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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集锦9篇

时间:2022-11-19 15:29:37

中小企业贷款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1

挤出效应困扰中小企业

自1998年中期至现在,中央政府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银行配套贷款,项目投资等形成了规模空前的政府投资形势。在这种形势下,银行业竞相追逐下列5种形式的贷款业务:

国债项目的配套贷款;政府牵头的重点项目贷款;各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国有垄断行业的贷款;上市公司及三资企业的贷款。

上述贷款数额大、期限长,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甚至数十亿元,国家支持,短期内没有风险可言。因此,银行业积极主动,千方百计追大成风,久而久之,金融贷款产生了对国有大型企业贷款和大项目贷款的依赖性,对中小企业贷款和小笔贷款失去了兴趣。国有商业银行认为,中小企业的几十万元贷款既有风险又无大利可图,而国有大型企业贷款表面上无风险又“一劳永逸”,因此,银行宁愿资金积压也不愿贷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这种喜大厌小的情形反过来养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放贷惰性,造成了金融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

银行呆账责任在谁

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确存在呆账死账问题,但主要是过去计划经济的积累以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形成的。造成呆账死账的企业1996年以前是“老三户”,1996年以后是“新三户”。

所谓“老三户”,一是国有企业,二是城镇集体企业,三是乡镇企业。“老三户”留下的呆账死账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企业改制、转型造成的。这是过去的欠账,是历史的遗留,责任主要在计划经济体制。

所谓“新三户”,一是指投机户,他们钻政策法规的漏洞,把项目编制得“天衣无缝”,其目的是骗取银行的贷款;二是指关系户,他们利用各种关系获得贷款,由于不会经营,致使血本无归;三是指国营退出的行业及国家明令关停的企业,如轻纺业及小煤矿等。“新三户”形成的呆账是建立市场体制过程中阶段性的特点。

无论是“老三户”还是“新三户”的呆账,就企业规模而言,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就经济成分而言,“老三户”是国营、集体,占绝大多数,“新三户”经济成分复杂,各种经济成分都有。但造成银行呆账的原因不在于中小企业本身。中小企业大多集中在县乡,银行惜贷遏制了县乡经济的发展,人为地制造通货紧缩。

贷款成本高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手续繁多,门槛高,工作量大,中介部门收费高,办理时间长(见附表),使企业失去了瞬息万变的市场机遇,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银行权力集中容易导致“三增”

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县级支行没有审批权,要报市分行审批,且关卡多,手续繁,耗时长。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导致“三增”:一是增加了融资时间,致使企业错失发展机遇;二是增加了投机行为,市分行并不了解县域经济的情况,多数情况下是看报表,这就给了某些投机分子可乘之机;三是增加了银行的官僚主义,审批头绪越多,越没有具体人员负责,惜贷和乱贷都容易出现。权力高度集中,下面经过若干层次的讨论、审批,名义上是集体负责,实际上是集体免责。

为此,呼吁银行:正确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扶助支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中小企业连接着两头:一头连着国有大型企业,一头连着城乡经济。它既可以大量吸收消化国有大型企业的下游产品,又能接纳城镇失业人员,对于消化农村劳动力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据测算,每增加100万元的贷款,就可以增加20人的就业,可提高财政收入12万—15万元。例如笔者所在县近17亿元存差(见附表),如果用5亿元来支持中小企业,既可给1万人提供就业机会,6万人脱贫变富,扩大内需就不言而喻了,又可变县财政赤字为盈余。正确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究竟守不守信,笔者调查了信用社及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人员,他们一致认为,凡是转制后的经营型企业(不包括投机型和关系型),不论小型国有、股份、民营,95%以上的企业都能遵守信誉,归还本息。

有的人说,生产过剩,没有市场。请银行管理人员到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地看看,大多中小企业都忙着为生产出口产品或为出口产品配套。据笔者了解,这些中小企业要取得自己所需的贷款,一样有不同程度的困难。中西部的中小企业,也没有哪一家有大量的库存产品,大量的中小企业都盘算着入世以后的机会如何扩大。

有的说内需不足。看看中西部地区,有多少城镇人员等待就业,有多少农村劳动力等待分流。农村的消费潜力究竟有多大,这些问题,只要深入基层去调查,就会明白。

有的说放贷给中小企业成本过高。如果按基层信贷员一个人管50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00万元,中小企业现行贷款月息6.3‰,一个信贷员在县、乡的工资及其费用最高5万元,你算一算,一个信贷员一年会创造多少利润!

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的栋梁,是地方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县域金融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经济繁荣,银行资金才没有真正的风险,银行资金才能真正的安全。

呼吁:

目前这种惜贷状况如果再持续两年,国家20年来培养的民营中小企业将毁于一旦。为此,金融决策的负责人要以整个国家的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社会的繁荣为重,深入调查,制定出相应的银行、企业、国家、社会多赢的金融政策。

惜贷案例种种

案例一:利小不贷

一个企业主因流动资金需要,据说个人贷款很快,他用除去手续费用后还有48万元权益的还本保险单同保险公司部门经理去一家商业银行支行申请贷款,该支行负责人及营业部业务员认为是零风险,很支持,告之可以贷40万元,承诺5天批下来。结果一个月也没有动静。贷款人几经周折才了解,全部手续还放在市行的信贷处。该市行回答很干脆:不贷。这种贷款原本一小时就可以办完的手续,每一个月的利差1000元以上,因利小而遭拒贷。

案例二:审批权力上收,造成惜贷乱贷

有一个企业在当地县域经济中属一个综合水平都很优秀的企业,在一个县支行的扶持下,逐步成长,从1995年至2001年起该企业办了110笔承兑汇票,总额6096万元,每笔贷款期限1-5个月;办了银行贷款139笔,总额为9717万元,每笔平均贷款期限6个月左右,每笔都按期归还,企业在银行的支持下得到发展,银行也从利息和派生存款中得到了效应。该企业有如下特点:

1.该企业是纺织企业,每年淡储旺销,淡季资金需要大,旺季结束时归还贷款,以此循环,每年如此,从不失信,企业也逐年发展;

2.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西南六省市唯一的一家(注:过去有50多家国家集体企业都死掉了);

3.该企业到淡季结束时,没有应收款,没有应付款,年年如此;

4.该企业从1996年起被评为“AA”信用企业,1999年—2001年被评为“AAA”信用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大户;

5.2001年被评为市名牌商品、市著名商标、消费者满意商品;

6.该企业于今年初通过该行全方位的评定,淡季储货时负债45%左右,旺季负债30%左右,而且资产优良。

由于银行贷款审批权集中上收,这个企业今年淡储的时候贷款遭到拒绝,原因是在市分行审批时该企业的赞成票只有64%,没有达到其内部所规定的70%。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2

中小企业贷款合同范文一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作为担保。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将兰州银行金科支行柒拾万元贷款作为还款。

2、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小企业贷款合同范文二贷款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借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 祥细住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

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 %。

6.4、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 %。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6.3款执行。

6.6、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6.7、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8.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公司支付迟延违约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公司有权进行限期清偿,同时对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公司有权进行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6、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于收到贷款公司书面通知后7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贷款公司认可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12.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贷款公司、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借款

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并赔偿损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向贷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声明条款

贷款公司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单位(签章): 贷款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或)授权人: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手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贷款合同范文三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 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3

【关键词】 小额贷款; 中小企业; 融资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带来了一线曙光。在工商业和金融业高度发达的今天,要使小额贷款业务走向良性循环,非常不容易。试点意见实施以来,各种问题接踵而至。目前面临的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危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局面,即一方面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困难;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的筹资难。笔者认为,应在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危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基础上,采用法律和市场两方面的手段来解决此问题,这也是破解小额贷款目前困境的唯一正确方法。

一、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危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原因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高利率和中小企业的投资收益率不成比例阻碍了中小投资者

按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规定,小额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也就是说,小额贷款利率年息是21.24%,可是,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的利率远远不止这个数字。根据《南方周末》对深圳等地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将月利率定为1.3%,但是要加收管理费,每月1%,这样就使得年利率变成了27.6%。另外,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还规定:每月归还一部分本金,而利息的计算要一直按照总额计算。比较一般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余额结算利息的方式,小额贷款公司这样做显然变相提高了借款人的还贷利息。这样,在多种还款方式、计息方式的综合作用下,小额贷款利率可变为年利率50%甚至更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有利可图是显而易见的,难怪在深圳小额贷款市场上各路人马云集,形成了九龙戏水的态势呢!但是,这样的高利贷有哪家中小企业敢于借款呢?除非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与获利能力非常高。可是中小企业由于信息缓慢、产品销售不畅等原因,往往是资金周转率与利润率均比较低,高利率的门槛阻碍了中小企业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放贷也就不容易继续下去,久而久之就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危机和中小企业筹资难并存的局面。

(二)小额贷款公司规定的贷款额度太小,解决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

根据《南方周末》的调查,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放贷额度是2万元,10万元以上的额度被小额贷款公司认为是高风险的,基本没有业务,这样小的贷款额度根本不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什么问题。无论是原材料的采购还是其他存货的建立,不足10万元的贷款额度很难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三)信用信息系统的不健全,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要实行高利率和小额度的贷款政策,归根结底是因为信用信息体系的不健全。在许多大城市里,有大批的中小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所谓的个体户),他们的信用情况到底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投放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这也是小额贷款利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比如,有人同时向四家或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3万元,合计就是十几万元,由于信用信息系统的缺失,四家公司没有资料共享系统,很可能同时批准了贷款。假如这家企业只有6万元的资产,却贷款12万元,那么四家小额贷款公司都面临着坏账损失的风险。

(四)小额贷款的坏账率高于商业银行,给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带来了高风险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的坏账率为15%,比香港同行业的坏账率高出五个百分点,而成熟的商业银行坏账率一般应该控制在5%以内。正因为如此,小额贷款公司才通过增加管理费、利息按照总额计算、每月归还本金等等十分苛刻的条件提高自身的收益,以降低风险,求得生存。

(五)小额贷款的相关法律不健全,也是目前小额贷款行业比较混乱的原因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贷款利率的最高限度以及一些相关法律问题,我国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因此,一些小额贷款公司钻法律的空子,损害中小企业利益的事情常有发生。这也是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

总而言之,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能够生存,主要是因为该行业供给小于需求。尽管利率高、贷款条件苛刻,但是,当中小企业急需资金,小额贷款也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为此小额贷款公司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从现存的情况来看,生存困难很大,特别是随着放贷机构的增多,可能会出现以减低利率、增加额度、放宽贷款条件等措施来争夺市场的局面,到那时,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危机就会随之出现。可是,如果保持现在的状况,是根本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连微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也不能完全满足。这就是目前面临的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危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两难境地。只有破解这一困境,才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一条通道,才能使小额贷款企业有可能度过目前的金融危机。

二、破解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瓶颈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双重困境的对策

(一)建立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数据库

各个地方统计局应该根据人口统计的资料建立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数据库,数据库的查询可以是收费的,这样既增加了统计部门的收入,同时也满足了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一切需要查询个人信用的部门的业务需要。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了解客户的实名和信用情况,然后再展开信贷业务,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小额贷款公司充分了解了客户的实际情况,可以对信用高的用户提供比较高的贷款额度,以满足中小企业的投资需求。这样不但解决了中小企业筹资难的问题,同时也使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和谐。

(二)开放小额贷款市场,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门槛

虽然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比较快,但是从全国的角度看,我国的小额借贷业务还是很不成熟的。一是借贷规模比较小,经营小额贷款的企业太少,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中小企业的需要;二是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业内自由竞争机制,少数几家企业垄断本行业的经营,形成了垄断利率。如果能够实现自由竞争,利率必然会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所以,应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门槛,更好地利用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充分调动资金拥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进而使国内小额贷款市场活跃起来,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同时降低贷款利率

按照香港《放债人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贷款人的最高实际利率为60%。但是,由于放贷机构众多,市场竞争充分,香港民间的借贷利率只有10%。可见,降低小额贷款的利率是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节的。当然,这需要市场的规范、经营风险的降低和国家法律的制约多重配合。

(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客户信用资料共享

一旦有中小企业向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放贷企业就可以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了解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信用历史和贷款需求的真实情况等。这样可以大大减低重复贷款的可能性,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分险。

(五)建立健全小额贷款的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应尽快出台对金融市场、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都有利有节的法律制度,以便促进小额贷款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六)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

通过纳税评估等活动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使之快速走向现代化、信息化,这样不但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会计报表水平,还可以加强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提高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这样也有利于其开展。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更有利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征管工作。

(七)设立专门的非盈利性融资中介机构,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和监管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比如,可以像智利那样成立生产开发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融资支持,提供技术援助,技术转移和创新方面的支持,以及融资知识的培训、咨询、服务等等。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也是一个长期以来未得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在目前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行业的管理。从以上的分析可见,只有建立健全了小额贷款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贷款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才能降低坏账率;只有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才能减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才能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加快小额贷款市场的形成和完善,才有可能通过市场竞争达到降低利率、提高服务水平,承担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任。目前小额贷款市场鱼目混珠,违法公司活动猖獗。合法公司生存出现危机,非法公司利润惊人。这已经影响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和谐发展,到了花大力气改革的时候了。希望各级相关部门能够尽早重视这一事态的发展。这也是在金融危机的今天,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避免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重要手段之一。经济危机对我国的中小企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会,只要我们能够建立起畅通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加强小额贷款市场的监管,中小企业就会在经济危机中成长得更加坚强。

【参考文献】

[1] 蔡磊.小额贷款真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吗[N].南方周末,广州:2009,(1):5.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贷款 惜贷 信息不对称 改进建议

一、研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意义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产品销售收入3亿元以下、资产合计4亿元以下三项指标标准中任何一项的法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供求失衡与金融创新的迫切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也逐渐上升。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小工业企业户数、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及出口额分别占全部企业数的99%、60%、40%和60%,中小企业还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在资金层面的需要大量的支持。

在我国的资金供给体系中,银行系统一直是我国企业资金来源的核心力量。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外乎以创业风险投资、股票和债券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渠道,以及银行授信这一间接融资渠道。但是尽管目前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正逐步多样化,但总体规模偏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却以大型企业为主。虽然大型企业规模较大,但是数量有限,大企业也往往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银行对象。因此,商业银行在大型企业上寻求业务发展的空间也相应在逐渐减少。中小企业业务点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方向。在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业务上,国内国外都有相当的展开和发展,但是因为中小企业数量多,变动大,业务方向杂,涉及的面广,质量参差不齐,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有其天然的缺陷,研究如何解决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发展现状

1、国外发展现状

相比于国内,国外的金融业发展比较早,相对更加成熟。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一块也起步比较早。比较成功的例子有美国SBA(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

美国SBA及其负责的“SBIC”计划可为信用可靠、符合条件、持续经营的中小企业直接提供贷款或担保。从1953年成立以来,作为其贷款客户的小企业已经达到了近2000万家。贷款笔数约22万,余额近450亿元。SBCI是小企业投资公司推出的融资计划。在美国有404家持牌SBCI,自1958年以来已经为12万家小企业提供了近280亿元融资,其中包括Apple,AOL,Inter等世界知名公司。在欧洲也有类似的机构,例如在1998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以1.7亿美元启动了EBRD项目,其项目运作模式是选择当地商业银行作为合作对象,并以较低利率向其提供贷款资金――一般来讲是在LIBOR的基础上上浮3-4个百分点;然后再由合作银行以市场利率直接向小企业提供贷款,而银行则是贷款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自成立依赖,该项目累计发放贷款13万笔、7.6亿美元,回收率高达99%以上,大约创造支持和创造了27万个就业机会,对欧洲经济增长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2、国内发展现状

相比于国外,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也渐渐认识到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重要性。2001年成立了国内首家完全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办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机构――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自此以后,国内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各大商业银行都相继展开了各自的中小企业业务。例如工行北分在2007年开始搞试点,包括2家一类重点支行,6家二类支行,到2009年就彻底放开了限制,又发展了三类支行,现在北京市30多家支行,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做中小企业贷款。

中小企业融资中银行“惜贷问题”虽然得到部分缓解,但问题依然严重。目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基本上沿袭了过去以大中型企业贷款为主的贷款体制,对于中小企业贷款的信贷操作和风险管理方案一直没有太大的进步。因此,对中小企业贷款评估和操作的不适应,以及政策和国际环境影响下的银行业的风险意识加强,都造成了中小企业的“惜贷”问题难以缓解。从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看,其相当比重是依靠非正规金融途径,例如私人钱庄、企业相互拆借,以及最近的以吴英案为代表的非常集资等手段。而非正常融资手段的盛行,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欠缺。

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问题的核心根源

中小企业除了拥有商业银行对普通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外,往往还有其特质决定的特殊风险:

1、盲目扩张风险

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转型机制灵活,在遇见合适的市场时机时往往会迅速的进入。但是,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制定企业规划时往往难以充分考虑自身的财务结果、对市场的长远判断,容易进入盲目扩张形式。例如,大规模购置土地,修建厂房,对流动性风险估计不足。当市场表现不及预期时,资金链极其容易锻炼,从而引发违约事件。

2、专用贷款挪作他用风险

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来讲,银行专用贷款能够将企业风险和项目风险进行隔离,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控制风险。但是大部分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个体企业,其经营上的灵活性使得银行对信贷资金的专款专用监督十分困难,对企业资金流的监控也有相当难度。因此,存在诸多贷款申请和贷款应该不匹配的现象,使得实际贷款风险比银行账户中显示的要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3、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最需要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称

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主,很少有与银行打交道的经验,不大了解银行内部的企业审查、评估等技术和做法,因此难以做到按银行的要求提供信息。这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可来自于企业对银行的信息不对称。其次是银行对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往往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会计记录有限,常规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方法所需要的各种书面资料,很难在他们身上直接获取。目前银行贷款定价模型中,一个主要的考量因素是信用评级(或资产负债率),对中小企业而言,能达到评级标准的并不多,特别是对于刚起步处于创业期的企业,评级往往是无从谈起的。对没有信用评级的企业,我们通常参考的是资产负债率指标,然而这又是中小企业的一个软肋,能提供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经过事务所审计认可的财务报表的中小企业也不多见。

无论是所谓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还是作为硬币的另一面的“商业银行倾向于贷款给国有大企业”,其根源是无法对中小企业发展做出判断。和现有的国有大型企业往往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充值的资本,超强的资信担保不同的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价值不是体现在现在时刻的资产价值,而是未来的增长价值。虽然这种信息不对称也同样存在于大中型企业。但是,相比于中小型企业,大中型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受到的关注度多、资金运用更加体系规范化、以及存在和发展的持续时间较长便于银行长期跟踪了解,其信息不对称更加容易解决。而且,由于大中型企业规模大,贷款量多,信息了解成本与贷款收益相比比较小;因此,在贷款上,大中型企业往往更具规模效益。商业银行来讲如果想贷款给中小企业需要面临要不承担大量的违约风险,要不就是巨大的了解成本。所以,与大型国有企业比,这是中小企业天生的缺陷所在。

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方式

在银监会的力推下,小企业贷款提出一系列指导思想和创新思路: 1、督促商业银行加快开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等贷款管理新技术,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授权、审批、管理、核算、考核、激励、审计、问责免责机制; 2、强调小企业贷款的关键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信息服务问题,要向小企业客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帮助其了解各类信息,如交易对手资信、行业信息等;二是交易成本问题,要尽量精简小企业服务程序,提高小企业服务效率;三是教育培训,要帮助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3、强调小企业金融服务,要突破传统思路,即改变在业务拓展工作中过度依赖企业财务报表、过度依赖足额抵押担保以及过度依赖大客户和上市公司的做法;要实现“六个专业化”,即专业化的队伍和支持部门;专业化的产品和配套服务;专业化的审核审批机制;专业化的风险评估和定价技术;专业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办法;专业化的后台支持和信息系统。

具体来讲,解决这个问题最传统的方法是抵押担保。有了抵押担保,银行方面就可以绕过信息不对称,直接通过抵押物极大程度的降低了风险。因此,现存的很大一部分有关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创新都是围绕如何在抵押担保物上创新来进行的。比如,绍兴市商业银行曾经用排污权为抵押进行贷款。因此,如果能够发现企业拥有的资源,同时可以用金融工具进行改造成可抵押资产,那么抵押担保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最好方式。

抵押担保是同时解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最好方式,但中小企业往往缺少这种资源。因此,这是就要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个方面分开进行解决。逆向选择的解决需要事先了解企业,通过审核企业主的信用情况、企业资产质量、发展趋势、资金需求等一系列的调查。这一点上,关键就是要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在这方面出现很多创新,例如很多地方应用的信用担保实质上解决的正式这个问题,还有韩国具有的企业协力贷款,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和作为供货商和购货商的优质大企业信用联系起来,或者像有些地区性银行,他们利用地缘性人缘性优势进行实地调查、口碑调查等等,可以比较贴近的了解企业,从而有根据地发放贷款。这方面,针对中小企业量多,质杂,变得多的特点商业银行应该进行量对量、点对点的调查了解。

针对道德风险,主要是为了防范企业取得贷款后进行与贷款利率不服的高风险投资。解决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往往需要对商业银行对进行后续的监督。但是在监督的过程中也可以进行一些创新从而增加盈利。

五、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及风险控制

从上文分析来看,银行业中小企业贷款的核心是改进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控制,以及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落实贷款定价,即如何为特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内涵的风险给出合适的价格。在中小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既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又可以使得银行得到充分的收益。

参照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要建立起独立的专营机构,做到独立核算、专项审查,同时建立起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独立激励机制。从运营管理上将中小企业贷款设立成一个独立专业部门,避免造成因企业性质不同造成的管理激励混乱,阻碍中小企业贷款发展。

其次要设立独立有效的中小企业风险评估体系,发展各类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技术,包括针对不同性质、规模、业务等相适应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容忍度设定、风险定价等多方面技术。同时发展风险出现时的风险控制技术和违约发生时的坏账处理能力。

第三,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人才。完善银行业关于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上岗制度。同时,将定期展开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中小企业贷款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风控能力。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防范之我见 李君一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关于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的思考 梁婉仪 2006 中山大学

[3]《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5 银监会

[4]融资型中小企业俱乐部方案设计 吴艳 2004 中南林学院

[5]南京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研究 华卫国 刘鹤智 周亮 2009 时代金融

[6]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关系研究综述 刘芬 2007经贸

[7]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温彬 2006 和讯

[8]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研究 姜兰 2008 天津大学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5

(二)中小企业总体资信状况欠佳

从辽宁省中小企业来看,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组织结构变动快,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相当多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据调查统计,中小企业中50%以上的财务管理不健全,60%以上信用等级是BBB(含)以下。同时,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一半以上的企业产品比较单一,70%以上没有稳定的市场,市场风险很大,经营效益较差,寿命短。中小企业存在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决定了其信贷偿还能力较差。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明显存在跟踪监管难、债权维护难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贷款难也就不可避免。

(三)信息不对称引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金融理论认为,信贷市场是一个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这种“信息不对称”和相应发生的“信息成本”,以及由此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影响到信贷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是信贷配给的大量存在,从而影响到信贷市场运作的有效性。而中小企业层次复杂、良莠不齐,在现阶段信用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部分中小企业的实用主义倾向明显,银行难以获取它们的生产经营信息和资金运用情况,这增加了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难度和监督的成本,势必造成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行为。由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贷配给现象在中小企业群体中就更为严重。这就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存在“麦哲伦缺口”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二、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策略

拓展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小企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特点和规律,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解决路径,进而确保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在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按照分类指导、择优限劣、开拓和风险控制并重的原则,积极培育和营销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并明确和遵循以下信贷政策和策略:

转贴于   (一)分类指导政策

中小企业既有管理和财务制度较规范的企业,也有管理和经营不规范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既有诚实守信者,也有恶意骗贷者;既有市场前景不稳定、效益较差的企业,也有发展前景佳、效益较好的企业,因此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不能一概而论。

商业银行在培育和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时,首先需要对企业经营环境、行业状况和市场的变化等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依此对中小企业分类排队和筛选。在此基础上结合信用等级评定和综合授信,甄别和筛选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进而确定贷款支持的对象和额度。优先扶持那些信用等级较高、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企业;积极开拓那些经营潜质好、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信誉好的强势型企业,选择有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而对那些经营素质一般,特别是处于衰退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则应更多地让市场机制对其进行调节。

(二)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政策

   实施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对有市场、信誉好、效益高的中小企业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授信额度,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对信用等级优良的小企业可允许发放部分信用贷款。选择资信良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工具,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积极引进西方商业银行成熟的融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保付、包买票据、福费廷等业务,以适应国内外统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多层次融资要求。对于那些产品有稳定的市场、生产经营规范,对商业银行忠诚度高的中小客户,可以在最高综合授信内循环贷款,一次申请,多次办理借款,减少双方频繁的贷款申报、审查、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客户。

  (三)风险控制政策

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必须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动态把握客户的信用变动情况,不断淘汰原客户群中的资信欠佳者和信用状况恶化者,维护好与原客户群中资信优良者的关系,不断发展新的资信良好的中小客户。首先,对于中小企业贷款要严格审查,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其次,贷款要落实担保措施,控制信用贷款的发放。对抵(质)押物的评估和抵(质)押率的确定要客观、公正、准确,对担保人的选择标准要从严掌握。此外,需要强化中小企业贷后管理工作,建立贷款监测反馈系统,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跟踪调查和贷款本息的回收、清收和转化不良贷款,切实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林汉川.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3(2).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6

【关键词】关系型银行贷款 中小企业融资 贷款风险

一、引言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中小型企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在我国的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金融环境与制度等外在原因,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始终存在。尤其在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国内的许多中小型企业因为融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而纷纷倒闭,还有许多企业仍然在经济寒冬中踽踽前行。在这一背景下,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不仅成为了金融、财务领域值得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对于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将视角锁定在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由于在我国现时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的债务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因此分析研究中小型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对于关注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有着代表性意义。本文将就中小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型贷款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二、中小企业与银行间关系型贷款原因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要想一种交易能够实现,交易双方必须要能够满足彼此的需求,形成供给与需求两方。针对中小型企业与银行间的关系型贷款而言,贷款能够实现,说明了在这一交易事项中,企业方与银行形成了有效的供给与需求。

(一)从中小企业角度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资本的支持。而在我国现有的环境制度条件下,对企业诸如企业规模以及盈利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很难通过上市的方式获得权益资本。在这种条件下,债务资本将成为中小型企业的唯一资本来源。而在债务资本市场中,中小型企业通常不具备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不能够通过债券的方式获得债务资本;企业间的债务融资因为不具有规模性和稳定性也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这就使得银行贷款成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首选,甚至说是唯一的选择。

贷款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对贷款发放对象的经营与财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的考察,据以决定是否对其发放贷款、贷款定价、贷款规模以及贷款期限等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中小型企业相对其他大型企业有着天然的获取银行贷款的劣势。因为中小型企业通常规模小,可抵债资产少,财务表现不突出,未来经营具有不稳定性,抗外部环境影响能力弱,总之中小型企业获得贷款后违约可能性大,银行发放贷款后该项业务风险性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银行会选择拒绝向中小型企业发放贷款,或者发放高定价贷款。

不能获得贷款或者获得高成本的银行贷款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都是难以承担的,在这一情况下,关系型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这一难题。关系型贷款能够帮助企业向银行传递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的正面的信息,从而为企业自身形成一种担保,降低违约的可能性,银行对其评估时降低风险评估,进而使得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或者降低债务成本。由此可见,关系型贷款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有着重要的经营意义。

(二)中银行角度原因分析。

与中小型企业相比,由于大型企业经营更具有稳定性,有更好的财务表现,因此银行更倾向于对大型企业发放贷款。但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改革与发展,银行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激烈的银行市场竞争使得大型企业在银行面前更具有话语权,有更多的议价能力。贷款利息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大型企业是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当大型企业对银行的谈判力加强时,银行的利润空间也随之被压缩。

在传统的“贷款大户”方面利润出现下滑,为了保证业绩,银行有动机寻求和开发新的业务群体,此时中小型企业自然是银行的选择目标。但正如上文所述,中小型企业的银行贷款违约风险高,而关系型的中小企业能够向银行提供更多的信息,银行能够通过这些信息对企业形成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从而帮助银行控制和降低企业的贷款违约可能性,所以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给关系型中小型企业,即实现关系型贷款。

三、中小企业与银行间关系型贷款影响分析

(一)关系型贷款对中小型企业影响分析。

关系型贷款对中小型企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或减缓严重的融资问题。通过关系型贷款获得来自银行的债务资本,相比其他形式的债务资本更具有稳定性。银行可以更有实力向企业提供长期且稳定的金融支持及金融服务,这种保证有助于企业形成长远的战略规划,进行长期投资,这又进一步反过来提高了对债务的偿还能力。

另外,关系型贷款还会对中小型企业产生间接的影响。由于中小型企业存在获得银行贷款的劣势,尤其是很难获得期限长规模大的银行贷款,所以一旦中小型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那么这种债务契约将会帮助企业向外界传递出一种正面的信号,即一方面该企业在管理及财务等方面有资格通过银行的审查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另一方面,该企业有能力获得银行方面提供的金融支持或金融服务。而这些信息最终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该企业价值的存在,提高企业的在行业中,在市场中的声誉。

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关系型贷款也会对中小型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正如上文所述,中小型企业在与大型企业进行债务资本竞争时存在天然的劣势,要想获得银行贷款,中小型企业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关系”来实现,而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对信息不对称的缓解。中小型企业通过“关系“向银行传递关于自身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从而使银行了解自身的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的状况,并确信该企业的债务契约的违约风险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的,最终获得银行贷款。但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缓解机制具有私有性质,即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只能是有针对性的提供,而不是面向市场。所以当该中小型企业在获得某银行的贷款后,转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会向其他银行或市场传递出负面消息,即会被认为该企业经营或财务等方面出现了状况以至于不能继续与原银行继续贷款业务。这将会对企业的融资、采购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系型贷款对银行影响分析。

在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银行所面对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大型企业是银行贷款利息的主要来源之一,当大型企业议价能力越来越强,银行的利润将会被压缩。在这一情况下,银行将贷款业务目标转向中小型企业将会弥补利润的下滑。因此,银行与中小型企业间的关系型贷款能够帮助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保证利润空间。

另外,关系型贷款可以帮助银行获得并持有信息租金。银行通过“关系“了解到企业更深入而没有面向市场公布的信息,这些信息帮助银行识别有价值的企业,向其进行债务资本投资,对银行而言是一种优质投资。当银行与企业进行长期金融合作,这些通过”关系“获得的信息将会被跨期利用,从而为银行降低信息成本,获得信息利益。

关系型贷款在为银行带来利润和信息租金的同时也会为银行带来不利的影响。由于关系型贷款中的企业专有信息不易为外部人了解, 当小企业出现明显的财务危机时, 银行很可能因担心前期对小企业的大量贷款无法收回, 而不得不向小企业发放额外的贷款, 造成软预算约束,这将为银行带来更大的风险。

四、小结

通过上述的分析不难看出,在更加完善公开、激烈愈加激烈的市场上,银行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有动机将贷款目标由大型企业扩大范围到中小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壮大,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在获得银行贷款存在劣势情况下,中小型企业有动机通过“关系“获得银行贷款。因此,银行和中小型企业虽然出发点和立场不同,但有共同的需求,这为银行与中小型企业间的关系型贷款提供了可能。

从经济后果的角度来看,关系型贷款为银行和中小型企业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具体而言,对企业而言,关系型贷款为企业带来了资本,解决了融资问题,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声誉,但当企业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时,将会向外界传递不好的信号,从而为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对银行而言,关系型贷款能够为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保证业绩,另外关系型贷款可以为银行带来专有信息,从而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带来信息收益,同时也正因为这些专有性质的信息,银行可能会在企业发生财务状况时继续追加发放额外的贷款,从而增大了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邓超,敖宏,胡威,王翔.基于关系型贷款的大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定价研究[J].经济研究,2010,(2).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7

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国务院、工信部、银监会等国家机构先后出台政策,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部分地区也已经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等制度,但纵观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典型做法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找到目前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良好做法,提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以供参考。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几种模式

贷款风险直接补偿模式

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直接进行资金补偿是地方政府最常使用的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在国内率先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浙江省,2005年就已经探索推行由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而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此后,江苏、福建、青海海西、广东东莞等省市地区相继出台各类办法及计划,由地方财政出资,为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本年度小企业贷款余额净增额设定一定的百分比给予风险补偿,其设定的比例在0.5%~5%不等,差距较大。

贷款贴息模式

贷款贴息是各级地方政府在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时,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直接针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补贴的一项措施,对企业的支持更为直接。福建省信息化局新近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对小微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为期1年且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补助。广东东莞市实施的第一轮和第二轮“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中,也先后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对名录中获得新增贷款支持(不含短期票据融资和贸易融资)的企业,以及对实现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的中小企业予以不同标准的贷款贴息支持,其中在已经实施结束的第一轮融资支持计划中,合计向4578家次重点企业拨付贴息合计3.26亿元。

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模式

对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旨在鼓励各地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支持力度。福建厦门市和广东东莞市都先后制定计划,对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担保而产生的风险,给予担保风险资金支持,其中东莞市在已经实施结束的第一轮融资支持计划中,共计向担保公司拨付了290.85万元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其为重点企业代偿贷款产生的损失。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起步时间较晚,覆盖范围有限,在已经建立或正尝试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的地区中,地方政府试图利用各自的区域优势为支持当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风险补偿保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整体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方面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缺乏明确统一的管理制度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关于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及政策文件,提出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予以适度风险补偿。但是,文件中并没有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明确管理制度或指导性意见,也没有明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制定和管理机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和效能发挥。

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各地自行建立实施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地分别依照不同的标准对进入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企业进行了准入限制,标准差异较大,易将部分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排除在风险补偿范围之外;二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支付能力不同,又缺乏中央财政的统一支持,造成风险补偿方法和补偿标准差异巨大,不利于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性,以及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积极性;三是各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大多来源于财政资金,实际操作中缺乏对补偿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

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单一

目前各地建立实施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计划或管理办法主要分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进行贷款风险补偿、对相关企业进行贷款贴息等模式。其中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直接贷款风险补偿为主导地位,并且大部分补偿办法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为标准进行补偿资金分配,对贷款产生的实际效果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依据,易诱发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产生短期内片面追求新增贷款数量的动机。

与此同时,由于目前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尚不普及,各地的风险补偿机制中极少涉及对于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补偿和支持。直接债务融资方式的缺乏,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受制于传统的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方式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观念、融资行为等缺乏政策性引导和鼓励性措施。

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

尽管各地已出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补偿方法做出明确规定的范例,但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之间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彼此间无法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银行出于对现有担保机构信用程度、风险承担程度的顾虑,对与担保公司的合作表现谨慎,这种银行与担保机构间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的严重失衡,制约了担保贷款业务的开展,而众多中小企业面对层次参差不齐的担保公司也显得难以抉择,这使得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有效性受到影响。

此外,目前担保机构的管理不到位和运作效能低也使得银行和担保公司间的风险分担受到阻碍。一是各地现有的担保公司大多由地方政府下属的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而由于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体系的缺失、业务监管程度的缺乏,对担保公司的实际管理还存在诸多漏洞和缺陷;二是由于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加之近年来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而生的众多小型担保公司缺乏应对担保风险和损失的经验和措施,而地方政府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补偿范围和程度有限,使得许多担保公司的生存周期短暂,加剧了银行与担保公司间的非良性合作机制;三是当前存在的担保公司多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少见由各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再担保公司,这种政策性担保公司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失去可靠的保障。

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来源和时效受限

从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来源来看,各地补偿资金大多直接来源于地方财政,依靠行政手段拨付,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从补偿资金的时效性方面看,目前各地建立的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均有一定的时限,尚未形成长效性运作机制。以上两点都使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很难处于长期有效、稳定运行状态,不利于对中小企业融资形成稳固支持。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

完善管理架构,健全有关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任何良好机制的完善都需要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作为依托。对于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课题,我国已经在宏观法律层面有了总体的方向。但面对现状,更应该加快和细化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修改和清除对中小企业不利的歧视政策和法规条例,并对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机构、担保机构、基金等进行专门立法,规范其职责、服务对象、支付方式和补贴方式等,使得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同时,还应在组织架构方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设立由中央政府主导参与的明确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强化该机构对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管理、引导和服务职能,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提供多样服务和有效监管。

规范资金来源和补充机制,建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应建立完善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在资金来源和补充方面,应以“中央财政出资为主、地方财政出资为辅,社会性资金为有益补充”为原则。一是明确中央财政支持的主要地位。中央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预算资金用于充实该项基金,在确保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后适当实现动态发展。二是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资金注入。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能够为地方政府增加税收并稳定和增加就业,而地方政府作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主要受益者,有责任和理由在中央的引导下依靠地方财政注入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三是调动社会性资金的注入。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民间资本作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潜在受益者,可以引导和吸引其成为基金的补充来源。四是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运作,并对基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

贯彻政府主导理念,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制。首先,应建立完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国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建立,不应仅停留在研究和探索层面,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贯彻政府主导的理念,建立全国和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通过使财政资源配置给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间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其次,要在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起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银行应承担20%~30%的风险责任,担保机构承担70%~80%。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各地中小企业实际,确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比例,分散贷款风险。再次,要建立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间的互信机制。充分利用国家信用,完善信用评级机制,提高担保公司本身的信用等级。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8

(一)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定义

传统银企借贷中蕴含着一定风险,有风险就有保险公司的商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公司通过保险的方式保证债务人债务的履行及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种措施和手段。在保险公司承保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若借款人失去清偿能力,银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法确认为损失类后,由保险公司承担贷款的全部或部分本金和利息。

(二)贷款信用保险的基本思路

贷款信用保险的基本思路是: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同时,就此笔贷款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或者以某个时期所发放的贷款本息为标的购买保险,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信贷风险,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保险公司在借款中小企业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负责向放贷银行赔偿,并有权向借款企业追偿代还贷款。

(三)贷款信用保险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经济学分析

信用保险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扮演风险分担的角色,降低了融资的信用风险,将应收账款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并提前从银行获得应收账款的收益。此外,通过信用保险的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地提升中小企业在银行的信用等级。2009年在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启动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试点实践显示,这种以财政补贴为杠杆、以信用基础为支撑的“保险+信贷”融资新模式,截至2011年7月末,该试点已经累计为60家中小企业提供185亿元的信用保险和6亿元的贸易融资贷款,目前无一例违约行为发生。

二、结论和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贷款信用保险机制确实能有效地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从而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当然,保险公司参与贷款信用保险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是太久,也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提升中小企业整体信用等级针对中小企业整体信用短缺情况,建议我国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征信制度,确立守信也是企业发展必备的条件的观点,降低中小企业的“赖账”行为,提升中小企业整体信用等级。

2.尽快健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和技术创新,提升中小企业单个企业信用等级针对中小企业单个企业信用等级低情况,建议中小企业尽快健全其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提升其资信水平,进而创设自主品牌,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单个企业信用等级。

中小企业贷款范文9

中小企业多“薄弱” 难获贷款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投资渠道狭窄,自有资金不足,加之产品成本高、效益差、负债率居高不下,吸引和消化信贷资金能力不强的特点,导致了中小企业存活率低。金融机构对其贷款风险较大,无法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近年破产、改制企业中,有95%以上是中小企业。向这样的中小企业放贷,银行债务常常被落空或形成不良资产。

由于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落后,信息不透明,缺乏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增加了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查难度,致使银行业发放中小企业贷款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此外,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底子薄,难于取得有效的抵押或担保,而商业银行又以追求稳健经营为目标,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银行有大量的可放贷资金,但因为中小企业难以满足银行的贷款准入条件,因而获得的贷款机会相对大企业而言就很小。

金融机构防风险 惜贷小企业

目前,中国各商业银行已经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来建设银行的风险控制系统,全面加强了风险管理,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被视为高风险资产,因此,中小企业贷款自然成为了风险防范的重点,客观上加大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

另外,为了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银行基本都实行了“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贷款风险终身责任制”,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收入、职位和晋级等等挂起钩来,信贷人员为了回避风险和责任,对中小企业贷款也会十分谨慎。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较高。与对大型企业贷款相比,向中小企业贷款涉及的经营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因而,商业银行热衷于发放大企业贷款、大项目融资贷款。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大致相同,导致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据调查,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是大企业的5倍。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大宗信贷批发业务都满足不了,自然不愿办理中小企业的信贷零售业务。

地方性金融机构受资金实力和市场定位的制约,也难以给中小企业足够的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之一,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农民和农业。由于受资金投向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农村信用社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也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小中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目前,信用担保中介服务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但由于政府对其发展扶持力度不到,在担保公司、银行和企业间指导、协调不够,加上担保公司收费高和存在着自身发展方面的一些问题,使担保公司难以正常运作,真正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难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多方联手破解贷款难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小企业“贷款难”,不仅困扰着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也严重制约着金融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银行及社会多方面的大力协同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各级政府部门应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增强经济服务功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培育企业家良好的信用意识。贷款企业信用状况是关系到银行资金风险的重大问题,良好的信用基础是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的基础。诚信是促进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良性互动,带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提。政府部门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资产负责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将中小企业信用有状况置于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之下。同时,还应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各地方行政部门应积极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打造诚信、守法的良好信用基础,促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营造“守信荣,失信耻”的经营氛围。

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增强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鼓励其更多地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推动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特别是对为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办理资产登记、评估的部门、中介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贷款抵押物的评估登记程序和操作规程,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延长有效时限,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为中小企业办理贷款提供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社会中介环境。

中小企业要增强信用观念,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是关系企业兴衰的大事。中小企业要增强信用观念,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企业管理者要把信誉视为企业的生命,自觉地坚持诚实经营、履约守信,提高企业的资信度,停靠良好的商业信誉赢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实现企业的各项长远发展。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多以承包制、私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形式存在,没有能够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仍是传统的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决策信息不透明,缺乏经营管理的监督和制约,造成企业管理的弱化。中小企业只有建立、健全各项会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才能赢得银行的信任,从而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因此,中小企业应积极加强自身管理,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实现资本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和治理结构合理化。

金融机构方面应从强化服务意识入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在资金配置中的作用,是金融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

银监会去年制定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的“六项机制”,成为银行业在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时的操作准绳:一是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银行必须实行风险定价,以足够利差来弥补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二是独立核算机制。对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以独立考察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业绩。三是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通过合理授权,简化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减少贷款审批层级,实施“双人”或“四眼”原则,以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小、频、急”的特点。四是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制定风险防范与正向激励并重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小企业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五是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注重对从事此项业务员工的专业化培训,以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六是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收集和整理各自业务区域内的恶意违约客户相关信息,并在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定期通报,以防范风险,改善信用环境。

各级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强化协调监督,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要认真抓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推动银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改进信贷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意识,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