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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集锦9篇

时间:2024-01-06 16:31:55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1

关键词:民营资本 公用设施建设 融资

城市建设离不开公用设施的支持,公用设施施工质量影响着地方群众生活水平。目前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存在不足,市政公用设施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不能满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求。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问题,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发展。

一、公用设施建设

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我国现行的部门管理分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包括供气、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城市排水、道路、污水处理、照明、防洪等市政工程;城市保洁、清洁、绿化等市容环境卫生事业。

二、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背景

除了城建税及公用事业规费收入,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不稳定。国家财政支付数量有限,对地方公用设施投资较少;大部分地方公用设施建设费用相当于补贴,象征意义比较大。资金来源不稳定主要原因是这些资金投资是由项目决定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是公共产品,所需资金量大,且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较大经济效益,有关部门投入到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就会很少。

分税制度的实施使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责,在改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上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却是有限的,有限的资金投入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就需要以发展的眼光,创新思路,多渠道寻求解决资金的方法,这为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其中一些地方成功案列也为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奠定基础。比如一些地区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权等模式成功引入民营资本,实际例子有杨凌污水处理厂项目、杨凌天然气建设项目等等。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水平。

三、民营资本参与地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必要性

我国目前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总体水平落后,人均道路面积、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都比较低。现有的公用设施大部分已经使用很长时间,公用设施年久失修,道路不平、交通灯不亮、水不通问题常常出现。这主要原因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乏造成的。面对巨大的公用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发展带来机遇。庞大的公用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为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敞开大门。

四、民营资本参与地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若干问题与解决方法

(一)政府保证问题与解决方法

政府保证是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协议的核心内容,它关系到公用设施建设能否成功、公用设施建设能否通过等内容,在公用设施建设中起保障作用。在民营资本参与公用设施建设过程中,政府为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往往保证过多,一些内容超过政府本身履行的能力范围,政府财政负担较大。如果政府保证不足,民营企业会承担较大的风险,不利于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公用设施建设。

有效解决政府保证问题的方法是明确政府保证内容。政府保证内容要分为后勤保证和管理运营期保证。政府为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提供建设用地和政策性支持,用合理的价格提供土地、能源和原材料,以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和多种优惠政策保证公用设施建设的后勤方面。同时政府应合理确定公用设施管理运营期,保证公用设施建设投资人在管理运营期内享有合法权益,并在服务质量、服务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民营企业能实现相应的投资回报。同时,地方政府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明确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二)融资问题与解决方法

民营资本要想参与地方公用设施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融资难。目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发展缓慢,民营企业参与地方公用设施建设过程中,银行面临贷款风险,即使银行开展融资业务,也会优先选择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民营资本参与公用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周转难,融资途径受到限制,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针对融资问题有效解决方法是适当放宽融资限制,允许民营企业资产抵押和质押。民营企业可以在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做项目抵押,保证民营企业资金来源,使民营资本更好地投入到公用设施建设当中。

(三)监督管理问题与解决方法

目前对民营资本参与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以及建成后的投入运营,政府的监督管理跟不上,社会公众参与对民营企业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管方面的制度措施也不够完善。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民营资本参与公用设施建设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但缺乏实施过程中一些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且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往往不明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这些项目与广大群众利益有直接关系,但目前的公用设施管理规章制度对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还不完善。

五、结束语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出台一些相关政策进一步开阔公用设施建设领域,使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地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来。但民营资本进入到公用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这需要政府和民营企业一起努力,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保证民营资本顺利进入公用设施建设当中,提高公用设施建设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参考文献:

[1]陈美哪,梁世冠.关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探析[J].中华居民,2014

[2]段亚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现状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2

关键词:因子分析;聚类分析;百强县;经济发展;市政建设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群众基本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富足的生活。目前,我国已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标,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为了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经济发展运转良好的现在,我国开始逐渐加大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公共设施建设与市容建设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城市整体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是决定广大市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而县级市在行政区划分级上介于地级市与乡镇之间,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同时也承载着中国绝大部分的人口。因此,县级市的公共设施建设与市容建设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整体的人民生活质量。同时其也是缩小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程度差距的突破口。

中国百强县是为了客观衡量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综合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状况,国家统计局连续多年根据全国2000多个县域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三个方面对县域的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进行测算,这就是每年一届的全国百强县评比。因此,百强县排名靠前的县市一般有着不俗的经济实力和公共设施完善度。而在每年的百强县排名中,又以长三角地区的入选数为最多。本文以《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1》为数据来源,选取了中国2011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统计表中长三角地域位列百强县的41个县级市进行因子分析与聚类分析,以期能对其当前的公共建设发展水平做出较为系统的比较分析。

1 指标的选取及分析方法

1.1 指标的选取

公共设施与市容水平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无法准确地用某个特定的指标来限定。且很多指标并非与经济挂钩,统计起来有很大难度。因此,本着科学、客观、可操作的原则,选取了13个有代表性的指标,分别为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万吨)、公厕数(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台)、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吨)。

1.2 因子分析理论介绍

因子分析法是指从研究指标相关矩阵内部的依赖关系出发,把一些信息重叠、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不相关的综合因子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基本思想是:根据相关性大小把变量分组,使得同组内的变量之间相关性较高,但不同组的变量不相关或相关性较低,每组变量代表一个基本结构,即公共因子。因子分析的特点是因子变量的数量远少于原有的指标变量的数量,对因子变量的分析能够减少分析中的计算工作量。因子变量不是对原有变量的取舍,而是根据原始变量的信息进行重新组构,它能够反映原有变量大部分的信息。

因子分析的实现方式有很多,在本文中,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因子载荷矩阵,然后根据公因子的方差贡献大小顺序提取公因子,再对因子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然后用回归法估算因子得分,再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比对各因子进行加权,得出综合得分,进行评价。

1.3 聚类分析理论介绍

聚类分析又称群分析,是根据“物以类聚”的道理,对样品或指标进行分类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它们讨论的对象是大量的样品,要求能合理地按各自的特性来进行合理的分类,没有任何模式可供参考或依循,即是在没有先验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对象间的相关/相似程度进行类别的聚合。对于没有先验知识的分类任务,如果没有特定的标准或充分的经验,分类便会显得随意主观,缺乏说服力,这时如果采用聚类分析,便可得到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结果。此外,对于一些多变量决定的分类,聚类分析也有很好的效果。

根据分类对象的不同,可把聚类分析分为样品聚类和变量聚类,本文中使用样品聚类。使用因子分析中得到的综合因子得分作为聚类统计量,再通过系统聚类法,将关系密切的样品聚为一类,将关系不密切的样品进行区分。

2 数据处理与实证分析

2.1 因子分析过程

本文采用spss20.0软件作为数据分析工具。调用spss中的因子分析程序,首先进行Bartlett球度检验与KMO检验,以确定因子分析的适用性。分析得到,Bartlett球度检验值为642.053,对应的p值为0.000,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此外,KMO统计量为0.699,根据KMO值的参考标准,说明本文所涉及的指标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数据较适合因子分析,分析得到的效果也较好(见表1)。变量共同度是反映因子分析效果的常用指标,通常用提取公因子之后的方差来表示。数据分析显示,本文涉及指标中除了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台)的共同度在70%以下,其余指标的共同度均在70%以上。这表明提取的公因子对指标有较强的解释能力(见表1)。

依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了4个公因子。其累计方差贡献度达到了82.446%,可以有效反映原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见表2)。由于初始因子载荷矩阵区分度较小,各因子含义不突出,因此采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变化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旋转,使各指标在某一因子上产生较高载荷,同时减小其在其余因子上的载荷。经过5次迭代后旋转收敛,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见表3)。

因子1在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万吨)、公厕数(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台)这六个指标上载荷值较大。这些指标是反映一个县城公共环境整洁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可将因子1命名为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因子2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上载荷值较大,这些指标反映了一个县城的绿化水平,因此可将因子2命名为绿化程度因子(F2);因子3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无害化处理能力(吨/日)上载荷值较大,这些指标反映了一个县城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因此可以将因子3命名为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因子4在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上载荷较大,这两个指标反映了一个县城的给排水能力,因此可将因子4命名为给排水能力因子(F4)。

利用回归法求出因子得分系数矩阵(见表4),然后将各指标对应标准化数据代入,可得到各百强县在各因子上的得分。然后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得到各百强县的综合得分F。其计算公式为:

据此,我们可以计算得到41个百强县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给排水能力因子(F4)与综合建设水平因子(F)的得分,并各自进行排序(见表4)。

2.2 聚类分析过程

根据各百强县计算出的四项因子得分,采用离差平方和法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可得到我国长三角地区百强县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的聚类表(见表5)。

根据聚类表可知,我国长三角地区的41个百强县按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的不同发展水平可分为如下6类:

第一类是常熟、昆山、吴江、宜兴、太仓、江阴、绍兴、上虞、永康、张家港、平湖、如皋、温岭、东阳、临海、金坛、启东、奉化、丹阳、海宁、桐乡、兴华、溧阳、海门、邳州、靖江、诸暨、大丰、新沂、姜堰、句容、仪征、东台和泰兴,占总体数目的82.9%。此类城市在各项因子得分上的差距不大,在地域上均依靠发达地级市,拥有着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综合建设水平因子(F)的得分上,各城市的排名与百强县排名基本成正相关。因此,此类城市应坚持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采取措施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经济规模,通过经济建设带动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

第二类是义乌,占总体数目的2.4%。义乌市位于浙江省中部,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被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权威机构确定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在百强县排名中,义乌市排在第8位,属于经济相当发达的县级市。义乌是全国外商入驻最多的县级市,外商常驻机构数量在全国排名第一。2011年,义乌市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第十个经济特区。也正因为义乌市的高贸易特性,其有着相当大的客流量,并间接引起了高度的卫生需求。义乌市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上的得分位列第一,达到了3.74,远远高于其他所有百强县的水平。但由于义乌市的崛起较晚,在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与给排水能力因子(F4)的得分上排名仍较为靠后,但因为其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上的突出表现,在综合建设水平因子(F)的排名上义乌市仍旧有着排名第三的不俗表现。

第三类是慈溪和余姚,占总体数目的4.8%。慈溪市和余姚市地域相邻,均位于宁绍平原,毗邻东海,水资源丰富,因此其在给排水能力因子(F4)的得分排名上均位列前茅。同时慈溪和余姚的公共环境也较为良好,余姚市为全国卫生城市,慈溪市则是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与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因此,这两者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上的得分也较高。

第四类是临安,占总体数目的2.4%。临安市的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绿化程度因子(F2)与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得分排名均不在前列,但其在给排水能力因子(F4)上的得分排名位列第一。这是因为临安市于2011年8月曾在主城区的多条重要道路实施大规模低压水管改造工程,大面积更新了供排水管道,提高了管道的供水压,增强了管道的运水能力。

第五类是瑞安和富阳,占总体数目的4.8%。瑞安市与富阳市的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与给排水能力因子(F4)得分排名均比较靠前,富阳市的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得分更是排在第二位。但这两座城市与其他城市区别明显之处在于其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与绿化程度因子(F2)得分异常低下,其中绿化程度因子(F2)得分分别为-1.76与-3.24,远低于总体平均水平。这是因为瑞安市和富阳市境内多为山地地形,相较平原地形更难覆盖植被与种植树木。

第六类是乐清,占总体数目的2.4%。乐清市的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与排水能力因子(F4)排名均在前十之内,但绿化程度因子(F2)与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得分均相当低下,其绿化程度因子(F2)得分为-4.31,位列倒数第一。乐清市境内山脉众多,有西北部的北雁荡山山脉、中部横亘的白龙山山脉、西南部的白石山(中雁荡山)山脉,其中雁荡山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获“国家地质公园”称号。因此,乐清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人流量较多,所以政府在公共环境上投入较多。但基于与瑞安市和富阳市相同的原因,乐清市的地形也不适合覆盖植被与种植树木。

综上所述,我国长三角地区的41个百强县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大体上与经济水平挂钩,四项因子得分均衡的县市占到了总数的82.9%。因此可以看出,县级市的发展必须坚持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以经济带动公共设施与市容建设。如果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市政建设的效率必然达不到理想的标准。此外,部分城市由于自身发展原因,在市政建设的不同方面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对于这些城市,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弱势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到均衡发展。

3 总结

本文应用因子和聚类分析技术对我国2011年百强县排名中位于长三角地域的41个县市的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县级市的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主要受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和给排水能力因子(F4)这四个因子影响。其中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对市政建设水平的反映程度最大,而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和给排水能力因子(F4)对市政建设水平的反映程度则依次下降。将这四个因子作为聚类分析的指标,可以剔除传统聚类分析时指标间存在的信息重叠,提高聚类分析的准确度。从而使分析更为准确客观,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 梁进社,郑蔚,蔡建明.中国能源消费增长的分解[J].JOU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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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军涛,陈蕾.基于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的中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创新系统视角[J].工业技术经济,2011,4:008.

[3] 刘芊,蓝国赈.基于SPSS 软件的因子分析法及实证分析[J].科技信息,2008,36:37-40.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3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与经济的相关关系

1、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成果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百姓民生具有密切的关系。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水映城市的整体经济实力,是体现城市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硬件指标之一。2、我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具有区域不平衡性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模及建设水平具有不平衡性,如我国经济现存的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经济发展规模及水平具有不平衡的特征。目前各地区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资金基本上依靠地方财政自筹,而各地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使不同地区可用于市政建设的财力状况有较大的区别。东部地区目前处在一个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较高,地区经济基础雄厚,人才、设备等条件比中、西部更加具有优势,因此无论从市政公用设施投资额、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上都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3、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拨款;来自市场筹集部分,主要为国内贷款、债券、外资、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模式的优选建议

明确政府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中的地位及作用,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建立更加多元化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机制。根据不同的市政公用设施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规律,将市政公用设施划分为:纯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分别采取不同行动方案参与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应是:总体规划者、法规政策制定者、补贴资金提供者、行业监管者。1编制市政公用事业近、远期发展规划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投资建设计划,组织并督促有关方面和相关市政公用企业予以实施。2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清理和修订不利于民间资本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性规定。3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4、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生产、运营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市政公用产品与服务质量。完善特许经营制度,严格组织实施,规范市场准入,完善退出机制,认真签订和执行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加强项目实施和运行情况监管,确保项目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充分认识民间资本进入的重要意义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是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市政公用事业多元化投资格局,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运行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有利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建设质量,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和社会生产生活需要。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4

论文关键词:市政公甩设施 投融膏制度 现状 对策

1市政公用设施的概念

所谓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实际上是指城市基础设施中,由国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分工进行行业管理,由城市政府组织实施和运营管理的部分。按照我国现行的部门管理分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防洪、照明等市政工程;城市市容、公共场所保洁、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等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城市园林、绿化等园林绿化业。

2我国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整个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也不断探索,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取得了初步的成果。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中共中央和国家计委提出“综合开发城市的方针,加强了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城建资金得到保障。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到2001年止,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注重各项制度建设。继续推进使用费和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第三阶段,2001年以来,随着我国成功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城市化进程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也加快了。虽然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制度现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职能不清晰

虽然改革多年,我国政府职能并没有完全转变,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仍沿用着传统的行政审批制,一般程序是,建设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计划部门审批后制定投资额度和投资计划,财政部门再划拨资金交给建设单位组织建设。政府既充当着社会管理者又充当着国有资产经营者,缺乏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经常进行的还是直接具体的管理。各审批部门管理职能交叉,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不高,审批方式和内容也没有根本性改变。这种多头管理十分粗放,有时连主管部门也不知道自己管理着多少资产。

2.2政府垄断,投资主体单一

基础设施政府垄断是我国现阶段能采取的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避免盲目竞争、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也是基础设领域众多弊病的“万恶之源”。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进行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试图政企分开、打破垄断经营,引入合理竞争。至今电力、铁路、电信等行业在形式上也撤销了行政设置,形成了一批并存的公司,但这些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在资产、人事、利益分配等重大方面仍受政府控制,所有公司的主人都是国家,不可能做到完全意义上的竞争。在自来水、煤气等城市公用设施领域,改革程度还要更浅一些,许多地方还没有实行企业化运作。

2.3缺乏竞争机制

我国许多地方投资软环境很差,政策透明度很低,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中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融资方案的竞争和比选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项目投资主体主要是由政府指定项目施工公开竞争招投标的比例偏低,招标制度不完善,有的项目名义上是招标,实际上还是定向选择建设者。国家计委(现发改委)曾组织重大项目稽查办和各省、市自治区计委(现发改委)对89个国家重点项目2000年以来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稽查结果表明,该招标不招标、虚假招标、规避公开招标、人情标、化整为零、转包分包情况十分严重。

3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制度应对策略

3.1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投融资制度

政府真正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中营利性投资领域。不具备盈利性的项目政府要创造条件使其具备社会资金投资的条件。在我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必要放松政府对一些盈利性、竞争性投资项目的垄断性管制,不与民争利,用投资回报前景好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或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进入。实现政府放松管制的基本途径就是“退出”,即政府要认识到自己不可能通过财政、国债等包办一切市政基础设施,应当充分调动与发挥社会的作用,使政府角色从具体的项目建设和经营者转变为未来需求预测和总潍规划布局的监管者。

3.2消除政府垄断,培育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对垄断较强的行业必须逐步打破垄断、消除垄断,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多家经营,向社会投资者开放,降低市场准入程度,以竞争促发展,以竞争促投资。

目前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经营中很少有国有企业资本和民营企业资本参与,主要原因是目前对企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活动存在很多投资壁垒使得社会资本很难介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营经济投资融资能力的提高,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扩大民间资本和企业资本的所有者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并承担建成后的经营管理。对凡是具备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私有、中央还是地方、国内还是国外企业,均可成为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主体。对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投资,在目前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具有合理利润水平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由政府进行补偿,通过以上方式,最终实现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

3.3完善城市建设的招投标制度。鼓励市场竞争

在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对于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一系列步骤均可广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行公开招标时,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项目法人或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报告投票单位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有无承担类似工程的经验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投票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应发挥监督部门对工程招标的监督管理作用。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过程的招投标,可以由项目法人公司具体负责。在这方面上海的运作在全国来讲是相对比较成熟的。比如上海轨道交通明珠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设高架轨道明珠线工程时,就精心设计组织了招投标程序。明珠线工程对19座车站的设计通过招标被来自全国的9个设计院承担,25公里高架桥梁和车站的施工经营激烈的竞争由20多家单位承担。这种方式有效地降低了工程设计建设成本,提高了质量和效益。这些较好的事例和经验均可以为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一)道路、桥涵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肩和桥梁、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和平交道口、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设施;

(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的专用管道、沟、渠、塘、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等设施;

(三)防洪设施,包括防洪堤岸、防洪墙、河坝、防洪闸、排涝排渍泵站、排洪道等设施;

(四)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街巷及公共场地的路灯灯具、变压器、配电间、输配电线路、地下电缆等设施;

(五)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水库、引水道、取水口、水厂、取水井、泵站、管道、闸门、消防栓、公用水站等设施;

(六)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和公共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回车道、站棚、护栏、站牌、城市客运轮渡码头、岸线等设施;

(七)燃气设施,包括气源厂、煤气柜、压送机房、调压站、输配管道系统、液化石油气罐装厂、贮气罐、充气钢瓶库、供应站等设施;

(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箱、桶、围)、果皮箱、痰盂、垃圾粪便专用码头、垃圾堆放场、贮粪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废弃物最终处理场、车辆清洗场(站)等设施;

(九)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小游园、游乐场、纪念地、公共绿地等设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开发和改造计划,并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由取得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而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容量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增加设施容量所需的投资纳入项目计划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

第八条机动车辆经过桥梁、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时,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重量超过桥梁负载量的,通过涵洞、隧道、地下通道、其装载超高的,履带车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均应当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同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条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接平。铁路管理部门需临时改变轨面高度,应事先与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联系,并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及时恢复。

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口必须与路面接平。

第十一条在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

(二)擅自摆摊、搭棚、占道作业、插竖标牌、拉线栽杆、停放车辆;

(三)损坏道路和桥梁分隔栏杆、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等设施;

(四)挖砂、取土及有碍道路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五)在桥梁两端桥头、栏杆规定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第三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经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定水质水量后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十三条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下列活动:

(一)堵塞排水设施;

(二)覆盖、损毁、侵占检查井、泄水井盖板;

(三)占用、改建、拆除排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场的排水设施;

(四)在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或者设置管线。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下水道的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经城市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勘定核准,方可施工。

第四章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在城市防洪堤防管理范围内不准采石、挖砂、取土,特殊情况需要采石、挖砂、取土的,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修建跨越城市河道的桥梁、管道和渡槽等工程设施,应当确保堤防安全,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泄洪和排渍。

第十七条利用城市专用防洪堤作机动车道,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许可。

沿江河的通道闸门,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和汛期防守;影响河道堤防安全时,应当限制使用、改建或者封闭。

第十八条在城市防洪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倾倒垃圾、废物和擅自堆放物品;

(二)擅自修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三)擅自砍伐护堤林木;

(四)其他侵害城市防洪设施的活动。

第五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拆迁照明设施的,须经城市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在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损坏或者私自迁移、拆除路灯杆线、灯具和其他附属设施;

(二)擅自在公共照明线路上接线;

(三)依附路灯杆搭棚、盖房、堆物;

(四)在路灯杆上拉线、涂写和张贴广告。

第六章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使用城市供水设施,须到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自备水源的单位敷设管道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线连通。

第二十二条在供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启闭、改动、占用、拆除城市供水设施和进行有损、有碍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其他活动;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两侧各一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植树或者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

(三)擅自截流或者堵塞供水管道;

(四)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排入污水、倾倒废物以及进行采石、捞砂等有损水质的活动;

(五)从事其他污染城市水资源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七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公共汽车站和公共出租汽车站30米内、客运轮渡码头50米内,其他车辆和船舶不得停靠。

第二十四条在市区内设置汽车停靠站点,须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设置。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坏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擅自移动公共汽车停靠站标志。

第八章城市燃气设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新建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充气钢瓶库,必须有稳定的气源和安全可靠的设施,经城市建设、公安、劳动等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办理申请定点和用地手续。

第二十七条未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改、移、拆、接、截燃气设施。严禁在燃气输配管道上面建造建(构)筑物、堆积物品。严禁在调压站、液化气供应站防火安全距离内用火、倾倒垃圾或者摆摊设点、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品。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爆炸、起火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必须迅速组织灭火和抢修。

第九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接受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损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未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或者变更其用途。

第十章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利用绿地、行道树摆摊、搭棚;不得在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水、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输电、通讯等架空线路或者敷设地下管线,确需砍伐树木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和同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城市内的古树名木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严禁砍伐、破坏。单位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负责养护,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认真执行本办法,维护市政公用设施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而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三)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6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分析

【导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脚步加快,这也推动了市政

工程建设的发展。市政公用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城市的公共交通设施、燃气系统、照明系统等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工程给人市政公用工程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带来了保障。目前,市政建设规模越来越市政公用工程大,难度也急剧加大,造成在市政施工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整体进程。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现状

1.1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在市政施工管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保市政公用工程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监管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实际市政公用工程工作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虽然有很多的监理单位,但是监理效果往往达市政公用工程不到预期。由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体系还没有完善的建立,另外,一些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单位人员的专业素质达不到要求,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到监理质量,影响市政公用工程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整体进程和质量安全。

1.2施工单位缺乏安全质量意识。随着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进程逐步加市政公用工程快,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有些施工单位并不具备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安全质量意识薄弱,直接影响了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和进程,除此之市政公用工程外,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强,在实际操作中对市政施工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不熟,无法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操作。

1.3施工现场问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有高空作业,也有地下工作,例如,城市高空立交桥的建设和地下隧道的建设等,既会涉及到高空,市政公用工程还会涉及到地下工作。地上空间复杂,地下管线拥挤,很多市政公用工程施市政公用工程工投资建设的项目工程,有的时候会关系到原项目的改造和维护工作,市政公用工程很容易破坏已有管线,引发安全问题,造成经济损失。例如,某市政工市政公用工程程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水钻机打漏地下燃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导致市政公用工程周边小区及周边地户停气。这些复杂的环境变化都对市政公用工程管理提市政公用工程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车流量大,人口密度大,很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恰好市政公用工程处于这些地点,例如,在城市主干道建设立交桥时,既需要高空作业,也市政公用工程需要在地下施工作业。这个时候需要在施工区域搭建很多施工设备,市政公用工程这些设备不仅会影响到周围的交通和人们的休息,还很容易引发安全市政公用工程事故,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 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制

标准规范等相关内容,监理其严格的质量管理的机制,为施工质量管理的工作将有序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也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科学以及规范化;另外,在进行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施工程序来进行施工作业,从而确保每一个结构层次与每一道工序都能得到全方位的及监控,不能出现粗心大意,不能忽略任何一个环节。

2.2 强化对施工材料的管理

由于道路工程的建设所需要的资金较多,所以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讲对成本的控制是非常重要,只有将成本控制在最少,建筑企业才能从中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了达到这降低成本的目标,就要将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做好。在施工中所采用的施工材料质量将决定了路基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的好坏,因此,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规范,并且要严格控制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的标准来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的工作,并与相关的单位加大检验的强度,来保证路基的施工质量。

2.3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想要提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就要从提高施工人员的总体素质,要想提升施工人员整体素质,要在施工人员上岗前期要对其进行有关的岗位技术上的培训,这将有助于提升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这将让道路施工的整体质量得到良好的保障。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并且这种培训要进行不定期举行,这样才能更好的让施工人员掌握有关的更好的技能。与此同时可以实行奖励的机制,对一些重要岗位上的人员一定要有有关的证件才能上岗工作,在这些岗位上的人员的薪资要比其他岗位的薪资要高。与此同时要增强岗位制定的考核力度。在有些施工单位无法在短时间当中使施工人员的技术得到快速的提升,因此对于这种情况要采用定岗的对策,要针对不同的岗位要制定出有关的制度,从而确保施工人员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要严禁进行跨岗工作。

2.4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在道路施工竣工后首先要对道路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工作。大量质量检测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过程中最后阶段,在这一阶段当中,质量管理人员要根据有关的制度与规范来对道路进行仔细的检查。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关于质量上的问题,要及时的对其进行修复工作,并且要做到道路的整体质量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提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质量的管理工作,可以将较为先进的质量管理措施运用到实际的管理工作当中,例如建筑信息模型的运用,主要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信息数据作为基础,来对建筑模型进行相关的建造工作,通过数字信息来模拟建筑物将具有较为真实的相关信息,其技术的运用在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中将会有着很好的成果。

结束语

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市民市政公用工程生活水平;所以必须重视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质量,要保证其质市政公用工程量就必须重视其施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涉及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各个方面,要重视对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对施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方法带市政公用工程动市政公用工程的顺利施工。

【参考文献】: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7

关键词:市政设施;养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1.城市市政设施的养护与管理的一些问题

1.1 城市建设中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待完善

目前城市市政设施配套建设落后、部分功能老化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最为突出。新建小区居住面积增加,居住人口大增加,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大增加,原市政污水主管网排放功能不能满足要求,造成排水管道检查井内水量不能及时排放掉,井内滞留大量待排水,给管道正常排水、疏通、维修带来很大困难。

1.2各相关部门间欠沟通,各自为政

市政单位为改善城市面貌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旧街区的治理、配套实施的更新、改建的同时,造成部分市政设施破坏严重。造成了一种更新改造了这项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时破坏或取消了另一项市政基础设施现象。例如,供热施工单位要重新铺设管道,管道沟槽的开挖造成通往小区的道路路面及地下部分排水管道受到损坏,不能及时恢复。

1.3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方式较为单一。

资金匮乏仍然是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主要问题。长期的计划经济,使“投资、建设、管理、使用”混为一体,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全部依靠政府资金来源,造成资金短缺。

1.4市政公用行业效率低下,政府负担过重。

市政公用行业大多为垄断行业,一是城市公共资源的占有、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的经营等方面没有建立起竞争机制。二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经营成本高,亏损严重,政府财政补贴负担过重。

1.5在建设资金使用上极不平衡,重复建设,盲目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都以满足各自的需要来建设基础设施,办起了“小而全”的“小社会”,从而使整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发展出现了盲目性和重复性建设的情况。这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而且把城市社会公用的基础设施变成了部门所有,把城市统一有机的基础设施分割得七零八落,严重影响社会效益的发挥。在资金分配上,繁华的地段对市政投入更多,而对于更需要改变市政配套设施的大部分地区投入太少;重市区、轻郊区,“城中村”、“城市包围农村”的现象严重,外面是崭新的宽阔的市政道路,里面却污水横流、道路破损、垃圾乱堆,环境卫生脏乱差。

1.6建成后的市政设施存在产权不清,互相踢皮球的现象。

(1)完工后的市政设施未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管理,特别是在城乡结合地段,成了三不管地带。施工单位已完工—不管,管理部门未接管—不管,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开发公司的项目部门已撤消——开发公司也无人管。市政设施损坏、井盖丢失、设施被盗现象严重,市政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窨井甚至成了“吃人的陷阱”。与居住小区配套的市政设施,由于开发商在投资时,只负责建设,对建成后的管理并未考虑,市政设施也无法发挥其效能,常常是有灯不会亮,有排水管道却不通(长期未进行清理导致管道淤积、堵塞)。

(2)分块管理的真空地段变成了三不管、无人管的地段。而相关的管理部门以一句“不属管辖区域内”就能将群众投诉的问题拒之门外。

2.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对策

2.1进一步改变现有的投资模式,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大市政设施建设管理资金投资力度。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

2.2市政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要从现代化的高度,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远期、中期、短期规划,综合考虑其整体性和综合性,注重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适度的超前建设。现代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从横的看,要对新开发区的工业、交通、住宅、科学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行政及其它建设,统筹安排,配套建设。从纵的方面看,要对建设的全过程即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组织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续管理等,做到各环节紧密连接,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城市道路是城市的骨架,城市道路系统一旦形成,就决定城市建设的发展轮廓。在规划时就应十分

慎重。路修到哪里,地下管线就铺设到哪里,路灯就亮到哪里,绿化种到哪里;要统一投资开发:凡属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按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年度计划统一投资建设,而不是按系统分散下达各企事业单位自建。保证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率、及时完成率。同时克服“挖了平,平了挖”的无效劳动,使杂乱无章的“大工地”变成清洁优美的文明城市。

2.3建立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制度,明确市政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市政设施的所有者,城市人民政府将市政设施的所有权授予各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这样才能克服政出多门、管理混乱、互相推诿的现象。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只管经营企业和依法纳税及交纳市政建设配套费,与房屋建成相配套的外部市政设施建成后应及时移交政府相应管理部门,而政府收取税收和市政配套费后,相关的市政管理部门就必须对市政设施的管理维修负责。

2.4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由当地政府授权代表城市政府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并行使授权方相关权利,承担授权方相关责任。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

2.5加强立法,规范市政建设的各环节。

城市发展中,一定要依据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规划,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和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城市建设投资效益,增强城市运行的协调性和安全性。

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其在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推荐最佳方案,以便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取得最佳经济效果。经济合理性是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可以从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方面进行,并以国民经济评价的结论决定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及项目取舍。要对项目进行后评估,对于决策失误者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6强化城市财政收支管理,开拓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范围,合理增收城建专项资金。将各专项收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税纳入年度收支计划管理目标,严格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强化科学清算手段,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明确职能单位收费权限和职责。按照规定,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再向纳税人摊派资金或物资。

3.结语

综上所述,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政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所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确实能够得到解决,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品质提高,那么城市化进程也会以更健康、更快捷的速度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8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社会主义市政公用建设,主要是对城市建设中的道路建设、园林建设、排水系统建设、绿化面积建设以及防洪工程等项目内容的建设,它有效保障整个城市建设中的物质生产发展,并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和质量。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公用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给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都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1、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的问题

成本管理作为整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企业管理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工作中,预算执行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不强,因此造成工程造价和成本预算等内容出现很多问题。这是因为市政公用工程在预算过程中,由于忽略了将预算管理和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因此导致工程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市场发展中的实际情况不符合。此外,由于成本预算过程中,没有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应用材料费用开支、机械等固定成本支出、人工管理费用支出及人工服务费用支出等各种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因此这必然给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造成了极为浪费的现象。由此可见,目前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由于成本管理不当,导致企业建设过程中出现极为严重的浪费现象。

1.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问题

城市建设施工的进度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步伐产生极大地影响,如果进度较慢,则导致城市的发展不足。相反,如果进度过快,则会导致城市建设施工的质量得不到严格的保障。因此,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发挥好进度管理的内容。但是,近些年,由于我国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管理不当,使得项目建设的策划既不科学也缺乏整体规范性,因此导致整个建设资源的严重不足或是浪费问题层出不穷。此外,由于管理者自身的综合素质不高,在具体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较强的管理能力,导致整个市政建设施工脱节,甚至物质资料运转不畅,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对整个市政建设项目的整体进度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1.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问题

质量作为任何一个建设工程及企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近些年,我国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质量管理不妥当,因此造成施工建设的材料质量、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施工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问题具有一地的隐蔽性,因此给相关人员的质量验收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导致整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出现各种不足的地方。其中,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程项目建设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普遍较低;第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明确的责任管理制度、惩罚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内容;第三,施工人员的技术有待进一步有效提高。由此可见,近些年的质量管理不足导致整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2、有效解决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和方法

2.1 要强化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工作,应当优先把握好成本的预算管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针对工程所需的各项资源应进行全面化预算,确保各环节工作消耗的费用科学合理,从而使各项资源的分配优化,防止资源浪费。在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实践当中,一方面要全面把握资金的流动情况,另一方面又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促进预算科学合理化的角度,推动预算管理工作有条不絮的完成。

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成本管理,其次要重视成本控制。对工程各个项目的合理成本控制,可有效节约施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成本控制主要包括:1.施工成本控制。其主要涉及材料设备的报价、资料管理、工程预结算以及工程纠纷、索赔和反索赔等。(2)竣工成本控制。主要涉及项目的结算审查、索赔处理等,此外,还要将项目最终成本与企业预算目标成本进行对比研究,从而吸收经验,为日后工作提供参考。

2.2加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

由于进度对整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有效把握好整个项目建设的进度。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中,要努力使市政建设的进步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从而有效避免进度过快或过慢,从而给整个市政公用建设的质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就要求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市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把握好整个市政公用建设的进度问题。此外,市政建设过程中还要根据建设的不同阶段和目标,在每一步建设过程中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使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做贡献。

2.3加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加强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需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质量预防控制措施,做到对项目工程质量的事先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既是要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奖罚制度、考核制度以及监督体系等,确保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有针对性的制定质量方针以及编写质量控制手册,使质量保证体系能工具有协调性、系统性及操作性。其次,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借鉴成功的经验,为工程质量提高做出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专人专职,保障施工各个环节的有序管理。此外,应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完善企业人才机制,积极吸收综合素质高、责任意识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新型人才,带动整体队伍建设,实现项目工作人员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对原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考核,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以保障工程的质量。

3、结束语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具体包括了预算、进度、质量以及合同等各部分资金流动的严格管理,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的管控,将对整个工程产生严重影响,因而要重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从而保障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在实现企业预定经营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伟.中海外南非锰矿土方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关键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范文9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5月

前言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和城市安全运转的基本保障,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对于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XX-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及县城。规划统筹城市交通系统、城市地下管线系统、城市水系统、城市能源系统、城市环卫系统、城市绿地系统、智慧城市7个方面。提出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以指导各地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市政设施能力普遍提高。支撑了城镇化快速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累计完成投资95万亿。比十一五时期投资增长近90%。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稳步推进。设施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有力支撑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惠及更多城乡居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供水、排水、燃气、垃圾处理等服务已经基本普及。设市城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31%(851%)、污水处理率达到919%(852%)。燃气普及率达到953%(75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1%(790%)。东中西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差异逐渐缩小。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共建共享有序推进。

低碳绿色智慧理念创新。引领市政基础设施转型发展。十二五时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引导市政基础设施向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启动了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并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基础设施整体水平的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系统性。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内涵。

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二五时期。为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国家陆续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政策。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供气、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海绵城市、黑臭水体、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领域鼓励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增强了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与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需求相比。市政基础设施依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国城市健康发展的短板。与此同时。建设水平偏低、发展不均衡和产业集中度低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新的约束瓶颈。

一是投入不够。总量不足。市政基础设施供需矛盾缺口大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矛盾。长久以来。我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远低于合理水平。历史欠账巨大。十二五时期的投入总量有了很大增长。但设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占基础设施投资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持续下降。同时。市政基础设施服务需求持续扩大。服务标准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剧了市政基础设施总量不足的形势。影响和制约了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二是设施水平偏低。城市病问题突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是导致城市病普遍的根本原因。城市路网级配不合理。路网密度普遍低于7公里/平方公里。尤其是作为城市毛细血管的支路网。密度不足国家标准要求的1/2。城市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达不到水生态环境质量要求。城市排水管网现状水平大大低于新修订的国家设计标准要求。十三五时期将有300多座垃圾填埋场面临封场。新建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困难。人地矛盾日益凸显。城市开发建设用地挤占山水林田湖生态空间。导致城市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总体来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老化。旧账未还、又欠新账。一些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距离绿色、低碳和循环理念要求差距很大。由此引发的城市内涝、水体黑臭、交通拥堵、马路拉链垃圾围城、地下管线安全事故频发等各类城市病呈现出集中爆发、叠加显现的趋势。严重影响城市人居环境和公共安全。

三是发展不均衡。服务水平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总体上仍落后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率仍然落后东部地区10个百分点左右中西部地区建成及在建轨道交通密度为105公里/百万人。不足东部地区的1/2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仅为24%。与东部地区55%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由于建成历史长、建设标准低、改造难度大等原因。设施水平明显低于城市新区。尤其是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最后一公里。改造和维护长期不到位。严重影响老城区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

四是产业集中度低。服务效率和质量参差不齐。市政公用企业小、散、弱、差成为制约服务水平提高的瓶颈。以供水行业为例。对858个县城的抽样调查表明。共有891家供水企业。供水能力前10位的供水企业只占调查总供水能力的13%。84%的供水企业供水能力不超过5万立方米/日。24%的供水企业供水能力不超过1万立方米/日。距离成熟的产业发展模式差距较大。由于缺乏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难以有效提高。设施效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安全隐患也较多。另一方面。由于市政基础设施监管信息化水平普遍偏低。监管手段缺乏。难以实现对大量、分散的小企业的有效监管。距离规范化、精细化和智慧化管理仍有较大差距。

(三)十三五形势与展望。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动力。市政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化(三个1亿人)城镇化目标的重要保障。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已具有一定基础。全社会对市政基础设施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提高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服务能力的期盼也更加强烈。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环境。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绿色低碳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绿色低碳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成为国内外城市吸引高端要素、不断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方式。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将成为我国城市的必然选择。而国家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也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现实可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支撑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树立城市系统思维。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加快补齐短板。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运行效率。促进市政基础设施的增量、提质、增效。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规划、分类施策。充分认识市政基础设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既要满足当前一段时间的需要。又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从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层面进行统筹。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辐射作用。

2补齐短板、安全运行。重点加强对短板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有效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先加强涉及城市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健康运行。

3绿色低碳、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影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优化和调整市政基础设施网络结构。科学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形成规模合理、等级有序、联系密切的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4统筹协调、开放共享。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系统与局部、建设与管理、需求与时序、地上与地下、生产与生活、投资与融资等各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异。突出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圈)为主体。拓展市政基础设施资源的区域及城乡配置空间。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建设水平。

5机制创新、多管齐下。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消除地方性的市场壁垒。提高产业集中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深化市政基础设施的供给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基本民生需求充分保障。以基本民生需求为中心。提高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建立互联互通的道路交通网络。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逐步缓解交通拥堵以及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全国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县城90%以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龙头水水质稳定达标。扩大天然气的应用领域与应用规模。全国设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7%以上。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提高北方地区集中供热质量。让老百姓身暖、心暖。重点解决水、电、气、热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整体保障水平。

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天蓝水清、城绿地净的城市人居环境。城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基本完成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的撤并改造。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提升市容市貌。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体系。推广绿色照明。

城市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安全体系。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基本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有序推动重大隐患点的筛查和整改。有效降低事故率。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体制机制。

绿色智慧引领转型发展。把握城市发展趋势。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至2020年。全国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力争达到2%左右。并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入廊完备、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运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2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面摸清市政基础设施家底。完成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大调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城市承载能力全面增强。积极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的积极作用。为三个1亿人提供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条件。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繁荣的支撑能力。

注:

(1)东部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

(2)北方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重点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计36个。

三、规划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综合承载能力。

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建设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强化次干路、支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建成区路网密度。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加强城市道路与桥梁的养护、改造。通过盘活存量。提高既有路网的承载能力和运行水平。

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坚持差别化供给原则。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模式。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加强城市建筑物非机动车、机动车车位配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有序发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建设。倡导绿色出行。

(二)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居民出行高效便捷。

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骨干作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积极建设城市轨道网络。优化轨道交通功能层次符合条件的大城市。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因地制宜地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构建覆盖主客流走廊的城市轨道交通骨架。

注重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开发的有机结合。促进城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时序、强度相匹配。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开发协调互动发展。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的衔接。构建一体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围绕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构建步行、自行车、公共汽(电)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与城市轨道交通的有机衔接。

(三)有序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解决马路拉链问题。

加强地下管线建设改造。保障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和事故率。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对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要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推进老旧小区水电气热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打通市政基础设施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统筹布局各类地下设施。

合理布局综合管廊。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因地制宜推动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提高综合管廊配建率。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至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马路拉链问题得到明显改变。

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合理安排各类管线的入廊顺序。健全入廊、有偿使用、收费保障和监管等制度。形成入廊完备、收费合理、运行顺畅、保障充分、监管有力的综合管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四)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全流程保障饮用水安全。

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满足城市新增人口的用水需求。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对水源污染、设施老化落后等导致的供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针对因原水污染导致出厂水高锰酸盐指数和臭味等指标超标的水厂。应采用强化常规工艺。或采用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针对现有工艺不完善导致出厂水铁锰、氟化物、砷等指标超标的水厂。应以增加除铁、锰、氟、砷工艺为主进行升级改造。水厂改造要设置水质在线监测。并综合考虑应急处理的要求。加强应急水源、用水源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安全供水保障能力。

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有序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提高公共供水有效供给。开展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检查和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实施城市节水综合改造。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五)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

以黑臭水体治理带动城市水环境改善。提高水体的生态、景观、游憩和文化功能。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按照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科学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地方政府根据所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总体整治计划及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公布水体整治效果。避免一年一治、反复治理。

对黑臭水体及其支流汇流范围内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力争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排放。要通过雨污分流、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质量。逐步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达到设计要求。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出水不能达到水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要进行相应的提标改造。对雨季溢流频率高的污水处理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或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容改造。敏感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快提标改造。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加快城市排水与污水监测能力建设。所有设市城市应具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测能力。

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原则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现有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加快完成达标改造。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地区的污泥处置问题。污泥处置设施布局应集散结合、适当集中。提高处理的规模效应。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措施。拓展达到稳定化、无害化标准污泥制品的使用范围。尽可能回收污泥中的资源、能源。

(六)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破解城市看海难题。

保障排水防涝安全。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地下与地上相结合。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并与城市防洪做好衔接。

加快对城市易涝点整治。使经整治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易涝点防涝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大城市达到30年一遇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年一遇以上。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科学合理设置大型排水(雨水)管廊。在城市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将区域内屋顶以及其他不水表面上的雨水就近引入。通过雨水滞、蓄实现源头减排。对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配套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城市内河、次干道路、大型排水明渠干沟建设。建设雨洪行泄通道。根据应急预案。按需储备应急抢险移动泵车、发电机等设施设备。建设暴雨内涝监测体系。提高内涝预报预警能力。

(七)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

转变传统的城市建设理念。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等。以治理城市内涝与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八)优化供气供热系统建设。提高设施安全保障水平。

增加天然气供应。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稳步发展居民和工商业用气。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替代分散燃煤。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采暖等新型用能方式。

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大现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潜力挖掘。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取消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将其供热面积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未覆盖的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采用电能、浅层地能及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方式进行热源替代。

加大供热系统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加强对供热一次网系统中存在事故隐患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的同时。对供热二次网系统和用户户内系统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材质落后并存在漏损隐患的管网与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新建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力度。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大型供热系统。应具备联网运行条件。实现事故时的相互保障。加强供热、燃气系统监控能力建设。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热计量改造。以满足交通安全、视觉舒适的基本功能需求为前提。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加强景观照明的规范化建设。控制范围和规模。防控光污染。因地制宜开展包含充电桩、无线网络等技术的多功能灯杆建设。拓展照明设施的复合功能。

(九)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升垃圾资源利用水平。

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新增设施建设及现有设施改造。优化西部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结构。进一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逐步限制原生垃圾直接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鼓励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模式。在土地相对紧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推广垃圾焚烧处理方式。统筹飞灰、残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推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服务。提升餐厨垃圾理技术水平。探索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市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控制。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市场利用渠道。鼓励建筑垃圾回用于道路及海绵设施建设。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及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平台。

(十)促进园林绿地增量提质。营造城乡绿色宜居空间。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构。提高园林绿地空间分布系统性与均衡性。加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及植物科普、体育健身等各类专类公园建设。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更新、综合整治、拆违还绿。扩大园林绿地规模。拓展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绿色公共空间。挖潜增绿。围绕老百姓需求。建设小、多、匀公园绿地体系。鼓励老旧社区附属绿地改造升级。加强园林养护管理。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

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完善绿地系统功能。加速推进城市园林化从单一功能向生态、景观、游憩、文化传承、科教、防灾等多种复合功能协调发展。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健全绿地配套设施。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增强绿地系统的海绵体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广应用乡土及本地适生植物。保护古树名木资源。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实现多元增绿。

统筹区域城乡生态空间。推进城乡一体绿地系统建设。强化城市绿地与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的联系。将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合理融入城市空间。增加城市绿色元素。构建覆盖城乡的自然生态网络。提升绿色公共空间的连通性。推进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大型防护绿地等各类结构性绿带绿廊绿楔建设。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推进绿道建设。构建城乡绿道网络体系。推进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提升城乡郊野游憩功能。建成一批示范性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

(十一)全面实施城市生态修复。重塑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水体、湿地、植被。推进城市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对城市受损山体。利用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技术恢复山体自然形态。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逐步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对河流、湖泊、湿地及海岸。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截弯取直、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通过水体生态修复、重塑自然岸线。修复生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提升城市水体生态功能。对工业废弃地、采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等各类城市污染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防控污染风险。将生态修复与城市景观、游憩和改造利用相结合。恢复植被与生境。提升废弃地利用价值。

(十二)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提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实施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计划。加强通信光缆、局房、基站等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施的深度融合。

发展智慧道路。建立道路设施与通行主体之间信息交互机制。提高通行效率。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排水全过程。涵盖水量、水质、水压、水设施的信息采集、处理与控制体系。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发展智慧环卫。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发展智慧能源。对能源供需实施精细化控制。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水平。发展智慧园林。实现园林绿化监测、管控与公众服务的智能化。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实现多源信息整合和共享。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探索建立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监管体系。

四、重点工程

(一)城市路网加密缓堵工程。

新增(含道路挖潜新增的路面宽度在35米及以上各种铺装道路、道路新建)城市道路104万公里。新增道路面积195亿平方米。

(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500万人口以上特大、超大城市。加大轨道交通网络覆盖率。300-500万I型大城市加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网络。100-300万II型大城市积极推进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共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以上。

(三)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结合道路建设与改造、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建设干线、支线地下综合管廊8000公里以上。

(四)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新建水厂规模共计0.45亿立方米。新建供水管网长度共计9.30万公里。对出厂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全面进行升级改造。总规模0.65亿立方米/日。对受损失修、落后管材和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共计8.08万公里。对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总规模1282万户。在100个城市开展分区计量、漏损节水改造。

(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新增处理能力831万立方米/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治理黑臭水体2026个。总长度5798公里。

新建污水管网9.5万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3万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29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27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22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5.6万吨/日。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1504万立方米/日。

建设国家排水与污水处理监测站。包括1座国家站。38座省级站。288座地市级站。361座县级站。

(六)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通过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雨水蓄排与净化利用等设施建设。使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城市建成区达到1.1万平方公里。建立海绵城市监测评估技术评价体系。

(七)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城市雨水管道11.24万公里、大型雨水管廊/箱涵0.99万公里。机排泵站建设总规模2.87万立方米/秒。调蓄设施总容积2.37亿立方米。行泄通道整治与建设总长1.74万公里。临时(应急)排水装备总规模2996立方米/秒。

(八)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工程。

改造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热源总供热能力1.5万兆瓦改造供热一次网老旧管网3.0万公里。供热二次网20万公里改造市政燃气管网31万公里。庭院燃气设施3.0万公里。新建集中供热热源供热能力17.1万兆瓦。与之配套的新建集中供热管网4.1万公里。新建燃气管道13.7万公里。新建燃气、供热系统监控平台555座。在200个设市城市、县城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九)城市垃圾收运处理工程。

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50.97万吨/日。新增转运设施规模31.59万吨/日。新增市容环卫车辆9.27万辆。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万吨/日。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108.29万吨/日。新增建筑垃圾消纳能力97.46万吨/日。

(十)园林绿地增量提质工程。

新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各类公园绿地面积16万公顷。提质改造现存公园绿地23万公顷。新增绿道2万公里。新增郊野公园5万公顷。新增城市绿廊10万公顷。

(十一)城市生态修复工程。

对破损山体、城市废弃地开展生态修复。共计4万公顷。新增屋顶绿化总面积不低于1500公顷。垂直绿化投影总长度不少于3000公里。

(十二)市政设施智慧建设工程。

在全国656个城市全面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与改造。建立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依托已有基础。建设完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监管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省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结合已有规划和各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城市人民政府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项目落实。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公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二)科学实施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按照规划的目标和总体要求。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或完善本地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建设项目。制定投融资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滚动项目库。加快对落实项目的可研、立项、初步设计、土地、环评等必要前期准备和审批工作。

优先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禁止以城市开发或其他理由侵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用地。禁止随意更改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性质。设施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约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推动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要开放市场。打破地域垄断。鼓励省域选择并支持若干家实力较强的省内外专业企业。采用并购、重组等方式。通过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提高投资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鼓励厂网一体、站网一体、收集处理一体、建设养护一体的投资建设运营。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确保必要投入。强化地方政府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加大对造成城市内涝、交通拥堵、水体黑臭、垃圾围城等城市病的短板型以及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向中西部等市政基础设施总量严重不足的地区倾斜。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的有效合力。城市政府通过规划确定发展目标、任务和建设需求。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通过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按效付费。实现全产业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PPP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提高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统筹运用税收、费价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

努力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其为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快创新金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债券支持范围和发行规模。在有效控制企业债券市场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作用。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企业和项目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市场化资金来源。

(四)加强科技支撑。

建立以市政公用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市政公用企业集聚。培育市政公用企业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关键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强国家相关科技成果对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进一步扩大十二五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范围。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态修复、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技术及理论创新。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建立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强制性标准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建设和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岗前和岗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强化监督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城市贯彻落实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并纳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予以表彰奖励对规划贯彻实施不力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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