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伦理论文

时间:2023-04-06 18: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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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伦理论文

第1篇

纳米技术可能引起的主要伦理问题

1.健康和安全问题。纳米技术对健康和安全的影响,是纳米伦理面对的首要问题。由于纳米粒子极其微小,可以说无孔不入,所以也很容易进入人体,有可能成为许多重大疾病如肺部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诱因,给人类健康和安全带来严重的损害。研究表明,吸入的纳米颗粒可能避开免疫系统的吞噬作用,蓄积在某些靶器官,也可跨越不同生物屏障,重新转运分布到身体的其他组织器官,产生系统的健康效应[10]。而且,环境中的纳米颗粒由于具有较大的表面积而极易吸附大气中的有毒污染物,如多环芳烃等,被纳米颗粒吸附的有毒污染物可进一步对人和其他生物体产生毒性效应,还可能波及整个生物圈。纳米粒子对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涉及安全伦理和环境伦理的问题。安全不仅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安全更是伦理学必须考量的最基本的要素,因为安全既是人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的基本权利。离开了安全,人的其他权利和自由、尊严等也将无从谈起;而且,保障研究人员和工人在工作场所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也是国家和企业的基本责任。

2.平等与公正问题。首先,纳米技术的潜在利益和风险使得其风险与利益的分配,也面临着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伦理问题。纳米技术可能为技术发明家、企业家带来丰厚的利益,但也可能为研究者、受试者、生产者甚至消费者带来直接的和间接的健康风险,为公众带来环境风险。面对个体利益与公众利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冲突,应该优先考虑谁的利益?承担高风险的人是否应得到较高的回报?“如何分配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好处、风险和代价,就成为了我们时代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11]。其次,纳米技术的应用也可能加剧原有的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现象。众所周知,“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导致了迅速扩大的信息资源和知识资源分布严重不均的“数字鸿沟”问题,并且加剧了原有的经济不平等、机会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问题,成为当今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纳米技术的发展也可能产生类似数字鸿沟的“纳米鸿沟”问题。比如,纳米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使得疾病的预防、早期诊断和治疗成为可能。研究表明,在不久的将来,用基因芯片、蛋白质芯片组装成的纳米机器人,有可能通过血管进入人体以诊断疾病、携带DNA去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基因片段,也可以将携带纳米药物的芯片送入人体内,在外部加以导向,使药物集中到患处,更理想地提高药物疗效[12]。但是,这些技术在其发展的初期阶段,往往比较昂贵,大部分人可能只好望而却步,仅能被少数人使用。如何使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公正地享受到纳米技术的成果并避免可能受到的损害,是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伦理问题。第三,纳米技术还有可能带来代内与代际、穷国与富国之间的平等与公正问题,尤其是可能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加大。能够支付纳米技术研究与发展巨额费用的国家,可能优先发现和利用纳米技术的研究成果,在国际舞台上便优先掌握了“话语权”。当然,也不能排除发达国家将有污染的、甚至有毒的纳米研究项目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可能。诸如此类的问题会使国际间的不平等恶化。此外,还存在为了当代利益发展纳米技术而提前利用了过多的自然资源或给后代造成众多污染等代际不公正现象。

3.自主与尊严问题。人是有理性的存在物。理性之人的尊严来自于它的自主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决定。“大自然中的无理性者,它们不依靠人的意志而独立存在,所以它们至多具有作为工具或手段的价值,因此我们称之为‘物’。反之,有理性者,被称为‘人’,这是因为人在本性上就是目的自身而存在,不能把他只当做‘物’看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明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1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生物伦理与人权宣言》中强调,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需要遵循本宣言所阐述的伦理原则,要尊重人的尊严。这包括自尊、享受别人尊重和尊重他人三个方面。在纳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中,许多方面涉及人的自主与尊严问题。例如,纳米技术与认知科学相互渗透与融合,可以揭示人脑的工作机制,利用纳米药物可以增强人的认知能力或治疗某些脑神经与认知方面的缺陷。但是,如果利用这些研究成果控制人的思维、干扰人的决定,则侵犯了人的自、漠视人的尊严。再者,如果将能够随时获取他人信息的纳米电子芯片等极微小的纳米器件,毫不被人察觉地嵌入他人衣服或皮肤里,则不仅窃取了他人的隐私,更贬损了他人的尊严。又如,纳米基因工程不仅能够治疗遗传病,而且能够改变生殖细胞基因以达到治疗或增强后代的目的。但是,不论父母的主观意愿是否善良,这种行为确实忽视了子女的自主与尊严。而诸如赛博格(Cyborg)、生命产品(Biofact)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模糊人与机器、生命体与人工产品之间的界限,使得我们关于人与自然的基本概念发生动摇,什么是人、什么是自然等问题将变得不再是不言而喻的了。

纳米伦理的特征与评估

纳米技术的中介性和不确定性特征不仅使纳米技术可能引起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而且也使得这些伦理问题展现出共同的伦理特征:可能性、整合性和前瞻性。这使得即时性、跨学科性、预警性评估成为应对纳米伦理的关键。

1.可能性特征与即时评估。纳米技术可能引起的伦理问题包括两个部分,其中有些是现实的,比如纳米粒子对安全和健康造成的影响;有些还是潜在的、未来的甚至含有推测性特征,比如有关纳米机器人的自我复制问题,但这绝不等于说这种推测完全是无中生有。纳米伦理不仅关注现实的纳米伦理问题,也关注未来的和潜在的伦理问题,目的是在纳米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初期就参与到纳米技术的构建中。事实上,技术的发展并不是由技术本身或者技术专家们所能决定的。如果有怎样的技术就会有怎样的未来,那么,我们就有权利选择技术、选择和构建未来。因此,纳米伦理必须关注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可能性成为纳米伦理的一个重要特征。鉴于纳米技术发展的可能性、阶段性和动态性特征,对纳米技术应该采取即时评估的研究方法,以适时地、动态地评估纳米技术研究发展与应用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在目前纳米技术的开发时期,首先应该关注的是实验室和工作场所的安全伦理问题,包括工人对所从事的纳米技术风险的知情权问题,建立健全工人的健康保险制度的问题,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检测和预警机制等制度问题。其次,在纳米药物和利用纳米技术进行的检测中,即时评估纳米粒子在人体的生物学效应和对人体整体的影响,以确保纳米用药和检测的安全。

第2篇

体验式学习,就是以“感受和体验”为核心的学习与教学模式。在实际教学中,体验式学习要求教师根据学生思想特点、认知规律、学习习惯等,设定特定教学目标,以具体理论知识内容为基础,为学生创设与知识相关的情境,为学生营造一个可供体验与感受的真实氛围,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情感,最终达到让学生通过体验主动学习、自主探究的目标,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与旧式的满堂灌教学方法相比,体验学习模式更具趣味性与生动性,突出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确立以学生为核心的课堂教学程序,通过为学生创设、模拟各种真实情境,让学生获得真实的感受与体会,在体验中学习、在学习中体验,形成一个有趣、寓教于乐的良性互动。这样不仅能够加快理论知识的传授速度,夯实学生的知识基础,而且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

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亟待创新

当前,大学英语教学模式亟待改革与创新。多数高校依然采用传统的“一言堂”教学方法,教师是整个课堂的主角,缺少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学生处于被动听课、记笔记的状态,这样的教学模式无法培养学生的英语口语能力,无法推动和促进商务英语口语教学。因为口语训练本身就是一个实际交流的过程,没有学生的积极发言、沟通和交流,就无法提升学生说英语的胆量,也不能让学生养成英语口语表达习惯,无法达到理想的商务英语口语教学效果。

(二)缺乏情境体验训练

口语训练需要在情境中进行对话交流、交际,真正的商务英语口语都是在特定情境下产生的,需要在特定情境中展开训练,也就是说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离不开情境。然而,目前的大学商务英语口语教学却偏离了这一方向,一些高校不是没有单独开设口语课,就是将口语课教学当作普通英语语言课处理,整个口语课教学从不设置任何情境,只是让学生机械地记忆或背诵一些商务英语口语单词或短语,目的是让他们熟练掌握商务口语表达方式,充实、完善他们的商务英语口语语料库,事实上这并不能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相反,会让学生在口语交流中倍受约束、倍感压力,无法有效运用原本掌握的语料知识。

(三)理论教学与实践运用脱节

理论知识教育是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的前提,因为学生只有掌握足够的商务英语语料知识,具备合格的理论基础,才能在实际表达中胸有成竹。但是,理论教学也要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即教师要确保课堂上所教授的商务英语口语课程内容及理论知识等能够满足实际商务工作交流的需要,能够帮助同学生顺利实现就业。然而,实际教学中,由于授课教师多为英语语言学专业出身,没有实际的商务工作经历,缺乏商务实践,导致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缺乏目标和方向,理论上的口语训练与真正的商务工作相脱节,口语教学课堂无法发挥实际意义。

(四)课堂气氛沉闷、缺乏活力

口语教学课堂应该是生动活跃、积极向上的,应该伴随着学生接连不断的对话与讨论,然而,实际的英语口语教学课堂却略显沉闷,由于缺乏特定情景、规定任务、特定要求,学生不知道应该表达什么内容、完成什么任务,从而处于思想游离、思绪放任的状态,在沉闷的气氛中,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得不到锻炼,教学效果自然不佳。

三、体验学习理论在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

(一)模拟仿真,在体验中学习

众多教育专家认为,教育教学的过程就是学生体验与感受知识的过程,学生接受、理解与掌握知识需要一定的情境体验与切身感受,教师应该为学生创设一个自由、开放的情境,让学生自由发挥,尽情展示自我、表达自己的想法。学生有了各种体验,才能加深对理论知识与周围环境、世界的理解与感悟,这样学生的思维才能得到有效锻炼,内在动力和潜能才能得到不断开发。

通过模拟仿真方式,为学生模拟特定情境,让学生深入其中,产生主观的感受和体验,在不断实践训练—总结—再训练的循环中,培养学生积极的体验式学习习惯,从而达到预期教学目标,获得良好教学效果。

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利用学校拥有的各种资源,例如,实训教室、多媒体设备,等等。利用实训教室模拟各种真实的商务会谈、商务贸易交流活动,并预先布置安排实训任务,让学生进入高度仿真的商务实训课堂,在任务驱动下积极表达、主动交流。为了提高模拟情境的真实性,教师还可以事先从学生手中收集一系列物品,例如,带有包装袋的各种食品、各种文化用品、衣物,等等,将这些实物分类聚集,并贴上标签,这样能使学生产生一种更加客观、真实的商务交流感受,真正提起精神进入商务交易、口语交流状态。

(二)运用多媒体,进行听说互动

英语语言教学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即语言的听、说、读、写密不可分,其中听和说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学生要想流利地表达,就要在具备一定英语语料库储备后,接受一定的听觉训练,因为只有不断聆听英语表达,才能感受到英语语言的节奏、韵律,形成英语语感,了解英语表达的方式和习惯。因此,教师在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要注重听力教学,让学生一边听、一边模仿、一边表达,用“听”带动“说”,采用听说结合、彼此互动的方式展开口语教学。

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设备,播放一些国际商务谈判会议的视频,使学生明确谈判会议的主题,并把学生分成小组,分别代表中方谈判员与英方谈判员,让学生用心倾听中英双方的谈判发言,逐渐走进情境,懂得双方发言人的想法和建议,随着谈判过程不断走向,各小组学生为维护本方利益就会产生举手表达、跃跃欲试发言的冲动,此时教师则可以关闭多媒体视频,让学生在原定情境中,继续延续商务谈判。这样各小组学生便能够纷纷灵活运用视频中听到的一些商务谈判英语词汇、表达法,表达自己的观点。例如:“Weareheretosolveproblems.”“Ihopethismeetingisproductive.”“Letmeexplaintoyouwhy.”等。

一堂生动、传神、满富活力的商务英语口语交流课自然而然地,不仅能够锻炼学生运用商务英语词汇与表达法进行规范的表达的能力,还能让学生通过模仿视频中谈判者的语音、语气提高口语水平,达到口语教学目标。

(三)深入实际,真实体验

体验式学习模式不应局限于学校的模拟课堂,而应走向实际,深入真实的工作岗位,学校要同一些商贸公司、外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创造更多实践、实习机会,让更多学生提前感受真实的工作环境,接触最真实的商务英语交流,这样才能实现商务英语口语理论教学与实际应用、实践训练的有效对接,从而达到体验式学习的目标。

四、结语

第3篇

体育课堂上的语言暴力虽不等同于身体的直接暴力,同时表面上看起来语言暴力对受害者的身体没有伤害,但这种暴力实际上对大学生的情感、自尊和心灵伤害非常深,学生需承受极大的心理压力。这种伤害对学生的危害程度与身体暴力产生的伤害可能更严重,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以后的学习和生活。

2.大学体育教师课堂语言暴力的类型

大学体育教师语言暴力具有隐性和显性两种,可以分为多种类型。隐性的语言暴力,虽其内容上未必涉及暴力方面的因素,但在课堂教学中试图强行将个人的意志强加给学生。所以,课堂中隐性的语言暴力往往是在思维逻辑上玩的花样,因此更为隐蔽性,表面上难以察觉到。从而可看出,有时隐形语言暴力的教育方式比直接的谩骂更伤害学生的心灵和情感。就显性而言主要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的言语在意义上暴力指向明确,言语多带有攻击性,如贬低压抑型、侮辱粉刺型、威胁恐吓型和抱怨哀求型等表现类型。

2.1贬低压抑型和威胁恐吓型

大学体育课堂中有的体育教师常常用贬低、压抑方式教育对所谓的“问题学生”,尤其是教育的过程中,常常用否定的态度来看待一个学生。如“已经练习这么久了,还是老样子,你有没有带脑袋啊”、“笨手笨脚的,能做什么啊”等,这些贬低性言语通常会使学生在内心里产生一种低能力的错觉,在精神上和心理上很容易形成自卑的心理。大学体育教师倘若对大学生一味固执贬低的态度,不但在精神上和心理伤害了学生,而且会增加学生各方面的心理压力,同时会降低大学生对体育课及体育运动的学习兴趣。威胁恐吓型主要是指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教学中使用威胁恐吓性的语言,这也会使学生在精神上和主观意识上产生恐惧情绪,不但在教学中起不到积极的作用,相反,会严重地伤害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对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2.2侮辱粉刺型和哀求抱怨型

大学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使用一种侮辱、蔑视、讽刺性的语言,其教师是想通过严厉的言语行为激起学生的羞耻心,从而达到改进体育课堂的教学效果。如“你的手怎么像猪脚一样,动作做得那么难看”“这么简单的动作你都不会,你吃的饭到哪去了”等等,实际上,这种类型的语言暴力从本质上对学生造成的伤害,轻则在一定程度上会挫伤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使学生产生自卑感和厌学的情绪,造成在课堂教学中和教师产生对立情绪,干扰正常的体育教学,重则使学生人格和心理上受到重创,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向极端。哀求抱怨型,大学体育课具有行为方式随意性大,学生的注意力易转移,行为控制力难控制等特点。一些不良学习行为在体育课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对正常的课堂教学造成较大的阻碍。有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上处理个别学生的不良学习行为时,通常会表现出一些哀求抱怨的心态。事实上,这种类型的语言暴力暂时性的或许对学生的心灵具有很强的震慑力,尤其对一部分女生作用更明显些,但也只是会让学生感觉到一种无力量感,无法真正让学生主动地、积极地参与到体育课堂教学中来。

3.大学体育教师课堂语言暴力的影响和危害

大学体育教师课堂语言暴力不管是哪种类型,不管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语言暴力,其结果都会对大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并造成一定的危害。首先会对大学生心理上造成难以修复的创伤。语言暴力的伤害虽不能直接并马上看出对学生的伤害程度,但在以后的学习中容易产生反感情绪,对体育教师、对学校产生逆反心理,在性格上易形成自闭倾向,不利于大学生走上社会,甚至影响到大学生将来的正常心理。其次,在体育课堂上会造成师生情绪的对立,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大学体育课堂语言暴力不仅会伤害到学生的自尊,还会严重打击学生的自信。处于心理成熟阶段的大学生内心尤其敏感,其本身自己想法比较多,如教师在课堂中不经意的眼神,或暗示性的言语、下意识的动作都可能会引起大学生内心潜在的回应。大学体育课堂的教学过程应该是在一种轻松而和谐的氛围下进行的,教师的不恰当言语会伤害到师生间的关系,课堂中会产生敌对的情绪,最终影响到正常教学的开展。

4.大学体育教师课堂语言暴力的根源分析

万事万物都有其产生、存在和影响的根源,要分析原因需深究其根源。大学体育教师语言暴力现象的存在,追根溯源背后折射出大学体育教师课堂语言暴力现象形成的原因复杂多样,既有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也有教师自身人文素养的匮乏和缺失、话语权主宰、言语技巧等多方面的问题。

4.1传统文化教育观念的影响

在传统文化教育观念“尊卑有序”的观念下,极致的塑造出教师权威。在这种尊卑有序观念的影响下,学生被动服从成了无意识,且教学过程中惩罚成了中国教育的传统。“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器”、“教不严,师之过”,教师这种传统教育方式成了学生成器的法宝。从这个意义上讲,“尊卑有序”的传统文化违背以人为本,忽略了学生主体性,忽视了在大学体育课堂教学中学生人格上与师生应具有平等性的原则。大学体育课堂的教与学不应是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应该建立在充分理解基础上的坦诚讨论学习,是在一种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环境下进行的。目前有些大学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之所以存在语言暴力的行为,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受到传统文化教育观念的影响,忽视了师生课堂上权益的平等性,教师教育学生不应该出现指责和辱骂学生,教师应该理解和尊重学生,毕竟学生学习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有错就改,教师应提出指正帮助改进。在新课程改革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早已深入大学体育课堂教学中,但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不平等以及忽视大学生主体性的问题仍旧十分突出,“平等”、“尊严”等意识淡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体育课堂教学的效果。

4.2大学体育教师人文素养的匮乏和缺失

布迪厄在其符号暴力理论中指出:所有教育行动的实施都必须通过教育权威。教育权威是一种表现为以合法强加的权利形式实施符号暴力的权力。也就是说,教师以一种合法者的身份实施着语言暴力。在中国传统教育道德观念当中,师生间一直就存在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教师被赋予了特殊的权利,而学生的话语权被长期忽视。从全局来看,大学体育教师的人文素养与快速发展的教育观念变化不相适应的。随着社会快速经济时代的急剧转型,价值观多元化的变化使师生间产生了较大的心理文化落差。一些体育教师赶不上信息化时代步法,不能以新一代人平等的心态处理与学生的关系,在课堂上依然沉溺于扮演权威者的角色,而未考虑学生心灵上的需求,让学生在话语霸权上能取得应有权益。

4.3大学体育教师话语权绝对主宰

话语权我们可以理解为人们运用语言来表达内心思想的权力。课堂上教师的话语具有客观而强大的力量,它一旦在教学中产生,就由不得学生主观意愿,它会强制性地迫使学生接受。有的大学体育教师在教学中拥有话语霸权,这就滋生了体育教师在课堂中使用语言暴力。大学体育课堂教学及对学生教育权都掌握在教师的手里,体育教师是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优势,教师“话语权优势”在课堂中得到充分的显现。大学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拥有单方面的主导性话语权,很容易成为话语权的主宰者,学生完全失去了话语权。当大学体育教师在教育学生时,总是强调自己是在为学生好,学生不接受批评意见就是不尊重教师,当起不到教师预期的效果时,很容易简单粗暴地下结论,如“怎么这么笨,不知道教你多少次了”等。

4.4大学体育教师言语技巧的欠缺

研究批评艺术,提高教育水平。从某种角度来看,教育是通过语言造就人才,消除教师语言暴力在教育中是个全方位的工程。因而教师的言语艺术技巧在批评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师在课堂中要增强批评的有效性,就要提高言语表达的艺术性和技巧性,增强言语的说服力、感染力。并把握好针对不同学生语言评价的“度”,采用巧妙的语言艺术,进行“语言暴力”的转换,从而使大学体育教师远离语言带来的精神暴力。大学体育教师课堂中语言暴力现象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其中教师自身言语技巧的欠缺是很普遍的原因。大学体育教师言语技巧的欠缺往往表现为言语中充斥着粗犷的呵斥、尖锐的讽刺并伴随着冷漠的情绪等。现在的大学体育课堂教学不仅要求教师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言语技巧,这就给大学体育教师的言语技巧和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大学体育教师的言语表达必须要有严密的逻辑性、较强的号召力,同时要掌握言语技巧中的幽默性和启发性。在教学中使用挖苦刻薄的言语只会破坏学生学习的动力,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消极、厌学的情绪,最终导致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并失去参加体育锻炼主动意识。

5.结论

第4篇

一、问题导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

我们要给学生创设问题情境,培养学生问题意识。

1、创设数学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

创设问题情境是数学问题导学的第一步,也是激发学生思维主动性的关键。所谓问题情境,是指提出与教学内容要求相联系的、并能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问题,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气氛等因素的综合。它不是简单等同于教师根据教材要求进行提问,学生被动解答,因为“问题”是学生对周围事物认识的不解,所以教师在创设情境时需要下一番功夫,从学生的思考方式、思考角度与思考深度尽可能的去分析,使学生在短时间内激发探究的兴趣,提出自己不懂、好奇的问题。例如在要求学生预习《从不同那个方向看》时,就用下面一段话来创设问题情境。我国有一首古诗中写到“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为什么同一事物在不同的角度去看会不一样呢?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效果?这样就给学生造成一种悬念,使学生急于去探索知识。

2、着力于放,扩大数学教学的自主性

教师要尽量设计一些探索性、开放性的问题,给学生多提供自主学习的机会,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发现者、研究者和探索者,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人才。例如在讲《探索直线平行的条件》时,让学生先动手操作,固定两根木棒,动第三根木棒,观察形成的同位角的大小有什么关系?而此时两根木棒的位置有何变化?你能得到什么结论?前面还学习了内错角、同旁内角,它们与两直线平行又有何关系呢?学生的思维成长点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于是自主探索有关直线平行的条件的知识。

二、尊重、鼓励学生,给他们一个敢于提问题的胆

学生不向老师提问题的第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敢提。尤其是对基础差的、胆量小的学生,要在课堂上提出问题确实不容易。因为他们要承受被教师指责和被同学嘲笑的风险。要想激发学生的提问意识首先要学生敢问。因此教师的语言要传递着使学生自信的价值观,如谁先提出问题,谁敢提出问题老师就表扬他。

如果谁提的问题,使我张口结舌,不能回答,这最好,说明同学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想得比我还要深,我今天不能回答,可以留待以后解答。这些话语给了学生敢于提问题的胆,通过这样的鼓励,就会使学生敢于把内心的疑问大胆地提出来,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三、关注生活实践、关注知识的实际应用应成为实施问题教学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每一课的开始,教师都应该对学生提出一些有关真实性、实用于现实生活的知识点或问题。但是日常生活中认为理所当然应当是这样去解释的现象,在学习了相应的数学知识后,我们会发现原来并不是这样的,这与学生从生活所获得的知识经验相冲突。例如,平行线与相交线一章,在学习之始,先引入了数学鲁教版课本46页习题8.3图,生活中设计师用线组成了美丽的、幻妙的图案,除了相交线外,直线a与b直观上看是不平行的,引导学生利用三角板平移的方法能验证平行,学生看到了实质,他们可能对这个知识产生很深的印象,此时我们进一步引导,我们还有没有其他方法来验证它们平行,撕掉它们的伪装呢?

不仅揭示了学习平行线与相交线的原因,同时调动起学生对问题本身的关注以及应用数学知识的欲望。在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在达成预期目标的同时,使学生的大脑始终保持在一种思考的状态,问题是学习的起点和思维的动力,没有了问题就很难进行思维。师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在更高层次上发现新问题,是师生之间相互交流和理解的重要途径,并且与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的高低息息相关。但综观中学问题教学的现状,有许多值得商榷和改进的地方:

1、学生质疑和教师提问的适当互补。

让学生做问题的拥有者并不排斥教师的提问。有时学生质疑关注点较偏,不足以体现教学重点,教师可通过提问引导学生思路,扭回教学正轨。建立在学生问题上的引导式提问可以很好地弥补学生提问的缺憾,是学生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实质上学生仍是问题的拥有者。

2、忽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问题设计“教材化”

课堂提问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但目前课堂教学中,还存在阻碍学生思维能力发展的许多不利因素,主要是:

问题层次偏低。不少中学教师设计的问题脱离学生实际,仍然是“带着教材走向学生”。目前教师提的问题绝大多数是其根据教材内容预先设计的,到了课堂上一个个抛出来让学生讨论回答,是“带着问题走向学生”。这些问题难免封闭、静态,不是随着开放的课堂教学过程随机动态生成,因而脱离学生的认知水平,或偏难或偏易,漠视学生的情感因素,难以形成学生的情感共鸣和兴趣,激不起学生的学习愿望和热情。教师所提问题实际上无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导致教师较高层次教学目标落实不到位。

第5篇

〔关键词〕西方法学,理性主体性,法官主体性,个体主体性,有限理性主体性

西方文艺复兴运动是西方近代思想史的界标,它带来人性、理性和法治的精神,从此,个人不再依赖神的指引,成为具有理性的自由人,人成为私法自治的权利主体,人类思想的进化从神学阶段转入理性的主体阶段。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现代主义思想对主体性理论进行解构,标志着另一个转折的出现。以主体性理论为向度,上述进程可以表述为“主体性理论出现之前的神学时代——主体性理论时代——后现代主义的反主体性理论时代”,当然,即使在进入第三个阶段的今天,主体性理论仍占据主流的思想意识形态。如果把主体性理论出现之前的神学时代看作是“神主体论”,则人类思想史可表述为“神主体性——理性主体性——个体主体性”,个性主体性阶段是后现代主义思想对理性的主体性理论的批判。用简明的哲学表述,这两个转换的标志分别是“上帝死了”、“人死了”。

受主体性理论的影响,法学以文艺复兴为转折点,从神学阶段转入形而上学阶段(法哲学),这一阶段以自然法学为主,以抽象的理性人为主体性,即“理性主体性”的法学,但这时的自然法学与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不同。随着法学研究的科学化,19世纪中期出现了以法官发现、适用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理学,本文称之为“法官主体性”的法学。到20世纪晚期,随着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理论的批判,法学出现了以“个人主体性”为研究范式的萌芽,主要以批判法学派为主。而经济分析法学则提供了一种具有建构意义的颇具解释力的主体分析理论。

一、理性主体性的法学——以自然法学为主线

西方主体性哲学肇始于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这一二元论的哲学命题。此后,笛卡尔式的“我思”在哲学史上以不同形式出现,诸如洛克的“心灵白板”,莱布尼茨的“单子”,康德的“先验主体”、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等等都是主体性哲学的表达方式。主体性哲学思维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法律人格的塑造上。近代的法学把人看作是整齐划一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把人都当作自由平等的“理性主体”。洛克在“论自然状态”时这样描述理性:“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育求助于理性的全人类,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独立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正因为人是有理性的,因而是自由的。自由主义理论论证的基础就是理性。

自然法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希腊、古罗马到中世纪,再到17、18世纪古典时代的自然法,都是以理性作为人类行为的标准。亚里士多德在论述法律统治优于人治时说,“应由法律实行其统治,这就有如说,惟独神和理性应当行使统治;让一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因为人的欲望中就有那样的特性。热忱也往往会使拥有职权者滥用其权力,尽管他们是芸芸众生之中的最优秀者。因此,法律……可以被定义为‘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中世纪神法法学也离不开理性这一范畴去解释法律,但认为人的本性是没有理性的,因此不得不运用理性去设计各种可行的方法和制度,来对付堕落的人类,因此体现理性的法律是神用来对付罪恶的产物。可见,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与文艺复兴后的自然法学不同,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否认人具有理性,认为法的理性来源于上帝。

文艺复兴以后,理性虽走下神坛,却被启蒙哲学家抽象化,成为脱离经验世界的超验的绝对命令。康德认为,法律和道德不应当像以前的自然法哲学家所说的那样,建立在经验人性(the?empirical?mature?of?man)的基础上,而应当建立在理性命令基础上的先验的“应然”世界。黑格尔认为,一个自由的人是一个能够使其自然的情绪、非理性的欲望、纯粹的物质利益服从于理性的、精神的自我所提出的更高要求的人,理性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

法律上的人正是按照这样一种抽象的理性标准来塑造的。法律鼓励人们的利益最大化的行动,因而契约自由是理性的。在法律责任的问题上,把自由意志作为承担责任的根据,这是因为既然人的行动是受自己自由意志支配的,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犯罪和侵权的行为人要为由自己的主观过错导致的损害后果负责,契约的当事人要为由自己自愿签订的契约负责。

继承罗马法传统的大陆法在17、18世纪基本上受理性主体性思想支配,但一个波澜壮阔的支流不容忽视,这就是德国的历史学派。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学派并不认为法律是不能更改的理性的产物,而是复杂的经验环境的结果。他们反对把法律主体塑造成抽象的理性的主体,提出法律是植根于民族精神而自然长成的,法律的主体应当是民族,本文称之为“民族主体性”。萨维尼在《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使命》中写道:“……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初期,法律如同一个民族所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就具有一种固定的性质。这些现象不是分离地存在着,而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机能和习性,在本质上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具有我们看到的明显的属性。这些属性之所以能融为一体是由于民族的共同信念,一种民族内部所必须的同族意识所致。任何偶然或任意原因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法律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民族力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也同一个民族失去它的民族性一样而消亡。”萨氏认为每个民族有不同的民族精神,因此有不同的法律原则,他反对在民族历史、民族精神得到彻底研究之前,根据自然法编纂民法典。

应该说,萨氏的“民族主体性”仍然是理性主体性的分支,其特点在于用民族理性代替一般的抽象的理性,强调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对法律的影响。这种思想对我国法学发展亦有重要影响。邓正来先生曾撰文提出“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概念,作为对盲目追求和接受西方法律价值的批判,实际上也是一种在后现代话语包装下的民族主体性的翻版。

萨维尼之后,他的“民族主体性”理论被其弟子演化成为概念法学。萨氏认为既然法律是植根于民族精神而自然长成的,那么,对于人们、特别是法律家(尤其指法官)而言,并不存在创造法律的问题,而只存在如何发现法律的问题。到了以温德夏特为代表的概念法学那里,法律规范具有其肯定的、不变的和确定的内容,“法律是一个包罗万象、完整无缺的规则体系,每项规则便是一个一般性的命题。只需运用逻辑上的演绎法,把它适用至个别具体案件之中,便能得出正确的判决。”这种法律形式主义的极端发展,窒息了主体性的发挥,为新分析法学、社会法学所批判,即本文所称“法官主体性”所代替。

二、法官主体性的法学——以法律的不确定性为主线

同概念法学一样,分析法学也认为法律是自给自足的体系,认为法律是者的命令,恶法亦法,我们暂且称之为“者主体性”理论。后来哈特发展了分析法学,将最低限度的自然法理论引入分析法学,形成所谓新分析法学。哈特认为,法律具有空缺或开放的结构,法律规则分为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法院在处理处于边缘地带的疑难案件时,必然发挥法官的主体性,进行法官造法。这种边缘的模糊地带,实质上是法律的不确定性。对于如何解决这种不确定性的问题,被许多学者划归权利法学派的德沃金教授提出另外的方案,他将法律中的规则和原则、准则相分离,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而多个原则、准则可以适用于同一案件,法官对同时适用的不同原则进行权衡,从而得到案件的“唯一正确”解。这是德沃金为消除法律的不确定性所提出的法律解释理论。

在法官的主体性上,新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确定的,因此法官的作用只限于解释法律。但这种局面很快被打破。20世纪初德国产生了自由法运动,强调审判过程中法官的直觉因素和情感因素,强调法官的自由裁定权,要求法官根据正义和衡平去发现法律。社会学法学的兴起,进一步贬抑了演绎逻辑推理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强调“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语)。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则把法律的不确定性强调到新的高度。卢埃林提出,法律研究的重点应当从规则的研究转向对司法人员的实际行为特别是法官的行为进行研究。他论证说,法律规则并不是美国法官判决的基础,因为司法判决是由情绪、直觉的预感、偏见、脾气以及其他非理性因素决定的。

法官主体性法学主要反映了普通法的特点和规律。这与普通法的预设前提是有关的,即法官是理性的代表,这个预设被认为是普通法的精神。1612年11月10日,英格兰大法官爱德华·柯克与詹姆士一世国王就国王收回部分案件的审判权一事发生争执,国王说:“朕以为法律以理性为本,朕和其他人与法官一样有理性。”柯克回答:“上帝恩赐陛下以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微臣认为陛下对英王国的法律并不熟悉,而这些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权、财产等的案件并不是按天赋理性(natural?reason)来决断的,而是按人为理性(theartificial?reason)和法律判决的。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经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里的人为理性,显然与自然法中整齐划一的抽象的理性概念是不一样的,而是法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养成的理性直感。这正是本文将“法官主体性”独立于理性主体性的依据之一。三、个体主体性的法学——以后现代主义思想为主线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批判启蒙、批判现代性的哲学思想。它认为启蒙以来的近代西方哲学是建立在一些虚构的概念之上的,诸如主体、自我意识、理性、真理等等。后现代思想家从各个方面攻击了启蒙运动发明的“理性主体”。在结构主义看来,没有先于环境存在的主体,主体是被各种关系和结构建构出来的,孤独的个体其实并不存在,人就是某种结构或者关系所编织的一个巨大的网状物中的一个小小的网节,人永远都是被决定的,自由意志的主体从来没有实现过。福柯继尼采提出“上帝死了”之后,又提出了“人之死”的说法。可以说,近代主体性哲学中笛卡尔的“我思”式的主体以及个体的在先性地位在后现代主义话语中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反主体性思想在具体的法学研究上也有很多反映。批判法学学者邓肯·肯尼迪分析了古典私法的结构,并指出个人主义是古典私法的意识形态基础。肯尼迪认为私法并不是只能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认识的,而且从“利他主义”的角度也解释得通。例如侵权行为法要求行为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契约法也要求对不履行契约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这些都可以理解为对当事人课以利他主义的义务。所以,一切制度都可以从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两个视角加以说明,个人主义并不是唯一正确的认识论。美国有学者利用结构主义的方法研究了纽约法院关于产品生产者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的产品责任的判决,研究表明:纽约法院最早把生产者对第三人的责任建立在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上,认为生产者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的责任是由于产品的危险性导致的。这反映了一种“主体与环境”二元分立的思维方式。法院后来的判决了先前的理论,认为生产者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的责任基础是生产者对有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危害是具有可预见性的。从而把责任的立论根据从“主体—客体”转换为“主体—他人”。这些都可以被视为一种反主体性的后现代法学思维模式。

后现代主义着重于消解,而不注重建构。但理性主体性被消解后,处于后现代话语下的哲学家不自觉地为法律活动设定了一种新的主体性理论,即“个体主体性”,认为法律不是由抽象的理性主宰,也不是由司法精英主宰,而是通过参与其中的所有个体间的对话、商谈、沟通而形成的决定或共识。

哈贝马斯创立了人们交往行为中的“对话理论”,成为继分析法学派的逻辑方法、新修辞学派(以佩雷尔曼为代表)的说服方法之后的第三种基本的法学方法。这种对话理论认为,对话是人类行动、特别是思想沟通的基本的、重要的方式,不仅在精英文化中如此,在大众文化中也如此。在文化多元、价值多元的现实社会中,特别需要一套具有价值性的对话沟通机制。但对话机制无法实现传统意义上的统一理性,只能实现有限度的理性的统一:理性的统一性只是在对话和交涉的过程中的一种偶然的理解和暂时的合意,也只有在此中情形下,理性的统一性才有可能,因此,它是一个永恒的命题,是一张未给人们提供终点站的长途车票。这种有限的统一理性是哈贝马斯不愿意把自己混同于后现代主义思想的原因。

费希是直接提出“个体主体性”的法学家。他激烈批判自由主义理性观,认为几百年来人们被告知理性和信仰是不同的,理性是中立和客观的,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而信仰则是盲目的。在二者发生冲突时,放弃你的信仰,服从理性,这是最基本的公民责任。而法律是人类理性的集中表现,因此服从理性表现为服从法律。那么,理性又是从哪里来的?自由主义的回答是,理性不是从哪里来的,而是自然规律和人类本性的体现。然而,费氏则持相反的立场:“理性总是从某一地方来的,经常是从国家的正式主张,从党派的宣言,从法律的文本中表现出来。‘自由主义并不依赖于对理性的探索,而是依赖于对理性的假设,根据这样的假设,理性与信仰之间的对立就被制造出来了。’”显然,建立在这种自由主义理性观基础上的法治是教人们、甚至迫使人们放弃自己的具体的个体生命体验和丰富多彩的人类生活,而接受齐一性的法律规则和定于一律的行为模式。这是违背主体性要求的。因此,他强调解构并放弃自由主义传统的基于假设的“理性的主体性”,而站在更为实用的立场上,强调“个体主体性”,以恢复人的本来的主体面目。

四、有限理性主体性——一种经济分析法学的图式

经济分析法学派反对自然法的理性,反对分析法学的逻辑理性,也反对对话理论中的商谈理性,在对待法律的客观性问题上,颇具有后现代主义的解构特征。波斯纳认为,哈贝马斯的对话沟通无法达到对法律的共同的客观性的理解,只有通过人们共同的生活体验、共同的文化传统、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共同的思想信仰等等才有可能达成对法律的客观性理解,然而,在各不同主体间达成这种共同性,几乎是一个人们可欲而不可及的境域。但是,经济分析法学引入一种自认为是普适于人们的共同性因素,即人们对成本和效益关系的算计。他们认为,对于绝大多数法律而言,特别是对于和财产相关的法律,如侵权法、契约法等等而言,在法律中引入某种能够最大限度地造福于民众的经济学理论是可能的和必要的。也就是说,以成本和效益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学方法,对于达致对法律的客观性解释是有效的。

经济学提出的“成本和效益关系的算计”在人性论上的普适性,是否会成为一种新的“理性主体性”,即“经济人理性”主体性呢?经济学上的理性人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概念从而变为人类的另一个牢笼呢?“理性人是指有一个很好定义的偏好,在面临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偏好。”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抽象的人的画像,那么是否可以说,经济分析法学表面上反对“理性主体性”,实质上又回到了“理性主体性”的窠臼呢?

确实,经济学中的理性假设,与自然法学中的理性人本无二致。这只要回顾一下启蒙时代经济学上的个人主义与法学上的个人主义的对应就可看出来,比如资源的稀缺性、排他性与物权客体的稀缺性和物权的排他性之间的对应关系。但是,经济学自19世纪80年代由古典经济学进入新古典经济学时代,引入了效用概念及边际效用的原理,使经济学上理性人假设的“画像”更为丰富,利他主义行为被解释为由助人带来的心理满足感成为主体效用收益,特别是行为经济学从认识论上提出“有限理性”,对“经济人”假说进行批判,从而实现了人性论和认识论的贯通。

经济学对“理性人假设”的批判,早期是从伦理人性论角度进行的,比如经济历史学派的瓦格纳,将经济动机二分;马歇尔也提出人的利他主义动机在家庭中的存在。20世纪以后,学者开始从认识论角度批判经济人假说。经济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以对利益的认识为前提,因此经济人的表达中蕴含着绝对主义认识论的前提,就是说经济人这一伦理人性论问题隐含着认识论问题,通过研究认识论可解决伦理人性论问题,行为经济学则依此将伦理人性论与认识论贯通,将人性论变为一个认识论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最早质疑完全理性;赫伯特·西蒙根据经济决策者本身信息的不完全性,提出了“有限理性”的假定,将经济人假定从一个伦理问题转化为一个认识论问题。此后,行为经济学继续西蒙的理论路线,并将之与“经济人”假说研究的传统伦理方面结合,通过人们内心的认识偏见与扭曲批驳完全理性,通过影响人自治的因素批驳完全意志力,通过制度人批驳完全自利,对“经济人假说”进行全面的批判。因此可以说,经济分析法学还原了主体行为的复杂性,从而摆脱了包括自然法学在内的传统法学上“理性主体性”的伦理人性论方法,实现了从方法论上的认识主体性,从而不再具有形而上意义。

参考文献:

〔1〕〔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2〕〔美〕艾伦·沃森,著.李静冰,姚新华,译.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第6篇

(一)体育教学中表现出的默会知识特征在众多体育教学的理论中,美国著名学者加涅将体育运动的技能划分为三部分:首先是认知阶段,即学生从老师的讲解以及示范中得到相关的认知。其次是熟练阶段,学习者通过多次的练习,逐渐掌握了第一阶段认知的技术动作,因此其动作的熟练程度不断提升。第三阶段个阶段是自发阶段,即学生将已经熟练的技术动作变成自己自发的或者是下意识的行为。笔者认为,学者加涅这个观点与本文所探讨的默会知识理论有一些契合点,因此分别从以上三个阶段入手,阐述默会知识的掌握过程:

1、上文中认知阶段也被称为社会化过程,即通过对教师默会知识外在表现的观察与学习,逐步掌握该项知识技能的基本特点,并且能够做到知识的运用。除此之外,还能够形成自己对于相关默会知识的理解。

2、上文中所说的熟练阶段也被称为联合化过程,即学生通过对相关知识技能的不断运用,逐渐地将自己对于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教师所传授的知识进行混合,从而逐步形成自己的默会知识。

3、上文所说的自发阶段也被称为内化过程,即学生通过对教师传授知识的反复练习与运用,不仅做到对教师默会知识的理解,而且形成了自己的默会知识。而且学生自己所掌握的默会知识能够做到运用自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下意识的程度。

(二)从默会知识的角度看大学体育教学大学体育教学作为整个高校教学的一部分,应该是知、情、行三者的统一。大学体育教学要做到尊重学生个体需求与完成教学任务有机结合,既突出学生的主动参与性,又突出体育项目的实际应用性。通过对默会知识理论的研究我们发现,大学生对于体育课程的学习应该是一种独特的个人体验,即在掌握基本运动知识的前提下,学生能够形成自己的运动技巧,而且这种技巧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想要取得大学体育教学的实效性,保证学生能够掌握运动技能,就必须要重视学生个体的体验,着力激发其对于体育项目的正确个人体验,同时对其偏离的个人体验进行引导。这就要求高校的体育教师应该改变以往的任务型的教学方式,转向重视学生个人体验的教学方式。

二、默会知识理论影响下的体育教学改革

(一)树立重视默会知识的体育观念想要做到这一点,广大高校师生尤其是体育教师应该认识到体育项目的技能作用,要真正领会体育运动的意义。只有体育教师真正认识到了默会知识的重要性,才能在实践中做到“言传身教”。与此同时,体育教师应该改变以往对于体育运动理论与实践划分的固有认识,做到把默会知识融入客观性的知识中。既传授学生体育知识,又与学生分享运动经验。

(二)通过互动式教学传授默会知识在当前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下,互动式的教学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所谓的互动式教学,就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进行配合及引导,既尊重学生的个体体验,又重视体育课程的知识结构。由于默会知识自身天然的具有个体性的特点,因此在互动式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多与学生进行感受交流,鼓励学生表达运动时的感受,同时对学生的运动过程进行密切观察。互动式教学还体现在师生共同参与一项体育运动上,如师生合作进行篮球比赛,在比赛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学生技术动作的走形以及细节上的不规范,从而适时的将自身经验与学生进行交流,同时引导学生进行尝试。当学生尝试之后产生效果,其自身会从心底里认同这一默会知识,这样就实现了一次默会知识的有效传递。

三、结束语:

第7篇

2007年的杂文创作,可各用一句话概括其优长与缺憾。即杂文作品的文学感染力突显、强化,而其题材的局限与作品的思想深度令人堪忧。就杂文作家队伍的传承与整合来说,中青年杂文作家渐趋成熟,老一代杂文作家渐次退出“杂坛”。

检视2007年度的杂文作品,可圈可点之力作、佳作不少,朱铁志的《如果我死……》(2007年6月[下]《杂文选刊》)无疑可称得上扛鼎之作,这是一个曾有多人写过的选题,上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鲁迅先生,下至近年来一些杂文作家。就题旨深刻、文化意义、情真意切、绵里藏针而言,能出其右者,愚陋如我,尚未见到。我以为,这篇作品不仅是2007年度杂文之精华,也是当代杂文之经典。徐怀谦、徐迅雷和黄波是近年来才被广大读者熟知的青年杂文作家,他们起点高,阅历广阔,其作品视角独特,文化资质丰厚。鉴于我们选编原则,每人只能入选三篇以内,但仅从他们每人一两篇作品,也会明显感到他们的文化选择使其作品的文化价值占了先机。

检视2007年度杂文现象,令我们欣喜的还有:一批杂文编辑投入杂文创作且得以最大限度地张扬,他们对杂文的挚爱与探索,是杂文事业永驻、不断创新的保证,曹林、杨耕身、苏文洋、冯雪梅、王石川、童大焕等,编、创集于一身,在当代杂文史中留下了他们辛勤耕耘的足迹。还有一批女作家、女记者加盟杂文团队,也许她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创作杂文,但大杂文理念将她们的作品网罗进非常规杂文中来,其作品受到广大读者好评。毕淑敏、陈染、柴静、迟子健、王小妮、舒婷、陈彤等,其杂文作品细腻而富悲悯情愫,视角新颖而深入人物内心世界,读来十分感人。她们的杂文与那些一针见血、入木三分的匕首、投枪式杂文,刚好形成互补与照应,增添了“杂坛”的多元色彩。

尽管这个年度的杂文还算“长势”看好,但我们所看到的大部分杂文作品还是平庸之作,或半成品,或不入流。如缺乏思想之作比比皆是,如选题难得但尚未结构成完整的杂文作品,如一些题材撞车又许多题材无人问津等等。杂文,人人能写,但写成“杂文”却有一段艰难的路程要走,更何况,当年一些出手不凡的中青年杂文作家已无昔日挥斥方遒的后劲,他们的近作显得杂乱无章,早先的风采荡然无存;刚刚破土而出的新面孔,茫然四顾,无典范参照,只能摸索;还有那些有志于杂文创作的青少年嗷嗷待哺,他们需要系统的杂文知识与杂文理论的滋养,因而,这就有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建设杂文理论和评论体系,已然提到杂文创作的探讨与切磋的议程上来了。

杂文创作成就还不能尽如人意,一般地认为,一个是大环境尚无法让杂文作家们纵横驰骋于杂文疆场,另一个便是杂文作家、杂文编辑们关于杂文理论的认同问题。前者,我们应该看到,毕竟大环境有了改善,随着民主政治的建设,大环境会逐步好起来,此议,可暂搁置不论。倒是我们身体力行可以解决的问题,我以为是杂文理论与评论的短板问题。迄今,杂文的概念尚不能统一与趋同,更何况杂文创作的选题、杂文创作的角度、杂文创作的艺术构思、杂文的语言、杂文的结构、杂文的艺术个性、杂文与散文之异同、杂文与随笔之异同、杂文与小品文的近亲关系、杂文的情感、杂文的分类、杂文作家与杂文的关系、杂文与生活、杂文与社会、杂文与市场、杂文与历史、杂文作家的观念、杂文的嬗变、杂文的功用、杂文与读者的关系、杂文发展的轨迹、杂文是否应进入大中小学课堂、杂文图书、杂文评价标准等等。由于没有理论体系与评论体系,便没有一个共同恪守的定理与定律,没有一个共同遵循的规律与规则。我们说,文无定法,这是对的,但任谁也不能将话剧等同小说,不能将报告文学的写作与诗歌写作等量齐观。仅就诗词而言,诗有抒情诗、叙事诗,有五言、七言、九言诗;而词的讲究更多,要按词牌填写,要按平仄韵写作,都是有一整套规矩的。一种文体有一种文体的规律与特质,一种文体有一种文体的评价标准。宇宙间的物种都有各自的特质,如果两种或两种以上物种完全一致,那么,它们便同化了,变成一个物种。然而对于这种规律、定理、定律、标准等,杂文迄今阙如,这不能不说是杂文创作的缺憾,也是杂文发展滞后的症结。

如果说,上个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是中国杂文发轫与兴起阶段,那么,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当今完全有条件来规范杂文创作,特别是用杂文理论与评论来推动、提高杂文创作水准。为此,我们这些杂文事业的守望者,是否应该做些什么呢?

面对《2007中国年度杂文》选本,面对我们从数千篇杂文中遴选出来的这一百八十多篇优秀之作,及在它们的后面,淘汰于它们几十倍的“杂文”,面对每年数万篇的杂文被关在杂文图书之门外,我们只能说:需要找到一个路径,需要从根基做起,让更多的杂文成活吧,让更多有志于杂文创作的青少年成长起来。那么,我们现在需要着手做的就是,把杂文理论体系与杂文评论体系建设起来。

2007年11月18日于长春

第8篇

近日查阅三联书店新近出版的《陈寅恪集••书信集》,该书所收录的《致傅斯年》书信的第“七十六通”信之末尾,于“陈唐篔拜启(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九日)”落款之后,付了以下内容:

Prof.ChenYinKE(陈寅恪)

c/oProf.H.C.Shao(邵循正)

Oxford,England

第9篇

语用学就是“研究在一定的上下文里语言的使用,包括所产生的字面意义和蕴涵意义,以及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学科。”“研究语言在各个领域中实际应用的学科。”“应用语言学本来多指把语言原理应用于教学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应用语言学的领域越来越广,已经包括文字创制、语言政策制订、语言疾病治疗、通信技术研究乃至人工智能研究等等。”“句法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句法学回答的问题是:句子是按什么规则组成的?语义学回答的问题是:意义是按什么方法确定的?语用学回答的问题是:语言的使用在一定的上下文里产生了什么影响和效果?”“句法学追求的是规则,语用学要弄明白的是功能。语文学问:X是什么意思?语用学问:你对某人说X是什么意思?”语用学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语用学研究语言文字符号的意义及其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的不同用法,乃至不同的表达效果,侧重于语言的实用。

2.语用学注重语言本身的使用,以语言为基本的要素,讲究语言的组织与驾驭,特别在乎语言在特殊环境里的特殊表意效果,讲究语言规律的内在探索。

3.语用学始终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发展的速度越快,语用学的内容也就越充实。它在最初的发展阶段,仅仅以语言教学为目的,随着社会的前进,它的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4.语用学与其他学科有着广泛的内在联系。只是它更侧重语言的基础性特点。在我们的教学中,可以说专门对语用学进行过介绍,然而高考却并没有缺少对语言运用的具体而实在的考查,只是我们的注意力不是那么强罢了。而这一点也造成了目前语文教育效率不高的真正原因。如此重要的一条规则,语文教材与教学在有意无意之中忽视了。

二、教材体系应考虑的问题

根据教学大纲规定,我们应当以语言训练为其要点,这样,我们在语文教学中从语言学习的角度出发,大讲特讲语用学,以语用学的科学体系作为最终出发点,应该是语文教学的出路所在。实际上,教材中大量具有相当文学水准的作品离学生的认知水平本来就远,实用倾向也不明显,训练体系严重不足。教材内容和形式单一的这种倾向,恐怕是语文教学效益不高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建立以语用学为目标的学科教材体系就显得十分重要:

1.语汇运用体系。如果说,在小学时期还比较注重字汇的学习,上了初中以后,字汇的积累没有能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到了高中,更是忽略了词汇的进一步提高。语言是建立在大量的词汇基础上的,但是语文教材并不注重母语词汇体系的教学。

2.口语体系。“几百年来,书面语一直是文学的工具,也是判断语言优劣的标准的根据。人们认为书面语使语言具有永久性和权威性。因而,语法规则无一例外地都是用书面语作为例子。相反,日常用语却被忽视或被谴责为只表现出粗心和没有组织,是不值得研究的课题。”“一个人倘不把已有的文化积累——包括语言——尽可能地占为己有,并且从这个基础上跨开步去,那他实际上是不懂得利用条件,让自己处在优势的地位。”“不过作为语言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毕竟还是来自活人——尤其是人民群众的口头。”在我们的教材里,口语体系与书面语体系各自的作用并没有被引起重视。在教材里相当多的口语语汇系统,口语的语法系统更是付诸阙如。

3.书面语体系。现代汉语沿袭了古代汉语的深远影响。“在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以前,书面语和口语的区别实际上是古今语的区别。文言……往下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叶。”可惜,教材在这方面也没有太大的突破。

4.口语与书面语的语法运用体系。“书面语能精心组织,表达更紧凑、更复杂的结构话语的单位。”而相反的事实是,“口语的自发性和快速性使复杂的事先计划的机会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且助长了说话人当机立断的特征——比较松散的结构、重复、重新措辞、插入语、以及用语调或停顿把话语分割成易懂的意群。”“书面语展示出数种独有的特点,如标点符号、大写、空格、色彩和其他图文效果。口语中几乎没有与此相对应的特征。例如:口语中问号可以用升调表达;感叹号和划线部分可能用放大音量表示;插入语可能用减速、降低音量或音调来表示。”“有些结构只能在书面语里找到。词汇里的某些词条很少或从来不用在口语中,如许许多多音节的化学术语,或较神秘的法律术语。反之亦然,口语里使用的某些词一般不用于书面语,以及某些俚语和猥亵的词。”比较我们的教材,其语法系统,虽然多年以来有所创建,但是至今还是没有一点是关于口语方面的。

5.篇章运用体系。文章通常以篇章驭段落,以段落驭句群,以句群驭句子,以句子为基本构成单位,实现其表意功能。现存教材侧重了完整的文章,忽视了用选段的方式来实现其篇章的灵活性和巧妙性。与此带来的结果是,增大了学习的难度,大大减少了学生大量占有信息,进行对比学习的机会。

6.综合文体运用体系。教材中的文体通常以记叙、说明、议论的三分法为标准。对各种新兴的文体往往视而不见,远远落后于实际和时代的需要。也就难怪教师在教学中无法用新颖的知识为内容吸引学生,学生学习起来也觉得枯燥难耐了。

7.语文与文学体系。语文当然离不开文学。但是在教材中怎样处理语言与文学的关系却是一件值得研讨的事情。我们的教材中,文学作品所占的比例相当大,但是缺乏一个明确的准则。并且在教学中是以无形中拔高了学生的文学修养为前提的。我们以为只要在教学中对范文进行一番分析就能达到目的了,因而多年来的语文教学往往有一种文学化的教学倾向。文学的创造是要讲很多因素的,我们却忽视了这些因素。西瓜没有拣到,芝麻也丢了。

8.语文与文化体系。语文绝不是单纯的一门学科,文化语言学告诉我们,语言与文化联系密切,它是以广阔的历史文化为深厚的背景的。反之,我们也能从语言中窥测出历史的长久渊源。可惜,语文教材以表面化的思想教育体系取代了语言丰富的文化意义。

“文化语言学从一问世就呈现出它令人目不暇接的丰富性:方言与历史人文地理,言语交际中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民族心理,语法与汉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层通约性,汉语言史与汉民族文化交融史,古汉字与先民的意识特征,……几乎中国现代语言学的每一个分支都可以打开一个引人入胜的文化视界。”(《语文的阐释》申小龙p612)教材中,有关文化方面的范例只有一二篇知识短文和少数几个练习,没有较为适当的选文。这或许就是当代学生缺乏文化的根源。

9.语文与多学科体系。语文的工具性特点最能及时反馈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发展成果。在语文教材中我们却发现并没有一点有关这方面的材料,而高考却无中生有地出很多这一类型的考题。这几年,高考题中这一类考题分值都在10%以上,范围十分广泛。

10.语文与信息语言体系(机器语言、计算机语言)。“电视、传真、复印、录像、激光照排、卫星通信、模式识别、各种语言分析合成仪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出现,更把语言的运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随着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应用语言学的领域越来越广,已经包括文字创制、语言政策制订、语言疾病治疗、通信技术研究乃至人工智能研究等等。”可是我们的语文教材却对此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这无疑是对语文自身科学性的怀疑和否定。

11.语言与风格学体系。《文心雕龙·体性》把文章风格分为八种类型“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并且进一步指出:“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将风格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由于交际的场合、媒介、对手、目的、内容等的不同,语言的运用也不同,因此,存在着不同的文体。”“语言里最常用的语音、词汇、句法项目是全民共用的,然而,每人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里对这些项目常须作出不同的选择。”“对于语言中一个项目的运用,有约定俗成的常规,然而,在人们运用的时候,常对常规作或大或小的变异。”直到现在,我们的语文教学对此都还没有任何反应。比如高中教材全文选文140余篇,讲解课文68篇,48位作者,作品风格的单调可见一般。

三、出路与思考

1.文章内容信息量太少、运用语言的几率不多

现行的教材是按文章本体的方式编排的,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全面了解作者的意图;知道作者为设计篇章而付出的辛劳;缺点是夸大了篇章的实用功能;减少了语言本身的规律化的运用机会;增强了学习难度;忽视了语言的操作水平。为此,我们不妨学一学西方一些教材编辑法,把教材编辑为教程的方式,通过大量选文的方式实现信息的集约化处理。比如现今世界上有名的几部英文教材《循序渐进美国英语》、《新概念英语》、《主导英语》等等。首先侧重语言本身的科学规律,表意的功能,其次才考虑它的其他方面,而不是首先把个性化学习的文学色彩放在第一位。

2.文体对比性信息欠缺

我国的文体学具有悠久的传统。“文辞以体制为先。”古人就是通过研究分析文体来教人写作的。现代社会的发展为文体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当人们已经把文体当作一种“美的创造”时,我们的教材还停留在极为古旧的自以为是的贫乏的说法之中。这实在是一种不相称的事情。为此,在新的语文教材中,我们必须考虑适当增加各种新型实用的文体,以适应学生认知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上海H版等多种版本已从阅读能力方面要求,并不怎么看重三分法,对社会需要的文体样式如报纸、期刊、书信、工具书、书目、读物介绍等设置单元进行专门训练。这无疑为文章读写提供了新的思路。

3.辩证理解缺乏层次

美国沃尔夫认为,语言是思维的塑造者,它决定人们的思维,甚至决定人们对世界的看法。日本的语言学家时枝诚记也说:“语言是思想的表达或理解,思想的表达过程和理解过程本身就是语言。”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是得到公认的。高考对思维能力的测试也无一例外放过,但检诸教材,却不能发现有系统的训练模式。学生能否理解得深刻,还得看老师的教学修养如何,学生的天资有无差错。否则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所以我们在设计教材时必须考虑的是怎样把语言的思辨功能加以强调。

4.练习设计无梯度

统观我们的练习,很容易发现它的随意性和杂乱性,即使教了多年的老教师也很难找到这其中的内在联系。由于以文章为本体,所以练习就成了附属产品。它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明显的不足:

①练习无梯度。高三的文章可以初一读,初一的文章放在高三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与之对应的是,高一的学生做高三的考试题不会在话下,而高三的学生做高一的写作也就同样一回事。初中的语文知识体系是由拼音、字词、标点符号、字典词典到写作,高中的语文知识体系也无一例外。聪明的学生只需要在初中努一把力,上了高中往往就会应付裕如。这样一来即使老师使劲教,也等于做了无用功。

②练习频度低。比较西方一些有名的教材,都十分重视练习的设计,往往为学生配有大量的操作练习题;练习与教材之间差不多50%的比率;并且还十分重视练习的简易性和难度大小,不需要学生另起炉灶,在教材上就可以通过操作来完成,从而得到提高。相反,我们的教材,由于选文侧重文章本体,所以很容易忽视练习在课本中的独特作用。有很多练习就是思考思考,如果要做,就得大动干戈,不是准备笔,就是准备纸,教师还得费心费力使劲改,总之问题一大堆。这样一来,操作不便,工作量增加,学生厌烦,老师也不愿意。

5.其他

语文教学包含着互相包容、互相作用的许多因素。但是,我国当前的语文教学形成了识字—读书—作文章这样一个程序,语文教学被完全孤立起来,“语文教学的研究和发展既是中国文化、教育、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关系发展和国际文化发展的需要。使语文教学与教育科学和语言科学的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纳入应用语言学的发展轨道,提高教学效率,是当前语文教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语用学的角度把握语文教学的本体性质,研究语文教材,看来确实是改革语文教学的一条捷径。

[1]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M]。

[2]剑桥语言百科全书[M]。

[3]孙犁.作家要铸炼语言[M]。

[4]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M].152。

[5]剑桥语言百科全书[M].283。

[6]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M]。

[7]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M]。

[8]明吴讷.文章辨体序说[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