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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困境集锦9篇

时间:2023-07-20 16:25:27

传统文化困境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1

关键词:师范院校 传统文化教育 改革 探索

师范院校作为我国高等院校中重要的一部分,是我国培养未来教师的重要基地。而中华传统文化在遭遇了时代的变迁和西方思想冲击的情况下已经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中华民族经历了五千年悠久的历史,继承了祖先们传承下来的五千年文化,这是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比拟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发展必需与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面对中国已逐渐成为世界大国的一员,中国在全球的影响力举足轻重。此时,传承并弘扬中国文化是我们这一代必需肩负起来的责任与使命。但是,由于我国师范院校大部分由上世纪末期兴起,我国经济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导致师范院校存在诸多问题,其在体制上的单设性和课程设置的单一性等使其自身局限化,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越来越薄弱。如何改革师范院校并更好的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发挥作用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师范院校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重要性

1.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又称华夏文明,即中国人民几千年的历史积累,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中国人民世代相传保存下来的宝贵精华。传统文化包括天文地理、人文情怀,又有历史政治,还有医药、武术等等包罗万象,既是宇宙自然规律的总结,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习俗继承。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在本国对人民的进步发展有重要意义,由于中国和外邦的交流,也使得中国文化得以流传到世界,对世界文化也有一定的影响。然而,由于中国近代史上出现约百年的外侵史和内乱史,中国人民一度在饥饿与生命存亡上苦苦挣扎,多数文化继承人被淹没在历史洪流中,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出现断层。中国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带来的工业革命与信息革命,与其随之而来的意识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中国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思想冲击而渐渐淡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恢复,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是中国渐渐崛起时送给世界人民的一份宝贵礼物,比如,中医带给人们惊叹,尤其现在许多国家都开设孔子学院更是对传统文化的认可。所以,传统文化不论是为了在国内的自我发展还是在全世界的弘扬,中国都应大力加强对传统文化的教育,以此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精神。

2.师范院校中的传统文化教育

中国优秀灿烂的传统文化需要传承,而师范院校作为培养教师的基地无疑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弘扬传统文化最好的场所。师范院校应该肩负起传承传统文化的重任,并努力培养能够适应传统文化教育的合格的人民教师。再者,传统文化包括我国优秀的思想和灵魂,师范教育也应以传统文化为根本进行基本教育,不论何种学科教育都应以传统文化教育为基础,使祖国的下一代从小就沉浸在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才能使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在莘莘学子的灵魂之中,才能为培养祖国建设性的人才打好基础。师范院校中培养的人才作为未来教育中主体力量,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决定祖国未来的发展情况。所以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培养有素质有能力的教师,是我国师范院校的传统文化教育中必须实现的目标。

二、师范院校现有的一些弊病

1.师范院校体制问题

我国的师范院校沿用的仍是上世纪末期封闭式的培养模式,最初师范院校的学生毕业后由国家分配到各地出任教师,因为有国家分配的名额,教师行业作为一个热门行业,不管喜不喜欢当教师,很多家长都会选择让孩子去师范院校学习,直到现在,教师的终身制优势仍然被很多学子选择。然而由于封闭式的培养体制,进入师范院校学习的学生毕业后只能做教师,而且教师行业大多数也只从师范院校招收职工。这种体制的后果是整个师范学习环境缺乏活力,不喜欢当教师的学生被迫无奈在师范院校学习,没有学习动力,喜欢当教师的学生由于高考时的各种问题没有进入师范院校而被排斥在外。这样封闭式的体制最终使未来教师的资质和地位降低。

2.师范院校普遍课程设置僵化

师范院校由于其培养学生的预定性,即学生学习其相关的专业方面的知识,只面对未来的教育人群而学习,对所学专业知识没有一定的探索性,其专业水平较其他高校中同专业学生专业水平有一定的差异。我国提倡全面发展,随着国家的日益强盛及科技快速发展,未来学生需要的知识也必定更具有前沿性和探索性。现有的课程体系培养出来的教师很难满足未来学生的需要,也会给师范院校带来更多的困境。

3.师范院校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困境

传统文化本身涉及极广、丰富多样,仅师范院校培养教师这样一个机构很难使传统文化被全面继承,师范院校仅能将传统文化的表层传授,比如甲骨文字形的认识及含义学习、剪纸的纹样及技巧学习、戏曲的唱法学习、舞蹈的动作学习等,但是这些文化出现及存在的意义很难教授,最终学生们学习到的也仅仅是传统文化的表层而非其精神。每种文化的出现都有其复杂的历史意义,学生在短短的几年学习期间不可能将其认识并领会。尤其中国古代人民生活在极深的封建迷信思想中,并且这些迷信思想都是他们能够活下去的精神支撑,其文化也不可避免的带有迷信的含义。单独教授传统文化形式而去除这些精神层次,传统文化本身就已失去其本来含义。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兴科技事物正成为时代的宠儿,它们可以为社会带来极大地财富,可以为使用者拥有者带来荣耀,而研究探索传统文化却是必须忍受枯燥与各种压力。学生时代的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想有所作为的时候,很难静下心来潜心学习传统文化。

1.师范院校体制与课程改革

想要传承传统文化的人必须首先是喜欢传统文化、愿意为之奉献的人。所以师范院校在招收传统文化专业的学生时必须考察其对教育及传统文化的态度,通过对学业及爱好等方面的谨慎探查才可能使传统文化被有效的学习及传授。在课程改革方面,师范院校开设的一些公共基础课程中,可以有选择地增加有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为师范生较系统地开展传统文化学习提供平台。另外,学校应开设传统文化教育通识课程,根据地方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把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师范生的必修或者选修课程,列入课程方案,供学生选择。学习通识课程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开拓学生的思维,为学生更好的理解与传承传统文化打好基础。再者,师范院校还应该通过讲座、交流、演出等方式增强传统文化课程的学术水平,把传统文化教育专家“请进来”,进一步构建良好的传统文化宣传与学习环境。

2.结合现代合理选择传统文化

一个完整的文化不仅包括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其背后的意义与精神。为了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师范生在学习传统文化时应被鼓励多思考与现实的结合点,探索其传统意义的时候更应寻找其在现实中的意义,这样,传统文化的真、善、美才能在现实中展现出来,才能传承更久远。例如,今天,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继承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对学生进行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除了要让学生了解“二十四字”的传统意义,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如何去践行。

四、结语

师范院校中培养的学生是未来教师行业的中坚力量,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程度。近些年我国加大力度弘扬传统文化,也就是间接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作为国家的精神核心,所以师范院校中传统文化的教育也应同时被关注。为了更好地弘扬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学习很重要,更要学会与现代社会结合在一起传承,师范院校应对现有的一些弊端进行改革,为发展传统文化、培养合格的教育师资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仝国斌.师范院校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与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25):49-52.

[2]欧阳常青.困境与出路:教师教育改革中的师范院校[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09):55-57.

[3]宋作德.简论初等师范院校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创新途径[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13):13.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2

[关键词]青少年;传统文化;价值观

作者:何芳(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党的报告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这意味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成为新时代我国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内容。全方位推动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提出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曾在多个场合发表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等精辟论述,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进行了整体规划。其中,《意见》提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青少年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

然而,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信息渠道的日益丰富多元,各种外来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在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广泛传播,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核心内容和行为模式造成较为强烈的冲击。当代青少年在开放的文化环境和网络环境中成长,受到不同性质的文化的影响,他们的知识构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与前几代人大不相同。当前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态度如何?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如今面临怎样的困境?新时代推进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这些都是亟须青少年研究者和教育研究者探索和回答的问题。本文在近5年来国内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主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归纳当前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的现实状况,分析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的主要困境,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态度与行为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促进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成为学术界和教育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围绕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的现状开展了不少调查研究。从近5年来国内相关的调查数据来看,当前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态度与行为呈现以下特点:

(一)态度上普遍认同,但缺乏深入理解

当前,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态度总体是积极向上的,绝大部分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肯定态度。但是,调查也反映出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识还比较有限,缺乏深入理解。例如,2016年一项对全国35所高校的3500名大学生的调查发现,95.6%的大学生“为中华文化感到自豪”,91.1%的大学生认为“中华民族一定能创造文化新辉煌”,89.6%大学生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魅力”。但是,大部分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熟悉和了解程度明显不足。57.8%的大学生未完整读过“四书”中的任何一本,完整读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的比例分别为12.8%、9.6%、38.3%和12.5%[1]。与此相似,在另一项对云南省3所高校的240名大学生的调查中,91.0%的大学生表示自己“为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而自豪”,77.7%的大学生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有很大或较大贡献,93.7%的大学生认为学习中华文化对自身的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需求有大作用,85.2%的大学生认为应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增强民族文化认同。但是,当问到大学生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情况时,只有近四成(36.3%)的大学生自认为“非常了解”和“较为了解”,近六成(56.1%)大学生只是“一般了解”,甚至还有7.6%的大学生完全“不了解”[2]。一项对青岛8所大学的调查也支持这样的结论:在312名受访者中,阅读传统经典原著超过5本的只有27.7%,54.3%的大学生认为阅读传统经典原著“比较吃力”[3]。大学生是接受了完整基础教育且学业较为优秀的群体,他们对传统文化尚且缺乏深入的学习和理解,可见传统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播和影响非常有限。

(二)学习意愿浓厚,但实际践行有限

随着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文件的出台,以及“国学热”“汉服运动”“诗词大会”等文化现象的不断推动,当前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学习意愿不断提升。中国青年报社2017年对2000名18-35岁的青年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70.0%的受访青年认为在今天仍需培养古典诗词爱好,75.5%的受访青年认为社会应加强古典诗词方面的教育。但是,尽管有学习的意愿,但传统文化在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中并不占有很高比重。只有18.5%的受访青年在平时生活中经常阅读或学习古典诗词,61.0%的受访青年偶尔会,17.9%的受访青年很少会,还有2.6%的受访青年表示从不接触古典诗词[4]。在另一项对福建几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中,喜欢看传统戏曲演出的人数比例只有16%,过半数(55%)学生选择了“谈不上喜欢不喜欢”,近三成(28%)学生更是直接表示“不喜欢”。而对看传统戏曲演出的原因,84%的学生表示自己是“陪大人去看”,出于喜欢而去看戏的学生只占12%[5]。2014年,共青团上海市委对上海3000名14-35岁的青少年的调查也发现,从不去看传统文化文艺表演的受访者所占百分比最高,为43.3%,去过一两次的为33.7%,偶尔去看的占18.9%,经常去看的仅占全体受访者的4.2%[6]。这说明,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参与和践行实际非常有限。

(三)学习方式多元,更青睐参与体验

在当今网络化、信息化社会的背景下,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的渠道也向多元化发展。一项对安徽某高校400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54.9%的学生通过广播、互联网、手机以及电视等媒体来获得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而通过学校的课程学习和阅读书籍来获得传统文化知识的比例分别只占11.3%、4.7%[7]。在另一项对广东省1000名高职学生的调查中,日常习俗学习(67.2%)、观看纪录片和影视(63%)、参观历史遗迹或博物馆(45.9%)等都成为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8]。2014年,对上海3000名青少年的调查还发现,过去传统文化枯燥灌输式的传播方式难以吸引青少年的学习兴趣,他们更倾向于参与体验式的学习方式。青少年认为,传统文化“内容枯燥乏味,看不懂”的占25.5%,“学习形式单一”的占23.2%,“缺乏有效的学习渠道”的占20.4%,“认为不重要”的占19.2%,“宣传不够”的占11.7%。而他们乐于接受“旅游、探访文物古迹”与“参加民俗活动”的比例最高,分别为37.4%和25.1%[9]。一项对山东某高校的900名大学生的调查也发现,参与体验式学习传统文化更受学生青睐。64.4%的学生认为应到敬老院、福利院参加社会关爱活动,53.5%的学生认为应开展国学知识竞赛和经典诵读、“日行一善”等传统文化实践活动,44.3%的学生认为应开设传统文化相关课程或讲座[10]。这说明,新生代的青少年并非刻意排斥传统文化内容,而是传统文化内容在当下的表现形式过于单一和枯燥,无法与青少年的现实生活接轨,无法让青少年产生对传统文化的正向体验感,进而难以接受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

二、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的困境

在当今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要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着许多困难。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社会,都缺乏对青少年学习、理解、践行传统文化的机制与环境。

(一)传统文化进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明确

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要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可见,传统文化进入国民教育势在必行,但如何进入国民教育体系,目前并没有清晰的规划,有待进一步明确。

对于传统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的方式,一般认为有两种:一是将传统文化融入相关课程,即《意见》中所说的“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在学科学习中潜移默化,逐渐领悟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是传统文化渗入学校教育的理想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对各学科教材的内容和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短期内较难实现;另一种方式则是开设传统文化的专门课程,编制专门教材,配备专职教师讲授。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学生系统学习传统文化知识,且可以较快推行,但这种方式容易将传统文化教育变成知识教育,甚至变成应试科目,不仅加重青少年学业负担,也未必能真正实现价值观的内化,达到知行合一的目的。

可见,传统文化教育究竟采用何种方式进入学校教育,是当前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的一个困境。在学校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是要让新一代青少年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复兴中华文化,建立文化自信,而不仅仅是传统文化知识点的学习。要实现这一目标,现行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考试制度等都要进行相应调整,无法一蹴而就,必须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二)中小学校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学校的传统文化教育主要依托于语文、历史等学科中的古代诗词、国学经典、历史故事等内容,由语文、历史教师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尽管中小学不乏优秀的语文、历史学科教师,但总体上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力量非常缺乏。教师水平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如果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问题得不到解决,很难在中小学层面顺利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活动。

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不仅仅有古文、诗、词、曲、赋,还包括民族音乐、民族戏剧、曲艺、国画、书法、武术等,中小学中能够胜任这些传统文化教学的教师可谓凤毛麟角。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中,那种具有综合传统文化学养、有能力将传统文化作为一门课程开发实施的教师非常少见。其次,过去几十年来的师范教育不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没有培养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师资队伍的机制。从事传统文化教育和从事传统文化研究不同,它不但要求教师具有传统文化的基本素养,还要求其受过教育学的基本训练,才能将传统文化转化为传统文化教育。目前,无论是在师范院校还是综合性大学,都未将培养传统文化教育师资作为重要的教育目标。第三,和城市中小学相比,广大的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相对匮乏,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就更无从谈起。可见,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师资的教育和培训,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三)家庭与社会缺乏学习传统文化的环境氛围

“90后”“00后”青少年的成长嵌入在中国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程之中,他们习惯于通过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移动智能终端等渠道获取信息,网络游戏、欧美大片、日韩时尚、西式快餐等也已成为这一代人驾轻就熟的生活方式。相形之下,社会为青少年提供的亲近传统文化的机会则少之又少。在家庭中,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家长往往没认识到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只加强对学生统考科目的辅导,不关注传统文化教育,更有甚者扼杀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兴趣。

值得欣慰的是,前述多项调查表明,造成青少年远离传统文化的重要原因可能正是家庭、社会缺乏相应的环境氛围,而非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缺乏兴趣。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纷纷推出“传统戏曲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民俗艺术进校园”等活动,都在青少年中广受欢迎。“诗词大会”“诗书中华”“国家宝藏”等致力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电视节目也在青少年群体中收获了大批拥趸。但是,传统文化的传承不能仅靠一时的活动、节目来实现,必须形成可持续的、常态化的、生活化的环境和氛围,而这正是当前的家庭与社会所缺乏的。

三、推进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推进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动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资源,以学校为主阵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合力,营造整合的传统文化教育氛围,将传统文化渗透到青少年成长的方方面面。

(一)以学校为主阵地,在全国大中小学开展传统文化教育

一是组织编制《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标准》,把中华传统文化课程列为中小学必修课。2014年教育部印发《纲要》,明确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但由于《纲要》未将传统文化教育列为专门必修课程,各地中小学的传统文化教育比较零散,缺乏专门、深入和持久的安排。对此,建议教育部组织编制《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标准》,将中华传统文化课程列为中小学必修课,纳入考试科目。

二是组织编写《中华传统文化》,作为中小学中华传统文化必修课的教材。建议由国家教材委员会牵头,会同传统文化专家、教育科研机构、优秀一线教师、专业出版机构,在评估、借鉴民国以来以及全球“汉字文化圈”的传统文化教材的基础上,编撰出一套分学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材。在小学低、中年级段,选取蒙学经典《弟子规》《三字经》《千字文》《声律启蒙》等内容,同时辅以传统节日、节气、民间艺术等。在小学高年级段,选取四书等儒家文化经典,并辅以书法、国画等。在初中阶段,选取诸子百家思想,并辅以戏曲、民乐等。高中阶段则为传统文化通识教育,着重提升文学艺术修养,更为深入地学习经典文献。在编排方式上,尽量以历史文化发展为线索,选取不同时代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及文学代表意义的经典之作,使学生了解到我国历史的演进与文明的传承。

三是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传统文化教育素养。建议在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开设国学院或传统文化本科专业,培养一批精通传统文化的教师后备人才。从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选拔一批具有传统文化基本修养和学养的教师,组织传统文化专家对他们进行系统培训,探索对学生有效地进行传统文化教学的方式方法,从而解决传统文化师资队伍不足的难题。

四是在全国大中小学设立“传统文化周”,以每年端午节和中秋节所处的星期来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可包括民俗文化学习、中华诗词诵读、传统礼仪讲座、传统曲艺演出、汉服唐装表演,邀请皮影、剪纸、编织、绣花、舞狮等等,以这些活动来丰富学生的传统文化知识,丰富学生的传统文化体验。

(二)以家庭教育为载体,大力推动家庭参与传统文化教育

一是在国家层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家庭教育立法。立法的主要功能是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义务,规范健全家庭教育服务与支持系统。通过家庭教育立法,将传统文化中优秀的家风、家训、家规、礼仪传承下去。

二是建设社区书院,打造贴近青少年和家长的传统文化普及平台。中央文明办等职能部门可出台有关鼓励创办社区书院的政策,支持民间机构和社区自主建设社区书院。目前,各地已有不少优秀的现代书院活跃在社区之中,如上海的江东书院,以家教家风课堂、国学讲堂、琴棋书画课程、文化体验活动、游学活动、读书交流活动等课程和活动为载体,不只让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亦要让家长学习传统文化,让每个家庭形成良好的家教家风。同时,推动社区书院与学校的互动,在社区书院中建立青少年学习基地,形成社区、学校和家庭的整体合力。

三是创建仁爱社区,培养青少年的仁爱之心和社会责任感。社区党组织以开展公益活动的形式,把仁爱社区的建设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让社区形成仁爱文化氛围。通过仁爱社区的创建,让传统文化的精神走近家庭、走近青少年。

(三)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面向青少年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是要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建立完善面向青少年的长效教育机制。资助市级以上场馆实现展现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展示传播。要求博物馆通过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应用等方式,加强与青少年的互动,如故宫博物院推出的系列手机应用,让用户以现代的方式体验传统文化生活,广受青少年喜爱。建设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各地中小学将学生定期参观有关传统文化的公共文化场馆纳入教育教学活动计划。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场馆,努力实现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的均等化、便利化和全覆盖。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3

历史是斩不断的链条。晚清乃至近代中国社会转型如此曲折,根源应该从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中去寻找。

以1644年5月清军占领北京为标志,满族入主中原,自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不少新特点。但是,由于统治集团迅速汉化,这些特点大体上是形式或局部性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基本制度仍然是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延伸。审视和反思大清帝国鼎盛时期的历史,就是审视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这样的审视,必须以世界历史的发展为参照系。从世界范围看,大清帝国的建立,与英国革命同时;而一代英主康熙皇帝执政(1669-1722)的后期恰好与俄国彼得大帝执政年代(1689-1725)重合。三大文化体系的异同决定了这三大国家此后的命运。

(一)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传统社会

中国传统文化是个庞大的有机体,可以从多方面去解读;加上解读者视角和认识的差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乃正常现象。愚见以为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陈寅恪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见解很值得注意。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要点:

1.中国文化可分为制度层面和非制度层面。“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两教者。”

2.以儒学三纲六纪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已经具体化为社会制度。“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其所依托以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而经济制度尤其最要者。”

3.中国文化即使吸收外来文化也坚持固有框架,在吸收改造外来学说融为一家之说后,即显现排外的本质。“是以佛教学说能于吾国思想史上发生久长之影响者,皆经国人吸收改造之过程。其忠实输入不改本来面目者,若玄奘唯识之学……而卒归于消沉歇绝。”而吸收外来思想经过改造后存活下来的思想,“则坚持夷夏之论,以排斥外来之教义。”

4.中国的制度文化已经不可救疗。“故所依托者不变易,则依托者亦得因以保存……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会经济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剧疾之变迁,纲纪之说,无所凭依,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消沉沦丧于不知觉之间,虽有人焉,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

这四点说得非常深刻,值得我们深思。今天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区分制度文化和非制度文化的观点。两者有密切关系,但是,有没有固化为制度,大不一样。百年来文化讨论纠缠不清,各不相让,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注意这个区分。例如,私人的各种,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念,文化艺术爱好,不侵犯他人自由的风俗习惯,乃至政治观念,如此等等,纯属非制度性的个人信念和行为,统一既不可能,干预则属侵犯公民自由。这些与制度文化无关的文化,通常在个人自由选择中自然更替,而且有些非制度文化是永恒的瑰宝(如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只有疯子或愚昧至极的野蛮人才会才会处心积虑去消灭。但涉及制度却无法含糊,如何选择关乎国计民生,辩论和改革无法避免。19、20世纪的文化运动和文化批判此起彼伏,焦点也在制度文化。

明末清初以来制度文化落后,没有足够的自我更新能力,从而无法认真吸收人类先进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步履维艰的主要原因。综观世界历史,可以肯定这么两点经验事实:

1.现代化的基本框架,如市场经济和公民自由权利及其保障制度(民主政治、法治等等)是普世性的。必须重视各国文化传统和社会的差异,但其影响通常只涉及这些普世原则实施的步骤和形式,而不是否定这些原则本身。

2.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关键在公民自由及其生长状况。各国的中世纪都是黑暗的,但黑暗中有没有能够让公民自由逐步生长的亮点,对日后历史的发展影响极大。

所谓社会缺少自我更新能力,指的就是这类生长点很弱乃至缺位。中国传统文化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困境

(二)经济自由被剥夺的严重后果

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主要推动力量是商人及其代表的强大的市场经济。这要有明确的私有产权制度和足够的经济自由。中国的制度文化或社会制度的致命伤,恰恰是私有产权保障不足并缺乏经济自由。

传统中国盛行在三纲笼罩下的家族财产所有制,《唐律》明文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大清律》唯一的差别是刑罚改为“杖一百”。如果说这不利于独立的个人的发展,尚有变通的可能外,更严重的是中国的君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实实在在的约束。因触怒君王而籍没臣民财产的记录史不绝书;各级政府特别是君主可以肆意干预民间的经济活动。要是说前者牵涉面还较小的话,后者对国民的经济自由的束缚则随处可见,影响特别巨大。特别是对社会转型至关重要的工商活动,动辄禁止,处处制肘,救治的难度和代价之巨,均是人类史上所罕见。

贸易牟利,实质是谋求更好的生活。贸易的先决条件是个人的自主和自由意志,是不同氏族、民族的各色人等交流和居住的自由。支持还是压制这种本能,对民族和地区的面貌至关重要。不幸,虽然中国历代的商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中国人的这种本能长期受尽压制,有三道枷锁紧紧桎梏着他们的手脚。

第一道是思想上的枷锁:从“何必曰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圣贤教导,到“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求利成了小人卑鄙的标记。既然商人是孜孜求利的标本,并把商业看成伤害而不是带动农业发展的驱动力,因而危及社会的稳定,抑商重农顺理成章成为历代皇朝朝野的共识和施政准则。于是,“何必曰利”不但是圣贤的教导,而且是施政的基本原则,谁敢触及,往往要倒大霉。

第二道枷锁是动辄禁止海上乃至边境贸易。光是思想无法窒息本能,当思想成了权力的工具,生机就会摧残殆尽。沿海居民冀图从海上贸易中讨生活,无非是谋求提高生活水平。可是,历代中国政府往往不是因势利导这种无法遏制的本性,发展海外贸易,而陈陈相因采用很不合适的基本国策:稍有风吹草动就禁海锁国。远的不说,元明清三代禁止海上和边境贸易的敕令都屡见不鲜。

例如,元世祖忽必烈在消灭南宋、统一全国后不久,便于1292年,下令“禁两浙、广东、福建商贾航海者。”成宗铁木耳继位后,又于1299年“申禁海商”。1320年,换了皇帝,旋即“罢市舶司,禁贾人下番”!

朱元璋当了皇帝,建立大明帝国,频频颁布“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禁民入海捕鱼”乃至“禁民间用番香、番货”等等荒唐至极的禁令。到嘉靖年代(1522-1566),即西方正在海上锐意进取的时候,竟然蛮横地规定:“查海船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即非番物,俱发戍边卫。”

第三道枷锁是官府的管制和垄断。各朝都有不禁海的时候,可是即使不禁海了,也建立起由官府控制甚至垄断海外贸易的制度,加上种种千奇百怪的限制,使民间资本无法顺利发展。尽管此类具体的制度和运作方式各朝有所不同,但控制外贸、扶植官商、遏制私商的基本指导思想却根深蒂固。

与上述情况相适应,形成两个奇特的外贸制度:

1.朝贡贸易。这是唐代以来逐步形成的贸易制度。史家们早就指出,藩属国到中国朝贡,很大程度上是贸易行为。跟随贡使入贡的商人,带着大量货物,寻求贸易机会。可是,这种贸易是很不自由的。首先是不能随时来,除了朝鲜、越南等关系特别密切的国家可以一年一贡外,多数国家只能三年、五年乃至十年朝贡一次。其次,所带货物也不能随意与商人交易。明太祖洪武二年规定:“朝贡附至番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偿之,仍免其税。”这是有代表性的规定。60%要交给官府收购,贸易场所也有严格限制。尽管有些国家不遵守贡期,甚至岁岁入贡,但已属违规行为。

2.官府严格控制下的市舶贸易。唐代在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后来宋元明三朝,相继在指定的港口设立的市舶司,对外贸实行全面控制,并直接隶属于朝廷。奇特之处在它不但是管理机构,而且直接买卖商品或经营对外贸易。例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在杭州、泉州设置了市舶都转运司,其运作方式是:“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入番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番客旅,就官船买卖者,依例抽之。”

大清帝国建立后,指导思想和制度均与前朝一脉相承。

顺治十二年(1655)年规定,“海船除给有执照许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两桅以上大船,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卖番国,并潜通海賊,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潜通海賊,劫掠良民,当然应该治理;但连同造大船或将大船租赁和卖与出洋之人或外国人,都要治罪,那就十分离奇了;而所谓贩卖违禁货物的规定则往往很不合理的。

康熙七年(1668),玄烨亲政后的第二年,规定:“外国人货物非贡期不准贸易。”先是以郑成功占据台湾为藉口,严禁海上贸易;1683年施琅率军,1684年开海禁,但是限制还是很多。虽然不再设立市舶司,但官方的控制并为放松,如在广州,外贸一开始就由半官半民的十三行商人垄断经营。稍后,海上贸易有所发展,紧箍咒随即念起来。

看看1716、1717年间康熙皇帝的一些措施吧:

1.禁止往南洋、吕宋等处贸易。

2.他南巡到苏州,了解到“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卖在海外,赍银而归。”仅苏州一个港口每年就有一千多条船出海贸易,几百条船卖给外国人,这样的天大好事,竟被这位皇帝看成“不可不加意防范”的大祸根。于是,下令出海者“每日食米人各一升”,不准多带;“如将船卖与外国者,造船与卖船之人皆立斩。所去之人留在外国,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行文外国,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处斩”!而早在1694年,这位皇帝已经下令禁止商人在外国造船了。

2.“禁止澳门夷商领内地人偷往别国贸易。”

此外,海外贸易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开禁之初,设立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关,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就只剩下广州独口贸易了。与此同时,有很多货物不准出口。武器历来是禁运物资。贩米粮出洋,私贩硝磺,贩卖铁锅、废铁和各种铁器,均属犯法。蚕丝、绸缎也规定一条外国船只能购买多少。

乾隆爷当政的1759年,还批准实行两广总督提出的《防范外夷规条》,其中规定:1,除十三行的行商在指定的地区外,不准任何人出租房屋给外国人。2,不准借领外夷资本。3,不准外国人雇请汉人役使或参与商业经营。4,不准“外夷雇人传递信息”!本来是正常的贸易活动,却都成了罪行!

更可怕的是将一些同外国人交往行为泛政治化。有时教洋人认识汉字、或介绍国内的一般情况,也成为“泄漏事情”、“私通外国”等可以置之死地的罪名。从明代开始,至鸦片战争后颇长时期,这个局面都没有改变。16世纪末,利瑪窦从澳门到香山,就看到过这样的盖着总督大印的布告:“现在澳门犯罪违法之事所在多有,皆系外国人雇用中国舌人(翻译)所致。此辈舌人教唆洋人,并泄漏我国百姓情况。尤为严重者,现已确悉彼辈竟教唆某些外国教士学习中国语言,研究中国文字。此类教士已要求在省城定居,俾得建立教堂与私宅。兹特公告,此举有害国家,接纳外国人决非求福之道。上项舌人倘不立即停止所述诸端活动,将严行处死不贷。”“百姓情况”竟然成了不得泄漏的国家机密!这些限制的实质是剥夺中国人的经济自由和其他自由。

这些状况的形成又是源远流长的天朝文化的必然体现。用乾隆爷的话来说是:“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这不是乾隆爷的发明,明代已经有此说法:“中国之物自足于用,而外国不可无中国之物”!

如此愚昧和专横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第一.边患频仍。

困扰有明一代的倭寇,很大程度上是错误国策的产物。“倭寇”包括其首领,大都是中国人,很大程度上就是禁止海上贸易或准许贸易的年代贪官需索无厌和办事不公制造出来的。而在清代,好些沿海居民堕落为海盗,或成了外国侵略者的雇佣军(如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就有不少中国雇佣军随行),也与经济自由被剥夺后生计困难有很大关系。

第二.把中国孤立于人类文明进步的大潮之外,同时丧失了既有的优势。

直至明末清初,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尽管在18世纪中国的人口增加了一倍,达到三亿人(占当时人类三分之一)的惊人记录,虽有局部性的社会动荡,总的说来,还是比较安定地活下来了。不过,有的学者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后指出,当时中国在经济上亦已落后一大截,以农业来说,“英国13-14世纪的劳动生产率为2369公斤/户,不仅明显高于宋代,而且还高于19世纪中叶的清代;英国传统等级社会解体时期15-16世纪的生产率为5520公斤/户,竟是19世纪清代的2.8倍……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古老的习惯法(Customs)对个人权利的某种保护,无疑是劳动生产率得到相对良性发展的原因之一。”问题出在制度落后造成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这样的“盛世”蘊含着十分可怕的内在危机:宗法专制统治建构了扼杀自我更新功能的社会机制;而严格限制对外交流进一步助长闭目塞聪、盲目自大,又抑制了推动社会更新的外来驱动力。

以郑和下西洋为例,15世纪有这样的对外交流的壮举当然值得中国人引以为傲。但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比较一下,两种制度的差别轩轾立见。

哥伦布1492年8月2日扬帆西去,历时33天,至10月12日,终于发现了新大陆,揭开了世界历史新的一页。在他之前,郑和七次下西洋,最远曾到达非洲西部。他初次奉使是在永乐三年(1405)六月十五日,比哥伦布首航整整早了87年;最后一次下西洋是1430年,也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航行早62年。每次航行都长达一年多以上,哥伦布更望尘莫及。

再看看船队规模:哥伦布第一次航行仅有三艘轻帆船;其中最大的长度不到17米,宽只有六米。此后,他又三次到达美洲,最大一次由17条船组成的船队,人数约为1200人。最后一次航行是1502年4月3日开航,花了21天到达古巴,船队由四艘轻帆船组成。而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带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长四十四丈(约138米)、广十八丈者(约56米)的宝船六十二艘,加上其它中小船只,共二百余艘。其他各次情况差不多。其规模之大亦远远超过哥伦布历次远航的船队。

那么,为什么郑和的壮举无法继续,也没有创造一个新世界?

郑和下西洋的目的非常明确。首先是宣扬国威;没有说出口的是寻找仅做了四年皇帝就被明成祖赶下台的惠帝的下落。完全是“政治挂帅”!不过,这样的政治不容易玩。“支费浩繁,库藏为虚”,是终止下西洋的直接原因。永乐年间,新建和改建了约二千艘海船。这些船只主要用于下西洋。其中每只宝船造价约需五、六千银两。此外,还要加上各种赏赐品的费用。据说大约花了六百万银两。而直至明中叶时,财政岁支不过三百余万两。如此宣扬国威的收获之一,是朝贡使臣大量涌至。永乐年间,每年来贡的外国使团平均七个。在六下西洋回朝时,竟有十六国遣使臣一千二百人同时来朝!对这些外邦朝贡者,按规矩还要赏赐。明成祖曾说:“朝廷取四夷,当怀之以恩。今后朝贡者,悉以品级赐赍,更加厚不为过也。”以上还没有计算生还者要赏赐;死去的大约一万人则要抚恤。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这些壮举只好中止。为了让后人不再作航海梦,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连归入官方档案的最完整的航海资料也被兵部尚书刘大夏下令烧掉了。

与此同时,明代的法律规定,擅造二桅以上大船就属违法,“若将大船雇与下海之人,分取番货,及虽不曾造有大船,但纠通下海之人,接置番货,与探听下海之人,番货到来,私买贩卖苏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俱发边境充军,番货并入官。”大清帝国更变本加厉,康熙年间,不但本国造船严加限制,在外国打造船只回国贸易,亦在禁止之列;凡因贸易或其他原因飘洋过海在国外逗留不归者,“不得回籍”(开除国籍)!于是,一度领先世界的造船技术落后了,不但沿海社会经济丧失了发展机会,而且无法建立一支像样的海军。明清之际的英国也是专制王国,但在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他们就实行鼓励造船和买船的国策。当时规定凡建造或购买一艘80吨以上可以远航的大船,便给予20镑的津贴。对远航探险所需费用,女王和大臣更给予慷慨资助并赋予搜捕敌对国家船只的权力,掠夺所得财富,女王和大臣可以分润。一个海上强国和议会制的民主国家由是慢慢崛起。郑和下西洋400年后,约翰牛持船坚炮利叩关,明成祖下令建造感谢马祖保佑下西洋平安的南京静海寺,竟成了签订屈辱的江宁条约时洋人耀武扬威“拜会”大清帝国大员的场所。而当时打败大清帝国的还不是铁甲战舰,而是二或三桅的木质战船!

在西方,哥伦布一类探险者,旨在掠夺黄金、白银、香料、土地或其他奇珍异宝。国王和政府的支持,目的也非常明确:这是一笔有利可图的投资。哥伦布为了说服投资者——国王,整整费了八年!但他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国王“封他为新发现地方的总督和副王。他将从这些占领地所制造或经营所得黄金、珠宝、香料及其他商品中抽取十分之一归己,并且一概免税。他对一切开往那些占领地的船只有权投资取得八分之一的股份。所有这一切爵位、职位与权利都可以传给他的继承人和后代,世袭罔替。”对中国人来说,似乎还应补充一句:西班牙国王也没有因为他是意大利热那亚人而加以歧视。马克思说过,200%的利润可以让人甘冒上断头台的风险!这一点也不高尚,但新世界就是这样闯出来的。

再看看西欧的其他情况吧。1215年6月15日,即南宋灭亡前64年,英国以国王的名义公布了《自由大》,其中有一条规定:“除战时与余等敌对之国家之人民外,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英格兰,或在英格兰全境逗留或耽搁以经营商业。”后来的英国和其他西欧国王竭力推行重商主义,从全世界寻找金银财富,虽然对进口有很多保护措施,出口是非常自由的。如果150多年后诞生的大明帝国也有这样的贸易自由,倭寇赖于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社会条件不存在了,倭祸不就消弭于无形了吗?通过海上的自由搏击,也许大清帝国建立后,郑和的后继者们仍能建造出继续雄视世界的一流舰队和商船队,中国人相应地具有有同任何国家及其国民自由往来的宽广胸怀和自信,乃至鸦片战争及其后百年苦难或许无由产生!

在这一领域,明清统治者也远远比不上彼得大帝及后来的沙皇。彼得大帝从小与在莫斯科的英国等国的商人来往;在这些商人影响下,他深深懂得:“商业贸易是人的命运的最高主宰者。”因而竭尽全力鼓励贸易,保护商人利益,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同中国皇帝禁止海外贸易的蠢行相反,他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从贷款等方面给予商人优惠条件,鼓励出口,向各国推销俄国产品。众所周知的开疆拓土,寻找出海口,为此甚至不惜一再发动战争,目的之一也是发展对外贸易。中国传统文化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困境

捆绑思想的锁链

社会变革的先声是思想变革。可是,中国自身没有产生出足以引导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启蒙思潮。究其原因在于没有思想自由和为学术而学术的传统。中世纪的西欧同样没有思想自由;宗教裁判所的罪恶罄竹难书。但不应忘记,他们以修道院及修道院和教会所办学校为骨干的教育体系保留了一些与中国不同的特点,从而可以从中逐步发展出现代教育和现代思想文化;而在中国,这些全都是舶来品。为什么出现这些差别?

第一.对待外来文化的不同态度。

中国人吃大亏的重要原因是固有文化有很强的排他性。中国也吸收外来文化,但是,它有一套自己的框框:已经固化为社会制度的三纲六纪,是绝对不能改变的“道”或“体”。外来文化只能融化在这个大框架下,成为添绿加彩的枝叶。在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严华夷之辨”,只准以华变夷,不准以夷变华;而且“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异族人绝对不可相信!

在这样的思想堡垒阻隔下,17世纪至18世纪初,中国断送了一次吸收西方文化的大好机遇。明末清初,利瑪窦和其他西方传教士——熊三拔、龙华民、艾儒略、汤若望、邓玉函等人,把西方在数学、天文、历算、物理、机械、火炮制造、水利、测量、地理、绘画等领域的成就介绍到中国。与此同时,他们把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情况介绍给西方,并把中国经典和小说、戏曲翻译成西方文字;中医中药和中国园林等艺术,也是通过他们介绍到西方的。以他们为中介,中西文化交流出现前所未有的高峰,而中国主要是受益者。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当时“中外学者合译或分撰的书籍,不下百数十种。最著名者,如利、徐合译之《几何原本》,字字精美金玉,为千古不朽之作……要而言之,中国知识线和外国知识线相接触,晋唐间的佛学为第一次,明末的历算学便是第二次……后此清朝一代学者,对于历算学都有兴味,而且最喜欢谈经世致用之学,大概受到利、徐诸人影响不小。”徐光启在后来进入中国的传教士汤若望等人帮助下,主持修改了中国的历法,确立了中国人至今仍受其惠的农历。

不过,接踵而至的三大风波则把这个进程打断了:一是从万历十四年(1616)开始南京礼部尚书等掀起的南京教案。二是康熙皇帝亲政前的“熙朝历狱”。三是康熙皇帝亲政后的和罗马教廷之间的礼仪之争。详细的过程不去说它,值得注意的是几个关键问题:

1.科学技术问题意识形态化。

南京教案和熙朝历狱涉及的都是天文历算问题。谁的历法高明、观察天象准确,以事实检验,高下立判。当时也已证明传教士带来的西洋历法和天文学确实比中国传统的大统历和回回历高明。可是,当那些挑起事端的人搬出传统经典,是非立即翻转过来了。

例如,万历十四年(1616)五月,以署理南京礼部尚书为首的一批官员联合给皇帝上疏,攻击传教士说:“从来治历必本于言天……《传》曰: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是故天无二日,亦象天下之奉一君也。惟月配日,列象于后;垣宿经纬,以象百官;九野众星,以象八方民庶。今特为之说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此为归顺王化乎?抑亦暗伤王化乎?”这“是率天下而无君臣”!

徐光启、汤若望他们修成的《崇祯历书》来不及颁布,明朝已经灭亡。1644年清王朝入主北京,汤若望上书摄政王,请求保护天文仪器,建议用西洋新法修改旧历。顺治二年(1645)汤若望出掌钦天监。翌年,他把《崇祯历书》删繁就简,易名《西洋新法历书》呈进;得到批准颁行,称为《时宪历》。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一场诬陷丑剧和杀人惨剧由此开场。

丑剧的主角是杨光先。他先后参奏汤若望的罪名有:a,新的历法书正文屡屡注明“依西洋新法”,是“暗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有损国体!b,新的历法只推算了二百年,实是诅咒大清短命亡国。c,为顺治帝幼子荣亲王所择殡葬时辰不吉,连累其母董鄂妃及顺治帝致死!这些罪名,与明末那些卫道士对传教士的诬陷一脉相承。

2.断章取义,以愚昧的想像哄骗无知。

杨光先歪曲《圣经》的有关记载,加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插图,便大言不惭地说:“西洋人汤若望,本如德亚国谋反正法贼首耶稣遗孽”!反正当时掌握实权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不知耶稣是何方神圣,他为什么会被钉上十字架,只能任由杨光先之流信口开河。一位山猫科学院(罗马教廷科学研究院的前身)的院士汤若望于是成了耶稣这个“谋反贼首”的“遗孽”!

为了证明这些传教士都是必须严惩的骗子,楊光先还散发文章嘲笑地球是圆的:“若然則四大部州,万國之山河大地,總是一個大圓球矣……所以球上國土之人之腳心与球下國土之人腳心相對……竟不思在下之國土人之倒懸……有識者以理推之,不覺噴飯滿案矣!夫人頂天立地,未聞有橫立倒立之人也……此可以見大地之非圓也!”

3.摸准统治者的心理,设谋陷害。

光是牵强附会的意识形态游戏,未必能令比较清醒的最高统治者出手。挑起南京教案的那些卫道士们就给皇帝上奏章说:这些洋人的住所均选择与皇室有关的地方,在城内潜住正阳门内,洪武岗之西;“而城外又有花园一所,正在孝陵卫之前,狡夷伏藏于此,意欲何为?”,加上他们定期集会祷告,“每会少则五十人,多则二百人”,这还不是谋反吗?“伏戎于莽,为患叵测!”事关一统江山的巩固,这一下可把皇帝打动了。于是,下令把这些洋人一律押送广东,让他们回国,教会财产则一律没收。那些传教士有的回到澳门,有的则改名换姓,在教徒掩护下,在内地躲藏。这是有名的南京教案。后来,同满族打仗,出于购炮、造炮和修历的需要,才逐步把他们召回。

在熙朝历狱中,杨光先故技重演,也诬陷传教士“借历法以藏身金门,窥探朝廷秘密”;“又布于济南……开封并京师,共三十堂”,“阴行”,“传妖书以惑天下之人”;广东的“香山澳盈万人,踞为巢穴,接渡海上往来。”谋反似乎确凿无疑了,其实同历来的告密者一样,全都是歪曲事实加上编造!

3.把私人信仰与国家体制混为一谈。

康熙皇帝(1654——1722)无疑是一代英主。他八岁(1661)继位,十四岁(1667)亲政,1722年11月逝世,实际统治中国53年。康熙皇帝对西学大体停留在个人爱好的水平上,吸收的西学主要也是皇帝认为可以为我所用的“技艺”,如天文历算、制炮、地图、钟表和为宫廷服务的绘画、建筑等等,使用的外国人是与这些领域有关的“技艺人”,加上在对外交涉上用得着的翻译,而且要使之变为服服贴贴的臣民。说到底是为巩固原有制度或愉悦君主增添工具,从为考虑据以改造中国本身的文化和体制。于是,对所谓礼仪之争就作出过度反应。

利瑪窦他们的成功,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应本土的原有习惯,穿儒服,尊重中国人尊孔、拜祖等风俗习惯,尽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与本教教义的结合点,从而为异文化开辟了立足点。但是,当时的天主教没有经过认真的改革,本身带有浓烈的中世纪气息。利瑪窦死后,接替他出任耶稣会中国会长的龙华民反对利瑪窦在中国传教的策略,不准尊孔、拜祖,也反对把Deus翻译为“天”或“上帝”,从明末起逐步引发所谓礼仪之争。教廷支持他的有关主张。康熙年间,教廷要严格执行禁令,拖延已久的矛盾终于爆发。为了妥善解决这项争议,罗马教廷和大清帝国朝廷双方多次派出代表反复交涉;但教廷丝毫不肯让步,还要教徒宣誓严格执行《禁约》。

本来,这只是天主教内部的争论,是百姓的私人信仰问题。拜不拜祖先和孔子,应由中国的天主教徒自行选择。他们要是不愿接受《禁约》,完全可以退出教会。对这一类私人信仰问题,政府没有必要介入。可是,号称开明的康熙皇帝终于露出他的专制本性,认为这些事情关系中国基本体制,绝对不能妥协。于是,他在1717年下令禁教。按照有关谕旨,只准钦天监等技艺之士留在中国,而且要具结永远留在中国,不再回国,否则就驱逐出境。他们自己可以修道,但不准传教。一个翻译西书七千部的计划随之搁浅,关闭了中国接纳西方文化的大门。后来的皇帝更恪守康熙皇帝的圣谕,把排外的基本原则确立为不可违反的祖制,一个封闭的东方专制王国体制从而牢固建立,后果之严重在一百多年后就充分显露出来了。

西方文化可没有这一套。中世纪的修道士们的一个重要工作是翻译,把希腊和阿拉伯的典籍翻译成当时通用的拉丁文。基督教徒主动到东方去寻找这些典籍的手抄本,并在主教们的支持下翻译出来。12世纪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卓有成就;从而为后来的文艺复兴奠立了基础。

俄罗斯除了十世纪接受了外来的东正教外,从彼得大帝改革开始,也比同时的康熙皇帝及其儿孙统治下的大清帝国高出一筹,最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显示了与17-18世纪的大清帝国不同的特点:

1.善待外国人,大量吸收外国人才。所有派驻西欧各国的使节都有招聘各种人才的任务。招聘国外人才数量之大,在世界历史上是空前的。而且不但招聘技师和技工,发展工业,还敢于任命外国人为军官,组建海军,改造陆军。

2.听信外国友人的意见,不但创办各种官办工业,也从税收、贷款和劳动力等方面提供极为优惠的条件,极力鼓励私人办企业。

3.他和他的继承者不但创办了许多技术学校,而且创办莫斯科大学、俄罗斯科学院,改变了俄国的教育制度,树立起巍峨的丰碑。

4.在政府组织上也努力向西欧学习。特地组织力量研究西欧的政府组织,编译有关资料,据以改组自己的行政机关。后来的叶卡琳娜大帝甚至邀请法国著名思想家狄德罗到俄国主持法典的修改。

尽管后来发生了西化派和斯拉夫派的激烈争论,至少在宫廷中却没有“西化”恐惧症,以讲外语和仿效西方生活方式为荣。当然,他们向西方学习也很不彻底,停留在开明专制的水平上,没有像西欧那样完成人的解放和社会管理机构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历史任务,为后来的苦难埋下祸根,但已远远超出17-19世纪的大清帝国,致使戊戌维新时期康、梁仍念念不忘以彼得大帝的改革为楷模。

第二.比较全面地继承人类文明的成就。

知识阶层是社会的精英,他们接受知识的状况,对社会面貌有很大影响。中国的士子学什么?四书五经!西方呢?中世纪的学子都必须首先学好七门课程:1,文法课,实际是学拉丁文。2,修辞学,培养写文章和说理的能力,并学习法律基础知识。3,逻辑,不但要学基本知识,还要经过至少一年的正反面辩论训练。4,音乐。5,算术。6,几何。7,天文。这七门课通常要学四年。这些课程通过后,才能进一步学习哲学,医学,法学,神学等专门课程。

西方这样的课程系统有好些值得注意之处。

首先是学好基础知识特别是人文基础知识然后学其他专业知识。这是后来通识教育的滥觞。

其次,对逻辑、算术、几何、天文的重视,对现代科学的产生十分有利。

再次,他们的考试方法是导师面对一个一个学生,能达到相应的水平就可以通过,并相应获得有关的资格。不比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考是皇帝派出的官员;能否金榜题名及名次高低最后还要取决于皇帝;规定几年考一次;各省举人还有名额限制。

此外,尽管他们的教学内容也有很多荒唐、僵化的东西。但是,有些专业教学也容得下实验和实践,特别是医学。

回过头来看看中国的传统教育和人才选拔制度吧!

1.耗费中国青少年最宝贵年华的四书五经,虽然可以为传承中国文化奠立基础(如文字训练,学习传统哲理、道德和政治规范和中国历史知识等等),但从世界范围看,已远远无法适应17世纪以降的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的教育内容设置,没有数学、形式逻辑训练和怀疑、辩论的习惯,成为传统文化向现代学术转型的严重障碍。

2.考试四书五经的科举制度把中国人的精力消耗殆尽,但培养不出足以安邦治国的适用人才。

有识之士早就指出考试的内容完全不切实际。继顾炎武在17世纪猛烈抨击科举制,指出“废天下之生员而用世之材出”之后,“1745年(乾隆九年),兵部侍郎舒赫德上奏:科举徒尚空言,不适实用,请予废止,别求遴选真才之道。”而科举制度的利益指向又十分不利于研究科学。利瑪窦写道:“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指读四书五经)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学生们因为希望随之而来的荣誉和报酬而被吸引。这一点从人们学习道德哲学深感兴趣,就可以很容易看到。”

再加上意识形态干扰,学术问题政治化,圣贤的经典和皇室成了绝对不准怀疑和触犯的最高权威,“离经叛道”和对皇帝的“大不敬”是随时可以置人死地的最严重的罪名。与此相适应,一批装扮成“卫道士”的鬼蜮频频告密求荣。于是,文字狱史不绝书。康熙皇帝亲政后就有十起文字狱,而在他亲政前还有八起,其子孙则变本加厉。在这样的情况下,思想和学术生机自然摧残殆尽了。

第三.有没有容许辩论和保护“罪犯”的机制。

西方也有过政治和宗教干预教学和学术的严重事例。可是,辩论启迪智慧。他们在逻辑课程中必须经历的最少长达一年的辩论训练,以及经常举行的“研究”、“辩论”和“随意性辩论”活动,有利于理性和创新精神的成长。加上教权、王权和不同教派之间的矛盾,在知识阶层中不断有批判力量涌现,甚至成为声势很大的流派。例如,1277年,巴黎大主教斯特凡·坦比尔宣布有219条异端邪说必须禁止。多米尼克修会便丝毫不加理会。神学院的一位教师还“提出了详尽的、无情的批评。他要求撤销这一荒唐的文件,因为它的禁令可能阻碍科学的进步,并要求允许和它不同的见解。”此外,教堂和修道院有保护“罪犯”的特权,这也对学术和思想的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被誉为“巴黎人的骄傲”和十二世纪“第一个伟大的新时代的知识分子,第一个教授”的革新派神学家、逻辑学和伦理学家比埃尔·阿贝拉尔(1079-1142)遭遇严重迫害时就曾受到两个修道院的保护。

此外,西欧分裂为众多小国,不见容于本国的人们可以轻易逃亡他乡,亦为思想和学术的发展增添了一重保障。

但在中国,孔老夫子早就立下规矩:“不可不诛”的五条大恶中,有三条是言论罪:“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圣人的教导被确立为是非标准,加上大一统的局面,关山飞渡难,除了春秋战国时代小国分立,可以随意择主而仕、朝秦暮楚而不必担心被人视为卖国贼外,思想者的命运注定十分艰难。

第四.有没有保护知识阶层的组织。

在中世纪西方,有保护教师利益的行会,大学享有特权,逐步发展出大学独立、学术自由制度。大学的词源universitas意思就是行会,是学者的行会,正当地谋取自己的利益。大学独立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巴黎,教皇塞勒斯丁三世于1194年赐予大学社团第一批特权……1215年教皇的使节……授予大学第一部正式法规。1231年……格雷高里九世,通过著名的被称为大学‘大’(MagnaCharta)的教谕(Parensscientarium),给予大学新的法规。”“大学社团组织的权力,依靠三种主要特权:法权自治……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在反对教会势力和王室势力的反复斗争中得到的。统治者总是力图控制一切社团,大学更不例外;但在冲突中统治者被迫作出让步,从十三世纪起,大学独立逐渐成为现实。

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也有集会结社,但多半是诗酒自娱的雅集或小团体。除在社会危机特别严重的时期有政治性的结社外,没有出现名正言顺为知识阶层谋取行业性利益的团体。因此,从太学、国子监到县学的官学系统固然一直是统治者的教化工具,即使是民办的书院也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改变教学内容的强烈愿望。以大学独立、学术自由为标志的现代大学自然不可能在此基础上生长出来。

回望17世纪以来的中国,最令人震惊的应是皇帝老子及其大臣们的愚昧。而这个状况又是知识阶层群体性愚昧的表现,这是先秦以降精心构建的以盲目民族自大为基础的自我封闭的必然产物。19、20世纪中国社会转型如此艰辛,代价如此巨大,说到底就是冲破这个思想堡垒的艰辛和代价。不过,这个思想堡垒所以如此坚固,其根源又在深具东方社会特性的社会深层结构。中国传统文化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困境

宗法专制的上层结构

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致命缺陷在于长期保留着非常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政治体系。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所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上述经济自由和思想、学术自由的剥夺,不过是这一上层结构的派生物。就上层结构而言,中西差别十分突出,对各自的发展影响巨大。

中西权力系统的首要差别在于权力是集中统一的还是多元并立的。

在中国,权力集中于宗法专制体系。自从秦始皇统一全国,建立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以来,除了分裂时期,中国很少出现足以同皇权抗衡的封建领主。与此同时,从本土的道教到外来的佛教,神权大体上也是政权的依附物。中国没有国教,学界对儒家是不是宗教也有争议,但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中国的政权和教化大权是合一的,君师合一,各级统治者都是师。思想和教育没有受保障的独立地位,只剩下一个合法的职能:做统治者思想统治的工具,把圣贤的教导、传统文化特别是皇帝的“圣谕”灌输给子民,让他们服服贴贴做顺民。明代有“圣谕”六条;康熙皇帝炮制了“圣谕”十六条,雍正皇帝详加解释,目的是要百姓“只遵圣教,摈斥异端,直如盗贼水火。”宗法专制的大一统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与之相适应,知识阶层也把大一统的观念视若神明。其必然后果是民众的自由空间非常狭窄。

而在前现代的西方虽然也有政教合一的黑暗年代,但王权和神权毕竟基本上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尽管双方的关系错综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服从还是对立,双方的矛盾连绵不断;再加上分封制一直存在,国王与受封的领主、贵族以及领主、贵族与其家臣之间,有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实际存在着一种互相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三个系统的博弈和权力多元的局面,开拓了一个较大的自由空间。

社会权力单一还是多元必然影响权力的整合方式。

一般说来各个氏族或民族早期都有过军事民主。满族入关前,实行八旗的旗主贝勒共治国政制度,以后逐步扩大,形成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体现了有限的原始的民主。但它慢慢成了专制君主的附属物;至雍正皇帝设立军机处后,其权力更日益削弱乃至消亡。

与权力单一的专制体系迥异,多元社会下的国王冀图为所欲为极其困难,在各种势力裹胁下,常常被迫听取各方意见,寻求妥协,从而催生出议会制度。在英国,十三世纪的时候现代议会的雏形已经形成:1265年开过一次由各郡、市和自治市各派出两名代表组成的议会,它失败了,但“这个议会由于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而成为近代代议制议会制度的起源。”三十年后,“爱德华一世于1295年召开的大议会已经被当作第一个英国议会珍藏在历史中。绰号‘模范议会’的这个机构包括了来自较小的贵族、教士和自治城市的代表。”而在此之前,由于1199年就任的英国国王约翰实行残暴统治,并在与教皇英诺森三世争夺对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权中失利,1215年,贵族、教士等联合起来,集结武装向伦敦进发,要求国王给予他们更多权利,迫使国王签署了著名的《自由大》。英国乃至世界的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在它的63条条文中,明确规定:

1.宗教自由。

“根据本,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力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

2.城市自治与自由。

“伦敦城,无论水上或陆上,应享有其旧有之自由与自由习惯。其他城市、州、市镇、港口,余等亦承认或赐予彼等以保有自由与自由习惯之权。”

3.保障全国臣民的自由。

“余等在上述敕令中所公布之一切习惯与自由,就属于余等之范围而言,应为全国臣民,无论僧俗,一律遵守。”

3.保障私有财产,不得肆意侵犯。

“余等之巡察吏或管家吏,除立即支付价款外,不得自任何人之处擅取谷物或其他动产,但依出售者之意志允予延期付款者不在此限。”

“自由人犯轻罪者,应按犯罪之程度科以罚金;犯罪重者应按其犯罪之大小没收其土地,与居室以外之财产;对于商人适用同样规定,但不得没收其货物。凡余等所属之农奴犯罪时,亦应同样科以罚金,但不得没收其农具。”

4.居住、迁徙与营业自由。

“除战时与余等敌对国家之人民外,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英格兰,或在英格兰全境逗留或耽搁以经营商业。战时,敌国商人在我国者,在余等或余等之大法官获知我国商人在敌国所受之待遇前,应先行扣留,但不得损害彼等之身体与货物。如我国商人之在敌国者安全无恙,敌国商人在我国者亦将安全无恙。”

5.法治。

《大》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审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余等不得向任何人出售,拒绝,或延搁其应享之权利与公正裁判。”

此外还规定:“除熟习本国法律而又志愿遵守着外,余等将不任何人为法官、巡查吏、执行吏或管家吏。”

论者一再指出,这个惠及的是贵族、教士、商人和其他自由人,农奴等下层民众不在其列。但是,且不说农奴不是毫无关系,重要的是它与东方社会不同的特点,为以后现代社会奠定基础的那些特点。例如,和法治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同时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使之既不能侵犯公民的自由,又能有效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为此,必须建立分权制约的政治体系和独立的司法系统。中世纪的西欧,包括英国在内,离这样的要求当然还很远,可是,以《自由大》的签署为标志,基本要素已经具备,历史已经证明,假以时日,不断完善的可以一步一步化为现实。

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情况是:到了16世纪,“‘没有一个郡、城、镇,也很少有一个村没有律师。’其中最富的年收入高达两三万镑,其次的也达12000~14000镑。”而“按当时规定,凡土地岁入在10镑以上或动产在300镑以上的人,即可购买绶带,跻身于乡绅行列。”这对推动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十分有利。

一百多年来,人们一再问:问什么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明治维新同时起步,而结果迥异?很重要的一点是日本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各藩有力量制约幕府。而在19世纪中国,尽管通过剿灭太平天国,地方督抚的权力有所提升,但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体系基本性质没变;当义和团一类事件发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改变那些愚昧的最高统治当局的胡作非为;更不要说可以锐意改革,开创一个现代化的新局面了。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4

历史是斩不断的链条。晚清乃至近代中国社会转型如此曲折,根源应该从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中去寻找。

以1644年5月清军占领北京为标志,满族入主中原,自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不少新特点。但是,由于统治集团迅速汉化,这些特点大体上是形式或局部性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基本制度仍然是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延伸。审视和反思大清帝国鼎盛时期的历史,就是审视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这样的审视,必须以世界历史的发展为参照系。从世界范围看,大清帝国的建立,与英国革命同时;而一代英主康熙皇帝执政(1669-1722)的后期恰好与俄国彼得大帝执政年代(1689-1725)重合。三大文化体系的异同决定了这三大国家此后的命运。

(一)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传统社会

中国传统文化是个庞大的有机体,可以从多方面去解读;加上解读者视角和认识的差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乃正常现象。愚见以为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陈寅恪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见解很值得注意。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要点:

1.中国文化可分为制度层面和非制度层面。“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两教者。”

2.以儒学三纲六纪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已经具体化为社会制度。“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其所依托以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而经济制度尤其最要者。”

3.中国文化即使吸收外来文化也坚持固有框架,在吸收改造外来学说融为一家之说后,即显现排外的本质。“是以佛教学说能于吾国思想史上发生久长之影响者,皆经国人吸收改造之过程。其忠实输入不改本来面目者,若玄奘唯识之学……而卒归于消沉歇绝。”而吸收外来思想经过改造后存活下来的思想,“则坚持夷夏之论,以排斥外来之教义。”

4.中国的制度文化已经不可救疗。“故所依托者不变易,则依托者亦得因以保存……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会经济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剧疾之变迁,纲纪之说,无所凭依,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消沉沦丧于不知觉之间,虽有人焉,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

这四点说得非常深刻,值得我们深思。今天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区分制度文化和非制度文化的观点。两者有密切关系,但是,有没有固化为制度,大不一样。百年来文化讨论纠缠不清,各不相让,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注意这个区分。例如,私人的各种宗教信仰,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念,文化艺术爱好,不侵犯他人自由的风俗习惯,乃至政治观念,如此等等,纯属非制度性的个人信念和行为,统一既不可能,干预则属侵犯公民自由。这些与制度文化无关的文化,通常在个人自由选择中自然更替,而且有些非制度文化是永恒的瑰宝(如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只有疯子或愚昧至极的野蛮人才会才会处心积虑去消灭。但涉及制度却无法含糊,如何选择关乎国计民生,辩论和改革无法避免。19、20世纪的文化运动和文化批判此起彼伏,焦点也在制度文化。

明末清初以来制度文化落后,没有足够的自我更新能力,从而无法认真吸收人类先进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步履维艰的主要原因。综观世界历史,可以肯定这么两点经验事实:

1.现代化的基本框架,如市场经济和公民自由权利及其保障制度(民主政治、法治等等)是普世性的。必须重视各国文化传统和社会的差异,但其影响通常只涉及这些普世原则实施的步骤和形式,而不是否定这些原则本身。

2.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关键在公民自由及其生长状况。各国的中世纪都是黑暗的,但黑暗中有没有能够让公民自由逐步生长的亮点,对日后历史的发展影响极大。

所谓社会缺少自我更新能力,指的就是这类生长点很弱乃至缺位。 (二)经济自由被剥夺的严重后果

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主要推动力量是商人及其代表的强大的市场经济。这要有明确的私有产权制度和足够的经济自由。中国的制度文化或社会制度的致命伤,恰恰是私有产权保障不足并缺乏经济自由。

传统中国盛行在三纲笼罩下的家族财产所有制,《唐律》明文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大清律》唯一的差别是刑罚改为“杖一百”。 如果说这不利于独立的个人的发展,尚有变通的可能外,更严重的是中国的君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实实在在的约束。因触怒君王而籍没臣民财产的记录史不绝书;各级政府特别是君主可以肆意干预民间的经济活动。要是说前者牵涉面还较小的话,后者对国民的经济自由的束缚则随处可见,影响特别巨大。特别是对社会转型至关重要的工商活动,动辄禁止,处处制肘,救治的难度和代价之巨,均是人类史上所罕见。

贸易牟利,实质是谋求更好的生活。贸易的先决条件是个人的自主和自由意志,是不同氏族、民族的各色人等交流和居住的自由。支持还是压制这种本能,对民族和地区的面貌至关重要。不幸,虽然中国历代的商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中国人的这种本能长期受尽压制,有三道枷锁紧紧桎梏着他们的手脚。

第一道是思想上的枷锁:从“何必曰利”、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圣贤教导,到“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求利成了小人卑鄙的标记。既然商人是孜孜求利的标本,并把商业看成伤害而不是带动农业发展的驱动力,因而危及社会的稳定,抑商重农顺理成章成为历代皇朝朝野的共识和施政准则。于是,“何必曰利”不但是圣贤的教导,而且是施政的基本原则,谁敢触及,往往要倒大霉。

第二道枷锁是动辄禁止海上乃至边境贸易。光是思想无法窒息本能,当思想成了权力的工具,生机就会摧残殆尽。沿海居民冀图从海上贸易中讨生活,无非是谋求提高生活水平。可是,历代中国政府往往不是因势利导这种无法遏制的本性,发展海外贸易,而陈陈相因采用很不合适的基本国策:稍有风吹草动就禁海锁国。远的不说,元明清三代禁止海上和边境贸易的敕令都屡见不鲜。

例如,元世祖忽必烈在消灭南宋、统一全国后不久,便于1292年,下令“禁两浙、广东、福建商贾航海者。” 成宗铁木耳继位后,又于1299年“申禁海商”。 1320年,换了皇帝,旋即“罢市舶司,禁贾人下番”!

朱元璋当了皇帝,建立大明帝国,频频颁布“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禁民入海捕鱼”乃至“禁民间用番香、番货”等等荒唐至极的禁令。到嘉靖年代(1522-1566),即西方正在海上锐意进取的时候,竟然蛮横地规定:“查海船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即非番物,俱发戍边卫。”

第三道枷锁是官府的管制和垄断。各朝都有不禁海的时候,可是即使不禁海了,也建立起由官府控制甚至垄断海外贸易的制度,加上种种千奇百怪的限制,使民间资本无法顺利发展。尽管此类具体的制度和运作方式各朝有所不同,但控制外贸、扶植官商、遏制私商的基本指导思想却根深蒂固。

与上述情况相适应,形成两个奇特的外贸制度:

1.朝贡贸易。这是唐代以来逐步形成的贸易制度。史家们早就指出,藩属国到中国朝贡,很大程度上是贸易行为。跟随贡使入贡的商人,带着大量货物,寻求贸易机会。可是,这种贸易是很不自由的。首先是不能随时来,除了朝鲜、越南等关系特别密切的国家可以一年一贡外,多数国家只能三年、五年乃至十年朝贡一次。其次,所带货物也不能随意与商人交易。明太祖洪武二年规定:“朝贡附至番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偿之,仍免其税。” 这是有代表性的规定。60%要交给官府收购,贸易场所也有严格限制。尽管有些国家不遵守贡期,甚至岁岁入贡,但已属违规行为。

2.官府严格控制下的市舶贸易。唐代在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后来宋元明三朝,相继在指定的港口设立的市舶司,对外贸实行全面控制,并直接隶属于朝廷。奇特之处在它不但是管理机构,而且直接买卖商品或经营对外贸易。例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在杭州、泉州设置了市舶都转运司,其运作方式是:“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入番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番客旅,就官船买卖者,依例抽之。”

大清帝国建立后,指导思想和制度均与前朝一脉相承。

顺治十二年(1655)年规定,“海船除给有执照许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两桅以上大船,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卖番国,并潜通海賊,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 潜通海賊,劫掠良民,当然应该治理;但连同造大船或将大船租赁和卖与出洋之人或外国人,都要治罪,那就十分离奇了;而所谓贩卖违禁货物的规定则往往很不合理的。

康熙七年(1668),玄烨亲政后的第二年,规定:“外国人货物非贡期不准贸易。” 先是以郑成功占据台湾为藉口,严禁海上贸易; 1683年施琅率军收复台湾,1684年开海禁,但是限制还是很多。虽然不再设立市舶司,但官方的控制并为放松,如在广州,外贸一开始就由半官半民的十三行商人垄断经营。稍后,海上贸易有所发展,紧箍咒随即念起来。

看看1716、1717年间康熙皇帝的一些措施吧:

1.禁止往南洋、吕宋等处贸易。

2.他南巡到苏州,了解到“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卖在海外,赍银而归。”仅苏州一个港口每年就有一千多条船出海贸易,几百条船卖给外国人,这样的天大好事,竟被这位皇帝看成“不可不加意防范”的大祸根。于是,下令出海者“每日食米人各一升”,不准多带;“如将船卖与外国者,造船与卖船之人皆立斩。所去之人留在外国,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行文外国,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处斩”!而早在1694年,这位皇帝已经下令禁止商人在外国造船了。

2.“禁止澳门夷商领内地人偷往别国贸易。”

此外,海外贸易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开禁之初,设立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关,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就只剩下广州独口贸易了。与此同时,有很多货物不准出口。武器历来是禁运物资。贩米粮出洋,私贩硝磺,贩卖铁锅、废铁和各种铁器,均属犯法。蚕丝、绸缎也规定一条外国船只能购买多少。

乾隆爷当政的1759年,还批准实行两广总督提出的《防范外夷规条》,其中规定:1,除十三行的行商在指定的地区外,不准任何人出租房屋给外国人。2,不准借领外夷资本。3,不准外国人雇请汉人役使或参与商业经营。4,不准“外夷雇人传递信息”! 本来是正常的贸易活动,却都成了罪行!

更可怕的是将一些同外国人交往行为泛政治化。有时教洋人认识汉字、或介绍国内的一般情况,也成为“泄漏事情”、“私通外国”等可以置之死地的罪名。从明代开始,至鸦片战争后颇长时期,这个局面都没有改变。16世纪末,利瑪窦从澳门到香山,就看到过这样的盖着总督大印的布告:“现在澳门犯罪违法之事所在多有,皆系外国人雇用中国舌人(翻译)所致。此辈舌人教唆洋人,并泄漏我国百姓情况。尤为严重者,现已确悉彼辈竟教唆某些外国教士学习中国语言,研究中国文字。此类教士已要求在省城定居,俾得建立教堂与私宅。兹特公告,此举有害国家,接纳外国人决非求福之道。上项舌人倘不立即停止所述诸端活动,将严行处死不贷。” “百姓情况”竟然成了不得泄漏的国家机密!这些限制的实质是剥夺中国人的经济自由和其他自由。

这些状况的形成又是源远流长的天朝文化的必然体现。用乾隆爷的话来说是:“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 这不是乾隆爷的发明,明代已经有此说法:“中国之物自足于用,而外国不可无中国之物”!

如此愚昧和专横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第一.边患频仍。

困扰有明一代的倭寇,很大程度上是错误国策的产物。“倭寇”包括其首领,大都是中国人,很大程度上就是禁止海上贸易或准许贸易的年代贪官需索无厌和办事不公制造出来的。 而在清代,好些沿海居民堕落为海盗,或成了外国侵略者的雇佣军(如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就有不少中国雇佣军随行),也与经济自由被剥夺后生计困难有很大关系。

第二.把中国孤立于人类文明进步的大潮之外,同时丧失了既有的优势。

直至明末清初,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尽管在18世纪中国的人口增加了一倍,达到三亿人(占当时人类三分之一)的惊人记录,虽有局部性的社会动荡,总的说来,还是比较安定地活下来了。不过,有的学者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后指出,当时中国在经济上亦已落后一大截,以农业来说,“英国13-14世纪的劳动生产率为2369公斤/户,不仅明显高于宋代,而且还高于19世纪中叶的清代;英国传统等级社会解体时期15-16世纪的生产率为5520公斤/户,竟是19世纪清代的2.8倍……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古老的习惯法(Customs)对个人权利的某种保护,无疑是劳动生产率得到相对良性发展的原因之一。” 问题出在制度落后造成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这样的“盛世”蘊含着十分可怕的内在危机:宗法专制统治建构了扼杀自我更新功能的社会机制;而严格限制对外交流进一步助长闭目塞聪、盲目自大,又抑制了推动社会更新的外来驱动力。

以郑和下西洋为例,15世纪有这样的对外交流的壮举当然值得中国人引以为傲。但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比较一下,两种制度的差别轩轾立见。

哥伦布1492年8月2日扬帆西去,历时33天,至10月12日,终于发现了新大陆,揭开了世界历史新的一页。在他之前,郑和七次下西洋,最远曾到达非洲西部。他初次奉使是在永乐三年(1405)六月十五日,比哥伦布首航整整早了87年;最后一次下西洋是1430年,也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航行早62年。每次航行都长达一年多以上,哥伦布更望尘莫及。

再看看船队规模:哥伦布第一次航行仅有三艘轻帆船;其中最大的长度不到17米,宽只有六米。此后,他又三次到达美洲,最大一次由17条船组成的船队,人数约为1200人。最后一次航行是1502年4月3日开航,花了21天到达古巴,船队由四艘轻帆船组成。而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带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长四十四丈(约138米)、广十八丈者(约56米)的宝船六十二艘,加上其它中小船只,共二百余艘。 其他各次情况差不多。其规模之大亦远远超过哥伦布历次远航的船队。

那么,为什么郑和的壮举无法继续,也没有创造一个新世界?

郑和下西洋的目的非常明确。首先是宣扬国威;没有说出口的是寻找仅做了四年皇帝就被明成祖赶下台的惠帝的下落。完全是“政治挂帅”!不过,这样的政治不容易玩。“支费浩繁,库藏为虚” ,是终止下西洋的直接原因。永乐年间,新建和改建了约二千艘海船。这些船只主要用于下西洋。其中每只宝船造价约需五、六千银两。此外,还要加上各种赏赐品的费用。据说大约花了六百万银两。而直至明中叶时,财政岁支不过三百余万两。如此宣扬国威的收获之一,是朝贡使臣大量涌至。永乐年间,每年来贡的外国使团平均七个。在六下西洋回朝时,竟有十六国遣使臣一千二百人同时来朝!对这些外邦朝贡者,按规矩还要赏赐。明成祖曾说:“朝廷取四夷,当怀之以恩。今后朝贡者,悉以品级赐赍,更加厚不为过也。” 以上还没有计算生还者要赏赐;死去的大约一万人则要抚恤。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这些壮举只好中止。为了让后人不再作航海梦,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连归入官方档案的最完整的航海资料也被兵部尚书刘大夏下令烧掉了。

与此同时,明代的法律规定,擅造二桅以上大船就属违法,“若将大船雇与下海之人,分取番货,及虽不曾造有大船,但纠通下海之人,接置番货,与探听下海之人,番货到来,私买贩卖苏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俱发边境充军,番货并入官。” 大清帝国更变本加厉,康熙年间,不但本国造船严加限制,在外国打造船只回国贸易,亦在禁止之列;凡因贸易或其他原因飘洋过海在国外逗留不归者,“不得回籍”(开除国籍)!于是,一度领先世界的造船技术落后了,不但沿海社会经济丧失了发展机会,而且无法建立一支像样的海军。明清之际的英国也是专制王国,但在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他们就实行鼓励造船和买船的国策。当时规定凡建造或购买一艘80吨以上可以远航的大船,便给予20镑的津贴。对远航探险所需费用,女王和大臣更给予慷慨资助并赋予搜捕敌对国家船只的权力,掠夺所得财富,女王和大臣可以分润。 一个海上强国和议会制的民主国家由是慢慢崛起。郑和下西洋400年后,约翰牛持船坚炮利叩关,明成祖下令建造感谢马祖保佑下西洋平安的南京静海寺,竟成了签订屈辱的江宁条约时洋人耀武扬威“拜会”大清帝国大员的场所。而当时打败大清帝国的还不是铁甲战舰,而是二或三桅的木质战船!

在西方,哥伦布一类探险者,旨在掠夺黄金、白银、香料、土地或其他奇珍异宝。国王和政府的支持,目的也非常明确:这是一笔有利可图的投资。哥伦布为了说服投资者——国王,整整费了八年!但他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国王“封他为新发现地方的总督和副王。他将从这些占领地所制造或经营所得黄金、珠宝、香料及其他商品中抽取十分之一归己,并且一概免税。他对一切开往那些占领地的船只有权投资取得八分之一的股份。所有这一切爵位、职位与权利都可以传给他的继承人和后代,世袭罔替。” 对中国人来说,似乎还应补充一句:西班牙国王也没有因为他是意大利热那亚人而加以歧视。马克思说过,200%的利润可以让人甘冒上断头台的风险!这一点也不高尚,但新世界就是这样闯出来的。

再看看西欧的其他情况吧。1215年6月15日,即南宋灭亡前64年,英国以国王的名义公布了《自由大宪章》,其中有一条规定:“除战时与余等敌对之国家之人民外,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英格兰,或在英格兰全境逗留或耽搁以经营商业。” 后来的英国和其他西欧国王竭力推行重商主义,从全世界寻找金银财富,虽然对进口有很多保护措施,出口是非常自由的。如果150多年后诞生的大明帝国也有这样的贸易自由,倭寇赖于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社会条件不存在了,倭祸不就消弭于无形了吗?通过海上的自由搏击,也许大清帝国建立后,郑和的后继者们仍能建造出继续雄视世界的一流舰队和商船队,中国人相应地具有有同任何国家及其国民自由往来的宽广胸怀和自信,乃至鸦片战争及其后百年苦难或许无由产生!

在这一领域,明清统治者也远远比不上彼得大帝及后来的沙皇。彼得大帝从小与在莫斯科的英国等国的商人来往;在这些商人影响下,他深深懂得:“商业贸易是人的命运的最高主宰者。” 因而竭尽全力鼓励贸易,保护商人利益,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同中国皇帝禁止海外贸易的蠢行相反,他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从贷款等方面给予商人优惠条件,鼓励出口,向各国推销俄国产品。众所周知的开疆拓土,寻找出海口,为此甚至不惜一再发动战争,目的之一也是发展对外贸易。

捆绑思想的锁链

社会变革的先声是思想变革。可是,中国自身没有产生出足以引导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启蒙思潮。究其原因在于没有思想自由和为学术而学术的传统。中世纪的西欧同样没有思想自由;宗教裁判所的罪恶罄竹难书。但不应忘记,他们以修道院及修道院和教会所办学校为骨干的教育体系保留了一些与中国不同的特点,从而可以从中逐步发展出现代教育和现代思想文化;而在中国,这些全都是舶来品。为什么出现这些差别?

第一.对待外来文化的不同态度。

中国人吃大亏的重要原因是固有文化有很强的排他性。中国也吸收外来文化,但是,它有一套自己的框框:已经固化为社会制度的三纲六纪,是绝对不能改变的“道”或“体”。外来文化只能融化在这个大框架下,成为添绿加彩的枝叶。在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 “严华夷之辨”,只准以华变夷,不准以夷变华;而且“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异族人绝对不可相信!

在这样的思想堡垒阻隔下,17世纪至18世纪初,中国断送了一次吸收西方文化的大好机遇。明末清初,利瑪窦和其他西方传教士——熊三拔、龙华民、艾儒略、汤若望、邓玉函等人,把西方在数学、天文、历算、物理、机械、火炮制造、水利、测量、地理、绘画等领域的成就介绍到中国。与此同时,他们把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情况介绍给西方,并把中国经典和小说、戏曲翻译成西方文字;中医中药和中国园林等艺术,也是通过他们介绍到西方的。以他们为中介,中西文化交流出现前所未有的高峰,而中国主要是受益者。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当时“中外学者合译或分撰的书籍,不下百数十种。最著名者,如利、徐合译之《几何原本》,字字精美金玉,为千古不朽之作……要而言之,中国知识线和外国知识线相接触,晋唐间的佛学为第一次,明末的历算学便是第二次……后此清朝一代学者,对于历算学都有兴味,而且最喜欢谈经世致用之学,大概受到利、徐诸人影响不小。” 徐光启在后来进入中国的传教士汤若望等人帮助下,主持修改了中国的历法,确立了中国人至今仍受其惠的农历。

不过,接踵而至的三大风波则把这个进程打断了:一是从万历十四年(1616)开始南京礼部尚书等掀起的南京教案。二是康熙皇帝亲政前的“熙朝历狱”。三是康熙皇帝亲政后的和罗马教廷之间的礼仪之争。详细的过程不去说它,值得注意的是几个关键问题:

1.科学技术问题意识形态化。

南京教案和熙朝历狱涉及的都是天文历算问题。谁的历法高明、观察天象准确,以事实检验,高下立判。当时也已证明传教士带来的西洋历法和天文学确实比中国传统的大统历和回回历高明。可是,当那些挑起事端的人搬出传统经典,是非立即翻转过来了。

例如,万历十四年(1616)五月,以署理南京礼部尚书为首的一批官员联合给皇帝上疏,攻击传教士说:“从来治历必本于言天……《传》曰: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是故天无二日,亦象天下之奉一君也。惟月配日,列象于后;垣宿经纬,以象百官;九野众星,以象八方民庶。今特为之说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此为归顺王化乎?抑亦暗伤王化乎?”这“是率天下而无君臣”!

徐光启、汤若望他们修成的《崇祯历书》来不及颁布,明朝已经灭亡。1644年清王朝入主北京,汤若望上书摄政王,请求保护天文仪器,建议用西洋新法修改旧历。顺治二年(1645)汤若望出掌钦天监。翌年,他把《崇祯历书》删繁就简,易名《西洋新法历书》呈进;得到批准颁行,称为《时宪历》。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一场诬陷丑剧和杀人惨剧由此开场。

丑剧的主角是杨光先。他先后参奏汤若望的罪名有:a,新的历法书正文屡屡注明“依西洋新法”,是“暗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有损国体!b,新的历法只推算了二百年,实是诅咒大清短命亡国。c,为顺治帝幼子荣亲王所择殡葬时辰不吉,连累其母董鄂妃及顺治帝致死!这些罪名,与明末那些卫道士对传教士的诬陷一脉相承。

2.断章取义,以愚昧的想像哄骗无知。

杨光先歪曲《圣经》的有关记载,加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插图,便大言不惭地说:“西洋人汤若望,本如德亚国谋反正法贼首耶稣遗孽”!反正当时掌握实权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不知耶稣是何方神圣,他为什么会被钉上十字架,只能任由杨光先之流信口开河。一位山猫科学院(罗马教廷科学研究院的前身)的院士汤若望于是成了耶稣这个“谋反贼首”的“遗孽”!

为了证明这些传教士都是必须严惩的骗子,楊光先还散发文章嘲笑地球是圆的:“若然則四大部州,万國之山河大地,總是一個大圓球矣……所以球上國土之人之腳心与球下國土之人腳心相對……竟不思在下之國土人之倒懸……有識者以理推之,不覺噴飯滿案矣!夫人頂天立地,未聞有橫立倒立之人也……此可以見大地之非圓也!”

3.摸准统治者的心理,设谋陷害。

光是牵强附会的意识形态游戏,未必能令比较清醒的最高统治者出手。挑起南京教案的那些卫道士们就给皇帝上奏章说:这些洋人的住所均选择与皇室有关的地方,在城内潜住正阳门内,洪武岗之西;“而城外又有花园一所,正在孝陵卫之前,狡夷伏藏于此,意欲何为?”,加上他们定期集会祷告,“每会少则五十人,多则二百人”,这还不是谋反吗?“伏戎于莽,为患叵测!” 事关一统江山的巩固,这一下可把皇帝打动了。于是,下令把这些洋人一律押送广东,让他们回国,教会财产则一律没收。那些传教士有的回到澳门,有的则改名换姓,在教徒掩护下,在内地躲藏。这是有名的南京教案。后来,同满族打仗,出于购炮、造炮和修历的需要,才逐步把他们召回。

在熙朝历狱中,杨光先故技重演,也诬陷传教士“借历法以藏身金门,窥探朝廷秘密”;“又布邪党于济南……开封并京师,共三十堂” ,“阴行邪教”,“传妖书以惑天下之人”;广东的 “香山澳盈万人,踞为巢穴,接渡海上往来。” 谋反似乎确凿无疑了,其实同历来的告密者一样,全都是歪曲事实加上编造!

3.把私人信仰与国家体制混为一谈。

康熙皇帝(1654——1722)无疑是一代英主。他八岁(1661)继位,十四岁(1667)亲政,1722年11月逝世,实际统治中国53年。康熙皇帝对西学大体停留在个人爱好的水平上,吸收的西学主要也是皇帝认为可以为我所用的“技艺”,如天文历算、制炮、地图、钟表和为宫廷服务的绘画、建筑等等,使用的外国人是与这些领域有关的“技艺人”,加上在对外交涉上用得着的翻译,而且要使之变为服服贴贴的臣民。说到底是为巩固原有制度或愉悦君主增添工具,从为考虑据以改造中国本身的文化和体制。于是,对所谓礼仪之争就作出过度反应。

利瑪窦他们的成功,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应本土的原有习惯,穿儒服,尊重中国人尊孔、拜祖等风俗习惯,尽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与本教教义的结合点,从而为异文化开辟了立足点。但是,当时的天主教没有经过认真的改革,本身带有浓烈的中世纪气息。利瑪窦死后,接替他出任耶稣会中国会长的龙华民反对利瑪窦在中国传教的策略,不准中国教徒尊孔、拜祖,也反对把Deus翻译为“天”或“上帝”,从明末起逐步引发所谓礼仪之争。教廷支持他的有关主张。康熙年间,教廷要严格执行禁令,拖延已久的矛盾终于爆发。为了妥善解决这项争议,罗马教廷和大清帝国朝廷双方多次派出代表反复交涉;但教廷丝毫不肯让步,还要教徒宣誓严格执行《禁约》。

本来,这只是天主教内部的争论,是百姓的私人信仰问题。拜不拜祖先和孔子,应由中国的天主教徒自行选择。他们要是不愿接受《禁约》,完全可以退出教会。对这一类私人信仰问题,政府没有必要介入。可是,号称开明的康熙皇帝终于露出他的专制本性,认为这些事情关系中国基本体制,绝对不能妥协。于是,他在1717年下令禁教。按照有关谕旨,只准钦天监等技艺之士留在中国,而且要具结永远留在中国,不再回国,否则就驱逐出境。他们自己可以修道,但不准传教。一个翻译西书七千部的计划随之搁浅,关闭了中国接纳西方文化的大门。 后来的皇帝更恪守康熙皇帝的圣谕,把排外的基本原则确立为不可违反的祖制,一个封闭的东方专制王国体制从而牢固建立,后果之严重在一百多年后就充分显露出来了。

西方文化可没有这一套。中世纪的修道士们的一个重要工作是翻译,把希腊和阿拉伯的典籍翻译成当时通用的拉丁文。基督教徒主动到东方去寻找这些典籍的手抄本,并在主教们的支持下翻译出来。12世纪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卓有成就;从而为后来的文艺复兴奠立了基础。

俄罗斯除了十世纪接受了外来的东正教外,从彼得大帝改革开始,也比同时的康熙皇帝及其儿孙统治下的大清帝国高出一筹,最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显示了与17-18世纪的大清帝国不同的特点:

1.善待外国人,大量吸收外国人才。所有派驻西欧各国的使节都有招聘各种人才的任务。招聘国外人才数量之大,在世界历史上是空前的。而且不但招聘技师和技工,发展工业,还敢于任命外国人为军官,组建海军,改造陆军。

2.听信外国友人的意见,不但创办各种官办工业,也从税收、贷款和劳动力等方面提供极为优惠的条件,极力鼓励私人办企业。

3.他和他的继承者不但创办了许多技术学校,而且创办莫斯科大学、俄罗斯科学院,改变了俄国的教育制度,树立起巍峨的丰碑。

4.在政府组织上也努力向西欧学习。特地组织力量研究西欧的政府组织,编译有关资料,据以改组自己的行政机关。后来的叶卡琳娜大帝甚至邀请法国著名思想家狄德罗到俄国主持法典的修改。

尽管后来发生了西化派和斯拉夫派的激烈争论,至少在宫廷中却没有“西化”恐惧症,以讲外语和仿效西方生活方式为荣。当然,他们向西方学习也很不彻底,停留在开明专制的水平上,没有像西欧那样完成人的解放和社会管理机构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历史任务,为后来的苦难埋下祸根,但已远远超出17-19世纪的大清帝国,致使戊戌维新时期康、梁仍念念不忘以彼得大帝的改革为楷模。

第二.比较全面地继承人类文明的成就。

知识阶层是社会的精英,他们接受知识的状况,对社会面貌有很大影响。中国的士子学什么?四书五经!西方呢?中世纪的学子都必须首先学好七门课程:1,文法课,实际是学拉丁文。2,修辞学,培养写文章和说理的能力,并学习法律基础知识。3,逻辑,不但要学基本知识,还要经过至少一年的正反面辩论训练。4,音乐。5,算术。6,几何。7,天文。这七门课通常要学四年。这些课程通过后,才能进一步学习哲学,医学,法学,神学等专门课程。

西方这样的课程系统有好些值得注意之处。

首先是学好基础知识特别是人文基础知识然后学其他专业知识。这是后来通识教育的滥觞。

其次,对逻辑、算术、几何、天文的重视,对现代科学的产生十分有利。

再次,他们的考试方法是导师面对一个一个学生,能达到相应的水平就可以通过,并相应获得有关的资格。不比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考是皇帝派出的官员;能否金榜题名及名次高低最后还要取决于皇帝;规定几年考一次;各省举人还有名额限制。

此外,尽管他们的教学内容也有很多荒唐、僵化的东西。但是,有些专业教学也容得下实验和实践,特别是医学。

回过头来看看中国的传统教育和人才选拔制度吧!

1.耗费中国青少年最宝贵年华的四书五经,虽然可以为传承中国文化奠立基础(如文字训练,学习传统哲理、道德和政治规范和中国历史知识等等),但从世界范围看,已远远无法适应17世纪以降的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的教育内容设置,没有数学、形式逻辑训练和怀疑、辩论的习惯,成为传统文化向现代学术转型的严重障碍。

2.考试四书五经的科举制度把中国人的精力消耗殆尽,但培养不出足以安邦治国的适用人才。

有识之士早就指出考试的内容完全不切实际。继顾炎武在17世纪猛烈抨击科举制,指出“废天下之生员而用世之材出” 之后,“1745年(乾隆九年),兵部侍郎舒赫德上奏:科举徒尚空言,不适实用,请予废止,别求遴选真才之道。” 而科举制度的利益指向又十分不利于研究科学。利瑪窦写道:“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指读四书五经)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学生们因为希望随之而来的荣誉和报酬而被吸引。这一点从人们学习道德哲学深感兴趣,就可以很容易看到。”

再加上意识形态干扰,学术问题政治化,圣贤的经典和皇室成了绝对不准怀疑和触犯的最高权威,“离经叛道”和对皇帝的“大不敬”是随时可以置人死地的最严重的罪名。与此相适应,一批装扮成“卫道士”的鬼蜮频频告密求荣。于是,文字狱史不绝书。康熙皇帝亲政后就有十起文字狱,而在他亲政前还有八起,其子孙则变本加厉。在这样的情况下,思想和学术生机自然摧残殆尽了。

第三.有没有容许辩论和保护“罪犯”的机制。

西方也有过政治和宗教干预教学和学术的严重事例。可是,辩论启迪智慧。他们在逻辑课程中必须经历的最少长达一年的辩论训练,以及经常举行的“研究”、“辩论”和“随意性辩论”活动,有利于理性和创新精神的成长。加上教权、王权和不同教派之间的矛盾,在知识阶层中不断有批判力量涌现,甚至成为声势很大的流派。例如,1277年,巴黎大主教斯特凡·坦比尔宣布有219条异端邪说必须禁止。多米尼克修会便丝毫不加理会。神学院的一位教师还“提出了详尽的、无情的批评。他要求撤销这一荒唐的文件,因为它的禁令可能阻碍科学的进步,并要求允许和它不同的见解。” 此外,教堂和修道院有保护“罪犯”的特权,这也对学术和思想的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被誉为“巴黎人的骄傲”和十二世纪“第一个伟大的新时代的知识分子,第一个教授”的革新派神学家、逻辑学和伦理学家比埃尔·阿贝拉尔(1079-1142)遭遇严重迫害时就曾受到两个修道院的保护。

此外,西欧分裂为众多小国,不见容于本国的人们可以轻易逃亡他乡,亦为思想和学术的发展增添了一重保障。

但在中国,孔老夫子早就立下规矩:“不可不诛”的五条大恶中,有三条是言论罪:“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 圣人的教导被确立为是非标准,加上大一统的局面,关山飞渡难,除了春秋战国时代小国分立,可以随意择主而仕、朝秦暮楚而不必担心被人视为卖国贼外,思想者的命运注定十分艰难。

第四.有没有保护知识阶层的组织。

在中世纪西方,有保护教师利益的行会,大学享有特权,逐步发展出大学独立、学术自由制度。大学的词源universitas意思就是行会,是学者的行会,正当地谋取自己的利益。大学独立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巴黎,教皇塞勒斯丁三世于1194年赐予大学社团第一批特权……1215年教皇的使节……授予大学第一部正式法规。1231年……格雷高里九世,通过著名的被称为大学‘大宪章’(Magna Charta)的教谕(Parens scientarium),给予大学新的法规。”“大学社团组织的权力,依靠三种主要特权:法权自治……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在反对教会势力和王室势力的反复斗争中得到的。统治者总是力图控制一切社团,大学更不例外;但在冲突中统治者被迫作出让步,从十三世纪起,大学独立逐渐成为现实。

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也有集会结社,但多半是诗酒自娱的雅集或小团体。除在社会危机特别严重的时期有政治性的结社外,没有出现名正言顺为知识阶层谋取行业性利益的团体。因此,从太学、国子监到县学的官学系统固然一直是统治者的教化工具,即使是民办的书院也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改变教学内容的强烈愿望。以大学独立、学术自由为标志的现代大学自然不可能在此基础上生长出来。

回望17世纪以来的中国,最令人震惊的应是皇帝老子及其大臣们的愚昧。而这个状况又是知识阶层群体性愚昧的表现,这是先秦以降精心构建的以盲目民族自大为基础的自我封闭的必然产物。19、20世纪中国社会转型如此艰辛,代价如此巨大,说到底就是冲破这个思想堡垒的艰辛和代价。不过,这个思想堡垒所以如此坚固,其根源又在深具东方社会特性的社会深层结构。 宗法专制的上层结构

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致命缺陷在于长期保留着非常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政治体系。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所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上述经济自由和思想、学术自由的剥夺,不过是这一上层结构的派生物。就上层结构而言,中西差别十分突出,对各自的发展影响巨大。

中西权力系统的首要差别在于权力是集中统一的还是多元并立的。

在中国,权力集中于宗法专制体系。自从秦始皇统一全国,建立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以来,除了分裂时期,中国很少出现足以同皇权抗衡的封建领主。与此同时,从本土的道教到外来的佛教,神权大体上也是政权的依附物。中国没有国教,学界对儒家是不是宗教也有争议,但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中国的政权和教化大权是合一的,君师合一,各级统治者都是师。思想和教育没有受保障的独立地位,只剩下一个合法的职能:做统治者思想统治的工具,把圣贤的教导、传统文化特别是皇帝的“圣谕”灌输给子民,让他们服服贴贴做顺民。明代有“圣谕”六条;康熙皇帝炮制了“圣谕”十六条,雍正皇帝详加解释,目的是要百姓“只遵圣教,摈斥异端,直如盗贼水火。” 宗法专制的大一统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与之相适应,知识阶层也把大一统的观念视若神明。其必然后果是民众的自由空间非常狭窄。

而在前现代的西方虽然也有政教合一的黑暗年代,但王权和神权毕竟基本上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尽管双方的关系错综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服从还是对立,双方的矛盾连绵不断;再加上分封制一直存在,国王与受封的领主、贵族以及领主、贵族与其家臣之间,有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实际存在着一种互相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三个系统的博弈和权力多元的局面,开拓了一个较大的自由空间。

社会权力单一还是多元必然影响权力的整合方式。

一般说来各个氏族或民族早期都有过军事民主。满族入关前,实行八旗的旗主贝勒共治国政制度,以后逐步扩大,形成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体现了有限的原始的民主。但它慢慢成了专制君主的附属物;至雍正皇帝设立军机处后,其权力更日益削弱乃至消亡。

与权力单一的专制体系迥异,多元社会下的国王冀图为所欲为极其困难,在各种势力裹胁下,常常被迫听取各方意见,寻求妥协,从而催生出议会制度。在英国,十三世纪的时候现代议会的雏形已经形成:1265年开过一次由各郡、市和自治市各派出两名代表组成的议会,它失败了,但“这个议会由于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而成为近代代议制议会制度的起源。” 三十年后,“爱德华一世于1295年召开的大议会已经被当作第一个英国议会珍藏在历史中。绰号‘模范议会’的这个机构包括了来自较小的贵族、教士和自治城市的代表。” 而在此之前,由于1199年就任的英国国王约翰实行残暴统治,并在与教皇英诺森三世争夺对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权中失利,1215年,贵族、教士等联合起来,集结武装向伦敦进发,要求国王给予他们更多权利,迫使国王签署了著名的《自由大宪章》。 英国乃至世界的宪政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在它的63条条文中 ,明确规定:

1.宗教自由。

“根据本宪章,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力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

2.城市自治与自由。

“伦敦城,无论水上或陆上,应享有其旧有之自由与自由习惯。其他城市、州、市镇、港口,余等亦承认或赐予彼等以保有自由与自由习惯之权。”

3.保障全国臣民的自由。

“余等在上述敕令中所公布之一切习惯与自由,就属于余等之范围而言,应为全国臣民,无论僧俗,一律遵守。”

3.保障私有财产,不得肆意侵犯。

“余等之巡察吏或管家吏,除立即支付价款外,不得自任何人之处擅取谷物或其他动产,但依出售者之意志允予延期付款者不在此限。”

“自由人犯轻罪者,应按犯罪之程度科以罚金;犯罪重者应按其犯罪之大小没收其土地,与居室以外之财产;对于商人适用同样规定,但不得没收其货物。凡余等所属之农奴犯罪时,亦应同样科以罚金,但不得没收其农具。”

4.居住、迁徙与营业自由。

“除战时与余等敌对国家之人民外,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英格兰,或在英格兰全境逗留或耽搁以经营商业。战时,敌国商人在我国者,在余等或余等之大法官获知我国商人在敌国所受之待遇前,应先行扣留,但不得损害彼等之身体与货物。如我国商人之在敌国者安全无恙,敌国商人在我国者亦将安全无恙。”

5.法治。

《大宪章》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审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余等不得向任何人出售,拒绝,或延搁其应享之权利与公正裁判。”

此外还规定:“除熟习本国法律而又志愿遵守着外,余等将不任何人为法官、巡查吏、执行吏或管家吏。”

论者一再指出,这个宪章惠及的是贵族、教士、商人和其他自由人,农奴等下层民众不在其列。但是,且不说农奴不是毫无关系,重要的是它与东方社会不同的特点,为以后现代社会奠定基础的那些特点。例如,宪政和法治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同时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使之既不能侵犯公民的自由,又能有效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为此,必须建立分权制约的政治体系和独立的司法系统。中世纪的西欧,包括英国在内,离这样的要求当然还很远,可是,以《自由大宪章》的签署为标志,基本要素已经具备,历史已经证明,假以时日,不断完善的宪政可以一步一步化为现实。

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情况是:到了16世纪,“‘没有一个郡、城、镇,也很少有一个村没有律师。’其中最富的年收入高达两三万镑,其次的也达12000~14000镑。”而“按当时规定,凡土地岁入在10镑以上或动产在300镑以上的人,即可购买绶带,跻身于乡绅行列。” 这对推动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十分有利。

一百多年来,人们一再问:问什么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明治维新同时起步,而结果迥异?很重要的一点是日本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各藩有力量制约幕府。而在19世纪中国,尽管通过剿灭太平天国,地方督抚的权力有所提升,但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体系基本性质没变;当义和团一类事件发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改变那些愚昧的最高统治当局的胡作非为;更不要说可以锐意改革,开创一个现代化的新局面了。

与宗法专制统治相适应,中国没有法治的传统。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但它是统治者治民的工具,没有保护民众权利的内容;中国传统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刑法,它不过是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三纲的法制化;司法也是行政权的附属物,缺少独立的品格。自由只有在社会力量多元化、政治体制分权制约的状况下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艰辛绝非偶然。

中国与俄罗斯倒有很多共同点。在东罗马帝国时期,东正教本来就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皇帝作为东正教会的最高领导,有权任免教会牧首,有权召集宗教会议和批准宗教会议的决定,有权诠释教义和制定教规,有权管理教会生活等等。” 东罗马帝国灭亡后,沙皇继承了这些特权。彼得大帝更处心积虑消灭东正教的独立性,使之成为政府手中的驯服工具。他于1720年取消了东正教的牧首制,把教会完全置于国家控制之下,而大部分教会人士也心甘情愿做这样的附庸。用18世纪俄国东正教一位总主教的话来说是:“东正教皇帝本身拥有地上的全部权力,在他之上别无他人,只有上帝。” 俄罗斯内外的一些修道院曾经是向俄国输入西方文化的重要据点,在专制淫威下情况也起了变化,“俄罗斯教会不像西方教会,它没有发展任何世俗学问的研究机构。在俄国没有教会学院和教会大学”,“修道院在西方一般是学问中心,在俄国却不是这样,至少在人文科学方面不是这样。” 与此同时,“新的‘官僚政治’开始有它自己的语言,如‘国家的需要’、‘国家的利益’等等,尽管所指的实际上是君主个人的利益。” 而东正教的神父们教导沙皇子民的只有两个字:顺从。可是,一个不受监督和分权制约、听不到反对声音的政权,在表面安谧下危如累卵。这样的政教合一的社会体系给俄罗斯带来的只是专制政权不合时宜的延长,并成为后来苏联崩溃的一个潜在的重要因素。

宗法专制体系中的基层组织

众所周知,自治,包括城市自治和行业自治,是中世纪西欧的普遍现象。

请让我们先看一个有关城市自治的一个文件:《英王亨利二世给予林肯城之特许状》 ,这个文件有三个要点:

1.“受命于天的英格兰国王……谨向林肯城主教暨诸法官、行政官、男爵、其他官吏及该城……人民致意,并使彼等得知予已将林肯城人民在英王爱德华、威廉与亨利时代所享有之自由、习惯与法律赐予彼等。城中人民以及本郡其他商人之商会,亦将充分而自由地保有彼等在前述予之祖先爱德华、威廉与亨利时代所享有之上项权利。”

2.“任何人在林肯城内按土地保有权购买土地,保有之达一年零一日,无人反对……则予将准许此人在将来安然保有此项土地,一如其过去,不受任何干扰与迫害。”

3.“任何人在林肯城之居住期已达一年零一日,且已照章纳税,任何具有申请权之人亦未提出……不利于彼之异议,则予亦将准许彼等与过去一样,继续以市民身份居住于予之林肯城中。”

这三点重申了城市的自由、自治的权利;保障财产权;开通了农奴逃入城市,上升为自由民的通道,在西欧具有普遍性。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根本找不到类似的文件。中国的地方自治是20世纪第一个十年清末新政的产物。而上海商人提出组织自己的商人政府的要求,已经是20世纪20年代。

西方中世纪的行会与古代中国的行会一样,有为保护自身利益而限制自由竞争、维持垄断地位的鲜明特征。可是,经过反复博弈,西欧的商人和行会在不少地方也成了参与城市自治的重要支柱。请看另外一个文件:神圣罗马帝国治下的城市《奥格斯堡第二次行会文告》(1368年12月16日)。 这一年刚好是朱元璋做皇帝的第一年,中国的宗法专制统治正进入颠峰时期。以下是它的几个引人注目的内容:

1.“我们过去曾组织、现在还是要组织议会,使它在将来具有最大的权威和力量。”

2.议会如何组成:“在我们城市公社里,所有那些团结手工业者的十八个行会,每个应有一个会长参加议会。其中组织庞大、受到尊重的行会……得有两个代表参加议会……然后这二十九个人从市民中选出最有声望和最贤明的十五人;然后应举行宣誓,并在这一年内和他们(就是和二十九个人)一起参加议会。”

3.市长和其他官员的选举:“上述的二十九个会长和代表行会的议员,从自己中间和从市民中间选出两个他们认为是最好的人来担任市长:一个代表市民,一个代表行会……选出四个副市长、两个监印官及六个征税员……我们的议会、议员、市长、副市长和征税员每年应改组。”

4.重要问题的提出:“每个参加议会的会长应从自己的行会中提出最有声望的(会员)十二人对议会宣誓。如果需要举行扩大会议,那么,依照需要情况,这十二个人(代表各个行会)应被邀参加,这样就组成了扩大会议。如果会长们和十二个人要从议会争取什么,或者要从议会打听什么,那么,他们在扩大会议开会之前,应集合在市政厅里,先行陈述并加以说明。如果问题是极其重要,和十二个人商谈不能获得解决,那么,各个会长应召集自己行会全体会议,使大家能够了解这一事情。”

5.财政收支:“我们规定,各个人的财产(不论男女穷富)一律依照所有人的自报,加以课税”。“应该每年向穷人富人报告:税款的收入怎样用去,城市清偿了什么债务,以及承上帝佑助,什么款项该由城市收进。”

面对这个640多年前的西方城市自治的文件,中国人反躬自问,明、清两代固然没有这样的制度,县以上的各级官员都由朝廷或督抚选派,时至今天的中国大陆,恐怕还是很难断言:究竟那个城市真正达到了这样的自治水平?

宋、明以降,中国社会的基层组织有保甲、里甲和乡约等等。保甲、里甲的共同特点是官府控制平民的工具,没有丝毫自治气味,而且还实行残忍的犯罪连坐制度。有争议的是乡约,有人誉之为绅权自治;有人甚至认为比地方自治还高出一筹:“乡约这个东西,可以包含了地方自治,而地方自治不能包含乡约” 。的确,乡约及与之配套的义仓和社学,体现了宗族共同体的互济精神,其道德约束亦有可取之处,可是,它的灵魂是按照三纲和体现理学精神的皇帝“圣谕”的要求严格控制宗族成员。

这些乡约,往往具体落实在族规、家法中。让看看几个有代表性的家法族规吧!

有些族规头一条就规定:“圣谕当遵”。 有的则强调:要“急完粮”,“践土食毛,富有纳税之义务。”

孔氏族规中规定:“忤逆父母,凌辱尊长及纵容妻妾辱骂祖父母、父母,一经闻四祠,笞责三十。甚,革胙除派。至大反常,处死,不必禀呈,致累官长。大盗,亦家法处死。”

影响最大的《朱子家礼》收入司马光撰写的《居家杂仪》,其中规定:“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其异端,非圣贤之书传,宜禁之”。

至于各种族规中压迫、束缚妇女的条文,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这里不再征引。

更多的家族共同体的族规没有形诸文字,但已把用各种刑罚(包括处死)惩罚违反三纲的族人和追求婚姻自由的男女变为风俗习惯,视为天理,代代相传。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5

关键词:传统文化;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契合

一、当前学校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界定及现状

贫困生的心理问题成为当今学校普遍存在的重要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学校的关注。培养贫困生积极上进、勇于拼搏、乐观开朗的品格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而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和教育价值。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是指处于经济困窘的学生,因与其他学生相比,在生活、学习和消费方面面临更大的压力而在心理反应上表现出来的未能达到学生正常心理健康标准的心理偏差状态和心理失衡状态,贫困生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

1.自卑与自尊的矛盾心理。自卑心理是在贫困生当中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对自己的能力和品质评价过低,缺乏自信,同时伴有一些消极情绪,如害羞、不安、失望等。贫困生因家庭贫困而自卑,但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已经相对成熟的个体,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过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听到关于自己的负面评价就会导致心情波动。他们极其敏感,特别小心地维护自己的尊严,总希望自己处处比别人强,比别人好,这种心理状态不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同时极强的自尊心也会导致自卑心理的产生。

2.人际交往中的自我封闭心理。具有封闭心理问题的学生一般多疑,有融入集体的强烈愿望,但又常常因为自身的问题导致矛盾和冲突,他们有得到周围环境支持的心理需求,却又不愿意接受他人的怜悯和同情,习惯性的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敢与人交往,在交往中害怕其他同学不理自己,不敢主动、积极的与同学交往,这些心理问题导致他们拉远了与其他同学的关系,人际关系变得疏远。

3.焦虑和抑郁心理。据调查显示,贫困学生的生活应激事件相对较大,抑郁和焦虑倾向较为严重。焦虑是由心理冲突和挫折所引起的负性情绪反应,贫困生由于家庭负担较重,所以导致思想压力大,他们每时每刻都有着缴纳学费的担忧和生活费不够的焦虑。

4.敏感多疑的心理特征。自卑心理的影响下,很多贫困生会出现敏感多疑的心理健康问题,不愿意周围的同学和老师知道自己的家庭状况,把别人对自己的关心误会为讽刺和嘲笑,会反复思考别人说的话,过分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极易失去自我。

5.虚荣心理。贫困学生一般具有很强的虚荣心,他们往往都非常要强,想要以这种方式掩饰自卑,在团体中总是试图表现自己,甚至喜欢在同学中摆阔气,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往往不顾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盲目追风,不愿意勤俭节约,更不愿意勤工俭学。贫困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会给学生个人的生活和成长带来危害,还不利于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创建。

二、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成因分析

1.经济贫困:对于在校贫困生来说,最大的压力就是来自贫困的压力。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因为多数来自农村或偏远地区,经济条件差,自己的父母水平低,当其他学生为一些信念、兴趣等问题思考时,贫困生却要为生活费、学费等问题而发愁,导致他们的价值观扭曲,影响他们对事物判断的角度,从而急功近利,出现心理健康问题。

2.环境因素:贫困生长期处于一种弱势群体的文化环境中,贫困文化中存在着较多落后腐朽思想,思维方式封闭,对人生和未来充满绝望和消极,常常会产生一些个人极端主义思想。3.个人因素:对于贫困生来说严重的心理负担和无形的经济压力以及自身的认知偏差是造成他们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传统文化是影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因素

传统文化深深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心理,对人的心理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学校和社会必须认识到传统文化对学生心理健康和行为的影响,熟悉中华传统文化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系。注重和维护心理平衡,保持心理健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根源。

1.当前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失败,不能以平和的心态正确的面对挫折是导致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孟子在诗词中提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其中包含了现在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当中的挫折教育,教育学生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要付出相应的努力,在成功之前所遭遇的挫折都是在所难免的。

2.传统文化中关于人的宿命论以及关于缘和报应的思想对于调节学生的心理状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教导人们淡然面对成功和失败,帮助贫困生坦然面对生活中的困难,释怀自己处境的艰难,从而热爱自己所生活的社会而不是怨天尤人。

3.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文化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积极影响。儒家思想中所弘扬的自强不息精神对培养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状态起积极作用,自强不息,形成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努力实现自我价值,树立人生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奋斗。传统文化中弘扬“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教导人们要为实现人生目标而奋斗。

四、传统文化与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契合方法

1.运用传统文化培养贫困生的自我反省意识。中华传统文化注重培养人的内省品质,一方面内省有助于帮助贫困生面对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察觉和自我调控,合理定位;另一方面,内省有助于贫困生提高自身修养,儒家思想中的“吾日三省吾身”注重人自身的反省,凡事从自身找问题,不怨天尤人,通过内心修养,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

2.中华传统文化强调环境适应与优良意志品质的培养。由于教育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局限,贫困生大多都由于心理素质较差而导致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贫困生面临新的学习环境和人际关系的变化会出现不适应的问题,传统文化中,古人所说的“既来之,则安之”就是强调人的适应能力,贫困生要学会接受自己的生活环境,培养自己养成坚韧、坚强的性格品质,在逆境中也要热爱生活,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3.帮助贫困生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幸福观和苦乐观都属于人生观的范畴,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中倡导的自强不息精神和挫折教育都有助于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传统文化认为人有两乐,助人为乐和知足常乐,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应包含让贫困学生产生幸福感,而不是对社会和家庭的失望和愤恨。传统文化中倡导“仁、义、礼、智、信”,都是心理健康教育应该继承、挖掘的精粹。

4.发扬传统文化,培养贫困生心胸豁达学会自我解脱的良好品质。儒家思想中的“入世”和“有为”有助于引导贫困生热爱生活和人生,道家的无为和庄子的齐物论,引导学生淡薄名利,在逆境中从容自如,这正是贫困生需要具备的心理品质。

5.让贫困生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贫困生大多不善交际,心理健康教育应教给贫困生与人交际的方法和原则。中华传统文化倡导整体和谐、族群至上、重义轻利等思想,人与人的和谐是最基本的和谐,人际关系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帮助贫困生正确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与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和谐发展。

6.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是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应该倡导的内容。贫困生出现心理问题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不知足,他们特别想要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往往对金钱的渴求程度比普通学生要多,很容易导致在生活中贪得无厌,过分地热爱某种东西,必然形成一些不好的心理状态,甚至形成错误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阻碍他们的健康成长,“天人合一”思想中重视价值理性,更多地关注人的精神指向,旨在教会如何做人,对贫困生的心理教育问题融入这一思想观念,有助于教导他们如何做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端正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促进他们乐观积极的成长。我们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将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应用到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当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文化资源,心理健康教育与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有效结合,一方面有助于改善贫困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弘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冯羽,陈建华.高校贫困生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的传统文化融入[J].高教论坛,2016,(03).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6

 

关键词:道德 道德文化  时代精神  价值目标

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近代以前,是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道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且最成熟的部分。古代经济、政治、教育、文学、艺术、哲学乃至宗教,无不打上道德的印记。然而,近代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和整个封建文化的衰落,传统道德文化也渐见式微和衰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在中国发生了整体性危机。传统的道德哲学受到了人们的怀疑与否定,不再能为人们提供普遍有效的价值意义和道德信念;传统的道德秩序也日益受到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准则的挑战;在几千年漫长岁月中形成的道德禁忌,日益受到破除和亵渎。传统道德律令不仅难以成为人们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而且它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似乎也成了问题。

传统伦理的蜕变与现代伦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充满矛盾的过程。“五四”时代人们提出的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历史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方面,旧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会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的变革而立即消亡,即便是表层的道德秩序、道德规范发生了变化,而深深积淀在中国人深层心理结构中的“道德无意识”(道德心态和习惯)却很难一时改变。另一方面,新道德的建构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因为新道德赖以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会被历史现成地“给予”,它需要经过现代化过程的再塑造,更主要的是现代道德和伦理精神要真正建立起来,也应像传统道德那样,不仅要建立显性的道德关系、道德秩序和道德理想,而且需要渗透到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中,内化为隐性的道德心态、道德信念和道德美感。目前存在的道德困境的实质在于:一方面传统道德文化和伦理规范已经解体,另一方面,现代道德体系和伦理原则尚未完整地建构起来;传统伦理已经无力给中国人提供终极的价值意义。现代中国人生活在新旧道德的历史嬗变期,承受着新旧道德的冲突,陷入无法回避的道德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道德价值上的困境。道德价值即道德主体对自身行为合理性、正义性、崇高性的理解,是人们对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道德品质、崇高的道德理想所产生的“敬意”,对卑下的行为、庸俗的品质、低级的趣味所产生的“耻感”。在道德价值整合度较高的社会中,人们对何者为荣,何者为辱;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洁,何者为污;何者为美,何者为丑;何者为高尚,何者为鄙俗等等,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人们能不假思索地作出符合多数人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原则的判断。而在道德转型的过渡时代,人们受双重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影响,似乎无论那一种标准都有一定的“合法性”。这种情境使当今道德评价变得模棱两可,流荡失据。人们在道德评价上不再相信有一个普遍有效的恒定的标准,常常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

其二,道德选择上的困境。在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的社会评价系统下,任何一种活动,一种现象,都会因价值标准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评价。而评价失范必然导致道德选择迷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援,受到一种价值标准的肯定或赞扬,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和讥评。这种选择矛盾冲突在今天渗透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人们常常感到它的存在。例如,人们的职业选择、婚姻选择、人际关系选择、行为方式选择、理想人格选择,总难以找到一种最具有充足理由的方向。选择失衡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文化和道德选择仿佛成为钱钟书笔下的那座“围城”,里面的人想爬出来,外面的人想挤进。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7

关键词:文化解析 《图雅的婚事》 王全安

一、引言

在中国的影像历史中,农村一再被当做独特的文化、社会与地理空间出现在影视作品中,成为人们展示传统文化风俗、追寻社会文化身份认可、反思人性本真等的想象性空间。农村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意象出现在影视作品中,总是相对城市而言的,不同的称谓和不同的空间,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文化体系。如果说城市这个意象表征的是城市文明、工业文明和现代文化,那么农村便相应地成为乡村文明、农业文明和传统文化的载体。作为第六代导演代表的王全安,从《月蚀》到《惊蛰》再到《图雅的婚事》,他将镜头始终站在平民的视点上关注转型中的中国,如果说“现代化繁华景观背后是无数具体的人的痛楚、无奈和辛勤劳作,现代化过程是一个历史的意志不断改写个人生命意志的过程”的话,[1]那么《图雅的婚事》所呈现的便是在现代化历程下对个体生命和精神状态的关注。

《图雅的婚事》以开放的叙事结构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嫁夫养夫。导演在这部影片中并不刻意营造女主人公艰苦的生活氛围,也不去深入探讨类似于草原生态及牧民命运这样的宏大问题,而只是单纯讲述一个女人的婚事,围绕在这场婚事展开的过程中呈现图雅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意识。正如影片的编剧芦苇所述:“电影不但要讲述故事,还应该讲当下民间生存的真相。”[2]这部影片的重要意义在于,王全安用影像语言生动地讲述了现代化进程中西部农村妇女的个人生存困境与抉择,更是关注了社会文化转型期中处于边缘的弱势人群的道德和精神文化问题。

二、影片的文化内涵分析

“嫁夫养夫”作为新闻事件并不鲜见,但是导演却偏偏选中了荒凉的内蒙草原来描述这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可以说是寓意深刻。以“马背上的民族”著称的蒙古牧民竟然放弃了祖先留下来的代步工具,选择了摩托车、卡车等为替代,现代文明的强势冲击,不仅渗透影响了牧民的物质生活,而且还使他们陷入了道德与文化困境中,并作为被动的选择者面对这场文化冲突。从深层上讲,《图雅的婚事》展现了现代化冲击下少数民族人民的生存状况,具有深邃与复杂的文化现实指向。

(一)社会现实表达与寓意

在现代化语境的影响下,文明冲突逐渐成为影视作品的叙事主题之一,影像书写中的底层叙事成为社会转型过程定的文化症候。在影片《图雅的婚事》中,导演通过对社会现实情境的再现和塑造不同特征的人物,蕴涵了导演对多元文化冲击下的内蒙古民族文化处境的关注。

作为传统蒙古民族文化的代表,影片中塑造的巴特尔是一个亟待拯救的边缘弱者,尽管他曾经作为草原上的英雄,如今却无力挽救家庭的经济危机。正如他挽救不了图雅和他的家庭一样,面对现代化的渗透,巴特尔只能望着民族文化被外来文化势力侵蚀而无力回天。影片中的巴特尔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尽管他开始试图接受现代化元素,然而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却一直困扰着他,也帮助不了他,影片中笛声的吹起不仅是巴特尔用自己仅有的男性尊严在哭泣,也是导演对传统蒙古文化的哀悼。石油大亨宝利尔的形象则是现代化代表,已经完全被现代文明所浸染。尽管影片中的宝利尔一直在哭诉着城市多么的不好,希望可以回到草原的生活,但是他回到草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维护传统的民族文化,他是来带走图雅的,挖掘草原仅剩的财富(石油)。宝利尔已经完全成为一名现代的都市人,追求物质生活享受,对人情关系淡漠,也抛弃了自己曾经作为草原民族的文化道德传统。而影片中塑造的邻居森格,则是传统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体,他的身上既有传统蒙古民族的热气、豪放、热心,擅长蒙古族的一切生活方式;同时,他又追求现代化,摩托车、拖拉机、卡车、飞机,他愿意面对一切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带来的发展机会。森格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时展产物,他既不会带着图雅离开草原生活,抛弃巴特尔,同时又可以通过现代手段帮助图雅一家获得更好的生活。

影片中塑造的三个男人,是导演摆在图雅面前的选择:传统、现代化、传统与现代的共存融合。生存困境的恶化使得图雅再也不能独立支撑她的家庭,她需要外力来帮助她走出困境;时代环境的变化,她被迫的主动做出选择。

(二)文化冲突下的生存抉择

那么,在传统蒙古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冲突的语境下,当下的蒙古人民又是做出怎样的抉择呢?在影片中,王全安通过三名女性的不同选择为我们展示了当前蒙古族人民的抉择与生活处境。

首先是巴特尔的姐姐,导演给予的画面镜头并不多,然而在短短的几个出场中她的生存境遇和精神状态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粗黑、松弛、毫无生气的脸裹在灰紫色的头巾里,臃肿走形的身材……生活的重担已经把她磨成一个如同男人般的女人。巴特尔姐姐身上尽显了中国西部农村妇女的宽厚善良与任劳任怨,是典型的传统农村妇女的象征,对命运缺乏自主的意识,逆来顺受地承担着生活中的一切。生存空间的狭隘、环境的恶劣与贫穷的生活困境使她的肉体和精神变得麻木、呆滞,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几张要吃饭的嘴,一切听天由命。

影片中另一个强烈的对比人物是作为缺席的在场的森格妻子萨日娜,无所顾忌奋力追逐现代化的女人。萨日娜就如同隐形的现代化城市文明,我们看不见,却对传统的蒙古牧民的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如同图雅、巴特尔姐姐一样,萨日娜也遭受着经济高速发展的冲击,但她经受不住现代物质生活的诱惑,违背了传统的道德情操,无所顾忌地选择自己的命运。萨日娜屡次跟男人跑、追逐金钱,目的其实和图雅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只不过萨日娜完全背弃了传统投入了更现代的怀抱,而图雅则阈于传统情感道德与现代文明的冲突而陷入矛盾中。

图雅的个人命运抉择是导演极力想要表达的现实困境,她与巴特尔姐姐、萨日娜遭受着同样的生活困境与文化冲突。与她们不同的是,在图雅身上不仅有蒙古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面,重家庭、重亲情、互助友邻,而且她拥有自己独立思考的一面,主动、坚定地选择自己的命运。然而,站在现代文明与原始落后的交接处,生存的现实逼迫图雅使图雅陷入了矛盾与困境,现代与落后的冲突、生活与情感的纠结,使她无法主动而强硬地决定自己的命运。作为传统蒙古文化代表的巴特尔和草原牧民,在物质和精神上既无法自救也无法拯救他人;现代文明化身的宝利尔尽管提供得了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是建立在对传统民族文化的残忍扼杀之上;森格的出现也许是图雅最好的选择,既能提供物质帮助,不抛弃传统的同时又能带来进步。但是,图雅的选择真的能够解决她的问题吗?

影片中导演表现出一种大度的宽容性,并没有对任何人的选择做出道德评判,而是用电影语言讲述着他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并用他内化的哲学视角注视着这个问题。影片以写实的叙述手法表现出了个体生命意识对现代意识的萌动与困惑处境,这正是影片所要表达的深刻内涵。

(三)影片深层文化内涵解读

文化冲突是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主要现象之一,少数民族文化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具体表现在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城市文化与乡土文化、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等多元文化的相互碰撞。影片中人民赖以生存的草原被现代工业已经破坏得再也不适应放牧甚至居住,与此相对照的是城市先进的代步工具、设备先进服务全面的疗养院、装修豪华的旅馆……将现代城市与传统农村的巨大差距毫无遮掩地展现在影片中,直白地表达出了现代文化对传统蒙古文化的巨大冲击。影片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王全安将文化冲突与图雅个人的生命记忆联系起来出现在影像中,所展示的世界是同个体经历、生活现实感受密切相关的世界。从生存的意义上说,内蒙古草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不是游离于人的生存之外的,它们悄悄地、无形地约束着人,而蒙古族人民的生存感受,尤其是焦虑感与困境感也来自于这片土地。在现代化语境下,这片土地的社会文明变迁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受这种文化语境的影响,影片中的农村世界影像演变成为了一种文化象征。在这些凝固的影像空间中,一切传统文化的存在尽管还具有民俗风情的特点,但这些都已经被抽离出了具体的历史与生存环境,秀美的草原、奔腾的马群这些都只在现代化的媒介(电视)中出现,以其强烈的震撼力和复杂的寓意而成为抽象的存在。王全安在影片中隐喻了笼罩在整个少数民族人生存之上的巨大压力,这个压力既来自于自然生存条件,也是来自于文化,是现代文化的普世价值对世界、对人的整体理解、规范和意义的建构。

三、结语:延伸与思考

“人是文化的存在物,任何人都只能存在于一定的文化当中,文化就造成了人们的文化无意识”。[3]社会转型是文化冲突产生的社会根源,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文化冲突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现代与传统、物质与精神,人们面对突如其来的一系列文化冲突应接不暇,这一切从价值层面加剧了人们的文化无意识的困扰。正如亨廷顿所言:“全球经济现代化的转型,一方面使人超越了长期以来的本土认同,另一方面又导致民族国家不再是唯一的认同根源。”[4]因此,文化间的冲突也就成为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

作为现代文化一部分的电影艺术,我们不能简单地说选择这种文化或是那种文化,电影艺术的真正价值在于表现生活,反映生活,引起观众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思考。正如影片所反映的,现代化是一个历史意志不断改写个人意志的生命过程,我们应该回归到对个人生活现实的关注、对个体精神状态的关怀与反思。这或许正是导演所要表达的深刻寓意。

参考文献

[1] 蓝爱国.后好莱坞时代的中国电影[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54.

[2] 沈小凤.《图雅的婚事》:回归现实的另一种可能[J].电影文学,2007(19).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8

(一)以学习先进为最大价值取向的激进态度所造成的文化困境

在上世纪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教育学者的态度都相当激进,他们主张对外学习,并对先进教育理论予以了高度肯定。然而,在他们充满热情地学习国外教育理论时,却陷入了文化困境。作为文化的产物,中国教育学者的文化属性必然带有中华文化的特色。也就是说,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是中华文化的“所有者”,特别是近代早期学者,其文化属性更带有明显的国学色彩。带着这种浓厚的国学色彩去学习西方教育理论和模式,难免会对西方文化教育理论的认识和理解产生偏差,面对这一困境,只能摒弃传统,以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去进行研究与学习,久而久之,就渐渐被西方文化“殖民”了[1]。对于广大中国教育学者而言,这种价值观与思维方式的“歧出”对其研究和学习造成了许多不良的影响,具体表现在:首先,它分割了中国教育学者的日常生活与学术生活。关于这一现象,台湾著名心理学家杨国枢先生曾说过:“我们以西方的模式从事研究工作,以中国的生活模式生活。”其次,它容易使国人过分崇拜西方教育理论。由于西方教育理论具有情境性和临时性的特点,中国人一旦走出研究工作的“象牙塔”之后,就会失去生活的方向,甚至迷失自我,但是他们坚持向先进教育理论学习的精神又迫使他们陷入了以理论指导实践的困境,这大大弱化了实践对理论的约束力。面对这种情形,自然会出现过分崇拜某种理论的现象。再次,它将教育理论的创新精神扼杀在了摇篮中,导致中国教育研究极其缺乏原创精神。

(二)以注重继承传统为价值取向的发展态度所造成的文化困境

当中国教育学者穷尽自己的力量去承接教育传统和传统文化,或开始对传统文化特色予以高度重视时,尽管其价值取向是正面的,但实践起来却困难重重。首先,如果他们不解决“破旧立新”的问题,就算多么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无济于事的。换言之,当代的中国教育学者一方面要有所突破,另一方面又不能因创新影响传统的继承。但是,我国教育理论本身就沿用了西方模式的大环境下,他们该如何厘清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理论、传统教育之间的关系?当中国教育传统和传统文化与先进教育理论发生碰撞时,我们会发现,这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所看见的东西均未超出“胚胎”、“萌芽”、“历史”的范畴。这难免会使广大中国教育者陷入理论困境中。由于无法在传统中找到可以与先进教育理论相抗衡的东西,教育学者们便只能徘徊于西方教育理论的框架中,同时也使得中国教育者即便是尽了最大努力去发展本土教育理念,但触碰到西方教育理论,却又被打回了原形[2]。其次,由历史原因引发的困境。受中国教育学者自身价值观的影响,他们在研究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会因为教育理论中国化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陷入困境。他们熟知近现代教育理论的一切内容,而且可以轻松地阅读各种外文文献。在他们眼中,古文比英文更为复杂、陌生。目前,除了专门从事古文研究的学者之外,我国很多教育学者都不太了解古文,这已成为了我国教育学界的普遍现象。这种困境阻碍了他们传承传统文化的脚步,也切断了他们与古代文化典籍的联系。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研究教育传统和传统文化的效果。

二、后现代教育理论下中国化文化的出路

(一)改变先进和传统二元对立的思想观念

新文化运动以来,人们对传统文化表现出了强烈的排斥感。现代社会的发展轨迹表明,西方文化并非“先进”的代名词,现代化也并非西化。换言之,落后并非是“传统”的代名词。实际上,我们根本不应该用“好”、“坏”二字来形容传统,只是因为人们看待传统的观点不同,因此才会产生好与坏的看法。如果简单地把西化视为现代化,将先进文化视为西方文化的话,那么异质的中国传统文化必然就是坏的、落后的。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以人文精神为核心”,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传统文化中的“礼”,就被视为一种落后的表现,因为它是束缚人们思想的封建礼教。尽管我们早就摆脱了传统礼仪的枷锁,但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学校中、街道上、公共场合里,依然可以看到各种丑态百出、缺乏教养的行为。尽管在当代社会已经见不到“三跪九叩”这样的大礼,但见到长辈鞠躬、行礼也未尝不可。在教育领域中,已失去了用于划分传统与先进的界线,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特地对教育的范畴进行了划分,将其分为了现代教育和传统教育。严格来说,这种划分方式就是人们排斥落后,追求先进的一种表现,再进一步说,这种划分方式无疑是想让大家认同现代教育的先进性与传统教育的落后性。就教育而言,在不考虑社会因素的情况下,这种区分是很难明确的。就算可以根据时间区分这两种范畴,也无法明确教育观念的归属。如果再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尝试将教育分为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归根结底就是一种思维方式不成熟的表现。要知道,无论哪一个时代都在努力的寻求“教育是什么”的答案,如果早已对自己时代和社会的教育实质了然于胸,又何必将教育分为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教育理论和实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它既充满了时代性,也表现出了明显的传承性。人们只有通过解释和补充上一代的教育观念,才能得到符合当下时代特征的新观念,如果没有上一个时代的教育精神作为支撑的话,这种解释与补充是无法实现的[3]。就拿教育组织形式来说,当今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乃班级授课制,这种组织形式是在个别教学形式上发展起来的。但是班级授课制却始终未得到现代教育史上几次大规模教育组织形式改革的认可。与传统教育相比,尽管现代教育中的个别教学在性质和复杂程度上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承认,就个别教学来说,现代和传统是高度统一的。在历届教育改革中,人们用于取代班级授课制的教学组织形式就是一个全新的事物。

(二)以中西文化交流为基础

西方教育理论中国化作为后现代教育理论中国化的代表,是以中西方文化交流为支撑的,我们要用理性和客观的态度去对待和接受西方文化,同时又要自觉地抵制其不良文化的侵蚀。一方面,在对后现代教育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进行接受和理解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全面地把握西方文化的历史结构与逻辑习惯,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避免后现代教育理论在中国变成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另一方面,倘若我们仅一味地接受外国教育理论的模式,而不用本民族的特性对其进行创新的话,就会影响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导致中华民族文化出现断层的现象。所以,我们应该敞开心扉地去接受和传承传统文化,而不是一味地拒绝、排斥。与国外教育学相比,我国教育学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加之中国学者在探索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经常将教育传统视为一种“落后”的东西,因而难免会对外来教育表现出崇拜之情。要知道,教育理论的发展与教育传统是相辅相成的,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就无法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鉴于此,当务之急就是要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传统是必需的,我们不能因为其是“过去式”就不假思索地舍弃,而要是看到其对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4]。所以,在外国教育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公平地对待中西方文化,而且要努力为中、西方文化搭建沟通与交流的桥梁。

(三)反思性地运用

中国社会的文化环境与西方社会的文化环境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导致二者的发展现状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中国教育,都面临前代和现代的问题。正如北大教授钱理群所说:“我们是旧病未愈,又添新病。”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当代中小学学生所接受的仍然是一种奴化的教育,一方面,他们不敢说真话,也不能说自己的话。相比之下,“五四”时期主张说真话、强调个性解放的思想还是比较先进的;另一方面,当今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长辈的宠爱使他们养成了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同时优越的生活条件使之越来越物质。由此不难看出,中国教育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又遭遇了新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以一种反思的态度来引入和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5]。毫无疑问,后现代教育理论中的一些主张的确起到了推动中国教育发展的作用,当然也不乏一些不符合中国教育现状的论断,甚至还有一些模棱两可的观点与主张。有些学者表示,引入后现代教育理论的目的是补充、完善现代教育,而非否定现代教育,所以现代教育理论永远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我们应该树立一种有限理性的教育观,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要不余遗力地挖掘非理性的潜力,另一方面又要大胆地承认理性精神的启蒙作用;我们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发展教育,树立与人类发展规律相一致的教育观,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同时要正视人类对生态、环境与资源造成的破坏,反对过分夸大人的作用;与此同时,在批判和反思人类命运和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我们还应该树立诗意理性的教育观,既要鼓励浪漫、诗意的教育理念,又不能有失分寸,显得过于主观,这样才能赋予教育观一定的张力和弹性;我们要根据中国当前的发展状况,树立以科学精神为主导的教育观,还要本着人文关怀的态度去弱化科学的技术性与工具性[6]。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在不放弃现代教育主张的前提下,科学地、理性地引入和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学会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中的优秀观点去对现代教育进行补充与完善,甚至创新现代教育,最终使现代教育变成一个先进的、多元化的教育理论。

(四)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

中国自古以来有着“和而不同”的传统思想,每种文化之间虽然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但是这些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具有“和”性的。所以,在后现代教育理论发展基础上,我们应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和发展,简言之,这是一种多种文化中间从“不同”达到特定意义上的“同”的过程。这里的“同”并非意味着要同化中国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或是在这些文化中占据绝对的主导位置,更不是取代这些文化,而是要找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集,并以此为依据,准确把握文化的多样性,并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互补。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否定本国传统教育文化,或是抬高西方教育文化,而是要建立一个被所有人认可的教育世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中西双方教育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最终体现出“和而不同”中“和”的内涵。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有利于拓宽中国教育发展的眼界,有利于推动中国文化的发展;并且还能够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三、结束语

传统文化困境范文9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 发展困境 优化途径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1(b)-0233-02

民族传统体育是我国不同民族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所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对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及作用。民族传统体育不仅可以带动人们身体素质的提高,还有助于人们实现身心上的愉悦、放松,同时,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与西方的体育项目相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也是我国的宝贵遗产。但是,随着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及中外交流程度的加深,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面对严峻的挑战,需要有关部门采取合理的优化途径。

1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困境

1.1 缺乏重视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种类多达970项左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占到了670项。这些民族传统体育都是各民族在长期发展、变迁的过程中所遗留的宝贵遗产,对于不同民族的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随着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速度不断地加快,体育部门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奥运会等大型比赛的竞技类项目上,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投入严重不足,人们对于民族传统体育也缺乏重视。目前,虽然我国也定期举办了民族运动会,旨在宣传和保护民族传统体育,但是没有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民族运动会也只能流于形式。

1.2 学校教育缺失

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还面临着学校教育缺失的困境,这也是其得不到合理传承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很多体育类院校在课程设置、课程内容选择方面都没有将民族传统体育纳入考量,而是着重选择竞技类体育项目,如,田径、足球、篮球等。很多中小学校的体育课也很难见到民族传统体育的身影,教师一般带领学生进行的都是集体项目或趣味运动项目。由于体育类院校及我国的中小学都不重视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造成我国青少年对民族传统体育疏于了解,导致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1.3 研究力度小

除了上述两点之外,研究力度较小也是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困境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不够重视,很多研究机构都是自发成立的,缺少相应的科学指导,也缺少研究资金的支持。这样,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工作就无法顺利进行,其内在的价值、内涵、作用、意义等难以得到挖掘。

2 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具体优化途径

2.1 提高认识

若想实现民族传统体育的深化发展,让其摆脱当前的发展困境,就需要有关部门提高对其的认识。我国的体育部门应当提高对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体育部门应当针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各项内容对工作人员展开培训,以此提高所有相关人员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视。体育部门可以将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重要价值、意义、未来发展方向等纳入培训内容,相关人员就可以在培训过程中学习到民族传统体育的相关知识并认识到其重要意义。这样,就可以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工作人员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有了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之后,体育部门应将其派往基层,收集有关民族传统体育的资料等,并帮助当地基层部门做好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工作。这样,工作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传统体育的合理创新与传承。

2.2 加强研究

我国体育部门还应加强民族传统体育的相关研究力度,在研究工作中挖掘其内在价值。对于已经存在的民间自发性质的研究机构,体育部门应当对其加以积极引导,并定期派工作人员与其加强沟通,双方合作,提高研究工作的整体效率。我国现存的民间自发性质的研究机构,经常会面临缺少资金的情况,这给研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因此,体育部门应当定期拨款,支持民间机构的研究工作。

与此同时,我国的体育部门还应当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收集、整理、分析民族传统体育的相关资料。体育部门可以邀请不同民族中了解民族传统体育的专家、民间人士等,共同开展研究工作,这不仅可以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实现研究工作的深层次开展。体育部门还应当将研究工作中整理出来的资料加以分析、总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将其以电子文档形式备份在电脑中。这样,可以确保民族传统体育的相关资料得到妥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等情况,给其未来发展、传承带来严重不便。

此外,在加强研究力度的同时,体育部门还应积极筹措资金来支持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工作。体育部门可以积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如,与相关企业之间紧密合作,让其作为研究工作的赞助商。体育部门还可以发行与民族传统体育相关的体育,将这部分收入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工作的一部分资金。与此同时,体育部门还应设立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流向的监督工作,以免研究资金被随意挪用。

2.3 加强宣传

民族传统体育的优化发展,离不开体育部门的大力宣传。由于民族传统体育与很多人们的生活关系并不是十分密切,因此,很多人对其并不了解,自然也无法认识到民族传统体育的内在价值及其魅力。在此背景下,体育部门应当积极展开宣传,让人们对民族传统体育有正确认识。

某地区为了保护和发展当地的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当地体育部门与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媒体、广播媒体等加强合作,开展定期宣传,人们通过看报纸、收看电视节目、收听广播等就可以对当地的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形成初步了解,在长期宣传环境下,自然对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认识。此外,当地的体育部门还与新媒体达成合作,通过微博、微信等推送有关民族传统体育的内容。正是由于当地的体育部门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宣传工作十分重视,才使当地人们对于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有了合理认识,并产生了主动保护、传承的欲望,为民族传统体育的未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4 加强学校教育

除了上述几点之外,学校的体育教育也要与民族传统体育相结合,在开设体育课时将民族传统体育融合进去。这样,学生就可以通过体育课认识民族传统体育,对其产生浓厚的兴趣,日后才会为其保护与传承工作投入精力并作出贡献。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体育类院校,可以在体育课中加入有一定难度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对于基础性较强的中小学等,则可以将带有趣味性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体育课程相结合,以此吸引学生兴趣。这样,学生就会主动参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对其产生浓厚兴趣,为其合理传承奠定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选择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时候,应从学生角度出发,选择适合学生能力发展及个人兴趣的项目,确保其应用效果。

3 结语

民族传统体育具有极强的研究价值及应用价值,但是其在发展传承的过程中却面临重重困境。目前,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没有得到合理的重视,研究力度也较小,很多学校也不注重民族传统体育的教学。在此背景下,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合理的优化途径,提高对其的认识,加强宣传力度等。这样,民族传统体育才会在传承、发展过程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 陈茂林,余启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困境与优化途径透视[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1(8):37-40.

[2] 汤立许,蔡仲林,刘轶.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困境及路径选择[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1(5):574-578.

[3] 刘冰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困境与优化途径透视[J].当代体育科技,2012(27):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