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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法律培训集锦9篇

时间:2023-10-11 10:17:19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1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4年山东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企业职工法律培训体系的建立与模式研究”(2014-083)成果论文。摘要:企业经营就是经营包括市场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各种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大多来自企业员工行为。加强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增强员工法律意识,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应当着眼于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因岗而异,提高员工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企业岗位培训计划应当由岗位范围、培训必要性、培训内容、职业法律风险、所涉法律法规等部分组成。涉密岗位、市场营销岗位、生产管理岗位、人力资源岗位等是企业员工法律培训的主要岗位。

关键词 :企业经营 员工教育 法律培训 风险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已经全面渗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企业经营就是经营包括市场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各种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的行为,而企业行为是通过各个层面的员工行为表现出来的。因此,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非常重要。

一、员工法律培训的意义

第一,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增强员工法律意识,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法制文化,建立公司内部治理的良好秩序,确保公司自我协调运转,避免企业运转、生命维系于法人代表个人。

第二,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提高员工业务能力。某些业务如营销合同的签订实际上绝大部分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如果员工不懂相关的法律知识,则难免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和隐患,重大的合同风险甚至可能会给企业生存带来威胁。

第三,员工法律培训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经营很大程度上是经营风险。风险的防范和抵御需要企业上下员工的同心协力。员工法律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能力和预防能力,从而提高企业整体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员工法律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需要。通过对员工进行较为系统的针对性法律培训,能够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实现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目标。

二、目前员工法律培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些企业对员工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员工法律培训更是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对员工法律知识培训讳莫如深。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员工培训的意义,对内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培训体系。许多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存在空白。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只有两成多,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不到两成,六成企业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企业主把员工法律意识的提高看做是自己的敌人,担心员工法律意识增强后会给企业管理带来困难和不便,对员工法律培训的内容、意义存在误解。

第二,企业员工培训多偏重于业务培训,而忽视法律培训。多数企业往往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员工培训的唯一目的,没有认识到员工法律培训对业务培训的促进作用。法治社会下,企业业务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引导。在具体的业务领域中,都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问题。法律意识能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如销售岗位的员工,具备和了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是其开展业务的必要基础。如果员工仅了解具体业务内容,而忽视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久而久之,迟早会演变成企业的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目前的员工法律培训表现为随意性强、体系性与业务针对性差。目前一些有意识的企业在对员工开展法律培训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培训随意性强。往往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有时甚至是为了完成某些培训任务。在培训安排上没有考虑前后法律培训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一些企业进行的培训是一种盲目的救火式、应急式培训。二是体系性差。没有从宏观上把握本单位业务领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体系。三是针对性差。法律培训脱离业务培训,与业务培训缺乏紧密的结合,实效性差。

三、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

企业根据内部分工往往划分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同,所对应的法律风险也不同,员工所需要掌握和了解的法律知识也不同。但有时不同的工作岗位也可能会面临相同的法律风险,如研发部门和市场销售部门都面临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因此,为了提高员工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必须建立因岗而异,以业务需求的导向的法律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设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据此,我们将主要以企业岗位分工为基础,制定不同岗位员工的法律培训计划。每个岗位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岗位范围、培训必要性、培训内容和职业法律风险。岗位范围主要确定本企业内部符合该岗位特点的部门和人员,以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必要性是要让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了解本次培训的必要性和意义。培训内容是确定本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职业法律风险是岗位员工在具体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和自身的法律风险。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自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企业和员工自身法律风险。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可以参照下列形式制定培训计划:

四、分岗位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内容

1.涉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的必要性。涉密岗位是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岗位,有时甚至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一方面企业要依法研发技术,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技术,另一方面要做好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和商业秘密保护。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掌握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涉密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保密意识,掌握本企业涉密事项的管理流程。

(2)岗位范围。涉密岗位的确定是确定培训对象的前提。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密岗位是不同的。很多企业对自己的涉密岗位并不清楚。这是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不了解导致的。通常情况下,高新技术型企业的研发部门、销售型企业的市场销售部门、生产型企业的采购部门、各类企业的财务部门等均属于企业涉密岗位。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的骨干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涉及企业客户信息、进货渠道及价格的市场营销人员和采购人员;掌握企业核心财务信息的财务人;能够涉及经营决策、经营信息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些岗位人员均属于涉密岗位范围。总之,要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确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和涉密法律培训对象。

(3)培训重点。涉密岗位最主要是确保员工不会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因侵害竞争对手商业秘密而带来的诉讼纠纷。因此,涉密岗位最重要的是建立员工的保密意识、完善企业保密措施等。重点培训内容是:商业秘密的含义、特点、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确定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集中学习本企业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规则。企业应当建立自己的《企业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确定本企业涉密岗位和人员范围、涉密人员职责、涉密人员管理、密级规定、保密措施、脱密程序和脱密期等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特点、种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构成和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

(4)职业风险。涉密岗位员工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擅自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在工作中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任。主要是:一是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可能对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其他企业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三是依照《刑法》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5)涉及的法律法规。涉密岗位法律培训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

2.市场营销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市场营销岗位是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的主要岗位,企业风险也多发生在这个环节中。因此,加强市场营销岗位员工法律培训,对增强员工业务能力,预防企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2)岗位范围。市场营销岗位主要是对外代表企业从事营销活动,签订营销合同的岗位,主要是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及合同的签订,如后勤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因此,凡是对外发生合同关系的岗位都可以纳入本类岗位培训。

(3)培训重点。与市场营销岗位相关的法律技能主要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审查、合同条款拟定、签订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的设定、诉讼时效、争议管辖权的约定、合同审查、合同履行中的监控、合同诈骗防范等。其他如营销商业秘密保护、营销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担保法、公司法、招投标法等知识。实践中,除了要重视合同文书的签订、保管,还要对履行中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记录及时登记保留,如口头变更的及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书》;通过电话变更的可以做好电话录音;采用数据电文的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信息。建议企业建立自己的《合同管理流程》,从签订审批、法律审查、履行监督、变更审查、争议解决等几个环节制定。对市场营销岗位员工及时进行合同管理流程培训。

(4)职业法律风险。市场营销岗位员工的职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签订合同过程中遭遇合同诈骗;如果是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同时,在采购、销售款项的回收管理中,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在市场竞争中,也可能因商业贿赂而引发犯罪。

(5)涉及的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岗位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合同法》、《担保法》、《招投标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职务侵占或贪污罪、挪用资金或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

3.生产管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对生产型企业而言,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基。企业的中心活动是有关生产。生产环节中的安全、卫生、环保、产品质量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如果生产管理环节出现问题,对企业来说可能是致命的,如因毒奶粉而导致的三鹿倒闭事件。因此,生产管理岗位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非常重要。

(2)岗位范围。生产管理岗位并不仅仅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而是指所有与企业产品生产相关的部门管理人员。一般是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的原材料供应、生产组织、生产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人员,如负责组织生产的高层管理人员,原材料的采购部门,生产车间主任,存贮部门管理人员,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等。

(3)培训重点。生产管理岗位员工培训主要是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内容。本岗位员工法律培训的重点是产品质量要求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企业应该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把这种产品质量标准的实现进行流程化操作。建议企业制定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包装、检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并把对这一标准的学习作为生产管理岗位培训的重点。

(4)职业风险。生产管理岗位的职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企业造成对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对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企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员工个人对企业的赔偿责任。因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还可能承担刑法上各种重大事故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有关的采购、生产管理人员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即是此类风险的典型表现。

(5)涉及的法律法规。本岗位法律培训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生产安全卫生方面的:《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环保方面的:《环保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刑法》上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

4.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要设置的岗位,该岗位负责企业员工的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是夯实企业发展基础的重要部门。

(2)岗位范围。本岗位的培训对象主要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时,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分公司、分店的负责人也是本类培训的对象。

(3)培训重点。人力资源岗位的培训重点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制定有效的公司规章制度,工会法律制度,工伤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办事流程,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掌握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诉讼程序,一审诉讼、二审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4)职业风险。人力资源岗位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招聘中招聘公告拟定涉嫌就业歧视、对求职者审查不严导致的欺诈、劳动合同范本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公司规章制定程序违法导致无效、社保缴纳不及时导致的罚款、为他人开具虚假劳动关系、收入证明等。

(5)涉及的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有关劳动关系订立、履行方面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如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有关女员工和童工保护的相关规定;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5.其他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除了上述岗位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等岗位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培训。其中财务岗位人员主要是涉及财务制度、财经法规的培训。在职业风险方面,财务管理人员应注意预防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犯罪行为,法律培训应注意加强此方面的警示教育。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则需加强公司治理培训,掌握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程序,为公司依法运作提供保障。

总之,员工法律培训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长效投入,成功的关键是要与员工业务能力、岗位职责相结合。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是判断员工法律培训体系良莠的标准。

参考文献

[1]蒋吉成.探讨企业员工培训[J].企业导报,2009(10):163-165

[2]文新贵.浅谈企业员工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企业导报,2012(4):158-159

[3]杨悦.关于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律适用,2012(4):120-121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嗽彼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P>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4

1、突出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针对首批“成长型”中小企业,明确帮扶重点和工作目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帮扶措施,使企业在提高整体素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方面实现新突破,力争部分企业跻身省百强。

2、突出项目建设工程。从强化项目意识着手,建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项目库,加强与韩国、日本、新加坡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发达地区联系,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进行对接,高位嫁接,借船出海。重点组织好新加坡中小型企业大会、广州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国内外招商平台,开展网上招商活动,增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后劲。

(二)实施一项计划

即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民营经济向经济规模化、产业高度化、经营国际化、布局合理化、资源节约化、人才集聚化迈进,为在5年内实现民营经济总量、质量、结构、效益全方位腾飞夯实基础。

(三)拓展三大体系

1、拓展信用担保体系。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扩大担保资本金规模,年内新增资本金5000万元。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单体规模做大做强,争取半数以上担保机构落实协议银行,对开展业务担保机构实施奖励政策,争取省、市两级财政担保机构风险专项资金补偿,担保余额比20*年增长100%。

2、拓展创业辅导体系。出台《*岛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规范运营实施意见》,组织创业辅导师、创业辅导员集中开展创业辅导服务活动。争取每个县区建立1个以上创业辅导基地,形成覆盖全市的创业辅导基地网络,其中,符合市级标准的达到8个以上,县区级的达到6个以上,在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的数量、规模和开展服务方面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3、拓展人才培训体系。启动银河培训工程,利用地缘优势,并发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协会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寻求与京津知名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引进先进培训项目和培训专家,举办高层论坛和专题培训。利用好省、市级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远程教育培训网络教学资源优势,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性培训活动;利用规模企业的人才、技术优势,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树立一批建立自主培训体系的示范企业,完善市、县、企三级培训网络。

(四)完善三项机制

1、完善环境优化机制。深入开展“提升服务水平、创造发展环境、展示文明形象、促进和谐发展”为主题的优化投资环境活动,制定和实施《关于创优投资环境,服务民营经济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公开职权目录和事项流程。

2、完善领导、考核机制。主要是调整和完善市级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深化和完善县(区)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办法,建立并实施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制度,建立促进发展民营经济的长效机制。

3、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年度民营经济十大新闻、民营企业综合经济实力二十强、十大创业民营企业、十大纳税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十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争取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利用好市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优秀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金扶持和奖励,形成多元化的奖励、激励机制。

(五)抓实八项工作

1、培育产业集群。全面落实《*岛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性意见》,发挥省市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示范带动作用,对重点产业集群从新建园区规划、用地、税费等提供全方位支持,逐步培育其做强做大。

2、开展信用评价。积极申报省级信用优良企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平台,搭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网,逐步建立一个中小企业信息征集、评价、管理的完整体系。

3、完善技术支持。鼓励重点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帮助企业引进科技专业人才。年内新增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个,新增iso9000认证企业30个,新增质量信得过产品4个,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名牌产品5个(省局认定),新增河北名牌产品3个,积极争创部级名牌产品。

4、推进信息化建设。出台《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完善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网,突出信息、服务功能。举办中小企业产品网上博览会,建立民营企业项目库,并在国家及各省、市中小企业网站进行宣传。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上网工程,20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率先全部上网,开展信息化试点,对2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并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化知识培训。

5、开展法律服务。完善网上政策法规查询系统,为社会公众上网查阅政策文件、进行政策咨询、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提供网络平台。辑印民营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广大民营企业真正了解和掌握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法律顾问室服务功能,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减负治乱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开展银保企对接。组织2次以上较大规模的银行、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活动,全年帮助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协调贷款8亿元以上。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法治化管理水平。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经济行为的同时,突出解决中小微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风险防范不够、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创新“法律进企业”活动形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培训对象

全县国有企业(10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7个)、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8个)的法人代表及业务骨干等。

四、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2.《省依法治省实施纲要》、《中共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

3.《中共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

4.法律进企业相关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为主要内容。)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9点整。

地点:镇政府大会议室。

六、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主要以专题讲座为主,配合经验交流的形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6

――__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治进企业”工作主要做法

新疆__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属发供合一的国有独资企业,现有下属单位12家,其中发电企业3家、供电企业9家,均为分公司制管理。公司承担着__州直八县一市5.61 万平方公里、200余万人口的主要发供电任务及电力调度运行、供用电服务管理工作。

在__州依法治州办和新疆电力公司经营法规部的指导下,公司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的思想,把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同企业发展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法治进企业”为载体,按照“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坚持领导重视,措施严密,狠抓落实,全方位地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化管理工作。近年来,先后荣获自治州级文明行业、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三a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纳税金牌企业、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省(部)级档案达标企业等荣誉称号,所属主力发电企业通过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业企业”的确认验收。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方案,夯实法治进企业工作的基础

国家“五五 ”普法和依法治企规划对企业工作的重点要求是: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治企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自觉依法实践的观念是做好依法治企工作的保证。

公司始终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与企业生产经营、文化建设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从组织管理、人员配备、资金落实、规划制定、制度完善等方面入手,坚持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法治进企业”这个载体,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公司领导十分重视法治进企业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接受__州及自治区“四五”普法验收考核组的检查验收之后,即着手开始进行“五五”普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成立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领导小组,根据新疆电力公司和__州《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五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考核标准细则》,同时根据公司创建“和谐企业、平安企业”的实际,求实创新,抓好这项有利于提升企业法制化水平的载体,认真贯彻落实__州“法治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公司《关于成立法治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伊电经[20__]263号)和《关于印发__电力公司〈法治进企业工作实施办法〉及〈法治进企业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新伊电经[20__]260号)文件。

公司所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法治进企业”领导机构,确定了归口管理部门和办事人员并严格按规划方案开展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齐抓共管的工作组织和网络。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落实,为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落实经费,重视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普法依法治企工作顺利进行。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大保障措施和投入力度。两年来公司及所属单位为购置普法教材、音像资料等支出数万元。购买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自治区公职人员学法知识问答》、中国法制出版社《新编合同法、公司法、赔偿法等小全书》、《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依法治电实用问答全书》、《电力企业经济纠纷启示警示录》、《电力企业法制化管理研究与探索》、《自治区法规规章大全》、《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供电企业维权实录》、《供电员工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及法制教育vcd光盘等共计200余册。增订了《党风和党纪》、《公安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新疆法制报》等报刊。

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局域网的作用,利用其强大的检索、下载功能,为及时了解学习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供了便利条件。

公司所属各单位为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还配齐了音像设备开通了远程视频电教系统,从财力和物力上为法治进企业活动提供了 保障。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保证依法治企工作有序开展。公司以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对27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为确保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公司把法治进企业与依法治企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公司每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内容。

定期对系统各单位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从依法治企关注程度;合同管理;委托授权、公章印鉴管理;基建、用工、供用电管理;担保、债权债务、多经实体情况;法律文书归档管理、诉讼案件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下发检查通报并在由领导、各单位党政正职及本部管理人员参加的总经理月度工作会议上传达、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年终考核,把普法依法治企成果与各单位经济效益挂钩,促进了“法治进企业”工作在系统的健康发展。

二、创新形式,强化全员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法治进企业工作的水平

为适应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要求,按照普法依法治企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司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法治进企业工作的水平,公司领导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以法治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至今已举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公司法与依法治企》、《物权法》、《会计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配套法规、司法解释等领导干部专题讲座6场。

为切实提高电力员工的综合素质,公司狠抓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将普法学习内容在干部职工中按不同专业岗位,区分不同层次,以集中培训为载体分解落实。从五五普法开始至20__年6月25日,公司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次。其中涉及法律法规知识内容和由公司法律顾问、法制专责为机关和系统单位干部职工讲授以公司、物权、合同、担保、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电力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近11场次,近600余名干部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和考试。

为贯彻新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所得税法》,公司对系统领导干部、财资工作人员采用内培和外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业务技能,规避财务风险。截至目前,已组织内外部学习培训7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已达128人次。

公司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开通使用,为公司普法工作提供了一种更为安全、便捷的方式。__州民宗局刘宇平书记主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时,公司普法首次采用视频会议系统,公司本部、各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在做好公司系统内部普法依法治企教育的同时,公司还结合电力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依托__州开展的“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活动”,积极配合州综治委、州公安局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由公司法律顾问为州综治委举办的州直综治干部培训班82人,系统讲授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反窃电办法》等电力法律法规,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支持。为__州公安局举办的三期“州直(八县两市)废旧金属收购业从业人员培训班”近500人,讲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详细论述了违法收购的法律后果。通过不间断的系统培训和严厉打击,强化了从业人员合法收购的意识,有效地控制了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销赃环节,近两年来__州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大幅下降。

今年5月27日,协助__州综治委举办了旨在号召广大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抵制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违法犯罪行为的州直“保护电力设施、共建平安电力”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州电视台进行了转播,电力法律法规宣传受众覆盖面不断扩展,宣传效果逐渐显现。

三、普治并举,强化风险防范,发挥法治进企业工作实效。

“学法”和“用法”只有紧密结合才能相互促进取得实效。电力企业作为纯粹的民事主体,必须依法参与市场经营活动。伴随电力企业所有产权的电力设施管辖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其他民事主体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公司涉法事件不断增多,公司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在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用法”的监督指导,以合同审核会签管理、法律咨询和案件诉讼为突破口下功夫,不断提高公司干部职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处理、解决实际问题和规避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依法治企工作质量促进公司责任制目标任务的完成。

首先、公司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企业生产经营实践相结合,实行普治并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法制工作的通知》,就普法培训、合同管理、提供担保、队伍建设、法律事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定,促进了普法工作和依法治企工作在公司系统的紧密结合。

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体现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结合“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公司法律事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系统单位的咨询、工作协助要求,尽力提供满意服务,并针对公司法律服务工作量80%在于系统单位的实际,不定期派法律专责和法律顾问深入各单位提供现场法律服务,结合实际发生的问题,宣传法律知识,提出解决办法和思路,以此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推进公司普法依法治企工作。

加强依法治理工作,保证经营决策的科学正确,避免和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公司印发了《防范公司系统法律风险的意见》,对公 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合同审核汇签、工程建设及用工、债权债务及担保、多经实体的改制重组、授权委托的管理,安全协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决策行为。对重大问题均要求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参与论证把关,有效引导了公司依法治企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调查收集资料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用4个月时间,完成了公司《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此举将对公司系统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起到实质性的促进作用。

其次,将新法律法规的实施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为理清公司资产权属现状,防范法律风险,及时安排部署了资产清理工作,对公司10千伏以上输配电线路、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供电所等资产权属手续办理情况,用户自建电力设施移交、委托运行维护、合同、担保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形成了总体报告。根据电力设施产权的清理情况,制定并签订《电力设施产权界定及使用协议》范本,预防、避免因产权问题造成公司经济和形象损失;认真开展清理多经企业占用公司主业单位资产情况,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和案件处理,规范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加强合同管理,确保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合同,解决合同纠纷,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公司注重加强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法律纠纷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管理规定》、《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等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为法制化管理工作在公司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年初,根据运行情况对20__年制定实施的《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为体现“依法经营”理念,规避经营风险,明确规定:公司预签的合同,必须将草案按审查流程依次送交业务主管部门、财资部门、审计部门及法律事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出具意见,合同承办人按照各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方可签字用印,此种事前防范措施有效防止了合同欺诈、纠纷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利益。今年共审核各类合同152件,总金额数百万元;发出《授权委托书》12份,明确了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规范了公司委托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近2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

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公司系统合同业务量逐年增多,合同标的额越来越大,为提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学习和贯彻新的《合同管理办法》及时处理涉法事件,公司于20__年5月、20__年5月用6天时间,分别举办了第五期、第六期法律事务管理培训班,系统各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事务兼职管理人员50余人参加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担保法》、《供用电合同》、《电力监管条例》、《自治区反窃电办法》、《证据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风险防范知识的学习和考试。目前,公司所属大多数单位都能够认真贯彻公司新的《合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了各单位和公司两级合同审核会签网络,通过将规章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理念落实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强化了公司系统法制化管理工作,有效的减少和预防了法律风险,发挥了法律事务应有的作用。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企业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只有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才能依法维权。公司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规章,积极依法处理各类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共承办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十多起,为公司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纪律监督、司法监督,确保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公司与__州检察院、州纪检委监察局开展了检企共建、廉洁文化共建活动。公司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总经理年度向职代会报告工作,重大决策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坚持企务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对采纳的建议予以奖励。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7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黄河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长垣黄河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根据、司法部、水利部、黄委、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8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目标

1、整体效益实现翻番。今后五年全市民营经济总量指标年平均增长保持在16%以上,到10年实现营业收入、增加值和上交税金分别由05年的1885亿元、493亿元和23.6亿元增加到3959亿元、1035亿元和49.57亿元,实现翻一番。

2、“百龙千虎”初步形成。到年,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龙型企业由年的51家增加到100家;每年新增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工业企业100家,由年的575家发展到1000家。

3、“十大集群”跨跃提升。到年,培育出10个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重点是家具和机械钣金,胶合板,食品加工业、建材业和装订印刷,新型保温建材有色金属,钢材改制和钢木家具。其中钢材改制和钢木家具、保温建材、食品加工业、胶合板等6大集群力争突破100亿元。

4、项目投资持续增加。今后5年,每年建成投资千万元以上大项目100个,累计新增500个;每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亿元,到10年累计达到1000亿元。

5、社会贡献更加突出。到年,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由年的74%增长至85%;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05年的75%增加到85%以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从业人员由05年的84.3万人增长至100万人以上,占全市劳动力总量的45%以上,比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做强“四个一批”,推动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6、做强一批支柱产业。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技术化。立足现有基础,在积极引导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三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是规范和提高粮油加工、胶合板、钢材改制、有色金属加工、钢木家具、保温材料、印刷包装和大厂牛羊养殖加工等10个区域主导产业(按现有规模排序)的发展。在重点产业集群建立“一会三中心”,即行业协会、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和信息中心,推进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7、做强一批重点园区。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园区品位、规范园区运行、增强园区聚集效应、提高占地利用效率上。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多方投入,扩大规模,优化配置,改善形象,创新环境。通过抓一类、带二类、促三类,形成梯次推进的格局,并把各类园区建设同全市整体产业布局调整和城市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园区在优化资源配置、聚集生产要素、吸纳社会就业、调节三次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拉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以四个省级开发区为龙头,以现有建制镇为基础,以城镇化和工业化同步推进为目标,着力建设10个民营经济园区,即杨庄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天然气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制定出具体的鼓励和发展措施。

8、做强一批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规模型企业,包括集团、粮油制作有限公司、家具有限公司、肉类有限公司、梅花味精有限公司、工业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着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产学研一体化的龙头,以此辐射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鼓励较大规模企业自建开发机构,增强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下大力培育和扶持名牌产品,鼓励企业争创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河北省著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河北省著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提出我市的奖励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行现代管理制度,争取到10年底全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行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等现代管理模式。

9、做强一批跨国集团。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两个市场,以项目为纽带,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用开放的理念、思路和措施,支持民营外向型经济发展。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效能、强化政策支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改善招商引资的软、硬环境。要制定财税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置业,拓展发展空间和领域,加速民营企业资本积累和扩张,逐步实现跨国经营。今后五年全市境外投资民营企业要由目前的48家争取突破100家,在总体数量和单体规模上要实现跨越式提升。对外开放要由单纯引进生产要素,向以自身优势企业和产品为龙头,通过引进及与国外跨国公司和财团合资、合作,利用股份制或企业集团等多种形式,借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更高层次上的联合。“十一五”期间全市民营企业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力争达到50家。

三、搭建“六个服务平台”,加快全民创业步伐

10、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弘扬创业文化,激发创业热情,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经营型人才、管理型人才、科技型人才创办、领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动员城乡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自主创业。市、县两级要加快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的闲置厂房、场地,改造成为适合小企业孵化、成长的基地。在硬件上重点抓好水、电、路、通讯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在软环境上为创业者提供从创业到成长的全过程服务。到10年,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达到30至50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3个以上。创业基地标准逐步达到:(1)有适应若干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厂房、场地。(2)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多媒体多功能厅、商务会议室、物流、配送、仓储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建立公共研发实验室、新产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试验中心等。(3)有常设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明晰高效的服务流程,为入驻企业提供证照办理、税费代缴、创业咨询与策划、技术创新、融资指导等公共服务。市、县财政对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要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11、加快发展信用担保体系,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在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多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多层次结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到10年全市担保机构由目前的9家发展到30家,市区担保机构达到6-8家,经济比较强的县(市、区)担保机构达到2-3家,经济比较弱的县(市、区)达到1-2家;全市担保资金规模由目前的2.5亿元增加到10亿元,能为中小企业解决50亿元的融资需求;担保机构担保资本金规模平均要达到3000万元以上;规范每个担保机构的操作程序,控制代偿率不超过1‰。主要措施:(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市、县财政都要拿出专项资金,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不断扩大信用担保资金的规模。(2)完善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市财政设立银行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重点用于规模以下成长性强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加大贷款扶持力度。(3)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投向担保行业。重点完善对贷款担保机构的损帐补贴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机制等。(4)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开展联保、共保、再担保业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担保资金效益。

1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利用集中短期培训、考察学习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规划,并适当给予资助。今后五年要在全市民营经济中实施“万人培训工程”,市、县两级每年要直接组织培训一万人次以上,提升员工劳动技能,提高管理者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民营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一支开拓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培训,结合自身管理和发展的需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每年自主培训18000人次。市、县两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根据民营企业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计划,并帮助企业联系师资、深入现场进行培训指导和服务。

13、办好“中小企业网”,搭建电子商务平台。要深入下去,逐个企业地进行辅导和引导,利用中小企业网开辟企业可自主维护和管理的电子商务空间,推进企业信息化。到10年,“中小企业网”争取日访问量突破10000次,网站世界排名进入前5万名;栏目陆续增加,五年内增加到40个一级栏目,100个二级栏目;开通3-5个行业门户网站;开通视频工业园、远程面试、远程培训、即时商务会谈;通过有效推广,加盟企业会员增加到1500家左右;各县(市、区)分网基本实现开通运行,使我市中小企业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

14、畅通企业投诉渠道,搭建维权服务平台。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纠风办、市中小企业局联合设立中小企业投诉举报中心,并逐步向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延伸,设立举报专线,网上开设投诉信箱,实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并健全查处制度,遏制对中小企业吃、拿、卡、要等“三乱”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律培训”活动,营造民营企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治乱减负的法律法规,规范有关部门涉企收费和执法行为。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收费项目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不得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部门要对涉及民营经济主体的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各种歧视性收费规定。符合收费规定的,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社会公开,实行亮证收费。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民营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任意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任何行政处罚,执法机关必须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并下达书面处罚决定书。中小企业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对全市民营经济治乱减负情况的日常监测监督,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15、整合社会中介机构,搭建商业化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加快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安全评价、资产评估、海关报关、税务、商标、海外市场等市场急需的社会中介服务建设。成立市中小企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坚持"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理念,规范和挖掘社会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中介组织为民营经济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一是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服务体系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促进优秀服务机构创造服务品牌、快速发展,逐步建立服务机构的公信制度;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方式,建立服务绩效测评机制,提高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学有效性,促进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激励服务机构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的有效性。

四、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重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和指导力度

16、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支持民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进诚信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一切人员、一切力量支持和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积极鼓励各类人才创办、领办、协办民营企业和从事民营经济,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对发展民营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奖励,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范文9

关键词: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自2002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颁布以来,我国不断在法律层面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及能力。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推动下,我国企业负责人及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明显提高,但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1、2]。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强,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力投入不足,容易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灾区[3]。中小企业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最基层的人员,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数量最庞大、作用最直接、最重要的安全管理力量[4],因此如何做好中小企业负责人及安管人员,尤其是安管人员的培训是当前安全生产培训领域一个重要的课题,有待于更多的研究和探索。

文章以广东省地区中小企业为例,从企业安管人员的组成、特征出发,结合成人教育的规律,初步探讨中小企业安管人员培训方法及技术要点难点。

1 中小企业安管人员队伍建设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地区借助地理位置及国家、地方优惠政策的优势,吸引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入驻,经济发展迅速。由于国家安全生产政策不完善,以及企业本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理念欠缺,导致在过去年十几年间,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远跟不上企业发展壮大的步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5]。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广东省于2002年出台《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须按要求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003年颁发《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须按要求聘用注册安全主任,其中少于50人的一般性企业可聘任兼职的注册安全主任;同时明确注册安全主任的基本条件,权利、义务及相关职责;2006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主任的人员定位、能力要求、职责、权利及义务等。上述三项政策的颁布,从制度上保证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管理队伍的建设。根据上述法规,广东地区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培训、通过考核取得由培训或考核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分别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主任的最低要求是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据统计,截至2006年,广东省已培养了约12万名安全主任,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安全主任为主体的企业安管人员队伍。根据调查,广东地区企业安管队伍有如下特点:一是,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企业安管人员以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主,占比为50%左右;其他地区企业安管人员以高中学历为主,比例在50%以上。二是,企业安管人员以中青年为主,30到40岁的安管人员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了37%。三是,企业安管人员大多不具备安全专业背景,从业年限较短,经验较欠缺。四是,从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上看,企业往往倾向于派遣满足安全主任条件下限的人员参加培训,而不愿配置更高层次的人才担当安全主任[4]。

综合文献资料及实际调查分析,自《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颁布以来,广东地区企业安管队伍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广东地区中小企业安管人员(以安全主任为代表)学历呈中等偏下水平,其中以高中及同等学历人员所占比例最高;企业安管人员缺乏专业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不丰富。此外,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在安管队伍建设上的人才投入不足。

2 中小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现状

2.1 培训内容

企业安管人员培训有统一的教学和考核大纲要求,培训内容较为固定,可调整的空间较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分别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职责与义务作了规定,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规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安全管理技术、职业卫生知识;企业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等多方面。对中小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内容及目标为: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使学员掌握国家、广东省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了解国家、地方政策法规;实施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培训,使学员具备组织制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安全生产检查和组织拟定隐患整改措施、进行事故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危险源管理等能力。通过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安管人员人员能获得具备担任中小企业安全主任工作的能力,能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培训按照国家或地方统一的教学大纲设计课程,同时也结合当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作适当调整。

2.2 培训及考核形式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考分离制度的规定,企业安管人员的培训、考核一般由两个不同的机构分别组织实施,这样保证了教学考核的公平、公正,提高了教学效率。

安全生产培训按培训分为新增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广东地区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安全主任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或网络培训的形式,其中安全主任新增人员培训必须集中授课,其它可采取网络培训形式。集中授课一般由安全生产产业协会、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组织教员实施,培训教员由已取得安全生产教员资格证、在消防、危化品管理、安全监督、职卫防控等各个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丰富安全生产经验的人员担任。教员根据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制作PPT讲义,主要以讲授方式进行。课程中一般也会加入小组讨论、视频播放、案例分析及讨论等方式。培训完成后,由考核部门依据题库统一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查,达到合格分数要求的考生给予颁发合格证书。根据规定,广东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安全主任采取年审制度,持证人员须在获证的次年开始,每年参加当地相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时、通过考核,三年内未参加通过年审者取消其合格证。

2.3 培训效果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广东地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主任培训、考核的管理,培养了大批重视安全、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为整个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中坚力量,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4]。

但同时,企业负责人及安管人员培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覆盖面仍然不足。企业安管人员安全培训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的形势下,企业安管人员培训已能覆盖部分正规企业。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执法力度依然有限,加之中小企业人员结构简单、缺少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仍存在部分中小企业无专职安管人员的情况,因此企业安管人员培训的覆盖面须进一步扩展。

二是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6~8]。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安全科技的发展,生产条件的复杂化、生产集约化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通用性的教学大纲难以满足不同学员的需求。

三是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手段较为落后[6~8]。目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讲,学员听”,培训形式单一,手段落后,缺乏趣味性及吸引力,导致部分学员受教效果差。

3 中小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改进措施探讨

3.1 成人教育规律探讨

成人具有学习目的性强、主动学习意识高,实践能力强但理论知识相对贫乏,思维能力较强但记忆力较差,自制能力较强但思想自由松散等特点[9、10]。成人学员的特点在安全生产培训中尤其明显,不管是企业负责人还是安管人员,大多在企业从事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他们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且已形成自我的安全管理理念;他们大多带着在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参加培训,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成人学员的特点要求教员本身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及实践能力,强烈的责任心,密切关注自己所用教学方法所产生的效果,注意通过学员、用人单位等各种渠道收集反馈信息,把发现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3.2 改进措施探讨

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成人教育培训规律特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培训,提升培训质量。

一是分类培训。根据学员特征及类型分班培训,提高教学内容及手段的针对性。即因材施教,根据不同企业类型、不同人员进行分班,针对不同班别学员的类型及特征,有区别选择对应的教学内容及手段对他们进行不同的教育和培训。

培训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不同培训对象的行业类别、岗位层次以及实际岗位操作特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结合不同企业生产实际,确定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这样针对不同学员,区别对待,合理确定培训内容,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因需施教,因人施教,以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安全培训手段必须灵活。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努力开创丰富多样、灵活多变,集知识性、趣味性、生动性于一体的培训方法,从而提高学员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可以通过事故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的教学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教学。可以通过结合学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开展实例分析或小组讨论,从而提高学员参与课程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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