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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集锦9篇

时间:2023-10-12 16:11:13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1

1.1来自合作银行的风险

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如若小微企业违约,小微企业偿还一部分贷款,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承担贷款其余部分的偿还责任,这将大大降低银行审核和监督贷款的积极性。因为即使项目失败,银行承担的损失也微乎其微,于是银行可能会放松审核要求或后续监督管理,这样将直接引致银行放贷人员的操作风险。由于银行在整个融资担保贷款过程中只承担极小责任或“零责任”,将酝酿某些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贷款项目成功了,银行获利;失败了,银行也不遭受损失。这样就激发了谋取私利的动机。如若某些银行员工违背职业操守,与被担保的小微企业串谋或勾结,恶意放贷,这将给担保机构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1.2来自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

资金规模小和乘数效应会引发流动性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额可以放大到自有资本的10倍。然而资金倍数的放大也就意味着风险的放大,另外,担保机构往往资金规模过小,难以抵抗流动性风险。通常担保公司会制定一套规范的业务流程,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客户才提供担保。但在现实中,一些担保机构没有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代偿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等;很多担保机构的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做到系统化和全面化,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执行,容易引发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

1.3来自政府的风险

1.3.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潜藏风险随着担保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然而后者的速度却落后于前者,这使担保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在1995年10月就已颁布了《担保法》,然而其部分条款和相关规定过于宽泛笼统,无法适应多样化担保业务活动的需要。随着2010年银监局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我国担保机构的准入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然而不同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流程存在个体差异,操作标准参差不齐,离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仍有很大差距。

1.3.2政府不当干预或政策不稳定导致政策风险由于体制因素影响,我国担保行业的区域性质和政府性质明显,各个地区对担保行业制定的政策差异较大,并且多较为分散,有些不恰当的干预,包括无视担保业务条件,挪用担保基金,进行“指令担保”等,这在长期内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担保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扶持,尤其是财政支持,因此,政策的不稳定将使担保机构面临巨大的风险。当宏观经济发生变化或在经济机构调整期间,政府势必会调整小微企业及担保机构的支持政策,增加或减少担保机构资金的投入,甚至放宽或加紧担保业务的审核条件等,这必然会影响担保机构资金的稳定性和经营的安全性,带来担保风险。

2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管理的制度设计

2.1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当前,我国融资担保行业的实践已大大超前于国内立法的步伐。尽管政府颁布了《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它们大多缺乏法律刚性约束,对许多具体事项没有提供实质性安排和考核标准,操作性不强。因此,我国亟需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市场准入、行为规范的监督和惩罚、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制定适用性和操作性都满足市场要求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体两翼四层”的信用担保体系。其中,“一体”指明担保体系主体为城市、省、国家三级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操作、绩优者扶持”;“两翼”形象地描绘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互担保和商业性担保的辅助地位,以这两者为补充,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四层”指的是国家、省(市)、城市、县(市)四级担保机构,基层担保机构直接服务于辖区内被担保企业,而省级及以上担保机构负责对下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中央相关部门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

2.2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现代化经营管理。担保机构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晰“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确保经营决策的独立性。通过制定各种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科学、实用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等。恰当运用各种风险规避措施。包括:①保证担保资金的现金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对资产负债比率进行管理,提高风险防御能力;②限制资金放大倍数、担保金额及单笔业务担保比率。担保机构资金的放大倍数即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比例,放大倍数的大小也决定了其代偿风险的高低。因此,担保资金放大倍数的确定在考虑效率的同时必须兼顾风险的控制;③采取反担保措施。为增强申保企业的责任心,担保公司应要求主要股东或企业法人提供个人财产抵(质)押,或提供信用保证,采取反担保措施,保障担保机构在事后实现追偿。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信用分级评估系统,对申保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特性,将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等因素列入参考指标,建立涵盖申保对象资信、经营、财务、管理、发展前景等各种信息的综合评价系统。

2.3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根据我国国情,通过科学的方法计算出银行和担保机构各自应承担的风险比例,并形成成文规定;应加强贷款银行承担贷款责任的激励机制建设,强化其对申保企业的责任感;加强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间的协作关系,将授信审查与信用担保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1)建立再担保制度,形成多层次的再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解决省内各地(市)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问题,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问题由全国性再担保机构解决。国家应对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比例、担保费率等做出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再担保机构管理办法,对于再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可规定大于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并可随担保业的成长,逐步提高。(2)建立担保公司与保险公司间的合作机制,以转移和分散担保风险。目前,国际上成熟的担保机构都同保险公司进行了合作,运用大数法则原理来分散风险。(3)建立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投资机制。担保投资是融资担保和风险投资的一种有机结合,是指担保机构在为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尤其是有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同时,附加以认股权(期权)或转换权形式的一种对担保企业的风险投资活动。

2.4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补偿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行业外部信用补偿机制,这种补偿机制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①建立持续稳定的资金注入机制。对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政府要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注入,并对担保机构部分业务承担有限赔偿责任,以恰当的风险代偿率对其进行风险补偿,以保障其代偿资金来源;②加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制定科技担保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小微企业融资保险财税补贴等措施,激励担保行业服务于科技型小微企业;③建立社会捐助、其他主体投资等多元化的外部资金补偿渠道,不断扩大担保资金规模。建立完善的风险补偿程序,规范风险补偿行为;建立惩罚机制,对恶意骗取风险补偿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5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监管体系(1)建立自律性融资担保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作用主要在于:作为政府和行业、市场对接的桥梁,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的要求,对会员贯彻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政策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制定担保业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实现自我约束,促进自律发展。促进同业的内部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受保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互通有无,共同发展。(2)建立担保机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内控报告、评价和纠错机制,实现对担保机构内部风险管理效果的及时检查和定期评价。担保机构内部的审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应积极参加对各项业务经营状况的检查,对担保机构自身的收支状况、资产负债状况和各种风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对措施。(3)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的外部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应建立融资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经营范围、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基金的保值状况、担保机构再担保情况、从业人员任职资格、风险准备金提取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并对相应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报告、公示,以防范担保风险。监管部门应对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督促担保机构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保证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全面。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2

关键词:供应链;项目链融资内涵;担保授信的客观必然; 业务操作流程与应用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1-0065-02

收稿日期:2012-01-09

作者简介:田天(1959-),男,辽宁鞍山人,高级会计师,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李晶(1990-),女,辽宁朝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供应链、项目链融资的概念与内涵

1.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与内涵。供应链(Supply Chain, SC)被定义为相互间通过提供原材料、零部件、中间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最终客户等组成的交易供求网络。供应链涵盖了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到销售商到最终客户集结群之间有关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形成和交付的一切相互业务活动。在一个链条框架范围内,供应链涵盖了实现客户需求的所有职能,包括新产品开发、采购、生产、分销、结算和售后服务等;而供应链融资即指贯穿在这个业务经营的网状链条中的融通资金行为。

供应链融资的提法是基于企业的视角而言,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从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角度展开,可以称作供应链金融或者供应链融资服务。简单地说,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包括担保公司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深圳发展银行把它描述为“1+N金融”。供应链融资除了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提供的供应链式担保授信服务外,还包括企业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获得的商业信用支撑,以及供应链集群间由于担保公司介入的外在信用增级、信用放大与相互信用支持。

如果我们将企业的供应链分成四个阶段:即原材料、零配件、中间产品或商品采购阶段,生产加工、组装阶段,直销、分销、外销即销售阶段,资金及信贷回收阶段。那么,中小、微型企业就可以依托其供应链的经营过程或阶段,对应其特点从交易对方或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框架与内容具体如下表所示:

供应链融资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贸易融资。依据《巴塞尔协议》第244条对“贸易融资”的诠释,即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是基于并对应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予以资金融通。可以说,贸易融资是基于并仅局限于商品交易本身;但银行和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贷款授信后,对其前后链条环节并不十分了解,不能够对贷款授信是否能够及时收回从总体上加以把握,信贷也不能够显形地促进上下游企业的互动共赢。

而供应链金融却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的网状链条中,是基于商品交易的同时,又融合了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到销售商到最终客户集结群之间的相互支撑与体内循环因素,从而更加有效地规避了信贷风险和经营风险,同理扩展了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销客户群。

2.项目链金融的概念与内涵。所谓项目链金融也称“1+N项目金融”,是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主体;以上游建材供应商、建筑承包商、设备供应商、配套工程承建商等应收该项目建设开发单位的账款为质押,以项目(注:属于经营性的)再建工程或收益权(如经营性跨海大桥收益权、经营性区间公路等)以及项目存货、器具、设备等设定抵质押,或追加其他外在保证措施为条件;对项目集结群内的单位分别予以贷款授信的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

在项目链金融模式下,项目链中的主导企业通过项目链融资加强了以项目连接的各供应商、承建商和配套性企业的紧密联系,强化了项目的协作和统一关系;而非主导企业可借助主导企业的信用增级而获得所必要的信贷支持,同时避免了对项目主导企业单一授信的风险;信贷资金布局呈多元化、多层化和使用最优化结构,最终实现了项目链整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极大值。

从项目链的视角考虑其融资问题,银行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项目链融资服务;是以项目主导企业为龙头,从建材、设备供应到开发承建、配套完善直至竣工销售,实行“封闭式”服务和资金支持。一是消除了以往信贷支持某一个环节,而不知道其他环节的状况,对信贷风险控制存在着不确定因素。二是保证了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不会出现某一个环节的资金链断裂情况,有效地保证了物质供应、承建如期、配套完善、按期竣工、适时销售各环节的顺利实施,从而能够避免项目经营风险和银行信贷风险的发生。三是依据项目规划的总投资概算,项目主导企业和项目从属(非主导)企业集群,可以很充裕地提供其项目总自有资金法定份额;缺口部分通过信贷支持,即完全布局于项目链中的各个承建、供货与配套等单位;变单一授信为多元授信,化解了信贷集中风险。四是围绕项目的实施,由于各从属企业集群的介入,能够追加并有效地派生出项目以外的许多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使项目整体的担保措施数域空间倍数放大,有效地增加了第二还款来源的外源保证。而项目链金融的信贷设计与风险控制可以通过案例解析,具体如下图所示并说明如下:

项目链的信贷设计与风险控制

(1)银行授信:项目链内银行总体授信额度可控制在4 900万元左右,可分别依据供应额度和承建分包额等对应授信项目链集群各家企业。(2)保证措施覆盖:项目本身可累计设定净抵押值6 000万元左右,项目从属企业外源的抵押、质押、信用保证担保(或作为反担保)措施设定净额度达到4 000万元以上即可。(3)融资方式: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授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授信、股权质押担保授信、项目抵押贷款授信、流动资金担保贷款授信、招投标担保授信以及其他授信方式等交替分项、分主体运作,相对封闭实施并在总额内加以有效控制。

二、 供应链、项目链担保授信形成的基础

1.信息不对称必然形成供应链和项目链金融服务体系中的担保需求。借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在资金的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表现为资金的需求者比资金的供应者拥有更多信贷项目的关联信息,从而使资金的供应者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信息不对称会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此带来资金供应者单方面的借贷风险。

首先,抵质押虽然可以作为缓解信贷配给的内生机制,但直接将抵质押物和企业规模纳入到信贷配给的内生决策变量中,在信贷配给中被排除掉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小于或等于银行业所要求的临界抵、质押物价值量的中小、微型企业群。这样担保公司介入到供应链金融或项目链金融服务体系中,就成为了必要和可能。

其次,关系型贷款授信可以局部缓解信息不对称下的信贷配给,且关系型贷款授信的媒介体一般可以由属地的担保公司所承载。关系型贷款授信下银行信贷的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的接触所累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企业主的相关信息而做出;这些信息积累既可以通过平时办理企业的存款、结算和咨询业务而附带取得,也可以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企业所在的社区获得。但由于银行贷款授信的依据是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而各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中都具体地规定了财务指标评价、抵质押标的物严格限定、行业授信分布等硬性条件,而且此类关系型贷款授信还要求信贷员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银行严格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实证表明其作用并不十分明显。而担保公司的介入就为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了平台,从目前的金融服务实践来看,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供应链、项目链担保授信模式已经成为了一种较常规的融资方式。

2.银行信贷管理的刚性要求使担保授信成为一种共性选择。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利用供应链、项目链融资,理论上中小、微型企业一般无须额外追加并寻求抵质押物,银行可接受交易中的动产或项目本身作为保证措施。但在银行业具体的信贷管理实施过程中已经详尽地设定了财务评价指标、抵质押标的物的值域品种规范、行业授信分布等硬性条件,致使这种融资方式在针对中小、微型企业授信时就出现了制度设计上的瓶颈制约。同时,供应链、项目链融资业务虽然是针对单笔交易的,但又是针对整个供应链或项目链的;银行直接从产业链或项目关联链角度开展授信贷款,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变为产业链或项目链风险管理。这势必会加大银行的监控环节和管理难度,是银行自身所不情愿的。

所以,供应链、项目链融资的理论内涵实质是为担保公司的专业发挥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结合供应链、项目链金融的有效设计思路,使供应链条或项目链条与担保公司和银行三者融为一体,彻底地形成了有效的供应链和项目链金融服务体系,并把该项金融服务产品的应用落实到实处,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其外在助动力。

三、供应链、项目链金融与担保授信应用

1.供应链金融与担保授信业务。如上所述,供应链涵盖了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到销售商到最终客户集结群之间有关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形成和交付的一切相互业务活动;而供应链中的担保授信行为可以贯穿于这个业务经营的网状链条中的各个环节或领域。

在供应链的四个阶段中,我们可以对应派生出不同的担保授信服务产品。具体分述如下: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3

【关键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风险管理

一、概述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中国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是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项有效举措。自2010年首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以来,该项业务已经从萌芽期、成长期走向了成熟期。截至2015年末,市场开立两融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已超过400万户,当年A股市场两融交易总金额高达34.6万亿元,占A股交易总额比重达13.6%,融资融券余额一度超过2万亿。融资融券交易扩大了市场交易规模,券商在这种创新的交易模式下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佣金收入,更可以通过向投资者融资和融券获得稳定的利息和费用收入,通过信用交易咨询服务或者服务费收入等等,提高了自有资金周转率,增厚了券商营业利润。券商可以借此向具有较强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信用交易平台,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入市,提高券商的竞争力。同时投资者也可以使用杠杆工具获得更多投资收益。但是当前券商可融出证券稀少,融资和融券规模严重不匹配,限制了客户双向交易的空间。因此在以散户为主体的A股市场,融资融券交易降低市场波动性风险的功能大打折扣。证券公司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提供方和证券提供方,承担着客户信用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等风险,但是股灾期间大规模平仓事件的出现也使得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管理水平受到一定质疑。在现行规则和制度下,券商则一般会通过调控业务规模、完善操作流程、强化监控能力等手段进行风险管控,但这些风险管理措施均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二、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融资融券具有较强的乘数效应,能使证券交易规模在短期内迅速增长和下降。当股市处于快速上涨行情时,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可能无法及时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易产生客户争抢资金的“挤兑”现象,这不仅影响公司信誉也影响市场稳定。而当A股处于快速下跌行情时,客户大规模归还融资欠款,导致证券公司资金大量闲置,降低了证券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客户信用风险

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公司以自有或外部筹资供给客户使用,在融券交易中证券公司以自有或转融通的证券借给客户使用,但是都有可能遇到客户到期不还款或不还券的情况,甚至出现强制平仓后仍不能覆盖客户负债的情况,证券公司可能会因此遭受一定的财产损失,客户的信用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三)强制平仓风险

当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低于平仓线(通常为130%)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加担保品时,证券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使其维持担保比恢复到高于警戒线的水平(通常为150%)。但是强制平仓也有引起法律纠纷的风险,无论是人工强平还是自动强平,证券公司几乎不可能在最高价(最低价)卖出(买入)证券,尤其是在平仓量很大的情况下,因此客户难免会有负面情绪。如果被强平的证券在平仓后大幅反弹,客户很可能不接受强平结果。证券公司则有可能在平仓通知时间、平仓时间、平仓范围、平仓顺序、平仓时机等方面与客户发生法律纠纷,甚至会引起索赔诉讼。2015年的股灾行情期间,业务规模较大的券商均遇到过类似的纠纷甚至诉讼。本轮股灾让很多券商猝不及防,而大多数平仓动作由人工完成,难免会有瑕疵出现,因此2015年很多证券公司发生了强制平仓引起的法律诉讼。

(四)管理和操作风险

管理和操作风险指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或融券过程中,误判行情或者错误操作引起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由证券公司研究水平和证券市场复杂多变的特点所造成的,例如在行情由牛转熊期间证券公司仍通过上调担保证券折算率等增加客户杠杆的方式扩大客户融资规模,那么事后证券公司的利润和客户收益都会受到影响。另外,证券公司对信用交易业务的技术系统操作不当,如客户追加保证金通知不及时、客户合约延期操作不及时、错误平仓、高龄客户合同管理不到位等等,则会带来业务操作风险。

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一)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

证监会于2015年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4倍,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券商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并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在此监管要求下,为扩大业务规模,证券公司扩充净资本的需求更为迫切。证券公司现已普遍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

(二)客户适当性管理

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应贯穿信用账户的整个生命周期。在客户开立信用账户时,证券公司一般需要制定统一的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选择标准和开户审查制度,明确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开户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与程序;需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根据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资产规模、交易特征、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类别和层次,确定每一类别和层次客户获得授信的额度、利率或费率。

(三)杠杆水平调节

1.保证金比例调节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买入交易的杠杆率。统计显示,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的牛市期间,使用了融资杠杆的信用账户盈利水平大大高于普通账户。但是股灾期间因证券价格快速下跌导致账户爆仓,不少融资客却面临被强制平仓的结局,损失惨重。

2015年末,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追涨行为明显,涨幅高、市盈率高等高风险股票的融资买入金额较大。各证券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新规,纷纷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使客户融资交易杠杆率从原先的最高2倍以上降到了1倍以下,大大降低了客户被强平的风险。

2.担保证券范围和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或净值进行折算的比率。牛市期间,证券公司通过下调证券折算率抑制风险;在市场风险释放以后,证券公司则可以通过上调折算率增加交易的活跃度。在实证检验下,证券公司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模型对标的风险大小的评判调整具有不错的效用。当前券商股票的平均折算率普遍在60%以下,一般为40%-50%之间,创业板股票折算率更低。经过对券商2015年股灾期间的担保品折算率的分析,不难发现2015年股灾期间个股跌幅较大的股票平均折算率较低,个股跌幅较小的股票平均折算率一般相对较高。

(四)风控指标动态监控

1.维持担保比

维持担保比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用来衡量两融客户负债的偿付能力,公式为:维持担保比=(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从2014年初至2015年末,随着融资融券交易在市场中的占比越来越高,两融风险不断累积,监管层逐渐收紧两融杠杆,全市场有两融负债账户的维持担保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证券公司一般会通过对保证金比例、折算率等指标的控制,间接影响客户维持担保比,使其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减少客户的平仓风险。

2.持仓集中度调节

为了分散投资者持仓风险,降低客户在极端行情下被强制平仓的概率,各证券公司在政策指导下纷纷设立了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的限制措施。客户信用账户有未到期的融资融券负债且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达到或超过一定数值,且维持担保比例低于一定数值时,所持有的单一证券的价值占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定数值,如超过此标准则系统暂停接受该只证券的担保品买入、融资买入和担保品转入。

以银河证券为例,当客户持有未到期的融资融券负债且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时,所持有的单一证券的价值占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60%,达到指标控制上限时,由交易系统实时限制该只证券的新增融资买入、担保品买入或担保物提交委托。在实施相关限制后,券商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保持了震荡下行的趋势,客户信用账户被强平的风险进一步释放。

(五)业务流程风险管控

实践证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发生主要集中在客户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和业务流程操作不规范上。因此,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部门会同法律合规部、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融资融券合同、业务操作等文件和规程,应当合规、严谨且标准统一,同时要求分支机构在总部的集中监控下,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合规地操作客户开户、续约、追保等业务。

四、结论和建议

证券公司是融资融券风险管理政策的实际执行者,负有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保证公司利益的双重义务。证券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实际状况,合理制定业务规模、全体客户、单一客户的风控指标,并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增加担保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调整的灵活性;证券公司应构建测量市场景气度的量化指标,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动态调整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调整杠杆水平如保证金比例和担保证券折算率,调整资金、证券的可融规模,向投资者释放“逆周期”调整信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岗位的员工也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则,认真执行“逐日盯市”制度、保证金追加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等相关制度,尤其是关键业务环节要尽量避免操作差错出现。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4

融资担保作为担保业务中最重要的品种之一,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于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中小企业健康的融资环境的形成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上海融资担保行业注册资本最大、业务规模最大、资产质量最优的综合性融资担保机构之一,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着“共担共赢、相伴于行”的理念,长期服务于小微企业,注重产品创新,不断开辟新的担保模式。那么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该公司有哪些产品和担保模式的创新,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有着怎样的贡献?为此,我们采访了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珂先生,和我们一同探讨与交流融资担保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现状。

(以下文中,孟:上海金融业联合会秘书长助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孟添先生;刘: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珂先生。)

1.孟:中小企业由于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的特点,融资难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作为一家综合性融资担保机构,那么能否请您谈一谈目前贵公司通过提供融资性担保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总体情况?例如提供融资性担保的规模、成本等。

刘: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综合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7.3亿元,在保资金达35亿,公司注重担保产品的创新,不断探索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新模式,针对上海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先后参与研发了“网商易贷通”、“外贸易贷通”、“微商易贷通”、“科技微贷通”等系列金融创新优秀产品。公司定位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专家,目前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贷款平均额度为400多万,最小20-30万。总成本包含保费和利率平均在10%-11%。

2.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贵公司也开创了一系列的融资性担保模式和产品,那么能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相关产品的特点,对中小企业的审批条件有哪些要求等?

刘:我简单介绍一下目前我们公司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一些比较有特色的产品,总体上,我们的产品主要采取信用担保为主的担保方式。

1)“科技微贷通”信用担保贷款是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科委共同合作,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推出的一款担保产品,以其纯信用担保方式、快速受理审批流程,助力科技企业打开财富之门;

2)“外贸易贷通”是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进出口商会共同合作的,针对出口型外贸企业的一款专项担保产品,以信用为主的担保方式、简便的操作流程,较低的融资成本,解决出口型外贸企业的融资难题,可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信用额度;

3)“微商易贷通”是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针对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的一款担保产品,以纯信用的担保方式、快速的操作流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担保金额高达150万元,担保期限长达5年;

4)“网商易贷通”以政府、电子商务平台、银行、我公司四方共同合作,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上小微型企业,通过我公司担保,由银行放款的小额度纯信用贷款担保业务。特别针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并开展业务的小微型企业,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

此外我们的产品还包含中小企业集合发债、集合票据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担保等。

3.孟:伴随着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完善,小额贷款、网络借贷、中小企业债、融资租赁等的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扩大和丰富,那么能否请您谈一谈,融资性担保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有着怎样的优势?

刘: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是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个人认为担保首先解决的是融资难的问题,由于银行贷款中小企业无法准入,缺乏议价能力,表现为融资难;而融资贵则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担保不介入,从民间融资、小贷公司市场上获得资金平均成本较高,甚至达到20%,而担保的介入使得中小企业可以享受银行利率平均上浮5%-20%的成本。

个人就担保的核心优势谈几点看法:

1)总体上担保能够快速实现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有效放大了政府支持资金的扶持力度;

2)我们公司新产品以信用为主,这里所谓的信用主要是银行看不到的信用,担保有自己的专长项,对于某些行业,会有独到的风险控制措施;

3)通过担保,企业可以在直接融资市场上走出自己的一条路,例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集合票据可以提升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市场的知名度;中小企业私募债担保,可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

4)此外,担保对创新金融的规范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通过对企业开展的尽职调查、信用调查、信息披露等降低风险,实现多赢的局面。

4.孟: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借贷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高风险、高收益是其典型特点,那么能否请您谈一谈在风险控制、企业信用评价方面的具体措施及相关创新?

刘:公司根据保前、保中、保后工作的特点,分工明确、相互协作。我们根据担保产品本身的特点,建立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优化操作流程。主要通过专业的客户经理团队和高效的代偿处置团队,来实时负责全流程的防控化解担保风险。

5.孟:最后,能否请您提供一个通过融资性担保方式获得融资,成功解决了融资难问题的小企业典型案例?

刘:好的,这里我就介绍一个简单的案例,是我们在市商委政策的支持下,为外贸型小微企业提供的纯信用贷款担保。

某防火板制造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注册资本300万,生产基地位于宝山区罗店镇联杨路3518号,占地28亩,建筑面积约1万多平米,年租金在40万左右,拥有自动流水线1条,深加工的设备5台,员工约40人。公司专业从事玻镁防火板的生产、加工、安装、销售,自主创立了环保型防火板材品牌――“镁固龙”,适用于公共建筑、大型建筑物及轮船等的内墙、顶部装饰。公司具有自营出口资格,是上海进出口商会的会员单位,产品主要出口至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

公司2011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9.31万元,海关认定出口额共计220418美元(约合132.25万人民币),对外融资55.5万元。我司通过对该企业的各项审查,拟定授信方案为外贸易贷通业务,给与该企业8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纯信用贷款担保,年化成本8.5%。

6.孟: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5

(一)结合企业战略目标培养风险管理意识

管理层应该依据企业所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构建近期、中期以及长期风险管理战略。从融资担保企业风险容量出发,对风险管理运营、政策、道德以及法律风险进行综合性的评判。在战略发展方面,融资担保企业在其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与再担保机构、银企共担等新形式的合作,寻找化解风险的新方式。还应该拓展非融资性担保、直接融资担保等业务,从而构建多样化、健全的融资担保服务。同时针对这些业务构建合理的业务流程框架,使得企业融资进得去,出得来,将担保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积极打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对职工进行风险观念灌输,营造出融资担保企业在风险管理中的运营的环境。同时构建监管机制,管理者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控,如其违反了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必须要对其进行追查和处理,并探寻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内控风险制度,加强检查和追踪,最大程度降低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通过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增强企业全体职工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三)完善人力资源及组织机制

融资担保企业需要专业人才对担保项目进行评估、保后管理等,对员工的业务素养以及职业道德都有很高要求。因此,融资担保企业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积极引导员工提升自我修养,提升业务水平。并且要完善人力资源的培训机制、绩效评估机制,从而降低担保企业人力资源运营的风险。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等管理与监督机制,从整体上管理各业务及产品的风险。

二、风险评估机制与流程的完善

(一)健全完善风险评估流程

一个完整的项目放款前需要经过项目上报―初审―补充调查―项目复审―补充调查―上会批复―决议出具等基本流程。流程中的每个节点,都需要设置相关的操作规范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其中重要性节点有“初审”、“项目复审”“评审决议”。

初审工作要点:对项目准入和所申请业务执行判断:包括是否符合准入标准(规模、行业、软信息)、所申请业务是否符合公司规范;对基本信息执行核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财务报表数据、银行负债信息、时间、反担保措施等;对基础要件信息执行审查:包括个人和企业征信、纳税报表、关联方及网络查询;对财务数据的核实工作执行抽查和审查:包括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出入库单据、存货及往来科目等;对于特殊事项执行审查:包括诉讼信息、重大资产、抵押物权属、特殊经营资质等;对其他辅助信息进行计算、判断、审查:包括交叉验证的合理性、用款需求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合理性、盈利模式和利润水平等,并对于报告的整体逻辑性进行综合评估等;抵押物原则:抵押物必须同时具备变现价值和变现能力。

复审工作要点:对初审内容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准确性;结合整体信息对于项目调查报告的逻辑性执行评估;对所申请业务上报方案提供建议。

评审工作要点:符合风险管理要求数量的评委表决意见;否决人数、通过人数;授信总额;信用敞口;收费费率及约定用款时限。

(二)保后管理原则及流程

条线管理原则:设置保后管理中心负责保后管理政策制定,对保后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检查、督导及对保后人员培训管理等组织工作。

持续性原则:保后管理应持续贯穿每笔业务的始终。授信业务发生后,即应按照规定开展保后检查。对企业经营财务数据变动趋势、内部经营环境变化、所在行业及政策变化等信息综合分析,动态调整风险分类、信用等级及保后管理方案,直至该笔授信业务正常收回或终结。

差别化管理原则: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所在地域、业务处理环节的不同,保后管理工作实施有差别的保后检查频率和保后检查内容。

及时性原则:保后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开展各项保后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有效性原则:保后管理人员应始终牢记风险意识,摒弃“习惯检查,缺乏自觉”的被动风险意识。自觉进行保后检查,并做到“?z查必记录,记录必真实”,使保后管理工作有据可查,做到保后管理“实质重于形式”。

保后管理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专项检查。

保后管理检查内容:借款资金用途检查;还款来源检查;经营持续性和(反)担保措施检查;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6

[摘 要]供应链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等难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近年来受到商业银行的广泛关注。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面临较多风险,尤其是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信息传递风险等四种风险应予以高度关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 供应链融资 风险分析 控制措施

作为一种现代金融创新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打破了以往孤立评价企业信用的方式,考虑整条供应链各主体的综合评级,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等难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自1999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首次将业务范围拓展到票据、仓单、货押等新的融资形式之后,最近几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为了扩展自身业务领域、提升银行利润,都在积极开发和探索供应链融资业务。本文在分析国内供应链融资业务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与控制的措施,以有效减弱风险。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与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形态”。供应链融资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

由于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信息比较畅通,企业之间对交易对手的信誉、盈利水平、资本实力比较清楚,这就使得银行获得信息相对比较容易,信息获得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参与供应链融资一方面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利润。另一方面,这种利润的增加相对应的风险较小。此外,对银行来说,开展供应链融资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扩大客户基础,提供营销成功率,降低客户营销成本,而且除融资业务外,还可获取更多的服务收入。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是指卖方在采用赊销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时将应收账款相关权利质押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提供授信,并把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一种短期融资服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融资。上游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和银行都参与其中,核心企业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承担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银行则将关注重点放在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2.保兑仓融资模式

对于短期流动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应用保兑仓融资模式对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银行短期的信贷支持。保兑仓融资模式是在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在这一模式中,需要生产企业、经销商、仓储公司、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合作协议,经销商根据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支付货款,由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反担保。银行向生产企业开出承兑汇票后,生产企业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

3.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动产质押融资是专为“存货类”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中小企业以银行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具体申请融资时,需要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银行认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企业既可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面临的四种主要风险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 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 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 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内部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中尤以: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信息传递风险最值得商业银行关注并须时刻保持警惕。

1.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发生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而使银行的本息不能完全收回或无法收回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三类:(1)违约风险;(2)敞口风险;(3)追偿风险。作为资金注入者,银行对供应链上企业的融资是基于交易背景真实性和自偿性,更加关注整条供应链的风险,更多的是对交易背景的评估。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对供应链健康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一旦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存在,银行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此外,当核心企业在行业经济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融资”,核心企业倚仗其在供应链中的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下游经销商向商业银行取得融资授信,再以支付预付款的方式提供给核心企业使用,此时,银行将面临巨大的恶意信贷风险。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7

关键词:港口物流;物流金融;价值链

中图分类号:F275.6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ransforming the development models, expanding value-added services and extending the value chain are the key factors for port logistics enterprises to strengthen their competitiveness. The logistics finance, which as an advanced form of the port logistics services,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tremendous attention of the whole industry. According to the recent demand reality of logistics finance service, selected and analyzed six logistics finance models which are the most suitable ones for port logistics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provide certain reference suggestions to some relevant enterprises.

Key words: port logistics; logistics finance; value chain

1物流金融的涵义与起源

物流金融是基于物流业务而开展的金融服务,是物流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从而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也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而开展的企业融资服务的全过程[1]。

物流金融最早起源于美国。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建立了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当时主要面向农产品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中国的物流金融业务相对起步较晚,有据可查的第一个物流金融业务是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展的质押监管业务[2]。

2港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需求背景

2.1港口物流企业延伸自身价值链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对外贸易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发展到2013年的4.16万亿美元,创造了让世人惊叹的“中国速度”。随着贸易的高速发展,中国的港口物流同样经历了辉煌的30年。目前世界10大港口中,中国独占7席,港口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稳居世界第一。港口的发展自然带动了港口物流企业的迅猛发展,但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国内对外贸易政策整体上虽没发生大的改变,但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抑制政策,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对外贸易严重受阻,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明显放缓。在这样的国内外大背景下,港口物流企业长期以来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增长源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必须寻求新的发展方向。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及中国“十二五”物流发展规划,各港口物流企业摆脱对进出口贸易量的高度依赖,延伸价值链,积极拓展增值服务,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拓展物流金融服务,是港口物流企业延伸价值链,融入供应链系统的有效选择。

2.2加工贸易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的需要

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美、欧等经济发达国家在全球普遍推行离岸生产和外包管理模式(包括制造业外包和服务外包),使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融入到了全球的供应链网络中,这给这些中小企业带来了大量的全球订单,也带来了运营成本的成倍增加。同时,随着VMI管理思想的兴起,全球赊销模式逐渐盛行。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出口的产品中,80%以上采用的是后T/T的结算方式。这种贸易结算方式通过延缓采购商的付款时间,极大地降低了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但同时也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了上游大量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这些数量庞大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本身资金就不充裕,加上规模小,信用等级低,拥有的往往是原材料、半成品、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或运单、提单等货权凭证,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要想通过传统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大。面对这种资金面的极度饥渴状态,寻求新的融资模式,缓解资金压力,是当前大量中小加工、贸易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资产特点,物流金融是解决其资金困境的最佳途径。

2.3金融机构弥补操作能力不足的需要

在当前资金面并不宽松的环境下,国有四大行并不屑于大量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贷款业务,但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却瞄准了这些资质相对较好的中小企业。因为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流动资产基本上是现货、原料及有物权凭证做保障的应收款,变现率高且相对变现速度快,这是其一;其二是与大型企业相比,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在人员配置上高度精简,基本没有专业的融资管理人员,无人、无力应付复杂的融资谈判业务,对融资业务更追求高效、方便,相对比较不关心贷款利率,从而为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上浮利率,扩大自身利润提升了空间。基于这些原因,中小金融机构开始设计适合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资产特点的物流融资产品,典型的如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资料、货权凭证等并不像固定资产一样难以移动,金融机构在监管货物及交换货权凭证方面不但缺少场地、缺少物流企业特有的经验,更缺少与物流相关的网络关系。为了降低风险,减少工作量和节约成本,金融机构在开展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料和货权抵押担保的融资业务过程中,急需有一定实力的物流企业参与。

基于上述供、需双方的强烈需求,近几年,针对港口相关业务的物流金融产品逐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民生、招商、中信等银行都推出了适合港口物流企业参与的物流金融服务产品。除此以外,近年来崭露头角的小额贷款公司也逐渐将目标瞄准了这些还款能力较强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联合有实力的物流公司开展专门针对进出口货物的抵押贷款业务。再有就是目前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物流公司,如中远、中储、中外运,最近几年都在极力发展针对港口物流的物流金融服务。在这个“需求”与“创新”都达到最佳时点的转折期,大量港口物流企业应适时抓住机会,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3港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目前,中国的港口物流企业大部分处于单链操作状态,形成一体化物流操作模式的企业极少。为了给这些单链操作状态下的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参考价值,本文将现有主要的物流金融模式按照与目前港口物流企业中数量最多的仓储、货代两大行业的相关度分成两类,即适合仓储企业的模式和适合货代企业的模式。但由于各个业务流程都是整个供应链的连续过程,这种划分只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并不是绝对的。而且港口物流企业也不止仓储、货代两大行业,其它的港口企业可以根据各类物流金融产品的性质及特点,结合自身价值链的拓展方向和业务能力,选择适合自身的物流金融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拓展。

3.1适合仓储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

3.1.1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模式

所谓仓单质押是指融资企业将其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供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质押,金融机构依据质押仓单向融资企业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3]。仓单质押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模式下,由融资企业将货物送至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物流仓储企业根据送入的货物情况开具仓单;金融机构根据仓单上开列的货物价值直接向融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资金;当融资企业需要提取质押货物时,必须先向金融机构存入提货保证金;金融机构在收到保证金以后向物流企业开具放货指令;物流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放货指令放货或送货给融资企业或其指定客户。在整个流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只根据金融机构与融资方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对融资企业和质押品进行管理控制,以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中,但并不参与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普遍适用于加工、贸易企业完成出口备货或进口商品清关以后。由于生产任务的安排,出口产品备完货到真正装船出运往往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同样,进口的商品或原料往往成批进口,受生产进度限制,按批清关后的货物有很大一部分需滞留在仓库。针对这两种情况,港口仓储企业容易利用自身优势深入到进出口企业的产销供应链中,成为金融机构发展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传统仓单质押业务的最佳合作者。一方面获得了更多优质而稳定的货源,扩大了仓储、监管等传统的业务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协助金融机构对担保品的评估等创新业务取得相应的评估咨询收益。

3.1.2融通仓业务模式

融通仓业务是仓单质押业务的一种延伸模式,是物流与金融集成式的创新服务,最早由罗齐和朱道立两位学者提出[4]。对于融通仓业务的具体操作模式,不同金融机构、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模式和合同条款略有不同,本文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一种进行分析,具体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融通仓业务模式下,金融机构不再直接向客户提供融资,而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行状况、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等级,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向相关企业提供质押贷款。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同融资企业沟通谈判并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协议。融资企业按照合同在指定时间将货送指定库位,经物流企业检查评估后放款;在货存仓库期间,融资企业因生产、销售的需要,可以不断地进行补库和出库操作,此项操作只需要得到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省却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审核等环节,大大提高了生产企业贷款和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金融机构不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直接运作,而是将这个权力全部下放给了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开展物流融资业务,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工作效率。

根据融通仓业务的特点及国内操作该业务最多的中外运的反馈,该类业务非常适合出口产品或进口原料规格少或单一的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出口企业可以将生产的产品直接送入港口仓库进行融通仓业务融资,然后持续补货并根据与外商签订的外销合同指示仓储企业装箱发运;进口企业经清关以后直接将货物储存在港口仓库,避免了多次短驳、装卸的费用,同时进行融通仓业务融资,然后持续进口补货并指令仓库按照其生产进度配送在仓货物。这种模式不但为进出口贸易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节约了多次驳运的成本,更为港口仓储物流企业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产销供应链创造了条件,并进一步延伸了其在金融领域的价值链。从利益角度来说,港口仓储企业不但获得了更多优质而稳定的货源,扩大仓储、监管、配送等传统的业务收入,还取得了来自金融业务衍生的评估咨询收益以及业务操作服务费。

3.1.3保兑仓业务模式

保兑仓是近几年国内金融市场出现的新的业务项目。其目的是适应有些行业铺货的特殊需求,既克服先货后票的质押模式的弊端,又能保证金融机构资本金的安全。实现保兑仓业务的基本前提是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存在着基本的买卖合同关系且供应商愿意向金融机构作出相应承诺。基本的业务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

保兑仓业务模式下,先由经销商根据《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由金融机构承兑的承兑汇票以用于支付货款,同时,由仓储物流企业向银行出具承兑担保,经销商向仓储物流企业出具反担保。供货商收到金融机构开出的承兑汇票以后,根据《购销合同》向仓储物流企业交付货物,同时,供货商承担因经销商不提货付款状态下的回购义务。收到货物以后,仓储物流企业对金融机构的承兑担保转化为仓单质押。此后,根据经销商的还款情况,仓储物流企业采取逐笔、逐批放货。在这种模式下,仓储物流企业介入供应链的程度更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更大。首先是来自经销商的风险,在仓储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承兑担保的时候需要经销商提供反担保,经销商提供的反担保的有效性对仓储物流企业来说存在着风险;其次是来自供货商就经销商不付款提货状态下的回购义务,供货商回购实力的大小构成了仓储物流企业的潜在风险;再是经销商还款提货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往往采取的是分批还款、分批提货的方式,这就要求仓储物流企业分批逐笔控制质押物的出入库,这样一来,监管控制要求也相对提高,责任加大。

在当前国外供货商纷纷瞄准中国市场,积极抢占中国市场份额,而国内各大港口抓紧转型升级,拓展增值服务,争创全球物流分销中心的背景下,在港口物流中,保兑仓业务具有更强的拓展空间和生命力。首先是国外供货商抢占中国市场份额的强烈需求。目前国际市场整体疲软,而中国凭借其人口优势和经济发展速度,整体消费力量相对强劲,国外生产商瞄准了这个商机,需要向中国大量铺货,抢占足够多的市场份额,愿意承担保兑仓业务下的责任。其次是目前国际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绝大部分采取商制度,这些商总体资金实力相对薄弱,无力承担进销的全部资金压力,这是其一;其二是这些国外商品在中国市场存在不确定性,营销失败的可能性偏大,需要供货商共同承担这个可能失败的后果,保兑仓业务中供货商回购义务满足了这一要求。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下,港口物流企业在承担更大责任的同时也面临着无限商机。首先是传统仓储、监管、装卸等业务带来的收益;其次是提供了仓储企业发展一体化物流模式的机会。国外供货商发送至保兑仓的货物往往都不是完全适合中国市场销售的商品,需要经过分装、贴标、装配、包装等后续增值服务,再加上经销商提供的配送等增值服务需求,这给参与保兑仓业务操作的港口仓储企业提供了一条龙服务的机会。

3.2适合货代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

3.2.1开证监管(提单质押)业务模式

通常情况下,开证监管模式指物流企业从接到开证行质押的提单开始,将质押监管与货代、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各环节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针对信用证结算条款下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其业务操作流程如图4所示。

开证监管模式的业务流程比前面的三种流程涉及到的主体多且复杂,除了流程图中显示的开证行、议付行、出口商、船代、货代、仓库、进口商,还包括省略的船公司、海关、港口等。在这种模式下,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口商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开证时的贷款,就有可能转入需第三方物流企业介入的监管状态。一般情况下,从图中第10环节开始看作是该模式下物流金融的起点。货代公司接受开证行提供的提单后,会出现二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进口商不提供清关文件导致货物留滞港口,此时的货代承担着对其进行港口现货监管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进口商提供相关的清关资料配合货代清关业务,货代在完成清关手续后,将货物转入仓库。此时货代的监管义务由在途监管转为现货监管,而进口商对开证行的质押由提单质押转为仓单质押,直至进口商归还开证行贷款,货代接到开证行放货指令,通知仓库放货或送货给进口商。

这种模式在货代与银行的合作中逐渐增多,目前主要是针对一些大进口商主导产品的进口为主。因为这些大进口商进口的主导产品涉及的金额大、批次频繁,随时需要银行资金短期灵活融通,而办理传统贷款手续繁杂、时间占用长;同时,货代企业青睐这些大型进口商稳定的货源,银行也同样重视这些大型进口商的开证业务。三方共同的愿望奠定了开证监管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3.2.2出口海陆仓业务模式

中国的海陆仓业务模式最早由中远物流于2008年推出。这是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在传统的“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向进出口贸易两端延伸而形成的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5]。根据延伸方向不同,可以分为“进口海陆仓”和“出口海陆仓”两种。由于“进口海陆仓”与“开证监管”模式相似,可以参照“开证监管”模式操作,不再赘述,仅介绍“出口海陆仓”业务。“出口海陆仓”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图5所示:

(1)出口商向金融机构申请将准备出口的货物出质进行融资;

(2)金融机构委托物流公司通过其在海外分公司、代表处或机构按照其要求调查国外收货人的信用情况;

(3)出口商、金融机构、物流公司三方签订出口货物质押监管协议,物流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接受货物监管;

(4)在监管过程中,物流公司要根据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的要求及时安排订舱、报关、出运等相关服务;

(5)待货物出运以后,出口商将已经背书的提单和目的港需要的相关清关资料统一递交给金融机构;

(6)金融机构经审核无误以后,通知物流公司对该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在途监管;

(7)物流公司确认有效监管以后,向金融机构开具全程海陆仓仓单;

(8)金融机构接到物流公司的海陆仓仓单后向出口商发放贷款;

(9)货物抵达目的港,出口商向金融机构还款、补充质押或者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由进口商TT直接付款给金融机构,并申请提单解押;

(10)金融机构向物流公司下达解押指令;

(11)物流公司通知目的港的操作点清关放货;

(12)目的港操作点按照指令及时清关并放货或送货给进口商,完成该批次的操作业务。

在当前中国出口货物中后T/T结算比例居高不下的前提下,大量的出口商受流动资金短缺所困,急需新的融资渠道。出口海陆仓业务模式非常适合解决海运远距离运输的物流融资,也是在目前已有的物流融资产品中,最适合国际货运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尤其适合拥有成熟的海外分公司、代表处、等相关海外机构的国际货运企业进一步延伸价值链。

3.2.3“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模式

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与传统仓单质押模式相似,都以质押为前提,但质押的主体以及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同,导致银行放款客户和最后还款客户的分离。其基本的业务流程如图6所示:

从图6的业务流程图来看,垫付货款的业务模式似乎更适合国内仓储企业进一步拓展物流金融方向,但目前在广州、浙江等地,出现了尝试性的针对外贸“D条款”(DDU、DDP条款)下的一种新的垫付货款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有一定的缺陷,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却有一定的市场,尤其是在北美市场。由于近年来“D条款”货物不断增加,加上北美市场的提单中,货代单占的比例较高,一些有实力的货代企业开始试水“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从当前的发展态势看,有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势头,具体的业务流程如图7所示:

这种模式目前基本上适用于DDP、DDU贸易条款下的货物。出口商委托货代企业根据其签订的外销合同向国外采购商发货;货代企业接到委托合同后,及时组织订舱、报关等相关手续;使货物装船发运以后,出口商凭已装船发运的货物提单与货代企业签订融资合约并将已经背书的提单及目的港清关资料等移交给货代企业;货代企业按照合约条款将扣除运费、仓储费等物流费用以后的部分或全部应收货款垫付给出口商,并向其在目的港的操作点发送对该货物的操作指示及注意事项;待货到目的港以后,目的港操作点根据货代企业相关指示进入清关工作,并同时联系采购商,协商送货、收款事宜;收款完毕,目的港操作点告知货代企业收款情况并汇划货款,同时,货代企业与出口商结算余款后解除合约。在“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中,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即货代企业与出口商签订的融资合约的合法性问题。如何让业务操作简易、方便又能合理规避这一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各大港口物流企业实力的增强,对打造自身价值链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尤其是以其核心能力――“物流”为基础的“全程物流+融资”的模式得到了广泛关注,从而形成了如提单质押、海陆仓、融通仓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在参与这些产品的运作中,港口物流企业对国内外供应链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了广大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对其的依赖程度,为港口物流企业深度融入产销供应链开辟了途径。同时,也为物流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物流金融在中国的起步较晚,实践时间更短,其中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风险。尤其是针对港口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产品,往往要涉及到国际贸易相关流程,其不确定性和风险就更大,广大物流企业在进行大胆创新的同时要保持适度的谨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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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恩生. 基于区域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浅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1(19):187-189.

[3] 付旭东. 关于动产质押的研究(二):试论提货权利质押[J]. 中国储运,2011(2):79-82.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8

关键词:商业银行 教学改革 银行业务 实验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114-02

一、商业银行的发展现实对大学实验教学提出了要求

1.商业银行课程的教学内容抽象。(1)商业银行表内、表外业务抽象,且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不易理解。对缺乏实践经验的大学学生而言,商业银行的教学内容抽象,不易于理解。譬如,巴塞尔协议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内容,但是,大部分学生在如何理解风险权重、正确计算表内特别是表外风险资产方面很难理解,不能正确资本充足率;对与商业银行表内业务都没有完全理解的学生,就更难理解商业银行的各项表外业务。表内表外业务还涉及到转换问题,在特定的情况下,表内业务可以转换到表外业务,反之亦然。(2)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品种繁多。随着金融深化发展,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领域,都不断有新产品推出。存贷款业务是最基本的银行业务,但是即使是与金融业务接触较多的人,可能对存款的产品、贷款抵押品、质押品都不甚了解,导致在金融实践中不能充分利用金融产品为经济生活服务,更何况是缺乏工作经验的大学学生。对传统的业务理解都不深入,那么,就更难于理解远期交易、互换业务等金融衍生业务。学生普遍缺乏实践基础,如果仅仅依靠课堂传授理论,学生难于理解,而且容易混淆,对学生而言,掌握难度大,这样学习的理论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商业银行操作性强、分析工具复杂化。教有所用、学以致用是商业银行教学应有的境界。商业银行的理论应寓于各项具体的业务中,深入实际,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是深入金融教学内容改革的重要途径。金融理论是经过数百年无数人的实践总结出来的,只有与实践密切结合,才能深入理解,进而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开拓国际视野,开阔思路。

3.建立实习基地不能弥补学生实践性不足的缺失。由于大部分大学学生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在日常生活中与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接触也非常有限,这使得学生在学习金融课程方面显得“根基”有限,学习效果往往不甚理想。虽然可以与金融机构建立关系,设立实习基地,但是,作用极为有限,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金融机构毕竟是企业,“一个萝卜一个坑”,各有各的职责;二是银行业的关键岗位涉及机密,是不能轻易让实习学生接触的。部分单位在安排实习生的时候,只是让实习的大学生记手工账,对实习时间有限的学生而言,并没有起到预计的实习效果;三是金融部门以营业为主,接待能力很有限,难以接待大批的学生来实习。基于以上考虑,商业银行实验教学是弥补学生实践的重要教学方法。

二、商业银行实验教学课程具有积极的作用

1.商业银行实验教学课程为学生提供了模拟实践机会。商业银行课程的特点是理论系统、涉及面广、知识要点多、概念抽象、实践性强。传统的课堂教学缺乏必要的模拟场景训练,内容抽象,学生学习知识难度较大,大部分学生对概念理解不深刻,应用金融基本分析工具的能力不足,锻炼机会不够,掌握知识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更是难上加难。

金融专业学生很难有机会操作银行系统,除了学校提供的机会外,学生的实际操作机会极为有限。社会对学生的要求是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有一定难度,因为,即使在毕业实习阶段,学生实际操作的机会也极为有限,基于商业银行的操作系统的严密性,各个操作都含了相应级别的授权,作为实习的学生,一般没有权限进行实际操作,商业银行也为了严格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内部人员道德风险等原因,不允许实习学生进行操作。即使对于正式招收的刚毕业的学生,也是最多安排一个授权级别较低的岗位,对学生来说,难以学习到全面的知识。为此,在学校学习期间,为学生提供模拟实践的机会尤为重要,对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对促进学生深刻领悟商业银行知识、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价值,值得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共同重视。学校管理层增加软件硬件的配备,加强实验教学设施建设,尽量能做到上课学生一人一台电脑,方便学生操作;教师多从知识、经验、阅历出发,应用先进的设备,为学生提供模拟演练的机会,促使学生对理论内容进行深入思考。

2.商业银行实验教学课程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金融业全面开放后对金融学专业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之后,我国金融业进入世界经济大舞台,世界金融经济对我国金融市场影响更为宽泛深远。外资银行金融产品种类丰富、技术含量较高,发展成熟,我国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服务、收入结构呈现同质化特征,缺乏核心品牌,对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缺乏深入研究,同质竞争现象严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的发展变化给我国金融业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三个面向”的总体要求,金融学专业培养的学生应掌握现代金融知识、有一定操作技能、能够熟练运用金融分析工具、具有较强分析金融经济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取得仅仅依靠课堂上教师的讲授,学生的自学是难以取得的,金融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实验教学提供了学生成长的摇篮。

实验教学课程为实现高校的培养目标奠定了物质基础。实验教学课程通过在教学环节中进行模拟操作,使学生日后走上金融岗位具备更强的专业技能。商业银行实验教学通过将银行业务主要区分为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外汇业务、资金管理、代客理财等,为学生提供操作银行业务的平台,并通过学生的实际操作,结合大学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在业务实践中领悟、学习、体会、操作、总结、提高,为金融专业学生、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在学校期间甚至是在工作之后都难得接触到的操作商业银行业务、接触金融分析工具的机会,促进学生掌握重要的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验教学法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学生思想集中,思维活跃。实验教学需要学生积极参与,改变传统教学中教师讲授,学生被动听的局面。在实验教学中,通过学生动手进行操作实验,学生参与感强,思维高度活跃,促进学生课前课后收集相关信息,复习理论内容,整理学习的思路和探索解决方案,带着思想、思考、思路来上实验课,做到课前预习,上课积极认真学习、思考、操作、演练,课后进行反思、总结并完成实验报告的撰写。而借助软件系统,提高了反馈的速度,教师能够很快获知学生的学习操作情况,师生互动效果增强。

4.实验教学法有效加深学生对抽象理论的深层次理解。金融业是一个知识、技术、资本密集的行业,学生所能做的是在知识和技术上的不断积累,为今后的人生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商业银行的知识点多面广,仅仅从书面上获取的知识,专业水平提升高度有限,掌握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技能更是无源之水。通过开设的实验课程,使学生在模拟实践中磨炼,利用理论引领实践。

三、商业银行实验教学改革途径探索

1.通过教学内容的改革促进商业银行教学内容扎根于金融现实。实验教学促使教师不断改革教学内容,突出课程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使教学内容与时俱进。教师通过改革课程模式,不断强化知识的应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时数,突出金融分析工具等金融专业应用技能的训练与培养,使学生通过“行其然”进一步“知其然”,“知”与“行”相互促进,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深刻理解。实验教学促使教师应在以下几方面不断改革:(1)教材章节设计上需要更加科学合理,内容丰富翔实,弥补书面教材的缺失,进一步丰富金融学专业知识,提高金融学学生的专业修养;(2)注重实践、突出应用,注重和强调能力培养,能够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重视金融理论的阐述,同时密切结合国际国内金融有关实践经验,使学生能够在丰富的金融实践中学习金融知识,对公司业务、国际业务、个人业务、信用卡、住房贷款、消费贷款、装修贷款、教育贷款等有具体的了解;(3)增加英语原版内容的使用,使学生通过学习增加对国际金融的认知和国际金融工具的运用,能够更加快捷地获取国际金融动态信息;(4)补充定量分析内容,使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增加实战性,模拟现实金融环境,促进学生全身心投入到课堂学习中来,增强参与热情,改善学习效果,使学生在掌握金融理论的同时,增强对现实中出现的各类金融问题的定量分析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5)增加思考题,促进学生对所学的理论进行思考,促使学生在课余时间结合各国经济金融实践进行学习、查阅资料、思考和写作,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写作能力,提高金融学知识的专业修养。

2.通过模拟操作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注重培养学生学以致用。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操作性强,仅仅依靠书本知识,学生很容易陷入云里雾里,难以把握关键点,难以深入了解。通过实验教学,学生可以通过模拟操作,增强商业银行业务及知识的感悟。实验教学围绕业务操作的重点展开,学生需要提前作好实验课程的准备工作,在实验课才能顺利进行上机操作。

通过模拟操作,不仅可以对金融领域的问题进行表面分析,还可以进行深层次分析,不仅能够分析显性问题,还能够分析潜在的隐性问题,能够透过业务表面现象深入分析金融领域的本质问题,显示了实验教学极强的灵活性、实用性和生命力。

信用证是商业银行课程的重点内容,通过模拟操作,学生能够生动形象地认识信用证开证行、议付行、通知行之间的关系,结合贸易合同开立信用证、正确审核信用证,熟悉信用证的操作过程,进一步了解信用证与贸易合同的关系,了解信用证相关的单据,认识信用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特点,了解信用证的审证、修改函、改证等内容。在国际汇兑业务方面,通过模拟现实环境和模拟账户,进行国际汇款,掌握电汇(T/T)、信汇(M/T)、票汇(D/D)业务的具体操作,加深对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了解深度。

外汇买卖、结汇售汇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的难点和重点,学生通过模拟企业环境,为商业银行客户办理外汇买卖业务、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的结汇售汇业务,深入了解企业与银行的业务往来,了解相应的规避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及其运用,锁定资金成本、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对国际汇率、利率有深刻了解,同时,通过办理结汇售汇,还可以与资金业务运作有机结合,增强了本外币资金的综合有效利用,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保函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学生对表外业务的理解缺乏实践基础,而表外业务在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是商业银行的发展重点,通过模拟操作演练,办理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透支担保、延期付款担保等融资性保函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进口付款担保等非融资性保函,有效增强学生对表外业务的认识,增强对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认识理解。

本外币资金业务运作是商业银行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通过实验教学的操作演练,学生获得了其他渠道难以获得的锻炼机会,使学生能够在“做中学”、“学中做”,边做边学,学做合一,培养国际眼光,增进国际视野,也使金融学本科教育迈向国际化教育。商业银行资金计划与调度需要对银行经营的各个方面进行准确的把握和深入细致的了解,并对未来本外币资金的流动作出准确的预测,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有效运用产品组合,使商业银行资金的收益最大化。资金的管理及运作的基础是编制资金头寸表,预测银行自营和客户资金进出情况编制资金计划表,根据客户结汇售汇情况和银行外汇头寸安排,进行外汇买卖和同业拆借业务,结合国际市场的汇率利率,分析汇率走势,控制汇率风险,确定合理的外汇敞口,有效控制汇率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实验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训练场地,通过银行的各项报表、数据、客户的资金运作规律,有效模拟银行业务经营环境,学生作为资金调度人员,进行资金的买卖、调度,资金余缺可以在同业之间拆借和国际金融市场进行调剂,进一步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运做规律,确保银行资金的流动性需要,同时又使银行的资金头寸控制在合理范围,充分实现银行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有机统一,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商业银行的资金管理业务,通过参与课堂的实验过程感悟知识的价值,极大地开拓了学生思路、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掘了学生的创新意识,也为进一步展示学生的创意、实践学生的想法提供了物质和技术条件,最终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的目的。学生提交之后,可以通过实验教学系统查看学生资金运用的情况,教师可以及时多途径多渠道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减少教师单向灌输,增强师生双向交流。

3.通过训练学生增强金融分析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学生模拟操作银行业务的基础上,金融实验教学可以结合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布置思考题、练习题,运用课堂的训练带动学生在课余时间的训练。大部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学生在课余时间还具有一定的惰性,还是需要教师合理地布置一定的思考题、练习题,鞭策学生不断思考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这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上课时间非常有限,一学期下来,一般专业课只有60节左右的课时,仅仅依靠如此有限的课堂时间,是不能学号一门课程的;二是缺乏思考题、练习题,仅仅布置软性作业,那么,学生各项活动很多,笔者多年教学经验表明,学生不够重视软性作业,往往没有按照教师的要求去查阅资料,更不用说进行有关的问题思考。为此,需要给学生一定的压力,督促学生加强学习和思考,而在实验教学的基础上,能够促进学生活学活用。这有助于学生毕业后用金融知识为金融机构、一般企业、个人生活服务,提高应用金融服务的能力,能够通过金融服务有效改善企业、个人的筹集资金能力,提高规避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管理的能力。

[基金项目:2009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09B204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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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冷丽莲,陈晶.关于《国际金融实务》实验课教学改革的探讨[J].金融理论与教学,2007(4)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文9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风险

传统的信贷业务主要考核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特征和担保方式等,从单一主体经营、财务、市场等角度对企业综合实力、还款能力进行的信用评价。但在供应链背景下,链上企业的风险已发生根本变化,其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受供应链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供应链上核心企业较高的信用水平和增级效用以及真实贸易项下产生的自偿性还款现金来源降低了上下游交易方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供应链上各环节主体之间环环相扣,相互传递的风险因素又使各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更加的复杂多变,不仅包括主体自身的信用风险,同时还涉及到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运营风险、交易对手风险、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交易资产风险、操作环节风险以及来自于物流监管合作方的风险等。

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掌握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担当了整合供应链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关键角色,商业银行正是基于核心企业的综合实力、信用增级及其对供应链的整体管理程度,而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决定了上下游企业的生存状况和交易质量。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问题,必然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到上下游企业,影响到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一方面,核心企业能否承担起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的担保作用是一个问题,核心企业可能因信用捆绑累积的或有负债超过其承受极限使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出现整体兑付危机;另一方面,当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变相隐瞒交易各方的经营信息,甚至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融资,利用其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上下游合作方向商业银行取得融资授信,再用于体外循环,致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恶意信贷风险。

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虽然供应链金融通过引用多重信用支持技术降低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信贷风险,通过设计机理弱化了上下游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但作为直接承贷主体的中小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人员更替频繁、生产经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透明度差、财务报表缺乏可信度、守信约束力不强等现实问题仍然难以解决。与此同时,在供应链背景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根本改变,其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供应链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合作状况、业务交易情况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任何一种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企业出现信用风险。

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自偿性是供应链金融最显著的特点,而自偿的根本依据就是贸易背后真实的交易。在供应链融资中,商业银行是以实体经济中供应链上交易方的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利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为质押/抵押,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融资过程中,真实交易背后的存货、应收账款、核心企业补足担保等是授信融资实现自偿的根本保证,一旦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存在,出现伪造贸易合同、或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合法性出现问题、或质押物权属/质量有瑕疵、或买卖双方虚构交易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情况出现,银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盲目给予借款人授信,就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业务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当前业界普遍认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防范的风险之一。供应链金融通过自偿性的交易结构设计以及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控制,通过专业化的操作环节流程安排以及独立的第三方监管引入等方式,构筑了独立于企业信用风险的第一还款来源。但这无疑对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和规范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的位移,因为操作制度的完善性、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和操作要求的执行力度将直接关系到第一还款来源的效力,进而决定信用风险能否被有效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