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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6 15:40:29

社区建设论文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1

从四师团场城镇化的社区特点来看,近几年来发展比较成熟的团场社区,都是脱胎于原来团部周围和街区人口居住较密集的地方。目前,团场社区建设服务内容正朝着涵盖社区居民的衣、食、住、行、娱乐、医疗、再就业等诸多方面发展,多元化的社区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一)团场社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四师团场社区建设始终按照师党委《关于推进团场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兵团社区建设的意见》为指导,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不仅普遍成立了以团长、政委挂帅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团场组织、民政、司法、综治等职能科室组成,执行机构办公室设在社政科;而且在各团场成立了社区指导办,配备专人负责,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同时在管理模式上,侧重于从团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不断探索思考城镇化的问题,积极采取城市社区模式治理团场社区,镇区类型社区形成了多元化,服务功能发挥越来越好。

(二)社区组织工作体系不断拓展。一是党建工作不断得到夯实。不仅实现了“一社区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格局,在积极开展创建“六个好”社区党支部活动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六个好”社区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了社区党建工作联动机制、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而且在社区广泛开展学习党的最新精神活动,加强思想意识的统一。完善了社区党建联席会、居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委员会等协调机制,社区党支部的“堡垒”作用不断得到增强。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团党委为核心,社区组织为基础,社区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二是基层机构不断得到强化。在进一步加强完善“五站一室”工作机构的基础上,不仅建立健全了社区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社区联席会议三位一体的自治组织体系,保证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载体;而且建立完善了社区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依法自治得到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社区队伍建设包括了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四师各团场在社区干部的选配上,一方面从基层单位抽调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社区领导,一方面采取选调与公开招聘相结合,选优配强,充实到社区领导岗位上。按照“内部短期培训、主体班次强化”原则,在选派优秀社区干部外出学习进修的基础上,强化团场社区干部培训。同时加大建立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各种文艺队、青年服务队、治安巡逻队、扶贫帮困等志愿者队伍不断得到巩固与扩大,大大激发了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

(三)社区文化建设工作不断延伸。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各团场社区结合实际,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各种文化活动,并将群众文化活动推向驻区单位和向居民家庭延伸,同时加强社区文化艺术骨干培训班,形成了以广场文化为主,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楼区文化和家庭文化相互辉映的社区新文化,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归属感和认同感,保证文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认同增强。根据新兵发[2006]44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起,每年都开展以“社区示范创建”、“社区工作创新”、“社区品牌打造”、“社区服务与管理”、“树文明新风”等系列为主题的社区建设宣传月活动。各团场成立了形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月计划、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扶贫帮困、养老助残、老少共建、平安建设、绿化美化等活动,通过座谈、板报、悬挂横幅、短信发送等多种形式,宣传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培育社区意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营造了“人人关心、参与社区,社区关怀、牵挂人人”的良好社会认同氛围。

(四)社区示范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团场社区建设不断向高水平发展,深入开展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就是最有效的抓手。四师团场领导及社区极为重视打造社区品牌活动。四师各团场和企事业单位,包括驻市各社区,在城镇化过程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用的政策背景下,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了特色活动,积极探索团场社区建设的发展模式。经过8年的辛勤努力,四师团场社区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社区品牌示范效应显著。伊力特社区、军垦路社区,花城社区,以构建文明祥和社区为目标,重实效、办实事,将创建和谐社区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加强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在社区工作中突出引导和服务,以居民之盼为工作重点,以居民之需为服务重点,以居民之急为管理重点,以居民之愿为活动重点,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精心设计服务载体,着力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立足于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生活需求,营造出安全、方便、健康、整洁的社区环境。社区建设已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比如,68团城镇社区推动工作创新,积极开展“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创建,认真落实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等长效机制,被兵团授予“和谐示范社区”荣誉称号;73团幸福社区,先后荣获师级和谐社区、兵团级青年文明社区荣誉,也是兵团级和谐社区达标单位。比如,四师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常识”进机关、进团场(企业)、进社区(连队)、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垦区各族职工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先后有62、64、65、71、72、75、77、73、军垦路社区等单位被国家民政部、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比如,在67团开展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建立侨务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设立“侨之家”活动场所、制定和实施为侨服务工作计划,为今后进一步在兵团开展全国社区侨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团场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团场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团场、连队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工业向园区集中、职工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三集中”趋势不断加速,社区人口结构性变化也在不断加剧,致使四师社区实行管理和维护稳定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大。

(一)社区职能优势发挥不到位。各社区虽然在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于团场社区应该具备哪些职能、工作性质和范围都还不清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社区的重要作用和特色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一方面,各团场社区基本上都是照搬城市社区模式,缺乏结合团场实际,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缺乏积极探索创新,定位不明确;一方面现有社区的内设机构在制定工作职责与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异,应有的职能模糊不清。

(二)社区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虽然大部分团场在社区的日常办公和活动经费等方面,实行了预算或报告审批制度,但是仍然受到经费的限制,工作无法开展。尤其困难团场,现代办公设备匮乏,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活动场所受到制约,文化建设缺乏基础保证。诸如,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奖励,慰问贫困人员等,都因经费紧张无法实施。加上社区本身又先天不足,缺乏“造血”功能,社区的创新发展与有效治理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社区组织协调力度不到位。不仅部分团场领导不重视,即使成立了社区,社区的主要任务也承担不多,不想管,没精力,管不好成为日常状态;而且师级社区管理机构对团场投入精力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团场社政任务繁重,迫不得已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民政或其它繁杂业务工作上,社建工作变成“副业”,组织协调作用无从谈起。

(四)社区人员整体素质不到位。随着团场城镇化进程速度不断加快,社区管理服务项目和日常事务工作的逐渐增加,各团场在人员配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年龄结构等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显现。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偏少。随着团场事务性工作增多,社区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不断增加,人员不足矛盾凸现;二是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调查显示,团场社区现有的工作人员中,相当部分人员工作能力较弱,政治理论水平和社政专业知识较低,服务意识较差,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

(五)社区信息资源共享不到位。虽然社区网络建设在不断的发展,但受人员水平和专业制约,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相对简单,管理服务也不全面,城镇与连队之间的信息等资源共享系统尚未启动,社区居民的信息采集,仅靠人工一户一户去入户调查,工作力度和难度,包括工作效率都受到缺乏信息交流平台的制约。

三、团场社区建设的思考建议

社区建设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四师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本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依法治理。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社区建设是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四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任重而道远。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社区建设纳入“法治建设工程”。不仅要认真学习社区相关文件精神,而且要系统学习宪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社区是规律使然大势所趋;加大对团场各层面社区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社区人员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让社区居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实督促指导委员会例会责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四师社管办应倾注更多的精力指导团场社区建设,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兵团的部署,结合《兵团团场章程》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修订完善《四师关于加强团场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升社区治理的法律层次,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抓好“一个教育”(信念教育),突出“一个主题”(以法治理),配强“一个班长(书记)”,加强“一个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确保“五个一定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阵地、有载体、有典型),实现“五个提升”(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基础保障水平、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平安四师建设全面推进。

(二)不断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各团场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在专职人员配备上,从“委任调配为主”向“招聘选任为主”过渡,除社区党组织书记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再调配安置。在财力投入上,除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经费规定,做到“有预有算”外,再根据团场财力情况和社区建设需要,参照自治区和四师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适当增加拨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在物质保障上,首先要确保每个社区能够满足社区建设信息化需要的电脑落实到位,做到100%开通互联网;其次整合更多的办公服务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等资源交由社区管理,共同使用;再次要加大自上而下(兵、师、团)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财政投入,并随着经济不断增长而相应提高;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上级项目拨款和自身配套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新建改建一部分场所设施,同时依托团场城镇的地理优势,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广开门路,鼓励社会自创经费,最大限度实施人财物的综合优化利用,不断提高社区服务中心档次。

(三)不断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整合团场社会资源,将老龄、退休实施社会化管理,计生、综治等相关职能及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十报告指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社区居民的态度和参与程度,决定着团场社区建设的成功与否。比如,在调研中发现,社区和物业是统一管理的社区,硬件支撑也到位,在社区管理、服务上成效明显,居民满意度就很高。所以,要广泛宣传,动员有关单位部门、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不断完善社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通过接受服务、提供服务、参与团场社区生活,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使居民有更多的机会在社区建设中施展和贡献自己的一份才能,分担社区责任、分享社区成果,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浓厚社区氛围,培育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品牌社区,不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挖掘潜力。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队伍包括专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区理论工作者。其中,专职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居委会干部)是社区建设的基本保证。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改革社区居委会干部制度,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道路。积极采取向社会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尤其要在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退伍军人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心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充实到社区居委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工队伍;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充分信任、体谅关爱,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建设志愿者的多少,是衡量社区文明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要靠宣传发动,引导激发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大量事情由居民自己来办,可以激活居民的主体和参与意识,培育其公共精神,形成“活动自治”。社区理论工作者是社区的重要骨干力量。应充分发挥社区专家、学者的作用,逐步建立社区理论工作者队伍,共同为建立具有团场特色的社区理论体系和推进社区建设服务体系的机制。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2

那么我们所说的“社区”在我国城市中到底是指什么?有人认为“一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的范围大致就是社区的地域空间,为了淡化其行政区划的色彩而突出社区特征,许多学者称之为街区”[1];有人认为就是以街道和居委会为单元的基层社区[2];还有人指出,在很大程度上社区已成为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这些基层管理机构的代名词[3];还有人指出“在官方的正式文件中,城市社区指涉的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范围”[4];而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曾撰文指出“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自治的原则和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的街道、居委会规模作适当的调整,以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城市社区的主导形式,形成社区地域”[5]。

可见目前对城市社区的在我国的具体所指还没有统一的意见,大多数人认为城市社区就是指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只有少数人认为城市社区应该指居委会所辖区域。在我们思考社区的定位时,我们必须搞清楚为什么要提出社区的概念,为什么要倡导社区建设,显然社区概念在我国的提出是有明确的背景和用意的,那就是我国的经济体制由由计划转向市场,计划经济破产,政府不再拥有支配所有社会资源的能力了,但政府承担的职能仍然是全能式的,在此状况下,政府不堪重负,社区概念的提出与社区建设的倡导就是政府想将自己担负的过多的职能还给社会,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明白了这样的背景与用意,我们再来定位社区就明晰多了。我认为在我国开展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将城市社区定位于居委会所辖区域而非定位于“街区”。城市社区的具体定位问题不仅涉及社区的性质问题,更牵涉到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的主体问题,从而影响甚至决定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乃至最终的成败。

“社区”这一概念几经转译,至1955年就达94中之多[6],人们难以对其达成一致意见,但其核心所指还是明白无误的大家基本公认的:具有高度认同感的相互依存的自发性的地域共同体。其主要特征有:民间性、普遍参与、自治、高度认同、情感依赖等。居委会所辖区域刚好在理论上符合社区的性质:居委会在理论上是居民普遍参与的自治组织,非官方组织,居民由于日常生活聚居的原因,对所生活的居民区有某种自发的认同感,居民间也有一种相互的情感依赖。将城市社区定位为居委会所辖区域就使居委会成为理所当然的社区建设主体,而居委会本来就是法定的自治组织,刚好契合。

而如果将城市社区定位于“街区”,则街道办事处必然成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直接的最主要的主体,但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或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它是代表政府来实现国家对社会的监管与制控职能的(当然也还有服务职能),以它为主要主体的城市社区建设能否实现社区建设的普遍参与、自治、高度认同、情感依赖、民间性等目标和特征实在不容乐观。有人认为将城市社区定位于街区可以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作用,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加速社区建设。行政推动历来为我们崇拜,行政推动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必不可少,尤其是在社区建设刚起步时更是如此,但这种建设社区的方式极有可能会建设出“行政社区”即行政推动主导的模式因带有传统操作方式的色彩而极可能在实际工作中把社区重新变成一个行政化了的“大单位”从而影响政府的职能转换,使政府负担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重新增加。而我们的城市社区建设本意就是要推动社会自治减轻政府的行政负担,建设“行政社区”的思路与社区建设的逻辑背向而驰。也就是说以行政推动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主导模式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社区建设启动后行政力量如何退出,它退出后又用什么力量再来推动城市社区的建设继续进行,又用什么力量推动行政力量在城市社区自治领域的退出?而这样的退出又必将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同时这种退出过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建设过程,因此前此阶段的行政推动并未能真正开启实质意义上社区建设之路。因此将社区定位于街区,即使社区建设能够进行,但其在过程中又不得不解决如何走出“行政社区”的困境,这就与政府提出社区建设的本意相悖。而将社区定位于居委会(或者是适当调整后的居委会)所辖的区域相对而言就不会遇到此类困境。

二、社区组织的复位

解决了城市社区的定位后还必须解决社区组织的复位问题。这里所说的社区组织主要是指以居民委员会为主导的社区自治组织也就是非盈利成员组织,其区别于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非盈利公益组织[7]。所谓复位也就是让其回复其原来的位置,扮演其本来应该扮演的角色。

目前应该着力加以解决的就是居委会的行政化问题。居委会这一社区的主导自治机构变成了基层政府的腿,在实际上成了政府的一部分,甚至全然丧失了自治的特征。(在调查中大部分居委会成员认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在实际上是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居委会日常工作中的70%左右来自街道办事处)当然居委会的行政化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和当前体制下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承认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决不能推演出容忍之、纵容之甚或发展之的结论,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基层社会永远只会处于国家的强行政控制之中,何谈社区建设。社区建设的本意就是要使基层社会摆脱国家的强控制走向自治之路。

居委会的行政化首先表现于居委会组成人员的行政化。居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待遇都由街道办事处控制或决定。虽然目前有些居委会实行了直选的试点,但选举之前有各种各样的反复做工作及各种组织保障措施,选中的也皆是原来的居委会成员也就是在选举前反复给居民做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审定认可的候选人。居委会成员的身份是“民选街聘”还有相当比例的人员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的专职干部。既然居委会成员都是政府的雇员当然都有了干部的身份和替政府做事的义务了。

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依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展各项事业的经费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街道办事处筹集得来。居委会的固定办公费用由街道办事处按年度统一拨付,但在具体使用上一般是“街管居用”,居委会用任何一笔经费都必须向街道办事处写报告申请报销。居委会开展公益事业或公共服务的费用也经常向街道办事处求救,或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由居委会辖区内的有关单位捐助,甚或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向本居委会辖区内有关单位或居民摊派集资。

街道办事处还通过频繁的评比、检查来控制影响居委会的工作。居委会的工作也实行坐班制,已经和政府机关一样实行机关工作的各项制度了。行政化后的居委会推行之工作便成了行政任务、硬性规定(例如硬性规定让居委会完成多少份若干种报纸、杂志等的征定任务),不得不去完成,而这些工作中很多属于政府的本职工作。

在现实中社区居民也都将居委会认作政府的一部分,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被认为是政府干部,是基层政府在社区的代言人,认为找居委会干部反映了意见就是向政府反映了意见。

居委会本来应该代表社区与政府进行互动,作为社区的发言人向政府表达社区的利益和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制约基层政府的行为,从而达致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而在实际中其角色完全颠倒了,它反而成了基层政府在社区的发言人,要协助政府对社区进行管制与控制了。居委会既经行政化社区居民必然对其认同感不高,工作很难开展,很多居民“不给面子”。

于是,在现实中就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一方面“街道办事处的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居委会去落实”,而另一方面居委会的工作也需要街道办事处为其撑腰,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在现实中形成了一种互相依赖的行政隶属关系。

因此社区建设首先就要让社区的主导组织复位,让社区建设的主体就位。社区组织的复位的过程也就是行政权力退出社区自治事务领域的过程,也就是社区自治的成长过程,本身就是社区建设的表现。

强调居委会的角色复位,强调其摆脱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强控制,并不必然导致居委会与政府的对立,那种认为只要脱离了政府行政强控制就会导致自治组织失控的观念实在是应该抛弃的未经证明的假设。

居委会如何复位呢?其实要作到居委会的复位在理论上说起来也很容易,只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即可,那上面对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与政府的关系,居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任免、待遇、身份,居委会的办公费用、举办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经费的来源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当然有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执行性,但其基本精神确是明确无误的,其有些规定有待依其基本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当然居委会的复位过程需要支持资源,这种支持资源不是政府部门组建什么“社区管理委员会”来“支持”之,(事实证明这样的“支持”迟早会演变为指挥与控制),而是政府部门(尤其是街道的党政部门)养成严格遵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意识,并切实将行政权力退出社区自治领域。

但在实践中这种复位面临诸多的困难,否则《城市居委会组织法》早就落到实处了,根本就不会有在此讨论居委会的复位问题了。实践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居委会的行政化及其带来的居民对之的认同感不高的问题,行政化的问题如前所述主要表现为人员与经费的行政化。对于目前这种居委会普遍行政化的现状,是努力尝试去改变以遵循《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呢?还是应该修改法律来因应现实呢?我认为如果我们承认居委会组织法立法的用意和精神没有问题的话,我们还是应当努力去改变现实以遵循法律,当然在这过程中也不可回避对居委会组织法的某些细节的修改。要改变目前居委会普遍行政化的问题我们首先探求居委会行政化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居委会的第一个发展阶段(1949年到1954年)中52年以前主要是作为稳定社会秩序,改造旧社会城市基层的一种工具,其主要的任务就是传达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防空、防特、防火、防盗等,并兼办一些居民的公益事务。52年到54年各都市都开展了一场民主建政运动,基层居民组织开始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身份出现。居委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1954年到1958年),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性居民组织”,至1958年,城市居民自治顺利发展,群众满意的称居委会为“自己的组织”。[8]但从第三个阶段(1958年到1978年)开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政府的职能突然增多了,基层政府由于任务繁重,自身行政力量又不足,无法应付,在这种困境下他们发现可以利用居委会这样的自治组织来行政,因此他们就为了让居委会推行政府的有关职能任务,就出资支持居委会的建立和运转,由此居委会行政化的现象就造成了,在后来计划经济下政府的职能一直没有减少,居委会的行政化的状况就一直无从改变。在我国确立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目标后,我国政府的职能才开始有所转变,但这种转变是从上层开始的,基层的政府的职能至今还没有多大的转变,基层政府仍然承担了大量的职能,这些职能仍然超越了基层政府的实际行政能力,基层政府仍然还不得不借助居委会这样的自治组织来行政。由此看来要解决居委会行政化的问题首要的问题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尤其是转变基层政府(尤其时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的一级准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收支。在现实中街道办事处之所以行政能力不足不得不依赖居委会行政是因为其自身的财政资源不足,区或市政府拨付的款项仅仅发放人头费还不够,在这种短缺“财政”压力下,街道办事处的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能被削弱和淡化,而蜕变得更象一个在市场中牟利的赢利组织,这个组织面临的最大压力就是资金的筹集,这种资金的筹集与汲取又都取决于其所属的企业的赢利状况,因此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为所属的企业做决策、跑业务等,上海某区的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主任亲口对笔者说他更象一个集体企业或国企的老总而不象一个街道办事处主任。要解决街道办事处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必须合理的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获取,使其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专心于公共管理,当然要提高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能力还必须充实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人员力量,提高其素质。有学者提出的大城市管理进行“虚区实街”的模式(即虚化区政府而充实街道办事处)是加强城市基层行政力量的好思路。只要切实转变了基层政府的职能,提高了其行政能力,那么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行政的需求就会降低。

在街道办事处转变了职能,提高了行政能力,降低了对居委会行政的需求后,就应该解决居委会的资金来源规范化合理化的问题。目前居委会这种“财政”来源直接决定了居委会的性质。如果经费及工资不是从街道直接获得,不是从政府(全部)获得,那么通过哪种方式筹集呢?显然应该从社区筹集,怎样筹集呢,是否是要居委会再设立一个专门收取费用的机构呢?经费和工资水平如何确定呢?我的一种不成熟的想法是经费可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居委会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事务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由政府拨付,另一部分是居委会办理社区自治事务的有关费用,这部分费用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筹集。相应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分两部分分别由政府拨付和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筹集。当然这两部分费用具体如何分配要经过认真的研究和不断的调整。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筹集费用的数额后,如何保证征收又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在居民(代表)大会下设一专门收取费用的机构负责征收,当然这个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规定,这种经费或者说一种新的规费或税种的征收还需要相应的政府机构的协助与支持。我认为这样一种设计能够体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结合,并且通过“强制性的利益关联”解决了部分居民对居委会的冷漠与不关心,使社区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考察一下我国城市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不同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农村,普通的村民与村委会有着较强的利益关联度,具体表现为村委会拥有“收税人”的角色,掌握着可重新分配的承包田、宅基地等集体资源,因此这几年我们可以看到农村“海选”的出现,这就说明利益相关度可以决定社区事务的参与度。而在城市,居委会没有掌握象村委会那样的集体资源,居委会的行为对普通的居民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所以居民对居委会的事务不予太多关注。如果能够通过合理的设计一种适当的社区建设和社区组织运营的的资金筹措机制,使广大居民与居委会建立起“强制性的利益关联”,就能使社区真正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个别居委会成员再想行政化,也没有了什么支撑。这样就可以通过居委会“财政”的规范化同时解决人员的行政化问题。

居委会的社区自治组织的角色复位后,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运作来动员起社区内各种资源进行社区建设。

三、定位与复位后目前争议问题之解决

解决了城市社区的定位与社区组织的复位问题后,城市社区就会走向良性发展轨道,而当前困扰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基层行政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1、居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化与社会化问题

既然居委会作为社区的主导组织是居民的的自治组织,是社区的代言人,那么居委会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并且必须是本社区的居民。目前的“街聘”居委会“干部”和事业单位编制干部及由非本社区居民担任居委会成员都是不适宜的。关键是居委会组成人员的“干部”身份的改变就会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组织的认同感,提高社区组织的“合法性”。

2、关于社区建设中的“议行分立”问题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见在社区中居民会议是议事和决策的机构,而居民委员会即是居民会议的常设和执行机构,因此没有必要再设什么社区议事会来作为社区的议事和决策机构。社区议事会作为由社区内有影响力的人士和社区活跃分子构成的组织只能对居委会起建议、咨询和监督的作用,而决不能让其代替居民会议的最终决策权。但是目前很多地方的居民议事会俨然代替了居民会议,同时居委会人员还常有这样的抱怨:“议事会也不敢多开,多开怕闹麻烦”。之所以实践中居民议事会权力越来越大,居民越来越对之认同,正是因为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度不够,认为他们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另外选择居民代表参加议事会制约监督居委会,一旦居委会复位后,居民对之认同度会迅速提高,那时居民就会认为进入居委会的人员都是代表自己利益的居民,因此就没有必要再设立一个议事机构了,因为居委会本身就是一个委员会,是居民会议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虽然居委会作为居民会议的常设机构,相对于居民会议属于执行层,但这并不意味着居委会对于社区建设的诸多事项必须亲力亲为。在居委会的工作中还可以有个组织管理与具体操作的分离,居委会囿于人力、精力、知识的有限,可以将社区建设中具体操作性的工作通过市场化的方法或通过招募志愿者的方法将其分离出去,或者考虑在居委会下设一社区工作委员会专门承接居委会分离出来的具体操作性工作,这个委员会中的成员称作社区工作者或社会工作者,他们可以而且应该专职化和社会化,但他们一定要由居委会来聘用和管理,再不能来个什么“街聘”或事业干部编制了。经费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向居民筹集。3、关于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问题

目前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实际上形成了双向依赖的行政隶属关系,一旦我们将社区定位于居委会所辖区域,将居委会复位于其自治地位,行政隶属关系必将予以冲破。

社区定位与社区组织复位后,街道办事处就不用再承担社区建设的直接主体组织的角色重任了,它就可以专心履行其政府职责而将组织开展社区服务、进行社区建设的任务交给居委会为主导的社区组织,但街道办事处仍是社区建设的一个主体,它社区建设上负有的职责主要是监管、支持和催化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它要为社区内居民提供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居委会回复了自己的角色地位后就可以从政府行政事务中撤离出来,专注于组织开展社区建设。

当然社区建设的进行离不开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但这种支持是一种法定的不能附带任何法外条件的支持,例如对居委会的经费支持,当然这种经费的支持不能再象以往那样,而应该法制化,由法律或法规规定政府对社区建设所需经费的比例额度;另外还要支持居委会依照居民会议的决议向社区内居民收取有关费用的行为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也需要居委会的配合与支持,但这种配合与支持基于一种平等地位的协商和法定的义务,这其中再没有硬性的摊派。

如此一来有人担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会无从开展,而居委会的工作也会一塌糊涂,其实这种担心是没必要的。政府行政本来就应该是政府公职人员去具体推行的,目前街道办事处这种任何工作都依靠居委会来推行,甚至用居委会人员代替了国家公职人员的状况,是一种非常态的表现,居委会复位后会逐步使之恢复常态。当然由于当前单位体制解体、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街道办事处面临很大的压力,是有点忙不过来。但居委会的复位与社区的定位着实又为街道办事处转变职能提供了新的契机,街道办事处正好可以趁机理清一下其应当承担的职能,改变其无所不管的“全能”状态,将政府不应管也管不好的事让社会让市场去管。同时可以适当改变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如果区政府的工作都通过街道办事处分解了,那么区政府就可以适当精简而街道办事处就可以适当充实机构。同时还应注意在街道办事处的层面要严格政企分开,目前的街道办事处由于不是一级政府没有自己的一级财政,其所需经费由区政府(或市政府)划拨,而下拨的经费往往是街道办事处所需经费的九牛之一毛,因此每个街道办事处基本都有自己用于创收的企事业实体。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准政府)应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一定要政企分开,不要搞得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整天象企业家一样为街道集体企业拉业务做决策,好象创收成了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务。如果真正做到了政企分开,街道办事处会减轻很多压力。正因为在街道这一级政企不分现象仍然很严重,致使街道办事处干部忙于创收,才造成基层行政不力,进而向下摊派工作。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可能还要增加区政府或市政府对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拨款保障,因为在实践中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的拨款往往仅仅够发人头费,迫使街道去创收。在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上一定要突破这样的一个观念,就是以为一旦让居委会真正自治了,一旦让居委会人员脱离了政府的直接控制,好象居委会必然要与政府作对似的。好象必然要天下大乱。其实居委会作为社区组织就是应该代表社区与政府进行互动,与政府相对而存在,“相对”并不必定是相对立,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种“相对”,甚至某种程度上的“相对立”才是正常的,因为居委会作为基层社会的组织就应该代表基层社会对政府对国家机关起到一定的监督与制约作用,当然这种“相对”也有相互支持的一面。其实两者的关系由法律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根本不会出现居委会成心要与政府对立的可能,街道办事处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实现对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的规范与管理。4、居委会和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

既然居委会是社区内的涵盖所有成员的自治组织,那么社区内其他的自治组织如业主委员会和其他的各种兴趣爱好组织在事关社区全体成员的利益的事情上必须服从居委会的指导和协调。社区内其他各类自治组织的组织活动必须接受居委会的监督和协调,它们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纠纷居委会也有调解和协调的权力和义务。

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很明确,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是为社区内居民提供事关全体居民利益或经全体居民(形式上)一致同意的公共服务的,而物业公司只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商业组织。

5、社区内党组织与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关系

由于社区内的党组织在实际中与居委会同构是导致居委会一直被街道办事处强控制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在居委会复位后就需要改变目前这种社区内党组织与居委会完全同构职责不分的状况。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执政表现是领导政府,如果党组织能通过对社区组织自治的支持获取社区组织的自觉的高度认同,就相当于在新时期又找到了一条加强执政合法性的渠道,就会不断扩大执政的合法性,巩固执政地位。因此在社区建设中基层党组织要主动自觉的支持居委会开展自治、开展社区建设,而不能一味的“配合”街区的党政机关对居委会下达什么行政硬任务。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街道党工委工作观念和工作方式的相应转变,而街道党工委的改变又对应于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中角色职能的转变。在当今中国有人认为循名求实不可得,依实求名亦不可得。这在急剧变革的中国社会固然有其合理性,但也正是这普遍的名实日渐疏离(虽然其中蕴藏着变革的巨大张力)使我们进一步改革难以有清晰的路径可选择。我认为在社区建设这一问题上应当遵循正名求实----定位与复位这一简单的路径进行,这也是一种高效而又低成本的理性选择。这种选择虽然需要突破种种观念与现实的重重障碍,但其还是一条相对容易的渐进改革之路。中国的任何改革,包括社区建设都应走渐进改革之路,都应力求先在既有法律体系既有体制框架内寻出路,一旦既有的法律体系和既定体制框架内没有了出路,才寻创新突破,这是考虑到比较成本效益的理性的明智之举。在城市社区建设这一问题上既然一部《居委会组织法》提供的基本框架就可以解决诸多的问题,我们又何必还要浪费人、财、物、时间和精力去另辟蹊径呢?

注释:

1,见中国城市社区党建课题组编《中国城市社区党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页

2、6,见雷洁琼主编《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2页

3,见桂勇、崔之余著《行政化进程中的城市居委会体制变迁》[J]载人大复印资料《公共行政》2001年第一期第38-42页

4,见王思斌著《城市社区建设中的中介组织的培育》[J]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一期第5-8页

5,见张明亮著《城市社区建设的探索和推进》[J]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一期第1-3页

7,参见吴刚著《现代社会组织结构与城市社区建设》[J]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一期第14-16页

8,见浦兴祖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759-762页

内容提要: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3

1.1社区功能中包含着文化建设

本文所指的社区主要是指城市中街道等基层群体,论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马龙清(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延安716000)社区的功能大致可以分为服务、调节与文化三类。文化建设是社区功能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文化从广义上讲,指的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进步;从狭义上讲,指的是科学、思想等精神文明[1]。本文所讲的社区文化主要是指狭义的文化,包括三个层面:第一是比较浅层的休闲文化,具有一定的群众性与实用性,是整个社区文化建设的现实基础;第二是中等层次的专项文化,要求具有一定的硬件设施,是人们比较高的文化需求;第三是最高层次的观念文化,对人们思想与品德的提高有着决定作用。这三方面的文化之间相互联系与制约,构成了有机整体,低层次文化通过过渡与升华逐步向高层次文化发展,高层次文化又反过来为低层次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因此,社区文化建设要循序渐进。作为社区功能的组成部分之一,文化建设在现代化的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第一,文化建设为新时期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要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城市不仅仅需要文化设施,更重要的是利用文化设施进行文化建设,因此需要对社区的文化建设进行加强,为城市的文化建设奠定群众基础。第二,文化建设是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环节。只有拥有稳定的环境才能够促进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社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的稳定一方面要依靠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需要文化事业的提高[2]。因此,文化建设是社区稳定的重要标志。

1.2社区功能为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一,充分利用物质条件与文化设施,例如运动设施满足了锻炼身体的需求,体育活动与图书馆等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第二,充分利用社区的文化资源与精神财富,例如社区内的文化遗产、历史遗迹、纪念馆等;第三,充分利用社区内的人才资源与技术资源,组织退休的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公益活动,满足居民的学习与其他方面的需求;第四,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的资源,得到企业在资金、资源方面的支持,实现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社区的精神文明面貌。

1.3文化建设为社区功能提供了发展方向

社区功能决定着文化建设,为文化建设提供物质与人才方面的资源,而文化建设反过来也为社区建设提供了发展方向[4]。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文化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多,社区也将文化建设的加强作为了主要目标之一。文化建设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文化水平,对社区功能的发挥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一,要求社区服务功能提高文化含量。在经济较为落后与人们生活水平较为低下的情况下,社区服务主要的目的是帮助社区的居民解决生存方面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的重点渐渐转移到了居民的精神方面。因此,应该提高社区服务功能中的文化含量。第二,对社区调节方面的功能进行提高。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中出现了更多的下岗人员,就业问题成为了社区稳定的重要问题,部分社区通过在社区内部增加就业岗位来解决就业问题,还有一些社区通过就业培训等提高下岗人员的就业能力。第三,将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融合在一起。很多社区都组织了很多群体活动,提高了社区的凝聚力,促进了社区功能的发挥[5]。文化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人的素质提高与全面发展,为社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方向。第一,思想觉悟的提高,社区应该通过宣传将党的路线、方针等转化为居民行动的动力,提高居民的思想觉悟;第二,道德水准的提高,社区要提出高尚的品德,成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继承与发扬的基地,提高居民的道德水准;第三,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社区要注重尊师重教、爱学习、求上进氛围的创造,为当地居民提供合适的学习条件,提高居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第三,欣赏能力与审美情趣的提高,社区应该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一方面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居民的欣赏能力与审美情趣;第五,人口意识与环保意识的提高,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社区需要通过文化建设宣传计划生育与环境保护,提高居民在这方面的认识与觉悟[6]。

2.实现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的对策措施

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之间是相互作用与相互联系的,实现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的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加强对理论的研究,实现理论联系实际

2.1.1实现政府的指导作用与群众的主动参与之间的结合。在社区功能的发挥与文化建设的强化方面,既不能够完全由政府负责,也不能够政府完全放手,仅依赖社区群众,这些观念都是片面的[7]。完全由政府负责的观点对政府包揽社区工作的能力没有进行清楚的认识,高估了政府在该方面的能力,并且没有重视群众对于社区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仅仅依赖社区群众又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我国的居民生活并不富裕,不足以完全承担社区活动经费,而且我国的社区活动有着特定的目标与方向,需要政府的管理与监督。要结合我国的国情与社区活动的现状,将政府的指导作用与群众的主动参与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两方面的资源,确保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沿着正确的方2.1.2实现社区服务功能与文化建设之间的结合。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需要增强其文化含量,实现高层次的服务,满足人们提出的更好的要求。社区的文化建设不能够脱离了居民需求与消费水平的实际情况,仅仅关注成绩。实现社区服务功能与文化建设之间的结合,使两者之间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前进。2.1.3实现文化建设硬件与文化建设软件之间的结合。硬件是文化建设的基础与前提,缺少了硬件的文化建设根本无从谈起。但是在硬件的增加与发展方面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软件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人的思想觉悟、精神面貌、管理水平等方面,从根本上决定着文化建设的方向、显示着文化建设的成效。要将文化建设硬件与文化建设软件结合起来,存进文化建设的发展。

2.2通过干部素质的提高强化管理水平

干部素质对于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干部的素质包括能力与思想觉悟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提高干部的文化素质,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文化素质才能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与管理能力,对文化建设进行深刻的理解,在对文化建设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搞好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提高干部勤勉与奉献的思想,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社区繁琐的工作不能够与经济收益直接产生联系,阴性精神境界才是做好社区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要提高干部的素质,尤其是一些年轻与高学历的干部的培训与教育,通过干部素质的提高强化管理水平。

2.3为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结合提供制度保证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才能够使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有法可依,促进二者之间的结合与发展[8]。例如,社区内的学校与企业等可以向居民开放其文化设施的政策,对社区所经营的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可以适当的减免税收等,这些措施都能够促进社区文化的发展。对于一些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有效的形式要及时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要对社区的组织领导体系进行改革与完善,而且要尽可能地将社区所在地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包含在内,促进资源的共享,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方面的保障。

2.4通过宣传与表彰实现成功经验的推广

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结合属于新生的事物,应该加强对其进行宣传与推广,通过典型的事例来带动全局的发展。虽然各个地区的经验都有着特殊性,但是其中依旧存在着共性与普遍性,要通过对这些成功经验的大大力宣传,促进经验与做法的推广与广泛运用,同时还要通过先进的地方带动落后的地方,实现社区功能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的稳定与持续,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在社区中落实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3.总结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4

[关键词]朔里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思考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278-01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矿区的发展环境也在日新月异的改变,从而促进了煤炭企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然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这个软硬件也得要跟随而上,当当前社区仍面临着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提高。通过社区的建设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服务周全、人际关系和谐的生活环境,这对于矿区转型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都是意义重大的。

一、朔里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特点

群众性。社区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不仅有本单位干部、职工,辖区的居民群众,还有驻辖区外的单位及群众参与。只有依靠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才能有坚实的工作基础。

多样性。矿区社区文明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仅从创建的形式上来看,既包括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居民等,又包括地矿共建、警民共建、辖区共建等。这种多样性的创建形式,可为为营造文明社区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和效果。

综合性。社区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主要的工作特点之一就是具有明显的综合性。从具体内容上来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两大类。前者则包括理想、信念、道德、民主等内容;后者包括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内容。

复杂性。矿区社区居民成份十分复杂,这就给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工作时,一方面要充分注意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又要精心的组织。只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合各种不同类型特点的形式和方法,才能做好社区工作。

二、朔里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原则

主要目标:实际上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形成进步、高尚、和谐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它充分包括了人格的培养、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潜能的发挥、人生价值的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和人文精神的传承等内容,其具体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和谐社会的形成。

基本原则: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它包括了人的基本需求的满足,人的素质的提高和人的潜力的发挥。所以,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应在于人上,在于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一切有利的条件、机制和环境等。二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发展方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细胞工程,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最终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三是以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为内在动力。矿区社区居民社区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这对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也是直接影响到城镇社区发展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没有社区居民的积极、自觉和共同参与,就不可能形成一股城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这对于城镇的发展来讲也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的活动。四是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为基础。矿区社区作为一个共生系统,其共同的生活天地、共同的消费场所、共同的社会秩序和共同的社区服务项目,则决定了社区居民需要的趋同也必然增加,所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就必须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生活共同体的建设,并以此来推动整个城镇或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

三、朔里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涉及到社区软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其应包括社区文化建设、社区道德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教育建设等几方面,具体讲:一是社区文化建设。它是指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起来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历史地位、行为规范等文化现象的总和,它包括企业文化、街道文化、家庭文化、校园文化和商业文化等内容。二是社区道德建设。它包括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公德建设、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和社区卫生道德建设等几个方面。三是社区服务建设。它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本手段,其根本目的是在于通过广泛开展的社区福利和公益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以此优化社区生活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调解社区居民的人际关系,以及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从而在社区上下形成祥和便利、文明健康和稳定发展的新格局。四是社区教育建设。其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区的资源,对社区居民施以各种形式的教育,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这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当今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而社区教育也日益成为社区居民最迫切、最基本、最广泛的需求之一。因此,应该全力做好。

四、朔里矿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要以社区党建凝聚人,强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保证。针对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状况,需要努力创建党建工作机制,实现由单纯抓社区党组织建设向抓驻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的延伸,由单纯抓社区党支部的党员教育管理向抓社区内所有的党员教育管理延伸,由重点抓党务工作向解决社区建设的实际问题延伸。如此拓展党建内容,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与向心力。要切实加强党员教育,把广大社区居民紧紧地凝聚在社区党组织周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思想导向作用、重要决策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和行为表率作用。

二要以社区服务温暖人,把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立足点。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已逐步消退,居民的生活需求发生了市场化的变化;离退休、下岗、待业、失业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组成的社会群体的也在不断涌现,不少“单位人”变成“社区人”,社会管理形成了社区化;企业改革不断深入,职工下岗、待岗、离岗的问题从隐性变为了显性,失业待岗也显性化了。这些,都需要社区管理和提供服务,以保证这些人的基本生活,加强教育管理和帮助就业成为社区的现实任务。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分门别类、功能齐全的信息咨询、就业中心、技能培训、医疗服务、法律服务、家政服务、志愿者服务网络体系等,即大力实施民心工程。

三要以精神文明明建设为着力点。其根本任务是培育“四有”公民,应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以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先进文化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知识等的传播为主要内容,来积极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时空的育人格局。通过大力加强社区教育载体建设,充分整合和挖掘社区各类教育资源,努力实现社区教育力量社会化,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推进社区教育的经常化和“全天候”,做到“学校学生放假、社区教育开学”、“单位职工下班、社区教育上课”。这样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

四要以社区文明陶冶人,丰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先进文化引导居民群众,正确处理好主旋律与多样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创新等关系;加强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把社区内各类文化场馆、广场、风景园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文明的重要阵地,并作为凝聚人心、融洽感情、丰富生活、陶冶情操的园地,成为社区居民的感情驿站;通过结合社区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楼院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升居民文化品位和趣味;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樱创新载体、创新内容,营造良好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氛围,让社区居民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教育和熏陶,提升个人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5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建设

一、社区文化的内涵及作用

(一) 社区文化的内涵

我国学者从广义和狭义上对社区文化进行了界定:“广义的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居民在特定的区域内,经过长期实践而创造出来的物质文化的总和;狭义的社区文化是指社区文化现象的集成,即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一定特点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群体意识等文化现象。”

由此可见,社区文化的涵义涵盖了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的内容,既包括了文化设施场所等物质文化条件、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又包括了村规民俗、法律规范的制度文化,以及各类社团组织。

(二)社区文化的作用

1、塑造提升的作用

由于社区文化内容广泛, 因此能够为居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用科学精神武装自己,从而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达到正确看待自身与自然和社会关系的目的,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迷信邪说, 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促进相互联系的作用

当今城市里的许多居民由于工作繁忙,压力较大,对社区及其他人和事务不关心,这种情况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沟通越来越少。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为居民促进感情、加深了解提供了平台。丰富的文化生活能够不断促进人与人的交流,使得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不断增强,协调了人际关系。

3、休闲健身的作用

社区文化建设有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娱体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充实居民生活, 并通过居民的广泛参与来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 增强人们的身体素质。通过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可以收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通过设立体育角, 成立健身操队、武术学校、健身健美学校等, 能够推动社区全民健身活动, 提高居民的身体素质。

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社区自身不够重视

社区文化建设在一些地方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方面社区文化建设要有一定的投入,但在短期内又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发展社区文化的积极性不高。一些社区管理者认为文化建设是可有可无的事,无关社区发展的大方向,致使社区文化发展缓慢。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居民的文化活动由于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发展受到了限制。此外,一些社区居民参加社区文化活动的主动性不强,也限制了社区文化的发展。

(二)缺乏专业的社区文化工作队伍

建立专业的文化干部队伍,是发展社区文化的重要人才保证,但当前社区中缺乏专业的文化干部队伍,有的社区将负责其他事物的工作人员用来临时为文化工作服务,使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相混淆,造成不同的工作任务和内容没有分开细化,各项事业都无法有效开展。由于缺少专业的文化工作人员,且人少事杂,管理干部在工作上往往力不从心,效率也随之下降。此外,由于社区文化工作机构效益不好、工资待遇低、办公环境差、工作负担重,现有人才队伍难以稳定,更无法吸引新的人才。

(三)社区文化投资途径有限,经济主体未能广泛参与

目前,社区文化活动主要分两部分,列入地方政府社区建设的文化活动主要由国家出资, ,居民自发组织的社区文化活动则主要由社区居民自筹资金。可见,社区文化产业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未能充分吸引各类经济主体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文化产业发展缓慢。

三、促进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

(一)地方政府要对社区文化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社区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必然要求。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加大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投入。比如,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时要考虑社区文化场所和设施的配套,在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制定社区文化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社区文化建设资金列入每年度的政府预算中,努力培养一批社区文化活动骨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活动。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工作队伍

社区文化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专业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引导。首先,应当建立一个隶属于社区管理机构的文化工作站,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其次,要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改善其工作环境,以稳定工作人员队伍;第三,在社区文化工作站工作人员的选用上,要有严格的录用程序,保证他们是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工作队伍。

(三)让更多经济主体参与到社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中

我们在发展社区文化产业时,不能像对待经济产物一样,要求其立刻产生出明显的经济效益,而要以符合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首要目标,不能因经济利益的驱动而违背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社区文化事业的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各种经济主体运用多种经营方式和投资渠道参与文化产业,促进社区文化的发展。同时,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对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建立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共同发展、以社会效益为首位的文化事业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阿雷恩・鲍尔德温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高占祥.论社区文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

[3]文军,唐区林.变迁与创新: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历史考究与现实分析.2001.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6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1]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从而使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四位一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进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社区建设的号召之后,各地区各部门纷纷行动起来,将农村社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社区建设指的是强化社区要素、发展社区组织、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活动。社区建设与社区规划、社区内外资源的发掘、社区力量的凝聚等相联系,是社区工作和社区发展领域的重要内容。[2]从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农村角度讲,由于乡镇工业与城镇的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保障等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也成为现代化农村的重要内容。[3]

二、宁夏红寺堡生态移民社区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2001年,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从根本上解决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群众的生存问题和脱贫致富问题,中央提出,在西部地区将部分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搬迁易地安置,使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宁夏称为“生态移民工程”。[4]红寺堡位居宁夏中部,是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的主战场,是全国最大的生态扶贫移民集中区。[5]1998年开发建设,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区域面积2767平方公里,辖2镇2乡,共40个行政村。历经十余年艰苦创业,累计开发整理水浇地近4万公顷,异地搬迁安置宁南山区8县移民20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6]宁夏红寺堡开发区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在社区组织、社区服务以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然而生态移民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生态移民掺杂了许多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新移民特别是民族地区移民,由于语言环境、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突然变化,会遇到人口发展、社会生活、文化融合等意想不到的麻烦和困难。因此,随着移民开发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许多影响宁夏红寺堡开发区生态移民社区建设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移民社区规模设置不合理

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红寺堡开发区目前所设置的乡村社区有些地方不尽完善,存在着过于理想化和简单化的情况,因为社区的规模与范围是设置一个社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目前这些社区大都是移民初期设置的,随着近几年移民规模与人数的不断变化,之前设置的社区并没有按照现有的社区规模来做出适时的调整。例如南川乡的中川村安置搬迁移民448户,1758人;康庄村安置搬迁移民1295户,5911人,这种情况不仅在南川乡的各村存在,同样在大河乡以及人口较多的红寺堡镇、太阳山镇也普遍存在。这种不合理的设置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资源配置、是否方便群众以及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因此也并没有使得移民社区的行政服务达到最优化。另外当前部分社区在建设中没有切实结合当地的生产生活实际和聚落分布、农田管理等实际状况,规划社区建设的范围不够合理,并未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以及有利于中心村发展等相应的服务原则来划定社区的地域范围。当然社区规模的设置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是否能更好的方便群众,是否符合当地的财政状况,还要考虑到社区的空间地理位置布局,从而提高社区的公共服务水平与效率。只有对移民区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才可以达到行政服务的最优化效果。

(二)移民社区组织建设滞后

众所周知,社区组织是社区建设的核心,也是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活动、村民自治和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目前,红寺堡开发区的农村社区组织仍然比较混乱,职责分工也不够明确,社区的整体功能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社区党组织不够完善,很多机构都是重复设置,从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机构的冗员冗费,有些甚至在一个村党组织有好几路人马,给社区的建设带来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的浪费;第二,部分村委会形同虚设,村民委员会肩负着村民治理的功能,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村民委员会并没有在相应的治理工作上起到应起的作用;第三、缺乏民间组织的建设,民间组织在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小觑,是农民组织精神文化活动不可或缺的需要,移民社区建设要通过民间组织的建设发扬农村的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

(三)移民社区的服务设施不配套

服务设施就是指社区的公共资源。作为公共资源的农村基础设施是新农村建设必需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移民区形成初步规模之后,与之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却比较薄弱。例如,农田生产最紧缺的水利灌溉设施不够完善,除了部分移民自发修建的小水渠之外,水库、大坝、主要的灌渠大多数只是只用不修,有些移民初期修建的水利灌溉设施也出现了老化的趋势,在移民生产过程中,对于农民的专业性指导也不够;村内的道路、排水设施规格也不再适用于现代生活的需要。此外,通讯、能源、环保、科教文卫以及社会保障与福利的基础设施也是配套不齐全,有些社区虽然设立了图书阅览室和购买了相应的健身器材,但大多数时候只是流于形式,利用效率较低,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并且移民区的师资力量也比较薄弱,教学条件不高,同时,社区的医疗救助法律救助等救助制度仍然不够完善。这些不仅关系到移民的生产需要,也关系到移民的生活需要。

(四)移民社区建设资金不足

目前,移民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政府拨款,资金来源相对比较单一。然而当前政府拨款在一定程度上相对有限,这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负担,而且政府经费投入的持续性问题也日益突出。再加之其他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社区建设自身筹款能力也非常有限。移民的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管理费用等,这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目前宁夏移民社区的集体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面对这样的现实,如不能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将不能很好的推行,社区建设也只能是一种空谈,这也就影响了移民对于建设社区的信心,也难以发挥社区建设的整体功能。

(五)农村劳动力相对不足,社区建设人才匮乏

在红寺堡开发区,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青壮年劳动力都相对短缺,这是由于处于经济欠发达或者各种资源比较缺乏的部分社区,在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来源比较有限,一部分青壮年移民大量向外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在农村的只有妇女、老人、儿童,变成了“空心村”、“空壳村”,而剩下的这部分人对于社区建设的热情与积极性都不高。另外红寺堡开发区的移民社区建设基本上处于试点阶段,大多数社区干部的知识文化、年龄结构都不尽合理,政治素质也不高,业务能力也是很有限。前来社区进行服务的志愿者渠道也比较狭窄,参与程度更是不高。相当一部分社区根本就不具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这部分人才的缺乏更是制约了社区的发展。

三、加快宁夏生态移民社区建设对策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社区建设的稳定、服务、发展的宗旨,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社区建设不仅要推动经济的发展,还要同时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文化发展繁荣贯穿于经济建设。目前,宁夏生态移民区的社区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为此要充分发挥农村自身的优势,还要借鉴相应地区的经验,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社区建设道路,用创新的思路推动宁夏生态移民区的社区建设。针对宁夏生态移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推进移民社区的建设步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划

目前,红寺堡的生态移民工程已接近尾声,相关部门应在掌握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村落分布和人口特点等因素,可以根据社区现有人口规模来重新规划移民社区。在需要接收新的迁入移民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当地的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对于目前一些经济较为发达、交通便利而规模相对较小的社区可以考虑适当扩大社区规模;而对于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广人稀的社区,可以考虑迁村并点,即由原来比较分散的自然村合并为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中心村,让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此外,还可以在原来的村镇中进行重新规划,减少社区占地面积。然而,我们在界定移民社区规模时,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的确定当地社区的规模,从而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社区规模标准。[7]

(二)完善社区组织建设

要建立起以移民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社区管理服务组织为载体、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8]理顺移民社区内各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协调,发挥社区的整体功能,不断推进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化。移民社区党组织是移民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要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生活质量以及支书的素质,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与理论教育,进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需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制度建设。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是我国转型时期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9]村名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移民社区建设过程中,不应该忽视社区党组织与其他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应该构建起以社区村委会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网络,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的整合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建设多样化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民委员会的社区治理能力,这就需要将村委会的各项自治工作与社区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此外,农村民间组织是指除正式组织外的其他村内组织,它从根本上改变着中国农村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状况,从总体上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和善治,[10]为此也应该加强对移民社区民间组织的有效管理与正确引导,不断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其行为,还需要不断筹集资金,吸引人才,建立起民间组织持续发展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部竞争机制。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建设完善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重点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应具备办公、管理、服务、活动等多种功能,可借助现有的公共场所,进行必要的改建、扩建或新建,避免不必要的资源闲置和浪费。要保证移民有洁净的饮用水,有稳定的电源,排水排污系统畅通;道路建设方面,村内道路需与村外主干道保持连通,以便保证移民出行方便。同时也应该考虑到红寺堡开发区的自然环境状况,搞好社区内的绿化建设,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公共卫生建设,将社区内的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外运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打扫社区内的公共卫生;还可以尝试在移民社区相对集中的地点设置集贸场所,定期开放,吸引附近居民前来,这样有利于各民族移民之间的交流融合,互通有无,方便移民社区居民的生活。

(四)多方动员,创新资金筹集渠道

近几年,政府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对于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移民扶持发展的资金量相当大,有力地促进了移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对于这部分资金,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按具体项目统筹使用资金,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政府的投资毕竟有限,这就需要整合资源,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社区建设的资金;同时还应该加大移民区社区建设招商引资的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走政府融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持,广泛吸引社会投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另外,可以建立相关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激励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移民社区建设。在微观层面,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设立移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政府每年从新增财政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拨出移民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另外,还应该采取一定手段大力发展移民社区经济,着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旅游以及民族特色餐饮等。

(五)加强培训,培育新型社区建设人才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7

一、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所处的地位

社区文化是以社区为依托,以开展文化活动为纽带,以共同的文化观念、行为规范、民俗习惯和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为底蕴,把社区内各行各业各阶层成员联为一体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实践证明,社区文化建设对物业管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物业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1、社区文化建设有利于形成一种和睦、融洽、安宁的环境。良好的社区人文环境是建立在相同的品位、相同的社会地位之上的,和睦的社区人际关系,邻里之间守望相助、互相友爱、健康向上,现代人由此可以从普遍存在的压抑感和不安全感中解放出来,社区文化建设工作,有助于这样一种和谐的邻里关系的形成。如通过组织球类比赛、卡拉OK、台球比赛、运动会等形式,密切了往来,为互相之间的沟通提供了渠道,能营造一种和谐、友好的气氛。

2、社区文化建设有利于加强业主与管理公司之间的沟通。目前,在市民投诉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个别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在于管理公司和用户之间缺乏沟通。通过开展各种社区文化活动,有利于加强管理公司与用户沟通,增进相互间的了解,使物业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社区文化建设有利于唤起全体业主的归属感。社区文化建设,对培养业主的忠诚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往往会使业主有一种自豪感。在重大活动组织时,他们会呼朋唤友前来参与。有了自豪感,自然增加了忠诚度。

4、社区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社区的品质。对于营造社区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提高小区的档次,形成小区的格调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有形成高档次和格调的小区气氛,才有可能吸引高档次的用户,而高档次和高品位的人群,既是小区强有力的潜在消费群,同时可以提高小区的格调,相得益彰,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

二、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开启物业管理之初,尽管各公司企业都重视社区文化建设,但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的运作状况却还差强人意。

1、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工作人员少。物业管理中如何真正开展好社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工作如何全面开展起来,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能够做起来的,而是需要很多不同专业人员才能开展起来。现在许多管理企业中,只配置一个社区文化工作人员,许多工作没有人干,而专业人员就更少,一些形象好、会说、会写、会跳、会唱,有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是社区文化建设工作人员基本要求,目前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中社区文化工作人员达不到这些要求,给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2、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活动经费少。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大多属于微利企业,自身的管理经费的吃紧,因此对一些社区文化活动投入不足,有时不得不走形式,有些物业管理企业搞社区文化活动仅仅是为了宣传企业、树立企业形象。有一些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时,往往只重视物质方面的工作,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3、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弱。从现实状况来看,一些社区文化建设做得比较完善的企业,一般都是亏本运作。如深圳万科的桃源村、万厦的莲花北、大众的松坪村等名牌住宅区。而政府和社会,对物业管理中的社区文化建设投入支持力度很小,甚至有些工作如计划生育工作、出租屋管理工作、“三无”人员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地方病的防疫工作等等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做,尽管物业公司明白这不是自己分内的事,但为了一个住宅区的整体利益和住户(用户)的切身利益,还是不得不贴出这一笔开支,这些严重地影响了社区文化建设。

4、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的活动形式单调。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者简单地认为社区文化就是出板报、宣传栏或小区内的期刊,逢节日或纪念日开展一些文娱(体)活动,这些活动形式单调,无新意,居民提不起兴趣,不能调动其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有的或者就是请专业的表演团体来表演,从而忽略了业主的参与性,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目的也就达不到。有的在开展活动时,不能充分利用小区或周边的配套设施,使得活动场地及设施受到限制。

三、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采取的措施

社区文化建设所包含的内容日益丰富,包括物业的建筑风格、社区规划、绿化、配套设施、地段、发展商的策划、业主社会地位、物业管理服务和社区活动等等。一个社区文化氛围和格调的形成,与整个小区设计、开发、销售的各个环节紧密相关,也只有在建筑设计、物业管理、营销及广告方面都要有一个整体的以人为本的思路,才可能体现出物业和业主的特色,满足人性中对文化的追求,照顾到人们对于所居住物业的精神需要,进而形成小区特有的文化氛围和格调。因此,社区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种高雅的社区文化的形成,是发展商、管理机构及业主、住户共同努力的结果。

1、充分发挥开发商、物业公司及业主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开发商要在社区前期规划及配套设施方面,充分考虑社区文化开展需求,把社区文化渗透到居住环境的设计中去。如社区整体建筑风格的设计、客户(业主)的社会层次定位,同时还包括社区内各项配套设施,如休闲场所等。使社区不仅成为建筑文化和景观文化的展示地,同时也是社区文化发展的舞台;物业公司应当发挥社区文化的协调者与引导者作用,引导社区文化以业主为主,自发开展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如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业主委员会吸引到社区文化建设中来,采取业主自主、管理处配合的方式开展一些社区文化活动,增强业主们的参与感和成就感,有利于顾客满意度的提高,同时也能引领社区文化的时代潮流。另外,可将在某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的业主组织起来,组成社区的某种社团(如合唱团、足球队、英语沙龙等),定期进行交流,可以提高业主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既保证活动的频率及适合性,又减轻部门组织工作的压力。扩大社区成员的参与度。

2、充分重视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利用。一是重视社区自身资源整合利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充分利用社区自身现有资源(如会所、图书馆等现有文化设施)。这样既可减少成本支出,又可通过聚集人气,使社区设施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还可带动会所的经营,形成互动双赢的局面。同时,还应充分利用社区业主的资源。鼓励业主参与社区文化的组织建设工作,借用业主因其社会身份所享有的资源,如场地、活动赞助等,使社区文化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重视物业公司内部的资源整合利用。首先应建立专职运作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全公司整体社区文化建设规划和系统性开展。还可建立智囊团(社区文化工作组)作为辅助。其次需每年制定社区文化年度工作计划指引,各部门开展社区活动须由该机构统一批准,实行全局计划性的宏观调控式工作,确保各部门按照公司统一方向行进。第三应统一进行宣传,简化单次活动宣传工作量,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宣传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对于小区社区文化氛围营造具有统一、持续作用。社区文化建设与开展的规模效应必须要对各部门资源进行整合,以达到减少成本,增强活动成效的目的。业主的兴趣爱好丰富多彩,社区文化的建设也同样应该多彩多姿。但物业公司在此方面的专业度及资源调配能力存在明显的不足。因此物业公司应善于做“集成商”――依托我们丰富的客户资源,来对各方面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如与专业旅行社合作夏令营、特色旅游;与美容机构合作举办女性知识讲座;与健身机构合办健身训练等等。同时,对于某些在专业上无法直接合作的单位,可由其以赞助、协办的形式介入社区活动,以补充社区文化建设经费。

3、加大政府和社会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切实加大政府主渠道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加大在社区文化设施上的投入,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经费投入体制,拓宽筹资渠道,以弥补社区文化建设资金的不足。第二,充分利用和进一步整合现有的社区文化资源。资源共享的形式是多样的,我们应根据各地各社区具体情况,可以采取无偿、低偿和市场化等形式。社区文化资源共享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和有效调配而导致的文化资源短缺、资源浪费、重复配置和利用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应积极探索社区文化设施的社会化经营项目管理,对不同的社区文化产品可以分类管理。第三,要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的资源。目前,许多社区没有或缺乏图书馆资源与服务,但一些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却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公共图书馆要在进一步落实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同时,要扩大免费开放的范围,更多地走进社区,为居民服务。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8

关键词:城市社区;干部队伍;服务群众

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城市社会结构由单位制向社会制转化,城市社会工作重心和社会矛盾不断向社区“下沉”,社区的公共需求日益增加并朝着多元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社区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城市社区已由过去单纯的居民居住点,逐步成为为各类社会群体的聚焦点、各种利益的交汇点、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点、人与社会的交融点和社会生活的支撑点。近年来,湖州市吴兴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初步成效

近年来,湖州市吴兴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争创经济强区,建设和谐吴兴”的总体要求,按照改善结构、提升素质、强化服务、夯实基础、促进和谐的要求,以改革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为切入点,以完善选聘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健全考核体系、提高保障水平为重点,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使全区社区工作者的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一)改革选聘机制,队伍结构不断改善。面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偏低的现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从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骨干到社区工作、选配大学生进社区等途径,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二推一选”、居委公推直选的先选任机制,改革选人用人渠道,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日趋合理。全区中心城区50个社区现有社区工作者278名,平均年龄39岁,其中31岁—45岁的有157名,占64.3%;文化程度全部为高中以上,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有128人,占46%。

(二)拓展培训途径,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为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增强适应新时期社区工作的能力,通过岗前任职培训、举办社会管理大专班、同高校和党校举办专题培训、外派先进地区挂职学习、上挂市、区机关部门锻炼、城乡社区交流任职、组织社会工作职称考试等办法,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教育,使社区工作者城市管理、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文明创建、民主自治等方面的能力明显提升。

(三)完善考核办法,服务意识不断强化。为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吴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强化社区工作效能建设。坚持上级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注重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考评制度,努力营造想服务、会服务、优服务的工作氛围,绝大部分社区工作者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四)深化“关爱”工程,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的意见》,加大对社区工作者政治、生活、工作关心和关爱力度。已连续五年为社区工作者提高待遇,并按照企业职工的要求为社区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社区工作者待遇比建区时增长了二倍多;关心社区工作者政治上成长,有186名社区工作者加入党组织,并通过定向招考、上挂培养等方式,先后有8名同志选拔培养社区工作者到乡镇、街道党班子和团、妇岗位任职;共投入4500多万元,通过整合、调挤、建设等,不断完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改善社区工作的条件和环境。

二、社区工作者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分析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现状,应该肯定社区工作者主体是好的,大部分社区工作者珍惜岗位、热爱社区工作,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心系社区、情系居民,作风踏实、群众满意,为稳定社会、满足居民需求、改善居住环境、建设和谐社区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但是,对照社区工作者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对照居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照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社区工作者还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尽管是少数,甚至是个别现象,但在潜移默化中会挫伤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性,影响社区工作者的整体形象,削弱社区工作者的整体合力,淡化社区工作者想干事、多干事、干好事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工作理念滞后,自身定位不准。社区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居民群众解难,服务群众是我们的立足点和出以点,社区工作者的生命线,民求我应、民困我帮、民忧我担是社区工作者的天职。但现阶段,少数社区工作者习惯于“官管民”、为民作主的传统工作理念,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的观念还不牢固,存在冷言冷语,应付了事的现象,使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还不到位。

(二)危机意识较弱,争先精神不足。面对条块体制不顺、设施滞后、经费不足等矛盾和困难等因素,少数社区工作者存在着:①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强调客观多,主动协调不够、创新破难少。个别社区工作者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等则等。②工作只求过得去,缺乏争一流、走前列的思想和精神,缺少一种永葆先进的思想和冲劲。③进取性不强,工作怕担责任。存在着“上面催下面干,不催不干歇着看”的现象,主工作效率不高。有些社区工作者对工作环境“挑三捡四”,对工作岗位“挑肥弃瘦”,好的岗位争着要,对工作难做的岗位推来推去。

(三)纪律观念松懈,自身形象欠佳。制度和纪律是社区工作者工作、为人处事的规矩,任何组织不论大小都有自己的制度和要遵守的章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区工作尽管者制订了好多规章制度,但往往是印在纸上的多,记在心里的少;墙上挂的多,自觉遵守的少;强调要求的多,督促落到实处的少。少数社区工作者出勤随意性、穿着不注意、行为不雅观、礼仪不规范。

(四)团结协调缺乏,整体合力不强。社区工作事杂、繁琐,又事关民生,做好社区工作的关键是需要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帮助团队精神,形成合力抓,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分线不分块,营造心齐、劲足、气顺、和谐的工作氛围。但少数社区制度不规范,议事不民主;整体观念不强,考虑自己的多,考虑别人的少、考虑整体的少;个别人心胸狭窄,有事、有话当面不说,相互交流沟通不够,甚至相互猜疑,暗地里埋怨指责对方。往往一件小事变成大事,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社区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行政化倾向加重,群众关系疏远。掌握情况、熟悉群众、了解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是做好社区服务工作的前提,但有些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要求,习惯于8小时坐班制、机关化办公,坐等居民上门,而不是主动走出去,上门为居民服务。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减弱,热天怕热、冬天怕冷,串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深度不够。

(六)教育管理乏力,考核激励机制创新不够。科学评价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社区工作者的思想作风和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的制度不完善,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没有落到实处,社区工作者队伍外有压力,内有动力,干有活力的工作氛围还不浓。

三、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路径选择为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新时期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必须适应社区居民服务日益多样化和规范化的需求,必须适应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必须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工作重心下移的新挑战,紧紧围绕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总目标和“服务为本、创新为先、特色为重、和谐为基”的工作要求,突出机制创新、规范管理、完善结构、优化环境、深化培训等重点,努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扎实的基层基础。

(一)引入质量体系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

围绕现代代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社区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城市管理服务的经验,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规范,与质量监督部门合作,制订《社区服务规范标准》,将社区服务的主要目标、服务程序、质量标准、完成时限、责任要求等事项作出明确的界定,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服务的满意度;制订《吴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探索社区工作者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任职条件、行为礼仪、首问责任、考勤值班、突发事件处置等程序办法,提升社区工作规范化水平;出台吴兴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情日记制度的意见》,深化社区工作者接访、下访制度,不断营造社区工作者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氛围。通过规范化建设,努力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成工作实、服务优的亲民为民的团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二)完善管理体制,优化工作环境。

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区管理体系,按照权责一致、责任清晰的要求,健全块为主、条强化的管理体制,扩大社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管理监督的权限,真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完善属地管理体系;按照“小机构、大服务”,顺应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要求,深化街道机构改革,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明确政府与居委会的职责,理清“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面完成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建设,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服务和社区服务制,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强化共驻共建、结对共建考核机制,努力优化社区工作环境。完善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

(三)多策并举,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选拔机制。按照专业优先、年龄梯次、优势互补的要求,严格、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入口”。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规范和完善笔试、面试、考核、聘任等法定民主程序,优先录用相关专业(社会管理、生态、文化艺术、心理咨询等)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拓宽选人视野,吸纳一批年富力强的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医疗卫生、居家护理、环境保护、心理慰藉等专业社会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通过下派、转任、选任等途径,选聘一批肯吃苦、会服务、善做群众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到社区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能力。

2、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健全区教育培训平台,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区社区教育学院,建立健全经常性、制度化培训教育机制。加大与本市高校、党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力度,深化“小社区、大总管”培训平台,加快推进街道培训中心建设,力争到2010年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三级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党校、高校、科研机构等力量,规范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积极引进先进地区培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注重新时期社区服务工作能力培训,完善社区工作者外派、上挂、交流等途径,深化案例分析、互动式教育、职业道德、礼仪交往等培训内涵,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社区工作者学历教育,整合高校资源,举办社会管理大专班、本科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职称考试,到2012年大专以上比例应占到整个队伍的70%以上,社会工作初级、中级职称占比达到60%以上,普遍具备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社区建设论文范文9

关键词:红色文化;社区文化;地位;作用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6-0209-03

红色文化是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中国共产党人、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共同创造并极具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蕴涵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刚刚闭幕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1]由此可以看出,红色文化在当今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仅以北京革命纪念建筑物为例,分析论述如何利用和发挥红色文化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一、创新社区文化内容

社区文化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区成员在社区社会实践中共同创造的具有本社区特色的精神财富及其物质形态,社区文化绝非单纯指一些娱乐性的群众活动,而是一种整体性的社区氛围,其含义包括传统和现代,包含精神和物质,包含本社区的特色文化,又不排斥外来文化,如同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一样,对这个群体里的所有人均起着渲染和影响作用。但现实情况是人们对社区文化的理解往往仅局限于广场文化,歌舞晚会,以此类推,红色文化进社区就是在社区搞一场红歌会、故事会等等。诚然,红歌会等活动确实丰富了社区文化内容,促进了社区文化的繁荣,但不能不看到,由于人们理解的偏差,在具体操作中表现出的某种倾向:“一是被有意作为一种政治秀来使用,一是被作为一种消费符号来使用。前者常常不被认同,流于形式;后者热热闹闹,不过是把红色历史与故事,当做当代城市人幻想浪漫和传奇的一种文化体验类商品来推销使用。”[2] 要避免上述现象,必须在“创新”上下工夫。只有把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城市功能扩展、特别是与改善市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红色文化才能充满生机活力,“文物”才能真正成为“文化”,文化遗产才能真正走进市民的内心,真正成为市民观念意义上的文化,成为现实的、活生生的文化。

1.需要大力推动红色文化融入人群和社会的工作。北京市域内分布着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革命纪念建筑物和建筑遗址遗存,要充分发挥这些红色建筑的功能和作用,实现居住在保护区内广大居民的发展,满足他们的需求,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一是开放式经营,可以借鉴广州经验,如:黄花岗起义烈士陵园,地处广州中心区,现在被打造成了开放式的主题公园,成为集政治、经济、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场所。二是有关部门可以在有影响的革命地举办面向广大民众的展览等活动。如:北京故居在2006年腾退开放以后,举办了“光辉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回顾”、“与北京”、“文化名人与世界文化”、“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展”等巡回和临时展览;2007年与宋庆龄故居等八家名人故居举办“中华名人展”,赴澳、新展出;2008年4月清明节期间8家名人故居在宋庆龄故居共同举办“漫步名人故居”展览;2009年开展“领袖风范 廉洁楷模”、“光辉的历程 青春的足迹——纪念九十周年”、“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解读”展览及“弘扬爱国情 共谱和谐曲”主题活动等。三是那些位于老城区胡同或居民小区内的革命纪念建筑物和建筑遗址,如革命者故居等可以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将其建成针对不同层面读者的图书馆、阅览室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也可供游人参观、休息、阅读,如位于西城区的原张自忠故居现在建成了张自忠小学,已经被辟为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各类革命纪念设施要完善开放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增强自身活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拓展投资渠道。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1] 为此,一是要最大限度地扩展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和宣传效果。最大化地利用展览馆、陈列馆、纪念馆、博物馆,给人们提供瞻仰、参观和学习的场所;在陈列展览的同时、通过巡回展出等多种形式,组织更多的群众参观学习,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二是加强管理。北京市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量越来越多,但不是一开了之,应该做到免费不免责,免费不降质。免费不免责就是说免费开放不等于免去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责任,相反责任更加重大,免费开放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免费不降质,就是要求在免费开放同时,把人性化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产品的文化品位和服务质量,让观众在互动中得到精神享受和思想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