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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发展条件集锦9篇

时间:2023-10-12 09:45:56

畜牧业发展条件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1

[关键词] 江城县 畜牧生产 存在问题 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6-0278-01

一、江城县概述

1.发展畜牧产业的主观因素

江城县位于云南省,由于其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它的的气温较为温暖湿润,降雨充沛,并且没有霜冻现象。这种气候非常适合牧草的生长,所以该地区内草场和山林地区的占地面积较大。并且牧草的品质也较为上乘,这种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是该地区进行畜牧业生产的优势之一。我县进行畜牧业生产的另一个优势与地理位置有关。它比邻老挝和越南,并且国境线绵长,这一地理优势可以开拓国内外市场。若能够利用好这个地理优势,将会对我县畜牧生产产生极大的助力。

2.发展畜牧产业的客观因素

我县的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是进行畜牧生产的主观原因。市场需求和政策条件则是该地区进行畜牧业生产的客观原因。我国的猪肉产量巨大,但是由于饲养猪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在饲养猪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粮食费用,这使得猪肉的经济报酬不高。而畜牧业饲养的牛羊这些食草动物,投入和消耗只有草场和山林,极大地节省了成本,经济效益也较高。所以,当今的肉类市场急需牛羊这些畜牧牲畜的投入。江城县的政府,采取宏观调控,对它的牲畜价格进行严格控制。牲畜的价格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以较小的幅度上下浮动,这保证了农民经济收益。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自然积极性也得到调动,从而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政府为了方便畜牧产品的向外销售,加大了公路的建设。便利的交通,也为畜牧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二、江城县畜牧生产中的问题及其原因

1.粗放型的放养方式

我县拥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并且加上市场的助力。畜牧生产以喜人的速度发展,制造了较大的经济利润。但是在畜牧生产不断发展过程中,一系列问题也相应地慢慢浮出水面,阻碍了该地区的畜牧业生产。我县畜牧业生产中主要遇到下面几个问题。首先,畜牧业还停留在较为落后的方式上,粗放型的放养为主要方式。这种放养方式往往不注重对草地的保护。对草场的过度使用,并且没有给草场进行休整的时间。导致草场不断退化,草质下降,不利于畜牧业的长期发展。

2.牲畜的品种退化

饲养的牲畜多为散放散养,再加上没有进行科学的配种,放任牲畜自行。自行必然导致近交、,使得牲畜的质量无法提高,甚至出现退化现象。牲畜的体型、生长和产肉率的标准都不高。牲畜的品种质量不高,使得该地区的畜牧生产发展缓慢。

3.饲养方式不科学

科学的饲养方式覆盖面低,“科技就是生产力”这句话是绝对没错的。在此拿新西兰这个国家来进行说明。新西兰的畜牧业非常发达,并且全部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牲畜进行饲养。牲畜的肉、奶和污毛的产量都远超我国。该地区的畜牧业生产已经不能跟上时代进步的脚步。所以说,对牲畜进行科学的饲养是我县畜牧业生产发展的必经之路,并且可以说是眼下的当务之急。

4.政府投放的资金不足

政府对畜牧业产业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县政府未投入足够的资金发展畜牧业产业,导致资金链衔接不上。资金的不足,导致对牲畜的疫情防治无法落实到位,由于对疫情的防治力度不够,农民往往因为一场疾病的集中爆发而承受经济的巨大损失,牲畜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对该地区畜牧产业品牌的建设非常不利。

三、江城县畜牧业生产问题的解决对策

1.科学放养,划区轮牧

上文提到了关于我县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四个问题。这些问题在短期内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不大,但是长期以往,将会严重制约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导致畜牧业的发展停滞不前。本文针对这四个问题,对它的畜牧业生产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对于粗放型的放牧方式导致的草场退化问题,应当进行科学的放牧方式。可以对放牧地区进行科学规划,进行划区轮牧。首先要了解的便是草场牧场的生长周期,还有牲畜对牧草的需求程度。将牧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其中要注意的是草场的大小应当满足牲畜的需求,不能太小导致牲畜进食量不足,也不能太大导致草场的利用率不够。然后以一定的时间单位为基准,进行轮牧。这种划区轮牧的方式,能够避免一块区域的草场被频繁地使用,能够让草场得到休养的时间。并且对草场的利用率也得到提高,不会造成过度使用,也不会造成草场闲置。能够解决草场退化的问题,并且能够保证牧草的质量,有利于对畜牧业的长期发展。

2.培养优质畜种

对于牲畜品种的问题,应当引进优质的畜种与当地原先的畜种进行杂交,培养出肉率高、生产率高、抵抗力强、出毛量大和产奶量大的畜种。并且对这些畜种都进行标实,进行科学管理,避免近亲。只有这样,这才保证牲畜的质量牲畜的质量提升上去,价格自然也随之提高,农民的收入也会得到增加。

3.进行科学饲养

对于畜牧产业没有进行科学饲养,导致牲畜的附加值不高这一现象。可以采用科学的饲养方式得到解决。牲畜的饲料应不仅仅只是普通的牧草而已,即使牧草的质量再好,再丰美,但是由于饲料过于单一,对牲畜的质量提升并不会有太大的效果。应当对牧草进行科学的改造,进行科学的饲养方式。具体做法是在给牲畜喂食牧草的同时,喂食能够增加牲畜的产肉量和产奶量的人工合成饲料。这样能大大提高牲畜的质量,牲畜的附加值增加,经济效益更加显著。

4.政府加大资金的投入

对于由于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足导致的畜牧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首先,应当让政府意识到发展畜牧产业对县城经济增长的巨大推力,从而让政府加大资金的投入。那么这些资金又该如何使用?应当集中于对疫情的防治工作上。研究牲畜易得的疾病,疾病发生时的症状,快速治疗疫情的方法,如何对疫情进行预防。这些举措能够提高牲畜的安全性,有利于该地区打造属于自己的畜牧产业品牌。

总结:我县的畜牧产业拥有绝对的优势。优质的牧草,国内外市场同时发展,便利的交通,都是畜牧产业发展的助力。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但只要能够及时意识到这些问题。并且引起重视,对畜牧产业不断进行改进。那么我县的畜牧产业必然会往更深层次的方面发展,并且打造出自己的品牌。

参考文献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2

[关键词] 畜牧业 发展战略 新疆兵团 84团

[中图分类号] S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2-0281-02

1 研究背景

畜牧业是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发展畜牧业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新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畜牧业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畜牧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畜产品产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逐步成为新疆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主体地位初步形成。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高档绿色环保要求的提高,传统畜牧业的发展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从增强竞争能力的角度看,由于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实质上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竞争,谁的单位成本低,质量安全水平高,谁就在竞争中拥有优势。目前,发达国家更多地运用技术壁垒限制我国畜禽产品的出口,日本、欧盟对进口猪肉的检测指标已从过去的 25 个大幅增加到 410 个,一些新兴生猪生产国家和地区也悄然崛起,与我们争夺市场份额。从满足城乡居民对畜产品绿色环保健康安全要求的角度看,近年来我国各地不断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链球菌病、口蹄疫等烈性传染病及奶制品、鸡蛋等畜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不仅对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威胁着人类健康,成为我国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在这种情况下,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畜牧业,提高畜牧生产的现代化程度和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便成当务之急。

新疆是我国的主要牧区之一,也是我国畜产品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十一五”以来,兵团畜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各项畜牧业生产指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粗放、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团场畜牧业发展迅速,畜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生产实用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畜牧业已经成为兵团农业的主要产业之一,并呈现出现代畜牧业的一些基本特征。但面对入世和畜产品市场以及需求变化的新形势,兵团畜牧产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结构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国际国内市场变化不相适应的矛盾仍表现突出,畜牧业对团场经济和职工收入的贡献率与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十二五”期间,兵团提出继续调整优化各畜种优势区域布局,依靠乳业集团和肉制品加工集团,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完善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措施,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产业。到2015年,主要畜产品产量和畜牧业产值较“十一五”末实现倍增,总体规模养殖水平达到50%以上,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到202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

但是目前团场对现代畜牧业认识还处在逐步深化的过程中,畜牧业发展战略问题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关于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概念、内涵、特征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完整的概念体系。如何结合兵团和团场实际,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加强畜牧业龙头加工企业建设,加强畜禽良种建设,进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把生态保护、团场发展和职工增收结合起来。在当前兵团农业现代化发展及农产品的价格低迷,劳动用工及成本上涨,农业发展已处在一个发展瓶颈,难以提高单产的情况下,推进畜牧业发展,实现经济的高效、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从而实现团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因此,针对团场畜牧业发展战略这一关键命题开展深入研究,对实现兵团畜牧业倍增的目标,优化畜牧业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十分必要,同时对促进兵团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目的。为兵团和团场决策、制定政策促进畜牧业提供参考价值。在掌握大量团场畜牧业现状资料基础上,选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方法,提出团场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战略构想和建议。构想和建议都是根据团场畜牧业的发展条件、地方特色和优势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如团场畜牧产业生产要素升级战略中如何促使高级生产要素不断升级和加大专业要素促进团场畜牧业结构发生变化都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为兵团和团场进行展战略决策提供一个参考模式。

理论意义。针对团场畜牧业发展战略研究,运用一般战略理论来构架文章的体系,同时结合产业的特点,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特别是竞争优势理论,把团场畜牧产业发展战略作为构建团场畜牧产业竞争优势来进行研究,使文章在理论体系上和以往研究发展战略上有新的角度和视野,作为理论上的尝试,为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模式。

现实意义全面系统地认识团场畜牧业的现状和发展。对团场畜牧业的基本状况与全国和全疆水平的比较,团场畜牧业发展条件都作了比较详实的介绍,并区别不同畜种分别作了系统阐述,对团场畜牧业情况多个角度作了分析,对全面掌握兵团团场畜牧业的状况和发展有着较大的帮助。

3 研究目标

本文以第五师八十四团为例,结合兵团实际情况,分析了畜牧业发展现状,针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通过对畜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一方面可以加深对于畜牧业发展特点的了解;另一方面,提出具体的发展畜牧业的措施和建议,可以作为指导畜牧业生产的措施和方式。本研究拟通过对出兵团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兵团畜牧业自身的后发优势或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调查,分析兵团畜牧业发展中的前向联系、旁侧联系以及后向联系及兵团畜牧业发展中的后发优势的分析对比,结合兵团畜牧业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寻找制约兵团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找出兵团畜牧业后续发展中应具备的能力和基础。找出兵团畜牧业发展中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保障兵团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解决兵团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选择。

4 研究内容

4.1 八十四团畜牧发展基本情况

畜牧公司距离博乐市较近,交通便利,地域广阔,温度及草场环境优良,为牛羊养殖基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怪石峪风景点相邻,是旅游度假的好地方。占地250亩,现有圈舍54栋(计划2014年新建圈舍15座左右)总面积7074平方米,饲草料库1栋,总面积418.5平方米,堆草场2000平方米,配套有兽医室、配种间、饲料粉碎设备等。

有天然草场总面积80.41万亩,其中:平原荒漠草场和平原荒漠草甸草场(春秋草场)38万亩;山地草甸草场(夏草场)7.4万亩;山地荒漠草场和山地草原草场(冬草场)35.01万亩。苜蓿饲草地14200亩,以及大量的玉米秸秆、青贮、小麦秸秆为养牛羊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牧户225户,从牧总人口892人,从事牧业劳动力人口541人,从事牧业的少数民族职工117人,全部分布在团场58公里的边境线上,肩负着牧业生产和护边的双重职责。

4.2 84团畜牧发展方向

天然放牧养殖基地:以畜牧公司为中心,发展优质畜牧业养殖基地,进行牛、羊养殖产业化、规模化、建成独特的优质牛羊基地。

规划引导畜禽养殖向优势产区集中,设施养殖主要为建设大型的养殖基地,将牲畜集中进行饲养,以牛、羊为主,配套基础设施和圈舍的建设。以推进畜牧业饲养方式转变和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支持建成一批养殖大户、规模化饲养场和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提高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饲养水平。

大力发展舍饲养殖,利用畜牧业天然草场优势,计划发展羊5万只。及我团丰富多样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打造“牧家乐”,将成为农牧民致富增收的另一重要途径。

4.3 具体措施

4.3.1舍饲养殖是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方式,是畜牧业发展必经之路。

在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发展方式的转变是畜牧业发展的一场革命。传统畜牧业、放牧养畜延续上千年历史,使牲畜头数的增长,草原面积锐减和草原沙化退化的原因,草原生态遭到破坏。草原矛盾十分充分,解决这一症结的唯一出路就是大力发展舍饲养畜。舍饲圈养不是简单的把牲畜圈起来,而是要充分考虑牲畜的生活习性,通过专业化养殖、集约化经营实现精养增效。

第一,加强棚圈、运动场、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只有解决牲畜日常饲养、生产接羔和保育工作,才能解决好牲畜住的问题。

第二,加强秸秆转化力度,推进人工饲草料的种植。在饲养方式转变中,解决好饲草料是舍饲养畜的先决条件,我团拥有丰富的秸秆资源,玉米制种、常规玉米、冬麦等秸秆作物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能充分保证本团的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树立 “既种又养,以农养牧”的思想,为舍饲养畜创造了有利的资源条件。

4.3.2 牧家乐成为农牧民不断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增加牧民收入,发展少数民族民俗与饮食文化,加快旅游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牧家乐。一是民族风俗文化历史悠久;二是饮食文化丰富多彩,美味可口;三是民族娱乐文化精彩无限;四是84团优美的自然风光是游客避暑游玩的好地方;五是84团区位优势明显,距离博乐市9公里,是游客往返必经之地,可谓游客中转站、休息室、加油站。

4.3.3 成立八十四团少数民族特色商品交易中心

少数民族特色商品交易中心是目前84团新建的农、牧、副、织产品商务交易平台,是84团成立的一家辐射全团面向全师的以新疆特色农、牧、副、织产品为主导的特色产品交易平台。

依托84团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自然优美的乡野风景、舒适宜人的清闲气候、生态环保的绿色空间、民族文化浓郁,特色民族餐饮的牧家乐、环境优美,菜系丰富的农家乐,在原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的基础上兴建休闲娱乐设施,注入旅游元素,为游客提供度假、休憩、游乐、餐饮、住宿等服务,带动我团特色农、牧、副、织产品产、供、销、消在交易平台的全方位对接,力求通过舒适的旅游环境、规范的交易规则和过硬的商品质量的优势,为本团特色产品交易双方构建一个具备集旅游观光、餐饮购物、产品丰富,质量过硬,方便快捷的现货交易场所,全面助推84团实现跨越式发展。

4.3.4 畜牧人员分流促增收

对于不善于经营、管理、养殖、且经济贫困的少数民族牧民职工,引导这些少数民族牧民职工进入我团设施农业及昆虫养殖场、厂、烘干厂、建筑行业等企业,或从事畜牧特色产品销售等方面工作,经过系统、科学、专业的培训,使分流人员能够真正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从而增加农牧民经济收入,为脱贫致富创出一条新路子。

4.3.5 转型规模

将我团原有“脏、小、乱”小型养殖户进行拆除、淘汰,集中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畜牧养殖场进行统一管理、运行、销售。在原有达标的6座养殖圈舍的基础上,2013年新建48座标准圈舍,2014年扩大规模再次新建养殖圈舍15座,共计69座。

5 今后努力方向

第一、依托资源优势,引进龙头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设标准化养殖厂,积极发展特色牛、羊养殖。

第二、逐步实现“三个转变”:牧民职工群众思想观念从传统型向科学型的转变、牲畜产能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牲畜养殖模式从分散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努力实现“促进牧民增收,实现人、畜、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产业链价值链的打造,一条龙的发展模式。1、标准化养殖,真正“抓住”肉食品安全的“根本”,确保肉食品安全绝对不会出现任何问题;2、通过本团优良的草场资源及农业种植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玉米秸秆、青贮、小麦秸秆,形成合理行业集中度,通过“以农养牧、以牧帮农”的合理、安全、高效、绿色产业循环。

第四按照竞争优势理论,提出84团畜牧业发展战略构想和建议。一是畜牧业生产要素升级战略。按照初级生产要素、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生产要素的区别,就如何促进生产要素升级提出结构调整战略、科技推动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二是畜产品市场竞争战略。根据需求条件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带动引领周边区域畜牧业发展,研究畜牧经济国际化战略,分析畜牧生产面对的国际国内二个市场。保证畜产品品质安全是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根本,提出畜牧生产标准化战略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战略。三是畜牧产业组织优化战略。在体制上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扩大经营规模,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把畜牧业企业和职工与市场有机联系起来,提高整个畜牧产业的竞争力。四是畜牧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发达的相关产业可以更好地带动畜牧业发展。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饲料、兽药、畜牧装备业、社会化服务产业。五是调控管理战略。团场有责任调控、扶持、引导、保护畜牧业发展。宏观调控主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条件,行政手段进行辅助;通过加强对畜牧业投入进行扶持;引导职工进入市场;推行畜牧业保护政策实现。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3

世纪之交,党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大力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们认为,我市在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中,不可忽视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促进畜牧业大发展。

一、畜牧业是一个很有希望的大产业。

1、畜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世界上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而我国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5左右,×××畜牧业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23。因此,要赶上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发展畜牧业已成为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发展前景广阔。

2、畜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转换力强等优势。一是周期短、见效快,适合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还可带动种植业、饲料、食品、轻纺、皮革、医药、化工等的发展,拉长产业链条,而且还能推动小城镇建设、交通等其它产业的发展。二是可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之形成生态、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3、畜牧业发展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从国内市场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结构的改善,传统的以粮食为主食,以肉、蛋、奶等为副食的传统饮食结构正在被打破,粮食的份额逐步缩小,肉、蛋、奶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品,需求量也将越来越大。我国现在肉类消费人平均占有量为45公斤左右,人均消费量43xxxx,与人均粮食消费支出等量。预测,21世纪前10年,年人均肉类消费仍可保持年均3~5的速度增长,在2010年人均占有量将达70~80公斤。目前,我国奶制品占世界平均的十五分之一,有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和发展空间。从国外市场看,许多国家以肉、蛋、奶作为主食,把畜产品特别是草食牲畜产品称为“绿色食品”需要量很大。据资料介绍,我国草食性畜产品主要出口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但出口量只能满足其需求量的30左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有专家预测,中国入世后,种植业将受到很大冲击,但畜牧业及畜牧产品加工很可能是中国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中的一个长盛不衰的优势产业。

4、畜牧业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转变为阶段性过剩,有更多的粮食可用于发展畜牧业,大规模地实现转化增值。另一方面,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退耕还草,又促进农区畜牧业特别是草畜牲畜发展提供了机遇。再有,近年来国家对畜牧业发展更加重视,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都把发展畜牧业放在了重要位置,把加快畜牧业发展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点之一,要求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为一个大产业。目前,中央有关方面正在制定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必将更加有益于推动畜牧业的发展。

5、我市有发展畜牧业的自然条件。我市地域广阔,气候、水资源等自然条件优越,粮食、青饲料资源丰富,发展畜牧业比北方更有优势。同时还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广阔消费空间,重庆大都市辐射范围广,集散效应强,利于扩展外销等优势。而且我市发展畜牧业还具有坚实物质技术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家家户户有养殖,如果加以引导,会起到牵一发动全部的效应。

二、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思考。

1、理清思路,明确发展方向。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发展优质、天然、无公害的绿色畜牧产品为目标,把畜牧业发展为真正能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希望产业。

2、大力引导,转变观念。各级干部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现代农业意识,花大力气引导农民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把种植与畜牧业彼此孤立,把畜牧业当家庭副业的传统观念,树立农牧结合,农牧联动的新思想,逐步过渡到畜牧业专业化上来,增强市场农业意识,使政府的决策转变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真正把畜牧业当作一个大产业来发展。

3、培植龙头,推进产业化经营。产业化经营是畜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畜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但由于目前畜牧业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低,农民的小生产意识还不适应大市场趋势。传统的千家万户单打独斗的粗放经营方式,不能给农民带来致富。要实现产业化经营,推动畜牧业大发展,必须要有龙头的带动。实践证明,没有龙头的牵引,是不能带来产业化的。过去铜梁发展兔业,是散养的模式,虽是“繁星满天”就是没有“航空母舰”。后来政府以重庆铜梁群益兔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扶持,引导走“公司农户”的路子,在短短两年间,不仅带动了农民养兔致富,促进了铜梁兔业发展,而且公司规模迅速壮大,建成了西南最大的种兔场,种兔不仅在本县、本市畅销,还销往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等地,供不应求,肉兔远销吉尔吉斯等国外市场。1999年公司产值达40xxxx万元。这就是龙头效应。因此,发展畜牧业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找准业主、扶持专业户和龙头企业上,着力扶持一批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工厂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能起到龙头作用的养殖基地、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营销公司。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技术创新、资金融通、资产整合的功能。让“月亮”带着“星星”走,牵动千家万户农民闯市场、创品牌,实现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大流通的对接,逐步向产、加、销一条龙的方向发展,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4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

第四条国家采取措施,培养畜牧兽医专业人才,发展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事业,开展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和畜牧兽医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第五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六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的条件和环境。

第二章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第九条国家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个人依法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事业。

第十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评估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论证及有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工作,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第十二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遗传资源分布状况,制定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并公布部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对原产我国的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及本行政区域内畜禽遗传资源状况,制定和公布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及部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分别建立或者确定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

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

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应当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采集和更新畜禽遗传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采集畜禽遗传材料,并有权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前,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护方案,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评估论证后批准。经批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实施检疫。

从境外引进的畜禽遗传资源被发现对境内畜禽遗传资源、生态环境有危害或者可能产生危害的,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有关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向境外输出或者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出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实施检疫。

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前,不得向境外输出,不得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

第十七条畜禽遗传资源的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章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联合育种,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第十九条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办法和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审定或者鉴定所需的试验、检测等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会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应当经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转基因畜禽品种的培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省级以上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可以组织开展种畜优良个体登记,向社会推荐优良种畜。优良种畜登记规则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

(二)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场(厂)址、生产经营范围及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日期等。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专门从事家畜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种畜禽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注明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或者鉴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描述应当符合该品种、配套系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销售的种畜禽和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必须符合种用标准。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

生产家畜卵子、冷冻、胚胎等遗传材料,应当有完整的采集、销售、移植等记录,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第三十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第三十一条申请进口种畜禽的,应当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口种畜禽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六个月。

进口的种畜禽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首次进口的种畜禽还应当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进行种用性能的评估。

种畜禽的进出口管理除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外,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国家鼓励畜禽养殖者对进口的畜禽进行新品种、配套系的选育;选育的新品种、配套系在推广前,应当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

第三十二条种畜禽场和孵化场(厂)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并附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销售种畜禽和商品代仔畜、雏禽,因质量问题给畜禽养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种畜禽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不得向被检验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蚕种的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和推广适用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畜禽养殖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

国家支持草原牧区开展草原围栏、草原水利、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基地等草原基本建设,优化畜群结构,改良牲畜品种,转变生产方式,发展舍饲圈养、划区轮牧,逐步实现畜草平衡,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第三十七条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向农民提供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工作经费。

国家鼓励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和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为畜禽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第三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第四十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第四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畜禽养殖场应当为其饲养的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

第四十三条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二)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三)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十五条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标识不得收费,所需费用列入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第四十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设施。

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发展养蜂业,维护养蜂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和推广蜜蜂授粉农艺措施。

第四十八条养蜂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危害蜂产品质量安全的药品和容器,确保蜂产品质量。养蜂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四十九条养蜂生产者在转地放蜂时,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

养蜂生产者在国内转地放蜂,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印制的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蜂群,在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疫。

第五章畜禽交易与运输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畜禽交易市场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搜集、整理、畜禽产销信息,为生产者提供信息服务。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对在畜禽集散地建立畜禽批发市场给予扶持。

畜禽批发市场选址,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距离种畜禽场和大型畜禽养殖场三公里以外。

第五十二条进行交易的畜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

第五十三条运输畜禽,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必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

有关部门对运输中的畜禽进行检查,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

第六章质量安全保障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采取措施落实畜禽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十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畜禽生产规范,指导畜禽的安全生产。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

(二)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三)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第六十条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海关应当将扣留的畜禽遗传资源移送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养殖畜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个人核发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者被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5

[关键词] 畜牧业 问题 发展 目标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7.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1-0133-02

一、引言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畜牧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所占地位也越来越突出。在畜牧业发展不断壮大、效益渐好的今天,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凸现,为保障畜牧业稳步快速发展,完善和健全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对保障农村畜牧业的持续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用科学发展观谋划畜牧业,可以更科学地配置农业资源,有效转化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带动种植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产品多次增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客观分析当前畜牧业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和发展优势,前瞻性、全局性地科学谋划发展定位和发展重点。如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畜牧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驾驭畜牧业发展的实际能力,是每位畜牧科技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目前畜牧业存在的问题

1.生产方式滞后

个别农村地方畜牧业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生产方式,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专业场户, 生产的随意性比较大,只是根据自身的条件,随意建场,人畜混居,畜舍简陋,场址选择、场区布局不合理,饲养环境复杂,缺乏基本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不仅给动物防疫带来很大困难,而且不能使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综合效益不高。

2.技术和知识更新问题

规模养殖发展的要求与滞后的基础设施改造投入、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之间的矛盾日趋明显,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或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

3.规模养殖标准不高

相当一部分规模养殖场虽然存出栏量上去了,但规划、建设、饲养管理、防疫、粪污处理和规范化要求有一定差距。

4.基础设施及畜禽产品安全问题

由于投入不足,畜禽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总体薄弱,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畜牧业饲养方式落后,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动物疫病防治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5.队伍建设问题

个别基层单位防疫组织和队伍不稳,经费得不到保障,防疫工作的机制问题需不断解决。

三、发展对策

1.科学转变经营方式

目前畜牧业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养殖模式,从生产方式上进行改革,逐步减少散饲养户,扩大单元饲养规模,进一步向集约化、工厂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审核、审批,凡场址选择、饲养规模、环保条件、技术力量、疫病防控、布局结构等达不到标准的, 一律不允许新建。坚持与龙头企业相结合、与环保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标准化、生态化、园林式养殖小区,促进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畜产品质量。

2.科学谋划畜牧业的发展策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新时期决策、管理、服务部门和生产主体要牢固树立科技是畜牧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从战略高度统筹畜牧业,摆脱目前困境,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加大畜牧技术推广应用,通过“阳光工程”、“科技进万家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畜牧业生产科技含量。全面积极推行“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防疫严格、设施齐全、治污达标、管理科学”规模养殖的畜牧业,鼓励有条件的养殖户联合建设养殖小区。坚持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建立一批科学养殖技术示范区和合作社组织,并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加大畜牧业技术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强力抓好畜禽良种的引进和繁育,良种普及和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重点推广青贮种草养畜技术、标准化养殖技术、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高效养殖技术、发酵床生态养猪及瘦肉型猪配套饲养技术、优质肉兔生产等实用技术。建立健全畜牧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市场信息,指导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

3.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

3.1加大投入品监管,大力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范产地环境、饲养、用药、防疫标准,控制农残、药残;要加快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加强对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志、市场准入等全程监管;强化产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

3.2加大疫病防控,降低养殖风险。科学地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县、乡(镇)、村动物防疫机构,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增加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避免疫病给畜牧业带来风险。

3.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畜牧业可持续性、连续性、可再生性发展的前提。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促进人、畜禽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畜牧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就必须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以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创造优美环境、实现畜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促进畜牧业与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

四、畜牧业发展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保护、监管、创新”的工作要领,实现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围绕“保护环境、生产优质无公害畜禽产品”为中心,以“畜禽品种改良、生态养殖”为切入点,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畜牧上台阶工程目标[1]。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6

近年来,随这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般建立在城郊的养殖场就会因为环境污染以及用地等方面的问题而不得不面临搬迁。而为了稳定市场,保障畜牧产品的供给,地方政府又不得不通过土地的“调规”为畜牧业的发展划出一定的土地,这就造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概念。而适养区通常都会划定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信息比较闭塞的偏远农村,或地势较差的丘陵地区。因为这些地方的基础条件差,交通不方便,不能满足养殖业主的要求,严重影响着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养殖用地审批程序复杂目前,养殖用地的审批程序十分复杂,且审批的时间比较长,这其中如果涉及到了将基本农田转为养殖用地,则审批程序会更加的困难。养殖场的建设费用项目非常多,费用昂贵,一般一个养殖场的前期建设费用就高达10万元以上。如此高昂的费用和漫长的审批时间使不少有意从事养殖业的人都只有放弃。

2龙头企业带动乏力

目前,农民与企业之间大多是单纯的供求关系,尚未形成相互支持、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共同体,更没有企业能够带领畜牧产业走上规模化、标准化龙头企业。尤其缺少畜禽产品深加工企业,畜禽主要以鲜活方式调运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散户养殖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小规模、大群体”的饲养方式仍居主要地位;养殖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较少,规模化比重和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畜禽及其产品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很难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

3推动畜牧业发展

3.1调整畜牧业的结构

要把握好市场的动向,加快畜牧业的结构调整,注重畜牧业优势的发挥。区域布局和畜禽结构趋于合理,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目前,要进一步做好畜牧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加强各种畜禽的优势区域建设。要结合当地实际条件,坚持分类指导,确定优先发展高效高质的畜禽品种,提高畜牧业的整体效益。畜牧业发展专业村要以规模化、规范化养殖为重点。

3.2扩大畜牧产品的产业链

以往的畜牧业产品缺乏企业的深加工,通常以鲜活方式调运。据有关资料表明,许多发达国家的畜牧产品都是经过深加工才摆上餐桌。要立足现有加工企业的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界引进和开发畜产品加工,扩大畜牧产品的产业链,提高初级产品的附加值,解决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3.3政策制定

供求关系决定了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决定了行业利润,行业利润决定资本投向,资本投向决定产能,产能决定供求关系,如此循环。这一市场生态链条是由市场主动调节而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的。政府应该制定相应对政策维持这一关系平衡状态。维持畜牧产品市场的稳定,促进畜牧产业的良性发展。

3.4改变现有的畜牧业模式

改变现有的畜牧产业的模式。努力实现优质、安全、高效、环保的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平衡发展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畜牧经济的循环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为样本,在畜牧业中推行的一种科学的结合环境、资源、畜禽养殖,实现经济与物质复合多循环的一种畜牧业经济发展模式。

4总结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7

【关键词】畜牧业;存在问题;发展目标;对策

用科学发展观谋划畜牧业,可以更科学地配置农业资源,有效转化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带动种植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产品多次增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客观分析当前畜牧业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和发展优势,前瞻性、全局性地科学谋划发展定位和发展重点[1]。如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畜牧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驾驭畜牧业发展的实际能力,是每位畜牧科技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1、目前畜牧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畜牧业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生产方式,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专业场户,生产的随意性比较大,只是根据自身的条件,随意建场,人畜混居,畜舍简陋,场址选择、场区布局不合理,饲养环境复杂,缺乏基本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不仅给动物防疫带来很大困难,而且不能使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综合效益不高。二是规模养殖发展的要求与滞后的基础设施改造投入、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之间的矛盾日趋明显;部分政企技企联系制度流于形式等主客观因素的存在,都制约着畜牧生产的发展。三是规模养殖的标准不高。相当一部分规模养殖场虽然存出栏量上去了,但规划、建设、饲养管理、防疫、粪污处理和规范化要求有一定差距。四是基础设施及畜禽产品安全有待于提高:投入不足,畜禽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总体薄弱;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畜牧业饲养方式落后,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动物疫病防治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畜牧业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发展、保护、监管、创新”八字工作要领,实现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围绕“保护环境、生产优质无公害畜禽产品”为中心,以“畜禽品种改良、生态养殖”为切入点,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畜牧上台阶工程目标[2]。

3、发展对策

3.1 科学转变经营方式

一是转变饲养方式。目前畜牧业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养殖模式,从生产方式上进行改革,提倡“集中连片、各有重点、你我不同、和平发展”畜牧业发展新格局,逐步减少散饲养户,扩大单元饲养规模,进一步向集约化、工厂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3]。二是完善建场审批制度。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经畜牧部门审核、审批,凡场址选择、饲养规模、环保条件、技术力量、疫病防控、布局结构等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允许兴建。三是坚持“三退三进三结合”原则。规模小的养殖场户要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进入小区、进入市场,与龙头企业相结合、与环保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标准化、生态化、园林式养殖小区,促进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畜产品质量。

3.2科学谋划畜牧业的发展策略

一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新时期,决策、管理、服务部门和生产主体要牢固树立科技是畜牧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从战略高度统筹畜牧业,摆脱目前困境,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加大畜牧技术推广应用,通过“阳光工程”、“科技进万家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畜牧业生产科技含量。二是抓好 “四个提升、三到位”畜牧业上台阶工作。“四个提升”即:畜禽产业区域优势进一步提升,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三个到位”即: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三是合理发展畜牧业。全面积极推行“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防疫严格、设施齐全、治污达标、管理科学”规模养殖的畜牧业,鼓励有条件的养殖户联合建设养殖小区。坚持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建立了一批科学养殖技术示范区和合作社组织,并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科学养殖技术的推广普及。四是加大畜牧业技术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收集有关信息。紧紧围绕“黄牛振兴计划、生猪462计划、奶牛跨越计划”、“畜牧进万家活动”强力抓好畜禽良种的引进和繁育,良种普及和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重点推广秸秆青贮种草养畜技术、黄淮白山羊标准化养殖技术、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皖西白鹅高效养殖技术、发酵床生态养猪及瘦肉型猪配套饲养技术、优质肉兔生产等实用技术。建立健全畜牧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市场信息,指导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

3.3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

一是加大投入品监管。大力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范产地环境、饲养、用药、防疫标准,控制农残、药残;要加快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加强对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志、市场准入等全程监管;强化产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二是加大疫病防控,降低养殖风险。科学地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县、乡(镇)、村动物防疫机构,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增加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可以避免疫病给畜牧业带来风险[4]。

3.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畜牧业可持续性、连续性、可再生性发展的前提。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促进人、畜禽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畜牧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就必须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以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创造优美环境、实现畜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促进畜牧业与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

参考文献

[1] 田青松.建原农区畜牧业发展潜力与对策[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1(4):26-27.

[2] 夏显力,王劲荣.畜牧业以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及其实施途径[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10):111-113.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8

牧区具有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三个属性。目前,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仍落后于城市甚至农村,草原生态环境仍未得到根本的改善,牧民收入增长缓慢,草原畜牧业发展问题繁多,牧区的经营体制已不能适应牧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如何完善牧区的经营体制,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成为当前牧区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内蒙古是我国传统的五大牧区之一,拥有丰富的草地资源,畜牧业历史悠久。内蒙古草原面积为8667万公顷,占自治区国土总面积的74%。自治区主体民族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绝大部分聚居在牧区、半农半牧区及边境旗县。畜牧业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全区33个牧业旗县,21个半农半牧旗县畜牧业产值占第一产业总产值比重或接近50%。近年来,内蒙古联系实际不断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草牧场产权制度,发展牧区新型合作经济,提高畜牧业产业化水平,探索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牧区草原生态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牧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出现了一些瓶颈,主要表现在:牧区草原生态退化严重,生态功能持续下降;牧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牧区贫困人口逐年增加;草原畜牧业发展迟滞;牧区教育、文化和医疗事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等。在此背景下,改革和完善牧区经营体制,不仅是促进内蒙古牧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逐步提高牧区经济竞争力,融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牧民收入快速增长,改善牧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此外,由于内蒙古牧区畜牧业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均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对牧区经营体制的研究也将对其他牧区畜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牧区经营体制及其创新领域

牧区经营体制是指在一定的所有制基础上,牧区草原畜牧业采取何种方式经营、牧区各经营单位以何种方式联系等制度。在特定的时期,经营体制由经济制度决定,经营体制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经济制度的要求,同时经营体制的完善对制度变迁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所研究的牧区经营体制主要包括草牧场产权制度、牧区新型合作经济、草原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草原生态畜牧业四个方面。

(一)草牧场产权制度

就像土地制度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和关键一样,草原的产权制度创新是牧区经营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关键。本文认为,草原的家庭承包制解决了草原的大锅饭问题,但也产生了草场利用中的一些新问题。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解决。正确的路径是草原到户―使用权确权―以草定畜与生态补偿―联户使用(合作经营)―产业化经营―生态畜牧业―牧民增收、生态改善。

内蒙古牧区草牧场承包制度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80年代末,牲畜承包到户,部分草场开始实行承包制;第二阶段,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牧区大部分草场开始承包到组;第三阶段,1996-1998年,牧区全面落实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责任制,把草原的承包经营权交给牧民,并坚持30-50年不变,草场开始承包到户。在牧区推行草场承包制度,一方面,将草牧场、牲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转移到牧民手中,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牧民的积极性,促进了牧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牲畜与草场承包时点的不同步性,牲畜吃草场“大锅饭”在特定时期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草场退化的原因之一。草牧场承包权的落实,明确了草场归属,但草场利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牧民可利用草场的范围缩小,小范围放牧,植物种类单一,造成牲畜营养不平衡;草场面积比较小的牧户劳动力不能充分发挥潜能,劳动生产率低;分工协作不够,技术水平难以提高,生产经营活动规模不经济等。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颁布,标志着以确定草原权属、草原承包为基本内容的草牧场产权制度改革正式开始,2002年新修订的《草原法》又使得草原承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牧民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进行草场使用权流转。实践证明,草场使用权的合理有序规范流转加上以草定畜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比较好地解决了草场承包到户后的主要问题,是牧区草场承包到户后草牧场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一方面,保障了牧民的权益;另一方面,草场等资源可以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草原生态得到了保护,并继承了传统游牧经济的精华,实现了分工协作,为畜牧业的现代化提供了条件,也为合作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牧区新型合作经济

牧区新型合作经济是在“草场承包到户”制度框架下,广大牧民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开展合作经营,是牧区经营体制的创新与突破。在类型上,目前内蒙古牧区新型合作经济主要有:牧民联户经营、牧民生产合作社、牧民股份合作制企业。

1.牧民联户经营。牧民联户经营是牧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以合作、合资、入股等方式,将草场、劳动力、牲畜、牧业机械等进行整合,联合生产经营。联户经营的主体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普通牧户,内部治理上,组织管理结构较简单,但成员较少,内部监督成本低。联户经营的结果,一是优化了劳动力资源和生产资料的配置(减少网围栏的数量,减少了农机购置和闲置时间),进一步解放了剩余劳动力,提高了生产资料利用效率;二是联户经营为牧民开展集中连片划区轮牧创造了条件;三是有效利用了社区资源,牧民集体商定草场总体载畜量和各户载畜定额,相互监督草场放牧强度,对防止草原沙化,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牧民联户经营是在人多草场少的地区开拓的既保护生态又增加收入的新渠道,实现了转变牧区生产方式、转移牧区人口,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2.牧民合作社。牧民合作社,指由广大牧民以牲畜、草场使用权、牧业机械等生产资料作为股金,在生产、加工与运销环节建立的合作组织。合作社社员按比例持股,产权明晰;合作社内部设有社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决定重大人事任免,商讨经营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形成了公开、民主、透明的管理监督制度;合作社建立了自己的章程,管理民主、透明,内部运行效率高;内部成员既是生产者,又是所有者,所得盈余实行返还。合作社能够降低经营风险,实现规模效益,对成员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牧民合作社改变了牧民分散经营的现状,促进了牧业生产向专业化发展;合作社可以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草原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合作社按比例盈余返还,与成员形成稳定的利益关系,提高牧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牧民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3.牧民股份合作制企业。牧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牧民以牲畜、草场等生产资料入股成立的,以公司化的管理制度对生产资料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的企业组织形式。牧民股份合作制企业,极大地推动了草原畜牧业的现代化进程。首先,通过引进企业管理运营模式,有利于迅速推广先进生产方式(优良畜种的普及、先进生产设备工艺的利用等),提高草原畜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其次,提高了牧民生产的专业化和标准化程度,延伸了畜产品的产业链条,增加了畜产品的附加值;再次,也促进了民族地区特色产品品牌的形成,扩大了传统畜产品的市场占有。

依托资源优势,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发展草原牧区新型合作经济,是在牧区草牧场承包制的前提下,牧区经营体制创新的典范。牧区新型的合作经济适应了牧区生产力的发展,符合广大牧民的愿望与要求,既能够解决生产的问题,又能够解决流通方面的问题,还能够解决草场等生产资料的合理利用问题,提高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对推动草原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三)草原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畜牧业产业化是指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牧户为基础,将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畜牧业一体化经营水平的过程。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必须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龙头企业。畜牧业产业化实质上就是畜牧产业链不断延伸、内部利益机制不断完善、完整产业体系逐渐形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龙头企业具有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一可为畜产品生产基地的牧户提供市场服务和信息服务,带领牧民开拓畜产品销售市场;二可为畜产品生产基地的牧户提供技术服务,带领牧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三可通过利益对接机制,带领牧户增产增收。龙头企业既是生产加工中心,又是信息、服务中心,担负着“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市场”的重要角色。

2.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与牧户之间能否形成紧密的利益关系,是衡量畜牧业产业化水平的基本标准之一。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龙头企业与牧户这种紧密的利益关系意味着二者资本边际生产率达到了“均衡”状态,也就是说,当龙头企业利用自己的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等优势,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使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边际生产率高于单个牧户个体经营的边际生产率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牧户此时会选择加入一体化经营。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可以获得稳定的畜产品原料来源,降低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整体经营竞争力;农户可以走上专业化、一体化、集约化生产之路,形成较大的区域规模和产业规模,产生聚合规模效应,同时,也可以参与龙头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利润分享。

3.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化的生产经营需要社会化的服务,对于生产经营分散、处于弱质产业的牧区畜牧业来说,尤其如此。因为牧区畜牧业经济适应市场化的社会竞争需要相应的条件,需要政府的支持保护。随着畜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畜牧业对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不仅需要专业性的服务,而且更需要综合服务。加强与畜牧产业化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是畜牧产业化经营努力的重点。社会化服务是畜牧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条件,构建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既是保证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必备条件,又是促进畜牧业向产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是在确立草牧场承包权的基础上,为了提高畜产品增加值,提高草原畜牧业的综合竞争力,对牧区经营体制所做的创新。目前,内蒙古牧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通过确立地方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和牧民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几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在实现草原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牧民收入水平、保护牧区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草原生态畜牧业。草原生态畜牧业是在草原生态环境逐步退化的背景下,为了解决草原畜牧业发展过程中的草畜矛盾而提出来的,是牧区经营体制的又一创新。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要综合考虑草原生态经济复合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草原生态要素特点,整体地保护和恢复生态,科学永续地利用草原,优质高效低耗地发展草原畜牧产业,达到草原系统的草―畜―人协调统一,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5.家庭生态牧场模式。家庭生态牧场,是以草牧场落实到户为前提,以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以草牧场生态建设、草场改良、植被恢复、草畜平衡为基点,以放牧加舍饲、半舍饲形式,实施科学养畜和建设养畜,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的的家庭生产经营模式。随着牧区草原产权明晰政策的推行,草场公有共享、牲畜吃草牧场“大锅饭”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强化了家庭牧场以一家一户经营管理的形式,促进了牧民保护建设草原的投资积极性的提高,促使草牧场不足的养畜大户以有偿方式流转无畜户或少畜户的闲置草牧场。家庭生态牧场模式将是长时期内草原生态畜牧业经营的主体模式。

6.绿色生态品牌模式。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为基础,以推进草畜平衡为核心,以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为支点,以建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为重点,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加快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发展草地畜牧业品牌,通过无公害、有机、绿色认证,品牌化经营,强化产品的绿色和生态产品特征,提高附加值,提高牧民的收入。

7.优良品种保护与特色畜产品模式。内蒙古草原牧区畜牧业经过上千年的发展,不仅具有天然的、无污染的绿色生态优势,也培育出了肉、毛、乳、绒等许多两地方品种,如苏尼特羊、乌珠穆沁羊等,为草原生态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品种资源。将优良地方品种保护与种质资源的开发结合,向市场提供优良种畜,并开展生态养殖,发展特色畜产品,建立特色畜产品原产地保护制度,开展特色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保证质量和特色,提高附加值,实现优质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是解决畜牧业发展过程中草畜矛盾、草原退化的有效途径。草原生态畜牧业的发展首先结合地方优势产业,综合考虑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以及草原生态要素特点,选择合理的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畜产品生产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监测体系,保证畜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通过提高附加值,而不是产量,增加收入;再次保证牧民家庭经营的自,进行多元化经营,完善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体系,建立健全草原生态畜牧业市场运行机制。

三、主要结论

改革和创新牧区经营体制是促进新牧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牧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牧区、牧民、牧业等三牧问题的有效途径。创新牧区经营体制首先要完善草牧场承包经营权,保证草牧场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实行草原生态补偿和以草定畜,在此前提下,发展牧民联户经营、牧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促进牧民增收;提高草原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畜牧业增值;发展生态畜牧业,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而非产量增加牧民的收入,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牧区的全面进步。

第一,牧区经营体制的创新主要包括完善草牧场产权、实行以草定畜和草原生态补偿、发展牧区新型合作经济、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五大内容,其中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三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三者都需要以完善草牧场产权制度为基本前提。

第二,牧区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表现在牧区生态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以及牧民生活的冲突与不和谐三个方面,创新完善牧区经营体制是化解上述矛盾的有效途径,草原生态补偿是保护草原生态的前提,以草定畜是基础,通过发展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可以促进牧民增收、牧业增值、牧区可持续发展。

第三,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的形成,优化了草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生产资料的配置,提高了牧民的组织化程度,使牧民生产直接对接市场,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利益损失,对促进牧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畜牧业基本生产资料(草场、牲畜)的联合经营,为牧民开展集中连片划区轮牧创造了条件,对防止草原沙化、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草原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为依托,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一方面改变了牧民分散经营的现状,促进了牧民生产向专业化发展,保证其持续稳定的收入;另一方面提高了牧民生产的标准化程度,延伸了畜产品的产业链条,增加了畜产品的附加值。

畜牧业发展条件范文9

    近年来,随这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般建立在城郊的养殖场就会因为环境污染以及用地等方面的问题而不得不面临搬迁。而为了稳定市场,保障畜牧产品的供给,地方政府又不得不通过土地的“调规”为畜牧业的发展划出一定的土地,这就造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概念。而适养区通常都会划定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信息比较闭塞的偏远农村,或地势较差的丘陵地区。因为这些地方的基础条件差,交通不方便,不能满足养殖业主的要求,严重影响着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养殖用地审批程序复杂目前,养殖用地的审批程序十分复杂,且审批的时间比较长,这其中如果涉及到了将基本农田转为养殖用地,则审批程序会更加的困难。养殖场的建设费用项目非常多,费用昂贵,一般一个养殖场的前期建设费用就高达10万元以上。如此高昂的费用和漫长的审批时间使不少有意从事养殖业的人都只有放弃。

    2龙头企业带动乏力

    目前,农民与企业之间大多是单纯的供求关系,尚未形成相互支持、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共同体,更没有企业能够带领畜牧产业走上规模化、标准化龙头企业。尤其缺少畜禽产品深加工企业,畜禽主要以鲜活方式调运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散户养殖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小规模、大群体”的饲养方式仍居主要地位;养殖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较少,规模化比重和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畜禽及其产品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很难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

    3推动畜牧业发展

    3.1调整畜牧业的结构

    要把握好市场的动向,加快畜牧业的结构调整,注重畜牧业优势的发挥。区域布局和畜禽结构趋于合理,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目前,要进一步做好畜牧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加强各种畜禽的优势区域建设。要结合当地实际条件,坚持分类指导,确定优先发展高效高质的畜禽品种,提高畜牧业的整体效益。畜牧业发展专业村要以规模化、规范化养殖为重点。

    3.2扩大畜牧产品的产业链

    以往的畜牧业产品缺乏企业的深加工,通常以鲜活方式调运。据有关资料表明,许多发达国家的畜牧产品都是经过深加工才摆上餐桌。要立足现有加工企业的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界引进和开发畜产品加工,扩大畜牧产品的产业链,提高初级产品的附加值,解决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3.3政策制定

    供求关系决定了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决定了行业利润,行业利润决定资本投向,资本投向决定产能,产能决定供求关系,如此循环。这一市场生态链条是由市场主动调节而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的。政府应该制定相应对政策维持这一关系平衡状态。维持畜牧产品市场的稳定,促进畜牧产业的良性发展。

    3.4改变现有的畜牧业模式

    改变现有的畜牧产业的模式。努力实现优质、安全、高效、环保的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平衡发展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畜牧经济的循环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为样本,在畜牧业中推行的一种科学的结合环境、资源、畜禽养殖,实现经济与物质复合多循环的一种畜牧业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