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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3-03-10 14:49:19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工会优势,以“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为契机,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职工节能减排的素质和能力;抓好将节能减排达标纳入职代会内容,发挥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抓好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增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效;抓好优秀成果推广,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职工立足岗位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要内容

3月份为“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围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这个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征集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推广节能减排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先进经验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提高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投身节能环保建设。

三、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12日)。在市局工会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区(县)交通局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单位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学习教育(3月13日-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人人有责,和谐发展、人人受益”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3月底,组织职工进行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答卷。

(三)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3月一11月)。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和交通行业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争当“节约环保标兵”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工作中去,为本单位健康持续发展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四)评选表彰(12月)。大力选树和表彰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局工会对职工优秀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优秀成果和优秀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进行表彰。

(五)成果展示(12月)。对评选表彰的节能减排优秀成果,以举办展览、媒体宣传、巡回展出等形式在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展示,扩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节约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多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举措;是坚持党的“依靠”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活动计划;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注重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

要注重结合,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各级工会要围绕本单位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总目标,通过参与制定具有国际标准、国内领先标准或企业先进标准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量化本单位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方案;要督促配合行政把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措施分解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层层开展达标竞赛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要注重结合,积极推进。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与年度主题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注重协调发展,增强活动实效,推动全面工作。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2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14吨标准煤下降到0.89吨标准煤,降低2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5年的40.86立方米下降到24.52立方米,降低40%;二氧化硫(SO2)总排放量由2005年的7.79万吨减少到7.31万吨,减少8.16%;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由43232吨减少到36747吨,减少15%;全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市发改委牵头)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市银监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市发改委牵头)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凡是新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生产能力的项目,必须由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作为审批项目的重要内容。(市发改委牵头)认真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落实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海关牵头)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从年起,按照省要求,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15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04元;从2008年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20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市物价局、市经贸委、供电公司牵头)每年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县区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督促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负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列入国家明令淘汰关停的生产能力一律不得进行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着力抓好电力、焦炭、水泥、造纸、酒精、味精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市发改委、市经贸委牵头)对生产能力3万吨/年以下的酒精和味精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县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供电公司牵头)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发改委、市经贸委牵头)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县区执行情况。同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监督举报制度。(市经贸委牵头)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牵头)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嫁接淘汰落后产能县区内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参与高耗能、高污染内资企业的改组改造。重点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经营管理理念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更新陈旧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牵头)

(五)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高技术含量的先进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市发改委、市经贸委牵头)认真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市发改委、市经贸委牵头)按照《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市外经贸局牵头)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实施示范工程。(市发改委牵头)“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户用沼气14万户,年产沼气4200万立方米,户用沼气池普及率达到10%,(市农业局牵头)太阳能热水器到年达到20万平方米。到年,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由目前不足1%提高到5%。(市发改委牵头)加强资源调查评价,研究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热源用于城市区域供热,提高城市热化率。(市建设局牵头)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制定燃料乙醇发展和乙醇汽油推广规划,积极推进燃料乙醇生产技术开发和原料基地建设。研究利用二甲醚、轻烃气等作为城市燃气的补充。支持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生物质气化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市发改委牵头)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性研究。(市林业局牵头)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煤炭入洗比例。(市煤炭管理局牵头)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灵活运用财政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积极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市财政局牵头)

(七)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7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快发展服务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提高水平。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所有服务业领域。发展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50个服务业项目和培育一批大型商业集团和百货连锁企业,力争到年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流通企业达到15家,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市发改委牵头)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制造业技术服务体系。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名牌产品、产业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到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100家,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到100个,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25%。(市科技局牵头)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八)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我市重点实施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电力、造纸、纺织、水泥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市经贸委牵头)加快建设和改造采暖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机组;(市发改委、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个;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启动2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无污染、资源循环型建材产品,着重搞好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沙浆的推广应用,“十一五”末水泥散装率要达到50%以上,加快木塑复合材料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重点发展LED半导体照明产业;(市建设局牵头)推广高效节能灯15万支,市直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市经贸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1131”工程,打造节能样板工程。(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支持一批重大信息技术改造项目、重大节能电子信息项目。(市发改委牵头)

(九)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9.5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5万吨;年全市新增再生水日利用能力3万吨。(市建设局牵头)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组织排污企业开展新一轮限期治理,进一步提高外排废水标准和稳定达标率。(市环保局牵头)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把污水管网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尽快配套完善。(市建设局牵头)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市建设局、市法则办牵头)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编制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市集中饮用水环境保护划分方案》。(市环保局牵头)

(十)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全市投运脱硫机组222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8.24万吨,年投运脱硫机组91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4.19万吨。到“十一五”末,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功能区要求。(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

(十一)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节能减排投资机制。(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整合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资金,集中财力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市、县财政要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市里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牵头)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加快南水北调沿线、境内河流64个项目、43个工业点源等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各级政府对列入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的工业企业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落实《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循环经济“123”工程,重点培育1个循环经济县、2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3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市经贸委、东明县政府、交通集团工业园区、曹县银香伟业集团园区牵头)积极推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加快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推进沼气建设。加快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牵头)

(十三)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全面贯彻《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划》(市水利局、市发改委牵头)和《省节约用水办法》。(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物价局牵头)加快实施电力、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牵头)在城市开展节水“三同时”并纳入建设项目基本程序。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全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器具。设计建筑需达到中水设施标准要求的一律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行“一户一表,户外抄表”,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认证,扩展认证范围,提高节水产品生产与利用的普及率。力争“十一五”末实现节水设施的全覆盖。(市建设局牵头)

(十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日常监管。总结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大力开展以工业废渣、废水、废气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到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市经贸委、市供销社牵头)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完成“禁实”目标。扶持一批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市建设局牵头)加快开发秸秆利用新技术,推进作物秸秆燃料、化肥、饲料产业化步伐,争取到年综合利用率达到80%。其中,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郊区及有关县区,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局牵头)

(十五)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乡、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十一五”末县城以上城镇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城区和县城要建设规范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流程模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共享。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发展垃圾综合集成处理系统,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和供热,发展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市建设局牵头)

(十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组建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大力培育发展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依托专家和专业机构,扩大清洁生产审核面,提高审核质量。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抓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估,督导企业严格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实施方案,搞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科学合理使用农村肥料、农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搞好农业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肥料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市农业局牵头)推进建筑业清洁生产工作。(市建设局牵头)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十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优先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重点耗能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联合,研究开发一批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420户重点企业都要与1家以上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发高效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至少推广应用一项节能新技术。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对外交流渠道,积极推动我市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院校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追踪当代国际前沿技术,做好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管理经验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工作。(市科技局、市经贸委牵头)

(十八)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加快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水泥、电力、焦炭、化工、造纸、纺织等行业进行技术改造。(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市经贸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牵头)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技术推广。(市农业局牵头)探索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

(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进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市经贸委牵头)

(二十)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年修订)》,培育一批环保骨干企业,推广一批环保先进设备和技术。(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认真贯彻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建立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单位激励制度和自行运营不达标企业退出及淘汰机制。(市环保局牵头)

六、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一)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牵头)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十一五”水污染物责任书。(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

(二十二)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市统计局要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市和县、乡镇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和监测。(市统计局、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要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统计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落实污染减排定期调度制度。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主要河流断面的水质、主要水源地水质、10县区建成区空气质量等五个方面实施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并向社会公告监控数据。(市环保局牵头)市统计局要会同经贸委、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

(二十三)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42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节能评估情况,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牵头)市经贸委要加强对“能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经贸委牵头)要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县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立实施“企业限批”、“局部限批”、“区域限批”制度。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并暂停审批其新上项目的环评文件。(市环保局牵头)

(二十四)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抓好全市420户重点耗能企业和84家重点排污企业。“十一五”期间全市16户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32.11万吨标准煤;年实现节能6.42万吨标准煤。贯彻落实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市经贸委牵头)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把下马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淘汰一批高耗能低效益的产品,改造一批浪费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整顿关闭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落到实处。(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牵头)完善节能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牵头)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组织开展用能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要组织实施能源管理师制度。(市经贸委、市人事局牵头)实行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消耗与节约情况,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市经贸委、市统计局牵头)开展节能对标活动,要对照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和节能标准,加大节能管理和技术进步力度,提高企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四比、四算、四加强”活动,市420户重点企业主要能耗指标全面达到行业标准,纳入省千户重点管理的16户企业要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任务,40户重点管理企业能耗指标要好于全市平均水平。(市经贸委、牡丹区政府、曹县政府、定陶县政府、成武县政府、单县政府、巨野县政府、郓城县政府、鄄城县政府、东明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总结推广一批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市经贸委牵头)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档案,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凡在技术上能够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尽快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加强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到每一个重点企业,指导编制分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加强内部污染减排管理,定期对各生产工艺(环节)进行污染减排的量化考核。(市环保局牵头)实行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定期报表统计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暂停该企业建设项目审批。(市环保局、市经贸委牵头)

(二十五)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差别发电量计划管理,优先安排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省发电量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计划执行的考核监督。鼓励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推行发电权和排污权交易,逐年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实行按边际成本上网竞价,通过市场竞争将小火电机组的排污总量指标交易给大型发电机组。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终端用电效率,设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加强热电机组管理,实施现役热电机组的在线监测。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鼓励全社会自觉通过避峰、移峰等有序用电措施削峰填谷,推进能效电厂试点工作。(市经贸委、供电公司牵头)

(二十六)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严把施工许可关,完善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制度,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施建筑节能评审认定,未经节能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以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建立并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按热计量收费条件,既有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重点是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逐步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市建设局牵头)

(二十七)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逐步建立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积极发展“节能公交”。(市建设局牵头)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申报和公示制度。(市经贸委牵头)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环保局牵头)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牵头)逐步推广节能客车、大吨位多轴货车和集装箱、半挂等专用货车。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载能力,提高运营车辆的实载率和里程利用率。建设综合性客货运枢纽,完善货运车辆物流环节,推行网上配货业务,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到年全市交通行业运车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吨位、重要货车比重提高到30%以上,货运实载率提高4个百分点。车辆单位能耗明显下降。节能环保车辆和新技术、各种节油装置得到普遍应用,客运营运车辆百吨公里能耗降低20%。(市交通局牵头)

(二十八)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加强引导,提高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社会认可程度,扩展认证范围,落实能效标识制度,建立扶持激励机制,提高节能产品生产与利用的普及率。(市质监局牵头)强化监管,杜绝虚假认证、恶意逃避认证行为。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处理等社会监督机制。实施专项市场监督检查,推动节能节水和能效标识。(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加快节能认证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建立以认证机构为主体的节能认证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经贸委、市质监局牵头)

(二十九)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规范各级节能、环保监管监察机构设置。(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重点加强对县区基层环保部门监测能力和执法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支持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对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实施“数字环保工程”,建设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市人事局、市环保局牵头)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建设,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牵头)市、县节能减排监察监管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牵头)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市统计局牵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

七、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三十)贯彻实施节能和环保标准。贯彻落实《省“十一五”节能标准规划》及以产品能耗限额为重点的节能地方标准。(市经贸委、市质监局牵头)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引导性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地方性排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

(三十一)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年底前,我市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到年,所有燃煤脱硫机组的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要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市环保局、供电公司牵头)

(三十二)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财政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建立城市污水厂运行报告制度,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年要全部安装水质水量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县区、部门和企业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牵头)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县区,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文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牵头)

(三十三)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对私设排污口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取缔;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强化市60强企业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牵头)

八、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十四)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和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78号),落实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和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供电公司、市环保局牵头)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牵头)严格实行超标准耗能加价制度。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贯彻实施再生水、微咸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牵头)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COD排污费标准;贯彻执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及高污染行业超标准排污加价收费管理办法。(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保证垃圾处理收费按标准足额征收到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牵头)

(三十五)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加强水污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烟气脱硫改造,支持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农业局牵头)

(三十六)贯彻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生产节水、节能等资源节约型产品的关键设备,以及政府拟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型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设备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使用的资源循环型关键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对节能、节电、节水的资源节约型企业,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报经批准后,酌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进一步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落实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新能源研究、开发和利用。(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进一步落实进出口税收政策。(市国税局、海关牵头)

(三十七)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货币信贷政策与节能环保政策协调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每年筛选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向社会,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金融机构应利用人才、信息、业务优势,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直接融资服务。(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市环保局牵头)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金融机构要把企业的环境信息作为对企业进行信贷授信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环保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牵头)

九、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三十八)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年初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市电台、电视台、日报社常年开设节能减排专题,宣传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全市各行业的节能新举措、新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牵头)

(三十九)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及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增强资源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市委宣传部牵头)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大院的宣传栏、张贴画、广场文化活动、电影放映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俭朴节约、科学消费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文艺团体、文化馆(站)要多创作演出优秀作品,展示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新成果,弘扬节约风尚。(市文化局牵头)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开展建设节约型学校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市教育局牵头)选择若干节能先进机关、企业、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教育全体社会成员从日常生活行为做起,培养节约环保习惯,倡扬文明新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

(四十)表彰奖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单位和成果。根据《省节能奖励办法》,市政府对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组织媒体选择一批节能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弘扬。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市经贸委、市人事局牵头)

十、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四十一)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组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根据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对节能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实行节奖超罚。并将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纳入机关文明单位评选内容。(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局牵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牵头)

(四十二)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各级政府机构分期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动公务车节油。(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牵头)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3

(一)能耗与节能科技现状

我市能源消耗结构以煤炭为主,2005年能源消耗结构中,煤和焦炭占64.1%;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由2004年的2.77吨标煤下降到2005年的2.09吨标煤,下降了24.5%,但较全省平均水平仍高出0.92吨标煤。我市规模工业高耗能产业主要集中在钢铁、电力、建材等行业,其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到全部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7%。从电力消耗情况看,2000年全市电力消耗量为32.1亿千瓦小时,2005年为43.1亿千瓦小时,年均增长6.1%。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的比重接近80%,几乎全是工业耗电。此外,我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从2000年的21.97%提高至2005年的35.5%。

我市社会用电量和各产业的用电量都呈不断增长趋势,说明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能源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而且高能耗产业多,主要工业装备技术水平不高、能源利用率较低,节能降耗空间大。

我市围绕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开展创新性技术攻关,突破了一批瓶颈技术,开发并应用了一批重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

钢铁企业重点推广“三干三利用”(即焦炉、转炉和转炉煤气干式除尘技术及对水、煤气和固体废渣的综合利用技术),2006年全市钢铁企业综合能耗下降了8.89%。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循环锅炉后,遵循能源梯级利用原则,年节省原煤1.1万吨,节水60万吨。在国内率先抢滩风力发电装备市场,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突破了兆瓦直驱式风电机组的整机系统集成、机组控制系统及大型直驱动低速风力发电机制备三大技术瓶颈,成为全国最早确立的三个风力发电整机制造产业化基地之一。交通领域,突破了混合动力汽车等一批关键技术。

尽管如此,我市仍然没有形成系统的工业能耗指标体系和项目节能评估指标体系;用能结构不够合理,高效清洁能源缺乏;高效节能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力度不足。

(二)污染排放与减排科技现状

我市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粗放式经营带来的环境隐患较多,部分地区环境容量已趋饱和,环境污染呈加剧、生态风险加大趋势。其生态与环境问题无论在类型、规模、结构、性质以及影响程度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

1.水污染问题突出。2006年江段监测出现超标的项目有10个,其中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等为主要污染因子,镉、汞、砷重金属污染超过国家标准。城区江段水污染主要表现为工业污染及城市生活污水的复合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23%。

2.城市空气质量较差。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火电、建材、化工和冶金等全市经济发展的优势行业,其排放量占全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8%。工业废气排放量呈总体增加趋势,从2000年的620.7亿标立方米增加至2005年的750.3亿标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位居全省前列,也属于我国的重酸雨区。

3.固体废物污染加重。工业固体废弃物增长幅度较大,由2000年的196.2万吨增至2005年的436.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生态风险加剧。一些冶金、化工等企业排放的“三废”对周边土壤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乡老工业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的铬等污染物普遍超标,境内江两岸也出现较严重的土壤镉超标。

我市的“三废”排放量总体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反映出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资源消耗过大;全市工业门类虽然齐全,但是产业链条短,企业之间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低,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研发与推广了一批资源高效利用和减排的系列关键技术。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采用陶瓷膜过滤处理技术实现循环再利用生产污水6000万吨;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用电石渣代替生石灰,每月用量约6000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脱硫石膏替代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实现20万吨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但是,我市对污染物减排的环境科技仍有很大需求,主要体现在:(1)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关键节点技术;(2)竹埠港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3)乡老工业区废渣无害化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4)重点区域大气、水体、土壤复合环境污染相互影响及调控技术;(5)区域大气细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空气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术等。

二、主要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指导,深入实施“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突出科技创新在节能减排中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22%,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SO2(二氧化硫)、Cd(镉)、As(砷)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7.5%、6%、23.7%、25.3%的节能减排总目标,以江流域和乡工业区地区的环境改善为核心,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为契机,着力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十一五”期间,通过攻克10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推广10项实用技术,开发20个科技新产品,实施6项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简称市节能减排“1126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大幅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显著削减废物排放量,使我市的节能减排技术及指标居省内领先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攻克10项关键共性技术

1.钢铁企业污水生物制剂除重金属回用技术

研发钢铁企业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各工序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设备与设施,开发生物制剂,采用总排放口污水生物制剂法脱除重金属及回收利用工程,实现污水回用4600万吨/年。

2.含氟、铬废水综合治理技术

研究开发新型除氟试剂及工艺技术,使含氟废水中的氟离子与试剂作用生成沉淀物,经分离后清液回用,渣浆过滤后综合利用。解决目前含氟尾气净化采用的纯碱洗涤除氟工艺造成的Na盐累积问题;

研究采用含铬废水在还原塔内洗涤含H2S的煤气或含SO2的燃煤烟气,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被还原为三价铬,加碱液后沉淀析出,过滤出铬渣,铬渣返回工艺系统作为原料使用的综合治理技术,达到以废治废目的。

3.含镉废水处理和零排放技术

开发“生物制剂配合—水解法”深度除镉技术,使废水中重金属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并实现废水循环使用,消除工业园区对江造成的镉污染。

4.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化联合修复或固化技术

开发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物化学联合修复技术,对污染严重,重金属浓度高的土壤,采用客土修复技术、钢铁厂烧结的方式进行固化、在堆土表面种植经过选择的植物吸收等方法修复,减少铬、镉、铅、锰等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含量,以消除重金属污染土壤对环境的威胁,实现低成本的生态恢复。

5.冶炼废渣高效利用技术

研究开发工艺流程短、低能耗回收利用冶炼钢渣、铬渣技术,通过对冶炼废渣特性的研究,使之成为炼钢、烧结、水泥生产等的原料,并回收热渣的余热,降低能耗,达到安全、经济、环保的有机统一。

6.粉煤灰深加工和新型墙体材料制备技术

研究开发粉煤灰提取微珠、制承重保温节能墙体材料等深度综合利用技术,年利用粉煤灰30万吨

7.工业炉窑计算仿真优化技术

应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大型工业炉窑的运行参数和节能降耗改造方案进行优化,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设备的运行电耗。

8.低浓度烧结烟气脱硫除尘技术

钢铁行业的SO2主要来源于烧结工序,占生产工艺排放SO2总量的60%以上,烧结烟气气量大,温度高,SO2浓度较低。针对烧结烟气的特点,克服传统脱硫技术投资费用过大,运行成本过高,含杂脱硫石膏易产生二次污泥的缺点,开发低阻力、高效率、低运行成本和低建造投资的脱硫工艺技术和装备。

9.低品位锰矿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开发高效锰矿选矿技术,提高锰元素的回收率和锰精矿的品位。研发利用锰矿石中氧化锰和碳酸锰可以用作脱硫剂进行烟气脱硫,回收硫资源和硫酸锰,生产电解二氧化锰和金属锰产品的集成技术。

10.含酚氰和氨氮废水的治理和零排放技术

氮肥和纯碱企业的废水主要是煤造气和合成氨工序含酚氰和氨氮的废水。采取源头控制、封闭循环的措施,减少其排放。将联碱废水加碱汽提回收氨,在造气含酚氰废水装置采用硝化—反硝化工艺,利用凉水塔的吹脱作用减少总废水氨氮和酚氰含量,实现净化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

(二)推广10项节能减排实用技术

1.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技术

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烟气湿法脱硫装置的副产品脱硫石膏为原料,采用脱硫石膏生产石膏板技术生产纸面石膏板和石膏型材,防止脱硫石膏的二次污染,减少脱硫石膏堆放对耕地的占用,同时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2.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信息系统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监控和管理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研究钢铁企业能源管理的关键技术,建设集过程监控、能源调度、能源管理为一体的能源管控系统,以强化能源生产与管理合一的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能源生产安全、稳定和环保,能源使用优化和高效,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

3.工业炉窑余热、余气回收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水泥干法窑尾和钢厂烧结机余热进行发电的技术,实现节能降耗,降低水泥生产和烧结过程的成本。回收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湖铁)矿电热炉、钢干息焦和高炉煤气和转炉的余热或烟气中的煤气,用于各种炉窑代替重油作为燃料,余热发电或作为水煤气原料,节省煤和燃料油的消耗。

4.电机变频与软启动技术

推广风机和水泵的变频调速技术,具有明显的节能效果,并且投资小、节能效果好。推广大型电机的功率补偿节能技术,实现大型电机节电运行。对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能耗企业所有负荷波动较大的压缩机、泵与风机等机电设备实行变频节能与软启动技术改造。

5.燃煤锅炉煤改气技术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优质、廉价的燃料。对市内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进行天然气化改造,可以大大减少SO2和粉尘的污染。

6.养殖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以农村集约化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有机废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对污染物沼气发酵综合利用与复合肥生产及生态种植等措施,有效解决集约化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的污染问题。

7.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根据本地区的建筑采暖特点,建造建筑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相结合的绿色建筑,集成供热、空调节能技术、建筑节能监管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水源热泵等单元技术。推广实用的新型建筑节能围护结构技术和节能产品,主要包括保温墙体及保温措施、通风墙体和屋面、节能窗户、真空双层玻璃、热泵设备、太阳能热水器、生产生活废热在建筑中利用设备、公共建筑能源优化管理系统等。进行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等节能改造,解决大型建筑高能耗问题。

8.公交车、出租车新型燃料替代技术

在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应用混合燃料和油改气工程,并逐步扩大推广至其他燃油装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

9.制革清洁生产及废物回收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生物脱毛和鞣革制剂等制革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皮屑、废毛等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改变传统的皮革脱毛和鞣制方法产生污染物数量多、危害大的状况。形成能降低物耗、水耗及全过程污染排放的清洁生产工艺,达到COD减排40%~60%、硫化物减排90%~100%、氨氮减排90%,同时缩短工艺流程,降低成本,减少环保运行费用。

10.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

推广采用医疗废弃物分拣新技术、新设备将医疗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废水分解处理。使用竖型燃却炉等将医疗固体废弃物和各种有害物质及二恶英等成分在900℃以上的高温进行完全燃烧与分解,解决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采用投放生物试集中处理医疗废水,减少抗菌素、抗生素及各种有害病菌的排放。

(三)开发20个节能减排科技新产品

1.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

采用整机系统集成技术及机组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组的动态控制技术、状态检测技术和故障诊断技术;开发综合自动控制系统实现风电系统的远程、现场监控;建立风力发电机组的试验平台和整机系统集成平台,研发出兆瓦级低速永磁和复合励磁同步发电机、兆瓦级变流器和高性能复合材料叶片等产品,实现年生产300套整机的生产规模。

2.交流驱动百吨级矿用自卸车

采用车辆发动机与交流传动系统最佳能量匹配的控制策略和车辆交流电气传动系统,研发出交流电机驱动的154T、220T矿用自卸车,与小型液力机械车型相比节约开采成本20%,与直流电机驱动车相比提高效率5%,形成年产60台整车的生产能力。

3.滚轮驱动无机房电梯

采用欧洲重驱动曳引电梯技术,开发具有底坑折叠支撑保护、限速器、对重驱动、轿厢护脚板等装置的滚轮驱动无机房电梯,比有机房电梯节能30%,实现年产1000台的生产规模。

4.矿用智能局部通风系统及装备

开发高风压、大流量的双速多级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配以智能组合专用开关、瓦斯浓度监控装置、专用高强度风筒、自动分风装置、掘进防灾风门等装备,组成智能局部通风系统,对通风机风量智能调节,实现按需通风,降低矿井通风系统的能耗,形成年产2000台套的生产规模。

5.高效节能环保型沼气灶具及配套设备

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缝隙孔旋流集中燃烧”技术专利与独特结构的新型净化脱硫装置有机结合,开发出新型安全、高效、节能的沼气燃具及沼气脱硫净化装置,实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居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在节能方面使热效率提高3%~5%,实现年产100万台的生产规模。

6.轨道交通逆变型再生制动吸收设备

根据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需求,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轨道交通逆变型再生制动吸收设备,对轨道车辆制动中产生的能量进行吸收转化为电能,再反馈到电网,有效节能达到10%~15%,形成年产40台套的生产能力。

7.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机组

推广使用地下水热泵系统和地热热泵系统,建造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机组,实现低位能源向高位能源转化,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地源热泵(地表水)机组的能效比达到4.2~6.5,比其他类型的中央空调机组节约能源20%以上。LD系列地温(源)中央空调形成年产400套规模,直接膨胀式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形成年产100套规模。

8.YTZ系列渣浆泵

研发出YTZ型、SMX型、ISY型渣浆泵及脱硫泵等高效、节能、无泄露环保型产品,比国内外同类产品效率提高5%~6%,节能8%左右,形成年产4000台套的生产规模。

9.高性能节能环保发动机活塞

重点针对活塞专用材料工程化技术、产品设计进行研究和攻关,设计高性能(欧III、IV排放标准)活塞,开发活塞新材料和活塞特种铸造技术,16升重型柴油机发动机活塞形成年产18万件规模,车用多缸柴油机形成年产420万套规模。

10.高效节能变频焊割设备

采用ZVZCS核心技术和IGBT软开关逆变技术,提高焊机的动态响应速度,减少焊机硅钢片及绕组铜线用量,节约有色金属资源,完成逆变软开关等离子切割机、埋弧自动焊设备、数字化交流两用手工/氩弧焊接设备等产品的开发,达到年产4000台的生产规模。

11.高效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

开发湿法脱硫和除尘一体化脱硫除尘塔,通过增强气液间的湍流程度,提高传质速率,提高作用面积,阻力损失小于1KPa,脱硫效率达到96%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形成年产300套生产规模。

12.节能型灌排防洪阀

是优化国内、外水阀的结构性能,自行改进设计而成的全自动水阀系列产品,不需要电动机、减速器,也不需要液压站,介于无自闭能力的自由侧翻式和自由悬浮式两种拍门之间。该产品能够节省大量的电力能源,实现年产1000套的生产能力。

13.热敏材料专用超低温固化粉末涂料

采用混合型的多组分树脂,新型固化剂及新型的固化促进剂配合使用,在贮存稳定性、熔融性、流动性和固化性之间具有良好平衡的粉末涂料。该产品相对传统粉末涂料实际节约能耗30%,形成年产2680吨的规模。

14.自水循环智能冲洗环保公厕

采用大小便厌氧生化处理和节水循环冲洗技术,开发出智能控制环保公厕,减少环境污染,达到年生产规模2000座套。

15.液体醇基燃料及气化燃烧器

开发液体醇基燃料及气化燃烧器,采用醇基液体燃料在无氧环境下的高温气化技术,燃料燃烧更加充分,烟气中有害物生成浓度很低,达到燃烧器1000台、醇基燃料2125吨的生产能力。

16.大功率变频器

通过采用复合补偿方法,提高变频器的逆变效率和运行的可靠性,使输入功率因数达到98.9%,解决传统变频器需要同步控制器进行比例联动的缺陷,根据用户要求,开发出适合不同场合的专用大功率变频器,满足用户对扭矩、调速范围等特殊要求,形成年产30000套规模。

17.高清洁生物柴油

采用“一步法”生产新工艺,探索利用废弃物、植物等新型原材料的应用,开发生物柴油,达到40吨/日的生产能力。

18.三元催化净化器

研究开发高耐久性和高活性的车用纳米贵金属钯/分子筛低温起燃三元催化剂,使催化剂具有低温起燃的特性,能有效控制汽车排放物中有害成分对空气的污染,达到欧洲4排放标准,达到年产40万套的生产规模。

19.大功率LED节能灯具

研究半导体光源的工作电压、电流特性要求,研究提出发光效率、寿命光衰之间的关系特性及技术性能指标,采用合理的、使半导体光源的色温接近自然光,设计耗散功率尽可能小的恒流驱动电路,以减少热量产生使LED提高发光效率和寿命,形成年产20万套规模。

20.高效Y系列节能电机

研究采用低损耗新型材料及新型退火工艺,降低定、转子铜耗、铁耗,优化定、转子槽配合,降低附加损耗,采用新型通风结构、降低通风损耗,优选低损耗脂,降低机械损耗,进而降低电机的各项损耗,达到高效节能目的,形成年产5000台套规模。

(四)实施6项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

1.潭竹埠港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示范

通过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废水中多种金属离子,循环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实现废水零排放;回收利用挥发性有机气体,烟气锰矿脱硫制硫酸锰等技术,在园区内形成循环经济模式;通过建设园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中心和冷热电联供中心,实施天然气代煤工程,实现工业园区的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工业园的目标。

2.钢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示范

通过“三废”资源化利用和综合治理,实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建立以烧结工序为核心的含铁固废资源利用基地,开发高炉水淬渣低耗制水泥,转炉泥生产炼钢用冷却剂和造渣剂,钢渣热能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提高铁素利用率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基本形成固废含铁资源全利用格局。建设各工序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总排放口污水生物制剂法脱除重金属及回收利用工程,彻底解决钢水污染问题。开发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建设高炉炉顶压差发电(TRT)和余热发电设施,降低吨钢能耗,提高电力自给率;开发低成本烧结烟气脱离技术,推广干法除尘技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3.乡老工业区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示范

乡老工业区的废渣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贯穿化工、冶金和建材行业的循环经济途径,实现工业固废减排。开发铬渣解毒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铬污染土壤特异功能菌原位修复技术,实现低成本的生态恢复。应用微生物解毒技术,解决五矿湖铁的铬渣污染和皮革废水含铬污泥的危害;推广干法氟化盐生产技术,开发湿法氟石膏干化技术,氟石膏制水泥技术,含铁废液提取氯化铁技术,解决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氟石膏和含氟铁渣的污染问题;推广矿石尾料搭配生产水泥熟料技术,减少水泥厂废石外排后造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推广造气煤渣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锅炉煤灰制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利用碱业有限公司和企业锅炉粉煤灰和炉渣,达到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4.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生物质能源开发集成技术示范

对污染严重、重金属浓度高的土壤,开发客土修复土壤技术。轻污染土壤采用植物修复技术。利用植物对重金属的富集作用,逐渐清除土壤中的重金属,把重金属由地下转移到地上部分(含根茎)。对植物修复产生的植物或受污染的农产品,开发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制备燃料酒精和生物柴油技术、秸秆发电技术、生产过程产生的尘泥和废渣提炼有价金属技术。

5.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结合不同农村地区特点,选择典型农村,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利用示范,包括:沼气与农业生产结合技术、生物质颗粒燃料、被动式太阳房、生物质气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等。

6.节能绿色小区建设示范工程

根据建筑节能的技术需求,集成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节能建材、高效用水以及维护结构保温等建筑节能技术与装备,开展综合应用示范。全面按节能环保要求建设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的节能绿色小区。

(五)建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支撑平台

结合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任务,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节能减排科技支撑型示范企业。建设市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如节能减排技术成果库、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公共服务队伍、科技服务中心、科技支撑行动及产学研合作联盟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专家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长和大型企业主管和各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节能减排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为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提供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协调组、审核监督组和宣传服务组,负责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市区和其他部门对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的支持与保障作用,整合各方资源,推进节能减排。

(二)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引导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退出、准入和奖惩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减排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优先做好节能减排领域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优先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落实技术开发费用抵扣等有关激励措施。试行节能减排评估审核制度,将节能减排列为入园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以及各类科技计划评价的重要指标。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等部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目录,给予优先支持,凡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一律不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建立节能减排科技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认定、挂牌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工作责任制和以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的考核体系,将节能减排技术列为考核各地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分解节能减排实现指标,层层落实到各级职能部门。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对于不能完成考核任务的主管领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三)建立多元化的节能减排科技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争将我市的重大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十一五”期间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的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节能减排科技的投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科技合作,力争将重大环境科技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本计划;县(市)区政府要增加节能减排科技投入,在科技计划中设立节能减排专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扶持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和共性技术的推广示范。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为节能减排的公益性科研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企业自主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际资金或基金,积极拓展外资投入渠道,充分吸纳国内外资金用于能源、环境的科研和技术开发。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

着力抓好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固废综合利用、废水回收利用、废气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和示范项目。加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积极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废热、废气开发,推动节能降耗。

(五)建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支撑平台

1.市节能减排工程技术中心

依托有关大学或科研机构,建设市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节能减排研发平台,针对主要节能减排问题,研发关键节能减排技术。

2.市节能减排科技服务中心

依托国家环保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水污染控制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在(德国)工业园或九华,建立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成果中试基地、科技产业孵化器和节能减排科技服务中心,构建节能减排成果转化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指导,为居民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援助,提升我市节能减排科技的整体水平。

3.市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围绕节能减排的突出问题和战略需求,有序、高效推进科技资源整合。重点支持一批重点企业与本市、本省及国内具有优势和特色的高校院所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构建若干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产学研”结合的节能减排科技攻关队伍。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4

一、节能降耗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医院节能降耗工作,特成立医院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组长:组员:及各科主任、护士长

职责:负责全院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指导,保证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协调相关科室配合。由总务科具体落实相关要求,具体组织检查、奖惩和宣传工作,并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为医疗活动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二、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一)纸类的使用

1.纸杯是给来客准备的,员工用自己的水杯。开会时,请与会人员自带水杯。

2.使用电子邮件、局域网代替纸类公文。

3.双面使用复印、打印的纸张。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再利用空白面复印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再次使用。

4.多使用再生纸,公文用纸、名片、印刷品,尽可能使用再生纸,以减少环境污染。

5.多用手帕、毛巾擦汗、擦手,可减少卫生纸、面纸的浪费。尽量使用抹布。

6.所有文件尽量使用小字号字体。

(二)其他物品的使用

1.多使用回形针、订书钉,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修正液。

2.不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如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原珠笔、水笔和钢笔等。

3.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4.尽量使用充电电池,电池应回收,回收时应避免挤压破损。

(三)坏了的设备可以修复后再使用,减少资源浪费,也可节约资金。

空调、计算机器材、传真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进行维修。

(四)选用有环保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办公室环保理念的用品。

1、提倡购买绿色标志产品,以利可持续发展。

2、给各部门采购冰箱、电脑、复印机等时,除考虑价格因素外,省电、节能、辐射少、经久耐用等绿色环保指标也必须予以考虑。

(五)节省水资源

1.水龙头、水管、马桶如有漏水现象,能自己修的马上修好,不能修的任何员工都应该向主管部门及时通报。

2.洗手擦肥皂时不要开着水龙头。

(六)节省电力资源

1.无人使用的办公室或会议室应关掉灯源或电风扇、随手关闭楼道灯。

2.高耗电量的电器如冰箱、微波炉、烤箱、复印机等避免同时使用一个插座。

3.灯具每半年清洗一次,管线定期维护保养。

4.空调温度控制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5℃,每季进行清洗维护。

5.下班不忘关电源。

(七)节约燃油能源

加强公务用车和救护车的管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及油耗上墙公示制度。主管人员要保持车辆、发电机等设施的正确良好使用状态,操作人员要探索节油操作技巧,定期检测设备。对违章用车、违章出车造成的消耗和责任事故,并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和经济责任。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5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新修订出台的节能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评价考核体系,把能耗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遵照总理关于要建立科学、统一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以使节能减排这两个约束性指标的评价具有可比性和严肃性的指示,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发改委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多次征求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又广泛听取了各省(区、市)政府的意见,并按照有关部门、各地区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上报国务院。方案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充分发挥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评价考核制度作用,确保实现“*”节能目标。11月17日,国务院同意并批转了这一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的考核对象有两类:一是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二是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为确保考核的可操作性,单位GDP能耗考核采用量化的方法。考核方案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两大类,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指标40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60分。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指标是否决性指标,只要没有实现节能目标,均为未完成等级。针对两类考核对象,《实施《方案》规定了不同的具体考核程序和步骤。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评价考核,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人事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统计局、能源办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告。对千家企业的节能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结果由国家发改委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告。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6

为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道路运输行业,根据《市交通系统节能减排行动实施方案》和《市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做好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道路运输业作为基础性、服务性行业,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的同时,据资料显示,道路运输油品消耗仅次于制造业,约占全社会油品消耗总量的30%左右,并且能源利用率较低,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平均油耗要高10%-25%,货车百公里油耗更是高出一倍以上。因此,被政府确定为节能减排重点目标之一。

通过组织实施行业节能减排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加大相关政策措施力度,对于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开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新局面。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行业节能减排考核工作提供保障

区交通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县乡公路管理处、运管所、汽修所为成员的局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县乡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系统、运输管理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节能办”),设在汽修所,具体负责我区行业考核的日常督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公司、交通服务总公司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并于年2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局节能办。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逐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确保经费、人员、措施到位,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力争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明确考核内容,着力推进行业节能减排考核工作

为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省厅已将交通运输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对各单位各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范畴,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计分与方法,以及奖惩兑现等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节能减排量化目标的完成和节能减排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年全区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具体量化目标为:

1、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同年相比下降4%;

2、逐步落实两项地方标准。

3、节能减排主要措施包括: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分解和落实任务目标,完善基础工作;宣传贯彻政策法规;开展技术研发,推广示范项目和节能产品;履行监管职责;调整运输结构;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工程建设节约;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考核计分与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79分)和未完成(59分以下)四个等级。鼓励超额完成量化考核目标,并创新节能减排工作。

(三)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作为局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节能减排工作考核结果具有一票否决权,考核结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单位,具备行业评先树优的资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单位,取消其行业评先树优资格,并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报局节能办。对未制定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局节能办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措施,确保行业节能减排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宣传,搞好培训。各单位一是通过召开会议或专项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语、张贴宣传单,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局节能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我区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7

目前,我国电煤消费占全国煤炭产量的一半左右,火电用水占到工业用水的40%,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到全国排放量的54%。我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较国际先进水平高60克左右,相当于一年多消耗煤炭2.2亿吨;输电线损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1个百分点左右,相当于一年多损失电量近300亿千瓦时。因此,对电力行业而言,发电供电是促进经济发展,节能减排也是促进经济发展。

一、坚持科学发展就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某电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组织机构,建立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条幅、标语、制作宣传排版等方式宣传节能减排的意义和目标,营造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公司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编制专题企业报和专题学习资料、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备课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规划、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职工了解国家、省和集团公司有关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考核指标;了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措施。公司节能降耗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出台后,各单位紧密结合公司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召开班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员工大会等形式贯彻到每一个专业、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从而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公司还举办了两期形势任务教育培训班,聘请专家对100多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等生产骨干进行节能减排知识培训,激发骨干人员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开展节能减排专题合理化建议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节能减排、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献计献策,各单位各部门动员和组织职工,尤其是首席工程师、党员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骨干,围绕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所承担的主要经济指标和重要设备耗能情况,从经济运行、经营管理、修旧利废等方面每人排查出1-2条影响增产节约的设备缺陷或管理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两次组织节能减排专题合理化建议活动,共收到各类建议270条。具备实施条件的建议,经专业组评审论证后予以了实施,对实施成效明显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择优在《徐州诧电》报和局域网上刊用。

二、坚持科学发展就要将节能减排定位优先标准

组织开展职工代表节能减排专题视察活动。积极推动公司增产节约实施方案的落实,组织职工代表对公司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重点掌握方案的实施进度、典型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议案,有关部门接到职工代表提出的改进议案后认真进行了落实。组织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加强节约专项效能监察,公司成立节能减排专项效能监察小组,由纪委牵头,成员由财务部、技术支持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组成,重点对燃煤成本、煤炭采制样、供电标煤耗、修旧利废、微机耗材等物耗、能耗的关键部位进行专项监察,通过专项效能监察,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节能减排指标的顺利完成。开展“我为创建节约型企业作贡献”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我为创建节约型企业作贡献”竞赛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创建节约型单位”、“争当节约标兵”的相关标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以企业安全生产、采购、

销售、经营、管理需要为出发点,把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综合利用、增收节支、消除隐患、安全健康、工程建设结算、人力资源配置和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节约等作为活动的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损失浪费,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形成人人参与节约、减少浪费的良好氛围。抓好典型示范。公司组织召开了节能减排经验推介会,重点推广先进单位、先进班组节能减排的典型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另外,公司在局域网、垞电报设立曝光台,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活动,对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单位、部门以及薄弱部位及时通过《徐州垞电》报、局域网进行曝光,促进节能减排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坚持科学发展就要将节能减排作为技术攻关目标

科学利用新技术,加大工程技改力度。20__年以来,公司重点实施了热网工程建设、#4和#5炉冷渣器换型改造等技改工程,节能减排效果十分显著。

3×55mw机组改造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总投资1975.4万元,新增销售收入6122.95万元/年,节约标煤28956吨/年。一期热网工程建设已建成投产,二期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的70%,计划工程结束后向周边地区工业及民用热用户供热将达到30万吨/年,成为徐州地区供热量最大的企业。该工程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为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第三批实施计划。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8

一、我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主要由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做法有:

1、编制规划,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了《xx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XX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统盘计划。编制了《20xx年xx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市20xx年节能实施方案》等年度实施方案,用政府规章引导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淘汰落后生产产能,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减排23.2%,化学需氧量减排10.1%的目标。

2、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市政府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能耗5万吨以上的企业编制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6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通过了省专家的审查,列入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也正在审核中。在其它重点耗能企业中,开展了节能对标等活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电厂脱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氧化硫总量(含新增量)控制目标为24.56万吨,cod为4.19万吨。

3、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从07年7月1日起,对我市第一批25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其中限制类企业24家,每千瓦时加收0.15元,以经济杠杆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出局,为技术先进的产能提供发展空间。

4、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突破,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年来,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列入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全面启动火电企业脱硫计划,与各县(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市政府领导分包督办、市财政补贴资金、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进展情况等措施,全面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大唐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燃煤电厂的2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945mw)安装运行了烟气脱硫设施,年可削减二氧化硫9万吨。

5、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采取了半月调度、月督查、季通报的形式,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督促落后生产工艺按期限关闭。对已经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严密监控,在已经运行的9个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已经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加强在线监控,确保其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为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市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供水部门停供其生产用水,电力部门停供其生产用电。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完成。

6、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建筑节能。20xx年8月1日以市政府86号令公布施行《xx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草案)》。今年开始在县(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全市开展“禁实”以来,先后关停粘土砖窑600余座。并逐步对现有5652.8万㎡的建筑完成20%以上。近年来的主要做法:一是抓试点工程,启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紧抓国家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仅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为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贡献突出;四是实施闭合管理,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市在建、拟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大多执行了新的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五是积极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省财政厅、建设厅为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拟对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奖励的政策,这一政策必将对我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生积极作用。

7、寻找合作伙伴,整体推进XX市节能减排工作。我市是重工业城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加上缺乏资金,技术力量不足,更增加了节能减排改造的难度。市政府于元月21日和新奥燃气投资公司签订了节能减排的合作协议,借力在全市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新奥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有雄厚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新能源优势、引资融资优势,由政府引导、企业行为、项目运作,采取远近结合、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将会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步伐,实现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

8、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近年来,我市投资10多亿元,先后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3个,总处理能力41万吨/日,分别是:20xx年建成投运的涧西污水处理厂、20xx年建成投运的涧河污水处理厂和20xx年建成投运的瀍东污水处理厂。截止20xx年底,XX市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和洛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用。

9、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增产不增污。多年来,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98%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82%以上。对新建项目,凡是没有得到环保部门批准,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好污染物排放入口关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关小”等措施,近3年来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万吨。

10、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产业聚集和节能减排。为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标准化厂房的单位在用地和项目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或扶持。同时,各县、区政府加强此方面的工作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协调标准化厂房建设。截至07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面积112.89万平方米。

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节能减排总量双下降。一是节能效果明显,20xx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2%。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xx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将新增量全部削减后仍然双双下降,二氧化硫减排率为7.3%,化学需氧量减排率为13.3%,城市区域优良天数达到307天,空气污染指数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4.11%。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前列,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3.33%,达标率比06年上升13.89个百分点,全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了产业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关闭淘汰167家企业落后生产线262条,关停铝矾土窑140家,耐火材料厂13家,关停取缔271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小石灰窑,等高耗能企业。相继关停新安、偃师电厂、汝阳热电厂、伊川热电厂等一批小火电,关停30万千瓦发电机组,共削减二氧化硫4176吨。全部淘汰机立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0万吨,可实现年节约能源25万吨标准煤,洛阳豫翔红星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陶瓷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查处非法盗采矿点234个,关闭91个;拆除黏土砖瓦窑厂600多个。煤炭企业由原来的215家整合为64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23%。

3、抓好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初见成效。在全市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年均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40万m2左右,占年竣工面积的87%左右。“上元国际大厦”、“XX区河阳家园住宅小区”、“洛阳凯旋花园(时代城小区)”获得“河南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截至20xx年底,我市累计竣工节能建筑约660万m2,仅20xx和20xx两年的采暖期,我市城市规划区新建节能建筑已实现年节约标准煤9.08万吨。

4、积极探索和开发利用了新的能源。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全市已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2万户,每年可节能6.73万吨标准煤。启动了洛宁、XX县各2台1.2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年可消耗秸杆薪柴37万吨,可发电2.7亿千瓦时,折合10万吨标准煤。我市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上元国际大厦工程”、“和光园小区工程”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推荐申报列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财政将分别于20xx年底和20xx年初,分别给予296万元和520万元进行财政资金支持。

5、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推进工程节能。依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我们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其中,一拖集团的电液锤节电改造、煤气系统节能改造,洛玻烟气治理及余热发电项目、中信重油改煤气炉、黄河同力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等八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可获得5763万元节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个数和奖励资金数均列全省前列。XX县三个南水北调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也列入国家支持项目中。这些项目竣工后可实现节能21.25万吨标准煤。市政府也安排了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这些节能项目的实施,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

城市污水处理成效明显。20xx年以来,我市投资7.5亿元,新建成廛东、涧河等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共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3万吨。建成污泥处理厂一座,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涧西污水处理厂自20xx年建成以来,日处理污水20万吨,一直保持稳定运行;廛东污水处理厂20xx年12月开始运行,已向华润电力集团供应中水近千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大,我市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我市煤炭、石化、化工、建材、冶金、有色、电力等七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95%,其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3%,在这种经济结构下,要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发展,又要搞好节能减排工作,难度确实很大。我市06、07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增大了“十一五”后三年的压力,平均降幅5%以上才能完成“十一五”目标;“十一五”全国二氧化硫削减目标10%,全省17.4%,因我市是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近全省的三分之一),下达我市目标为32.8%,这个目标的完成难度非常大;总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有些地方、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投入、监管不够到位,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完全摆脱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对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不够到位,没有建立单独的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造成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缓慢,建成的项目也很难正常运行;节能减排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少人员、无经费的问题,城市区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还很普遍。

3、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降低能耗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逃避社会责任,不执行环评制度,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节能、环保法律意识不强,干预执法,包庇违法,违法违规审批项目、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迫于压力,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造成监管不力现象的严重存在。

4、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激励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xx年市政府下达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从年底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未完成控制任务。其主要原因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没有将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到行政首长身上,没有将环保责任制纳入干部任用考评体系,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考评机制。造成有关领导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各县(市)与基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甚至根本未将目标分解落实,未签订责任书;有些重点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违法排污现象屡有发生。

5、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市自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城市地表水水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涧河、廛河水质恶化,整治迫在眉睫;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还十分突出;三是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减排工作压力大,完成减排目标需要有大的决心和长期的踏实工作。

6、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存在监管盲区,影响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健康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从施工图节能审查、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环节,规避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大部分工程未采取或未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节能法》明确了建筑节能监管主体为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必须依法严格查处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在内的建筑节能违法案件,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对以述问题应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节能法》和《环保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也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意见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节能法》和《环保法》,加快出台节能减排配套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落实。在20xx年拟出台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办法、XX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XX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关于对节能目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计分方法和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应尽快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并加大《节能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强化目标体系考核,强力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可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委局及重点耗能企业,与被考核单位和企业订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考核,将节能减排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协调例会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时分析研究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3、尽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行政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和检测、监测机构。国务院和省政府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建立节能监察、检测机构,并把机构建设与资金支持作为节能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节能法》是从法律上规范节能行为的有力保障。我市应尽快成立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改变目前我市无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的现状,加强我市的节能监察和检测工作,确保完成后三年单位gdp能耗的目标任务。

4、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奖励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政府引导企业搞好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市、县两极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示范工程和被国家列入资金支持的项目、高效节能产品和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管理及能力建设,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作为考核百分制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预算要设立独立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范文9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各股室认真学习了文件,充分认识到做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二、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在学习文件精神后,古城区建设局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局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资源节约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二)找准问题,明确任务。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严、细、实”的管理作风,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和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划节能目标,实现节能改造,力争使单位的节能管理、节能设备和技术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把好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环节标准执行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三是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耗能量、节)措施等信息。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进行建筑效能专项测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备案。

(三)认真作好宣传,建设审批关严把“四节”

认真做好建筑“四节”,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首先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严格执行并完善标准规范,加快科技创新,抓好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体系的试点示范。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节能省地住宅和公共建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节能型科技水平和能力,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的正确消费观。

(四)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于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又是一有力举措。质监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在工程监督注册、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筑工程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时,区质监站将严格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凡节能审查不达标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粘结材料、门窗等节能材料的复验应全部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施工单位在申报工程主体结构核查前,应提供建筑节能的施工方案,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合格证书、复试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作如下要求:

1、建筑部位和节能设计做法必须与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相一致。

2、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通过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若确需变更,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书,并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合格后,方可实施。

3、重点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围护结构、门窗、屋面等重要节能部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建筑节能工程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样板墙、样板房,且应通知责任监监理进行监督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在工程竣工核验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建筑节能热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2、监理单位出具的有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提供的资料。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对未按照墙改和建筑节能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验收,未达到墙改与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节能竣工资料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

在工程建设各环节中,对违反墙改与建筑节能要求的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对建筑节能不达标的工程,不予进行优质结构工程及优良工程评选等。

(五)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节约氛围。

制定更加细化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和制度,加强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节能降耗信息统计公示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的宣传节能减排和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科学道理,引导行业职工正确认识国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节能减排的部署上来。

三、加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一)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

进一步完善办公网络建设,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化。充分使用网络办文办会,减少公文数量,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注重会议实效;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整合,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对水电、办公、会议、车辆等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二)开展节能改造,降低水电消耗

抓好建筑物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装置

或设备。积极推广高效节电型灯具,防止“长明灯”现象;尽量减少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推广使用节水型产品,降低水资源消耗。

(三)加强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耗费。

我局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燃油定额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从严控制购置大排量公务车。

(四)减少公务费用开支,注重新建项目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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