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合同管理规程集锦9篇

时间:2023-06-12 16:20:46

合同管理规程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1

关键词:海外工程;EPC合同管理;规避策略

1海外工程EPC合同管理市场风险概述

EPC是由企业受甲方委托,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等全过程或多个环节进行承包。EPC是一种针对海外项目的承包经营,在项目运作初期,需要充分调查和研究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建设可行性、建设规划和规模、材料采购和运输、投资效益及风险等方面,为项目报价和谈判提供依据。合约订立过程中,会有很大的市场风险,例如,某些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施工项目的数量会相应增加,对材料的需求也会增加,如果出现材料市场供不应求或材料供应商故意拖延供货、篡改合同内容等情况,就会延误整个施工项目的进度。另一个原因是建筑市场本身的混乱,以及由于不规范的合同制度而导致的不公平竞争,从而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两者都是目前市场上出现较多的现象。国外项目EPC合同管理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市场风险预测,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应对合同签订作出积极的反应,并做好充分的准备,了解当地人员的工资水平、工作技能及当地汇率和法律状况等情况,工程完工后应立即要求付款。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分析,海外工程最常见的市场风险主要有汇率风险、市场价格变动导致新技术改造的风险、合同变更的风险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识别市场风险的能力是规避风险的最佳途径。

2海外工程EPC合同管理风险

2.1投标风险

竞标风险属于主观风险,企业在项目竞标阶段由于资金不足、技术和管理落后等原因,导致企业竞标缺乏市场竞争力,我国大多数“走出去”企业缺乏品牌意识,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此外,大多数项目投标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激烈的竞争才中标,中标后往往迫不及待地签订合同,对于项目本身的一些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也来不及深入了解,再者业主的付款能力,是否有信用问题,都需要事先进行调查,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不了解就会给项目埋下隐患。

2.2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合同变更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风险是因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不够明确而引发的风险,例如合同定义不准确、合同条款不平等、支付方式的不明确,都在一定程度上给项目本身带来风险。变更风险主要是合同变更、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方面的风险。针对合同变更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以防发生合同纠纷和合同索赔时有书面证据为索赔依据。国内大部分企业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中的一些专业名词缺乏认识,对合同中不够明确的条款没有追究到底,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合同风险增加。合同管理风险是由于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和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的,我国大部分企业缺乏合同管理意识,没有足够的合同条款分析能力和谈判能力,从而使合同签订风险进一步增大。

2.3自然环境风险

自然生态环境风险属于客观因素风险,许多企业在海外工程项目招标之前并没有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而是按照片面认识和主观臆断来分析项目。在国外,由于地质条件、自然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不进行实地考察和分析,很难对项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一般而言,海外工程项目方仅向承包商提供少量的资料,若不事先进行调查了解,就不能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在项目运行期间,上述情况将导致风险增加。

2.4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来自项目所在地汇率变动和通货膨胀。对于发展中国家地区来说,一般汇率的变化会更大,而汇率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范围比较大,难以控制,我国承接的海外工程大多是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将面临复杂而巨大的经济风险。另一个原因是一些国家由于通货膨胀,经济基础较差,发展很不稳定,还有一些国家长期经历战争,这些国家出现通货膨胀的可能性很大,这就导致了一些国家的物价上涨,货币贬值,项目所在地区的投资环境也在不断恶化,进而影响到项目的建设环境,造成建设费用增加,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2.5政治风险

社会风险、法律风险和国家风险是政治风险的三大类型。由于我们国家的风俗习惯、政治环境、宗教信仰等方面与国外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对海外工程项目的推进和实施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国外与国内的法律制度有很大不同,在法律形式、专业术语、理论知识等方面的运用也不尽相同,因而在EPC合同的内容上也会有较大的理解差异和争议,从而导致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面临很大的风险。当前,我国承接海外工程项目的企业多为国有企业或大型集团公司,海外项目业主多为政府或政府下属单位,合同纠纷将超出经济合同范畴而上升到国家层面。

3海外工程EPC合同管理风险规避策略

3.1风险识别

目前我国企业在合同市场风险识别中比较常用的方法有核查法、调查法和图解法。利用这些方法,可以预测和识别海外工程EPC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市场风险,只有在具有识别风险的能力之后,才能控制和规避风险,在风险识别之后,需要对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本文主要从两个角度来评价风险的大小,一是从各环节、各重点管理环节来评价风险的大小;二是从总体上评价风险的大小,为项目制定统一的整体规避策略。

3.2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风险管理最好的应对方法,风险规避就是提前把风险扼杀在摇篮中,避免风险的发生。对海外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在项目投产之前,应对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其发生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风险无法控制,将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最好放弃该项目,以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海外项目合同的谈判和签署阶段,必须重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尤其要注意合同中对我方不利的条款,要做到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的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合同可能面临的风险,严格审查合同价格,避免因合同计价方式带来的利率、汇率风险,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方式,避免因业主不能及时支付或无力支付工程款项而引起的工程纠纷。这就是在合同签订与谈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只有提前规避风险,才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避免出现经济损失。

3.3风险转移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可以要求和合作方一起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找出引发风险的源头,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并对难以控制的风险进行分摊。可以通过风险转移的方法对无法预测的风险进行转移,将一部分风险转移出去。例如针对项目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不能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签订一个价格可调整的合同,承包商可以通过把整个项目工程分包出去的形式把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担保的方式将风险进行转移,合同签订过程中,除了要求业主提供支付担保外,还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付款担保和工资支付担保。另外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把项目风险转移出去,通过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项目出现问题时可以找保险公司做出合理索赔,从而降低项目风险。

3.4控制损失

如果风险实在无法预测和避免,那么一定要对风险造成的影响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对损失的控制,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项目所在地汇率的多变将会导致风险难以控制,因此在风险真正发生之前,可以通过金融行业对汇率的不稳定性引发的风险加以套期保值、多个国家贷款、提前或延后支付等方式对损失进行控制,尽量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对海外工程施工项目来说,加强管理是规避风险最好的策略,提高海外工程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对施工资料做好完善和归档,同时做好风险引发的损失控制计划和风险的规避计划,利用一切方式将施工项目的风险降到最低。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整合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了建设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工程建设行业应用广泛的执业资格有: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拥有这些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方能从事相关专业活动。

各种执业资格的具体岗位不同,但资格认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等单位,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通过审批后,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③在相应专业领域执业。

各种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设工程法规》。可见,国家对建筑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要求。作为建筑工程专业的院系,也应领会行业的教育理念,开设《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并加强其课程建设。

二、《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有:①形成了市场定价机制,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②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优胜劣汰。③工程价格符合价值基础,有利于供求双方相互选择、择优选择,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企业认真编写投标文件,结合运用各种投标技巧,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实施承包的工程任务,进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四大控制目标上,这四大控制目标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规定四大控制目标后,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细化这些内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有:①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③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④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⑤及时做好索赔管理和反索赔管理。科学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能够有效地得到保障,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也能够实现。因此,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项目能不能承包关键在于能否中标,项目赚取利润的多少关键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有两步关键,招投标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行业企业运营的关键,也必然是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教学整合

为了加强学生的顶岗实践,我们建筑工程系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课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项。我们将《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由两门课程整合成了一门课程。

四、课程整合后的切入点

整合,不是单纯的合并。如何使两门课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关键。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们适用的教材,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本书。《法规》中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有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如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技巧、评标的方法,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执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虽然是两本教材,但并不是讲完一本教材,再讲另一本教材,而是改变原教材中的章节顺序,使两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点体现在以下两部分:①先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再讲解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②先讲解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讲解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然后讲解合同管理具体内容。

五、教学内容与顺序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法律责任。第2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注册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第3章招标投标,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第4章建设工程合同,教学内容与顺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赔计算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环境保护制度施工节约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第6章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第7章质量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六、授课方法

由于法律条款较为枯燥,且晦涩难懂,又或者简单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课过程中应该引入案例加以讲解,并利用习题,加深对条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体教学,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习题。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看似简单的一句法律条文,我们该如何理解透彻?授课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了“干一个工程,竖一块丰碑”,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李某决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强度远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强度,项目经理部也愿意承担所增加的费用。你认为这个决定可取吗?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强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变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构件脆性破坏,或抗裂度不能满足要求,影响构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设计单位考虑混凝土标号时,综合了设计规范中的各种因素,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即可,如需变更,须经得设计单位的认可。所以,虽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属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都属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存在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又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

七、总结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3

关键词:工程签证 规范化 造价管理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建筑行业日益繁荣。建筑单位只要在地区建设局备案就能获得该地区工程竞标的权利,这就促使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个环境下,投标企业为了竞标成功只能通过降价让利的形式,去降低承包商的利润。为了弥补损失,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通过签证等方式增加费用。因此,为了合理维护业主方经济利益,保证工程造价,就必须加强工程签证的规范化管理。

1 工程签证规范化的重要性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包和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工程的工期和造价费用以及赔偿损失进行变更,并达成双方共同认定的一次性的原合同外的补充协议。工程建设的规模和投资较大,周期一般较长。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工程设计全面地出现在施工的过程,并且根据实际的施工需要,进行工程量的变更;一般来说,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价格往往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变化;而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出现发包方交付的小额性临时工程或者不适于进行招投标等工程,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都不可能准确的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施工签证以应对这种突发性的问题。在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中,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标权,在竞标过程中,不惜一切代价垫资压低报价来获得竞标的优势。一旦竞标成功后,为了弥补降价竞标造成的损失,往往会通过增加签证工程量、签证内容不合理或是伪造假签证等手段将风险转移。这极大地偏离了施工正常管理秩序,提高了工程造价,严重损害了业主的经济利益,降低了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工程签证管理,保证工程签证的规范化和合理化,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保护业主的利益,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2 工程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设计约束性差

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由于施工设计的不具体、不全面、工艺衔接偏差等情况,从而导致局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用料实际较设计偏差大。有时设计过程中对经济控制的重视不够,导致很难施行多套方案进行论证。此外,过度重视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和外观美,忽视了工程费用。再者,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没有经过双方商讨先施工再上报的本末倒置等问题。工程内容的完成需要进行签证,总的说来,这项工程造价控制难度较大。

2.2签证随意性强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现场资料管理不善的情况。应签证却没有签证的现象,对于一些零星的用工,承包商随意性强,签证意识薄弱。为了避免麻烦,不签证,而在结算过程中想要补签证往往比较困难,给结算过程带去很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另外,由于一些业主和现场监理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对于需要签字确认的项目却没有进行严格的考察。在后补签证中工程量难以把握,施工时间模糊等问题也无法解决,从而造成现场签证的不可控制性和预算造价的困难。在某些方面增加了工程造价,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有效性,也严重影响了合同外造价管理的有效性。

2.3签证资料不规范

通常情况下,规范化的现场签证必须按照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任何口头协议都属于无效签证。当然,手续齐全的书面现场签证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面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其中,任何一方的缺席都不符合规定,属于不规范签证,在结算过程中,也不应予以采用。此外,在签证过程中,业主的投资控制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够,不能准确掌握与工程有关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没有工程造价相关基础知识,签证工程量计算不规范等原因,使得一些施工单位钻了空子,利用一些欺骗性的手段制造虚假签证。在预结算审核中,建设单位造价人员如果不了解现场情况,只能依照确认的现场签证进行造价管理,这就极大地损害了自身利益。

3 工程签证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增强工程变更的约束性

因施工设计不全面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是造成造价失控和建筑工程经济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初步设计阶段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研究,明确设计单位的责任。开工前要做好图纸会审,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及经济适用性,以免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与此同时,对于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应提高重视,变更方案需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并签章后方可执行;另外,应严格按照变更情况增减相应施工环节的造价,并办理好相应手续。

因建设单位要求和现场临时状况需要另外增加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必须三方共同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实际完成量的确认,对于隐蔽工程更要拍照留存,按照标准的计量规范一条一签证。能签证工程量的不签成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为以后预结算套用定额扫除障碍。

3.2严格现场签证的资料管理

要提升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的规范性应从每个签证管理细节做起,具体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确保签证内容完整、准确。签证中必须明确工程量发生的原因、时间、工程项目具置、完成工程量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必须备有参建各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现场签证中无法使用准确文字和数字描述说明的条款应绘制附图或者其他可观性资料,在这些资料中对于工程量计算基础数据必须明确标注,有别于正常施工条件和特殊工艺做法的也要予以说明;3)及时处理现场签证,以免因时间变迁造成签证资料缺失,现场签证资料在三方确认后,并且签字盖章后应及时归档,并建立台账制度,包括对各类工程签证的审批权限、签证流程及其中各个环节的负责人、签证单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明确,为各类签证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4)通过设立合同条款来防范增补签证的发生;5)建立完善的签证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随意签证或在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严肃追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维护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3.3 提升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权利与职能的代表,拥有一定的现场签证权利和合同管理义务。为了保证现场签证管理的规范性和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素质。一方面要熟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内容,使其能够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还需要了解一般常用定额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仅有利于签证工程量准确、合理,更为以后的预结算审核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签证在合同外造价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施工项目的签证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签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从而有效地控制合同外工程的造价。

参考文献:

[1].安海峰.浅谈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J].商品与质量2012(2):273

[2].田芝霞.论工程签证对造价的影响.[J].科学之友.2009(23):63

[3].张华.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商贸工业.2009(20)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4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越来越高,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合同是法律对企业、个人经济行为的规范,能够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的展开。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还需要更多的完善,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就需要更多的思考和探讨。在工程项目领域中,合同管理涉及面广,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存在约束力,可以说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

一、当前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乏配套法律法规

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还处于完善时期,其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使用,一些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只是散见于一般合同法之中。因为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得该体系得不到足够的法律支撑,因此造成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落后局面。尽管我国陆续针对建筑工程颁布了一些法律,诸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等,这些法律中的管理规定都相对笼统,对其中的具体问题缺乏阐述和规定,因此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无法从中寻找适当的管理依据,这使得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1]。

2.合同双方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不重视

现代工程项目领域中,合同各方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不重视,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这就造成合同履行中产生一些错误认识和行为。首先,因各方法律意识淡薄,制定出的合同条款可能有失公正,给其中一方带来不公平。其次,合同各方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为规避监管,利用自制合同范本进行签约,等到工程完成后再补签合同,一旦施工中出现问题将会给各方带来严重损失。此外,在工程项目领域,“阴阳合同”时常出现,形成违法合同,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为合同履行埋下隐患,给相关利益人带来严重损失[2]。

3.缺乏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才实施管理工作,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内容广,需要管理人员集建筑、管理、法律等知识于一身,熟识法律法规,因此对人才素质要求很高。现行高校教育是按专业培养人才,市场上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导致施工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多为单一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只有少数有经验、有阅历的技术人员才能掌握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更有一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不咨询、不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只是简单地从项目中抽调一些人员组成管理小组,进行简单培训就上岗,以至于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无人能解。

4.合同管理方式落后

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大多是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实践中,一些工程项目在日常管理中缺少对合同档案的管理和合同履行的监督,合同管理人员不重视归档管理,对合同内容不熟悉,导致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缺失,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二、面对当前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1.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工程项目管理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在依法治国政策下,建筑行业必须依托法律制度的完善来提升行业质量,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我国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从国内建筑市场实际出发,满足合同各方的实际需求,这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从全面考虑,不可忽视任意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内建筑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2.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针对合同各方对法律约束力的不重视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管理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合同各方的合同意识,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问题合同。施工企业也要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签订合同,减少因主观原因而引发的合同纠纷,避免出现“阴阳合同”和投机取巧等行为[3]。

3.重视人才培养,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只有选择具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才能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因此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目前,可结合我国在建筑市场领域推行的执业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对合同管理领域人才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进行保证,确保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合同管理能力。

4.确立合同管理原则,增强合同管理手段

合同管理方式落后是制约合同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原因,在实践中因为没有遵守合同管理原则,导致合同管理存在漏洞的现象有很多,因此应该积极提出合同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现状。可以利用档案管理方式,整理合同文件,通过归档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掌控,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档案管理并不是单一的整理和记录,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利用计算机设备,及时将工程项目中涉及合同管理的内容进行录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结语

科学和规范的合同管理有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要想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国家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施工企业应该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重视实施先进的合同管理手段,促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作者:马力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玉芳.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1.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5

【摘 要】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行为,做好合同的备案管理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合同备案管理虽然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合同备案管理的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加强合同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要求合同管理必将应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建筑市场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the record

Tian Li-zhen

(Ningxia Yinchu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nagement Office Yinchuan Ningxia 750001)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a complex system, we must have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sig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tract to do the record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resent management contract for the record although some success, However, the management of deep-level record contract has not fundamentally solve the problem.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contract records is a market economy. Construction to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market mechanism, requiring application of contract management, legal and economic instruments will 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standardizing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Key words】Construction;Contract records management;Construction market

1. 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行政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解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说,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就是保证施工合同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2. 施工合同备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法律意识薄弱,对履行合同备案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后,不主动办理合同备案的比例数量比较大,回避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合同条款填写不认真,内容不准确详尽,不完备,语言表达不严谨,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2.2 建筑市场不规范管理,造成实施合同不合理。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隐患。

2.3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制度不建全。企业只顾到市场承揽业务,却不注重合同签订的是或草率签订,结果在遇上纠纷时没有协商调解的依据,虽然对合同签订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而仅仅把它看做是一个过程,有一些单位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还有企业缺乏一套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革、中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管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2.4 采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还有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5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

2.6 在工程建设中合同履约阶段,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而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2.7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只是把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直接由一般的办公人员办理。合同管理人才的匮乏,极大地制约着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的提高。

2.8 忽视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三角债现象存在。在工程发包时有些部门重视对“承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而忽视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尤其对工程支付能力的审查不够,导致施工许可手续已经办完,工程款仍无着落,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些施工单位为急于承包而不惜贷款垫资,致使工程旧帐未了,又添新帐,三角债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工程质量难得到保证。

2.9 合同管理部门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监管不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合同,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很大,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加大监管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出台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对备案后的合同跟踪监管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变更、结算等问题未明确规定,无法真正起到监管的作用。

2.10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的是承包商。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对策和思路

在当前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出现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得更加规范和卓有成效。我认为当前应侧重考虑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3.1 要健全法制体系促进施工过程系统化保障。对一项工程说,工程造价在合理确定之前是合同价款,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承发包双方根据各自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并极大限度地应用这些信息确定合同价款,并通过价款确定的方式、调整的方法等一系列约束性条款最终形成结算价款,施工全过程管理不仅要有法律、标准规范的保障,还应有相应的利益制约机制。施工合同作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需要平衡信息不对称关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权益制约机制。

合同法等法律体系在工程中的具体体现,是承发包双方必须遵守的准则,谁触犯谁就受罚。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是形成施工合同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下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了承发包方行为或不行为的后果,缺乏其行为或不行为的利益制约机制。施工合同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也需要良好的信用机制,将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系统化保障,组织全员、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对用户全面保证质量、成本和工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在最终形成的“法制、标准规范、利益”三方制约的保障体系中,施工合同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2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3.3 规范合同备案管理,抓好合同鉴证,健全合同管理的约束机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合同,对经济秩序影响很大,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施工合同备案,对合同备案进行鉴证,加强合同履约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建立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单位进行纠正和查处,查明承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以及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把关,使合同具有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对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款要予以更正,严重者建议退回重新签订。2009年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施工合同备案,共完成981个单项工程,合同备案率达到施工许可证发放的100%,通过监管,提高了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4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首先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因为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其次,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为了使合同顺利履行,施工合同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5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3.6 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应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熟悉合同条款,增加对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对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岗位管理,结合施工合同管理的实际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全区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内在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不能出具岗位资格证书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备案鉴证。

3.7 综合协调,加大对发包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力度。进行工程建设,不论是先建设后付款,还是边建设边付款,或先付款后建设,都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和方法,按时拨付工程价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计划的顺利进行。为严肃、全面的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防止工程款的拖欠和违约合同的出现,加大对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是当前规范建设市场的一项紧迫任务。建设各职能部门业务要互相通气,程序相互制约。如:工程发包时应审查建设资金是否真正落实,是否提供了履约担保或履约保涵,施工合同备案应查验发包方是否执行了合理的工程造价政策及招标手续,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应查验施工合同是否备案。只有坚持协同作战,管理才有力度,效果才能明显,建筑市场才能规范。

3.8 抓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及合同履行,追踪合同条款落实。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筑市场。建设项目承发包处于自身利益考虑,造成施工合同的发包单位与中标单位不一致,承包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对这种主体不明确的合同不予备案,对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予备案,不符合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合同不予备案。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合同履约管理尤为重要,否则合同只会成为一纸空文。要做好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参加建筑市场深入施工现场,追踪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加大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并对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出意见。

3.9 进行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范合同文本格式。施工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合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条款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全或不明确的,合同格式未采用标准示范文本,不予备案,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管,有助于仲裁机构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承包方式和合同形式,同时制定适应不同承包方式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均衡各方的利益和风险,适应市场环境,养成以合同为依据履行义务、权利,以法律途径来对不合理要求的习惯。

3.10 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需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施工合同备案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的唯一性和合法性,当政府进行工程监管或出现合同纠纷时,以此作为判定的依据.由于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管辖范围的非合理性扩大,造成建设单位为了顺利备案而分别签订内容相距甚远的“黑”、“白”合同,导致在许多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备案仅仅是为了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进行的手续。这使得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偏离了设立的初衷,由此形成的“黑白合同”又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直接原因之一。同时“黑白合同”也大大增加了司法审判的难度。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施工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因此,对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需要通过法律形式进行规范是社会各界对立法的期盼。

3.11 要明确合同备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对于经常性工作,必须明确与之响应的工作流程,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人员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4. 结语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建设日益走向市场,不仅出现了工程单位跨地区、跨行业、跨系统竞争承揽工程。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意识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合同是项目双方之间关系存在的书面依据,是双方争执判定的法律依据。整个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的签订管理和履行管理,只有完善合同管理及合同备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加快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合同管理行为,对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6

关键词:水利水电;合同管理;不足;策略

水利水电项目工程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利国利民的重要工程项目。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日益重视,水利水电工程无论是规模、种类,还是工程质量安全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水利水电工程毕竟是关乎民生的重大工程,必须以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对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加强其合同管理是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保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关键。对于提升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促进我国水利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1.1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对于后期工程管理影响很大。具体表现在:首先,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并不重视审查合同中的规范内容,对于其中涉及的一些法律和风险责任、规范约束以及费用规定不认真核查,造成后期一些合同纠纷的出现;其次,双方在制定合同时缺乏沟通和函件往来,造成后期在合同约定、双方职责履行、施工技术标准等方面双方各执己见,影响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也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再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情况时有发生,这是因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所处环境复杂、工程建设周期较大、建设标准规范严格,受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对于建设过程中一些突发的风险状况不可能完全预测,很容易造成建设过程中的合同变更。

1.2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对于工程管理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如果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低下、滥竽充数,不但在合同签订时发现不了问题,在管理过程中也会问题频现。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考验综合素质能力的岗位,必须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足够的管理能力。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目前国内工程类企业资质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通过弄虚作假以提升企业工程建设和管理资质,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也有高有低,因此,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如果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强,项目管理的质量也就很难得到保证,从而导致水利水电工程问题百出的情况出现。

1.3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管理职权相对混乱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体制还有待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质量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监管力度不够等现象严重,如责任制混乱造成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激励机制缺乏使得员工参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等。由于缺少一套科学的、正规的、成熟的管理体制,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则会造成追责困难等现象,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从而拖累整个工程的进度。

2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策略

2.1重视合同管理,严格确保合同规范

为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确保合同签订真实有效,必须做好以下措施:首先,重视审查合同中的规范内容,对于其中涉及的一些法律和风险责任、规范约束以及费用规定要认真核查,并确保合同中各项职责条例规范明确,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其次,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应指派专业法律顾问,加强沟通往来,对于合同约定、双方职责履行、施工技术标准等要共同商讨制定,避免同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再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做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勘察、图纸设计、技术管理标准设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施工所处环境复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做好科学的分析和评估工作,尽量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

2.2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工程人员综合素质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必须提升水利水电工程人员整体素质。首先,对施工单位在招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才时,应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招聘人才质量;其次,施工企业要强化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对工程人员的专业技能、责任意识进行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工程人员的管理责任,确保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此外,水利水电施工建设企业应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技术管理方式、提升技术管理手段,促进施工技术的高效率管理和实施,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3加强施工监管体制建设,明确合同管理各方职权

为了保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必须健全工程监管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监管到位。为此,政府应起到带头作用,积极组织专业法律人员,健全完善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法制的良性环境中进行,杜绝水利水电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和管理现象的出现;其次,不断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力度,以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合理合规;再次,在合同管理中要明确各参与方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对不同的参与方明确划分不同的管理任务,做到各行其是,各不干预,避免多级指挥造成的管理困难,从而保证施工组织的高效进行。

3结语

为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效率,必须强化合同管理工,重视并规范合同签订内容,重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质量,提升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作者:胡唯靓 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朱建国.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山西建筑,2013(02):45-46.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7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转变传统的市场管理观念与方式,摒除以往通过行政命令方式所进行的强制性管理,灵活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等多种手段进行市场调节,确保市场经济发挥出自身的最大功效。而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建筑工程承包商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而作为其内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仍存在着一些交易不规范、缺乏诚信以及与法律相冲突的现象,表明建筑工程建设的参与者缺乏必要法制观念,并且还未充分认识到市场诚信的重要性。在实际交易中,工程合同对建筑双方并未起到明显的约束作用,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几率较大,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建筑合同管理,有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为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显著特征

1.合同签订存在歧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发挥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一旦工程中出现纠纷,就必须按照所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应的工程合同进行责任划分与赔偿,直接影响到赔偿的结果,因而必须确保合同的严谨与缜密。但是,工程建设是一项极为庞大的工程,涉及的影响因素较多,而工程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所签订的,难以考虑到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状况,并且在其定义上,也易出现歧义。

2.合同管理涉及部门多。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3.合同有效期较长。

建筑工程往往工程量较大,所需工期较长,致使工程合同的有效期被延长。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因此,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任务量较多,承包商要达成合同的全部要求,难度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个极小的疏忽也可能引发重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建设保持同步,并确保其管理功效始终得到最大发挥。

4.合同变更几率大。

建筑工程的涉及面较广,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实际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较大偏差,必须进行合同的调整与变更。因此,必须对工程合同采取动态管理模式,以确保施工单位的合理、合法利益。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在建筑行业内,还存在部分建筑参与者所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缺乏公正、违背国家法律的问题,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工程合同对签订双方并未形成思想观念上的束缚,甚至部分建筑单位为了谋取更多利益,无视合同规定,严重损害另一方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索赔工作收效甚微。

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工程合同涉及内容较多,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行业知识,并拥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技能,才能确保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情况中,进行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有许多并非专业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较强的管理技能,而相关管理部门也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培训,降低了工程管理的效率,影响到合同管理功能的发挥。

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部分工程项目在实施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缺乏对合同备案的全面认知。在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时,未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程序,管理工作的实施流程极不规范,并且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监督与考核体系,致使合同管理效率偏低。

4.忽视合同归档管理的重要性。

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一些部门忽视了合同的归档管理,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并且,没有严格遵循相关制度与标准,进行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而在合同履行后,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对履行情况作出及时的评估。

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内容。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员应立即开展合同交底工作,安排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内容的学习,了解工程合同中涉及的各项制度与责权,保证各部门与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务。将合同管理的权责明确到个人,督促各个岗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其职责。同时,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制定日常工作报送制度,确保合同管理人员能及时了解工程的进展状况与合同履行程度,并有针对性地调整管理内容与管理方式,增强合同管理的实效性。健全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以合同管理人员的立场,将工程中涉及的赔偿款项纳入进度款的审批制度中,完善进度款的具体审查内容。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随着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人员任用上,应选择专业技能较强且熟知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政策的人才,确保管理人员能充分满足工程合同管理需求。同时,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人员通过相关的培训与考核后,具备了工程合同管理资质,再进行具体岗位的配分。另外,还要对工作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定期培训活动,提高在职人员的整体业务素养。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合同管理的全面覆盖与有效落实,建筑企业需要配备齐全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与专业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既要有建筑企业管理人员,也要包含工程具体项目的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上,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完善建筑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4.加强对合同履行状况的监督与管理。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8

关键词:合规管理;企业管理体系;风险设计清单;内控管理

一、引言

从宏观角度来看,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正经历着快速的变化,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企业为加强风险管控水平需适时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在融合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期间,管理人员应主动找出其内部生成的各项风险,在精准识别后设计出良好的应对策略,从而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二、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其一,企业管理人员在开展合规管理时,其应严格遵循协调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与独立性原则等。由于合规管理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在进行合规管理期间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事前控制,在监管层面带有极强的功能属性,采用此管理方式也符合企业管理中的内生性要求。运用合规管理时要增强监督水准,监管目标要与项目完成的目标保持一致,且该项管理带有全覆盖属性,其内部的各项措施会应用到企业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中。其二,在实行合规管理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需与其内部规则保持一致,此管理内容中的多种手段都要遵从于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即管理措施需与目标连用。针对合规管理系统来说,其拥有独立的监督流程与工作内容,其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要遵从于行业特定的法律法规。其三,合规管理中还存有不同形式的风险,该项风险主要针对的是管理或工作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或经营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会给企业的声誉与财产带去极大损失。合规风险中的主要内容为管理风险、制度风险、流程风险、控制风险,其外在表现中的风险诱因多源自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企业合规管理中的核心理念为合规创造价值、主动合规、全员合规及合规要从管理层做起。

三、合规管理进入企业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确认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关系

企业内部管理可带有多种方式,如审计、纪委监察、法律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而合规管理也属其治理的重要方式。虽然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内容带有不同侧重,但其仍然带有许多的共同点,即预防、处置管理制度中的多重风险。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合规管理属于底线管理,其依靠的主要方式为制度与流程,也就是说,在开展合规管理期间,其内部员工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内部规章、法律法规等。针对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来说,从本质上看是应对与预测相关风险,并将多项监督与制衡要求放置到业务管理流程与系统中。企业在进行法律管理期间,管理人员应将法律风险控制当作基本手段,实现企业管理效率为根本性目标,运用多项法律条款来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行,因而合规管理与企业管理系统的融合极有必要。

(二)增强企业管理的规划性

企业内部防控风险最为重要的系统属内控体系,其在管理上要耗费的时间较长,且规模极大,因而将合规管理加入其管理体系内可提升企业管理的规划性。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控相融合的过程中,若想真正发挥作用,需精准结合其内部的业务流程,二者在完成融合以后,企业不只有内控风险一项高风险业务,还在合规管理维度上存有风险,继而使风险管理成为其内部管理的重点内容,利用各项改进措施同时加强合规风险与内控风险的防控水准,因此,借助二者的高度融合有助于实现企业合规管理与风控内控的一体化。

(三)更好地掌握企业内部管理的重点

首先,在开展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融合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确认此类融合的基本原则,其与风险防控相关的管理体系要变得更为高效、简洁、适用,完美融合推进与部署两项管理体系,在此原则的领导下,企业内部管理系统需借助与合规管理的融合,全面改进信息管理系统、文档、各项管理要素与制度的运用水平。其次,利用两种制度的高效融合还能及时删减、增补、合并各项管理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在制度层面确认全新的管理系统,借助其优化后的措施来发挥与保障其内部机制的主要作用。最后,两种不同类型的管理制度在有效融合后还能加快其内部信息系统的改造工作,具体来说,各项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中会涉及到诸多庞杂的字段,若采用人工输入或管理难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而现代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中带有极强的信息化特征,可借助先进的互联网系统来完成系统的改造与建设。管理人员在运用互联网技术期间会全面梳理合规管理与内控制度中的各项措施与需求,将业务流程与信息文档巧妙融入在管理系统内,因而借用两类管理系统的融合可切实增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效果。

四、企业管理开展合规管理时遇到的问题

通常来讲,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包含档案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等,在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开展融合时,企业会进行一定的内控测试、审计与巡查,在查询期间常会因融合问题而出现多种不合规现象,企业管理人员需借助该现象而看到本质,切实改进各项融合问题。

(一)管理意识

从管理意识上看,企业管理者可将不合规事件归为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其在生产部分部件的过程中若其受自然灾害影响而出现不良现象,其为带有客观性质的不合规事件,企业在进行发展与管理期间只能尽量降低客观因素带去的影响;若执行者在开展某些项目建设时有意违规,则该行为会带有极强的主观要素,严重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管理与发展。

(二)管理流程

针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流程而言,不合规现象多出现在设计层面与执行层面,具体来说,部分不合规现象在于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在融合期间,其顶层设计并不合理,既与实际相脱节,又与当前的实际工作要求不符,借助不完善的制度与流程来影响各项措施执行的合理性。同时,在企业的执行层面也会出现违规现象,比如,在某工程项目建设中部分管理人员因缩减环节或赶工期在执行时规避某些程序,部分工程可能存有边建边补手续或未批先建的情况,针对合同的签署也存有滞后现象,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流程,因此,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理融合期间也存有管理流程问题。

(三)管理要素

依照管理要素而言,企业管理者主要将其分成无实施证据与有实施证据,一般来讲,在开展合规测试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详细查看其是否带有执行痕迹、实施证据,若某项业务在开展期间其完成了企业内部的主体内容,未能留下痕迹或实施证据,则该行为也属不合规事件。比如,当前多数企业都制定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实施细则,在该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台账登记的基本要求,若合同经办人在完成合同章的使用后没能立即登记,该行为也在不合规的范畴中。在探寻合规管理问题生成的原因时,企业管理人员发现其内部出现的各项问题,如内部管控制度不健全、对合规管理的原则较模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及缺少必要的监督制度等,因此,要加快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融合速度,利用更为完善的管理理念来提升企业运行水准。

五、优化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相融合的有效措施

(一)合理加强内控管理

在开展内部控制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应科学梳理合规后生成的风险,并对其内部要素实行科学管控。具体来说,以石油化工企业为例,在完成合规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融合后,管理者依据该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对其业务风险与流程进行了针对性管控。针对合规后的风险来说,此类企业正面临多项合规风险,如员工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安全、国际制裁、出口管制、反洗钱、产品的质量责任、企业的资产利用、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与反利益冲突等。管理人员要根据合规风险中的各项内容,科学梳理其可能生成的高风险业务,将其内部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合规性风险一一罗列出来,如商业贿赂、环境污染、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等风险,再通过适宜的讨论与研究,找出更具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降低其各项风险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准。此外,在详细分解与分析内部控制中的各项管理要素时,要精准掌握其内部的工作内容,对于管理要素的分解要足够细化,通过针对性的管理指标,提升内部控制风险的管理效果。一般来讲,在描述控制点时,要制定出详尽的控制措施与具体控制内容;而在分化风险描述期间则要全方位呈现企业遭遇到的风险、表现形式与风险生成的后果等;在对待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可架构出精准的管理目标,其目标要与该企业的实际发展状态相符;针对内控矩阵的业务流程来说,需在特定的系统内将业务流程的所有名称都呈现出来。在了解与掌握内控矩阵多项管理要素后,其合规风险的控制将更具针对性。

(二)设计风险清单

企业管理人员在确认其内部的各项合规风险以后,要将合规风险的主要内容录入企业管理系统中。一方面,在编撰合规风险清单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要将风险清单中的内容与其衍生出的关键要素相结合,即设置与合规风险清单有关的表格,其主要内容需涵盖合规中的控制点、主要的合规风险与合规后的控制目标描述等,在掌握多项管理要素后,该清单内容的编制将更为合理、科学。通常来讲,企业内控业务的主要流程多为内部控制,其主要内容还没有触发内控风险的监管与法律法规要求。由于合规风险的多数内容属外部风险,管理人员需罗列出其可能触发的合规风险,并指出与其对应的监管与法律法规要求,继而更好地完成合规管理工作。在设置合规风险清单的过程中,在其内部表格中需添加相应的合规义务[1]。另一方面,企业内控流程在与合规风险的融入期间,管理人员不必设置专门的合规业务流程,若当前内控流程难以覆盖多重风险管理,比如,部分企业的内控流程并不存在反垄断业务,可当作个案将其编撰到合规控制流程中,在将其当作内控流程的说明与补充后,丰富企业内控流程的各项内容。

(三)改进内控设计计划

其一,在改造内控设计计划前,管理人员应精准找出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相融合的核心内容,要详细比对企业管理体系中各项要素与合规风险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如业务流程、各项业务名称等。在进行研究与调查的过程中,要对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实行科学整理,并查出其对应的内控流程,利用适宜的手段来完成优化工作,可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比如,在某供应链企业中,其内部管理人员在经过详细调查后,发现内部控制系统中存有合规风险,在经过管理系统与合规管理的融合后,给其管理体系带去了诸多风险,内部人员在发现了内部合规风险后,其找出了对应性的业务流程与内容,通过及时优化在降低了企业合规风险的同时,提升了内控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其二,通过对内部合规风险的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必要的内控设计方案,比如,其可高效融合内控矩阵与合规风险清单的表格,将两项内容进行科学的整合与优化。具体来说,为保障合规风险的控制力度,管理者可在矩阵表格内设立与当前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合规义务,即要求业务控制点需遵守有关的监管要求与法律法规内容;在描述控制目标的过程中要增加与之对应的合规目标表述;针对内控管理中的风险描述,工作人员需适当增添与合规风险有关且出现违规后果类的内容;且在内控管理中的控制点描述中详细阐述与合规风险对应的有效的合规管理措施。在完成多项内容的改造后,企业管理人员需高效融合两类管理系统中的文档内容,给此后的管理体系融合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四)设置系统性评估

企业管理人员借助内部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巧妙融合,还需进一步优化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要适时开展管理体系管理内容的系统性评估,及时测试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评估与测试工作的主要内容,管理人员需保证该系统带有可操作性、有效性、及时性与完整性等,在要求上进一步弱化管理形态,注重二者融合的实质,继而使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的融合更具效果。与此同时,为全面增强系统性评估的准确性,企业管理人员还可利用与此风险机制相关的中介机构来共同完成测试与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意见或建议切实改进企业管理系统中的合规风险,使管理体系中的内容与风险管理要求相符,有效化解与防范企业可能存有的经营风险、重大合规风险等,利用多项积累性措施提升其整体发展水平,使其发展愈加稳定,因此,通过合规管理与内部管理体系的高效融合,使其内部治理体系得到持续性优化,切实改进治理能力,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准。

(五)创新管理方式

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理融合的过程中,应不断创新自身思维与管理方式,部分管理人员在执行某项任务时因担心不合规而消极怠工,此行为不但不符合合规管理的根本性内容,也无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因而若想同时实现“办事不违规”目标,企业领导层应与管理人员牵头,设置良性的头脑风暴,借助创新性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多项实际问题,使管理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变为分析问题、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来逐步优化内部管理系统。同时,企业管理人员还需精准地分析与探索出各项规章制度的隐含内容,在保证不触碰红线的基础上查找出业务革新的新途径,继而搭建起一道应急通道。在制定各项内部管理措施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需详细分析经典案例,使管理制度中的各项内容更为健全,借助合规管理内容,找出其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问题,设置多种科学的解决措施,避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现象[2]。此外,企业管理者要利用多重管控方式来加强制度的有效性,一般来讲,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应带有即时性、科学性、先进性,在强化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还要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而需要严格管理内部流程与其整体的执行性。通过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的高度融合,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会更为完善,企业管理者需开展顶层设计,运用一定的手段加强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在结合实际并确认岗位职责的情况下,设置适宜的问责制度,适时优化合规管理系统,及时改良监督考核、确认控制方式及风险点识别等内容。

(六)强化监督审查机制

企业内部在融合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期间,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引发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为监督审查机制的不合理,由于监督的效果较差,在工作人员出现责任缺失时,其执行力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在设置二者的融合流程时,企业内部需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其内部人员应承担起监督审查职责,并将审查手段运用到每项审核节点中,其内部监督需覆盖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再配合巡查、审计、内控等方式优化自身监管机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内部人员实行专业性考核,设立有效的奖惩制度与考评,确认利、责、权各项内容的实际范围,既抓好员工思想又保证其业务能力的提升,在源头解决各项问题,在找出准确的原因后,其措施的改进会更加带有针对性,并实行真处罚真批评。在改善问责制度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依照当前优化后的管理系统,适时追责失职的有关人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利用“一案双查”“一岗双责”等基本原则,追究业务部门与相关领导的责任,使之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为工作人员创建出极佳的工作氛围。同时,借助两种管理方式的融合,企业管理人员还需借助此类制度培养员工的使命感与思想认识。在创设合规管理期间,企业要利用多重宣传与培训来加强员工对自身的认同感,既要相信企业制度,又要利用该项制度来发展自己的目标,因而管理人员需在加强控制、规避风险的同时,将合规管理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加固其思想堤坝,提升其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与热情度,切实保障企业的快速发展。

六、总结

综上所述,在融合合规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直面其融合期间遇到的问题,找出此类问题出现的原因,通过多种科学方案创建出更多的优化措施,在解决各项合规风险的基础上,增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田冠军,袁道平.“一带一路”和“互联网+”背景下境外投资企业税务合规管理[J].财会月刊,2020(21):91-96.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9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