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现在的经营模式集锦9篇

时间:2023-08-07 17:29:04

现在的经营模式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1

[关键词]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对策;运行

一、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界定及优势

(一)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界定及我国的模式分析。经济型酒店又称为有限服务酒店,其最大的特点是房价便宜,其服务模式为“b&b”(住宿+早餐)。对于国内外对经济型酒店的定义却不十分明确,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是指价格低廉,设施简洁、安全、干净和性价比高的一种酒店业态模式。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是经济型酒店运营的主要方式,是使酒店企业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即是经营同类酒店的若干个企业,在同一总部管理下,按照统一的经营方式进行共同的经营活动,以求得规模优势和共享规模效益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态。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美国,如今在欧美国家已是相当成熟的酒店形式。经济型酒店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具有低投入、高回报、周期短等突出的优点,“莫泰(motel)”、“如家快捷”、“锦江之星”作为国内经济型酒店的三支主要力量,其扩张速度惊人。同时,美国的“速8”、法国雅思集团的“宜必思”也相继进入国内。从沿海到内地,市场份额逐渐扩大,如今拥有强大网络平台支持的连锁酒店也日趋成熟,如七天连锁、城市便捷连锁、汉庭连锁等。但在其蓬勃发展的光环背后,还存在着许多不乐观因素。国有宾馆的改制,规范化的政策法规引导,服务软件的提升,管理模式的升级……,许多问题不容忽视。但不容置疑的是,经济型酒店必将由幼稚走向成熟,将在中国酒店市场上占据特殊的重要位置。我国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从经营模式看共分为直营店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兼并收购模式,发展初期则以标准连锁的直营店模式,目前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但从长远来看,将逐渐向兼顾战略联盟和兼并收购的模式发展。

1.直营店模式。直营连锁是资产所有者独自投资、直接管理的一种经营模式,一个企业最初的发展方式。我国经济型连锁酒店在进入一个区域时,往往采用标准连锁的直营店模式来塑造自己的形象,如锦江之星、如家快捷、宜必思等经济型连锁酒店最开始人市时均以直营店模式拓展市场。直营店模式最开始的投入较大,但却有利于统一的管理,可以积累稳定的资产,有利于酒店企业的形象塑造。

2.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是指特许权拥有者授予特许权经营者一种获得许可的特权以从事经营的行为。经济型连锁酒店的规模扩张需要走低成本战略,特许经营模式对于酒店总部而言,只需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经营技术及经营理念通过受让或转让给加盟者,就可以实现规模扩张。对于加盟者而言,只需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就可直接套用酒店成功的经验和技术,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国内运作成熟的经济型酒店已经逐渐向特许经营模式转化。

3.战略联盟模式。我国经济型连锁酒店要改变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的现状,需要集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酒店资源和优势,形成战略联盟经营模式。建立经济型连锁酒店战略联盟更有助于了解市场形式、风险共担、资金、经验、技术共享,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降低运营成本。

4.兼并收购模式。兼并收购模式是另一种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可以促进酒店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有效降低进入壁垒,并获得原有酒店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各种资产、企业经验和市场份额。兼并收购模式主要适用于发展成熟、规模较大的经济型连锁酒店,目前国内并不常见,如家快捷这样的品牌连锁酒店曾采用过这种经营模式。

(二)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优势分析

1.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以控制成本实现竞争优势。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优势很明显,采取统一的采购系统、订房系统,批量采购,降低酒店的固定成本投入,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金优势,能够更好地控制成本,提升企业知名度,实现竞争优势,达到利润最大化目标。目前,我国有实力的经济型酒店都选择了连锁经营的发展模式,如锦江之星、如家快捷、莫泰。

2.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因设立网点众多而贴近目标市场。在旅游和商务集散地,经济型酒店的存在,使连锁经营模式在布局上具备绝对的优势,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的网点众多,统一标识、统一品牌和形象,可以更贴近目标市场,有利于了解宾客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经营战略,最大限度地聚集顾客群。

3.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借助信息资源共享降低运营风险。我国经济型连锁经营酒店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可以通过连锁酒店建设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立中央预定系统和免费的预定电话,各分营店之间可以共享客房数据库和客户信息档案,通过分析客户信息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了解客户需求,可以有效稳定客源,进一步降低连锁酒店的运营风险。

二、我国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运行分析

(一)特许经营模式的运行。经济型连锁酒店在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时,正确选择特许经营的方式是关键。目前,我国经济型连锁酒店最常用的特许经营模式是特许转让,特许方提供品牌、生产及经营中必须遵循的方法和准则以及产品、技术方面的培训,确保业务有效运行。经济型连锁酒店特许经营实施的第一阶段是品牌推广,要求连锁酒店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己的经营特色、经营理念及特殊经营技能,通过DM单、网站、媒体等渠道扩大酒店的宣传,吸引加盟者;第二阶段是加盟者资质的审核,酒店总部在接到加盟者申请后,还应委派饭店管理专家对加盟者资质进行检察和考核,重点考察从业经验、资本金及经营理念与酒店是否一致,并严格按照有关章程经总部审批后方可考虑吸纳;第三阶段是履行加盟义务,应进行店面选址、统一装修、管理技术传授、人员培训等工作,统一品牌,统一标识,并对加盟者深入传授统一的服务理念,形成以品牌和网络为主要纽带的联盟;第四阶段是建立一整套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中包括物流配送体系,良好的预定、采购集团培训体系,真正实现连续的规模经营,同时还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真正形成品牌共享、客源共享、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

(二)战略联盟模式的运行。我国经济型酒店战略联盟的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联盟方式,根据治理结构的不同建立战略联盟,可以进行股权联盟和非股权联盟,股权联盟最常见的做法是建立新实体或者通过股权投资和相互持股的方式共同经营。

非股权联盟是一种合作联盟,联盟方只保持合作关系,不需要建立法律实体;根据在价值链环节上的不同位置建立战略联盟,可以进行竞争对手联盟和顾客伙伴联盟。经济型酒店之间既是竞争关系,又是合作关系,开展竞争对手联盟运作模式可以加强酒店之间联合,扬长避短,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顾客伙伴联盟是以全方位、立体式的一条龙服务要素来组织服务流程,将“服务营销”的内涵延伸到每个环节,向顾客提供超值的个性化服务。

(三)兼并和收购模式的运行。兼并和收购模式是我国经济型酒店实现集团化发展后的趋势,经济型连锁酒店开始时都是单一品牌、单一细分市场的企业,形成规模发展后,对其他经济型酒店进行兼并和收购可以提高核心竞争力。经济型连锁酒店集团多采取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与联合两种运作方式。横向并购是在经济型酒集团之间实现跨地区、跨所有制或同地区酒店之间的并购,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规模经济,并为酒店的所有者退出行业提供了一个机制。纵向并购与联合是经济型酒店与提供互补产品的企业,如旅行社、旅游交通企业、旅游商业企业、旅游景点等之间的并购与联合,这种模式直接关系上、下游企业结成联盟,形成纵向生产服务的一体化,有利于相互沟通与融合,获得共享和互补效应。

三、我国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的制约因素

(一)奈块分割的传统管理体制限制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目前,条块分割的传统管理体制对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运行非常不利,经济型酒店在连锁经营的过程中往往重形式而轻实质,即只注重店名、装修、标识上的统一,而在管理体制上仍沿袭单店操作模式,各店顾各店,无法实现信息资源和客户需要信息方面的共享。正是这种传统管理体制的制约,使许多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有名无实,无法得到充足的市场份额,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规范、有效运行。

(二)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制约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高效运行。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是经济型连锁酒店规范化运作,增强自身实力,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许多经济型连锁酒店仍属于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缺乏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产权不分、权责不明,管理随意性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总店、分店之间关系复杂,组织结构混乱,管理层分工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的有效性。

(三)自身实力不强的企业现状阻碍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高速运行。目前,我国经济型酒店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不足、分店扩张缓慢的局面,但无法解决实际困难,一些连锁酒店自身实力不强的现状短期内很难根本改变。

(四)专业化管理人才缺乏的现实制约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长期运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应势而生,经济型酒店人员配置非常精简,组织结构层次少,要求员工技能多样,一人多岗、一职全能的要求让许多服务人员摸不到头绪。我国经济型连锁酒店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制约其经营的直接因素,既懂连锁经营又懂酒店运作的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稀缺,一些连锁经营者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方法,且不注重经济型酒店的发展特点和顾客群定位,无法达到连锁经营的真正目的。

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的理论依据分析

(一)劳动分工理论与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劳动分工理论研究劳动分工是如何影响劳动生产率,并继而影响经济效益的。实际上,经济型酒店的分工策略就是一种劳动分工,通过专业化分工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实现酒店内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型酒店的发展。

(二)规模经济理论与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规模经济性理论研究的是产品的单位成本随着规模提高而逐渐降低的规律。我国经济型酒店市场集中度较低,单体酒店规模较小,经济型酒店通过企业内部资源的积累或资金的投入设立新的单元,扩大规模,实现连锁式经营,同时经济型酒店还可以通过兼并、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来扩大规模,形成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以降低投资和运营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三)旅游经济理论与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根据旅游经济学理论,如果生产大量的适合现阶段国内需求的经济型酒店产品,则需求弹性会变大。同时,经济型酒店要持续发展,还必须研究消费者行为,通过细分市场,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客户对经济型酒店的品牌忠诚度。

五、保障我国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有效运行的对策

(一)针对市场空白点,坚持走专业化经营道路。针对我国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模式运行的现状,经济型连锁酒店应善于抓住市场空白点,坚持走专业化经营之路,创造发展机遇,并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应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添加安全、清洁、方便、温馨服务要素,及其他增值服务,力求使顾客在经济型连锁酒店中享受到星级酒店的服务,努力打造服务无限、设施齐全、价廉物美的标准、统一、独特的经营模式。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2

关键词:经营模式;商业银行;新时期

一、引言

目前国际上金融领域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分别是法人综合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设立独立的跨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中法人综合模式指的是由同一法人从事多元化的金融业务,比如包括了银行、证券以及保险类的金融业务,这种法人模式主要欧洲等国家比较流行,比如法国和德国。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则是一种不直接参与金融领域管理的一种经营模式,通过投资金融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和保险等金融类企业而进行的金融义务。对于独立的跨业经营的金融机构模式则指的是一些商业银行虽然不直接参与证券或者保险业来进行活动,但是却能够作为投资主体来参与相关的金融义务。在我国金融领域,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九开始实行了混业经营模式。但是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则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主流,而这种经营模式又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分业经营和综合经营两种,金融的综合经营又被成为混业经营,指的是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企业和相互合作的方式进入对方的经营领域从而实现的多元化。我国商业银行在新时期下,由于竞争的关系,从原先的分业经营开始逐步进入到综合经营模式,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分析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关的建议,这对于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显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原本独立的分业经营开始转变,各个原本独立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分界线开始变得模糊,有些商业银行投资证券和保险,而有的保险搞起了银行,之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出现了这样的转变关键还是在于传统的经营方式造成了巨大的成本困扰,同时也提升了金融领域的风险,所以通过混合经营模式来降低成本和风险是一条非常有效的方法。发展综合经营模式能够最少有下面四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是能够让银行效益得到有效增长;第二通过综合经营能够有效提升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第三商业银行通过混合经营能够促进现有的业务增长以及进一步扩张潜在的银行业务;第四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则能够有效提升银行行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升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虽然商业银行通过综合经营能够有效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相对初级

由于在过去的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商业银行是处于严格的分业管理区间的,正是如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创新的综合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原先的分业经营模式的影响,其综合经营模式很难深入进入到商业银行系统中。所以很多商业银行的推进综合经营更多的是在意短期和狭隘的阶段,所以很容易产生利益上的冲突,难以在商业银行体系中建立长期合作战略伙伴关系,而这种利益冲突也会对综合经营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产生明显的负面作用。

(二)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监管体系不完善

在新时期下,商业银行最大的创新途径就是从原先的分业经营模式转变到综合经营模式。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对金融风险的有关管理。虽然综合经营模式能够有效的摊薄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和扩张自己的业务范围,但是却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加多元化的风险,而且很多风险隐蔽性较强,除了具有传统经营模式下的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之外,还包括了利益冲突风险以及综合交易风险等,因此需要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才能够更好的促进商业银行在综合经营模式下的发展。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监管方面并没有和创新综合经营模式相对应风险管理创新,因此很难对当前的多元化风险提供有效的监管。

(三)缺乏综合经营模式下的专业人才

由于商业银行采用综合经营模式,就要涉及到跨部门的经营性人才,对于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就变得越来越高,而且这些从业人员还需要有多个金融行业经验,但是从过去的数十年里我国采用的严格分业管理模式,让金融行业的人才具有明显的单一化,所以很难满足当前综合经营模式下的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进如此当前有关对综合性的金融人才的培训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造成了当前商业银行的专业性人才的缺乏,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和革新。

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的有效选择

我国商业银行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说,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而且不同的商业银行的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均衡。很多商业银行采用综合经营模式的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要根据商业银行当前的真实水平来进行选择,从而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而选择的原则要遵循以下几个模式。

(一)金融控股式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在A股上市,成为事业型的金融控股银行,因此金融控股的综合经营模式就成了很多商业银行的首选。作为母公司的商业银行在经营本体公司的主营业务之外,还可以在其他金融业务上开展工作或者经营活动,比如开展证券业务以及保险和基金的业务等,从而形成以银行业务为主体并积极参与到其他金融行业的服务模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也仅仅是在本世纪初才完成,因此发展起步较晚。而长期形成的分业经营思想也让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的瓶颈,而事业型控股银行有属于非常浅的综合业务经营模式,是实现完整的综合经营模式的一个过渡阶段,但是其金融风险却不容小视。而且这种金融风险还随着从事业型控股转变到纯粹性金融控股综合经营模式还要会不断发酵,因此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对金融风险能力还相对较低,因此加快改革速度,减速进入纯粹的金融控股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基于业务合作的综合经营模式

相对我国传统四大商业银行来说,我国很多区域性的商业银行由于资金规模较小,涉及到的业务存量也相对较小,如果和大型商业银行一样进入到纯粹性的金融控股的综合经营模式显然是很难满足这个条件的,但是区域性的商业银行也有自己体量小,创新能力强的优势。比如区域性的商业银行能够对当地的金融需求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那么就能够针对当地的金融需求开发一些相对应的商品,比如增加小额贷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改善等。正式区域性的商业银行有这样的灵活优势,所以能够促进区域商业银行积极开发一些针对性的金融业务,从而实现不懂区域和大型商业银行的差异化。但是在过去的数十年里我国区域的商业银行同样也收到了分业经营模式的影响,在近些年虽然也开始尝试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但是还是受到一定的发展限制。因此区域性的商业银行要尽快分析自身的优势所在,然后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需求的现状来拓展和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从而实现基于业务合作的综合经营模式。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模式的建议

(一)加速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深度,就要加速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深度,对此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以及不同金融机构的客户基础,从而形成市场和资源的互补,在实现共赢的基础上加深合作才能够促使提升合作的深度,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这就能够解决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太过于表面化的问题。

(二)创新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想要拓展自己的业务,提上自身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加盈利水平关键的因素就在于创新,这个创新要从两个层面着手,一个是创新金融产品,另一个就是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要从当前金融需求出发,来不断完善金融领域存在的各种盲点,因为现在很多商业银行更多的和大型企业进行合作,但是却对于中小企业的兴趣不大,而如今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忽视这部分的金融产品服务,显然就忽视了一个巨大的蓝海市场。所以金融产品创新要紧密融入市场分析。而对于金融服务创新就要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让消费者体验到免费完善和安全的服务,同时让更多的利益回报给客户,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双赢。

(三)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由于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的发展会出现多元化的金融风险,对此金融监管机构要面对新的形势要积极开发完善的风险监管制度,从流动性和信用以及银行坏账这三个层面来进行全面监管,控制银行坏账水平,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力。而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也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精英人才的培养,只有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人才的综合素质,才能够在风险管理和业务拓展方面展现能力,从而帮助商业银行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起来。而加强商业银行的金融人才的培养要从社会和商业银行这两个层面来开展,社会的角度要通过教育机构来培养专业性的人才,而商业银行内部则通过经验加外训的方式来促进金融人才专业素养的提升,另外还可以通过在人才市场或者寻找海外猎头公司聘请国际金融专业性人才来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

五、总结

总而言之,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进入创新改革的关键时期,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这已经是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的创新产生一种倒逼作用,在这个背景下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更加深入的综合经营模式来发展自身,突破创新和服务方面的瓶颈,才能够降低商业银行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当然在创新的过程中也需要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领域的发展进行全面的监管,这样才能够保障商业银行在综合经营模式创新的过程中有效规避风险,提升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

参考文献

[1]张宇虹.浅析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交际. 2014(01)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3

关键词:西部传统农区 农业经营模式 创新

农业经营模式指的是在生产力及生产关系一定的前提下,农业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和运行形式。具体内容主要有五类: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的实际支配形式、农业劳动者与农业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农业经营活动的决策及其实施形式、农业生产要素的组合与协调形式、农业经营主体与外部经营环境的适应、协调形式。本文以建国后农业经营模式变化为借鉴,分析西部农区农业经营模式现状和问题,从现代农业的角度研究西部农区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一、西部传统农区农业经营模式的现状和不足

1.西部传统农区农业经营模式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经营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经营模式。农业经营模式历经建国初期的农民所有、个体经营模式到农业合作化时期集体经营,然后到改革开放后推行的家庭承包双层经营模式。这一变化说明农业经营模式适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就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就会迅速发展;反之就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就会停滞甚至萎缩。

现今我国农业经营模式处于以家庭承包制度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的经营模式。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经济长期落后,土地资源稀薄且利用率不高,农民参与市场的意识不强、剩余劳动力无法有效利用,随着国家和政府的不断投入,提供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我国西部传统农区的农业经营模式不断散发出活力,快速向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发展。该地区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专业化农户为主体,由以前的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精准化发展。

第一,专业化农户合作社:这是西部地区最普遍的农业经营模式。所谓的专业化农户合作社指的是在农户之间成立的一种互助经济组织。他是农户自愿形成的,对相同或相似的农产品的生产、保管、经营、销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经营组织。短期上看,从西部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及人口分布情况出发,发展家庭经营为基础的专业化农户合作社能适应土地资源稀薄且分散的局面。

第二,集约、精准化经营模式:集约、精准化经营模式通过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知识在土地资源有限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产量。这种方式相对于粗放经营模式具有技术高、手段新、时空精确等特点。西部特殊的地理、自然资源等环境决定了农业规模经济很难达到,这种小规模的集约化、精准化农业经营模式能最大化的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率,土地的有效利用率。

2.西部传统农区农业经营模式的不足

第一,“统”与“分”关系把握不准

家庭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生产。从1980年至1984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1%。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业发展、农民积极性的提高以及农民收入增加的作用不断下降,西部传统农区农业发展遇到了瓶颈。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集体经营管理的缺乏。农民以家庭的单位的小农经营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但正是因为这种灵活性缺乏有效的管理,农业始终停留在粗放经营的层面上,无法向更高层次的集约、精准化经营上转变,这种过于“分”而“统”乏力的局面也导致无法向现代农业过渡。

第二,没有充分彰显农民主体地位

自家庭承包经营确立后,经营制度的探索从未停止,但始终没有抓住农民主体地位彰显这一重点:①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过分强调政府的作用,结果形成了“农户+部门”结构,将农民排除在模式之外,间接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②恢复“两社”改革中,政府出于主导地位,垄断了行政及经济资源,阻碍农民自主合作经济的发展;

第三,没有全面认识适度规模经营风险

与传统分散农户经营相比,适度规模经营的风险更具有严重性:①更多的风险。他包括农业经营的一般风险,和规模经营的风险。其中规模经营的风险又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如果生产经营主体把握不了“适度”,就会导致适度规模经营的收益低于成本,或经营主体所获得的收益低于适度规模经营所能获得的收益。②更大的专业化导致的损失。因为专业化是规模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专业化意味着种植单一,单一的作物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及损失。③更大的市场与决策风险。因为农产品价格具有滞后性,且生产季节和周期性强,农户通常根据经验种植,较少考虑到市场的变化以及需求,这会增加经营风险,甚至会出现作物增产但收入减少的“伤农”现象。

二、国外农业经营模式

国外发达国家因为发展现代农业较早,现在已经处在稳定和成熟的阶段。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优秀的成果来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在吸收过程中我们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应该全面分析国外的经验及教训,然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农业畜牧业结合的经营模式

人地关系紧张、水资源匮乏的以色列通过采取农牧结合的经营模式,农业发展同时兼顾畜牧业生产,降低了进口饲料的依赖。以色列通过采取这一农业经营模式,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使得农业产业迅猛提高,农业年产值增长率高达15%。与以色列不同,位于东南亚的菲律宾将重点放在农牧结构调整上,强调农牧结合的结构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同时兼顾效率性和平衡性,发展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旱地农牧结合的经营模式。

第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模式

一是规模化。这里所说的规模化包括了机械的规模化、技术的规模化、土地的规模化。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世界上领土第四大的国家,土地资源丰富且集中;而且美国人口较少,人均耕地面积大。美国通过采用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化极大的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率和总产量,从而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出口量最大的国家。二是专业化。美国在大规模机械化和技术化的基础上,通过产品专业化、地区专业化及经营管理专业化又成功的降低了成本,提高效率,也推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由农业专业化产生的期货市场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他反过来又极大的推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是资源节约和资本技术密集型模式。该模式主要存在于土地资源稀缺,而劳动力充足的国家,如日本以及荷兰。这些国家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无法发展大规模农业,只能走资源节约和技术提升的道路。荷兰的农业秉承精耕细作,以高新技术为基础通过发展附加值高的农作物特别是温室作物成为世界上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同时也造就了花卉之国的国际美名。而日本则强调土地节约,利用集约经营模式克服耕地分散、稀少的限制,联合农户形成类似专业化合作社的形式的农业协同组织来统一经营管理,做到了统分协调。

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模式,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经验:

第一,强调生态型、增收型农业的重要性

早期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在运用大量高科技产品及技术时,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环境问题,世界各国也愈加重视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和谐关系。而生态农业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他的目标是可持续发展,通过集约经营的方式来推动农业发展同时兼顾环境的保护,最后达到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的相互推动。这是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

第二,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高效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能发挥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高效率的现代农业体现在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资金技术资源投入最小来获取最大的生产率和产量,最大的经济效益,最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则要求发展主导产业,通过主导产业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三,加强推广农业畜牧业结合的形式

农牧业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的良好种植模式,这可以节约农业经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单一作物种植的风险,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我国西部传统农区经营模式创新

针对西部传统农区的特点,结合国外成功经验,本文主要从经营形式及经营方式上提出合理化的创新建议:

1.大力推进制度改革,为农业产业体系的建立扫除障碍

规范政府行政职能,明确“统”与“分”界限,做到农业经营方式的灵活与统一管理;完善农产品制度和政策法规,加强农产品相关制度体系的构建,保证农户在农产品产从种植生产到销售的产业链上权益得到保证。

2.完善土地制度,大力发展专业化农户合作社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集体经济所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优越于其他国家的根本。我们必须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制度,这是农民拥有土地的保证。同时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户在制度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使分散的土地集中,有利于推动规模化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积极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组织农户合作社,通过专业化经营利用市场经济来不断发展与壮大,解决分散经营与农业市场化的矛盾。另外合作社的建立方便统一管理,还能提高农户素质,降低市场风险,增加农户收入。

3.鼓励农业大户企业化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向股份公司发展

改革开放必然要求农业市场化,这是促进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市场开放程度越大,越有利于农业增长和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鼓励和推动农业大户向企业转变,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明确权利和义务,面对市场瞬息万变的特点能做出及时的回应,降低市场风险,利用市场经济的优势,壮大农业产业;鼓励农业企业向股份公司发展,允许农民入股企业,实现农民由被动的市场参与者变为积极主动的参与农业市场化,由生产者转变为农业产业投资人,可以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积极性,转变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观念,推动农业市场化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4.推动农业产业向节约型、生态型转变

农业产业向生态型转变要求将多种农业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多种农业模式根据区域、环境的不同灵活的结合起来,如种植业与养殖业、养殖业与放牧业的结合,旱地、沙地等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种植业与放牧业的结合都是生态型农业产业的内在要求;农业产业节约型的转变要求我们将农业产业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产业链各个环节联合,形成“合作社+农户+公司+专业市场”的农业经营模式,可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促进农产品交易的市场化,降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减少盲目生产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谢栩.论农业经营模式变革与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转变的相关性[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22)70-74

[2]刘秀清.论我国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与完善[J]经营管理.2011(4):37-41

[3]孙芳.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国际发展趋势[J].农村经济.2009(4):33-37

[4]蔡志荣.贫困山区土地流转及农业经营现状调查[J].保定学院学报.2010(2):41-43

[5]王曦.我国农地家庭经营模式发展的制度思考[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10(5):74-78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4

关键词:非寿险;经营模式; 盈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9-0290-03

一、相关文献与概念分析

哈罗德・孔茨等(1982)认为,经营模式是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方法[1]。钱颜文、孙林岩(2003)根据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把企业经营模式划分为生产代工型、设计+销售型、生产+销售型、设计+生产+销售型、信息服务性等;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把企业经营模式划分为单一化型、多元化型;根据企业实现价值的方式,把企业经营模式划分为成本领先型、差别化型、目标集聚型等[2]。

宋娟(2007)认为,我国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高,存在规模不经济现象,保险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较低,而这与分业经营模式、分业管理模式等体制性原因密切相关,因此,只有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和全能经营模式,我国保险业才能持续发展[3]。孙祁祥、郑伟等(2008)把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分为专业经营模式、单一经营模式、保险集团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等四种类型,并从规模经济效应、范围经济效应、风险分散效应、利益冲突风险等方面对不同经营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规模边界、能力边界、经营边界等角度探讨了保险公司不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动,还根据有关数据从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偿付能力等角度对四种经营模式下的我国保险公司进行了经营绩效评价[4]。郭宏宇(2010)认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产品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风险管理模式,其中,产品模式主要涉及兼业、混业与分业经营问题,销售模式主要涉及销售载体、工具问题,盈利模式主要涉及盈利渠道及亏损问题,风险管理模式主要涉及保险公司风险分散及保险监管问题[5]。

综合来看,尽管已有研究几乎涉及了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各个方面,但对于非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研究仍有很大不足之处。一是国内对于非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概念仍莫衷一是;二是若干理论分析对现实运营中的非寿险公司缺乏实际指导意义;三是关于非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研究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四是对于这些经营模式分支如何统一到非寿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之中,目前的文献也鲜有涉及。

笔者认为:经营模式是企业配置资源并藉此持续不断地获取利润的方法集合,一般表现为企业提品或服务等的方式与途径;经营模式是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有机统一体;非寿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指非寿险公司配置各种资源并藉此持续不断地获取利润的方法集合,一般表现为提品或服务、营运销售、盈亏衡量、风险管理等。

二、国外非寿险公司的经营模式比较与发展趋势

(一)多元化综合经营模式

美国国际集团(AIG) 之所以由原来一家小型保险机构发展到全球最大保险服务机构之一,并购、重组式的资本运作是其爆炸式成长的主要方式。AIG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选择资本扩张的战略。在资本扩展初期,AIG红利(企业利润)增长幅度是低于资产规模(市值)扩张速度的。随着多次大举开展并购活动及多元化综合经营,AIG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而其规模效应也逐渐显现,出现了红利增长速度快于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

(二)专业化经营模式

美国Erie Insurance Group(以下简称Erie)成立于1925年,是一家保险赔偿与风险管理服务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美国的中西部地区、大西洋沿岸中部和东南部地区,主要提供财产、意外保险产品及相关保险服务,并通过独立保险人销售其产品。Erie着力建设良好的营销渠道和开发创新型产品,追求稳定的业绩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而在资产规模上并不追求做大。截至2008年9月底,Erie市值19.1亿美元,净资产利润率 10.92%,资产收益率4.38%,营业收入11.3亿美元,净利润1.08亿美元。尽管Erie资产规模并不大,尚未进入美国产险企业前五十大,但其业务收入与资产规模之比较高(Erie该比例为33%,而AIG该比例仅为10%),资产收益率较高且变化幅度非常小(波动区间在10%~12%之间),市值与红利也稳定增长。

(三)连锁门店经营模式

美国State Farm是一家相互保险公司,其利用连锁销售模式实现了较好的经营绩效。State Farm 将目标市场定位于乡村和小镇的机动车车主,并在美国率先针对区域、驾驶员的历史以及其他风险因素采取差别费率,从而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这类群体出险概率较低,赔付较少,因而承保成本也较低。State Farm实行独特的会员制度,对其客户收取终身会员费以弥补新保单费用和人的佣金。这种一次性缴清并不返还的费用不仅使会员的保费较低,而且有效促成公司早期发展时期的资本积累。State farm建立了独特的力量,充分利用公司的分支机构、农场分社和当地的一些机构组织扎根于社区的居民作为商,而State Farm 的中心办公室全权负责后援支持系统,使得商能够有大量的时间专注于销售。State Farm树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半年、每月支付一次保单红利,使公司与客户双方受益,即客户可以较早领到资金,State Farm 自身的会计核算也较为方便。

(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外保险公司大多已经开始采用电子商务经营模式,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营销保险产品等,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强。例如,据调查,美国约80%的保险消费者通过因特网查询机动车辆保险费率,40%以上的用户愿意在网上购买保单,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非寿险公司利用网络营销保险产品的普遍性。

三、我国非寿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状与利弊分析

(一)盈利模式

1.以现金流为主的盈利模式。以现金流为主的盈利模式目前广泛存在于非寿险公司中。该种盈利模式实质是将在承保业务上获取的现金流,作为投资资金,主要投入到股票、证券等市场上获取投资利润。如果承保业务盈利,则公司的利润是承保利润加投资利润。如果承保业务是亏损的,则用投资利润来弥补,多余的利润就是公司的经营利润。

从理论上说,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要求,保险公司利用沉淀的资金获取投资收益是合理的、必须的,但是,认可公司的承保利润亏损,而完全依赖于投资收益,则显然具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期望用较高的投资收益来弥补承保亏损实现盈利并不一定能实现。2008年保险投资亏损引发的总业绩亏损就是一个沉重的教训。就非寿险公司而言,由于保险资金的规模和沉淀期限及未来流入与寿险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尤其在高综合成本率的压力下,非寿险公司的资金受到很大的限制,采用上述理念经营非寿险就具有更大的风险。

2.靠专业化经营来降低成本的盈利模式。靠专业化经营来降低销售成本和生产成本的盈利模式是中小保险公司主要选择的盈利模式。专业化经营是指集中公司主要资源和能力用于所擅长的核心业务,以此带动公司的成长。这种盈利方式更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稳固的竞争优势,并且减少因为由于规模铺陈大而导致的销售成本和机构成本的增加,从而有效地降低成本,实现承保利润,因而它所带来的增长与盈利也会更加健康、更加稳定、更加长久。

3.以增加机构、扩大保费规模为主的盈利模式。从中国非寿险公司的成长过程可以看出,多数保险公司在开业之初即通过增设机构来扩大市场规模和保费规模,短时间内将公司机构扩展到全国各地,以期通过保费规模的扩大来扩大市场份额,长期下来也能够实现规模效益。该种盈利模式的特点是在公司经营的前几年实现盈利比较困难,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但在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进入盈利期,再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等措施,就可以实现长远盈利。该种盈利模式也是目前中资非寿险公司主要选择的盈利方式之一,但这对许多中小公司而言效果并不明显,过分增设分支机构耗尽资本金而相应的保费规模却没有达到,后期管理也没有跟上,反而导致了公司的经营困难,这也是粗放式经营的主要体现。

4.优化价值链管理的盈利模式。保险公司价值链包括展业、营销、承保、理赔、人力资源,直到价值实现等一系列价值增值活动和相应的流程。价值链管理的意义就是优化核心业务流程,降低保险公司组织和经营成本,提升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归结到根本上就是实现承保利润,这是针对当前中国非寿险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承保亏损的较好的解决办法。这种模式虽然要求较高,但却能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在价值链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发现并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该种盈利模式通过价值链的管理能够找到公司经营的利润点,进而形成利润源,即实现承保利润,从根本上扭转目前非寿险公司承保亏损的现状,因此,伴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保险经营理念和监管的不断完善,该种盈利模式将会成为越来越多保险公司的选择[6]。

(二)管理模式

1.高度授权型管理模式。该种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弱总部、强机构”,总公司管理人员较少,对分公司日常管控较少;总公司对分公司授权较为充分,分公司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与经营相关的事项,总公司只对经营结果进行考核。

该种模式的优点是责权利分明,应对市场反映快,有利于业务发展;但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控较少,容易产生逆选择,损害整个公司利益,不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达成。

2.职能型管理模式。该种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分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在行政上由分公司管理,但在业务上必须接受总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该种模式属于牵制性的管理模式,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授权,分公司是一个标准的利润中心,但总公司职级部门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分公司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过程管理。

该种模式的优点是总公司通过职能管理,实现了核心风险的集中管理,理论上防止了核心风险的出现。但是,分公司职能部门行政上属于分公司管理,同时工资等相关利益仍在分公司,尽管有总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但由于利益关系,政策执行过程中偏差较为明显,执行力较弱,很难实现总公司的意图。目前,大部分非寿险公司采用这种模式。

3.后台管理型模式。该种模式属于高度集中型管理模式,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权限都集中在总公司,相关人员由总公司委派,人事管理权、工资定价权属于总公司,分公司及下属机构主要职能是拓展业务,风险控制职能弱化利润中心的地位不明显。

该种管理模式对管理的要求较高,突出特点是:专业部门实现了人事权和政策制定权的高度集中,核保核赔的集中,风险管控的集中,保证了政策的执行力,防止了风险的产生和逆选择。但是,由于相关专业人员与分支机构联系不紧密,难免产生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影响客户关系的维护,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目前,非寿险公司实行后台管理的有平安保险和安邦保险等。

四、非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核心盈利模式

(一)坚持两个轮子走路

非寿险公司的业务基础是风险,承保是主业,其从两个方面决定了非寿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一方面,承保是现金流来源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承保业务,产险公司就没有可持续的现金流贡献,企业将失去生存的根基,保险投资也基本无从谈起。另一方面,承保盈利的情况可以看成是保险公司向社会筹借现金流的融资成本,对投资盈利的安全边际会有大幅度的改善。如果承保亏损,甚至长期严重亏损,就是通过提高成本向社会融资。

AIG集团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亏损严重,主要是因为一味地追求高投资回报率,忽视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也暴露出现代保险机构过分倚重投资业务的潜在风险。而ACE(美国安达保险集团)受金融海啸影响较小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从来不偏离主业,清楚地知道自身最擅长做的事情。财产险、意外及健康险和寿险是ACE的主要业务。ACE的承保原则是:了解风险,只有当风险价格适当之时,才去承保;不单纯追求市场份额,也不会因为任何原因降低其承保标准或是放松承保的纪律。

尽管保险投资对提升盈利能力有重要意义,但如果承保业务长期亏损,单纯依赖投资盈利的经营模式并不能持久。非寿险公司应根据自身承保业务的盈利能力确定资产配置战略,努力在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间寻求平衡,两者并重。

(二)实现对价值链环节的有力控制

目前,国内非寿险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不强,与非寿险公司失去价值链关键环节的控制力有直接关系。在销售环节,当前客户资源个人化、渠道中介化的现象很普遍,对非寿险公司对客户和渠道的控制力带来巨大冲击。而当前新型直销,如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方式的兴起,以及监管部门对中介的整顿,则有利于加强非寿险公司对客户和渠道的控制力。在理赔环节,非寿险公司当前一般只能核实损失和价格,外部中介机构对理赔环节的控制也在强化,修理厂等对客户的控制力短时间内依然存在,代索赔现象也很难控制。目前客户对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的满意度普遍不高,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自身服务资源比较分散,没有成体系有效整合,自身资源往往被其他机构整合。另外,保险资金在基金、股市、债市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但在其他一些新兴投资领域则有待提高。

五、我国非寿公司经营模式的创新之路

(一)非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创新

我国非寿险产品与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能力、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当前我国非寿险公司的产品创新存在很多问题,并有其多种原因,如产品总数少、种类单一、同构现象严重,产品核心层粗糙、附加层简陋,费率水平和责任保障不对等,传统产品经营挖掘不够、新产品推广管理不力,等等。我国非寿险产品创新的方向,应是由同构向细分发展,由单一险种保障转向一揽子保险保障,由大一统向专为某类客户设计的个性化保单转变,由纯保险合同转向保障及服务相结合的合同,由提供风险保障向资产管理方面转变,突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等等。

(二)非寿险公司的营销模式创新

当前我国非寿险营销存在很多亟待解决问题,如公司管理与营销员脱节、营销员与客户脱节等。从成本节约、与客户联系密切程度等方面,可以比较分析电话营销、网络营销、门店式连锁营销等非寿险新兴营销模式的特点及适用性。可以门店式连锁营销为例,探索论述该种新型营销模式的运作与管理方式。

(三)非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强化

当前我国非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存在一些问题,如运用渠道不宽、稳定性不高、投资行为短期化、投资结构不合理等。当前还存在复杂的影响非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国际国内环境因素。今后我国非寿险公司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方式,应是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加强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建设,加强内部货币管理、加强应收保费管理等。

(四)非寿险公司的中间业务创新

非寿险公司可以现有营销场所、营销关系为基础,销售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保险公司等企业的产品,或为其他保险公司等企业提供服务,也可以委托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保险公司代为销售自己的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从实际情况看,中间业务有利于非寿险公司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哈罗德・孔茨等.管理学[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

[2] 钱颜文,孙林岩.对经营模式的分类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9).

[3] 宋娟.对我国保险业经营模式的思考[J].学术论坛,2007,(1).

[4] 孙祁祥,郑伟,等.金融综合经营背景下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制度演进、模式比较与战略选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5

经过了近几年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20多年来市场自身的发展,北京商品交易市场运营模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传统单一独大的摊位制运营模式正在被突破,北京商品交易市场运营模式正呈现多元化特点和趋势,一批新的运营模式随之出现。我个人认为,运营模式突破后,商品交易市场这种经营业态和形式将与现代多种商业业态形式交相辉映、相互融合;商品交易市场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相融合,更能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消费的需要。

摊位制模式

摊位制市场模式是源于我国传统集市贸易的有形市场形态,它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总体仍然较低的现实相适应,也符合几千年来人们的消费习惯。在北京,它目前仍然是一种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的形态,约占总量的70% ~ 80%。摊位制市场的特点在于:市场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市场经营者众多,少则几十,多则几百上千家商户;没有统一进货;不设统一收银,即时现金、现场、现货交易;没有统一、规范的入口和出口。

在北京,摊位制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种具体形式:承包经营模式,租赁经营模式,买断经营模式。

摊位制市场模式的缺点在于:由于市场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市场的所有者不能有效地控制经营者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缺位,给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成本较高;市场所有者与经营者责、权、利关系失衡,市场经营风险基本上转嫁给商户承担;进货渠道难以有效控制;总体上讲,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低,商品价格低、质量较为粗糙,因此摊位制市场的商品信誉相对较差等。

但北京的摊位制市场经过升级改造和加强监管后,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商品质量有了更切实的保障,市场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摊位制市场模式目前仍然表现具有较强的经营优势。

客观地评价本市摊位制市场,可以这么说,从历史上看,在2000年前,摊位制市场功不可没,利大于弊;从现实看,在2000年后,摊位制市场问题暴露出来,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经过近三四年来的治理整顿,摊位制市场基本规范。从未来看,摊位制市场在我市仍然有它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不能随便取消摊位制市场这种业态形式。在任何一个成熟的市场,多业态并存、各业态互补是商业业态的常态结构和客观规律。

超市化模式

超市化模式就是仿照超级市场的经营模式,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统一宣传,实行“摊位形式、超市化经营”。如居然之家建材市场、爱家家居、百安居等市场。超市化模式约占北京商品交易市场总量的15%~20%左右,这一模式在北京建材家装市场运用得比较普遍。

超市化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一、市场内传统摊位制中的柜台、隔栅可能不复存在,代之的是以现代化的货架陈列、艺术化的商品展示而划分的经营区间,是一种开放式空间;二、市场内实行统一收款、统一结算;三、商品按超市分类上架,明码标价,消费者开架自选;四、突出“一站式”购物模式,市场内的商品呈现系列化、配套化,商品的进货、陈列和摆放突出满足消费者多层次“一站式”购物的需求;五、超市化模式不断刺激市场所有者和经营者开拓新的市场,反过来,超市模式也为新的市场开拓提供了利器;六、超市化模式有利于向网上购物、电子结算方向发展;七、超市化模式将促进商品交易市场自身进一步细分,各种专业市场不断涌现,传统的综合性的商品交易市场可能向专业市场转变。

店铺化模式

店铺化模式就是将原来市场内的商户转变为独立式的店铺或从外部引入专业店、专卖店。如百荣世贸市场、北京万通市场等。店铺化模式约占北京商品交易市场总量的20%左右。

店铺化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店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商品经营者,独立经营;店铺化模式没有统一收银和统一结算;店铺化模式适合经营不同系列、多种类商品;商品结构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选择余地大;店铺化模式主要以零售为主,批发不在店内现场交易,而改在店外进行;店铺设计装饰在总体上力求统一协调,但又充分体现经营商品特点;店铺可以是原有商户转变而来,也可以从外部引入专业店或专卖店。

在北京,店铺化模式经营有两种具体的形式:一种是有限产权店铺模式,即店主拥有一定期限的产权,如万通市场有一半多的商户拥有40 年的店铺产权;另一种是独立产权店铺模式,主要是临街而设的店铺,便于店主买断产权。如望京六百本市场全部是独立产权店铺。

总经销、总模式

主要是品牌或经销。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中,有些商户经过多年的经营奋斗,掌握了某种商品的销售渠道或稳定的市场客源,与厂家形成了巩固的厂商关系,于是就成为某种商品(品牌)的地区总经销或总。

目前在北京,并没有一家商品交易市场整体采用总经销、总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涵盖在摊位制市场模式中。如在北京天意市场中,具有总经销、总资质的商户已经超过了20%。总经销、总模式是市场充分竞争的结果,它的出现,将改变传统商品交易市场摊位制模式的经营格局和经营特点。

总经销、总模式的主要特点:总、总经销的商户必须是独立经营的法人,一般都要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总、总经销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市场内的摊位成为商品展示的重要窗口,也是市场信息搜集的主要渠道,摊位逐渐成为商品展览展示、商务洽谈、获取订单和品牌推广中心;具有一定的配送商品的能力;建立了独立的分销渠道和分销商队伍,或握有重要的客户资源。

物流中心模式

即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借鉴物流中心经营方式或向现代物流中心转变。现代物流中心是综合性、地域性、大批量的物资位移集中地,它集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一体,是联结产销的重要中介组织,具有全方位商品配送、价格形成和信息、电子结算、展览展示、综合服务等功能。在北京,一些大型有实力的商品交易市场或郊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在尝试向现代物流中心模式的转变。如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世纪天乐市场、百荣世贸(正在筹建中的三期,永外国际时尚产业中心)等,都在借鉴物流中心的经营模式。物流中心模式约占北京商品交易市场总量的5%~10%左右。

物流中心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市场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经营的商品品种相对较少,但批量大、辐射范围广;存储吞吐能力强;配送功能健全;具有与车站、港口、机场等联系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借鉴物流中心模式成功的一个典型代表。

采购中心模式

即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借鉴采购中心的运营方式,如北京沙子口文化用品市场、天意市场、官园市场等。采购主

要来自外贸采购、外商采购、本市零售企业采购、北京城郊及周边中小城市零售商采购、政府及事业单位的采购等。采购中心的运营模式与其他新的运营模式并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而是可以兼容的。北京绝大多数的商品交易市场都在借鉴和运用采购中心的经营模式,每年从商品交易市场采购的商品总量暂无统计,保守估计年采购额应在销售总额的20%以上,即22亿元以上。

采购中心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商品交易市场仿照采购中心的职能,可以组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提供采购便利,引导采购单位与商户接洽;采购一般是定期进行的且有相对固定的供货和采购关系;采购实行集中批量交易;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采购单位或在市场内设立固定采购点。

仓储式模式

即商品交易市场借鉴仓储式业态的经营方式。在北京,主要是一些位于城郊或靠近交通枢纽的商品交易市场,正在有意识地借鉴仓储式业态模式。如北京天兰天尾货市场等。但这一模式目前所占比例不大。

仓储式模式的主要特点:市场空间巨大,有储存货物的空间;货物以整箱整包批量出售为主;储销一体,批零兼营。

严格意义上的仓储店是以会员制为基础的,这一点并不适合我国国情,尤其是不适合商品交易市场特定的消费对象和消费习惯。因此,商品交易市场借鉴仓储式业态,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上的借鉴和模仿。

市场监管机制需创新

市场监管的主要对象是市场开办者、管理者及经营者。要将商品市场主办者统一纳入企业登记管理,使其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通过依法监管、督促和指导,使市场主办者树立商业品牌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秩序和商品质量;要宣传诚实信用、守法经营思想和“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提高质量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要使市场经营者自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的关口要前移,即建立重要商品严格准入的制度,严把商品的市场准入关。商品准入制度是以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商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的总称。按实施主体不同分类,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工商部门实行的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市场巡查、质量抽查、公示警示、预警和信用分类监管、不合格商品退出等制度措施;二是经营者实行的商品进货质量查验登记、重要商品协议进入等制度措施。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制度,就是工商部门通过“索证”并进行备案登记等措施,审查商品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的真实性,将无证照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挡在市场之外。这是工商机关实施市场监管的基础。质量抽查制度是工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的重要保障措施;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制度是工商部门确保上市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经营者自动退市与执法机关强制退市相结合,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品进货质量查验登记、重要商品协议进入等制度,是强化经营者责任的重要制度,也是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市场巡查、质量抽查、公示、警示、督促经营者落实商品进货质量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为主要手段,在商品进入市场环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过滤机制,加强对商品市场的监管。

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覆盖整个流通领域的监管执法网络体系。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对涉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并以此为线索,挖出根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6

[关键词]传媒 广告 分账营销

在信息经济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传统媒体由单一、部门化的运营模式正向着联合、融合、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发展;新兴传媒由个体、产业化信息服务模式,向着联合的产业化信息服务方向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营销模式。针对这种复杂的市场变化,如何科学地保护传媒和企业利益呢?我国企业界在实践中大胆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市场运营模式,即传媒分账营销模式。

一、传媒分账营销模式

目前中国传媒经济领域有三个重要问题需要研究,即传媒产业的走势问题、如何科学地深化实践和实现传媒的两种功能问题、如何改革传媒与其他经济实体之间的收益分配问题。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告经营收入一直是我国传媒产业的一项主要收入。到2010年,印刷传媒的经营收入已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60%至70%是广告收入;电子传媒的经营收入已突破5000亿元,其中80%以上是广告收入。虽然我国传媒广告经营收入总量每年还在不断增加,但其经营已经出现了一定困难。这种困难并不是广告资源的匮乏,而是传媒广告的可信度在下降,这不仅影响了传媒的声誉,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损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笔者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传媒广告经营模式僵化。自1978年以来的三十多年间,中国的传媒广告基本上采用“三点一线”的运营模式,即广告主提供广告运营经费、广告公司制作广告、传播媒介传播广告信息。广告公司的任务是根据广告主的要求制作广告,不承担广告传播能否给企业带来效益的责任;传播媒介的任务是传播广告信息,同样不承担广告传播是否给企业带来效益的责任;唯有广告主最关心广告投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广告主又没有任何监督机制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二)广告界的腐败现象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广告效益的实现。有人测算,企业投放的广告资金大约有50%都打了水漂。

(三)在传媒广告经营活动中,人们关注的是广告经营收入的增加,但是很少关注这些广告经营收入是从哪里来的。根据信息产品的价值量与生产信息产品所付出的劳动量不成比例而同使用信息产品的劳动者的素质成正比的理论来分析,广告运营本身是不创造价值的,广告产品的真正价值是使用广告产品的劳动者创造的。可是,我们关注的并不是广告产品的真正价值,仅仅是广告主投放的那部分资金,而这部分价值并不是广告产品运营过程中创造的,而是广告主所在的企业或经济部门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

为了科学地使用好广告主投放的资金和有效地发挥广告产品使用者创造的那部分新价值的作用,传媒分账营销模式在我国出现了。这一新的传媒营销模式是在“益生康健”营销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基本运营方式是:传播媒介在企业或广告主预先不投入广告费用的前提下,采用广告信息识别、监测技术传播有效广告信息,然后根据对已传播的广告信息的科学解码和最终收益分配协议进行已实现的广告信息价值分配,同时支付给传播媒界相应的广告费用。

这种新的营销模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改变了实施多年的广告信息传播“先交费后刊播”的传统做法。“先交费后刊播”是我国许多有影响力的、权威性的、大型的传播媒介在广告刊播合同或文件上常用的以显示自己实力的一种提法或一种概念。这种提法或概念说明三个问题,即表明传媒的“牛气”、广告主的信誉度不高、广告传播的管理尚未完善。

(二)实践了“信息价值论”。广告产品是一种信息产品,其价值主要来源于广告产品的使用者。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采用有利于开发广告产品的再生价值,是现阶段一种有效利用广告资源的最佳模式。

(三)建立了广告信息传播的监控体系。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促进广告信息利用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向社会提供了一个较完整的监控广告运营的技术系统,有利于提高广告经营的管理水平。

二、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实质

传媒分账营销模式是传媒市场营销体系中广告营销系统的一种制约性营销模式,是提高传媒广告影响力的一种有效举措,是实现广告营销效益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实施传媒分账营销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泛传媒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是信息经济时代网络技术对传媒广告经营、对电子商务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具体来说,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实质就是一种利益分配。

关于分配问题,一般包括现实生活中的微观分配(包括个人之间的分配、部门之间的分配以及利益集团之间的分配等)问题和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环节)中的宏观分配问题。两种分配都存在公平问题。比如现阶段我国的个人分配问题,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正因为这样,分配不公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同时也成为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分配不公已成为议案提案涉及最多的问题之一,并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分配是社会再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存在着科学分配问题。这就是说,无论是微观分配问题还是宏观分配问题,都需要公平、科学地进行,这是保证有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充分调动社会生产各部门、各环节以及个人积极性的关键。传媒分账营销仅仅是从传媒广告经营效益的角度探索公平、科学分配的一种尝试,目前还在探索中。比如广联时代(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造的“左手牵企业,右手牵传媒,按约定好的销售流水比例分账”和“打造空间销售渠道”的经验,在广联时代看来,他们已“成功握到了资本的手”。

衡量一个成功营销模式的标准,不仅要注意到对当前现有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已解决的问题的稳定程度,而且还要注意到问题的发展以及对相关行业问题的解决力度。比如电子商务业务,在互联网开放的网络环境条件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的应用方式,正在世界各地进行着各种形式的商贸活动,现在已形成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B2B、B2C、C2C、B2M、M2C等10多个种类,基本上实现了买卖双方不谋面的商贸活动。传媒分账营销模式怎样同电子商务活动对接,并在这些商务活动、金融活动以及相关的交易活动中发挥作用,这还是一个有待深化研究的问题。

三、传媒分账营销应解决的问题

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创立并不等于能够科学实施,为保证这种营销模式的顺利实施,当前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对传媒分账营销模式进行科学定位。传媒分账营销模式是针对当前传媒广告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假、乱、散等不正之风所造成的传媒广告信息传播效益分配不公现象而创建的一种监管式运营模式,它的任务是在当前我国广告运营监管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对传媒广告信息传播效益实施科学识别、监测的广告收益分配模式,充分体现广告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可见,传媒分账营销模式并不是一个能够解决一切领域内分配不公的万能的营销模式,它只是传媒广告领域的一个尝试性的营销模式。

其二,提高传媒人对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认知度。传媒分账营销模式要求传媒实体在企业或广告主预先不投入广告费用的前提下刊播广告信息,这一要求对于传播媒介来说,特别是对一些大型的、有影响力的、权威性的传播媒介来说,是不易接受的。在我国广告发展史上曾出现过广告信息刊播后企业或广告主不能够按照预先的协议支付广告费用的现象,损害了传播媒介的利益,也正因为这样才出现了“先付费,后刊播”的有关规定。现在实施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用什么方式能够保证企业或广告主在广告信息刊播后能够顺利地支付传播媒介的刊播费用呢?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实施是困难的。所以,提高传媒人对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认知度是实施传媒分账营销模式的关键。

其三,强化对传媒分账营销人才的培养。传媒分账营销是一个创新模式,目前基本上还处在少数人掌控的阶段,要发挥传媒分账营销的作用,必须强化对相关人才的培养,让更多人知晓传媒分账营销模式,这是保证其顺利实施的前提。

四、传媒分账营销的发展走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种营销模式都是动态的。随着传媒市场的发展和成熟,传媒分账营销模式可能朝着更高的层次发展,也可能会被市场淘汰。目前大致分析其走向如下。

(一)传媒分账营销模式是在传媒广告经营腐败的条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广告管理机制的健全,传媒广告经营腐败现象会有所改变,广告业经营环境会比较规范,由此会带来新的营销模式,或对现有的传媒分账营销模式进行改革。

(二)从我国传媒产业的基本走势看,未来传媒的新形态将会对传媒广告产业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同这一要求相适应,我国广告产业的运营模式也会发生新的变化,在传媒广告信息传播收益的分配制度或分配模式上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7

中国城市水业的市场化改革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探索中不断推进。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更加快了城市水业市场化的进程。

水业市场化改革由两大动机所推动,一是吸引资金,伴随着城市化迅速提高的巨大的投资需求,仅政府力量难以满足;二是提高水业运营效率,增进服务,实现水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两大动机在不同的改革阶段和不同的管理层次有不同的侧重。应该说到目前为止,增加投资仍然是政府推动改革的核心动机,而对效率的追求则刚刚提上日程;由于地方城市政府是城市水业的投资主导,因此城市政府比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更加重视市场化改革的引资效果。

面对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和对建设发展资金的巨大需求,各级政府目前仍然难以避免将引资作为水业市场化的首要目的。而在多数已经完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达国家,其推行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更侧重于效率的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业市场化改革在各个国家以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形式相继展开,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在水业市场化改革中只重引资而忽略监管和体制建设,造成了公共服务体系混乱和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我国当前如此不平衡的经济发展,面对如此多样的水业市场项目现状,中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市场化改革项目可能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引入投资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同时,必须完善相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否则将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出现公共服务体系的混乱,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2005年可以视为中国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的监管年,政府将水业的市场监管真正提上了工作日程,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也逐步迈进第三阶段。

关于水业市场化改革的投资问题,已经在《水业蓝皮书》系列之三中论述,本文将主要就水业的特许经营模式和市场监管问题进行重点讨论。

二、水业市场化改革逐步进入第三阶段

城市水业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在探索中走过了两个阶段:

一是以市场开放为主旨的阶段。这一阶段以招商引资、打破垄断为基本特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出现改变了城市水业原来单一政府投资的结构,同时也为进一步引入竞争打下了基础。此外,为配合市场开放,供水价格的制度化建设也在此阶段开始实施,建立了供水价格体系,并启动了污水处理收费工作,价格体系的改革提供了市场化的前提条件。

二是以引入竞争为主旨的阶段。这一阶段以企业产权改革、水价改革和市场准入为特征。传统国有水业企业的改制引发了水业产权体制的改革,为进一步的政企分开打下基础;水价改革提出“全成本价格”概念,改变了城市水业的福利性质;更为重要的是,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提出实施,启动了市场准入的竞争机制,确定了政府与企业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市场关系,为进一步完善水业市场化的体系框架奠定了基础。

但是,前两个阶段的改革均是以投资和产权为核心,政府市场化改革的动机更多是在解决投资不足问题,偏离了市场化改革“提高效率”这一根本,而这种偏离是水业设施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所决定的。目前城市水业改革正逐步迈进第三个阶段,改革的目标也开始逐渐重视并回归效率的提高。具体的表现就是开始注重监管、重视运营和服务水平、关注公众利益和安全。

虽然中国水业市场化改革目前还未能总体进入以效率为目标的第三阶段,但是其趋势已是十分显著。

第三阶段的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中央政府应该成为推进第三阶段改革的核心力量。改革包括诸多内容:政府的角色由行业管理向市场监管的转变,将引发了水管理体制的变革;投融资体制的理顺方面,包括政府资金投资效率的提高、水业适应性金融工具的开发和健全、以及不同性质的投资资本的有机协同;在市场主体方面,要求投资经营主体能够在适应水业特征基础上,进行长期、稳定、理性投资,市场主体成熟的标识是建立合理的市场集中度和良好的市场品牌;公众关注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则是市场机制完善的重要体现。

三、模式的确定是进一步完善水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

水业市场化改革是以提高效率、满足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为目标的变革,政府、公众、企业三者的角色和责权利都将重新定位。中国虽然确定了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但是对具体市场化模式却没有予以明确,而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又以市场化模式的确定为基础。

水业市场化模式的选择取决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等多种因素。因而,如何选取适合的市场化模式是世界各国普遍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以下三个国家的模式可以借鉴:

英国(不包括苏格兰)是完全私有化的水业模式,也是水业监管体制最为科学和完善的国家。英国水业改革虽有提高效率的动机,但其根本动机是经济体制的变革。为了保障私有化,英国在全面推进私有化改革之前,花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来建立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包括有关的立法、独立监管机构的建立、公众参与体系的完善等,这些是英国私有化模式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英国模式的监管权限属于中央,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独立监管体系,成为私有体制下重要的监管特征。这种模式由于市场准入竞争相对缺乏,政府强化了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成本绩效平台这一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以及激励性水价管理体系。英国水业模式对国际水业的贡献,不仅是产权的私有化改革,更重要的是其因为私有化背景而强化和完善了的过程监管体系。

法国选择了通过私人公司在水业设施经营层面的引入,来提高运营和管理水平的市场化模式,保留了产权层面的最终公有。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和租赁/管理合同,实现了政府与企业责任的合理分摊。特许经营合同结束后,自然过渡到了租赁/管理合同形式。以流域监管为核心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水业管理体系。法国模式的特点是强化了准入监管,通过经营权的初始竞争控制成本;同时实现了水资源和水业设施的政府控制权。为强化准入监管,目前合同期限有进一步缩短的趋势。由于资产属于政府,企业投资责任小,担负的风险也小。政府监管成本也会较低,但另一方面政府的投资责任相对较大。法国水业模式之所以运营高效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是其产业化水平,法国水业经营市场是由几大水业集团在竞争中分享,从而保障了竞争的层次和质量。

荷兰是高福利的中小型发达国家,采取的是公有企业运营模式,其公有公司完全实现公司化运作,通过上市融资,同时通过市场对其财务进行监控。由于引进了完善绩效平台进行比较竞争和成本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均保持在很好的水平上。荷兰的实践证明,即便是公有企业,如果以真正的政企分开为基础,完全企业化运作,在有力的民主监管体系下,也能够达到所预期的效率目标。

四、特许经营可以分为竞争性和专营式两大类

水业服务责任的定位是确定政府、公众、企业三个角色关系的基础,也是确定水业市场化模式的前提。

在传统的公益服务体制下,政府将城市供水排水作为公共责任,由政府直接投资,并以政府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形式来运营并提供服务。这种模式下,政府负责投资,收费是象征性的或补贴性的。政府和运营单位之间是行业管理关系而不是市场监管关系,服务责任属于政府。我国的供水排水体制几十年来一直持续这种模式。目前,世界上仍有许多国家,如日本、新加坡,采用这种模式。

近年来,中国城市水业的服务体系发生变化。政府开始尝试在公用事业领域进行开放,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行业,以释放政府的投资压力,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但是,城市水业准公共产品特性和垄断经营特点使政府无法完全卸掉服务责任。这些特征要求政府至少履行保障持续、安全、普遍服务的责任,同时由于垄断经营特点使市场竞争机制受限,政府也需要进行价格等经济干预。

在目前特许经营体系下,政府的责任通常有直接承担和间接承担两类方式,我们根据不同的政府责任承担方式将“特许经营”分别划分为竞争性特许经营和专营式特许经营两类模式。鉴于目前特许经营已经成为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方向,本文所称特许经营延续和认同了目前中国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理解,这一理解与国际上通常所称的“特许经营”(concession)是内涵上不同。

如果政府面对公众作为责任的主体,仍然直接承担水业的服务责任;为了更好地保障服务,提高效率,政府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以经济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委托商业企业为政府提供局部或全部环节的服务,而企业获得自己的商业回报。我们称这类模式为竞争性特许经营。而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是指政府间接承担服务责任,政府由参与者彻底变成监督者。这种模式的根本特征是彻底的企业化,政府不再以事业主体的形式拥有设施的所有权。

五、竞争性特许经营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经营权

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具体有三类形式:一是所有资产保留在政府,将水业设施经营权通过竞争转让,这种形式称为管理/租赁模式;二是管网设施以及收费权保留在政府,将水业设施的某一单元,一般是水厂,在有限期限内转让给企业,这种形式称为水厂特许经营模式,BOT、TOT等一般属这种模式;三是政府将包括管网在内的所有水业设施在有限期限内委托企业经营管理,这种形式称为水系统整体特许经营模式,重庆江北、马鞍山、天津塘沽等地的供水是这种形式。

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有四个共同点:一是政府与企业签有不同形式的、平等的属于经济协议性质的经营协议,政府与企业间不是行政许可关系;二是政府在一定期限内,以不同的形式将经营权转让企业,但是政府保留了水业设施的最终产权;三是政府面向公众负责,接受责任追诉;四是竞争性特许经营都有准入竞争这一环节,政府通过企业主体的准入竞争实现效率的提高。

不同的竞争性特许经营方式,依据企业担负风险的不同,有不同的期限。管理/租赁模式由于不涉及投资,期限一般为5-8年;BOT、TOT模式由于涉及一定范围的投资,经营期限一般为15-20年;水系统整体特许经营模式由于有较大的经营风险,经营期限一般为20-30年。为了提高准入竞争的效果,国际上有进一步缩短经营期限的趋势。在中国,由于地方政府引资动机的影响,期限往往突破合理的区间。

政府在不同的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下的市场监管,都将包括准入监管、服务与质量监管、以及成本与价格的监管,其中准入监管是核心。这种模式下,可以没有独立监管机构,但是阶段性的检查与企业的经济信息上报十分必要。

六、专营式特许经营必须强化过程监管

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通常有三种不同的产权形式。一是公有资本完全退出,由社会资本持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完全私有化,如英国模式;二是政府保留一定比例的公有资产,与社会资本合资拥有水业企业,但是这种政府资产的持股人,与合资企业只是股权收益关系,公有持股者与市场化监管者是不同的政府机构,如目前深圳水务模式;三是由真正实现了企业化改制,完全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国有企业,如荷兰模式。

但是无论哪一种产权形式,政府对企业的监管都不是通过产权关系来进行的。因此这种模式必然要求政府建立完善相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尤其是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实施严格的过程监管,需要完善的民主制度来保障公共参与和监督。

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还有几个共同点:一是政府与企业不是平等的经济协议性质的经营关系,政府与企业间是行政许可关系,政府可以把一些社会、环境职能通过授权转给专营企业;二是企业拥有水业设施的完全产权,并长期经营,没有明确的经营期限;三是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缺乏经营权准入竞争这一环节(产股转让竞争不能等同于经营权竞争),企业是某一区域的水业设施的当然经营者;四是政府提高效率的核心监管手段是运营过程的监管,因此以经济监管为核心的成本控制必不可少;五是需要全成本的水价体系来支撑企业的投资收益。

七、中国水业目前是多种模式并存

由于中国水业市场化改革是在探索中前进,目前城市水业的改革现状可谓是多种模式并存:BOT、TOT项目类型已经大量涉及新、旧建水厂项目,尤其的污水处理项目;个别城市尝试实施了管理权转让;少量城市进行了整个水系统的整体特许经营;水业主体企业的企业化改制进展缓慢,大部分没有实现真正的转变,仍然受到政企不分的困扰;少部分水业主体企业实现了社会资本以合资形式的进入;个别城市还尝试了自来水企业全面私有化。

不同的市场化模式需要与其相应的法律、政治、经济、监管来支撑。同时,不同的水业市场化模式之下,将演变出不同的资产模式,不同的责任承担和政府监管模式。

水业市场化改革中多种模式的并存已成为事实,因此形成市场化实施层面的混乱。目前,行业中将所有市场化模式统称特许经营,没有区别不同模式下,责任、产权和监管体系的不同,按照一个标准和管理程序去要求和管理这些项目,这是目前水业市场化改革执行混乱的根源。

这种混乱主要表现为:对特许经营协议是行政许可还是经济合同的争论;是否一定需要竞争才能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争论;特许经营权是授给城市水务集团还是授给BOT项目公司的争论;政府是否需要独立监管机构的争论;对BOT项目是否要进行成本监管的争论;水价形成机制的争论等等,这些争论的根本在于对市场化模式认识的模糊。

八、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是目前的主导模式

在目前的条件下,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将成为水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模式,原因如下:

首先,如果没有社会资本的进入,传统水业企业缺乏足够的动力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这使得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难以有效推进。另一方面,包涵了私有化的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所需要的制度保障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体系的支撑,以及公众监管体系的完善等,难于在短期内完成,而中国的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又已经全面展开。

其次,从政府方面考虑,中国城市水业长期以福利体制运营管理,中国绝大部分地方城市政府沿袭了数十年的行业管理理念根深蒂固,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所要求的、严格的过程监管,难以短期内完善。相对而言,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所要求的市场监管与原来的行业管理差距较小,政府角色转变相对容易。

第三,城市水业历时数十年的积累资本结构复杂,产权界定困难,对已有资产采取租赁形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新建项目的投资,由于界定清楚,可以采取社会投资,特许期限内经营的方式,可以解决目前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第四,资产主体保留在政府,使企业运营的投资成本大幅度减少,投资总量减少、风险降低,从而减少企业的投资回报要求,可以有效缓解水价压力,对变革期社会稳定十分重要。

第五,由于水资源在中国的重要战略地位,水业资产的政府拥有形式,虽然由社会企业来运营,也可有效降低系统风险,增加系统的公共安全性。同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利于应对WTO对环境服务业的开放要求。

九、中国水业的特许经营体系需要多种模式的结合

虽然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是中国水业改革中主导模式,但是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仍是目前中国水业市场化改革中不能回避的现实。有四点原因,一是专营式特许经营更能保障水业系统的完整性,利于提高整体效率;二是水业市场竞争的企业主体发育尚欠缺;三是大量的传统自来水企业正在进行企业化改制,专营形式利于被行业所接受;四是专营体制可以促进中央和省建立独立于城市政府的经济监管体系,由更高、更大范围内分摊监管成本,同时便于进行水的系统监管。

因此,中国城市水业需要制定政策实现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和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的合理衔接。实现这种衔接,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优先推荐大中型城市政府实施包含整个水系统的特许经营,政府可以,也应该根据公众支付能力确定政府资本的代价和比例;在不具备全系统实施特许经营的情况下,才选择实施水系统的水厂单元的特许经营。

其次,为提高准入竞争的实际效果,保障效率,在合理的区间内应尽量缩短竞争性特许经营的期限,如果资金许可,优先选择期限最短的租赁形式。在竞争性特许经营项目中,必须有市场准入的竞争程序,没有竞争的特许经营,不如实现专营,进行过程控制。

第三,原则上,对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城市水业主体企业才能授予专营式特许经营权:一是完成了水业主体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出让,或国有企业真正实现了企业化改革;二是公众的水价支付能力能够支撑水务企业包括资产收益在内的全成本。当然,如果能够合法而有效地实现政府的补贴机制,第二个条件将不是专营的必要条件。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8

面对经济全球化,商业银行的业务不应再局限在自身业务的范围,需要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本国国情制定相应的有效模式。我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公开发行上市是中国商业银行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一个里程碑,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既然进入了特殊时期,那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已是必然。

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现状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又称为商业模式,经营体制分为两种:分业经营模式(职能分工型)、混业经营模式(全能型模式)。尽管在长期的改革经营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方式有所改进,但有些问题仍然存在。

(一)存在的问题

1.体制不健全,管理方式过于粗放和分散,新业务与客户无法整合统一,对客户的综合服务度不高。我国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服务必须要跟上金融业发展的脚步,达到专业化,综合化。

2.零售业务发展滞后现象严重,且利润总额过低,零售业务的利润额还不到总利润额的10%。虽然告别了暂时短缺现象有了改善,但是与发达国家间相比差距是很大,须进一步突破。

3.商业银行业务的集约化程度低,且集约化分布不均衡。辟如信贷、资金、财务等不够集中,不利于业务的开拓。

4.增长方式陈旧,没有与时俱进。增长方式的发展主流依旧是扩大规模和外延的方式,没有做到自主的业务创新。

5.全面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尽管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各个商业银行都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等风控环节增加了力度,但整体的风险防范意识仍比较薄弱。

6.技术落后,缺少复合型金融人才。人才的匮乏制约了商业银行新技术的开发与实施,阻碍了商业银行的科技化进程。只有大量创新意识的人才,才能更加迅速地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与创新。

(二)经营模式及增长方式的发展方向

1.转变观念,完善机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在全球的竞争力。

2.对新兴的业务要加以大力发展。

3.经营模式必须落实到“三化”上,即:集约化(管理与经营相集中)、扁平化(分级管理、贴近市场)、专业化(围绕不同客户群体实行专业化的服务)。

4.增长方式必须实现“三型”,即:多元化经营型(服务、效益、经营多元化)、质量效益型、控制风险型。

二、分业经营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

(一)分业经营模式

我国一直实行着严格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虽然几经变革后,给混业经营提供了平台,但分业经营模式依旧有自己的位置。分业经营的业务无非是居民储蓄、各类保险、股票、债券、贷款、信用卡、基金等,风险不大,利润也不高。这样看来,分业经营模式违背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通俗的说,商业银行的目标就是为了赚钱、为了利益。而此种经营模式违背了商业银行的初衷。这就要说到国家的制度,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对分业经营都是强制执行的。国家通过强制手段重新制定了格局。实施分业经营利润虽少,但还是利大于弊,它对稳定金融市场的格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取消这项经营方式,商业银行的确会有潜在的巨大收益,但又会引起经济上的一些混乱。

分业经营对国家、银行、企业、存款人都是有利的。首先国家从政治、宏观调控角度权衡,社会和政权稳定是最重要的。其次分业经营模式即使遭遇金融危机,每个利益主体仍旧不会亏损。实行分业经营对商业银行业务来说很稳妥、风险也较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分业经营创新很活跃的一个时期。

(二)混业经营模式

大多数的欧美国家很早就开始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可以说混业经营这种制度是由资本主义社会伴随着成长起来的,这种经营模式很适应国外的经济制度,混业经营的主体依旧离不开政府和企业家,他们是利益的最终获得者,他们获取了最大的利润。

混业经营模式有三个特点:自发性、盈利性、渐进性。欧美国家政府很鼓励混业经营,但混业经营利润高、风险大,如若遭遇金融危机,极易被侵袭。

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已涉足多个业务,相对已有了多元化的势头,但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但从长远来看,中国的经济必然会顺应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国家对混业经营模式的政策也会有相关的调整,世界金融的发展趋势已朝着混业经营模式走近。

三、总结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金融的国际化,世界的银行体制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国的金融业为争取主动都实行了“金融自由化”。而我国单一的商业银行业务已经很难满足客户的需求和经济潮流的发展。如今我国商业银行仍实行着分业经营,但是为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必须打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经营模式。面对各国的经济挑战,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必须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究,做出明断选择,走出自己的金融特色之路。

参考文献

[1]石磊.浅谈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合经营转变的趋势[F].时代经贸(学术版),2008,6(6).

[2]李文静,崔秀丽.混合营业:中国银行业的必然选择[F].大庆社会科学,2007(4).

[3]曾旭.次贷危机形式下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思考[F].华北金融,2009(6).

[4]张璨.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F].中国市场,2010(39).

现在的经营模式范文9

中国城市水业的市场化改革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探索中不断推进。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更加快了城市水业市场化的进程。

水业市场化改革由两大动机所推动,一是吸引资金,伴随着城市化迅速提高的巨大的投资需求,仅政府力量难以满足;二是提高水业运营效率,增进服务,实现水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两大动机在不同的改革阶段和不同的管理层次有不同的侧重。应该说到目前为止,增加投资仍然是政府推动改革的核心动机,而对效率的追求则刚刚提上日程;由于地方城市政府是城市水业的投资主导,因此城市政府比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更加重视市场化改革的引资效果。

面对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和对建设发展资金的巨大需求,各级政府目前仍然难以避免将引资作为水业市场化的首要目的。而在多数已经完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达国家,其推行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更侧重于效率的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业市场化改革在各个国家以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形式相继展开,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在水业市场化改革中只重引资而忽略监管和体制建设,造成了公共服务体系混乱和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我国当前如此不平衡的经济发展,面对如此多样的水业市场项目现状,中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市场化改革项目可能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引入投资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同时,必须完善相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否则将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出现公共服务体系的混乱,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2005年可以视为中国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的监管年,政府将水业的市场监管真正提上了工作日程,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也逐步迈进第三阶段。

关于水业市场化改革的投资问题,已经在《水业蓝皮书》系列之三中论述,本文将主要就水业的特许经营模式和市场监管问题进行重点讨论。

二、水业市场化改革逐步进入第三阶段

城市水业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在探索中走过了两个阶段:

一是以市场开放为主旨的阶段。这一阶段以招商引资、打破垄断为基本特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出现改变了城市水业原来单一政府投资的结构,同时也为进一步引入竞争打下了基础。此外,为配合市场开放,供水价格的制度化建设也在此阶段开始实施,建立了供水价格体系,并启动了污水处理收费工作,价格体系的改革提供了市场化的前提条件。

二是以引入竞争为主旨的阶段。这一阶段以企业产权改革、水价改革和市场准入为特征。传统国有水业企业的改制引发了水业产权体制的改革,为进一步的政企分开打下基础;水价改革提出“全成本价格”概念,改变了城市水业的福利性质;更为重要的是,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提出实施,启动了市场准入的竞争机制,确定了政府与企业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市场关系,为进一步完善水业市场化的体系框架奠定了基础。

但是,前两个阶段的改革均是以投资和产权为核心,政府市场化改革的动机更多是在解决投资不足问题,偏离了市场化改革“提高效率”这一根本,而这种偏离是水业设施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所决定的。目前城市水业改革正逐步迈进第三个阶段,改革的目标也开始逐渐重视并回归效率的提高。具体的表现就是开始注重监管、重视运营和服务水平、关注公众利益和安全。

虽然中国水业市场化改革目前还未能总体进入以效率为目标的第三阶段,但是其趋势已是十分显著。

第三阶段的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中央政府应该成为推进第三阶段改革的核心力量。改革包括诸多内容:政府的角色由行业管理向市场监管的转变,将引发了水管理体制的变革;投融资体制的理顺方面,包括政府资金投资效率的提高、水业适应性金融工具的开发和健全、以及不同性质的投资资本的有机协同;在市场主体方面,要求投资经营主体能够在适应水业特征基础上,进行长期、稳定、理性投资,市场主体成熟的标识是建立合理的市场集中度和良好的市场品牌;公众关注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则是市场机制完善的重要体现。

三、模式的确定是进一步完善水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

水业市场化改革是以提高效率、满足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为目标的变革,政府、公众、企业三者的角色和责权利都将重新定位。中国虽然确定了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但是对具体市场化模式却没有予以明确,而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又以市场化模式的确定为基础。

水业市场化模式的选择取决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等多种因素。因而,如何选取适合的市场化模式是世界各国普遍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以下三个国家的模式可以借鉴:

英国(不包括苏格兰)是完全私有化的水业模式,也是水业监管体制最为科学和完善的国家。英国水业改革虽有提高效率的动机,但其根本动机是经济体制的变革。为了保障私有化,英国在全面推进私有化改革之前,花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来建立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包括有关的立法、独立监管机构的建立、公众参与体系的完善等,这些是英国私有化模式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英国模式的监管权限属于中央,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独立监管体系,成为私有体制下重要的监管特征。这种模式由于市场准入竞争相对缺乏,政府强化了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成本绩效平台这一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以及激励性水价管理体系。英国水业模式对国际水业的贡献,不仅是产权的私有化改革,更重要的是其因为私有化背景而强化和完善了的过程监管体系。

法国选择了通过私人公司在水业设施经营层面的引入,来提高运营和管理水平的市场化模式,保留了产权层面的最终公有。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和租赁/管理合同,实现了政府与企业责任的合理分摊。特许经营合同结束后,自然过渡到了租赁/管理合同形式。以流域监管为核心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水业管理体系。法国模式的特点是强化了准入监管,通过经营权的初始竞争控制成本;同时实现了水资源和水业设施的政府控制权。为强化准入监管,目前合同期限有进一步缩短的趋势。由于资产属于政府,企业投资责任小,担负的风险也小。政府监管成本也会较低,但另一方面政府的投资责任相对较大。法国水业模式之所以运营高效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是其产业化水平,法国水业经营市场是由几大水业集团在竞争中分享,从而保障了竞争的层次和质量。

荷兰是高福利的中小型发达国家,采取的是公有企业运营模式,其公有公司完全实现公司化运作,通过上市融资,同时通过市场对其财务进行监控。由于引进了完善绩效平台进行比较竞争和成本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均保持在很好的水平上。荷兰的实践证明,即便是公有企业,如果以真正的政企分开为基础,完全企业化运作,在有力的民主监管体系下,也能够达到所预期的效率目标。

四、特许经营可以分为竞争性和专营式两大类

水业服务责任的定位是确定政府、公众、企业三个角色关系的基础,也是确定水业市场化模式的前提。

在传统的公益服务体制下,政府将城市供水排水作为公共责任,由政府直接投资,并以政府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形式来运营并提供服务。这种模式下,政府负责投资,收费是象征性的或补贴性的。政府和运营单位之间是行业管理关系而不是市场监管关系,服务责任属于政府。我国的供水排水体制几十年来一直持续这种模式。目前,世界上仍有许多国家,如日本、新加坡,采用这种模式。

近年来,中国城市水业的服务体系发生变化。政府开始尝试在公用事业领域进行开放,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行业,以释放政府的投资压力,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但是,城市水业准公共产品特性和垄断经营特点使政府无法完全卸掉服务责任。这些特征要求政府至少履行保障持续、安全、普遍服务的责任,同时由于垄断经营特点使市场竞争机制受限,政府也需要进行价格等经济干预。

在目前特许经营体系下,政府的责任通常有直接承担和间接承担两类方式,我们根据不同的政府责任承担方式将“特许经营”分别划分为竞争性特许经营和专营式特许经营两类模式。鉴于目前特许经营已经成为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方向,本文所称特许经营延续和认同了目前中国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理解,这一理解与国际上通常所称的“特许经营”(concession)是内涵上不同。

如果政府面对公众作为责任的主体,仍然直接承担水业的服务责任;为了更好地保障服务,提高效率,政府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以经济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委托商业企业为政府提供局部或全部环节的服务,而企业获得自己的商业回报。我们称这类模式为竞争性特许经营。而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是指政府间接承担服务责任,政府由参与者彻底变成监督者。这种模式的根本特征是彻底的企业化,政府不再以事业主体的形式拥有设施的所有权。

五、竞争性特许经营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经营权

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具体有三类形式:一是所有资产保留在政府,将水业设施经营权通过竞争转让,这种形式称为管理/租赁模式;二是管网设施以及收费权保留在政府,将水业设施的某一单元,一般是水厂,在有限期限内转让给企业,这种形式称为水厂特许经营模式,BOT、TOT等一般属这种模式;三是政府将包括管网在内的所有水业设施在有限期限内委托企业经营管理,这种形式称为水系统整体特许经营模式,重庆江北、马鞍山、天津塘沽等地的供水是这种形式。

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有四个共同点:一是政府与企业签有不同形式的、平等的属于经济协议性质的经营协议,政府与企业间不是行政许可关系;二是政府在一定期限内,以不同的形式将经营权转让企业,但是政府保留了水业设施的最终产权;三是政府面向公众负责,接受责任追诉;四是竞争性特许经营都有准入竞争这一环节,政府通过企业主体的准入竞争实现效率的提高。

不同的竞争性特许经营方式,依据企业担负风险的不同,有不同的期限。管理/租赁模式由于不涉及投资,期限一般为5-8年;BOT、TOT模式由于涉及一定范围的投资,经营期限一般为15-20年;水系统整体特许经营模式由于有较大的经营风险,经营期限一般为20-30年。为了提高准入竞争的效果,国际上有进一步缩短经营期限的趋势。在中国,由于地方政府引资动机的影响,期限往往突破合理的区间。

政府在不同的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下的市场监管,都将包括准入监管、服务与质量监管、以及成本与价格的监管,其中准入监管是核心。这种模式下,可以没有独立监管机构,但是阶段性的检查与企业的经济信息上报十分必要。

六、专营式特许经营必须强化过程监管

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通常有三种不同的产权形式。一是公有资本完全退出,由社会资本持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完全私有化,如英国模式;二是政府保留一定比例的公有资产,与社会资本合资拥有水业企业,但是这种政府资产的持股人,与合资企业只是股权收益关系,公有持股者与市场化监管者是不同的政府机构,如目前深圳水务模式;三是由真正实现了企业化改制,完全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国有企业,如荷兰模式。

但是无论哪一种产权形式,政府对企业的监管都不是通过产权关系来进行的。因此这种模式必然要求政府建立完善相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尤其是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实施严格的过程监管,需要完善的民主制度来保障公共参与和监督。

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还有几个共同点:一是政府与企业不是平等的经济协议性质的经营关系,政府与企业间是行政许可关系,政府可以把一些社会、环境职能通过授权转给专营企业;二是企业拥有水业设施的完全产权,并长期经营,没有明确的经营期限;三是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缺乏经营权准入竞争这一环节(产股转让竞争不能等同于经营权竞争),企业是某一区域的水业设施的当然经营者;四是政府提高效率的核心监管手段是运营过程的监管,因此以经济监管为核心的成本控制必不可少;五是需要全成本的水价体系来支撑企业的投资收益。

七、中国水业目前是多种模式并存

由于中国水业市场化改革是在探索中前进,目前城市水业的改革现状可谓是多种模式并存:BOT、TOT项目类型已经大量涉及新、旧建水厂项目,尤其的污水处理项目;个别城市尝试实施了管理权转让;少量城市进行了整个水系统的整体特许经营;水业主体企业的企业化改制进展缓慢,大部分没有实现真正的转变,仍然受到政企不分的困扰;少部分水业主体企业实现了社会资本以合资形式的进入;个别城市还尝试了自来水企业全面私有化。

不同的市场化模式需要与其相应的法律、政治、经济、监管来支撑。同时,不同的水业市场化模式之下,将演变出不同的资产模式,不同的责任承担和政府监管模式。

水业市场化改革中多种模式的并存已成为事实,因此形成市场化实施层面的混乱。目前,行业中将所有市场化模式统称特许经营,没有区别不同模式下,责任、产权和监管体系的不同,按照一个标准和管理程序去要求和管理这些项目,这是目前水业市场化改革执行混乱的根源。

这种混乱主要表现为:对特许经营协议是行政许可还是经济合同的争论;是否一定需要竞争才能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争论;特许经营权是授给城市水务集团还是授给BOT项目公司的争论;政府是否需要独立监管机构的争论;对BOT项目是否要进行成本监管的争论;水价形成机制的争论等等,这些争论的根本在于对市场化模式认识的模糊。

八、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是目前的主导模式

在目前的条件下,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将成为水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模式,原因如下:

首先,如果没有社会资本的进入,传统水业企业缺乏足够的动力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这使得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难以有效推进。另一方面,包涵了私有化的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所需要的制度保障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体系的支撑,以及公众监管体系的完善等,难于在短期内完成,而中国的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又已经全面展开。

其次,从政府方面考虑,中国城市水业长期以福利体制运营管理,中国绝大部分地方城市政府沿袭了数十年的行业管理理念根深蒂固,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所要求的、严格的过程监管,难以短期内完善。相对而言,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所要求的市场监管与原来的行业管理差距较小,政府角色转变相对容易。

第三,城市水业历时数十年的积累资本结构复杂,产权界定困难,对已有资产采取租赁形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新建项目的投资,由于界定清楚,可以采取社会投资,特许期限内经营的方式,可以解决目前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第四,资产主体保留在政府,使企业运营的投资成本大幅度减少,投资总量减少、风险降低,从而减少企业的投资回报要求,可以有效缓解水价压力,对变革期社会稳定十分重要。

第五,由于水资源在中国的重要战略地位,水业资产的政府拥有形式,虽然由社会企业来运营,也可有效降低系统风险,增加系统的公共安全性。同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利于应对WTO对环境服务业的开放要求。

九、中国水业的特许经营体系需要多种模式的结合

虽然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是中国水业改革中主导模式,但是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仍是目前中国水业市场化改革中不能回避的现实。有四点原因,一是专营式特许经营更能保障水业系统的完整性,利于提高整体效率;二是水业市场竞争的企业主体发育尚欠缺;三是大量的传统自来水企业正在进行企业化改制,专营形式利于被行业所接受;四是专营体制可以促进中央和省建立独立于城市政府的经济监管体系,由更高、更大范围内分摊监管成本,同时便于进行水的系统监管。

因此,中国城市水业需要制定政策实现竞争性特许经营模式和专营式特许经营模式的合理衔接。实现这种衔接,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优先推荐大中型城市政府实施包含整个水系统的特许经营,政府可以,也应该根据公众支付能力确定政府资本的代价和比例;在不具备全系统实施特许经营的情况下,才选择实施水系统的水厂单元的特许经营。

其次,为提高准入竞争的实际效果,保障效率,在合理的区间内应尽量缩短竞争性特许经营的期限,如果资金许可,优先选择期限最短的租赁形式。在竞争性特许经营项目中,必须有市场准入的竞争程序,没有竞争的特许经营,不如实现专营,进行过程控制。

第三,原则上,对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城市水业主体企业才能授予专营式特许经营权:一是完成了水业主体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出让,或国有企业真正实现了企业化改革;二是公众的水价支付能力能够支撑水务企业包括资产收益在内的全成本。当然,如果能够合法而有效地实现政府的补贴机制,第二个条件将不是专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