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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应急管控集锦9篇

时间:2023-09-03 14:57:18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1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 突发事件 应急监测技术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5-0032-0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威胁人类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其危害制约着生态平衡及经济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及时有效地处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是我国乃至全世界极为关注的问题。

1.应急监测是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重要环节

农业部依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在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应急中心立即组织农业环境监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赴现场监测,尽快查明污染特质、污染来源及其危害。具体讲,应急监测是根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中污染物的特点,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科学地为政府提供事故污染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信息,为有效控制事故和处理事故提供依据,它直接涉及保护人民生命、稳定社会和使用巨额则力(如人员疏散、无人区域设置、紧急救援、停止供水)措施的选择,责任非常重大。

2.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类别

2.1 突发事件的类别

按照引发的原因不同,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1)各种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因仓库管理不善等发生的污染物泄漏、爆炸或火灾,导致高浓度污染物的排放。

(2)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大规模污染,如火山喷发、大风、洪水、地震等。

(3)人为因素,包括各种有意或无意的大规模农业作业等活动导致食品、水质和农产品污染。

(4)战争引发的各种环境污染,如生化污染、核放射性污染等。

2.2 突发事件中污染物性质

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对事件发生地进行检测,弄清污染物的性质和特性以及危害程度。一般来说,突发事件中污染物性质大致可分为以卜几类:

(1)有毒有害气体、高浓度可吸入性颗粒物等经由呼吸道进入人体的污染。

(2)剧毒化学物质水质、农产品、食品等经由口腔进入人体的污染。

(3)生物等非常规污染物质,如有毒有害细菌、神经毒气、糜烂性毒气等。

(4)各种放射性污染。

2.3 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要求

由突发事件引起的污染有几个共同特点,因而对检测工作也有几个相同要求:

(1)事件发生的突然性,这要求检测技术具有快速定性和定量的功能。

(2)污染物浓度可能很高,甚至远远超过安全极限,这就要求检测仪器具有很宽的量程。

(3)污染物情况比较复杂,往往可能不止一种污染物,因此要求能快速鉴别污染物属性。

(4)污染地点或区域物理状况复杂,可能存在高温、高湿、高气压,也可能存在爆炸性物质,或风速大,气流复杂等情况,这就要求所用检测设备能适应这些复杂情况。

3.农业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的几个要点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现有的监测规范都是针对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及工业污染源监测,而应急监测属于特种监测,一般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已不能满足应急监测的快”和雏”的要求。

3.1 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

面对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现场监测人员第一时间应该考虑的问题应是采用什么样的技术与手段才能迅速、准确地判断污染物的种类。通常,可根据事件的性质(爆炸、火灾、泄漏、非正常排放等)、现场情况(危险源资料,污染物的气味、颜色,人和动植物的中毒反应等)初步判断。其次,在确定种类的基础上确定污染物。污染物的确定可利用检测试纸、侦察粉或片、快速检测管、化学比色、便携式检测仪、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等分析手段。再次,快速采集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

3.2 科学的现场布点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污染物的分布极不均匀,时空变化大,因此,要求采样点布设具有完整性与代表性:采样点布设不完整,监测结果就不能充分反映事故的影响范围及发展态势;采样点没有代表性,则达不到应急监测的目的;而采样的代表性,首先取决于采样点布置的科学合理。

3.3 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综合分析

为了确保事故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一般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而用于初步判明污染物的现场快速测定法只作为参考,须做进一步的分析实验。当国际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等效采用ISO,美国EPA或日木JIS等相关方法,并对应急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应急事故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通常采用平行样、空白样、质控样、加标回收和实验室比对等多项质控措施。并实行监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在数据报出前进行严格的把关。

实施应急监测的农业环保部门应及时了解木地农业区域的主要污染源种类、排放情况、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尤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区域污染源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法规上没有的污染物,为保证能对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作出及时的监测响应,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及应急监测地理信息系统。掌握了事故源的信息,可以初步圈定污染因子的大致范围,为监测仪器准备提供依据,同时也对监测布点有了一个初步方案。化学品安全技术信息提供有关化学品的基木知识、防护措施和应急行动等方而的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应急监测和处理处置的必要资料,应该不断完善此数据库以增强事故处理的适应性。

环境科学涉及的知识领域很广泛,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所造成的后果受到气象、危险品安全管理、不同化学品之间的相互反应、河流流域、劳动保护等多方而的影响。在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发生之时,环境应急监测指挥中心在紧急情况卜应该能召集一支“召之既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执行队伍。要做到这一点,应急监测队伍的建设不可少。许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再是单一因子的污染,污染因子复杂,受外界环境影响会产生多种变异,因而环境监测人员的判断能力和监测技术要不断提高,只有通过专业培训才能掌握更高的应急监测技术,以确保污染事故的顺利解决。

参考文献

[1] 陈宁,边归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仪器设备的配置[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7(04).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2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3

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环境安全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和最底线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投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今年,面对邳苍分洪道砷污染事件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10941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56家,关闭取缔615家,限期治理442家,初步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二、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在开展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反复查、查反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切实做到排查整治“乡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信息,建立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切实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按照整改标准彻底进行治理。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及时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落实后督察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行“排查—评估—审定—治理—验收—监管”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三、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各县环境监测站都具备了29项基本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站具备了10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三道监控防线的监测预警。督促所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排污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实行企业排污超标预警机制。在增设的两条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防线上,认真执行每月监测三次的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逐步纳入在线监控,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严格执行数据会审制度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境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数据,异常问题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出现严重持续超标的、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立即上报。另外,冬季灰霾天气多发,容易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要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一旦出现连续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采取特殊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四、推进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凡是存在严重环境风险而又不能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已经审批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必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方可投入生产。还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与落实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将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作为环评验收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关要求方可通过验收。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三级联动”制度,出现在线监控超标、违法排污等行为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与省厅搞好衔接。要对号称“零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的类似罗庄天正氨基酸厂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地查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利用“12369”等群众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4

2008~2011年4年间,环境保护部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568起,一系列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

2012年1月,广西龙江河受到高浓度含镉污水污染,导致柳州等地数百万人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012年2月,江苏镇江船舶违法排污导致自来水发生苯酚污染,引发当地居民抢购纯净水;不久,广东佛山一家养殖场排污,导致附近自来水厂水源受污染,约5万居民受到停水影响。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污染区域的生态失衡,难以短时恢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非常严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直接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带来相关的社会问题;引发国际间的污染纠纷。

综合性大型磷复肥企业的主要原料为硫磺、磷矿、氨,主要有磷酸、高浓度磷复肥等产品;中间产品主要为硫酸、磷酸等,硫酸、副产品主要为氟盐产品。磷酸、氨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主要有氟硅酸、硫酸生产产生的含五氧化二钒的废催化剂。由于综合性大型磷复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严重,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环分公司在生产发展的同时,通过不断改进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逐步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设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三环分公司多年来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下面以三环分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例,对综合性大型磷复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进行有效性探析。

三环分公司在装置开车初期引发过多起环境污染事件,下面列举的是三环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987年5月,在磷酸萃取装置停车清理的过程中,大量排放酸性清洗水,调节池中的污水漫溢,含酸污水进入附近讇讇状宓乃咎铮斐?亩水稻田受污染,受污染的水稻田只能重新栽种。

2004年8月14日凌晨4∶30分左右,外委劳务人员在清理稀磷酸沉清槽底部渣酸管时,突发沉清槽渣酸泄漏,泄漏的稀磷酸大部分收集进入稀酸陈化区域的地下收集槽,经两台地下槽泵回收渣酸,部分渣酸流到地下收集槽,经地下槽泵送至萃取槽。由于泄漏量大,虽然用袋装磷石膏、衣服等物品堵截泄漏点,用袋装纯碱在排污沟进行围堵,但还是有部分磷酸进入厂区内的排污沟。为了控制污染,三环分公司在排污沟4个断面不间断地加碱中和,基本控制了污染,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006年2月25日约14时,输送磷石膏渣浆的管道因阀兰故障出现少量泄漏。泄漏的渣浆对泄漏点周围农户栽种的小麦青苗和豌豆苗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有部份渣浆流入周围农户的生活区域。通过双方协调后得以解决。

主动管理,避免污水量过大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在磷酸萃取装置停车清理前,如果考虑污水处理装置的处理能力及污水调节池的贮存能力,控制清洁水排放量,就不会发生调节池污水漫溢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三环分公司将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管理,提出并实施内部排放污水收费制度,对各分厂排放的污水进行计量,并按上年度的污水处理实际成本核算后进行收费,污水处理费用纳入各生产厂的成本核算。

避免硫酸装置开停车过程中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三环分公司采取在硫磺制酸装置开停车前制订开停车方案、明确出污染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对外排气体中的硫酸雾和二氧化硫进行开停车全程监控等措施后,开停车过程中未发生污染事故。

避免清理磷酸、硫酸、氟硅酸贮槽底部渣酸各类酸槽泄漏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清理磷酸沉清槽、硫酸槽、氟硅酸贮槽底部渣酸时,采取事前制定清理方案、落实大量渣酸外漏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措施、明确责任人等措施,另外,在各酸槽周围设置符合《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的规定,设置应急围堰和应急地下收集槽、应急泵。若发生突发大量外排酸渣的情况,酸渣可在围堰内沿沟道进入应急槽,由应急地下槽泵输送。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有效预防了清理磷酸沉清槽、硫酸槽、氟硅酸贮槽底部渣酸和各类酸槽泄漏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避免硫磺制酸装置吸收泵跳停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三环分公司硫酸产量为185万吨/年,共有五套硫酸制酸装置,硫酸装置吸收泵跳停极易引起含大量硫酸雾废气外排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公司将各套硫酸装置的二级吸收泵与风机、硫磺泵进行联锁,当二级吸收泵跳停时,风机、硫磺泵自动停止工作,含大量硫酸雾的尾气停止外排,有效避免了因吸收泵跳停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避免磷石膏渣浆输送管道泄漏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磷石膏渣浆输送管道泄漏主要是由于管道压力过大,输送磷石膏渣浆的法兰接头处螺栓受力过大被拉断引起泄漏。为解决此问题,采取用不锈钢螺栓替代普通螺丝的措施,将分公司磷石膏输渣管道和回水管道的普通螺栓用不锈钢螺栓进行更换,同时为防止被盗(曾经发生过螺栓被盗引起泄漏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将法兰连接处的不锈钢螺丝进行点焊;为了避免带压渣浆管喷泄引起大面积环境污染,法兰接头处用抱箍包扎。操作人员每4小时巡查一次,以便及时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2009年至今,未发生磷石膏渣浆输送管泄漏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在三环分公司废水总排口建设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当发生酸管、酸槽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经泄漏的废水和事故消防水经废水处理回用装置收集处理后回用,避免因泄漏、火灾、爆炸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5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环境安全、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构建和谐生态*。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各项环境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0%以上,机动车尾气达标率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60分贝和70分贝以内,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100%和80%以上。建成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提高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反应能力和预警水平;充分发挥法制、科技、宣教、信息的支持作用;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环境管理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全力实现创模目标,巩固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1.以确保饮水安全和珠江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全力以赴确保饮水安全。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禁止工业、城镇养殖业污染物直排饮用水源地,特别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以保护流溪河——西航道、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为重点,按照《*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西部水源地第二阶段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实施我市西部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及东部水源地综合整治。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河涌整治,全面完成珠江综合整治阶段任务。加快推进四大污水处理配套截污及管网建设,重点推进白云区北部、花都新华、从化、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白云区北部四个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和主干管建设。抓紧河涌截污、整治、清淤保洁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确保5条创模示范涌无劣V类水体。大力清理整顿珠江*河段沿岸窝棚、禽畜养殖点(场);加强水面保洁和两岸的净化、绿化和美化。

继续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实现水污染企业全面达标。重点抓好107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和134家市控重点企业的废水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督促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对超标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停产治理或关闭搬迁。

2.以控制工业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为重点,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成果。

全面落实脱硫工程措施,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以65家重点大气污染控制企业和107家全面达标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落实20家68台炉(窖)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粤华、珠电两大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和执法,重点整治燃煤电厂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争取年累计形成9万吨的脱硫能力。

全面落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机动车综合管理机制。对全市在用车检测机构排气检测工作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数据传输网络。加大路检、抽检排气超标车辆查处和冒黑烟车辆整治力度。建立汽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有条件地控制高排放车辆行驶。对高排放车辆实施重点控制,促使高排放车辆自觉淘汰更新。

加强施工工地和地面管理,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散料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城市主干道路面保洁和洒水消尘;按照《关于严格管理闲置工地、控制地扬尘污染的通知》要求,完成229个闲置工地和地块的硬化或绿化整治工作,降低可吸入颗粒物污染。

3.以推动宁静工程和控制饮食业污染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宁静工程”,创造安静生活环境。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业和社会生活等噪音扰民问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吨位车辆限行、机动车禁鸣的监督执法,强化对公交营运车辆噪声污染整治。对771个施工工地进行联合执法,对产生噪声污染或超时施工的进行处罚。开展对115家噪声防治重点工业企业和娱乐饮食服务业的执法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或治理无效的依法进行处罚。继续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执法工作。

深化饮食业污染整治,解决饮食业污染扰民问题。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原则,建立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齐抓共管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饮食业污染扰民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清理整顿影响群众生活、未办环保“三同时”手续的饮食业户;全面推进全市饮食业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

推进“退二”企业搬迁,优化城市环境布局。认真落实《*市“退二进三”规划》,制定《*市“退二”企业环保认定标准和要求》,逐步将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企业迁出中心城区。

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舒适生活环境。全面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卫生街区创建、整治“六乱”、整治“四害”、整治建设工地、整治肉菜市场、整治公交和道路站场、整治近郊采石场、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加大力度查处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设项目。

4、以做好各项创模迎检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创模目标

抓好创模技术档案资料整理工作。3月底前,按照国家创模技术档案资料整理的要求,由市创模办组织协调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完成全市953家企业污染源“一源一档”和28项创模考核指标的资料整理工作。

抓好迎接创模考核验收资料整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我市创模《工作报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技术报告》编写工作以及我市创模《文件汇编》、《领导讲话汇编》、多媒体汇报演示片制作和创模迎检资料的筹备工作。

抓好迎接创模考核验收现场准备工作。5月底前,重点抓好迎接省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调研和考核验收的专题文字综合汇报材料和现场迎检汇报准备工作。

(二)推动环境与发展互惠共赢,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统筹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置于资源禀赋、生态状况、环境承载能力、人口数量等基础之上,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科学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友好。

1.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保护环境,保护发展原则,重点抓好规划环评推进和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推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创*发展新优势。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规范;建立与健全环评与验收审批分离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分级审批制度;努力探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的新办法、新机制,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2.高质量完成*环保规划,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完成“*”环境保护规划的报批工作,启动《生态市建设规划》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实施重点产业行业的污染控制规划,完善*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和电镀行业规划、漂染行业、造纸行业规划。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积极促进环境保护参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的形成。

3.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和*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示范应用项目的实施,促进环保科技成果的深化和转化。落实《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循环经济建设。做好对广钢等19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和“广东省环境友好企业”。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培育优势环保产业。

4.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认真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深化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创建8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加快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执法和监测手段,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执法检查。

(三)加强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环境监测和综合分析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及时准确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为环境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增强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能力,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建立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2.建立环境监察联动体系。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安全环保专项行动,严查不法排污行为,严控污染排放总量,努力消除环境隐患。以控制污染事故、维护环境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应急监控和预警体系,建成*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响应能力,维护环境安全。

3.建立固废和辐射安全保障体系。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控防范为重点,全面做好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全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全市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维护环境安全。推动实施《*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固废处置中心建设。

4.完善环境法制保障体系。加快地方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修订工作。制定颁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关于实施在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关于整治机动车辆排放黑烟的通告》、《关于实施汽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等政府通告。

5.建立环境信息化支持体系。编制《“*”*市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环境信息标准和规范,完善环境信息系统,以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整合环境信息资源,实现环保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实行环境信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环境信息工作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积极营造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浓烈氛围,弘扬环境文化

大力开展创模宣传,着力提高创模知晓率。着力强化创模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加大主流媒体环保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抓住世界环境日的有力宣传时机,精心组织开展*年*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模宣传氛围,鼓励全民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活动。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6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位于衡阳市常宁市区(县),园区代码S437011,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有色金属冶炼与深加工产业(水口山工业园)和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农产业加工(宜阳工业园),核准范围面积8.7958(其中水口山工业园7.0015,宜阳工业园1.7943)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已审批,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17﹞29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为湖南省重点开发区、湖南省发展战略重点“一点一线”中心地带、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承载地、部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全省唯一的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1994年3月经省政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湖南首批28个省级开发区之一  ),2006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公告保留为省级开发区。

2020年园区技工贸总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16.47%;工业总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16.07%;完成税收7.5亿元,同比增长24.6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9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5.6亿元。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42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0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3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5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3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9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3个,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是。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593.47 t/a,氨氮 125.21 t/a,二氧化硫 899.897 t/a,氮氧化物 358.624 t/a,VOCs / t/a,铅及其化合物 4.79 t/a,汞及其化合物 0.01 t/a,颗粒物 163.35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落实

1

严格按照经环评优化的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按园区管委会提出的《水口山工业园区区域环境整治方案)》,在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增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型建构筑物;控规范围内现有居民根据后续引进具体项目环评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安置;地方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后续进一步落实园区周边农业规划、农田结构、种植结构等调整工作,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水口山工业园内不设生活居住区,依据周边集镇区统一规划配套生活服务区和拆迁安置用地。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优化的功能区进行开发建设,严格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水口山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区域内不设生活居住区;宜阳工业园不建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常宁市华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搬迁。

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审核入园企业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是否符合园区各类规划要求,列出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招商引资关。入园项目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使企业排污浓度和总量达到相关要求。

已落实

3

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水口山工业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分别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对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宜阳工业园产生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到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各分园区排水管网、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成接管运营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管理机构应对耗水量大的企业实施新水定额管理,制定有效的调节措施提高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

园区严把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企业审核关,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的项目一票否决。目前正在开展园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摸底调查,为后期制定优化的区域排水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水口山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水口山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建成运营。

已落实

4

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宜阳工业园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和项目;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通过合理优化企业布局,避免气污染对企业的相互影响。通过建设安装空气小微站,对水口山园区空气质量进行随时监控,针对空气质量随时开展相应环保管理措施。引进天然气站项目,并要求园区各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强企业监管,应用在线监控,促使企业做到达标排放。

已落实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建成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园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已建成园区危废处置中心,针对园区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园区固废处置场所监管,确保稳定正常运营。

已落实

6

园区应统筹相关规划、社会关系、拆迁、舆情等协调工作;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建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设施以及涉重三废的风险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园区已统筹相关的协调工作;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7

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预测分析和地方环保局意见,至规划期末(2020年)

已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已落实

表2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环境质量)

环境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或频次

监测因子

落实情况

大气

环境

朱陂村、水口山子弟学校、新华村、千家村

每半年1次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硫酸雾、硫化氢、铅、汞、砷、镉、铬等

已落实

地表水

康家溪、曾家溪、宜水、潭水

每年1-2次

pH、COD、BOD5、SS、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氟化物、挥发酚、Cu、Zn、Pb、As、Hg、Cd、Cr6+等

已落实

地下水

金铜厂区内、

朱陂塘组等

每半年1次

氨氮、pH、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镉、砷、汞、六价铬、铁、锰等

已落实

噪声

环境

各企业厂界、

居民点

每半年1次

连续等效A声级

已落实

土壤

新同村、雷公塘、田州村、千家村

每3年1次

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已落实

生态

环境

由专业调查机构视具体情况而定

每3年1次

动植物资源、植被、土地利用、景观环境、水土流失及农业植被有毒有害物质残余等

已落实

表3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污染源)

污染源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落实情况

废气

各类炉窑烟气

SO2、烟尘、粉尘、铅、砷、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锅炉

SO2、烟尘、粉尘、氮氧化物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工艺废气

铅、砷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废水污染源

废水处理站排水

废水量、pH 、COD、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总磷、重金属

废水量和COD、重金属在线监测;其它项目每天一次

已落实

各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废水量、COD、pH 、石油类、氨氮、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各种第一类污染物

废水量在线监测;污染因子每天监测一次或排放前监测

已落实

固定噪声源监测

连续等效A声级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表4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1)水口山工业园: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区域内严格控制新、改、扩建水型涉重污染项目。三类工业用地设置 1km 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性建构筑物;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已落实

(1.2)宜阳工业园:不得建设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

水口山工业园区: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通过排污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工程、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照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规划区雨水通过自然排放分别进入湘江、曾家溪和康家溪。

宜阳工业园:废水经园区拟建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园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接管运行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雨水就近排入潭水,汇入宜水,在柏坊镇汇入湘江。

已落实

(2.2)废气: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排放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净化处理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 VOCs 产生量。

已落实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落实

(2.4)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到 2020 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 2013 年下降 12%。

已落实

 

环境风险防控

(3.1)水口山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宜阳工业园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演练。

已落实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已落实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现有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已落实

(3.4)农用地风险防控: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     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农药生产、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已落实

(3.5)污染地块风险防控:对于园区已确定的污染地块,在修复前,设置标志标识围栏,根据各地块的环境因地制宜采取建设撇洪导流沟渠、地表覆盖等措施减少雨水冲刷等风险管控措施。

已落实

(3.6)园区应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已落实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水口山工业园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燃煤含硫量必须控制在 1.0%以下。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园区应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尽快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已落实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开展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 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 2020 年,常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2.7%,万元 GDP 用水量应比 2015 年下降 30%。

已落实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园区土地投资强度达到 3000 万元/公顷。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投资强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十二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已落实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其中第一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常宁市松柏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6651.4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第二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水口山工业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2283.2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沉砂+调节)+化学沉淀+超滤的组合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4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283.2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0.38t/a,氨氮3.954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松柏断面,水功能区划 Ⅲ 类,监测达标率 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 / 个,未开工的 0 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8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899.89 t/a,氮氧化物 358.62 t/a,VOCs / t/a,其他 / t/a。

目前,园区内已建成3个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分别位于二医院、希望中学、经开区管委会。监测因子为PM2.5、PM10、SO2、NO2、O3、CO及基本气象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根据运营单位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运营月报上的监测数据显示,各点位在此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 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个,已完成修复 / 个,未开工修复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9个,产生量    1062979.25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87180.89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375799.37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0 个,产生量214945.82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4110.3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160836.52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4件,已完成整改 4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 %。

(八)园区信用评价

表5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实际情况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本园区已建立了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1分)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园区暂时未定期开展演练。(-1分)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园区已引入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启了第三方服务模式。(+1分)

园区最终得分

10分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表6  园区信用等级判定表

序号

信用等级

信用分值

1

环保诚信园区

10-12分

2

环保合格园区

6-9分

3

环保风险园区

5分及以下

本园区为“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衡阳市和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园区各废气排放量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工作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环保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园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题活动日等契机,采取多种手段,多措并举,使入园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达标排放。依法对工业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环保人员不足,环保相关工作开展困难。

2、应急演练等机制还不够完善。

3、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持续达标排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议尽早引入环保管家。

2、不断健全新思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3、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等三大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7

一、指导思想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系统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工业园区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业园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一)工业园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因人为或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社会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

(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三)工业园区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四)工业园区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五)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工矿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孙成宁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陈继平、张洪瑚任副组长。园区内各企业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设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下设若干应急小组。

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习上级有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2)负责受理园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随时掌握有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

(3)向县政府报告园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4)负责工业园区与周边村、组之间;园区内厂际之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5)负责有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等工作。

(6)负责协调和解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

(7)积极协调组织园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

(8)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专家组及职责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报(商)请市、县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队等相关人员组成技术专家组,对应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对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分析,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为应急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主要职责是:

(1)及时进入现场,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提出科学的应急处置措施及建议。

(2)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及时提出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的范围及处置方案。

(3)实施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指挥部。

(4)按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程度认定事故等级,提出环境恢复、生态修复建议措施。

(5)应急处理的其它任务。

四、基本原则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三)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四)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五)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五、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接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局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部率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明确途中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情况,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或应急区域。

(三)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物扩散。

(四)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环保、安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五)现场报告

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

应急现场指挥部按6小时速报、12小时初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迅速联合当地乡(镇)政府和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并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处置方案。

六、后勤保障

(一)通信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在外应急人员的联络以移动电话等无线通信为主,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

(2)开进中的通信保障。以无线通信为主。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移动通讯。

(3)处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现场临时架设开通有线电话指挥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现上情下达;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辅以运动通信,实现信息交流。

(二)运输保障

运输的确认和调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平时应急车辆须保证1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交通等勤务保障。

(三)其他保障

(1)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2)生活保障。由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具体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七、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园区内各企业负责人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人。

八、应急电话:

工矿区管理委员会

县环境保护局

县公安局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8

实践证明“方案可行”

10月31日,佛山开启了广东省内首次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模拟情景,当天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四个区域内50%及以上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前一天空气质量日报的空气质量指数,以及当天8时主要污染物最近24小时浓度平均值处于严重污染水平,首要污染物为PM2.5,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情况达到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佛山空气质量重污染Ⅰ级应急预警随即启动。

佛山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响应综合协调组立即通过佛山市政府官网、佛山市环保局官网和佛山日报等主要媒体预警信息,并向佛山市教育局预警信息,建议中小学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指令也随着下达:南海3个,顺德5个,高明1个,三水2个燃煤电厂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5%的优质低硫燃煤;对五区共484个企业开展重点巡查,对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施停产;在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绿标公务用车停驶30%,在五区共8个路段开展高排放车限行执法。此外,预警期间,停止全市一切建筑拆除工程,停止五区共1250个施工工程的干料搅拌、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等主要产生扬尘工序,增加在日常道路洒水作业2次以上。

为检验指令的执行情况,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灼杰、佛山市环保局局长潘志文等携执法检查组赴各片区开展实地检查,在禅城区新福港工地,建筑工人正用大水枪对的沙土、路面进行喷水降尘;在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预警后,该公司厂区马上关闭锅炉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在南海大道北,交警等部门正在开展高排放车限行执法。

11时25分,佛山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回落,AQI小于200,且天气预报未来24小时内片区无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佛山开始解除全市四个区域Ⅰ级应急措施。

林灼杰说,佛山是省内第一个出台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城市,并无实践经验可借鉴,但此次演练全过程衔接紧密、有条不紊,初步建立起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体系。通过演练也检验了佛山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践证明“方案可行”。

“总的来说,这次演练是合格的。”潘志文说,接下来佛山将更加细化和完善各项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措施。潘志文表示,以后还将与电讯部门衔接,向启动应急响应区域的市民预警短信,并在网络上公布应急停驶的公务车车牌号,以供社会监督。

高明尚未演习先入实战

事实上,在10月29日,由于高明区空气质量“处于重污染水平”,佛山首次了空气质量重污染预警,预警级别为Ⅱ级,高明尚未演练,便首先进入“实战”。这也使佛山成为省内首个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的城市。

重污染预警信息之后,佛山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微博挂出预警信息,高明环保、气象等部门通过微博等多种途径告知企业、市民预警信息,建议高明区内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卫生部门制定敏感人群防护方案,不适人群治疗方案。

预警同时建议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裸地的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作为首次启动的空气应急预案,高明的应急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有媒体称,高明许多应急措施“走不出会议室”。例如,虽然当天环保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及微博预警,但仍有不少高明市民表示未收到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一些学校也并未因此减少学生的户外活动。潘志文坦言,首次预警在时效性、各部门联动性方面稍显滞后,“反应有点慢”。他也指出,因为是首次,还缺乏经验,接下来除了动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途径外,会考虑和通讯运营商对接,通过短信的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告诉市民。

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佛山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Ⅱ级预警时“片区内的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片区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15%的公务车”的条例,高明此次应急中并没有完全履行,“停驶的车辆,应该进行集中保管,停驶的车辆,全部要公布车牌,接受市民的监督。政府要起带头作用,表明防治污染的态度。”潘志文表示。

先行先试重污染应急路

《佛山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广东首个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自9月1日起施行。预案旨在尽可能减缓持续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空气污染程度,引导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

按照预案规定,当佛山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时,将启动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预案实行分区域、分级别、分污染物启动应急措施,佛山五区被划分为四大区域: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

当某个区域内50%以上的空气监测点前一天的空气质量日报指数,以及当天8时主要污染物的最近24小时值的平均值均处于重度污染水平,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有不利气象条件时,将启动预案,在区域内主要媒体健康防护警示。警示分为Ⅱ级和Ⅰ级,警示级别不同将实行不同的应急措施。

而根据重污染的首要污染物种类不同,采取的措施也将不同:当空气质量重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时,将采取警示措施;当重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2.5其中之一时,将实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与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并举的方式,全力降低空气质量重污染程度。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9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在迎接建党百年治气攻坚行动中取得佳绩,根据《浙江省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暨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治气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和联合治污,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实施工业废气、移动源尾气、扬尘污染、面源污染治理,奋力夺取“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在建设“创新强区、品质名城”中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为迎接建党百年贡献优良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努力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并争取有所改善,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O3浓度达到155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达到9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绍兴市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年度任务,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走在全市前列,巩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创建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快推进钢铁、铸造、有色、石化、化工、建材、制药、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革等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持续推进印染、化工产业集聚提升(牵头单位:经信局)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淘汰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在印染行业试点开展超期服役设备清理。(牵头单位:经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生产技术和装备。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推动园区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牵头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启动“清新园区”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牵头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3.深化企业集群整治。组织开展涉气企业集群排查,关注其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企业集群。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产业集群开展综合治理,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管理台账,依法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作坊),推动企业集群入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推进纺织后整理企业依法整治,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须环评审批,仅含整理工艺的应实施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坚决取缔无环评审批手续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按照煤炭集中利用、清洁利用的原则,压减非电行业燃煤消费量。加快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和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牵头单位:发改局)

2.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加快现有燃煤设施天然气和电能替代步伐。(牵头单位:发改局,综合执法局)

3.开展锅炉综合治理。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牵头单位:发改局)电站燃气锅炉和1蒸吨/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改造,推进其他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大力推进内河水运,促进沿河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完成货物“公转水”30万吨,完成水路货运量562万吨,内河集装箱港口吞吐量0.9万TEU。大力推进铁路运输,拓展集装箱运输煤炭、黄沙、渣土、水泥等大宗散货“公转铁”运输。(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船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货运车辆以及县际客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环卫、城市邮政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鼓励旅游景区使用新能源汽车,建成区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港口、铁路货场、工矿企业等新增或更换场(厂)内作业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应当使用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和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的6a阶段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继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3.提升燃油品质。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频次,全区车用柴油抽检不少于14批次、车用尿素抽检不少于6批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流动加油车及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开展企业自备油库油品质量检测和不合格油品溯源工作。(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实施运输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内河运输船舶燃油质量抽检不少于30次,合规率提升至85%以上。(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四)深入实施工业废气整治

1.加强VOCs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涉VOCs重点行业“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深度治理,完成15个重点企业VOCs治理任务和20家企业“科学治气”。(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注重源头控制,全面推进涂装等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在木质家具等行业实施源头替代。(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过程控制,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开展印染行业无组织排放废气集中整治,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设置密闭式集气罩,确保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继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加强对LDAR检测机构监管,完善LDAR监控管理平台。提升末端效率,逐步淘汰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建设规范高效处理设施。推动印染、化工等行业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如流量计、温度计、压差计、阀门开关、视频监控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绿岛”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

2.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

以杭甬高速沿线、高铁出口附近、厂居混合区等敏感区为重点,开展臭气异味专项治理行动,利用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臭气异味溯源,建立全市臭气异味重点管控企业(区域)清单,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策”方案,限期整改“销号”,进一步减少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调节、物化处理、好氧池前段、污泥浓缩等臭气异味产生环节采取加盖或密闭方式收集处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推进集中式污水厂臭气异味治理。(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3.加强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家独立粉磨站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改造。(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煤焦油、生物质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牵头单位:发改局)加快推动铸造等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牵头单位:经信局)推进玻璃企业取消烟气旁路或建设备用烟气处理设施。深化玻璃、铸造等行业有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排查工业炉窑领域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薄弱环节,开展深度治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加大工业废气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重点企业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利用过程监控数据实时反映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大对治理设施不运行、运行不正常等情况的打击力度,严查工业涉气违法行为。试点以执法中队为单位配备废气便携式快速检测仪。(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深入实施移动源污染防治

1.加强柴油车污染防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模式,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完善和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建设任务,推进首检超标排放车辆和“凭单(M站维修记录单)复检”,实现闭环管理。开展在用机动车多部门路查路检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模式。(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开展入户监督抽测,鼓励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应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使用管理制度,探索销售环节编码登记代办。(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和淘汰更新力度,对56千瓦以上的国二和国三工程机械、建筑、市政施工、交通工程机械和场内机械开展尾气达标治理;推进港口、企业等场内56千瓦以下中小功率机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建管中心、市场监管局)在重点时段、区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执法检查,对未报送非道机械编码登记信息、未按照规范固定管理标牌、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和抽测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依法责令改正和处罚。(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

3.推动船舶污染防治。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依法督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实现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全覆盖”,岸电使用量同比增加20%;鼓励引导船舶加装尾气治理设施;依法淘汰老旧运输船舶,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公务和客运船舶使用清洁能源。(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4.加强油品储运销监管。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深度治理,提高油气回收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开展加油车油气回收系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5.实施柴油移动源分类管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实施移动源环保检验标志分类管理制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蓝色、黄色分类管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标志分类管理制度鼓励购置单位优先购买使用绿色移动源产品和服务,鼓励实施柴油移动源绿色化改造,将柴油移动源绿色化水平指标纳入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工程项目管理,并作为各类政策扶持、资金支持、评先评优等活动“一票否决”内容。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建立移动源污染排放管理制度,禁止未悬挂环保牌照、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和柴油货车入场。(牵头单位:经信局、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城市扬尘污染管控

1.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拆房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与联网。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落实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对施工道路抛洒土方进行清理,确保出入口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道路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全面推进清扫保洁标准化、环卫作业机械化、扬尘防控规范化,加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与雾炮车、洒水车联合扬尘防控精细化作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加强港口码头扬尘综合管控,推进港口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放场所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2.落实扬尘管控责任。

按照《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各类工地(包括市政、建筑、道路、拆房及旧改等)的施工单位应落实1名扬尘污染防治专管员和不少于1名的专职保洁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指派1名人员负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管。深化扬尘“在路巡查”监管制度,使用扬尘巡查监管APP。(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道路保洁、养护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应严格落实各级道路养护、巡查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完成15套城市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3.加强扬尘监管执法。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码头堆场等扬尘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

(七)深入实施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1.餐饮油烟排放管控。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应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开展清洗维护,确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深入开展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专项检查,以综合执法中队为单位配备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依法查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落实乡镇(街道)制止露天焚烧的法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围绕农作物种植区、城乡结合部、交通干道两侧等火点高发区域建设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精准发现、即时推送、快速处置的闭环管理,力争每个乡镇(街道)建设5套以上,重点乡镇可加大覆盖面,高速、高铁沿线高位监控覆盖无盲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3.汽修行业废气治理。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等低挥发性涂料,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体分涂料,鼓励更高水平源头替代。探索推进钣喷共享中心建设,配套建设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露天矿山粉尘管控。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将露天矿山粉尘防治情况纳入“双随机”监管,探索矿山粉尘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部署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八)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1.打好夏秋季O3阻击战。强化季节性O3污染应对,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合成革、纺织印染、制鞋、化纤等为重点行业,以4-9月为重点时段,完善VOCs强化减排正面清单,分区分类分时精准采取强化减排措施,将有关VOCs强化减排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道路沥青铺设、建筑外立面装饰、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等油漆作业应尽量避开O3污染易发时段(12:00-17:00)。(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

2.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继续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污染天气发生期间,积极开展污染应对,加强执法检查和本地污染防控,努力减轻污染程度。(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气象局等)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区域联动。严格落实《上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污染天气提醒时期实施应急响应和污染应对。动态更新管控企业、工地名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加大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力度,鼓励更多企业申报A级企业,有效分类管控。主动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环杭州湾等城市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做好重大活动联合执法及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气象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两区一镇一办”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属地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制,切实履行治气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蓝天专班人员保障,继续抽调主要职能部门业务骨干,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实行集中办公和实体化运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要求,强化本行业、本领域治气工作落实和制度创新。

(二)加强考核问责。加强对部门单位治气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设定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专项考核分及加减分,常态化用好通报、督办、约谈等相关制度,高频次开展各类巡查、督查、暗访,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开展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和预警提醒。加大财政奖惩力度,激励全区各地持续开展蓝天行动,按照空气质量考核结果对属地单位进行财政奖惩。

(三)强化科技监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新购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等检测仪,充分利用空气监测站、高空瞭望系统、异味评价体系、VOCs走航监测车、大气热点网格监测系统、用电监控、在线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整合提升各监管平台,探索“互联网+智慧环保”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科技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