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家庭会议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3-15 14:53:26

家庭会议总结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1

关键词 审判权 合议庭运行 外部机制 内部运行

作者简介:夏鸿,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一、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内涵

“合议”,按照《辞海》的解释,是指“多人共同商量讨论”。从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看,合议庭一般由3-7人组成。合议制度是一种多人参与、共同裁判的集体协商决策机制。合议庭运行机制,包括了如何准确界定参与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各参与人作用以及该集体与外部之间关系如何处理这些方面。具体而言,是指围绕这些方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程序、活动、制度等的总括。

二、合议庭外部运行机制的建构

从合议庭外部运行实践看,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院庭领导、专门审判机构的关系必须理顺。

(一)合议庭运行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均是基本的审判组织,但审判委员会的职权高于合议庭,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司法实践中,合议庭的职权不能充分行使,案件主要由院、庭长们层层把关和审核决定,导致很多案件中,合议庭缺乏责任感,怕承担责任,往往将案件层交庭长、院长直到审判委员会,造成学界广为诟病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这是由《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的。最高法院先后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界定进行了一些明确,作了一些列举式的规定。实践中各法院应按照该实施意见,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予以严格控制。审判委员会应将主要工作放在案件的宏观管理和审判经验的总结上,讨论决定的案件限于明确确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从而理顺与合议庭的关系,提高审判质效。

(二)合议庭运行与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法院的院庭长等领导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从题意而言,这里规定的“相适应的职责”应当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但众所周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实践中院庭长更多的是掌握案件的把关权、裁判文书的签发权甚至最终决定案件结果。 笔者坚持赋予合议庭审判案件时相对的独立性,并无意排除院庭长的监督管理。即便是强调司法独立的国家,也并不排斥审判管理或者行政管理。事实上,世界各国司法制度采取了各种方法,以混合行政管理科层制和法官独立的因素,尽可能使两者兼容。 只是,院庭长的管理,更多的应当是一种宏观上的管理,程序上的监控,业务上的指导或示范,而不是代替或者指挥合议庭作出结论。

(三)合议庭运行与专门审判管理的关系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特别是专门的审判管理,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热门话题,也是审判权运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指通过各种管理手段,提高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虽然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主要是一种协调、沟通的作用,但加强审判管理,必然会对合议庭运行机制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我国审判权运行中,“多主体、层级化、复合式”的机制与其他国家大不相同。审判实践中,案件处置确实存在着科层制管理的问题,表面上院、庭长不直接过问案件的处理结果,但往往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如裁判文书的签发审批、组织重大疑难案件在特定范围内的共同讨论、要求合议庭进行复议,甚至选择办案人员、调整具体岗位等方法影响案件的结果。因此,不如由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代替这种科层管理模式。当然,要明确审判管理不是对案件的具体管理,更不是对案件的实体处理指手画脚,而只是一种程序上的管理,是为审判工作做“体检”,明确审判管理的本质属性在于服务, 在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之间寻求平衡。

三、合议庭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内因决定外因。现在的合议庭内部运行,从规定到现实都不尽如人意,应从合议庭职责、评议方式、程序规则等方面加以全面规范和完善。

(一)妥当确定合议庭及其成员的职责

(二)灵活规定评议案件的方式

合议庭审理的所有案件,必须经过合议庭的评议后才能作出作出结论。可见,评议这一环节在合议庭运行中的重要性,最高法院在《02合议庭规定》中第十条中对合议规则作了规定。但据笔者了解,实践中的运行效果并不佳。比如说,由于审判长选任制的普遍施行,选任的审判长一般是相对而言水平更高、经验更为丰富的法官, 因此往往多承担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审工作;而一个证据繁多、事实复杂的案件,尤其是经过一次或数次庭前证据交换的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证据和事实的熟悉程度,也远非其他合议庭成员可比;还有些开庭审理后较长时间因故未能提交合议庭评议的案件,承办法官之外的其他合议庭成员对事实、争点也会有遗忘。所以,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无论承办法官是否是审判长,均应由承办法官先发表意见。之后,为防止不当影响,无论是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还是法律适用或是程序性事项,均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就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出的指导意见, 由审判资历较浅的合议庭成员先发表意见,资历较深的后发表意见,如为审判长的,则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

(三)规范评议时限

最高法院《02合议庭规定》第九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实际上,这一规定并未得到落实。据笔者所知,实践中,很少有合议庭作出评议结论后,因院庭领导或审判委员会的原因,而使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往往是合议庭未能拿出裁判结论。这一情况足以表明这一工作要求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应当说,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总体上是得当的,但该规定未考虑一些特殊的情形,一律规定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也有失偏颇,应加以修正。从实践看,可作三方面的修正,一是如出现合议庭成员因病、出差等意外情况,可规定应在原因消除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二是规定在评议新类型案件或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时,经庭长许可,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进行评议。三是第一次评议后,如果结论为尚需调取新的证据或因其他情形出现需重新开庭审理的,可规定在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再行评议。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2

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精神为指导,按照寿政办发〔2013〕7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和强化我街道的农村低保审核主体责任,贯彻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通过全面核查,力求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保障范围,以切实规范我街道农村低保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从6月8日至7月29日,利用52天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步(6月8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自查阶段。

1、6月8日至12日,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调配人员并成立核查小组、组织培训等。由各工作片牵头包村干部负责组成若干调查组,每组不少于2人。

2、6月13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完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材料上报。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各村(居)对低保对象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切实查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生活状况,填写《市农村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并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分别签字确认。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5日内,各村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包村干部、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村(居)委会陈述低保家庭基本情况,介绍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参会人员对被调查对象家庭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享受低保进行评议并填票。包村干部根据现场评议情况,作出结论,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必须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进行核实。

(3)包村干部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所有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组织在村(居)委公开栏公示拟享受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等情况,公示期为7天。6月25日前,各村(社区)需将《公示榜》以图片形式发送至民政办邮箱并将附件1――附件6(以上电子表格各村可从上述邮箱中下载,密码为)上报民政办,其中附件1和附件2需经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审核把关并签字。

3、7月1日至9日,整理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民政办汇总附件1――附件7,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民政局(含电子版),并各留存一份纸质材料备案。附件1、附件2及《公示榜》以图片形式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上报。

(二)第二步(7月10日至19日):参与镇(街、区)互查阶段。

街道抽出3个工作组参与市民政局组织的镇(街、区)互查。

(三)第三步(7月20日至29日):迎接检查验收阶段。

迎接市纪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工作组对街道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要严格审核标准,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以下情形应重点予以核查清退。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状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5、法定赡养、扶(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吸毒、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在校生已毕业的;

8、重新就业的或有其他经济来源的;

9、家庭成员去世,开支明显减少或经济状况好转的;

10、因人为单独立户而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除外);

11、村(居)集体财产收入分红数额较大、接近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

12、拥有并经常使用电脑、摄像机、车辆、数码相机、金银珠宝饰品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

(二)合理核算和确定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三)合理核算和确定赡养费、扶(抚)养费。

根据省民政厅规定,赡养费、扶(抚)养费计算方法为: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没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费标准为赡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减去农村低保标准后剩余部分的30%,再除以被赡养人数(有多个赡养人的,赡养费合并计算);扶(抚)养费按扶(抚)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20%计算,有多个被扶(抚)养人的,扶(抚)养费不超过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40%。实际接受的赡养费、扶(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接受的数额计算。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同一户籍或赡养、扶(抚)养人属低保对象的,不计算其负担的赡养、扶(抚)养费。

四、几点要求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3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改善低收入群众的居住条件,按照“统一标准、明确责任、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可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口2年以上,在本区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

(三)家庭在籍法定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

二、审核程序

(一)受理(初审)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领取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后,社区居民委员统一对辖区申请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提交社区居民小组评议形成文字材料;并将初审结果予以10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料、名单和公示资料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复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派出所、民政办、国土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收入、房产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档案核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户籍、住房等进行复审,就申请人的家庭基本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复审意见,并将复审结果予以10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中心。

经核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由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请区民政局审核后再行报住房保障中心。

(三)保障登记

住房保障中心对审核结果予以保障登记,并在区国房局政务网和房交网上公开登记结果。

三、审核要求

(一)对在籍户口的审核

1、审核部门:户口的审查由申请人家庭所在的派出所负责。

2、审核要求:一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口2年以上,在本区工作或居住。二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以户口薄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由户口薄记载的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二)家庭收入的审核

1、审核部门:申请人家庭所在的居委会及镇街协助区民政局负责。

2、低收入标准:家庭法定人口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

3、审核要求:各镇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区民政局有关收入审核的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三)住房情况的审核

1、审核部门:住房审核由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国土所负责。

2、住房困难标准:当年政府公布的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

3、审核要求

一是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⑴私有产权房屋按实际面积计算。⑵本户籍内家庭成员拥有的其它房产按房产面积之和进行计算,⑶夫妻双方虽未在同一户口,但其中一方有私房或承租政府直管公房的视为共有房产计算,⑷租住政府直管公房的视为自有房产计算。

二是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情况证明:⑴具有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⑵租住公房或私房的提供有效租约。

三是对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由辖区国土所通过房地产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核查。

四、提交资料

本户申请、本户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佐证资料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查验。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8月1日-8月7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讲解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二)申报、审核阶段(8月8日-9月25日)

申报、审核程序及提供要件严格按《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实施。

(三)资料上报阶段(9月26日-9月29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的结果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单位汇总上报住房保障中心,并提交公示资料和EXCEL电子文档。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漏报,不虚报,按时完成廉租住房保障申报审核工作。凡审核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4

1982年出生的小周和同岁的男友都是大学毕业后到深圳闯荡的,小周从事软装设计工作,男友从事室内设计。由于两人有“技术”在身,又已经过五年的历练,所以渐渐积累起了人脉关系,业务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现在,他们需要一份合适的理财计划为结婚、育儿、创业等做准备。

工作收入处上升阶段

小周现在每月收入4500元,男友每月收入5000元,两人的工作都很稳定。曾在广州投资购买的小房子每月为他们带来750元租金收入,两人的月收入总数共10250元。

在深圳,两人并没有自住房,每月的房屋租金需要花费i500元,基本生活开销2000元,其他娱乐休闲类花销2000元。小周说,两人工作刚起步时,几乎没有娱乐休闲花销,现在收入多了,花费也跟着上去了。考虑到两人每月投入2000元做基金定投金,所以实际的月结余只有2750元。

相对月收入来说,小周和男友的年终奖金还是较多的,共有35000元。去年年中开始,因为建立了不错的人脉关系,男友可以在外面接到私活,一年下来收入有15万元左右,不过,私活的收入并不稳定,未来发展如何无法确定,行业的整体情况对他们的影响很大。小周说,目前的工作、经济情况让男友有创业的打算,正在和几个同行朋友沟通中,大家可能会合伙开个公司。如果男友真的创业,她本人也可能会辞掉工作一起帮忙。

年度支出方面,两人除了过节时给双方父母共1万元的孝亲费外,每年还需要支付1000元保险费。小周介绍,她和男友都有深圳的社保,但在商业保险方面比较薄弱,有一次她接到一个保单销售电话,觉得还不错就投保了,现在她只记得是一份意外附加医疗的保险产品,被保险人是她本人。

小周和男友现有的资产分布如下:活期存款有76000元,货币市场基金有5万元,定期存款共39万元(分一年、三年、五年期),基金投资至今积累了22000元,在广州投资的小型房产价值11万元。没有任何贷款。资产净值共648000元。

理财问题接踵而至

说起理财目标和问题,小周滔滔不绝,她最先提到了明年的购房、结婚计划。按照她和男友的计划,两人准备先买房后结婚,“我们都希望生活可以稳定一些,结婚后一两年我们就会要宝宝,毕竟我已经快30岁了,所以购房也是为孩子将来考虑。”小周明确了购房的目的和“因为经济条件有限,我们大概会考-虑二居室的房子,价格在70万80万元,所以如何筹集首付、装修等费用是我们的第一个问题”。

小周的第二个问题是创业资金从何而来。“我们本来估计需要20万元的初始费用,现在可能不需要那么多了,我们想偏重技术上的工作,而资金部分则由朋友多出一些。”小周说,他们大概只需要10万元左右的创业启动金就够了,只是这笔钱应该从何而来两人还没有具体打算,定期存款中有一些还有两三年才能到期,他们该如何周转资金呢?小周希望专家可以给出比较具体的资产配置方案,以便他们更好地积累财富。

此外,小周和男友都觉得在保险方面需要加强。“现在只有社保和一份意外险我觉得还是不够的,但是花很多钱买保险又不太现实。”小周希望理财师可以结合他们现在的收入水平、未来的购房、结婚、创业目标等因素后给出一份合适的保险建议书,最好是性价比较高的保障工具。

家庭资产配置与具体投资建议

过奕璇

家庭收支情况分析

小周和她男朋友是典型的80后,他们独立、自主、有梦想,他们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未雨绸缪。两人5年以来的稳定工作,较为合理的收支,形成了健康的家庭资产状况。家庭月度开销为5500元,占月收入的53%,比较适中。由于房款已经付清,没有任何月供的压力。除了月收入,小周家庭还有年终奖收入,其他收入,以及租金收入,每年结余174000元的情形,显示了这个80后的家庭流动性较好。

家庭资产状况分析

小周家庭处于家庭形成期,在这一时期内,家庭支出会逐渐增加,故需要家庭收入也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得以增长。小周家庭当前主要考虑的应该是置业、增加投资收益、及为重大支出积累资金。

首先,分析小周家庭的各项财务指标,观察家庭现有的财务状况,评估各项指标是否处于理想的经验数值范围之内。

1,资产结构分析: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19%,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17%,资产结构较为合理。

2,负债结构分析:小周负债比率为0,资产非常充裕,但资金利用率不足。

3,现金流量分析:工作收入占总收入的100%,可见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工薪收入。支出则以生活支出为主,几乎没有理财支出。储蓄率则非常高。

4,综合分析:尽管小周家庭储蓄率很高,但是资金的投资报酬率太低,财务自由度为O,家庭缺乏多样化的投资性资产,定期存款占家庭总资产的60%,说明家庭投资比较单一。

考虑到小周家庭属于成长阶段,可以在不降低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借款以进一步优化家庭财务结构,降低净资产比率。流动性资产比例较高,紧急预备金只需预留出大约为3~6倍的家庭月支出额即可。

理财目标分析与建议

虽然小周和男友5年以来的积累已经初见成效,但是距离她自己的购房、结婚和生子的计划尚有一段距离,需要更合理地进行家庭资产配置以达到各项目标。

首先是房子,按照小周的话,只有有了房子,未来一切的发展才算是有了起点。由于小周现拥有的房产既不在自己生活区,房屋的租售比又高于一般标准,因此建议将房子出售,换得流动性资产用于重新分配。那么按照小周现在家庭的情况完全可以借助银行力量,购买一套80万元的两居室,首村二成即16万元,贷款总额为64万元,贷款30年,月供3114元。这样的还款压力对于小周不是太大,而且还款额占总收入的比重并不高,基本还是符合量力而行的准则。此外,鉴于小周男友将要创业,收入将会不太稳定,故建议以小周的名义贷款,以有效保持正常的商业还款。如能利用上公积金贷款,房贷支出还会更低,负担也有所减轻。

面对创业的尝试,小周家庭同样存在经验不足,资金短缺的问题。当然小周男友的“技术八股”已经大大降低了资金缺口,剩余缺口可以部分动用已有的流动性资产。

另外,关于结婚费用相对弹性则较大,那么在小周和她男友现阶段收入可能会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建议结婚仪式从简,节省费用用于以后蜜月旅行或支付房款。子女基金则可以有赖于基金定投,作为一个中长期投资。

在家庭保险保障方面,仅仅拥有

社保和意外险确实不够,且小周对于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也并不非常了解。因此小周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应优先考虑保障型产品。

具体理财建议

资产重新安排首要的一点,就是要预留出3个月左右的支出额,也就是16500元左右以防突发性支出,这部分预备金可以采用货币基金的形式。

其次。就是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出售现有房产所得到的11万元现金加上原有活期存款申的5万元用于支付房产的首付,其余部分则增加为负债。

由于小周家庭原有投资的收益率太低,故建议她调整投资组合,将备用金以外的活期资金、货币基金以及提前支取一年、三年期定期存款总计31.95万元,投资于银行理财、基金、黄金以及保险保障计划。

目前已有的5年期定期存款以及每月2000元的基金定投可以则继续保持。由于股票投资相对专业,不建议小周参与。小周的投资主要还是侧重与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组合的配置。其中lO万元可购买期限为三个月至半年的稳健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创业资金的准备;8万元可以用于购买一年期稳定型银行理财产品,这样不仅可以获得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将近一倍的收益,并可以在到期之后直接用于婚庆蜜月资金。剩余资金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全面配置风险较低的平衡型基金以及债券型基金,再加上少量的股票型基金。构造一个具有个人特色的基金组合。在基金选择方面,可以选择一些过往业绩优良的,基金公司实力雄厚的基金。

在保险方面,建议小周应该首先弄清楚自己之前所购买的保险到底具有哪些保障功能。那么,除此以外,小周和男友还需要购买重疾险。以应对重大疾病高医疗费用的风险。组成家庭之后,可以再避步考虑寿险产品。保额方面基本以两人年收入的10倍左右为宜。

另外,建议小周可以合理地使用信用卡,利用财务杠杆,提高家庭短期负债比例,这一方面可以增加现金的使用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信用卡账单更好地管理生活消费。

保险建议

顾海建

这个即将组建的小家庭在保险保障上存在严重不足,两人对保险的认知也还处于“初级阶段”。为此。接下来我们结合两人的实际情况,看看保障缺口和需求重点主要在哪些方面。

从年龄上看,两人均为27岁左右,身体状况暂时较好,因此对于健康医疗保障的需求目前还不算很强烈,可在未来两三年,也就是30岁左右完成这方面的保障规划。但现阶段可以将有限的保费预算先留给其他险种,或者只选择较为便宜的消费型健康医疗险产品,而不必直接购买终身健康医疗险产品。

从人生阶段上看,两人未来一两年内就要结婚,成为携手人生的伴侣。这样一来,两人之间的责任就大大加重了。为了不论发生何种状况。都能实现对配偶的经济责任保障,小周两人都要开始筹划自己的定期寿险和意外险了。

同时,两人还准备购房(会产生较高额度的共同负债)、创业(男方的经济和人身风险都将加大,同时会加大女方的风险),当然也要考虑寿险和意外险。在这两类人身险额度规划上,也要特别加入未来贷款额度、公司运营资金需求等因子。

至于养老保险,两人暂时还没有精力和预算去考虑,可以等到自己公司业务来源稳定后。再看看怎样更好地安排两人的退休金。

如果将来孩子出生了,则要对全家特别是两位家庭支柱的风险保障进行重新调整和搭配。

同时,将来自己开公司后,最好能主动为员工统一购买团体保险,如团体意外险、团体重大疾病险、团体医疗险等,作为解决公司发展后顾之忧的工具之一。如果业务规模扩大了,小周的先生作为私人老板,自己的风险保障额度也要相应增高。

对自己需要的险种有了一个基本认识之后。小周他们俩可以接下来仔细比较一下市场上同类的产品,然后挑选几款性价比较高的产品,然后兼顾考量公司的服务能力、运营稳健程度等,就可以下单了。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5

[关键词] 结构转型;家庭结构与功能;问题儿童;儿童福利政策

[中图分类号] D997[文献标识码] A

一、社会结构转型与家庭生活地位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宏观社会环境、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安排发生前所未有和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面貌和人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业化、城市化与社会现代化进程进入实质发展阶段,社会结构转型由“量变积累”转为“质变飞跃”阶段,社会生活的全面社会革命应运而生[1]。社会革命的主要动力源泉和根本性质是另一支“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全面、持续转型[2]。中国社会革命基本范围和主要内容是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四大领域,社会革命长远目标是实现社会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全体公民生活质量[3]。然而,社会革命是阶级结构、社会利益的大调整,社会现代化建设是以破旧立新为基础的,原有社会制度和政策模式普遍面临改革、调整、发展、重构的任务,家庭生活是典型的案例。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和细胞是家庭,家庭的基础结构体系和核心组成部分是家庭生活,家庭生活的基础结构体系和核心的组成部分是母婴保健、妇幼保健、儿童福利与妇女福利,家庭组织结构、功能定位决定家庭生活状况与质量,家庭生活状况决定社会生活状况与质量。这意味家庭生活状况是社会福利的前提,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先导性、基础性与战略性地位,家庭生活状况影响政治生活、经济生产、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作用巨大[4]。

二、家庭结构功能变化与儿童福利议题

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建立城乡差别、控制人口数量、实施计划生育、倡导男女平等和鼓励妇女走出家门、外出就业的家庭政策,形成独特的家庭结构,家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在集体主义思想、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城乡二元结构、计划经济体制和工作单位的背景下,尤其是1950年代后期共产风、和集体食堂运动中,家庭结构与功能形成若干特征。首先,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与户籍身份制度的限制,婚姻关系与婚姻自由局限于城乡社会内部,城市居民与乡村农民的婚姻关系、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和家庭生活处于两个封闭的世界中。其次,城乡居民之间的婚姻关系、家庭生活和经济生产“严格限定”在两个相互隔离的世界,城乡社会流动、社会分层与社会交往关系基本销声匿迹,人口流动所带来的问题几乎不存在。第三,虽然集体主义思想、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婚姻自主等现代社会观念流行,但是离婚现象凤毛麟角,离婚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处于比较稳定状态,由于婚姻破裂、家庭崩溃、离婚、家庭暴力等家庭危机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较少产生。第四,由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婚姻自主等现代社会观念的流行,特别是政府鼓励已婚妇女走出家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普遍就业和男女工资收入均等化的政策环境下,家庭关系特别是夫妻关系平等化程度较高,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着养家糊口等重要作用。第五,为实现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婚姻自主、鼓励妇女走出家门,外出就业等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政府大力举办托儿所、幼儿园,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单位大力兴办职工生活服务、职工食堂、托幼、住宅、福利补贴和职工文化福利事业[5],为困难职工送温暖,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有力维护婚姻关系与家庭生活的稳定性。

“家庭问题”和“问题家庭”出现导致儿童生存发展、儿童福利议题突出,“儿童问题”与“问题儿童”大量涌现,如何确保亿万儿童身心健康、无忧无虑、幸福快乐地茁壮成长,成为国家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政策议程的优先领域,儿童问题政治化的色彩浓厚。1991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颁布《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是中国政府首个全面、系统、综合性的儿童福利政策声明,具有划时代历史和现实意义[6]。与此同时,由于“家庭问题”、“问题家庭”和“儿童问题”的影响,各式各样的问题儿童、困境儿童、生活困难和贫困儿童,以及弱势儿童群体大量涌现,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

“家庭问题”和“问题家庭”议题的形成凸现家庭组织结构与社会功能的根本性变化,夫妻和一个独生子女的核心家庭成为家庭的主要类型,家庭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转变,说明在改革开放背景下婚姻家庭的稳定性下降,家庭的社会保障与社会保护功能严重弱化,这为我们如何科学正确看待家庭问题、问题家庭、儿童问题和问题儿童提供崭新的理论视角。长期以来,国人看待儿童问题的基本视角有三:一是从社会问题和社会稳定、社会管理角度,将儿童问题与问题儿童看作是社会问题的类型之一,如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思维和理论研究;二是单纯从问题儿童的角度,就儿童问题看儿童问题,而且一味指责牺牲者和谴责问题儿童;三是宽泛社会保护的视角,将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平行、罗列起来,没有阐明各种社会保护机制间内在逻辑关系和优先次序,将各种社会保护机制混淆起来[7]。

三、问题儿童群体类型与生存发展状况

目前,中国社会已产生各式各样和数量庞大的“问题儿童”与“困境儿童”群体,这些“问题儿童”与“困境儿童”群体具有某些共同的群体特征,如各类困境儿童总量在所有儿童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许多困境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和问题状况尚未获得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足够重视,等等。一方面说明家庭结构转变与功能弱化导致家庭问题、问题家庭和儿童问题、问题儿童产生。另一方面说明目前家庭结构功能迫切需要社会支持与社会服务体系,以确保正常家庭生活。

首先,中国社会传统上存在和政府普遍认可的困境儿童群体是孤儿、残疾儿童和弃婴。目前国家服务孤残儿童数量规模在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是有据可查的,但是仍有许多例外,如根据2005年首次全国社会孤儿调查数据测算,孤儿总数占全国儿童总数万分之4.44[8]。孤残儿童群体的主要社会成因是家庭贫困、男尊女卑思想、出生缺陷、重度残疾和丧失双亲。目前政府对孤残儿童有一套相对完备的政策规定和服务体系,基本能够保障孤残儿童成长。

其次,贫困家庭的儿童和贫困地区的儿童,以及其他处于贫困状态中的儿童群体,这是困境儿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关贫困儿童的数量规模和贫困儿童在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尚无准确、权威的数据。目前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经济开发(大扶贫)贯彻实施,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方式,此外,国际机构、NGO、各类企业、公民个人通过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贫困儿童。目前贫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贫困儿童的概念界定,贫困儿童的界定标准,贫困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贫困家庭的家庭津贴制度,贫困儿童的教育和健康服务等[9]。

第三,独生子女群体是潜在“家庭问题”与“问题家庭”,“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群体的最大特征是其隐蔽性、潜伏性和表面上似乎毫无问题的特征。目前独生子女群体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而非直接与可见的问题[10]。总体来说,独生子女问题发展方向是独生子女问题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后果将逐渐显现出来,如性别比例失调,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独生子女问题连带效应和间接后果难以预测的。

第四,离异和破碎家庭中的儿童群体,是“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离异和破碎家庭儿童数量规模多大尚无权威、系统统计,但是每年离婚人数有案可查。2004年全国离婚率为2.56‰,共计有166.5万对离婚。假设每对离婚夫妻有一个孩子,那么每年离婚家庭儿童总数将达上百万人之多,这个数字尚未包括各种破碎家庭儿童[11]。

第五,留守儿童群体是中国社会特有的“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留守儿童的数量规模有多大尚无权威、精确的统计,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数量规模推算留守儿童,保守估计,全国留守儿童的总数规模应达上千万人[12]。留守儿童服务发展趋势是为其提供完整的家庭式照顾和父母的关爱,这是谁都无法替代的。

第六,流浪儿童群体是中国社会特有的“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官方流浪儿童的概念界定尚值得商榷, 但是其基本内涵外延是清晰和明确的。流浪儿童是指未经监护人同意而擅自离家出走,并在外四处流浪、漂泊不定和谋生的儿童。流浪儿童的范围和类型主要可以根据性别、年龄、民族、地区、流出地和流入地等标准划分。目前,全国流浪儿童的数量有多少尚无权威、系统和准确的统计,但据笔者的实地观察研究,全国流浪儿童总数有25万、50万和100万人次三种估计,以100万人的高线估计为准[13]。

第七,服刑人员的子女群体是中国社会“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刑人员子女群体的概念是比较清晰明确的,泛指那些父母或父母一方因触犯刑律而受到监禁和服刑惩罚的子女,虽然他们触犯刑律成为有罪之人,但是他们的子女完全是无辜的。服刑人员的类型多种多样,但是服刑人员的子女群体是一样的,他们都是缺乏父母照顾的人。目前,全国服刑人员子女总数尚未公开,但是全国总数规模达上百万之多是无大问题的[14]。

第八,受到伤害的儿童群体是中国社会中“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伤害的范围广泛,每年发生的各类伤害事件众多,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尚无伤害的统计,每年到底有多少伤害事件难以计算,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约有12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伤害,受伤者多达5000万人。道路交通伤害引起的85%死亡以及90%的伤残调整寿命年发生在中等和低收入国家。道路交通伤害对经济、社会、家庭影响广泛,是一个典型的公共卫生问题[15]。不言而喻,伤害对社会、经济、家庭生活和个人影响将越来越大,必将成为政府服务范围。

第九,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是中国社会中“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数量规模是个难题,主要是由于难以准确统计艾滋病患者、感染者的数量。目前按照WHO的推算和笔者的实地研究,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总数达100万人之多[16]。总体来说,中国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保护服务将成为政府儿童福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各式各样患病儿童群体是中国社会“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患病儿童的医疗服务是不多的,许多患病儿童的照顾和治疗负担完全由家庭来承担,患病儿童家庭和妇女照顾是普遍现象,许多家庭承担难以想象的心理和经济压力[17]。令人鼓舞的是,政府已开始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将所有患病儿童纳入国家保护范围之内。

四、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现代儿童福利体系

目前,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明显,凸显当前儿童福利政策与服务体系面临结构性与体制性问题,为我们科学设计儿童福利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宏观社会环境、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与家庭结构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出现许多新现象、新问题、新需要、新议题,儿童权利、儿童发展与儿童福利是新问题之一。

其次,目前中国绝大多数“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的概念是清晰明确的,儿童面临的问题和各类问题儿童都是客观存在的,内涵外延相对清楚,但是普遍问题是政府官员对这些问题和问题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了解相对薄弱,“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尚未成为政策议题。

第三,亿万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主要是社会环境、社会结构和制度性因素,更为重要的是,问题儿童的类型多种多样,既有历史性困境儿童,例如孤残和患病儿童群体,又有社会结构转型时期新出现的问题儿童。

第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儿童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倾向结构化,“问题儿童”类型越来越多,全国总体的数量规模越来越大,直接影响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

第五,虽然各类“问题儿童”的社会成因错综复杂、多种多样,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除残疾儿童、患病儿童群体涉及部分遗传因素之外,绝大多困境儿童群体的社会成因明显。

第六,总体来说,目前政府对各类严峻儿童问题的回应速度是迟缓的,滞后的和不及时性的。

第七,虽然儿童福利服务涉及的部门众多,但是相对比较集中,民政部、卫生部和教育部是三个最重要的部门,这三个部门主要涉及狭义的儿童福利服务、健康服务和基础教育服务。

最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问题”与“问题家庭”越来越多,“问题儿童”与“儿童问题”越来越多,儿童福利政策框架设计与制度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制度建设处于关键时期。

不言而喻,根据世界各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律与发展方向,特别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状况,中国迫切需要建立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福利、母婴保健和妇幼保健、儿童免疫接种、食品营养、妇女福利、基础教育、公共和临时性住房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建设与社区福利,即以卫生保健、基础教育、个人福利和家庭福利三位一体为核心现代儿童福利政策框架[18]。

重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的最高目标是建立儿童化、家庭化、生活化、娱乐化、社区化、连续性、综合化、整体化、专业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为亿万儿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身心健康、优秀卓越、高素质的公民,构建和谐社会。目前,中国宏观的社会环境、体制改革和现有儿童福利政策与服务体系存在诸多致命的弱点,严重制约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不仅无助于解决儿童发展问题,还可能造成某些新的社会问题。儿童化福利政策与服务体系基本涵义是“去成年人化”倾向,是站在儿童角度思考儿童问题,为了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而提供福利服务,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既是任务目标,又是过程目标。家庭化福利政策与服务体系基本涵义是“去集体化”倾向,将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联系起来,将儿童福利置于家庭福利体系之中,而不是空洞无物、抽象枯燥和说教色彩浓厚的集体主义。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设计与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传统、主流的价值观念、快速变迁的社会环境、导向错误的社会评价体系、缺乏现代儿童福利实践和诸多结构性原因。1949年以来,由于福利概念等同于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等同于资产阶级情调,福利概念基本销声匿迹,决策者和公众极少思考儿童福利概念和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等议题,儿童的依赖群体、儿童福利基础性地位、儿童福利的政治意义和儿童发展对国家的意义[19],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研究、儿童福利政策框架设计与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尚未纳入政策议程。

五、基本结论

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与家庭结构功能转变的直接社会后果是产生大量的“家庭问题”与“问题家庭”,产生大量的“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亿万儿童生存发展面临严峻考验。虽然目前孤残儿童、贫困儿童、留守儿童、独生子女、离异和破碎家庭的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伤害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患病儿童等问题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类型已形成,但许多“问题儿童”和“儿童问题”尚未成为公认“社会问题”,尚未纳入政府的政策议程,尚未引起政治精英、决策者和社会管理者足够重视,尚未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20]。更重要的是,因缺乏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理念,缺乏适宜的社会环境,特别是错误舆论导向和社会评价体系,中国的“儿童”和青春期正在消失,童心、童趣和思想创新力正在消失,中国儿童少年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日常生活、个人生活目标和社会环境日趋“成人化”,儿童少年问题“过早政治化、过分意识形态化”的弊端与不良社会后果已经清晰显露出来,我们迫切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儿童少年工作和道德化、政治化服务模式,为全国所有儿童提供儿童化、家庭化、生活化、娱乐化、社区化、连续性、综合化、整体化、专业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确保祖国花朵身心健康成长。需要强调的是,世界各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的普遍规律是,儿童福利是最先发展和最重要部分,政府所有活动目的都是为了未来,为了孩子,为了未来合格的接班人,为了高素质公民,但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逻辑恰恰与“国际惯例”背道而驰,截然相反,儿童福利边缘化[21]。从国家的层面和政治道德的角度看,承担全国所有儿童福利责任是国家最后的“道德底线”。

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与家庭结构功能的变化既带来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又为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特别是为重新思考儿童福利政策框架设计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决策者与社会管理者面临的当务之急是重构现代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这是时代和历史赋予我们光荣使命,是构建和谐社会与现代化建设的社会前提和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 Skocpol, T. (1979), State and Social Revolution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rance, Russia, and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李培林.中国社会结构转型[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

[3]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 Shyne, A.W. (ed)(1979), Child Welfare Perspectives: Selected Paper of Joseph H. Reid. New York: Child Welfare League of American.

[5] 严忠勤.当代中国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6]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M].北京:国务院,1992.

[7] 于建伟.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背景、思路与主要内容[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2).

[8] 尚晓援.我国孤儿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 (内部打印稿)[D].北京:2005.

[9] 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7.1.23.

[11] 民政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12] 叶敬忠.关注留守儿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3] 刘继同.郑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个案研究[J].北京:青年研究,2002,(1).

[14] 张雪梅.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问题研究[J].北京:青少年犯罪研究,2004,(1).

[15] 世界卫生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伤害世界报告摘要[M].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4.

[16] 刘继同.中国三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存状况与养育模式比较研究报告[D].民政部2007(内部咨询报告).

[17] 刘继同.整合儿童健康与儿童福利:重构中国现代儿童福利政策框架[J].学习与实践,2007,(2).

[18] 刘继同.中国青少年研究典范的转变与儿童福利政策框架的战略思考[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6,(1).

[19] 刘继同.生活质量与需要满足:五十年来中国社会福利研究概述[J].云南社会科学,2003,(1).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6

每月支出方面,他们目前还有一笔本金余额26万元的房屋贷款,每月还贷支出2500元。夫妻俩物欲不高,两人加上孩子的基本生活开销每月在2000元左右。因此,他们目前每月的结余能保持在6500元左右。

此外,他们现有的银行存款能为他们带来4000元的年利息。股票投资上,一年差不多能赚到1万余元。年度性开支方面,差不多还要创出5000元,主要用于一些人情往来、购置服饰和居家物品等。因此,他们的年度性结余大约有24000元。

家庭资产方面,他们目前的现金和活期存款保持在1万元左右,定期性存款目前有18.5万元,股票市值在7万元左右,黄金等收藏品价值7000元左右,还有给朋友的借款6万元。自用的房产价值在60万元左右。家庭总资产93.2万元。房屋贷款余额为26万元。家庭净资产为67.2万元。

除了双方公司为两人提供的社会基本保障“四金”,该家庭目前没有任何商业保险。

五大理财困惑如何达成?

“朋友那边的6万元借款,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年底可以收回了,所以我们现在考虑是否到年底用这笔还款加上目前的储蓄,把银行的房贷全部提前还清。这个想法是否可行?”李晋提出了自己的第一个想法。

“其次,孩子刚刚出生不久,未来还需要各种教育和医疗基金,我们该如何积攒?”这是他们的第二个疑惑。

“我们夫妻俩都是1977年出生,马上就要30岁了。双方父母年纪也都大了,面临着退休养老的问题,不知道通过怎样的理财方式,可以令父母今后在意外、病痛或重症下能够比较轻松地支付医疗费用?”他们认为第三个比较急需解决的问题就在此。

“我们还希望专家能给我们比较好的投资建议,使得我们在目前的工作和收入基础上,每年年收入能增长1~2万元,甚至更多。”

李晋夫妇还表示,他们希望在两三年后,能够拥有一辆私家车,方便家人的生活。他们的愿望和困惑,能够统筹安排,顺利实现么?

李晋夫妇年度收入总计为:161000元。其中主动性收入(工资收入)14700元,被动性收入(投资收入)14000元。李晋夫妇家庭年度总支出为59000元,其中消费支出为29000元,债务支出为30000元。

家庭年总支出占家庭年总收入的比例为36.6%。可以看出李晋家庭结余比例相当高,支出的安排还是相当合理的。但保障支出没有,说明在保障安排方面有所欠缺。

家庭资产情况分析

李晋家庭总资产93.2万元,其中使用资产(自用房产)60万元,可产生收益的生息资产(各类金融资产和收藏品)33.2万元。生息资产占家庭总资产比重35.6%。对于这个年轻家庭而言,用于目前生活所需和未来生活储备的配置比例还比较合理。

该家庭金融资产共计32.5万元,占到家庭总资产的三分之一,说明该家庭资产流动性较好。全部金融资产每年产生收益1.4万元,总体收益率仅为4.3%。其中7万元的股票投资年收益就有1万元,股票这一单项投资收益率为14.2%。

李晋家庭负债为26万元。资产负债比例=26/93.2=27.9%,远远低于50%的安全线,说明负债比例控制得当。

从上面的资产负债分析中我们看到,李晋家庭的资产流动性较高,但综合收益率较低。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定期存款比例过高,同时有6万元的无息借贷在朋友处。为此,他们今后在家庭财务安排上要调整,应该尽快安全收回借款,同时积极调整家庭金融资产的具体品种配置。

家庭理财计划分析

李晋提出的理财生活安排计划和目标有五个:1、年底提前归还26万元贷款:2、给孩子积累教育及医疗基金:3、为父母准备医疗金:4、每年增加收益1~2万元:5、两三年后的购车计划。

对于这个家庭而言,26万元的贷款,每月2500元的还贷,并不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过多影响。同时,这个年轻的、刚产下孩子的家庭,属于典型的成长期家庭。为此,我们不建议李晋全额提前还贷,但可以考虑部分提前偿还5万元左右(主要是朋友回收款),减少利息支出。

中短期来看,该家庭希望每年增加1~2万元的总收入,并在两三年后购买家用汽车。结合他们的家庭实际情况,只要好好规划和安排,这两个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中长期来看,为父母准备养老尤其是医疗保障,为孩子积累教育和医疗基金,也是可行的。

家庭理财建议

增加家庭应急金规模。对于李晋夫妇而言,目前每个月的支出基本在4500元左右,随着孩子慢慢成长,家用支出金额会逐步上升,预计今后每月会增加500~1000元左右。所以,他们家庭的应急金(活期储蓄或货币市场基金形式持有)最好能保持在1.5~2万元的规模。

家庭应急金安排好以后,继续存下来的钱就应当做好投资了,尤其应该把18万元的定期存款“解放”出来(6万元的朋友借款回收后,可用于部分提前还贷或其他灵活安排),增加家庭的投资收益。建议主要还是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按照6%~10%的年投资收益计算,这部分资金每年可为他们家庭增加1万元以上的收益,刚好满足他们的一个理财目标。

软件设计师的工作相对比较稳定,而且收入方面也应该处于稳中有升的一个趋势,所以李晋夫妇今后每月应该还有5000元以上的结余,这部分资金可用于各类股票型、指数型和平衡型基金的投资,以便为孩子积累教育基金,为父母筹备养老基金。

而每年年度性的结余,今后应该可以增加至3.5~4.5万元这样一个水平,积累3年后,完全就可以为家里购置私家车了。需要提醒的是,购车以后,家庭每月开支会上升千元左右,这一点李晋夫妇应该有所考虑。

安排好家庭保障。李晋夫妇已经考虑到为父母准备养老和医疗基金,由于父母年纪已过半百,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已经不太合算,所以不妨给父母投保含有老年骨折等保障内容的意外险,而老人的养老和主要医疗费用所需,还是自行筹措为主。其实,不仅是父母需要保障,已经为人父、为人母的小夫妻俩,更应该加强自身的保障。因为处于壮年的李晋夫妇,才是老人和孩子最大的保障。夫妻俩目前暂时可先考虑加强人身意外、寿险和医疗补贴保险保障。

《理财周刊》金融工作室陈婷

投资计划要跟着理财目标来实现,同时还要综合考虑

各个理财目标之间的关系。从李晋夫妇情况来看,主要有5个理财目标:1、归还26万元贷款;2、给孩子积累教育及医疗基金;3、为父母准备医疗金;4、每年增加投资收益1~2万元:5、两三年后的购车计划。

目前李晋夫妇的可投资资产为32.5万元。如果归还了26万元后,那么可投资资产仅为6.5万,按10%的投资收益计算,每年也仅6500元的收益,无法满足第四个理财目标,更没有办法满足第二个和第三个理财目标。我们估计贷款利率在未来的阶段应该会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情况,而且李晋夫妇每年的贷款还款金额仅占总收入的18.63%,每月的还款占月度总收入的比例压力也不大,属于合理范围,财务情况比较健康;更重要的是,随着股改结束,股市向牛,年收益率超越贷款利率(6%左右)的投资机会和概率已经比较多,因此建议李晋不要提前归还26万元的贷款,而应该保留这笔资金用作投资从而产生收益。

孩子的出生势必要为他准备教育及医疗基金,越早做打算,投资效果越好。建议李晋夫妇可以采取定期定额的投资来准备教育基金,每年投资2万,投资于证券市场,按平均每年12%的收益率计算,20年后孩子的教育基金将达到160万元,按每年4%的学费增长率计算,届时的160万元相当于现在的73万元,基本能够满足孩子的教育需要。

李晋夫妇除了考虑父母的医疗金准备计划外,还要考虑自己的养老计划。该笔资金的准备我们建议可以采取初始投资一部分加上以后每年定期定额投资的方法来解决。建议李晋夫妇初始投资10万元,以后每年投资5万元,投资于证券市场,选择稳健投资品种,可以实现理财目标。同时建议李晋夫妇自己应当为自己购买医疗保险和定期寿险,以加强自身保障。

李晋目前剩余的资金除了留2.5万元作为应急金外,其余资金25万元进行投资。按每年6%的投资目标,每年可获得1.5万元的投资收益。随着今后财富的积累,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具体投资的策略选择

孩子的教育计划建议选择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来实现;父母医疗金和自己退休金计划建议选择平衡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来实现;为增加年度收益而进行的日常投资,也建议选择平衡型开放式基金组合来实现。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7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落实低保年审制度,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依据《XX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X民社救字〔2019〕X号)、《XX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办法》、《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低保年审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严谨、对象准确、管理规范。按照“核查、整改、完善、提高”的步骤,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组织人员对在册低保家庭进行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

低保年审过程中,要重新核定低保人员A、B、C分类,及时调整低保金;逐户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并存入低保家庭档案;在低保证上记录“年度审核意见”、加盖年审章;逐户检查低保家庭档案是否齐全完善,对档案资料缺失或丢失的,需重新建档。

二、工作内容

镇村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重点清退以下10类家庭:一是家庭收入超过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628元/月的家庭;二是政策性安排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有赡(抚、扶)养能力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四是在劳动保障部门已享受退休金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五是有劳动能力或已经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六是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家属不符合条件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七是原来因家庭困难、子女上大中专学校纳入低保,现子女已毕业就业的家庭;八是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的家庭;九是城乡低保家庭中家庭成员因死亡、婚嫁等原因自然减员的低保对象;十是其它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

三、年审工作流程

为切实按照低保年审工作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扎实开展低保核查登记工作,2020年度低保年审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底前)。

镇村组织召开低保年审工作动员会议,学习《XX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X民社救字〔2019〕X号)、《XX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办法》、《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会议、广播、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低保年审工作要求,并将在册低保对象张贴到每个自然庄,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核查登记阶段(12月1日-10日)。

(一)成立核查组。

全镇依管区为单位成立低保年审核查组对辖区低保对象逐户开展年审。核查组人员至少3人,由镇行政包村干部、民政业务包村干部、村包片干部或民政专干组成。

(二)走访调查。

核查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进行,核查人员核查过程中逐户填写《XX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详细填写调查情况、调查结论,并由管区书记、村(社区)总支(党委)书记签字确认。调查结论要注明“符合、不符合、提请民主评议或动态调整相关内容”,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告知书》,告知后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

不能给出明确结论的提请民主评议(由镇管区牵头,依村为单位集中组织一次),并对最终评议结果进行7天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镇民政办将《XX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民主评议表》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评议不通过的,按程序予以清退。

(四)张榜公示。

各村对年审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的过程,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阶段:整理汇总阶段(12月1日-15日)。

镇民政办对各村低保年审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将年审资料整理、统计、装订成册并留档备查。同时,及时完善低保系统、低保证年审记录、档案年审记录。对仍然存在争议的在保家庭提请镇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并留存会议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谁核查、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对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低保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年审登记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严肃纪律,督查落实。

各管区、各村要严格按照核查登记要求,认真开展核查登记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12月15日后,凡在各级检查和群众信访中发现在核查登记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现象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及核查人员。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8

2016县妇联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总结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妇联《关于2015年在全国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和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省市妇联工作部署,自今年三月以来,绥宁县妇联在2014年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在全县继续组织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2月6日下午,县妇联组织全县各级妇联收看了全国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全县各乡镇妇联主席、县直机关妇委会主任、家庭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单位领导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在全国寻找最美家庭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妇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并积极与县委宣传部门、县文明办、县网络信息办对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发了《绥宁县2015年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3月17日,我县举办了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县妇联主席胡海英就我县的寻找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我县范围内全面启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借助新闻媒体造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绥宁政府网开辟寻找最美家庭公告栏,利用绥宁旅游、文明绿洲、绥宁在线等微信和绥宁新闻网、绥宁文明网、绥宁妇联群等网络平台发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广泛宣传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内涵;在县绿洲广场、县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播出和张贴统一制作的活动宣传片、宣传画、公益广告等。二是以三八节为契机,发放《传承家庭美德 寻找最美家庭》倡议书3000余份,并发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发放寻找最美家庭倡议书50000余份。如寨市乡妇联三八节期间,就利用赶集日在乡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播出和张贴统一制作的活动宣传片、宣传画、海报等,并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三是依托全县村、社区妇女之家平台,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发动村、社区妇女之家张贴最美家庭宣传画册200余张,以关峡乡花园阁村杨章利家庭为素材,拍摄最美家庭宣传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播出,同时通过举办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相评议、共同分享,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通过以村(社区)妇女之家为发动阵地,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为展示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推广载体,全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因地制宜,力求实效

为深入发现、深度挖掘、充分展示各种类型的最美家庭元素,县妇联改变了以往分配名额、基层单向上报的推荐模式,最美没有统一标准,舞台不设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热情,都可以参加,把谁是最美家庭的话语权和决定权交给了广大的群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与评选最美家庭活动。在大公坪社区,为了让寻找活动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利用社区妇女之家这一平台进行基层发动和动员,组织社区巾帼志愿者、楼栋管理员200余名成立了最美家庭星探队,寻找推荐社区最美家庭,并组织社区通讯采写家庭事迹,深入挖掘百姓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在社区掀起了寻找活动的高潮。县人民医院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座谈会,通过大家秀、大家晒、大家议、大家评的方式,让参会人员感受到了发生在自己周围的家庭和美、邻里互助、幸福文明的故事,弘扬了文明新风。梅坪乡的寻找活动则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选票公开推选的模式,老百姓用一张张选票选出了自己心中的最美家庭。寨市乡充分利用古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每年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节日契机,把挖掘选树出来的最美家庭的故事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四八姑娘节期间进行表演。该乡妇联主席李旦今年还代表基层妇联在全省寻找最美活动启动仪式上作为寻找最美家庭的典型接受了采访各地具有地方特色、具有群众缘、别开生面的方式,使活动真正深入到基层这片广袤的土地,让群众在活动中唱主角,让每一个参与的家庭充满成就感、幸福感和荣誉感。截止目前,共收到来自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及群众推荐的最美家庭候选户46户,经过层层举荐与认真考察,从候选户家庭中推荐了9户市级最美家庭,10户县级最美家庭提名候选户。一个个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的最美家庭从幕后走向台前:《好家风,成就身边的感动》的关峡乡杨章利家庭;《用真爱守望那片蓝天》的县农行钟杏月家庭;《真情奉献,日久他乡亦故乡》的东山乡刘兰泉家庭;《孝老爱亲,在大爱中绽放美丽》的联民乡韩江莲家庭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美丽故事,每一个家庭都是正能量的载体。这些家庭的正能量通过口口相传、媒体宣传等途径释放于社区、楼栋、院落、乡村,使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故事家喻户晓,家庭美丽的正能量传遍大街小巷。

家庭和谐促社会和谐。开展 最美家庭寻找与评选活动,其主旨不仅仅是为了发现、表彰先进家庭典型,更要通过宣传先进家庭事迹,大力传承与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促成形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共识,因此,我们在下一阶段将继续深入抓好抓实以下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后续宣传。通过活动展板、县电视台专题展播等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宣传 最美家庭提名候选户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苗乡侗寨普通家庭的文明风采,引导广大群众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自觉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二是把握核心深入推进。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深化特色家庭建设的重要工作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抓住有利契机,继续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2016县妇联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总结二

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求及怀宣〔2014〕9号文件精神,通道县妇联以妇女之家为平台,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扎根基层,发动群众,从今年3月起,协同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寻找与评选通道县最美家庭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抓龙头,在开篇谋划上作文章

根据全国妇联召开的寻找最美家庭电视电话会议及怀化市《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怀宣〔2014〕9号)文件精神,通道县妇联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一是领导重视,活动部署严谨周密。县妇联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向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县长赵旭东高度重视,不仅为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安排解决了专项工作经费,还指导督促县妇联开展评选活动要重实效、重过程、重群众参与;县委副书记王海涛听取了县妇联的专题汇报,要求县妇联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特色工作抓细、抓实;县委宣传部部长李清菊就如何全面铺开与深入推进评选活动为县妇联把脉,并要求县文明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二是配合得力,活动组织井然有序。成立了最美家庭活动组委会,全程指导与督促活动有序开展。县妇联与县文明办通力配合,各司其责,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与分解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向各乡镇、县直机关及驻通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通宣〔2014〕6号)。建立健全了活动评选机制,明确了以敬业、慈孝、优教、睦邻、公益、勤俭六个方面为重点。三是整体动员,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此次活动重点依托城乡妇女之家,以单位推荐、群众举荐或自荐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动、宣传、组织、吸引群众,扩大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自觉、主动参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与评选最美家庭活动,并及时向活动组委会上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调查问卷结果,推荐了最美家庭候选户。

二、强举措,在创新思路上出实招

为促进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县文明办、县妇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先后两次召开全县会议,部署安排最美家庭评选工作,督促县直机关妇委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动和家庭踊跃参与,积极举荐,以生动活泼的方式讲述家庭和谐故事、分享科学教子经验、展望未来家庭梦想。要求各乡镇妇联主席结合区域优势,站在发展县域旅游与传承弘扬侗民族文化的高度,重点挖掘与推荐群众身边的典型。发动村、社区妇女之家张贴最美家庭宣传画200余张,依托政府信息平台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短信200余条,以黄土乡欧俊楼家庭为素材,拍摄最美家庭宣传展播专题片在县电视台《行走侗乡》栏目中播出,多渠道、多途径提高社会知晓率,拓宽群众参与面。二是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发动家庭与群众积极参与最美家庭 问卷调查,按照老中青三个层次分别向各乡镇、县直单位发放问卷3000余份,收回有效问卷2530份,收到群众建议与意见20余条,为活动组委会设定最美家庭评选标准、评选最美家庭提供了基础性与建设性的参考决策依据。三是开展专题座谈。围绕什么是最美家庭分别在县老年大学、县国税局组织开展了最美家庭专题座谈交流会,通过走近群众、贴心交流的方式,与老年大学百余名学员、国税局的中层年青干部,交流和分享了传承中华家庭美德的重要现实意义、最美家庭美德内涵、群众心中最美家庭的评选标准、和谐家庭的幸福故事及育儿教子经验等,以一种既积极又朴实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与家庭主动谈论、踊跃参与。四是深入乡村走访。根据各乡镇及县直机关开展活动与推荐最美家庭候选户情况,县妇联与县文明办深入18个乡镇开展了走村入户工作。一方面进一步了解各乡镇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指导乡镇围绕家庭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发现和推介先进典型家庭;另一方面深入村寨实地考察优秀候选家庭的群众评议情况,通过与群众交心、沟通,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听取基层群众对活动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发现、挖掘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家庭。截止目前,活动组委会收到来自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及群众推荐的最美家庭候选户80余户,经过层层举荐与认真考察,活动组委会从候选家庭户中推荐省级最美家庭1户,市级最美家庭7户,遴选县级最美家庭提名候选户15户。

三、重实效,在收篇谋划上求突破

家庭和谐促社会和谐。开展 最美家庭寻找与评选活动,其主旨不仅仅是为了发现、表彰先进家庭典型,更要通过宣传先进家庭事迹,大力传承与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促成形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共识,因此,下阶段还将继续深入抓好抓实以下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后续宣传。通过活动展板、县电视台专题展播等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宣传15户县级最美家庭提名候选户的感人事迹,群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票评选活动,活动组委会将充分考虑群众意愿与建议,为最终评选出10户县级最美家庭打好基础。二是认真组织评选表彰。评选结束后,将对最终胜出的10户最美家庭拍摄专题宣传短片,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充分展示侗乡普通家庭的文明风采,引导广大群众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自觉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三是把握核心深入推进。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深化特色家庭建设的重要工作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抓住有利契机,继续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2016县妇联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总结三

为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和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今年来,新宁县妇联立足基层、发动群众,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善借力速发动 争取有利时机

全国妇联下发的《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中将选择23个省开展主场示范活动,各地妇联可先行申报,在市妇联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凭借新宁县现有旅游资源,县妇联抢抓机遇,借助申报全国寻找最美家庭主场示范活动基地的强大宣传力,积极向县领导汇报,得到县领导的关注和大力支持,主推寻找最美家庭 相聚崀漫崀山活动,并得到全国最美家庭终身免费游崀山的允诺。2月24下午,县妇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妇联主席、社区妇联主席及家庭代表等80多人收看了全国妇联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动员会,要求以妇女之家为平台,以一双发现的眼睛、一颗热情帮助的爱心挖掘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广泛激发热情 提升群众参与率

县妇联利用现有覆盖城乡的妇女之家,及时转发市妇联《关于印发邵阳市〈开展争当最美家庭建设幸福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黑板报、展示平台,并借助妇女之家的平台召开座谈会,通过面对面交流,鼓励群众踊跃展示自己家庭的文明家风、和谐家貌、感人故事,引导群众自荐、互推、互评,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 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家风,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

层层评比筛选 把好活动质量关

自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以来,县妇联成立以妇联主席邓飞云为组长的评选督导组,并要求各乡镇妇联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利用辖区妇女之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通过自荐、互推、互评等形式,评选出乡级最美家庭,并上报给县妇联。县妇联根据各乡镇推选的最美家庭,由主席邓飞云亲自带队,深入到各家庭,通过入户打分、群众投票等程序,评选出县级最美家庭,并择优向市里推荐候选家庭,切实让寻找最美家庭的过程成为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过程,成为弘扬文明家风、展示家庭和谐风采、交流家规家训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全国最美家庭官网上,共展出3篇新宁县最美家庭事迹。

家庭会议总结范文9

内容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备受世界各国的重视,而其课税对象的选择一直以来也是备受关注和争议的焦点。本文通过对OECD国家中分别以家庭和个人为课征单位的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进行对比,再结合中国独有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阶段的经济发展与税收征管水平,得出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课征对象的合理选择仍然是个人而非家庭的结论,并给出了更具可行性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课税单位 家庭 个人 国际对比

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一直备受世界各国的重视,而其课税对象的选择一直以来也是备受关注和争议的焦点。而伴随着2011年两会中将个人所得税改革列入讨论议程,关于个人所得税争论的激烈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各阶层围绕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其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主要问题上:课税单位选择家庭还是个人;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否应当上调,如果上调,上调多少才最为合理;是否应该减少级次,调整级距。

而在以上三个话题中,伴随着国务院个税修正案的提交和被否,人大常委会将修正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讨论焦点似乎完全集中到了免征额的调整上。但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设立目的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个税课征对象的选择应该比免征额的调整更需要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关于个人所得税课征对象的选择国际上素有争议。截止到目前来看,世界上关于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共识,一部分国家选择个人为课税单位,而另一部分国家选择以家庭为单位合并课税。从两种国家的个税征管状况来看,似乎各有利弊。而在我国的个税改革的讨论中,一部分专家和学者呼吁应当调节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将其从向个人单独课税,转化为以家庭为单位课税。本文基于对OECD国家中实行两种课税单位的国家之间的征管情况的对比,结合中国独特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来评价这样的改革方向是否科学,是否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结合中外对比的理论和可行性分析

所得税制度1799年始征于英国,它在世界上普遍被视为良税,因为不仅仅能够为国家带来客观的财政收入,还具有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维持社会公平的功能。如今,个人所得税不仅仅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是各国政府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因此,从开征个人所得税所希望实现的目的能否更加有效地达成来看,选择家庭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课征单位有着一些独到的优势和不可避免的缺陷:

(一)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优点

家庭课税是最低限度扭曲工作与闲暇之间选择的制度。东西方的家庭生活方式虽有所差异,但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生活单元,以家庭为单位来配比组合闲暇与收入。快节奏的生活需要家庭成员进行分工。选择以家庭申报单位纳税,就可以充分考虑这种工作与闲暇之间的选择问题。

家庭课税能更好体现一国政府公平的治税思想。家庭课税除具有效率的优势外,还有公平方面的优势。选择家庭课税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能使税后结果尽量公平。比如赡养一个子女与赡养两个子女的扣除区别;赡养一个健康子女与抚养一个残疾子女的扣除区别等。家庭课税体现公平治税思想的另外一个方面是更能体现男女平等的社会学意义,承认家庭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将家庭劳动纳入社会分工的大系统中,这更加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

家庭课税更符合现代社会个人所得来源广泛的特点。家庭所得包括个人所得。家庭课税制涵盖个人所得课税制涉及的课税范畴。即:家庭的课税范畴超过个人所得课税的范畴。以目前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为例,所得税的基本纳税单位选择的是家庭,家庭纳税的税基是夫妇收入之和,最后家庭中的所得无论是妻子挣得的还是丈夫挣得的,其税率都是一样的。这种实践验证家庭课税应该更加符合效率和公平原则。

(二)采用不同课税办法的OECD国家之间的个税课征状况比较

正如上文所说,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单位的选择问题,国际上始终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不仅仅存在于学术的争论中,也体现在各国税收法律的实际制定上。以国际上比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OECD为例,该组织到目前为止共拥有32个成员国,这些国家的所得税设计都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他们无一例外都开征了所得税,但是其税制的设置、税率的安排、征纳的管理却互不相同。总体而言,不同的国家之间所得税税制的最大区别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所得税的累进程度不同,具体表现在各国的税制结构中对于税收级数以及不同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的设置,尤其是对于最高收入阶层的税率的设置,各国有着比较大的区别;各国对于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分配根据各国独有的国情各有不同;各国选择征收所得税的课税单位不一致,既有国家选择个人作为课税单位,也有国家选择家庭来合并征收。

与此同时,在课税单位的选择上,32个国家中,大部分国家选择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单位,禁止以家庭为单位合并申报纳税。而仅有7个国家的税法要求纳税人必须合并纳税,而且在这7个国家中,又有6个国家允许纳税人自主选择以何种单位来缴纳税款,并没有强制纳税人放弃以个人为单位申报纳税(如表1所示)。单从这一点来看,似乎在学术和实际实践中,家庭申报纳税由于其在具体实施中的繁多局限和要求,在全球的趋势中不被大多数人所看好。

为了更加科学的比较和评价两种课税单位,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32个OECD国家的所得税课征的实际效果,即假设采用家庭合并征收的国家改用个人为征收单位,然后观察该国的所得税实施与征收会产生何种变化,从而找到两种课征单位对于所得税课征效果的不同影响。为了便于比较和更加全面科学的说明问题,我们可以将家庭(默认收入仅可能来自两人)分为四种类型:类型一,夫妻两人仅有一方获得收入;类型二,夫妻双方分别获得75%和25%的收入;类型三,夫妻双方分别获得62.5%和37.5%的收入;类型四,夫妻收入各占一半。借助OECD的数据,我们可以对于四种类型的家庭分别以家庭和个人两种方式缴纳的税款进行对比。很容易看出,以家庭为单位缴纳的税款明显低于个人缴纳,而且,夫妻收入差距越大的家庭,税款的差额越大。由于绝大部分家庭的双方收入会有较大差别,因此换句话说,绝大多数家庭能够从个人征收到家庭合并征收的转变中获利,收入越高(适用的边际税率越高),双方的收入差距越大,这种获利就更为明显。

综合来看,从OECD各国的实践经验中可以看出,以家庭作为课税单位确实具有相当的优越性,但是其具体实施对于税收征管、纳税意识等等要求很高,所以,在国际社会中完全采纳家庭课征的国家比较少。

(三)中国个税课征单位的选择及可行性分析

国际社会中其他国家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却也不能照搬照抄,因为中国有着自己独有的特殊国情。从大的方面来看,中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国家性质和市场特点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实现了独树一帜的高速发展。不仅如此,作为传承数千年的文明古国,中国还有着对人们影响深远的独有文化背景,这对于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也至关重要。从小的方面来看,我国的税制建设在国际社会中独树一帜,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初步建立基本的税收体系,到后来逐步的改进与完善,直到世纪之交的金税工程改革,使得我国形成了一套特有的税收征管体制。而税制改革只有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才可能具有足够的可行性。

总结来看,在选择课税对象的选择上,我国应当考虑以下独特之处:

一是法律意识不足,依法纳税意识尚未深入人心。尽管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多年,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公平观念、效率观念、权利观念、义务观念、法制观念等现代经济社会的基本经济理念在国人的头脑里并没有真正形成。官本位的思想使得纳税人对自身的定位过低,不能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缴纳税款,其缴纳税款的积极性不足,需要比较严格的税收征管体制来加以监督和管理。

二是家庭在社会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中国的历史中一直贯穿着的家本位的思想对于纳税人影响深远。与西方社会采用社会公共服务或者国家统一支持的方式不同,在中国,例如子女的教育、老年人的赡养、疾病的治疗等等,其主体单位都是家庭。一个人的福利水平不仅仅由其个人的收入水平决定,而是更多的取决于其所在家庭的总收入与总支出水平。家庭的补助和负担对于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三是官方家庭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过低,非家庭人口占据较大比例。根据中经网数据,近十年来我国官方统计的家庭户数基本维持在300万到500万之间,而平均家庭人口数接近3人,用两者相乘之后,除以中国当年的总人口数,可以得到家庭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即:

正如图1所示,我国家庭人口的数量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过小。因此,如果单纯以家庭作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无疑会造成税基的大幅缩水,同时不可避免导致税负分配的不公平。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虽然理论上,采用家庭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课征对象能够更加有效地达到税收的公平原则,并且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能够更科学地将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实际的福利水平相联系。但是,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说,尚且不具备单纯以家庭作为课征单位,放弃个人征纳的条件。

结论及建议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理论上更加公平合理,并且更有利于实现国家设立所得税的基本目标。但是结合国际社会中的实践状况和中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中国目前尚且不具备将个税课税单位完全调整为家庭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是说需要完全放弃家庭课征的思想和方法,面对当前的越来越尖锐的社会矛盾,可以寻找一种居中的方式来实现公平性和可行性的有机统一。

按照之前的讨论,笔者认为在不改变以个人为基本课税单位,保留现行的代扣代缴制度的前提下,设置一种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调整其缴纳税款时的免征额或者说扣除额度的制度,将纳税人的基本家庭状况考虑进其缴纳所得税时税前扣除额度的设定上。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所得税制度简便有余,公平不足的缺陷,能够更科学的调节不同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也避免了现阶段改革课税单位条件不成熟,可行性不足的矛盾。

参考文献:

1.马君,詹卉.美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税务研究,2010(1)

2.赵惠敏.家庭课税―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另一种选择[J].税务研究,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