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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务管理集锦9篇

时间:2024-01-12 16:05:27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1

【关键词】 税率下降;税务筹划;契约成本;披露动机

一、引言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通过选择会计核算方法、选取机构设置形式、利用优惠政策等方法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的一系列行为。目前国内的研究多集中在税务筹划经济动因研究以及税务筹划的方法研究。税务筹划经济动因方面的研究有:张玉兰(2007)从纳税人理选择角度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张荣荣、张燕(2006)运用税收契约理论,通过合作契约形成企业间合作模式、调整投资方式降低不确定性情形下税负等纳税筹划措施,企业可以在投资决策中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关于税务筹划方法的研究很多,如任志宏(2004)就企业发展阶段论述了税务筹划的方法, 周夏飞(2001)从契约理论角度论述了税务筹划的形成机制与实现手段。在实践中,税务筹划也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每年有大量税务筹划的专著出版,众多税务师事务所有纳税筹划业务。然而我们对公司进行税务筹划所考虑因素知之甚少,首先以往的研究并没有考虑税务筹划的成本;其次以往的研究没有考虑契约成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是由管理层实施的,而企业是由投资者、管理层、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一系列契约所构成。在这些背景下,管理层出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目的还会进行税务筹划吗?

2008年1月1日实施新的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率由33%降到25%,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机会,如果税务筹划在公司中是重要的,那么公司将递延收益到2008年以减少企业整体税负,并且公司进行税务筹划的力度应和影响公司税务筹划的因素有关。本文以1 123家上市公司2006年和2007年数据,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元统计分析,研究了上市公司在面临所得税率下降时的税务筹划行为,为税务筹划的存在以及影响因素提供经验证据。本文的研究对我们深入理解税务筹划影响因素,以及进行税务筹划公司的特征提供了实证证据,对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监管有一定的政策意义,并拓展了有关税务筹划的研究文献。

二、税务筹划的非税成本:一个分析框架

如果经济能够在没有交易成本、信息对称以及契约完全的条件下进行,经济世界将会更加易于了解,然而现实中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全无处不在。Scholes和Wolfson(1992)提出一个分析框架,提出了经验税务研究的两个核心议题,一是有效的税务筹划必须考虑到税务筹划活动所涉及的各利益相关方;二是有效的税务筹划必须考虑税务筹划的所有成本,如执行成本、组织成本、财务报告成本等等。

(一)激励契约与税负最小化的矛盾

我们引入隐藏行动和涉及几个时期的契约,扩展报酬契约问题。为使问题的分析符合我国税法的改革,假设公司的当期税率高于未来的税率,这种税制结构使得当期薪水比递延报酬对公司更为有利,因为公司在税率高时获得税前扣除。所以,税负最小化的合约是使当期报酬最大化的合约。现在考虑公司中存在的投资者与管理层的委托问题,由于管理层的有限任期,导致投资者与管理层的决策视野并不一致,具体地说就是管理层倾向于最大化任期利益,而投资者则站在公司长期利益角度。管理层在任期所做的各种投融资决策会有短期化倾向,目的是获得任期内最大的报酬。为提高公司价值,有效的激励安排要求将管理层报酬递延至其决策结果可以观察的时期才支付。此外我们考虑管理层的决策同样面临税率变化的问题,假设管理层同样面临下降的税率(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下降趋势),那么仅从税收角度考虑,递延报酬将是令人满意的合约,但是要利用递延报酬合约推迟接受报酬,管理层就成为公司的无担保债权人,无担保债权人希望确保公司的偿付能力,这种动机可能导致他们在经营公司时做出极度保守的决策。所以总而言之,需要在出于激励目的的递延支付报酬所引起的企业价值上升与由此产生的税负之间做出权衡。

(二)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矛盾

当税收筹划导致公司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告低的收益时,另一系列的非税成本随之产生。尽管公司通常希望向税务当局报告较低的应税收入,但他们也常常希望向投资者报告较高的收益。有很多理由解释为什么管理层关心的是财务报告数字:高管的报酬通常以会计盈利为基础;公司的债务契约通常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分析师和投资者利用会计数据为债券和股票定价;证监会利用会计数据监管公司;社会舆论以及相关利益方利用会计数据推动增税或者处罚规定;账面收入与应税收入差异过大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详细检查等等。虽然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适度分离但并不完全一致,还是有大量的交易或事项在减少应税收入的同时减少向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报告收益。如企业拥有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出于税收目的可以出售该资产以获得抵税收益,但同时也将报告出售资产的损失。

三、研究设计

2008年企业所得税率由33%下调至25%,为我们研究税务筹划存在性、以及影响税务筹划的因素提供了研究机会。

单因素方差分析

因为2008年的所得税率下降,如果税务筹划在公司的各种决策中确实重要,那么我们应该能够观察到公司在2007年的所得税与利润的比值要比2006年低。单因素方差分析又称一维方差分析,用于对单因素多个独立样本均值进行比较,可以检验均值是否存在差异或哪些因素的均值存在差异。我们预期2007年所得税与利润比值的均值比2006年低。

税务筹划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模型

为检验影响公司税务筹划的因素,根据第二部分的分析,针对2007年上市公司数据,我们设计如下的多元回归模型:

Taxi=β0+β1Wagei+β2Debti+β3EM1i+β4EM2i+β5lnSizei

+β6lnDefertaxi+ξi

其中:

Taxi:公司i2007年度现金所得税占税前会计利润的比率,该变量刻画了公司进行税务筹划的状况,该指标越低说明公司进行了越多的税务筹划,即将2007年税负推迟到2008年及以后年度;

Wagei:公司i2007年度高管现金薪水总额占税前会计利润的比率,根据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预期该变量与Taxi负相关;

Debti:公司i2007年度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越高公司越容易受到银行的监管,所以我们预期该指标与Taxi负相关;

EM1i:刻画公司i盈余管理动机的虚拟变量,如果本年度税前利润为负则为1,否则为0,公司税前利润为负,为避免将来被ST,所以公司有大清洗动机,即扩大亏损,所以我们预期该变量与Taxi之间负相关;

EM2i:刻画公司i盈余管理动机的虚拟变量,如果公司盈利超同行业均值,等于1,否则为0,因为公司盈利超预期,所以有调低利润的动机,我们预期该变量与Taxi成负相关关系;

lnSizei:公司i2007年度期末总资产的对数,刻画公司规模的变量,公司规模越大越容易受到各方面的监管,所以有调低利润的动机,我们预期该变量与Taxi之间成正相关关系;

lnDefertaxi:公司 2007年度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对数,我们预期该变量与Taxi正相关。

四、实证结果及对结果的分析

(一)样本与数据选择

单因素方差分析我们选择2006年和2007年的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多元回归分析以2007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以下公司:金融类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2008年以前适用低税率的公司;数据不全的公司。表1描述了样本情况:

(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表2列示了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2006年现金所得税占税前利润比率为25.65%,2007年该比率为18.46%,F值为38.32,显著性水平为1%,初步验证了我们的分析,即2007年上市公司确实进行了税务筹划,将应税收益递延至新税法实施以后。

(三)多元统计分析结果

表3列示了影响2007年企业税务筹划因素的多元统计分析结果。模型调整R2为5.2%,F值为9.42,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模型具有一定的解释力。Wage变量系数为-0.007,单边检验的t值为-2.755,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样本中的企业大多采用与会计利润相挂钩的利润分成激励方式,而且多数企业没有长期的股权激励,这就导致管理层偏好当期薪水最大化,所以该变量与 成负相关关系。Debt变量系数为0.033,t值为1.952,在5%水平上显著。资产负债率高表示企业越容易受到债权人的监管,而债权人是期望企业保持现金流动性的,公司通过税务筹划可以避免违反债务契约,所以该变量与Tax负相关。EM1变量系数为-0.364,t值为-5.857,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上市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考虑公司大清洗的动机,因为公司如果亏损,则不如扩大亏损以增加未来年度盈利的可能。EM2变量系数为-0.029,t值为-2.066,在1%水平上显著,该变量刻画了公司利润平滑的动机,盈利较好的公司通常希望将当年的盈利递延至后期,以避免未来年度盈利下滑,公司这样做的同时也可能将应税收益递延至后期。EM1和EM2两个变量反映上市公司进行税务筹划时要考虑披露动机因素。lnSize变量刻画了公司的契约成本,公司规模越大,越容易受到税务部门的监管,所以大公司的税务筹划力度比较小,即大公司的实际税率较高,该变量的系数为0.024,t值为2.141,在5%水平上显著,lnDefertax与我们的分析一致。 变量刻画了上市公司税务筹划的一个手段,该变量系数为0.001,t值为1.894,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上市公司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该方式进行税务筹划,同时我们注意到该变量显著性水平为10%且系数很小,意味着该方式可能太明显容易导致税务部门的注意。

五、结论与进一步研究展望

本文对2007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在面临所得税率下降时的纳税筹划行为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

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确实在2007年进行了纳税筹划行为,平均现金税率比2006年小7个百分点;

激励契约成本、债务契约成本以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动机是影响公司税务筹划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如果纳税筹划的契约成本和信息成本高,那么公司则很可能会放弃税务筹划,反之则进行税务筹划。本文指出了影响公司税务筹划的因素,若要进一步对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进行监管,未来的研究方向之一就是建立公司税务筹划行为的预测模型。此外,在金融市场发展和市场成熟度方面,可以进一步研究投资者是否能区分税务筹划和非筹划的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玉兰.企业税务筹划的动因分析:经济学视角[J].当代财经, 2007(3): 125-128.

[2] 张荣荣,张燕.基于契约理论的企业投资有效纳税筹划[J].税务与经济,2006(4): 96-98.

[3] 任志宏.合理企业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J].税务研究,2004(5):69-71.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2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盈余管理;所得税税负

一、引言

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或个人为了企业与个人利益,通过使用会计的与非会计的手段,使企业的账面盈余达到所期望的水平的操作。从近几年的上市公司年报来看,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选择会计政策、操纵盈余的重要工具。然而,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并非毫无成本,除了要面临未来可能的法律风险之外,一项直接的成本便是所得税成本:当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增加利润时,往往需要为此多支付所得税。

现有的研究侧重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以及盈余管理的动机、目的、方式等,而对盈余管理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如盈余管理引起的应计利润变化对所得税的影响等问题还较欠缺。本文从资产减值这一方面来考察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利用实证方法剖析和梳理盈余管理与所得税成本间的相互关系,明确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

(一)文献回顾

盈余管理问题一直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国外对盈余管理和税务成本的研究,主要从会计政策选择这一视角切入,研究税务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对公司管理层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直接探讨盈余管理和税务成本关系的文献并不多见,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Kevin Holland与Richard H.G.Jackson(2004)分析了公司递延所得税储备的情况,认为在考察期的公司可能有很强的激励进行盈余管理,并发现不足或过度操控递延税储备的规模在经济上的显著性。

Erickson,Hanlon和Maydew(2005)以美国证监会在1996至2002年期间认定财务欺诈和虚增利润的27家公司为分析样本,考察了这些公司为其盈余管理行为所支付的所得税成本。研究表明,公司每虚增1美元利润,平均要为此支付12美分的所得税成本,这表明上市公司愿意为盈余管理行为支付高额所得税成本。

Mills和Newberry(2001)采用私下采集的税收申报数据,考察了税务成本和非税务成本如何影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他们发现,具有盈余管理动机的公司其非应税项目损益也较高。

Phillips,Pincus和Rego(2003)从另一个角度考察了盈余管理与非应税项目损益之间的关系。由于盈余管理行为将导致当期非应税项目损益上升,而非应税项目损益中的时间性差异将导致递延税款增加,因此,可以根据递延税款费用的高低来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递延税款指标可以有效识别公司出于盈余平滑和避免亏损目的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

在国内,王跃堂、周雪和张莉(2005)研究认为: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体现了公司资产价值的毁损因素,夯实了公司的长期资产,并未演化成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工具;李增泉((2001),戴德明等(2005) 直接考察了会计收益-应税收益差异与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规模与会计收益-应税收益差异成正相关,即盈余管理规模越大,会计收益-应税收益也越大。

叶康涛(2006)对盈余管理与所得税支付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间的差异也越高。其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操控长期应计利润项目来规避所得税税负成本。

总的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与所得税成本问题的研究还较薄弱,探讨盈余管理税务成本的研究并不多见,对资产减值与税务成本关系的研究还有待加强。本文将结合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以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盈余管理方式-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与所得税成本之间的关系。

(二)理论假设

一般来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不会影响公司的应税收益。但是,由于资产减值实际上是利润总额的抵减项目,与正常的业务收入相比,由资产减值而产生的收入往往占用较少的成本费用,增加的那部分收入会负担较高的所得税成本,同时,低估成本也会导致应税收益的增加,使不便的业务收入需要较高的成本费用,承担较高的所得税成本。因此,在减值的计提或转回不影响应税收益的情况下,其规模的变化仍会对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

故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税前利润总额中计提(转回)的减值准备所占的比重与上市公司所得税税负成正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有效税率(ETR)是公司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利润总额的比值,可用于衡量上市公司的总体所得税税负。这一比率是在无法获得公司应税收益的情况下,相关研究者所普遍采用的衡量公司税负的一个替代指标。ETR通常用公司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利润总额的比值来表示,可用于衡量公司总体的所得税税负。

2.解释变量

盈余管理指标在本文具体体现为三个减值准备指标IMPR,IMPR1,IMPR2。其中,IMPR以公司在t年度计提(转回)的八项准备的合计值为分子,IMPR1和IMPR2按照盈余管理的效果,分别以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计值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在t年度计提(转回)的减值准备合计值为分子。除以当期利润总额(PR)是为了衡量提取(转回)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情况。

3.控制变量

为了控制公司税务筹划行为对其所得税成本的影响,有必要在模型中加入相关的控制变量。

TaxRate,公司所适用的税率。本文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为标准确定上市公司的适用税率。

CAP,资本密集度,固定资产原值与总资产之比。为了防止公司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使用年限之间的差异而造成的指标测度的差异,本文以固定资产原值,而未采用固定资产净值作为分子。

SIZE,总资产的自然对数。Millsetal(1998)发现,公司规模与所得税税负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规模较大的公司,往往具有相对雄厚的经济实力,另外其跨地域跨行业经营的经营特点也为公司管理层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因此,规模越大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越低。

LEV,财务杠杆,长期负债与公司总资产之比。与权益融资相比,债务融资具有减轻公司税负的绝对优势,因此,本文也引入这一变量,并预计与公司所得税税负存在负相关的关系。

ROA,总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与公司总资产之比。Phillips(2003)认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公司的税负存在相关关系,并发现,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与公司税负正相关。

GROWTH,成长性,以公司总资产增长率表示,即公司t年度与t-1年度总资产之差除以公司t-1年度的总资产。Bankman(1994)研究发现,高成长的公司较少进行税务筹划,因此,可以预期,高成长公司的所得税税负较重。

IND,行业变量。上市公司的行业类型来自于中国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该指引以上市公司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笔者将所有上市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分类结果分为21类,其中制造业由于公司数量特别多,取两位代码分类,其他行业取一位代码分类。

(二)模型设计

本文在Millsetal(1998)和Atoodetal(1998)多元回归模型的基础之上,加入盈余管理的具体方式-资产减值变量,对提出的研究问题进行考察。待检验模型如下所示:

四、样本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07-2009年间在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司(非金融保险类)作为研究对象,剔除研究数据缺失、当年亏损及所得税项目为负的样本,共计得到3207个研究样本。本文研究数据来自于锐思数据库。

(二)描述性统计

与盈余管理有关资产减值指标的均值低于中位数。具有较高可操纵性的资产减值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不高(均值为0.0023),这可能是因为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存在正负相反的方向,造成均值计算中的相互抵消。

五、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检验,同时识别模型是否存在异方差问题,如果存在,则采用怀特异方差修正法对模型进行修正。经修正后,得到如下统计结果:

资产减值指标中,IMPR和IMPRl均与公司所得税税负正相关,这一检验结果与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相符,即随着IMPR和IMPRl的提高,公司的所得税税负也将提高。当资产减值为正时,它实际是公司利润的抵减项目,因此,上述检验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通过减值准备的转回提高收益时,所承担的所得税成本较低;反之,当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的计提降低收益时,其所承担的潜在所得税成本较高(损失不得抵扣)。代表公司线下项目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IMPR2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IMPR2对上市公司税负并未产生显著影响。

在控制变量中,公司税率(TaxRate)在l%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公司母公司的税率对整个公司的所得税税负有正的影响。财务杠杆(LEV)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在我国长期负债的税盾作用同样非常明显,随着公司财务杠杆的提高,公司所得税税负会有所降低。

公司规模(SIZE)、盈利能力(ROA)和成长性(GROWTH)三个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与ETR相关,但是,均与预测符号相反,表明在我国,公司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弱、成长性越低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越高。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大公司,尤其是那些垄断公司实力雄厚,并不介意所得税成本的大小,另一方面,上缴利税的多寡又往往是大公司经理人谋求政府职位、获得政治特权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因此,公司规模与ETR成正相关的关系。

资本密集度变量(CAPINT)与公司所得税税负间的相关关系较弱,并呈现出不稳定的特征,显著性变化较大。

在回归检验中,笔者按照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指引将研究样本分为20个行业,并设置了行业变量,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并未报告相关的检验结果。但通过考察行业变量的回归情况,笔者发现,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基本体现了我国的产业政策,农林牧渔业、电子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信息技术业的所得税税负显著低于其他行业,而房地产业的所得税税负显著高于其他行业。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资产减值的角度出发,以其作为衡量盈余管理的指标,考察了2007年至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为取得配股、增发资格的盈余管理行为,明确了通过计提(转回)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与所得税成本间的相互关系。

研究结果发现:资产减值指标与所得税税负正相关,表明当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尤其是线上项目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进行盈余管理时,不会影响公司的应税收益。因此,当管理层利用减值准备的转回以增加公司收益时,无需承担所得税成本;但是,当管理层计提减值准备时,却需要承担减值准备不得从应税收益中抵扣的潜在成本。

本文的研究结论为监管者提高监管效率、改善监管效果提供了新的对策和思路。本文认为,我国可以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方与我国税务部门在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等方面的协作,在制定相关制度法规的基础之上,提高公司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降低公司盈余管理的净收益,从而使监管方达到遏制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这一方法,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可能和发生规模,同时也能够分摊监管方的监管成本。

参考文献:

[1]王跃堂、周雪、张莉,2005,长期资产减值:公允价值的体现还是盈余管理行为,会计研究(8):30-36

[2]李泉,2001,中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政策的实证研究,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4):70-113

[3]戴德明、姚淑瑜、毛新述,2005,会计一税收差异,盈余管理与公司避税行为研究,财经研究(7):71-82

[4]叶康涛,陆正飞,2006,盈余管理与所得税支付:基于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研究,中国会计评论(12):205-224

[5]赵春光,2008,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会计研究(3):42-47

[6]Kevin Holland and Richard H. G. Jackson, 2004, Earnings Management and Deferred Tax,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23, 71-85

[7]Shackelford, D.and Shevlin,T.,2007,Empirical tax research in accounting,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31,321-387.

[8]Erickson,M.,Hanlon,M.and Maydew,E.,2005,How much will firms pay for earnings that do not exist? Evidence of taxes paid on allegedly fraudulent earnings,The Accounting Review,79(2),387-408.

[9]Mills,L.and Newberry,K.,2001,The influence of tax and non-tax costs on book-tax reporting differences:public and private firms,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23(1), 1-19.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3

关健词:盈余管理 所得税税负 非应税项目损益

一、问题的提出

会计盈余指标是一个重要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不但影响管理当局的报酬水平,也影响企业的形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甚至影响到生死存亡(如上市、增发、保牌、摘牌),因此,许多企业往往采取种种手段调节或控制会计盈余指标。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或者交易安排等手段有意识地调节或控制企业的盈余水平,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盈余管理不仅仅是调增盈余,也可能调减盈余,达到收益平滑的目的。盈余管理往往要面临着财务报告成本(财务报告成本是指由于公司未能达到合意的盈余目标而发生的成本,包括融资成本上升、债务契约终止、政府管制加强等成本)与税务成本(税收成本是指由于管理当局操纵盈余、增加利润而导致的所得税税负增加)的权衡。为了摆脱该困境,上市公司有动机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具体而言:上市公司所得税税负越高,盈余管理收益越低,则公司越没有积极性进行盈余管理,即所得税费用构成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通过考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税负水平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可以研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其所得税税负的关系。

二、盈余管理与所得税税负

(一)盈余管理

1、盈余管理涵义

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凭借其拥有的企业控制权,利用会计准则的弹性,通过对会计盈余的控制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2、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类型

(1)收益最大化。这种类型通常被用于管理人员为实现报酬和债务契约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当公司管理当局期望从分红计划中获取更多报酬、或公司监控违反债务契约、或发行股票时,一般会做大盈余。当企业管理当局倾向于提高当期收益时,可能会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将长期借款费用资本化挂在递延资产账上,通过资产重组以获取巨额利润,与关联方之间的高价出售产品,低价收购材料等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等,都是上市公司为使收益最大化所采取的方法。

(2)收益最小化。当企业为了避税目的或是为了减少政治成本时,一般可能会选择做小盈余,实现收益最小化。如公共事业为了避免较高的利润率,就会通过各种方法多确认损失,少确认利润;当上市公司为了降低上交税收,也会采取措施降低当期收益。在这种类型的盈余管理下,典型做法是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结转成本,通过转移价格向关联方转出利润,预提利息费用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3)收益平滑。收益平滑,又称为“熨平法”。一般而言,公司为塑造良好的上市形象,管理人员往往倾向于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平滑收益,给人以公司收益稳定增长,风险不大的感觉,这是一种稳健型的盈余管理策略。采取这种方法使公司能向市场表现出长期平稳增长的趋势,避免债务契约的频繁变动,还可以减少融资风险,降低资本成本。在这种类型的盈余管理下,企业会利用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账项,及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递延资产等账户调节利润,精心策划出利润稳步增长的趋势。

(4)“清洗”收益。又称为“除垢法”,即让低于报酬计划下限的净利润进一步降低,把当年无法获得报酬的净利润推迟到下一年确认。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聘请新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时,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把亏损留给前期,以提高未来盈利的可能性。同样,当上市公司将出现亏损时,就可能采取巨额亏损的方式,将第二年的费用项目纳入当年,递延确认当期收入,从而在第二年扭亏为盈,避免滑入ST板块带来的不良后果。在这种盈余管理方式下,其典型做法是将坏账、积压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一次性处理为损失。

(二)所得税税负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调节企业盈利水平的一个重要税种。

2、所得税负担

所得税负担,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在一定时期内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向国家缴纳的税额与纳税后剩余收益或相关指标的比值。所得税负担分为两类:名义所得税负担和实际所得税负担。

(1)企业名义所得税负担。企业名义所得税负担,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向国家缴纳的税额占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一般用所得税名义负担率来量度企业的税负水平,名义所得税税率一般是指国家法定的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税收的概念,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个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它包括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会计利润则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反映的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得出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实际所得税负担。企业实际所得税负担,一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占其会计利润的比率,一般用所得税实际负担率来反映企业的税负水平。本文中所用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是指上市公司年度所得税费用同当期税前利润总额之间的比率,它反映了所得税费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

企业的名义所得税负担与实际所得税负担往往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程度通常以所得税实际税率表示,它不同于公司名义所得税税率,尽管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相当程度上已经反映了企业所得税负担程度。但是,由于存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税基调整使得法定税率往往难以真实反映公司的所得税负担,此外,不同税制下税率之间也不具可比性。而且,所得税税收优惠很多,主要包括免税、减税、优惠税率、退税、优惠扣除、税收抵免、盈亏互抵、税收递延和加速折旧等。所得税实际税率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各种税率优惠对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影响,从而为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提供相应的依据。

(三)所得税税负与盈余管理关系

1、盈余管理与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差异

随着中国会计准则改革进程的稳步推进,企业获得了更多选择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自,这些因素导致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存在,致使企业管理层盈余管理的空间逐渐增大。当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本文研究时定义为母公司非应税项目损益),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来进行盈余管理时就会涉及到盈余管理的税收成本问题。导致中国上市公司非应税项目损益的因素较多,且不同年度之间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但可将所有因素划分为纳税调增与纳税调减两种类型。与此相对应,盈余管理行为也存在着做大会计损益和做小会计损益两个方向。因此,就某一会计年度来说,这样两种方向的盈余管理行为均可能与非应税项目损益问题相关。

(1)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调减损益的盈余管理方面。企业管理层对公认会计原则以及其他可能会影响会计报告盈利的法律的游说属于盈余管理研究的范畴。中国在2006年正式启动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法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法合并的进程,其中的一个核心变化就是法定税率的重新拟定。中国上市公司在2005年存在有针对性的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调减损益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以提高实际税负率的方式来达到影响国家降低法定税率的目的。即大型企业为了影响政府降低法定税率,从而为降低企业未来的所得税成本的经济目标而进行盈余管理。有研究表明,中国企业中存在实际税负率与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调低会计损益的盈余管理之间正相关现象。

(2)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调增损益的盈余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层在进行调增损益的盈余管理时,可能面临着财务报告成本与税务成本的权衡。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公司管理层有可能充分利用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不同规定,通过操控非应税项目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分析表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则会计-应税损益差异越高,即上市公司存在通过操纵两种口径损益之间的差异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的动机。从最大化公司股东财富的角度看,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直接收效。但公司利用会计-应税损益差异进行盈余管理的直接收效较为有限,上市公司可能要为那些子虚乌有的利润承担所得税成本。可以预见,随着执行税率的提高,上市公司更有激励利用纳税调减项目做大经营性会计损益或做小经营性应税损益,以节省更多的所得税支付成本。

中国现行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所得税费用,并不要求披露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市公司披露应纳税损益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管理后的会计盈余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甚至可以消除上市公司过度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倾向。概言之,尽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差异催生了一些问题,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中国财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改革和会计-税收分离改革的方向不可逆转。建议政府尽快作出补充性政策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布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损益额。

2、盈余管理与所得税税负

在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管理层出于融资、契约或者政治管制的目的,往往有意识的进行盈余管理。但是盈余管理并非没有成本,除了潜在的法律成本之外,盈余管理的直接成本之一是税收成本,尤其是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市场当中。因为我国流转税占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大约为70%。由于流转税不需要依赖准确的会计记录,因而更易于操作。所得税的名义税率较高,但实际税率较低(常有减免),因而管理当局发现虚报利润并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太多,这种情况的后果就是盈余管理的成本较低。一方面公司的盈余管理存在相应的所得税成本,对公司的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公司也会通过调整应税项目损益和非应税项目损益之间的结构,降低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从而减轻税负。当公司虚增(虚减)利润时,会增加(减少)所得税税负;当公司虚增(虚减)原材料成本时或其他成本时,可以降低(增加)所得税税负。这就意味着,中国上市公司在盈余管理行为和结构选择时,就可能带来不同的所得税税负影响。

三、结论及相关政策建议

(一)结论

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往往面临着财务报告成本与税务成本的权衡。为了摆脱该困境,公司有可能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本文分析表明,上市公司存在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的动机,但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的盈余管理税负成本较为有限,这或许是由于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避免因非应税项目损益过高,从而引起资本市场或税务当局的怀疑。

本文的政策意义在于,由于财务舞弊和审计造价事件的不断发生,有研究人员提出加强财务报告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一致性,以防止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形式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从而抑制盈余管理行为。本文研究表明,虽然公司存在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所得税负的动机,但公司通过该途径所规避的所得税负极为有限,即公司事实上会为其大部分盈余管理行为支付所得税。这表明通过强化财务报告会计制度与所得税会计制度的一致性,未必能有效防止盈余管理行为。

(二)减少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来进行盈余管理的建议

1、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应纳税损益信息

中国现行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所得税费用,并不要求披露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市公司披露应纳税损益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管理后的会计盈余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甚至可以消除上市公司过度利用会计-税收差异导致的非应税项目损益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倾向。

2、加强会计准则和会计相关制度建设,减少盈余管理的施展空间

会计准则是准则各利益相关方博弈的产物,本身就具有不完全性、可选择性和可变更性。在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时,应考虑尽量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范围,以进一步确立公允价值的地位,还要注意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连贯性、一致性和前瞻性,尽可能将现有的新型业务或未来经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型业务恰当的纳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范中去,以保持会计制度建设的稳定性。完善现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健全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6年了新会计准则,新准则大大压缩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这也是我国在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和运行方面做出的努力。新准则完善了会计披露的要求,增强了企业经常性和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透明度。这些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不仅可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较好判断企业损益的构成、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增强决策科学性,还可以有效抵消企业进行利润包装的“成果”。

3、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政府应转变观念,做到真正的政企分开,弱化政府的行政干预,继续发挥并加强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工商等部门对企业的监控,尤其是对会计行为的监督作用。对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审计及其他性质的检查中所查出的各种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必须划清责任,加强惩罚力度,要追究责任,包括追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经理层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使承担责任而未履行责任者受到严厉的惩罚,从措施上减少甚至杜绝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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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富全.盈余管理视角的所得税会计政策比较与选择.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2:146-149

[3]刘运国,曾富全.盈余管理、审计费用与所得税会计政策选择.财会通讯,2007,11:67-71

[4]孙湄.新会计准则体系下所得税纳税筹划及盈余管理的空间变化.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1:3-5

[5]陈涛.基于递延税款的盈余管理行为研究.财经论坛,2007,3:119-121

[6]丁芸洁.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盈余管理.硕士论文.厦门大学.2008

[7]张敏蕾,黄德芬.递延所得税费用策略性调控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当代会计,2007,8:181-207

[8]孙峥嵘.会计-税收差异、盈余管理及市场反应.博士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8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4

二是多征营业税的问题。期货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是客户交易的手续费。期货公司获取的这些营业收入,成为税务部门实施征税的主要对象。但是,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还包括代期货交易所收取、并为期货交易所所有的手续费;换言之,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并不完全归属自己所有。手续费中属于期货交易所的那部分,期货公司只是在为期货交易所尽代收义务而已。而在实际征税中,有的地区并没有将期货公司代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仍以期货公司收取的全部手续费来作为计税基数的依据。显然,这种不合理的征税办法,加大了期货公司不应有的税负,多征了期货公司的营业税,损害了期货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是风险基金计提得不到认可问题。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增强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仍应纳入征税范围。照此办理,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进一步削弱了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增添了压力。

四是地方税制的差异导致对期货公司的重复计税问题。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进行。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税制改革进展有别,步调不一,各种特区和特殊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分离,有的则仍然实行统一征税,有的甚至还实行包税制。地区税制的实际差异导致了期货公司及其各地营业部的纳税困惑。有的地区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总额进行全额征税,存在着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地区税制的差异也导致期货公司营业部之间纳税成本不一,如果地区税制协调不好,同样也会存在营业部和公司重复纳税的问题。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加大了期货业的税收负担,没有很好地对新兴的期货市场起到扶持、保护和促进作用。鉴于此,完善期货市场的税收征管政策,已经成为期货业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识。

完善现行期货公司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意见》不仅承续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一精神,而且对“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作了具体部署。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针对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首先,期货业应享受与金融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期货业能否被列为金融业的争论已因《意见》的公布实施而得以根本解决。《意见》中已明确将期货公司定性为现代金融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管理,把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据此,税收征管应贯彻执行《意见》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将期货公司与金融业列入同类,享受同等的税收征管待遇。

其次,公平合理地确定期货公司营业税基数。如前所述,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并不为期货公司所有,并非真正为期货公司的经营所得。换言之,期货公司的真正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应以此来计税。期货业应该比照金融保险业同等待遇,在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业务手续费时,以折扣(折让)方式收取的,可按折扣(折让)后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应税收入。故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应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后,再计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以真正体现税法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三,风险准备金应作为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据实扣除。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抵御因市场不可预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期货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通行的惯例。与国际期货市场的标准和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实际要求相比,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数额,普遍远远未能达到最低的准备限度,期货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基金压力。鉴于此,税收征管应该与国际通行的规定接轨,明确期货公司所计提的风险基金不属于纳税所得,不再征取税收,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期货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扩大风险准备金数额,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力。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5

我们是由几个股东出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前几年盈利,但是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今年要进行利润分配。请教:

1 如何进行分配前的准备工作,还有就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 是不是分配股利之前都要经过股东会决议?是不是所有的股东都要参加?

3 公司的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是不是都可以分配给股东,还是有一定的比例限额?

4 分配的股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税率缴纳?

5 股利分配是否需要审计呢?(黑龙江省李丽敏)

在线专家:

1 有限公司进行股利分配的,应当经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并形成股东会会议记录,凭此记录即可进行股利分配;如果股东是个人的,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般会计处理为:

宣告发放时:(即股东会决议通过时)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缴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 这是股东会的决议范围,属于一般决议,并不需要全体股东参加,只要半数以上即可,并只要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占股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小企业没有这么复杂的,做个决议书让股东签一下就行了)。

3 根据公司法计提完法定盈余后的未分配利润均可分配。

4 按“股息红利”20%征税。

5 股利分配不需要审计。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其账簿能接着用吗?还是另换新的账簿呢?(辽宁省李东海)

在线专家:

账簿还可以用,不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需要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二级科目,没有三级明细,一般纳税人则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等三级明细科目。

私营企业的建账及财务管理

某新建的私营企业,主要生产油,即购进基础油、各种添加剂,经过调和后生产出不同型号的油,对此类生产兼销售为一体的新建企业如何建账?该企业已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请问从材料采购、车间领料生产、成品入库、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财务管理的关键工作是什么?(湖南省章凯)

在线专家:

1 应至少设置的会计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利润分配、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会计科目。

2 采购原材料

借: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 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

4 生产领用材料、发生人工费

借:生产成本――A车间――甲产品――XXX材料

生产成本――A车间――甲产品――人工费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5 车间管理发生的间接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6 期末产品成本分摊计算

借:生产成本――A车间――甲产品

贷:制造费用

贷或借:材料成本差异

7 产品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A车间――甲产品

8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初学者会计实务

作为一个会计初学者'想咨询几个小问题:

1 启用活页式账簿时,在封面上是第一行写单位名称,还是账簿名称?

2 绑活页式账簿时,绳子是绑在正面好,还是反面好?

3 在“账簿启用及接交表”中,印花税贴在“印”方框处,还是贴在右上角?

4 小写数字前人民币符号“羊”,是一横,还是两横?(云南省 赵金海)

在线专家:

1 一般写公司名称。

2 一般是反面,不过现在很多都是使用螺丝的。

3 只要贴在空白处即可。

4 两横。

无法支付的工资的处理

公司员工离职了,走之前没有领工资,那没有发放出去的工资如何入账?最终转入营业外收入吗?(江苏省 蔡彬彬)

在线专家:

应按计提工资方法原路转回。例如:

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确认不能发出工资: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发放职工福利的处理

公司在中秋端午等时候发放月饼粽子和食品等福利,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比如公司中秋节外购发放的每人一份的月饼及食品一共10000元,会计上怎样处理呢?假如公司本身就是月饼制造厂,那这又怎么处理呢?(上海市廖圆圆)

在线专家:

1、公司在中秋端午等时候发放月饼粽子和食品等福利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发放月饼粽子和食品等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银行存款

(月饼粽子和食品不用入库,价税合计)

2、公司本身就是月饼制造厂,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实际发放非货币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票是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前提条件吗?

没有取得发票,就不允许税前扣除吗?那么只要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吗?(江西省薛萍)

在线专家:

目前,我国对发票出台了一系列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实际中,需要根据业务性质,区分不同的发票和税种进行开具和取得。否则,就有可能违反规定,导致触犯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或者导致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从而多缴所得税。

国税发[2005]50号: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

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从上述规定看,对外交易取得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基本依据,没有合规、合法的发票,所得税税前不允许扣除。

在税前扣除上,还要注意特殊规定,比如,财税[2009]29号:除委托个人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即,对于税法有特殊规定的,即使取得发票,也是要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税法规定扣除有限额的,此时不能按发票金额进行扣除,而应该按税法规定来扣除;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只有符合了才能扣除。

发票的开具和取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5]157号)的基本规定。

境外修理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和预提所得税?

A公司是外资企业,生产的烘箱等设备是出口到不同国家的,合同承诺会有2年的免费维修,但考虑维修费甩与投资方(总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派遣工程师到不同地区进行维修,再由总公司按月提供维修清单,费用由A公司支付。

A公司财务人员整理了一个月的费用情况(内容包括人工费,零配件,差旅费):

人工费占维修费用2%,零配件占维修费用33%,差旅费占维修费用42%。

基于上述情况,A公司是否涉及哪些税务风险?其财务在支付时应如何处理税务上的事宜(如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营业税)?(福建省韩俊莹)

在线专家:

首先,A公司和境外的总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他们的交易受到国税发[2009]2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调控影响。

其次,由于上述业务,总公司是提供修理劳务,这是增值税的应税劳务,但是发生在境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境外,所以,不是我国增值税调整范围,而且,也不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提供修理修配劳务,这是征收增值税的劳务。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范围,如下: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您前述问题均在境外发生的,是境外所得,不是境内所得,所以不用考虑所得税。

所以,不需要代扣任何税款。

下属企业向集团公司支付管理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我们是依法成立的集团公司的总部,是独立法人,主要实施下属公司的服务和管理,我们向下属子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到底能否税前扣除呢?(河南省陈军)

在线专家:

我们来看看税法如何规定企业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间提供管理费用的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我们知道,实际中,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固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企业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因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而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也就是说,总部的法人企业给下属的子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应该规范有序,通过市场化,进行签署合同{办议,约定价款,给对方提供了真实的服务劳务、管理咨询劳务,收取价款,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对于取得服务业发票的此类性质的管理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和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职工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按5%还是还按20%缴纳?(广东省于洁)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关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2007年第502号)文件的第二条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因此,个人取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应按5%缴纳营业税,同时按“利息、股息、虹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境外供货商针对进口货物退还的款项是否进行进项税的调整?

我单位进口货物,收到一笔境外供货商的退款,就这笔退款如何作会计和税收处理,我单位财务上无法定论,请专家给我出个意见。(北京市王永刚)

在线专家:

从上述信息看,这是进口货物,支付价款后,又收到退还款项,要分清退还的性质和原因,据此分析判断,进行相关的冲减成本或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税收上,是否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呢?

我们看下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近接部分地区咨询,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现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从上述文件看,退还款项,税法上,总局明确,不对原进口的增值税进行调整,即,按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作

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假如是自用,则直接进入进口货物的成本。

跨省的二级分支机构的项目部如何纳税?

我单位是中央建筑企业,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10]156号文,根据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我单位二级分支机构的项目部在外地施工,根据本条规定,项目部应回我单位二级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但由于此项目部在外省施工,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第三条规定,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去税务局开发票时缴纳。施工所在地税务局认为下发本通知就是让在施工所在地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我们的分支机构不在当地设置,所以需要按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是否合理?(四川省何兵)

在线专家:

通过研读上述的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我们看出,针对项目部,只有总部直接控制的项目部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二级分支机构控制的项目部不需要在项目部所在地区预缴。

这样,就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这个项目部是总部直接控制还是二级分支机构控制的呢?

该文件的第六条明确,“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您单位上述项目部是否提供了外管证和证明文件呢?假如没有如期按规定提供,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肯定是要按有利当地的做法了:对您单位预征0.2%的所得税了。

国税发[2008]28号第三十条明确,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项目部类属于总部还是分支机构呢?这个先弄清楚了,在哪里向哪个税务机构缴纳,就清楚了。

及时向项目地的主管税务机构提交外管证和属于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这样,就不用为在项目地缴纳所得税问题烦心了,就无所谓预缴所得税回来不得抵扣问题了。

怎样看上市公司季报

相对于上市公司年报,季度报告披露内容简单不少,而且也没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我们投资者该怎样阅读、分析上市公司季报?(江苏省温林辉)

专家:

上司公司季报与年报相比内容简单一些,但简单不等于没有有价值信息,正确阅读、理解、分析季报,仍然能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帮助。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季报的信息披露内容,从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方面都做了较具体的披露要求。但对投资者来讲,对上市公司进行合理的投资判断,依靠这些固定的信息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规定的季报信息披露项目,对大多数公司都是同等适用的,并无多大差别。投资者通过了解这些信息,只能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简单概况,是公司经营成果的显性成绩单。但在现实中决定股价变动的因素,并不仅出自于上市公司基本的信息披露。相反,正是那些已被轻视或忽略的上市公司信息,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产生重要影响。

上市公司信息包括明确的信息、预期的信息,也包括突发的信息。突发的信息比预期的信息具有更大的“杀伤力”,股价波动更为剧烈。突发的信息,往往是指已知的潜在风险和收益和未知的现实风险和收益。作为投资者来讲,未知的信息难以预料,但已知的信息,是指公开披露的信息,如果不通过已披露的信息明察和洞悉其潜在的收益和风险,更难以把握。这些收益和风险,应成为投资者阅读和了解上市公司季报的首选。

投资者如何从季报中发现和掌握并领会季报潜在的收益和风险呢?

首先,投资者应当通过季报信息披露现象看本质。现象是公开的数据和文字描述,本质是数据的来源、计算口径、编制方法、政策制度等。本质更多反映的是数据或文字描述背后蕴涵的规律。

其次,重视信息的文字描述。上市公司季报文字描述的往往是总结、成果、业绩、过去管理思路等较多,而对公司前景展望、业绩预测、未来管理思路、具体做法等描述较少。投资者阅读这些信息时要多打几个问号。与上市公司自身以往的业绩做比较,与同行业、同类型的公司做比较,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披露的初衷和原由。按照一般规律,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和市场形象的维护,上市公司较多强调的是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正面市场的信息,而对有损公司形象的信息则披露不足,特别是暗含“风险”的担保,抵押、关联交易等。这种信息披露方式,对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全面信息是十分不利的。投资者在阅读季报时,如果不加以辨析,吸收的可能都是积极信号,而忽略的可能都是风险信号,从而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价值判断,导致不应有的投资损失。

再次,重视信息对股价的作用力。当一只股票上涨或下跌时,投资者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产生为什么涨和为什么跌的疑问。由股价表现联想到上市公司报告是必然的,及时、准确、完整的季报将给投资者做出答案。而这些答案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市公司对季报的披露广度和深度。当投资者把股价变化与阅读上市公司季报有机结合的时候,投资成功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强。

最后,还要学会必备的信息储备本领。投资者阅读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运用信息。正确运用信息除占有信息外,还要会分辨信息,并能归纳、整理、驾驭、领会信息,在整理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在市场变化时加以灵活应用。比如甲流感流行,其属突发性信息,正常的季报不会出现,如果投资者能想到甲流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将会想到相关的治疗,也就会想到与之关联的上市公司。投资者要通过了解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已往对科研力量的投入程度,来判定其管理思路,从其经营的灵活程度反馈其对市场的反映能力和竞争能力。而没有对上市公司报表的充分了解和掌握,突发信息的机会就会转瞬即逝。这就是投资者为什么总是对信息了解和掌握滞后的重要原因。

利用股指期货进行股票投资

股指期货已经推出几个月,受限于投资门槛,我这种小散户参与不了。此前专家们介绍中小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炒股,但谈的方法都比较抽象、不具体,能不能请老师介绍一些具备操作性并且适合小散户的方法?(浙江省谢觐)

专家:

决定股市走势的因素在于基本面、政策面和消息面因素。股指期贷走势只是对各方因素的提前反应和量化。不能直接参与投资股指期货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观察、了解、分析股指期贷,并尝试应用于股票投资策略中,利用股指期货来趋利避险。前提是你要具备一定的分析能九并且对你使用的股票交易软件有一些要求,比如要求股票交易软件能够显示股指期货的即时信息,通过股票交易软件能够方便地

查看期指各合约走势,并显示中金所有关数据。下面,我介绍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看股指期货早盘走势,提前调整对策。沪深300股指期贷每日开盘时间比股市早佑分钟,其早盘走势对当日股市开盘走势的影响较为显著。从经验上看,期指主力合约与股市开盘的市场方向和涨跌幅通常一致,极少偏离。

二、等待股指期赁收盘,研判后市轨迹。沪深500股指期贷市场收盘比股市晚佑分钟,观察其间交易状况对于预测次日股市开盘走势有一定的意义。如6月8日沪深两市在13:45之后双双跳水,并在14:30后见底回升,最终以红盘报收。而接下来15分钟内股指期货继续强势拉升,几乎以全日最高点收盘。期现两市走势相同,并且期市延续了股市的强势。次日,期现两市双双高开。

三、盯股指期货盘中走势,捕捉变盘时机。据中金所监测,期指IF1005合约与沪深300指数的相关系数达99.4%,显示期现两市走势高度趋同。大部分交易日股指期货与沪深500期货的基差率在2%以内,期价围绕现价上下波动。当基差超过合理区间并持续较长时间时,套利资金就会闻风而动,在沪深300指数现货与期贷合约间买入价位低者,卖出价位高者,从中“无风险”赚取差价,这也导致基差很快向合理区间收拢。当市场各方因素博弈最终驱动行情走势出现“拐点”时,期贷往往领先现货几分钟。这是因为期货T+O交易机制能更及时地体现投资者意志,保证金制度能“以小博大”,且股指期贷交易标的物单一,而在股市则需通过300只成份股的交易来共同形成沪深300指数点位的变化。

四、查股指期贷仓位,谨防市场逆转。股指期货成交量的放大如不伴随走势的显著变化,则其中多为套利盘,对股市运行不造成方向性影响。如成交量放大伴随走势明显变化则往往预示行情起动。若持仓总量明显放大则显示市场主力多头或空头对后市走势的预期增强,其增仓加码值得股民关注和参考。

五、观股指期货交割,防到期日市场波动。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时,期现价差会逐渐收窄趋于一致,此时主力合约将进行“交班”,下月合约成交量和持仓量将大幅增长。而当期指合约临近到期时,如果套利盘和参与现金交割的数量足够大,或者交割合约与现货指数的价差较大,期现两市就可能同时出现大量平仓盘,导致买卖失衡、成分股价格异常波动。了解了股指期贷市场在交割日可能对现货市场产生的影响后,股民就需要将这一因素纳入考虑,提前关注股指期货主力合约转换及期现价差变化等情况,判断期指“到期日效应”对股市的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股票操作策略,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如何才能选中优质股票

面对A股上千只股票?到底该用什么标准去筛选呢?哪些是优质股票呢?选什么样的公司呢?(吉林省王吉)

专家:

根据一些机构的研究结果,2010年的市场回报率可能大为降低。投资者若想在2010年获得良好回报,就应在选股时提高辨别能力。

优质股的基本特征在于其优异的成长性、未来丰厚的投资回报以及良好的抗风险能力。沙里淘金,行业分析将是非常重要的参考因素。由于所处行业不同,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会存在较大的差异。进行行业分析,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行业本身所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影响行业发展的各种因素及其对行业影响的力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行业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在行业分析阶段,通常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一定要是行业龙头。大部分行业的发展都有其周期性。一般而言,处于幼稚期的公司比较适合投机者和创业投资者;处于成长期的行业,其增长具有明确性,投资者分享行业成长、获取较高投资回报的可能性比较高。或者,直接选择非周期性的公司。这两年有色金属、能源、农业等周期性行业股票都得到了暴炒。但是,一旦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周期性行业股票的股价将出现暴跌。其实,一家真正伟大的公司很可能是一家处于非周期性行业的公司。巴菲特一直持有的可口可乐就属于消费型的公司。

其次,需要把握的就是对公司本身的分析。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把握,具体还要落实到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投资者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所占市场份额、财务状况、未来成长性等并据此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了解上市公司最好的方法是实地调研,然而,非机构投资者没有财力和精力对每家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了解。此时,我们通常是从公开信息入手,特别是财务信息,以及几个可信度高的研究所推荐报告所推介的股票。

我们看好的股票需具有几方面的优势:资源垄断、主业突出、行业龙头、品牌价值好、成长性高、自主定价能力豫经营优秀、财务健康、股本结构合理。投资者应重点关注具有稳定的盈利增长前景、受益于基础设施投资增加和新兴市场旺盛需求的公司以及具有定价能力的公司。通常在央行启动加息周期前后,高股息收益率行业的表现略好于整体市场,选择较好地兼顾盈利稳定增长和估值诱人的“防御性”公司以及获益于结构性增长主题的公司,将是正确的策略。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6

[关键词]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构建意义和方法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涉税审批、购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抵扣业务量大,有些涉税事项处理极为复杂,有时税收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税收筹划和生产经营决策影响较大,作为上市公司,纳税已成为影响其经营决策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全面防范税务风险已成为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工作。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在上市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的同时,构建一套适合上市公司的税务内控体系将对防范涉税风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

1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意义

1.1 上市公司纳税风险的来源

纳税风险来源于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承担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讲则是纳税人因负担税款、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等原因而可能遭致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企业因纳税风险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更多是和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有关。主要包括交易风险和遵从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各种商业交易行为和交易模式因本身特点可能影响纳税准确性而导致未来交易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税收政策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征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因对有关纳税事项进行了错误的处理给企业带来的信誉危机和经济损失愈加严重,纳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越来越重要和急迫。

1.2 上市公司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1)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经营发展中涉税事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也就是建立一个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手册,一旦控制住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即使具体办事人员不懂税务知识,只要能按设计好的程序操作,同样能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2)随着交易内容、核算体系的改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税务内控制度。实践一段时间后,企业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根据业务的变化对内控进行优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风险和核算风险。

(3)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也有助于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纳税工作,纳税工作与纳税意识的加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

(4)能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工作联系,便于对办税人员进行税法和税务知识的培训。7 大类23个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账务处理,都需要通过办税人员的计算付款。明确设置税务内控体系能加强征纳税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税务内控体系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和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2.1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内控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设立专人专岗,收集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对其整理、分析并确定与企业相关的有效收集涉税业务信息;

(2)构建良好的财税信息的沟通平台,及时将各项信息传递至有关人员有关岗位;

(3)根据企业业务特征、所在行业税负特点、所在地区的税务环境以及有关税法规定等制定企业纳税规划或计划(年、季度、月);

(4)分析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做好采购、生产、销售、工资方法、费用报销、资产处理、利润分配等企业存在(或潜在)的各种纳税环节的分析,并根据税法加以控制;

(5)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金;

(6)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企税关系;

(7)建立涉税档案,保管好各类涉税资料、凭证;

(8)建立纳税应急措施;

(9)定期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自检,及时纠正错误。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10)定期对有关领导、员工进行财税培训。

第二,按年度编制办税人员工作手册如表1所示。

第三,编制各税种流程图及风险控制矩阵,标注风险控制点,如上图所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流程。

第四,建立完善的税务审批程序。

(1)执行:它是整个办税工作体系正常运作的实际操作部分,主要指办税岗位上的办税人员依照税法和相关会计法规,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来处理税收相关工作。办税人员应当根据确立后的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来进行相关的办税工作,具体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统一购买账簿、凭证,负责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领购和管理,负责本单位各种应交税款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办理减税、免税、退税事宜,报送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检查等。必要时还要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

(2)内部监督: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内部稽核制度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办税工作也离不开稽核,这样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一个监督体系来监督办税工作,全面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建立好税务内控体系,并不等于完成了税务内控工作,内控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单位高层领导的重视,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还需要对各涉税岗位进行培训。培训要包括税收政策、内控制度和意识形态几个方面,从而加强领导和员工的法律遵从度,提升员工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作用。

2.2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后对涉税风险的管理

(1)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文化和要求。企业管理层在建立书面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时,应明确以下几点: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照章纳税;企业应积极争取和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企业和分支机构必须要设置税务负责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部门从交易开始时参与。

(2)评估涉税风险:就是企业具体经营行为涉及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明确责任人,是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步:理清企业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分析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经营行为分别涉及哪些涉税风险;所有涉税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和这些涉税风险相关的工作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等。

(3)制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设计控制措施。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避免涉税风险、保留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利用涉税风险。上述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企业管理层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由企业涉税风险控制部门执行的。设计控制措施是指为完成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

(4)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互动既是个性化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个性化服务的前提。上市公司对税法的高度认同和对税务机关的信任,也是影响其遵从行为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通过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沟通,一方面深化上市公司对税收政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征管措施的认识和理解,交流双方感情、达成充分互信,排除合作障碍问题,共同营造和谐、共赢的征纳关系。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所熟知。涉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

(5)监控实施效果:监控实施效果就是再检查涉税风险管理的效果,并对涉税风险管理效果进行总结的流程。涉税风险控制是一个过程,上述活动并没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上述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其目的是使企业保持对涉税风险连续的识别、分析、计量、控制及改进的能力,所以上述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日常经营行为中,以应对企业所处环境的快速变化。

3 结 论

以上是本人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的一套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我相信企业通过构建一套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对上市公司防范涉税风险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7

关键词:融资租赁 税收政策 资金成本

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在国家立法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努力下,近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目前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已有17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已经由最初的9家发展到37家,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达100多家。注册资本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可承载的资产管理规模可达6000亿元人民币以上。而融资租赁在国外发展迅速,2005年全球融资租赁成交额达到5791亿美元。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几乎渗透到所有行业和各种类型的设备中,并占有相当大的投资比例。美国目前融资租赁企业达3000多家,在资本融资方面的渗透率达30%。而中国目前融资租赁企业只有200多家,渗透率不足5%。由此看来,我国融资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制约其继续发展的问题还很多。

二、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面临的困难

1、资金瓶颈制约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具有外资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国家外管局2005年颁布的第74号文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被允许向国外借入外债。如果这些融资租赁公司的外方股东资金雄厚,那这些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来说资金不成问题。第二类是我国大型厂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如我国的柳工、厦工、三一重工和都设立或者控股了的融资租赁公司。对于这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来说,筹措资金就成为十分头痛的事情。目前,大部分这类的融资租赁公司都是向银行借款。一方面银行贷款利率基本都受人民银行的监管,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会比较高。另一方面,银行都会要求厂商提供担保或者回购承诺。比如三一重工于2008年就其与康富国际租赁和招商银行的合作公告。其中,招商银行将会对康富国际的融资租赁款办理保理业务,但是三一重工必须承担回购义务。这些担保义务都会使生产商的资产负债表恶化,损害其主营业务进一步融资的能力。第三类是具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尽管这些租赁公司具有银行背景,但是其融资能力也受到很大的限制。由于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母公司都是上市的银行,其向母公司的融资被作为关联方交易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所以目前很多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都是主要靠资本金。虽然按照规定他们可以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但是需要至少有两年的赢利年度才能申请,所以目前他们无法从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即使将来这些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参与银行间拆借市场,他们也无法获得长期资金来源,因为银行间市场主要是短期头寸的拆借。第四类是独立的第三方的本地融资租赁公司。目前这类公司生存非常困难,他们基本上没有任何可靠的资金来源。

2、税收政策影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税收政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按照现有的税收政策(财税1999年183号文,国税函2000年514号和909号),经过商务部或者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利差缴纳营业税,未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这些陆续颁布的税收政策对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2009年开始的增值税改革让融资租赁行业完全陷入了困境。我国的增值税从1994年实施以来一直实行的是生产性的增值税,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所含有的增值税均不允许抵扣。经过几年的试点,国务院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增值税条例允许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抵扣其含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对所有行业都是重大的利好消息却让融资租赁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按照新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如果向银行贷款购入固定资产,那么企业就可以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可以在其销项税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如果企业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入固定资产,由于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就无法抵扣其固定资产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企业来说,同样是融资手段,利用银行贷款就会比利用融资租赁节省17%的成本。

除此之外,在征税实践中,一些税收政策对于融资租赁行业也没有十分明确规定。例如,融资租赁的设备如果由于顾客欠租而被租赁公司收回后出售,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认为这属于销售行为,需要征收增值税;也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认为这个是整个租赁行为的组成部分,只需按照原来的租赁交易缴纳营业税。即使缴纳增值税,各个地方的税务局对于税率也有不同看法。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认为这个属于旧货出售,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处理的有关规定,也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认为属于企业自行处理自有固定资产,使用零税率。

税务政策不明确使众多融资租赁公司处在税务处理的灰色地带,造成在税务实践中有融资租赁资质企业之间、有融资租赁资质和没有融资租赁资质的企业之间处理同样的融资租赁业务,却出现税种适用不一、税基适用不一、税负不公的混乱局面。税务政策不明确造成的执行差异成为了不同地区的融资租赁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的因素之一。

3、缺乏统一的登记平台束缚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目前市场上所有的融资租赁公司都没有被允许进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各个租赁公司凭借其拥有的有限信息来评估顾客的信用状况。导致的结果是严重削弱了融资租赁公司事先控制风险的能力,而且也失去了事中督促客户按时还款的重要手段。

我国对于以动产作为融资对象的交易缺乏统一的登记系统。就算汽车等特殊物品有登记系统,也缺乏全国统一的登记系统。汽车的抵押登记一般是通过当地车管所进行的,每个地方的登记制度和要求都不同,这大大增加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成本。

对于其他的动产登记在我国一直没有统一的规定。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登记平台,一旦承租人变卖租赁设备,租赁公司很难对抗善意取得设备的第三人。这对于保护租赁公司的权益非常不利。

三、促进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对策

1、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债券。在债券市场上直接融资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渠道。比如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卡特彼勒金融服务公司就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公司债券和短期票据。尽管这些公司的母公司都实力雄厚,但是他们还是会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这些在资本市场独资发债的租赁公司本身虽然不是上市公司,但是他们因为单独发行债券从而需要单独披露本身的财务状况。这一方面丰富了其融资渠道,另外一方面也有利于市场参与者监督其管理风险的能力。

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筹资渠道过于狭窄,目前唯一比较可靠的融资渠道是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造成其资金成本比较高,使得公司与银行在市场竞争上明显处于劣势。银监会批准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虽然在管理规定上容许他们在经批准后发行金融债券,但是具体的发行办法一直没有出台。即使发行办法出台,也是仅仅解决了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那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对于绝大部分目前由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合适的资金来源仍遥遥无期。

解决之策是融资租赁公司的筹资渠道应该统一平台。虽然两类公司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但是他们的业务性质没有本质区别。银监会和央行在制定金融债券发行办法的时候,应该将目前不属于银监会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考虑进去。只要满足发行办法的规定条件,公司无论属于何种机构监管都应该允许发行金融债券。

2、理顺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关系。为了理顺融资租赁行业中的税收问题,财政部应尽快考虑将融资租赁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按照1994年税制改革的思路,商品销售和部分修理修配服务适用增值税,服务业适用营业税。这个简单的分工在大部分行业里面都不会出现问题。但是融资租赁的特殊性让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分界变得非常模糊。增值税的改革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1994年的税制改革强行将服务业和商品销售分开适用不同的税种本身就是改革的不彻底。基于当时历史条件局限,大部分服务业是小型企业,无法适应增值税的严格管理。但是,营业税本身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造成了很多征管的不便和税负的不公平。但是由于目前实行的分税制,营业税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而增值税是国家和地方共享税种,这两个税种的合并在短期之内无法实现。

但是就融资租赁行业,这个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因为融资租赁行业在整个营业税中所占比例并不高,实行增值税不会对国家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造成巨大冲击。实行增值税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所带来的好处是非常巨大的。首先,解决了固定资产用融资租赁方式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问题。其次,是解决了经营性租赁的税收问题。目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不敢开展经营性租赁是由于国家的税收政策模糊不清。经营性租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也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发挥长处从而和银行错位竞争。最后,可以解决融资租赁公司处理收回设备处理时税收负担过重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租赁公司由于承租人违约而收回设备时已经造成亏损,而按照现行政策让其再次缴纳增值税显得非常不公平。

3、加强法制建设和融资租赁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央行征信系统应该立刻着手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到其信用采集系统中来。当然,央行可能也需要制定一定的规则以保护公民隐私权和防止征信系统被滥用。但是迟迟不接纳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征信系统的成员企业将不利于中国信用社会的建设。据目前可以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汽车金融公司介绍,超过百份之九十的申请者在央行征信系统里都有信贷纪录。随着信用卡和小额信贷在中国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将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央行应该适时出台相关政策确立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的管理办法。满足管理办法的企业就应该被纳入征信系统。

另外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融资租赁物品登记平台,并制定全国统一的登记规则。而从事二手设备的交易商可以在这个统一平台上去查询该设备是否属于融资租赁设备从而避免购买产权不完整的设备。这样不仅有利于保护融资租赁公司的权利也将促进我国二手设备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厉无畏:推进融资租赁市场发展 化解金融危机影响[eb/ol].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03-28/content_11090

945.htm.

[2] 金融危机中亟待发展融资租赁市场[eb/ol].stock.hexun.com/2008-12-18/112521785.html.

[3] 关于《发展“融资租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议[eb/ol].bokee.net/company/weblog_viewentry/2418101.html,2008-12-25.

[4] 2008—2009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eb/ol].chinaccm.com/48/4808/480804/news/2009-02-13/105618.asp.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8

关键词: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影响因素

债务期限结构是指企业的总负债中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的构成结构与所占比重,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传统的期限结构理论认为期限结构的核心问题是指企业长、短期债务期限的搭配问题。因此,债务期限结构是现代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行业特征、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会导致上市公司采取不同的负债融资结构,此外,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还发现,上市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将随着公司的成长机会、资产期限、非债务税盾、公司规模、实际税率和公司质量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一、行业特征

我国非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偏好使用短期负债融资,而受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在利用负债融资时,则倾向于采用长期债务融资,这是因为受管制行业中的企业管理者对未来的投资决策具有相对较少的自由选择决定权,管理者自由选择权的减少缓解了长期负债产生的不良动机,降低了长期债务融资产生的成本。由此可见,行业特征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也有影响。

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

国外的研究表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制度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其债务期限结构选择也不相同。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人均gdp和人均消费水平的地区差异较大,中等收入地区与高收入地区的债务期限水平相差很大,高收入地区出现明显的短期负债偏好。究其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和其他地区相比,高收入地区的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多属于低负债行业,高收入地区总体偏好使用短期负债;二是经济发达地区多集中在沿海地带,自1992年以来,由于政府的政策倾斜,沿海地区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及诸如招商引资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沿海地区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促进了当地金融业和信用文化的发展,为上市公司融通资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因此,和其他地区相比,高收入地区的上市公司投资回报周期短,收益见效快,自身偿债能力强,比较容易得到短期融资资金。

上市公司偏好使用短期负债融资,一是表明了我国发达地区金融业及信用发展水平较快,上市公司拥有较宽广的债务融资途径;二是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没有利用长期债务融资利息能够避税的特点,采取合理的长期负债融资,通过减税增加收益。还有,短期负债过多,往往存在弊端,使企业容易陷入流动性风险,由于资金周转不灵而导致财务危机。

三、成长机会

理论研究通常认为,上市公司的成长机会与债务期限结构负相关。当上市公司面临投资机会,需要额外权益融资时,有高成长机会的公司可能不会选择过多的长期债务融资,因为长期债务融资将股东财富转移给了债权人,因此,高成长机会的公司,其负债期限结构与成长机会负相关。

四、资产期限

期限结构理论认为,上市公司决定为现存项目资产进行再融资时,需要考虑债务与资产期限结构相匹配的问题,资产期限越长,越应该选择长期债务融资。债务期限和资产期限匹配,不仅可以提高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且可以减少企业违约风险。

五、公司规模

通常情况下,大型公司多选用长期债务,而中小型公司则偏好使用短期债务。究其原因,一是大型公司往往能够利用长期债务融资中的规模经济,甚至具备同债权人讨价还价的能力;二是大型公司能够向外界提供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程度低,问题少,因此大型公司较容易进入长期债务市场;三是大型公司具有更稳定的现金流,破产风险低。上述这些优势是中小型公司无法比拟的。因此,研究结论为,债务期限应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六、非债务避税

上市公司融资时可以采用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但是权益融资产生的股利不能够免税,而债务融资发生的利息可作为期间费用或相关资产的成本,通常于税前扣除,使债务具有抵税效应,并且公司融资安排中任何形式的负债额都具有抵税效应。如固定资产折旧、税务亏损递延等都具有纳税抵减效应,因为固定资产折旧、税务亏损递延等虽不减少企业的现金流,但公司可以不必为此而缴纳所得税,可作为债务的替代来减少公司税负,此外固定资产折旧还不会产生到期不能偿付债务的风险。因此,固定资产折旧等都被称为非债务避税。非债务避税较多的公司预期会有较少的长期债务,因为税盾具有不确定性,加大长期债务融资,可能会导致税盾过剩。研究表明,在不考虑税盾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企业债务期限与非债务避税正相关,即税盾越大,长期负债比例越高。

七、实际税率

大多数学者认为税率对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是有影响的,边际税率越高,公司就越应该选择期限越长的债务来获得避税收益。在我国,虽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是,由于政府补贴或其他形式免、抵、退税等政策性优惠,许多上市公司实际上往往可以获得15%甚至更低的优惠税率。

八、公司质量

企业债务期限的选择具有信号传递作用,当信息不对称时,债务市场可能错误定价企业选择的债务。长期债务对公司价值的变动比短期债务更敏感,短期债务被错误定价的程度更高。因此,当债务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辨别公司质量的优劣时,高质量公司往往选择短期负债,低质量公司则选择长期负债。所以,分析认为公司质量与债务期限负相关。

综上所述,合理选择债务类型,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肖作平.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影响因素的分析[j].经济科学,2005(3).

2、吴晓求.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上市公司税务管理范文9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作为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定点联系企业之一,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后,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因所辖大企业最为集中,也成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先行者。《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后,他们深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驻场调研,与企业一起寻找涉税风险点,共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点评:德勤上海税务合伙人林绥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九所所长白玉明

2009年9月,《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后,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来到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对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情况进行了为期数月的驻厂调研。对照《指引》的要求,税企双方就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共同建立起了现有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尽管这一体系还存在一些瑕疵,但毕竟为所有大企业提供了一个可供参照的基础坐标。

制度建设是基础,重在切合实际着眼长远

《指引》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中化做法:根据《指引》的宗旨,围绕企业业务特点和财务管理要求,制定了相关的会计管理规定、税务管理规定以及特殊业务税务处理办法,并正在制定《税务风险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专家点评:按照“切合实际,着眼长远”的原则,中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控制税务风险实际上是对影响税务事项处理的因素进行控制。具体的管控制度必须围绕税务事项的决策权和处理权的不同来设置。集权型、分权型、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扁平直接型、产业板块型等不同的集团管控模式,决定了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税务决策权力分配是不同的。投资管理类、生产制造类、贸易类、服务类等不同产业类型的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问题及其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按照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决策权的不同,业务类型不同,设计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讲,集团公司设计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应该主要围绕重大投资或重组项目,而下属公司则要紧紧围绕公司具体的运营过程。

《指引》要求: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中化做法: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明确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对重大风险事项等进行研究和审议。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主管风险事务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室的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集团公司主管风险事务的领导担任,向集团公司总裁负责。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为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也负责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其中,会计管理部负责对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的管理。

专家点评:企业在税务问题上的决策制度是税务风险管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风险虽然只是企业风险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但税务事项几乎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涉及人、财、物、技术等各个要素。因此,税务风险的源头很可能就潜伏在决策层及各个业务部门。因此,管理税务风险、解决税务问题可以由财务或税务部门负责牵头,但具体工作必须要由决策部门和业务部门一起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前控制税务风险的目的。

建议企业在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由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参加的税务联席会议制度及与之配套的沟通机制和问责制度,以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税务风险的管理责任,增强各部门对决策层意见的执行力度。同时,从长远考虑,企业最好能够建立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增加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人员的数量,分担会计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提高处理涉税事项的准确性,进而通过实实在在的业绩,逐步增加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在战略决策中的话语权。

《指引》要求: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

中化做法: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工作业绩相联系,在业绩考核时实行税务差错一票否决制。

专家点评:把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和工作激励挂钩是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建设的整体推动。建议企业建立一套针对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的单独绩效考核制度,也可以在企业统一的员工考核制度中单设一个章节,明确奖罚的标准和措施。另外,税务风险管理的责任分布在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配合是税务风险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企业的业务部门在税务风险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也应该纳入考核,并且要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岗位设置是前提,重在分工明确相互制衡

《指引》要求: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立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中化做法:按照不同板块及业务需要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等企业形式,各企业均有专人负责税务事项处理,集团公司统一委派、统一管理各公司财务总监(经理)。税务人员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由财务经理根据集团统一的会计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具体的岗位及人数,并依据会计、税务管理办法设定工作权限。

在会计管理部下设立税务会计部,编制2人,税务会计部负责人直接向会计管理部总经理汇报工作。各分支机构参照集团公司设立税务部(岗位),具体负责各自机构的涉税事项。集团公司税务部门负责向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参与企业重要业务决策过程,并就重要的经济业务在事前提供税务意见。

在岗位职责上,要求进行职责分离管理。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与审批岗位、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与审批岗位、发票购买保管与财务印章保管岗位、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与事后检查岗位、税务政策的研究和复核、税务发文的起草和审核、税务制度的拟定和等环节都要求进行职责分离管理。

专家点评:统一委派各下属公司财务总监(经理),可以保证在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经理)领导下的税务人员高效、独立地开展工作,也能在制度上防止虚假的财务、税务信息,防范由于成员企业众多、布局分散带来的财务和税务风险。

但是,考虑到税务风险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要想从根本上防控税务风险,企业还做好以下功课:第一,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流程,税务风险岗位的设置及其权限,都要严格按照这个流程来定,这样才可以保证各个岗位之间的“无缝链接”;第二,继续完善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如条件允许,还应增加企业税务人员编制,将税务管理部门独立出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并且将长期监督与定期检查结合起来;第三,进一步细化涉税事项,在下属子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应当创造条件设立与集团公司对应的税务管理部门,专职负责涉税事项,逐步完善整个集团公司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风险评估是关键,重在科学评估动态管理

《指引》要求: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对税务风险要定期评估,动态管理。

中化做法: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不同,对日常税务管理、特殊业务分别制订了不同的税务管理规章。遇到重大或特殊事项时,系统内的会签制度可以使重大税务风险在事前被充分识别和评估。每年度还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对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报损等涉税事项出具全面的或单独的税审报告,并请其对集团公司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

目前,集团公司正尝试明确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梳理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点,并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第一,努力识别重大税务风险以确保公司经营模式的成功运行;第二,分析税务风险出现的原因并评估税务风险的影响。具体而言,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流程设计思路主要围绕制定风险识别标准、判断风险重要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分析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四个方面开展。同时,坚持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在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基础上,对新产生的税务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和讨论,及时了解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

专家点评:税务风险的产生可以发生在决策、执行、会计信息处理、税务申报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化集团的做法可以说是抓住了重点、控制了税务风险产生的源头,既能有利于把握总体风险,又能有效地实施风险控制。

税务风险的评估机制要避免过于简单和过于繁琐两个极端,特别要注意不能过于繁琐,避免各个部门重复进行风险评估,尽量减少行政措施对税务风险评估产生阻力,防止税务风险的实际管控流于形式。

建议企业及时收集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所有内、外部信息,最好能够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到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中去,与税务机关一起研究如何有序、有效地识别、梳理和分析税务风险,如何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化管理。企业也可以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做出风险最低、收益最大的经营决策。

控制措施是核心,重在人机结合切中要害

《指引》要求:企业应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中化做法:第一,经济业务发生往往涉及不同税种,但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将主要精力放在最重要的海关关税及企业所得税等重要税种上;第二,根据国家经济方针和产业政策的重点不同,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第三,对频繁发生的涉税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并严格控制。

专家点评:将风险控制措施和节税规划一起实施,一下子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一项业务活动可能会涉及多项税种和多个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在控制税务风险时要全面考量,突出重点,避免在业务模式、市场竞争力、客户关系、财务结果等多个因素之间患得患失,迷失方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企业全面梳理经营中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及其对应的税种,收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前述方法下进一步准确查找风险点,并进行风险评级,对不同级次的税务风险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以尽可能地降低成本。

《指引》要求:企业应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

中化做法:在公司现有ERP(企业资源计划)应用中,根据税务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税务会计部同时也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在制定全局性和可持续性的战略规划基础上,结合战略规划的整体部署,税务工作也穿插其中,并力争在规划阶段全面控制税务风险。同时,设立监控防线,岗位、工序之间实行复核监控,业务部门与审计、监察等部门交叉监督。

专家点评:信息系统对税务信息的产生、处理、传递、保存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两大显著特点,是税务机关未来评估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方面,也是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把税务风险控制融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中去,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实施ERP系统控制中,应合理利用管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的优势,建立更为全面、更加实用的电子化管理体系,避免人为操作的不稳定性。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依照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进一步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环节,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提高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程度的过程中,也不要对其一味地迷信,一些无法固化、比较新的业务还要继续依靠人工进行税务风险的判断和控制。

沟通机制是难点,重在全面沟通提高效率

《指引》要求: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中化做法:针对税务信息管理和沟通的迫切要求,从1998年起就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建立了税务信息和税务例会专栏。设置专人管理税务信息,对于最新的税务政策保持关注并实时更新。每年度的税务决算工作及不定期的税务例会,为成员企业提供交流平台,讨论共同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同时,经常邀请税务机关领导、税务专家参加讲座,加强税企联系,提高企业领导和办税员工对最新政策的认识和运用水平。

专家点评:税务信息不仅包括税收法规和政策,也包括企业内部涉税信息的形成、传递、编汇和使用,因此在沟通的内容上,就不能仅仅局限在税收政策的沟通上,还要注重所有涉税信息的横向与纵向沟通。比如在确认销售额时,就需要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准确地确定销售时点,并准备好与之相关的原材料供应单、销货单、审核单等同期资料,这样才能确保税务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并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一个通畅、有效的沟通渠道是不行的。因此,企业内部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就有赖于一套可靠的税务信息系统。企业可以按照税务风险管控流程的要求看看内部涉税信息系统是否能满足需要,是否存在税务风险隐患。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与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反馈,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监督措施是保障,重在严格审核客观公正

《指引》要求:企业税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中化做法:通过内部开发的税务报表系统,要求各成员单位对税金缴纳情况、所得税申报情况以及出口退税情况定期上报,根据上报情况形成定期总体情况报告,并于每年度末进行税务决算工作。

专家点评:有效的监督是企业不断完善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保障。在评价企业的税务风险管控措施时,既要评价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还要评价风险管理措施对企业总体税负的实质性影响。建议企业采用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客观评价已有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及时向决策层及税务管理人员反馈相关信息,以不断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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