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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责任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0 16:11:33

生态责任论文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1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 [2xxx]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xxx党委 党支部

签名: 签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位、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特制定喀什市第十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

1、意识形态第一工作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导向强队伍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推荐使用和奖惩的终于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坚持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市教育工委书面报告1次、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上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程,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思想向学校渗透,两项制度严格落实。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一把手亲自抓本部门单位互联网管理使用,重视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和管理,设立专职网络监督员和网络举报员,管住网络,抓好学校内局域网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推进网络监管队伍建设。

6、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按规定接受采访,防止发生舆情事件。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对错误思潮、错误观念和言论,敢抓敢管。

二、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把手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工作期间,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如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等问题,发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喀什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喀什市第十小学党支部书记:

教师:

级部主任: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我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本人和所带学生正确认识7.5事件,坚决抵御和等组织向学校的渗透和侵蚀,牢固树立、反、反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结合我校学生实际,进一步明确学生在维稳工作中的责任与要求,由班主任与所负责班级的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新疆社会的稳定。

(二)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认清 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 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三)严格遵守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

1 、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

2 、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3 、不准穿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 、不准传阅非法读物和宗教宣传品

5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6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7 、不准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不宣传封建迷信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2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xxxxx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同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执政意识、阵地意识、主动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担负起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之责、大局之责、安全之责、守土之责。

一、强化“执政意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校党委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证,全面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记“两个巩固”的重要使命,落实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落小落细。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党委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完善领导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坚决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把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对意识形态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举旗帜、指方向、亮底牌、点要害。二是健全制度细化规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领导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等10余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制度,实现了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即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个人履职尽责项目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纳入处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纳入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三是层层压实加强考核。突出问题导向,做好明责、确责、履责、问责,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评体系。对照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六个方面责任清单和十三个方面的问责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每年年初,代表党委与各党总支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年中,对各党总支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年终,对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中述职考评,接受干部职工代表评议。

二、强化“阵地意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

校党委注重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守好阵地,建强队伍,牢牢把握工作管理权,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确保思政课教师的平均收入不低于其他教学院部教师收入的平均水平,按照规定标准拨付马院专项经费。学校思政课“网络教学、网络作业、网络考试、网络选课”的“四网互通”教学模式被省教育厅专题报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全省高校慕课教学大会进行经验交流;“红色记忆”学生多媒体课件竞赛、“思辩之美”演讲比赛成为教学品牌;依托大冶兵暴旧址、红三军团纪念馆、鄂东南革命烈士陵园等黄石地区的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在教学过程中把大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讲得理直气壮,让学生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建强队伍。加强师德建设,出台《xx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完善教师道德规范,发挥导向作用,树立榜样示范,要求教师争当“四有”好教师。按照“双重身份”、“双重培养”、“双线晋升”的做法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选聘高学历高职称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有几把刷子”的要求,把理论素养高、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强的干部,选拔到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岗位。三是守好阵地。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变化,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善用新媒体,建好、用好、管好互联网,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培养网络宣传队伍,打造学历高、职称高、专业强的“理工网军”,加强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xxxx微信平台点赞量位居全国高校前三十名;“xxxx校园网”连续2年被评为省高校优秀校园网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做好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公共场所的使用管理。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严禁外籍教师、留学生、宗教组织和其他人员在校园传教。完善社团成立申报和检查制度,加强社团活动监管,有30个社团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团。

三、强化“主动意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校党委加强思想舆论引导,创新话语体系,以文化人,以理服人,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3

【关键词】生态文明 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平衡计分卡

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整个审计的一部分,必将会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侧重点或者说具体的关注的内容也是不同的。生态文明背景下,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再局限在企业负责人重大投资项目决策、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管理活动中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传统层面。受托责任理论在生态文明的时代背景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决定了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深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满足社会公众对于对于国企新的监督要求的需求。

一、相关概念

(一)生态文明

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达到极致,一系列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说明地球再也没有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

(二)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1999)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和人民政府的指令而实施的,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型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而评价企业领导人应该负有的经济责任的行为。

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意义上说,对国企负责人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国企负责人是指在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国企负责人是多人而不是一人。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规定,国企负责人仅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这是对国企负责人的狭义理解。本文也是从狭义的角度对国企负责人进行界定。

(三)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指标实质是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具体化。一般将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进行分层次处理,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对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体现在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审计,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的评价要具体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考核上,可见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整个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点,如果没有相应的指标,或者指标体系不科学、不全面,很可能导致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片面,缺乏科学性,短视等。

二、传统的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不足

(一)侧重财务指标

过分关注财务指标容易造成对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的片面,纵容对于短期效益的追求。

(二)侧重于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中长期战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考虑不够全面,导致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只是追求短期效益,忽视长期效益,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侧重企业的经济利益

忽视对于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考量,比如客户、员工、社会。不能全面、完整、准确评价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鉴于此,郝雪莲(2008)认为可以在设计策划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将平衡计分卡这一立体全面的工具引用进来,以克服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过分强调单一的财务指标的不足和局限,以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科学和完善,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三、生态文明背景下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不足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以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建立的指标体系,虽然这一评价指标体系已经相对全面和科学,但是受到了平衡计分卡四个维度的约束。它忽视了目前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生态问题,在这一评价指标体系的引导下,容易导致企业追求利润而忽略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短视行为。因此本文有意将基于平衡计分卡视角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即增加生态维度。

四、在平衡计分卡中加入生态维度的理论依据

(一)平衡计分卡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正是基于企业各个利益相关者才建立的各个维度。传统的平衡计分卡虽然考虑了利益相关者,但却考虑的不全面,这直接导致了平衡计分维度的缺失。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能仅仅考虑股东、顾客和员工,还有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在现有的知识水平上,对于利益的认识已远远不止于经济利益,他们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度正日益提高。因此基于社会公众利益的考量,有必要在平衡计分卡的维度上增加生态维度。

(二)生态方面的指标表面看来似乎与其他四个传统方面的指标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其实不然,如果企业继续追求单纯的财务指标,那将是竭泽而渔,吃子孙饭,并且也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结果是其产品可能也会得不到认可,有资料显示大部分顾客愿意花更多的钱买印有绿色标识的产品,这表明生态方面的指标不仅影响产出,而且影响顾客的购买意愿,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业绩。可见生态方面的指标的引入并不会造成一个维度的孤立。

五、小结与展望

本文认为,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虽然相对完整和全面,但仍不符合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不能完整反应国企负责人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因此提出优化平衡计分卡并以此建立指标体系的初步设想。但是鉴于篇幅的原因,并没有对于具体指标进行构建,因此基于优化的平衡计分卡构建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作为后续的一个研究方向。同时本文认为基于平衡计分卡这一战略工具,并根据受托责任的深化对其进行优化可以作为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一个动态方法。

参考文献

[1]郝雪莲.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J].中国酿造,2008,08:74-76.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4

  一、德国醉酒者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及其特点

在德国刑法总则中,对醉酒者的刑事责任问题没有特别的专门规定,但他们认为,刑法第20条、21条对无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醉酒者。即因饮酒,使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之际,处于对所为行为的不法丧失了辨认能力或依这样的辨认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行为人即属于无责任能力;若因饮酒使行为时的辨认或控制能力显著减弱,就应属于限制责任能力。而在刑法分则中,则以专门条文规定了醉酒等犯罪的刑事责任。德国刑法第330条a规定:〈麻醉状态〉(一)故意或过失饮用酒精或其他麻醉品,置自己于无责任能力之酩酊状态,并在此状态中实施违法行为(注:这里所说的违法性指刑事违法,是指符合构成要件且违反刑法,但因行为人无责任而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本文以下同。)者,处5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二)所处之刑罚不得重于故意犯该行为之刑罚。(三)犯罪行为如为告诉乃论之罪时,本罪非经告诉或授权不得追诉。

从德国刑法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德国对醉酒犯罪的立法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醉酒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上,将其视为精神障碍者,采用与其他精神障碍者同一的认定标准,依据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认定责任的有无和程度。关于因醉酒而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的具体判断标准,判例一般依以下标准进行认定: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千分之三以上时,原则上可以认定为无责任能力;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千分之二以上时,原则上可以认定为限制责任能力。当然,这个数值也不是判定责任能力的绝对标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既有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千分之三而不能认定完全无责任能力的情况,也有虽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相当低,却应该认定为无责任能力的状况。即在判定醉酒者的责任能力时,在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基础上,同时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注:参见〔德〕赫尔修:《德国刑法学的现代性展开》(日文版)成文堂1987年版,第207页。)

第二,对行为时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并非一概不予处罚,对于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而制造醉酒状态或对于醉酒之后可能实施的犯罪行为疏于注意义务而实施了该种行为的,要予以刑罚处罚,只是对该类情况以外的醉酒者,按无责任能力者处理。

关于醉酒犯罪的处罚根据,德国理论界一般认为是原因上的自由行为,这也是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论见解。德国刑法第330条a所规定的,就是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构成要件。所谓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但作为无责任能力状态产生的原因行为(如行为人饮酒是醉酒导致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行为)是自由的,是在有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这种因自己在自由状态下造成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就是原因上的自由行为。

他们认为,原因上的自由行为也有故意与过失之分。基于故意的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是指为了在无责任能力的醉酒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故意制造自己的醉酒状态。在实施基于故意的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时,对行为人以故意犯处罚。基于过失的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因醉酒,无故意地引起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对构成要件所保护的法益的侵害。处罚基于过失的原因上的自由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其一,行为人在饮酒时,能够预见到自己在醉酒状态下可能会侵害依构成要件所要保护的法益。其二,刑法条文明确规定过失侵害该法益应当处罚。依据这两个条件的要求可以看出,基于过失的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适用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种限制表现在犯罪种类上,是只有杀人、伤害以及几个公共危险犯罪可以依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构成。这种限制还表现在预见可能性的判断上。在许多场合,很难要求行为人预见到自己在醉酒后会对他人的生命或健康等造成侵害。因此理论界一般认为,除行为人有醉酒后杀人或伤人的癖性之外,只有下列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在饮酒之际具有预见醉酒后会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与斗殴状态下的人共同饮酒;或者是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等。除此之外,不能认定过失的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注:参见〔德〕赫尔修:《德国刑法学的现代性展开》(日文版)成文堂1987年版,第209~210页。)以上主张说明,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是德国对醉酒者进行处罚的根据,行为人的责任能力不是存在于违法行为之时,而是存在于制造原因之时。这样的理论,既可以坚持责任原则,又可以处罚醉酒犯罪者,这可以看成是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理论的主要功绩。

第三,对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的处罚,以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是:定独立的罪名,而不是以醉酒以后实施的违法行为作为罪名的确定根据;有独立的构成要件,以故意或过失的醉酒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内容,该罪的行为是为了犯罪或有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违法的醉酒行为;醉酒后实施的违法行为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只是客观的处罚条件,不是构成要件的内容;规定独立的法定刑,不管醉酒之后实施何种违法行为,都只能在5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的刑种及刑度内选择宣告刑;裁量刑罚时受醉态之后实施的违法行为的限制,即刑法该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德国醉酒犯罪者刑事责任的立法,在其特点上,前两点与西方有些国家有一定的共性,如意大利即承认醉酒者在行为时存在无责任能力的状况,同时对故意或过失的醉酒者要进行处罚。(注:参见意大利刑法第91~95条。)后一特点独具特色,由此形成了德国独具特色的醉酒犯罪的立法模式。

由于德国的上述立法,在实务中,虽然每年有大量的醉酒者被认定为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占全部被认定为无责任能力者的多数,同时也有大量的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依刑法330条a的规定被判有罪。例如,  1982年德国有8400余件被认定无责任能力的事例,  而因醉酒被认定的就占8000件。同时,1982年依刑法330条a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酒者就有约9000人,他们或者因醉酒而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因不能排除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疑问而不能依所实施的违法行为直接处罚。(注:参见〔德〕赫尔修:《德国刑法学的现代性展开》(日文版)成文堂1987年版,第207~210页。)可以说,就惩治醉酒犯罪来说,德国的立法规定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二、德国醉酒犯罪之犯罪形态的主张

关于德国刑法分则规定的醉态犯罪之犯罪形态问题,在将该罪界定为危险犯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这在该罪被规定在公共危险犯罪一章中就可以明确。这种对法益的危险是何种性质的,是抽象的危险还是具体的危险,理论界有不同的主张。

作为德国理论界的通说和判例的立场,主张抽象的危险说,认为因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于醉酒状态的行为自身在性质上是属于抽象的危险犯,而醉酒状态下实施的违法行为,只是客观的处罚条件。这是按刑法条文的文字直接进行解释所能够得出的必然结论。按此观点,只有行为人没有特别地考虑回避侵害法益的危险,就不能否定危险性的存在。

对此通说,部分学者提出批评,认为通说规定违反了责任主义,主张对法律规定采用限制解释的方法,才能妥当地解决醉酒犯罪的犯罪形态问题。他们认为,将醉酒犯罪视为抽象的危险犯,就有必要考察作为抽象危险犯的构成要件背后的被禁止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只要具有抽象的危险就可以认定犯罪,那么只要醉酒,这种抽象的危险就是存在的,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因饮用酒精饮料而陷于醉酒状态就是被禁止的,即因故意或过失的醉酒的禁止,是这类构成要件的基础。可是,若将故意或过失的醉酒自身当作刑法禁止的内容是把醉酒自身当作犯罪看待,因而是过分地扩大了刑法禁止的范围。按德国现实的法秩序的要求,刑法所要禁止的不应是普通的醉酒行为,而应是为了违法或有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违法的醉酒行为,那么,行为人要实施什么样的违法行为(故意犯的场合)或可能实施什么样的违法行为(过失犯的场合),就必须是具体的。只要这样,其醉酒行为才可能纳入刑法的视野,其故意、过失或危险才能成为刑法的对象,而这样的危险只能是具体的危险。当然,通论观点是把醉酒状态下实施的违法行为作为客观的处罚条件,将构成要件及客观处罚条件结合起来认定犯罪的。但这样一来,就不是以构成要件自身,而是以客观后果作为认定犯罪的根据,明显具有结果责任的倾向,违反了现代意义的责任主义。

为此,作为对通论的反论,他们提出了如下见解:在醉酒犯罪中,法秩序所禁止的,不是醉酒本身,而是为实施何种犯罪而醉酒,从而对何种具体法益产生危险的事实;在过失犯罪的场合,要求对在醉酒状态下可能实施何种违法行为,引起何种法益的危害至少有认识的可能性。只有这样,才具有刑法禁止规范介入的根据。(注:参见〔德〕赫尔修:《德国刑法学的现代性展开》(日文版)成文堂1987年版,第211~213页。)这样一来,醉酒状态下的危险犯就只能是具体的危险犯。这样解释法律的意义,一方面指出只有对醉酒状态下可能实施的具体违法行为至少有认识可能时才可以处罚行为人;另一方面指出了作为客观处罚条件即醉态下实施的违法行为的机能,这就是限定违法有责的犯罪行为的可罚性。

综上可以看出,德国关于醉酒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形态问题,首先明确了不是以醉酒后实施的违法行为的形态作为醉酒犯罪的犯罪形态,而是研究原因行为,即醉酒行为的形态。通论认为醉酒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而反对通说观点,主张具体危险犯说的异论也相当有力。同时,将醉酒犯罪不是作为实害犯而是作为危险犯看待,其观点是一致的。

  三、德国醉酒犯罪立法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我国对醉酒犯罪采取概括规定的方法。按我国的法律规定,醉酒的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们实施犯罪行为,当然要负刑事责任。在理论解释上,通论观点认为,醉酒不会使人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丧失,只是有所减弱,且醉酒是一种恶习,本身即应受到谴责,因而醉酒的人犯罪当然负刑事责任。但也有学者指出,因醉酒使行为人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显著减弱甚至丧失的情况是存在的,但由于行为人醉酒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或必然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应当预见、能够预见甚至已经预见到了,这就是对醉酒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注:参见赵秉志:《犯罪主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8~230页。)

比较中德两国关于醉酒者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和理论主张,可以看出存在明显不同。其一,在是否承认醉酒者存在无责任能力的问题上有根本分歧。中国立法和理论界的通论不承认醉酒而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中有无责任能力。德国则不同,他们认为醉酒既可能使其责任能力减弱,也可能使其责任能力丧失,因而他们中既有限制责任能力者,也有完全无责任能力者,对他们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应按其不同的责任状况进行处理。其二,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的刑事政策不同。在我国,通论认为不存在实施了危害行为的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当然也不存在对此类人设置对策的问题,即使认为醉酒后存在辨认或控制能力明显减弱甚至丧失情况的学者,也认为可以由醉酒前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直接说明醉酒后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当然也就不存在对此类行为设置对策的问题。在德国,由于明确承认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的存在,为了不至于因醉酒者的无责任能力状态而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无法制裁,因而他们在理论上潜心探索,立法上精心设计,于是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理论与立法应运而生,并得到了深入的研讨。其三,研究的程度不同。在我国,因以醉酒者有责任能力的判断为前提,因而研究的内容集中在如何说明对醉酒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合理性以及对不同情况的醉酒者应该如何处罚,且由于这种研究的时间不长,主要还是从一些理论的推论或经验事实中得出某些结论,而系统的实证性研究比较少。在德国,由于承认醉酒者有无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的状况,因此,他们对什么情况下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什么情况下属于无责任能力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可以具体把握的标准。另外,他们对行为时无责任能力的醉酒者,依原因上的自由行为处罚时的刑法根据问题的研究比较深入,这种研究不但对醉酒者,对于以其他方法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应如何用刑法加以规制的问题,也具有实际意义。最后,立法规定不同。在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醉酒者为有责任能力者,无论实施何种犯罪行为,均依分则各该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德国,刑法总则中没有单独规定醉酒者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法律解释将其作为精神障碍的一种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而在刑法分则中,则以专条规定原因上自由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

以上分析说明,中德对醉酒者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与理论主张均不同。那么,德国的立法模式与理论主张对我国是否有借鉴价值?笔者认为,这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即醉酒可否达到使人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丧失,并在此状态下仍能实施危害行为?只有搞清这个前提,才可以论证借鉴价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理论推论的问题,它需要以科学的方法,进行实证性的试验与研究,并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作出结论。而且,这样的研究并非是为了注释现行法律,而应该是为法律的应然问题提供科学的和理论的根据。这样的研究现在在我国还很不够,应当引起关注。

如果醉酒确实可以使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完全丧失,那么德国的理论模式与理论主张对我国就有借鉴价值。其一,如果醉酒可以使人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那么,基于责任与行为同在原则,就应该认为这种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危害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责任与行为同在原则虽然是资产阶级创造并恪守的原则,但应该承认,若抛开其争论目的,从坚持罪刑法定的需要,其原则自身具有一般的合理性。因为只有行为人有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行为,刑罚的谴责才是有意义的、合理的,若行为人行为时无责任能力,又不属于故意利用自己的无责任能力状态实施犯罪,对其进行刑罚谴责就难说正当。同时,这种认定也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没有责任能力就是没有,若从一定的政策需要考虑而认无为有,其理论也就没有科学性可言。其二,将醉酒状态下的无责任能力状态与可能实施的违法行为分别考虑是有道理的。无责任能力状态下的违法行为不罚,并不表明对该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不能进行任何处罚,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理论及其立法化,为处罚醉酒后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其三,刑法分则以单独的条款规定这类犯罪很有特色,不但可以与整个刑法理论保持协调一致,且具有可行性,便于操作。因为在这样的犯罪中,应受处罚的不是醉酒后实施的某种犯罪而是醉酒的行为本身,若依照醉酒后实施之行为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除故意借酒犯罪情况外,关于醉酒犯罪的一切法律规定及理论都将失去意义。因此,将特定的醉酒行为设定为独立的构成要件,将这类犯罪解释为危险犯而非实害犯,符合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状况,也基本符合该类行为的处罚需要。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5

市委宣传部:

我公司始终深入贯彻中央、xx党委、xx市委和我市市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狠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坚决守好意识形态责任“主阵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

一是加强领导。

我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班子成员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状。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在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集体学习中集中学习了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精神、《xxxx市贯彻落实xx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xx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参加学习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深层次的领悟讲话精神和文件精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各项学习和活动,公司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严格要求各支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活动。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由党建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听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宣传委员“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党委集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把好方向、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上担责尽责。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队伍建设,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支部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主体意识,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真正有信仰、有能力、有水平的干部充实到基层支部中,充实到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中,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五是加强舆论引导、监督,公司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坚守《xx简讯》等传统媒体阵地的同时,又拓展QQ群、微信群等新兴网络舆论阵地,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利用每周五党员学习日,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国工匠》《永远在路上》《警钟》《镜鉴》等纪录片,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六是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清单,对各支部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

三、存在问题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公司党委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但仍未达到中央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高度,个别支部和少数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认识模糊。

(二)对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

基层支部的宣传力量较为薄弱,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弱,在信息整理和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三)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

无论是理论武装、社会宣传,还是理想信念教育等方面的材料较少,开展工作缺乏理论支撑,致使部分党员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还不够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引导,积极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确保全体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召开班子会,认领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对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履行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结合组织生活开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为各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讲授意识形态党课,进一步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利用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解决认识不深的问题,深刻剖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三)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舆论工作、文艺工作等基础理论学习。

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党建工作群、内部简讯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确保赢得职工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使他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中坚定立场、明确方向、坚定道路。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健全和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加强对公司《xx简讯》稿件的审核管理,在公司《xx简讯》、微信公众号刊发辨析引导文章,举旗亮剑,主动发声。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工作的机制。对各基层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找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原因和症结加以改正。

(五)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队伍建设。

一是要稳定宣传队伍,充实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力量,保证宣传思想队伍建设跟上时展的节拍、不落伍、不掉队。二是要加强宣传思想队伍培训提高。通过开展定期培训、交流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思想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不断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局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三是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完善和细化各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xx公司党委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加强意识形态有关制度落实,完善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改善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巩固意识形态领域的良好态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不断夯实职工队伍的思想基础,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政治基础。

中共xxxx市xx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6

党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部署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随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辨析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纳入述职述廉报告,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狠抓理论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突出学习重点,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了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机关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学习时间、内容、检查等作了具体明确,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领导干部学习平台,形成了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坚持“三转三提”活动,即“转观念、提升站位”,“转作风、提升能力”,“转方式、提升效率”,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与审计各项工作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分别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党的报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学习48次,领导干部讲党课36次。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主线,切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5+N”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积极倡导使用“学习强国app”。把握春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召开节前提醒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行政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三)突出工作特色,强化舆论引导。一是通过微信党建工作群、工作群、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浓墨重彩地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基本要求,以及党组在开展学习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上传各类信息89条,更换了机关上墙宣传展板36块,进一步创新了宣传载体。二是明确了舆情管理人,适时掌握贴吧、微博、论坛等网络舆情,及时引导网民客观评判热点问题。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在建党节前夕,我局举办了“强化责任意识,争做优秀党员”主题演讲比赛,充分调动了广大审计党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四是扎实抓好党报党刊的分发工作,每日由专人分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党刊到各股办,保证党的精神第一时间得到传达。

(四)弘扬社会文明,壮大主流舆论。局党组以单位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做到资金有保障,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一是按照文明言行、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的要求,广泛开展文明股室、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等创建活动,积极响应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面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抢占网络意识形态宣传阵地,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妥善应对舆情,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自觉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舆论,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三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五)突出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一是整合党员活动室、阅览室等活动场所,配备了审计、会计、时政、财经、社科等各类三百余册图书,创建了具有浓厚文化特色的文化书屋。二是充分运用报刊杂志、机关局域网和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在会议室、办公室、院内、走廊等醒目处悬挂工作职责、、工作思路、悬挂廉政条幅和警句格言等内容的展板,广泛宣传审计文化成果,展示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审计社会影响。三是适时组织开展审计文化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评选优秀审计信息、审计调研文章活动,展示优秀审计文化成果;组织开展征文、演讲等活动,使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受到审计文化的感染和熏陶,较好提升审计干部的思想境界。四是通过举办职工运动会和联谊会,较好地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切实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学习方式单一,学习时多是读一读文章、抄一抄笔记,不能有效引导干部职工在把握学习内容实质、学用结合上下工夫,导致学习实效不够好,特别是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做得还不够。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把握得还不够精准。三是对外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有时开展主题宣传的形式单一,活动吸引力不强,对干部职工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提高政治意识,着力加强理论学习。围绕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跟进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狠抓学习制度落实,保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集中学习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水平。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7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我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组织。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有力地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推动理论武装不断深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先后多次组织全体干职工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会议,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理论学习,打造学习型党组织。一是狠抓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了局党组学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每周例会制度、考学、评学、督学、述学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微党课”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支部举办各类座谈会、宣讲会,开展专题讨论和“学讲话用讲话”心得交流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上一堂“微党课”,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三、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民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一是把握导向。搭建了信息互通的平台,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二是强化载体。在机关院内设立了宣传廊,宣传“两学一做”、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强化宣传载体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对外宣传。今年以来共向各类媒体投稿20余篇,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进行推介报导。

四、弘扬社会文明,践行核心价值观。一是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整了以局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做到“资金有保障、机制更健全、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投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对其责任规定和标准要求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做到“活动前有动员、有布置,活动中有检查、有反馈,活动后有考核、有总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活动丰富,文明创建有成效。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了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落实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绿化、美化、净化、序化水平明显提高。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8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分工任务、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和工作责任制。二是明确职责,党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班子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各党支部具体负责落实。形成了党总支统一领导、各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干部业绩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定期研究汇报,各支部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事项,做到守土尽责。

(二)强化理论学习

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理论中心组坚持每月开展《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每周一至六晚组织开展“学党史读好书”读书沙龙活动,签到学习每月通报考核,并要求每月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利用灯塔、学习强国、单位周培训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体会。

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强国、灯塔系统和党史学习竞赛活动,除个别长期不出勤人员外,参与率达到100%。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了政治立场,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宣传阵地管理

一是规范网络宣传舆论行为,下发了《关于规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网络论坛、办公群、A8等网络行为规范,严禁违规、低俗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及传播小道消息,由综合办及各群管理员严格监督群内信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使用微信、QQ时,严格遵守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对于一些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在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期间尤其注意介入,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住网络舆情的主动权。

二是筑牢宣传阵地。在办公楼大厅、矿区各处宣传栏、走廊、楼道等地点,设计制作了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党史知识、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等宣传写真、牌板等进行张贴,营造了浓厚的讲政治、讲学习的氛围。企业内刊《中太新闻》和矿微信公众号运行良好,由专人编辑、分管领导审核新闻内容,及时宣传企业的新闻事件、科技创新成果、职工文学作品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受到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开辟了企业宣传的新阵地。

(四)多措并举排查不放心人员

每天由值带班管理人员深入区队班前会查区队学习、文件贯彻及排查各类不放心人员,各单位及时深入到职工中了解思想及家中动态,机修厂等单位设立了职工谈心室,职工有心事有难事或矛盾等,可以与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单独沟通,及时化解思想问题,防范思想风险。

(五)树立良好的舆论引导氛围

成立职工文体协会,分为3个兴趣小组,每晚分别组织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图书室扩充了200余套图书,职工文体中心新增设乒乓球桌,目前正组织排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和七月“党史教育电影月”活动,计划观看《建党伟业》、《八佰》、《地雷战》等优秀革命影片,形成浓厚的积极奋进、爱国爱党、传播正能量的氛围。

二、工作中的不足

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相比原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企业相比,还存在薄弱的地方,主要有:

一是对于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还停留在一些表面工作,不知道该如何去抓深抓实,结合实际情况去抓。有的干部职工还存在意识形态工作都是虚无缥缈的都是虚的,对实际工作作用不大,认为这是党群部门的工作,和自己关系不大,对该项工作没有引起重视。

二是舆论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因前期没有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导致在舆论引导、新闻稿件质量、新闻的及时性等方面工作有所欠缺,新闻数量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更新不及时。

三是人员配备较少,精力有限,主要忙于安全生产经营等中心工作,有时无暇顾及思想等意识形态方面的事务,重业务、轻思想、轻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还存在。

四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风险方面做法单一。还过多的靠一些老办法去讲道理,新形势下思想化解工作的方法不多;有了问题依靠事后被动去化解,在事前预防、事前控制上显得办法不多,缺乏主动控制的机制和方法。

五是对于网络舆情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还存在漏洞。因没有设置网络管理等部门,仅依靠党群、办公室等人员兼职负责,在精力、专业技术等方面无法满足当前网络信息发达、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广等网络舆情监控要求,一旦出现某些网络舆情传播很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处理该类问题的能力、技术和经验都存在不足。

六是内部思想文化引导工作力度还不够。班余时间虽然由文体协会举办了一些活动,职工参与热情也比较高,但整体来说参与率还不高,还没有吸引职工群众足够的兴趣,在业余文化丰富程度和引导上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决心以本次调度自查情况为指导,克服不足、认真总结,努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履行好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分管负责人的分管责任,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定期布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主体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增强各单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强化对网络舆情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技术力量,做到有问题苗头早发现早控制。

生态责任论文范文9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从更深的战略意义、更高的目标追求,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设立微信工作群,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持“四同”机制,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二、强化理论学习,确保理论武装到位  

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突出学习重点,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一是组织开展“我为扶贫做什么?”大讨论。党工委书记亲自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聚焦当前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是狠抓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精心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及时下发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每周例会制度、中心组学习考勤签到制、中心发言制、学习通报制、一把手负责制、集中学习反馈制、考学、评学、督学、述学制度。建立健全了中心组秘书档案,抓好学习的考核评分。建立中心组学习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中心组学习调研、学习、购书有经费。今年围绕意识形态、一条例一准则等内容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次。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微党课”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村分支部举办各类座谈会、宣讲会,开展专题讨论和“学讲话用讲话”心得交流活动,党政领导坚持每周上一堂“微党课”,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使广大群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努力创业,勤劳致富。

三、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

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全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是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三审制”,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

二是强化载体,占领舆论阵地。先后在各村建立固定的群众工作宣传栏,在街道、办事处院内设立了大型不锈钢宣传廊,宣传“两学一做”、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法治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内容,强化宣传载体建设。

三是主动出击,切实加强对外宣传。积极投稿,半年来共投稿200余篇。

四、弘扬社会文明,践行核心价值观

一是领导重视,软件硬件有保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顾问,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做到“资金有保障、机制更健全、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建设了功能齐全的综合文化大楼,建成了休闲广场,在各村配置了农家书屋,完成了村村响工程。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投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各村,对其责任规定和标准要求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做到“活动前有动员、有布置,活动中有检查、有反馈,活动后有考核、有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