学 及管 理学 等学科。本文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思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为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现代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步发展,到逐步成长为当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前后也不过30年的时间;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诞生,就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但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 经济学理论 、委托—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 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资本主义 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涨现象,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结实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这就使一贯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厌恶国家干预,渴望自由 市场 的回归,并把目光纷纷投向崇尚经济自由化和个人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但是由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接受实践 检验 的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许多弱点暴露无遗,如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零交易费用”假设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新古典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不尽科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义理论还倾向于把个别范畴一般化,绝对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掀起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科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他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木问题》中提出的“产权”和“交易费用”己成为该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70年代开始,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大量涌现,由此产生了许多对现实具有很强解释力和 指导 意义的相关理论,如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委托——理论、寻租理论、法与经济学理论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以及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规模等问题。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 成本 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科斯用以解释企业存在的交易费用概念被后来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从而使交易费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这篇文章也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开山之作。

2新制度 经济 学 的主要内容

2.1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

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讨价还价订立交易 合同 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诺斯,1992)。

2.2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

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 1994)。

2.3 国家与产权理论。

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使 社会 福利最大化和使统治集团收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

2.4 制度变迁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 宪法 秩序、技术和 市场 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 成本 、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

3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使新古典 经济学理论 在方法上更具现实、更具社会性、更具 历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产权安排对你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意义,最近30年来它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经济制度转型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好的实践 环境 。

参考文献:

[1]孙绪娜,《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概述》,《资料通讯》,2007年第7期。

[2]胡泓,《新制度经济学简介》,《党政论坛》,2006年4月。

[3]王玉海,《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演进及其 逻辑 起点》,《东方论坛》,2006年第2期。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5

关键词:经济理论 经济史 制度理论 中国经济史

中图分类号:F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038-04

一、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

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研究不仅需要回答现实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且也必须对经济的长期趋势和结构变化作出解释。诺思认为,经济史的基本任务就是“解释经济在整个时期的结构和绩效”。吴承明先生也指出,“经济史是研究各历史时期的经济是怎样运行的,以及它运行的机制和效果”。经济史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它一方面要求我们对人类的经济活动历程进行客观翔实的描述,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对经济的发展做出时序性、规律性的阐释。马克思、熊彼特、库茨涅茨、舒尔茨等学者历来都将历史看作理论灵感之源。经济史是经济学的一部分。但经济史与经济学并非相互包含或融为一体,而是相互提供方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经济学史和经济史的研究时,非常强调要重视逻辑的方法,重视经济关系的抽象和理论概况。同时,希克斯也认为,经济学的理论与经济发展的历史应该是统一的。这种统一表现在:在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对经济发展的历史开展研究,在经济发展史中对经济学理论进行验证。

首先,经济史是经济学实证经验的源泉。实证方法是经济学的主要方法之一,其方法的本质简单说来就是用经验和事实说话。而直接用经验和事实说话,正是经济史的根本特征和优势:一方面,经济史可以为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提供更可靠的经验实证;另一方面,可以为经济理论提供更符合经验事实的假定。经济史所提供的大量经验和事实,大大扩展了经济学的实证范围,为经济理论的实证性验证提供更多的事实依据。而这些通过经济史学家提炼和抽象所得出的具有规律性的经验事实比经济学家所感知的现实经济世界要可靠得多。经济学家可以利用经济史所提供的经验世界,对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进行经济学模型的实验检验和理论修正,从历史和现实中抽象和完善理论。

其次,经济史是经济学理论假设研究的起点。假设是经济学理论建立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如果一种经济理论的研究,不是依赖于理论对经验事实的相符性,而是依赖于自身逻辑的严密性。然而,任何一种假说或理论,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和发展,其赖以成立的正确性也会失去其原来的真理性,如果不对其进行修改,就会导致整个经济大厦的摇晃。如新古典经济学以一种不可更改的演绎推理的偏好,来过分强调其完全公式化理论体系的发展,从而导致了一系列假设和命题的谬误,以至于面临众多的尴尬和挑战,如“黑箱子”。诺思究其根源,就在于缺乏历史感。而熊彼特也指出,“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

再者,经济学对经济史进行规律性指导。经济学是对经济史的抽象概况,经济学理论对于经济史研究的作用,就在于它决定着用什么观点考察经济的历史,用什么方法理解和阐释经济的历史。也就是说,“在解释经济史之前,需要一个概念基础”,而这个概念基础是由经济学提供的。经济学对经济史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学为经济史提供各种可用的理论模型,如熊彼特的创新模型,诺思的制度分析模型以及罗斯托的起飞模型。还有就是,经济学中的各种分析工具都可以用于经济史学的分析研究中,如计量经济学方法、边际分析方法等。所以,不断引进和运用新的经济学理论和各种社会科学理论于经济史研究,不仅可以对史料加以重新的归纳、组合和整理,而且能够对重大历史问题总结出一本规律。

所以,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是经济学要主动求诸经济史检验和修正其理论假设,是经济学改革的重要方面。经济史的任务,不仅要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多的证实性材料,而且要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多更新更好的假设。正如诺思所指出的:经济史的“研究目的不仅要解释经济的过去,而且也要对经济理论有所贡献,提供一个分析架构使我们能了解经济变化。”从经济史角度来讲,经济史的“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即从时间上解释经济结构和实绩的演变,用经济学方法来理解和阐释历史研究。经济史要利用经济学的理念、观点和方法,以及理论模型来分析和阐释历史,实现经济史和经济学的有机结合。而西方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济史学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历史突破,正是体现了这一点。

二、制度理论分析框架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产权明确和零交易成本的条件下运作,偏好、技术、禀赋和制度构成经济主体行为的既定因素,被视为四个基本的外生变量,排除了制度或组织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然而,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分析体系,逐渐受到质疑。因为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动力既是经济增长、社会繁荣的主要动因,也是经济衰退的重要原因,这种理性人的“非理性结局”正是由于组织和制度所造成的。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家和博弈论经济学家所长期恪守的“理性经济人”这一维度,将会被人类社会实存的文化、背景下的交流和社会博弈分析和建构所取代。这就使得西方学者不再囿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而将组织和制度纳入经济学的分析体系中,并形成目前学术界对制度和制度模式研究的四大流派。

一是由凡勃伦(Torstein Veblen)、康芒斯(John Commons)、米契尔(Wesley C.Mitchell)、阿里斯(Clarence E.Ayres)、法格・福斯特(John Fagg Foster)、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马克・图尔(Marc R.Tool)等人发展起来的美国制度主义传统,也称为旧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学派,这一流派的分析思想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一直延续至今。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等为代表的老制度经济学派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角度来解释人类的经济活动,开始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是一种流行的精神状态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即凡勃伦注重制度的心理和文化分析,把制度的发展看做思想意识演进的结果。康芒斯所解释的制度是指“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使之遵循一定的规范。因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众多的社会集团之间广泛存在着利益的冲突,而冲突的各方又都是相互依存的,这种相互冲突和依存要得到协调,就需要秩序,即通过集体行动为冲突各方建立一个“行动规则”,使交易各方处于协调之中。而这种“行动规则”有来自经济、法律和伦理等方面,其中他特别强调法律对利益各方的调节机制。20世纪60―70年代加尔布雷斯所研究的制度不仅包括各类组织,还包括社会集团的行为准则、社会意识类型。制度只是人类本能和外在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广泛存在的习惯,现实的经济制度只不过是心理现象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是由科斯(Ronald H.Coase)、威廉姆森(Oliver E.Williamson)、诺思(Douglass C.North)等人所发展起来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人们一般将交易成本和产权,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数量经济史,关于认知、意识形态与路径依赖的作用等这四个研究领域都归入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畴。科斯强调市场制度和企业组织对降低交易费用的根本作用,也是有效率的产出和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正常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也就是说,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过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诺思在其三部曲中所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制定者是国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中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实证的分析,研究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影响,并用制度变迁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探究和解释了“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

这种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分析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其研究领域也就限定在了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产权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在现有的经济理论分析框架中,无法解释本身作为一种制度的国家的起源。另外,尽管诺思等人对文化传统及意识形态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及翔实的历史实证来分析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变迁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而这个被诺思所认识到但反复强调的对意识形态、文化因素以及人们的主观预期研究的困难性解释,在20世纪80、90年代后被另一个学派所发展。

三是阿罗(Kenneth J.Arrow)、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等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交易费用和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角度对制度作用和选择的研究。斯蒂格利茨和阿克洛夫作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的其中两位,其对信息经济学的贡献已经逐渐受到重视,其理论被继承和发展为与现代新古典经济学相呼应的新凯恩斯主义流派。阿克洛夫继承阿罗所提出的保险市场上的败德行为效应,发展了柠檬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效应。而这些由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引发的效应,斯蒂格利茨进一步将其扩展为一个信誉模型。这一系列的“信息不对称”研究,将心理和社会因素引入经济研究中,来解释诸多市场机制和经济制度出现的原因,从集体惩戒角度即不遵守社会习俗会导致足够的声誉损失或违背成本的增加,为社会习俗的长期存在找到经济原因的分析,也为人们对市场行为规范的遵守找到了“非个体行为最大化”的多重均衡解释。而这种“不对称信息”研究的分析框架逐渐被众多研究者所推崇和拓展,用以分析诸多经济组织和制度的出现和存在,是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

四是由安德鲁・肖特(Andrew Schotter)、宾默尔(Ken Binmore)、萨金(Robert Sugden)、杨(H.Peyton Young)等人建立的博弈均衡制度分析方法,并被格雷夫(Avner Greif)、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等人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历史制度分析理论或比较制度分析理论。鉴于历史的制度分析作为目前制度经济史学领域的主要分析范式,其理论建构和分析方法及研究领域的扩延,被目前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所广泛关注,日益成为现今制度经济史分析的传统分析模式。

三、制度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

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与促进下产生发展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之前,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被普遍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中,从而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上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应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为新经济史学家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分析工具和研究体系。此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理论和经济史结合而成的理论,即“制度经济史学”。

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新制度经济史学”和“历史的制度分析”这三个阶段。其中,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得源于新经济史学革命的发展,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以计量和统计分析为主要方法和工具,以历史上特定的经济制度――市场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来研究历史上的各种经济交换关系、经济效率和增长。其对历史上的大量有关价格、数量以及不同产业的周期性质等外生变量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拓展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而后,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逐渐被得以重视,并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史”。新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是诺思教授,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对西欧和美国的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以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格瑞夫在分析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时,超越了新制度经济史学将国家作为唯一的制度来源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了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即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与者各方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各种制约因素、意识形态等理念下,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的一致结果,它最主要的性质就是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

格瑞夫在给出了明确的制度定义后,对比分析了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商人,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二者不同的制度选择。分析得知,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其在选择海外关系和内部关系模式时,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纵向”的模式,而这些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相反,马格里布商人则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模式,而这些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是不利的。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畅通的信息网络,及相关的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的制度保障,促使其形成了保险制度、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以及股票市场等相关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社会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制度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文艺,但同时也阻碍了其相关市场制度的产生和国家法律的强大。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

格瑞夫对影响制度选择与变迁的非法律因素的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重点引向了缺少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条件下的自我实施制度,将非正式规则对制度变迁的决定性提上了一个更重要的台阶,注意文化信仰在制度模式选择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对于我们加深理解我国长期历史时期的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而历史的制度分析领域的另一个代表人物青木昌彦以博弈论为起点,以东亚经济特别是日本经济作为典型案例,来研究比较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方面面,把制度概括为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他用“共有信念”概括了诺思对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等方面的解释,从而扩展了“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将制度的本质定义为能被共用资源、交易(经济交换)、组织、社会交换、政体和一般性组织领域等相关性领域所有相关人所感知的对均衡博弈路径显著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浓缩性表现。即制度以一种自我实施的方式制约着参与人的策略选择,“并反过来又被他们在连续变化的环境下的实际决策不断再生产出来。”此外,青木昌彦运用进化博弈思想解释了制度演化中的多重性和不可确定性问题,因此历史和现实中,即使面对相同的技术知识和相同的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制度安排会出现差异,同一文化背景下,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也会出现不同的制度选择。青木昌彦根据博弈的性质和对应的适当的均衡概念以及均衡达成的方式,确定了制度的三种主要方式,即管制制度、社会规范、规则和惯例。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制度的作用是制约参与人的行为,通过协调人们的理念来控制参与人的行动决策规则。作为制度,共有理念引导着参与人在多种可能性(即多重均衡)中抉择,朝其中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动。在此意义上,不论共有理念是管制性的、规范性的还是认知性的,制约都是其内生特征。制度通过对均衡状态的简要表征来协调参与人的信念;在一个信息非完备和非对称的世界里,制度又协助理性有限的参与人节约决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

历史的制度分析,将研究重点放在自我实施的制度(下转第41页)(上接第39页)上,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范围和领域,超越了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强调制度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认为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的一致后果。制度概念范围的扩大,为明清时期各大商帮在缺乏民商法等“第三方”强制制度情况下,所依据不同的地缘文化、而选择的自我实施和集体主义惩戒机制制度模式的选择和实现方式方面的分析拓展了一个新的分析范式。

四、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

中国经济史学在20世纪80、90年代经历了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危机”之后,各家开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来探究中国经济史的发展。其中,将西方经济理论引入传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和发展经济史的研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探讨和研究方向。特别是,西方制度经济史的兴起和发展,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其中,以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为代表的研究更具有特色。

晋商研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理论分析模式,对晋商的经济活动、发展脉络、运行机制、变迁规律进行制度经济史的分析,建立一个晋商制度分析模式。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晋商制度安排、配置与变迁的理论框架。将晋商的盛衰看作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分析方法,对晋商制度变迁的主体、动因、方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从理论上对晋商的发展脉络、运行机制、变迁规律进行了梳理和论证。运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制度分析与非制度分析以及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大量可靠的史料进行了理论分析,使晋商研究得到进一步的深入。

晋商研究还应用历史的制度分析的理论分析模式,历史经验的归纳分析法、博弈论分析法,通过委托中的晋商信用研究、晋商金融信用的演进研究、资本运营中的信用关系研究以及晋商信用制度的实证分析,来构建晋商信用的历史制度分析模式。从产权结构、交易成本来研究晋商的信用制度,以及晋商信用的基本模式与实现方式,变迁过程及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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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道格拉斯・C・诺思.时间过程中的经济业绩.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讲演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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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6

关键词:经济史研究/经济学范式/历史学范式/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计量经济史学运动,其标志是奥佛瑞德(ConradAlfred)和莫耶(JohnMeyer)①关于方法论和奴隶制的重要论文;随后,福格尔、诺斯等人关于美国奴隶制、铁路与海洋运输的一系列论文,为计量经济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当前,计量经济史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关论文大量发表于重要的经济学杂志。

计量经济史学对经济学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计量经济史学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历史分析,使得对历史现象的解释获得了新的定量分析的工具。与基于文字描述的传统的历史研究相比,计量经济史学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为丰富。其次,计量经济史学“提出假说——用数据验证——得出结论”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归纳特征,使以逻辑演绎为基本特征的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以归纳描述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史学研究方法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综合。通过对历史的计量研究,历史学和经济学之间方法论的距离被拉近了。另外,计量经济史学为经济学理论注入了历史的、纵向的时间维度;同时,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中增加了新的解释变量——与历史不可分割的“制度”,逐渐使“制度至关重要”这一命题成为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二)制度变迁(演化)理论

“制度至关重要”的命题启发了新经济史学家来关注历史语境中的制度问题本身.寻求构建更为复杂、更为全面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制度的产生、演进和消亡。经济史中的制度变迁(演化)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个阶段: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和比较历史制度分析。

1.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以诺斯为代表。他们从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具体表现为:第一,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一需求,其均衡状态导致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个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对所需的制度能够理性的算计,其对制度创新的利润的追求,推动着制度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国家是基本制度,包括产权、法律、规则、管制的供给者,具有“经济人”特征。第二,交易费用是判定制度绩效的标准,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及其他要素禀赋改变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变化,从而改变制度的供需平衡,引起制度变迁。嘶古典经济史理论将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经济史研究,扩展了新古典理论的应用范围,并丰富了人们关于历史的认知,但是,从方法论层次上看,新古典经济史论存在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新古典理论的静态分析模式和历史的动态演进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将制度视作一种静态的均衡,而历史不过是“已经实现的一系列均衡”,如何将这些均衡的片断拼成动态的历史,对新古典理论来说是一个难题。第二,新古典的“历史不相关”性与历史真实性的矛盾。在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的偏好、技术禀赋在加上相同的制度起点,在所有的历史时期都会推导出独一无二的经济结果,制度与个体间、个体与个体问的互动以及随机性事件的重要性被忽略,这实际上把每个社会独特的历史阶段排除在理论之外。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特征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的基础,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变迁也是,这与制度变迁通常是作为一个出现的事实不相符。诺斯通过引进意识形态理论来调和这一冲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观、文化信仰充当了第一方的执行机制,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它们是外生的,由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方投资供给。但这一处理方法却无法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的个人如何发展出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又如何与正式制度产生互动,而这些都是理解人类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线索。

2.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以格雷夫(AvnerGrief)、温家斯特(BarryWeingast)为代表。他们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历史研究中,以揭示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演进过程。在这里,制度被定义成非技术因素所决定的行为约束,包括文化信仰(即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和组织(内生的人类设计,决定了组织内个体博弈的规则)两个核心的要素。制度结构变迁的轨迹具有路径依赖,因为过去的制度影响了人们对当前和未来制度的预期,也决定着引进新组织的激励,“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其历史的函数”④。这意味着历史被真正地装进了经济学理论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外部的研究对象,新古典革命之后长期背离的历史和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合。具体而言,博弈论,特别是子博弈精炼均衡概念在历史分析中的使用,使得制度演化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偶然性随机事件和一个经济体特定的历史条件(包括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因素)都会影响到均衡的选择,从而使不同的国家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运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演化路径都是独特的,不可能通过模仿、复制他国的制度而走向发展。

从新古典经济史理论到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经济史的研究由静态的均衡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演化分析,制度不再是理性的构建(由制度供给者提供,并服从于供需均衡),而是无意识的演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建构和演化被普遍认为是对立的,前者强调行动者的理性算计,后者则强调行动者的无意识或无目的性以及互动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但实际上两者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一旦引入认知进化的因素,两者间的不和谐就可能消失。在演化分析中,个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理性,但其认知却处于不断地进化之中,在与环境的互动中,通过不断试错、调整来获得提高。文化、传统,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在进化中积累下来的理性,影响着个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并最终影响了制度的演化路径,个体与组织、制度、文化的互动最终构成了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构建的局部或短期制度均衡,可以被看作是长期历史制度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驻点”,是“演化到达一定阶段的产物”⑤。借助认知进化因素的调和,经济学“将均衡装入演化框架”的尝试成为可能,这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和神经元科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的原因。

二、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

新经济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新制度经济学开始进入中国,并引发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新制度经济学热。随着科斯、诺斯、福格尔等人的研究在国内的大量评介、诠释,新经济史学的思想及研究方法开始被国内经济学界所熟知。在关注中国当前改革的同时,国内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中外历史中的制度(变迁)案例,并与中国当前的制度变革进行比较、印证,以获得关于制度变革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新经济史开始成为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热潮的高涨,中国传统经济史研究也受到了此热潮的冲击,并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一些史学家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借鉴新经济史理论,并将其作为理解、解释中国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工具,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等概念被频繁地使用。另一方面,许多史学家却对这种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厌恶,认为新经济史学已经使历史不再像历史,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而变成了理论的附庸,同时认为,将基于西方发展经验的新经济史理论,盲目照搬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本身就是反历史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史研究根本就是“完全外行”、“不着边际”的做法。

传统史学家对新经济史学的尖锐批评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有关:首先,史学和经济学叙述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归纳的、描述的,遵循“历史先于逻辑”的原则,后者是演绎的、逻辑的,尽管并不排除归纳和描述方法的运用,但归纳和描述都是在一种预制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的,即逻辑先于历史。具体而言,史学的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⑥。在这里,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是为了对历史中已经存在的经济事实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归纳。而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史,则是基于历史经验来构建理论,其对历史事实的关注,仅仅是出于理论构建的需要,如希克斯所言,“为了不致使逻辑进程与最明显的事实发生冲突,我们应当回过头来看看历史纪录”⑦。在这里,所有的历史经验都是跨期不同的案例或数据资料,用来提炼或者验证理论。同时,经济学的经济史所关注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经济现象,而是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历史和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是一体的。经济学家这种“粗略地使用历史资料、先人为主地提出理论假说”的“恶习”,招致了史学家的批评。新经济史学家对历史的兴趣,在史学家看来,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将历史当成“自然试验”(naturalexperiment)的场地,“经济学家使用几乎是与研究现实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现象,认为(被研究的)过去和现实之间没有区别”⑧,从而使历史缩减成了当代史,降为经济学的附庸。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新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与传统史学所用来分析、归纳历史事实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存在冲突。尽管“以理论术语来思考”不是“史学家的本行”⑨,但史学家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归纳分析的时候,总是要有意、无意地使用到经济学的理论或者某些理论的片断。史学家一再强调“历史真实性”,但实际上他们笔下的历史仍然不能免于理论的重构。史学家呈现出来的历史,不仅取决于他们从史料挖掘、考据中获得多少历史事实,更取决于他们以什么样的理论来处理这些事实。哈耶克曾提醒应该对“历史事实”这一概念进行追问,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像自然世界一样可以根据时空坐标来定义的“历史事实”,因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且同一历史事实的所有部分也未必都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⑩。一则信息是否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一部分,则取决于史学家心智的筛选,历史事实越复杂,这种筛选所导致的差别越大。从这一意义上讲,历史与理论是不可分的。“当我们从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某个时期的知识中选择出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它们视作是与同一历史事实有着明确关系的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理论。”⑾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如市场、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无一不是复杂的系统,与此有关的历史事实,拥有更多的理论重构的成分。以不同的理论工具对经济史进行解释,即使是基于相同的史料,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新经济史理论与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惯用的理论工具,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经济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不同的层次:哲学意义上的,即个人主义的还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构建方式上的,即归纳的还是演绎的;具体的方法,包括统计、计量、案例描述等方法。其中,哲学层次上的分歧决定了不同理论会有完全不同的指向。新经济史理论,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史理论的均衡分析还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下的演化分析,两者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了个体在历史演进中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个体完全理性还是局部理性的人格设定。这与同样是揭示历史演进规律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同的,后者建立在整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将制度变迁归因于某种超越于个体意识之上的超级理性,个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完全无能为力,必须要服从于某种超级的力量或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种整体主义哲学观下,“只有集体实体(例如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团体(例如阶级、部落)才会有历史;个体没有任何形式的历史(除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历程之外)。个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社会结构中理解、思考并行事……将个人作为研究起点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背景及其历史的重要性”⑿。反映到价值判断上,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了国家、民族的历史并引导个体从这样的历史情感中来进行自我定位,以期能够发挥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导向的政治与思想意识形态功能。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历史演进中个体与制度、组织、文化的互动及其绩效,是从个体的角度来打量和判断国家与民族这样的集体实体,并以经济绩效而不是历史情感来作为评判历史事件的标准。以鸦片战争为例,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关注的是这一事件所导致的国家与阶级结构的整体变迁,并对这一事件注入了强烈的民族、国家情感,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这一事件所导致的个体活动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组织、文化演化及个人行为选择、社会经济绩效变化的影响。这或许是新经济史学被称作是反历史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新经济史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特征还可能会导出对新经济史学另一项主要的批评,即它的普适主义。新经济史学将经济学中相同的概念和范畴,应用于所有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仿佛“这些社会是被同一资本主义逻辑所主导的一样”;“对于任何社会组织而言,每一项经济交易都是精打细算的市场行为的结果”。⒀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承认任何超越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理性,而是将基于个人决策的“分工——交易——市场扩张”看作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基本力量,承认自由市场制度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产权保障制度、竞争性的政治市场结构的优越性。尽管均衡分析以经济效率为标准,演化分析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制度所承载的经济体在历史中的生存、发展、繁荣、衰退而给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但两者在结论上却没有区别,即都指出了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制度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理论因此常被它的批评者指责为“利用市场普适主义的神话来为真实经济体系下的社会不平等辩护”⒁,这与帕克所认为的“新经济史的成功之处在于表明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论断是异曲同工的⒂。新经济史理论内含的这种普适主义使得它被用来解释中国历史时,不可避免地招来了“盲目照搬西方理论”、“西方中心论”、“脱离中国历史真实”这样的批评。

三、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如何协调

当前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与经济学范式上的冲突,与两个学科在叙事方式上的不同有关,也与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分歧有关。两个学科不能进行很好的融合和沟通,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制约。对史学的经济史来说,对经济学理论的偏见,使史学家无法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挑选更为合适、更为丰富的理论工具为自己所用,史学家对具体事件分析、归纳、发现其背后的一般规律的能力受到影响,并因此丧失了从旧的理论桎梏中将思想解放出来的机会。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而言,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理解,使经济学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理论的悬置与失真。经济学家会发现,作为理论核心的许多概念在历史中找不到对应物。缺乏历史理解,而仅仅是生硬地将理论和历史事实捏在一起,既影响了理论的解释力,又丧失了利用中国丰富的历史制度资源进行理论创新的机会。

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中国的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互相指责的,而是应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在这一方面,美国经济史学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会定期举行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集会,以促进两个学科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中国,经济学家和史学家也应该放下各自的成见,寻求积极的沟通。

1.史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史学家而言,面对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他们首当其冲的是要坚定学科的自信。从长期来看,“一切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⒃,服务于对历史的解释和理解。历史的确依赖于理论的重构,但在人类知识增进的过程中,理论是不断变化的,而其背后等待被诠释的历史经验和事实则有其独立性。从这一点上看,史学不会沦为任何系统性社会科学的附庸。经济学发展到今天,虽然日益强调其科学性,但却永远无法具备自然科学的试验条件,历史是它能够使用的唯一实验室,而实验室的钥匙就握在史学家手中。提供最真实的数据,最大可能地还原历史真实,是史学家能够给经济学所作的最大的贡献。从这一点上看,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研究来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史学家应该向经济学家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工具,并根据理论与历史的耦合程度来挑选理论工具,而不是先人为主地将某一种理论视作当然。赵冈、陈钟毅认为,近人对经济史的研究,有两点可争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架构。”⒄第一种情况体现了传统经济史研究缺乏系统性理论工具指导从而缺乏历史洞察力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则指出了中国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诸多混乱现象的根源。如社会阶段的划分和“封建”一词的使用,中国自秦代开始,就是中央集权下的编户齐民,并不具备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生硬地套用马克思的社会阶段论,不但使中国经济史研究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也曲解、误用了马克思的理论。理论之于史学研究而言,应该是工具,而不是其他。史学家在警惕新经济史理论枷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从教条主义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新经济史带给传统史学研究的冲击将是强烈的,会涉及研究的目的、方法甚至整个话语系统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恰好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的过程中,其史学与社会科学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反应。随着新经济史学影响的扩大,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社会演化、经济增长等概念已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些概念的使用,并不仅仅意味着用来表达思想和叙述事实的词汇的丰富,在相当程度上,它表明了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展示了社会思想领域的开放与变革。

2.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经济学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历史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为此,他们需要熟记熊彼特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⒅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历史学家那里听故事,学会将理论(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精美、复杂),拿到历史的实验室中去检验并修正。与历史不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虽然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似乎令人怀疑。新古典经济学家给转型国家所开出的药方,迄今为止,尚未显示出好的疗效,原因当在于他们忽视了每个国家制度变迁的能力是其各自历史的函数,每个国家独特的历史使它们不可能按照某种统一的规律来发展,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生搬硬套他国经验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经济学只有同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其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和洞察能力。其次,经济学家要学会对自己所依赖的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的盛行,引发出一种“实证迷信”⒆。统计和计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出现了大量“为形式化而形式化”、“为计量而计量”的毫无经济思想内容的作品,这使得经济学研究日益沦为经济学家的“自助游戏”而丧失了历史情感和人文关怀。在新经济史学研究中,这种现象也不能避免。早在二十年前,R.M.索洛曾很中肯地批评道,计量经济史学家们耽于建立和测试模型,相信从方程式的推演中可以获得一切问题的答案,而不会像真正的史学家一样去追问世界是怎样变成这样的,计量经济史讲究回归和整合,最终“以时间序列代替了历史思考”,却“不能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人们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⒇。为避免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必须从自我陶醉的“自助游戏”中解脱出来,向史学家学习,从历史描述和社会纪事中吸收灵感,否则计量工具就会嬗变成历史研究的“刑具”,束缚住经济学家对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探究。经济学家最终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量富有研究意义的历史现象因为无法量化而不能进入研究视野,而另外的一些现象量化分析十分方便,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却意义不大。对历史描述方法的重视,也许是经济学家摆脱这种尴尬境地的一种好的选择。

注释:

①ConradAlfred,andJohnMeryer,1958,TheEconomicsofSlaveryintheAntebellumSouth,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66:pp.95—1301.

②Fogel,R.W.,andS.Engerman,1974,TimeontheCross:TheEconomicsofAmericanNegroSlavery.NewYork:LittleBrownandCompany;North,DouglassC.1968,Sourcesofpro-ductivitychangeinoceanshipping1600—1850,JournalofEco-nomicPoliticalEconomy,Vol.76,pp.953—970.

③North,DouglassC.1981,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NewYork,W.W.Norton&Co;North,DouglassC.andRobertP.Thomas,1973,TheriseoftheWesternWorld:ANewEconomicHistor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ambridgeUK.

geUK.

④Grief,Avner,1994,CulturalBeliefsandtheOrganizationofSociety:AHistoricalandTheoreticalReflectiononCollec-tivistandIndividualistSocieties,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102,No.5(October):pp.912—950.

⑤黄少安:《制度经济学中六个基本理论问题新解》,载《学术月刊》,2007(1)。

⑥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⑦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⑧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⑨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5页。

⑩⑾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事实》,载《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06、1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⑿MichelZouboulakis,2005,OntheEvolutionaryCharacterofNoah’sIdeaofInstitutionalChange,JournalofInstitutionalEconomics,Voll,Issue02,Dec,PP.139—153.译文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十三辑,译者为李游游、王芳芳。

⒀⒁MichelZouboulakis,同注释⑤。

⒂Parker,William,1971,FromOldtoNewtoOldinEco-nomicHistory,JournalofEconomicHistory,31(1):PP.3—141.

⒃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⒄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⒅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⒆林金忠:《“实证经济学”与“实证迷信”——基于方法论视角的批判》,载《学术月刊》,2007(5)。

⒇Solow,RobertM.,1985,EconomicHistoryandEconomics,EconomicHistory,vol.75,No.2,May.

摘要:新经济史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计量经济史学和制度变迁理论两大内容。它将经济学的理论与技术应用于历史研究,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新经济史学引入中国后,引发了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范式与经济学范式的冲突。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对历史的研究使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变成了理论的附庸。这种冲突与两个学科叙事方式的不同有关,涉及两个学科关于“历史优先”还是“逻辑优先”的不同理解,更与新经济史学与传统史学所惯用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区别有关,反映了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经济学理论在历史观上的分歧。为促进两个学科的发展,经济学家和史学家应该放弃成见,加强交流与沟通。史学家应该从旧理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学习使用更丰富的理论工具;经济学家也应该重视历史描述,以打破经济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实证迷信”。

关键词:经济史研究/经济学范式/历史学范式/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计量经济史学运动,其标志是奥佛瑞德(ConradAlfred)和莫耶(JohnMeyer)①关于方法论和奴隶制的重要论文;随后,福格尔、诺斯等人关于美国奴隶制、铁路与海洋运输的一系列论文,为计量经济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当前,计量经济史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关论文大量发表于重要的经济学杂志。

计量经济史学对经济学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计量经济史学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历史分析,使得对历史现象的解释获得了新的定量分析的工具。与基于文字描述的传统的历史研究相比,计量经济史学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为丰富。其次,计量经济史学“提出假说——用数据验证——得出结论”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归纳特征,使以逻辑演绎为基本特征的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以归纳描述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史学研究方法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综合。通过对历史的计量研究,历史学和经济学之间方法论的距离被拉近了。另外,计量经济史学为经济学理论注入了历史的、纵向的时间维度;同时,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中增加了新的解释变量——与历史不可分割的“制度”,逐渐使“制度至关重要”这一命题成为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二)制度变迁(演化)理论

“制度至关重要”的命题启发了新经济史学家来关注历史语境中的制度问题本身.寻求构建更为复杂、更为全面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制度的产生、演进和消亡。经济史中的制度变迁(演化)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个阶段: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和比较历史制度分析。

1.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以诺斯为代表。他们从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具体表现为:第一,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一需求,其均衡状态导致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个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对所需的制度能够理性的算计,其对制度创新的利润的追求,推动着制度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国家是基本制度,包括产权、法律、规则、管制的供给者,具有“经济人”特征。第二,交易费用是判定制度绩效的标准,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及其他要素禀赋改变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变化,从而改变制度的供需平衡,引起制度变迁。嘶古典经济史理论将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经济史研究,扩展了新古典理论的应用范围,并丰富了人们关于历史的认知,但是,从方法论层次上看,新古典经济史论存在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新古典理论的静态分析模式和历史的动态演进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将制度视作一种静态的均衡,而历史不过是“已经实现的一系列均衡”,如何将这些均衡的片断拼成动态的历史,对新古典理论来说是一个难题。第二,新古典的“历史不相关”性与历史真实性的矛盾。在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的偏好、技术禀赋在加上相同的制度起点,在所有的历史时期都会推导出独一无二的经济结果,制度与个体间、个体与个体问的互动以及随机性事件的重要性被忽略,这实际上把每个社会独特的历史阶段排除在理论之外。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特征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的基础,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变迁也是,这与制度变迁通常是作为一个出现的事实不相符。诺斯通过引进意识形态理论来调和这一冲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观、文化信仰充当了第一方的执行机制,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它们是外生的,由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方投资供给。但这一处理方法却无法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的个人如何发展出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又如何与正式制度产生互动,而这些都是理解人类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线索。

2.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以格雷夫(AvnerGrief)、温家斯特(BarryWeingast)为代表。他们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历史研究中,以揭示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演进过程。在这里,制度被定义成非技术因素所决定的行为约束,包括文化信仰(即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和组织(内生的人类设计,决定了组织内个体博弈的规则)两个核心的要素。制度结构变迁的轨迹具有路径依赖,因为过去的制度影响了人们对当前和未来制度的预期,也决定着引进新组织的激励,“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其历史的函数”④。这意味着历史被真正地装进了经济学理论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外部的研究对象,新古典革命之后长期背离的历史和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合。具体而言,博弈论,特别是子博弈精炼均衡概念在历史分析中的使用,使得制度演化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偶然性随机事件和一个经济体特定的历史条件(包括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因素)都会影响到均衡的选择,从而使不同的国家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运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演化路径都是独特的,不可能通过模仿、复制他国的制度而走向发展。

从新古典经济史理论到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经济史的研究由静态的均衡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演化分析,制度不再是理性的构建(由制度供给者提供,并服从于供需均衡),而是无意识的演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建构和演化被普遍认为是对立的,前者强调行动者的理性算计,后者则强调行动者的无意识或无目的性以及互动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但实际上两者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一旦引入认知进化的因素,两者间的不和谐就可能消失。在演化分析中,个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理性,但其认知却处于不断地进化之中,在与环境的互动中,通过不断试错、调整来获得提高。文化、传统,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在进化中积累下来的理性,影响着个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并最终影响了制度的演化路径,个体与组织、制度、文化的互动最终构成了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构建的局部或短期制度均衡,可以被看作是长期历史制度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驻点”,是“演化到达一定阶段的产物”⑤。借助认知进化因素的调和,经济学“将均衡装入演化框架”的尝试成为可能,这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和神经元科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的原因。

二、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

新经济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新制度经济学开始进入中国,并引发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新制度经济学热。随着科斯、诺斯、福格尔等人的研究在国内的大量评介、诠释,新经济史学的思想及研究方法开始被国内经济学界所熟知。在关注中国当前改革的同时,国内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中外历史中的制度(变迁)案例,并与中国当前的制度变革进行比较、印证,以获得关于制度变革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新经济史开始成为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热潮的高涨,中国传统经济史研究也受到了此热潮的冲击,并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一些史学家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借鉴新经济史理论,并将其作为理解、解释中国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工具,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等概念被频繁地使用。另一方面,许多史学家却对这种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厌恶,认为新经济史学已经使历史不再像历史,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而变成了理论的附庸,同时认为,将基于西方发展经验的新经济史理论,盲目照搬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本身就是反历史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史研究根本就是“完全外行”、“不着边际”的做法。

传统史学家对新经济史学的尖锐批评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有关:首先,史学和经济学叙述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归纳的、描述的,遵循“历史先于逻辑”的原则,后者是演绎的、逻辑的,尽管并不排除归纳和描述方法的运用,但归纳和描述都是在一种预制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的,即逻辑先于历史。具体而言,史学的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⑥。在这里,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是为了对历史中已经存在的经济事实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归纳。而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史,则是基于历史经验来构建理论,其对历史事实的关注,仅仅是出于理论构建的需要,如希克斯所言,“为了不致使逻辑进程与最明显的事实发生冲突,我们应当回过头来看看历史纪录”⑦。在这里,所有的历史经验都是跨期不同的案例或数据资料,用来提炼或者验证理论。同时,经济学的经济史所关注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经济现象,而是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历史和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是一体的。经济学家这种“粗略地使用历史资料、先人为主地提出理论假说”的“恶习”,招致了史学家的批评。新经济史学家对历史的兴趣,在史学家看来,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将历史当成“自然试验”(naturalexperiment)的场地,“经济学家使用几乎是与研究现实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现象,认为(被研究的)过去和现实之间没有区别”⑧,从而使历史缩减成了当代史,降为经济学的附庸。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新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与传统史学所用来分析、归纳历史事实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存在冲突。尽管“以理论术语来思考”不是“史学家的本行”⑨,但史学家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归纳分析的时候,总是要有意、无意地使用到经济学的理论或者某些理论的片断。史学家一再强调“历史真实性”,但实际上他们笔下的历史仍然不能免于理论的重构。史学家呈现出来的历史,不仅取决于他们从史料挖掘、考据中获得多少历史事实,更取决于他们以什么样的理论来处理这些事实。哈耶克曾提醒应该对“历史事实”这一概念进行追问,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像自然世界一样可以根据时空坐标来定义的“历史事实”,因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且同一历史事实的所有部分也未必都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⑩。一则信息是否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一部分,则取决于史学家心智的筛选,历史事实越复杂,这种筛选所导致的差别越大。从这一意义上讲,历史与理论是不可分的。“当我们从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某个时期的知识中选择出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它们视作是与同一历史事实有着明确关系的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理论。”⑾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如市场、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无一不是复杂的系统,与此有关的历史事实,拥有更多的理论重构的成分。以不同的理论工具对经济史进行解释,即使是基于相同的史料,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新经济史理论与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惯用的理论工具,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经济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不同的层次:哲学意义上的,即个人主义的还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构建方式上的,即归纳的还是演绎的;具体的方法,包括统计、计量、案例描述等方法。其中,哲学层次上的分歧决定了不同理论会有完全不同的指向。新经济史理论,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史理论的均衡分析还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下的演化分析,两者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了个体在历史演进中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个体完全理性还是局部理性的人格设定。这与同样是揭示历史演进规律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同的,后者建立在整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将制度变迁归因于某种超越于个体意识之上的超级理性,个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完全无能为力,必须要服从于某种超级的力量或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种整体主义哲学观下,“只有集体实体(例如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团体(例如阶级、部落)才会有历史;个体没有任何形式的历史(除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历程之外)。个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社会结构中理解、思考并行事……将个人作为研究起点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背景及其历史的重要性”⑿。反映到价值判断上,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了国家、民族的历史并引导个体从这样的历史情感中来进行自我定位,以期能够发挥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导向的政治与思想意识形态功能。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历史演进中个体与制度、组织、文化的互动及其绩效,是从个体的角度来打量和判断国家与民族这样的集体实体,并以经济绩效而不是历史情感来作为评判历史事件的标准。以鸦片战争为例,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关注的是这一事件所导致的国家与阶级结构的整体变迁,并对这一事件注入了强烈的民族、国家情感,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这一事件所导致的个体活动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组织、文化演化及个人行为选择、社会经济绩效变化的影响。这或许是新经济史学被称作是反历史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新经济史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特征还可能会导出对新经济史学另一项主要的批评,即它的普适主义。新经济史学将经济学中相同的概念和范畴,应用于所有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仿佛“这些社会是被同一资本主义逻辑所主导的一样”;“对于任何社会组织而言,每一项经济交易都是精打细算的市场行为的结果”。⒀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承认任何超越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理性,而是将基于个人决策的“分工——交易——市场扩张”看作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基本力量,承认自由市场制度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产权保障制度、竞争性的政治市场结构的优越性。尽管均衡分析以经济效率为标准,演化分析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制度所承载的经济体在历史中的生存、发展、繁荣、衰退而给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但两者在结论上却没有区别,即都指出了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制度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理论因此常被它的批评者指责为“利用市场普适主义的神话来为真实经济体系下的社会不平等辩护”⒁,这与帕克所认为的“新经济史的成功之处在于表明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论断是异曲同工的⒂。新经济史理论内含的这种普适主义使得它被用来解释中国历史时,不可避免地招来了“盲目照搬西方理论”、“西方中心论”、“脱离中国历史真实”这样的批评。

三、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如何协调

当前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与经济学范式上的冲突,与两个学科在叙事方式上的不同有关,也与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分歧有关。两个学科不能进行很好的融合和沟通,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制约。对史学的经济史来说,对经济学理论的偏见,使史学家无法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挑选更为合适、更为丰富的理论工具为自己所用,史学家对具体事件分析、归纳、发现其背后的一般规律的能力受到影响,并因此丧失了从旧的理论桎梏中将思想解放出来的机会。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而言,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理解,使经济学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理论的悬置与失真。经济学家会发现,作为理论核心的许多概念在历史中找不到对应物。缺乏历史理解,而仅仅是生硬地将理论和历史事实捏在一起,既影响了理论的解释力,又丧失了利用中国丰富的历史制度资源进行理论创新的机会。

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中国的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互相指责的,而是应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在这一方面,美国经济史学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会定期举行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集会,以促进两个学科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中国,经济学家和史学家也应该放下各自的成见,寻求积极的沟通。

1.史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史学家而言,面对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他们首当其冲的是要坚定学科的自信。从长期来看,“一切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⒃,服务于对历史的解释和理解。历史的确依赖于理论的重构,但在人类知识增进的过程中,理论是不断变化的,而其背后等待被诠释的历史经验和事实则有其独立性。从这一点上看,史学不会沦为任何系统性社会科学的附庸。经济学发展到今天,虽然日益强调其科学性,但却永远无法具备自然科学的试验条件,历史是它能够使用的唯一实验室,而实验室的钥匙就握在史学家手中。提供最真实的数据,最大可能地还原历史真实,是史学家能够给经济学所作的最大的贡献。从这一点上看,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研究来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史学家应该向经济学家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工具,并根据理论与历史的耦合程度来挑选理论工具,而不是先人为主地将某一种理论视作当然。赵冈、陈钟毅认为,近人对经济史的研究,有两点可争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架构。”⒄第一种情况体现了传统经济史研究缺乏系统性理论工具指导从而缺乏历史洞察力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则指出了中国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诸多混乱现象的根源。如社会阶段的划分和“封建”一词的使用,中国自秦代开始,就是中央集权下的编户齐民,并不具备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生硬地套用马克思的社会阶段论,不但使中国经济史研究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也曲解、误用了马克思的理论。理论之于史学研究而言,应该是工具,而不是其他。史学家在警惕新经济史理论枷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从教条主义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新经济史带给传统史学研究的冲击将是强烈的,会涉及研究的目的、方法甚至整个话语系统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恰好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的过程中,其史学与社会科学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反应。随着新经济史学影响的扩大,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社会演化、经济增长等概念已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些概念的使用,并不仅仅意味着用来表达思想和叙述事实的词汇的丰富,在相当程度上,它表明了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展示了社会思想领域的开放与变革。

2.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经济学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历史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为此,他们需要熟记熊彼特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⒅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历史学家那里听故事,学会将理论(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精美、复杂),拿到历史的实验室中去检验并修正。与历史不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虽然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似乎令人怀疑。新古典经济学家给转型国家所开出的药方,迄今为止,尚未显示出好的疗效,原因当在于他们忽视了每个国家制度变迁的能力是其各自历史的函数,每个国家独特的历史使它们不可能按照某种统一的规律来发展,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生搬硬套他国经验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经济学只有同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其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和洞察能力。其次,经济学家要学会对自己所依赖的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的盛行,引发出一种“实证迷信”⒆。统计和计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出现了大量“为形式化而形式化”、“为计量而计量”的毫无经济思想内容的作品,这使得经济学研究日益沦为经济学家的“自助游戏”而丧失了历史情感和人文关怀。在新经济史学研究中,这种现象也不能避免。早在二十年前,R.M.索洛曾很中肯地批评道,计量经济史学家们耽于建立和测试模型,相信从方程式的推演中可以获得一切问题的答案,而不会像真正的史学家一样去追问世界是怎样变成这样的,计量经济史讲究回归和整合,最终“以时间序列代替了历史思考”,却“不能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人们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⒇。为避免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必须从自我陶醉的“自助游戏”中解脱出来,向史学家学习,从历史描述和社会纪事中吸收灵感,否则计量工具就会嬗变成历史研究的“刑具”,束缚住经济学家对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探究。经济学家最终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量富有研究意义的历史现象因为无法量化而不能进入研究视野,而另外的一些现象量化分析十分方便,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却意义不大。对历史描述方法的重视,也许是经济学家摆脱这种尴尬境地的一种好的选择。

注释:

①ConradAlfred,andJohnMeryer,1958,TheEconomicsofSlaveryintheAntebellumSouth,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66:pp.95—1301.

②Fogel,R.W.,andS.Engerman,1974,TimeontheCross:TheEconomicsofAmericanNegroSlavery.NewYork:LittleBrownandCompany;North,DouglassC.1968,Sourcesofpro-ductivitychangeinoceanshipping1600—1850,JournalofEco-nomicPoliticalEconomy,Vol.76,pp.953—970.

③North,DouglassC.1981,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NewYork,W.W.Norton&Co;North,DouglassC.andRobertP.Thomas,1973,TheriseoftheWesternWorld:ANewEconomicHistor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ambridgeUK.

geUK.

④Grief,Avner,1994,CulturalBeliefsandtheOrganizationofSociety:AHistoricalandTheoreticalReflectiononCollec-tivistandIndividualistSocieties,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102,No.5(October):pp.912—950.

⑤黄少安:《制度经济学中六个基本理论问题新解》,载《学术月刊》,2007(1)。

⑥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⑦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⑧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⑨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5页。

⑩⑾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事实》,载《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06、1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⑿MichelZouboulakis,2005,OntheEvolutionaryCharacterofNoah’sIdeaofInstitutionalChange,JournalofInstitutionalEconomics,Voll,Issue02,Dec,PP.139—153.译文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十三辑,译者为李游游、王芳芳。

⒀⒁MichelZouboulakis,同注释⑤。

⒂Parker,William,1971,FromOldtoNewtoOldinEco-nomicHistory,JournalofEconomicHistory,31(1):PP.3—141.

⒃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⒄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⒅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7

关键词:经济史研究/经济学范式/历史学范式/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计量经济史学运动,其标志是奥佛瑞德(ConradAlfred)和莫耶(JohnMeyer)①关于方法论和奴隶制的重要论文;随后,福格尔、诺斯等人关于美国奴隶制、铁路与海洋运输的一系列论文,为计量经济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当前,计量经济史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关论文大量发表于重要的经济学杂志。

计量经济史学对经济学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计量经济史学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历史分析,使得对历史现象的解释获得了新的定量分析的工具。与基于文字描述的传统的历史研究相比,计量经济史学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为丰富。其次,计量经济史学“提出假说——用数据验证——得出结论”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归纳特征,使以逻辑演绎为基本特征的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以归纳描述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史学研究方法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综合。通过对历史的计量研究,历史学和经济学之间方法论的距离被拉近了。另外,计量经济史学为经济学理论注入了历史的、纵向的时间维度;同时,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中增加了新的解释变量——与历史不可分割的“制度”,逐渐使“制度至关重要”这一命题成为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二)制度变迁(演化)理论

“制度至关重要”的命题启发了新经济史学家来关注历史语境中的制度问题本身.寻求构建更为复杂、更为全面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制度的产生、演进和消亡。经济史中的制度变迁(演化)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个阶段: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和比较历史制度分析。

1.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以诺斯为代表。他们从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具体表现为:第一,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一需求,其均衡状态导致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个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对所需的制度能够理性的算计,其对制度创新的利润的追求,推动着制度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国家是基本制度,包括产权、法律、规则、管制的供给者,具有“经济人”特征。第二,交易费用是判定制度绩效的标准,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及其他要素禀赋改变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变化,从而改变制度的供需平衡,引起制度变迁。嘶古典经济史理论将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经济史研究,扩展了新古典理论的应用范围,并丰富了人们关于历史的认知,但是,从方法论层次上看,新古典经济史论存在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新古典理论的静态分析模式和历史的动态演进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将制度视作一种静态的均衡,而历史不过是“已经实现的一系列均衡”,如何将这些均衡的片断拼成动态的历史,对新古典理论来说是一个难题。第二,新古典的“历史不相关”性与历史真实性的矛盾。在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的偏好、技术禀赋在加上相同的制度起点,在所有的历史时期都会推导出独一无二的经济结果,制度与个体间、个体与个体问的互动以及随机性事件的重要性被忽略,这实际上把每个社会独特的历史阶段排除在理论之外。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特征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的基础,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变迁也是,这与制度变迁通常是作为一个出现的事实不相符。诺斯通过引进意识形态理论来调和这一冲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观、文化信仰充当了第一方的执行机制,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它们是外生的,由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方投资供给。但这一处理方法却无法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的个人如何发展出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又如何与正式制度产生互动,而这些都是理解人类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线索。

2.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以格雷夫(AvnerGrief)、温家斯特(BarryWeingast)为代表。他们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历史研究中,以揭示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演进过程。在这里,制度被定义成非技术因素所决定的行为约束,包括文化信仰(即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和组织(内生的人类设计,决定了组织内个体博弈的规则)两个核心的要素。制度结构变迁的轨迹具有路径依赖,因为过去的制度影响了人们对当前和未来制度的预期,也决定着引进新组织的激励,“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其历史的函数”④。这意味着历史被真正地装进了经济学理论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外部的研究对象,新古典革命之后长期背离的历史和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合。具体而言,博弈论,特别是子博弈精炼均衡概念在历史分析中的使用,使得制度演化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偶然性随机事件和一个经济体特定的历史条件(包括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因素)都会影响到均衡的选择,从而使不同的国家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运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演化路径都是独特的,不可能通过模仿、复制他国的制度而走向发展。

从新古典经济史理论到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经济史的研究由静态的均衡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演化分析,制度不再是理性的构建(由制度供给者提供,并服从于供需均衡),而是无意识的演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建构和演化被普遍认为是对立的,前者强调行动者的理性算计,后者则强调行动者的无意识或无目的性以及互动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但实际上两者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一旦引入认知进化的因素,两者间的不和谐就可能消失。在演化分析中,个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理性,但其认知却处于不断地进化之中,在与环境的互动中,通过不断试错、调整来获得提高。文化、传统,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在进化中积累下来的理性,影响着个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并最终影响了制度的演化路径,个体与组织、制度、文化的互动最终构成了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构建的局部或短期制度均衡,可以被看作是长期历史制度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驻点”,是“演化到达一定阶段的产物”⑤。借助认知进化因素的调和,经济学“将均衡装入演化框架”的尝试成为可能,这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和神经元科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的原因。

二、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

新经济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新制度经济学开始进入中国,并引发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新制度经济学热。随着科斯、诺斯、福格尔等人的研究在国内的大量评介、诠释,新经济史学的思想及研究方法开始被国内经济学界所熟知。在关注中国当前改革的同时,国内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中外历史中的制度(变迁)案例,并与中国当前的制度变革进行比较、印证,以获得关于制度变革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新经济史开始成为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热潮的高涨,中国传统经济史研究也受到了此热潮的冲击,并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一些史学家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借鉴新经济史理论,并将其作为理解、解释中国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工具,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等概念被频繁地使用。另一方面,许多史学家却对这种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厌恶,认为新经济史学已经使历史不再像历史,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而变成了理论的附庸,同时认为,将基于西方发展经验的新经济史理论,盲目照搬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本身就是反历史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史研究根本就是“完全外行”、“不着边际”的做法。

传统史学家对新经济史学的尖锐批评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有关:首先,史学和经济学叙述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归纳的、描述的,遵循“历史先于逻辑”的原则,后者是演绎的、逻辑的,尽管并不排除归纳和描述方法的运用,但归纳和描述都是在一种预制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的,即逻辑先于历史。具体而言,史学的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⑥。在这里,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是为了对历史中已经存在的经济事实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归纳。而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史,则是基于历史经验来构建理论,其对历史事实的关注,仅仅是出于理论构建的需要,如希克斯所言,“为了不致使逻辑进程与最明显的事实发生冲突,我们应当回过头来看看历史纪录”⑦。在这里,所有的历史经验都是跨期不同的案例或数据资料,用来提炼或者验证理论。同时,经济学的经济史所关注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经济现象,而是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历史和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是一体的。经济学家这种“粗略地使用历史资料、先人为主地提出理论假说”的“恶习”,招致了史学家的批评。新经济史学家对历史的兴趣,在史学家看来,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将历史当成“自然试验”(naturalexperiment)的场地,“经济学家使用几乎是与研究现实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现象,认为(被研究的)过去和现实之间没有区别”⑧,从而使历史缩减成了当代史,降为经济学的附庸。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新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与传统史学所用来分析、归纳历史事实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存在冲突。尽管“以理论术语来思考”不是“史学家的本行”⑨,但史学家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归纳分析的时候,总是要有意、无意地使用到经济学的理论或者某些理论的片断。史学家一再强调“历史真实性”,但实际上他们笔下的历史仍然不能免于理论的重构。史学家呈现出来的历史,不仅取决于他们从史料挖掘、考据中获得多少历史事实,更取决于他们以什么样的理论来处理这些事实。哈耶克曾提醒应该对“历史事实”这一概念进行追问,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像自然世界一样可以根据时空坐标来定义的“历史事实”,因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且同一历史事实的所有部分也未必都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⑩。一则信息是否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一部分,则取决于史学家心智的筛选,历史事实越复杂,这种筛选所导致的差别越大。从这一意义上讲,历史与理论是不可分的。“当我们从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某个时期的知识中选择出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它们视作是与同一历史事实有着明确关系的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理论。”⑾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如市场、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无一不是复杂的系统,与此有关的历史事实,拥有更多的理论重构的成分。以不同的理论工具对经济史进行解释,即使是基于相同的史料,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新经济史理论与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惯用的理论工具,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经济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不同的层次:哲学意义上的,即个人主义的还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构建方式上的,即归纳的还是演绎的;具体的方法,包括统计、计量、案例描述等方法。其中,哲学层次上的分歧决定了不同理论会有完全不同的指向。新经济史理论,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史理论的均衡分析还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下的演化分析,两者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了个体在历史演进中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个体完全理性还是局部理性的人格设定。这与同样是揭示历史演进规律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同的,后者建立在整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将制度变迁归因于某种超越于个体意识之上的超级理性,个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完全无能为力,必须要服从于某种超级的力量或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种整体主义哲学观下,“只有集体实体(例如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团体(例如阶级、部落)才会有历史;个体没有任何形式的历史(除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历程之外)。个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社会结构中理解、思考并行事……将个人作为研究起点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背景及其历史的重要性”⑿。反映到价值判断上,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了国家、民族的历史并引导个体从这样的历史情感中来进行自我定位,以期能够发挥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导向的政治与思想意识形态功能。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历史演进中个体与制度、组织、文化的互动及其绩效,是从个体的角度来打量和判断国家与民族这样的集体实体,并以经济绩效而不是历史情感来作为评判历史事件的标准。以鸦片战争为例,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关注的是这一事件所导致的国家与阶级结构的整体变迁,并对这一事件注入了强烈的民族、国家情感,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这一事件所导致的个体活动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组织、文化演化及个人行为选择、社会经济绩效变化的影响。这或许是新经济史学被称作是反历史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新经济史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特征还可能会导出对新经济史学另一项主要的批评,即它的普适主义。新经济史学将经济学中相同的概念和范畴,应用于所有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仿佛“这些社会是被同一资本主义逻辑所主导的一样”;“对于任何社会组织而言,每一项经济交易都是精打细算的市场行为的结果”。⒀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承认任何超越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理性,而是将基于个人决策的“分工——交易——市场扩张”看作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基本力量,承认自由市场制度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产权保障制度、竞争性的政治市场结构的优越性。尽管均衡分析以经济效率为标准,演化分析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制度所承载的经济体在历史中的生存、发展、繁荣、衰退而给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但两者在结论上却没有区别,即都指出了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制度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理论因此常被它的批评者指责为“利用市场普适主义的神话来为真实经济体系下的社会不平等辩护”⒁,这与帕克所认为的“新经济史的成功之处在于表明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论断是异曲同工的⒂。新经济史理论内含的这种普适主义使得它被用来解释中国历史时,不可避免地招来了“盲目照搬西方理论”、“西方中心论”、“脱离中国历史真实”这样的批评。

三、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如何协调

当前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与经济学范式上的冲突,与两个学科在叙事方式上的不同有关,也与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分歧有关。两个学科不能进行很好的融合和沟通,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制约。对史学的经济史来说,对经济学理论的偏见,使史学家无法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挑选更为合适、更为丰富的理论工具为自己所用,史学家对具体事件分析、归纳、发现其背后的一般规律的能力受到影响,并因此丧失了从旧的理论桎梏中将思想解放出来的机会。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而言,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理解,使经济学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理论的悬置与失真。经济学家会发现,作为理论核心的许多概念在历史中找不到对应物。缺乏历史理解,而仅仅是生硬地将理论和历史事实捏在一起,既影响了理论的解释力,又丧失了利用中国丰富的历史制度资源进行理论创新的机会。

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中国的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互相指责的,而是应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在这一方面,美国经济史学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会定期举行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集会,以促进两个学科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中国,经济学家和史学家也应该放下各自的成见,寻求积极的沟通。

1.史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史学家而言,面对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他们首当其冲的是要坚定学科的自信。从长期来看,“一切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⒃,服务于对历史的解释和理解。历史的确依赖于理论的重构,但在人类知识增进的过程中,理论是不断变化的,而其背后等待被诠释的历史经验和事实则有其独立性。从这一点上看,史学不会沦为任何系统性社会科学的附庸。经济学发展到今天,虽然日益强调其科学性,但却永远无法具备自然科学的试验条件,历史是它能够使用的唯一实验室,而实验室的钥匙就握在史学家手中。提供最真实的数据,最大可能地还原历史真实,是史学家能够给经济学所作的最大的贡献。从这一点上看,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研究来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史学家应该向经济学家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工具,并根据理论与历史的耦合程度来挑选理论工具,而不是先人为主地将某一种理论视作当然。赵冈、陈钟毅认为,近人对经济史的研究,有两点可争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架构。”⒄第一种情况体现了传统经济史研究缺乏系统性理论工具指导从而缺乏历史洞察力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则指出了中国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诸多混乱现象的根源。如社会阶段的划分和“封建”一词的使用,中国自秦代开始,就是中央集权下的编户齐民,并不具备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生硬地套用马克思的社会阶段论,不但使中国经济史研究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也曲解、误用了马克思的理论。理论之于史学研究而言,应该是工具,而不是其他。史学家在警惕新经济史理论枷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从教条主义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新经济史带给传统史学研究的冲击将是强烈的,会涉及研究的目的、方法甚至整个话语系统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恰好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的过程中,其史学与社会科学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反应。随着新经济史学影响的扩大,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社会演化、经济增长等概念已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些概念的使用,并不仅仅意味着用来表达思想和叙述事实的词汇的丰富,在相当程度上,它表明了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展示了社会思想领域的开放与变革。

2.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经济学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历史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为此,他们需要熟记熊彼特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⒅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历史学家那里听故事,学会将理论(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精美、复杂),拿到历史的实验室中去检验并修正。与历史不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虽然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似乎令人怀疑。新古典经济学家给转型国家所开出的药方,迄今为止,尚未显示出好的疗效,原因当在于他们忽视了每个国家制度变迁的能力是其各自历史的函数,每个国家独特的历史使它们不可能按照某种统一的规律来发展,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生搬硬套他国经验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经济学只有同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其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和洞察能力。其次,经济学家要学会对自己所依赖的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的盛行,引发出一种“实证迷信”⒆。统计和计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出现了大量“为形式化而形式化”、“为计量而计量”的毫无经济思想内容的作品,这使得经济学研究日益沦为经济学家的“自助游戏”而丧失了历史情感和人文关怀。在新经济史学研究中,这种现象也不能避免。早在二十年前,R.M.索洛曾很中肯地批评道,计量经济史学家们耽于建立和测试模型,相信从方程式的推演中可以获得一切问题的答案,而不会像真正的史学家一样去追问世界是怎样变成这样的,计量经济史讲究回归和整合,最终“以时间序列代替了历史思考”,却“不能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人们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⒇。为避免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必须从自我陶醉的“自助游戏”中解脱出来,向史学家学习,从历史描述和社会纪事中吸收灵感,否则计量工具就会嬗变成历史研究的“刑具”,束缚住经济学家对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探究。经济学家最终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量富有研究意义的历史现象因为无法量化而不能进入研究视野,而另外的一些现象量化分析十分方便,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却意义不大。对历史描述方法的重视,也许是经济学家摆脱这种尴尬境地的一种好的选择。

注释:

①ConradAlfred,andJohnMeryer,1958,TheEconomicsofSlaveryintheAntebellumSouth,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66:pp.95—1301.

②Fogel,R.W.,andS.Engerman,1974,TimeontheCross:TheEconomicsofAmericanNegroSlavery.NewYork:LittleBrownandCompany;North,DouglassC.1968,Sourcesofpro-ductivitychangeinoceanshipping1600—1850,JournalofEco-nomicPoliticalEconomy,Vol.76,pp.953—970.

③North,DouglassC.1981,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NewYork,W.W.Norton&Co;North,DouglassC.andRobertP.Thomas,1973,TheriseoftheWesternWorld:ANewEconomicHistor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ambridgeUK.

geUK.

④Grief,Avner,1994,CulturalBeliefsandtheOrganizationofSociety:AHistoricalandTheoreticalReflectiononCollec-tivistandIndividualistSocieties,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102,No.5(October):pp.912—950.

⑤黄少安:《制度经济学中六个基本理论问题新解》,载《学术月刊》,2007(1)。

⑥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⑦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⑧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⑨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5页。

⑩⑾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事实》,载《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06、1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⑿MichelZouboulakis,2005,OntheEvolutionaryCharacterofNoah’sIdeaofInstitutionalChange,JournalofInstitutionalEconomics,Voll,Issue02,Dec,PP.139—153.译文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十三辑,译者为李游游、王芳芳。

⒀⒁MichelZouboulakis,同注释⑤。

⒂Parker,William,1971,FromOldtoNewtoOldinEco-nomicHistory,JournalofEconomicHistory,31(1):PP.3—141.

⒃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⒄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⒅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⒆林金忠:《“实证经济学”与“实证迷信”——基于方法论视角的批判》,载《学术月刊》,2007(5)。

⒇Solow,RobertM.,1985,EconomicHistoryandEconomics,EconomicHistory,vol.75,No.2,May.

摘要:新经济史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计量经济史学和制度变迁理论两大内容。它将经济学的理论与技术应用于历史研究,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新经济史学引入中国后,引发了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范式与经济学范式的冲突。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对历史的研究使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变成了理论的附庸。这种冲突与两个学科叙事方式的不同有关,涉及两个学科关于“历史优先”还是“逻辑优先”的不同理解,更与新经济史学与传统史学所惯用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区别有关,反映了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经济学理论在历史观上的分歧。为促进两个学科的发展,经济学家和史学家应该放弃成见,加强交流与沟通。史学家应该从旧理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学习使用更丰富的理论工具;经济学家也应该重视历史描述,以打破经济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实证迷信”。

关键词:经济史研究/经济学范式/历史学范式/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计量经济史学运动,其标志是奥佛瑞德(ConradAlfred)和莫耶(JohnMeyer)①关于方法论和奴隶制的重要论文;随后,福格尔、诺斯等人关于美国奴隶制、铁路与海洋运输的一系列论文,为计量经济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当前,计量经济史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关论文大量发表于重要的经济学杂志。

计量经济史学对经济学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计量经济史学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历史分析,使得对历史现象的解释获得了新的定量分析的工具。与基于文字描述的传统的历史研究相比,计量经济史学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为丰富。其次,计量经济史学“提出假说——用数据验证——得出结论”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归纳特征,使以逻辑演绎为基本特征的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以归纳描述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史学研究方法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综合。通过对历史的计量研究,历史学和经济学之间方法论的距离被拉近了。另外,计量经济史学为经济学理论注入了历史的、纵向的时间维度;同时,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中增加了新的解释变量——与历史不可分割的“制度”,逐渐使“制度至关重要”这一命题成为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二)制度变迁(演化)理论

“制度至关重要”的命题启发了新经济史学家来关注历史语境中的制度问题本身.寻求构建更为复杂、更为全面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制度的产生、演进和消亡。经济史中的制度变迁(演化)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个阶段: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和比较历史制度分析。

1.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以诺斯为代表。他们从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具体表现为:第一,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一需求,其均衡状态导致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个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对所需的制度能够理性的算计,其对制度创新的利润的追求,推动着制度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国家是基本制度,包括产权、法律、规则、管制的供给者,具有“经济人”特征。第二,交易费用是判定制度绩效的标准,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及其他要素禀赋改变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变化,从而改变制度的供需平衡,引起制度变迁。嘶古典经济史理论将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经济史研究,扩展了新古典理论的应用范围,并丰富了人们关于历史的认知,但是,从方法论层次上看,新古典经济史论存在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新古典理论的静态分析模式和历史的动态演进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将制度视作一种静态的均衡,而历史不过是“已经实现的一系列均衡”,如何将这些均衡的片断拼成动态的历史,对新古典理论来说是一个难题。第二,新古典的“历史不相关”性与历史真实性的矛盾。在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的偏好、技术禀赋在加上相同的制度起点,在所有的历史时期都会推导出独一无二的经济结果,制度与个体间、个体与个体问的互动以及随机性事件的重要性被忽略,这实际上把每个社会独特的历史阶段排除在理论之外。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特征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的基础,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变迁也是,这与制度变迁通常是作为一个出现的事实不相符。诺斯通过引进意识形态理论来调和这一冲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观、文化信仰充当了第一方的执行机制,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它们是外生的,由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方投资供给。但这一处理方法却无法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的个人如何发展出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又如何与正式制度产生互动,而这些都是理解人类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线索。

2.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以格雷夫(AvnerGrief)、温家斯特(BarryWeingast)为代表。他们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历史研究中,以揭示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演进过程。在这里,制度被定义成非技术因素所决定的行为约束,包括文化信仰(即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和组织(内生的人类设计,决定了组织内个体博弈的规则)两个核心的要素。制度结构变迁的轨迹具有路径依赖,因为过去的制度影响了人们对当前和未来制度的预期,也决定着引进新组织的激励,“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其历史的函数”④。这意味着历史被真正地装进了经济学理论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外部的研究对象,新古典革命之后长期背离的历史和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合。具体而言,博弈论,特别是子博弈精炼均衡概念在历史分析中的使用,使得制度演化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偶然性随机事件和一个经济体特定的历史条件(包括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因素)都会影响到均衡的选择,从而使不同的国家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运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演化路径都是独特的,不可能通过模仿、复制他国的制度而走向发展。

从新古典经济史理论到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经济史的研究由静态的均衡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演化分析,制度不再是理性的构建(由制度供给者提供,并服从于供需均衡),而是无意识的演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建构和演化被普遍认为是对立的,前者强调行动者的理性算计,后者则强调行动者的无意识或无目的性以及互动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但实际上两者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一旦引入认知进化的因素,两者间的不和谐就可能消失。在演化分析中,个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理性,但其认知却处于不断地进化之中,在与环境的互动中,通过不断试错、调整来获得提高。文化、传统,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在进化中积累下来的理性,影响着个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并最终影响了制度的演化路径,个体与组织、制度、文化的互动最终构成了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构建的局部或短期制度均衡,可以被看作是长期历史制度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驻点”,是“演化到达一定阶段的产物”⑤。借助认知进化因素的调和,经济学“将均衡装入演化框架”的尝试成为可能,这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和神经元科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的原因。

二、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

新经济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新制度经济学开始进入中国,并引发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新制度经济学热。随着科斯、诺斯、福格尔等人的研究在国内的大量评介、诠释,新经济史学的思想及研究方法开始被国内经济学界所熟知。在关注中国当前改革的同时,国内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中外历史中的制度(变迁)案例,并与中国当前的制度变革进行比较、印证,以获得关于制度变革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新经济史开始成为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热潮的高涨,中国传统经济史研究也受到了此热潮的冲击,并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一些史学家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借鉴新经济史理论,并将其作为理解、解释中国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工具,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等概念被频繁地使用。另一方面,许多史学家却对这种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厌恶,认为新经济史学已经使历史不再像历史,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而变成了理论的附庸,同时认为,将基于西方发展经验的新经济史理论,盲目照搬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本身就是反历史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史研究根本就是“完全外行”、“不着边际”的做法。

传统史学家对新经济史学的尖锐批评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有关:首先,史学和经济学叙述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归纳的、描述的,遵循“历史先于逻辑”的原则,后者是演绎的、逻辑的,尽管并不排除归纳和描述方法的运用,但归纳和描述都是在一种预制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的,即逻辑先于历史。具体而言,史学的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⑥。在这里,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是为了对历史中已经存在的经济事实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归纳。而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史,则是基于历史经验来构建理论,其对历史事实的关注,仅仅是出于理论构建的需要,如希克斯所言,“为了不致使逻辑进程与最明显的事实发生冲突,我们应当回过头来看看历史纪录”⑦。在这里,所有的历史经验都是跨期不同的案例或数据资料,用来提炼或者验证理论。同时,经济学的经济史所关注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经济现象,而是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历史和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是一体的。经济学家这种“粗略地使用历史资料、先人为主地提出理论假说”的“恶习”,招致了史学家的批评。新经济史学家对历史的兴趣,在史学家看来,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将历史当成“自然试验”(naturalexperiment)的场地,“经济学家使用几乎是与研究现实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现象,认为(被研究的)过去和现实之间没有区别”⑧,从而使历史缩减成了当代史,降为经济学的附庸。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新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与传统史学所用来分析、归纳历史事实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存在冲突。尽管“以理论术语来思考”不是“史学家的本行”⑨,但史学家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归纳分析的时候,总是要有意、无意地使用到经济学的理论或者某些理论的片断。史学家一再强调“历史真实性”,但实际上他们笔下的历史仍然不能免于理论的重构。史学家呈现出来的历史,不仅取决于他们从史料挖掘、考据中获得多少历史事实,更取决于他们以什么样的理论来处理这些事实。哈耶克曾提醒应该对“历史事实”这一概念进行追问,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像自然世界一样可以根据时空坐标来定义的“历史事实”,因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且同一历史事实的所有部分也未必都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⑩。一则信息是否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一部分,则取决于史学家心智的筛选,历史事实越复杂,这种筛选所导致的差别越大。从这一意义上讲,历史与理论是不可分的。“当我们从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某个时期的知识中选择出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它们视作是与同一历史事实有着明确关系的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理论。”⑾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如市场、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无一不是复杂的系统,与此有关的历史事实,拥有更多的理论重构的成分。以不同的理论工具对经济史进行解释,即使是基于相同的史料,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新经济史理论与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惯用的理论工具,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经济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不同的层次:哲学意义上的,即个人主义的还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构建方式上的,即归纳的还是演绎的;具体的方法,包括统计、计量、案例描述等方法。其中,哲学层次上的分歧决定了不同理论会有完全不同的指向。新经济史理论,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史理论的均衡分析还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下的演化分析,两者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了个体在历史演进中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个体完全理性还是局部理性的人格设定。这与同样是揭示历史演进规律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同的,后者建立在整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将制度变迁归因于某种超越于个体意识之上的超级理性,个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完全无能为力,必须要服从于某种超级的力量或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种整体主义哲学观下,“只有集体实体(例如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团体(例如阶级、部落)才会有历史;个体没有任何形式的历史(除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历程之外)。个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社会结构中理解、思考并行事……将个人作为研究起点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背景及其历史的重要性”⑿。反映到价值判断上,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了国家、民族的历史并引导个体从这样的历史情感中来进行自我定位,以期能够发挥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导向的政治与思想意识形态功能。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历史演进中个体与制度、组织、文化的互动及其绩效,是从个体的角度来打量和判断国家与民族这样的集体实体,并以经济绩效而不是历史情感来作为评判历史事件的标准。以鸦片战争为例,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关注的是这一事件所导致的国家与阶级结构的整体变迁,并对这一事件注入了强烈的民族、国家情感,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这一事件所导致的个体活动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组织、文化演化及个人行为选择、社会经济绩效变化的影响。这或许是新经济史学被称作是反历史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新经济史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特征还可能会导出对新经济史学另一项主要的批评,即它的普适主义。新经济史学将经济学中相同的概念和范畴,应用于所有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仿佛“这些社会是被同一资本主义逻辑所主导的一样”;“对于任何社会组织而言,每一项经济交易都是精打细算的市场行为的结果”。⒀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承认任何超越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理性,而是将基于个人决策的“分工——交易——市场扩张”看作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基本力量,承认自由市场制度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产权保障制度、竞争性的政治市场结构的优越性。尽管均衡分析以经济效率为标准,演化分析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制度所承载的经济体在历史中的生存、发展、繁荣、衰退而给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但两者在结论上却没有区别,即都指出了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制度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理论因此常被它的批评者指责为“利用市场普适主义的神话来为真实经济体系下的社会不平等辩护”⒁,这与帕克所认为的“新经济史的成功之处在于表明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论断是异曲同工的⒂。新经济史理论内含的这种普适主义使得它被用来解释中国历史时,不可避免地招来了“盲目照搬西方理论”、“西方中心论”、“脱离中国历史真实”这样的批评。

三、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如何协调

当前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与经济学范式上的冲突,与两个学科在叙事方式上的不同有关,也与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分歧有关。两个学科不能进行很好的融合和沟通,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制约。对史学的经济史来说,对经济学理论的偏见,使史学家无法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挑选更为合适、更为丰富的理论工具为自己所用,史学家对具体事件分析、归纳、发现其背后的一般规律的能力受到影响,并因此丧失了从旧的理论桎梏中将思想解放出来的机会。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而言,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理解,使经济学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理论的悬置与失真。经济学家会发现,作为理论核心的许多概念在历史中找不到对应物。缺乏历史理解,而仅仅是生硬地将理论和历史事实捏在一起,既影响了理论的解释力,又丧失了利用中国丰富的历史制度资源进行理论创新的机会。

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中国的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互相指责的,而是应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在这一方面,美国经济史学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会定期举行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集会,以促进两个学科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中国,经济学家和史学家也应该放下各自的成见,寻求积极的沟通。

1.史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史学家而言,面对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他们首当其冲的是要坚定学科的自信。从长期来看,“一切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⒃,服务于对历史的解释和理解。历史的确依赖于理论的重构,但在人类知识增进的过程中,理论是不断变化的,而其背后等待被诠释的历史经验和事实则有其独立性。从这一点上看,史学不会沦为任何系统性社会科学的附庸。经济学发展到今天,虽然日益强调其科学性,但却永远无法具备自然科学的试验条件,历史是它能够使用的唯一实验室,而实验室的钥匙就握在史学家手中。提供最真实的数据,最大可能地还原历史真实,是史学家能够给经济学所作的最大的贡献。从这一点上看,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研究来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史学家应该向经济学家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工具,并根据理论与历史的耦合程度来挑选理论工具,而不是先人为主地将某一种理论视作当然。赵冈、陈钟毅认为,近人对经济史的研究,有两点可争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架构。”⒄第一种情况体现了传统经济史研究缺乏系统性理论工具指导从而缺乏历史洞察力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则指出了中国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诸多混乱现象的根源。如社会阶段的划分和“封建”一词的使用,中国自秦代开始,就是中央集权下的编户齐民,并不具备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生硬地套用马克思的社会阶段论,不但使中国经济史研究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也曲解、误用了马克思的理论。理论之于史学研究而言,应该是工具,而不是其他。史学家在警惕新经济史理论枷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从教条主义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新经济史带给传统史学研究的冲击将是强烈的,会涉及研究的目的、方法甚至整个话语系统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恰好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的过程中,其史学与社会科学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反应。随着新经济史学影响的扩大,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社会演化、经济增长等概念已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些概念的使用,并不仅仅意味着用来表达思想和叙述事实的词汇的丰富,在相当程度上,它表明了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展示了社会思想领域的开放与变革。

2.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经济学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历史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为此,他们需要熟记熊彼特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⒅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历史学家那里听故事,学会将理论(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精美、复杂),拿到历史的实验室中去检验并修正。与历史不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虽然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似乎令人怀疑。新古典经济学家给转型国家所开出的药方,迄今为止,尚未显示出好的疗效,原因当在于他们忽视了每个国家制度变迁的能力是其各自历史的函数,每个国家独特的历史使它们不可能按照某种统一的规律来发展,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生搬硬套他国经验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经济学只有同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其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和洞察能力。其次,经济学家要学会对自己所依赖的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的盛行,引发出一种“实证迷信”⒆。统计和计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出现了大量“为形式化而形式化”、“为计量而计量”的毫无经济思想内容的作品,这使得经济学研究日益沦为经济学家的“自助游戏”而丧失了历史情感和人文关怀。在新经济史学研究中,这种现象也不能避免。早在二十年前,R.M.索洛曾很中肯地批评道,计量经济史学家们耽于建立和测试模型,相信从方程式的推演中可以获得一切问题的答案,而不会像真正的史学家一样去追问世界是怎样变成这样的,计量经济史讲究回归和整合,最终“以时间序列代替了历史思考”,却“不能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人们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⒇。为避免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必须从自我陶醉的“自助游戏”中解脱出来,向史学家学习,从历史描述和社会纪事中吸收灵感,否则计量工具就会嬗变成历史研究的“刑具”,束缚住经济学家对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探究。经济学家最终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量富有研究意义的历史现象因为无法量化而不能进入研究视野,而另外的一些现象量化分析十分方便,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却意义不大。对历史描述方法的重视,也许是经济学家摆脱这种尴尬境地的一种好的选择。

注释:

①ConradAlfred,andJohnMeryer,1958,TheEconomicsofSlaveryintheAntebellumSouth,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66:pp.95—1301.

②Fogel,R.W.,andS.Engerman,1974,TimeontheCross:TheEconomicsofAmericanNegroSlavery.NewYork:LittleBrownandCompany;North,DouglassC.1968,Sourcesofpro-ductivitychangeinoceanshipping1600—1850,JournalofEco-nomicPoliticalEconomy,Vol.76,pp.953—970.

③North,DouglassC.1981,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NewYork,W.W.Norton&Co;North,DouglassC.andRobertP.Thomas,1973,TheriseoftheWesternWorld:ANewEconomicHistor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ambridgeUK.

geUK.

④Grief,Avner,1994,CulturalBeliefsandtheOrganizationofSociety:AHistoricalandTheoreticalReflectiononCollec-tivistandIndividualistSocieties,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102,No.5(October):pp.912—950.

⑤黄少安:《制度经济学中六个基本理论问题新解》,载《学术月刊》,2007(1)。

⑥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⑦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⑧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⑨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5页。

⑩⑾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事实》,载《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06、1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⑿MichelZouboulakis,2005,OntheEvolutionaryCharacterofNoah’sIdeaofInstitutionalChange,JournalofInstitutionalEconomics,Voll,Issue02,Dec,PP.139—153.译文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十三辑,译者为李游游、王芳芳。

⒀⒁MichelZouboulakis,同注释⑤。

⒂Parker,William,1971,FromOldtoNewtoOldinEco-nomicHistory,JournalofEconomicHistory,31(1):PP.3—141.

⒃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⒄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⒅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8

关键词:李约瑟难题;制度经济;西方世界的兴起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 3198.2016.22.067

1 引言

对于中外学者来说,西方世界的兴起一直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早在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中我们就接触过“李约瑟难题”和“大分流”问题。在近代史的研究范畴内,我认为这主要归结于地理、经济与制度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解答,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地理环境、人口、生产方式等因素影响了近代科学的产生;同时,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2 西方世界兴起原因的初步探究

鉴于“李约瑟难题”研究的文化分流范畴是经济领域的一个表征,因此我又查阅了当时研究“李约瑟难题”时搜集的资料,得出了如下的初步分析:

我们从文明间的对比和西方文明的特点中发现,西方文明在农业、手工艺、战争技术和商业方面创造出某种知识本体而后知识在西方通过各种媒介传播的,同时也存在评价知识发生的批判和反思活动,知识不仅作为现成的活动处方起作用,而且显示出学术论研究的深远意义,进而形成了系统和完备的体系。特定问题的解决主要涉及一般的、理论本性的计算等,从而使得科学缜密、系统从而具有可移植性。

在科学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总结成科学,而科学反过来指导生产。工业文明的标志蒸汽机的改良就是这样的过程,正是由于牛顿力学等系统科学的帮助让瓦特的工作成为可能。系统理论的指导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收益。而中国只是在生产生活中单纯的技术改良,技术学习周期长,可移植性差使其无法被大量推广和进一步应用。包括所谓的四大发明在应用过程中,全部在西方改良后才得以应用。这就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找到了文化方面的诱因,但是缺乏一个有力的解读方式,李约瑟难题我就浅尝辄止了。西方世界崛起的原因一直困扰着我。诺斯的学说给了我一个新的角度,经济学观点的确让我产生了新的想法。而如果从经济的角度或者经济文化表征下的更深层次探究与思考,我们是否能得到更深层次的原因呢?

3 从制度经济角度对西方世界兴起的分析

从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我们得知,西方世界的兴起和主要分叉可以通过构建一个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之间关系的框架进行初步的解释。诺思认为,“制度”之所以会发生变化和演进,主要是由于人口、知识、技术与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因素改变稀缺资源的分配。变动的结果一方面产生了新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专业化和分工的增益。想要收益降低成本,就必须提高组织效率并完善制度,从而造成既存的组织、结构发生变迁。为进一步论证制度理论,诺斯还构建了一个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荷兰、英国推行的制度促进了生产和贸易,形成了财富的积累,而欧洲的其他地区选择了促进财富的分配消耗的资本制度,他指出,这些制度的合理选择是资本主义在西方出现的原因。诺思的理论尝试整合制度、技术、意识形态等理论,他认为是制度决定了技术的发展,而不是由技术决定制度及其变迁。

反思诺斯理论,还是会思考文化与社会意识方面对制度变迁的作用。因此我也查阅了诺斯所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他提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形象的说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这就是说制度问题归根究底也是一个博弈问题。这就意味着在人为选择中必然存在一个内生激励的问题,这在《西方世界兴起》并未论证而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有所提及。这就是说,诺思在制度分析中重规则、轻激励,重结构、轻组织,重功能、轻过程的弊端导致“制度中心论”无法顺利实施。诺斯认为,制度就是规则,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具有灵活性,可以人为操控。然而,想要人们的行为完全依照规则、信念和规范进行,显然是不可能。那么我们就要解释人们遵守某些制度却忽略其他的内在作用。

制度的博弈性质可以很好地结局内生激励问题,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即“制度”实际上是人们在特定的环境下,依据一定的博弈规则,根据不同的预期而制定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策略。那我们可以认为,真正的“制度”应该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分析制度时,不同的社会、文化、历史等因素相互作用规范导致了博弈参与人不同的选择策略和行为,这些因素相互均衡,进而形成了新的“制度”,实际上,诺斯所提倡的“制度规则轮”和“制度功能论”本质亦此。

同时,在不同因素的作用下,无疑会形成多重均衡,这大概就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国家和地区存在制度和经济绩效方面的差异。因此,我们的制度分析应该是建立在史观的比较上,即全球视角的必要性。因此我们可以得知“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运作中也会受到这些既有的文化、技术等因素的综合作用。

4 西方世界兴起原因的再思考与总结

综上我们得知,西方世界的兴起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兴起,而是政治、经济、制度、文化等方面的共同兴起。制度是联系经济与组织的桥梁,制度的博弈其实是多因素的共同作用。那就是说社会意识与文化也是经济增长一个深层次的动因。在理性的选择中动机与路径依赖都会对博弈结果产生较大干扰。经济的增长过程是一个传送带,每一个影响因素都会以明显或不明显的方式被表征。组织效率的提高推动了经济的增长,而由于效率和成本变迁导致的博弈不均衡促进了制度的变迁。博弈策略的选择正是通过这些文化与社会意识的先存心智理念实现的。而经济的增长便体现在创新、教育、规模经济和资本积累。这些经济增长的成果最终作用于文化等上层建筑。这样就形成了社会的“闭环控制”。正是其中某个因素的拉动,带动此框架中其他因素的改善或变迁,最终表征于经济的增长。

然而我们也可以想到,生态理论、区位地理和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也会在一定程度作用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推动或制约着社会意识和经济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本来就在偶发和继发的影响中不断修正,而我的分析只是冰山一角,太仓一粟。

参考文献

[1]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

[2]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

[3]斯坦利.经济思想史[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4]贺卫.制度经济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5]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6]唐晋.大国崛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7]陈勇勤.西方世界的兴起讨论的经济史问题[J].南都学坛,2013,(9).

[8]雷鸣.制度大分流:诺斯与格雷夫视角[J].江苏社会科学,2013,(1).

[9]黄晓兴.评诺斯制度变迁理论[J].青海师专学报,2002,(1).

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9

关键词:法经济学;制度;法律的帕累托最优和改进模型;均衡选择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005-02

一、法经济学产生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法学与经济学本是社会科学体系的两大分支,有着各自不同的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而将二者融合所形成的“法经济学”,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究竟为何?这的确是个有意思的话题。实际上,法经济学出现至今也不到四十年时间。1958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开创了《法律经济学学报》,1959年、1960年著名经济学家科斯又相继发表了《联邦通讯委员会》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这成为该学科的奠基之作。1973年,波斯纳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上出版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法律的经济分析》,由此标志着法经济学真正诞生。

法经济学是将法律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加以考察并分析其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长久以来,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和萨缪尔森、索洛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综合学派一直占据着经济学理论的主流地位。这种新古典经济理论体系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和“完全信息”假设基上针对个人(个体)展开的研究,即在一些假设基上,通过“奥卡姆剃刀”① 剥离冗余问题,在保证整个范式体系逻辑清晰的前提下,利用数理工具实现理论模型化和普适化,并借此解释经济现象并预测其变化趋势。显然,这种过分推崇“个人(个体)主义方法论”②,忽视了社会和制度对人类行为的影响,这种局限性也逐渐被科斯等经济学家意识到。正如弗兰克・奈特(1935)指出的那样,社会科学的研究实际上已经揭示出社会制度和生活条件对人的行为却有重要影响,我们不能将社会(集体)的和制度(法律)的因素排除在人类行为的理论之外。因此,波斯纳创造性的将效率、效益与反映本土具体的、动态的社会规范和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观有机结合,运用经济学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成本―收益比。

实际上,法经济学天然的理论基是制度经济学,即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作为产生于经济活动的法律,由于它具有改变资源配置结果的意义和功能,所以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所遵循的“效益最大化”原则,就是要以最小的成本费用获取最大收益的“法律的帕累托最优”。这种法律制度安排(资源配置)能够使人们的境况变好而没有人因此而使境况变得更遭。但同时,在法律的具体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均衡模型”(Caldor―Hicks efficiency)则显得更加实用。该模型认为如果一项法律制度的安排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同时另一些人的福利减少,那么只要增加的福利超过减少的福利,就可以认定这项法律是有效益(效率)的。可以说,法经济学理论提出的“法律的帕累托最优与改进”,是对原有科学体系和研究范式的一项突破,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法律制度的均衡选择

和其他制度一样,法律也是人与人相互博弈形成的共同信念下的自我维持系统,是一套用于规范、约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行为选择的制度体系。戴维・菲尼(1992)曾指出,法律制度是宪法秩序、制度安排和规范规则的具体表现。但是,随着时间、技术、偏好以及其他因素的变化,法律制度能否实现制度均衡,即实现“效益与正义”兼容(平衡)却值得商榷。诺斯(1991)曾指出,在现实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任何个体和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就实现了制度的均衡(帕累托最优)。但是,如果可以从新提供的制度选择中,社会主体所得到的净收益大于从现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得到净收益,即获得新的赢利机会时,这种新生的潜在制度就会颠覆原先的制度均衡并进入非均衡状态,而这又为社会主体选择新的制度体系提供了可能。

事实上,法律制度变迁本身就是一个制度在均衡和非均衡之间相互转换的过程。因为法经济学理论提出的效率和效益标准,指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如果那些从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获得利益的人,其增加的利益足以补偿(并不要求实际补偿)在同一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过程就是有效率的,结果也是有效益的,以此制定的法律在社会范围内也会被尊重和接受。以国家制度形成为例,用一个机构建立一套保护产权与社会发展的大规模武力系统比建立小规模私人武装系统,用国家公权力救济取代私人救济更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国家来建立法律制度和执行体系可以使私人协议难以达成的契约所引起的损失降低。这就是现代产权经济学中的“霍布斯规范定理”(normative Hobbers theorem)。在此基上,诺斯(1998)又进一步凝练出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目的,即(1)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2)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国家税收。尽管二者之间不断发生冲突,但是由此形成的法律制度在均衡与非均衡之间的交替选择过程,所带来的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社会生产力水平上升却是不争的事实。

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和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各国不得不依靠更多的立法和执法活动来应付层出不穷的问题。传统法律体系“以不变应万变”制度均衡状态已经岌岌可危,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和推动其制定和运行的效益(效率)。这就为法经济学提供了难得的施展空间和表现舞台。从社会主体(集体和个人)的力量对比、谈判或博弈的视角分析法律制度均衡,可以更好的实现“法律的帕累托最优和改进”。因此,要实现法律制度均衡状态所需的必要条件应该是:(1)现存的法律制度已经获得了各种资源所产生的所有潜在收入的全部增量;(2)这样的潜在利益存在,但是改变现有法律制度的成本超过可能取得的潜在利益;(3)如不能对制度环境做出根本性改变,则原有资源配置格局无法变化。若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实现人们所追求的法律制度均衡选择。

参考文献:

[1] 曲振涛.法经济学原理评析[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2-17.

[2] 刘伟,魏杰.经济学导论[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25-41.

[3] 科斯・哈特.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4] 罗伯特・考特.法和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