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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管理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2 17:34:29

评估管理论文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绩效预算;绩效评估;预算管理

美国社会保障管理局的业务活动与美国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发展并推动各种类型的社会补助计划,对美国老年人口、伤残人士及其家属提供财务上的援助。目前,社会保障管理局主要负责管理两类预算资金以执行三个社保项目:一是来自于社会保险税的社会保障信托基金,一是来自联邦政府的普通基金。

本文较为详细地分析社会保障管理局在有关预算项目绩效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细节,在此基础上阐释美国联邦政府绩效评估对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重要启示与借鉴。

一、设置部门施政战略目标

在社会保障管理局的2003—2008年度五年期策略计划中,以架构图方式描绘组织在崇高任务下所发展出的施政目的,以及为达成目的而制定的长期目标,现将其列示于表1。

从表1可以发现社会保障管理局将部门任务解析为四个面向:服务质量、计划管理、偿债能力与人力资源,每个面向衍生并且发展出相关的长期目标。

在制定部门施政目的与目标的过程中,确认影响施政的外部因素是一项重要步骤,其用意在于对现状与未来大环境的发展作趋势性的解析,外部因素可能带来正面帮助,但也可能形成是负面的挑战。按照确认的过程,让管理当局以较宏观与全面的考虑来制定部门的施政方向与目标。

社会保障管理局确认出四项影响施政的外部因素,包括人口统计因素、人民的健康状况、科技的进步及工作力的趋势等。以人口统计因素为例,社会保障管理局指出,随着二次大战婴儿潮人口的老化,将在接下来的20年内,造成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的重大财政负担,目前的基金剩余将逐渐被侵蚀而最终形成亏损的局面,同时利用趋势图预测未来支出的成长情形,从趋势图中显示未来十年内,SSA三项计划预期受益者人数将显著增加,形成国库的负担。

在SSA五年期策略计划中,分别针对四大面向的施政目的及其长期目标,作详细的说明与分析,以第一面向“服务质量”为例:首先定义“服务的提供方式”——以传统(电话、面对面)及因特网的接触方式,在受益者、其它机关、第三人、地方政府与SSA人员间进行服务的传递;再据以决定该项目“提供高质量、人民优先的服务”的具体意义。由上述可知,SSA所追求的服务质量是在正确性、生产力、成本、及时性与服务满意度等诸多要件中达成平衡状态,为达成此项目的,SSA发展出三项策略性的长期目标,每项策略目标都以问题(issue)以及解决方法与策略(means&strategy)两阶段来进行分析,以下为第一项长期目标问题陈述与策略分析:

1.问题:加快残疾相关决策的速度

SSA列为最高优先级的服务质量要件之一,就是加快身心残障福利计划的决策与服务速度,由于申请者从提出申请到管理阶层核准的过程,所花费的时间过长,而每个申请案件都关系着一个待援助者或甚至一个家庭,等待的时间往往造成他们在精神及经济上的负担,同时也浪费政府部门的资源。SSA以图形显示平均一项申请案件必须花费高达1153天的核准时间,而实际作业的时间只占了7天,高达99%的时间都用在排队及延迟上。

2.解决方法与策略

SSA为了弥补这项缺失,列出包括缩短处理流程、加速计划推行的电子化、扩大地方第一线接受申请人员的决策权限、完善裁决的过程等四项改进措施,每一项改进措施均作详细说明,并且设定一系列的重要预期成果。

SSA根据上述架构:首先定义目的,并藉由探讨现存问题、找出解决方式、设定预期成果等步骤,发展策略性的长期目标,来向社会大众描绘从2003年开始的5年期间,从将如何提供满足民众需求的服务,以及提升组织运作的效率及效果。

二、确定项目绩效目标与设计绩效测度指标

联邦部门应于年度绩效计划中设定当年度的绩效目标,社会保障管理局首先将长期目标转化成数个具体的预期成果。明确定义出目标的预期成果后,接着设定一系列的短期(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由“衡量指标”加上“目标数值”所构成,其中指标性质可以是产出导向、成果导向或是效率导向,无论是何种性质,都必须能够有效、及时地反映部门的实际成果及趋势。表2为针对“加快残疾相关决策速度”目标所设定的绩效衡量指标。

社会保障管理局除了针对部门整体施政目标设定相关的绩效衡量指标,也分别设定各项计划的绩效衡量指标,以符合“计划评估工具”的规范。预算管理局从2004年度与2005年度预算的受评计划中,挑选出数个具有意义并能描绘计划任务与精神的绩效指标,汇整成一份绩效指针范例(ExamplesofPerformanceMeasures),表3选取七项政事型特种基金的计划及其绩效指标。三、绩效评估信息的表达

社会保障管理局年度绩效报告包含三大部分:(1)管理当局评论分析;(2)绩效信息;(3)财务信息。由于本文主要探讨绩效评估,因此将把焦点置于前两大部分。

“管理当局评论分析”主要在协助绩效报告的使用者,对于政府部门当年度的施政成果与实际绩效,取得摘要及重点式的了解与认知。首先,介绍社会保障管理局的概况,运用文字叙述与图表显示各项计划的成果(例如:历年受益者人数整理、成效展现的趋势图等),说明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配置的情形,并列示经营成果、资产负债状况、历史财务信息比较、特殊或重大财务变动等财务状况。社会保障管理局使用圆饼图表达资金来源、用途以及各项计划使用资源的比重。接着,以简洁文字循序描述各项长期目标的挑战、执行策略、预期成果与实行措施,并针对重要的年度绩效目标,揭露实际执行成果与绩效信息,包括当年度目标值、实际绩效、趋势图、指针意义和数据来源。

“绩效信息”部分,即正式进入详细的绩效介绍,为了让读者能够迅速获得一个概括的理解,社会保障管理局使用图表并辅以文字叙述的方式,介绍绩效指标的达成概况。

除了揭露计划的绩效信息外,社会保障管理局不断累积计划相关数据与研究的充实性,藉由确认计划执行上的优点与缺失,协助部门人员解决问题并提升管理能力。为此,社会保障管理局据不同面向,在策略计划中发展一系列的计划评估措施,措施可来自部门内部调查或是外部机关的研究报告。

四、绩效信息与预算调整

美国联邦政府会计年度为十月制,预算管理局每年于二月份提出下年度的总统预算。社会保障管理局在总统预算中,除了介绍现行推动的各项计划与业务内容外,还分析施政环境的变化趋势以及部门未来面临的挑战,另列出当年度的重要绩效目标,表5为2005年度联邦预算中,社会保障管理局的绩效目标,表5为2005年度联邦预算中,社会保障管理局的绩效目标值。

联邦预算中详述社会保障管理局的年度重要施政目的与目标,“服务质量”与“计划管理”两个方面是关注的重点,因此表5所列示的重要绩效目标是以“服务质量”为主。另一方面,计划绩效的评估信息,包括“计划评估工具”受评计划的评估结果以及“总统管理议程”五项议程的最新评估等,也在预算书中作简要披露,向国会、美国人民等使用者提供有关联邦政府资源配置与施政成效的关联性信息。部门必须认真审视以前年度的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取得绩效目标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根据上一年度成功或失败的情况估计本年度绩效计划的执行前景,提供对未能实现目标的原因解释及以前年度完成项目的评估总结。总之,绩效审查和绩效评估已经贯穿了绩效预算编制的全过程。

五、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问题与对策

我国绩效评估还只是刚刚起步,要真正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估体系,尚需相当一段时期的探索和尝试。目前,在我国开展绩效评估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绩效评估缺乏相应法律和制度作保障,没有建立起战略规划、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等制度框架,绩效评估的随意性很大,尚未形成一种法治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绩效评估制度与体系。二是没有建立全面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往往将经济指标等同于政府绩效的评估指标。三是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目标界定不清,评估标准比较单一,指标设置过于笼统,评估方法不够科学,评估手段落后,评估结果缺乏实质性应用。

针对我国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现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法治化、制度化与科学化。

1.制定绩效评估的指导性文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法制化

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制定绩效评估的指导性文件,是努力提升政府实施改革能力的关键所在。为了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抓紧制定统一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范围、对象和内容,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2.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

绩效预算的核心是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政府公共活动效能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计量方法,因而必须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统一性指标与专业性指标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从改进组织管理、改造业务流程、关注绩效结果三个方面入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设计出最能测量政府工作成果的指标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具体应包括: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式体系、评估程序体系、评估组织体系、评估制度体系、评估信息系统等。

3.建立绩效预算制度

对预算管理制度和相关政治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形成有利于绩效预算实施的授权机制。目前在我国的预算过程之中,由于人大预算监督能力不足和各种非正式制度盛行,预算决策者和管理者往往缺乏公共责任和追求绩效的内在动机,因而难以根据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来配置预算资金。因而,在将绩效评价内容逐步引入预算编制过程的同时,必须在政治制度上进行创新,加强人大的预算监督权力与能力,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将项目预算支出所实现的绩效与支出本身联系起来,用绩效加强责任。从而提高公共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推动公共管理型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2

摘要:目前,商业环节增值税收入逐年递减,其中存在的问题较集中地突出了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税基和税负的监控、征管信息的获取、共享等深层次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建议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实施纳税评估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税收监督和稽查,健全社会化的税收综合管理网络。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评估;税收监督

自新税制建立以来,从福建省看,商业增值税收人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增长,但商业增值税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商业企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据统计,我省商业企业增加值1996~1999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6.2%、18.3%、13.8%和14.5%,而同期我省商业增值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7.5%、8.3%、5.5%和6.9%.商业增值税占国内增值税收入的比重也不理想,1997~1999年商业增值税收入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人的比重分别为24.9%、24.1%、23.6%.笔者认为,这除去商业经济结构变化、税源转移等因素外,也有税务机关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只注重销售额,而忽视健全帐证要求;引导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健全帐证工作不力;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轻普通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零税负或负税负的商业企业占一定比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商户普遍采取核定征税,并且核定额不足;征收机关日常监管和税务稽查没有突出重点,税款普遍流失,等等。这里从分析商业环节增值税问题的原因入手进行探讨,以寻求堵漏办法。

一、我国商业环节增值税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产业结构调整,造成商业税收正常的递减。

1.经济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地方特色的第三产业,造成了商业税收正常的递减。各地优先发展有特色的第三产业,作为新的增长点加以培养,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形成和地方政府有意无意的引导,导致了税源结构变化,如,各级批发商业企业转制后改为有经济效益的文化娱乐场所;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和企业热衷于投资经营宾馆、酒楼、餐馆、酒吧以及夜总会等非增值税的第三产业。这样,各地体现增值税税源不但没有增加,而且还不断减少,同时也体现了营业税收人增加,增值税收入减少。

2.小规模商业企业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濒临倒闭。近几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滑坡,一蹶不振,致使许多小规模商业企业营销上不去。有的企业拖欠银行贷款,而被冻结户头,无法经营,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工业企业代销机构,工厂不景气,商业货源不畅,消费者购买力不强,进销差小,无利可图,被迫关闭停业。

3.市场竞争激烈,必然引起税收结构调整和商业税收减少。一是工业企业采取直销的营销策略,主动应对市场的竞争,减少了商业环节的销售额。工业企业为扩大其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同时也为减少销售费用、流通环节和经营风险,利用其对产品性能及市场比较熟悉的优势,直接在销售地设分支机构销售其产品,直接参与产品流通;特别是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直销方式的出现,使得过去货物通过商业环节流通转移到了工业环节;二是激烈的竞争促使商业环节购销差额减少。据1999、2000两年度福建省税源普查资料显示,商业毛利率从10.3%下降为9.06%;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0,开放零售市场,世界知名大型超市凭借先进的管理经验所实行的低价销售的介入,加剧了国内商业企业的竞争,促使商业企业分化,价廉物美的大型超市日益占据商场的主要份额,使原本不是很高的商业环节的毛利率仍有下降趋势;此外,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有推迟实现税款因素,部分新开业的商业企业在经营生长期税收倒挂或者“零税负”现象严重。一些新开业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在经营初期大量取得进项专用发票,而在经营生长期间进项税款长期留抵,无税可收。当商业无利可图时,就关门不干了。

(二)商家偷税行为较为隐蔽,造成商业增值税非正常递减。

1.厂家各种名义的直接贴补返利等非正常手段严重侵蚀了增值税税基。如一些工商企业跨越中间经销环节通过报销费用、现金、实物奖励、销量提成等方式直接向经销商返利,经营者此部分收入又不作帐,规避了商业环节税收。

2.现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欺骗性,给商业环节偷税的查处增加了重重困难。特别是以零售为主的各商业企业,位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由于缺乏与税收征管相配套的各种经济行政管理手段,现金销售,多头开户,销售不开发票,开“大头小尾”发票,大量采取“体外循环”手法进行偷税等,商业企业这些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三)税基不宽,税源转移影响增值税增长的问题不可忽视。

增值税链条不完整,使建材、饮食、娱乐业等仍实行营业税,存在偷税隐患的问题突出。以建材商品为例,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货物,但由于该行业征收营业税,作为建材等物资最终消费者的施工单位,在购进上述货物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发包单位也不需要取得普通发票,造成增值税管理链条中断。此外,受地方财政的干预,使税源发生转移。各地自行制定的名目繁多的地方财政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影响了商业企业在不同销售环节和地区的正常定价,诱导商业企业利润跨地区间不正常收入转移,其中以企业外设经销机构商业增值税最为明显。

(四)商业增值税征管不是十分到位。

商业企业进项差价的减少和工业企业的直销行为仅会引起商业增值税税额的减少和税负的下降,但商业企业负税负等异常申报的增加,则要归结为企业不正常的偷逃税行为。因此,面对曾一度扩散的商业增值税异常申报,有必要审视目前的商业增值税征管情况。

1.商业企业的应纳税额监控不力。一是帐证健全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企业帐证不全,有帐不作,作假帐或作两套帐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监控指标还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各商业企业经营商品品种、商品价格以及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再加上融资渠道和营销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单一用某一户商业企业税负等指标推断其他商业企业的纳税情况缺乏可信度,尤其是应用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上,因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而收效不大。

2.征管手段相对滞后。一是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目前,税务部门能取得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的一些比较粗略的资料,其真实性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诚实与否,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在此基础上实施税务稽查必然也难以奏效。同时通过企业以外的信息渠道获取必要的商业企业经营情况和相关资料几乎无法保证。二是征管手段落后。目前商业企业管理开始广泛使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特别是仓储超市收银记录、统计以及进销存等帐务处理已经使用电算化。而税务征收仍实行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到申报服务厅录入计算机申报,事后下企业短时间检查的征收方式,数字化程度低,与企业管理电算化不相适应。三是征收方式呆板。对商业企业征收的方式有查帐征收、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三种方式,目前,没有严格地划分其适用范围,定额征收较查帐征收征税成本和税收负担要低已是公开的秘密,征收方式不易变,导致纳税人特别是小规模个体私营经济建帐没有积极性,使征管质量提高艰难。

3.税务稽查效果带有局限性。商业企业属中间流通环节,经营货物品类繁多,再加上直接发货制及跨地区间的仓库的设置以及各种灵活代销办法,用传统的征收方式盘存纳税人货物十分困难,也影响企业经营;同时,税务稽查部门查税不求质量,只求数量,直接影响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发票使用不规范。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消费者缺乏购物索取发票的习惯。商业企业,尤其是从事零售的商业企业,销售货物习惯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以自制调拨单或提货单等内部核算凭据代替发票,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实际销售额之间存在偏差,纳税人利用“移花接木”等手段隐瞒某些商品的销售收入,主管国税机关又无法监控纳税人的税基,造成增值税流失。

二、建议与对策

商业增值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较集中地突出了我国现有增值税存在的税基和税负的监控、征管信息的获取、共享等深层次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解决商业增值税的征管问题也决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法,除健全现行税制外,应用系统的现代的征收管理手段解决适应新形势下商业增值税的税收流失问题。

(一)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1.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按现行税法规定年销售额和健全帐证的商业企业都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各地执行此规定有偏颇,如,批零企业为商品最终消费环节,消费者不需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推销产品既不开票,也不直接收款,因此,对以上一定规模商业企业不愿意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然而,为了省事,税务机关也不按规定督促其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各地很普遍。笔者认为,各地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定,凡是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和帐证健全的商业企业都应按规定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已具备条件的商业企业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以销项税额全额征收增值税,绝不姑息迁就。这是增值税管理的需要,也使增值税链条不会中断,从而,可以增加税收收入。

2,完善商业一般纳税人管理制度。应该看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具有约束纳税人的作用,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则不具有此特性。一般纳税人,即使销售货物不申报纳税,但其购进货物时却以消费身份负担了购进货物应抵扣的税款,因此,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尤其是中小商业企业,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的意义大于税款征收的意义。为此:一是保持现有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的稳定。一经认定,除非纳税人偷税、关闭、破产,则不应轻易取消,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取消其进项抵扣权。二是对新认定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的初期(一年)实行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代管监开”。其进项发票在货票款一致情况下,才能给予抵扣。

(二)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

1.继续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对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制,严格其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查帐征收,减少税收流失,是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多年来工作部署的要求,但是,各地税务机关因抓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工作难以奏效,而几乎放弃了这项工作,这对依法治税十分不利。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是收税的,收税的依据是什么?大量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使用“双定”征税肯定不行了,继续引导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十分必要,而且,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应该做到建帐一户,成功一户,并及时改变征收方式。至于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后税负低不可怕,税务机关还有最后一道防线,即加强税务稽查,要以税务稽查来确保建真帐。对查出小规模纳税人建假帐的,要依法补税和处罚,并公开曝光。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建真帐,纳税态度又好的,只要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和条件,就可鼓励申请升格,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2.完善定期定额户的管理办法。在保持原定额基数的前提下,实行税务机关采用各种测定法估算出销售额,与同行业会互评定额相结合的做法,来确定“双定户”本期销售额,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相互监督;在定额的评定期限上,不宜过长,最好每半年调整一次。同时,在调整“双定户”销售额时,税务机关应讲究核定的销售额有升有降,合理又合法。此外,应加强对“双定户”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引导其记帐规范,建帐符合标准。

3.加强商场柜台承包租赁户的征管。通过增强与出租方的信息联系沟通,掌握承包租赁户的开业、经营情况,同时,实行商场统一收银,代收代缴增值税管理办法,把承包租赁户的应纳税额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有利于征收机关与商场共同监管。

(三)加强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

目前,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工业企业的销售网点遍及全国各地,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有137号文件,但是,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还不够规范,造成经营地税源大量流失。因此,本人认为,一是加强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管理和发票管理。对于各类分支机构,不管是经营范围和形式如何,均应按《征管法》规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在发票的领购管理上,实行发票保证金(人)和限期缴销发票等制度;二是完善分支机构增值税政策管理规定。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开票或收取货款,原则上由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分支机构需要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由总机构提出,报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并建立纳税信息联系制度。同时,对汇总缴纳的分支机构采用按销售额依一定比例在其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其预缴税款可在总机构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

(四)实施增值税纳税评估制度。

增值税纳税评估制度旨在全面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质量,突出对一般纳税人涉税行为的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情况,在纳税评估的操作过程中,应全面掌握一般纳税人的涉税资料,严格按照申报审核、案头评估、下户核查、税务处理等步骤进行。因此,为了做好增值税纳税评估,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准确采集纳税资料,提高资料的利用效率。根据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收集、积累所需的纳税人的各种与纳税相关的,诸如销售情况、货物购人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变动情况等各种当年和历史资料,并对获得的纳税资料进行归类、汇总、相互对照,并运用适当的方法加以运算、分析、处理,充分发挥增值税进销之间相互稽核作用,加强货物进出企业监督,为税务机关提供案头评估参考数据。有条件的可以逐步通过税企联网实现。这对于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下增值税的征管有着现实意义。

2.建立增值税纳税评估的分析指标体系。包括细化筛选参照指标,如按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统计出本地商业系统的诸如平均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存货变动率、毛利率等纳税评估所需的各项指标。同时,收集本地(市)、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财务指标参考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和修正,提高指标的准确性;同时设置具体企业考核资料指标,正确选择使用各种案头评估测定办法,能根据已收集掌握的有关企业货物、资金变动资料,通过恰当的运算,推算出纳税人本期大体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3.设置纳税评估机构,充实评估专业人员。随着稽查机构设置转变,各地税务机关应设立专门的税收稽核或纳税评估机构,将原来的征管分局配备一级稽查人员改为税收稽核或纳税评估人员,合理调整岗位和明确职责,侧重于通过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评估分析,下户核查,堵塞漏洞。这样,可以转变增加税收依靠查补的传统做法,以增强税收管理专业化力度。

4.根据纳税人信誉评定纳税人的纳税评估频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记录,作为评定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定等次的标准,不同等次设置不同的纳税评估频率,合理分配征管力量,即实行稽核基础上的动态分类征管。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稽核后评选A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一年免审优待;对评定B、C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定期的纳税评估,以鼓励商业企业遵章纳税,鞭策信誉不佳的企业改变形象,争取升级。

(五)强化商业企业税收监督。

1.完善发票使用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工作应从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转变到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并重管理上来,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购买货物有权利与义务索取发票,并禁止商业企业利用各种内部凭据替票,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对定期定额户亦实行定额发票管理制度。同时,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发票摇奖和不开发票处罚活动。在各商家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索取发票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消费者购物自觉索取发票的社会氛围。坚持尽快推广使用税控收银机及税控加油机,把纳税人销售收入纳入税务监督之列,同时,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2.对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等管理软件,税务机关如何介入管理,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办法。比如,商业企业有义务向征税机关提供使用电算化记帐的软件的共享信息,有义务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规范化纳税申报资料等,避免企业自行变更原始记录或利用现代化手段偷逃税款。

3.推行片管员制度。税务机关取消专管员以后,应推行商业企业片管员制度,确定片管员工作岗位和职责,督促其经常下户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催缴税款,指派下户进行货物盘点,主要应通过不定期分柜重点核查,掌握纳税人购销的来龙去脉;并加强对非正常损失进项税的管理。

(六)强化稽查功能,突出重点到位。

为了保证各项商业征管措施到位,促进纳税人健全帐证,依法纳税,强化税务稽查功能十分必要。首先,每年必须开展一次商业增值税专项检查,以查促管;其次,加强税务稽查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异常申报户、纳税评估移送的嫌疑户,帐证不健全户、申报停歇业户和违章使用发票户。再次,按照税务稽查计划安排,有的放矢安排上述重点纳税户查深查透,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查处,严惩不贷,并以一定形式予以暴光,让偷逃税分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七)健全社会化的税收综合管理网络。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3

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要为司法机关处置涉讼房地产出具估价报告,报告中往往要涉及三个最基本的概念:一个是公开市场价值,一个是拍卖底价,一个是拍卖保留价。对于前者,由于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严格规定,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后二者,由于《房地产估价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因此,对于什么是底价,什么是保留价,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与起拍价、抵债价又是什么关系,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拍卖底价或保留价的法律地位如何,目前有一些不同看法。本文仅就拍卖底价、保留价的准确称谓及其法律地位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参考内容请看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 谈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和两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性质的拍卖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即拍卖委托人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或权利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常见的有古董、字画、邮票等的拍卖,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也属于这种性质。另一种性质的拍卖不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往往出现在破产清算、涉讼涉案的情况中,是一种被迫的强制拍卖。与此同时也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拍卖:一种是英格兰式,报价由低到高,不断加价竞买,直到无人再加价时,即以最后应价者竞买成功为基本特征。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采用这种拍卖形式;另一种拍卖形式则是荷兰式,报价由高到低,不断减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买成功为基本特征。荷兰阿姆斯特丹鲜花批发市场和日本东京海鲜批发市场都采用这种拍卖形式。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子悦台”商住楼在建工程也以这种拍卖形式成功地进行了拍卖。 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拍卖主要是第二种性质的拍卖,即强制拍卖。我们主要针对这种拍卖情况下的底价或保留价进行探讨。 二、拍卖底价与拍卖保留价 《房地产估价规范》第6.10.2条规定: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首先应以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为原则确定其客观合理价格,之后再考虑短期强制处分(快速变现)等因素的影响确定拍卖底价。 底价即最低商业价值。在此基础上确定拍卖保护价、起拍价。最高应价低于保护价的,重新拍卖或变卖。(《海商法大辞典》1988年版第414页) 保留价主要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第五十五条规定“拍卖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可以看出,底价是标的物的最低商业价值,或者说是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确认的标的物在拍卖市场——这样一个受强制快速变现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一个不完全市场上的最可能的成交价,相对于拍卖委托人来说是一种客观性的价格;保留价则是拍卖委托人在底价基础上根据评估底价确定的,相对来说更具有主观的意味。 在第一种性质的拍卖,即基于自愿原则的拍卖情形下,拍卖委托人是拍卖标的的所有人,有权自行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或最低商业价值,自行确定拍卖保留价。通俗地说就是:我就打算按这个价钱卖,低于这个价钱我就不卖了。此时,底价即保留价。在拍卖未成交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降低自己的底价(保留价),因为最低商业价值是他自己确定的,他自己可以更改。在第二种性质的拍卖,即强制拍卖的情形下,作为最低商业价值的底价就不能与保留价等同了。这是因为:第一,这两个价格是由不同的主体确定的,底价是由法定的评估机构依法确定的;保留价则是由拍卖委托人,即司法机关或清算组、债权人委员会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第二,底价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更改;保留价则可以在多次拍卖中向下调整,以期能够成交,但不能低于底价。第三,底价的更改必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4

(1)评估方法不当造成的评估风险问题。

在房地产评估过程中,为了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应该严格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中规定的原则、程序以及方法进行房地产的评估。由于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在房地产评估程序以及方法的选择上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在评估业务中选择的参照主体不正确,就会造成房地产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产生房地产评估风险问题。

(2)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风险。

房地产评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房地产评估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认识水平。如果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能力差、素质水平不高,在进行评估过程中可能无法准确的控制误差,出现评估失误导致风险问题发生。此外,在房地产评估过程中,如果评估执业人员受委托方利益驱使,就有可能故意让评估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评估报告,出现职业道德风险。

(3)政策变动风险。

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影响因素较多,除了市场价格以外,土地政策、调控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市场政策等都会对房地产的价格造成较大的影响。如果在房地长的评估工作中,不能紧跟政策要求和形势发展,就有可能造成对房地产的评估缺乏准确性,出现评估风险隐患。

2.房地产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措施

房地产评估风险具有明显的多因素性、模糊性、潜伏性以及客观性的特点,评估风险大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防范评估风险问题,也应该在加强评估机构、评估职业人员、委托人以及评估流程管理方面采取措施。根据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实际情况,控制房地产评估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联系。

加强与房地产评估委托方的沟通联系,也是控制房地产评估风险的重要手段。首先,在进行房地产评估之前,评估机构应该与委托方进行提前沟通,大致了解清楚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以及委托方的相关需求,为正确的评估创造良好的基础。在房地产的评估过程中,评估执业人员应该全面的对委托方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掌握清除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情况,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房地产的评估。

(2)改进房地产评估业务开展方式。

提高房地产评估质量,首要任务应该改变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业务方式,特别是随着房地产评估行业税收咨询、项目开发咨询、抵押品管理以及房地产市场研究方向的拓展,在房地产评估工作的开展上,应该积极的引进信息化、程序化与数据化的评估手段,通过采用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以及缝隙模型,进行房地产评估工作的开展,以提高房地产评估工作质量。

(3)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修养。

防范房地产评估工作中的风险,必须不断地提高房地产评估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强化对于执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尤其是结合房地产评估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变化,认真学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与市场估价办法等,通过专家讲座、交流研讨以及外出学习等方式,对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房地产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此外,还应该进一步的加强对于房地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房地产评估人员的从业职业道德意识,确保客观公正的开展房地产评估工作。

(4)紧跟房地产市场行情完善评估体系。

在房地产评估共组的开展过程中,评估机构应该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特别是涉及到房地产行业的各项国家政策动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分析,以及时的掌握最新的行情动态,并调整自身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业务方法,确保房地产评估工作的预见性与准确性。

3.结语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5

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要为司法机关处置涉讼房地产出具估价报告,报告中往往要涉及三个最基本的概念:一个是公开市场价值,一个是拍卖底价,一个是拍卖保留价。对于前者,由于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严格规定,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后二者,由于《房地产估价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因此,对于什么是底价,什么是保留价,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与起拍价、抵债价又是什么关系,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拍卖底价或保留价的 法律 地位如何, 目前 有一些不同看法。本文仅就拍卖底价、保留价的准确称谓及其法律地位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什么是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实际 经济 生活中,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和两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性质的拍卖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即拍卖委托人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或权利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常见的有古董、字画、邮票等的拍卖,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也属于这种性质。另一种性质的拍卖不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往往出现在破产清算、涉讼涉案的情况中,是一种被迫的强制拍卖。与此同时也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拍卖:一种是英格兰式,报价由低到高,不断加价竞买,直到无人再加价时,即以最后应价者竞买成功为基本特征。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采用这种拍卖形式;另一种拍卖形式则是荷兰式,报价由高到低,不断减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买成功为基本特征。荷兰阿姆斯特丹鲜花批发市场和日本东京海鲜批发市场都采用这种拍卖形式。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子悦台”商住楼在建工程也以这种拍卖形式成功地进行了拍卖。 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拍卖主要是第二种性质的拍卖,即强制拍卖。我们主要针对这种拍卖情况下的底价或保留价进行探讨。 二、拍卖底价与拍卖保留价 《房地产估价规范》第6.10.2条规定: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首先应以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为原则确定其客观合理价格,之后再考虑短期强制处分(快速变现)等因素的 影响 确定拍卖底价。 底价即最低商业价值。在此基础上确定拍卖保护价、起拍价。最高应价低于保护价的,重新拍卖或变卖。(《海商法大辞典》1988年版第414页) 保留价主要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第五十五条规定“拍卖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可以看出,底价是标的物的最低商业价值,或者说是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确认的标的物在拍卖市场——这样一个受强制快速变现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一个不完全市场上的最可能的成交价,相对于拍卖委托人来说是一种客观性的价格;保留价则是拍卖委托人在底价基础上根据评估底价确定的,相对来说更具有主观的意味。 在第一种性质的拍卖,即基于自愿原则的拍卖情形下,拍卖委托人是拍卖标的的所有人,有权自行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或最低商业价值,自行确定拍卖保留价。通俗地说就是:我就打算按这个价钱卖,低于这个价钱我就不卖了。此时,底价即保留价。在拍卖未成交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降低自己的底价(保留价),因为最低商业价值是他自己确定的,他自己可以更改。在第二种性质的拍卖,即强制拍卖的情形下,作为最低商业价值的底价就不能与保留价等同了。这是因为:第一,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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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责任政府理念内在绩效要求的考察,认为完善绩效管理促进责任政府的构建是一种可行思路。因此,针对我国构建责任政府的迫切要求及我国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借鉴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的先进理论与实践,探索适应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模式。文章分析指出,国外政府及我国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绩效评估来推动责任政府建立的努力,为我国政府改革找到了新的切入点。但也要看到,在责任政府构建过程中,绩效评估由于缺乏系统理论指导、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导致评估实践中具有盲目性、评估主体单一、没能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体系、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没能很好结合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问题都表明了

我国目前对责任政府及其绩效评估理论的研究己经落后于实践的发展。理论研究的不足必将导致实践的盲目性,增大实践探索的成本代价,从而激发了研究者研究的紧迫感和动力。鉴于此,文章从理论上分析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制度化基础,从实践上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理念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该模式包括“战略目标系统”、“基于资源管理整合系统的平衡性绩效衡量”、“绩效信息的反馈利用”三大过程性要素;设计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操作程序,并分析该模式的适用条件;最后进一步运用平衡积分卡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进行到底,最终推进责任政府的建设。

关键词:责任政府;政府绩效评估;评估模式;平衡积分卡

中文文摘

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公民素质的提升以及公民意识的日益凸显,给传统行政模式提出了改进要求,构建“责任政府”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自身发展的必然;全球化不确定性的日益增强,给政府自身发展带来了客观压力,在加入wto己成为现实的今天,身处国际经济循环中的中国政府,尤其面临着提升自身效能、发挥比较优势的迫切压力。在此环境中,搞清楚“责任政府”究竟是什么样的政府,如何构建责任政府,如何提高责任政府的绩效水平,这是我国政府当前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责任政府”在我国的迫切建设要求、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存的问题,力图在充分分析“责任政府”内涵及其框架体系之后,让责任政府赋予政府绩效管理以新的制度基础和目标导向,并结合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构建出“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模式”,并进一步运用平衡积分卡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进行到底,最终推进责任政府的建设。

第1章绪论

该部分主要说明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的提出、研究的目的和基本思路等。首先介绍相关的研究背景,指出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受到广泛重视和推广。而我国构建责任政府过程中的绩效评估还处于初级阶段,由于理论研究不足所导致的实践的盲目性,使得责任政府绩效评估问题层出不穷。其次介绍研究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目的,在分析绩效评估作为构建责任政府的基础工程的重要作用后,指出引入和改善政府组织的绩效管理与构建责任政府的内在价值相吻合。因此本文将绩效评估机制与责任政府的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希望责任政府能赋予政府绩效管理以新的制度基础、目标导向,同时,通过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可以进一步推进责任政府的构建,由此实现责任政府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良性互动。最后介绍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

第2章责任政府构建中的绩效评估理论概述该部分首先介绍责任政府相关概念和理论。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学者对责任政府的阐释引出本文对我国责任政府的理解,指出责任政府重心不再是权力本位,而是政府责任本位;政府的责任范畴不再单一是政治责任,还包括法律责任、道德责任;责任政府还强调公民责任和政府责任同时并重,责任政府不再是层级考核,而是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职、权、责、利关系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一部分,还从法治、德治、民治三个维度介绍了构建责任政府的动力机制及其目标。

其次,主要介绍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内涵。在简要回顾政府绩效评估的历史基础上,文章结合国内外学者有关政府绩效评估的定义,提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内涵,并分析其性质。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促进政府质量与公平意识、提升政府形象三方面分析政府绩效评估对构建责任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后,小结。文章结合上述分析,进一步指出有必要借鉴当今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典型实践的先进经验,以作为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经验方面的预备。

第3章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及启示该部分首先是西方政府绩效评估实践概述。先介绍美国、英国的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进程与成效,再结合弗吉尼亚州的绩效指标、英国警务绩效评估框架两个典型案例,指出其指标选择的广泛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评估的法制化、制度化等特点。其次,介绍我国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探索。典型的有青岛市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山东省的社会服务承诺机制,福建省的效能建设。最后,对国内外绩效评估创新实践的借鉴经验进行综合评述。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发现,从绩效评估制度化和规范化、评估方式的选择、评估主体的确定、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立等方面,都具有某种程度的借鉴意义。 论文网

第4章我国责任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该部分首先阐述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理论体系在构建和规范上的不足。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分析理论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一,绩效评估的知识体系准备严重不足:第二,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保障;第三,未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第四,绩效评估的价值体系未得到构建和认同。其次,理论不足导致实践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评估多处于自发状态,评估主体比较单一,多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缺乏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评估;有效的绩效评估信息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存在信息失真现象,导致评估结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从评估的方法上看,缺乏对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的正确运用,严重影响了评估的实效。最后,小结。责任政府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给当前政府管理带来了诸多弊端。在分析问题之后,有必要结合国内外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的经验和做法,构建适合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模式。

第5章责任政府构建中绩效评估机制的完善·该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结合理论与实践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理念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首先,分析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制度化基础。文章主要从分权化管理、责任机制、结果为本、顾客导向四个维度分析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制度化基础。文章指出,只有在这些制度化基础上推行绩效评估,才能够确保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其次,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理念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在这个模式中,主要包括三大过程性要素:“战略目标系统”、“基于资源管理整合系统的平衡性绩效衡量”、“绩效信息的反馈利用”。第一,战略目标系统即要确立政府绩效评估的合理目标。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目标是一个综合考虑内外顾客,将组织使命、组织责任、战略规划、工作程序设计、目标设定和优先排序、界定成果和投入的逻辑关系等工作有机融入政府所制定的、旨在改善政府绩效的战略性框架。第二,基于资源管理整合系统的平衡性绩效衡量。基于前文对我国绩效评估存在问题的分析,在绩效评估机制的构成方面,采取多元主体与平衡性绩效管理工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以求全面、准确而具有建设性地对政府绩效进行管理。文章设计的是三元主体绩效管理的框架,三元主体包括:社会主体(公众、专家)、上级机关、机关自评。通过三元主体的平衡性评估机制回应责任政府在政治、法律、专业领域、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责任要求。第三,强调绩效信息的反馈利用。文章指出,只有把决策执行中的各种信息不断地,及时地反馈到政府部门,管理者刁‘能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各种情况进行调整、修正和完善,进而达到不断提高政府绩效的目的。因此可将“政务公开”引入责任政府绩效评估领域来、更可通过网络加强公民与政府互动,促进政府效能提升。再次,通过图表介绍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操作程序设计和适用条件。文章构建了责任政府绩效评估的七个操作程序:制定政府绩效评估计划、建立政府绩效评估组织、构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收集政府绩效评估信息、选择政府绩效评估的计量方法、撰写政府绩效评估报告和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这七个操作程序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构成了持续循环的政府绩效评估过程。另外,绩效评估模式的引入,必须从组织的内部结构、权力模式、组织制度、文化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给出全面支持。即,绩效评估系统要求组织结构系统、制度系统、人事系统和资源系统的全面跟进。所以,文章接着分析了该模式的适用条件,要根据机关具体实践条件的差异,找到扭转传统观念栓桔的切入点和方法。

最后,进一步运用平衡积分卡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鉴于政府业务的复杂性、多元绩效动机、多元绩效标准的现实情况,以及国内关于政府整体绩效评估指标研究的滞后性,文章另起一点,选取平衡积分卡这一综合性战略绩效评估和管理工具,作为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理念的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建设工具。文章先简单介绍平衡积分卡的内容以及其在责任政府绩效评估中应用的可行性,再从顾客满意、财务绩效、内部业务、创新与学习四个维度来构建责任政府绩效评估平衡积分卡的框架体系,最后以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为例,运用平衡积分卡进行实例分析。

第l章绪论

1.1课题背景

1.1.1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受到广泛重视和推广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猛烈冲击、国内环境的巨大变化,进而走出政府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的困境,伴随着风起云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特别是由于高层领导人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英国、美国、欧洲大陆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等国相继掀起了政府管理创新浪潮。这一以公共管理为理论基石和实践指南的改革,其重点主要集中在“减少施政成本”、“提高服务效能”两个方面,以“效率、责任和响应作为其基本价值基础”。综观各国改革,政府再造的内容主要体现在:

1)变管理为服务,树立“顾客至上”观念;

2)民众评议政府;

3)政府绩效管理;

4)公共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

5)政府人力资源管理;

6)注重投入产出的企业化管理。

西方发达国家上述6个方面的政府再造,对我国政府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其改革策略的核心内容也应当成为我们构建责任政府的价值参照。尽管各国政府管理创新的起因、议程、战略、策略以及创新的范围、规模、力度各有千秋,但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取向,即在公共部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运用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来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和绩效。绩效评估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和推广,以至西方学术界惊呼:现代“评估国家”正在取代传统的“行政国家”。关于西方各主要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情况,本文将在第三章重点进行介绍。

1.1.2我国构建责任政府过程中的绩效评估还处于初级阶段责任政府是行政现代化的产物,最初出现在现代市场国家中。在我国是最近出现的概念,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政府改革目标。这一目标明确反映出的信息就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的确立和不断加强,新时期政府改革战略选择的重点是构建责

任政府。而我国中央政府使用这一概念则是2003年的事,在非典肆虐的时期,面对非典型性肺炎的挑战,政府总理在有关讲话中表明了中国政府建立坦诚、负责政府的决心,开始明确提出了责任政府的执政理念。

在构建责任政府的过程中,需要一系列制度构架确保政府及其公务员对人民负责关系的确立。除

以公务员规范明确其职责、以问责制建立政府及公务员责任追究机制外,引进绩效评估机制是责任政府建立中制度构架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对来说,明确政府行为规范、公务员规范及建立相应的政府及公务员问责制度是责任政府建立的核心内容,但绩效评估是责任政府建立的基础工程。

因此,为了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部门以推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和推行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为突破口,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在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的行政现代化进程。

国外政府及我国一些地方通过绩效评估来推动责任政府建立的努力,为我国政府改革找到了新的切入点。但也要看到,在成为一种口号和时髦的前提下,责任政府的绩效评估走向“政绩工程”评估的倾向,存在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评估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保障;缺乏系统理论指导,实践中性;评估主体缺乏多元化,多以官方评估为主,缺乏公民评议,而且多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估,缺乏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评估内容不全面,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片面地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将经济指标等同于政府绩效的评估指标;评估程序没有规范化,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评估结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甚至完全流于形式;评估方法多为定性,较少采取定量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科学等等.、这止岭问题都表明了我闪日前对责任政府及其绩效评估理论的研究己经落后于实践的发展。现论研究的不足必将导致实践的育即胜,增大实践探索的成木代价,从而也更加激发了研究者研究的紧迫感和动力。对比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在公民导向的强调和目标管理、战略管理等理论工具有效运用,我们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待提升。

1.2研究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目的

作为责任政府建立的丛础工程,绩效评估为责任主体承担责任提供工作履行过程和结果方面的数据。绩效评估作用具体表现为:既注重过程中的事业心和务实态度,看政府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情况,看公务员是否勤勉工作、踏实肯干又重视结果导向,鼓励政府、公务员打破陈规争取能带来更好结果的创新,以“三e”标准(即经济标准、效率标准、效益标准)测定政府生产率的状况,重视公务员的业绩和他们对组织目标的贡献。绩效评估还在于把测定的政府生产率的状况与公民期待对比,促进责任政府的建立。在政府对人民负责的责任关系中,如何推动一个更具责任感政府的建立?当代,绩效评估通过引进公民参与,使绩效评估及责任承担中,政府坚持公民导向;公务员履行职责不仅对上级负责还要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的考量。以此为基础建立的问责制,能有效地增强政府官员的责任心,端正他们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提高为公众服务的质量,促进责任政府的建立。由于组织的目的是在于通过社会化结合方式,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而这一目的实现方式、手段,乃至具体的运作过程,其本身也是一个需要管理的过程,这就是绩效管理对于提升组织有效性的意义所在。从这一视角出发,责任政府的建立正是为了改善政府运作,提升政府各方面的效能,从而更好地履行其组织使命—提供公共物品,为人民负责。而引入和改善政府组织的绩效管理,无疑是与构建责任政府的内在价值相吻合的,因为责任政府总体上看作为对传统管制型政府行政模式的超越形式,也必然会强化传统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与现实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此外,由于政府部门自身在价值原则、管理方式、业务内容等方面的特点,绩效管理这一在赢利性部门广泛使用并获得良好结果的管理工具,在政府部门的应用还基于政府价值定位的调适问题。所以本文将政府绩效管理的核心—即绩效评估机制与责任政府的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希望责任政府可以赋予政府绩效管理以新的制度基础、目标导向,同时,通过责任政府的政府绩效评估,可以进一步推进责任政府的构建,由此实现责任政府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良性互动。

1.3研究的基本思路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7

关键词:高职;以评促建;专项评估;长效机制

20世纪末,随着高校扩招以及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998年至2008年,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从386所增加到1184所;招生人数从43万增加到299万;在校学生从117万发展到861万。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抢抓机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关乎高等职业院校未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课题。作为一所新组建的地方高职院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经过4年的探索与实践,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制,建立了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有效地深化了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了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为指导,营造学校质量文化

我校是由四所成人高校于2005年合并转制而成的。成立初期,学校教学管理环节相对薄弱、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为指导,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日常教学质量,营造学校良好的质量文化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亟待完成的任务。

(一)引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明确质量为立校之本

全面质量管理是指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努力实现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从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学校从管理的目标、范围、过程和支持保障系统等方面研究教学质量全程管理的要素,提出教育质量监控要做到“三全、一多样”——全局管理、全程管理、全员管理以及管理办法的多样化,即在管理范围上,教学质量应是全局性的,涵盖对教学质量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所有因素,不仅要对教师的教、学生的学进行监控,也要加强对教学管理本身的监控。在管理过程上,教学质量的监控应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学习进程,包括课堂理论学习质量的监控,也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监控。在管理人员上,教学质量的监控不只是教学管理人员的职责,也是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共同使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只有通过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在管理办法上,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形式多样,除了日常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外,学校还要根据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种专项评估。

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学校确立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并明确“质量立校”是学校发展的根本,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是实现“质量立校”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二)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质量观

学校成立初期,教师对教学质量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为了改变教师传统的教育质量观,统一认识,学校组织广大教职工围绕“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转变教育思想的学习和讨论,并先后邀请叶忠海、杨应崧、马树超、戴士弘、赵志群等高等职业教育界知名专家开展系列专题讲座,有效地推动了全院教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了教师对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理解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认同。同时,学校分批组织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前往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进行培训,系统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对教师改革课堂教学模式、进行课程教学设计、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设置教学评估专门机构,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健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咨询机构”。2005年,学校合并之初就成立了教学评估中心,作为相对独立的承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职责的校级常设机构,在组织上完善了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力度。2008年3月,为了迎接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以教学评估中心人员为主体的评建办公室,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常设机构。教学评估中心和评建办公室的设立,为学校深入开展各项评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员配置。

以专项评估为抓手,促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

为充分发挥评估在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良好学风形成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以专项评估工作为抓手,逐步健全校内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推动教学管理的完善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一)设计评估项目,建立评估标准

学校依据社会发展对高职人才培养的要求,选取学生考试、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等能充分体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几个关键环节,统筹考虑人才培养各要素,科学设定评估标准。如学生试卷专项评估指标的设计包括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形式上涉及考试科目相关的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教学进度表、考试质量分析表等教学文件是否填写完整规范;试卷分数的统计与登录是否正确;试卷的印制、保管、交接是否符合程序与要求;考试形式是否多样等等。在内容上,考试试卷专项评估设计指标更多地是关注试卷命题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相关度;试卷题型和难度是否适中;题量分值是否合理;试卷命题的知识信息是否严谨;教师评分是否客观、考试质量分析是否科学等等,这些指标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课程改革的深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评估对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要求和工作量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评阅、成绩评定、装订、保存都有明确的规定。实践性教学环节专项评估指标对实践性教学的学院管理、教学过程都有明确要求。

(二)建立常态机制,定期开展评估

专项评估重点围绕教学过程的某个环节进行,但是人才培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教学过程的各环节息息相关,专项评估势必涉及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了充分发挥专项评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用,学校建立了专项评估常态机制,通过专项评估,以点带面,促进评建结合,整体提升学校教学管理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定期开展专项评估、评建工作启动以来,学校依照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评估内容的要求,每年组织关于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学环节质量的一系列专项评估,先后开展了学生试卷、实践教学、教材、大学英语、思想政治课、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评估15次;精品课程、示范性建设专业和实训基地评估12次。定期开展专项评估,有助于广泛深入地了解学校情况、教师及教学情况和学生情况,促进各下属学院内部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也有助于各专业务实求真、踏踏实实推进各项教学工作,避免侥幸心理和投机取巧的心态滋长。

(三)挖掘时代内涵,促进评建结合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学校办学定位的确立以及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学校常态评估也根据时代的要求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在评估项目的设定、评估指标的修订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度挖掘,使每一次常态评估都有“非常”的效果。在评估项目的设定上,学校除了开展学生试卷、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评估外,还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其他专项评估,如配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开展了专业剖析;配合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开展了大学英语课堂教学质量专项评估;配合教材建设开展了教材选用质量评估等等。在评估指标的内涵建设方面,学校也根据时代要求不断补充新的内容。如在师资队伍的建设方面,以往的评估大多关注在编专任教师队伍的建设,关注“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评估就开始统筹考虑校内外专任教师队伍的建设,考虑“双师”教师队伍的建设。

应用效果

经过四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学校形成了“教学评估专项化、专项评估常态化、常态评估纵深化”的评估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促进了学校教学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无论是哪种专项评估,在评估内容的设计上都考虑了促进下属学院的二级教学管理。如在学生试卷专项评估中,要求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表、教学任务书、学生成绩单、考试质量分析表、教材、作业、试卷及参考答案等相关教学文件;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专项评估中,要求各学院提供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组织结构名单及相关运作的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实习(训)手册等;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要求各学院提供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手册、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课题登记表、答辩原始记录等;专业剖析中要求提交该专业团队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管理运行等相关佐证材料。经过多轮评估与整改,各学院内部教学管理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从教学管理文件的缺失、照搬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到针对实际情况积极汇编内部教学管理文件。总体看,各学院内部教学管理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以往对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的“等、靠、要”思想大为改观,教学管理重心逐步下移,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在不断完善。

(二)增强了教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解读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改革理论,帮助广大教师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教学观、质量观,是学校营造质量文化的必要手段。而专项评估的深入开展则是教师在专业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中践行高职教育质量观的“助推器”。在专项评估的推动下,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从专项评估的结果来看“良好”以上的比例呈上升态势。如实践性教学环节专项评估先后开展了3轮,共抽查了104门课程,第一次评估不合格课程达到48.3%;第二次评估课程合格率达100%;第三次评估课程优良率超过了80%,如表1所示。

(三)深化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学校在专项评估中紧紧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方针,根据社会发展对高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要求,针对我校合并转型的现状,选择教学工作中的关键要素或环节,有针对性地设计专项评估,进行重点突破,其目的是推进学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如在专业剖析中,学校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为纲领性文件,特别注重所剖析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该文件的要求,专业的设置是否符合市场需求的变化,是否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课程设置是否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人才培养模式是否把工学结合作为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并以此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是否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新模式;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是否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等等。通过多轮专业剖析,不断强化教师对纲领性文件的理解,推动教师积极主动地开展课程教学改革,真正落实文件精神。

合并组建五年来,学校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指导下,以评促建,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才培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2009年12月,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目前,我院正加快步伐,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扩大评建成果,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学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和社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J].中国远程教育,2009,(8).

[2]Ahmed N U.Incorporating Environmental Concerns into TQM[J].Production and Inventory Management Journal,2001,42(1):25-30.

[3]董大奎.以评促建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内涵建设[J].辽宁高职学报,2004,6(5):1-4.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8

论文提要摘要:由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和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还处在原始的手工业水平上”,存在的新问题还相当突出。因此,本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加以设计延伸,以达到缩小该领域内和发达国家之间差距的目的。

一、新问题的提出

由于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仍处于过渡时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已初步建立,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处于探索阶段的政府绩效评估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表现得很不成熟,和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处在原始的手工业水平上”,具有“自发性”、“盲目性”、“随意性”、“单向性”、“消极被动性”和“封闭神秘性”等特征,这些特征(新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发展的障碍,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导致政府绩效评估流于形式,甚至步入歧途。由此,本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加以设计延伸。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目前状况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摘要:由于价值观念的限制,人们缺乏对政府实施监督的意识和行为,相应的,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创新动力欠缺摘要:政府有强烈的向西方国家学习的动力,但在急功近利的赶超心态支配下,往往忽视自身创新,而倾向于寻找普适性的方法和技术摘要:强烈的人文化色彩使得中国人较少有制度意识,对于新问题的分析也倾向于进行定性的界定;同时,在党对政府、中心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和影响方面,党和中心分别借助于自己对于调整两种关系的主动权的掌控,赋予两种关系更多的期权特色。这样的基础限定了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使其呈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新问题。和发达国家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如下新问题摘要:(1)有关政府绩效评估探究的理论和实践不足;(2)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摘要:(3)对政府绩效评估的实际应用有误区;(4)政府绩效评估的体系不够健全;(5)政府绩效评估设计的内容和构架不够科学。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的设计延伸

(一)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起步早,发展快,具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摘要:(1)注重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的法律体系;(2)注重评估机构的健全和评估方法的科学化;(3)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融入绩效管理,确立以质量为核心、以顾客为导向、以服务为目标的绩效管理模式;(4)以公共支出评价为手段,注重政府绩效审计。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运行模式。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可分为三个评价模式摘要:第一方评价摘要:政府内部的自我评价摘要:第二方评价摘要:上级政府、公民对下级政府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事务部门的评价;第三方评价摘要:独立的第三方专门评价机构对各级政府的评价。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程序

1、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一般化程序。第一,根据《宪法》、《立法法》制定《绩效评估法》,从立法上确立绩效评估的地位,保证绩效评估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环节,促使政府开展评估工作。第二,根据《绩效评估法》规范政府绩效评估法律关系,从法律上树立绩效评估的权威性,确保评估机构享有在调查、评估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确保评估结果有效传递和反馈,有充分的可信度和透明度。第三,按照法制化原则健全评估制度和法规,主要是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制度,使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具体程序设计。根据我国政府卓越绩效评价运行模式摘要:第一方评价、第二方评价、第三方评价的分类要求而设计的评价程序如下摘要:

(1)第一方评价程序。首先,评价主体根据组织自身特征建立内部的组织卓越绩效评价机构,遴选和确定评价人员,并需获取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资格认证摘要:其次,依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报请评估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给予指导和监督;再次,根据绩效评估计划,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动员、评价信息的收集、评价值的计算和分析、评价结果的形成、撰写评价报告;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结合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落实责任,并诊断出组织的优势和不足,识别组织的持续改进方向,为制定下一轮绩效评估计划和第二方、第三方评价提供借鉴。

评估管理论文范文9

1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

1.1起步阶段(1989年——1990年)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政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财政部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财政部则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政(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政府颁行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我国的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此行业协会应与教育部门协商资产评估学历教育的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有些院校已开设了资产评估的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也已有个别开设。但各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差异较大,这也需要协会出面予以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