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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集锦9篇

时间:2023-06-21 09:05:34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1

第一条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规划、计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技术文件,是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的真实记录,是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

凡在南京地区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家按专业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全市建立以市建档案馆为中心。有城建档案的单位为基础的管理网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

第三条市城建档案馆是全市城建档案的主管机构和存储中心。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接收和管理全市重要的城建档案;

二、指导、检查有关档案业务;

三、开展城建档案的利用与咨询服务;

四、汇编、出版有关资料。

第四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视任务大小,设置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领导的档案室或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管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有关的主管局、公司应有分工管理城建档案的职能部门。各县、区应设置城建档案室,接收和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城建档案。

第五条从事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具有有关技术专业和档案专业的知识。对合格者,应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的专业职称,保证他们的工作岗位相对稳定。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形成和归挡

第六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把设计、施工等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技术管理制度,列为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归挡的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做到纸质优良,图样清晰,密级和保管期限明确,并有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八条凡属下列范围的城建档案,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无偿报送一份。

一、勘察测量方面:全市和局部地区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综合成果;等级控制、摄影测量,综合管网测量的成果;小于一比五千比例尺的地形图,各种编绘图籍等。

二、城市规划方面:历史沿革、地名、经济、资源、人口、测绘、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全市和局部地区及各城镇的总体规戈队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现状图,规划成果和有关资料。

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有关城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资料;建设用地及工程执照的有关资料。

四、市政、水利方面:干道、广场、沿干道及其它φ500mm以上的下水道、污水处理场、大中型桥梁、隧道、水闸、泵站、河湖整治等工程设施的有关资料和竣工图。

五、公用事业方面:城市给水净水厂、储水库、增压站,煤制气厂及煤气柜、液化气储灌场站,发电厂、地区变电所,市区和长途有线电信中心枢纽及分支枢纽,无线电信、广播、电视中心及其收发电台(站),公共交通停车场、保养站、整流站、路灯控制中心,区级以上环境卫生设施,以及上述各专业的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线(给水道在φ30Omrn以上、架输电线路在35千伏以上、地下输电电缆在10千伏以上)等工程设施的有关资料和竣工图。

六、交通运输方面:三级以上公路(包括沿线大中型桥梁)及市级以上客货运站(场),铁路干、支线及主要站(场),长江及内河港口陆域、水域的主要设施,航空站、场等工程设施的有关资料和竣工图。

七、房屋建筑方面:各种建筑群体(包括大中型企业、住宅小区)的总平面布置的有关资料,高度超过24M(住宅为十层以上),或面积超过4000m2的六层以上建筑,以及其它重要公共建筑的竣工图。

八、名胜古迹、园林绿化方面:市级以上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建筑及其它有保留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公园绿化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及重要设施的有关资料及竣工图。

九、环境保护方面:属全市或地区性和产生污染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其附近范围的环境质量调查,评价资料,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图。

十、人民防空方面:五级以上人防设施的有关资料竣工图。

十一、经市级以上主管机关正式组织鉴定或研究通过的城建科研成果、创造发明、技术革新资料;有关单位编写的城市建设史、发展史等汇编资料。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上述范围城建档案。

第三章竣工图的编报

第九条竣工图是基建工程技术档案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按原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负责组织施工、设计单位或其它技术力量在建设过程中认真积累、汇总竣工资料,编制出准确的竣工图。凡竣工资料不完整的工程不能验收,更不得列为全优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本单位的科技档案部门参加,属城建档案馆接受档案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通知市城建档案馆派员参加。

第十条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负责报送。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写明编制竣工图各自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编制要求。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需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图的,建设单位在领取执照时应交纳工程造价的1%或3%(地上部分1%,地下部分3%,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作为编制竣工图的保证金。竣工图报送后,保证金如数退还。逾期六个月不报竣工图的,市城建档案馆可将保证金用作该项工程竣工图的编制经费,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

第十一条竣工图的形成可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变更设计的,利用原设计图;变更较小的,凭变更通知在原设计图上用绘图墨水修改;变更较大的,应重新绘制。以上不同形式,均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图纸上签字。并加盖“竣工图”标志。

第十二条为保持竣工图与现状相符,凡因扩建、改建和维修而变更或废弃原工程设施的,均应同时变更竣工图。

对无竣工图的重要工程,有关单位应组织力量补测、补绘,特别是重点工程设施的关键部分以及地下管线,应尽快补齐。

以上变更和补编的竣工图,需市城建档案馆保管的,由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在三个月内负责报送。

第四章城建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三条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应按国家保密制度规定,对城建档案确定密级,并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及配置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制定完善的借阅制度,做到既确保档案的安全,又使档案得到有效的利用。

第十四条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保存价值,按永久、长期、定期三类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并按期做好鉴定工作,把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剔除销毁。销毁档案,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查,并上报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五条必须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工作。各单位应有安全存放城建档案的库房和设备,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湿度、温度,并备有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蛀、防尘等设施。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及时为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服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2

第二条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多套分存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各县(市)城建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市、县(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

(二)接收、收集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

(三)负责城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及利用工作;

(四)对重要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核查;

(五)对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服务。

第六条市、县(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业务上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县(市)政府应当配备与城建档案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和档案专业人员,并对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当做好城建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保证城建档案的齐全、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市、县(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工厂、矿山等。

2、公共和民用建筑工程: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住宅等建筑工程。

3、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燃气、供热、照明和市容、环卫、环保设施等工程。

4、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电厂、变电站、邮政电信枢纽、城市规划区内输配线路、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公交等工程。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包括公园、绿地、文物古迹、雕塑以及纪念性、标志性建筑设施等工程。

6、城市防灾工程。

7、城市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包括除军事营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各类工程设施及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及有关地下隐蔽工程。

(二)城市建设各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市政、环保、房地产、人防等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资料。

(三)各有关单位在城市建设方面形成的科研成果资料以及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城市历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基础资料。

人防工程、军事工程涉及国家和军事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列入城建档案管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预验收工作应在建设单位提请之日起五日内完成,重大建设工程的预验收工作期限不超过十日。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准确、齐全的竣工档案材料(原件)。

已建成的工程项目无现状图或竣工档案不齐全、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进行补测、补绘,并在补测、补绘后一个月内将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代为整理、编制工程档案,整理、编制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各相关部门形成的城建档案,应自形成之日起一年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移交期限,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有关单位在城市建设方面形成的科研成果以及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城市历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基础档案资料,应在形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四条本市市区的城建档案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其他各县(市)城建档案向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移交单位在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正本的同时,应当自存档案副本。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不重复接收或移交。

对国家机关利用档案或者单位、个人利用其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对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和理论研究等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向国家捐赠珍贵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移交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3

(一)馆藏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

在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中利用数字化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进行融合和利用,协调处理传统纸质介质的档案资料,将其转化成数字信息,从而使所有馆藏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都用数字化的形式来存储。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利用具备明显的实效性,工作效率大大提升,这是城市建设档案馆实现档案工作数字化最核心的基本点。

(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现代化。

城市建设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不仅涵盖了一切传统档案馆的效能,还新增了档案编码目录、档案信息检索自动化、档案资料安全存储以及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业务工作、辅助档案信息立卷、档案馆实现办公自动化、档案自动化标引、安全保护技术现代化、档案数据库的建立、辅助档案馆库房管理等各方面的功能,这是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有效利用数字化管理的另一个基本点。

(三)档案资源的利用共享化。

当下,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各种城市建设档案资料依然以纸质文字的形式存在于城市建设档案的信息空间当中。为改变这一传统的方式,以实现资源共享,数字化管理是唯一行之有效的手段。具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直接将资料信息传递给每一个用户,从而实现城市建设档案资源的利用共享化,完成城市建设档案为社会服务的根本目的。

二、实现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组织保障

(一)建立集中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模式。

我国档案管理主要有两种模式,即分散制、集中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也一样。城市建设档案的分散管理模式具体是指档案馆内各个不同的部门采取不同的方式管理档案资料,而集中管理模式具体是指城市建设档案馆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馆内的所有城市建设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或相对集中管理。另一方面,统一建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较分散管理模式而言,城市建设档案集中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对档案管理进行整体规划,避免在对新型档案或跨类别档案的管理上出现交叉、空白,能促进统一档案发展规划的形成,同时对城市建设档案的利用和安全也更有利。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不仅涵盖了馆内所有的档案类别,还需要数字信息技术的支持,更离不开其他专业部门的配合——它不是一个专业、一个部门就能独立完成的。在集中管理模式下,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能得到更有效、更全面的组织和实施,且能构建统一的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平台,以顺利开展城市建设档案服务工作。

(二)档案馆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提供支持。

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实现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不管是部门协调、人员组织,还是业务推广、资金保障等,我们要想做好档案工作及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得到领导足够的重视和支持是最重要的前提。从实践结果来看,我国大多数档案馆的数字化管理进程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得不到必要的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等。因此,档案馆领导应积极将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提上工作日程,如针对档案工作时间节点紧张、录入目录的工作量巨大等问题,为工作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短期外协工,专门协助档案馆工作人员完成数字化加工、录入目录、整理资料等工作,确保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按期顺利实现。

(三)建立健全实现数字化管理的组织网络。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4

关键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内容

中图分类号: G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建工程档案功在当今,利在千秋,其管理工作更是艰巨而又庞杂,它从工程立项开始,到形成全套完整的档案为止,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人员。只有人人负责,严把工程档案质量关,才可能使城建档案开辟出自身的天地,在城市建设的大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1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意义及其内容

1.1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意义

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得许多地面和空中设施、管线,逐步转入地下,使地下的建设物、构筑物等各种隐蔽工程越来越多,地下管线纵横交错,密如蛛网,管线与管线之间,寸土必争,而这些现代化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改建、扩建,都离不开城建档案。如能合理利用城建档案,就可以对城市进行合理开发,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设计、施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国家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如果忽视城建档案的作用,就会给工程建设留下隐患,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如地下管线,没有档案,出了事故,维修无从下手。必然形成“地上乱搬家,地下乱打架”现象,挖断电缆、停电、停水的现象就难以避免,从而影响整个城市正常生活和城市建设。所以,必须重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特别是地下综合管网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必须要自始至终把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的形成与积累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程序,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城建档案,为城市建设及时、准确地提供科学的依据,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服务。

1.2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

城市建设工程,是城市发展的脉络。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它真实地记录、再现城市建设的全过程,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缺的信息资源。其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施工文件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竣工图

竣工图一般指就是施工图纸。

(4)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城建工程档案的管理

(1)强化档案意识,把好档案资料质量关。

搞好城建档案工作,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搞好城建工程档案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好档案资料质量关,关键是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一是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将档案业务培训作为施工单位人员上岗的必修课,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工程技术人员一定要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与技术水平的同时,掌握有关档案专业方面的知识。二是把档案管理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三是同步检查,实施档案资料质量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保证档案材料完整、准确,使其真正成为城市建设的真实记录。

(2)城建工程档案的收集。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是城市建设历史和建设成果的真实记录,具有不可再生性,所以收集工作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最难的环节。由于参建施工单位多,人员不稳定,周期长,对档案收集工作带来了种种困难。所以从工程前期的准备、勘察到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档案材料,都要收集整理。同时城建工程档案具有较强的专业特点,要侧重于从专业的角度对档案的形成、积累进行收集。

(3)城建工程档案的分类。

城建工程档案综合性、整体性、专业性强,就一个城市来说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众多方面。要使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类别清楚,层次分明,必须通过科学的分类,以利于对档案的保管、利用和科学管理。城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的原则是,要按照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自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内在联系和系统性,便于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设系统是一个包含一定从属和平行关系的不同层次的大系统。因此,反映城市建设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分类,也应相应地划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和平行关系的不同等级的类别。城建工程档案的分类方法有多种,应按照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办法》结合本地城建工程档案形成的实际情况,进行城建工程档案的分类。城建工程档案的主要分类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按专业分类:城建工程档案的分类主要是按专业设置,这是城市专业性强的特点决定的,属类、小类也是可以按专业设置,如公用设施和地下管线工程类下设的属类就是按专业设置的。

按地区分类:把内容涉及同一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域的档案划分为同一类别。

按用途分类:按照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如民用建筑大类、工业建筑大类。

按工程项目分类:以每一个相应独立的建设工程项目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为单位来划分类别。如:工程竣工档案大类下面的小类可以按工程项目分类,把同一项目的工程档案集中在一起有利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按权属分类:按照档案所阐述的对象分类。如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政府机关、私人等单位划分属类或小类。

按时间分类:按照档案的形成时间进行分类。

按载体分类:按照档案形成的载体来划分类别。

声像类档案:按照照片、微缩片、录像带、光盘、磁盘等不同载体划分属类。

可见,城建工程档案的分类方法较多,在具体采用分类方法时,可以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上一种或几种方法。

3结束语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地记录了城市建设发展中各个阶段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真实历史资料,是城市建设和维护的依据。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如果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城建档案资料,可以说城市建设就是盲目的。不管是在城市规划、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还是城市的管理和科学技术的研究方面,都离不开城建档案的科学依据作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5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第302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系指在城市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城市自然面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城建档案应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做到完整地保存,科学地整理,有效地利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会同**市档案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办理。

第五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各部门和外省市在本市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是本市城建档案的存储中心,兼有职能部门性质,由市规划局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和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建档案,并参加重要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对收集和保管的城建档案进行整理、鉴定、修复和汇编;

(三)面向社会,开展城建档案的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配合市档案局对区、县城建档案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应当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地区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应当加强对本系统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并应当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系统城建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第八条本市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地上管线的建设、使用或者维护单位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城建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第三章城建档案管理和分级保管范围

第九条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以下三种:

(一)凡记述本市重要的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科学、历史研究价值,需永久利用的城建档案为永久保存档案;

(二)凡作为建设项目鉴定、维护、改建、扩建、管理等依据,需与实物共存的城建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

(三)凡需在一定时间内查考的一般城建档案为定期保存档案。

第十条需集中保管的城建档案的范围如下:

(一)反映市或者区、县的经济、人口、水文、地质、地名、测绘、资源、气象、地震等状况,可供城市建设利用的城市基础档案资料;

(二)城市现状图,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与城市有关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使用现状图等反映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情况的有关档案资料;

(三)工厂、仓库、住宅、办公楼和各类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上地下管线的现状图,新建、改建、扩建的单项工程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四)城市的道路、桥梁、涵闸、防洪、公共交通、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讯(包括电话、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海底电缆、无线电接收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五)车站、港口、铁路、机场、地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运输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古建筑和具有重要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市雕塑)的竣工图或者现状图、有关资料,以及古树名木、古园林等的历史档案资料;

(七)污染治理、环境卫生、控制地面沉降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以及环境污染普查、污染监测、地面沉降状况等有关档案资料;

(八)城市人防设施、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军事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九)城市建设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创造发明的档案资料;

(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前款规定中重要的城建档案,根据分级保管的要求,分别由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保管。具体办法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档案局另行制订。

第十一条各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该项目的主要的城建档案无偿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

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自行保管一套完整的该项目的城建档案;使用或者维护单位应当自行保管一套有关的城建档案。

第十二条凡向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报送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系统整理,编制目录,详细核对,装订成卷,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并由主管技术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报送的城建档案应当做到图物相符,图形清晰,字迹工整。

第十三条属于保密性的城建档案,应当划定密级。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加强管理,并定期对城建档案的保存价值和密级进行鉴定和调整。

销毁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得销毁。

第十四条凡停建、缓建项目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保管;关停单位的城建档案由上级主管部门保管。

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网的使用权或者管理权转移时,有关的城建档案由原单位整理后向接受单位办理严格的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各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管城建档案的库房应当有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尘、防盗等安全设施。对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管;对缺损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修复补全。

第十六条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有权征集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有责任收集、整理并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送。

第四章竣工图的编制和报送

第十七条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包括编制竣工图的内容。

编制竣工图的费用专项列入项目概算。除采用标准设计、复用设计的项目外,编制费用按设计费的3%至5%计算。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编制竣工图。项目竣工后,竣工图必须经施工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移交建设单位。

由一个施工单位总包的建设项目,各分包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的施工单位除负责编制自身范围内的竣工图外,还应当负责竣工图的汇总整理。

建设单位自行分包给几个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后,交由建设单位汇总整理。

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把竣工图作为验收的条件之一,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规模分别由有关的各级档案部门派员参加验收。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市档案局必须派员参加。凡竣工图资料不完整的项目,不能进行竣工验收,更不能评为优质工程。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领建筑执照时,由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同时确定必须报送竣工图的项目,并通知建设银行。

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图的费用由建设银行监督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凭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的竣工图核收单,方能向建设银行办理项目的竣工结算。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逾期不报送竣工图,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可出具报送竣工图逾期通知单,由建设银行从该建设单位帐户中扣交按规定标准计算核定的竣工图编制费用,存入专户。

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可用存入专户的费用组织编制项目的竣工图,费用不足时,按实际开支向建设单位结算。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6

关键词:城市建设; 重点工程; 档案

1前言

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档案是城市建设的历史记录,是重点工程的真实写照,是项目日后进行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重点工程项目逐年增多,为保证重点工程档案收集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各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重点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指导、执法检查等工作,但由于诸多原因,重点工程档案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完整的地方,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日后的运行、保养、维修与改扩建。如何保证重点工程档案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是工程档案工作者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2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主要特征及其档案的特点

2.1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主要特征

一般来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是指列入了各级政府发展规划,已取得各级政府计划、财政等管理部门批准、计划重点投资的、甚至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建设、管理的城市建设工程。这类工程的明显特征是:(1)投资大,且多以国家投资为主。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公用事业工程等。(2)工期长,工期要求准确,且工程意义重大。一项重点工程的建设周期,少则一年,多则几年,且很多重点工程要求在某个具体的重大事件或重大节日前需完工。(3)参建单位多,涉及部门广。以市政道路工程为例,仅地下管线就包含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电视光缆等,地面工程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亮化等专业工程。(4)备受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的甚至是领导亲自“挂帅”。因为很多重点工程属于政府领导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或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工程”,重点工程的建设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株洲市快速环道(中环大道)工程,它既是株洲市重点工程,也是湖南省重点工程,1999年就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笼子。它由“五路三立交二大桥”组成,全长32.79km,于1999年10月动工,2006年11月竣工,总投资23.8亿元,参建单位多达四十多家,涉及建设、设计、监理及道路、桥梁、管线、绿化、附属工程施工等众多单位,建成后对株洲的经济发展乃至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5)投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重点工程建设在继续保持国家投资、地方财政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的外来资金和民营资金参与。如株洲市红港大桥(湘江五桥)工程就采用B0T建设模式,株洲市荷塘区新塘东路的建设采用储备土地融资方式。

2.2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档案的特点

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档案是一条重要信息链,贯穿工程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各个环节,是整个工程建设活动的真实反映,对工程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是项目日后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档案数量多、载体多样、保存价值高。(2)涉及工作面广,来源广泛。它的形成、整理、审核到移交,需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共同完成,而不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单方面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影响档案材料的完整性。(3)形成时间长。由于重点工程建设工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的时间也相应较长。(4)门类繁多,所涉及的学科和专业技术面广。如涉及勘察、地质、水文、测绘、环保、气象、地震、设计、建设施工、设备、管道安装等不同专业,是专业技术人员智慧和劳动的结晶。

3当前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档案意识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许多参加重点工程建设的单位档案意识薄弱,对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建设、轻档案”的思想,没有认识到重点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缺乏历史责任感。特别是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任务重,参建单位往往比较重视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等问题,而忽视了档案工作,待到工程要竣工验收时,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突击补充档案资料,以应付竣工验收。这种“秋后算帐”的工作方式,致使工程档案的成套性、准确性、真实性得不到保障,从而影响到日后该工程档案的利用。另一方面,重点工程档案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一是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之间档案工作职责不清,缺乏配合与沟通,造成资料运行和管理渠道不畅通,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得不到保证,直接影响了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二是档案人员职责不清,档案资料流向网络不健全,使得工程建设中人员变动导致人走档走、人走档案无人做的现象出现,影响了档案工作的质量;三是一些地方档案管理部门针对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上却存在“软”的现象。

3.2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档案工作人员一般是新同志多,工程技术人员多,有的甚至临时抽调,身兼数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工程档案知识,很难适应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档案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应有的工程技术知识或档案专业知识,文化水平不高,且人员又不固定,造成归档不齐全、案卷质量差、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档案归档质量。

3.3档案质量存在较多缺陷

很多重点工程在建设期间都是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抽调人员临时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指挥部”缺乏经过培训的专门的档案资料员,工程完工,“指挥部”解散,管理权限移交。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可能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所以报送的重点工程档案成套性差,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不够,普遍存在着材料归档不齐、内容缺项、漏项、签章手续未到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准确、整理不规范、复印件居多等现象,有的甚至把施工图当作竣工图,竣工图编制更改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这些现象直接导致重点工程档案不能真实地反映现状和不能发挥应有的依据及凭证作用,给日后的维护和利用带来困难等问题。

3.4档案资料移交不及时

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档案往往存在着验收归验收,移交却成了老大难的问题。以株洲市为例,目前,对于一般工程档案的移交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完备的行政程序来制约。从政务中心窗口报建到工程竣工验收,这些环节如果没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认可,就不能最终完成。而对于重点工程,这套程序就难以产生强有力的制约作用。因为重点工程中有很多是地方领导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年度实事工程,工程报建与验收手续在领导的批示下,往往可以一简再简,因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该类工程档案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有的说只有一套资料,有的说要等审计结果,还有的说要交只有复印件,凡此种种,说白了,就是不愿意将竣工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如株洲市体育中心工程,总投资7.1亿元,2006年6月底竣工,至2009年3月底其竣工档案还未移交至市城建档案馆;株洲市河东城区中心段堤防及沿江景观道路工程,总投资1.3亿元,2007年11月底竣工,至2009年3月底其竣工档案尚未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4加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4.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工程档案工作机制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参建单位领导和员工认真学习《档案法》及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向工程“挂帅”的地方行政领导宣传工程档案的重要性,并用典型事例晓之利害关系,不断提高地方领导、参建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对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促进工程档案系统、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归档。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涉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的档案网络管理机制,明确一位项目主管领导主抓项目档案工作,使整套工程档案在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中,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与齐全。

4.2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寻求工作质的突破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获取重点工程计划安排信息后要主动出击,与建设单位或“重点工程指挥部”取得联系,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较强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的档案收集、整理、移交、验收等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下工地进行档案资料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档案规范、完整与及时归档。针对工程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资料员的工作指导与培训。一方面帮助一线档案工作人员学习和理解有关标准和规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促使工程项目档案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有助于了解工程动态,了解资料的流向,确保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准确。在这方面工作中,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积累了丰厚的工作经验。近几年来,该馆已成功开展了九批次长沙地区建筑工程资料员培训工作,培训工程资料员数百名。2000年,该馆以五一路改扩建工程为突破口,迅速打开了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一是主动介入,得到市级领导的工作支持;二是深入施工单位和工地,对参与施工的23个单位、27个项目进行了77人(次)的业务指导,严把质量关;三是对参建单位提出该项目档案的具体要求,在预验、整改和验收工作中全程跟踪,确保资料完整与及时归档。

4.3实施同步跟踪管理,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

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主要特征决定了其档案工作必须实行同步跟踪管理,要做好同步跟踪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工程指挥部和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网络,明确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二是运用合同条款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来提高重点工程档案的编制质量,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列入合同的有关条款,并将档案工作质量与经济挂钩,确保竣工档案的形成质量;三是档案管理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跟踪指导服务,随时了解工程进度及现场施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工程管理或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项目阶段审查验收时,要有档案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同时检查指导工程档案工作,把工程档案的质量视同工程质量的一部分;五是参建单位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审理鉴定工作,完成一项、审理一项,不要等到整个工程全部竣工时“算总帐”。

4.4运用行政监督手段,确保重点工程档案及时归档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7

2006年“7.16”洪水后,市区河堤多处出现大面积坍塌,既影响市容市貌,又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紧急进行抢修,有关部门要求市城建档案馆提供市区各河段所属河堤的地质情况等详尽的资料,但由于原有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后的河堤工程档案移交给市城建档案馆,以致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急需的河堤资料,给施工造成了不便。

2006年8月10日下午3:40左右,某单位在市区峰前街进行工程勘探的时候。由于没有按照建设部令136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末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情况下就强行施工打桩,正好打在埋在地下的煤气管道主干线上,造成管道大面积破损,引起大量的煤气泄漏。警方接报后,为保证具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即划出警戒区域,任何车辆和行人都不得靠近。接着,煤气公司抢修队把总阀门关掉进行紧急抢修,造成市政府周围近6000户居民煤气停用,使市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由于处理及时,措施得当,经过10小时的抢修,终于消除了这个安全隐患,恢复了供气,使市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回复正常。

还有2006年6月23日,某工程公司在森林公园挖沟渠时,由于没有了解清楚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就施工,造成DN300mm供水主管大面积悬空而断裂,周围4000户居民及工、矿企业停水近12小时,直接经济损失38.668元;2006年6月21日,白芒路血战附近,某置业有限公司同样因不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就进行施工,损坏DN300mm供水干管56米,直接经济损失25401元。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教训也十分深刻。

我国的城建档案工作,从无到有,从一般性的资料工作发展成为拥有相当规模的专门档案事业,几十年来,无不倾注着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20世纪50~60年代,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在城建档案工作处于艰难的创建时期,都曾作过重要批示,对这一新事物给予热情的关注和爱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城市建设组成部分的城建档案工作,如何才能适应开始振兴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对这些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曾多次做过批示、通报和讲话,要求全党和建设、档案部门的负责同志,从城市和战备的大局出发,重视和加强城建档案工作。1982年6月14日,针对部分澄江档案收集不全、管理不善,一些重要的工程和地下工程缺少竣工档案等问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曾三同志致信胡耀邦、邓小平同志,信中写到:“要管好这么巨大的现代化城市,只靠几个知情人,不靠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工作是不行的,在战争中,没有城建档案的积极服务,是危险的,可能临战只能空着急”。这封信引起中央领导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视,胡耀邦同志为此事亲自批示各有关负责人,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胡启立同志即作出批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很重要,没有完整的档案,不但战时,就是和平时期,城市建设改造工作也无法进行。”1982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根据国家档案局提供的材料,以“重视城市建设档案”为题,向全党印发了636期《情况简报》,在堆城建档案的概念、范围和作用做出了科学的阐述后,针对当前城建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指出:“造成城建档案不完整和在城市建设中经常出事故的主要原因有:①施工单位不严格执行编制竣工图的制度;②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检查制度不严;③城市没有设置一个集中统一管理城建档案的部门。对此,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用经济手段管理城市,否则,后患无穷,城市建设档案不是可有可无、可管可不管的小事,是一定要管好的大事。1983年11月,中共中央书记研究室编印的339期《情况通报》和1984年3月361期《情况通报》,分别刊登利用科技档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国家重点工程档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国家重点工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361期通报指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工程建设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改造、扩建的依据和凭证。一项工程没有完整、准确的档案是一大隐患,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出大事故,造成损失和浪费。”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同志对档案工作十分重视,早在1987年视察上海时就明确指出:“我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加深,是从市政建设工程中的管道问题开始的。从去年以来,我们在施工的过程中,屡次把管道挖破了,因此,我就想到这个问题,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竣工图以及地形图的完整,包括煤气管、自来水管这些管道的完整,还是应该由建委领导。建委在建设方面,当然是主要负责者。”重温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指示,联系以上我们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更加认识到城建档案在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其一,城建档案是工程日后维修、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其二,城建档案对查明工程质量原因,追究工程质量责任,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三,城建档案是灾后、战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其四,城建档案是人们从事生产、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参考和依据,在保障城市人民生产、生活正常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五,城建档案还是法院依法断案,解决民事纠纷,化解各种矛盾以及保险理赔等的法律凭证。由此可看出,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一项建设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建设时间长短、投入资金多少,最终只会形成两件实物:一是建筑物实体,二是档案。这两件实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8

关键字:城市建设;基础设施;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的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是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的凭证性和基础性文件材料,是对一个企业永久保存的法律性原始凭证。只有规范前期档案管理和明确归档范围,确保前期档案的齐全、完整,才能为主体工程档案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具有重要的作用。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前期建档意识不强,不懂建档范围

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的神经和脉络,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基础设施建设档案既是工程建设的实际记录,也是城市发展的历史缩影。根据这点来看,档案是非常重要的,若没有这些档案是无法想象的,但现在的情况恰恰就是档案形成不规范、不科学,甚至在有些地方存在不归档不收集不整理的“三不”现象,最后弄一些虚拟材料上报,临时组卷上报,随着近年来,一些城市的市政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数量持续猛增,每年都有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因此,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了许多挑战,如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的管理,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得到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杜绝隐患是建设和管理单位必须引起关注的重要问题。但是,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主管单位都没有这种意识,更没有一种对于前期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的科学意识,从而导致前期档案建立的条件先天不足。

2.2制度匮乏,无法可依,组织不力

目前,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档案形成中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在项目立项到实施阶段中,经常会遇到政府资金困难,进行分段实施,由此所有文件资料组卷都将于实施项目不符,这些项目也许一搁就是几年,多年后是否从新办理土地报批等前期资料手续。如重新办理,土地局、发改委、建设局等部门会回复已办理过了,退回。如不重新办理,分段实施的工程没有了原件,而进行设施调整后的初步设施就更不知哪个文件真实性。这些问题直接阻碍了前期档案资料的形成,可以说是前期档案的罪魁祸首。当迈向新的发展时期,就会越来越觉得档案的重要性,档案也加上了现代的外衣,而作为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必需重视前期档案的收集工作,这主要是社会发展的需求更为现实的要求档案管理机构,必需寻找更好的出路。从目前来看,制度不够完善和制度形同虚设并存,除了反映我们中国人文本源的价值取向外,更多是跟无法可依有必然的关系,虽然我们有档案法,但是档案法不够明确和详尽的规定前期档案的法条,这在很大情况下失去法律对过程的监督。

2.3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欠缺

由于多年来历史原因,从事档案工作人员多为一些弱视群体,虽然近年来,这种局面大有改观,但是有些从事档案工作人员素质欠缺,一是业务素质欠缺;另一个是,有些单位有了专职档案员,但都是临时性用工,由于其体制原因,其自身素质也很难提高。

同时,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欠缺,还体现在与上级档案主管单位联系欠主动,并未及时反映、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谋求及时、合理、正确的解决办法,以达到提高工程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竣工验收创造良好条件。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管理的建议

3.1明确档案资料管理的主体

收集整理材料的阶段性,要求基础设施施工部门先出图再施工,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完整性,做到有物进行某项建筑维修、改建时,要提前通知档案室,档案室接到通知后,着手准备基础设施项目的档案资料,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向维修基础设施部门提供准确和完整的档案资料。

在工程施工阶段中,要发扬不怕苦和累的精神,对工程技术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在竣工前阶段中,为把基础设施档案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竣工前解决,防止因缺少资料而影响到工程的验收和今后的交付使用,必须要做好竣工图纸和资料的初步验收和整理工作,并逐一登记,对于不完整或不系统的部分及时补充,以便于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真实性,有利于工程的竣工验收。

在工程验收阶段中,要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这是国务院《城市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中城市建设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3.2强化管理意识,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搞好基础设施档案管理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基础设施领导首先应具备较强的档案意识,将档案工作列入到管理日程,纳入到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纳入到年终考核目标,建立专门档案机构,配置专门档案人员,制订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集、整理、保管、登记、使用等行为。基础设施档案的科学管理将会影响到工程项目今后的维修、改造、扩建。工程竣工后如果没有一整套完整准确的档案资料,将是后患无穷。因此,需要建立健全一支有责任心、事业心,对基础设施历史负责的档案管理干部队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最好是由既懂城市建设专业又懂基础设施档案专业的人员担任,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3.3加强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档案工作服务质量的好坏,档案人员的素质是关键。档案人员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及时代意识。

政治素质主要是指档案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态度及职业道德。这就要求档案人员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加强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业务素质主要是指档案人员履行职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实践能力。档案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不仅学习掌握档案理论知识,还要熟悉与档案工作相关的文化、理论与科学技术,如文史知识、社会学、情报学、统计学、心理学、传播学及现代化设备的操作技术,特别是从事信息开发和编研工作的人员,必须以博才、或通才取胜。同时,档案人员还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研究探索档案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先进的观念和技术解决新问题,丰富和发展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时代意识主要是指档案人员应具备与时代步伐相一致的思想观念。应包含以下四种意识:信息意识;市场意识;现代化意识;法纪意识。

参考文献: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文9

关键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对于人类社会来讲,档案能够帮助人们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能够详细的记录并真实的反映人类的活动。通过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为现在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可以展望未来。由此可见,加强档案管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事业。对于城市建设档案来说,它能够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等工作,为相关的科研工作提供重要的研究依据。基于这样的情况,就必须要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效地发挥城市建设档案的社会化功能,提高城市建设方案的利用率。

一、当前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的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

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力度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信息化的建设中,系统或软件的开发过慢。对于软件和系统的开发来说,其是对传统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手段的升级,这项工作需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去分步实施,即必须要从地区和整个系统进行统筹安排,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开发工作没有积极的应对。第二,信息化建设中的硬件水平较低。要想实现城市建设档案的信息化,就必须要是资源能够进行共享并可以快速的流转。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在硬件的配置和网路的组建方面仍旧存在着滞后严重的问题。当前,仅仅依靠人力来完成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是不能够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求的。第三,管理的理念落后陈旧。对于信息化的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其与过去的管理工作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必须要加强管理理念的转变,加速管理知识和手段的更新。但是,这方面恰恰是当亲城建档案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档案资源的收集和处理缺乏必要的规范

首先,当前收集档案的方式过于单一。目前档案档案的收集主要还是以纸质档案为主,特种载体的档案的收集较少,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其次,对档案资源的处理不够规范。这一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只重数量而不重视质量。收集档案较为盲目,范围粗放,致使收集的档案中具有价值的档案较少;第二,档案的整理和分类工作不到位,造成了大量的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有关城建档案的行政执法的落实力度不够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城市建设档案的执法细则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过于缓慢。当前,伴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为城建档案的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同时也对其服务的领域进行了有效地拓展,但是却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此外,对于因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档案散失和不移交档案等情况,执法单位常常是听之任之,执法过程过于缓慢。

三、解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发展

根据在这方面反映出的问题,我们可以以下办法,通过这些针对性强的方法来加快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发展:首先,要合理的增加硬件的投入。要想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就必须要有效地利用现代化的办公设计,构建档案资源的利用和流转的平台,减少档案的归档周期,提高承建档案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利用率。其次。要加快相关的软件和系统的开发,对横向档案管理和纵向档案管理实施分布开发,以满足小区域的档案资源需求为主,并要兼顾大区域的信息化开发。

(二)加强对目标的管理,强化档案的收集和处理

1、要积极的收集不同载体的档案。当前,纸这种载体已经不再是档案的主要载体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特种载体的档案的收集,构建微机化和网络管理的平台,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对资源的收集,提高手机的效率,做好资源的使用和服务的保障,同时还要加强对纸质资源的载体转换。

2、要加强对档案资源的收集工作的统筹规划。首先,要把资源收集纳入目标的管理之中,对收集的对象、层次和结构进行统一的规划,制定与之相关的目标,并要分阶段达标。其次,要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分类大纲,逐步增加所收集资源的种类,丰富所藏资源的内容,增加资源的覆盖面,要加强对资源分布结构的分析,努力解决资源收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最后,要对档案资源实施规范化管理,最好档案的分类研究,优化档案的收集和处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其管理工作的监督。

(三)要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执法管理,规范档案管理

首先,要细化、完善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的细则,明确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其次,要切实的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能,要有针对性开展执法宣传,加强执法机构和管理机构的协调和合作,加强对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的力度。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够有效地强化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执法管理,才能够通过执法管理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

结束语:

城市建设档案是我国研究政治、经济和历史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源,而且其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实践生活中具有很强的利用价值。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的档案的管理。对于当今的管理工作来说,其必须要与时俱进,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并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解决当前档案管理中的问题,才能够使城市建设档案所蕴藏的丰富资源在各个领域发挥出不可代替的作用,才能够有效地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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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曾娜,吴建华. 城市公共安全信息资源建设——兼论城建档案与城市公共安全的关系[J]. 中国名城, 2011,(06) .

[3] 曾娜,吴建华. 城市公共安全信息资源建设——兼论城建档案与城市公共安全的关系[J]. 中国名城, 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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