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集锦9篇

时间:2023-05-21 08:37:54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1

【关键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楚雄市

0 前言

森林对生态环境维持和改善方面有重要作用。比如,森林是天然的制氧机制,万能的消灭环境污染的净化器,它是地球上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多和最稳定的陆地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1]。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是指森林对自然过程或生态平衡所做出的以经济为指标评价的贡献,代表着地球经济的一部分[10]。森林生态系统具有调节气候、调蓄水源、保护培育土壤、二氧化碳的固定、释放氧气、林木营养物质的积累、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的旅游憩息和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它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所以森林的盛衰直接影响生态环境的优劣,关系着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

1)研究的意义

楚雄市位于滇中云贵高原,鉴于其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森林在生态和经济建设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楚雄市森林资源总的特点是次生林多、林分质量差、人工林树种组成较少,结构简单[8]。近年来由于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比如乱砍滥伐,引起了部分生态环境的恶化,在比如水土流失等等。科学客观研究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及其服务价值,以期为核算楚雄市森林资源资产提供科学依据,最终为自然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楚雄市经济核算体系而实现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基础,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能促进对楚雄市自然资本开发的合理决策,为楚雄市制定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有助于市民意识到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并最终促进楚雄市的可持续发展,及处理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外研究现状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在国外开展较早且研究的类型也最多。20世纪40年代,主要是针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划分和价值评价。许多研究者选择不同的角度分别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进行了研究[3-5]。Pimentel等[2]研究报道称,仅因水土流失在全球导致的水库淤积所造成的损失就约60亿美元;但Opschoor等[6]认为该评估结果难以服众。1991年国际科学联合会环境委员会就如何进行生物多样性的定量研究专门进行了讨论;Constanza等人[1]综合了国际上已经出版的各种不同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研究结果,在世界上首先开展了对全球生物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估算;1997年,由Costanza等创立了较完整的生态系统评估方法,在世界上最先开展了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随后,国际学术界围绕Costanza等(1997)创立的评估方法展开了激烈争论,许多学者和专家等对Costanza的这种评估数据、方法、结果提出过质疑,尽管学者们观点各执己见,但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仍被国际社会及专家学者们广泛接受。Constanza为大区域范围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为今后的研究仍提供了可参考的方法。2001年启动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则是生态系统评估确是最大规模的实践及尝试[3]。近年来,Serkan[4]、Troy和Wilson[5]等利用GIS技术将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的评估方法和领域在不断在扩大,使评估生态系统的方法更为合理、有效、实用,并且为实际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服务。

(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开展较晚,自80年代末开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工作,而研究方法多数是借鉴国外的。许多研究者选择不同尺度和角度开展了许多区域性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估工作。20 世纪末,中国的一些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者对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的理论、 方法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米锋等[8],2003;余新晓等[30],2005;张岑等[12],2007;靳芳等[16],2007;李文华[14],2008;韩素芸等[23]2009;王兵等[17],2009;唐佳[13],2010;陈屹[29],2010)。侯元兆等人第一次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3个指标对中国森林资源价值进行了评估,王兵等[17](2011)2009 年估算了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 10.01万亿元,并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下简称规范)(LY/T1721-2008)[7],特别是 21 世纪以来,对不同尺度、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价值评估开展了大量工作 (李文华等[14],2008、2009),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对于正确认识各种生态系统服务资产、 积极实施生态保护措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楚雄州林业局营业站的施庭有在1999通过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对楚雄州森林生态效益做了初步估算[11]。

当前,大尺度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占据首要地位,特别以全球和国家尺度为多,基于区县等行政区域尺度的生态系统研究较少。本次研究采用的方法为功能分类研究方法,对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进行评估,浅析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现状。

1 研究区概括

1.1 自然地理概况

楚雄市位于滇中云贵高原,金沙江水系和元江水系的分水岭地带,地跨北纬24°30′~25°15′,东经100°35′~101°48′之间。东邻禄丰县,西与南华县和思茅市景东县接壤,南邻双柏县,北同牟定县毗邻。楚雄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向东南倾斜,呈倾斜葫芦形。市境山脉皆隶属哀牢山系东麓支平余脉,多呈东南、西北走向。市境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为冬干夏湿,雨季集中,日照充足,霜期较短,冬季降水量偏少,年平均气温15.6℃[35]。全市土壤类型多为水稻土和红壤土[35]。

1.2 森林资源概况

楚雄市地处云南省中部,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5乡14镇,国土总面积4433[35]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47207.1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8.32%,森林覆盖率76.9%,是云南省重点林区之一。2008年楚雄市活立木蓄积2001.1860万m3[20],森林资源总的特点是次生林多,阔叶林少,森林成分质量差,人工林树种组成较少,群落结构简单。

2 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评估采用的数据及来源为: 国家林业局的社会公共数据(表1[7])、2008年楚雄市林业局完成的森林资源清查数据(表2)。

表1 社会公共资源数据[7]

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采用楚雄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2.2 评估体系的建立

在充分考虑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机制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分析国内外各种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背景特征,参考相关文献数据资料,构建适合云南省楚雄市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指标体系(见表3),主要包括7个指标类别13项指标因子,此次考虑到楚雄市森林的主导利用方向及数据指标的可获得性与可靠性,并且由于气候调节等服务功能评估指标尚难以找到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12],在此不列入评估范围。

2.3 评估方法及过程

该研究采用影子价格法、费用支出法、市场价值法及条件价值法等方法,从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营养积累、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游憩与科研文化7个方面,一共涉及13项指标,对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价值估算。

2.3.1 涵养水源

1)调节水量价值

3 结果与讨论

3.1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物量

根据以上评价方法,得出云南省楚雄市7个方面13个指标的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实物量如表9。

3.2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各项服务功能所提供的价值量比较

在7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贡献之中(详见图1和图2),其大小顺序依次均为:生物多样性保育价值>林木营养积累价值>保育土壤价值>净化大气环境价值>蓄养水源价值>固碳和释氧价值>森林游憩与科研文化价值。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22843790493.2元・a-1:其中生物多样性保育功能价值最大为8414425185.66元・a-1,占36.83%,占生态服务价值的十分之三多一点;其次是林木营养积累功能,为7558404944.00元・a-1,占33.09%;所占比例最小的是森林游隙与科研文化功能,为93677564.38元・a-1,占0.41%。

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拥有巨大的生态服务价值,并且生态服务价值远远超过实物生产价值,在生态服务功能中,尤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林木营养积累、保育土壤最为重要。楚雄市的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森林游憩与科研文化生态服务功能相对较差,价值亦较低。因此,楚雄市森林有待进行培育、改造提升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以期更好地发展其优势在维系楚雄市今后在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人类认识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是一个由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过程,特别以对其价值的定量评估,由于受学科背景、技术方法、研究区域资料收集等因素限制,测定各种有利评估参数其要在小区域内,更深入地研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工作还仍存在一些困难,涉及森林还有多方面价值的定量评估目前还难以进行,相关研究还有待加强。此次研究仅涉及森林诸多价值中的几个方面,而森林产生负离子、降低噪音、滞尘、森林防护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尚未计入。

要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评估的准确性,还要对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态过程进行研究,因此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长期定位研究很有必要。由于时间限制,本次研究是按国家林业局颁布实施的统一标准进行的,并未考虑林龄、林分起源类型等因素,因此今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研究重点仍是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完善。

【参考文献】

[1]Costanza R, d’ Arge R, Rudolf de Groot,et al. The value of the world’ 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 Nature,1997,387:253-260.

[2]Pimentel D, Harvey C and Resosudarmo P.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costs of soil erosion and conservation benefits[J]. Science,1995,267:1117-1123.

[3]Serken G.The estim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value in the region of M isi Rural Development Project:Results from a contingent valuation survey[J]. 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 2006,9,30:209-218.

[4]Troy A, Wilson M A. Mapping ecosystem services Practical ch al lenges and opportun it ies in linking GIS and value transfer[J]. Ec,obgical Economics. 2006,60(2):435- 449.

[5]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Ecosystems and Human WellBeing:A Framework for Assessment[C]// Report of the Conceptual Frame work Working Group of the 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 IslandPress, Washington, 2003:245.

[6]Serafy S. Pricing the invaluable: the value of the world;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 Ecological Economics, 1998,25:25-27.

[7]国家林业局.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8]米锋,李吉跃,杨佳伟.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的研究进展[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3,25(6):77-83.

[9]李景文.森林生态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2.

[10]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项目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论[C].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11]施庭有.楚雄州森林生态效益的初步估算[D].云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1999:(2):24-26.

[12]张岑,任志远,高孟绪,等.甘肃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S].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7,15(8).

[13]唐佳,方江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2010,25(3).

[14]李文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15]李金昌.生态价值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9.

[16]靳芳,余新晓,鲁绍伟,等.中国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及其评价[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

[17]王兵,鲁绍伟.中国经济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J].应用生态学报,2009,20(2):417-425.

[18]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编写组编.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C].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

[19]何萍,陈辉,席武俊,等.云南高原楚雄市热岛效应因子的灰色分析[J].地理科学进展,2009,28(1):29.

[20]李婕.楚雄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D].楚雄:楚雄师范学院,2011.

[21]鲁绍伟.中国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动态分析与仿真预测[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6.

[22]张治军,唐芳林,朱丽艳,等.轿子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中国农学通报,2010,26(11):107-112.

[23]韩素芸,田大伦,闫文德,等.湖南省主要森林类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价[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09,29(6):6-13.

[24]云南省水利水电厅,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R]. 2000.

[25]王兵,李少宁,郭浩.江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研究[J].江西科学,2007,5(25):553-559.

,26]赵敏,周广胜.基于森林资源清查资料的生物量估算模式及其发展趋势[J].应用生态学报,2004,15(8):1468-1472.

[27]云南省水利水电厅,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R]. 2000.

[28]方精云,刘国华,徐嵩龄.我国森林植被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J].生态学报,1996,16(5): 497-508.

[29]陈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方法及其研究[S].改革与开放,2010,25(8).

[30]余新晓,鲁绍伟,靳芳,等.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生态学报,2005,25(8).

[31]陈留佳.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研究[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9,20(6).

[32]温庆忠,魏雪峰,孔德昌,等.滇池流域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15(5):365-372.

[33]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2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意义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时价值的计量活动,侧重研究资产的量。任何事物皆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评估师要客观估算资产的价值量,首先要选择适用的价值尺度。唯有此,评估结论才有现时的参考意义。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正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不同的价值类型反映出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价值属性,同一资产的不同价值类型所反映出的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往往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价值类型在评估实践中的意义在于:(1)同一资产具有不同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概念;(2)评估师应当在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之后,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3)价值类型制约评估方法,评估师应根据价值类型合理选择评估方法;(4)不同的价值类型代表不同的价值涵义,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师应当对所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和说明。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评估人员对其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同时有利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评估结果使用范围关系到评估结果能否被正确使用或被误用的问题。限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的责任由评估人员承担,评估人员应在评估报告中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给予明确的限定,从而避免因价值概念不清而造成对评估报告的使用不当。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类回顾及简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条件和依据去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从我国资产评估实际情况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大致有四种分法: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来表述的。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资产计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二种是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由于资产评估前提假设是按资产评估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对象使用方式分别设立的,因而以此为标准划分的价值类型带有某些片面性的成分。如持续使用可以成为一个假设,但是它不具备作为一种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标准。第三种是从资产业务的性质,即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转让价值、交易价值等。这种划分方法强调资产业务的重要性,认为有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就应有什么样的资产价值类型。很显然这种划分方法并没有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进行抽象和归纳。严格地说,这不是一种资产评估价值分类方法,只能算做是一种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叫法。第四种以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第四种划分方法不仅注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与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及资产使用状态的匹配,而且通过资产的市场价值概念的提出,树立了资产公允价值的坐标,使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结合起来。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

三、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再认识

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短暂21年发展的历史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运用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9年中国有第一例资产评估至2003年,这一阶段沿用的是第一种分类方法;第二阶段从2004年至今,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开始和国际评估行业接轨采用第四种分法;而第二种和第三种分类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没有真正使用过,只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作为分类方法列举出现的。这种变迁一方面反映了评估行业理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评估执业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标志着评估行业开始走向国际化,逐步和国际接轨。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历史较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总的来说,价值类型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研究解决。

从目前国内研究的现状来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2年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提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在2004年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4年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投资价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企业的并购。从两种非市场价值列举中可以清楚看到非市场价值的共同特点就是它具有特定指向。

由此可见:两种价值类型的区别在于: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在公开市场上对于所有潜在的买者或卖者来说都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公平合理性所能涵盖的范围基本上就限定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资产的市场价值适用于评估基础相同的条件下任何正常的资产转让、交易、投资等资产业务,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只适用于与其产生的条件相同的各种特殊条件下的资产业务。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都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只不过两者公平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有宽窄之分,由于资产评估的条件与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以此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划分标准,从理论上讲是比较严密和可行的。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旨在合理和有效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资产评估准则明确指出第四种分类是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选择和明确的价值类型。

显然,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目前已经在评估行业内得到公认并且正在使用者。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种分类也有不足之处,它主要侧重于评估结论的运用,忽略了评估对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状态。笔者认为第一种分类方法,即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也不能摒弃,它正是站在资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状态的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的。要深入理解价值类型必需回归到评估对象即资产自身所处的状态去考量。

从某种意义看资产评估和会计的研究对象均为资产,两个学科对资产内涵的界定基本一致。资产要么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要么在市场上流通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简化为投入和产出,处在投入阶段和产出阶段资产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处在投入阶段的资产大多是单项资产,它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成本,资产评估要判断的是资产的现值,因而此时的成本应该是重置成本;而处在产出阶段资产大多是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未来的获利能力即预期收益,因而要用收益现值作为价值尺度评判整体资产的价值量。资产暂时脱离社会生产过程在市场中流通着,要么在一般的要素市场,要么在特殊要素即产权市场流通,两个市场价值决定因素也是有别的。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较为复杂和广泛,有可能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投入阶段,也还有可能处在产出阶段;有可能是单项资产,或可能是整体资产。不同的资产状态应选择不同价值尺度即价值类型去反映其自身的价值属性。当评估对象处在投入阶段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当评估对象(整体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一般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当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正常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当评估对象被迫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其实质是从资产自身所处状态的角度来看待价值类型的,比较容易理解价值类型的不同表现形式;第四种分类法是从资产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它更有利于评估结论的正确运用。实际上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是可以对接起来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涉及到的主要计量属性及价值定义包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等同于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清算价格等可以理解为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总之,将两种分类方法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全面理解和把握。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0-17.

[2]郑华苹.谈资产评估价值类型[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6),93.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3

1保持土壤价值

保持土壤价值包括两个方面:即减少土壤侵蚀价值和减少N、P、K的流失价值。两者均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其中土壤侵蚀的计算方法为:减少土壤侵蚀总量×生产年平均=减少土壤侵蚀价值收益;减少土壤侵蚀总量=减少土壤侵蚀模数×有林地面积。而N、P、K的流失价值算法则首先需要对沿途的养分进行测定,测定的计算方法为:减少N、P、K流失的价值=侵蚀土地面积×单位面积土层中N、P、K总量×化肥替代价格保持土壤价值为两者之和。而保持土壤价值数则是减少土壤侵蚀价值和减少N、P、K的流失价值相加的总和。根据上述的计算,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数据获得的准确性问题。上述的计算过程,由于数据的准确性较差,导致了最后的计算不准确。另外,一旦面对真实的情况发生的时候,造成的损失也不是简单的通过计算就能够得出的。因为土壤的流失关系到的不仅仅是土壤的问题,还有的是植物生命的问题。因此,在进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估的时候还要将植物的生命归纳在内。

2固定二氧化碳的释放氧气的价值

二氧化碳的固定含量以及氧气的价值计算,可以根据森林树木的生长率和森林面积大小进行计算。对于二氧化碳的含量,研究人员可以通过造林成本的计算得出其总价值。而对于氧气含量,则可以通过工业生产成本的计算得出。得出两个数据之后,相加的出的总和价值就是固定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服务功能的价值。即: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制氧服务功能价值=固定二氧化碳总价值+释放氧气总价值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固定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的过程,专业人员应该看成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固定二氧化碳,同时制氧。这个过程中,研究人员不应该将两者的价值相加,以免造成数值的错误或者重复计算的错误。

3净化空气价值

SO2叫做二氧化硫,它与粉尘颗粒都危害着人的身体健康。森林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净化二氧化硫和粉尘颗粒。对于这方面的价值计算,可以采用森林的吸收能力法进行,通过数据的采集,了解到每单位面积的森林吸收二氧化硫的面积,然后乘以工业二氧化硫的投入,算出净化二氧化硫的能力。对于粉尘颗粒也是采取同样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净化空气价值=吸收SO2的价值+粉尘颗粒净化的价值;净化空气价值=工业固定等值SO2投入成本+工业粉尘颗粒净化成本。

4供人们休闲游憩价值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4

【关键词】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森林具有保育土壤、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环境、森林防护、森林游憩、森林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益。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的过度存在,导致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积极性萎缩,不利于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森林生态效益及其外部性纳入现行会计体系,以反映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生态建设业绩,并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供显微式数据支持,成为缓解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和顺应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及其计量属性选择

按照传统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某一经济活动的外部经济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就是该种活动行为的社会影响和私人影响之差(张宏军,2007)。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等于森林生态产品的边际社会收益与边际私人收益之差。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价值=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净额-森林生态收益。式中“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净额”指采用合理的价值计量手段确认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是森林生态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条件的公允价值。“森林生态收益”指森林生态产品的市场(含政府补偿)均衡条件下实现的实际收益,包括政府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和市场化的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在化收益。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的计量是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计量和森林生态收益计量的综合。森林生态收益的计量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采用历史成本模式。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计量的核心问题就落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计量身上。森林生态效益是依附于特定森林土地和森林生物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的一种外部效应。无论是森林生物资产还是森林生态效益,对其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均存在致命局限性。从森林生物资产来看,森林生物资产是人力和自然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且大部分属自然力形成(如天然林),其历史成本很小或无从考证(岳上植,2002),森林生物资产具有的增长能力和生物转化功能又主要依靠自然力和自身生物转化功能来实现。从森林生态系统来看,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自组织和自我修复功能,其外部效应的发挥也主要依赖自然力,人为作用影响很小甚至起负作用。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以历史成本属性计量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显得力不从心,公允价值模式成为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计量的必然选择。

二、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获取方法分析

公允价值的获取是一个严密的技术过程,须遵循既定的程序和步骤。公允价值借用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概念,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活跃市场上的公开报价;第二层次为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商品的活跃市场,以类似商品的公开报价作调整而得;第三层次为相同和类似商品的活跃市场均不存在时,使用估价技术。就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而言,可根据各项生态效益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条件的程度,选择不同的公允价值获取层次。美国SFAS157中规定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规定对森林景观资产公允价值可选择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及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法

1.费用支出法。该方法主要从消费者角度对森林游憩价值的评估,它以森林游憩者费用总和(包括往返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门票费、入场券、设施使用费、摄影费、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的费用等)作为森林生态游憩价值。该方法基于消费者剩余理论和收益资本化理论,输入参数直接来源于市场,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导向要求。

2.市场价值法(生产率法)。对于没有直接市场交易,但其生态效益载体具有市场价格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价可采用该方法。它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1)森林固碳释氧价值评价,即以森林生态系统固碳释氧量及CO2、O2的市场价格共同确定。近年来,全球碳贸易市场发展迅速,2007年全球以CO2排放权为标的交易额达600亿美元,是2004年交易额的60倍,森林固碳功能的公平公开市场机制正在形成。(2)森林涵养水源价值评价,先根据地下径流增长法或水量平衡法确定特定森林生态系统在特定时期涵养水源量,再以其影子价格(市场上水价)作为单价,计算其价值。(3)森林保育土壤价值获取,森林所具有的减少土壤养分流失的价值等于其减少氮、磷、钾等元素量乘以由化肥市场价格换算出的养分元素单价。

3.人力资本法(工资损失法)。用于森林净化环境价值评价。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潜在贡献,并以此估算森林净化环境减少人体疾病的价值。森林减少健康损害价值等于该健康损害造成的工资收入减少加医疗费用。健康损害包括疾病和过早死亡,损害的价值计量包括医药费、疾病误工造成的工资收入减少、早逝造成的未来工资收入的丧失(李金昌,1999)。改进的人力资本法用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和统计生命价值等方法,计算森林净化环境减少人的健康损失和生命价值。

(二)收益法

1.预期收益(年金)资本化法。该方法主要用于有相对稳定或持续收入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评价,如森林防护效益、森林游憩效益、森林生物多样性。某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等于该项生态效益未来净收益的现值。它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的具体应用,运用的关键点在于合理确定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和折现率。

2.条件价值法。条件价值法通过对游客进行调查,直接询问某种森林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WTP)和对某项森林生态服务损失的接受赔偿意愿(WTA),以确定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该方法广泛用于森林游憩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价。如运用条件价值法对森林旅游景区估价时,一般步骤是先进行游客调查,得出游客对该景区门票的平均愿意支付值;然后以该平均愿意支付值作为合理的门票价格,计算出景区的年门票收入,加上其它经营项目的年预计收入,得出该景区的年总收入;年总收入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即得景区的年纯收益;最后以年均纯收益除以适宜的投资收益率得出该森林风景区的评估值。

3.机会成本法。任何一种资源和环境都有多种互斥用途,因此将其作为一种使用的选择就存在机会成本。我们将森林生态系统的机会成本作为其价值。机会成本法的基本数学表达式为Ck=max{E1,E2,…,En} ,式中Ck为k方案的机会成本;E1,E2,…,En为k方案以外其他方案的收益。机会成本法是费用-效益分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常被用于某些资源应用的社会净效益不能直接估算的场合,这些场合包括生物多样性评价、森林保育功能评价、水污染损失评价等。

(三)成本法

1.替代(影子)工程法。影子工程法属于重置成本法,主要应用森林涵养水源功能、森林保育土壤、森林防护效益评价、森林固碳释氧价值评价的造林成本法和工业制氧法等。影子工程法的优点在于,通过这种技术将本身难以用货币表示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用其“影子工程”来计量,将不可知转化为可知,化难为易。如假设存在一个蓄水功能与森林涵养水源量相同的工程,那么森林涵养水源价值就被替代为该工程的价值。运用该方法可为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在化过程中的产权交易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2.生产成本法。生产成本法指因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存在而引起生产效率和成本的变化,而导致利润和产值的变化。如森林保育土壤和防护的价值可由森林给农业带来的增产增收效益来估计。

3.恢复费用法。恢复费用是指为恢复到一定标准的环境,减少或消除已积累的损害所需的成本。如果没有某种森林生态服务,灾难将无法避免,那么人为恢复该灾害所造成的损害所需费用就是该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如森林生态系统对水体的净化可以避免由于污灌而造成的土壤污染,那么恢复污染土壤的费用就是森林净化水质的价值。恢复费用估价往往是根据“最小成本选择”来进行,但计算的恢复费用并不代表环境退化的损失。

4.防护费用法。防护费用是指用于消除或减轻自然资产直接压力(如来自排放气体或倾倒废弃物所产生的压力)的支出。防护费用的计算只需知道环境质量水平的降低,其金额理论上应该是额外防治措施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之和。用于评价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物种保护基准价法就属于防护费用法,这种防护费用是指保护该物种生存所需要的最低费用,物种的保护费用受物种种群发展阶段、物种的生态位、物种分布的范围三因素影响。

三、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实施与操作

(一)关于实施机构问题

为保证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对尚无可观察市场交易价格的森林生态效益有必要由相关机构认定其公允价值。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的实施机构可由三方面构成。一是由政府机构承担,即各级政府组织专业人员(或专业评估机构)对指定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进行认定和评估。该方式的优点在于能有效保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为政府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其局限性在于政府需承担过高的认定成本。二是由中介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认定,即注册资产评估师受森林经营单位委托,也可受政府指派,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独立完成森林生态效益公允价值认定工作,并出具认定证明,单位据以入账。三是由森林经营单位自行认定,即单位根据本单位森林生态效益情况,运用合理的估价技术,自行完成公允价值认定。

近年来,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获取环境得到很大改善,2006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财政部颁布了15项资产评估准则,另有多项评估准则正在规划中(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准则)。尽管如此,我国目前的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评估尚处于初级阶段,在认定过程中加入政府的力量是必要的。笔者认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获取机构的现实选择应该是:由各级政府主导,由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专家、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森林经营单位会计人员联合完成。

(二)关于公允价值的分层治理问题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的获取应遵照循序渐进原则,分层逐步展开。公允价值是一个层级系统,在获取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时,应最大限度地利用活跃市场信息,最小限度地参照自身判断。对易于获取活跃市场信息的森林游憩效益(森林景观资产)、森林固碳释氧效益,适用第一层次;对不易于获取直接活跃市场信息,但可获取替代产品活跃市场信息的森林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效益,可适用第二层次;对于暂没有市场交易的森林防护效益、森林生物多样性、森林净化环境效益则可利用统一、成熟的估值技术,适用第三层次。另可根据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确定的可靠性程度,选择相应的会计确认方式,对适用于第一和第二层次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应列入表内嵌入式列表,对适用第三层次的 生态效益可在表外核算。

(三)关于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问题

初始计量是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环节,因为它是整个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计量的起点,关乎后续计量、会计政策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市场性内在化收益确认等问题。在初始计量时应遵循谨慎性、客观性原则,由省级森林资源监测部门,利用遥感技术、GIS对单位的森林资源存量进行清查核实,进而评价其森林生态效益及其外部性价值。后续计量是在初始计量的基础上,由于自然力和人力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作用,对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流量进行的损益调整。后续计量工作琐细且业务量繁多,可由森林经营单位自行进行,森林资源监测部门和审计部门起监督作用。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后续计量的频度可调整,如由每年进行一次加快至每月进行一次,不断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信息的及时性。

(四)关于公允价值信息披露问题

森林生态效益是森林土地资产和生物资产的附属系统,其价值受地域、气候条件等复杂因素影响,其公允价值变动具有持续性和周期性特征。这将影响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因此,现阶段对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期望不宜过高,而应着重聚焦在其可靠性上。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的获取的理论方法众多,实践方法尚没有统一标准,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获取方法比价值量结果本身重要。在披露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信息时,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是重要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宏军.环境外部性的计量、矫正及其治理[J].改革与战略,2007,(8).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5

1传统评估方法研究现状

传统评估方法针对不同的应用环境,提出了很多具有明确物理意义的评价指标。这些评价指标一般基于人的主观感受建立,简单易于理解,现梳理如下。多平台多目标跟踪的一个基本目的是获得单一完整空情图。针对多平台环境,文献提出了多平台评估方法的若干评价指标,包括平台间不一致航迹比例、一致航迹间状态估计偏差和平台间通信负载等。这些评价指标试图对跟踪算法的实用性以及不同平台间跟踪算法输出结果的一致性进行评价,但无法反映跟踪结果与目标真实状态的接近程度。跟踪算法相关评估方法针对特定跟踪算法而设计。文献[12]提出使用目标航迹建立概率和虚假航迹密度来评价多假设跟踪(multiplehypothesistracking,MHT)算法的方法;文献提出一种针对交互多模型(interactivemultiplemodel,IMM)算法的非MonteCarlo性能评估方法,该方法的核心是求解状态误差协方差阵的条件期望;文献[16]尝试使用完整概率数据关联(integratedprobabilisticdataassociation,IPDA)本身计算过程中的目标存在概率、可感知概率等指标来评价IPDA算法。显然,由于跟踪算法相关评估方法不具有跟踪算法普适性,其难以用于不同类别跟踪算法的对比分析。在现实场景中,目标真实信息k,jy和kJ通常是无法准确知道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使用目标真实状态无关评估方法。文献[22]给出了该方法的主要评价指标,包括有航迹平均生命周期、航迹成功关联率、航迹状态估计误差与协方差阵的一致性及计算代价等。由于没有评估参照对象,目标真实状态无关评估方法仅能使用跟踪算法输出结果建立评估指标。考虑到高性能跟踪算法在这些评估指标上一般会表现良好,从而可以借助这些指标衡量跟踪算法性能好坏与否。但是,这些指标只是说明一个跟踪算法性能优良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目标真实状态相关评估方法特别适合MonteCarlo仿真场景,对于仿真来讲,目标真实状态通常是可以知道的。对于现实场景,若目标为合作目标,可提供自身的高精度状态信息,则此时也可以使用目标真实状态相关评估方法。文献[17]提出了若干目标真实状态相关评价指标,这些评价指标可分为势差评价指标和状态精度评价指标。势差评价指标主要通过集合nkX和kY之间势的差异来评估跟踪算法性能,其包括有目标平均航迹交换次数、目标平均航迹中断次数、冗余航迹比值、虚假航迹比例及关联完整性等。而状态精度评价指标则通过集合nkX和kY元素间差异来评估跟踪算法性能,其主要包括有航迹起始延迟、航迹终止延迟、均方根误差、均欧氏误差、均调和误差和均几何误差。整体来看,传统评估方法在具体使用时存在以下问题:(1)如何选择评价指标集,怎样的指标集对于性能评价来讲是完备的,可以被广泛接受的。由于传统评估方法指标集的建立具有主观性,一个适合不同目的、被科研工作者广泛接受的指标集难以建立。(2)指标间存在相关性。比如航迹起始延迟和虚假航迹比例就存在很强的相关性,较短的航迹起始延迟总会带来较高的虚假航迹比例。(3)不同指标评价结果之间的矛盾性。比如跟踪算法A在某些评价指标上优于算法B,而在另一些评价指标上劣于算法B,此时比较算法A和B性能优劣是比较困难的。

2综合度量评估方法研究现状

不同于传统评估方法,综合度量评估试图基于数学理论建立一种“距离”来描述跟踪算法输出多航迹估计状态集合与多目标真实状态集合之间的接近程度,这种接近程度可以看作是对跟踪算法性能的一种整体评价。这样的距离一般建立在两个有限集上面,并需满足(1)具有严密的数学理论支撑,是有限集上的度量;(2)具有自然的、有意义的直观解释;(3)能够同时兼顾有限集间势差和有限集元素间差异;(4)计算方便。目前已提出的性能评估综合度量主要有Hausdorff距离、optimalmasstransfer(OMAT)距离、optimalsubpatternassignment(OSPA)距离以及基于OSPA距离改进的综合度量。3.1Hausdorff距离Hausdorff距离[18]具有严密的数学理论基础,满足度量定义的三条性质(非负性、对称性和三角不等式)。nkX和kY之间Hausdorff距离定义为Hausdorff距离已经被证明是综合评价多目标跟踪算法的有效方法,并已应用于LockheedMartin公司的多目标数据融合系统[30-35]。但Hausdorff距离具有以下缺点:(1)对离群值“惩罚”过重:如图2(b)所示,场景右上角的离群值使得该场景Hausdorff距离远远大于其它场景(图2(a)除外)。(2)对集合势间差异不敏感:如图2(c)~图2(f)所示,当集合势改变时,Hausdorff距离没有发生变化。(3)当集合之一为空时,没有合适的定义:如Hausdorff距离定义应取值为无穷,这显然是不合适的。3.2OMAT距离为了克服Hausdorff距离的缺点,文献[18]提出了OMAT距离。OMAT距离是Mallows距离[36]在概率密度函数服从离散均匀分布情况下的特例。nkX和kY之间p(1p)阶OMAT距离定义为OMAT距离部分解决了Hausdorff距离的集势差异不敏感问题(如图2(c)~图2(f)所示)和离群值“惩罚”过重问题(如图2(b)所示)。但是OMAT具有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有。LOSPA较OSPA的优势体现在可以把不同时刻目标状态估计之间的对应关系纳入评估。考虑图5所示某一想定(该想定仅有5个扫描周期)下目标真实状态,及跟踪算法1对目标的状态估计。假设跟踪算法2可以无误差地给出目标状态估计。由OSPA定义可知,此时两种跟踪算法的OSPA度量始终为0,但事实上跟踪算法2明显好于跟踪算法1,这揭示了OSPA的局限性。而LOSPA对两个跟踪算法的评估结果(假设目标与航迹关联正确,取=0.5)如图6所示,可以看到LOSPA较好地评估了两个跟踪算法。类似于LOSPA距离把航迹标记差异纳入OSPA,[24]和[25]在OSPA的基础上分别考虑航迹不确定性和航迹质量而构建了相应综合度量评估指标。

3总结与展望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6

流域生态系统是由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系统组成的巨型复合生态系统,由于地域分布差异,各子生态系统的大小、形状、数量、类型、构型也存在不同,这些都将影响流域能量流动、物质输送和物种变化。流域生态系统通过水与碳、氧、氮、磷等物质的循环过程得以维系,其中水文过程(水资源、水环境)是流域生态系统健康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与水资源有关的生态系统服务已成为该领域的研究重点。由于大部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无法在常规的商品市场得到反映,因此在经济发展决策中得到的权重或关注度通常较小。如果能够量化这些价值,可促使人们全面认识流域生态系统在支撑经济建设、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和保障生态安全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也有利于帮助决策者寻求合理的流域资源配置和生态系统管理方法[5]。生态系统服务的定量评估也是制定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和科学基础[6-8]。

笔者在总结国内外有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研究动态的基础上,归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和评估方法,重点阐述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特点和内涵,总结分析该领域的研究重点和发展趋势,以期为流域生态补偿、生态修复和流域综合管理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 国内外研究动态

当前有关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已经成为生态经济学领域的研究热点[9-10]。特别是1997年COSTANZA等[11]在《Nature》上发表的有关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文章,掀起了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热潮,在全球、国家、市、县、区域、流域等不同空间尺度上,针对森林、草地、农田、湿地、海洋等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研究广泛开展。中国当前处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矛盾最为突出的特殊时期,近年来该研究领域发展较快,但总体处于概算式研究和模仿研究的初步阶段[12-18]。

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是近年来该领域逐渐兴起的研究方向。国际上(主要是欧洲、非洲和美洲),大多基于流域管理、土地/水资源利用、经济政策制定、公众教育等目的,评估流域水资源、水土保持、减轻灾害等各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19-21],权衡分析经济服务和生态服务、流域上游保护与下游经济的关系[4],探讨农业发展、土地利用变化和不同政策措施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2,20,22-24],并尝试采用直观的分类描述和评估结果以使公众更容易认识和理解所处生态系统的价值[25]。国内方面,已有关于黑河、海河、淮河、黄河、太湖、洞庭湖、延河下游、玛纳斯河、石羊河、鄱阳湖和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报道[21,26-29],当前的研究重点是评估各种人类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农业措施、水力发电等)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并与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相联系[7]。目前,国内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研究主要套用全球或区域尺度的研究方法,其相关评估方法、指标体系和赋值标准各不相同,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特点和内涵也未见明确阐述。

2 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和评估方法

2.1 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

生态系统服务是自然生态系统向人类福利传送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流。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者从不同学科或跨学科视角,基于不同目的和研究尺度提出了生态系统服务的各种分类方法,整体上以Costanza、De Groot以及MEA(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小组)的分类体系最具代表性[30]。由于生态系统本身的复杂性、时空异质性以及评估目的不同,目前所有分类体系都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和局限性[31-32]。由表1可见,随研究目的不同(如通过评估影响公众选择和政策制定、平衡上下游的保护与发展、加强流域资源管理、提高公众认知、构建绿色GDP、揭示人类活动影响机制等),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或指标体系也呈现多样化特征,但主要包括水资源、农产品和原材料、水和气候调节、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以及文化娱乐这6大类。其中,水资源包括工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船舶运输等;水或气候调节包括水体自净、防洪、基流、固碳作用和固氮作用等;水土保持包括维持土壤肥力、减少土地废弃和减轻泥沙淤积等;生物多样性包括生物栖息地、珍禽特有越冬地和植被生产力等;文化娱乐包括狩猎和捕鱼、湿地景观、水鸟景观、科考旅游等。据案例统计,水资源、农林牧副渔产品、水调节、水土保持和文化娱乐是目前流域尺度生态系统服务研究最为关注的内容。由于目前对于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分类与价值评估方法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赋值标准也不一致,导致评估结果难以直接比较。

2.2 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

国内外对全球、区域、流域等不同尺度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方法可分为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和假想市场法3大类,具体包括市场价格法、生产率变动法、享乐价格法、旅行费用法、支付意愿法、成本费用法和收益转移法等。采用这些方法计算获得的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主要反映人类的需求,但并不能完全体现它对整个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对流域生态系统“隐性”的生态功能(比服务功能更重要,是提供生态服务的基础)还很少也很难进行定量估算。对于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虽然可以借鉴全球或区域尺度生态系统服务的评估方法,但无法完全反映流域生态系统的特性。近年来,不少学者对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方法作了改进和探索,主要包括3个方面:

(1)在评估中融入社会因素,考虑流域利益相关者的支付意愿。将自然、经济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在评估中考虑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的社会价值[37];考虑流域居民和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对生态系统服务和资源保护的支付意愿或补偿意愿[38-41]。通过公众调查(包括流域居民、专家和管理者 ),可以对不同生态系统服务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25]。支付意愿调查法可以广泛用于那些间接的或不可见的生态服务评估,但缺点是受限于调查者的主观意识和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25],还受到家庭年收入、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和环境保护意识等因素的影响[42],易造成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此外,使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因子的权重[36,43],也可以反映各类生态系统服务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

(2)强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时空变化的表达,运用GIS技术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存在高度的时空异质性,运用GIS技术能够实现对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22]。而且基于GIS建立的各种评估模型可用于模拟和分析整个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分布情况[33,44],使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动态化表达成为可能[45],可视化的评估结果更直观,对实践的指导也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3)强调生态系统服务的综合评估应基于长期的生态系统监测。试验监测结果能为生态系统服务的定量评估提供基础数据[35]。由于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尚不健全,流域研究成果零散,不足以支持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长期动态变化评估。针对数据缺乏问题,唐增等[46]应用最小数据法,通过分析土地利用收益的空间分布计算生态系统服务机会成本,进而推导出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曲线,该方法对数据要求低,计算简单,可以满足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生态补偿)政策分析的需要。

目前,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主要从生态学和经济学2个角度进行计算[47]。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学价值通过生产成本理论估算,未考虑消费者偏好。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学价值主要源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交换价值,以消费者偏好为基础,未充分考虑生态系统内部的生态学机制和公共服务性。这些评估方法通过量化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引导人们有效使用自然资源,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失衡问题,但很少考虑人文心理和社会经济因素[33,48]。此外,受技术限制,现有评估方法大多没有考虑生态系统的结构与状况,如未将森林生态系统的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区分对待,使得最后的评估结果往往偏差较大,难以直接应用于流域管理、生态补偿或生态修复相关政策的制定。因此,在当前大力实施生态工程的背景下,如何在评价体系中将生态系统结构进行细化是今后生态系统服务量化研究的一个重点。

3 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特点和内涵

Ehrlich于1983年首次提出“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广义的生态系统服务包含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其被大多数学者接受的定义是生态系统能够生产、输送和维持的一系列人类认为最重要的产品或服务,衡量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标准是人类可以从生态系统中获得惠益的多少。该定义在内涵上侧重于生态系统对于人类发展的支撑意义,也反映出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和价值观。然而,人们往往忽视了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包括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是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重要前提。生态系统服务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应该有不同的特点和内涵。

由于流域特殊的地理特征,对于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应重点考虑以水循环过程和水生态过程为纽带的生态系统产品或服务,其核心价值表现为水资源和水环境在支撑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生态系统健康、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流域范围内的森林、草地、谷地、平原通过河流湖库水系(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构成一个整体生态系统,从而实现物质、能量、信息的传递和循环。人们大多选择在水资源丰富的区域生产和生活,导致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农村和城市等不同地理单元的社会经济形态存在空间差异,经世代繁衍逐步形成流域人类文明。因此,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涉及水资源服务和水生态服务两大类。前者包括工农业和商业用水、市政用水、娱乐休闲等,属于可见、直观的直接利用价值;水生态服务主要包括水调节、气候调节、水土保持、污染削减和水体净化、提供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生境或栖息地等,总体属于间接利用价值或支撑性服务。

流域居民和管理者最为关心的生态系统服务类型是水资源服务,它是人类生存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虽然水资源的价值可以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得到量化,但由于水权界定模糊,其仍然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加上人类对水资源存在超额需求,容易产生水资源浪费、用水冲突、分配困难等资源配置性问题。水生态服务长期以来不受重视,一方面是由于其与生产、生活没有直接关系,价值难以量化;另一方面,传统的自然资源管理以行政区划为单元,无法在流域尺度上统筹考虑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这一整体生态系统。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流域生态系统存在明显的分布格局,尤其是大江、大河流域,其上、中、下游在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上存在明显差异,如上游可能是荒漠,中游主要是森林和草地,下游主要是耕地和人工湿地等。受资源禀赋限制,流域内各地区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并不平衡,流域各行政区之间在水资源或水生态服务的利用上必定产生冲突。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在空间上存在流动性(如河流)和累积性(如梯级电站大坝)的特点,在时间上也存在长期累积效应(如营养盐结构变化导致生境模式改变和生态系统演替)。人们对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的保护或破坏行为在环境经济学上表现为正外部性或负外部性问题,而这些问题未能在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GDP)和“各自为政”的经济决策中得到平衡。流域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和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基础。因此,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研究应融合水资源服务与水生态服务为一体,在流域尺度上,基于生态系统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的考虑,评估生态系统服务的空间分布及其动态变化,并通过合理的评估方法量化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将其纳入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决策机制。

4 生态系统服务与基于生态系统的流域管理

当前水质恶化、富营养化、水土流失和生境破坏等流域性问题凸显,人们逐步认识到人口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负面影响——生态系统被破坏,进而导致生态系统服务损失。目前国际上推崇流域综合管理和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理念,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也在向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转变。毫无疑问,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取 决于生态系统功能的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持续性,在流域综合管理框架下要综合考虑水资源服务和水生态服务,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重。

国内外已有大量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案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生态修复工程的后续评估,必须通过第三方基于生态系统过程和功能(如湿地用于营养盐削减)开展的科学试验,评估修复后的资源、生境及其提供的服务是否等同,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价值量化。若不能确保生态修复工程可完全抵偿已受损的生态系统服务,这种生态修复机制就会鼓励开发者不断占用生态环境资源(如将湿地转为建设用地,与支付的生态补偿金相比,其收益远高于成本),进而导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8]。当然,在生态修复成本很高或者修复措施不可行时,经济价值评估也可作为征收生态损害补偿金的重要依据。在实践中,目前还未建立生态系统服务的科学评估体系和配套的政策、财政机制,无法将自然资本核算纳入资源管理决策和生态补偿机制中[49],对相关政策的实施结果也缺乏第三方进行客观的监测与评估[50]。从这个层面来看,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是联系自然科学、环境经济学与管理科学的桥梁,是基于生态系统的流域管理的一个衡量基准。

5 总结与展望

在人类活动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叠加影响下,流域生态系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流域生态系统是否可持续已成为一大挑战。人类除了在科学研究上认识生态系统,在技术工程上实现生态修复,还应从社会、经济和人文层面,利用以市场为主导的政策方法,引导水资源分配机制向促进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水生态系统支撑性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23]。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7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评析并对应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历史成本(即最开始购置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完全成本)或简单重置成本(即以重新购进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需的支出费用)作为推算无形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无形资产时,按被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重置价)减去应扣减损耗及贬值,或乘以成新率来确定被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在实际运用中,重置成本是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历史成本体现了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具有易获得性和可验证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成本法的适用场合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但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无形资产有其特殊性,所以成本法的使用也有局限性。一是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等特点,因此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合理的。二是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三是大多数无形资产常常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应用前景差或开发成本低而应用前景好的现象。对这样的无形资产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是不合适的。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资产未来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值。不论是收益现值法还是成本收益加法,其出发点均是将所预计的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收益期限和收益率作为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优点主要表现在:第一,运用此法时基本上不用考虑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克服了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缺陷。第二,从理论上讲,收益法以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为基本依据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评估结果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有较强的说服力。第三,它克服了无形资产成本的弱对应性和虚拟性特点给成本法使用带来的不便,对于成本和收益相关性差的无形资产也能评估。第四,采用这种方法会使评估者站在买者(或受让方)的角度来确定各项指标,评估结果往往对无形资产的接受方比较有利。但是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也存在着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因为在收益法运用中评估者需要对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年限等指标做出预测,预测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和随意性。评估者对这些参数预测的主观态度都将会直接影响评估结果。

(三)市价法。市价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相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物,并根据它们的交易条件,市场交易价格和价值影响因素的差异,以及使用权转让次数,综合分析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的方法。市价法在使用时应注意其前提条件:(1)存在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2)参照物及其与被估无形资产相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从这个角度看,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是一种很直接的方法,得出的结果也很有说服力。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不存在充分发育而且很活跃的市场。再者,由于无形资产垄断性强、透明度不高,使取得相关信息资料十分困难,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有时甚至是不可操作的,现行市价法的局限性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些因素限制了市场法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新方法

传统的方法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存在的一定的缺陷,在此介绍几种新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复合成本法、生存曲线法、成本收益双折现法、成本收益现值法。

(一)复合成本法在评估无形资产中的应用。所谓复合成本法,就是在评估一项无形资产时,不仅考虑其历史成本或重置成本,还要考虑其稀缺性及其效用的大小。用公式表示为: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效用函数/稀缺系数)×100%

通过上面的公式,可知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劳动量、效用性和稀缺度3个因素共同决定的。

(1)劳动量。无形资产具有存在唯一性,理论上讲应当取最先研制成功的具有相同功效的一批无形资产中包含的最小劳动量。未获得成功的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劳动量则不能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在研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中,也只有包含最小劳动量的无形资产交易才最容易成功,价值得到认可。不过最小劳动量在确定时有一定的难度,在实务中应当尽评估师所能,多收集资料,筛选对比后选出最小劳动量使用。也可以用历史成本或传统成本法求得的重置成本替代之,因为劳动量在无形资产价值中的影响并不显著。

(2)效用及效用系数。无形资产的效用可以划分为生产资料效用和生活资料效用。生产资料效用的测量标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效用对劳动量起着约定作用。效用系数通常用0,0.1,0.2,……1,1.1,1.2……表示。系数越大表明效用越大。无形资产效用系数的确定可参考专家和专有技术人员的建议按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专家如果认为使用一项无形资产可提高产量100倍,则可将效用系数定为100。

(3)稀缺度及稀缺系数。稀缺度指的是无形资产的稀缺状况以及市场上无形资产的供求关系,通常用稀缺系数表示。在理论上稀缺系数存在0的值,但是当其为0时实际意义及不大,所以我们将稀缺系数定在0.01至1的范围之内。而1则代表着供求平衡时的稀缺系数。系数越小表明越稀缺,反之亦然。

可以看出,复合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很好地解释无形资产价格和成本背离的现象,在评估实务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且,与传统成本法不同的是,它考虑了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因此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二)生存曲线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生存曲线法主要用来预测无形资产的剩余寿命。无形资产经济寿命又叫有效期限,是指无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时间。所有系统,都会随使用年限而退化并最终失效。而失效的时间往往是一个随机变量。生存模型就是以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状态(生命状态)为研究对象的,视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为随机变量,用一个恰当的概率分布函数(生存分布)去描述,对生存分布函数进行统计处理从而预计无形资产的剩余寿命。

采用生存曲线法预计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限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六个主要步骤:第一,收集生存数据。我们可以选定一个样本进行观测,所有观测点由存活的初始状态转变为死亡状态后试验终止。另外,我们还可以观测市场上同类无形资产的生存、死亡情况来收集生存数据。第二,数据的初步分析,绘制数据图以获取模型选择的一些信息。第三,模型选择,即选择一个恰当的模型去拟合生存数据。第四,参数估计。第五,模型检验。第六,求出无形资产的期望剩余寿命。

(三)成本收益双折现法。成本收益双折现法,即历史成本双折现及超额收益现值法,是指在无形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折现值,加上其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和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该评估方法适用于一切易于获取历史数据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重置成本可以获得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的评估,该评估方法也是适合的。当涉及到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转让和许可权时,该评估方法是不适宜的,因为其评估的结果不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成本收益双折现法的计算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值=历史成本折现值+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历史成本折现值,即无形资产的历史折现至评估日的值。当评估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数据资料易于获取时,可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按照一定的复利率折现为评估日的数据;如果评估日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数据资料不易或不能获得时,可用其完全重置成本代替之。(2)使用过程中价值积累,即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投入积累。(3)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磨损贬值,它是指资产在使用或闲置中因磨损、变形、老化等造成实体性陈旧而引起的贬值。(4)功能性贬值,也称无形磨损贬值,它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性能优越的新的无形资产,使原有的无形资产部分或全部失去使用价值而造成的贬值。(5)经济性贬值,指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与同性质资产相比活力能力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市场需求的减少、原材料供应的变化、成本的上升、通货膨胀、利率的上升等因素都可能使原有无形资产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而贬值。(6)预期超额收益现值。如果至评估日,无形资产才开始出现,则公式中除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外其余各项均为零.这时该评估方法与现行的三种评估方法中的收益现值法等价。

(四)成本收益现值法。成本收益现值法,就是考查评估基准日以前评估对象所费成本,并通过一定的物价指数将此成本调整为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现值)作为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的一部分;评估价值的另一部分是在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各年销售收入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提成率,其提成额除税后作为评估对象带来各年收益,再通过折现求和计算所得的结果,以上两部分之和即为该评估对象的评估值。由上述可见,该方法同时考虑重置成本标准和收益现值两种标准,它比单一的重置成本或收益现值标准全面,该方法适用于商标所有权价值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V评估值;C评估对象成本现值;α企业各年的销售额;β所得税率;r折现率;m评估对象经济寿命期分界段。

三、结论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8

关键词:实物 评估 关键

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评估机构的自身声誉和经济责任,流动资产扣减流动负债是公司的营运资金,它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有这些,均会影响公司整体评估价值。因实物类流动资产(即存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所以如何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至关重要,现结合本人评估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几个关键点。

一、选准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基准日

由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属生产流通环节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其数量和状态随时都在发生变化,不可能停止运转,而评估价值则是某一时点的价值,因此,选准评估基准日尤其重要。为与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相适应,基准日应选在月末、季末,这样可避免或减少重复登记或漏记。使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结果更符合实际状况。

二、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现场清查

因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大部分工作量需要在现场完成,所以现场工作十分重要。而许多评估机构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工作不重视,派一些业务能力不足的助理人员在现场清点数量,不注意资产整体性概念和权属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证明对权属不清的资产进行评估,必将产生风险,应该引起重视。因此要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以此统一评估人员、资产占有方管理人员的思想,避免评估当事双方在评估过程中因思路和清查方法不同,产生矛盾,以降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风险,提高评估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有利于评估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关注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权属

实物类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既有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在用、在库),又有产权不易确定的产成品(已经开票但未提货、存放地点不在企业内部、委托销售产品等),又有形态不确定和数量不宜计量的在产品(有实物形态、无实物形态),还有规格繁多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这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带来不少困难。所以应着重抓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向资产占有方详细了解企业工艺流程、管理制度、核算方法。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填报方案。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填报不能就事论事,不关注权属,仅按照仓库实有数或财务数据填写和清查,因为财务的实物类流动资产核算以金额为主,数量为辅或不将数量作为控制对象,仓库主要以数量为主,仓库实物类流动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以出入库为界线。实物类流动资产能否合理准确的评估关键在于合理的填报,只有合理的填报,才能获得便于评估人员作业的相对准确基础数据。

四、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数量确定要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开始

只有抓住生产流程,才能清楚知道实物类流动资产在各生产环节的形态和约当量,从管理制度着手可以了解企业的进货、领用、入库和出厂各个环节的关联性,了解实际库存和实际库存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及调整的方法。对于管理水平较高、制度执行正常的企业,应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为主,在确定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前提下,以仓库实际数量与仓库账面数量来检验申报数量的正确性,但若财务帐与仓库帐和仓库实盘数有较大差距时。就要考虑与应收款、应付款、历史对帐盘点结论等结合,采用排除法逐一将已经售出或尚未入帐的部分剔除,才能保证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准确性。虽然这样做会遇到很多阻力和困难,但是却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评估风险。对于管理水平较低,制度执行不好的企业,进行实物类流动资产全面清点核查时,应该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想,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备,记录详尽。对所有能见到的全部清点并记录,不能根据陪同人员简单解释是否列入范围而轻易放过,保证双方有异义时证明材料或修正的依据的有效,而不必重新再复查。

五、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资产特点及不同的评估目的,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可以采用的价值标准有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但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上,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正确选用。一般来说,以实物类流动资产变现为目的评估,应采用现行市价法;以补偿为目的评估,则应采用重置成本法。二者的差异表现在是否适销和适销程度上。具体评估时可区别以下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 外购实物类流动资产

1.刚购进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因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其账面值与市场价值基本接近,评估时可采用历史成本做为评估值,其发生的较大数额的运杂费应一并计入评估值中。

2.购进批次不同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应视不同的情况,采用购置日期最接近评估基准日的材料的历史成本价或直接采用市场价作为评估值。

3.可以取得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直接按购入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发票价格确定评估值。

4.没有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并采用物价指数进行价格修正。

(二)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

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应根据评估的具体目的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适用的评估方法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企业在承包、租赁、联营等资产业务中不发生产权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应以产成品成本为基础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企业在以兼并、拍卖、出售资产等产权转让活动为目的资产业务中,应采用市价法对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中还应注意区分不同的转让目的,正确处理市价中待实现的利润和税金。

参考文献:

[1]姜楠,对流动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认识,国有资产管理1995年12期.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9

关键词: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估对象,显然是容易被资产业务各当事人接受的。因此,市场途径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更多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时间因素,即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影响的被评估资产价格的差异;二是地域因素,即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差异;三是功能因素,即资产实体功能过剩和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要遵循下面的程序:明确评估对象;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途径始终贯穿着一个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如果被评估资产存在功能和技术落后,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如果被评估资产及其产品面临市场困难和外力影响,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经济性贬损因素。

成本途径作为一条独立的评估思路,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交换价值的内容。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和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途径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还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也是必须的。

成本途径的运用涉及4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有形损耗,资产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陈旧贬值。

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资产的原始价值越大,反之则小,二者在质和量的内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首先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的内容构成是相同的,而二者反映的物价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资产评估日期的市场物价水平,后者反映的是当初购建资产时的物价水平。在其他条件既定时,资产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价值越大。

资产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它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会不断下降、价值会逐渐减少,发生实体性贬值;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用企业原有资产与社会上普遍推广和运用的资产相比较,在技术上明显落后、性能降低,其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发生功能性贬值;由于资产以外的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引致资产价值降低。这些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发生经济性贬值。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首先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其次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最后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