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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2-24 03:59:56

税收风险论文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文章从税收法律、税收计划管理体制、人员素质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同时也对构建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建议。

近十年来,我国税收收入增幅超过国民经济增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我国税制结构中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调整都增加了我国未来税收收入增长中的变数。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名目的税收筹划方兴未艾,最终都会冲击税收收入的增长。网络经济、地下经济的迅速兴起也对政府部门的税收征管水平提出了挑战。因此,国家税收风险的存在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而其中,执法风险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引起更多的关注。

税收执法风险主要是指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主要指不当)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损害的各种不利后果或不利影响。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税收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完备,给执法带来风险

1.税收法律级次偏低,权威性较差

我国《立法法》规定,税收立法权不属于法律绝对保留的事项。也就是说,国家立法机关虽然拥有专属的立法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目前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法只有三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其余均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主管部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等,法律级次较低,权威性差。而且政府既是税法的制定者,又是税法的执行者,政府权力在税收领域过度行使,必然导致税收立法程序简单、税收法律变换频繁、税收执法规范性较差等问题,不能有效指导税收征管活动。有些方面由于法规没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致使税务机关在行使征税权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滥用自由裁量权时有发生。这违背了税收的法定主义原则,也加大了执法风险。

2.税收程序法有些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

比如,征管法没有规定对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变价处理的期限。若税务机关不及时进行变价处理,导致上述财产价值下跌,不足以抵缴税款,由此造成的税款缺口如由纳税人承担,显然会引起争议,税务机关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执法风险。

再比如,征管法中“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如何理解?正确的理解应当是:纳税人的配偶以及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其他人,这三个条件是: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无生活来源;由纳税人扶养。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无论与纳税人是什么关系都应当作为纳税人的家属。可是,对这一点,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力去界定呢?税务机关有能力去调查纳税人的家属关系吗?

又比如,《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那么什么是“有根据”认为呢?当理解为有一定的证据,但因为税务机关要掌握充分的证据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并且税务机关有没有能力去掌握证据?而提前征收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防止税款流失,如果等到收集到纳税人逃避税款的充分证据后也就失去了提前征收的必要了。

(二)税收计划管理体制诱发执法风险

税收计划多年来都是按照上年税收完成数和计划年度预计的经济增长速度来制定,由上级税务局和当地政府在年初确定,层层下达执行。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追求的是完成税收任务,向上级和当地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刚性的任务指标弱化了刚性的税收执法,实质上形成对法律尊严的自我践踏。同时,大面积的超收掩盖了税制的运行质量和真实的税收负担程度,导致国家预决算失真,组织收入工作的秩序被打乱,在不利于宏观调控的同时,税收执法中的不确定性也大量增加。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的税务执法作为与不作为,危及国家税收利益及纳税人权利。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几乎可以说是用尽各种手段,虚收、预收、滥收、混税种、混入库级次、空转、引税、卖税、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等,不一而足。倘若任务完成了,又有税不收,还美其名曰税收调节。从执法者角度看,更主要的是自身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三)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是关键,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将直接导致执法风险发生。而在现阶段,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不容乐观。

1.执法风险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税收执法机关作为执法者兼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客观存在,一些纳税人不愿和税收执法人员“较真”,使执法人员没有切实感受到税收执法风险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权治”思想。

2.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影响业务水平的因素有两个:执法人员自身水平的高低和执法的难易程度。目前,税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综合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尤其欠缺。人员自身水平不高,直接制约着业务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税收执法的依据散见于复杂的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并不断修订更新,税收执法人员难以全面、准确把握,规范执法难度较大,以致执法业务水平受到影响。

3.执法道德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有的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草率行事;有的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以权代法,出现渎职行为或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税法尊严,无法保证税收公平、公正、正确,从而埋下风险隐患。

(四)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

1.税收执法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涉

有些地方基层政府由于地方利益驱动(如为了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等),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收执法。

2.税收立法与我国法律体系之间不协调

税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不通畅,造成相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强,影响了税收法的实施效力,容易形成执法风险。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可靠性

1.规范税收立法,建立符合国情的税收立法框架

协调完备的税收立法是依法治税之本,它不但决定税法的形式,也决定税法的本质。要以《立法法》为依据,借鉴国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完善税收立法,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主导、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的立法框架,解决税收实体法法律级次偏低的问题。

2.增强立法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提高税收立法质量,增强系统性;法规明确具体,强化可操作性,并且注意法规之间的相互衔接。

(二)完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

科学组织税收计划管理,建立科学的税收指标考核体系。

首先,必须深化对税收与经济相互关系的认识,做好经济税源调查与分析,制定合理的税收计划。其次,在税收计划管理工作中强化比例原则,并运用法学和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对其进行科学量化。其中,比例原则又称“过度禁止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行使权力时,要在保护与平衡的意义上,斟酌国家与公民利益的失衡度。如果税收计划易使税收执法对纳税人造成超过征税目的价值的侵害,则应重新审视税收计划和税收指标考核体系。

(三)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

1.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在治税观念上,从“收入导向型”向“法治导向型”转变;从治税方法上,从“整治”向“服务”转变。坚持法律至上,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正确处理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

2.强化专业知识学习

税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避免因执法不规范、不到位或越权执法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不良后果。同时应强化执法过错追究及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处理规定的学习,纠正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以税收人员的高素质确保税收执法的高质量,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

3.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规范的、相互制约的执法运行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以减少、杜绝税收执法风险行为的发生;税收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防微杜渐。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从定岗定责、设计工作流程入手,对执法岗位实施有效的责任考核,强化日常税收执法监督,从而降低执法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四)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加强税收宣传,力求取得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减少税收公正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完善税收执法部门协助机制,协调税务部门同各级政府的行动。这也是平衡税收执法中多方利益关系,取得税收博弈各方共赢的关键。

三、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

从根本上讲,政府和纳税人之间不是零和博弈,政府获取的税收未必就是纳税人的损失。政府部门税收风险的化解,有利于国家财政实力的巩固、公共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纳税人市场环境的优化,从而最终有利于降低广大微观经济主体的纳税风险。

(一)建立纳税服务机制

发达国家税收流失率之所以比较低,除了税收征管体制比较健全之外,还在于他们对纳税人的服务意识比较强,税务征管部门将良好的纳税服务看作是搞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良好的纳税服务,一是有助于纳税人准确理解税法,从而避免纳税人无意识的税款流失;二是为纳税人尽量提供纳税便利,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自然提高了纳税遵从度;三是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纳税人,以消除其抵触情绪。

近年来税务机关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当行为:一是对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缺乏充分尊重,税务机关解答纳税人的咨询还欠缺及时和准确。目前在基层征收中还普遍存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隐瞒欺骗行为,比如纳税的起征点、所得税的免税扣除额和扣除项目都不告知纳税人。二是回避权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侵犯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权。比如,对纳税人的同一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和稽查部门往往意见不一,相互矛盾,使纳税人无所适从;对于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上级税务机关在检查工作时,往往以纠正错误为名进行“秋后算账”,让纳税人感到税务机关出尔反尔,这既损害了纳税人的信赖利益,又影响了税务机关的诚信执法形象。

(二)切实提高税款使用效率

税收从其经济本质来讲是一种社会再分配。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税收执法的价值取向不仅应包含公平正义,同时也应强调效益,体现之一便是税款的使用效率。

在政府税收汲取能力既定的情况下,税款的使用效率将直接或间接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影响未来税基的变化,从而影响未来政府收入的汲取情况。因为税款使用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公共产品成本的高低,最终决定着广大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以及他们愿意为公共产品支付的税收价格。

税收征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税收的“无偿性”特征。从单个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缴纳税款后政府并不支付对价,日后也不再归还,似乎确实是无偿的。但从纳税人整体来看,纳税人缴纳了税款必然要求政府提供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公共产品,包括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国防等诸多领域。否则,政府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执政地位将受到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现代社会,政府和国民都应树立“税收有偿”的观念。对于政府来说,坚持税收的有偿性,可以促使政府增加公共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税款的使用效率;对于国民来讲,则有利于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这两方面都有利于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参考文献】

[1]谢双进.从执法者的素质视角探析税收执法风险规避[J].税务研究,2007,(12).

[2]邓梦秋.浅论税收执法风险[J].税务研究,2007,(11).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2

近年来,自治区地税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类分级为基础的税收专业化征管新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征、管、评、查”各环节的工作职能,建立起纳税服务、风险监控、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新格局。可以看出,在新体系中,风险管理所担当的角色十分重要,风险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征管改革是否成功,影响到税收任务的完成。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是风险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的保证。基层税务局就如何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作初步的探讨。

税收风险管理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税收管理模式。而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则是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科学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各工作环节的工作绩效,对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起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是风险管理绩效的保证。

一是税源管理的需要。要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税收,在税源风险识别源头环节上,必须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税源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与实际情况差别不大的风险识别模型是关键,风险模型建设的成效如何,针对性是否较强,风险识别的准确如何,均需要通过考核体系来评估,以便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二是风险管理的需要。风险管理是由“信息采集-信息核实-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环节组成。风险管理工作本身,既是对征管质量的再次检查,也是对税收执法过程的重新评定。因此,风险管理自身的工作,必须纳入监控之中,如果风险管理存在无计划性、无目的性、无责任性,则风险管理就失去了其生存的基础。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就是来保障风险管理的正常秩序的开展,使风险管理形成完整的闭合运行环链。三是纳税人遵从度的需要。促进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是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风险管理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最终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这种风险的消除,对于某一对象而言,是一次依法纳税的教育,是一次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次性的,如果能达到同一问题而不再次发生,则对纳税人遵从度的提升起到了应有的成效。因此,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重大,必需要依靠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来对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和督查。

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必须要符合其规律,符合风险管理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风险计划环节考评。此类考评的对象是风险计划的制定、下发和落实,要对其内容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的进行扣分。如:未及时编制年度风险计划等的情况。风险识别环节考评。一是数据信息的准备。基础数据来源于大集中系统和第三方,基础数据必须符合其固有的基本属性,风险识别对此应提出标准和要求。二是模型建立。依照税收政策和相关征收管理的规定,建立起规范的、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数据模型,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和条件。风险等级排序及推送环节考评。风险监控部门首先要负责依据风险识别结果对税源管理影响的大小,分别计算风险点的得分,按纳税人归集风险积分,实行积分制排序。其次,对临时突发性并有迹象表明可能产生重大税收流失等问题的税收风险点,及时调整相应风险指标的权重系数。排序结果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第三,根据按户综合排序结果将纳税人风险等级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三个等级。第四,按已确定的风险应对任务,及时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税源管理机构、低等风险推送纳税服务部门,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第五,及时收集风险应对的反馈结果,并对反馈结果进行初步分析,为风险应对复审工作提供依据,为监督、评价和考核提供依据。风险应对环节考评。高等风险的应对主体的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考评的重点是是否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行风险应对,并以稽查考核质量标准进行流程控制。中等风险应对的主体是税源管理部门。其应对的主要方法是纳税评估,应按纳税评估的工作规范进行考评,重点考评评估过程的合规,时效性准确、应对指标是否达标、应对结果的成效等。低等风险的应对的主体是纳税服务部门,一般情况下的风险应对在日常的服务中完成,可以结合征管质量指标对其进行考评。风险应对复审环节考评。风险应对的复审是对应对的最后的监督和检查。对应对的复审也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如每年复审数量应不低于该级风险完成应对总量的1%,其中应对过程未发现问题的不低于3%等,这一系列的指标,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是我们进行评价的抓手。

紧紧抓住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核心。要紧紧抓住风险管理的核心风险点:一是抓住税源管理风险点。二是抓住税收执法风险点。严格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一是要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方法,形成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要评价到岗到人。以个人的风险管理绩效推进单位的风险管理绩效。三是要严格奖惩。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要与荣誉相挂钩,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入营造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氛围。一是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体干部的共同奋斗目标,逐步形成习惯、养成氛围,并长期坚持。二是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措施,促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纳税人的宣传,帮助他们知晓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意义和风险管理中的做法,营造更为融洽的征纳关系。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3

关键词:企业 纳税筹划 风险

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利润逐年降低,在积极的开拓市场销售的情况下,以科学的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又一重点。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又叫规避纳税筹划风险,是指为了免除纳税筹划风险的威胁,主动放弃和拒绝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纳税筹划方案。避免纳税筹划风险是消除风险最彻底的方法,但也是一种比较消极的风险应对策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现代企业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及科学的实施规避纳税筹划风险,同时考虑规避纳税抽划风险的策略,提高企业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分析

企业纳税筹划所具有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与信誉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是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是由于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过多的债务负担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其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会减少股东的财富。而经营风险是由于企业的纳税筹划对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预先安排,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但是由于经营过程的变化导致预期经济活动判断失误造成的税收负担加重,从而产生了经营分先。另外由于纳税筹划中的税法等事后出现法律理解偏差也会造成企业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种种风险组成了先帝企业纳税筹划多面临的风险,是现代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注重的风险问题,其对企业的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2.1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模式

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规避需要企业通过对纳税筹划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分析将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分为三种管理模式,即风险减低、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减低是指那些用以使风险程度和频率最小化的控制方法和措施,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包括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风险规避是指为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拒绝从事某一事件。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嫁到参与风险计划的其他人身上,一般通过合约的形式将风险转移。现代企业必须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模式的选择,有效避免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2.2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于管理是避免企业经营与财务危机的关键,是企业必要的管理措施。首先企业要提高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沟通与协调,以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开展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灌注有关政策的综合运用、灌注企业经营方向与经营目标的发展,以促进企业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并通过企业综合效益分析对其进行论证,以此提高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能力。另外,企业在注重自身纳税筹划风险防范的同时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全面的税收政策的动态,以此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正确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现代企业还要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通过对纳税筹划的分析与论证,提高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保障纳税筹划方案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其不仅要考虑企业当地税收政策的变化,还要考虑战略规划、税收环境的变迁等风险隐藏因素。现代企业还应合理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认识纳税筹划与节税效果的关系,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以此为基础开展成本效益对比。实现企业风险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保障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3以科学的纳税筹划原则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

由于纳税筹划风险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有着潜在的危害,因此现代企业必须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在进行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必须遵循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以此降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纳税筹划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以税法、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法规为基础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同时注重事前筹划原则,分析税法规定调整经济事物、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争取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并在这一过程中注重经营业务的未发生、应税行业未确定前做好安排,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原则是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是企业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将纳税筹划方案所得大于指出。同时针对企业地区、时间、特定税收政策变化企业纳税筹划也应采取相应的掉正原则,以使得企业的纳税工作具有着针对性与时效性。

■三、以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法降低纳税筹划风险

由于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纳税风险的重要影响,现代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必须是综合的、科学的优选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经过科学的分析与论证选择最为适合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以此达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目前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主要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法、纳税方案最优选择法、特殊条款利用法、财务会计规定利用法等。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是纳税筹划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种。根据地方、行业、产品制定出的优惠税收条款达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选择最优纳税方案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纳税筹划效果,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选择交税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对于特殊行业中税收文件某些条款能够对企业税收进行优惠的,企业也应认真解读,并以此为基础开展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财务会计规定与税法有冲突时,财务会计规定应当服从税法的调整。如果税法做出规定,纳税人运作就要满足税法的要求;如果税法没有做出规定,税法就要自动地服从于会计的规定。通过科学的企业纳税筹划方式选择与应用,有效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

■四、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现代企业必须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以科学的纳税筹划促进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针对企业纳税筹划对财务人员的需求,企业还要加强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对税收法规的解读。必要时借助第三方税务咨询企业的专业能力提高企业纳税筹划水平,促进企业纳税风险的降低。

参考文献:

[1]马德龙.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科学开展[J].经济时空,2009,11

[2]周志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分析[J].财务管理资讯,2009,6

[3]陈政宇.论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规避[J].会计研究,2008,9

[4]刘凤娇.如何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促进企业发展[J].现代财经,2009,7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4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腐败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腐败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腐败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腐败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5

关键词:营改增;财政风险;财政幻觉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218-02

引言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时至今日我国“营改增”已经运行2年多,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14年“两会”更是明确提出,至2015年,我国要全面实现“营改增”。“营改增”无疑带来了诸多好处。据统计,我国“营改增”减税额累计达2 203亿元,①“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效果初显。

当前,我国关于“营改增”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营改增”对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的影响,即在“营改增”过渡期结束以后如何重构地方主体税种,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安全。第二,“营改增”对相关行业税负的影响,在当前“营改增”环境下,绝大多数行业的税收负担是下降的,但是部分行业如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其税收负担却是上升的,对此不同的学者给予了不同的解释,提供了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三,部分学者对“营改增”后税收征管机构改革提出了相应的看法,众多学者认为“营改增”会对税务机构设置产生重大影响。通过以上对我国“营改增”问题的简单回顾可以看出,尽管当前不同学者对于“营改增”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但是却鲜有涉及“营改增”的风险问题。有鉴于此,本文欲以风险的视角对“营改增”条件下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我国进行的“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存在直接风险与次生风险。在直接风险方面,包括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安全性与稳定性的风险;在次生风险方面,因“营改增”引致的社会、政治风险亦是不容小觑。

一、直接风险

我国进行“营改增”改革,在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均存在风险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在中央财政收入方面,看似“营改增”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长期来看无疑会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但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使得中央财政收入过度依赖于增值税这一单一税种。以2011中央税收收入各税种占比来看,增值税一枝独秀,其所占比例为37.58%,而当期地方政府营业税收入为13 504.44亿元,如若二者合计则增值税在中央财政收入单一税种中所占的比例将达到58.41%。②毫无疑问“营改增”使得增值税这支“独秀”更加艳丽,然而,冷静思考会发现就单一税种而言,中央财政收入过度依赖于增值税,甚至某种程度上讲增值税已经不是一枝独秀了,而是一朵“奇葩”。鉴于此,中央财政收入风险暴露无遗。首先,“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最基本、最浅显的道理,然而很明显,中央财政收入将过多的财政收入来源放在了增值税这一个篮子中,所存在的风险不言自明。其次,中国经济在保持了多年高速增长以后,其增长速度正在衰退,并且这种衰退是不可逆的,中国经济的衰退必然会导致税源的减少。最后,当前我国经济高度依赖于第二产业,而第二产业又是增值税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治污环保力度的加大,第二产业势必会经历巨大变化,而基于第二产业的增值税也必然深受影响。

在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因“营改增”而导致的财政风险更是不言自明的。首先,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实行“营改增”无疑剥夺了地方的主体税种,断了地方政府的财源。尽管当前将“营改增”之前征收营业税的收入仍旧划归地方财政,但是这只是过渡期的政策是大家心知肚明之事,一旦过渡期结束,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自何方,无疑是萦绕地方政府心间的一大疑云。其次,从2014年我国地方政府披露的审计报告来看,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据东部各省披露的审计数据显示: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占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平均比重为46.58%,①天津市更是以64.56%高居榜首。实行“营改增”在剥夺了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税种的情况下,无疑会加重地方政府还债压力,迫使地方政府更加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最后,尽管当前我国消费税改革研究在“营改增”的倒逼下,正在紧张进行,并且众多学者呼吁将消费税划归地方,将消费税与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但是应该明确的是我国当前的消费税是范围较大的有限型消费税,即便将其划归地方,对于消费税小省而言也是无法弥补“营改增”对其财政收入所造成的“创伤”,其财政风险仍会有增无减。

二、次生风险

“营改增”的次生风险是指因“营改增”所引致的风险,具体表现在社会政治风险,在分析“营改增”所引致的社会政治风险之前需要对“财政幻觉”理论进行阐述。“财政幻觉”理论最早产生于意大利,由意大利财政学家普维亚尼提出。普维亚尼的“财政幻觉”理论是基于垄断的视角进行的论述,而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布坎南则以民主的视角对“财政幻觉”理论进行了修正。具体而言,所谓“财政幻觉”是指,假设公民是按照税单规模来衡量政府规模的,那么,要扩大政府规模,由于公民不愿意自愿纳税,立法和行政部门必须在公民无法察觉他们已经多付税,或者在下一次选举中不会显示出不悦的前提下,才可能增加税收负担。假如税收负担能以这样的方式伪装,公民就有政府比事实上的更小的幻觉(布坎南,1967)。“财政幻觉”理论看似与我国当前的“营改增”的关系不大,但是要知道我国当前的财政收入,不论是中央财政收入还是地方财政收入,均主要来自于间接税,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在“营改增”以后,其增值税所占比例十分庞大,而间接税最大的特点便是隐蔽性极强,负税人很难察觉,间接税是政府实施“财政幻觉”理论绝佳的税种,毫不避讳的讲,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完美的践行了“财政幻觉”理论。

然而,正如前文所分析,我国经济增速必然会逐渐趋缓,增值税一家独大的局面终将被打破,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终将受到冲击,而在此种情况发生下“财政幻觉”的“面纱”终将会被揭开。一旦“财政幻觉”破灭,一方面政府必须认真思考如何来保证庞大的政府开支,另一方面“财政幻觉”破灭会使得纳税人更加关注自己的税收负担。而当前我国公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上“无代表不纳税”的呼声正在不断高涨,一旦税收负担不合理很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甚至爆发政治动乱。统观中外历史,不难发现历次革命、历代王朝的覆灭均与赋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有些革命的直接诱因便是赋税改革。怀古思今,我国当前的以“营改增”为起点的税制改革亦必须重视税制改革潜在的次生风险,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结论

当前,我国“营改增”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形势利好,但是亦存在直接与次生风险。中央财政应适时调整收入来源结构,降低对以增值税为首的间接税的依赖,改革所得税制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制,使得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在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逐渐扩大,进一步探讨开征遗产赠与税、房产税等财产税,逐渐分散中央财政风险。地方财政方面,在近期内不断完善与改革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安全;在长期内开辟新税源构建与地方事权相匹配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并逐步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全口径预算之中,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在次生风险防范方面,第一,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有效识别,防患于未然;第二,增强政府开支的透明度,让公民更多享有民主参与、监督权;第三,降低公民税收负担,甚至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时可以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指数化变动,即根据宏观经济的景气状况征收个人所得税,使得个人所得税灵活性与合理性共舞;第四,引用布坎南在其《民主财政论》立宪态度中的一句话,即“只有通过改进产生结果的制度,才能够改进配置或结果,而只有意识到了并理解到了制度在整个民主过程中的适当作用,才能够改革制度。”该表述无疑深层次诠释了我国对于防范、化解“营改增”风险的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M布坎南.民主财政论[M].穆怀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69-150,350.

[2] 张馨,杨志勇,郝联峰,袁东.当代财政学与财政学主流[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95-96.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6

本文以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理论为基础,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进行了分析,并对完善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以指导集团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效的控制税务风险。

本文首先对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进行了概述,分别对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目标及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然后在此基础上,基于 A 报业集团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分别从税务风险控制环境、各主营业务活动中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评估、税务信息与沟通、以及税务风险监控与反馈五个方面,对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 A 报业集团当前存在的税务风险;最后,对完善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构、将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纳入绩效考评机制中、建立健全税务培训机制以完善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控制环境,准确识别 A 报业集团在各主营业务活动中的主要税务风险点,健全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完善 A 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信息与沟通机制,以及建立 A 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汇报与监控机制。

关键词: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

第 1 章 绪 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时、准确地识别和控制风险已成为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一,在我国税收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指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或少缴纳了税款,遭到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面临刑事处罚的惩处,不仅导致企业利益受损,而且对企业声誉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另一方面是指由于对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到位,导致企业没有充分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该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明确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步骤,以及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方法与技术,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目前,报业集团由于受到“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管理模式影响,其内部控制存在许多不完善和不科学的地方,尤其是在税务风险控制方面,一方面,大部分报业集团均未设立独立的税务部门来专门处理涉税事项,集团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薄弱,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理侧重于事后核算,导致集团由于对涉税事项处理不当面临税务机关查处的风险;另一方面,国务院2009年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提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其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中的出版发行、印刷、广告等活动均属于报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活动[1],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变动比较频繁,导致集团由于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承受了较重的税收负担。本文以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理论和A报业集团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尝试从税务风险控制环境、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评估、税务信息与沟通、以及税务风险监控与反馈这五方面对A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A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建议,指导集团更科学合理的控制税务风险,亦为完善其他企业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供参考。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在 2002 年连续发生“安然”、“世界通讯”等财务欺诈事件,出于对大公司及事务所信用的担忧,美国颁布了《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或《SOX 法案》)。该草案首次强调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全面要求,尤其是404 法案,要求企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对当时很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尽管当时很多企业意识到税务风险这个问题,但是对其有清晰理解的并不多,而实施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就更少了。企业税务风险的研究真正兴起于 2003 年美国 COSO 颁布《企业风险管理》草案的之后。

澳大利亚学者Michael Carmody(2003)认为,税务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它来自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其中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动,会计核算制度发生变化等,由于这些因素是企业无法掌握和控制的,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实际上是对内部原因的掌控,即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从而合法纳税,并规避税务执法机关的检查以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他的这个观点与国内的税收筹划定义相类似[2].

Donald T. Nicolaisen(2003)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内部财务活动的合理安排,使自身获得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活动[3].

Tom Neubig(2004)认为,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就应该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投资活动进行系统科学的审查,通过对涉税事项的事前筹划与安排,在不引起税务机关注意的情况下,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实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4].

Lourens, Christine M(2007)认为,提高公司内部之间的沟通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同时,利用SOX框架,公司就可以制定一个可靠的计划[5].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7

【关键词】 资本结构决策; 最佳资本结构; EPS比较法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1-0032-04

一、资本结构决策的依据

MM理论认为,资本结构能够影响企业价值,因此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资本结构是最佳的;由于企业价值是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为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所以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化的资本结构是最佳的;同时,股东财富最大化通常也被看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之一,所以使企业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资本结构也可能是最佳的。

(一)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是未来息税前利润折现后的价值。假设M企业未来每年产生的息税前利润都相等为EBIT,加权资本成本为WAC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T,债务利率为Kdebt,未来所产生的息税前利润率为EBITRATE,资产为A,负债为D,所有者权益为E。

影响企业价值的两个因素一个是息税前利润,另一个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是一个税后的概念,为使其一致,息税前利润应该使用税后价值。假设未来几年的现金流量额都相等,则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就形成一个永续年金,即企业价值等于未来的息税前利润税后价值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之比。由于息税前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都与资本结构无关,所以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没有影响。上述分析说明,在资本结构决策中,资本成本最小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与资本结构决策无关。

这与MM理论相违背。有税的MM理论认为有负债企业的价值等于具有相同风险等级的无负债企业的价值加上债务利息抵税收益的现值,即有负债企业的价值由于节税利益的存在而大于无负债企业的价值。如果有负债企业并不存在利息抵税收益,那么MM理论的观点就与本文的观点是一致的。然而,有负债企业的利息抵税收益是否存在呢?

由于企业的债务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企业的应交所得税。所谓抵税收益,就是指企业因为债务利息税前扣除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企业能够取得抵税收益,那么国家一定会减少相等数量的税收。可以通过分析国家的税收情况反面分析抵税收益问题。假设M企业负债为D,债务利率为Kdebt,企业所得税为T,息税前利润为EBIT,企业应向国家交纳(EBIT-D・Kdebt)・T的所得税。对于国家来说,应收到EBIT・T的所得税,可是现在国家只收到了企业交纳的(EBIT-D・Kdebt)・T,那另外的那部分税收D・Kdebt・T是不是所谓的抵税收益?企业的债务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使得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产生抵税收益。根据这样一句话分析,企业的债务利息为D・Kdebt,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D・Kdebt,节约了D・Kdebt・T的税款,所以D・Kdebt・T就是所谓的抵税收益。但是,应该注意到,将资金借给企业的债权人取得了D・Kdebt利息收益。因此该债权人应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为D・Kdebt・T。从这个分析看来,国家并没有因为企业的负债而减少税收。既然国家没有减少税收,那么企业也就不可能存在抵税收益了。

但是,M企业由于负债的存在所交的税款的确少于无负债情况下M企业所交的税款。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所取得的利润。有负债的情况下,M企业实际的收益为EBIT-D・Kdebt,应向国家交纳(EBIT-D・Kdebt)・T的所得税;无负债的情况下,M企业实际的收益为EBIT,应向国家交纳EBIT・T的所得税。显然有负债的情况下M企业的收益小于无负债情况下M企业的收益,而有负债的情况下M企业的所得税也小于无负债情况。所以M企业并没有产生抵税收益。

M企业支付给债权人的债务利息为D・Kdebt。债权人根据取得的这部分收益,应交纳所得税为D・Kdebt・T。债权人交纳的这部分所得税是从M企业取得的债务利息的一部分,相当于M企业通过债权人将这笔税款交给国家。当M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债权人不同时,国家向债权人收取所得税时是按债权人的税率计算的,国家从债权人处收取的税款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D・Kdebt・T,但这个差异与M企业无关。因为M企业已经按照自己的税率把税款包含在债务利息里交给债权人,至于国家从债权人收取的税款是国家与债权人之间问题,与M企业无关,M企业没有少交所得税,所以没有产生抵税收益。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

权益净利率对于股东来说,是股东所能够取得的收益率,不受非财务因素的影响,能够准确地衡量股东财富。至于每股收益,本文认为当股价一定的时候,权益净利率与每股收益在决策方面是等价的。假设某企业的资产为A,资产负债率为F,债务利率为Kdebt,所得税税率为T,股价为P,息税前利润为EBIT,则负债为AF,债务利息为AF・Kdebt,净利润为(EBIT-AF・Kdebt)・(1-T),则每股收益为:

其中表示资本结构,当未来息税前利润率EBITRATE大于债务利率时资本结构与股权成本呈正相关;当未来息税前利润率EBITRATE小于债务利率时资本结构与股权成本呈负相关,所以,不论未来息税前利润率怎样变化,资本结构都与股权成本有关。而股权成本就是投资者的权益净利率,所以资本结构与股东财富相关。也就是说,股东财富可以作为资本结构决策的依据。由于每股收益与权益净利率具有决策等价性,因此每股收益与权益净利率都可以作为资本结构的决策依据。

二、资本结构决策的范围

资本结构决策的范围,就是为每股收益(EPS)确定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确定最佳的资本结构。能够反映资本结构范围的比率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权益乘数和长期资本负债率,其中资产负债率为大家所熟知与认可,所以下文通过对资产负债率研究来确定资本结构决策的范围。

(一)资产负债率的下限

企业为了维持并且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筹集长期资金。长期资金按照来源可以分为股权资金和债权资金两大类。一个客观的事实是,任何企业对股权资金或者债权资金的筹集能力都是有限的。假设M企业需要筹资的总额为A,M企业的股权资金筹资上限为S,S

然而,这只是M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理论上限。在现实的资本结构决策中,资产负债率的上限还受到财务困境成本的影响。根据权衡理论,随着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上升,企业的破产可能性不断增大,企业的财务困境成本随之增长。值得注意的是,权衡理论只是提出财务困境成本的概念,并没有给出财务困境成本的计算方法,也没有对其性质进行描述。权衡理论认为,财务困境成本表现为“高管人员离职、供应商停止供货以及潜在债权人停止向企业提供资金”等现象为企业带来的损失。然而,随着资产负债率的提高,尽管企业破产的可能不断增大,但并不一定会出现高管人员离职、供应商停止供货以及潜在债权人停止向企业提供资金等现象。上述现象显然是在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超过了企业所能承担的风险之后才出现的。这说明权衡理论所定义财务困境成本应该是一个间断的函数。当资产负债率小于某一数值时,不存在财务困境成本;当资产负债率超过这个数值时,财务困境成本出现,并呈现出递增的性质。可是,资产负债率的上升的确会使企业的破产可能性连续增大,所以财务困境成本理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而不可能是一个简单的分段函数。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隐性财务困境成本表现为负债利率的提高,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杠杆。为了取得财务杠杆利益,一个正常的企业会保持一定程度的财务杠杆效应,所以正常企业通常应该存在一定的隐性财务困境成本。显性财务困境成本的出现,意味着企业的生存已经出现了危机。因此,一个正常的企业一定会避免显性财务困境成本产生。假设Du为M企业产生显性财务困境成本的临界负债值,则M企业在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可以选择的资产负债率的最大值为Du/A。综上所述,M企业资产负债率上限为:

由于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无关,因此资本成本最小化方法与企业价值最大化方法都不能用来进行资本结构决策。EPS比较法是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的,是可以用来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然而,EPS比较法既忽略了风险也忽略了借款利率随着负债比率变动而产生的波动。所以,本文利用改进后的EPS比较法进行资本结构决策。

三、EPS比较法的简化

EPS比较法是追求财务杠杆效应最大化的方案。财务杠杆效应分为正效应和负效应两种。当未来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债务利率时财务杠杆表现为正效应,为企业带来财务杠杆利益;当未来息税前利润率小于债务利率时财务杠杆表现为负效益,使企业产生财务杠杆损失。财务杠杆效应的不确定性就是所谓的财务风险。因此,利用EPS比较法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理应考虑风险问题。而现有的EPS比较法,单纯追求财务杠杆效应最大化,忽视了风险,所以有必要改进。另外,EPS比较法默认债务利率是确定的常数,随着资产负债率的提高,隐性财务困境成本表现为债务利率的上升。所以,在EPS比较法的改进过程中,应该考虑债务利率的变动。

(二)EPS比较法的简化

EPS无差别点=总资产×债务利率。在论述中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即债务利率和股票价格必须是常数。但这两个条件并不是总能得到满足。很多情况下,股价或者债务利率会发生变动。由于,其已知条件实际上是债务利息和普通股数量,所以可以通过调整使股价或者债务利率统一。调整方法如下:

这两个公式都是将利率或者股价调整为新利率或新股价。

原总资产数额是确定的,将原总资产按照新债务利率和新股价进行调整,原总资产调整后的数额加上新筹资的总资产,使得不同方案下的总资产是相同的。若将新筹资的数额进行调整,每种方案所调整的数额都是不一样的,而原总资产是确定的,使得其总资产不相等,从而使整个推导过程都不成立。因此,当新筹资存在债务利率和股价有变化时,应将原有资产按照新债务利率和股价进行调整,并做出比较。

四、最佳资本结构的求解

(一)预期息税前利润的风险调整

不同的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是存在差异的,根据对风险的偏好不同,可以将决策者分为风险回避者、风险追求者和风险中立者。由于实际的决策中,绝大部分都是风险回避者,所以经济学通常站在风险回避者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本文同样以一个风险回避者的角度分析。对于一个风险回避者来说,当预期收益相同时,偏好于具有低风险的方案。也就是说,风险回避者认为低风险的预期收益大于高风险的预期收益。理论上认为,对于有风险的预期收益,风险回避者会根据风险程度对其打折。

由于风险回避者是在预期收益相等的情况下,选择风险相对较小的方案。也就是说,风险回避者是根据单位风险而不是根据总风险对预期收益进行打折处理。因此,财务管理学中用标准离差率v=来表示单位风险。为了对预期的息税前利润进行风险调整,决策者还需要确定一个单位风险折扣系数b。b与决策者的风险回避程度正相关,非常厌恶风险的决策者会选择很大的折扣系数,而风险回避程度较低的决策者会选择一个较小的折扣系数。

(二)债务利率的变动

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息税前利润率与债务利率相比较,当调整后的预期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债务利率时,此时负债越多越好,当调整后的预期息税前利润率小于债务利率时,此时负债越少越好。当负债增加时,出于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考虑,债权人通常会提高借款利率来补偿信用风险,所以债务利率会随着负债的增加而提高;同样当负债越少时,债务利率会降低。

本文建立了一个以资本结构为自变量,以股东财富为因变量的函数关系式,运用数学的方法,求得使股东财富最大的资本结构。用资产负债率代表资本结构,用每股收益代表股东财富,求解最佳的资本结构首先确定资产负债率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求解。其次是确定资本结构决策方法,原有的方法都带有缺陷,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对上述方法比较与改进,确定了资本结构与每股收益之间的关系,最佳资本结构使每股收益最大[1]。确定了债务利率与资产负债率之间的关系,负债越多使债务利率提高。确定了每股收益无差别点与债务利率之间的关系,利用对EPS的简化得出。确定了调整后的息税前利润即预期收益,然后判断出预期收益与无差别点之间的关系。本文利用这几组的函数关系可以求出资产负债率,根据新框架求解出的资产负债率与之前确定的范围相比较,求解出最佳资本结构。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8

【关键词】企业 税收策划 风险防范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充分利用税收制度改革,加强对有利环境的运用,不断促进企业的优势和税收政策的结合,让企业纳税得到合理规划。

一、产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

(一)筹划理论薄弱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较晚,目前还停留在对其概念和特征的研究上,也缺乏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书籍[1]。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已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之中。电子商务是企业通过网络,用服务器为媒介,与其他企业进行商贸合作。消费者也能够实现网上购物和在线支付,商户们也可在网上进行交易,这是一种与金融活动相关的全新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计算机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在实际运用中能够有利于企业员工的办事效率,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概念,我国对此的研究还不够成熟,因此在其发展时带来的税收筹划问题还有待解决。

(二)管理水平不高

从企业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的本质上看,它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就是在合法的条件下,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提升。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不断完善,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不再符合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因此,必须不断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目前我国企业的数量众多,规模不一,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大部分中小企业中,财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普遍存在“内外帐”现象。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知识,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要求,同时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不健全,信息交换滞后,都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三)行政执法不规范

税收筹划是通过合法手段来降低税负,与逃税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税收筹划要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不过在确认时,由于税务部门行政执法的不规范,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因为税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所以税务部门都是依靠自己的判断,来认定税收筹划是否正确,这里面就存在着很大的弹性空间。并且由于税务人员自身素质不同,对税收政策掌握程度差别,税收筹划就可能失败。比如企业将税收筹划方案移送到税务部门评估时,主审税务官员可能会感觉该案例有逃税嫌疑,但又找不到证据,故而拖着不办,长此以往,企业就会对税收筹划失去信心。

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措施

(一)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

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能起到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由于影响税收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且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给税收风险的防范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仅仅是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还不够,企业还应该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让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得到建立和完善,以此发挥出收集信息、分析风险和控制风险等能力。让企业能够在面临存在的各种风险时,可以迅速制定出有效的补救对策,降低因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依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

法律环境能给税收策划方案的制定带来极大的影响,并且也会受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2]。在合法的条件下,税收筹划的方案才能被制定,当纳税正常发生变化时,税收筹划也应随之改变,只有这样,才可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而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让其具备一定的弹性,面临法律法规的变化,便可及时的作出调整。依法实施税务策划方案,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要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防止其陷入逃税骗税的局面。

(三)加强税收筹划人才培养

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一般要有专业的筹划人员来操作,因为税收筹划方案不仅要符合企业的利益,还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要求企业税收策划人员应有较高的能力。优秀的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不单要掌握牢固的税法和财务知识,更要清楚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够把专业知识运用到企业战略发展的制定中去,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并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有着准确的预测,规划企业的每个经营项目。同时还能在企业部门之间发挥出协调的作用,让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后能够得到成效。

(四)加强税收筹划理论研究

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有所不足,而且研究缺乏深度、研究成果也很少。所以要不断创新企业税收筹划理论,让其相关的理论具有先进和实效的特点。因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税收筹划相关理论的研究上起步较早,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因此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可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不断促进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稳步提升税收筹划管理的水平。同时税务部门、税务机构以及纳税人三者之间可定期召开研讨会,针对目前在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另外,在研讨会上还需要对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情况进行总结,让我国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上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因此要站在法理学和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角度去研究,并加强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

三、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企业要想在此局面下获得发展,不仅要加强管理,还要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通过降低企业的税负,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当然,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仅要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还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开展节税措施,切不能钻法律的空子,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税收风险论文范文9

关键词:税收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比较分析;债权债务关系;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数据质量;压力测试

近年来,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理论探讨和应用方兴未艾。自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专家指导下,制定《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首次正式“防范税收风险”以来,确立信息管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已逐渐成为各方共识[1][2]。税收风险管理已在江苏国税、深圳国税等展开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3]。就国际税收实践[4][5]而言,税收风险管理是上世纪90年代创建企业型政府逐步引入的。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由来已久,对1929年金融危机的反思产生了最初的金融风险理论,上世纪70年代以风险计量和资本配置为中心的现代金融风险管理迅速发展。尽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距国际活跃银行尚存在一定差距,但随着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近几年发展较快,目前已初步完成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风险管理工具发展迅速、应用效果也较为明显;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总体来说相对成熟,对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税收风险管理而言,如何借鉴银行风险管理的成果和经验,并结合税收征管自身特点加以应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的相似性

1、债权债务关系的相似性

德国学者阿尔巴特•翰瑟尔(又译为海扎尔)在1919年德国税法通则制定后提出,主张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依据税收法律之规定,而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公法上债权债务关系[6]。其实,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与一般债权的顺序问题,也就说明该法承认税收是一种债权。税收作为“法定之债”(周刚志,2010),征纳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作为债权人,有依法征税的权力,负有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强调对纳税人服务意识;纳税人作为债务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若其不按时履行义务,需向国家等债权人支付滞纳金,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会带来国家税收流失的风险。这实质上同商业银行和贷款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此外,同商业银行要求贷款客户提供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一样,事实上税务机关也可以依法要求纳税人为应纳税收设定债权担保,只不过应用不如银行普遍而已。

2、信息不对称和信用基础的相似性

不管是税收流失风险还是贷款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征纳或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客户/交易对手或纳税主体作为信息优势方,可能采取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害债权方的行为,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债权方需要尽可能地收集与交易有关的信息,以在谈判和交易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产生信息获取成本、监督管理成本等交易成本。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潜在风险问题,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加强客户识别和贷后管理;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管税”;同时,要充分利用征信等社会信用环境,增加纳税人或客户的失信成本。

3、纳税遵从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的相似性

银行信用风险和纳税遵从风险都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或足额纳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称违约风险。税收风险与银行风险类似,理论上也可以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应税规模敞口(或违约时风险暴露EAD)、时间期限(M)等维度来量化。比如违约概率(PD)可由纳税人或客户的静态特征指标、动态财务税收指标、历史信用行为记录等要素进一步加以度量和预测。违约损失率(LGD)指一旦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特定债权的抵押、担保措施的有效性、清偿优先性、金融账户信息的可获得性和有效性、与执法环境、清收费用和债权保全的回收能力有关。对于银行贷款违约时风险暴露(EAD)包括贷款本金余额和应收利息,较为容易确定;而应税规模敞口仅指应缴税额,除了税率比较确定外,税源相当于贷款本金,事先税务机关并不知道,只能根据纳税人销售、资产、利润、水电消耗、行业统计信息、历史月交税金等间接预测,加之复杂的税前扣除事项和减免优惠税收事项,使得税源管理是税收风险管理与银行风险管理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

4、税收执法风险和银行操作风险的相似性

从风险成因来看,税收执法风险与银行操作风险类似,都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四类风险来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比如人员风险包括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渎职侵权或不作为;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人员虚收、预收、滥收、混税种、混入库级次、空转、引税、卖税、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等,与有税不收现象共存[7];培训不足等等。流程和程序风险体现在登记、征收、结算、稽查等环节越位缺位、控制不足或控制过度。外部事件和环境影响包括地方政府干扰、外部欺诈等;税收法律不完善、级次差、权威性不够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随着税务系统大集中、电子税务业务的发展而带来的IT风险。

5、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历史和发展趋势的相似性

我国税收管理和银行经营管理的风险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1979年“拨改贷”[8]和1983年国营企业“利改税”[9][10]的启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而逐渐显现的;之前计划经济时期本质上是排斥风险的,是一种确定性经济,基本不存在风险管理问题。

随着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4年设立3家政策性银行而开始银行商业化转型和分税制改革,2003年开始的国有银行上市和新一轮税制改革,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和差异化,客户(纳税人)数量日益增加、税源管理(或金融服务)范围日益扩大,新的金融产品或税种税制结构调整不断出现,业务日益全球化,信息科技的广泛运用,信用环境和法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干扰等,使得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成为商业银行和税务机关共同的内在要求。

另外,在个人业务方面,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脱媒,零售业务和中小企业信贷等银行业务占比逐渐增大,很多银行开始了向零售银行的转型;针对零售业务的申请评分卡、行为评分卡等零售风险管理工具获得大量应用,并获得良好应用效果。对于税收业务,以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为主体,是世界税制变迁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的比重一般都高达40%以上)。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税收收入的7%,因此,从长远看,如何借鉴商业银行零售评分卡风险管理经验,切实解决“人少户多”、有限的征管资源与纳税人(尤其是个人、个体户、中小企业等)数量不断增加、税源税基不断扩大这一日益突出的矛盾,对加强税收征管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

6、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目标的相似性

理念转变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先导。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政府重塑运动,逐渐将现在的税务机关改造成同商业银行等企业类似,是以纳税人(客户)为中心、以企业家精神改造后的企业型政府。同银行通过风险识别、进行风险资本配置,进而确定市场所在、确定目标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类似,税收风险管理对纳税人(客户)分类管理,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测,确定目标纳税人,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到风险高、税款流失可能性较大的地方,以最大限度提高税收遵从。

二、对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启示

基于以上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的相似性比较分析,借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成果和经验,对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以下七点启示。

1、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对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作为保障。目前,我国税务系统纳税评估部门、税源监控、税收经济分析的相关部门正在行使部分风险管理职能;而稽查、专业评估则往往是对风险转化为事实的事后管理。2009年国税总局下发了成立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预示着全国征管状况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税收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已初具雏形。组织结构对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影响不可低估,为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运行顺畅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须基于风险管理流程建构的需要,建立跨组织单元的工作协调机制,以保证充分发挥各种信息情报的效用,及时整合组织战略目标,而非单纯为了追求本部门目标的实现,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决策机制。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都设有全面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并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全行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用、市场、操作三大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的制定、风险计量工具的提供、分析风险所在区域和部位,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有些领先银行设有专门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部下设有专职的组合风险管理部门、专门的市场风险管理二级部门、或者操作风险管理二级部门;国际领先银行则设有负责全行风险压力测试的部门专职处室。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设立专业的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可设立税收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等专职的风险管理处室或二级部;同时,适应税务数据和业务应用大集中发展趋势,风险管理职能适度上收和人员适度集中,资源配置要强调人员专业化和机构扁平化,提高总局、省市局风险管理分析研究和政策制定能力和水平,基层税务更多是事务性处理和标准化风险应对。

税收风险管理可从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经验中获得以下启示:一是所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要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否独立将影响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以有效的内部控制框架为基础,覆盖所有的人员、部门、分支机构、业务线路及全部流程,建立立体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强调税收征管等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实现风险关口前移,承担着风险控制的首要和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而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评估和监督、再监督、再评价和责任追究。三是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是全员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组织的有效与否既取决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每一个节点的正常运作,又取决于风险管理部门与征管等各业务部门间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四是纵向上建立风险、审计的垂直管理体系,形成从税收风险管理负责人到省级、直到基层风险经理的一条纵向垂直的、清晰明确的报告路线,风险分析结果及时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风险管理负责人直接向总局党委和局长汇报。五是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建立专职的税收风险计量分析团队,负责风险计量工具的创新、开发和推广运用,使风险计量模型建模、监测和模型验证,税收风险分析管理工作专业化、日常化、动态化,注重风险管理经验积累和趋势研究,注重典型案例提炼预警分析指标,探究税收风险规律,有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六是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对各类风险的统一管理,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的集中统一制定,各级税务机关执行风险政策的标准化和一致性;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重要复杂事项逐步上收以提高省市局的实体运作能力。七是根据纳税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IT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别设置专业处室支持全面风险管理,根据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计量工具和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优化配置相应的征管资源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2、高度重视量化管理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支撑地位

量化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有力支撑。只有掌握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才能把握风险变化的本质和规律,从而更加有效地管理风险。实际上,风险量化方法的采用并不是否定传统信用分析的方法,行业分析、财务分析、企业管理水平分析、生产销售、用电情况、发票使用、抵押担保分析仍然是包括纳税人纳税风险分析在内的各种信用分析的基石。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拥有专职的信用、市场、操作、利率风险计量团队,进行风险计量模型开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类型研发各类差别化、针对性强的评级评分模型,比如,针对一般公司、事业法人、集团客户、房地产、金融机构、项目融资、小企业研制不同的PD评级模型,针对零售客户,研制个贷、信用卡等不同产品的申请评分卡、行为评分卡、催收评分卡等不同的统计计量模型;并负责模型使用效果的动态监测、模型验证和跟踪升级,使得计量模型具有良好的模型稳定性和风险识别效果,实现客户的细分和精细化管理。比如我国某国有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评分卡、信用卡申请评分和行为评分卡模型整合了房贷申请审批政策、信用卡申请审批政策、额度调整申请政策和相应的业务流程,实现了模型、政策、流程三者的有机统一,自动审批率保持在40-50%之间,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了房贷审批、信用卡审批和额度调整的管理模式由主要依靠分散的专家经验判断向以统计模型为基础的系统自动决策转变。

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建立专职的税收风险计量分析团队,负责税收风险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提炼预警分析、风险计量模型建模、模型日常监测、验证和升级、以及模型的推广运用,探究税收风险规律,有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根据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规模、行业区域,设置不同的风险管理团队,针对不同类别,进行相应的税收风险计量模型开发,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计量工具和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优化配置相应的征管资源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3、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实现税收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

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业务流程系统之外建立一套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而是将对公客户评级、零售评分引擎、风险分类、押品估值等风险计量成果,同政策制度、规则一起,融入银行授信业务流程系统;后台数据仓库决策支持类系统风险计量分析的结果,每日反馈至前台业务流程系统,支持授信审批、限额管理、边际经济资本、产品定价等前台业务的发展,实现前后台互动。同时,建立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的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平行作业机制,风险经理参与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实现了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有效衔接,依托信息技术提升风险管控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了业务流程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推动了风险计量与业务应用的无缝结合。

与此类似,金税三期税收征管核心系统,除了在税收决策支持系统中实现税收风险分析,同样需要把主要由各级管理层使用的监控决策系统与主要由一线税务机关使用的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需要将税收风险分析结果、税收风险监测识别、模型计量技术融入到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涉税审批、申报征收管理、税源税基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各个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中,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11],工作方式“由自选动作变成了规定动作”,确保正确执法,实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化运作、标准化管理和集约化运作,实行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和控制,建立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建立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税收风险控管体系,同时提升纳税人服务满意度和征管业务流程效率。

4、借鉴银行贷后管理经验,实现税收征管智能化风险预警及催收管理

“人少户多”是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挑战。比如,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笔数多、单笔金额小的特点决定了在贷后管理中应用技术手段的重要性。国内外领先银行并不停留在仅仅关注事实违约贷款的欠款催收、不良贷款重组等资产保全工作上,更重要的是基于行为评分、催收评分模型等细分客户的计量工具,预测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和趋势,针对不同客户采取差异化的风险预警策略与预处置流程,在较低的成本开支下保持良好的回收水平,实现高效便捷的风险预警和催收管理。

借鉴商业银行基于行为评分、催收评分实现高效便捷的风险预警和催收管理的贷后管理经验[12],基于纳税人基本特征信息、纳税行为记录信息等海量涉税信息,尝试如Logistic回归、决策树、神经网络等多种不同的建模技术,构建和应用纳税行为评分卡、催收评分卡模型,在税收征管流程中高效评分,及时将评分预测出的高风险纳税户列为风险应对重点,尽早发现高风险纳税户,预先采取控制措施,并统一催收策略标准,推动税务员工行为标准化。对于由于遗忘、对新税收政策认识不足而导致的无意不遵从,仅需提醒其纳税即可;而有些欠税风险较高纳税户,需要采取密集的警示型电话催收以及短信、函件、面谈等沟通手段;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审计、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实施风险应对。实现纳税风险预警和催收的自动化管理,不仅有助于提高催收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因为不打扰优质纳税户,也相应地提高了纳税户的满意度。

5、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水平

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一样,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基础,对付该类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严格的内控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业务流程、人事安排和会计系统,并强化法规执行控制,就能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内部失误和违规操作,从而防范执法风险。

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控制,第一,税收征管系统直接通过流程控制、岗位权限设置等进行风险控制,实现岗位不相容管理,以权力制衡为前提,以明晰岗责和规范流程为重点,以痕迹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关键风险点控制为保障,发挥系统的“刚性”作用,机控和人控相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控机制,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每一个岗位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最大程度地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整体联动和有效制衡,实现风险管理关口“前移”;第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可考虑借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经验,实施内部控制与自评估、KRI关键风险指标、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案件及损失数据分析等四大工具。其中,风险控制与自评估工具从人员、岗位、环节、流程出发,可做到风险的系统梳理和主动识别,估算各风险点潜在风险损失状况,将风险自评估嵌入到业务部门的日常风险管理流程中。关键风险指标监控工具实现对整个组织各类关键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和预警,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控制系统,对主要业务的风险点进行识别、预警和监测,以便及时风险应对。对税收登记征收、减免缓抵退税审批、稽查、违章处罚等关键风险点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控检查。案件及损失数据分析工具实现案件及损失数据的流程化收集及与税收会计数据比对验证,进行税收流失损失数据分析,加强案例分析,发现潜在执法风险规律和特征。第三,加强现场和非现场审计、纪检监察等建设,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第四,通过加强业务持续性管理,提升税务大集中后的IT运营风险等小概率“尾部风险”事件管理能力。

6、提升涉税数据质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数据基础

风险计量和量化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的核心。而几乎所有的风险计量模型都是依赖统计模型的,以大量数据为基础。数据和事实是建立风险计量体系的基础和生命线,数据质量不高,不可能建立准确的模型。给予充分的数据准备,才能基于各类合适的建模技术构造成功的税收风险计量模型,提高建模效率,控制模型风险,提升模型开发和验证的整体水平;模型构建完成之前,需要对其可靠性进行检验,确保模型的稳健性和适应性,确保其能够准确预测未来的税收风险,为税收风险应用、优化资源配置和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新资本协议实施对国内银行风险计量所依赖的数据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银行为测量违约概率至少要拥有5年历史数据,测量违约损失率要求银行至少拥有7年的内部历史数据。对于税收风险管理而言,涉税数据采集、以及历史数据积累和数据质量,同样是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重大挑战。金税三期工程,按照“信息管税”思路,将建立一体化的风险控管信息平台,完善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强与外部其他政府部门、尤其是银行等金融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涉税数据的整合和集中,为税收风险管理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

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涉税数据质量,一是倡导以数据指导业务的管理文化和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工作方法,形成以数据为基础的决策、考核和管理机制;明确数据的所有者关系,健全数据质量监测、追踪、定位、改进、控制流程,以关键应用为导向、以数据质量检核报告为依据,加强数据质量监测,将数据质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数据质量控制文化的培育。二是加强税收数据仓库建设,按照纳税户、机构、税种等不同维度实现对各类涉税数据的整合,有助于促进纳税户信息的统一视图服务,推进账务、案件、纪检审计等不同损失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实现各类涉税历史数据的积累。三是配套部署元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检核平台,加强企业级元数据建设,支持数据的血缘和影响性分析;实现数据质量的监测、评估和报告,坚持“数据质量从源头抓起”,推动数据质量的持续提升。四是加强涉税数据标准化管理,统一信息编码标准、纳税户/机构/税种等主数据标准的定义和规范。五是拓宽外部信息交换渠道,尤其要加强与银行部门互联,实现纳税户收入监控;加强国地税之间、以及与工商、海关、技术监督、金融、经贸、统计、发改委、工信部、质检、股票交易所、证监会、公安车管、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环境保护、审计、科技管理、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水电煤气公共设施供应、征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全方位税源监控。

7、引入压力测试方法和理论,提升宏观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随着2009年美联储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对美国19家最大商业银行组织的名为“监管资本评估计划(SCAP)”的压力测试工作的实施,目前,压力测试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而在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尤其在金融业开始广泛运用[13]。

正常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制不变、税源税基既定条件下的纳税遵从风险,目标是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和正确执法。当前,我国广为采用的基于税收宏观经济计量模型、税收投入产出模型、税收一般可计算均衡(CGE)模型等进行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就是以经济发展趋势正常为前提,而未考虑经济周期变化或各种极端情况的发生情况,或者至少考虑不足。

压力测试方法则是弥补传统统计模型方法的不足,是应对极端风险损失的重要手段。通过统一压力情景设计,设定未来的不利情景或历史上曾经发生的极端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提供了税收风险管理一种新的基于条件假设的思维模式,用于评估当面临“罕见但有可能(Extreme but plausible)”的宏观经济冲击或重大事件,即如果社会经济环境出现极端情况,比如GDP增长率低于8%、房价下降30%,我国税收收入将如何发展,税收收入流失风险将如何变化?税收风险压力测试,可以针对某种风险因素进行专项压力测试,如房价下降30%,对我国房地产业及相关领域税收收入的影响;也可以基于各种组合压力情景,对各行业、各区域、各税种进行全面压力测试。对于全面税收风险压力测试,由于一种税收风险可能诱发其他税收风险,应加强税收风险之间传导机制的研究:比如在税务系统内部,税制不完善等税收政策风险;可能对纳税人的偷税、逃税提供了激励引发纳税遵从风险;过多的偷税、逃税现象加大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另外,税收风险会引起财政风险以及地方融资平台金融风险等等。

通过引入压力测试方法和理论,丰富税收收入预测和税收风险管理手段,根据压力测试定量结果和定性分析,判断承压体系的弱点环节,并针对性制定相应应对对策,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税务系统税收收入预测和宏观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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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日红,于子胜.树立和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J].中国税务,2009,(11):23-26.

[3]王迎春,孙亚华,刘威威,孙晓斌.税收风险管理:探索征管新机制[J].中国税务,2009,(11):7-10.

[4]张爱球.OECD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J].中国税务,2009,(11):18-20.

[5]熊爱华.浅析荷兰税收风险管理经验[J].税务研究,2008,(7):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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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易纲.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内在逻辑[A].易纲.中国金融改革思考录[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279-304.

[9]刘佐.新中国60年税制建设的简要回顾与展望[J].经济研究参考,2009,(55):39-51.

[10]靳东升.当前中国税制改革的战略选择[C].第64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论文集,2008.

[11]董秀薇.IT环境下税收征管业务再造[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

[12]志,黄亮,池名海.催收评分技术及其在贷后管理中的应用[N].建设银行报,2010-4-12(3).

[13]罗然然.美国银行业SCAP压力测试项目评析[J].西南金融,2009,(11):18-20.

Recommendation based on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axation compliance risk management and banking risk management

Liu Chao1,2

(1. School of Financ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2. IT Department,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HQ,Beijing 100033,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axation compliance risk management and banking risk management at all points of debtor-creditor relationship, credit basis, risk definition and features, risk management development trends, risk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s, some revelation and recommendation are proposed to improve the taxation complianc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including organization, risk modeling, business re-engineering, risk monitoring, internal controls, data quality, stress 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