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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2-12 11:19:42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教材第一章第五节《科学发展观》和第十一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内容为中心,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加强和完善《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概论)课的实践教学。

二、目的意义

社会实践(调查)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我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与利用研究》成果大实践模式的尝试和具体应用。

通过社会实践(调查),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加深对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原理的理解,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还可以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长才干、关注民情、服务基层、奉献社会,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创新精神,使同学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实施过程

1、本学期理论课结束之前,16-18周,任课老师按要求对所教班级学生进行布置;讲清楚本次调查报告的格式和题目,组织形式和具体要求。

2、暑期老师对自己所代学生进行及时辅导、沟通和交流。

3、本次调查报告的收集:下学期开学后的第1-2周,各位老师收齐自己教学班的社会调查信息反馈表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进行批改并评定成绩。

四、组织形式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采用学校统一组织和个人自主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多数同学可通过自主方式完成课程实践活动。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调查)有两种形式:

一是学校组织的校级学生实践团队。

二是各学院组织的专业考察、科技下乡等社会实践小分队,由学院团委组织、专业教师带队指导。

以上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调查),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将概论课社会实践(调查)与专业考察、科技下乡结合进行,并按要求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五、具体要求

1、全员参与。全校20XX级本科生必须人人参与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2、就近就地进行。除了学校和各院系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外,自主社会实践(调查)的同学,建议结合家乡所在的市县镇村相关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3、社会实践(调查)要眼睛向下,充分占有第一手材料,利用所掌握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分析,创造性地提出思考和建议。

4、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具体。为了反映本次社会调查的真实性,要求将本次调查的对象(被调查的单位、个人及地点)用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签字盖章)表现出来,调查报告须插入自己的实践图片,相关证明材料(须签字盖章)请填写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学生社会调查信息反馈表(格式见附件一)里。

5、自主实践的同学应及时通过电子信箱、电话加强与指导教师的交流。指导教师选取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走访指导。

6、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时间一般1-3周,活动结束撰写报告,报告的撰写要明确一个主题,以事实为根据,尽量做到内容详实,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论述(报告题目可参考下面所提供的参考选题),篇幅3000字左右,下学期开学第12周提交指导教师(任课教师)。

7、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注意事项:

(1)封面、正文、封底使用相同格式,报告用WORD文档打印,可插入能够反映自己实践活动的照片,格式要规范。(封面、封底等格式见附件二)

(2)封面上需注明调查题目、个人信息、报告撰写日期等。

(3)除封面外,报告应包括内容摘要、正文、结语等。

(4)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材料详实、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论据确凿、论证合理。

(5)严禁以各种方式抄袭或剽窃,一经发现该报告判零分,不给予补考机会。

8、对于未参加实践活动、未提交调查报告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并参加下一届重修。

六、参考选题

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主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参考选题如下:

1、科学发展观与我的家乡建设。

2、对你居住地人们对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和认识情况的调查。

3、当地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4、对你居住地农村或企业实践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的调查。

5、对你居住地企业职工收入情况进行调查。

6、对你居住地企业以人为本理念贯彻情况的调查。

7、当地如何发展自身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8、当地如何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9、调查分析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0、当地农民收入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相关性分析。

11、农村社会保障现状调研。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调研。

13、新形势下当地低收入群众生活保障问题的调研。

14、当地政府在正确处理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的关系中采取了哪些基本措施?

15、家电下乡情况调研。

16、当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哪些重大举措?

17、调查分析某个村镇(社区)构建和谐村镇(社区)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18、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哪些特色变化。

19、当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

20、调查所在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

21、当前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变化的调查。(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能力、鉴赏水平、趋势等)

22、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年来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构成变化的过程和现状。

23、当地如何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

24、当地如何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

25、对你居住地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调查。

26、调查当地耕地保护情况(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

27、对当地农村的医疗合作制度调查。(参与方式、建立情况、运行情况)

28、对所在地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

29、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调查。(金融服务机构服务类型、服务职能等)

30、农村产业化经营状况调查。(当地的主导产业、农产品基地、管理制度、龙头企业、利益机制等)

31、你所在的村镇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及带动效果调查。

32、记载本地致富带头人的发展历程。

3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农村道路、通讯、水电气、水利及基本农田改造、环境设施等现状与建设投资总量及结构,当地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等)

34、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及队伍情况调查。(机构的数量、经费来源、科技人才数量、结构、工资水平等)

35、当地农民被征地的补偿标准调查。

36、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调查。

37、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状况调查。(从事的产业、行业、职业和岗位、收入等情况)

38、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解决思路调查。

39、80后员工的职业特点及有效管理

40、80后农民工职业需求与工作满意度的调查

41、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发展状况调查。(中介机构、社会劳动就业保障局等)

42、当地对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的措施及实施情况调查。

43、你所在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情况调查。(校舍、师资、经费保障、学杂费等)

44、当地适龄儿童入学率、失学率、辍学率情况调查。

45、当地中小学学生学习负担情况调查。(现状及改造)

46、当地农村师资水平及工资待遇情况调查。

47、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调查。

48、当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情况调查。

49、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发展情况调查。

50、对你所居住地的文化建设设施(社区或农村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现状以及发展状况(国家投资、规模等)的调查。

51、对你所居住地民间文化社团(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曲艺、文学、摄影、戏剧等)的调查。

52、对你所居住地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情况的调查(数量、服务内容、典型事例、群众反映等)。

53、对你所居住地居民健身情况(人数、频率、设施数量、群众反映等)的调查。

54、本村矿产资源、水能资源、生物资源、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特色民俗资源的开发现状及潜力评估。

55、农村环境污染类型和发展趋势及污染治理情况调查。

56、你所居住地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改善情况调查。

57、你所在居住地人口素质情况调查。

58、调查你家乡的公民对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情况。(比如:选举方式、对选举的态度、参加情况、当选人员情况等方面。)

59、你所在居住地居民的情况调查。(包括信仰哪些宗教、比例如何、信仰程度、信仰内容等)

60、调查你家乡乡镇机构改革情况(人员构成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办事效率情况)

61、调查村民和村干部发生矛盾(比如,土地承包过程、宅基地发放、提留征收、教育经费、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解决的途径

62、调查当地公民权利保障情况(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

63、调查你所在地的厂务公开情况(哪些方面公开、落实情况、职工满意度、需要改进的方面)

64、调查当地村务公开情况(哪些方面公开、落实情况、老百姓满意度、需要改进的方面)

65、你所居住地的基层自治组织(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情况的调查。(产生、成员构成情况、有哪些职责、作用、重大事情的决定、是否定期召开代表大会?了解基层自治组织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66、当地法院制度建设情况调查(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巡回审判、简易程序使用等)

67、当地群众打官司诉讼费用情况调查(诉讼费用收取、支付律师费用、仲裁收费、诉讼费的减免等)

68、当地居民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调查(最关注哪些方面的法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途径、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身边法律遵守情况)

69、家乡家庭收入情况调查。(家庭收入有哪些、基本的收入、家庭成员中收入高和收入低的差距)

70、当地工资情况调查。(最低工资制度标准、当地收入高的职业、中等收入水平、农民增收减负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71、当地社会保障体系调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机构)

72、当地养老情况调查(养老方式、养老院建设、老年生活状况、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73、调查当地对困难群众救助情况(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74、当地社会福利情况调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方面)

75、当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情况调查。(涉及的范围、执行情况、改进方面)

76、当地城镇职工住房情况调查。(居住面积、购房的承受力、困难、希望和要求)

77、创新公民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服务型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

78、城乡为群众和基层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的方面的调查。(服务型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等)

79、在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何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方面的调查。

80、对你居住地(城镇)房价及销售情况的调查。

81、在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何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方面的调查。

82、关于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的调查。(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的建立、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预案体系的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加强,公共参与自救能力的提高,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整体联动的实现程度等)

83、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制的调查。(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关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健全和完善;关于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的责任制到位情况等)

84、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调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扫除黄、赌、毒;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事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院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

85、家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

86、当地中小学生暑假学习及生活状况调查。

87、当地社会教育机构运行及管理情况调查。

88、调查当地如何运用邓小平科技教育思想为指导、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89、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村貌维护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90、新农村建设中乡风文明建设有哪些举措。

91、农民对科技致富的认识、态度和投入程度如何。

92、当地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

93、当地政府在带动农民科技致富方面的有哪些措施。

94、新农村建设中各项惠农政策(如种粮补贴、养猪补贴等)的落实情况调查。

95、当地企业发展如何实践科学发展观。

96、我看改革开放以来家乡的变化。

97、企业员工的住房、工资待遇情况如何。

98、企业员工的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险状况如何。

99、对你居住地人们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调查。

100、对你居住地促进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情况的调查。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XXX部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于20xx年7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应保人数为136万人(其中新农保应保人数为132.6万人,城居保应保人数为3.4万人),已参保129.3万人(其中新农保127.3万人,城居保2万人),参保率达95%,为32万60周岁以上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经过努力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养儿防老时代进入到制度养老时代。但跟一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协组成课题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各县(市、区)主动作为,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委编办[2010]16号)精神,普遍增加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长汀、武平、漳平、永定等县市特事特办,缩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新增编制45人,新增乡镇新农保经办人员133人。同时,确保农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农保中心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都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年画、发送短信息;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咨询活动,摆摊设点、编排文艺节目;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作用,带头参保,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各地举办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让居民感受到实惠;召开了新闻会、组织

了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及记者追踪等。同时,针对农民疑问多的家庭联动机制政策专门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等媒体专栏进行宣传和解释答疑,有效地扩大了影响,为参保缴费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1.完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遍制定了激励机制。武平对特困群体,在新农保政策规定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基础上,再补贴50%,实现政府全额补贴。上杭、长汀对特困群体再补贴10%,减轻特困群体缴费压力。上杭、永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2.做好合作金融机构的选择,建立服务机制。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择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岩新农[2010]3、5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达到了公平竞争,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 1813个村(居),安装便利服务机具1731台,开通使用率达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险待遇。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龙政办〔2012〕118号),除厦门外,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全面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认真贯彻,除武平、连城正在拟定提高保障标准外,其他县(市、区)都已提高到70元,并建立了相应

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六)强化责任,注重督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上杭、新罗、长汀、永定还建立了成员单位与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协助乡镇做好工作。此外,各县还制定了不同奖惩措施对这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连城把新农保缴费参保率与年终财政分成挂钩;武平、永定对宣传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村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永定、漳平对排位后几位的乡镇,县(市)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长汀将各乡(镇)每天的参保缴费进度编发短信进行通报;新罗将各乡镇的进度制作成红、黄、绿色图标每周进行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数多、人员分布广,工作极具长期性、复杂性。我市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除了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高外,大多数国家是以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决定的。20xx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234元,参保对象年人均领取养老金840元(每月70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

(二)宣传不够到位,参保和续保工作有待加强。

许多居民对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还产生了一些误解误读的情况。比如,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被许多子女认为自己交的钱是为了让父母领到养老金;年轻时不缴费,等到60岁时直接领取养老金;缴费标准每年只能缴100元等等。同时,对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政策以及养老金领取的当年仍需缴费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响覆盖面和续保率,目前城乡居民还有5%未参保,特别是41%的城镇居民未落实,20xx年已参保的居民中,有28%出现断保。

(三)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从城镇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且民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层次、人性化,要求相关制度衔接顺畅、相关服务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台建设与形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跨区域、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亟待衔接,基层服务网点还需加快建设,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目前一个工作人员要承担3万人的保险任务。

(四)集体补助难度较大。

国发[2009]32号、闽政[2009]26号明确规定,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从我市情况看,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财投入拮据,空壳村数量多,比例大,20xx年除上杭县集体补助到位205.2万外,其他县(市、区)的集体补助难以落实。

三、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机构建设。

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每人每月仅100元补贴)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特别要针对城乡居民情况复杂,入户宣传调查难的特点,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时机、宣传对象上应有所侧重,宣传材料要简明扼要、便于理解,宣传方式要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重点要宣传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优惠政策,把政府补贴、补助的账算清楚,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二是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对经济较困难的乡镇,各县(市、区)要给予专项宣传经费保障。

(三)建立联动机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部门多,联系面广,建立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非常重要。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相关的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做好职能范围的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衔接、联系,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会,及时研究

处理有关的问题和具体工作,使养老保险工作能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五)严格坚持自愿参保缴费原则,避免出现强制参保缴费现象。

城乡居民参保的根本原则是自愿参保,但在下达任务时,往往习惯于提出一些指标要求,在执行中为了完成指标有可能造成强制参保、缴费现象发生,这不仅违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还会给政策的推进实施带来负面影响。不应过于看重参保率,一些地方的参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务工人员多且联系不上、中青年人员相对较多(该类人员参保积极性相对低)

等。参保率只是一个参考指标,重要的是看群众对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群众对政策的实施是否积极拥护,有没有意见,参保人员有没有后悔,有没有得到实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巩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除上杭外仍处于二元状态,不利于制度的覆盖、保险关系转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不相适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快解决好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缴费档次、补助标准、统一发放标准的有关问题,努力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二是坚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参保人员尤其是特殊群体的补贴标准,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每年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或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让保障对象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市里对各县(市 、区)的工作情况和财政补贴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城乡居民监督。三是为满足部分具有较高缴费能力群众的需求,建议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更高缴费档次(如每年可缴2000元或1500元),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整体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的监督职责,加强制

度建设,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写法

考察历史事实的调研报告格式

这类调研报告格式,通常是用于对某一历史现象或某一历史事件进行重新调查,用确凿的事实,揭示历史真相,作出正确的评价,以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如为历史冤假错案所写的调研报告,就属于这种调研报告格式。这类调研报告格式的政策性和针对性较强,反映的事件往往也比较复杂。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上,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事实的本来面目;二是被歪曲的情况;三是纠正和处理的意见。在这类调研报告格式在写作时,事实真相与被歪曲的情况相矛盾的地方,尤其要叙述清楚,要说明事实被歪曲的原因和有关的责任者。写处理意见时,态度要明确,办法要具体。如果问题正在处理和解决中,就要把进展情况写出来;如果尚有阻力,就要把问题尖锐地提出来,敦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研究探讨性的调研报告格式

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主要用于研究探讨某项政策或工作,以统一认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当然,也可以用于在作出某项决策之前,进行可行性调研,这类调研报告格式的特点是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论证性。这类调研报告的写作虽然取材广泛,但总是针对某个现实问题,或者紧紧围绕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通过研究和分析大量系统的材料,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有时还要与不同的意见展开商榷和争鸣。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上,标题大多数采用直述主旨的方式,当然也可以采用提问的方式作标题,如《打开宝岛的金钥匙在那里?关于海南岛开发建设的调查》,这种标题,如果运用得当,既可以准确反映主旨,又能对读者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其前言,一般是提出要探讨、解决的问题及研究此问题的意义。如果对问题有不同的认识,则要把各方面的主张摆出来。研讨性调研报告格式提出的往往是新观点、新见解,所以在主体中,不仅事实材料要充足有力,而且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必要时,还应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批驳。这就要求对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上,把立论和驳论有机结合起来。但不管是立论,还是驳论,都要以事实材料为基础,切记不要偏离到抽象或空洞的理论证明上去。此外,由于调研报告的目的是探讨解决问题,所以应采取平和的、商榷的语气,切忌冷嘲热讽。这类调研报告上,结束语可采取归纳全文,强调主旨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提出需要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来结尾。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3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本次摸排的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o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今年3月底以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占89.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人,占3.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有36万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占4%。

从范围看,东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87万人,占全国总数的9.65%;中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463万人,占全国总数的51.33%;西部省份352万人,占全国总数的39.02%。从省份来看,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等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都在70万人以上。

会上,民政部等8部门还联合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通过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2015―2016年度北京市全民阅读综合评估报告》显示:阅读已成为京城百姓的一种生活方式

《中国教育报》消息 近日,“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2016年度北京市全民阅读综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5―2016年度北京市综合阅读率为92.24%,连续两年保持一个百分点增长;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10.88本,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39本;数字阅读率为83.57%,较上一年度增长了5.39个百分点;纸质阅读率为79.72%,较上一年度下降了1.98个百分点。

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共服务处处长王亦君介绍,北京阅读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持续完善全民阅读综合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专业调查机构和业内专家,采用抽样调查方法,通过结构式问卷,对北京市16个区7~70岁居民以及相关政府机构进行调查访问,对居民阅读理念、阅读行为、阅读服务需求以及阅读投入、政策支撑、社会力量整合、活动效果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调查评估。

调查结果显示,从综合阅读率、纸质图书阅读量和数字阅读率三大指标来看,北京市均居国内领先水平。调查显示,纸质特有的书香具有无形的影响和感召力,实体书店仍是北京市居民购书的重要渠道,2015―2016年度,61.86%的居民在实体书店购买过图书,特别是20岁及以下的青少年群体,有73.34%的人在实体书店购买图书。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4

2016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为了深入了解本市居民家庭在酒类市场及餐饮类市场的消费情况,特进行此次调查。调查由本市某大学承担,调查时间是20**年7月至8月,调查方式为问卷式访问调查,本次调查选取的样本总数是2000户。各项调查工作结束后,该大学将调查内容予以总结,其调查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专门调查部分

(一)酒类产品的消费情况

1、白酒比红酒消费量大。分析其原因,一是白酒除了顾客自己消费以外,用于送礼的较多,而红酒主要用于自己消费;二是商家做广告也多数是白酒广告,红酒的广告很少。这直接导致白酒的市场大于红酒的市场。

2、白酒消费多元化。

(2)购买因素比较鲜明,调查资料显示,消费者关注的因素依次为价格、品牌、质量、包装、广告、酒精度,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生产厂商的合理定价是十分重要的,创名牌、求质量、巧包装、做好广告也很重要。

(3)顾客忠诚度调查表明,经常换品牌的消费者占样本总数的32.95%,偶尔换的占43.75%,对新品牌的酒持喜欢态度的占样本总数的32.39%,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2.27%,明确表示不喜欢的占3.4%。可以看出,一旦某个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厂商应在树立企业形象、争创名牌上狠下功夫,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4)动因分析。主要在于消费者自己的选择,其次是广告宣传,然后是亲友介绍,最后才是营业员推荐。不难发现,怎样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对于企业来说是关键,怎样做好广告宣传,消费者的口碑如何建立,将直接影响酒类市场的规模。而对于商家来说,营业员的素质也应重视,因为其对酒类产品的销售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二)饮食类产品的消费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一些饮食消费场所和消费者比较喜欢的饮食进行,调查表明,消费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消费者认为最好的酒店不是最佳选择,而最常去的酒店往往又不是最好的酒店,消费者最常去的酒店大部分是中档的,这与本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是相适应的,现将几个主要酒店比较如下:

2、消费者大多选择在自己工作或住所的周围,有一定的区域性。虽然在酒店的选择上有很大的随机性,但也并非绝对如此,例如,长城酒楼、淮扬酒楼,也有一定的远距离消费者惠顾。

3、消费者追求时尚消费,如对手抓龙虾、糖醋排骨、糖醋里脊、宫爆鸡丁的消费比较多,特别是手抓龙虾,在调查样本总数中约占26.14%,以绝对优势占领餐饮类市场。

4、近年来,海鲜与火锅成为市民饮食市场的两个亮点,市场潜力很大,目前的消费量也很大。调查显示,表示喜欢海鲜的占样本总数的60.8%,喜欢火锅的约占 51.14%,在对季节的调查中,喜欢在夏季吃火锅的约有81.83%,在冬天的约为36.93%,火锅不但在冬季有很大的市场,在夏季也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目前,本市的火锅店和海鲜馆遍布街头,形成居民消费的一大景观和特色。

三、结论

1、本市的居民消费水平还不算太高,属于中等消费水平,平均收入在1000元左右,相当一部分居民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

2、居民在酒类产品消费上主要是用于自己消费,并且以白酒居多,红酒的消费比较少,用于个人消费的酒品,无论是白酒还是红酒,其品牌以家乡酒为主。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5

发展方式――加速转向“内生增长、创新驱动”

【民意期待】舆论普遍关注,“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

【报告回应】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推动经济尽快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

【代表点评】张有会代表:今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是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和地方政府转变职能。政府报告中提出并强调了“改造提升制造业”“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等新举措,比以往更实,更显迫切。

稳定物价――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民意期待】面对近期CPI高位徘徊、小麦主产区遭遇罕见干旱,如何稳控物价、严防通胀成为重大民生关切。

【报告回应】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

【代表点评】张晓燕代表:报告将稳定物价放在十项重点工作首位,从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大力发展生产、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价格监管、完善补贴制度等五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彰显政府在困难面前保障民生的坚定信心。

楼市调控――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制度”

【民意期待】新华网两会民意调查显示,抑制房价、“让百姓居者有其屋”名列榜首。

【报告回应】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主要措施包括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代表点评】余的娜代表:有保有压,增供给,抑上涨,设问责,报告中提出的多项措施针对性强,体现了本届政府兑现承诺、稳定房价、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决心。

收入分配――“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民意期待】“收入分配”问题持续位居民意调查前列,公众期待通过加快改革将“蛋糕”分好。

【报告回应】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今年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二是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代表点评】刘惠代表:加快扭转收入分配扩大趋势,体现了政府努力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也体现了政府维护社会公平的决心和勇气。

社会保障――加快覆盖城乡居民

【民意期待】在人民网的两会调查中,包括养老等内容的“社会保障”以遥遥领先的票数位居首位。

【报告回应】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代表点评】朱丽萍代表:社会保障是制度性、根本性的民生问题,只有建立城乡之间、不同职业群体之间公平、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群众幸福指数才会高,也有助于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食品安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民意期待】“问题食品”时有曝光,群众对把好“餐桌上的安全”充满期待。

【报告回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委员点评】柴宝成委员:报告针对食品安全提出系统性的诊治方案,只要政府切实履行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就能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反腐倡廉――建设“廉洁的政府”

【民意期待】“反腐倡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政权巩固,持续高居民意关注热点前列。

【报告回应】要加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委员点评】夏涛委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报告强调这项任务的“持久而紧迫”,并提出一系列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足见政府决心之大。

教育医疗就业――“老三难”探求“新解法”

【民意期待】上学、看病、就业“老三难”尚未解决,促进“优质、均衡、公平”成为新期待。

【报告回应】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为人们提供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今年是“医改”三年实施方案的攻坚年,要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代表点评】徐景龙代表:报告中围绕教育、医疗、就业提出的措施,招招抓住了当前“老三难”的瓶颈,强调了公共服务改革的迫切性,彰显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决心。

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通民意、解难题

【民意期待】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如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成为新课题。

【报告回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快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纠错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委员点评】侯欣一委员:报告提出创新社会管理,符合当前群众的新期待和发展的新要求,各地应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上下工夫,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统筹城乡发展――要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

【民意期待】“暴力拆迁”“被上楼”“违规征地”……在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侵害城乡居民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成为重大民生关切。

【报告回应】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城镇化要同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6

**区是**市的中心城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导致**区的信访举报工作既和其他县区有普遍的共性,又有自己的个性。如何针对中心区的特点,探索信访举报工作的新路子,我们进行了细致调研。

一、信访举报活动的特点

信访举报主体出现多元化。过去举报人以农民为主,现在,个体商户、地方工人、油田人员、公务员、下岗职工等信访举报比重加大。

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挪用村民青苗赔偿款、土地征迁、村务公开、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居民住宅楼建设过程中开支不明、执法机关作风粗暴、部门工作失职等。特别是城区居委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流失、油田赔偿款的去向、村级事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近两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

信访举报崇上性强。即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基层群众直接向去市到省进京信访反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的屏障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信多投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大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件得到受理,或能形成轰动效应,从而出现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件同时向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级别的部门同时投递。

出现了择机越级上访现象。在国家或本地有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时,如“两会”期间、基层换届选举、国庆、春节前夕等,个别上访人往往会直接到省进京上访,甚至出现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

上访由个体化向组织化发展。过去,上访人员仅就个人受到利益侵害而单体上访。现在,不少上访事件中暴露出,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联合被反映人的对立面联合进行反映,并且分工明确,有人组织牵头,有人筹集资金,有人计划方案,有人联络协调,有人负责车辆。

二、成因

居委会工程建设不规范。近两年来,城区居委会在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商品楼过程中,由于居委会干部素质不是很高,大都没有经过统一的招投标程序,加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挪用集资款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的发生,引发群众信访。

村级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纪检组织在基层特别是在村居,还存在空档现象,村居没有从事纪检监督工作的人员,村居干部的违反党纪行为情况更多的是依靠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来,造成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明显滞后。

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调查中发现,凡是出现越级访现象的农村,一定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管理混乱的情况,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务公开工作形式主义化,而村干部工作作风又不民主、不科学,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对村民要求置之不理,对一些好的建议不及时采纳,导致村民意见很大,甚至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信访。

油田赔偿款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涉油案件发生比较频繁。有的人为了得到单井的承包权、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在油田赔偿款的划拨过程中,钻管理的漏洞,贪污挪用,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在油田征地过程中,暗箱操作、假公济私等,造成群众信访。

三、对策

要注重“早”字,规范信访举报预警机制。实行基层信访“网底工程”,建立由区纪委牵头,基层纪委、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组负责,基层站所和村居共同参与的横到面、纵到底、责任到人的覆盖全区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信访员,实行不稳定因素排查汇报制度。各村居信访员每周通过电话、报表等方式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汇报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基层纪委汇总情况后,报区纪委。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解决。

要注重“约”字,规范村居政务管理。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决策的约束。在研究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出租、出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时,村居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居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严禁暗箱操作,假公济私;在城区村居,凡涉及集体土地、房屋的出租出让和村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等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事项时,村居干部除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外,必须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备案,严禁随意决定或个人私下交易;村居财务公开必须及时、真实、全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不公开、假公开或只公开支出、不公开收入;村居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集体资金的领取、上交、支出等,必须由报帐员经手,严禁非财务人员的村居干部管理集体资金;村居财务支出挂帐前,必须经村居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由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严禁村居主要负责人自己管理理财公章,并随意加盖。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7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可以说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也是借鉴国际先进住户调查方法成果、完善现阶段统计调查制度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从2001年开始着手研究、试点、论证,如今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笔者认为,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人员在落实的过程中,具体做到“四性”,将能为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选取样本要坚持科学性

城乡住户调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故核心在于抽样。抽样框的编制、抽样方法的确定、样本的代表性和随机性直接关系着住户调查的数据质量,也关系着统计的社会公信力,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一些经济学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

住户调查抽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为住户抽样框,按照统一的方法对所有居民进行分层随机抽样,选取调查户,实现所有地域和人群不交叉,全覆盖。

实行高度统一的抽样办法有三大优势。减少了各级统计部门对抽取样本理解和操作的偏差,为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打牢了基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没有居民收入方面的内容,以此为抽样框,杜绝了抽样时可能出现的偏向性,避免了人为选择样本与收入高低的关联,可以真实反映居民的收入情况;减轻了工作难度和工作量,为基层统计部门开展调查提供了便利条件。

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坚持选取样本的科学性原则。一是不擅自调整,严格按照抽样方法的要求抽取样本,做到准确无误;二是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例如选定的抽样框所在地域拆迁了,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再另外进行抽样,做到不隐不拖;三是加强监督,特别是要到实地进行监控,做到监督到位。

宣传动员要坚持有效性

有效的宣传动员是做好住户调查的重要保障,要深刻分析住户调查的特点,全面把握住户调查宣传的规律,努力扩展住户调查宣传的实际效果。

大力宣传住户调查数据的重要性。当前,一些居民不配合调查,与居民对住户调查作用不理解有关。前不久,东城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组织了统计知识进社区活动,向广大居民讲解了住户调查的数据至少在十个方面有重要作用: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依据;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制定与居民生活有关的物价改革的依据;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房屋补贴及租房标准的依据;研究居民消费及结构变化情况的参考资料;制定粮油等物资储备与市场供应措施的依据;作为交通、火灾等事故赔偿的依据;研究居民用水、节水情况的基础资料;研究制定惠民政策等参考。

通过讲座,居民对住户调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因为过去不了解“记账”是关乎百姓生活的一件大事,而不愿承担“记账”任务,现在觉得成为“记账户”是一件光荣和有意义的事情。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点对点的宣传。我国的社会动员有着显著的特点和优势,在北京奥运会重大活动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统计部门要善于运用这种体制和方式开展社会动员,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务实多样的宣传动员,将社会动员渗透到居(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渗透到居民的生活中。要组织老党员、退休教师、退休干部作为住户调查宣传的志愿者,既带头参与调查,又带动身边的居民配合调查。

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住户调查的良好氛围。利用党和政府的宣传资源和媒体,发出“谁记账、谁光荣”的强烈信号,作为调查户要受到社会广泛尊重,成为时下流行“最美的居民”,对于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要及时报道、广泛宣传,营造住户调查良好的社会氛围。

调查数据要坚持真实性

真实的调查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宏观调控的“化验单”,有利于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而失信的统计数据则误国误民,阻碍生产力发展,因此要切实保障住户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解除疑虑,如实申报。要把为住户单项资料保密的规定讲清楚。做出郑重的承诺,并在实际工作中很好地贯彻,确保居民如实申报;要开展思想工作,解除居民怕麻烦、怕耽误自己时间的观念,积极推进住户调查信息化进度,确保居民认真记账;要适当增加记账户的补贴,让调查户在记账过程中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调动居民参与住户调查的积极性。

教会方法,不遗不漏。住户调查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要帮助居民正确掌握。哪些可以计入居民的收入,哪些不能计入居民的收入必须讲清楚。还要讲清楚为什么这样规定,具体作用是什么。只有居民准确理解了调查的方法制度,才能确保居民正确的填报。

选择人员,全面细致。一个家庭都有一个核心成员。住户调查记账员也应选择家庭的核心成员,既能动员家庭其他成员如实提供收入和支出情况,同时自己也能掌握家庭收支的主动权。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每个家庭成员的工作环境、个人收入及从业类型都不尽相同,存在着家庭成员内部不互通消费和收入信息的情况,尽管这是社会进步、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的体现,但为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带来了不确定性,值得关注和研究。

调查工作要坚持规范性

住户调查是政府行为,调查员作为直接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规范调查行为,是顺利开展住户调查的基础。对住户调查行为必须做出明确规定,并认真执行。

依法开展调查。中国法制建设正在顺利推进,依法行政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住户调查也要坚持依法开展。在开展住户调查中,要以政府统计部门的名义,告知被调查对象住户调查的法律依据,在调查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调查员必须持证调查,调查的小区必须公示调查员的基本信息。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要依法履行义务,不能仅凭个人的理解给予支持和配合。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8

一、围绕实际学,丰富学习内涵

凉城社区(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注重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坚持“三围绕”,不断丰富学习内涵。

一是围绕群众需求学。党的工作要围绕群众转,中心组学习也要围绕群众的需求来开展。近两年来,中心组多次专题讨论民生问题,就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社区服务与保障水平提出了一系列理念和举措,如建设“文化型、服务型、生态型、信息型、平安型、共治型”的“六型”社区,实施“解民之困、解民之忧、解民之闷、解民之怨、解民之惑”的“五解工程”,建设“生活照料网、紧急援助网、医疗保健网、精神慰藉网”的“四网”为老服务体系等等。

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学。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工委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心组将学习的重点放在了如何发扬民主、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用民主的制度、形式、手段推进社区建设上面,集中时间和精力来加以研讨,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步骤。在推进社区自治上,中心组提出:“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吸引群众参与决策,属于居民自治的事务帮助居民自主办理,由于居民自治产生的问题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几年来,街道在落实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政务评议会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民意恳谈会内涵,发展形成“四会制度”,做到了“有事把群众请来开三会、无事要到群众中去恳谈”。在推进社区共治上,中心组专题探索如何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在全社区引发了一场“培养社区共同理想,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大讨论活动,凝聚了人心。

三是围绕存在问题学。中心组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就是查找工作漏洞,研究如何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和服务上暴露出的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中心组成员开展调研,经过反复调查了解、推敲研究和论证分析,最终提炼出“四个联系”、“五个提倡”的原则,即:居民区党组织联系业委会党小组和物业公司党支部、物业公司党支部联系党员职工、业委会党小组联系党员业主、党员业主联系广大非党业主;提倡业委会主任由支部委员和居委会委员担任、业委会委员党员比例占2/3以上、业主代表党员占60%以上、业委会建立党小组、物业公司党员负责人进入居民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这两条原则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操作性强,党的领导得到了加强,物业管理得到了提升,群众反响很好。对社区和谐度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有93.8%的居民对居住的社区表示满意。

二、带着目标学,激发学习热情

凉城社区(街道)党工委发现,部分同志缺乏破解难题的能力,“迷信”和“失语”状态比较严重。“迷信”,就是只会搬弄上级文件和书本上的条条框框,遇到困难束手无策,遇到群众的诉求、疑问则简单地以文件、条文来应付。“失语”,就是在群众面前失语――对新社会群体说不上话,对困难群众说不下话,对年轻人群说不进话。“迷信”和“失语”状态的本质就是,对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不能很好地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善于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力量。为此,中心组学习的目标就是要较好地改变这种状态,努力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一是注重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首先是党工委、办事处“一把手”带头学,为其他中心组成员作出表率。其次是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科室、部门面前学出榜样,学出“领头羊”效应。党工委每年都开展以“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下基层,为机关干部、公益所职工、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群众作报告,其他中心组成员也积极参加,有力地带动了机关干部、公益所、居民区干部“三支队伍”的学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居委、学习型社区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是严格学习管理制度。为避免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党工委严格执行《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计划、考勤、记录、调研、考核、讲评等一系列学习制度,保证中心组学习的长期坚持、不断深入。学习中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认真准备,必须进行考勤,必须有记录,必须踊跃发言,必须考核讲评。近三年来中心组学习出勤率达到了96%。

三是开书单定任务。鼓励中心组成员充分利用八小时之外的业余时间认真开展自学,规定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党工委根据时事热点、社会焦点向中心组成员推荐阅读《“党的十七大”辅导报告》、《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等理论必读书籍以及《战略决定成败》、《方法总比问题多》等优秀知识型书籍,在年终述职时班子成员都要就学习情况尤其是自学情况,向全体机关干部作详细通报。

四是想尽办法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耳听(听形势报告)、眼看(看理论书籍、看专题片)、嘴讲(学习讨论、做辅导报告)、脚动(外出参观学习)、手写(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努力克服学习方式的单调和枯燥,使理论学习更为丰富生动,激发成员“想学习、爱学习”的热情,努力使中心组学习成为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提高水平的大课堂。

五是以联学活动来促进学习交流。中心组学习不能固步自封,一定要有多种思想的碰撞、交流。我们按照学习内容、学习性质的不同,适当扩大参加人员,不断为中心组学习注入新鲜血液。2007年,在研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时,吸收机关科长参加,在听取他们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在街道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方案,该方案紧密贴近了机关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2008年,街道中心组向虹口区房地局中心组发出邀请,开展联组学习,共同研讨如何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学习会上大家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互通有无,提出了很多被后来的实践证明富有成效的办法、意见。

三、锁定课题学,深化学习实效

调查研究是深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效、推动工作取得突破的基本途径。凉城社区(街道)党工委每年均安排中心组成员任课题组负责人、带领分管科室和部门撰写调研报告,将中心组的学习进程牢牢锁定到调研课题上,使中心组的学习成果通过调研报告来检验、体现并得到落实、深化。

一是形成调查研究的制度性安排。党工委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管理社区、服务群众本领的一项重要制度,要求中心组成员带动机关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同时还建立了中心组成员下基层开展调研制度、现场办公制度及调研工作奖励制度,形成了一批质量高、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其中有25篇在区、市和部级内外刊物上发表。党工委连续三年被区党建研究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是做到调查研究双同步。一方面,党工委年初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同时,同步制定当年街道重点调研课题。另一方面,每年年底在起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之前,党工委都要确定调研课题,对来年工作重点、难点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每年两次集中时段开展的调研,均结合中心组成员分工、科室职责,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调研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三明确”。

居民出行方式调查报告范文9

审前社会调查是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新生事物,意在为非监禁刑依法准确适用提供规范支撑,同时又是少年审判程序区别于普通审判程序的一项特色制度。

一、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实内涵

1984年5月,联合国在北京召开的“青少年犯罪与司法”专题专家会议,讨论、修改并确定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该规则第16条规定,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随后,2001年4月12日,为了贯彻《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首次认可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其后,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及200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一些省市陆续颁布了有关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2012年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此前的2007年7月,湖北省率先正式确立了审前社会调查制度。2011年5月23日,福建省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我省正式以成文形式确立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

综合以上制度规定,在省内司法实践中,审前社会调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第二类是根据福建省《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指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接受审判机关的委托,对可能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向委托人民法院出具《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活动。

上述两类调查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一是调查主体,审前社会调查的调查主体为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调查主体也可以是公检法本身;二是调查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雏形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而后延伸至非监禁刑被告人,即审前社会调查的对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可能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的成年被告人,两类互有交叉(见图1);三是调查内容,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要侧重于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前生活状况、犯罪原因、监护措施等情况,对于成年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则主要侧重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二、长乐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运行现状

(一)2010-2013年审前社会调查适用人数与适用率的总体情况

2010年-2013年6月,长乐法院(笔者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我院”)共对845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占犯罪总人数的30.24%。其中2010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175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26.76%;2011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224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27.72%;2012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288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33.1%;2013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158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34.2%。如图2所示,我院在2010年-2013年6月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及适用比率均逐年上升。

而从2012年始,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力求全覆盖,至2013年,我院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率100%。通过审前社会调查进一步核实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获取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背景与其他量刑考量情节,从而提高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准确性。

(二)审前社会调查被告人户籍及受委托司法机关地区分布情况

审前社会调查的调查主体与被调查人的户籍有着极大关联。在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时,司法行政机关多以户籍地为标准考虑是否接收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如表1)。本地户籍人员大多能在长乐市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在适用非监禁刑时在本地进行社区矫正,而外地人口即使经常居住地在长乐市,也无法在本地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更无法被本地司法行政机关接收进行社区矫正。

(三)适用审前社会调查案件案由分布情况

案由分布广,以我院2012-2013年受理案件为例,共涉及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传播淫秽物品、贩卖毒品、放火、绑架、组织卖淫、强奸等16个案由。但同时,案由又体现出相对集中的特征,依然集中在盗窃等侵财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这三类案由(如图3)。一是该部分案由在我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大、基数大;二是该部分案由的自身特殊性,如故意伤害案件所造成的伤情多为轻伤,在审理过程中大多数能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获取被害人谅解。交通肇事案件因其为过失引发的犯罪,案发后也多能与被害人达成调解。侵财型案件所涉及金额较小,法定刑较轻,适用非监禁刑的比例较大。

(四)审前社会调查案件适用程序情况

2012年我院审前社会调查案件适用程序中,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分别占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案件的40%、60%;2013年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分别占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案件41.38%、58.62%。

(五)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反馈及采信情况

若以我院委托本地与外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率100%来计,2012年司法行政机关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回复给法院的反馈率为88.37%,而对最后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意见采信率为80.15%;2013年反馈率为75%,采信率为67.5%。从委托到反馈再到采信这一流程中,比例逐渐减少。委托后无法反馈比例相对较大,外地无法回复的较本地比例大。另外,反馈后采信率较高。

三、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通过三年多的实践,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都进行了广泛而多层次的探索,在运行中凸显了以下问题:

(一)制度层面的问题

审前社会调查立法相对落后,甚至落后于我国审前社会调查的实践。有法可依是法律运行的基础,但目前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审前社会调查仅有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缺乏配套的制度设计;而对拟适用非监禁刑成年被告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则只有部门规定,尚未全面纳入法律层面,使得该制度在适用中缺乏强有力的保障。一是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6条虽然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相关规定,但其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性,既没有审前社会调查的程序规定,也没有对调查评估意见书性质的规定及如何适用等的具体规定。二是对于非监禁刑适用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托仍在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2012年关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地区自行拟定的相关规定。

(二)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

1.审理期限与调查时间的冲突

基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较为普遍。依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的结案时间为20日内,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而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审前社会调查的时限为10天,虽然规定中第18条表明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调查评估时间相应减少,但首先该情况下获取的调查结论可能因为时间限制流于形式,其次实践中常有因调查情况复杂或外地人口需要邮寄至户籍地进行调查的情形,其所需时间更长。若因审限限制,导致对外地人员适用非监禁刑限制较大,显然对外口当事人不公平;另则公正与效率无法兼顾,审前社会调查的适用体现了公正,而审限的限制则与效率相挂钩。在顾及公正的情况下可能影响到当庭裁判率甚至是结案率。在我院实践中,因调查时间与审理期限冲突而造成在案件判决前无回复的约占无法反馈总数的40%。

2.外地人口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困境

作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我院辖区外口较多,反映在刑事案件中,外口犯罪所占比例较大。2012-2013年,我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外地人口占总人数63.76%。外地人口因其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的不一致,造成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因其长期不在辖区居住无法进行实质性审前社会调查,而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又因其经常居住地难以确定和证明,以属外地人员,流动性较大拒绝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出现两地司法行政机关互相推诿、法院无所适从的情况。另外,从时间上来说,外地人口如若发回其户籍地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就常发生与审理期限相冲突而无法获得最终结论的情况,可能造成对外地人口适用非监禁刑的比例较本地人口低。从程序上来说,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24.条规定,在认定经常居住地时需要暂住证、村委会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方可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但在司法实践中,外地人员由于“熟人社会”条件的限制,取得村委会证明的难度较大;或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未能及时办理暂住证;或是由于流动性大及生活条件限制,无法签订长期租房协议。以上种种都将限制经常居住地的认定,从而无法在经常居住地对外地人口进行审前社会调查。

案例1:2012年5月,我院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1994年3月出生的张某某,户籍地为福建省霞浦县,因其父母先后出国,其辍学后于2009年开始住在长乐潭头的阿姨家,并在金峰上班。为此,决定在经常居住地进行调查,因被告人张某某居住多年却未曾办理过暂住证,亦无法得到其所在村委会证明,故我院向长乐市司法局出具了一份“关于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委托审前社会调查的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委托调查。潭头司法所通过走访,却出具了一份无法对被告人作出详细的审前调查的说明报告,并将材料退还至市司法局。后我院只能深入其经常居住地自行开展调查,通过走访村委,对其住所地邻居制作调查笔录,并向被告人打工店的老板了解其情况,最终获得调查结论。这一过程历时一个月多。其调查操作困难性可见一般。

3.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的定性模糊

新刑诉法及司法解释和两院两部的意见及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告)的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审前社会调查结论的属性为何仍有待确认,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对该结论是否需要进行庭审质证有着不同观点,因此各地做法不同。2012年,长乐市司法行政部门审前社会调查形成文书的名称由“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变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但名称的转变仍无法明确审前社会调查结论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应当作为证据中的鉴定意见或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另一种观点认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仅作为一种参考,因此不需要进行庭审质证。为此,对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的定性仍在模糊阶段,因此造成对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适用的可有可无,无法发挥其作用。

4.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的效力纠结

审前社会调查为法院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在获取未成年人准确信息方面也有着重要价值,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审前社会调查机关与审判机关对调查报告(意见书)效力问题的不同看法。调查机关普遍认为,若调查结论为适用非监禁刑就可以判处非监禁刑,若结论认为不适用非监禁刑就不能判处非监禁刑,否则不予接收进行社区矫正;审判机关则认为以上做法危害司法独立性,但简单地不予认同,无助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也不利于判决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案例2:2013年4月,我院受理了被告人周某与毛某(女)强奸罪一案。两被告人系夫妻关系,户籍地均为贵州省惠水县。经审查,被告人毛某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且其案发后认罪态度好,鉴于被告人毛某尚需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家中还有两老人,其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综合考量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有可能对被告人毛某适用非监禁刑。因被告人毛某及其家中老人与子女均长期在长乐工作、生活,我院决定委托长乐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提交了审前社会委托函、起诉书副本、村委会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司法局对毛某进行了调查评估后认为鉴于被告人毛某属外地人口,总体情况不稳定,同时所在村委会认为若其实施社区矫正对周围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同意在本辖区实施社区矫正,故司法局认为被告人毛某适用社区矫正的风险度为高,不适用社区矫正。法院经过审理后对被告人毛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执行阶段,考虑到被告人毛某的特殊家庭情况,我院积极与司法局进行沟通,建议接收被告人毛某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但司法局以风险高为由拒绝接收。我院只能将执行材料重新寄至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并告知被告人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社区矫正。从具体情况看来,该做法无法做到最优适用社区矫正,不能根据被告人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有利于被告人的社区矫正方案,从另一方面来说或将造成社区矫正措施的无法落实。

四、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完善构想

(一)构建立法体系,夯实理论基础

1.构建统一又区分的立法体系。统一,即要有一个统领性法律对审前社会调查进行全国性规范,实现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法律适用的一体化。区分,即要以对象与地区进行区分性立法。从对象上分析,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在实践中越来越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因此要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进行区分,在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中加入对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及其个人信息的调查内容,建立具有特色的针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适用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函应当区别于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函,相应的调查报告内容也应有所区别,要增加对被告人家庭情况的详细资料及教育情况等内容。在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指引下,实现刑罚的个别教育、感化作用。从地区上分析,关于审前社会调查的立法的具体实施可以地区特色为参考,构建适合于各省具体情况的立法体系。

2.实行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全覆盖为更好地兼顾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及社会各方的利益,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应以恢复性司法模式为主、惩罚式司法模式为辅的组合设计。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同时兼顾了被告人、被害人以及社会其他各方(如村委会)等的利益,根据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立法方针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因此立法时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在表述时将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的适用由“可以”改为“应当”。从立法上保障对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100%适用率,以支撑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实践,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二)完善调查流程,协调相关制度

1.前置调查启动时间,改变调查启动部门。公安机关较法院与检察机关有着天然的侦查优势,在侦查案件的同时更易获取与被告人相关的各项信息。在实践中常有侦查阶段法定人或亲属均参与调查,但到审理阶段无法联系法定人或亲属的情况。为此,应当将审前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前置,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法院、检察机关为辅的审前社会调查程序(见图4)。这样既能有效解决调查时间较长与审理期限紧张之间的冲突,又能保障调查报告的质量,从而与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相协调,发挥社会调查的最大作用。

2.建立本地与外地司法局间直接委托关系。公检法部门审查拟适用审前社会调查的外口人员后委托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本地司法行政机关若无法获取准确调查结果,就可直接委托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节省返回法院后法院另行委托的时间。这一程序善既有利于保护外口人员的适用非监禁刑的公正性,也有利于调查结论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3.明确调查意见性质,发挥量刑辅助功能。从证据的概念上来看,审前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从报告的形成方式来看,意见书掺杂着调查人员与参与调查人员极大的主观性,在实践中较大成分存在因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家属之间的人情关系,换取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可能。为防止造成调查人员权力寻租现象,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也不适宜作为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在立法中,应当明确其“参考”性质,充分肯定其在适用刑罚上的“酌定”作用。

(三)借鉴域外经验的理想社会调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