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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申请书集锦9篇

时间:2023-03-13 11:03:35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1

摘要:资金支付基本流程、资金支付审核要点、票据开具要求、常用单据展示、常见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案例讲解。

一、资金支付基本流程

1、《资金申请表》签字流程: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1000元以下)总经理(金额≥1000元)财务部付款。

非日常的无论金额多少都需要总经理签字(比如赔款等)。

2、合同审批流程: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会签部门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综合部盖章。

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需签订合同。

3、经理办公会审议: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需经理办公会审议;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4、招投标流程: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小于60万元公司内部招投标,金额大于等于60万元集团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5、比价流程:参照≤小额(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二、资金支付审核流程

(一)有合同的资金支付

(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需签订合同)

1、工程类合同资金支付审核要点

(1)查看原件合同是否签订流程完整;

①合同大于或等于60万元,集团招投标程序(集团招投标会议纪要材料);

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且小于60万元,公司招投标流程(中标通知书),经理办公会审议(会议纪要);

③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经理办公会审议(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审核合同约定付款规定;

①一般大型工程合同先预付、再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最后留质保金;

②预付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资金支付单是否按照预付比例支付;对方是否开具相应凭证(发票或收据)、合同关键页;

③支付进度情况:金额(合同金额*进度-以前支付金额)工程支付证书及工程支付申请表(对方单位及我方单位签字盖章),对方单位提供凭证(一般为发票)、合同关键页;

④支付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金额(决算金额-以前支付金额-质保金)、工程支付证书及工程支付申请表、验收报告(对方单位及我方单位签字盖章,注明验收时间)、发票(注意以前未开具发票,本次一并补清,发票金额和决算金额一致)、合同关键页;

⑤质保金支付:金额(决算金额或合同金额*质保金比例/决算金额-以前累计支付)、到期工程质量无问题相关报告、合同关键页、检查发票是否开具齐全;

(3)审核资金申请单及发票

资金申请单中、“收款单位”、“开户账号”、“金额”(大小是否写一致);发票流和资金流一致。

合同与发票信息中单位名称、账号、金额一般与“资金申请表”中所填信息一致;

‚发票审核

发票真伪确定(税务局官网查询)、发票信息是否齐全(购销两方信息)、发票专用章、发票最后一行署名实名(开票人实名)、发票背书签名。

2、其他合同资金支付审核要点

(1)审核参照工程类合同资金支付审核;

(2)采购合同资金支付需要请购单、领用单(食堂福利一般不需要)、签呈;

(二)无合同资金支付审核要点

1、采购类资金支付

(1)办公用品类采购支付所需附件:资金申请表、发票、发票清单、请购领用单,签呈(固定资产类、工程采购类及预算外的非日常性业务)、比价材料(详见小额零星管理办法);

①请购单、领用单数量型号与发票内容相吻合;请购单签字(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综合部签字、总经理大于等于1000元)、领用单(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签字);

②发票审核:金额、开票信息、查询真伪、发票背书;

③资金申请表审核:付款信息与发票一致(垫付情况除外);

④时间逻辑顺序:领用单时间不早于请购单、发票时间不早于请购单;

(2)维修物品采购支付所需附件:资金申请表、发票、发票清单、请购领用单、签呈(非日常需求)、比价材料(维保单位不需要,其他详见小额零星管理办法);

①请购领用单、领用单数量型号与发票内容相吻合;请购单签字(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综合部签字)、领用单;

②发票审核:金额、开票信息、查询真伪、发票背书;

③资金申请表审核:付款信息与发票一致(垫付情况除外);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2

一、规范项目支出管理

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是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重要措施。

(一)在预算单位下设立基本支出户和项目支出户两个二级集中支付户名。

(二)将部门预算(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安排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分解为专项工作经费(含业务费)和项目支出。专项工作经费(含业务费)列入基本支出。

(三)将年中追加和上级补助安排预算单位的经费分解为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并根据经费用途正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

(四)财政主管科在录入预算单位预算指标时,要根据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和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分别录入该单位基本支出户和项目支出户。

(五)办理集中支付时,项目支出户的预算指标只能用于支付相应的项目支出。

二、规范预算指标上网管理

规范预算指标是强化执行预算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一)预算单位-月的预算指标在人大未批复前,由主管科室根据部门预算(未批复前的)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标数按四个月计算,专项工作经费和项目支出可根据部门预算(未批复前)和具体情况适当安排,在上年月日前按上述指标及其数据编制明细表,送预算科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并在次年元月日前分别以相应经济分类指标一次性上网。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含业务费),以“商品服务支出”指标登录,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根据其具体内容确定其经济分类科目。

(二)-月的部门预算指标,根据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扣除-月已上网的部分,在每年月日前上网。

(三)登录非税收入预算指标登录时,属于征收成本部分的,以“商品和服务支出”登录;对列入部门预算收入综合预算的,根据部门预算所列单位支出预算对应的非税收入,分别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基本建设支出”或“其他资本性支出”指标登录;对超收追加部分,其中属于奖励部分的,以“工资福利支出”指标登录,属于补充预算单位工作经费的,则以“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登录,属于项目支出的,则以“基本建设支出”或“其他资本性支出“指标登录。

(四)登录“其他资金”时,应根据资金用途确定该指标的经济分类科目。登录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时,按原指标明确的经济分类科目确定。

(五)主管科在登录预算指标时,除了准确选择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资金性质、指标来源和管理类型外,指标说明应列明该指标的具体用途或项目名称,不能只填列指标来源文号,同时请预算科在审核更新预算指标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三、规范集中支付手续

为了压缩公务经费开支,控制基建支出,适度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必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一)预算单位申请支付物品和服务集中采购支出,须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其中申请支付车辆购置款,应提供市纪委和控购部门的批文复印件。申请支付非集中采购的物品和服务支出须送《采购合同》。

(二)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工程采购支出,须提供基建项目立项批复、《采购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审计报告》或发票(借据)复印件。

(三)申请支付招待费,按有关部门下达的控制要求进行审核,大宗招待费(包括定点招待费开支)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消费服务提供单位。

(四)申请支付会议费,须提供申请召开会议的批文及经费预算表。

(五)申请支付出国费等考察学习费,须提供市纪委等有关部门批文复印件;申请支付国内参观考察学习费,须提供有关批文复印件和合同书。

(六)申请支付物业管理费、手续费、咨询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七)申请支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和助学金等人员支出时,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通过FTP传送其发放明细表。

(八)非规范津补贴单位申请支付津补贴,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通过FTP传送津补贴发放明细表,同时在每年的月日前报送上年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发放情况统计表。

(九)预算单位发放非税收入超收奖,应在上年月底前将与市非税局签订的非税收入目标管理文件送市支付中心,在当年月底前将市非税局提供该单位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表送市支付中心,由市支付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核。

(十)预算单位发放政府目标管理奖和各种专项工作奖金等款项,应提供政府批文和支付明细表,由市支付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核。

(十一)未实行工资统发的预算单位在年初通过FTP传送在职人员元月份工资表,并在每次申请支付住房公积金时,通过FTP传送住房公积金明细表。实行工资统发的预算单位申请支付数与工资统发代扣数额若相符,可以直接申请支付,否则,需通过FTP发送公积金计算明细表。

(十二)按政策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一般按年度申报一次,并在每年的月底前申请支付。办理支付时,请按年度工资总额和计提标准编制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计提明细表,通过FTP传送到支付中心审核。

(十三)申请支付本单位工会活动经费,应将工会活动开展计划经费明细表送支付中心审批。

(十四)申请支付有关单位项目支出实施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须提供有关文件作为支付依据,且项目支出原则上按其项目实施的进度支付,其中申请支付部门预算安排切块管理的项目支出,必须在每年5月前提供其经费安排计划文件。

(十五)支付赠与款、投资款和贷款及转贷款应提供有关资料。

(十六)学校支付学生实习费,应直接支付到学生实习的单位,学校应提供实习工作安排文件。

(十七)学校支付应退给学生的学费等费用应直接支付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并通过FTP发送支付应退学费明细表。

(十八)学校支付联合办学或联合办班合作方分成款,应直接支付到合作方银行账户或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提供联合办学或办班合作合同。

(十九)学校代学生缴纳学费和学杂费,应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不需再提供有关资料。

(二十)学校支付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招生奖励费或招生费用包干款项,应直接支付到这些人员的账户上,并通过FTP发送支付招生费用明细表。

(二十一)预算单位支付本单位监考人员、命题人员、阅卷人员、评审人员的费用,应直接支付到这些人员的账户上,并通过FTP发送其明细表。

(二十二)支付评审、考场、命题、阅卷等场地租金和有关会议费、食宿费应直接支付到服务方或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提供有关工作安排文件。

(二十三)预算单位支付非本单位(同一城镇范围内)命题、阅卷人员的费用,应分别按收款人员开户银行编制其费用发放明细表,通过FTP发送到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人员账户上。

(二十四)支付扶贫款只能支付到受助单位。

(二十五)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预算单位,请先到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开具车辆购置缴款书,并将缴款书送市支付中心,网上申报直接支付。

(二十六)申请支付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残疾就业保障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电费、水费、电讯费、车辆保险费、燃料费、各种税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上缴罚款罚金等支出,可直接申请支付,并在申请书的事由栏注明费用所属月份。

四、规范授权支付方式

不能用公务卡结算的差旅费和元以下的零星办公费、零星维修(护)费、零星公务接待费、零星燃料费和零星劳务费等零星支出可采用现金支付。如果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结算试点,则按公务卡结算的有关要求办理支付。授权支付额度原则上不能用于发放奖金、津补贴,也不能用于购置办公用具、家具及设备等支出。

五、支付注意事项

(一)申请支付基建工程管理中的差旅费、零星办公费、零星招待费等零星支出,可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由基建财务开具收据作为基建单位财务的入账原始凭证。

(二)申请支付基建工程报建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工程施工款、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应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待其资金清算后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2份,一份留单位财务入账,另一份随同施工发票给基建财务入账。

(三)预算单位支付科研费,其中属于设备购置、办公家具、科研材料和印刷费等支出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其中考察费等零星支出可授权支付。

(四)各种合同标的剩余款项,在以后每次申请支付时,应在“摘要事由”栏注明原合同编号或原合同名称及“合同已送,付剩余款项”等内容。

(五)项目支出实施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的剩余款项,在以后每次申请支付时,应在“摘要事由”栏注明原批文文号或原批文名称及“付款依据已送,付剩余款项”等内容。

(六)银行退单的业务,第二次办理支付时,请在事由栏注明“银行退单,修改后重新送审”等内容。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货物进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98年5月10日施行文本,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1998年11月25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上述合同的争议案。

申请人指定了仲裁员。因被申请人未在规定的20天内指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仲裁员。因双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共同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以上三名仲裁员于1999年3月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1999年4月21日,仲裁庭在深圳开庭审理本案。申请人的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席。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后,申请人补充了材料。

深圳分会秘书处依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有关仲裁程序的一切文书、通知、材料均邮寄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1999年5月28日,仲裁庭对本案作出书面裁决,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1997年1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签订"××号货物进口合同",合同标的为马来西亚胶合板4,000立方米,合同总金额1,980,000美元,装运港为马来西亚港,目的港为汕头港,装运期在1997年3月1日前。合同同时还约定:1.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1998年10月29日,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退还因未按约定提供货物而占用申请人已付的货款526,961.15美元及该笔资金的银行信用证垫款利息106,314.41美元,本息合计633,275.56美元;并要求被申请人赔偿未提供货物而给申请人造成不同的直接利益损失98,501.58美元。上述各项总计731,777.14美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本次仲裁的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称:

1997年3月24日,被申请人将商业发票、装箱单、提货单等1套寄至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支行的进口付款通知书于4月2日予以承兑,(申请人仲裁申请书中原为:申请人遂按对方提单金额于4月2日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后在庭后提交"仲裁申请书内容更正"中予以更正--仲裁庭注)总金额1,980,405.50美元。因申请人未收到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对方于1997年4月15日退还申请人1,453,444.35美元,却将剩余货款526,961.15美元扣压至今,不予返还。此外,申请人还从1997年4月10日起,一直为该笔款项支付银行信用证垫款利息至今。

申请人基于对被申请人的信任,将全部货款如数支付。但由于申请人一直未收到对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致使申请人未能实现订立合同预期的利益。事实上,申请人于履行了申请人支付义务后,即与国内需方订立了以该批货物为标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每张胶合板的销售价为37元人民币,而申请人该批进口胶合板的成本价为每张36.19元人民币。依此计算,申请人损失因合同可产生的合理利益399,168元人民币,以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为48,501.58美元。不但如此,申请人还因无法履行该购销合同之供货义务而向需方支付了50,000美元的违约金。预期利益与违约金之和为98,501.58美元。

被申请人没有进行答辩。

二、仲裁庭的意见

(一)关于法律适用

本案争议合同的签订地点在中国××。按照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关于剩余货款526,961.15美元及其利息106,314.41美元经查,1997年1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本案争议合同。1997年3月7日,经申请人申请,中国工商银行开出以被申请人为受益人,总金额为1,980,0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编号为lc44605970087。1997年3月26日,被申请人开出一张商业发票,编号为df1-63012,金额为为1,980,405.50美元。1997年4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支行向申请人发出"进口付款通知书",并附上有关单据(包括提单、装箱单、品质证书、重量证书等),要求申请人审核。1997年4月2日,申请人根据上述付款通知书,对编号为lc44605970087信用证下的1,980,405.50美元予以承兑。但此后申请人未得到被申请人的提货通知。申请人于1997年4月初与被申请人通过电话交涉,在得知被申请人无法交货的情况下,要求被申请人退款并由申请人在香港的客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代收。1997年4月17日,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指示汇款1,453,444.35美元予××公司。

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没有依"××号货物进口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履行交货义务,已构成违约,应将上述申请人已支付的金额1,980,405.50美元全部返还申请人。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已经向申请人返还1,453,444.35美元。被申请人在其给许××先生的函中承认lc44605970087信用证下的尚欠款为526,961.15美元,而认为银行费用、180天银行利息、政府税务应由申请人承担而不返还,但是并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庭认为,银行费用、180天银行利息、政府税务应由被申请人自己承担。因此,除被申请人已经返还的1,453,444.35美元外,剩余款526,961.15美元也应由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

被申请人还应承担因其拖欠该笔资金而产生的银行信用证垫款利息。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支行出具的证明表明,截止至1998年10月19日,申请人在该支行有信用证垫款66.7万美元(信用证号为:446059760087),垫款利率:1997年10月21日至1997年12月15日为12.3%,1997年12月16日至1997年12月30日为10.26%,1997年12月31日至今为14.4%,据上述证据,对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偿还自1997年4月10日至1998年10月9日的垫款利息106,314.41美元的请求,仲裁庭予以支持。

(三)关于因合同可产生的合理利润及其申请人向国内需方支付的违约赔偿金申请人称由于其一直未收到对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致使其未能实现订立合同预期的利益,计人民币399,168元,以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为48,501.58美元。经查,1998年9月10日,申请人在给其律师的函中,称:"我公司订合约时,马来西亚胶合板国际市场价格为每立方米450美元,国内市场价格每立方米4,150元人民币(每立方米以112张板计算,每张37.00-37.30元左右)。"被申请人没有答辩,也没有对申请人提供的市场价格提出异议。仲裁庭认为,以每张人民币37.00元确定当时的市场价格比较合理,申请人该项主张应得到支持。

申请人称其因无法履行国内购销合同而向国内需方支付了50,000美元的违约赔偿金。经查,1997年4月28日,申请人与××工贸公司在深圳签订了以本案争议合同项下货物为标的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下称购销合同),约定售价每张人民币37元。但是,申请人在此之前(据申请人方许××先生书面证言,约在4月6日左右)已得知被申请人不能交货;且被申请人已经于1997年4月17日依申请人指示向××公司汇出1,453,444.35美元。而在其后的1997年4月28日,申请人仍签订了上述购销合同。申请人在明知对方无法交货而且也收到被申请人归还的部分货款的情况下,仍然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申请人称这是由于其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未及时沟通而造成的,这说明由此产生的损失理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据此,申请人无权要求被申请人赔偿50,000美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40天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尚欠的申请人已付货款526,961.15美元及利息106,314.41美元,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利益损失中的预期利润48,501.58美元。合计为681,777.14美元。

(二)驳回申请人要求赔偿利益损失中的违约金的请求。

(三)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其开发的商品房,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

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其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入、支出和使用依照本办法。

第四条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及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售款专用帐户设立

第五条预售人须在本县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帐户(以下简称“监管帐户”),有多个预售房项目的,应分别设立监管帐户。拟办理银行按揭业务的,可在办理按揭业务的银行开设监管帐户。确定预售款监管帐户后,预售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房管局备案。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设立监管帐户的银行(下称“监管银行”)、房管局共同签订统一格式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监管银行必须按监管协议条款,凭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拨款证明拨付预售款,并在每月10日前将监管帐户上资金的收支情况形成报表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帐,同时报房管局备案。

第八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预售人应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经预购人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预售商品房价款20%以内的商品房预购定金;收取商品房预购定金时,预售人与预购人应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定金的具体数额与定购时限(最高时限为1个月)。

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定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并纳入预售款专户管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的,房管局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未能提供监管银行出具的预购人付款已入监管帐户凭证(复印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款收据;

2、预购人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付清首期预售款的。

第三章预售款使用

第十条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当向房管局领取、填写《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后,将《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房管局。

第十一条房管局在接到《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监管银行给予办理划款手续,同时通知预售人;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预售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预售款在按本办法规定撤销监管帐户之前必须用于预售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监管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核定预售款的用款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的,由监管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用款申请予以核准用款;对超出用款额度的部分,不予核准。

预售款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监管单位应根据其购销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予以核准用款;预售款用于支付设计、监理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的,预售人应提供合同或缴费通知;用于支付税款的,应提供征税通知。

第十四条预售人可以向房管局申请从预售款划拨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备用金,用于支付经常性、小款开支。备用金只能用于预售项目的建设投资,且其额度不得超过已收预售款的10%。需要补充备用金时,预售人向房管局申请并提供已发生的备用金用途证明。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管局应责令其改正,在未改正之前禁止预售人使用预售款:

(一)超出用款额度的;

(二)收款单位与申请用途不符的;

(三)前一笔用款未达到预期目的的;

(四)预售人未将预售款存入监管银行的。

第十六条预售人再次申请预售款的使用之前,房管局应审查前一笔款使用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监管人员每月巡视工程进度一次,并将进度记录在案。若发现工程停工,即列入监管重点,改为每半个月巡视一次,若巡视三次发现工程一直停工,房管局必须迅速调查停工原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预售款专用帐户撤销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5

开设银行账户

一、设立银行账户的报批。预算单位提出离本单位办公地点距离最近的一家省财政厅确定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一个零余额账户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后报省财政厅国库处,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通知银行。

二、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银行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按规定具体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手续,并将已开设账户的户名、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国库处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库处,并由省财政厅通知一级预算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逐级通知到基层预算单位。

三、预留印鉴卡。依据省财政厅开设零余额账户通知,由一级预算单位将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填写的“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交省财政厅国库处办理预留印鉴卡和印鉴卡变更事宜。

四、特设专户的的开设。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开户手续。

下达预算

一、确定年初预算控制点数。

二、批复部门预算数。

三、下达专款。

申报用款计划

一、确定财政直接和授权支付范围。省财政厅国库处和一级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商预算单位,在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确定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及具体项目,由省财政厅批复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的批复,将不同支付方式的具体支付范围及项目,逐级批复基层预算单位。

二、预算单位报送用款计划。基层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预算控制数或批复的预算数,以及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按要求编制并逐级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在预算指标批复前,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指标批复后,根据预算数编制)。一级预算单位按预算管理级次审核、汇总编制所属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分别于每季度最后月份的1日前(12月、3月、6月、9月,下同),将下个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报省财政厅国库处。

三、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省财政厅国库处根据预算控制数或批复的预算数及库款预测情况,正常经费按均衡拨付的原则进行审核,专项经费等在征求财政厅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汇总编制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前,将各部门下一季度的分月用款计划(含基层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明细表)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再由一级预算单位逐级向基层预算单位批复。

四、登记录入用款计划。省财政厅、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登记录入财政部门批复的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五、用款计划的调整。用款计划一般不作调整,若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预算指标,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用款计划的,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在用款月度前10个工作日报省财政厅国库处,省财政厅在收到用款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批复。

办理财政直接支付

一、报送用款申请。基层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按款、分项目填写《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属于工资支出的,须附省编办、省人事厅审核意见和有关人事工资信息;属于工程采购支出的,须附财政部门投资评审意见等政府采购文件;属于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的,须附相关的政府采购文件。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报省财政厅国库处。

二、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省财政厅审核并受理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银行,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劳务或商品供应者,并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进行清算。

三、资金支付信息反馈。银行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作为预算单位收、付款凭证,据此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四、工资和政府采购支付。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按上述程序逐步规范,具体办事程序可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省省级行政机关和学校等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单位办事程序〉的通知》(云财库〔*〕14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库〔*〕49号)。

办理财政授权支付

一、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省财政厅国库处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基层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于每月25日前,分别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银行签发下月度《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由银行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属分支机构,再由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向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二、授权支付资金。基层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交银行。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资金支付转账或提取现金;对预算单位超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签发的支付通知单不予受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支付金额填制划款申请,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计余额内进行资金清算。

三、资金支付信息反馈。银行按规定分别于次日、旬后1日、月后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向省财政厅国库处和一级预算单位报送日、旬、月报表;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报送财政支出月报表。

一级预算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所属单位上月的零余额账户支出情况报省财政厅国库处,并单独反映已支取未支用的现金数额。

四、账务处理依据。省财政厅国库处按银行提供的日、旬、月报,按日列报财政支出。

预算单位按照银行签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对账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6

甲方:乙方:签订时间:月

编号:

专利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受委托方: (以下称乙方)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 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专利申请)事宜,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授权项目

1、甲方授权乙方甲方 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事宜,取得专利证书以及专利有效期内全部相关事务。本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2、甲方协助乙方提供专利申请事宜当中的相关技术交底资料。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进行详细的检索查新。

3、经乙方检索查新后,确认甲方的研发项目符合申请国家专利标准后,进行撰写正式的专利申请文件及图纸等。

4、乙方将其专利申请文件完成后,须与甲方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及其完整性,方可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 保密条款

1、对于甲方提供的全部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做到妥善保管及保密工作。如乙方泄露,

乙方应将全部专利申请费退还给甲方。并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在专利申请过程当中,有关甲方提供的全部单位资质文件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等,乙方不得利用其做专利申请以外的任何事宜。否则,乙方将全部专利申请费退还给甲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通过乙方检索查新,确认甲方提供的技术内容不具备专利性,不可申请国家专利的情况下,乙方仍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保密。如乙方将此技术文件泄露,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合同终止后,本合同中乙方应负保密义务的约定并不随之终止。 三 付款项目、方式及流程 1、付款项目

■环节(专利授权之前)

2、付款方式及流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授权之前:

(1)乙方免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材料,进行检索查新。

(2)通过乙方检索查新,确定甲方的技术文件具备申请国家专利的要素后,两周内完

成专利文件的撰写工作。确定某项技术文件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经甲方确认后,该项专利不收取费用。

(3)乙方完成专利文件撰写之后,及时将文件发送给甲方,进行定稿工作。甲方确认申报文件无误后,乙方必须当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4)收到国家专利受理通知书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专利费 元/件。甲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支付申请费150元/件,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票据转交甲方。 授权阶段:

(1)若专利获得授权,专利授权后,甲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登印费,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正式发票转交给甲方。

(2)若专利被驳回,已收取的专利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但需向甲方提供相关发票。同时,乙方后续免费补做申请失败专利的相应项数的工作。

(3)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支付专利年登印费共计385元/件(仅针对专利申请之日起三年内授权的专利),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官费发票转交甲方。

3、甲方支付乙方专利费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数额且符合甲方财务规定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免费服务项目

乙方负责为甲方申请的专利有效期内专利年费监管的全部事务,把持准确、及时、快捷的原则,负责统计年费数额、监视缴费日期、通知申请人缴费、将申请人缴纳的官费转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事宜,并提供相关票据。 四 责任归属

1、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

2、如乙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合同及附件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一经发送亦可视为送达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五 反贿赂条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给予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工作人员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吃饭、赠送礼品、接受由乙方付费的其他消费活动等),一经发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存在上述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每例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后期应付款,直至经过甲方审核,明确乙方责任并扣除相应费用后,甲方才支付余款;如情节严重或造成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剩余未付款项不予支付。 六 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如期将款项电汇至乙方账户,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将经甲方确认的发明专利定稿如期申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照 元/件进行赔付。

3、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终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专利委托书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全部内容采用打印,除签字外,手写添加、修改、删除等任何内容均为无效。

5、本合同经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所有委托事项后合同终止。乙方签字人员若非法定代表人的,乙方须出具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

6、本合同为多页,请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利委托书附件

(本附件是专利委托书的附加事项及说明)

委托专利申请有关著录事项(本栏由委托人填写):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机构(公章):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7

关键词:建设项目 资金 日常开支

资金是国有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作为管理国有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设单位,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防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应从日常开支、工程款支付、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作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一、及时申请建设资金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及时地申请到建设资金,才能保证工程顺利建设。 一般来说,国有建设资金拨款主要依据建设工程的进度,其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及统筹拨款。因此,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时上报计量支付申请书,分别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与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已完工程图纸等其他相关资料形成上报文件,作为申请资金的依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将工程资金拨付到位。

二、按时支付建设资金

国有建设项目的资金支出比较频繁,并且数额较大,很容易形成资金缺口,因此,做好建设资金支出的监督和控制是项目资金管理的关键所在。在实践中可实行“合同控制,计量拨付,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一)计划费用管理

计划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监理服务费、项目管理费、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等。征地拆迁费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征用土地亩数、拆迁数额,分别经户主、地方征迁办、项目建设单位三方核实后确定补偿标准,有关部门在审核合同、协议无误后按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监理服务费要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每月上报计量支付申请书,然后根据批准后的监理支付申请书付款;项目管理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应根据合同和计划进行控制,确保费用支出履行申请、会签、审签、审批等手续,做到支出合理、合法。

(二)期中工程管理

期中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是本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相应的组价计算的投资额。具体来说,工程结算部门先审核计量支付申请书中的工程项目内容、数量、单价等,确认完成的工程价款,然后按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完毕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对于工程变更和索赔,应由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及其附录下达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量清单、签发的索赔审批表及索赔费用计算资料等支付。对于暂定金额需要由建设单位下达支付通知,并由施工单位提交单价分析资料和有关付款发票后才能支付。

(三)后期管理

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门提交竣工结算报表及详细资料和有关文件,由监理部门按规定审核无误后报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须提交政府审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能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尾款。建设单位在审查会签末期工程资金时,必须将工程质保期间运行情况说明书以及政府审计机关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作为直接依据。

三、日常开支管理分析

为防止建设资金外流,确保专款专用,在建设资金的日常开支管理中,建设单位需要采取科学的管理办法,使资金在安全、有效的环境下发挥最大效益。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国有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在国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同时,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管控措施,使项目资金健康有序运作。

(二)银行开户严格把关

为防止建设工程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流失,要严格银行开户管理。具体要求:施工单位所开银行账户与建设单位所开银行账户尽量保持一致,以便实行从上到下的同行管理;各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后,必须将开户行、账号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未经核准擅自设立银行账户的,建设单位应不予拨款。

(三)资金控制有序

为杜绝施工单位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避免施工单位随意使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在开立银行账户后需要签订资金管理协议书,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才能对外汇出资金;同时,银行要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汇出进行监督和制约。

(四)监督检查到位

为了及时掌握各施工单位的资金收入、支出、用途等情况,全面了解国有项目建设资金的动态和流向,对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其银行存款进行监督,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施工单位的资金管理意识,并及时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五)内部资金严管

良好的资金内部控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现金的收入、支出与记账相分离;现金收入、支出需要有合法的凭据,现金支出要有核准手续;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并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控制现金收支,收到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每日进行严格盘点,同时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严禁白条抵库,并加强内部审计。

参考文献:

[1]江兆夫,张明丽.《浅谈如何加强企业资金管理》[J].理论学习,2008

[2]陈洪斌.《对当前施工企业资金管理问题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8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关于延期申请书,欢迎阅读!

延期申请书1__监督管理局:

本人(单位)__,性别:女,年龄30岁,所属的康乐药店,在20__年10月11日被单位所属永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本药店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本人(单位)对贵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和给予的.行政处罚无异议,并愿意缴纳罚款,但是本人家庭情况特殊,家有老母亲病重住院,以及2岁多的小孩,丈夫身体也患有肾结石,暂时无力缴纳罚款。恳请延期缴纳罚款。

申请人:__

日期:20__年11月26日

延期申请书2申请人:___,男,汉族,__岁,电话:____。

申请请求:请求依法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河南___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并定于20__年_月_日下午15时开庭。因申请人的人在同一时间其他案件出庭参加诉讼,不能准时参加本案的庭审,故特依《民诉法》第132条之规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

特别授权人:___

申请日期:20__年_月_日

延期申请书3台州海关:

我司于20__年1月26日进口一台粗破碎机,合同号H_D1111291,单价USD380000/台,委托台州华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于20__年2月10日报关,报关单号052200964,我司于20__年2月13日交保证金。

因本票货物的完税价格贵关还在审核中,暂时不能结案,而我司在通关时所交保证金有效期即将到期,故我司恳请贵关对本票货物保证金作延期处理,请予以批准为感!

台州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8月7日

延期申请书4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我单位于20__年6月16日收到,__有限公司支付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__有限公司。付款行:__银行__支行。出票日期:20__年3月28日。到期日期:20__年9月27日。汇票号码为:3080005392019400金额:伍万元整,因我单位财会人员书写失误,造成未能按期办理兑付手续,请贵行给予谅解,因失误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单位负全部责任。

财务印鉴章:

__包装厂

20__年10月12日

延期申请书5工商银行_市支行:

我单位________,于二O__年九月十五日向贵行贷款300万元,现已经到期,因近期我单位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无法偿还贵行贷款,需待到年底应收帐款到帐后,才能向贵行偿还贷款,现特向贵行申请延迟三个月还贷,请贵行予以批准。

此致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9

关键词:国际保函;索赔;见索即付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1

保函是指银行、担保公司等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申请人向受益人赔付相应的经济损失。国际保函通常指中国企业因国际贸易往来或国际工程项目,向境外受益人开出的银行保函。国际保函一经开出即独立于基础合同,只要受益人提交的索赔单据和内容与保函条款表面相符,保函担保人即应在保函规定的时间内向受益人赔付款项,而不管保函申请人在基础合同中是否真正发生违约,但欺诈例外。中国承包商在承接境外总包项目过程中,由于业主强势地位、自身管理经验欠缺等原因,面临较高的保函索赔风险。

一、见索即付风险

对保函索赔风险影响最大的就是保函的赔付是否有条件要求。有条件保函是指在保函的条款中对索赔的发生与受理设定了限制条件,或规定了能客观反映某种事实发生或条件落实的单据提供。只有所规定的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后,或规定的能反映客观事实的单据提交给担保银行后,担保银行才会履行其支付义务。有条件保函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防止受益人的无理索赔或欺诈,但往往难以被受益人接受。无条件保函又称见索即付保函,接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担保银行必须履行无条件的支付义务,而不论基础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如何,也不论受益人本身是否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只要担保行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收到了受益人所提交的符合保函条款规定的索赔通知,即应立即支付。见索即付保函下,申请人和担保银行将承担较高的风险,可能会由于受益人的恶意索赔而陷入被动,但目前国际工程保函中见索即付保函所占比例较大。

中国承包商在与境外业主就保函格式进行谈判时,应尽量在保函格式中删除“无条件”等描述,同时增加索赔的条件,例如在索赔条款中要求业主通过银行向保函担保行提出索赔,受益人须提供申请人未履约情况的说明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鉴证材料等,从而达到约束业主的目的。

二、转开风险

保函根据开具方式可分为直开和转开两种。直开是指中国境内银行根据承包商的申请直接向境外业主开具保函,而转开是指中国境内银行根据承包商的申请向业主所在国的银行开具反担保保函,再由业主所在国的这家银行向业主开具保函。如果是直开保函,一旦业主进行恶意索赔,中国境内的银行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利益会及时通知中国承包商,这样承包商可以立即采取措施,通过法律手段冻结保函,从而避免损失。如果是转开保函,因为目前国际上通常开具的都是见索即付保函,只要受益人向担保银行提交的索赔单据符合保函条款的相关规定,担保银行应予以赔付,并且没有义务通知保函申请人,之后担保银行向反担保银行进行索赔,反担保银行再向承包商索赔,最终的损失由承包商全部承担。

合同投标或谈判阶段,应委托中国信保对业主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者通过当地银行等渠道了解业主的信用情况,尤其是私人业主。视业主及所在国的风险,向中国信保购买特定合同险,降低保函恶意索赔风险。受益人恶意索赔后,承包商可以援引“欺诈例外抗辩权”向担保人所在地法院申请止付令,并在止付令下达之日起30日内提讼或申请仲裁。由于保函的赔付时间紧迫,只有几个工作日,因此应预先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针对保函恶意索赔制定应对方案,制定预防措施。

三、生效风险

通常情况下,履约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预付款保函的生效条件是在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收到受益人支付的预付款后生效,担保金额与申请人实际收到的金额相等。如果保函中未约定生效时间,则默认为签发即生效。如果预付款保函中未约定生效时间,受益人可能会在未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向担保银行申请索赔,导致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承包商作为保函申请人,预付款保函中应注明在其XXX银行的XXX账号中收到受益人支付的相应预付款后,预付款保函生效,且担保金额与申请人收到的预付款金额相等。预留账号必须为申请人能够独立控制的账户,不受受益人监管。

四、转让风险

保函转让包括保函受益人权益的转让和保函开具人义务的转让,实践中保函转让通常是指保函受益人权益的转让。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业主的强势地位,很多承包商不得不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版本开具保函,并接受保函转让条款,从而加大了银行及承包商被不合理索赔的风险。

为降低转让风险,承包商应在保函格式中规定保函不可转让。

五、法律适用风险

根据《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除非保函另有规定,否则其适用的法律应当是担保银行开立保函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法律,任何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保函争议,应由担保人开立保函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排他性地解决。在国际工程谈判中,受益人常要求保函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保函项下纠纷的解决将受制于受益人所在国家法律的管辖。

六、减额风险

预付款保函中通常会规定保函减额条款,但如果保函格式中对申请人提交的减额单据描述不够清晰,单据化程度差,将导致担保银行无法判断是否应该减额,只能通过业主确认后才能调减担保金额。这种情况下,保函是否减额将完全取决于受益人的意愿,增加申请人的风险。

预付款保函减额条款中明确申请减额时应提供的单据,单据应简单易提供,能清晰反映保函信息及递减金额等,且不需要业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