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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年终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2-13 03:02:29

董事长年终总结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1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

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厂家中,经营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 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 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2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厂家中,经营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电传/电报: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见证人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3

私人档案:

陈缨,1971年3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学士,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MBA,复旦大学MBA,高级会计师。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

年轻沉着、温和低调,这是陈缨给人的第一印象,很难让人将她与大型国有钢铁上市公司高管叱咤风云的形象联系起来。与陈缨谈话如沐春风,一切显得自然随意,行云流水。

加入宝钢股份17年,陈缨先后担任财会处副处长、处长、成本处处长等职务。2003年10月起她任职董秘、财务总监,2008年3月起升任副总经理兼董秘。肩挑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董秘,这两个职位如何平衡?陈缨微微一笑表示,这样的职位安排并不冲突,其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可以说是双职并重、平衡兼美。

陈缨认为董秘职位非常锻炼人,她把董秘比做桥梁,是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渠道。其中,公司的财务信息是资本市场关注的核心信息之一。正因为日常工作中负责财务,陈缨熟知公司财务信息细节,对财务情况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方便随时跟资本市场沟通,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她还表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之所以得到资本市场的较高认可,除了董秘室团队的专业、敬业,另一个原因是投资者关系工作拥有来自公司多个职能部门的支撑。陈缨担任副总经理,有利于其调度财务、营销、战略管理等部门的资源支撑董秘相关工作。

另一方面,董秘工作也拓展了陈缨在财务工作上的视野。由于董秘经常与资本市场接触,自然有利于加深对资本市场运作、投融资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认识。

陈缨表示,副总经理和董秘两个职务对她而言同等重要。她坦言,在两个职位中时间和精力占比较多的是副总经理。当然,副总经理履职工作也是跟投资者沟通的基础。所以,虽然看起来财务方面的工作量大,最后结果应用还是很大程度上用于支持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董秘工作。

“我发现很多公司采取像我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分管财务的副总兼董秘,或者财务总监兼董秘。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做法。这两个职务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有交集。如果单纯做董秘,肯定需要分管财务的副总或财务总监给予很多支撑。由一个人来担任,工作反而可能更好协调。”陈缨说。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4

(一)研究背景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在现代公司中的重要作用,选取在深交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公司年报评级数据,在探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这二者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最后针对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的质量评价是否在实质上能够增进公司治理与公司价值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最终发现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二)提出问题

讨论的基点在于公司治理、全要素生产率、信息披露质量三位一体的内在关系,即:一是更好的公司治理是否会带来更高的生产率,公司治理机制设置的完善、运行的健全是否能够真正转化为企业的生产率,给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带来更大的收益;二是高效的公司治理理应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稳健型;三是全要素生产率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在公司治理中,公司股东的制衡度、董事会的规模、独立董事的规模、董事长与CEO是否两职合这几个要素全面的反映了一个公司治理结构的大体框架。现有的现有的研究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大股东控制的股权越大,越有可能牺牲其他小股东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权的高度集中有利于加强控股股东对公司业绩的重视程度,因而会更加强化公司的生产管理流程、加大生产监管力度,

(二)研究假设

基于本文的研究背景,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得出了以下三个基本假设。

假设1: 公司治理可以有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更为合理,则会更大程度地推动全要素生产率的发展。二者的假设关系研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股东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率、独立董事与董事会人数之比均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呈正相关关系。董事长是否兼任CEO与全要素生产率成负相关关系。

假设2:公司治理可以有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二者的假设关系研究也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股东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率、独立董事与董事会人数之比均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关系。董事长是否兼任CEO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成负相关关系。

假设3: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成正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的选择

本文选择的基础变量有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机制、全要素生产率、评价结果,控制变量有资产总量SIZE、资产负债率LEV、基本每股收益PE、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b(PE、Pb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中介机构年报审计意见AR以及固资与总资产之比GZ/Z等。

(二)模型设计

3、治理结构因素统计结果

样本公司的董事会规模统计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董事会

人数均符合《公司法》规定,维持在7-13人范围内的奇数。其中近52.3%的样本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根据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统计结果显示,23.3%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与CEO两职合一,剩下的均不属于两职合一的情况。

(二)非参数假设检验结果

将董事长、CEO以及二者是否合一两个独立总体作非参数检验,在选取的86家样本公司中(表3),董事长与CEO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的公司有66家,董事长与CEO两职合一的公司有20家。

非参数检验小结。通过非参数检验表明,公司的全要素生产率的高低以及年度报告披露质量高低并不完全受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董事长与CEO是否两职合一的影响。公司治理的整体情况好坏和有效性也不完全受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的影响。但是董事长和CEO是否两职合一,对全要素生产率,报告披露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控制公司规模下的董事会(独立董事)规模与因变量的关系分析

由于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规模会受到公司规模的制约,前者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年报质量评价和年报审计意见有着一定程度的相关性。为了消除这一因素影响,本文在做偏相关分析时,选取公司的资产对数作为控制变量,最终得出董事会(独立董事)规模与全要素生产率正相关、与年报质量评价负相关。

(四)变量间的Pearson 相关性检验

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所选取的公司治理要素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均呈现负相关关系。年报评价结果、董事会规模、董事长是否兼任CEO三者成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证实了假设二中年报评价结果与其正相关的关系不成立。而独立董事规模、管理层持股计划与年报评价质量呈正相关关系,支持了假设二中的相关假设。全要素生产率与年报评价结果呈反向关系不显著,证实了原假设三不成立。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5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基本年薪;

2、 绩效年薪;

3、 奖励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险;

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 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 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 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 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 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 辞职或辞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 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 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

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条:终生健康险:

1、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

2、 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4、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5、 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6、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7、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第四条:国内外进修: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2、 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3、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4、 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1.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9

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7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6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

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

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体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40%房款作为首付款;任期满两届,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该款项不直接发放给个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

2、 购房标准:第三层经理人及以上(相当)为120平方米;第三层经理人以下(相当)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价不得超过山东省中高档商品房平均房价。具体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所购住房低于购房标准者,剩余款项不发放给个人,超过购房标准者,超标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相关责任购房者自负。

6、 住房福利计划自聘用之日开始生效,自任职满一届开始执行。

7、 任期未满一届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职不满一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以按实际任职年限进行核算。

9、 任同一层次职务二届以上(不含)者不重复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条:其他特别福利与保险计划,根据公司效益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特殊福利计划的执行,以国家相关财税制度为依据列支。

第十条:因企业重组、并购等非个人因素造成职位丧失或职位下降者,根据任职年限按比例提前执行上述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目前中高层现职中,经考核不具备任职资格,但对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者,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离开现任职务,可以在本制度执行的同时,提前执行特别福利计划,同时,授予“企业功勋”光荣称号。具体标准将根据现职进行核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6

甲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

其它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1·2· 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 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公司名称和地址 个人入股协议书

2·1· 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产品加工和包装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产品加工、工作效率、产品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三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4·2· 公司的资本为_____万元。

甲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_____万元;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_____万元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 个人入股协议书

(详情参见附件《财务报告单》)

三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3· 三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

4·4· 公司不发行股票。

4·5· 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

第五条 公司组织机构

5·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5·2·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5·3·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超过半数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进行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

6·1· 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1000)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6·2·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副经理____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6·3· 公司的主管会计是______,____名协助之。

6·4·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个人入股协议书

第七条 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三方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7·2· 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7·3· 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4· 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7·5· 三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7·6· 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签定合同时三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 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 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三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 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个人入股协议书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8.2.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 公司有权利:

(1) 由董事会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雇用外来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工作;

(2 ) 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 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 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员工个人帐户。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的大额经济来往需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避免现金支付 。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1·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说明是否是真实正确的。

10·3·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10·4· 甲方、乙方、丙方、和其它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双方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在转让期间公司正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个人入股协议书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三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____(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决定是否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12·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4·各股东不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3·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甲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 当公司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 根据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署认购协议书。

13·5· 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

13·6· 违约一方,必须对被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

在履行合同期内,董事会可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

第十五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5·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2·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5·3· 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5·4· 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个人入股协议书

第十六条 协议的生效

16·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

16.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一方条款除对适用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行受到影响和消弱。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丙方: (签名,盖章)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7

关键词:董事会效能董事会规模结构董事会行为

现有研究对董事会绩效的认识归结为两类:董事会功能发挥的效果就是董事会绩效;董事会绩效还包括董事会整体业绩、董事会领袖(董事长和委员会主席)的业绩和董事个人的业绩。具体内容涉及到董事会自身业绩的评估,如监督战略计划制定过程并协助设立和阐明公司的战略的效果、监督运营成果和财务成果等,以及对其自身结构合理性和领导人个人贡献的评估。董事会能否发挥其应有作用取决于董事会的规模、结构,更与董事会的行为密切相关。

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一)董事会规模大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董事会规模大容易造成搭便车问题。Jensen(1993)和LiptonandLorsch(1992)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董事会上董事们更倾向于不再坦率地批评总经理的错误做法、或者不再对总经理的工作绩效进行直率评价,这将使公司丧失很多好的投资机会。董事会规模大一般意味着外部董事规模大,而外部董事又厌恶风险,最终将导致公司缺乏创新能力,这将极大影响公司绩效的提高。Yermack(1996)认为,外部董事(例如银行)一般有回避风险的动机,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声誉。因为一旦某项投资失败或公司倒闭,他们将承担高昂的声誉损失成本。显然,厌恶风险的外部董事会使公司放弃很多净现值为正、但有一定风险的项目,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绩效(孙永祥和章融,2000)。

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容易导致其功能紊乱、效率低下。Lipton和Lorsch(1992)认为,董事会规模太大会导致董事会成员间沟通与协调的困难。董事会要承担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筹划与决策的职能,沟通和协调方面若出现问题,会使很多好的策略与思路因理解的偏颇而不予采用。他们推测即使董事会的监控能力会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大而增加,但是由此带来的成本也将超过上述利益,比如,缓慢的决策制定速度、举行更少的关于经理层绩效的公证性的讨论等。

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董事会更容易被总经理控制。Alexander等(1993)指出,规模相对更大的董事会通常是更多样化、更容易发生争论和更没有凝聚力。在这种情况下,CEO通过一些策略在与董事会成员的交往中获取权力优势,如结盟、提供有选择性的信息渠道、分化和“征服”等。

(二)董事会规模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迫于市场组织参与者的压力,董事会规模也有缩小的趋势。Wu(2000)考察了1991年至1995年间董事会规模的变迁。她发现,在这段期间内董事会的规模总体上呈现出缩小的趋势,来自积极投资者的压力可以部分解释这一规模缩减现象,并且认为,这表明市场参与者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在监督经理层方面比规模较大的董事会做得更好。Yermack(1996)、Eisenberg,Sundgren和Wells(1998)、Conyon和Peck(1998)、Postma,vanEes和Sterken(2003)、Loderer和Peyer(2002)的研究印证了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的反向关系,Huther(1997)则证明了董事会规模与公司总变动成本(TVC)正相关,这也就意味着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

孙永祥和章融(2000)的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越小,公司绩效越佳;于东智和池国华(2004)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倒U型曲线关系,他们认为合适的董事会规模受诸多相关的因素影响,如董事会结构、多元化经营状况等,因此单一标准可能并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适度的董事数量可以为董事会带来讨论决定公司成败的事项所必须的专长、经验和判断能力。曲丽清(2007)得出了与于东智和池国华(2004)相类似的结论,且进一步认为:当董事会规模扩大到11人以上时,董事会规模扩大带来的外部关键资源效果将被董事会扩大后执行效率下降的负面影响所抵消。

董事会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一)国外学者对董事会结构与绩效关系的研究

国外一些学者在实证研究中发现,不良的公司绩效表现会使公司引进更多的外部董事,并且迫使内部董事离开;CEO临近退休之际,公司内部董事增多,而且后来者往往是下一任CEO的候选人;当公司放弃某一产品市场时,外部董事会进入,而内部董事会离开。Denis和Sarin(1999)发现董事会构成的剧烈变化多半发生在公司绩效变差之后或是CEO换届的前后,还发现股权结构与董事会结构显然存在重大的互动关系,外部董事比例的变化与CEO持股比例的变化呈反向相关。近来Lehn、Patro和Zhao(2004)通过研究1935~2000年间始终存在的81家公司,发现董事会规模与公司规模正相关,但是与成长机会负相关。

(二)国内学者对董事会结构与绩效关系的研究

国内学者也在董事会结构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实证类文献主要分析了两职分合和内部董事比例、独立董事比例影响因素及与业绩的关系。吴淑琨、柏杰和席酉民(1998)对188家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发现公司规模越大,越倾向于采取两职合一。吴淑琨(2002)采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A股上市公司1997~1999年的数据,发现国有股比例与两职合一正相关。

赵西萍(2002)认为董事会能否有效履行监督控制经理的职责,与其内部成员构成和结构特征有关。在监督控制经理的过程中,董事会可以采取若干措施,例如通过经理报酬机制,实施内部持股方案,以及选举经理为董事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普通董事等途径,从而将对经理的激励和监督融为一体,以降低公司成本,并提高经营绩效。

丛春霞(2004)认为董事会结构包括内部董事比例、独立董事比例以及年龄大于或者等于59岁董事比例。内部董事比例是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所有董事的比例;独立董事比例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所有董事的比例;年龄大于或者等于59岁董事比例是根据所披露出来的信息统计出来的在董事会中年龄大于或者等于59岁的董事人数占所有董事的比例。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很小,内部董事的比例很大,而且在对内部董事比例和公司经营业绩的检验中没有发现他们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对独立董事比例和公司经营业绩的检验中,也没有发现他们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反映出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董事的选举没有一个合理的董事市场,他们一般都由公司经营管理者来担任,或者是由和公司有某种关系的人员来担任,甚至是为了照顾要退休的人员而让他们担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杨忠诚、王宗军(2008)研究发现国有终极控股公司的财务绩效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明显高于私人终极控股公司。

董事会行为特征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董事会绩效的重要来源是董事会行为,所以对董事会绩效的评估实际上是对董事会行为结果的考察。可见,董事会行为是影响董事会绩效和公司绩效的重要因素,而且董事会行为对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作用更大。相对于形式上的规范,董事会行为的规范更为重要。

学者们对董事会的行为方式观点归结为两种:有人认为更经常会面的董事可能会更好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使经理层依据股东利益行事。反对者则认为,外部董事在一起的时间是有限的,这些时间也没有被花费在他们之间或与管理当局之间进行有意义的思想交流。

Jensen认为,CEO几乎总是为董事会制订日程表,而且大部分会议用于讨论日常经营事务,这限制了外部董事进行有意义地控制经理的机会。所以,董事会并不是非常有效的。董事会经常在出现问题时被迫从事高频率的活动,由此看来,更高频率的董事会活动可能是公司对较差绩效所做出的反应。关于董事会行为强度研究的重要性在于它能潜在地证明其对于公司治理的重要涵义,即调整董事会的会议频率以获得更好的治理效果,比改变董事会的构成或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抑或改进公司章程,看起来更容易和成本更小。

于东智(2003)假定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的非正常会议次数与公司以前年度的绩效显著负相关,年度内董事会的非正常会议次数与后一年度的绩效显著正相关。因为在具有非正常高频率董事会会议次数年度的以前年度具有较差的绩效,经过高频率的董事会会议应对公司危机之后,公司绩效通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决策发挥效力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研究结论是当年度的会议次数与以前期间绩效负相关,即董事会的行为是被动反映性的,而不是事前反映的措施。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由于绩效的下降驱动了董事会从事更高频率的活动,但是经过高频率的会议活动后公司绩效的下降幅度却更大,董事会行为中可能存在着很大程度的效率浪费。降低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原因可能是董事的任免缺乏市场机制,一些董事对公司缺乏关注,无法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有的甚至连董事会会议也很少出席。此外,董事缺少常规途径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和董事会会议的会期太短也是其行为效能差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董事会行为特征的研究,强化对董事责任的考核与改革董事议事规则已迫在眉睫,完善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也是其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杨忠诚,王宗军.董事会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探讨[J].财会月刊,2008

2.申尊焕.董事会行为:一个新的研究课题.董事会,2008

3.于东智.董事会、公司治理与绩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

4.赵西萍,李有根,李怀祖.董事会构成与经理控制机制关系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2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8

蹊跷免职的两大疑团

对此,珠海市国资委解释,上市公司和所属集团的董事长一般是不能兼任的,目前国资委是在慢慢理顺这个关系,是正常的人事调整。但是种种迹象表明,事情可能不是大家想象得那么简单。

背后有两大疑问:

疑问一:早在10月18日珠海市国资委已下发免职通知,这样一个重大人事变动,为何格力电器迟迟不公告?直至20多天之后的11月11日才被媒体通过非官方途径获知公布于众,这算不算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存在纰漏?

疑问二:珠海市国资委此时免去董明珠担任的格力集团所有职务,放在格力电器当前背景之下看,难免让人生疑:这是一桩正常的人事调整吗?背后有无官方更深层用意?

有媒体援引董明珠本人的回应称,“这是正常的人事调整,不需要作出回应”。问题在于,“不需要作出回应”不等于必须压住通知不对外公布。再说,既然是“正常的人事调整”,为何格力电器既不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亦不通过其他官方途径对外公布?直至20多天后被媒体通过非正常渠道获知,格力电器及董明珠本人才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并急急忙忙作出所谓的“澄清”。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蹊跷。

珠海国资委暗度陈仓?

我们倾向认为,这是珠海市国资委在为2018年格力电器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前进行人事布局。多数人看来,虽然董明珠一贯高调的风格并未改变,但其领导下的格力电器在过去四年的业绩表现的确不能令人满意,甚至可以说让人失望。

2015年,格力电器业绩大幅下滑,营收猛降至1000亿元以内,虽有“天灾”的成分,更有“人祸”的因素。2016年,董明珠宣布收购珠海银隆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想法刚一提出即遭各界质疑,以至于临时股东大会就收购及融资方案进行表决时,中小股东联手投资机构否决。

2014年之前的格力电器,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家电第一股”,而今,从“营收”到“营收增长率”,从“净利”到“净利增长率”,再到“流动资金”“总市值”“每股收益”等主要指标均被美的集团超越。甚至“营收”一项指标,也已被青岛海尔超越,从中国家电第一股跌落为中国家电老三,这一滑坡,格力电器只用了不足三年时间。

董明珠主导格力电器这四年,珠海市国资委作为大股东居然在格力电器无一席之地,大股东的意志完全体现不出来,这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2012年,珠海市国资委曾给格力集团派去一名总裁周少强,并提名其担任格力电器董事,有意思的是,该人士在股东大会选举中意外落选。大股东珠海市国资委在格力电器竟然一个董事席位都没争取到,真是咄咄怪事。

更有趣的是,随后该总裁因为和几个“朋友”喝洋酒被人传至网上,结果总裁职务也丢了。

2018年,格力电器董事会将再次换届选举,谁主导格力电器将直接关乎格力电器的未来。目前格力电器的形势与2012年之前有巨大的反差,不免让人担心:未来格力能否持续发展?

作为大股东的珠海国资委,有必要提前进行人士层面的布局,以免再次出现2012年那种被动状况。这实际上意味着,不久珠海市国资委就会给格力集团派去新的董事长、总裁。而这个新的董事长、总裁很有可能被推举为2018年格力电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人选,与董明珠一起竞选董事长、总裁职位。

珠海市国资委显然汲取了此前的教训――因为进入格力集团时间太短,前总裁周少强既无业绩亦无人脉,最终落选。提前两年布局人选,有益于该人选在下届选举中争取一个好的结果。

和华为、海尔实施轮值CEO方式不同,已届花甲之年的董明珠至今并无接班人的实质性安排。这意味着下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只能投董明珠的票,别无选择,这就是董为什么敢自信地说“我2018年之前不会退休”的原因。

董事长年终总结范文9

中央企业的概念源于党的十六大报告所确立的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国有资产监管权限的划分,我国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其中,由中央政府监管的国有企业即为中央国有企业,简称中央企业。本文将中央企业界定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家出资企业。

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背景及出发点

纵观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的经验,国有企业并非一种天然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的存在,不仅可以作为政府弥补市场不足的重要工具,而且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有生力量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本身也给国家创造巨大财富,是许多国家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国家仍然是邮政系统和铁路的唯一所有者,即使是在金融部门私有化之后,一些国家仍然保留着部分金融机构的重要股份。①推行私有化政策并非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举措,正如目前阿拉伯各国政府仍然是商业资产的重要所有者一样。从吸纳就业的角度出发,国有企业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在中东及北非(mena)地区,约占就业总人数的30%的岗位由国有企业提供,即便在政府提供的岗位并不受广泛青睐的地方,国家仍通常被视为“终极的雇主”,承担着为大量青年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的责任。②在主要产油国,烃类物质开采行业通常是全盘国有的。例如在卡塔尔,石油和天然气累积贡献了该国50%以上的gdp,而在科威特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约65%。③

在我国,中央企业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它们的设立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使命。一方面,中央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中流砥柱,另一方面,受冗长的管理链条和政府背景等因素影响,中央企业在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不足。1984年5月,中办、国办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北京、天津等6个城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把实行多年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以适应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要求。次年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行厂长负责制,“一把手负责制”由此逐步成为中央企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特征,并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出现了诸如“二陈事件”④等严重影响中央企业声誉的现象。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范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主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决定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事业的成败。规范董事会建设是对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监管体制的优化,其出发点是解决“一把手负责制”存在的弊端。

国资委成立前,许多政府部门都可以介入国有企业内部的重大事务,而企业出现困难时却没有任何部门愿意涉足其中,呈现出“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2003年国资委成立,完善中央企业治理结构迎来重大转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上任伊始即表示,要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尽快在中央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⑤同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随即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实现公开发行上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成功凸显了规范中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04年6月,国资委向各中央企业发出《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配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以及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2005年10月17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的董事会建立,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迈出了新的步伐。⑥此后,董事会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截止2012年6月底,共有42家中央企业建立起以外部董事为主导的规范董事会。

二、规范董事会建设与完善中央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当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分离时,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会表现为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在企业缺乏可以获利的投资项目和成长机会时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实现管理层对企业资源的管理控制权以及管理层因过分乐观导致的过度投资行为都有可能侵害股东的利益。根据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经验,公司制企业应具备两套相互独立的组织机构,即执行机构与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注重效率,需要在内部树立权威。相反,决策机构需要科学决策,不能搞“一言堂”,所以董事会各成员间的地位平等。因此,执行机构与决策机构的内部规则相悖,无法相互替代,而“一把手负责制”将执行机构的内部规则运用到决策过程中,弊端甚多。只有通过建立以外部董事占多数为特征的规范董事会,中央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不断得以完善。

(一)完成集团公司的“顶层设计”

从组织形态来看,尽管中央企业控股子公司多已上市并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治理结构,但在董事会试点工作启动之前,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9家,其他企业都是单一投资主体,且大多数是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不设董事会;⑦少数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虽然设立了董事会,但董事会成员与经营班子高度重合,实质上属于“董事长负责制”下的“准公司制企业”。世界范围内,阻碍某一区域内国家所有权政策发展的一个相关因素是国有企业法律形式的多样化,并且在某些国家中(例如伊拉克和也门),许多国有企业事实上并未进行公司化改造。这增加了确立统一所有权政策的难度,也使得适用于私营领域公司及其他国有公司制企业的法律或规范性要求难以约束本国的非公司制国有企业。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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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这一分类管理概念的提出,对我国中央企业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可能具有重大的“顶层设计”的意义:⑨首先依托我国《公司法》创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制度,将中央企业由原先的集团公司、总公司或研究院等组织形态变更为依照《公司法》注册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和股权多元化,达到中央企业整体上市的最终目标。由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不适宜设立股东会,新《公司法》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并可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因此,无论从董事会享有的职权,还是从中央企业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来看, 建立由外部董事主导的规范董事会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构造企业科学决策体制的主要依托,也是确保出资人职责到位的客观要求。⑩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实行了集团化管理模式,对下属子企业的管理任务越来越多。据粗略估计,目前国有资产总权益的三分之一和总利润的三分之二集中在上市公司,而这些上市公司大多属于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11}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必将对集团母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提升集团整体的运营水平。

(二)促进中央企业的有效运作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国有企业采取了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对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股东大会负责,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制度既保证了股东权利的行使,又避免了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直接干预,有利于充分发挥管理层的专业才能。{12}中央企业推行规范董事会建设以来,成效日益显现,获得了试点企业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有效促进了中央企业的运作。

1.形成决策制衡机制

“一把手负责制”缺少制衡,尽管有本文由收集整理时采取集体决策形式,但只要一把手固定想法,其他人员碍于上下级关系,较难表达不同意见。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如果大多数董事会成员都敢说实话、说真话,其决策质量必然提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也必然降低。外部董事进入中央企业董事会后,对所有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充分评估和论证,使得决策更加科学,决策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据试点工作首位外部董事长宋志平介绍,规范董事会建立后,中国建材、国药集团董事会各有一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被否决过。{13}不仅如此,所有试点企业都曾出现过重大决策被否决、被缓议的情况。试点工作开展后,外部董事在决策时能够从承担风险的角度客观分析问题,是对“一把手”最大的帮助。目前,许多中央企业主动要求建立董事会就说明了这一点。

2.加大改革调整力度

由于历史原因,中央企业内部形成了一批长期资不抵债、亏损严重以及资产规模小、股权比例低,不具备成长性的企业。而且,由于以前对子公司管控不力,子、孙公司也在自我发展,投资搞企业,致使母子公司链条过度延伸。这也是中央企业的一个共性问题。2002年,全国196户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企业就有11598户,级次过多、链条太长导致管理效率下降,资产归属模糊。国有资产流失、监守自盗等问题也大都出在三级以下企业。{14}早在200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就提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结构一般应在三个层次以内。国资委成立后也曾就此下发文件,但工作推进并不理想。相比较而言,董事会试点企业的重组进展较快,这是因为在“一把手”负责制下,决策与执行机构重合,而企业重组涉及一系列棘手问题,“一把手”通常不会给自己出难题,致使削减企业级次的决定难以作出。开展董事会试点后,重组决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经理班子负责具体落实,加快了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步伐。例如,董事会试点企业中国电子坚持“精简数量层级、优化布局结构、提升管控能力”的宗旨,把企业内部清理整合作为集团公司的重点专项工作来抓,列为董事会对经理班子、经理班子对部门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强力推进企业内部清理整合。“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对34家二级企业、510家三级及以下企业的清理整合。

3.为党的领导和职工民主管理提供平台

党组织是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处理好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既要保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又要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有效运转,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国有独资公司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凡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通过董事会试点工作搭建的平台,由企业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可以把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带入董事会;同时,对通过党委政治审核的人选建立企业内部人才库,由党委书记担任的董事出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从人才库中遴选提名,使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行使用人权相结合。《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下文简称“《指引》”)要求国有企业应制定保护和鼓励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员工的特殊机制。所有权实体应当负责地确保国有企业为员工的投诉设置安全港。{15}我国采用职工代表直接进入董事会的方式实现员工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参与及对日常活动的监督:根据《公司法》第68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就职工董事代表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等特别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设立职工董事是我国国有企业性质的必然要求,其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托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职工民主管理,有助于解决“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冲突问题。/

(三)实现国资委的角色转换

国家所有权政策应当为人们广泛知晓且不应经常变动,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董事会及社会大众对国家的目标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同时使国家作为所有者的行为具有可预见性。所有权框架下缺少一致性的潜在原因既有历史性的也有体制性。世界范围内,许多国有企业最终是由行业部门设立的,后者通常不愿意放弃控制权,特别是对具有战略价值的企业。例如,除埃及、伊拉克和摩洛哥等少数国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所有权集中外,在其他中东及北非地区国家各行业部门继续代表国家行使对相关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并同时履行其监管职责。这使得相关部委拥有“保护”关键国有企业免受来自私营部门竞争并通过补贴或其他反竞争安排使其免受市场压力的特权,但这与国有企业的良好公司治理相违背,亦不利于这些企业的长期发展。{16}

在国资委成立之前,我国大多数中央企业处在近似于分权模式的行业部门多头管理之中。国资委的成立顺应了集中所有权组织形式的国际趋向,初步解决了中央企业政资不分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从oecd关于世界各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和我国深化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要求来看,将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最终打造成为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则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长期而久远的奋斗目标。{17}关于国资委的职能与中央企业的董事会建设的关系,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曾作过精辟的阐述:国资委自身有两种性质的职能,一种性质的职能是监管职能,第二种职能是股东职能。国资委在成立初期必然是以监管为主,但是当监管框架形成,政策基本完备之后,国资委本身需要从监管职能向股东职能转化。当然,现阶段按照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面上监管职责,国资委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与其他部门的监督在权利渊源、手段方式、对象和目的等方面尚有很大区别,属于“国家所有、分级代表”体制下的必然结果,不能将其承担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和监管职能完全割裂开来。国资委的内部机构是按照工作职能横向设置的,搞政策研究制订、行使监管职能比较合适,行使股东职能不太适应。{18}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外派监事会制度和中央企业巡视制度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应坚持,并努力与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相适应。

三、规范董事会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国资委向董事会授权不充分

《指引》提出,政府不应陷入国有企业的日常管理,应该让国有企业董事会行使其责任并尊重其独立性。根据《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试点企业的董事会享有更广泛的职权,主要包括《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享有的10项基本职权;国资委授权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根据中央企业实际情况应当行使的其它职权;对一些工作确定具体数量界线,超过该数量界线的由董事会行使有关职权,没有超过界限的,即授予董事会下设的常务委员会、董事长和总经理行使相关职权。但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行使一些重要职权仍然受到限制,特别是在任免经理层方面。《指引》提出,国有企业董事会应该履行其监督管理层和战略指导的职能,应该有权任命和撤换首席执行官。《指导意见》亦提出,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选聘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的权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郑海航教授领导课题组的调研,占半数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董事会没有“选聘和解聘公司总经理”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权。即便那些拥有这两种权力的董事会,真正使用的也不多。{19}对此,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指出,放权要从国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目的是使效果最好。在高管考核方面,国资委不可能比董事会更了解企业的情况,所以考核权更应该交给董事会;在薪酬方面,国资委要有指导,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尚不能完全市场化。如果将薪酬管理完全交给董事会,董事会会非常为难。比较现实的办法是董事会在一定区间内依据考核结果自行确定;在经理层选任方面,也需要认真研究具体方式。董事会必须有选任经营管理者的权力,但是目前把经理人的选任权完全下放给董事会效果也未必最好。我国经理人市场尚不发达,董事会对企业内部人很了解,从内部选人也许比国资委选的准。{20}不难看出,试点企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有赖于破解国有企业体制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不可能一蹴而就,调整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运作关系应以务实的态度,充足的耐心和信心逐步探索推进。

(二)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形成复杂局面

截止2010年,整体改制上市中央企业已有24家,主业上市的中央企业约有50余家,且改制步伐逐步加快。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的趋势也在逐步显现。例如,伊拉克和也门政府正在尝试将国有企业公司化以便吸引私人投资并且(在长期)为使其最终上市作准备。{21}国资委邵宁副主任表示,竞争性国有大企业改革最终的体制模式很可能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公众公司,没有集团公司和存续企业,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则运作。{22}

在董事会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集团公司层面的股权多元化使得中央企业的规范董事会建设呈现出愈发复杂的局面:第一,尚有超过半数的中央企业因各种原因暂未纳入试点范围,其中的部分企业依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内部人控制、重大决策失当等问题依然突出;第二,中国中铁等试点企业已经淡化了集团层面的决策功能,将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成果向下转移,强调股权多元化条件下股份制公司决策过程中的外部制衡,使得董事会试点工作引入的外部董事面临身份转换和重新选任等难题,国务院国资委就试点工作下发的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若干规章也面临继续适用方面的障碍;第三,2011年11月14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多元投资主体试点单位召开了建设规范董事会会议,表明董事会试点工作已不局限在国有独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的须依照《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开展。例如,试点企业董事长应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国资委作为控股股东不能径行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