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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业教育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7 17:58:26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1

 

一、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特点

 

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是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专业目录实施。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与其他普通高职专业设置有很大的区别,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体现在特殊性上,针对的是特殊性人群,教育对象的改变,由此引发教育思路和教学定位的不同。

 

1.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置需要学科理论知识体系的支撑

 

不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大都经过百年甚至上千年发展,形成了各自结构完整、内容丰富、脉络清晰的理论知识体系。而我国高职特殊教育专业只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特别是技术专业不像学科专业拥有庞大的理论体系,其知识只能依附于学科体系,技能只有一些零星分散在不同技术领域中的专有技术,这些技术无法形成技术理论,从来没有形成也不可能形成技术理论体系,因而专业设置需要学科理论知识体系支撑。

 

2.教学内容更新速度越来越快

 

无论教学内容如何与时俱进,始终赶不上新技术发展的速度。学校培养毕业生很难成为先进技术发展的速度。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很难成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只能是传统技术的传人。理应最能体现先进生产技术的专业课程,其教学内容总是常换常新,反而不如历史积淀深厚的学科专长那样长寿。教学内容量变的积累,必然引起专业设置的质变的发生。

 

3.技术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办学成本高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业特殊教育的本质特征。实践环节中的教学内容必须与社会岗位能力的要求相一致,至少是高度仿真,这就使专业设置必须以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巨额投资为基础。在学校难以承受巨额投资的情况下,通过校企合作,让企业分担部分视角教学基地建设成本是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设置的特点之一。

 

4.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师资培训的周期更长

 

高职特殊教育学校公共文化基础课的师资可以从高一级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中招募,但其知识结构必须进行专业化改造,即除了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这些教师还必须学习所从教的专业基础课知识。只有这样,教师才能站在专业培养目标的高度重新审视自己知识体系,改造自己的知识结构。专业课教师必须“双师型”的,无论专业教师来自哪里,都必须经过一个专业知识的再造过程,因此其师资培训的周期比普通高等教育要长一些。

 

二、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存在的问题

 

1.专业设置以技术类专业为主,课程设置重视技能类、操作类的课程

 

考虑到残疾群体(盲、聋、肢体残疾)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就业、社会生存的需要,目前开展的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很多仅仅是高等职业教育,其专业设置主要偏向于让残疾大学生掌握一门技术,因此,在课程设置上更加重视技能类、操作类的课程。相应地,人文类的专业以及课程则相对比较缺乏,使得残疾大学生与正常大学生相比,文化素养方面相对比较薄弱。

 

2.专业选择范围受限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了残疾考生不得报考的专业。相比肢残考生,盲生、聋生的选择面更广一些,但是由于各个学校在专业设置上非常相似,所以可供选择的专业余地也是非常少的。专业设置上,更多地依据“理所当然”(例如:认为盲生最适合学习音乐、按摩等;聋生最适合美术、计算机等),没有全面地考察残疾考生的心理特点以及他们的实际需要。

 

3.师资队伍缺乏特殊教育训练

 

大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承担的基本任务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因此,大学教师首先要对自己所教的专业或者学科具有较深的造诣,而且能够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才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大学教师,不仅要求在专业上有自己的专长,而且能够了解残疾人的心理特点,掌握适合残疾人需要的教学方法。

 

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大学教师的特殊教育训练往往是通过自己摸索,或在与共同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同行的交流中获得的。而专门的培训、进修机制还没有形成。因此,需要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家与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共同努力,为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大学教师提供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与进修条件,同时也需要国家给予政策及经费上的支持。

 

三、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对策

 

1.在注重技术类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关注文化课的设置

 

技术类课程是特殊学生未来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只有掌握了一门或几门专业技能,残疾大学生才能更好的与健全大学生相竞争,可是单一的技术类课程并不能满足残疾大学生的需要。他们还需要学习一定的文化课程,虽然这些课程没有技术类课程那样“立竿见影”,但是这些课程却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促进残疾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让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一个长足的发展,所以高职院校要在注重技术类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关注文化课的设置,让残疾大学生有个全面的发展。

 

2.扩大专业选择的范围

 

学校和社会不能单单的用自己的角度去片面的判定学生能干什么,可以干什么,而是应该站在学生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更多的去关注学生想干什么。这样学生才能敢于学,乐于学。找准了学生的兴趣,老师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掘学生的潜力,学生和老师就能有更好的互动,教学相长,才能促进全面的发展。

 

3.加强师资队伍的选拔和培训

 

老师是学校的灵魂,代表着一个学校的专业水平,所以学校应该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选拔门槛,多招聘一些有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人才。课程的设置不能全盘抛给老师去做,应该采纳多方意见,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参与进来,共同商讨,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发展。

 

必须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和吸收经济发达地区办高职特殊教育教育和国外办高职特殊教育教育的先进经验,做到扩展视野,开拓进取,找准目标,理清思路,使高职特殊教育教育的专业设置和布局更趋科学、规范、合理,将高职特殊教育教育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2

关键词 特教教师 职前职后 教育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2.032

Integration of Pre-service and After-service of He'nan

Province Special Teachers' Education

GUO Aige

(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Special Education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50044)

Abstrac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eacher specialization, the traditional special teacher education system is increasingly obvious drawbacks, severely restricted the quality and level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training and training in Henan province. From 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trend, the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education is to "Teacher Education" transformation from "Teacher Education", exploring the lifelong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before and after the entry-level integration is to achieve the transformation of focus.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Henan province in implementing the "Special Education Enhancement Programme (2014-2016)" process, is accelerating the integration of pre-service after the pace of construction.

Key words special teachers; pre-service and after-service; education integration

1 专业化背景下的河南省特殊教师教育

特殊教师教育是指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随班就读教师,即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化的培养与培训,包括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及职后培训三个阶段。①在教师专业化的影响下,传统的特殊师范教育体系存在的弊端渐渐显露,其局限性和滞后性严重阻碍了特殊师范院校办学活力和竞争力的提升,培养的师资难以迅速适应现代社会特殊教育发展的步伐,亦不能完全满足对特教新教师的需求,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高水平、有活力的特殊教师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育由“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型已是大势所趋,探索特殊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的终身教育是实现转型的着力点。河南省是残疾人口大省,有132所特殊学校,在校的残疾儿童达1.67万人,②特殊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任务繁重,怎样提高特殊教师教育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适应性,是当前河南省特殊师资培育所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 河南省特殊教师教育概况

2.1 河南省特殊教师职前培养

河南省特殊教师的培养起步于1986年,由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教委文[1986]199号)成立河南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现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与河南省郑州师范学校是两个学校,一套领导班子。1987年开始招收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师生,2000年招收五年制一贯制专科生,2005年招收高中起点的三年制专科生,2012年招收高中起点的本科生,2014年与河南大学联合招收研究生。历时28载,在办学层次上形成了从专科、本科到研究生水平的完整培养层次。是河南省师范类院校中唯一一个从事特殊教育专业师资培养的基地,承担着为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培养师资的重任,成为支撑河南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亦是全国为数不多的较早从事高等特殊教育普通本科院校。

2.2 河南省特殊教师入职教育

河南省目前没有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入职资格标准和准入制度。由于河南省特殊教师任用制度的不规范,一些根本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的师范毕业生也会入职特殊学校成为特殊教师。这些新进特殊教师入职后,在一年的实习期内,仅仅接受一些与普通教师入职培训相似的培训,全省特殊教师的入职培训是缺失的,严重忽视了特殊教师入职培训的重要性。

2.3 河南省特殊教师职后培训

河南省特殊教师职后培训工作是由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部分培训工作由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和一些特殊教育机构承担实施,尚未设立河南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由于省内各地区特教资源差异大,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支持力度不同,对特教培训重视程度悬殊,历年特殊教师职后培训效果不一致。但是,普遍存在着特殊师资培训体系不完善,特殊教师的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衔接不紧密,培训形式单一,内容实用性、针对性不强,培多训少,无法有效地帮助特殊教师解决教学实践中面对的实际问题。培训规模偏小,2012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有0.32万专任教师,接受过特教培训的仅占53.57%。③

3 河南省特殊教师教育发展探索

3.1 改革传统的培养模式,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

河南省特殊师资培养在近几年经历了由中等师范学校向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本科学院的升格过程,培养规模、专业方向亦在逐年递增,办学层次不断提高,但存在的局限性日益凸显:特殊教师的培养是以“知识型”为主流,忽视了能力的培养。④师资培养的课程内容设计方面有课程结构比例失调、必修课比重大、选修课比重小,理论课偏多,实践课偏少的问题,培养出来的特殊教师表现为理论功底较厚,但知识结构不完整,实践能力不足,基本功不够扎实,难以尽快适应特殊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等。⑤

在资源教师、学前特殊教师、全纳教师的培养上,应整合特殊教育资源优势,建构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方向),针对0~3岁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和学前特殊教育机构、融合幼儿园培养专业人才;并在各师范专业为普通师范生开设特殊教育的选修课,使中小学师资能够具有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设特殊教育专业教育硕士和特殊教育学博士培养点,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的培养应包括学术型特殊教育硕士和专业型特殊教育专业方向的教育硕士。同时,要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和实践课程的开发,提高学生的教学设计能力,丰富临床经验。

3.2 改变职后培训与职前培养脱节、中断现象,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使两者有机结合

长期以来,河南省内的特殊教师在职培训一直处于边缘化状态,虽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有培训活动,并由当地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但是由于这两类学校均缺少特教专业方面的师资,办学水平亦低于特殊教师职前培养的高校,导致特殊教师专业化成长过程中出现“充电”能力不足、甚至是遭遇“断电”的尴尬。⑥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面对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毕业生再到相对水平较低的机构接受再教育的水平倒挂现象,⑦省教育厅给予高度重视,遵循特殊教师成长的规律,将特殊教师教育纳入了高等教育体系内,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模式,通过组织“国培”、“省培”项目,每年安排省内几百位特殊教师到本科高校参加听障、视障、智障班的继续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网上研修、专家引领、科研助力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提升了特殊教师职后培训的质量。

随着《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的颁布,河南省特殊教师教育的创新与实践工作正在深度推进,通过搭建U-S合作平台,提升特殊教师的实践性、反思性、批判性和研究性,积极推动职前职后一体化建设。

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原经济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2013-ZD-045);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实践教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4-JSJYYB-132)

注释

① 王雁等著.中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7-8.

②③河南省教育厅编.2012河南省教育统计年鉴(内部资料)[M].2013.4:3.

④ 赵宵逍.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比较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34.

⑤ 夏峰等.中国特殊教育新进展(2000-2010年)[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248.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3

 

关键词:聋童 语言沟通 语言教育 

1 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特点 

1.1 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性质:教师职业具有专业性,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的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训练而持续不断地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职业。特殊教育教师是关注并探究生命存在的职业。职业角色的多样化、职业要求的高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 

1.2 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认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参与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然而对于特殊教育教师,仅仅停留在这样的角色定位是不够的,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角色更为多样化。 

首先,特殊教育教师是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评估者。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评估者角色要求教师应具有综合化的知识结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过硬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而且要求掌握一定的医学、康复学和心理学测量评估的基本常识。 

其次,特殊教育教师是学生缺陷的补偿者和潜能的开发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仅要懂得学生缺陷补偿的知识和技能,更要善于发现学生的智能强项,取长补短。教学应是发现并满足学生需要的一种行动。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能强项和弱项,智能强项是个体潜能开发的重要依据。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也不例外,在多元智能理论视野中没有“残废”的概念,只有智能结构的差异。 

再次,特殊教育教师是差异教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所谓差异教学,我国学者华国栋认为,是指在班集体教学中立足学生的个性差异,满足学生个别学习的需要,以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的教学;美国学者diane heacox认为,差异教学是指教师改变教学的进度、水平或类型以适应学习者的需要、学习风格或兴趣。无论何种定义,国内外学者均强调要立足于学生的个性差异,不以同一标准要求所有学生,要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风格、兴趣等需要,要使所有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要探讨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其最终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最大的发展,促进自我教育。 

最后,特殊教育教师是富有同理心的人。同理心,英文表达为empathy,简单地说,就是将心比心,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和位置上,客观地理解其感受及内心世界,并且把这种理解传达给当事人的一种沟通交流方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与有各种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交往中,不仅应具有同情心,更应富有同理心。富有同理心,能使教师学会倾听、学会了解,进而使教师真正懂得学生及家长的心态和想法,教师在正确地表达出同理心的同时,能够让对方感受到,并最终促成他们在态度、行为、心理等方面的良性改变。 

2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专业化概念产生的根本动因是人们关注教育质量和强调教师地位与作用的产物。教师专业化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时,这一概念把教学工作视为一种专门职业,把教师视为一个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因此,要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究历程来拓展其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 

目前国内所倡导的教师专业化主要针对普通学校的教师,教师专业化的要求也多指向普教的老师。在特殊教育领域里,还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标准作明确成文的规定,而特殊教育教师的个体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发展水平。因此,基于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要求之高、扮演角色之多,关注并探讨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1 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中的主要问题: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尽管在改革开放以来,特殊教育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在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育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1)长时间没有正规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2)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存在诸如专业课师资力量薄弱、专业结构不完整、办学经验不足、培养模式有待改进等问题,此外,在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培养目标和规格等方面也缺乏系统深入的论证;(3)特殊教育师范生就业体制没有理顺。一些地区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投入不足

、支持不到位等,间接地导致很多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毕业生不愿从事特殊教育而另谋他职。抛开以上原因,有志于特殊教育的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职往往也并不一帆风顺。

    

2.2 特殊教育教师职后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教师专业化的理论认为: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教师,他们的入门培训对他们的余生来说是不够用的,他们必须在整个生存期间更新和改进自己的知识和技术。因此,为教师提供必须的职后教育是非常必要的,而在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教育中存在着诸多问题。(1)特殊教育教师学历提高、学位获得与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不存在根本性的联系;(2)教师进修的课程内容未能满足特教师资的实际需要;(3)职后教育的模式基本上定位在受训者听讲,课堂主义、本本主义;(4)职后教育只是满足教师的个人利益,未能真正服务于学校的实际需要;(5)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脱节的现象较为普遍;(6)教师职后教育的目的性与提高,改进自身工作的联系不密切;(7)提供进修者与进修者的关系往往是单方面的,二者不存在合作关系;(8)教师所习得的新思想、新观念与学校内部旧有的组织与运行方式不相吻,不利于教师将进修所学运用于实际的教学改革。 

3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特殊教育教师主要由于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以及与教育对象相关并对教育成效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的复杂性,使得他们面对的情况往往比普通教育更为复杂和典型,这决定了对教师个人能力与素质的更高要求,而不是相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经历与普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同样历程,甚至更为漫长和曲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专业发展的历程中到底能走多远,发展到何种程度,取决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取决于政府和学校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所提供的客观条件如何;另一方面有赖于教师自身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自我完善的要求。因此,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探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问题。 

3.1 从整个社会教育的宏观角度:从整个社会教育的宏观角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拓展渠道:(1)改革师范教育的培养模式、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教师素质。随着国家整个教师培养模式的转变,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模式也必然会改变,在打破传统定向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可借鉴西方通行的培养模式,先取得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再经过特殊教育的专业训练,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同时,还要完善特教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教师所达到的层次和水平授以不同档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以调动教师参加进修的积极性,对达到一定要求的教师提高其待遇,使教师素质得以提高,教师队伍能够比较稳定。(2)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且有效的支持。(3)持续稳定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3.2 在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微观方面:在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微观方面,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鼓励教师通过多个渠道,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进修。鼓励教师报名参加短期非学历培训和长期学历培训,参加校际经验交流,尤其是要鼓励教师与普通学校建立联系,到普通学校进行观摩学习,帮助教师走出校园,开阔视野,在学习中建立起终身学习的意识,调动起自我进取、不断完善的内在动力。(2)奖励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尤其是参与推广新教学或教育法的教师。这有助于教师创新,有利于培养反思型、专家型教师人才,还有助于增强教师的积极参与意识。(3)改进学校的文化和教学生活,增进教师对教育未来前景的兴趣,建立合作、团结、互助的教职工集体关系和团队文化,强调在教师个体的发展中,发挥教师集体的积极作用,增强教师个体的团体归属感。(4)开展定期与非定期的专题培训,以帮助解决教师某个时期或某个方面的特定问题。如计算机网络实用技能培训、心理辅导专题培训、有关某项实验课题的培训、校本课程的开发、运用的培训,等等。 

参考文献 

[1] 朱小蔓,笪佐领主编.新世纪教师专业化走向.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 张悦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与特殊需要教育.中国特殊教育,2004,2 

[3] 季诚钧、陈于清.我国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综述.课程·教材·教法,2004,12 

[4] 马庆发.特殊教育师资培育比较研究.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2,3 

[5] 王雁、顾定倩、陈亚秋.对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师资培育问题的探讨.教师教育研究,2004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4

关键词:特教师资;特殊学校;在职培训;短期培训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256-02

中国残联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出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残疾类型以及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数,推算出我国残疾人总人数约为8502万人;不同残疾类型人数分别为:视力障碍人数为1263万,听力障碍人数为2054万,言语障碍人数为130万,肢体残疾人数为2472万,智力障碍人数为568万,精神障碍人数为629万,多重障碍为1386万人;不同残疾程度人数分别为:重度残疾人数为2518万,中轻度残疾人数为5984万。由此可见,我国残疾人数量庞大。因此,残疾人的教育是当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而迫切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空前的关注。除了继续发展普通教育,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10年颁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我国已将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当中,特殊教育是教育发展任务之一。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发展和改革特殊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由于我国缺乏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专业师资,我国特殊教育长期处于经验性的探索阶段。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数量、结构和质量已经很难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需求。其中最严峻的问题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师资严重匮乏。特殊学校教师接受在职培训的情况不容乐观,各地差异很大,且培训内容与教学实际相脱离,培训效果不太理想。鉴于我国现有的特教师资数量短缺、学历低、接受职前特殊专业教育比例小,因此加大力度开展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特殊学校教师在职培训的现状

1.各地特殊学校教师参加在职培训机会不均等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发展不均衡,差异非常大。一方面,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出现了所谓的好的特殊学校是“锦上添花”,差的特殊学校是“雪中送炭”的现象。各地特教师资水平也参差不齐,特殊学校教师参加在职培训的情况也差异很大。

研究显示,我国各地特殊学校专职教师接受在职培训的情况参差不齐,北京、广东等东部地区特殊教育发展较好,师资配备较全国平均水平都高,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在职培训的机会多、质量好。然而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就相对落后,缺乏特教师资,特别是受过专业训练的高质量的专职老师严重缺乏,很多地区特殊学校专职教师接受在职培训的机会少,且很多特殊学校都是采取单一的校本培训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较少甚至没有经过国家、省级的专业培训,培训质量与效果可想而知。总之,我国东、中、西部各地特殊学校教师接受在职培训的机会不均等,使得各地的特教师资水平差异在继续拉大,影响全国特殊教育教师的整体水平,不利于特殊教育健康、快速地发展。

2.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机构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

职后培训的途径主要有:校本培训、短期进修、单科培训、成人教育以及自我教育等形式,但是职后培训机构并不完善,培训也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大多数职后培训都是采取专题讲座、特教培训班、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当前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的特点是参与人员数量众多、教师素质参差不齐。培训过程中多采用满堂灌、整体推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忽视了参与人员的学历水平、知识结构的差异,追求整齐划一,不能够做到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培训,使得培训效果不理想,难以达到预期培训水平。而且我国当前能长期开展职后培训的机构和组织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和一些高校的特殊教育研究中心,这些培训仍是重理论轻实践,培训效果不理想,培训人员很少获得一些操作性强的知识技能,对教育教学效果的改善不显著。虽然有部分好的特教机构会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展校本培训,但是所耗成本高,无法长期进行,由于人员、时间的不稳定性造成培训没有系统性,且这种培训因资源不能共享,难以发挥其最大最佳效果。

3.课程设置主要采取上级系统安排,很少根据基层教师需求安排

根据各地的研究显示,目前特教教师职后培训主要是上级系统安排授课,很少根据基层教师的需求设置课程。这种自上而下的课程设置存在诸多问题,如果培训前缺少调查分析,不了解培训对象的真正需求,势必就会导致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效果就会事倍功半。

4.培训课程与教学实践脱节

当前的培训内容与教学实践相脱节,培训内容主要侧重于特殊教育的理论知识,缺少实践课程。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教育教学实际的案例教学,缺少特殊儿童的诊断与评估,缺少个别化教育方案的设计以及教育前沿知识和信息等等。

二、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提到的特教教师在职培训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缺少实践性,以及课程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特教主管部门有必要建立系统的、专业的、规范的在职培训制度,使得培训效果利益最大化。

1.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的、稳定的培训队伍

高等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家、教授拥有大量的特殊教育理论知识,为特色教育教学提供了科学依据,指导特殊教育教师的课堂教学以及日常管理。而特殊教育一线教师,拥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可以为广大参与培训的特教教师提供实际指导。过去我们的培训队伍主要是高校的特殊教育专家或教师,他们拥有大量的理论知识,但是由于很少参加特殊教育实际的教育教学中去,缺乏实践经验,使得培训重理论而轻实践。在职培训既要理论的指导又需要实践的支撑,因此就要扩充培训队伍。培训队伍不仅要包括高等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家、教授,也应包括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专家、教师。高校特教专家的培训内容主要侧重于特殊教育理论,以及如何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开展科研工作等方面。一线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传授特殊教育教学经验、一些指导方面,侧重从案例和实践的角度与同行展开讨论如何有效开展教学工作。只有建立一支由特教专家和特教一线教师共同组成的培训队伍,才能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为在职教师提供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得特教教师在职培训取得实质性的收获。

2.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实用性,培训形式要多样化

特教教师的学历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知识结构不尽相同,所处的地方也不一样,因此,培训应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在培训中,从实际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特殊教育在职培训模式。将校本培训、区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部级培训多层次培训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模式,比如学术研讨会、短期培训班、脱产培训、远程教育等等。

改变课程设置模式,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培训模式相结合。首先根据培训目的,以及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和技能,初步确定培训的内容;在培训之前,与学院充分交流,了解特教教师的实际需求,在对初步拟定的培训内容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培训内容,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同时,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教师要时刻注意学员的需求,以学员为中心开展培训。

3.建立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

特殊学校教师在职培训效果低效与缺乏行之有效的在职培训评估体系有关。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将进修培训与提高教师素质、晋级考核联系起来,把教师的在职培训作为晋级的一个必要条件,逐步建立相关的完善配套制度。可以在培训结束之后,发放特教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可以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培训按照有关的规定折算成学分,作为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凡是没有取得一定学分的教师劝其离岗,或限制其参与新一轮的教师聘任,以此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加在职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意识。

总之,当前特殊教育发展不适应现代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我们必须对特殊教育进行改革。而“教师”作为教育发展中的“软实力”,是制约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针对我国各地特殊学校教师参加在职培训机会不均等;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机构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课程设置主要采取上级系统安排,很少根据基层教师需求安排;培训课程与教学实践脱节,培训效果不理想。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的、稳定的培训队伍;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实用性,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建立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应立即被提上日程。

参考文献:

[1]赵燕潮.中国残联我国最新浅疾人口数据[J].残疾人研究,2012,(1).

[2]朱琳,孙颖.北京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现状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11,(8).

[3]李凤英,郭俊峰,沈光银,陈月明,黄志.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10,(1).

[4]李镇译,勾柏频.贵州省特殊学校师资培养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6,(5).

[5]刘扬,肖非.试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的几个争议问题[J].教师教育研究,2005,(4).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5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始于1874年位于北京甘雨胡同的启明瞽目院――盲教育(即现在北京盲校的前身)。1887年,在烟台的登州(现蓬莱)建立了我国第一所聋校。[1]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有人倡导智力落后教育,但并未建立弱智学校。那时特殊教育的师资培养主要是通过特殊学校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只是在个别地方有短时间的师范班。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各种事业的百废待兴,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也纳入到政府的相关工作中,20世纪50年代举办了几个聋教育的师资短训班之后,还在50年代末派三个留学生到苏联学习特殊教育。正是这次留学生的派遣奠定了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基础。

1981年,黑龙江的肇东师范学校首先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这是我国新时期专门培养特殊教育一线师资的起点),1983年,山东泰安师范学校也开始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1982年,教育部等部门批文在南京设立特殊教育师范学校(1986年开始正式招生,其前主要是短训班),1985年,山东昌乐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建立(并于同年招生),之后,全国各地仅中师层次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单位就达到28家。

1980年,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特殊教育教研室,并于1986年建立特殊教育专业,招收我国第一届特殊教育师资片培训专业的本科学生。以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部属院校相继建立特殊教育专业。

1999年后,随着我国教师培养由三级师范过渡到二级师范,各地师资培训的中等学校从中专向专科、本科升格,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走向了新的阶段。

二、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基本特点

综观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从模式来看,具有下述基本特点。

(一)两种基本的培养模式

一是在“战斗中学习战斗”的师傅带徒弟式的培养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存在于1981年第一个特殊教育师范班开设前的全国各地,至今仍旧存在。

这个模式有其优点,但也有不可避免的缺点。

二是职前培训科班培训的模式。这种模式就是1981年后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和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

(二)职前培训的两种模式

在1999年之前,特殊教育师资的职前培训基本上是下列两种模式。

一是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代表的为中师培养师资兼及培养一线师资的模式。这个模式在1999年前为我国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山东昌乐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和辽宁营口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为代表的培养一线师资的中师模式。这个模式是兼顾了过去中师师资培养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的特点,同时带有北师大模式的特点。

第一种模式实际上是当时教育系学生的培养模式,主要偏重于教育、特殊教育和心理学的理论,一线教师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如学科知识和技能――像数学、物理学等的知识、技能没有顾及。

第二种模式,首先是把特殊教育分成了三个基本的专业,即盲教育专业、聋教育专业和智力落后教育专业。在这三个专业下,把特殊教育的带有第一模式特点的包括教育理论、心理学理论和特殊教育理论的知识与原中师的师资培训的要求结合起来。但是,由于这些理论课程占据了大量的课时(这是必要的),使得当时的中师模式也不可能承担起培养特殊教育学科教师的任务。例如,很难完成培养聋校、盲校的语文、物理教师的任务等。

虽然这些机构在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初创时期,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1999年后,随着师资培养现实的改变,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原有的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三、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学生就业难度的增加,一些高校开始设立特殊教育专业,出现了逐渐繁荣的迹象。

(一)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并举

目前的情况是特殊教育专业的职前培训和各地以特殊教育学校或教研系统、教育行政系统为主的继续教育并举的局面。

职前培训目前主要是三个层次,即专科层次、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

这三个层次中,除去研究生层次是主要培养研究人员之外,其他层次主要是培养一线老师。但如前所述,由于培训模式的原因,使得职前培训更多地带有原来教育学专业的痕迹,而缺少学科培训的实质。

值得注意的是,在职前培训中,除去传统的那些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学校外(包括1999年之前的那些中专学校),一些普通高校(包括传统的非师范院校),如体育院校、艺术院校也在培养特殊教育师资。

这种职前培训的局面一方面反映了特殊教育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好事;同时,由于培训资质的问题,也给特殊教育师资的职前培训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质量问题。

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或继续教育主要由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系统实施。

在这些继续教育的实施中,会议或培训班培训是一个重要内容。

(二)当前师资培训的主要问题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当前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会有不同的结论。例如,前述的培训模式问题实际上也是师资培训问题的一种表达方式。这里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的角度对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的几个问题予以提示。

1.特殊教育的特殊性问题

特殊教育的特殊性问题不足不仅体现在职前培训上,也同样体现在继续教育中。

例如,是否仅仅使用了手语,聋教育就有了特殊性?有了盲文,盲教育就有了特殊性?放慢了速度就是弱智教育的特殊性?从现实来看,肯定不是这样。

例如,聋校经过六年或九年的义务教育,为什么聋生的文化课达不到小学四年级或六年级的及格水平?是教师的原因、还是学生的原因亦或是我们没有找到恰当的途径,还是这些原因都存在?毫无疑问,这些原因可能就集中体现在我们对特殊教育――或聋教育的特殊性的把握不足上。

2.如何把握教师的一般特点问题

不管是什么学校的老师,只要是任课教师,就会和学科教学有关系。而目前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问题是,不仅特殊性不足,而且被培训对象的学科知识明显也不足。或者说,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缺少了文化课的专业课程。

3.继续教育如何进行的问题

就职前教育而言,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起码有一个基本的操作序列。可是对于继续教育而言,该如何进行确实是难以操作的问题。

例如,从形式上看,各个学校自己进行继续教育,力量不足;和普通教育同时进行,特殊性又不明显。从内容上看,就是培训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学前特殊教育机构、非教育系统的办学机构,如残联的康复机构、民办的训练机构更为明显地存在着。

四、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未来

根据上述问题和对现状的思考,笔者认为未来理想的师资培训应该如下。

(一)教师的类型

从培养的类型而言,未来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应该包括下列类型。

1.学科型教师

这主要是指掌握了特殊教育特殊性的、能够教授特殊教育学校的各个学科,如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

2.特异训练型教师

就是各个机构的从事各种文化课之外的专门训练的教师。例如,言语训练师、肢体功能康复师、感知统觉训练师等。

3.随班就读教师

这将是最大需求的一个类别。但是,这个类别绝非仅仅是为了盲、聋、弱智的随班就读而设置,而是为了所有普通班级中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而设置,如为了学业不良儿童而设置等。他们既要学科型教师的素养,又要有特异型教师的素养。

4.咨询教师

是指专门进行特殊教育咨询或从事特殊教育咨询工作的教师。这是目前我们没有关注到的一个类别。

当然,这些类别还可以从儿童的类别角度进行描述。如从事聋教育、盲教育、弱智教育、情绪行为异常儿童教育和学业不良儿童教育等类别的教师。

(二)培养的途径

毫无疑问,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离不开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者。但就目前情况,仅仅依靠传统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机构,是无法完成上述培训任务的。例如,目前的特殊教育院系就难以具备培养学生数学、语文学科知识的能力。因此,合格的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必须是传统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机构和普通大学或普通师范院校结合的结果。

就学科型特殊教育教师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读完四年或三年普通大学――主要是师范专业的数学、语文等系科后,再学习两年的特殊教育的专业训练。或者是在普通大学设置教育学院或特殊教育系科,采用四加二模式培养特殊教育的学科教师。

这样就把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的传统模式和普通师范院校的师资培训结合起来了。当然,这首先需要培养大量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特殊教育专业人员,以便这些人对未来的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培训。

除去这种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结合的渠道外,把普通儿童的教育和整个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教育结合起来考虑,当是特殊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发展的不二法门。

(三)科研先导

无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采取什么途径、什么方法,没有科研先导、没有对特殊教育特殊性的把握,是无法培养出特殊教育的合格师资的。没有科研先行,师资培训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这里的科研先导并非仅仅是对特殊教育特殊性的研究,还包括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研究,如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有无特殊性、有无规律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

当然,这里的科研自然离不开有关特殊教育、特殊儿童的基础研究,离不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研究,离不开特殊教育的思想与方法、技能与知识的关系的研究等。

参考文献: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6

【关键词】教育质量;特教教师;职业素养

特殊教育是以残疾儿童作为教育对象的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因此较之普通教育而言,要更为复杂和艰巨。目前关于教师的职业素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通过对多个定义的理解分析,发现教师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教育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身心素养等。

作为教师,尤其是我们特殊教育的教师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是值得我们特殊教育工作者思考和研究的。作为在特教岗位工作了近十年的我来讲就提高特教教师职业素养有以下几点看法。

1 严把特教教师的准入关

特殊教育是一个专业化极强的领域,可是目前我国还存在很多没有特教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特殊教育,这就大大降低了特殊教育的质量,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格特教教师资格的评定。不仅如此,特教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对象不同,如:视障、听障、智障等,取得相应的专业证书。

提高教学质量,教师是关键。特教教师聘用机制应改革,切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形成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这也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教师对我的年龄、知识结构的更新,有利于发会特教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得教师自觉的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

2 完善特教教育管理体系

时代在变,教育对象在变,我们不可能不加思考地照搬专家已总结、概括出来的办法,而是要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身心特点、不同需求、时代对特殊孩子的不同要求进行创造性地工作。身为教师,特别是特教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要“做一辈子的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在职学习与培训是弥补教育中的不足有效途径,可以为我们的专业发展提供机会,根据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地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使特教教师的教育终身化。教师只有成为学习者,把自己再度变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承担起特殊教育的特殊责任。因此,对特教教育理论的学习十分重要,不仅可以提升我们自身的理论素养,还可以为我们工作的创造性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与指导。

3 更新特教教师教育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前的特教教育理念已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式。作为21世纪的特教教师应该更新我们的教育理念。

现阶段,我国的特教教师还停留在注重现有知识和经验的掌握、继承和积累,往往忽视了只是服务与生活的作用。这就要求当下的特教教师改变观念,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的联系实际,真正做到“知识从生活中来,回到生活中去。”这样也能让特殊学生更好地学习知识和运用知识。

加强交流与学习,在反思中完善自我。在我国,特殊教育的同类学校不多,导致教师教育信息不畅通,教育观模糊,思想闭塞,所以应该加强教师的交流和学习。就如现在有的特教学校开展的研究(“基于博客的网络教学研究与实验”)。让我们特教教师能足不出户就能进行网上“集体备课”、网上“同伴互助”、网上“课题研讨”、网上“专家引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途径。在学习过程中,除了不断学习,积累相关理论知识外,更应该不断在学习过程中反思,在反思中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掌握更好的学习方法,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学习,从什么地方开始学习,究竟怎样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教育教学。

4 加强特教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工作是一项平凡而又辛苦的工作,尤其是面对聋哑学生,更是一项艰辛的工作。正如李铁映所说:“特教教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应该要有妈妈的一片爱心,工作中既是教师又是妈妈!”那么就需要加强特教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师德建设的对象是教师,我们应该为特教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一种合作互助的和谐氛围。充分考虑个别教师的需求,及时帮助分析,积极引导,使得他们的人际关系融洽,工作轻松愉快。大力开展“特教教师形象大讨论”、 “爱心助学”、举办“先进事迹演讲会”等活动,让教师亲身经历和体会。用既平凡又感人的事例来带动特教教师文明施教、提高师德素养,从而推进特教教师师德建设工程。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爱是教育的起点,也是教育的终点,爱在特教,爱在心灵,最美教师,大爱无碍。”

参考文献:

[1]陈韵竹.教师专业发展背景下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J];中国特殊教育。2008.35~41

[2]李拉.关于特殊教育教师流失问题的思考[J];安康学院学报;2011年03期

[3]周朝坤.聋校教师职业倦怠与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研究[D];大学;2012年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7

[关键词]特殊教育 师资培训 调查研究

[作者简介]马仁海(1969- ),男,湖北枣阳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残疾儿童行为矫正技术。(湖北 襄阳 44105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1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湖北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共享建设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1b418)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1-0072-03

一、调查目的

了解我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发现师资队伍专业化成长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各省以及国外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经验,探究构建适合省情的完善、开放、高效的特校教师专业化继续教育体系的对策,以期提高特教学校教师专业素质。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了1165名专职教师,覆盖湖北省襄阳、宜昌、荆沙、黄冈、恩施、武汉、咸宁、十堰8个片区培智学校、聋校、盲聋培智合校、盲校、盲培智合校、聋哑培智自闭症合校等66所不同残疾类型的特校,占全省特校的86.8%。其中,随机抽取各校义务教育、高中和幼儿教育阶段的不同学科(如语文、数学、律动、音乐、思想品德、美术、体育与健康、社会自然、物理、信息技术、职业技术教育、英语以及心理辅导)、不同专业层次(市级骨干教师、县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一般教师)、不同教龄(5年以下、6~10年、11~15年、16年以上)的教师。

2.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法,将教师的基本信息、学历进修、在职培训和专业分布等要素编制成问卷,包括教师队伍的现状、职前教育情况、在职培训情况、职后学历进修四个方面共32个问题,其中28个问题为选择题,4个问题为开放式问答题。即职后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专业成长中的期望与途径,在职培训的动因与效果,以及对职后进修的意见与建议等。对全省66所特校教师进行了调查。

本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65份,回收有效问卷1107份,回收率为95.01%。

三、调查结果

1.湖北省特校专职教师队伍的现状。湖北省聋、盲、盲聋培智合校、盲培智合校、聋哑培智自闭症合校、培智学校的在职教师1802人。学历结构显示:本科学历教师占75.4%,硕士比例为0.2%。教师的年龄结构合理。其中,普通教育的专业毕业生占教师总数的51.3 %。从职称结构来看,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人数最多,占教师总数的40.4%(参见表1)。

2.职前教育情况。问卷调查主要涉及职前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途径;是否参加过特殊教育岗前培训,以及目前所教学生年级、班级、人数、障碍类别、科目等几个方面①。全省特校中,职前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人数为325人,占教师总数29.4%。在接受调查的1107名专职教师中,学习普通教育(如学校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普通师范),但在学校选修过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有43.2%,学科教育(如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等)的有27.4%。在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之前,89.2%的人参加过岗前培训。

3.在职培训情况。在职培训主要涉及教师参与培训的目的、培训形式、培训安排、培训效果和建议等几个方面②。在1107名教师中,有96%的教师接受了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关于参与在职培训的目的(该选项为多选),学历进修最多,占46.1%;学校规定的占14.51%,日常教学工作需要的占21.01%;学校安排的最少,占12.9%;其他占5.48%。

关于参与在职培训的形式(该选项为多选),特殊教育培训班占55.14%;专题讲座占39.82%;学术交流占5.04%。可见开办培训班是在职培训的主要形式。

关于培训的组织级别,曾经参加过校本培训的教师人数为1107人,占100%;县区级培训的850人,占76.78%,省市级培训有227人,占20.50%;参加部级培训的30人,占2.72%。

关于培训的效果,即对教

的现实工作有无帮助:认为帮助很大的占36.7%,有些帮助的占41.21%,认为帮助很小的占2%,其他占20.09%。

关于培训的建议,有两个部分:一是岗位置换培训,开展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学生与特校教师的岗位置换培训,每年的春节,安排特教专业学生到特校顶岗实习,特校教师来学院进行专业学习,以缓解特校师资的不足。集中培训的时间安排在4~6月,便于培训教育教学管理。二是分科分类培训,开展智力落后教育、聋教育、自闭症、听障教育教师分科培训,主要侧重学科教学设计与技术培训,便于按需施教、经验交流与分组研讨。

4.职后学历进修。从特校教师的第一、第二、第三以及正在进修的新学历来看,特校教师的学历亦正在逐步提高之中,尤其是 1995~2009年期间,特校教师的第二、第三学历提升速度很快,逐年呈上升趋势(参见表2)。

在调查1107名教师的过程中,无论是第一学历还是第二、第三或正在进修的新学历,学习或进修的学校都是以普通师范院校为主,25%的教师选择了特殊教育专业学历进修。这对落实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十分重要③。

四、问题与原因分析

1.教师专业发展不能适应特殊学校布局需求。传统以聋哑为主的县级特校存在招生与办学困难。比如,十堰、襄阳、荆沙市辖区特校比较明显。生源结构变化对特殊教育转型提出严峻挑战。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省包括随班就读的智障学生共有18882人(占三类残疾学生的36.8%),还有902名智障儿童和121名精神疾病儿童没有入学④。面对日益攀升的智障学生数,聋哑类特校已无法满足受教育者的需求,急需进行转型或增设发展智障专业。2.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偏低。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教师总量不足,省内教育主管部门对特殊教育编制给予了极大倾斜,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2004年,武汉市明确了盲校1∶5.2、聋校1∶6.5的定编标准。2010年湖北省特殊学校专任教师生师比10∶1,相对低于江苏等其他发达的省市⑤。特殊教育教师跨专业、跨科目、跨年级、跨残疾类型教学的现象依然存在,除智障教育教师之外,康复师、语言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十分缺乏。二是教师结构不合理,2010年,全省25岁下教师仅为57人,所占比例为3.81%。年轻教师比例较低。三是教师职前培养不足,国内高等特殊教育高校,专科、本科层次的生源萎缩,导致职前培养不足⑥。

3.在职培训模式单一,缺乏实效。基于学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培训的质量无法保证⑦。有78%的省级特校骨干教师认为以前我省开展的特教培训,其效果为“一般”。 培训内容主要侧重于特殊教育的理论,缺少实践课程;课程设置实用性不强等,造成了培训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培训效果事倍功半。

4.教师待遇有待提高。目前我省执行的特殊教育津贴占教师工资15%的标准过低;部分残疾老师因受语言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的影响,职称考试屡次不过的情况较多,导致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教师从特校分流。随班就读教师培训机会较少,相关待遇难以兑现。

五、对策及建议

1.完善“前后融合”“三方参与”的师资培训体系。在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基础上,特教主管部门建立“前后融合”师资培训体系。构建教师的职前培养、在职培训、职后学历提升的通道,特教主管部门、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和特校共同参与⑧,三方面加强联系和合作。培训团队主要由华师大的教授、襄樊职院的专家、片区校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专家、教师组成。项目支持,优扶持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好特教专业,在重点实验室、校内实训室、师资培养、校校合作、校外实习基地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与特校、康复训练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师范类课程+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革⑨。十二五期间,实行五年制单独招生制度,用好国家助学金、省级助学金、院级奖学金的评定政策,吸引优秀农村地区的初中毕业生报考特教专业,扩大现有的招生规模,从源头上解决特教师资队伍来源不足的问题。

2.建立特殊教育师资继续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三方分担制度。政府、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特殊教育师资继续教育的经费合理分担办法。培训经费的支出可采取各地教育局、学校及个人三方面共同分摊的办法。政府支付培训费、学校支付教师的交通与补贴

、教师支付生活费等。边远山区的几所特校、随班就读教师实施免费培训。

设立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或学术奖励基金制度,主要落实省内特殊教育名师、省级一等奖、部级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的相关待遇等。

3.提高特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高校参与,课题拉动。依托省教科所和省教研室,引导探索研制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方面的课题,龙头校每年都有研究课题。搭建全省特校网络教研平台,全省8个片区的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交流工作,学习新政策,研究新问题,探寻新措施。通过教科研,使广大青年教师掌握理论,提高能力,勇于创新,敢于开拓,成为研究型的教师。同时,办好会刊。依托省教育厅基教处、特教专业委员会办好两刊(《特教天地》《武汉特教》),开辟学术争鸣专栏,按期出刊,为教师教研提供阵地。

4.建立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主管部门组织,特教专业委员会参与,根据教育部关于《特校暂行规程》的有关要求,将队伍建设作为评估的a类指标,研制特校现代化要求的评估指标体系。在省内逐步推行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面向社会招考信息,公开招考,严把教师的入口关,择优聘任。逐步实施省级、市级和校级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特校教师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特教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晋升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主要参考指标。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教学督导,逐步完善分配制度,激励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注释]

①朱琳.北京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现状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11(8):20.

②汪飞雪.对辽宁省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问题的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5):104.

③甘昭良.福建省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4(4):75.

④姜瑛俐.湖北省特校办学情况问卷调查报告[eb/ol].http://dazhihui008.cn/bggw/bg2/tcbg/150225.html,2012-02-25.

⑤蒋云尔.构建符合江苏省情的特殊教育师资继续教育体系[j].现代特殊教育,2008(9):18.

⑥吴玛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思考[j].文教资料,2011(2):133.

⑦马仁海.论特教师资在职培训模式的建构[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69.

特殊职业教育论文范文8

昆明学院 陈 晓

【摘 要】文章结合国内外融合教育发展现状,通过对云南省190名幼儿教师以及534名在高校就读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大学生进行访谈、调研,了解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的现状,经分析研究提出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的思路与策略。

关键词 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课程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5)14-0018-03

一、学前融合教育

“融合”,美国教育部(2007)定义“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和正常发展同伴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旨在强调提供特殊需要幼儿一个正常化的教育环境而非隔离的学习环境”。学前融合教育,指有特殊需要的0~6岁学前儿童能真正地和其他正常发展的同伴一起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和教育。

二、国内外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现状

从美国“回归主流”运动的开展,以及“零拒绝”“最少受限制环境”原则的提出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美国3~6岁的特殊儿童基本都在普通托幼机构接受教育。英国的Warnock Report、The Green Report、DFEE等法案、报告,为英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调查结果表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融合教育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已经关闭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进入普通学校就读。

国内,《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指出“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部分幼儿园已在开展学前融合教育,专业师资的培养与培训也已提上日程并逐渐实施。

三、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现状

1.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现状。截止2011年,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共20132名。其中,在普通学校随班和设置的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学生14966名,占总人数74%,已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学龄前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远远落后于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的受教育程度。

2013年以来,云南省在重点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机构,开办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但因学前教育未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且云南省多地教育资源匮乏,因此未把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上工作日程,直接导致残疾儿童入园难的问题。通过调查、访谈发现:幼儿教师对融合教育的认识、理解模糊,招收残疾儿童无法教育。部分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不仅引起普通儿童家长的强烈反对,还会因不了解残疾儿童特点导致教学事故的发生,综合多种因素许多幼儿园拒绝招收残疾儿童入园。

理念模糊、融合教育师资的短缺,成为剥夺特殊幼儿学习机会的理由,也成为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瓶颈。

2.云南省幼儿教师问卷调查。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是否会遇到特殊儿童,是否需要掌握融合教育知识,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为详细了解这些情况,本文以改编的事实性问卷为研究工具,对来自不同地区的190名幼儿园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90份,回收182份,回收率96%。调查的对象来自于昆明、文山、临沧、德宏等地,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

表1显示:调查对象,52%在26岁至35岁之间,47%教龄在5年以下,学历在大专、本科的均达45%左右,67%为学前教育专业背景。来自不同地区的190名幼儿教师,具有年轻化、教龄短、学历高、专业性强的特点,但其中无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幼儿园教师。

图1显示,99%的调查对象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知识,60%的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有遇到或教育特殊幼儿的经历,遇到多动型注意缺陷障碍、智力落后、情绪和行为障碍类型的儿童较多,遇到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超常三类儿童的几率较小。46%的幼儿教师曾经被家长询问特殊幼儿教育问题。

一名合格的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研究者就融合教育课程问题对190名在职教师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职教师对《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学》课程内容了解较多,而在职教师希望学习的特殊教育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

四、云南省高校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现状

1.云南省各师范类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云南省师范类院校有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学院、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院、保山学院、楚雄师范学院、大理学院、曲靖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院、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院、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红河学院、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院、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等。通过调查显示,云南省各师范类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均开设教育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在其课程设置中并未发现开设学前融合教育相关课程。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尚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

2.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关于学前融合教育的问卷调查情况。本文对昆明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10个班级,其中包括六个本科班以及四个专科班开展问卷调查。发放问卷534份,有效回收512份,回收率为96%。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2,调查内容相关情况如图3、图4所示。

调查显示,253名大学生认为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有区别,225名大学生认为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有很大区别,二者占总人数的93%;285名大学生认为幼儿教师需要具备特教知识,217名大学生认为幼儿教师非常需要具备特教知识,二者占总人数98%。

昆明学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大学,非常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在昆明市以及昭通、文山、临沧等各州市实习、见习机会较多。调查显示,昆明学院大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遇到特殊儿童比例相对较高,其中遇到较多的是多动型注意缺陷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学习障碍以及智力落后儿童,这与对幼儿教师的调查结果相吻合。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大学生接触特殊教育相关课程较少,大学生希望接触、学习的特殊教育相关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课程。

五、讨论

纵观国内外,学前融合教育已经成为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是推进教育公平,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内容。

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师资是推动其快速发展的关键。研究者通过调查190名在职幼儿教师以及534名在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结论如下:第一,无论是在职教师还是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在其工作、实习、见习中,均有遇到或教育特殊儿童的经历,遇到较多的是多动型注意缺陷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学习障碍以及智力落后儿童;第二,在职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均希望可以学习特殊教育相关知识,以便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特殊儿童;第三,无论在职教师还是在高校就读的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希望学习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六、意见或建议

1.高等院校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的培养。

(1)加大融合教育的宣传力度。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师范类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师范类专业的培养。然而,云南省各类师范类高校尚未把学前融合教育内容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建议云南省高校可以通过开展特殊教育专场讲座、残疾人艺术团巡回演出、大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以及在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做义工等形式,让大学生了解特殊儿童,提升对融合教育的认知度。首先培养在校大学生对融合教育的积极态度与专业认知,使其在工作中遇到特殊儿童不会束手无策、冷漠,而是用专业的态度去关心、教育特殊儿童。

(2)开设融合教育相关课程。在对幼儿园教师、在校大学生开展问卷调查中发现,希望学习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因此,各高校在开设学前融合教育相关课程时,可以考虑将三门课程知识进行整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大量的见习、实习机会,可以安排学生参观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早期疗育机构等,让学生对各类障碍儿童有更直观的认识。开办特殊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例如:昆明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临沧师专,可将两个专业资源整合,实验室资源共享,使学前教育专业的大学生可以深入学习、实践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此外,建议师范类院校可以在公共必修课中,开设一至二门融合教育课程,例如:《融合教育研究》、《特殊教育概论》等,在师范类高校学生间普及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相关内容,使未来的一线教师面对特殊儿童不再陌生,这对于推动云南省融合教育具有重要、长远意义。

2.康复机构专业人员培训。早期干预对特殊儿童具有特殊意义,建议康复训练机构、早期疗育机构整合医疗与教育服务体系,在机构中开设学前班、早教班,在为孩子提供康复训练的同时,为特殊儿童提供恰当的教育。双管齐下,促进特殊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师资问题,早期疗育机构可招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进行入职培训,使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康复训练知识,这样既可为特殊儿童进行适当的教育,同时又可进行简单的摆位、语言训练、作业治疗等,教育康复整合使特殊儿童在与时间赛跑中看到曙光与希望。康复机构、早期疗育机构培养融合教育师资,缓解了特殊儿童入园难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云南省融合教育师资短缺问题,促进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亚,赵丽娜.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的态度和压力研究——以有融合教育经验的普幼教师为对象[A].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2.

[2]周念丽.学前融合教育的比较与实证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冯雅静.国外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的经验和启示[A].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2.

[4]张文京.融合教育与教学[M].广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5]杨志成.云南省特殊教育现状与发展报告[Z].2013.

[6]王建颖.在2012年度全省特殊教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EB/OL]. ynjy.cn /chn201010201505186.

[7]杭州市区普通幼儿园学前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问卷[EB/OL]. sojump.com /jq/24038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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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办特殊教育 教师在职培训 现状 对策

1.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以一定数量的特教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特殊儿童在普通班级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1]。但是,从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可知,民办特殊教育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民办特殊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状况。这些年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特殊教育需求的增加,民办特殊教育也得到迅速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杨团等人对北京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现状的调查研究证明,民办特殊教育已成为公办特殊教育的有力补充,为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作出了贡献[2]。然而,杨团等人的调研也反映出我国民办特殊教育在教育质量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如何通过提高民办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民办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提高民办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民办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战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现状、应对策略值得研讨。

2.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现状

我通过对现有研究文献的搜索、查阅发现,现有研究中针对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研究较少,几乎无人问津。但是,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存在的数量、分布区域和发展趋势看,开展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相关研究刻不容缓。

现有研究和新闻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整体现状不容乐观。

2.1监管体制不明确,缺乏培训平台。

由于我国相关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缺失,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存在较为严重的“身份认同”问题,即机构自身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归属于哪一个政府部门管理,从而出现了不同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在教育、残联、民政、工商等部门“多头登记、多头管理”的现象[3]。由于“多头登记、多头管理”,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普遍缺乏行业规划、行业指导和行业规范。

因此,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也相应地陷入了缺乏有效监管体制的困局。监管体制的缺失必然导致培训平台的丧失,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也就呈现出由各机构各自为政、各显神通的混乱局面。因而,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丧失了监管体制层面的保障。

2.2资源匮乏,缺乏有效支持。

首先,对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其运营经费来源主要有服务收费、项目支持、政府补贴、慈善捐款等。但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型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服务收费仍然是该机构的根本经济来源。而中小型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又恰恰是我国民办特殊教育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在特殊教育高教育成本这一客观事实面前,大多数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很难在经费上保障教师的在职培训。这一现状使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陷入缺乏有效经济支持的困局。

其次,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特别是中小型机构,由于其以服务收费为主的运营特性,势必迫使机构在人员配置上追求人力资本的最小化,即每个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很难有富足的教师可供抽离出来参加培训,特别是参加一些日程较长的集中式培训。然而,这种日程较长的集中式培训又恰恰是教师需要的,也是能实际解决教师专业成长需求的培训。

再次,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的客观现状,也使机构负责人在教师培训方面有所顾忌,不敢或不太愿意在教师的在职培训方面投入太多。因此,这一尴尬现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办特殊教育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四,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匮乏和分布不均,严重影响了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对特殊教育专业资源的获取。我国现有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师资力量实属有限,远不能满足其在职培训的需求,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并且培训平台更多地建立在一些设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中,而且上述资源多属公办特殊教育资源或主要面向公办特殊教育单位,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较难共享上述资源。

最后,由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与公办特殊教育单位间相对隔离,且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与机构之间大多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彼此间缺乏沟通与合作,严重阻碍了民办特教机构及时、畅通、有效地获取特殊教育专业资源,进而限制了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3培训模式单一,缺乏系统性、持续性。

在大多民办特教机构中,特别是中小型民办特教机构,其教师的在职培训基本以机构内部自我培训的校本培训模式为主,其基本的操作模式是:机构管理者或教学主管人员根据机构服务模式、教学要求、教师原有业务水平等具体情况,对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其培训方式主要以经验分享、个案讨论、专题讲解为主。该培训模式带有浓厚的“师徒传授制”色彩,其培训目的功利性较强;培训内容极易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培训质量基本取决于培训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时间随机性较大,缺乏有效的监管保障。

相对校本培训,民办特教教师校外培训形式主要以短期专题讲座或报告为主。一方面,讲座或报告式的培训模式往往会因为受信息来源不畅、时间不匹配、教学任务紧、岗位人员有限等因素的影响,较难满足民办特教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另一方面,专题讲座或报告式的培训模式均具有信息量大、知识面宽,重理论(观念)轻操作技能等特点,必然要求听众具备一定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该模式对于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特别是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新教师来说,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必然受限。因而,该培训模式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4学习动机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由于我国民办特教机构在教师薪酬方面较多遵循“按岗取酬,按劳分配”的薪酬原则,因此民办特教教师往往受制于薪资压力,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完成教学任务中,无心顾及专业学习或培训。机构在运营中迫于经费、成本等压力,较难在经费和制度上保障参加培训的教师的薪酬不受影响,即教师不会因为参加培训又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而减少工资。另外,除薪资外,大多数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均较难在职务、职称等方面满足教师个人发展方面的需求,所以教师参与在职培训的积极性不足。

此外,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受经费、教师流失、资源匮乏等因素困扰,机构在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方面也极易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

3.开展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对策

3.1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

教育、民政、残联等政府部门应加强联系与合作,明确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有利于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平台的建立。加大财政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投入与支持,更多地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

3.2构建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合理格局。

我国教师在职培训的模式主要有:短期非学历培训、长期函授学历培训、校本培训模式等[4]。因此,结合我国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现状和特点,以及综合分析影响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因素,势必要求我们形成以校本培训为主,辅之以短期非学历培训、长期函授学历培训等校外培训的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格局。

3.3加强校本培训,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

师资培训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师资培训的水平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政策和举措、培训目标、内容,以及师资培训机构本身的水平等多种因素[5]。对于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师资培训水平直接影响其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校本培训以特殊学校为基本单位,可以让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既不受规定课程教材的束缚,又能避免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端,不受地域和时空限制,是一种经济、实效、灵活的教师在职教育方式,可以提高学校教师的整体水平,应该成为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模式之一。[6]所以加强校本培训,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关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3.3.1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是加强校本培训的措施保障。机制的建立首先是平台的建立,综合民办特教机构运营和管理特点,搭建以下校本培训平台。

3.3.1.1教研活动。每周开展教研活动,将教研活动作为每周例行性事务,并将其建立校本培训的核心平台。借助该平台,以个案讨论、教学重难点剖析、教学心得分享为线索开展研讨式学习,学以致用,提高教师在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1.2专题学习日。每月抽出一定的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在培训时间上提供更充分的保障。专题学习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组织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如:针对教育诊断与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ABA、TECCH、PECS、感觉统合训练、语言治疗、音乐治疗等专业知识、技能开展专题学习。

3.3.1.3自主学习。引导教师拟订专业成长计划,并主动为其提供必需的学习资料和信息,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从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的角度提高教师学习积极性。

3.3.2制度的确立与落实是校本培训机制的动力所在。制度的确立即校本培训要求的具体化,从管理条例的层面对校本培训进行引导,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约束性与积极性。如以自编教师培训手册为契机和载体,明确教师培训目标、要求、内容,以及实施方式,规范校本培训的实施。

3.4丰富校外培训模式,构建支持网络。

校外培训是提高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水平,丰富培训内容,促进同行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共享社会资源,获取专业支持的主要渠道。

3.4.1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由于国内特教资源的有限性,因此资源共享,资源利用最大化势必成为获取专业支持的必然趋势。各省市或地区的民办特教机构必须敞开大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如:在进行教师在职培训时,可对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组合或共同承办专题培训,互利共享,共同促进教师在职培训水平的提高。这种沟通与交流不应局限在民办特教机构之间,还应拓展至民办与公办校之间。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应主动与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或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以争取获得更大的资源支持,从而实现在不增加运营成本的基础上获取更多的师资培训资源的目的,进而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机构间的沟通与交流需要一个有效的平台作保障,所以各省市或地区成立相应的民办特教协会(社团)组织极有必要。该组织的建立不仅是促进机构间沟通、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而且在加强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化,扩大社会影响力,获取社会支持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3.4.2高等特教院校扩大办学职能。

近些年全国各省市多所高校相继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高等特教院校资源在不断丰富和扩大,但大多数高校的重点在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上,即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前教育,而较少有高校将其特教资源向在职特教教师开放或倾斜,从而使得特教教师的继续教育基本按普教教师的模式和轨迹走,进而出现特教教师的继续教育基本都是接受普教的继续教育的情况。民办特教教师的在职培训情况就更为糟糕,不仅缺乏短期培训的机会和资源,而且没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渠道,特别是特教相关专业的继续教学。

因此,各地高等特教院校应将特教教师培训纳入自身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组织教师编写培训教材,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特教教师的在职培训[7]。积极开展成教或函授等继续教育,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开展短期非学历培训,满足特殊教育教师在职教育需求。

公办的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平台在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时,应主动将民办特殊教育教师纳入培训对象,扩大培训受众面。

3.4.3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拓展培训模式。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手段和模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众多文字、图片及音响资料得到了有效的保存,积累了海量的珍贵的原始资料,如一些知名专家的专题讲座,工作营的培训教材等,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这些资源常被入库封存,其价值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这实属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一方面,相关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将其进行整理并共享,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另一方面,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应主动与这样的单位进行合作,承担相应工作,使相关资源得到及时的共享,这对特教教师在职培训来说是一种经济实效的培训方式。

参考文献:

[1]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学.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369.

[2][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J].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发展状况报告.学习与实践,2007,(05):127-136.

[4]陈小饮,申仁洪.试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

[5]戴光英.西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探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