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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贸易论文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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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贸易论文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1

黄庆波(1968-),辽宁本溪人,经济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跨国公司与国际直接投资:

姜丽(1978-),女,辽宁丹东人,经济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统计学、产业经济学。

摘要:长期以来,香港是中国重要的贸易顺差来源地和重要的转口贸易地。同时,香港对外贸易的发展也离不开内地的支持。两地贸易的相互依存度正在不断上升。香港进口与出口之间具有互动的因果关系。香港的进口带动出口的发展,香港出口的增加,促进了产品价值的实现,可以进口更多更好的产品或投入品,形成良性循环。中国内地进出口的发展处于不平衡状态,特别在改革开放初期,重视出口、忽视进口的现象比较严重,进出口互动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因此,不断调整中国内地进出口产品数量、优化贸易结构,对于中国内地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内地:香港:进出口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8)10-0033-05 收稿日期:2008-08-18

香港与内地是彼此的重要贸易伙伴。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源远流长,在香港经济发展的早期,与内地的贸易一度成为“香港对外贸易的生命线”。香港在20世纪70年代以发展出口加工制造业为基础实现经济起飞,并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黄晓玲,2003)。2003年6月,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进一步推进了香港与内地经贸关系的发展。“安排”主要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三方面内容。在货物贸易方面,对香港原产货物进入内地市场实行零关税。服务贸易方面,提前以较低门槛开放18个行业让香港企业先行进入内地市场。2004年8月、2005年10月、2006年6月和2007年6月又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一至四。CEPA及其补充协议实施以来,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已累计进口香港零关税产品超过10亿美元,免征关税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内地对香港在金融、法律、会计等领域实施了开放措施,目前,共有1753家香港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投资内地(刘力、林志玲,2008)。CEPA以条约规范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的模式,对于内地和香港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研究香港与内地进出口贸易关系,有利于正确把握两地经济发展趋势,引导两地的区域合作向良性互动发展。本文从近年来,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商品进出口变动的实证分析出发,揭示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的依赖性。

一、进出口的作用与两地进出口现状

(一)进出口作用的研究关于进出口关系的论述,可以追溯到重商主义,托马斯・孟是贸易平衡论的创始人,他认为:“国内贸易是财富的相互转让,对外贸易才有助于财富的增加。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是一国最具生产性的行业。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胡寄窗,1991)。”此后,保护幼稚工业论、超贸易保护主义和新贸易保护主义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倡导贸易顺差对本国的贸易政策选择和经济研究产生的深远影响。在中国的对外开放进程中,进出口贸易也受到极大的关注。邓小平早在]975年就科学地阐述了对外开放与发展进出口的关系,他在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指出:“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进出口”。“要争取多出口点东西,换点高、精、尖的技术和设备回来,加速工业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邓小平把对外开放的着眼点放在“进出口”上,这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目前,许多学者关注中美、中欧贸易进出口关系的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如各国统计标准的差异问题导致贸易逆差的增加(海闻、芬斯阙,2000),国际分工和跨国公司对美国贸易逆差具有较大的影响(张远鹏,2004),欧盟对华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并在不同产业上具有显著差异性(陈仲常、余翔,2005)。

(二)两地贸易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在香港全球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由1978年的9.3%上升到2007年的42.3%(周凡茹,2008)。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 两地贸易额从快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过渡,双方互为重要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1992年内地与香港的贸易额达580亿美元,比20世纪70年代增长了近20倍。2006年两地贸易额达到1660.9亿美元,仅为1992年的2.9倍。表明了两地贸易额从快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过渡。

2 两地进出口商品范围不断扩大。20世纪50至70年代,内地对香港出口的主要是农副土特产品。80年代以后,随着内地工农业的发展,对香港出口的商品种类大大增加,由单一的农副土特产品发展到纺织、轻工、五矿、石化、机械设备等多种商品。内地从香港的进口产品,50至60年代主要是染料、化学原料、化肥及药剂等,70年代以后以纺织纱布及其制品为主,21世纪以来,电力机械、器具及其电器零件有所增加。近年来,内地一直是港产品最大的供应地,2005年以来也是香港最大出口目的地(见表1)。

二、两地贸易依存度正在增加

内地与香港的贸易依存度指两地贸易在各自贸易和GDP中所占比重,反映两地贸易在各自贸易和经济中地位和影响力。近年来,两地贸易依存度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内地对香港的贸易依存度从1999年的4.04%上升到2006年的6.28%,上升了2.24个百分点:而香港对内地的贸易依存度从26.79%上升到87.51%,上升了60.72个百分点(见表2)。仅从贸易角度分析,香港对内地的依赖程度远大于内地对香港的依赖程度,香港地区从两地贸易中获得的利益对香港的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起到重要作用。

从内地对香港贸易依存关系来看,两地贸易对内地经济的影响力正在增强(即指标“两地贸易额/内地GDP"呈上升趋势),而对内地贸易的影响力正在减弱(即指标“两地贸易额,内地贸易总额”呈下降趋势),即两地贸易对内地贸易和内地经济的影响是不同的,其原因在于,两地贸易的增长速度较快,超过了内地GDP的增长速度,表明内地的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于两地贸易;与此同时,两地贸易的增长速度却不及内地贸易的增长速度,从而导致对内地贸易影响力在减弱。

从香港对内地的贸易依存关系来看,两地贸易对香港的经济与贸易都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其影响程度显著高于两地贸易对内地经济和贸易的影响。两地贸易对香港经济的影响力大于对香港贸易的影响力,这是由于香港地区的贸易总额大于GDP总额,再加上两地贸易在香港贸易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导致香港对内地的贸易依存度很高。从港产品来看,其出口和进口对内地市场的依赖程度都较大,且

港产品进口对内地的依赖程度大于出口。

三、香港与内地进出口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选择1984~2007年中国内地进出口和香港地区进出口的数据进行分析。由于四个时间序列均为非平稳且具有指数增长的时间序列,故取四个指标的自然对数。以CIEX、CIIM、HKEX和HKIM分别表示中国内地出口额、中国内地进口额、香港地区出口额和香港地区进口额(见表3)。

(二)数据分析对四个对数序列进行ADF检验,仍然是不平稳的。需要进行差分处理,结果显示,CIEX、HKEX和HKIM均为二阶单整,CIIM为一阶单整(见表4)。

LNHKIM、LNCIEX与LNHKEX均为二阶单整,通过残差的ADF检验,判断其L办整关系(如表5)。

对于协整方程LNHKIM=b0+b1LNHKEX+e,,其T值等于-2.202150,在10%显著水平上,接近临界值,即接近协整关系。从D-W值(为1.677)来看,大于著水平为5%的临界值,可以拒绝非协整的假定,认为具有协整关系。

由于只有LNHKIM与LNHKEX有协整关系,对于这两个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见表6)。

当滞后长度为1和2时,F统计值大于临界值,在5%显著水平下,可以拒绝零假定,即LNHKIM与LNHKEX两个变量互为因果关系。而且,当滞后长度为1时,互动效果最为明显。当滞后长度大于2时,无因果关系。同时,根据AIC准则判断,最佳滞后阶数为1。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从两地依存关系来看,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具有相互依赖性内地经济的增长离不开香港的支持,香港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内地的支持。但是,两地相互依赖程度不同,香港对内地的贸易依存度大于内地对香港的贸易依存度。因此,中国内地对外贸易的发展对香港贸易的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二)中国内地进口为I(1),而中国内地出口、香港进口和香港整体出口均为I(2)说明中国内地进口与其他三个变量之间不可能具有协整关系,也不受其他变量的长期稳定的影响。这主要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受出口导向战略的影响与制约,片面追求出口的结果,进口发展相对滞后,进口没有与出口协调发展,从而导致目前中国内地贸易顺差过大,贸易摩擦加剧。

(三)中国内地与香港的指标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从贸易依存度看,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进出口具有一定依赖关系。但是这种关系还远没有达到长期稳定的关系。这反映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应加强更紧密的贸易往来,共同调整贸易结构,促进长期稳定经贸关系的发展。

(四)香港进口与香港出口之间具有协整关系 说明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能够相互影响。因为进出口是商品贸易的两个方面,不可能孤立地发展。这也反映了在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香港进出口所具有的长期稳定关系。而中国内地从现有的统计结果看,还没有体现出这种关系。

(五)香港进口与香港出口之间具有互动的因果关系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在滞后一期条件下,香港的进口与出口互为因果关系。一方面,香港的进口能够带动出口的发展,进口的技术、半成品、原材料、制成品等推动了出口的增加。另一方面,香港出口的增加,促进了产品价值的实现,可以进口更多更好的产品或投入品,形成了良性循环。可以得出结论:香港地区形成了进出口互动发展的格局。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2

关键词:对外贸易 《CEPA》 沪港合作

对外贸易是香港经济的重要基础,不可想像,一个对外贸易不景气的香港,会有繁荣稳定的经济发展。香港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对外贸易是其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首先,香港本身拥有天然的水深广阔的良港,是中国对外贸易重要的桥梁,尤其是中国对北美及欧洲的枢纽;其次,香港作为中国大陆对外贸易的桥头堡,因而很自然成为中国对外联系的南大门,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中介角色:再次,香港历来采取完全自由港政策,低税率、服务周全、信息灵通;最后,作为对外贸易配套的基础设施,如银行、航运、港口、公路运输、保险业务等,十分完善。

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及其6个附件。这一协议及附件的签署,标志着香港的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一、《CEPA》简介及其签署历程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就是历经18个月的时间、长达70页的报告初稿、经过15次双边磋商、4次高官会谈、两个层面的介入、上百人的对话、涉及4000多种产品、273个税目的自由贸易协议,但其又不同于一般的自由贸易协议。

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及其6个附件。《CEPA》的签署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世界潮流,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上,就处理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之后,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又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0月、2006年6月、2007年6月、2008年7月、2009年5月签署了6次补充协议,使《CEPA》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CEPA》实施后,香港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分析

(一)香港对外贸易整体情况分析

2003年―2007年香港每年商品贸易货值及增长率变动

1 进出口贸易保持持续增长。进口在香港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全港700多万人口和各类工业的需要几乎全靠进口供应。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CEPA》实施后的这几年。进口贸易趋于稳定,保持在10%以上的增幅。而且在《CEPA》实施的第一年,进口出现过一个小高峰,增速达到16.9%。

出口以本港加工制造业产品为基础。由上表可以发现,在《CEPA》实施后的这几年,出口货物总值保持增长的态势。同进口类似,在《CEPA》实施的第1年,增速最大,达到15.9%。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稍后几年里。香港整体出口增速趋缓,2005、2006年增幅都不到10%。

从上表中还可以看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香港的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且贸易差额持续增加。

2 服务贸易进一步增加。在《CEPA》实施后的这几年,香港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007年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9653.78亿港元,比2003年增长了50%左右。截至2007年底,香港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到6452.76亿港元;服务贸易进口额则增长到3201.02亿港元。《CEPA》实施以来,年均增速分别达8.5%和增长4.9%。

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长年呈顺差状态,随着出口增长明显加快,顺差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现顺差3251.74亿港元。

内地市场是香港服务业输出的最大市场。不少外国贸易及零售公司,不论规模大小,一直都把香港当作内地门户的地位和经验,以香港作为寻觅货源、广告推销、采购以及物流作业的中心,并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香港很多中小型贸易公司也协助各地买家处理采购、产品品质监控、货物追踪、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一系列高增值的贸易服务。随着内地继续发展,相信这类服务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

(二)香港与上海对外贸易情况分析

1 沪港货物贸易进一步发展。2004、2005、2006年上海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同比分别增长32%、19%、14%。2006年,上海与香港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10.63亿美元,占当年上海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275.37亿美元的4.86%。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底,上海口岸累计进口原产于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商品3718批,货值2.3亿美元,免除进口关税1.8亿元人民币。

2 沪港服务贸易快速上升。2004年以来,上海与香港的服务贸易额每年都以高于20%的速度增长,2006年,沪港在旅游、运输、金融及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19.26亿美元,占上海当年服务贸易总额近三成(29.6%)。其中,上海对香港服务出口53.95亿美元,年增长15.5%:上海从香港服务进口65.31亿美元,年增长33.1%。目前,香港已成为上海服务贸易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且上海与香港服务贸易的规模与增速都已超过两地货物贸易。

三、《CEPA》实施中的问题与对未来补充协议的展望

(一)《CEPA》实施中的问题

《CEPA》的逐步落实和实施,加快了香港经济结构转型的步伐,并为内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虽然《CEPA》取得了初步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尚需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关于服务业方面的准入问题。例如港资企业承接内资工程项目,香港专业人士以个人身份在内地设立会展公司等问题。这些需要对现有《CEPA》涉及的内容进行突破和完善。

2 吸纳香港专才到内地工作问题。《CEPA》虽然放宽了对香港专业人士在内地的执业限制。但是香港居民在内地执业仍存在不少障碍。其中,由于内地与香港对专业服务的要求和规定仍然不对等,相比普通的内地居民,香港的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要符合更多的其他附加条件。而且,专业服务的工作性质和范围亦受到很大的局限,

(二)对未来补充协议的展望

1 根据已有的问题,展望增加补充协议。完善《CEPA》的内容。对于《CEPA》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一方面,双方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各界反映,在以后各阶段的《CEPA》补充协议中,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对香港服务业和香港专才到内地开展业务的限制,从而有利于吸引更多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到内地投资、工作。另一方面,应建立内地各级政府和香港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对口沟通机制,鼓励商界组织及行业协会参与,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尽量降低成本。最后,内地各级政府和香港政府还应加强向业界推介《CEPA》,加深他们对《CEPA》的了解,并继续简化各种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网上信息及网上办公,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增加其透明度。

2 从《cEPA》深化粤港合作,展望增加补充协议,深化沪港合作。2008年7月和2009年5月,内地与香港签署的补充协议五和补充协议六中,有不少为深化粤港合作而采取的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深化粤港合作,其实,可以看作是深化香港与珠三角的合作。香港与珠三角的合作,在《CEPA》中已经有相当多的内容。对此,理应在今后的《CEPA》补充协议中,增加香港与中国另一大经济圈――长三角合作的内容。这样,对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发展就更有利了。

参考文献:

[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六项附件[r]2003.

[2]周忠菲.论《CEPA》的一体化含义及其地区影响[j]世界经济研究,2005(9).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3

关键词:香港;离岸贸易;贸易中间商;珠三角地区

中图分类号:F74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3)02-0058-10

一、引言

离岸贸易(offshore trade)是指本国(地区)的贸易商经营的货物直接由关境外的生产地付运到客户,而不经过该贸易商所在国家(地区)。与传统的贸易方式相比,离岸贸易的显著特点是交易所涉货物并不进出贸易商的经营所在地。离岸贸易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是全球贸易分工进一步细化的必然趋势和结果。离岸贸易实质上是一种中间商贸易方式,中间商主要利用其庞大、发达的贸易网络在交易领域内实现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凭借完善的基础设施、极富吸引力的简单税制和高度的贸易便利化等优势。香港一举成为全球贸易中间商的集聚之地。贸易中间商的汇集催生了香港离岸贸易的繁荣,据最新的《香港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香港离岸贸易所涉货物贸易额达3.89万亿港元,超过同期转口贸易额(2.96万亿港元),继续成为香港第一大贸易方式。

香港离岸贸易的快速增长与中国大陆经济的崛起密不可分,随着大陆与香港紧密经济合作的推进,大陆已成为香港离岸贸易所涉货物最主要的来源地和目的地。如表1所示,2002~2010年间香港离岸贸易所涉货物销售价值中来自大陆和销往大陆的平均比重为38.2%和56.5%;而且,以大陆为货物来源地的香港离岸贸易所涉货物中,经分判加工安排生产(Manufactured through sub-contract processing arrangement)的比重超过40%。

经分判加工安排生产的比重如此之高,表明香港的离岸贸易与其对大陆的FDI输出密不可分。香港贸易中间商凭借全球贸易网络优势承接海外订单,并通过FDI的方式在大陆投资建厂,利用内地的土地、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进行产品加工、组装和制造,然后将制成品出口到世界各地,考虑到运输成本因素,这些产品通常在大陆产地直接付运,不会进出香港,从而形成离岸贸易。

基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成熟度等原因,珠三角地区一直是香港FDI流人大陆的主要目标区域。本世纪初的前几年里,珠三角地区吸引香港FDI金额占大陆吸引香港FDI总额的比重甚至一度达到50%左右,尽管近年来该比重有所下降,但从存量上看,珠三角地区吸引香港FDI的规模仍然大大超过内地其他省市。如图1所示,2000-2010年广东累计吸引香港FDI总额达840亿美元,占全国吸引香港FDI总额的比重达28%,明显高于江苏、浙江等其他沿海主要省份。因此,珠三角地区是香港离岸贸易对大陆经济发展的主要辐射区域,研究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的影响显得意义重大。

二、文献综述和待检验理论假设

当前,国内外关于离岸贸易的研究文献较少,但不乏关于离岸贸易的行为主体——贸易中间商的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贸易中间商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产业发展影响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向展开。

第一,强调贸易中间商的信息网络效应,认为贸易中间商利用其庞大的全球信息网络优势,将专业化的贸易信息传递给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商,减少了贸易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其产业发展(如Samiee,1993:Feenstra&Hanson,2004;Ellis,2010);第二,强调贸易中间商的市场创造效应,认为专业的贸易中间商将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引入了全球一体化生产体系,唤醒了它们沉睡的生产潜能,并为它们的生产开拓了新的国际市场,从而促进了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发展(Casson,1997;Hsing,1999;Guex,1998;Sluyterman,1998);第三,强调贸易中间商的经济催化剂效应(Catalytic Contribution),认为贸易中间商会将信用机制、营销技术、分销基础设施等先进要素引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分销渠道,从而克服这些国家或地区普遍存在的分销体系不完善和效率低下的劣势,进而促进其产业发展(Sharma&Dominguez,1992;Ellis,2003)。

由于离岸贸易的主体是贸易中间商,因此不管采用何种贸易方式,贸易中间商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产业发展的影响机理是一致的,即离岸贸易将对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发展产生促进作用。但是,现有关于贸易中间商的研究文献中,背后几乎都隐含了一个同样的假设,即贸易中间商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局限于制造业,这可能因为贸易中间商总是伴随着FDI的输出进入到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而早期的FDI流入通常都是投资于制造业。

事实上,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城市群产业发展的影响比较复杂,它对不同城市的产业发展影响可能存在差异。一方面,由于珠三角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制造加工基地之一,并且在县、镇一级区域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如佛山南海大沥的铝材产量已占全国的40%以上,中山古镇的灯饰销量已占全国的60%以上,江门恩平的麦克风已占全国销量的70%以上,因此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县、镇一级区域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制造业上,并且通过发挥香港贸易中间商的信息网络效应和市场创造效应,将显著推动这些地区制造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离岸贸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货物在产地直接付运,原来需经过香港转口的相当部分的货物现在不再经过香港,因此珠三角地区的货物将选择在深圳和广州等中心城市的港口清关,从而推动这些中心城市的国际物流、货物保险、质量检验、贸易展示等与贸易有关的服务业的细分和发展,所以香港离岸贸易对深圳、广州等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服务业上。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提出两个待检验的理论假设。

理论假设一(H1):香港离岸贸易将对珠三角区域的产业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理论假设二(H2):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不同城市产业发展的影响存在差异。它对珠三角中心城市深圳、广州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服务业上,对其他非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制造业上。

三、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构建

由于本文是以产业规模(GDP)作为产业发展的衡量指标,所以可以将传统的柯布一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作为理论模型构建的基础。根据现代经济增长理论(Solow,1956;Romer,1986;R.Lucas,1988),生产要素的范畴得到广泛的延伸,决定经济增长的要素投入不仅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而且还包括全球信息网络、国际市场渠道、商业环境等现代经济要素,而后者将直接影响生产效率水平的高低。因此,虽然离岸贸易本身不是一种投入要素,但它通过发挥贸易中间商的信息网络效应、市场创造效应和经济催化剂效应,显著地改善了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商业环境,促进了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提升,从而成为影响其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Barro&Sala-I-Martin,1997)。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在借鉴熊俊(2005)对索罗经济增长模型进行扩展分析的基础上,将离岸贸易看作是影响投入要素使用效率即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因素,并将其纳入Cobb-Douglas生产函数模型,得出拓展后的新生产函数:

Yit=Aeλ*OTKαitLβit (1)

上式中i表示产业,Yi为i行业的GDP,此处只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行业:t表示年份;A为效率系数;K和L分别表示资本要素投入和劳动要素投入;OT表示香港离岸贸易额;α、β分别代表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λ代表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城市产业GDP的影响系数;A、α、β、λ为常数,A>0,0

为了获取更多的观测值,增加估计量的抽样精度,本文采用面板数据模型(Panel Data)进行实证分析,(1)式计量模型的对数形式表示如下:

LnYjit=LnA+αLnKjit+βLnLjit+λ×OTjit+εjit (2)

式(2)中,j表示横截面,包括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9个地级以上城市下辖的48个区县;t表示年份,包含2000~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εjit表示残差项。

同时,为度量香港离岸贸易对中心城市和非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影响的差异,本文将原始数据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回归,分组如表2所示。

(二)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采用2000~2009年珠三角地区48个区县级城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被解释变量Y表示各区、县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GDP值,以消除价格变动后的实际GDP值作为变量;劳动投入L的指标为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数,各区县制造业和服务业GDP数据和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数据均来源于国研网一区域经济数据库,以及各地市统计年鉴;香港离岸贸易额(OT)的数据来源于香港政府统计处的历年《香港离岸贸易统计报告》。

此外,在度量产业发展的要素贡献时,对资本存量的估计略显复杂。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资本存量K广为使用的估算方法是1951年Glodsmith创立的永续盘存制,其计算公式为:

Kt=It+(1-η)Kt-1 (3)

其中K1和Kt-1分别表示第t年和第t-1年的资本存量,It表示第t年的投资,η表示第t年的折旧率。如何确定该公式中的基期资本存量、折旧率和当年投资显得非常重要,因为采用方法的不同通常会导致差异明显的结论(张军等,2003)。由于以下计量分析中使用面板方法,涉及到各地市数据,考虑到数据收集的可获得性,本文估算基期资本存量数据时,使用“资本产出比”方法进行推算,以1999年为基期确定资本产出比为2.5,即各地市基期资本存量K1999定为样本第一期2000年实际GDP的2.5倍;各期投资I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1999年为基期。

在折旧率方面,由于各区县的资本消费存在较大差异,采用国家统一的折旧率无法反映出这种差异性,本文借用宋海岩等(2003)的方法,以官方公布的3.6%的折旧率为基础,通过引入各地市GDP实际增长率来反映地区间折旧率的差异,因为资本的物理折旧程度与经济增长率成正比,于是公式(3)演变为公式(4):

Kit=Iit+(1-η-Git)Ki,t-1 (4)

其中i为区县,Git表示第i个区县在时期t的实际GDP增长率。区县资本存量的原始数据均来自于各区县历年统计年鉴,根据公式(4)计算。

(三)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根据公式(2)进行面板模型回归,就面板数据而言,对模型形式的设定十分重要,如果模型形式设定不正确,估计结果将与所要模拟的经济现实相距甚远。面板数据模型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混合数据模型、变截距模型和变系数模型。本文根据公式(5)和公式(6)构造的F1、F2统计量来选择模型。

当F2的值小于临界值时,选择混合数据模型;当F2值大于等于临界值时,继续看F1值大小,当F1值小于临界值时应选择变截距模型,否则应选择变系数模型。基本模型设定后,对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方法的取舍则参照Hausman检验值进行判断。

1 对珠三角地区城市群48个区县全体样本的回归。

对珠三角地区城市群48个区县全体样本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的模型回归,都在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t检验,系数分别为0.65和0.69,这与包群等(2003)和姚树洁等(2006)估算出的全国资本产出弹性处于0.6~0.7之间的结果相吻合。

制造业和服务业中,LnLjit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41和0.35,这表明劳动力投入每增加1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GDP将分别增加0.41和0.35个百分点,略高于姚树洁等(2006)估计全国劳动产出弹性处于0.26~0.31之间的水平,这可能因为珠三角地区是中国最主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使得其劳动产出弹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OTjit对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影响系数都在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t检验,系数分别为0.23和0.14,表明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前面提出的“理论假设一(H1)”得到了验证。当然,从比较结果来看,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制造业产出的正面影响要显著高于服务业。

2 对中心城市和非中心城市区县两组样本的回归。

为进一步分析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中心城市和非中心城市区县产业发展影响的差异,本文分别对该两组样本数据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资本和劳动产出弹性系数比较。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中心城市组的资本产出弹性(0.72和0.70)都显著高于非中心城市组的资本产出弹性(0.64和0.67),这主要是因为投资环境的差异,导致资本相对更倾向于集聚区域中心城市。与之相反的是,非中心城市组的劳动产出弹性(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为0.41和0.40)要明显高于中心城市组的劳动产出弹性(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为0.36和0.35),这主要是因为珠三角非中心城市的区县形成了诸多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从而需要大量劳动力与产业发展相匹配。

OTjit对中心城市和非中心城市区县产业影响系数的比较。中心城市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OTjit系数分别为0.09和0.18,表明香港离岸贸易每增加1个百分点,珠三角中心城市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实际GDP将分别上升0.09和0.18个百分点;而非中心城市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OTjit系数分别为0.28和0.04,意味着香港离岸贸易每增加1个百分点,珠三角非中心城市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实际GDP将分别上升0.28和0.04个百分点。这表明,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反映在服务业上,而对非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则主要体现在制造业上。此处的实证分析结果与前面提出的“理论假设二(H2)”相吻合。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2000~2009年珠三角地区48个区县的面板数据,就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区域城市群产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表明,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地区产业的总体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区域中心城市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要明显大于制造业,与之相反的是,香港离岸贸易对珠三角区域非中心城市制造业发展的正面推动作用要显著大于服务业。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4

【关键词】 香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贸易转型;航运服务

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发展息息相关,国际贸易中心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环环相扣。香港,作为历史悠久的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其发展历程值得思考和借鉴。

1 香港发展模式

1.1 进出口贸易大幅增长,传统航运中心发展 迅速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香港利用其劳动成本优势大力发展工业特别是制造业,使香港成为亚洲地区制造业中心之一。其贸易以原材料进口和港产品出口为主,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统计数据显示,香港本地产品出口占总出口比重在70年代曾达到创纪录的81%,是香港贸易的主导模式。同时,19591979年港产品出口额年平均增长率为20.8%,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的平均比重达76.6%;进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6%。由于货物进出口贸易飞速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及船舶货物运输量也大幅提升,货物吞吐量与进出口贸易量同步增长,以货物运输为主的航运中心逐步形成。进出口贸易发展使得港口地位提升,港口服务及船舶运输迅速发展,促进了因货物进出口运输而形成的航运中心的发展,而航运中心的发展又带来更大的贸易量,贸易中心与航运中心相互促进、发展迅速。

1.2 转口贸易迅速崛起,航运服务业逐步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改革进程加快,开放程度加深,沿海一些城市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得到快速发展。此时,香港劳动力成本和商务成本大幅上升,而周边地区的劳动力等成本却很低,香港制造业便开始向周边地区转移。由于之前的发展使香港拥有优良的港口管理服务,因此其转口贸易迅速崛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统计数据显示,香港港产品出口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幅下降,而转口贸易与香港GDP的比值却从1978年的15.5%增加到2001年的105.1%。香港19581975年转口贸易额年平均增长率仅9.6%,而19781990年转口贸易额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4.2%。由于转口贸易飞速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大幅增加,19901997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年平均增长率为1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统计数据显示,19811990年服务贸易额年平均增长率为17.6%,1997年香港货物贸易量占全球贸易量的3.6%,居全球第8位,服务贸易额为600亿美元,居全球第12位。

随着贸易转型,香港航运服务业逐步发展。首先是服务及船务经纪。众多的船务、船务经纪和货运机构,为每年数以万计的到港船舶提供各项服务。很多知名的船务经纪商逐渐以香港作为亚洲地区总部,香港的船务经纪商获得了香港船务经纪专业学会及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等组织的认可。香港航运发展局数据显示,至2010年,香港仅船务企业数量就达到245家,创造了38.14亿港元的增加值和人的社会就业人口;船务经纪企业数量达到50家,提供了285个工作岗位。其次是船舶相关服务。很多国际航运服务商都在香港设有办事处,提供船舶供应和船舶维修业务及船舶劳务服务;美国船级社、法国船级社、中国船级社、挪威船级社、德国劳氏船级社、英国劳氏船级社、日本船级社、韩国船级社等在香港均设有办事处。最后,香港还有很多独立的验船公司。这些公司拥有专业的验船师,为船舶承租人、货主及存货人提供独立的船舶和货物检验服务。

1.3 离岸贸易迅速发展,服务型航运中心初露端倪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的发展及深圳港等周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香港以往在设施、地理位置等方面的要素优势逐渐弱化,面临着被取代的压力,因此适时进行了贸易转型。其贸易转型的一大特点就是由转口贸易向离岸贸易转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统计数据显示,19962000年,香港转口贸易每年平均仅增加4.9%,但“有关贸易的服务”增加值却每年劲升11.4%,“有关贸易的服务”增加值与传统贸易增加值的比例从不足三成提高至44%。另据香港贸发局统计数字显示,1997年,香港离岸贸易总额约1万亿港元,相当于转口贸易总额的84.5%;2000年,离岸贸易额增加到1.4万亿港元,开始超过当年的转口贸易额;3年间,离岸贸易额年均增长10.6%,也大大高于同期转口贸易额的升幅。香港19972011年转口贸易额年平均增长率仅为7.4%,而其离岸贸易额20032010年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3.8%,几乎是转口贸易额的2倍。离岸贸易的蓬勃发展使得香港由进出口贸易中心向管理协调性质的贸易中心转变,香港服务型航运中心初露端倪,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船舶登记注册迅速发展。香港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及良好的经济环境吸引了大量船舶来港登记注册。据香港海事处统计,1997年,香港船舶注册量为540万t,1999年推行了符合船舶所有人需求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后,船舶注册量快速增长,截至2012年8月23日已达到7 839万t,15年增加了13.5倍。大量的船舶来港登记注册不仅使香港船舶登记注册业务迅速发展,还带动了其他与船舶相关的服务业发展。

(2)海事法律和仲裁较为成熟。根据香港与内地之间“一国两制”的安排,香港使用原有的普通法法律体制,并以国际海事组织联系成员的身分,在国际有关航运公约的议事论坛上发挥影响力。香港的仲裁法例相当完备,尤以航运及商业法例为然。全球不少顶尖的国际律师行都以香港为基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1985年成立,据其统计,2010年处理624起争端事宜,其中有131件属于航运方面的争端,占总数的17%,而2009年这一比例仅为15%。据其相关分析报告显示,未来这一比例仍将增加。

(3)船舶融资和海事保险不断扩展。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产品多样,投融资环境优良,外汇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海事保险业务在香港得到不断扩展,国际上主要的保障及赔偿组织均在香港设有代表处或办事处。20002012年在香港获授权承保船舶保险的公司数量见表1。香港已设立亚洲船体保险市场,为亚洲区船舶所有人提供服务。劳合社已在香港设有营业点,世界上许多规模庞大、享有商誉的海损理算公司已在香港开设永久办事处。

表1 在香港获授权承保船舶保险的公司数量

(4)船舶拥有量及船舶管理处于世界前列。香港船东会于1957年成立,至2010年年底,其拥有、管理、经营的船舶数达到艘,以载重吨计约占全球商船总数的9.1%;至2011年年底,其拥有、管理、经营的船舶数达到艘,总吨位达万t。同时,香港还是世界十大船舶拥有国家(地区)之一。许多全球知名的船舶管理公司都选择以香港为基地,其中不少公司是国际船舶管理人协会成员。

发展航运上游产业最能为香港带来长远利益,而船舶注册量的持续增长将带动香港上游产业的未来发展。由于贸易方式的转型,以物流为主的航运服务逐步演变为高端航运服务,进一步巩固了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

1.4 贸易中心转型发展,航运中心优化升级

21世纪以来,香港贸易转型逐渐取得成功。2002年以后香港港口货物吞吐量、转口贸易额、离岸贸易额、进出口贸易额及其增长率和离岸贸易额与转口贸易额的比值如图1~3所示。

由上述图表可以看出,香港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放缓,年增长率逐渐下降,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6%,说明其港口地位正在减弱;转口贸易额增长率下降明显,年平均增长率仅为8.5%;传统的进出口贸易发展速度放缓,地位逐渐下降,从其2005年集装箱港口冠军地位被新加坡取代及2007年退居第三也可以得到证明。香港货物进出口增速虽然放缓,服务贸易却大幅增长,20002011年,服务贸易额年平均增长率为10.4%,明显大于港口吞吐量和进出口贸易额的增长速度。在增长幅度上,19901999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增幅为124%,进出口贸易额增幅为114%,服务贸易额增幅为71%;而20002011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增幅下降至58%,进出口贸易额增幅为119%,服务贸易额增幅高达181%,离岸贸易额增幅为178%。直接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贸易支持服务未来增速可能放缓,而无直接关系的支持服务却将蓬勃发展。例如,贸易融资和保险等业务将保持畅旺,而运输和仓储等服务业所受的影响将会比货运、测试和验证服务等所受的影响更大。

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香港离岸贸易发展速度加快。从图1可以看出,从2005年开始,其增长速度开始大于货物吞吐量和转口贸易额的增长速度,其占转口贸易的比重也逐年增大。2011年,离岸贸易额是转口贸易额的1.31倍,可见贸易结构逐渐由转口贸易向离岸贸易转变。由于进出口贸易逐步向离岸贸易转变,服务贸易及离岸贸易的发展与港口吞吐量的增长呈现负相关。

从香港贸易的发展变化趋势中,可以得出结论:未来香港货物吞吐量将逐渐减少,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港口服务及船舶运输功能将逐步退化;随着香港服务贸易贡献比重增加,特别是离岸贸易的快速增长,其相关的航运服务如服务、船舶检修和船舶供应、航运经纪等产业将得到增强,而高端航运服务如船舶注册及管理、航运金融和保险、航运仲裁和法律等也将得到支持和发展。同时,由于高端航运服务相互依赖、相互补充,香港高端航运服务业的集中程度将越来越高。进出口国际贸易中心逐步向管理协调性质和国际资源配置的国际贸易中心发展,以物流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方式将发生变化,国际航运中心将由低端向高端优化升级。

2 上海的借鉴

上海提出建设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国际金融和国际经济四个中心以来,通过各方努力,已取得惊人的成绩。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在2010年超过新加坡首次位居榜首,同时在进出口贸易和港口货物吞吐量方面也取得开创性的进步。上海19802011年进出口总额和港口吞吐量如图4所示。

从图4可以看出,2002年之前,上海进出口总额和港口吞吐量增长平缓,发展较缓慢。从2002年开始,上海进出口总额、集装箱和货物吞吐量增长速度加快,增长势头强劲,三者同步发展。笔者似乎从中看到了香港发展历程的影子,同样是优越的地理位置、国际性枢纽港、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和国际贸易量急剧增加,同样面临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上升、周边浙江和江苏工业发展迅速、宁波舟山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等压力,上海的经济和贸易也正在逐步转型。上海应借鉴香港的发展经验,按以下3个阶段逐步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1)当前,上海主要还是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进出口贸易额一段时间内将持续增长,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也将强劲增长,世界大港地位逐渐稳固,并将保持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港口装卸效率,完善港口及城市集疏运条件。大量贸易货物运输必将带来大量船舶停靠,同时上海拥有江南造船集团、沪东中华造船集团、外高桥造船厂等大型船舶制造商,因此上海可以围绕船舶相关产业链,大力发展新造船和二手船买卖的船舶经纪业务以及船舶管理业务,大力发展船舶燃料油、生活用水、生活用品、航海图文、导航设备等船舶供应服务及绿色环保的修造船业务,大力发展海洋工程等新兴船舶设计和建造业,促进航运服务发展并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未来一段时间内,以货物进出口贸易为基础的物流中心与航运中心的同步发展仍然是上海经济发展的关键。

(2)随着劳动力及土地成本上升,制造业等工业逐渐从上海市区搬到城市边缘或者周边城市,原材料进口和本地产品出口减少,直接出口和本地留用货物将大幅减少,上海应该以转口贸易和水水中转为抓手,利用港口资源大力发展转口贸易。上海有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可以充分利用保税区功能,加以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以转口贸易促进贸易和经济发展。同时,上海位于长江入海口,长江内河有广泛的货源及港口。2011年,上海港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上升至41%,洋山港区水水中转比例达到46%,政府也大力支持发展水水中转运输,因此上海可以此为契机,积极发展转口贸易,通过发展转口贸易促进上海贸易和经济转型。转口贸易必然带来相关航运服务业的发展,促其由传统的服务向中高端服务发展,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国际航运中心将向高端航运服务中心转变。

(3)随着制造业逐步退出、高端产业蓬勃发展以及产业转型,服务业比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外资公司总部及投资公司将进驻上海,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将逐渐转型,港口货物吞吐量必将减少,港口地位逐渐下降,而服务业发展将显得格外重要。上海应该以此为基础,以航运金融服务业为抓手,发展离岸贸易和高端航运服务。目前上海已形成集合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外汇、产权交易等较为完善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同时也开展了离岸人民币业务,这为离岸贸易和高端航运服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海可以通过发展离岸贸易,在亚太甚至全球发挥更为广泛的资源配置、生产协调和产品营销等功能,促进服务业升级,成为集多种贸易模式为一体的贸易运营和控制中心,提高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由于在航运服务方面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因此上海可以像伦敦一样发展航运金融、保险、咨询、中介、经纪、电子信息网络等诸多高端服务业,确立其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地位,逐渐发展成为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和生产协调能力的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

3 结 语

香港在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方面已取得成功,上海在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香港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因此,上海要抓住机遇,以船舶相关产业、转口贸易和水水中转、航运金融服务业为抓手,大力发展离岸贸易和高端航运服务,促进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转型和升级。

参考文献: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广西港口的现状分析,结合现阶段广西如何利用后发优势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和港口合作建设机遇,在环北部湾区域内构建竞争优势的路径,以构建广西港口群的核心竞争力。

广西以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为主体的港口 经济 开发区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之后中国的第四大经济增长极。对于广西港口群如何利用后发优势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机遇,在环北部湾区域内构建竞争优势的路径缺少深入地探讨。文章通过对广西港口群的现状分析,,结合现阶段广西如何利用后发优势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和港口合作建设机遇,对港口进行的重化 工业 布局,针对发展过程中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广西港口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

根照《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防城港与湛江港、海口港一起同列入全国24 个主要港口之一,北海、钦州港也被列为全国25 个地区性重要港口。钦北防港口群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及东盟经济圈结合部, 地理 位置上,它是中国最邻近东盟的港口,也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口,理论上应该成为大西南货物进出的首选港口以及对东盟货物进出口的主要港口。但起步较早的广东湛江港以其雄厚的实力、低廉的 成本 、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和吸引着大西南的货源,使广西港口吸纳西南地区进出海货源不足10 %。同时,海口港位于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凭借着海港的地理优势,积极吸引日本及东盟各国的往来贸易。广西港口群在面临湛江港的经济优势及海口港的政策优势时,缺少自己的特色和竞争优势。

从港口的发展现状上看,广西港口群相对于环北部湾的湛江港与海口港而言,竞争能力上处于劣势。

从硬件上看,广西港口群的基础设施稍显落后。为了能够提高港口能力,广西计划到“十一五”末,钦北防的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60 个,年吞吐量将达到亿吨。即使是这样的建设速度,也只能是缩短与湛江港的差距。从港口的服务水平上看,广西港口群的现代航运服务发展水平极低。虽然装卸和堆存费用低廉,但其他各种费用繁杂,名目不一,手续复杂,服务水平远不如湛江港、海口港。这些缺陷阻碍了货主将其选择为首选出海港口。港口配套服务业 市场 发育很低,港口服务业上游企业空白,中游企业稀缺,下游企业缺少规模和规范。从港口加工能力看,湛江港在石化、矿石加工已经产生规模效益,重化工业已经成为湛江港临港工业的主导产业,而广西在“十一五”期间做出将重化工业规划为广西沿海城市的主导产业的战略部署,现阶段仅有在钦州港刚刚启动的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千万吨炼油项目,临港产业布局远未形成,港口加工能力与湛江港差距甚远。

在软硬件水平上处于劣势,同时临港产业及腹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竞争对手的形势下,广西港口群要想在短期内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在加快形成产业布局的同时,突破过于依赖临港工业发展策略,创新港口的发展模式和 管理 模式。

中国东盟2010 年建设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合作、西部大开发及北部湾(广西) 经济开发区设立的背景,为在广西港口群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南宁及钦北防港口地区成为环北部湾经济的中心。以广西港口群现有的条件,在实现这些目标时会遇到一些瓶颈。

首先,铁路 运输 与港口运输不配套。向内地铁路运输的能力不足,体现在车皮数量不足,集疏能力差,特别是港口生产旺季,因铁路运输不畅,使港口大批货物压港严重。三港的货物主要依靠南防铁路运输,而柳州是各省到广西重要的中转站,由于柳州至防城港并无铁路直接到达,需要通过南宁中转,增加了铁路运输的时间和费用,加之防城通关效率较低且通关费用偏高,西南的货源往往由柳州直接运至湛江,造成了大量货源的分流。广西正积极地进行铁路建设,如把洛湛铁路引向北部湾出海,以便使西南、西北、华中、华北地区的铁路运输出海,汇聚在北部湾地区进出。

其次,海运与海事服务贸易水平偏低。虽然装卸和堆存费用低廉,但通关效率低下及通关的费用居高不下,使港口服务业缺少规模和规范。种种原因使防城港在吸引货源的能力上远不如湛江港。提高服务水平,为在港城落户的货主、货运、船东、船舶、商品批发零售等提供商务服务,不仅可以提升港区的功能,还可以带动海事 金融 、海事会展、数据信息服务、离岸金融、航运 保险 、航务、海事咨询等相关行业的集聚发展。

第三,临港 工业 薄弱。目前,广西港口仍以传统的装卸、储存、转运为主,功能单一、雷同,不具备对货物进行深度加工的能力。但广西正加快对广西港口群临港工业群的建设。三港临港工业群的建立与完善,才能长久吸引货源。第四, 旅游 及服务业薄弱。旅游业的发达有助于提高地区的国际形象,因此旅游业成为现代打造城市品牌乃至区域品牌的重要方面。通过吸引游客前来旅游,繁荣港口 经济 ,促进港口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提高港口的吸引力。而现阶段,广西港口群的休闲、娱乐、饮食等相关服务业层次较低,不能满足国外商务人士、海事工作人员的旅游、休闲需要。

二、广西参与中国东盟港口合作的建设目标

目前国内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港口,不但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 交通 条件,并各自有扎实的工业基础和较完善的产业集群,不但增强了地区经济实力,发达的工业同时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发达地区的港口在航运、交通、金融等方面服务水平较高,成为 国际贸易 中货物 运输 的首选,并吸引国内外资本进行产业 投资 ,从而形成了区域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广西港口群虽尚未形成产业集群,港口基础设施也尚不如临近的湛江港,但从最新的广西港口布局规划及对港口的投资力度上看,硬件上的暂时落后不会对港口经济发展构成障碍。但 管理 机构的理念、管理水平及执行力的相对不足,以及配套的航运、海事、金融服务水平的落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港区投资的吸引力。加之广西区内尚未有本科级以上的海事学校(仅有一所中专级的交通学校) ,使海事人才培养上缺失,港区的发展缺乏高层次的人才。因此,为了使广西港口群实现赶超式发展,在自身软硬件水平无法吸引投资或客源时,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形成以下的目标产业格局,以提高地区吸引力。

港口建设与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是相互促进的,港口经济的发展能够优化地区的产业结构,同时港区的完善需要合适的产业结构作为支撑。对比发达港口的建设模式,结合广西的港口布局规划,可以形成以下的产业格局。

(一)临港工业配套完善。建立配套加工产业,有能力对货物进行深度加工。根据06 年12 月刚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的描述,“十一五”末,防城港将形成以钢铁为核心的产业集群;钦州港将建成规模化的 电力 以及石化的重化工业基地;而北海港将布局林浆纸一体化、农产品加工、生物制 药 等临港制造业集群,发展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临海工业,成为部级出口加工区。

对广西钦北防三港的港口做出明确的功能定位,有利于重化工业的建设和合理布局的形成,避免出现港口功能重叠和重复建设,有助于广西港口群对货物深度加工能力的形成。而对货物深度加工能力将成为优惠政策外,成为广西港口群吸引国外货物进港加工的主要因素。

(二)交通运输业发达。发达港口的发展需要发达的交通网络支持,因此发达的港口在陆运与空运能力上,能与海运能力匹配。广西港口群运输业的发展目标要求陆运与空运能力能与亿吨的港口吞吐能力相适应,使钦北防港真正成为中国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口,充分发挥大西南枢纽港的作用。配套的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空中运输的能力可以为开发广西区内的旅游资源,拉动经济,繁荣 文化 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旅游业及相关服务业繁荣。相对于旅游业发达的地区,北海乃至广西区内的旅游资源的开发更显得大有潜力可挖。在现有北海银滩旅游项目上,在优美的海滨城市内兴建博物馆,在增加旅游收入的同时,发掘广西的文化资源,将北海建成世界了解广西 历史 、 地理 、自然及人文风貌的窗口,同时提升了城市的品位及文化内涵。通过繁荣旅游业,可以刺激娱乐业、餐饮业、服务业及会展业等产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的劳动力投向第三产业,繁荣服务业,增加就业机会的同时,对各种行业的配套服务水平也提出新的要求,使城市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随着交通运输的便利化程度提高,北海的旅游业可以更进一步向广西区内扩展,开发广西区内的各种主题旅游路线,广西区内旅游实现联动式发展。

(四)金融业服务水平高。发达的港口均是地区乃至全国的金融中心。港口贸易特别是跨国贸易必然伴随大量的货物及资金流动,因此港口的金融业包括 银行 业,保险业、信托业、 证券 业等都应该具备国际化的服务水平。广西港口群在北部湾经济的战略地位,要求钦北防港口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业与之匹配,使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成为环北部湾的区域金融中心。

(五)港区腹地产业发达。临港 工业 的发展,不但港区成为进出口的加工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延伸产业链,使港区腹地形成完整的产业集群。广西港口群根据重化工业的布局定位,在港区腹地逐步发展配套的钢铁、石油、化工下游产业链,形成重化工业产品深加工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推动临港产业及腹地工业的发展。

(六)符合港口发展要求的 教育 产业的形成。港区腹地发达的产业,需要高层次的人才为之服务。在广西北部湾 经济 开发区的区域内,必须形成各层次的海事人才培养和研究机构,以满足港口研究及各种人才的培养的需要。

三、广西参与中国东盟港口合作的发展路径

通过对广西港口群的现状与目标产业格局的对比分析可知,广西港口群是在工业基础薄弱及航运服务水平较低的前提下发展,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战略目标,使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真正成为 中国经济 的第四个增长极,在临港重化工业布局尚未完成,没有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前,必须突破单纯依靠临港工业发展的策略,发展地区经济。为实现广西港口群的发展目标,其建设的路径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沿海工业布局尚未完成之前,大力发展过境贸易的商业型港口;第二阶段逐步完善临港产业集群,从商业型港口过渡为具备 运输 、贸易、工业、 旅游 功能的综合型的港口;最后阶段实现区港经济一体化,即利用港口功能的辐射,带动广西区内城市的发展。

(一)建立商业型港口

制定优惠的港口政策,发展过境贸易,吸引外国船舶或货物过境,从中获取运费、堆栈费、加工费等。在发展过境贸易的过程中,港口的硬件设施与服务水平成为吸引船只停靠的条件。在硬件上,广西正在加大 投资 ,计划到“十一五”末,钦北防三港将建设万吨级以上的泊位60 个,年吞吐量可达到亿吨。转运的货物量的迅速增大,要求港区必须有相应的仓储设施与之配套,因此需要在港区设置保税仓库。在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立的背景下,广西港口群应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设立保税区,并充分发挥保税区的 国际贸易 、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和物流分拨的基本功能。在软件上,挑选国内外实力雄厚的航运企业,他们为广西港口带来的客户的同时,多年的运营经验为港口带来先进的 管理 经验与技术,规范港口运作的标准,提高港口服务的水平。并通过他们培养一批航运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逐步提高广西港口的整体技术及管理水平。

加大内联 交通 的建设力度,实现铁路直达港口及海铁联运,做好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商业型港口的主要作用在于利用港口运输功能促进贸易和转口贸易,功能单一,对拉动地区经济作用有限。但以此为机会,在广西港口工业布局尚未完成的阶段内,繁荣港口群经济,为将广西港口群过渡成综合型港口创造有利条件。

(二)发展成为综合型港口

根据广西对临港产业的布局,逐步将广西港口群发展为具备贸易及转口贸易、工业、出口加工、运输等现代港口功能的综合型港口。在港区内,加工工业水平逐步提高,可以通过自身的服务,形成自我封闭运转;港区内各种功能相互依托和影响,形成工贸相结合的港口经济区;开发港口旅游资源,形成商贸旅游相结合的港区经济。此阶段,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背景下,东盟国家贸易货物在遵守有关卫生、移民等项的 法律 规章下可以免征关税进出钦北防港,可在港口区内加工、贮藏、买卖、装卸和重新包装等。此时将广西港口群发展成集国际中转与配送功能、海运服务功能、海事 金融 及离岸金融功能、自由贸易功能及旅游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港口。

(三)实现区港经济一体

此阶段充分发挥港口的辐射作用,带动广西区内经济的发展,将实现区港经济的一体化,达成目标产业格局的建设。表现为进出口贸易的繁荣,临港加工工业配套完善;港区腹地产业得到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集群;交通运输便利,真正成为大西南的交通枢纽,并在东盟自贸区中的货物中转中发挥突出的作用;深度挖掘区内旅游资源,推动商贸、旅游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海事金融、离岸金融等多种金融功能;港口研究及人才培养的能力提高, 人力 资源 的开发,进一步提升港口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2]杨治,《产业政策与结构优化》,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

[3]王慧炯、闵建罗,《中国的投资 环境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出版社,1987年版

[4]邓伟根,《产业 经济学 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5]倪建涛、周营军,《略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河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 社会 科学版)》,1997年第6期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6

对外贸易乘数理论是传统的国际收支调节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凯恩斯主义者哈伯格(A.C.Harburger)和蒙特格勒(L.A.Metgerler)将凯恩斯“投资乘数”理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运用和发展,主要阐述了贸易收支与收入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故又被称为收入分析法。后被运用于国际收支的吸收分析法,形成了国际收支的收入—吸收分析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该理论占据了国际收支理论的主导地位。

假定宏观经济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汇率和价格不变而收入可变,同时不考虑国际资本流动,而且将国际收支问题简化为贸易收支问题。在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国民收入恒等式可表示为:

Y=C+I+G+X-M

(1)

Y为国民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泛指,严格来说应该是国民生产总值),C为国民消费,I为国民投资,G为政府支出,X为商品与劳务的出口额,M为商品与劳务的进口额,X-M即为净出口或贸易收支。

假设消费函数为:

C=C[,0]+bY

(2)

C[,0]为自主性消费,与收入无关。bY为诱发消费,又叫引致消费,随收入变化而变化。b为边际消费倾向,b=C/Y。假设人们只把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消费,即0<b<1。

同样,进口函数也可写成:

M=M[,0]+mY

(3)

M[,0]为自主性进口,m为边际进口倾向,m=M/Y,且0<m<1。

将(2)式和(3)式代入(1)式整理后可得:

附图

系数1/(1-b+m)就是开放经济体系中的凯恩斯乘数,又叫外贸乘数。当一国的投资、政府支出或者出口增加时,国民收入会因为外贸乘数的作用而成倍增加。这就是开放经济体系中国民收入的决定。与封闭经济相比,开放经济体系中的国民收入乘数减小了,这是因为收入增加会引起进口增加,即增加的收入没有全部用来购买国内产品,其中一部分购买的是外国产品,这部分收入就外流,从而刺激外国的经济增长了。

上文已经提及,乘数法将国际收支简化为贸易收支,因而国际收支差额的增量方程可表示为:

TB=X-M=X-mY

(6)

其中TB为贸易收支,将(5)式代入(6)式整理后可得:

1-b

m

TB=─────X-──────(I+G)

(7)

1-b+m

1-b+m

二、模型的扩展

一国的贸易收支不仅受本国的自主出口、自主进口以及由收入引发的进口所影响,还要受到由外国收入引发的出口所影响。当本国收入增加引起进口增加时,这些增加的进口会增加外国的收入和创造外国的就业机会;同样当外国收入增加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外国会购买更多的本国出口产品。本国出口增加又会进一步增加本国的国民收入。因此,出口函数又可以表达为:

附图

三、中国贸易收支的实证分析

下面用中国1985-1999年的相关数据做一实证分析,考察加入外国收入因素后对中国国民收入和贸易收支的影响。

(一)外贸乘数的计算

表1 中国外贸乘数的相关数据测算

附图

注:GDP、居民消费、进口分别视为Y、C和M,单位为亿元,均为当年价格,数据资料来源于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其他数据根据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如表1所示,中国15年的平均边际消费倾向为0.4713,平均边际进口倾向为0.1721。由此根据外贸乘数的定义可算出我国的外贸乘数,变化范围在1.1-2.2之间,15年的平均值为1.50。1980年代末,美国的可支配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为0.9,可支配收入约占国民生>,!

从消费角度来看,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消费观念密切相关,一向崇尚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中国百姓还没有形成信贷消费的习惯。1988-1989年高达13%左右的通货膨胀使老百姓掀起了“抢购”风潮,边际消费倾向一下子超过了50%。之后政府对通货膨胀的坚决治理降低了人们的通胀预期,边际消费倾向有所回落。随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教育等改革的推进,百姓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出于预防性动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前消费,虽储蓄利率一再下降,但储蓄余额仍在增加。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现了内需不足、物价走低、通货紧缩的情形,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增加收入、促进消费,致使边际消费倾向有一定的回升。

从进口角度来看,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扩大出口以增加国内收入的同时,一定程度上的增加进口有助于加快国内经济的发展,所以自我国打开国门、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进出口贸易有很大的发展,边际进口倾向逐步扩大,但贸易乘数却随之减小了。1994年汇率制度的改变,人民币的大幅贬值,使得出口发展较快,进而国民收入增长较快,而进口增长速度减缓,以增量计算的边际进口倾向减小到0.1以下,这样,贸易乘数又增大了。

(二)考虑外国收入的贸易收支

在现实生活中,一国跟许多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所以,“外国”是一个“大外国”的概念,即本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都是“外国”,而非单指某一个国家。因此,公式(8)可以进一步修正为:

附图

q[,i]为第i个外国和地区从本国的进口额在其进口总额中所占的份额,n为与本国有进出口贸易关系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就出口额而言,美国、中国香港和日本是中国大陆的三大贸易伙伴,其各自所占的份额如表2所示,对三者总的出口额约占中国大陆总出口额的近60%(见表2)。

表2 中国大陆对美、日、中国香港的出口额

附图

资料来源:《2000年中国对外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比率根据相关数据计算。

1.计算美国、日本和香港的边际进口倾向(见表3)。

表3 美国、日本、香港相关数据

附图

注:Y指的是GDP,M为进口,m为边际进口倾向。l代表美国,单位为亿美元

,数据来源于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0。2代表日本,单位为亿日元,数据来源同上。3代表香港,单位为亿港元,数据来源于《香港经济年鉴》(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导报社出版)各期,GDP在香港特区出版物中称“本地生产总值”。1997-1999年的GDP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数字在日后得到更多资料时会作出修订(《中国统计年鉴》注)。1999年的进口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

从表3可以看出,香港15年的平均边际进口倾向为1.5126,除少数几年外,其边际进口倾向均大于1,这是因为:香港是一个典型的海岛型经济结构体系,自然资源贫乏,本地市场狭小,绝大部分生活、生产资料需要进口,八、九成的产品需要外销,因而必须依赖国际市场才能生存和发展。这些条件决定了香港必然是外向型经济。而香港拥有的最大资产,便是一个有效率及咨讯充足、自由的商业社会体系,加上香港位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交通要害,因而令香港发展成了区域性的贸易中心,进出口贸易便成为维持香港发展的经济命脉。1980年代以来,香港抓住了内地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进出口贸易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自1988年开始,进口额一直大于GDP(按照支出法计算),而且大多数年份进口增量都大于GDP增量,所以,香港的边际进口倾向大于1。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开始香港的GDP和进口同时出现了负增长,且进口量急剧萎缩,故边际进口倾向高达3点多。

1980年代初,由于日元升值造成日本国内经济萧条,进口锐减。1986年11月开始进入长达五年的“平成景气”阶段,进口逐步增加,边际进口倾向回升。1990年代初泡沫经济的破灭,使得日本经济遭受很大打击,1991-1993年虽GDP仍有缓慢增长,但进口有较大萎缩,故出现了按增量计算的边际进口倾向为负的情况。1997-1999年由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刚刚有点起色的日本经济又走进了衰退的低谷,GDP和进口均为负增长,但按增量计算的边际进口倾向仍为正。若不考虑进口倾向为负的年份,则10年的平均边际进口倾向为0.40。从日本的国情来看,由于其国土面积小,资源较贫乏,进出口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其实际边际进口倾向应比表3中计算的要大,故将其修正为0.40运用于下面的有关计算。

2.外国收入对本国收入和贸易收支的影响。根据表2、表3中1996-1999年的数据计算,美、日、中国香港从中国大陆的进口量分别占其进口总量的3%,7%和20%,即q[,1]=0.03,q[,2]=0.07,q[,3]=0.20。根据公式(11),采用1985-1999年中国大陆的平均外贸乘数、美、日、中国香港的平均边际进口倾向大致估计外国和地区收入变动对中国大陆收入的影响是:

附图

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汇率,美国、日本和中国香港的收入每增加1个单位,则中国大陆收入可增加0.5022个单位。如果考虑到美、日、港三者的出口额只占中国大陆出口总额的60%,则加权计算后,我国所有的贸易伙伴国和地区的收入都增加1个单位,中国大陆的收入可增加0.8370个单位。

同理,根据公式(12),外国和地区收入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为:

附图

由于1-b约等于0.53,若不考虑投资和政府支出的变化,美、日、港收入每增加1个单位,则中国大陆贸易收支约改善0.27个单位。考虑到美、日、港所占的出口份额,则中国大陆所有的贸易伙伴国和地区的收入每增加1个单位,中国大陆的贸易收支约改善0.44个单位。

3.当前全球经济状况对我国收入和贸易收支的影响。2001年以来,随着美国国内投资泡沫的破灭、股票市场狂跌、大批网络公司纷纷倒闭,加之“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影响,美国经济发生了大幅度滑坡,全球经济也因此处在一片萧条之中。据《国际金融报》报道,世界银行在其2001年11月1日发表的题为《2002年全球经济前景和发展中国家》的年度报告中指出,由于美国“9·11”事件的影响,以及欧洲经济前景突然急剧恶化,加上陷入衰退的日本经济的持续疲软,目前全球缺乏一个能够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引擎,今年全球经济增长将放缓。据世界银行估计,美国2001年仅增长1.1%,2002年增幅为1.0%,而2000年增长为4.1%,2003年增长将会得到改善,预计为3.9%。预计日本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将收缩0.8%,2002年微弱增长0.1%,而2000年增长为1.5%,2003年GDP增长将回升至2.4%水平。受到经济波动影响的中国香港经济也呈现低迷状态。道亨银行经济研究部高级经济师陈宝明预计,美国经济将在今年复苏,从而带动中国香港经济于今年第三季起有显著好转,估计全年经济增长可达1%。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我国的出口已经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的大环境下,一方面,主要贸易伙伴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收入减少,进口需求也会下降;另一方面,由东南亚国家货币贬值引起的对我国国际市场的争夺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因此,我国未来两年内的出口前景还不容乐观。根据上述乘数法的分析,在汇率不变的条件下,假定今年美国经济增长1%(约增加950亿美元),日本经济增长0.1%(约增长5000亿日元),中国香港经济增长1%(约127亿港元),则中国大陆收入可增加131亿元(考虑权数为219亿元人民币,以下同),贸易收支将增加70亿元(考虑权数为116亿元)。假如明年美国经济增长3.9%(约增加3700亿美元),日本经济增长2.4%(约增长118800亿日元),中国香港经济增长3.5%(约450亿港元),则中国大陆收入可增加757亿元(考虑权数为1261亿元),贸易收支将增加400亿元(考虑权数668亿元)。

当然,以上只是假定政府支出和投资增量为零,仅从外国和地区的收入变化对我国收入和贸易收支的影响角度分析,现结合我国政府支出和投资的变化综合考虑国民收入和贸易收支的变化。1999年政府支出和投资较1998年的增量和约为2060亿元,根据公式(15)计算,政府支出和投资增量对贸易收支的负作用为525亿元。当前,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且申奥成功,经济发展前景看好,政府支出和投资会增加,若按每年10%的速度增长,今明两年对贸易收支的负作用分别为700亿元和770亿元。所以,把政府支出和投资增量对贸易收支的负作用考虑进去,今明两年贸易收支将仍为顺差,但顺差分别减少580亿元和100亿元。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我国的贸易收支顺差将有可能在2004年转为正增长。

四、小结

总的说来,我国的外贸乘数偏小,因而其乘数效应还不够大。要使乘数增大,一方面,要鼓励国民消费,提高 边际消费倾向;另一方面,可适当减小边际进口倾向。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且日益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边际进口倾向有增大趋势。所以,主要还是要靠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来增大外贸乘数。如果边际消费倾向提高到0.65,边际进口倾向保持在0.15,则外贸乘数可增加到2,那么对于我国国民收入的增加和贸易收支的改善作用就明显多了。

在全球经济日益一体化的今天,国家和地区间经济周期的平行性和经济波动的相互传递性越来越明显,即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然这个“一”主要指的还是那些经济强国。毋庸置疑,早日走出经济低迷状态乃全球共同的愿望。强国经济的复苏和繁荣,将带动与其有密切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当本国外贸乘数增大、本国出口额在强国的进口额中所占的比率(即文中的q)增大时,就能更多地享受强国经济繁荣所带来的利益。在这里扩大出口的重大意义又一次显现,通过外贸乘数效应促进国民收入的增长和贸易收支的改善。所以,要增加我国收入和改善贸易收支,就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消费和扩大出口。

收稿日期:2002-04-08

【参考文献】

[1] 何璋.国际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

[2] 梁小民.宏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7

[关键词] 贸易术语FCACIPFOBCIF风险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署时,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使用贸易术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买卖当事人在货物交接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贸易术语选择得正确与否,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地区,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仍属FOB、CFR以及CIF三种传统的贸易术语,这三种贸易术语无疑对我国的出口贸易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运输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迅速发展,传统贸易术语FOB、CFR和CIF的弊端显现,因为它只适用于海上及水路运输,不适用于陆上及航空运输,更不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方式。

为使贸易术语适应国际贸易的新环境,ICC(国际商会)大约每间隔10年便对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一次修改和完善。制订了与传统贸易术语FOB、CFR以及CIF相应的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三种贸易术语,即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PT和CIP。

ICC不仅在Incoterms1990当中,而且在Incoterms2000修改时反复强调货物若不采取“越过船舷(across the ship’srail)”交付方式,则不能使用FOB、CFR以及CIF,一定要使用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PT或CIP。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PT、CIP的制订虽已20年有余,但在我国的贸易实践中却很少有人问津。假如是地处沿海地区距港口较近的出口贸易公司,采用FOB、CFR 、CIF三种传统的贸易术语未尝不可;但如果是在内陆地区距港口较远的出口公司,照搬老一套就欠恰当了。因为要将货物运至装运港口,需经过相当长的一段陆路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和责任,都要由出口方承担,以至于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下面就适用于海上运输的FOB、CIF两种贸易术语和适用于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IP做详尽的比较分析,以指导出口贸易实践。

一、FOB、CIF和FCA、CIP贸易术语的异同

1.FOB和FCA的异同

FOB贸易术语原意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英文为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从该时起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FCA贸易术语原意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英文为Free Carrier(……named place),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从此时起买方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FOB和FCA同属于F组贸易术语,由卖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办理出口许可证、提供相应的单据并通知买方;由买方支付货款、办理运输和保险、收取货物等方面责任大致相同。两种贸易术语具有的本质性区别源于运输方式。FCA是从FOB贸易术语发展起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的需求,它可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术语只适用于海上运输或水路运输,运输的交通工具是船舶;而FCA可适用于包括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运输交通工具可以是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

(2)交货地点不同:在FOB术语项下,卖方须在买卖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便完成其交货义务;而在FCA术语项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卖方便完成其交货义务。

(3)货物风险及费用转移的时间不同:在FOB术语项下,当货物越过船舷时,有关货物的风险与费用便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而在FCA术语项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有关货物的风险与费用便转移到买方。

2.CIF和CIP贸易术语的异同

CIF贸易术语原意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英文为Cost, Insurance,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从该时起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CIP贸易术语原意是“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是指卖方在装运地将货物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交货。买方从此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CIP是为了适应集装箱及国际多式联运运输方式于1980年增补制订的,CIP和CIF同属于C组贸易术语,两者都是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向买方提供象征货物的单据来完成交货义务的装运地贸易术语。由卖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办理出口许可证、提供相应的单据并通知买方;由买方支付货款、收取货物等方面两者责任亦大体相同。然而两者在运输方式、交货的风险界线、保险的区间以及应该提供的运输单据方面却完全不同。由于CIF术语与CIP术语适用的运输方式有别,所以在CIF术语下,严格要求卖方提供海上运输单据,如提单;而在CIP项下,由于可采用的运输方式灵活,因而卖方则可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提供相应运输单据。CIF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CIP贸易术语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

综上所述,在FCA和CIP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是以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时为界的,而FOB和CIF贸易术语都是以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来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基于上述不同因素,选择使用何种贸易术语出口,会给身居内陆的贸易公司带来不同的利益和风险。

二、传统贸易术语在内陆地区出口贸易中的弊端

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不论是沿海地区的贸易公司,还是内陆地区的贸易公司,不考虑实际情况,一概采用“老三样”贸易术语,即FOB、CIF和CFR,这样会对出口方不利,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卖方的风险范围扩大

内陆的出口公司,如果采用海上运输贸易术语FOB、CIF或CFR,首先要将货物经陆路长途跋涉地运往港口,路途上往往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给卖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便是惨重的。因为出口一单货物,少则几万美金,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金。这样的金额对于出口公司来讲,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特别是当今外贸出口利润微薄。采用FOB、CIF或CFR术语,卖方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距港口越远的公司,风险指数越大。因交通事故、恶劣的天气等而造成的损失已屡见不鲜。

2.卖方的费用负担增多

内陆公司若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卖方应负担的费用增多。尤其是采用FOB出口时,卖方不仅要负担将货物运至港口的陆上运输费,而且还要负担货物在港口附近存放货物的仓储费等等。如果与买方指定的船舶衔接不当,所要支付的费用就更多了。

3.拖延收汇时间

当内陆公司以集装箱或者多式联运方式运输,并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时,运输单据在货物上船后才能得到,这样势必会拖延出口结汇的时间,影响资金周转。特别是在国际市场汇率变动起伏比较大时,更容易因收汇不及时而蒙受损失。

三、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在内陆地区出口贸易中的优势

FCA、CIP和CPT贸易术语是为了满足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而制订的,三种贸易术语都是以出口国货交承运人作为划分买卖双方风险的界线。当出口方把货物交到承运人掌管之下,便完成了卖方的交货义务。在FCA贸易术语下,是由买方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而在CPT和CIP贸易术语下,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的是卖方,虽然签订运输合同的人不同,但是划分风险的界线却是相同的。

目前,我国的集装箱运输业已比较发达,进出口货物的绝大多数都是采用集装箱来运输的。当装运整箱货(FCL)时,一般由承运人到出口商的工厂或存货仓库来接货,再运往集装箱货场(CY)。当出口散货(LCL)时,一般要由卖方自行将货物运至承运人指定的货物运输站(CFS),然后再由承运人分类拼箱。不论是整箱货,还是拼箱货,只要卖方安全地将货物交于承运人,便完成了交货义务。这两种情况下,如果使用FOB、CIF或CFR贸易术语,卖方不仅无法控制已交到CY或CFS的货物安全,而且还要承担直到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与费用,这样也加重了卖方的负担。

内陆出口公司采用货交承运人术语出口,所具优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运输方式灵活方便

出口贸易的运输,一般都是经由陆运,最终通过海运运往世界各地,因为与我国陆路接壤的国家毕竟是少数。内陆出口公司须根据地处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来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如果所处地区的铁路运输方便快捷,即可选择铁路与海运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方式;如果当地的公路交通比较发达,亦可选择公路与海运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方式。不论是怎样的组合,所采用的贸易术语都应是适用于集装箱、多式联运的FCA、CIP或CPT。不论是由卖方还是买方来签订运输合同,都要慎重地选择一家综合物流系统比较发达、信誉良好的承运人,采用FCA、CIP或CPT贸易术语的关键就在于承运人的综合物流能力与信誉。这样,只要签订一张运输合同、计算一次费用、取得一份运输单证,便可将货物运至买方所在地。

2.提早转移风险

采用适用于集装箱、多式联运的FCA、CIP或CPT贸易术语,可以减轻内陆出口公司对货物的风险负担。无论是哪种联运方式,只要将货物交与第一承运人掌管之下便完成了卖方的交货义务。免除了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时,卖方要承担的货物在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意想不到的风险、货到码头仓储过程中的风险,直至货物安全越过船舷。

3.风险界线明确

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线以装运港船舷为准。“船舷原则”产生于19世纪,适合于从前的散装散运方式。即在装运过程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落水或损毁时,责任在卖方;而货物越过船舷之后,落在甲板上发生的破损,责任在于买方。这种划分风险的原则,符合当时的实际状况。然而今非昔比,绝大多数件杂货都用集装箱进行了“单位化”,装船的方式与设备已与从前大有不同。比如集装箱内货物发生损毁,很难辨别它是发生在越过船舷之前还是之后,从而造成买卖双方的贸易纠纷。但是采用FCA、CIP或CPT贸易术语出口时,只要卖方将货物安全地交到承运人掌管之下,卖方的交货义务便完成。当出口整箱货时,承运人可在出口商的工厂或存货仓库,确认装入集装箱的货物是否完好无损;当出口散货时,承运人可在其指定的货物运输站,对货物的状态进行验收,在此之后货物发生的损毁,由买方负责。很显然,以货交承运人来划分责任和风险的界线,要比以船舷为界明确得多。

4.出口结汇时间快捷

港口贸易论文范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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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陈文玲:国内物流发展存在四大问题[EB/OL]. http://.cn/xsyj/201203/22/180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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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贸易论文范文9

一、问题缘起

国际贸易统计非对称问题最早是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Tsigas,1992),自此之后一直是政府部门和学术界主要关注的领域。其中,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对中美(FungandLau,1998)及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的贸易非对称问题(FerrantinoandWang,2008)的研究。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品贸易领域,少有对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已有研究认为,导致商品贸易领域中出现统计数据不对称的原因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不对称主要来自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在贸易实践中报价基础不同。国际贸易实践中,进口一般按CIF报价,出口一般按FOB报价。IMF(2011)认为CIF价中包含运费和保险费,因此CIF价一般比FOB价要高出10%左右。Federico和Tena(1991)以及Makoul和Otterstrom(1998)在控制了因CIF和FOB报价导致的差异后发现,发达国家以及总体水平上,贸易统计数据基本是对称的。Pomfret和Sourdin(2009)认为,如果贸易伙伴国之间距离更远以及商品贸易的权重增大,CIF价与FOB价之间的差异会更大。在剔除运输成本因素后,结果是中性的。第二种,不对称主要来自贸易伙伴国之间统计结构上的差异,如贸易记录时间的不同、贸易记录门槛的不同以及汇率波动等。第三种,不对称主要来自不同的分类以及故意误报。不同的分类主要来自人为的误差,或者是海关官员缺乏经验,又或者是国家贸易统计体制的不同。特别是在转口贸易的情况下,各国分类口径的不同导致贸易统计数据的非对称性很大。海闻、芬斯阙(2000)等认为中美各自公布的贸易逆差值不一致最重要的原因是香港的转口贸易。如果将从中国内地运往美国的产品和从美国运往中国内地的产品各自在香港的附加值都归为香港的出口值,中美贸易逆差差异则会大大降低。故意误报主要来自骗税、走私等。因此,贸易统计数据非对称还被用于检测逃税和其他贸易中的灰色地带的存在。研究表明,较高的关税、腐败、贸易中的灰色地带与双边贸易统计的较大差异有关(JavorcikandNarciso,2007;BergerandNitsch,2008)。此外,Yeats(1995)发现,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数据非对称非常显著,这些显著性差异不能仅仅被不可避免因素或结构型因素所解释。Hamanaka(2011)发现哥伦比亚贸易统计数据在进口数据以及细项数据的准确性上存在严重的问题。HeliSimola(2012)通过与其他贸易伙伴国统计数据对称性的比较,发现俄罗斯的进口数据质量逐年改善,但与其他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尤其在细类统计数据方面。这种问题主要是由错误的分类以及故意误报导致的。

二、镜像数据和测度指标

(一)镜像数据的内涵理想状态下,贸易国与其伙伴国之间相对应的贸易统计数据应该是相等的,即A国对B国的商品或服务的出口(进口)应该等于B国对于A国的相同商品或服务的进口(出口)。这就是贸易统计数据完美对称的情形。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两个国家间对应的贸易数据差异越大,说明两个国家间的非对称问题越突出。这里,伙伴国相对应的贸易数据被称为镜像数据(mirrordata)。贸易统计中的非对称性主要通过比较统计数据与镜像数据间的非对称性来衡量。欧洲统计局(Eurostat,1998)将镜像统计数据定义为“对一个贸易流的两个基础测度之间的双边比较”,“是发现非对称原因的一种基本工具”。镜像数据可以检测每个报告国所报告的贸易额与其伙伴国报告的贸易额的差距情况。当报告数据与镜像数据差异过大时,有助于识别报告国是否相对某个伙伴国所申报的数据偏高了或是偏低了,从而查找出现差异的原因,甚至查找统计环节中是否存在系统性误差、定义上的差异或者统计上的错误做法。

(二)非对称系数的测度目前,学术界大多采用的是Ferrantino和Wang(2008)提出的贸易差异度指标来衡量贸易统计数据的非对称程度。为了能更好地反映差异与均值的偏离程度,本文对该指标进行了修改,将贸易伙伴间的统计数据差异与他们报告数据的均值进行比较。本文将该指标称为非对称系数,主要用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报告国是出口方,另一种是报告国是进口方。当系数为0时,贸易统计数据是完美对称。系数偏离0越多,说明贸易统计数据之间的非对称性越强。贸易差异度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它可以用于估计一个国家相对于其贸易伙伴公布的数据而言,所报告贸易流是偏高了还是偏低了。

三、服务贸易双边镜像数据的比较

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始于1982年,最初的进出口总额仅为44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0.6%。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5396.4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6%,居全球第三位,同比增长14.7%。在服务贸易大发展的背景下,高质量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是加强对服务贸易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支持、强化对服务贸易的国内管理和国际协调的前提。目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但是现有体系下所产生的统计数据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真实交易量是首先需要解答的问题。本文通过与主要贸易伙伴镜像数据的比较来对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初步探讨。本文中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的双边服务贸易数据主要来源于WTO官网、UNservicetrade数据库以及OECD数据库。

(一)我国主要服务贸易伙伴本文选取了与中国服务贸易交易量最大的中国香港、美国、欧盟、日本及韩国作为主要伙伴国(地区)进行研究。如表1所示,无论是“一般商业服务”还是分类服务贸易,中国与上述五个国家(地区)的服务贸易额大体都处于前五位的关系。中国与上述国家(地区)实现的服务进出口额占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六成以上。其中,中国香港为中国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双边服务进出口总额约占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1/4。中国香港仍为中国最大的服务出口目的地、进口来源地和顺差来源地。通过对与这些国家(地区)服务贸易统计数据非对称性的研究,有助于找出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的主要方面。

(二)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非对称性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以及时效性,本文主要以中国、中国香港、欧盟、美国、日本、韩国2011年双边贸易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分别对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一般商业服务四个类别进行研究。表2列出了2011年各国(地区)与其伙伴国(地区)之间出口数据和进口数据的非对称系数。系数为正,说明报告国(地区)的数据相对于镜像数据偏高;系数为负,说明报告国(地区)相对于伙伴国(地区)报告的数据偏低。此外,本文通过均值的比较来反映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非对称程度的整体水平(见表3)。系数绝对值越大,说明差异度越高。尤其是当系数的绝对值大于0.5时,属于统计数据极度不对称状态。从表2、表3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第一,总体上,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非对称情况要远高于商品贸易。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贸易领域,中国进口数据非对称性异常突出,明显高于其他伙伴国(地区)水平。第二,我国服务出口数据非对称情况要比服务进口数据非对称情况严重,如表3所示,中国各类服务贸易出口统计数据的不对称性要高于其他贸易伙伴国(地区)。“其他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不对称性最严重。其次是“运输服务贸易”。第三,其他商业服务贸易方面,各国(地区)统计数据不对称情况最普遍。在五个贸易伙伴国(地区)中,除欧盟外,进出口数据都与伙伴国(地区)存在极度不对称的情况。第四,运输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对中国香港的出口数据以及中国对欧盟的进出口数据都存在极度不对称状态。第五,旅游服务贸易方面,数据非对称情况相对要少很多,但中国与美国旅游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数据存在严重的非对称。第六,在五个伙伴国(地区)中,与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统计数据差异最大的地区是中国香港。如图1、图2所示,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在所有四个服务部门的非对称系数都超过了0.5,尤其是运输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非对称系数甚至超过了1。中国与其他贸易伙伴国的非对称性情况不如与中国香港这么突出,主要在某个部门存在较明显的非对称性。例如中国与韩国主要在其他商业服务方面存在显著不对称,中国与欧盟在运输服务贸易方面存在显著不对称。

四、统计数据非对称的原因分析

(一)与其他国家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服务的无形性,服务贸易统计存在很大的难度。虽然目前国际上有通行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和BPM5标准作为各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指导,但是各国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仍存在很大的差异。首先,各国BOP范畴下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采集方法不同。目前国际上通行做法有结算、调查混合三种。我国BOP服务贸易统计以间接申报制度为主,主要依赖结算系统来获取数据。中国香港的服务贸易数据以各项有关机构和住户的统计调查搜集为主,辅助行政记录而得。美国主要通过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的调查问卷来获取服务贸易数据。而欧盟各国正逐渐由结算系统向混合或调查方式转变。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许多服务贸易是通过电子转移的方式进行的,并没有向相关机构进行申报,并且大量的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存在导致结算系统越来越难以反映真实的交易情况。目前,由结算系统向调查系统和混合系统转变是BOP服务贸易数据采集的一大趋势。我国主要通过结算系统来获取统计数据的做法已经落后服务贸易实践的发展。其次,各国对服务贸易统计口径贸易记录制度、货币折算标准不同及统计时间差异等原因都会造成统计结果的巨大差距。中美之间关于贸易顺差和逆差的多次争论就是例证。这种情况在服务贸易领域尤为明显。

(二)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环境不够完善从成功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的国家或地区看,它们都是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美国国会于1985年通过了《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调查法》,授权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为美国服务贸易的首要统计机构和首要机构,并授权经济分析局进行各行业服务交易的强制性调查以及国际直接投资的强制性调查,从而保障了美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香港则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及附属法例收集服务贸易统计数据,这是中国香港服务贸易统计领域的最重要立法。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缺乏服务贸易统计归口管理部门,中国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地区)。虽然《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且2012年进行了修订,但整体而言,《制度》对数据(尤其是占服务贸易总额一半以上的运输、旅游、通信、金融和保险数据)的采集和使用等方面的指导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在《制度》中指出“运输、旅游、通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进出口数据则利用相关部门行政记录、统计资料以及测算数据和其他信息源进行统计”,但是具体、统一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却缺位。这导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采集的服务贸易数据不完整、不可比。《制度》中虽然强化了企业直报的调查方式,但却对拒报、迟报、伪报、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缺乏监管和惩处力度。另外,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是商务部、外汇管理局以及各个服务业管理机构并行的多头统计管理体系,各自统计口径的差异也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三)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自身的复杂性《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共155个服务项目,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相关服务企业数量众多。服务贸易有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等四种模式,涉及服务、人员、资本等流动。服务贸易调查对象广泛,服务经济活动形式多样,都为服务贸易统计增加了极大的难度。由于服务的特殊性,有许多服务是依附在货物上的,服务价值很难剥离。如运费大部分时候是与商品的价格打包以报价的形式反映出来。此外,如嵌入在出口或进口货物上的软件、知识产权的价值等。随着网络通信技术和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量激增,贸易形式日新月异,许多服务贸易数据很难被捕捉。另外,许多服务贸易数据基本上来自政府或民间机构的定期调查和普查。调查包括对国内外公司合同的调查、对服务业雇工情况的调查、对服务价格信息的调查等。普查一般不间断进行,涉及的范围更广一些。但由于经费和人力有限,采用调查或普查的方法会面临一些潜在的问题,例如,一些国家在调查或普查时更多地采用抽样方法获得服务贸易数据,多少带有猜测估计的因素,缺乏应有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匆忙行事,对样本缺乏必要的评估,对调查程序缺乏严格控制或对调查资料缺乏严格的审核等,就会使调查结果以偏概全,错误百出。本文中研究的“其他商业服务”是一个杂项类,是不包含运输与旅游服务之外的所有商业服务。根据BPM5中的定义,“其他商业服务”应包括通信,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专有权利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及娱乐服务,视听及相关服务等。这些服务类别涉及门类多、交易形式多样,不同采集方法下产生的数据差异值将更大。“其他商业服务”作为多种细项服务类数据的加总,也会导致各种差异的叠加,将进一步加大统计数据间的差异程度。

(四)与某些国家间可能存在系统性差异本文前面的分析适用于解释各国之间统计数据差异的一般性原因,但却不能有效解释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地区)在特定服务贸易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显著差异。例如,在运输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领域,中国出口数据与中国香港的镜像数据一直处于差异异常显著的状态。要解释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需要了解两个国家(地区)间贸易及其统计的实践特点。本文以运输服务贸易为例,尝试分析统计数据不对称的系统性原因。自中国入世以来,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功能进一步强化。经香港转口出口额占全部香港出口额的比重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2001年为89.63%,而到2010年一路上升为97.71%,到2011年7月,这一比重又上升0.2个百分点,为97.91%。在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中,内地一直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1998年以来,转口贸易中来源于内地的货值占总货值的比例一直稳定在60%左右,2010年来源于中国内地的转口额占香港全部转口货值的61.5%。本文认为转口贸易可能加剧了两地之间运输统计数据差异。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基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根据我国运输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国际收支数据获取。当我国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香港转口时,这段运输服务记为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的“运输服务出口”。在运输服务进口方面,当前国际范围内广泛应用的是依据货物进口数据进行估算。估算方法如下:货运服务进口=按CIF计算的商品进口总额×运费系数×外国承运人在外贸运输市场的份额。在贸易实践中,在中国内地输往香港的货物中,如果其中有些货物在香港解释作转运或者是过境,这些货物不在香港做进一步的加工,也不在香港消费、转卖,那么这些货物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就可以不必向海关提交报关单。因此,这些货物也就不列入香港统计的内地的进口。而香港运输服务进口也可能因为货物进口数据的缺失而缺失,即不存在相对应的香港从中国内地的“运输服务进口”。因此,转口贸易的大量存在以及两地之间在统计实践上的差别,可能是造成两地运输服务统计数据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改进的对策

(一)建立内外协调、统一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服务贸易统计涉及门类众多,经济活动形式多样,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一个健全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首先要做到内外协调统一。外部体现在,我国的统计制度应与国际通行的统计准则相协调。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从广义上提出了一个国际公认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编制和报告的框架,包括编制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指导性意见和操作流程。我国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与《手册》的协调统一性,尽可能按照《手册》的要求来设计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只有加强对外的协调统一,才可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内部体现在,加强服务贸易统计与已有统计体系间的协调。其一,加强与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下服务贸易统计的协调。我国以前的服务进出口统计主要通过国际收支核算体系获取,由外汇管理局负责。《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实施后,商务部负责服务进出口数据的汇总和编制。两者在统计分类、归口管理、统计手段上都存在很大差异,两套统计体系并行会造成服务贸易统计方面的混乱。其二,加强与已有外资及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的协调。建立FATS统计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外商投资统计和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加强与现有外资和对外投资统计的协调,能节约大量社会成本。其三,加强各地区间服务贸易统计实践的协调。服务贸易统计实施细则的缺位导致各地服务贸易统计具体操作存在一定差异,对地区间统计数据的可比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立法和执法工作虽然《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立法基础,但是具体实施层面却缺乏立法保障。从国外经验来看,完善各种形式的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贸易登记制度,并以法令的形式加以规范,将极大地提高服务贸易信息反馈的数据和质量。因此,我国需进一步加大对服务贸易统计实践环节的立法工作。除了需要立法保障外,还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有关法律对拒保、迟报、伪报、篡改统计数据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直到追究法律责任,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加强与其他国家服务贸易统计的经验交流和学习目前,美国已形成最科学、最完整和最具推广意义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和统计方法。美国还是世界上最早能够提供与GATS服务贸易概念一致、连续、系统的双向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国家。欧盟国家也较早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付诸实践,目前欧盟大多数国家均能依据BPM5收集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并可提供内外向FATS数据。上述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丰富了国际公认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内容,对我国具有许多可借鉴之处。我国应通过与具有丰富统计经验的国家的交流和学习,发现和比较各国的做法,促进国外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我国的推广。例如,在数据采集渠道方面,通过借鉴美国和欧盟等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收集方面的先进经验,更多地采用抽样调查、问卷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收集服务贸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