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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履约管理集锦9篇

时间:2023-07-03 16:08:00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1

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改进思路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下简称工务署)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调研和试点后,作为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诞生的一个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自2004年正式成立至2016年底,工务署负责近380个项目,总投资近140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50亿元,完工项目230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他的一些城市也在学习这样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同样良好的效益。作者作为一名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仅从造价咨询类合同的履约评价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取得同行的探讨和意见,更科学有效的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一、工务署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特点

1、必要性

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四大目标,而造价咨询单位是协助工务署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助手。咨询单位从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在政府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履约评价,可以更好地促使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为政府工程建设服务;而造价咨询单位亦可以通过工务署在深圳建设领域强大的影响力来扩大其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应,从而获得双赢。

2、制度化

工务署制定了《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工务署各直属单位和项目组对合同单位进行履约评价的依据,各类合同的履约评价都按此办法执行。

3、可操作性

《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包含了针对造价咨询类合同的的《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报告》和《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细则》,便于实际操作。

二、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效果和改进思路

1、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效果

工务署按季度对所有正在履约的造价咨询合同单位进行履约评价,根据人员配备、履约质量、履约时间、履约配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各造价咨询单位历年来的表现,履约评价的效果比较好。工务署自2004年成立至今完工项目230个,没有一个项目的实际结算总造价超过批复概算,也没有一个项目的决算审计核减率超过5%。

2、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改进思路

合同履约评价促进了造价咨询单位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作者根据管理实践的体会,提出改进思路。

(1)根据咨询工作所处建设阶段灵活安排履约评价频率

尽管造价咨询单位从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但是每个阶段的工作量和对最终造价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建议根据具体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合理选择履约评价频率,比如在设计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可以降低履约评价的频率,而在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可以加大履约评价的频率,可以两个月评价一次甚至每个月评价一次。

(2)加大造价控制关键点的分值权重

建议提高对最终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点在履约评价中的分数权重,比如可以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标底(预算)编制质量、结算审核质量的分数权重,以突出工作重点。

(3)提高绩效费用所占咨询服务费中的比重

目前绩效费用占咨询服务费的比重为10%,咨询单位履约评价为“良”或“优秀”可以获得全部绩效费用,如果被评为“合格”只能获得当期一半的绩效费用,如果被评为“不合格”将失去当期全部绩效费用。建议提高相关比重至20%,以激励造价咨询单位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

三、案例分析

1、某个医院类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的履约评价案例。

某造价咨询单位承担了工务署在建的一个医院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派多名不同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负责相应的工作。项目开始初期,造价工作开展的比较理想,但随着项目的推进,造价工作逐渐松弛下来。主要表现在:该项目造价负责人对待工务署委派的工作任务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并发生了几次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情况。项目组约见了造价咨询公司的领导面谈,要求咨询公司认真履行合同,加强相关工作。约谈之后,造价工作有所起色,但是时间不长,又恢复原样。于是项目组在季度履约评价时,对相关单位当期的履约评价等级定为“不合格”。这个评价结果意味着造价咨询单位将失去当期的绩效费用,而且不会补发。在此之后,造价咨询单位更换了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的表现得到了明显改观。

2、履约评价结果在工务署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的运用

工务署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时采用批量招标,并实行“招标入围,抽签委托”,即在一次招标中入围的中标单位(一般是十二家左右、根据受委托项目的投资额大小分为A组和B组)负责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一般是三年),中标的入围咨询单位按“抽签”原则接受造价咨询任务。

工务署在“2013-2015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选择了十家咨询单位入围A组(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两家咨询单位入围 B组(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后在进行“2016-2018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工务署根据近年来负责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入围十二家咨询单位在2013-2015年度履s期间的表现,选择了A组中表现较好的七家单位及B组中的一家单位共八家单位入围“2016-2018年度造价咨询”A组(负责总投资一亿元以上的项目),而在2013-2015年度表现不好的三家A组单位被降至B组(负责总投资一亿元以下的项目),和两家新进单位共五家单位负责2016-2018年度B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以上案例说明,合同履约评价是督促合同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有效手段,通过履约评价结果可以为政府工程选择真正有实力、服务好的造价咨询单位。

四、结语

对造价咨询单位履约评价是对政府项目投资控制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咨询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合同,讲诚信、讲技术、讲质量。对合同的履约评价在完善评价制度的基础上,要合理安排评价频率、提高绩效费用比例等才能取得更理想的效果。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将贯穿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这项工作,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就多了一份保障。

参考文献: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2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社会资金不断涌入,房地产行业竞争日益剧烈,如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效率是每个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绝大多数企业收入、成本都是通过合同来约定,房地产企业合同种类繁多,尤其施工合同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本文以房地产企业加大合同管理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意义。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是企业经济业务的反映,是经济业务起点到终点的规范和约束。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进行商榷、草拟、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进行跟踪管理,是系统全程的动态管理过程。合同管理不仅仅关注合同的订立内容,还关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及合同签订后的履约管理。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大致存在下列问题。1.相关主体的资信审查匮乏。资信审查指的是,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查包括承办方的信用审核和资质审核。房地产项目合同签订之前的拟定环节、相关主体的资质和履约能力等等直接关系到盈利能力。房地产公司倘若在拟定合同前,忽视了对合作方的审核,很容易埋下合同风险,导致内控管理机制失效,甚至影响房地产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如何加大对合同主体的审核机制是房地产工作签订合同之前的重要内容。例如某些“皮包公司”缺少施工资质,也缺少固定的营运场地,“皮包公司”仅仅是通过利用某些大型施工企业骗得发包方对施工方的信任,倘若房地产企业忽视了对其的资质审查,很容易影响其后续的盈利能力。2.合同文本内容不细致严谨。合同是企业经济业务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若合同条款内容约定不清晰或存在漏洞,合同履行就可能存在多种选择,各个利益主体处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履约方式,相关的纠纷矛盾也将随之发生。3.合同重签订,轻执行,违约风险加大。合同生效后,其合同主体便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房地产企业的施工合同、销售合同等履约时间长达好几年,部分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对履约的条件、时间、违约条款等关键要素没有持续跟踪,导致出现未按合同履约或者违约现象。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较为繁琐,资金收支缺乏预算,后续的工程款无法按约支付,导致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延期竣工交房等问题,引起了严重的诉讼案件,拉低了该房地产企业的社会信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4.合同保管零散,缺乏系统管理。房地产企业合同种类繁多,根据合同标的物可分为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广告宣传合同等、不动产销售及租赁合同等。部分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在各个部门各个经办人员手中零散保管,没有系统保管管理,不能从既往的合同中分析总结收入成本的有效数据,甚至出现合同缺失导致合同履行缺乏依据的情况。

三、基于内部控制下的房地产公司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进行商榷、草拟、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进行跟踪管理,是系统全程的动态管理过程。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制定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房地产企业需依据各个部门的职能,科学规划合同商榷、草拟、审批、履约、保管等合同管理中各个环节的执行部门,明确每个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财务部门一定要对合同有前期介入或者审批,并由独立部门(比如审计部或者风控部)对前面各个环节进行程序监督或过程监督,由此形成全面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减少企业的合同风险。2.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理念。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主要包括法律意识的宣传培养,也包括合同条款内容中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运用。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可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房地产法律法规,在日常合同管理环节中,培养员工法律和风险意识,提高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设置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者外聘法律顾问,对重要或者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参与合同草拟或者对合同出具法律专业意见或建议,弥补具体业务部门在法律条文上的知识空白或欠缺。3.强化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强化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可从组织架构和内控措施入手,房地产企业可指定或者新增合同管理的监管部门,合同监管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进入供应商目录库的合作方资质的审查、合同审批的程序、合同的执行、合同的保管归档进行检查,详尽落实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改正工作纠正偏差。4.提升合同管理的电子信息化水平。房地产企业合同繁多,有条件的企业要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合同管理,比如委托开发或者购买专门的合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程序化和电子化。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应分类建立合同台账,比如施工合同台账、不动产销售合同台账、不动产租赁合同台账、广告宣传合同台账等,对合同主体、标的、金额、付款方式、保证金、已收付款、最终结算价、是否履行完毕等关键因素进行登记,实现数据的集成与汇总,提高合同管理效率。5.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履约能力。房地产企业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便需积极开展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工作是需将合同内容细化至每个部门和员工,保证合同条款正确有效执行,全方位树立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例如,合同履约部门需落实合同履行义务,在履约时需坚持安全性、谨慎性原则,加大对各类文件管理的同时,收管文件原件,并做好相关文件交接记录,例如施工项目的签证、设计等等,保管与之相关的资料,切实防范合同履约的法律风险。再如,财务管理部门加大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力度、及时监管价格波动趋势、及时关注尾款结算、保证金收回等情况,提醒履约部门做好收尾工作,这些都可实现合同管理的“闭环管理”。再者,房地产企业在保证自身权益的同时,还需重视合同纠纷的索赔机制,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可由组成验收队伍小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杜绝流于形式的验收方式,加大对开发项目的质量把控,减少日后客户的投诉和索赔纠纷。最后,针对我国法律政策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需对此加以重视,树立风险导向性合同管理理念,预防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对其可能发生的违约问题尽快解决,并拟定解决方案,预防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当房地产企业履行抗辩权时,倘若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原因引起的合同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企业需积极弥补合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房地产企业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合同管理也逐步成为其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房地产企业需加大对合同的管理力度,实现房地产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哲.财务人员在房地产销售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作用[J].中国市场,2018,(30):156+158.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3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业主为了保证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的一切义务,要求承包商向第三方(银行或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由第三方向业主提供保函,一旦承包商违约,由保证担保人代为履约或赔偿。它通过第三方担保,确保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承包商为了保证业主履行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支付义务,要求业主向第三方(银行或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并由第三方向承包商提供保函,一旦业主违约,由保证担保人代为支付或赔偿。履约保证担保与业主支付保证的法理依据

我国2000年1月实施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随后在2003年5月正式实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2004年8月印发的《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2004]137号),将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都被列入其中。2005年5月,建设部又印发了《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2006年12月又印发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 ),意见要求:“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以建设单位为受益人的承包商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施工单位为受益人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不按照规定提供担保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两种担保对企业的促进作用

推行履约保证担保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强化合同意识。施工企业承揽到需提交履约保证担保的工程任务,势必会更加重视合同的履约,因为合同一旦不能履行,高额的履约保证金将不能如期返还,甚至还可能承受经济处罚和法律诉讼。

推行履约保证担保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加强项目管理。施工企业承揽到需提交履约保证担保的工程任务,资金紧缺,如不加强管理,将会导致材料浪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费增大,现场管理费高,项目成本增大,利润减少。严重者会使资金链断裂,工程项目难以继续进行,不得不中途停工。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强化管理意识和提高技术水平,以保证履行合同,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推行履约保证担保有利于推进施工企业加快改制步伐。随着国家工程担保制度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必将会在全国普遍推行,迫切要求施工企业加快改制步伐,进行产权结构调整,消除机构臃肿,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减小资金压力,使企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推行支付保证担保减小施工企业的合同履约风险。推行业主支付担保,保证了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支付,缓解了工程项目资金紧缺的矛盾,有利于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双方对合同的履约,尤其是有利于保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小施工企业的合同履约风险。

履约保证金对企业的影响

履约保证金对企业承揽施工任务的制约作用。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同时也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但因目前市场机制不健全,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施工企业竞争激烈,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交履约保证担保,如承包商一味坚持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业主将会重新选择不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且条件更为优惠的其他承包商。迫不得已,承包商只能响应对双方不对等的招标文件,单方提交履约保证担保。

履约保证担保一般由银行或担保公司提交,而银行和担保公司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要根据企业的资信情况及有无不良贷款记录来决定,而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举步维艰,往往很难达到,施工企业只能向银行和担保公司提交足够的资金,以争取银行和担保公司的担保。

履约保证担保数额为合同价的10%左右,如一个合同价为5000万元的工程,其履约保证金为500万元,一个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约需承揽15亿元任务方可维持企业的生存,履约保证金高达1.5亿元,这对于一个背着沉重负担的施工企业,无疑是天文数字,难以企及。

履约保证金对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制约作用。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向业主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往往再无力准备足够的施工启动资金,如遇垫资工程,资金更紧张。工程开工后,施工资金投入少,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设备配置不合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选择的劳务素质不高,导致安全隐患多,施工质量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民工工资支付率低,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案件增多,使施工企业苦不堪言。许多情况下,施工合同的履约已不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和技术水平,而是主要取决于业主资金的到位程度。

履约保证金对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影响。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向业主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施工流动资金紧缺,工程材料设备款、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费、工人工资赊欠,比现金支付价格高,无疑加大了工程成本。如因所用建筑材料质量低劣或所用劳务素质低下,出现了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还会加大返修成本。

即使工程无质量安全问题如期交工,履约保证金可以返回,仍需从中预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方能返回。资金沉淀时间长,资金紧缺的矛盾仍然未能缓解。在质量保修期内往往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是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些则是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但施工企业经常会因为资金紧缺,急于收回质量保修金用作他用,均会予以保修,无形之中加大了返修成本。以上种种因素,使企业的工程成本加大,利润降低。

履约保证金对施工企业经济运行的影响。国有施工企业职工人数多,且退休职工人数几乎与在职职工数相当,企业每年需给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企业经营费、办公费、等;再加上几千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使企业不堪重负,无法喘息。连生存都非常困难,何谈发展。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4

建章立制是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

为了捋顺合同管理程序,防范合同管理风险,有效控制建设速度,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一)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验收、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二)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法律人员有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创造了环境,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以及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企业应配备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沟通能力和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法律人员,负责合同签订对方资质的审核,合同文本的合法性、严密性审核,合同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签约和有效履约率,从体系上保证了合同的有效实施。(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档案和企业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是企业档案管理的一部分,同时又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合同档案应设专人管理,由合同章管理人员监管,并建立起严格的审核、登记、领用、发放制度,凡是经企业加盖了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或其他文书,都必须在企业有备案资料并登记。

动态监管是企业风险预防和控制的有力保障

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过程,即合同签订准备阶段的管理、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后的管理。也就是围绕各个阶段开展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的活动。(一)合同准备阶段,调研招标双重进行建设新的水泥生产线项目,需采购大小设备5000余套,土建安装项目拟投资3亿余元,还需有设计项目、勘察项目、工程监理项目以及立项前期有些公文、报告、方案的报批文等等,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企业应当进行市场调研、价格咨询,判别各个项目的大致费用,确定选择合同相对人方式。1.费用较低的服务类项目,可简化程序企业自行选择合同相对人。项目虽小但不可轻视,同样应严肃谨慎、认真对待,针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可做项目服务的企业有哪些,其资质类别、资质级别、企业信誉、服务质量、服务费用、服务期限、近年绩效等,对所调研情况都应分类比较,为企业订立合同提供依据,确保签约的可靠性和合同的有效实施。2.费用较大的工程类、设备类等项目,可通过招标公司服务。为了选择性价比较高的服务、货物及工程施工安装单位,降低合同履约风险,委托招标公司服务是企业较为理想的选择。招标公司通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产品性能、技术性能、产品(服务)质量、运行成本、售后服务、履约能力、近期绩效等方面进行科学评判,经过综合比较推荐适合的单位中标,为企业下一步签订合同做好了前期准备。(二)合同签订阶段,专业人员评审把关从合同签订前的准备阶段到合同签订阶段,这就意味着合同的签订已进入实质阶段。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为了使合同从订立时起就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避免和减少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不利因素的出现,必须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新建项目需签订合同很多,企业应预定的最佳目标和起码标准,拟定标准的合同文本。作为甲方,应尽量采用本企业的合同文本。用本企业的文本,起点高,顺着自己企业的思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拟定的合同文书,还应该进行必要的审查把关,避免合同内容的漏项和质量要求降低的风险。企业应指定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法律人员分类别审阅合同,避免出现差错。如果是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合同文本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对比,选择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如经审查,认为切实可行无疑义,最后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成立并生效。(三)合同履行阶段,定期监督检查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检查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企业应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服务报告类检查项目包括服务质量、报告质量是否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等;2.设备类合同检查包括货物数量验收,品种规格验收、物品外观及尺寸验收,材质检验,文件资料验收,安装运转验收情况等;3.工程施工安装合同检查内容包括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文件记录,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记录,工作质量和工程进度记录,特殊情况处理记录,风险防范措施记录,有关各方的沟通的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存档记录等等。各类合同履约情况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如与合同约定不符,则应调查情况查找原因,发现存在纠纷隐患,及时解决,避免合同风险。(四)总结履行情况,提高管理效率归纳整理和总结经验可以有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合同进行分类归档,构建业务合同库。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每份合同的背景材料,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资信等证明文件,合同审查意见书,合同正本(含附件),授权委托书,合同履行情况、争议解决情况的说明,合同变更、解除的相关文件,合同双方的往来电函和协商记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分类归档,以备查考。建立优良供应商、服务商名单。当每份合同履约完毕,企业应当及时对合同主体、货物交付、产品(服务、施工)质量、售后服务等作出评价,以待日后补充备品、配件,后续服务,选择生产商及经销商、服务商做好准备。合同履行评价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级完全按照的约定履行合同,质量优良,质保期质量完好;良级经督促完成合同,质量较好,质保期经商家电话指导完善;中级经催促二次以上完成合同项目,质量有瑕疵,质保期商家进入现场修改完善;差级送货延期较长且产品(施工)质量有瑕疵反复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化,过程控制程序化。企业应认真对待每份合同,做到准备充分,共同把关,监督检查,总结提高,从而实现合同目的,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本文作者:智春兰工作单位: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5

关键词: 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相应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ing the working practice,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severa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including contract signing stage, performance stage,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management personnel qualit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Angl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strengthen building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level.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several problem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建筑企业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常遇到一些问题。以下是笔者结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着重探讨,并提出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归纳有以下几点。

1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 对合同主体的概念不清。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主要有两种不清楚:

a.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 b.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2) 对合同条款表述不准确。表述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需用准确的表述来保证。

3) 合同条款不全面。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签订合同,但条款不完善,不全面,责权利表述不明确。常见遗漏的部分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 主从合同不清。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

5)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合同法》第52 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 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 合同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后,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合同内容随时都可能调整,由于现场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变更不能及时进行,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不注重书面资料。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但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再有就是对书面资料的有效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些虽有书面的资料,但因某些原因,如无对方签收记录成为无效证据。

3) 过程签证不及时。施工中经常有重复、更改等情况,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不能及时签证,好多应得利益无法收回。

4) 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现场人员只注重施工,不了解法律法规,如: 建筑企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但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期,无法挽回损失;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3 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

虽然许多企业对合同比较重视,但是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 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调查存在内容不详实( 如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调查程序简单复制及调查结论的同质化; 对合同变更、履行缺乏有效监督;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缺少合同履行资料,以致无法监管; 合同示范文本未能有效使用; 缺少有效的合同责任人制度、考核机制及奖惩措施等等。

4 合同管理粗放

合同管理未实行真正的归口管理,归口部门无法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归口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合同管理模式为粗放式管理模式。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例如,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没有统一标准等情况,不利于合同文本的归档和查询; 业务部门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执行等过程的责任划分不清,甚至认为归口部门应负合同的全部责任。

5 重静态管理、轻动态管理

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由于企业对合同履行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 合同谈判阶段的关注度、经费和人员等方面比较重视,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阶段,则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6 对策

由于观念、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能找出问题所在,就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使合同管理正常,从而减少纠纷,减少损失,现就上述分析,谈谈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6.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一要选好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 二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 三要加强业务和法律培训,法律培训应侧重《民法通则》《合同法》《信托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及《刑法》等基本常识方面。

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公司相关人员都能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例如: 能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不同; 能区别无权、超越权和表见的差异; 能认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别;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承办人会有意识地看拟盖章的合同全部条款是否与已审查的合同条款相一致,合同对方加盖的公章是否为有效的公章,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在合同文本上修改过的地方对方当事人是否盖公章予以确认; 此外,还要加强和提高防诈骗(刑事)、反欺诈(民事) 的识别能力等等。

6.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要注意: 1) 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2) 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3) 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项制度得以更新,以适应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变化。

在具体操作上,对合同管理实行归口、分级、划块管理模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合同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等; 各业务部门为合同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立项、可行性调查、文本草拟、签订、履行、争议解决和履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等,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合同履行情况; 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归档工作。

6.3 切实把好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和履行监督环节

合同归口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

检查内容包括:

1) 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 2) 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 3)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在谈判和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必要时可向公司要求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配合协助调查。业务承办人员应对涉及的业务事实详细告知合同审查人员,在对合同背景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对合同条款加以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 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避免条款之间的矛盾性; 使用格式合同时应注意避免存在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出现;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理;及时适当履行发送正确的函件等通知义务;重视证据(资料)的保留及保证其有效性;及时行使合同权利以确保诉讼时效。同时可建立重大项目和合同专项审查管理制度。

6.4 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务,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的管理过程。

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作出评估和总结,在根据成因分清责任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制。例如: 对合同的履行和资金划付予以监督和管理,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馈,防止或降低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资金的划付、汇入及合同清算作为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可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把好此环节。

7 总结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6

前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实施,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内容、关键岗位及内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概述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

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情况时,确保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4.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确保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相关的档案能够及时整理留存,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保密,防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内容

1.职责分工控制。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责分工,确保单位部门

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顺畅沟通。

2.决策机制控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确保合同立项合

理合法能够有效满足单位的管理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风险。

3.订立审批控制。建立合同文本订立审批流程,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均

纳入审签流程,确保合同文本周密严禁,无重大法律或专业疏漏。

4.履行监管控制。重视合同履约监控,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关注合同履约进展,发

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签订后因缺乏监管而失控。

5.考核追踪控制。与合同岗位责任制结合,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定期考

核合同管理情况及合同履行效果,切实实现合同风险防范问责。

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业务流程

(一)合同管理牵涉的部门及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同时牵涉单位内部外部的多个部门及岗位,外部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技术及法律领域专家等。内部包括:合同事项发起部门(合同执行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计、纪检及财务部门,单位决策层及各部门内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1.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2.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五、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狭义的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过程中因行为不当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如合同对象选择不当造成履约困难,合同文本不严谨造成单位合法权益损失,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造成合同无效等等。合同风险种类多样,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总体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环节。

1. 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前期未对合

同事项作出恰当的可行性评估,未对合同事项做出科学决策,立项重复或者不合

理,无法满足单位管理要求;或者是在对合同对象进行背景调查时,·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未给予恰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之外,无形中加大合同违约风险。

2. 合同协商谈判环节。协商谈判环节的风险主要包括:忽略合同关键条款、对合同

中的关键、重大问题做出不当让步;泄露与合同谈判相关的单位机密。比如:对合同标的物的数、质量、技术标准。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等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做出了不当的让步或遗漏。最终损害单位利益。

3. 合同起草审批环节。在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批环节,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

包括:合同文本内容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或者可能引起重大误

解的条款;合同文本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或国家产业政策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并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

4. 合同签署生效环节。合同签署生效环节的风险包括:空白法人授权书管理不当,

超越法人授权期限或事项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未经过审批流程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已签署合同未妥善保管,发生合同纠纷时无法举证等。

5. 合同履行环节。合同履行过程汇总的风险主要包括:本单位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发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利息;危机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6. 合同变更、终止环节风险。此环节包括: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及时给予

变更;合同变更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至合同变更不当或无效;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

度,明确设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审核部门,同时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合同订立会审、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合同执行部门监控合同履行,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协调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合同订立事项的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应负责开展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

合同履约对象背景调查,经济事项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对重大合同提出会审申请等工作,同时也应对部门牵头订立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合同发生纠纷时介入处理;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拟定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经济学和严密性。

2. 建立科学民族的合同决策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

立决策制度,合同订立事项立项前应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合订立决策应坚持民主、回避原则、对于部门影响重大或者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组织技术、法律、财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以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

3. 完善合同订立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经济合同订立审批制度,明确合

同在订立。签署、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单位的审计、纪检、财务等职能部门纳入合同订立审批流程中,与合同事项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并作为合同审签的环节;明确合同的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法人授权书,明确法人授权的期限和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

订合同或者是无权越权情况出现。

4. 加强合同履行监控,有效防范违约风险。单位应建立经济合同履行监管制度,明

确由合同执行部门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遇合同履行困难或合同纠纷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合同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发现履行隐患时及时反馈,并采取保护性措施;确保在发生合同违约或合同纠纷时,能够迅速反应,在规定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防止因履约监控缺失损害单位权益。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7

关键词:合同;管理;提升;水平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合同管理包括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过程。对工程施工企业来说,只有认真领会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合理进行变更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

1.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还要履行与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分包合同。

2.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争执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二、当前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1.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对合同内容不重视,只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组织施工,没有利用合同条款来收集索赔或者反索赔资料,甚至认为对方不可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

2.合同文本不规范

合同类别确定错误,文本使用错误。比如承揽合同,做成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完整性、准确性差,比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模糊不清。

3.对《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仍然存在以下属单位名义签订协议现象。

三、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制定变更、索赔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1.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没有风险的合同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要严格分析、审核合同条款严密性,避免因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1.1合同签订风险

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本企业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对变更、索赔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等,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都要力争修改合同条款。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化解本方承担的风险或转移本方承担的部分风险,回避不应由本方承担的风险。

1.2合同履约风险

道桥工程由于投资大、工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地理、经济、社会环境等的改变而引发合同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这些都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等,影响到企业效益。为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本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多层次、多角度的集思广益,制定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转移、规避风险。

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法律、工程管理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应要求企业下属单位明确一名合同主管负责人及专职合同管理员。对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设专职合同管理员,对较小的工程设兼职合同管理员。通过对各层次管理人员合同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重视、熟悉、了解合同条款和执行情况,能够把握索赔时机。促使管理人员认识到,签订合同是成本管理的开始,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成本管理的基础。我们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研读合同条文,熟悉合同内容,按合同的要求控制人工、材料、设备的性能、数量、价格,做到使用合理,杜绝浪费,有效降低成本。

3.规范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的实效性

本企业应尽量采用业主或当地政府统一示范文本下的维护文本,并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对现有的合同文本进行维护,及时更新。严格合同审查程序、标准,提高合同实施的有效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合同专业技术、经济商务部分内容的审查,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保证合同对双方的约束作用,为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合法利益打下基础。

4.实施动态管理,降低法律风险

4.1加强签约主体资格法律审查工作,避免因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而引起的纠纷。

4.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对施工现场实施状况的了解,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确定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法律后果,堵塞项目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我们要对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关注合同的履行是否顺利,对方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以便准确判断对方的履行能力,以避免或减少对方不能履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做出合理判断,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信息。

5.加强合同变更、索赔工作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和时效要求,需要详细完整的证明资料,而且它与项目管理的其它方面有着密切联系,涉及到技术、质量、安全等各方面。为此必须提高变更和索赔的预见性、计划性,加强变更和索赔的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提高项目人员的变更和索赔意识,明确项目人员变更和索赔职责,把工作落实到施工的全过程。

5.1要注重变更和索赔基础工作,做好原始记录、保管好原始签证资料。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都应分类登记,原始资料应做到及时、系统、连续记载,做到不遗漏,实行统一编号、统一装订、统一归档的档案化管理,做到查询、使用方便快捷。

5.2变更和索赔的依据应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合同和业主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准,以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现场代表、设计人、监理人的通知为依据,做到变更和索赔理由符合客观实际、充分可靠。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8

关键词:做好,企业,合同管理

 

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堵塞合同管理漏洞,依法治企的关键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企业。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好企业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依法行事的基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规则”、运行的“轨道”。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合同的签约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论文参考网。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

2、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

4、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合同管理实践,我认为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按合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合同要求,变成全员的自觉行为。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织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重视合同审查管理。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注重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论文参考网。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5、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6、重视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实施有效的管理。论文参考网。

7、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范文9

【关键词】 施工合同;管理;企业

1 施工合同问题综述

1.1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这两点都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是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等同无效合同。

(6)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1.2 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合同的动态管理就是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他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2)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3)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4)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2. 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计划经济年代里,施工企业只管生产,不讲经营,更不讲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合同。同样各分包商之间不讲合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不存在合同管理。因此,建筑业的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的全过程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到了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合同要依法订立,要有法律依据。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 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应选择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提高能力。

3.2 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4. 结语

“重合同守信用”,其主体是诚实信用,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相关活动的计划,明确目标,指定合同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且定期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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